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宿舍管理制度(精选21篇)

时间:2023-11-29 18:01:55 作者:翰墨

规章制度的遵守需要大家的自觉和共识,只有大家都认可并遵守规章制度,才能形成良好的行为规范。精选了一些规章制度的实施方案,希望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改善学生宿舍楼的生活环境,保障学生的生活、安全与健康,强化宿舍楼安全管理工作,特制定以下制度:

1、为落实国家教育部安全管理条例,入住学校学生宿舍楼的学生必须与学校签订《学生宿舍楼入住协议书》,所有住校学生必须遵守《宿舍楼安全、消防、卫生管理制度》并尽相应的安全义务承担相应的安全责任。

2、住宿学生不得随意留宿校外人员,确需留宿家人,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报告值班人员或学校办公室登记。

3、住宿加强防火、防盗、防毒的安全意识,防意外事故的发生。对自己的`物品的严格看管。

4、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人走关窗锁门。

5、楼道内不准堆放杂物、垃圾。

6、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拴挂蚊账。

7、不准私自使用电热毯、电炉等大功率电器设备。不准拆卸水暧设备、电器设施。

遇有坏人侵扰、偷窃破坏,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并保护好现场。

根据“消防法”实行防火安全责任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住宿楼值班人员为第一责任人。

1、楼内的消防水龙、灭火器等各种防火设施,除专管人员任何人不得随意损毁,挪动。

2、楼内严禁乱拉电线,私设灶台、不准使用电炉等。

3、住宿学生不准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气设备上拴挂蚊帐。

4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通报值班人员。

1、住宿学生要保持室清洁,不乱扔杂物。

2、节约用电,做到人走灯灭,离走锁门关窗,及时关闭水龙头,确保安全。

4、不得在走廊内乱泼水,乱倒饭菜,乱仍杂物;不得往楼外泼污水及杂物;不得在墙上乱涂乱画;不得在厕所内随地便溺,便后冲水,手纸投篓。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1、严禁在宿舍内抽烟、点蜡,以免引发火灾。

2、宿舍内不准存放贵重物品,现金要加密存入银行。

3、严禁乱摸、乱动灭火器、供水阀门等消防设施。

4、严禁乱接电源、插充电器、损坏插座及电源开关。

5、严禁在阴阳台上探身喊话、观景、乱扔杂物、泼倒污水,严禁在阴阳台外晒晾衣物。

6、不上网吧、不逃夜。

7、隔断玻璃门要轻推轻拉,当心玻璃。

8、双休日及节假日回家必须向班主任请假并在宿舍管理人员处登记。

9、严禁乱窜宿舍、乱窜楼层、结伙滋事、在宿舍内打打闹闹、玩危险游戏。

10、值日生全面负责宿舍安全,离开宿舍时,必须锁好门窗,出现安全事故要追究值日生的责任。

11、严禁住校生在校外租房住宿。

12、发现安全隐患,要及时向管理人员或学校报告。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不准在熄灯后吃零食,点蜡烛。

住校生到校后,应将贵重物品和零花钱交主管老师代管,衣橱及时上锁。

不准在寝室内追逐喧哗或进行剧烈的活动。

不准携带刀具、打火机、玩具枪等有危险性的物品。

不准乱贴图片,不准传阅内容不健康的书籍。

不准私换铺位,不得拼铺,不准留外人住宿。

不准随意到校外住宿。

不准到校外用膳。

上课期间(含课间)不准随意到寝室,寄宿生中途不准擅自回家。

不准在寝室内进行任何形式的赌博活动。

11、坚决杜绝男生乱串楼层和女生乱串寝室的现象。

12、外来人员没有征得生活管理教师的`同意不得擅自进入女生宿舍。

13、女生楼层有异常情况要及时汇报采取相应的处理措施。

14、特别关注特殊情况的女生并建立相关的管理档案。

15、严格按照学校住宿管理的要求对女生宿舍进行管理。

16、制定宿舍安全文明卫生公约,建立考核、评比、公布、奖惩制度。

1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

加强消防管理,学生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准私自接电源,不准使用电炉,不得动用明火做饭,不得使用蜡烛照明。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19、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进行安全疏散演练。

20、加强学生宿舍防盗教育管理。合理安装防盗设施,教育学生妥善保管好自己的钱物,建立现金储蓄制度。

值班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班主任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给予10—50 元罚款。

二、建立生活老师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公物管-理-员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生活老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助,室长及时报告生活老师,病情较重者,由生活老师陪同迅速到校医或医院治疗,并迅速联系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

