学校水电管理制度(优秀21篇)

时间:2023-11-20 21:44:15 作者:雅蕊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优秀21篇)

学校为我们提供了学习的环境和条件,让我们可以全面发展自己的能力和素质。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学校活动报道,一起来回顾一下。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根据《xx学院水电暖管理办法》、《xx学院后勤社会化改革方案》和《水电暖维修中心目标责任书》的有关规定,水电暖维修中心对全院的水、电、暖实行规范化管理、按学院确定的收费标准,进行合理的计量收费。

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负责物业公司合同范围外的水、电、暖运行管理,住宅区、教学楼内由相应的物业公司负责维护。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岗位责任制,坚守岗位,履行职责,确保水、电、暖保质、保量、安全准时地送达用户。各物业中心水电工也要认真履行职责,对于运行中出现的问题以及用户提出的意见要认真作好记录,及时作好善后处理和汇报工作。

1.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设专职水、电、暖计量收费小组。小组负责计量、抄报、收取用户的'水、电、暖费用。每个小组成员负责抄报教职工家庭的水表,对于学校经济独立核算单位、商品房、基建工地等单位的水、电、暖计量收费须两人以上参加。小组成员在抄报过程中要认真听取用户意见并做出合理的解释。要把发现的跑、漏、坏表等问题及时向负责人汇报。对于在水、电、暖抄报中不履行职责、有舞弊的行为将按照学校的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2.各实体中心及二级表的抄表计量工作在每月底进行。学苑小区住户的水表每学期抄录结算一次。暖气费要在供暖开始前收取。抄表员在抄报过程中要向用户送达收费通知单,标明表底数、用量等,并要求用户在存根中签字认可。

3.在职教职工家庭的水费用由计划财务处从工资中扣出;各实体单位的水、电费在经费划拨中扣除;对于退休教职工、遗属、非本单位职工等用户,要求直接到水电暖维修管理中心缴费;商品房、施工工地、移动电信等单位的水电暖暖费用由水电暖维修中心负责收取,然后交计划财务处。对于外单位临时用水、电的情况,要根据估算用量收缴押金,定期查抄水电表,参照有关标准采用按实结算的办法。

4.用户计量表损坏的,由后勤管理处按有关规定更换,更换时材料费、人工费由用户承担,在计量期间的费用按平均用量计收。

1.学院经济独立核算实体单位、沿街商品房、教职工家庭、移动电信机房。

2.学院内建筑安装工程,外单位临时用水、用电等。

参照市电力公司、自来水公司及学院的相关规定,特制定如下收费标准:。

1.电费。

基建、办公照明0.80元/度。

居民照明0.547元/度。

动力电0.80元/度。

公寓、餐厅用电0.547元/度。

2.水费。

公寓、餐厅用水:2.75元/立方米。

居民用水:。

自来水2.75元/立方米。

自备水1.55元/立方米。

3.暖气费。

参照xx市价格执行,新入暖气管网的收取开户费30元/平方米,暖气费23元/。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2、建立健全水电工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做到有章可循,严格按制度办事。

3、按时、按质、按量完成水、电安装任务。

4、及时做好水、电维护、维修工作,加强职责范围内的巡视工作,发现故障立即处理,做好记录。

5、认真做好每月水、电核算工作,维护好电控设施,确保水电费按时收缴,主动与宿管科配合,做好收费工作。

6、做好台帐,每月及时上报,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好工作中出现的问题。

7、加强水电工的业务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增强安全意识,做好每个月水电工的工作与技术的'考核工作。

8、积极做好领导交办的各项工作,及时处理水电突发性事故。

学校水电气安全管理制度

1、学校用水管道布局要合理,经常检查维修,防止爆裂。

2、冬季来临前,要将室外水管做保暖处理。

3、学校自备水源(为解决学校用水而建的水塔、蓄水池、水井等给水设施)必须有卫生许可证,并定期请疾病预防控制部门进行水质检测。

4、学校要建立自备水源卫生管理制度,包括水塔、蓄水池等二次供水设施的定期清洗制度,并安排专职(或兼职)人员负责管理。水源管理人员每年必须进行体检,经体检合格者方能上岗。

5、学校自备水源距离厕所、垃圾堆等污染源必须30米以上。水源周围环境必须保持清洁卫生。严防投毒事故的发生。

1、学校用电线路的铺设,必须达到国家建设规范和电业部门的要求。

2、严格用电管理。教职工宿舍不得使用电饭锅、热得快、电炉子等大功率电器,教职工宿舍、教室、办公室等场所必须做到人走电断。学生宿舍除照明灯外,一律不准使用其他电器。规范用电线路,任何场所不得私拉、乱拉电线,安装插座、开关。

3、定期对学校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进行检查。及时更换老化的用电线路及用电保护器。