六、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班主任批条方可在宿舍休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走动,乱串床位,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看课外书、听mp3 等,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加倍扣发班级量化分。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6 :30 —7 :20 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中午及下午课外活动保洁一次,每周星期三早上为大扫除时间。严禁任何同学将饭端进寝室,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八、房内整洁做到:六个一条线:1 、被盖、枕头一条线。2 、床下箱包一条线。3 、床下鞋子摆放一条线。4 、面巾一条线。5 、杯刷一条线。6 、开水瓶摆放一条线。窗、床、衣柜上无杂物,床下、厕所及地面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触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 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 、宿舍实行四关三开;上午7 :20 关卷扬门,11 :45 开卷扬门;下午2 :45 关卷扬门,5 :35 开卷扬门;晚自习6 :20 关卷扬门,9 :15 开卷扬门;晚熄灯前10 分钟关卷扬门(随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

2 、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 、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4 、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5 、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6 、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7 、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8 、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9 、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0 、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1 、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12 、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13 、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4 、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15 、加强防范意识,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根据教育部、公安部有关文件精神,特制订本制度。

第一条 学生宿舍的主管部门对学生宿舍的安全负责,必须指定一名工作人员具体负责学生宿舍的安全管理工作,制订具体的安全措施,明确安全管理责任,组织进行定期的安全检查和经常性的安全巡查,及时整改火灾隐患和事故隐患,落实各项安全制度和安全工作责任制,确保学生宿舍安全。

第二条 防火是学生宿舍安全工作的重点。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宿舍工作人员和住宿的学生都有保护、爱护的责任,并会使用灭火器、会使用消防栓。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损坏应及时报修,过期不能使用的要及时更换。发现起火时要立即报警,并立即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学生宿舍要按照学院规定建立以宿舍管理人员为骨干、学生为主体的义务消-防-队,担负学生宿舍火灾初发时的扑救工作。

第三条 在学生宿舍居住的所有人员,均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和安全用火规定。在学生宿舍中布设电源线路,必须经学院后勤部门批准,并有专业电工施工,严禁私拉乱接电线,严禁违章使用电器。禁止在学生宿舍内生明火、焚烧物品、点蜡烛、使用液化气等,确需使用明火时,必须经保卫部门批准。

第四条 学生宿舍要建立门卫值班制度,落实值班人员,严格值班纪律。未经允许外来人员不得进入,确需进入的要进行登记。持物出宿舍时应查验身份证件,并对所持物件进行登记。学生宿舍不准留宿其他人员,特殊情况需要在学生宿舍临时住宿的,必须经学生所在系领导批准并出据文字证明,宿舍管理部门才能安排住宿,否则要令其离开,不听劝阻交保卫部门处理。

第五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凡发现工作人员或者学生有经商行为的,宿舍值班人员要及时制止,制止不听的,报告保卫部门处理。禁止外来人员到学生宿舍推销产品或买卖物品,一经发现,保卫部门要扣留产品或物品,严格查对其证件,对无证或证件不齐的人员没收其物品,并进行处罚。

第六条 学生宿舍是人员聚集的公共场所,必须经常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或者停放自行车,严防在出现突发事件时造成群死群伤的重大事故。学生宿舍建筑设计的紧急疏散通道要能随时打开,禁止将疏散通道隔断作其他用。

第七条 学生宿舍要设置安全可靠的晒衣架,凡有阳台的宿舍晒衣服只能在阳台内进行。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站在晒衣架上、站在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第八条 学生的现金、有价证(卡)、贵重物品等,要加强保管,不得乱丢乱扔,现金必须存入银行并加密码。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保卫部门处理。发现有人现场作案时,应迅速向周围同学发出求助信息,将作案人员擒获,扭送保卫部门处理,或报告保卫部门来人现场处理。

第九条 学生在宿舍内放置的计算机要严格按照国家和学院关于加强计算机及互联网管理的规定、制度使用计算机,禁止使用计算机收集、制作、传播危害国-家-安-全、黄色、影响学院稳定等信息。

第十条 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学生宿舍,学生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要按规定主动上交保卫部门,否则将按《治安管理处罚条例》进行处罚。其他人员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学生宿舍时,应及时劝阻并迅速报告保卫部门,保卫部门要立即派人收缴,并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第十一条 禁止在学生宿舍燃放鞭炮、扔摔酒瓶、故意起哄等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行为。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保持生活环境的整洁卫生,不随地吐痰,乱丢果皮、纸屑、烟头等。

2、宿舍区内的走廊、通道及公共场所,禁止堆放杂物、养三鸟和其它宠物,不允许养狗。

3、讲文明礼貌,不从楼上抛丢垃圾、杂物和倒水,不准弄脏和划花墙壁。

4、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垃圾、杂物要倒在垃圾池、桶内。

5、注意安全,不要私自安装电器和拉接电源线,不准使用明火炉具(用电炉具)及超负荷用电。

6、预防火灾,严禁在宿舍区燃放烟火和鞭炮。

7、自觉维护宿舍区的安静,在中等、晚上休息时间不使用高音器材,大声吵闹,不进行有噪声活动,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8、美化环境,爱护花草树木和一切公共设施。

9、各住户生活区的卫生要经常打扫,保持整洁。

10、遵纪守法,严格遵守治安管理的有关规定,自觉维护宿舍区的秩序。

11、尊老爱幼,尊敬他人就息习惯,学会互相帮助、互相体谅,共创和谐就息空间。

12、遇到他人行为看不惯或他人影响自己休息的,听从舍长安排,调配工作,不能发生过激行为,否则肇事方的,按开除出厂处理,造成他人伤害的,工厂追究肇事方的相关赔偿及法律责任。

13、得不到被访方、全休宿舍员工的同意,来访方一律不允许进入被访方宿舍区域,非本厂员工一律不能进入和留宿,否则视事态的性质对当事人按“警告”、“记过”、“记大过”、“开除“等厂规处理。

14、其它未述,请自觉执行,有需要帮助的,请与厂长或技术员、前台联系。

宿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为加强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杜绝减少 宿舍安全隐患事故发生, 巩固落实“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指导方针。 切实保障学生宿舍人员财产安全不受到任何威胁 。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首都师范大学科德学院学生宿舍安全检查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工作,严格执行学校建立的三级检查制度,学生工作部、后勤管理办公室保卫科每月组织教职员工检查一次,学生宿舍管理委员会每半月组织内部成员检查一次,宿管员每日负责抽查一次(每栋楼的宿舍半月巡检一次),消防安全易发季节应加大检查频率,每次检查都应详细记录检查情况,并对现场发现的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二、学生宿舍安全检查主要内容:

2 、私拉乱拉电线, 内容包括:擅自使用消防应急用电,私自整改电线线路等;

4 、占用安全出口的包括:私自将物品、自行车车辆、堆放在安全出口门;

三、 建立学校学生宿舍安全惩罚措施,对违犯学生宿舍安全检查内容的人员实施以下处罚措施:

1、 凡是因个人原因违规操作,违犯安全检查等主要内容的尚未造成安全事故的,认识错误端正并积极承认错误的将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2、 凡对安全检查工作人员不予以支持配合,并进行语言侮辱的.,将给予严重警告至记过处分。

3、 凡是因个人原因违规操作,造成火灾事故发生(包括财物损失和人身伤害),责任自负,并给予留校察看至开除学籍处分。情节严重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追究法律责任。

学生宿舍是学生集体生活的重要场所,是精神文明的阵地。为了使学生有一个整洁、安宁、舒心的休息环境,特制定本制度,要求全体学生认真执行、共同遵守。违者给予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按规定进行处理。

一、学生宿舍分配

1 、学生宿舍的分配、使用和管理由徳育处与生活部共同负责。

2 、住宿生宿舍由生活部根据各班实际人数合理安排。住宿生床位一经确定,原则上不再调整。住宿生必须严格按照学校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休息,个人不得擅自占用和调动床位。

二、宿舍公共财产管理

1 、学生宿舍的公共财产由总务处负责配备。

2 、爱护公共财物和各项附属设施,不准私自移动、调换、搬出宿舍。不踢门、不撞门,不准私自调换、安装门锁,不准私拆公共设施、消防设施。公物损坏及时到生活老师处报修。

3 、宿舍内公用物品由宿舍长负责管理。如有人为损坏,由宿舍长协助查明并按规定赔偿,损坏情节严重的将视情况给予处罚。如无法查明损坏者,由该宿舍集体赔偿。

4 、不得在宿舍内任意增添家具和其它生活附加设施。

5 、住宿生在放假离校时,要关好门窗、电灯等。如因粗心大意而导致公共财产受损毁,由宿舍集体赔偿。

三、水电管理

1 、学生宿舍水电设备由总务外负责安装、修理,学生不得私自对水电设备进行修理,改动。

2 、生活老师要加强检查,及时报修,防止水电浪费。

3 、严禁私自架接电线、改装电路、安装插座、灯头等, 严禁、使用电炉、电饭煲等电器。

4 、任何人不准乱动、无故损坏宿舍区内的消防设施、器材,违反者严加处理。

5 、 不准使用电炉、电饭煲、电热杯、电热毯、热得快等用电器。如不慎引起火灾,要立即报警,并使用灭火器材灭火,将火扑灭在初起阶段。

四、安全保卫

1 、提高警惕,严格管理。人走上锁,防止不轨者混入宿舍区从事盗窃、敲诈、勒索、流氓等不法活动。如在宿舍区内发现可疑的人和事物,学生应及时报告给生活老师及学校有关部门。