4、规范教职工家属宿舍的用电管理,家属宿舍用电线路的更改必须由学校统一进行,不超负荷使用电器。

5、学校室内外用电线路一律套用合格的绝缘管。

6、教育学生安全用电,不在宿舍违规使用电器,严防触电事故的发生。

1、相关人员要掌握正确使用煤气的方法。当自动点火的灶具连续打火未点燃时,应稍等片刻,让已流出的煤气散发后再点火,以防引起火灾。

2、要用专用橡胶管连接灶具,并经常检查,防止橡皮管松脱、老化、破裂、虫咬。

3、要正确使用沼气设备,遵守安全规范,检查沼气池时要防止中毒。

4、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附近,不得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5、使用完液化气和天然气后,必须将液化气钢瓶、天然气管道阀门及灶具开关全部关闭。

水电工管理制度

水电工班是综合楼管理的一个重要技术部门,负责综合楼各项设备、设施的安全运行及维护、保养、检测等事项,水电工管理制度。为确保这项工作的正常开展,经研究特制定如下制度:

2、服从领导,严格按要求操作各项设施;

3、熟练掌握水电维修、维护和管理方面的专业知识;

4、严格管理好综合楼的水、电,做到不浪费水电;

5、及时向后勤管理中心汇报综合楼的水电运行状况;

6、规范操作程序,确保各种设备的正常安全运行,避免因管理维护不善而发生相关事故。

二、岗位职责。

1、负责全综合楼水、电及有关设施的维修、保养和管理;

4、提出采购日常维修材料及配件的意见;

5、妥善保管有关器材和维修工具。工具和器材不外借;

6、按要求按时倒闸操作。

2、坚守岗位,严格执行管理中心的考勤、考核制度;

3、严格执行安全生产操作规程,管理制度《水电工管理制度》。节约使用器材和原材料;

4、坚持巡检工作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维修,力避长流水、长明灯的现象发生;

5、热爱本职工作,树立爱岗敬业思想、态度和蔼、随叫随到、维修及时、保证质量;

6、保管好维修工具,工作间各种器材摆放有序;

7、工具和器材丢失或损坏者,照价赔偿;

8、搞好工作间的清洁卫生。

1、水、电工值班实行24小时不空档工作责任制;

2、保证值班室经常有人,电话、手机畅通;

3、值班人员的主要职责是接受分解任务、巡检设备、事故处理、打扫卫生等;

4、认真做好巡检记录、工作日记和维修更换设施配件的登记;

5、按要求按时做好倒闸操作;

6、做好交接班情况说明和工作衔接。

1、水、电工对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设施的巡检工作每天不少于两次;

3、巡检人员巡检时工作要认真细致,不得马虎、遗漏,尤其是重点部位;

4、巡检情况必须认真填写巡检工作记录,字体要工整,看得清楚;

5、综合楼水、电重点部位设备及其他如出现重大事故,属于巡检不到位造成者,将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1、损坏公物,照价赔偿;

2、迟到、早退每月累计三次,扣除一天工资;

3、旷工一天,扣三天工资;

4、值班室空档或出现一次电话无人接听者,罚当班人员每人50元;

5、未按制度要求和规定程序工作和作业,造成重大事故或案件者,直接责任人除承担事故或案件的所有损失外,若触犯法律,则依照国家法律规定,追究其刑事责任。

七、解聘辞退。

触犯以下任意一条者予以解职并辞退:

1、在单位打架、斗殴;

2、故意破坏公共设施物品;

3、有不道德行为,作风败坏者;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配合学校整改工作的强力推进,规范水电管理,杜绝水电浪费,节约资金,加快学校发展。结合学校发展,制度制度如下:。

1、校内所有水电设施(含水表、电表、管线等)均为学校公有财产,任何人不得随意破坏。所有水电用户均有保护学校水电设施的义务,做到“不乱接、不乱拆、不乱装”,遵循“谁使用,谁保管,谁损坏,谁赔偿”的管理原则。

2、在校内居住的所有用户(含单人宿舍),一律实行“两表”制,统一安装水电和电表。电表额定电流不得大于10-40a,水表根据实际情况装配,所有用户使用的水表、电表、均需经过其主管部门技校验后方可安装。

3、校内用户水电表读数由校水电管理组一月一查抄,张榜公布,计费均按县供电局、自来水公司执行的水电价格计收。凡校内在编职工水电费交由会计室在其月工资中扣回,住在校内非本校人员应分摊水损、电损,其当月发生的水电费按市场价格开据收取,计费后,由会计室通知其前来缴费。拒缴、拖欠水电费者,校水电管理组送达欠费告知书后,立即对其停止供水、供电。

4、学校对各用户水电表等相关设施一次性安装到位,以后各用户室内线路、水电表损坏更换学校不再装配。各用户对自己宿舍的水电线路、设施负有管理责任。如用户房屋装修(维修)。超负荷使用电器或其它使用不当行为,造成线路或设备损坏,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除责任自己承担外,还要赔偿由此造成的损失。