2 、严禁把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如:酒精、白酒、汽油、煤油、烟花炮竹、硫酸、打火机、火柴、管制刀具等)带入宿舍区内。

3 、加强消防安全教育,教育学生防火、救火、逃生的常识 ,进行安全疏散演练。必须保证学生宿舍内的消防设施和消防器材经常处于良好状态,保持楼梯和通道畅通无阻,禁止在楼梯和通道上堆放杂物。

4 、禁止学生站在窗台上或其它活动物体上去收、晒衣服,以免造成伤害。禁止爬窗户或翻越栏杆进入宿舍。

5 、禁止在学生宿舍内进行经商性活动。不要携带手机、各种贵重物品及过多现金回校,并要妥善保管好自己的财物,以防遗失。

6 、男、女住宿生不准串访宿舍,任何学生不准留宿外人。违者纪律处分。

7 、上课时间学生宿舍实行封闭式管理,未到宿舍开放时间学生禁止进入宿舍区内。若因病(事)确需留在宿舍者,必须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

8 、如有外来人员(如家长、朋友)找住宿生,该同学应到学校门卫室会客。确需进入宿舍区的,必须经值日行政同意并登记,在学生作息前半小时离开。

9 、学生放假应及时回家,未经许可不得在宿舍逗留。

五、日常行为规范管理

1 、学生必须遵守学校统一作息时间,按时起床、熄灯、就寝 , 午休和熄灯后不准再讲话和做影响他人休息的事情。

2 、室内布置要整洁大方,禁止乱贴、乱画、乱钉、乱挂。

3 、讲究宿舍卫生,保持宿舍清洁,禁止回宿舍用餐。不准从宿舍内向外倒水和弃置杂物、脏物。

4 、学生在宿舍区内不允许打牌、打球、踢球,不得大声喧哗、吵闹、起哄,干扰他人休息。

5 、不能随意睡别人的床位,或几人共睡一个床位。未经他人同意,不得擅自动用他人的生活用品。

6 、宿舍内不准赌博和变相赌博。不得传播、复制、观看、贩卖反动、淫秽书刊和音像制品。严禁偷盗、打架、斗殴、抽烟、酗酒。不准从围墙处与外界联系及传送物品。

7 、不服从宿舍管理老师管教者,视情况给予通报批评教育。如情节恶劣或屡教不改,按有关规定停宿、退宿并给予相应处分。

六、内务卫生管理

1 、各宿舍要制订宿舍公约,值日生制度并按要求做好值日工作。

2 、宿舍由舍员轮流负责打扫。宿舍公共区如浴室的卫生由每个宿舍轮流清洁。

3 、内务要求做到地面干净无杂物,门窗擦拭干净;衣服、鞋子、毛巾等摆放整齐、合理;日常用品和洗漱用具摆放工整;被褥叠放工整,棱角分明,床面平坦无杂物。

4 、根据室内情况,可布置简单的装饰美化宿舍环境。

附:请假手续的办理

1 、若班主任不在,住宿生可找级长或值日行政办理请假手续,科任老师的签名无效。

2 、住宿生请假必须使用学校统一的请假条,不能随意拿其它的纸张代替,否则无效。请假条应在离校前交到生活老师处。

3 、若有特殊情况(如:身体突然出现不适等)而无法及时办理请假手续的应在当日向班主任口头请假,并由班主任通知生活老师。回校后当日补好假条,过期补假无效并做旷课处理。

4 、住宿生不得在住宿期间的任何时间段到校外购物或进行其他非学校安排的校外活动。住宿生不得随便外出。确有事需出校时,必须事先与家人联系并到班主任处履行请假手续。凭住宿生请假条和学生请假放行条办好相关手续才能外出,并在门卫室做好出入登记。不请假或未办好手续外出的学生,学校将严肃处理。

宿舍安全的管理制度

1、禁止在宿舍吸烟、生火、玩火、焚烧物品以及燃放烟花爆竹等,点燃蜡烛及蚊香等需有人在场,用不燃物支垫,并远离任何可燃物,以防火灾事故的发生。

2、禁止携入或私存易燃、易爆、有毒、剧毒以及有腐蚀性、传染性等妨碍公共安全和卫生的危险物品。

3、宿舍内安全用电,严防火灾。禁止烧煮、烹饪等。

4、禁止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安装插座。除电脑和电吹风(限800w以下)外,其他大功率电器一律不准使用,使用电脑的人员需至hrm部登记,并得到允许后方可使用。

4、禁止用其他任何金属线代替保险丝。禁止私自拆卸水暖设备、电气设施,私自修理供电设施。

5、禁止在蚊帐内点烛设灯看书。

6、禁止将插座、电器等带电体放于床上、从席子里下穿过或与可燃物连接(例如电扇放在床内吹风)。

7、禁止在电线灯头、灯管等电器设备上搭挂衣物或烘烤物品。

8、人员离室锁门时,务必检查并关闭窗户及电灯、电扇、电脑、充电器等所有电器设备的电源。

9、禁止在宿舍内聚众赌博、酗酒、扔摔酒瓶、故意起哄、打架斗殴、吸毒、色情等一切影响公共安全和公共秩序的不正当行为。

10、禁止攀爬及破坏门窗、阳台、防护网。禁止站在窗台或活动物体上收晒衣服,以免造成危险。

11、禁止任何人携带管制刀具或者其他凶器进入宿舍,个人携带的管制刀具(《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请主动上交保卫,若查到将至少给予警告处分。

对于上述违反行为,如在宿舍内被发现,但无人主动承认且无法查明,则视为全宿舍共同违规。并结合产生后果的轻重给予警告、记过等处分。以及赔偿造成的损失。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初中

学生宿舍是学生的生活场所,也是体现学校神文明建设和校风建设的重要阵地。为了维护学生正常的生活秩序,根据本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学生宿舍纪律

1、学生必须按指定的宿舍定员居住。不准擅自调换宿舍和床位,不准私自配宿舍钥匙。

2、学生必须自觉遵守学校制订的作息制度,按时就寝和起床,维护正常的生活秩序。学生宿舍每晚值日教师点名后熄灯关门无故晚归者,给予通报批评或纪律处分。并且扣除班级相应分数。

3、保持宿舍安静。禁止学生在宿舍里大声喧哗与播放音响,午休时间与晚上熄灯后严禁学生在宿舍内酗酒、搞娱乐活动和打架斗殴。

二、学生宿舍安全制度

1、校外人员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2、未经班主任批准学生不得在正常作息时间以外进出宿舍。

3、不准将易燃、易爆、剧毒等危险品及明令禁止物品带入学生宿舍。

4、注意防火。严禁在宿舍内点蜡烛、焚烧纸物或燃放鞭炮,严禁在宿舍内私接电源及使用电热器具。

5、提高防盗意识。注意保管好个人物品和房门钥匙,数量较大的现金要及时找班主任托管,外出时关好门窗,发现异常情况要及时报告班主任及后勤管理人员。

三、学生宿舍卫生管理

1、保持环境卫生,禁止乱写、乱贴,保持学生宿舍的整洁、清新与舒适。

2、讲卫生、爱清洁。不准乱扔果皮纸屑、乱倒脏水饭菜,不准随地吐痰及往墙上摁手印、蹬脚印,不准在墙壁门窗上涂写刻划,不准从宿舍向外面摔砸瓶子或杂物。铁床、床板、墙壁、窗帘、天棚、灯具污损照价赔偿。

3、室内用具要摆放整齐、卫生要自觉清扫。脏物垃圾须及时倾倒,不得随意扫入门外。

4、各宿舍对室外卫生责任区要实行包干负责。

5、自觉接受卫生检查和其它检查工作。

为了所有住宿同学的生命安全,为了所有住宿同学的身体健康,为了所有住宿同学的`学习进步,创建一个和-谐文明的大家庭,特制定宿舍管理制度如下:

1、宿舍是同学休息和学习的场所,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内外大喊大叫。

2、为了所有住宿生生命财物安全,任何非管理人员不得带非住宿人员进入宿舍,更不得坐卧在他人床铺上乱翻乱动,私自拿走别人东西。

3、住宿生临时有事晚上不住宿,须持班主任签字的假条向管理人员请假。从宿舍内向外搬东西,须经过管理老师同意,并做记录后方可搬走。

4、所有住宿同学,不得私自乱拉电线,或使用不安全电器;电扇、电灯开关只有社长和当日值日生有权开关,其他人不要随便开启。

5、所有住宿生上早操前须将开水壶放到食堂门口,早饭后提回宿舍。

6、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任何人不得在宿舍大声喧哗,不得做与学习,休息及其它学校严令禁止的事情。

7、除午休11:50――14:00,晚上21:00――6:30外,任何人不得在宿舍逗留,特殊情况必须经过管理老师批准。

8、值日生上早操时,打扫宿舍卫生,将宿舍物品摆放整齐,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值日生晚饭后在食堂抬水,抬满后经管理人员检查后方可离开。

9、宿舍社长坚持报告住宿同学午休,晚休表现,对于宿舍内出现的不和-谐因素,须及时向管理人员回报,以便迅速处理。

10、对住宿生违犯管理制度处理意见:违犯以上任意一条,须认真抄写宿舍制度五份送交管理老师以作自罚;对于不服从管理人员安排的送交-班主任处,经班主任和家长教育后回宿舍入住;回宿舍后仍有违犯宿舍制度现象,送交学校,并将违纪事项记入学籍档案。

以上各条,望同学互相监督,自觉遵守。我们有缘住在一起,我们要珍惜这个缘分,为创造一个文明健康的学习住宿环境而努力!