5、校内各用户水电表管权属学校。(1)学校水电管理组人员有权到各部门、各用户检查用水、用电情况,任何人不得干涉阻挠。如发现弄虚作假、偷水偷电者,先查明原因,作出损失评估,然后令其作出书面检查,给予由其造成2-5倍罚款。屡教不改者,断其水电供给,送交学校处理。

(3)禁止用户个人在水电表外乱接电线,私接水管,违者罚款2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6、加强安全防范意识,确保用户用水用电安全。校内用户因个人私装、乱拆线路造成不良后果者,责任自负。各用户如发现水管、用电线路有故障,应及时告知校水电管理小组,以便及时安排水电维修。

1、学校各处室、教师办公室、机房的照明及电器设备。实行负责人管理制度(自控),做到人走灯灭。电器设备在无人使用情况下要切断电源。

2、公共场地指道路(灯)、楼道、走廊、卫生间、餐厅、会议室等区域,对其安装的供水、照明、电器设备等,各部门负责人要明确专人管理,节水节电,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1、学生用水用电本着保障、节约、严管的原则进行管理。

2、教室、寝室用电,实行集中控制,按时开关,专人负责。

3、教室、寝室照明灯管(泡),额定功率不得大于40w,违者严惩,禁止室内乱接电线、私自使用电器,由此引发的安全事故,责任自负。

4、水池、卫生间用水,实行楼层管理员监管,杜绝“滴、漏、跑、冒”和“长流水”现象。

1、施工用电除按规定装、验、封表外,还要按用电安全规程安装漏电保护装置,悬挂警示标牌,确保施工用电安全。

2、施工用水用电,随时按受学校水电管理组的.检查、督导。

3、学校同意的经营场所用电设备必须符合国家规定标准,严禁在经营门面内私拦乱接电线和违反用水用电规定行为。如私自启、封、拆、卸水电表,按偷水偷电行为论处,每次罚款300-500元,并作书面检查,否则,断其水电供给。

1、学校水电管理组全面负责对学校水电线路定期检修(每两周一次),发现线路及管道等相关设备有故障的,水电工要及时维修,所需更换器材按规定程序报批。

2、学生在校期间,水电工要坚守岗位。在接到检修情况后,水电工要及时赶到现场排查,并把排查情况告知分管领导和使用部门(个人),做到非重大故障不过夜。

3、遵守操作规程。水电工在工作中要做好自身安全防护,按技术规范要求进行管线、设备的安装、维护和检修,严禁敷衍塞责、马虎行事。

4、对水电工违纪、违规和怠工行为,经查实,按《水电工岗位职责》、《水电工岗位考核实施办法》处理。由此造成重大事故者,按国家相关法规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并追究人当事人责任。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为节约学校用电、用水,努力争做“节约型校园”的光荣使者,全校师生充分认识开展节水节电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节约意识,养成节水节电的良好习惯,做到节约人人有责,人人有为。学校特制定以下制度供全体师生遵守:

1.全校师生必须主动建立安全用电、节约用电的意识,做到人离灯灭,杜绝无人灯现象。

2.由专人对学校供电设备设施线路系统定期检查,尤其对接线桩头确保禁固,以防发热耗能及烧坏电器设备,各班级、部门应每周检查用电使用情况,发现安全隐患必须立即与总务处联系,以便及时维修。

3.学校定期检查各年级组各学科部门节电情况,发现违规内网公布。

4.根据学校通知精神,严格执行学校相关规章制度,实施各种有效的节水节电措施,做到领导有力、措施到位、责任到人。

一、办公室、班级节水、节电制度。

1.学校倡导节电、节水全体总动员,节电、节水是每一位师生的共同责任。

2.学校倡导教室、办公室等场所无人时需关闭相关电器,自来水不用时需关掉所有龙头。

3.办公室、班级应确定专门人员随时关灯。

4.办公室严禁使用大功率电器,如经查实学校将内网通报。

5.以下几种情况应关闭电灯:

(1)天气晴朗,教室光线明亮时;

(2)上、下午大课间、吃中饭、晚饭时,晚自习后;

(3)全体师生整体离开办公室、教室到其它场所上课或活动时;

(4)如有学生因病因事不能离开,可酌情开灯;