女生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进一步优化宿舍环境,建立良好的宿舍秩序,特制订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班主任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给予10—50 元罚款。

二、建立生活老师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学校公物管-理-员清点落实房内各种设施,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生活老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追逐打闹、打架斗殴、看、传黄色书刊,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四、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五、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室同学要互帮互助,室长及时报告生活老师,病情较重者,由生活老师陪同迅速到校医或医院治疗,并迅速联系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

六、遵守作息制度,保证休息时间,上课及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班主任批条方可在宿舍休息),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走动,乱串床位,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看课外书、听mp3 等,否则,没收相关物品,并通报批评,加倍扣发班级量化分。

七、必须保持宿舍清洁卫生,每天早晨6 :30 —7 :20 彻底打扫寝室卫生,中午及下午课外活动保洁一次,每周星期三早上为大扫除时间。严禁任何同学将饭端进寝室,严禁向楼下、窗外抛掷杂物;严禁污损墙壁及乱涂乱钉;严禁在厕所内丢杂物、硬纸塞进厕所、水管等,对不听劝告者,所造成的经济损失由相关责任人承担。

八、房内整洁做到:六个一条线:1 、被盖、枕头一条线。2 、床下箱包一条线。3 、床下鞋子摆放一条线。4 、面巾一条线。5 、杯刷一条线。6 、开水瓶摆放一条线。窗、床、衣柜上无杂物,床下、厕所及地面干净,并注意保洁。

九、要爱护公物、节约水电。凡损坏公物,除照价赔偿外,还要视其情节轻重,给予必要的罚款或纪律处分。不准私接用电器,触摸用电设施,不准在寝室充电,照明灯泡不得超过40 瓦,违者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相关责任。

十、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1 、宿舍实行四关三开;上午7 :20 关卷扬门,11 :45 开卷扬门;下午2 :45 关卷扬门,5 :35 开卷扬门;晚自习6 :20 关卷扬门,9 :15 开卷扬门;晚熄灯前10 分钟关卷扬门(随作息时间作相应调整)。

2 、每天午睡或晚睡时,生活老师要对每个寝室认真清点寝室人数,核实缺少学生,及时与相关班主任和分管领导取得联系。

3 、周末及节假日留校学生,由班主任开条并把留校学生亲自交给值班生活老师后,学生的纪律、生活、安全由值班生活老师全权负责。

4 、不准将校外食品带入宿舍,不得吃霉变食品。

5 、上课及晚自习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条,生活老师方可同意开门进入。

6 、贵重物品不要带入宿舍,现金或贵重物品存在生活老师或班主任处,严防遗失。

7 、各寝室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如:不准点蜡烛、用纸生火、烧塑料袋等,不准带打火机、火柴等易燃、易爆物品进入寝室,寝室一般不准点蚊香,若确需点蚊香,只能搁放在室的正中,下用托盘,若开电扇室内不准点蚊香,生活老师及相关班主任要反复强调,生活老师要来回巡查,发现异常问题及时处理,对不听劝告学生,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学生负责,生活老师及班主任强调督促不够,要追究相关责任。

8 、如遇紧急危险,生活老师要组织学生有序撤离,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保卫人员,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9 、如遇地震或其他自然灾害,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10 、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1 、严禁攀爬门窗、阳台,爬防护网或到教学楼顶楼活动。

12 、生活老师要经常检查寝室用电设施、床铺、水管、窗户、栏杆等,每周至少搜查两次学生寝室,对学生中的违禁物品及时收缴,填好记录单,发现安全隐患及时报告处理。

13 、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4 、学生家长或其他亲属确需从寝室拿走东西,须经班主任老师批条,生活老师方可放行。

15 、加强防范意识,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不良现象作斗争。

学生宿舍是公共聚集场所,属于重点要害部位,其安全直接关系到学院的稳定和学生的生命财产的安全,是学院安全工作的重点。为了确保学生宿舍的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1)学生宿舍内严禁焚烧纸张、杂物;严禁使用蜡烛、蚊香、酒精炉等明火设施;严禁使用电吹风、电饭锅、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等大功率电器(功率在200w以上);禁止在公寓(宿舍)内自炊。

(2)在学生公寓(宿舍)内,学生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禁止拆移照明、供电、通讯等设施。