6.用水倡导全体师生随走随关,发现有自来水龙头开着时,应帮助关闭,如发现水电开关有故障,须及时上报总务处。

7.学校安排人员随时检查各班用电、用水情况,如发现一天中一次未关灯就在“班级考核中”中扣除1分,两次2分,以此类推。

8.学校将对节约用电、用水管理较好的班级学期结末进行表彰,并对班主任考核实行加分。(如果班级一个月未扣分,班主任月考核加2分)。

1、冬季制热:室内温度在5℃以下时可开启空调。

(1)室内温度不能定得太高,设在18℃为好,即感觉很舒适。

(2)风速不要放在“强档”而应该先放“自动档或弱风档”。

(3)由于热空气较冷空气轻,风门朝下,才能使空气形成循环,让整个屋子都暖和起来。

(4)在使用空调时,禁止门窗通开。如室内空气混浊,可使门窗留小缝隙。

(5)空调在制热运行中,当室外机热交换器上有霜形成时,空调将自动除霜数分钟,室内外机都不运转(寒冷天除霜时间更长),除霜结束后,空调将自动恢复制热运转。

2、夏季制冷:室内温度在30℃以上时可开启空调。

(2)风速应放在自动档或强档。

(3)由于冷空气较热空气重,风门应朝上,才能使空气形成循环,让整个屋子都清凉起来。

(4)在使用空调时禁止门窗通开,如室内空气混浊,适当使门窗留小缝或电扇开小档。

3、维护保养:

(1)总务处在每季节使用前对室内机、清洁空气滤清器、滤尘器网进行清洁、清洗,并进行开机测试,是否正常。

(2)使用部门在长期不使用时,将空调器关机,然后切断电源,取出遥控器内的电池。

1、浴室由专人负责管理,定时开放。

2、浴室水龙头使用要合理,严禁在洗澡同时清洗衣物。

3、浴室开放时间:

每周一、二、三、四、日16:30~18:30。

4、浴室停止开放时,专职管理人员要切断水源、电源,杜绝浪费。

1、住宿学生要爱护水电设施,保证学生宿舍正常的水电供给。

2、住宿学生要节约水电、随手关灯、关水龙头,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

3、宿舍管理员要经常检查本楼的水电设施,发现问题及时报告联系维修。

4、学生宿舍按标准配用照明电器、空调,使用时注意安全,严禁在宿舍内私拉电线、私设灯头,严禁使用电热毯、电加热器和各类家用电器设备。一经发现,按学校规定一律没收,由总务处统一处理。

1.节电规定:

(1)师生一日三餐用餐开灯规定如下:天气晴好关闭照明电源,开灯、开电风扇时间一般在用餐时间前3分钟开启,由食堂派专门人员负责开启与关闭,用餐结束立即关闭。

(2)食堂操作间的排气系统,鼓风系统操作结束后立即关闭。

(4)学生宿舍除允许使用空调外,其余时段空调电源总开关不得开启。

六、节水节电奖惩办法:

每个部门每月基本分10分,发现一天中违规一次就扣除1分,两次2分,以此类推,扣完为止,每天检查通报。

1、在节水节电工作检查中对节水节电工作成绩优秀的部门责任人每月50元奖励,学期结束统一发放。对由于个人节约意识不强,工作不到位的部门每月进行通报批评和教育。

2、对于损坏水电设备者,按价赔偿工料费;故意损坏水电设备除按价赔偿工料费外,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为了加强学校节水用水工作的管理,根据《上海市节约用水管理办法》中有关节水用水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本校内节水用水工作的'管理。

凡自来水供水管网到达本校内的用水部门和个人,均应遵守本办法(消防专用水除外)。

第三条主管部门及其职责。

节能办是学校节水用水工作的责任管理部门,负责本办法的组织实施。节能办根据节约用水规划制定年度节约用水计划,对节约用水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节能办根据各区计划用水办公室下达的用水定额,对学校用水部门制定综合用水和单项用水的定额。并实行节约用水管理原则。

学校建立节水和用水领导小组,对学校的节水用水行使监管职能。各校区后勤发展中心维修部、物业公司行使校内给排水维护工作,由节能办行使监管、检查职能。

各用水单位应严格执行用水计划指标,不得擅自向其他单位和个人转供水。

第五条用水部门用水管理和措施。

各用水部门应按规定安装计量水表。计量水表将有学校安排分批安装。

学校根据各区计划用水办公室的要求,定期进行水量平衡测试,建立健全抄表制度、统计台帐和维修制度。对后勤食堂、学生公寓等大用量用水部门,应建立、健全用水管理制度和统计台帐。用水部门应把节约用水措施纳入本部门精神文明建设和责任目标考核计划。

第六条节水用水设施的建设。

学校实施新建、扩建、改建项目(包括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称建设项目)时,应建设相应的节约用水设施(以下简称节水设施),并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使用。