(3)学生不准在公寓(宿舍)内吸烟,学生公寓(宿舍)内不准存放管制刀具、器械,严禁存放易燃、易爆、易腐蚀、剧毒及放射性物质等有害、危险物品。

(4)学生十点半之前必须回到宿舍,不得在外过夜,如有特殊原因必必须向辅导员请假,将假条存放至宿管值班室。十一点半准时熄灯休息,不得影响他人休息。

(5)在晚上就寝、休息时间和寝室无人的情况下,养成锁门关窗、切断电源等良好习惯。学生的个人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寝室内不要存放过量现金(限额100元/人以下);对搬出公寓(宿舍)的一切物品要经值班室核对登记。

(7)学生需增强消防意识,熟知消防器具的使用方法,任何人不得破坏、擅自挪用消防器材(设施)。发生火警、火灾等灾害事故时应及时采取报警、撤离现场、灭火等有效措施,将损失降到最低点;发生刑事、治安等案件时,在场学生应保护现场,配合调查,及时向宿管值班室、保卫处及宿管科汇报,必要时,及时拔打报警电话。

(8)学生进出公寓楼,必须刷卡进出,未带一卡-通的需登记姓名、班级、宿舍,进出时间等。

(9)学生不得引带校外人员进入公寓(宿舍),禁止私自留宿他人,严禁留宿异性。学院原则上不准学生家长、亲朋在学生公寓留宿,特殊情况确需留宿的须向系部申请,经宿管科批准后方可留宿。留宿造成的安全事故等问题由申请人和留宿者本人承担,并按有关规定处理。

(10)来访客人须在宿管值班室登记,交押有效证件领取会客单后方可进入宿舍,会客结束取回所押证件。无特殊原因女性不允许进入男生宿舍楼,男性不得进入女生宿舍楼(经宿管批准的工作人员除外)。无特殊原因,晚上熄灯就寝后,各宿舍禁止人员进出互访。

(11)为保证学生安全,维护学生利益及公寓的秩序,未经学生处批准,任何人不得在学生公寓楼内向学生提供有偿服务、从事经营活动或进行宣传活动。学生和公寓管理人员有权制止、拒绝,一经发现应立即向学生处和保卫处汇报。

(1)学生在公寓(宿舍)内使用计算机,带入带出宿舍时,须到宿管处登记,并自觉遵守国家和我院相关管理规定,执行安全用电规范,因违规用电造成的损失,责任自负。

(2)学生的贵重物品和现金,本人必须妥善保管,现金应及时存入银行。储物柜及时上锁,防止财物丢失。发现被盗时,要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宿管、保卫部门。

(3)宿舍无人时,必须关窗锁门;严禁踢门翻窗;不许随便更换锁,不得将宿舍钥匙转借他人。

(1)在室内,走廊无端大声喧哗,打球.高声放音响或进行其他娱乐活动。

(2)在宿舍楼内乱张贴.乱刻画,污损宿舍或走廊墙面。

(3)私自调换门锁,拆搬床位.门窗。

(4)向窗外和楼道上乱倒污水.垃圾.剩饭剩菜;乱扔果壳,纸屑等杂物。

(5)在宿舍内从事租赁.修理,代售.代销等经营活动及其他收费性服务活动。

(6)宿舍夜间关门后,爬窗.翻门等进出宿舍。

出租给他人使用。

(8) 宿舍脏乱,卫生检查不合格并未及时整改。

(9)未经批准留宿外来人员。

(10)在宿舍楼内吸烟。

(11)在宿舍内饲养宠物。

(12)擅自搬迁.拆换家具或其它公用设施。

(13)不按时熄灯休息,影响他人休息。

(14)无故迟归三次,一次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2、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警告处分。

(1)故意破坏家具、宣传栏等公共设施或挪公归私。

(2)浪费水电资源,情节严重。

(3)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包庇责任人或隐瞒事实真-相,影响工作人员调查处理违纪违规事件。

(5)以上未列明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中相关规定。

3、宿舍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除没收有关物品外,给予严重警告处分,并上报学院,视情节严重,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直至开除学籍。

(1)在室内存放剧毒易燃、易爆、易腐蚀、具有放射性等物品,擅自使用消防器材,使用明火。

(2)宿舍内存放、使用违章电器(如使用电炉、电锅、电热杯、电热锅、电吹风、热得快、电热褥、取暖器、电饭煲、饮水机、应急灯、电烫斗以及未经批准的,功率大于200瓦的其他电器设备等)。

(3)多次夜不归宿或迟归后拒不登记或以假名字登记。

(4)在宿舍内打麻将、赌博或变相赌博。

(5)其他未列事项参照学院学生手册。

4、违反以上规定者,取消学生评选奖学金、先进个人、先进集体、文明寝室等荣誉称号。

5、所有处分经确定将以文件形式在系部公示,通知相关人员,上报相关部门。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一、凡在校住宿的学生必须爱护宿舍设施设备,并按有关规定执行宿舍纪律。每学期开学,按老师的安排定位住宿,对不按定位,随意调床、搬迁、拆动生活用具者,给予批评教育,并责成其恢复原状,情节严重的取消住宿资格。