第七条节水用水设备的使用。

用水部门应选用节水型的用水设施(含冷却塔)、器具,安装节水、防溢装置)。

洗车和浇花用水必须用节水型的水枪。松江校区浇花应使用雨水或河道水,严禁使用自来水。

新建房屋必须安装质量符合国家标准的节水型便器水箱和配件;已建房屋原安装使用的便器水箱和配件,凡属国家有关行政主管部门通知淘汰的,安排计划逐步更换。

维修部门应加强对供水设备、设施(含屋顶水箱,下同)、器具的管理、维修和保养,降低流失率。发现供水设备、设施、器具漏水或者接到漏水报告后,应在规定期限内赶赴现场处理。凡需增添或拆除供、用水设施,须向学校节能办提出申请,经批准同意后,方可由有关部门实施。未经许可,任何部门或个人不得对供、用水设施擅自增添、移动或拆除。违者按有关规定受到处罚,并赔偿材料费和相关费用。

第九条收费制度。

对外借出租房、企业性公司、有偿性科研项目、外加工经营性项目、长期留宿人员等用水,一律按经营水价收取水费。

第十条奖罚办法。

根据学校制定的用水计划额度并实施用水计划的部门,在节约用水工作方面取得较大成绩,按节约用水量,给予1-5%的现金予以奖励(具体细则另定)。

对超计划用水定额用水的部门,参照市计划用水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对超出部分的水费补交1-5倍的加价水费。

本办法的具体应用问题,资产管理及保障处负责解释。

第十一条附则。

本办法自学校批准日起执行。由资产管理及保障处负责解释。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加强水电管理,保证学校正常的供电、供水。保障师生安全用电,增强师生节约意识,特制定本规定。

1、学校用水、用电设施,设备的维修、安装、改造一律由学校水电工负责,任何人都无权对学校水电设施、设备进行改造、安装。

2、学校水电设施及水电资源只能为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和其他工作服务,未经学校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同意,任何人不得使用学校的设备与资源。

l、学校水电工要认真负责,管好水电工具,维护好水电设施。学校配电室除电业部门专业人员和学校电工外,其他任何人不得入内;配电室钥匙要由电工专人保管,不得交给他人保管。

2、水电工要保障学校的水电及时供应,对一般维修要保证在一个工作日内完成;特殊情况要及时反映,做到恰当地处理。

1、禁止任何人私自增设线路、插座、开关等用电设备,如现有设备、设施不能正常使用,要及时报告总务处或水电工,申请维修。学校对私自增设的插座、开关等除没收外,还要向违规者征收10-50元的电费。

2、微机、电视机等用电器不用时必须切断电源,因未断电,造成电器开机过夜的或节假日无人时开机的,责任人必须赔偿30元/天(夜)的耗电损失,因此造成电器或线路损坏的,由责任人按价赔偿。

3、办公室在白天有日光时、夜晚无人时要关灯。为了学生的用电安全,学校内不准学生使用私用电器及充电设备,否则对学生进行批评教育,同时该班主任在本学年度不得参加优秀班主任的评比。并按规定扣除该班级的管理分。

食堂等其它单位用电由使用者承包使用,但如果未经学校水电工同意,私拉乱扯、私自安装改造现象以及出现长明灯、长流水时,学校有权责令其限期整改,并追究赔偿责任。

五、其它未尽事宜,由总务处解释。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学校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学校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学校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学校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学校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学校沿街房租给他人使用,其水电价格均按营业性用水用电收费。按时督促缴纳,并加强监督,禁止违规现象发生。

6、加强学校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学校食堂水电气使用管理制度

一、凡使用学校水电的单位和个人,一律实行按表(水表、电表)计费管理。

二、每月由水、电工人按时查数报总务处。

三、不准使用电炉和电力部门不允许使用的电器(公用除外),违者除给予经济处罚并没收其器材,如造成不良后果,应追究其责任,造成经济损失者,要照价赔偿。

四、因供水、供电部门停水、停电,管理员要负责充分利用校内设备想方设法解决,以不影响教学和生活为原则。因学校内水、电路出现故障,应在半小时内查明原因,进行维修,恢复正常运转,确属一时解决不好,要及时报告。

五、对全校公用电灯,不按时开关,坏了又不及时修理超过两天的,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六、对水、电器材,保管不善,损坏和遗失者,照价赔偿。

七、学校提倡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如果发现长明灯,长流水,要追究所在办公室及责任人的责任。

学校食堂水电气使用管理制度

1、本着节约为主,合理使用的原则使用,不造成浪费。

2、做到每一水、电、气开关由专人控制,发现浪费追查到个人。

3、班前严格检查水、电、气设备设施是否完好,能否正常使用,如有问题,即使上报通知维修,节约的同时保证安全。

4、熟悉每一开关所在位置,能准确打开、关闭。严格根据水电气管控办法开关控制,做卫生工作、餐前准备、餐后收尾工作等只能开工作灯。包厢客人起座,买单离席后,看台的服务生要立即将空调关闭、只留一盏工作灯做卫生,其余灯(包括筒灯与大灯)一律关闭。

5、营业中合理使用水、电、气不可开支过大,不得用流水洗碗,用完随手关闭。

6、营业场所照名按区域客人需求打开,可以关闭的照明和空调要及时关闭,空调落实到人,根据每天的天气情况和客流量进行灵活控制。招牌灯根据季节天气状况打开,排风、冷藏柜、展示柜、音响等落实到人。

7、厨房使用灶具应注意节约,火力大小及时调整。用后及时关闭,每日营业结束后由值班厨师关闭总气阀。

8、相互监督,发现浪费即使指出改正。始终坚持节约者给予奖励,对造成浪费和知情不报给予处罚,视情况每次扣罚5-10分。

9、对造成浪费,经指出不即使改正,进行加倍处罚,每日值班经理负责总的巡查监督,并指导具体的管控方法,值班人员要认真服务并及时控制好水、电、气。

10、每月的水、电、气抄表工作,由各分店负责人员和财务统一管理,要认真负责的做好记录,已备公司随时翻查。

学校水电管理制度规定

为稳定教学秩序,规范学生请假等行为,特制定本制度,具体内容如下:

(一)考勤范围。

上课、自习、实验、升旗、军训、参观等活动及其它规定需考勤的事项。

(二)考勤办法。

1、上课、自习、升旗等活动考勤由班主任负责,考勤情况记载在《班级工作手册》上,学期结束记入成绩册。

水电管理制度

一、各部门负责人是日常水电管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其所在部门有违反本制度行为的,负责人应承担相关的经济责任。

二、各部门需要新增或更换水电设备,须向物业管理中心书面申请,由物业管理中心报处领导批准后,方可更换或新增。

三、干部、职工要爱护水电设备,养成节约用水用电的良好习惯,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的现象。

四、各部门发现水电故障应及时向物业管理中心报修,由物业管理中心安排专业人员维修。任何部门和个人不得擅自对水电管线进行维修改造。

五、严禁乱拉乱接水管和电线。外单位或个人使用本处水电,必须经处领导批准,并按规定交纳水电费用。

六、严禁使用电炉和自备大功率电器设备,违者处以100元罚款。

七、因使用不当、违规操作、乱拉乱接水电发生责任事故,造成经济损失的,由当事人赔偿全部经济损失,追究部门负责人的责任。用水后没有关闭水阀或无人在岗时未关闭电灯、电器,造成水电浪费的,每发现一次,扣除当事人或部门负责人当月工资20元。

八、水电管理部门应尽职尽责,保障各部门水电正常供应,因责任心不强、管理不善,造成断水断电,影响日常工作的,应追究水电管理责任人的经济责任。

九、物业管理中心是本处水电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全处水电设备的安装、维护、费用收取、结算、日常管理及监督检查工作,范围包括办公场所、生活场所(食堂)、出租房屋及委托代管的水电用户。

十、本制度由物业管理中心负责监督、检查和落实。

水电管理制度

为保证住户的人身安全、生活舒适,根据省、市有关规定,并结合小区的实际情况,对水电气的使用做如下规定:。

3.1住户在进驻之前,必须向物业管理公司及相关供应单位提出申请,办好有关手续后,方可供应水、电、气,并自觉接受管理部门的管理与监督。

3.2住户在搬迁、装修或使用过程中,若要对自用物业的有关管线作出必要的更改或移动时,请先向物业公司或相关专业单位提出申请,经审批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将由住户自己承担。

3.3若住户在使用过程中发现自己的水、电、气表读数确实不准时,可向物业管理公司或有关专业单位提出修理、校验或更换的申请;另外,若住户认为原来的电表容量不够而需要增容时,必须向物业公司提出申请,经审查合格并按规定交增容费办理有关手续后方可给予更换。

3.4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绕越水表、电表、煤气表而使用水、电、气,否则除当场停止供应外,均按规定给予处罚。

3.5不得私自接驳、乱拉电源,不得随意扳动配电箱,转动电表,一经发现,处以重罚,若造成事故,应负全部责任。

3.6住户在使用水、电、气过程中,应时刻注意使用安全、操作规范,装修电工应持证上岗,按章操作,不得使用超负荷的电热丝、电热炉等器件。物业内应保障有良好的通风设备。若遇有问题,请马上与物业公司联系。并请教育好自己的小孩,不要随便去玩弄有关设备或设施。

3.7提倡节约、珍惜能源,住户在使用水、电、气的过程中还应注意日常生活的保养与爱护。

3.8按时交纳用水、用电、用气的费用,超过规定期限加收滞纳金。

水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某地委机关的水电管理工作,节约水电资源,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凡由某地委机关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某地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

2、用电单位和个人安装供电、供水设施,须经某地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扯拉电线和乱接水管、拆改电表等,违者给予停水、停电和罚款处理,并在大院内通报批评。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院内所有住户,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高耗电生活用具。

4、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及院内住户如需安装空调器,须由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某地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由机关电工统一布线安装。

5、每季度交纳一次水电费,对不按时交纳水电费的单位、住户,水电工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处理。如有妨碍水电工执行公务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停水停电等处罚。

6、水电工必须照章办事,搞好供水、照明设施及公用电器的管理、维修与保养,并做到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为停水、停电,将追究水电工的责任。

水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县委机关的水电管理工作,节约水电资源,保证院内干部职工工作生活用水、用电,特制定本制度。

1、凡由县委机关供水、供电的单位和个人,都必须自觉遵守本制度,接受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管理,按时交纳水电费。

2、用电单位和个人安装供电、供水设施,须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批准后方可实施。禁止任何单位和个人私自扯拉电线和乱接水管、拆改电表等,违者给予停水、停电和罚款处理,并在大院内通报批评。

3、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做到人走灯灭。坚决杜绝“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发生。院内所有住户,一律禁止使用电炉子、电暖器等高耗电生活用具。

4、各单位办公室、会议室及院内住户如需安装空调器,须由单位或个人写出书面申请,经县委机关后勤服务中心研究同意后,由机关电工统一布线安装。

5、每季度交纳一次水电费,对不按时交纳水电费的单位、住户,水电工有权给予停水、停电处理。如有妨碍水电工执行公务者,视情节给予罚款和停水停电等处罚。

6、水电工必须照章办事,搞好供水、照明设施及公用电器的管理、维修与保养,并做到服务质量好,工作效率高。如造成人为停水、停电,将追究水电工的责任。

中学水电管理制度

供电供水安全和使用水电安全,是学校整体安全工作的重要部分。宗旨是:保证师生在教学、工作、生活中安全使用水电,不出责任重大事故,做到不毁一物,不伤一人。因此,学校要求全体师生员工都必须重视使用水电的安全。根据“谁管理,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制定以下管理制度。

1、全校供电供水安全由总务处负责,总务处副主任分管,其职责是:与供电段衔接水电供应,水电设备大修、维护,交水电费、停水停电的工作安排,回收食堂、工厂、单身宿舍、学生宿舍、营业网点的水电费,对全校师生员工进行使用水电的安全教育、检查,组织水电工对学校的供水电设备进行大修、维修、改造、巡检。

水电工必须持证上岗,严禁违章操作,安装的用水电设备必须保证用户使用安全。需停电检修的,应在控制闸上挂警示牌。遇意外停电,恢复供电后对用电器监察至少10分钟。高空作业应带安全带。教室、学生宿舍、电铃计时器发生停电故障,在夜间22:20前或节假日,只要接到请修信息,应在半小时之内赶到现场检修。

水电工每周一至五上午、应对教学楼、综合楼水电设备进行巡检,发现故障应及时安排维修,重大故障应马上向分管主任报告,对违章用水电的责任人要按校规查处,直至停供水电。

2、各处室、部门、班级、根据“校产管理制度”中的责任区划分,对自己管辖的教学、办公、工作、生活场所的用水、用电设备安全负责,要教育师生员工爱护设备,节约水电,严格做到:不毁损设备,不随意增加用电器,不私拉乱接水电线路,人走必须关闭水电开关,发现故障及时报告总务处。故意损坏水电设备的按购进原价双倍赔偿。

3、夜间遇停电,在19.00时仍不能恢复供电时,总务处应在19.00时前通知学校值班干部,学校应有组织的通知师生安全退出教学.综合楼,到21.00时仍不能恢复供电,总务处应关闭教学.综合楼总电源,次日7:00前打开电源。

夜间遇停水,到21.00时仍不能恢复供水,总务处应关闭教学.综合.办公楼水源,次日7:00前打开水源。

4、以下设备严禁使用

(1)学生宿舍内严禁使用应急灯、电炉、简易电开水器(水乌龟),一经发现由生活教师收缴。

(2)全校范围内不准使用电炉,所有教室、办公室不准为应急灯充电,一经发现由电工收缴。

以上禁用电器,被收缴后,一律不退还,生活教师、电工不履行职责的`由主管主任查处。

5、对违反水电安全行为的查处

总务处分管主任不履行职责,由校长查处。

水电工不履行职责或违章操作,由分管主任查处。

各处室、部门师生员工违规,由水电工按校xx号文件查处,并报总务处。

夜间、节假日不关灯、不关水的,由保卫科检查,总务处分管主任处理。不关水电责任人按浪费水电价值的2倍赔偿给学校。

6、任何师生员工违反规定使用水电引发重大事故,给学校造成重大损失,由学校组织调查,并追究部门、处室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的事故责任。

水电管理制度

为加强校园水电管理,维护学校教学和广大师生的生活秩序,对施工企业在基建、安装、维修等施工过程中需要停水停电的作出以下规定:

1、凡来我校施工的企业,均应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水电管理、文明施工责任书。

2、签订水电管理、文明施工责任书时,应预交项目总经费10%的管理费,待施工结束后予以退还。

3、施工企业在施工中如需停水停电作业(包括接水接电),必须提前24小时到公司办公室填写停水停电申请单并附上施工方案,经分管副总经理或经理同意,签发停水停电许可证后方可实施。

4、施工企业必须文明施工,在施工时不得损坏地下管线。

5、施工企业物品及建筑材料的堆放地点、方式、时限,须经物业管理公司同意后堆放,违者作为校园杂物予以清理。

6、施工完毕,施工企业必须对占用场所实施恢复,要做到“工完场清”。

7、施工时严禁影响师生学习、休息。

8、施工场地必须树立施工告示。

9、施工企业在校施工期间不得违反校园水电管理、文明施工等有关规定。如违反上述条例,予以一定的经济处罚(费用从管理费中扣除,如不够部分由施工企业补交)。造成重大事故,报上级主管部门处理。

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和师生生活的安全及正常用水电用气,节约能源,特制定学校水电气管理制度。

1、幼儿园水电气由学校统一管理,由学校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抄表、检查。

2、任何人员不得私自接线、接水、安灯、装电源插座等(包括教室、宿舍、办公室、路灯)。若师生员工确因学习、工作、生活急需,要另行接线安灯接水,先书面向学校申请,经学校领导同意后,由学校统一安装。如需安装用气设施,应由供气公司统一安装。若未经学校领导同意,私自安装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和法律责任概由当事人负责。

3、幼儿园用水用电用气,必须规范化,做到定期检查(每季度学校统一检查一次),及时维修,确保安全。

4做到水电气安全使用。如违章使用,造成自家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5、幼儿园水电气施工、安装、维修及特殊设施使用,一律持证上岗。

水电管理制度

为保障国家财产和人生财产安全,确保普梯电站能安全、可靠、经济地运行,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指导思想,各级领导、全体员工一定要把安全工作放在首位,切实抓好抓实。

一、电站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兼职),并由站长负总责、分管安全的副站长亲扑克抓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组织对事故的调查处理。附领导小组人员名单于后。

二、安全领导小组要做好电站的安全保卫工作,防止电站的设备、物质被盗;搞好安全宣传,增强安全意识,并经常深入(大坝、升压站、厂房等)生产实地认真检查、督促,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人员处理,避免事故的发生。

三、以“安全为了生产、生产必须安全”为主题,采取口语、标语、墙报等形式,大力宣传安全生产的必要性和重要性,达到共同提高安全意识和增强责任感。

四、严格操作规程、加强扩范措施,全站人员、各生产班组都必须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水电站运行规程》和本站制定的典型操作票等操作规程及规定按章行事、做到安全生产。

1、为了保证安全生产、防止疲劳连续上班,禁止本大班人员互相调班、代班,否则,造成的安全责任由当事人负责。

2、每逢单月10号、双月20号对1#、2#水轮发电机组上导、下导、水导轴油位、调速器油位进行检查,对油位下降的部位必须加注油,对调速器等转达动部位必须加注润滑油。每逢单季度前一个月10号、双季度前一个月20号对行车加注润滑油等进行一次维护。

3、发电运行中,若机组停机处冷备用时,对应的调速器必须锁定,开机发电之前,对应的调速器必须解锁。

4、停机下机坑排除刹车等故障前必须拉开对应机组断路器的相应刀闸并经验明确无电压挂好接地线后方可下机坑工作。

五、全站人员务必提高警惕、克服麻痹思想,注意防火、防盗和防止坏人的`破坏活动。

六、安全事故一旦发生要及时采取有效的急救措施,积极妥善地处理,遇设备和伤亡事故及时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报告(伤亡事故限24小时内报市安委会),并查明原因,属责任事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

七、定期对安全工具件的送检和试验,对不合格的工具件必须更换。

八、安全生产实行一票否决权,遇责任事故发生,将取消年终先进班组和先进个人的评选资格。

水电管理制度

为了确保师生学习、工作、生活的正常用水、用电、用气安全,节约能源,保障幼儿园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水电气管理制度。

1、幼儿园水电气由总务处统一管理,负责安装、维修、督促、检查。

2、幼儿园师生员工不得私自接线、安灯、安插座等。若确因学习、工作急需另行接线安灯,先请示分管领导,经其同意后,由总务处统一负责安装。

3、幼儿园线路规范安装,做到定期检查(幼儿园每月集中检查一次,总务处每周统一检修一次,具体责任人每天检查一次),做到发现问题及时处理,确保公共财物及师生的人身安全。

4、因工作岗位调动,办公室或教室调整,室内水电设施,必须保持完好无缺,由总务处专人验收签字;否则损失的.水电设施,由原室教职工负责赔偿。

5、加强幼儿园食堂用气管理,责任到人,做到安全用气。如违章用气,造成自身或他人损失的,由违章者负责所有的责任。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