二、建立宿舍管理老师负责制。每学年,由学校聘任男女宿舍管理教师,宿舍管理教师每学期对宿舍公物进行清点作好登记,期末验收,按谁损坏谁赔偿的原则,由宿舍管理教师落实到相关人员。

三、建立宿舍长负责制。每学期开学初,由宿舍的全体成员推选宿舍长,负责制订轮流值日制度,检查、落实宿舍内各种措施和督促宿舍学生遵守宿舍管理制度和“五个必须十个不准”定期向男女宿舍管理教师汇报本宿舍的情况。

四、在宿舍,对人要讲文明礼貌。杜绝讲脏话和不文明的举止,严禁吸烟、喝酒、赌博、打架。

五、不准私自带客进舍,更不得留客住宿(含本班外宿同学),违者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给予纪律处分。

六、晚间如遇同学生病,本宿舍同学要互帮互爱,并及时报告住宿管理教师和值班教师。病情较重者,值班教师第一时间报告住宿管理教负责人梁老师,梁老师迅速报告宋书记。通知家长,在值班老师陪同下迅速送往医院治疗。

七、遵守作息制度(含节假日),保证休息时间,晚自习时间一律要到教室学习(生病学生凭有关证明方可逗留宿舍),熄灯后不得大声喧哗、讲话,不准在宿舍里打牌、下棋,否则,没收一切娱乐器具,并通报批评。

九、不准私接用电器,除没收外,对当事人视情节轻重追究责任,并取消住宿资格。

十、不得将大球(篮球、足球、排球)类带入宿舍区;不得在宿舍区内踢足球、打篮球、排球、羽毛球或乒乓球等。

十一、严禁男、女生互窜宿舍,严禁男士(含家长)进入女生楼。

十二、提高警惕,做好安全防范。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管理人员必须具有较强的工作责任心和认真、踏实的工作态度,认真贯彻执行学校宿舍管理条例及规定,对学生进行思想教育工作,教育学生认真执行住校生条例,遵纪守法,不得体罚或变相体罚学生。

2、宿舍管理人员应遵守学校作息制度,按时上、下岗,中途不离岗,如有特殊情况应向校长室请假同意后方可离岗;未经同意,不得擅自请其他人员代岗,做到有学生在,必有管理人员在。

3、学生上课时(早自习开始时、下午上课时、晚自修开始时等),应及时锁好宿舍大门、小门,禁止学生和其他人员进入宿舍区;学生回宿舍(下午放学时、夜自修结束时等),应及时主动开门;学生夜间就寝后,必须锁好大门。

4、负责宿舍安全保卫和防火工作,防止外人进入宿舍区,平时应管好门钥匙,不得借给学生及其他人员使用。如上课期间学生有特殊情况要进入宿舍,学生须持教师开具的准入证明,无证明者一律不得放行。对可放行的学生,应跟随到相关宿舍,并为其开门。

5、应经常巡视宿舍区(特别是中午和晚上),及时发现并制止违反宿舍管理条例的行为,坚决制止学生中的.违纪现象,对不听劝告的学生和严重事件应及时向教导处汇报,不得隐瞒或私自处理,应严禁外校学生和无关人员进入宿舍区。

6、做好楼道、走廊的卫生工作,负责督促学生寝室的卫生工作,每天进行卫生检查,及时做好记录。

7、要经常注意宿舍区内的公物情况,如有人为损坏现象,应及时报教导处查处。对自然损坏的公物,应及时报请总务处修理。

8、督促学生准时起床,准时参加早锻炼,准时就寝、熄灯,保证充足的睡眠时间,关心学生身心健康,帮助学生解决生活上的各种困难,应主动关心学生生活,对生病的学生应给予适当照顾,及时处理突发事情,能指导、帮助学生整理内务,提高学生自理能力。

9、不得从事以盈利为目的的经营活动,做好值班移交工作和记录。

10、应注意节约用电、用水,及时关好水、电开关。

11、经常与班主任联系,及时处理违反有关规定条件的行为,并上报学工处。

12、做好为住校学生服务的其它相关服务工作。

宿舍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1宿舍住宿人员及工作人员不得擅自改、加装、拆卸室内供电设施。

2寝室内或寝室之间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网线禁止在灯具上拴蚊帐、晾晒衣物、节日装饰物。

3宿舍内允许使用电脑、电视、收音机、手机充、电器台灯外、禁止使用其他电器的行为,如用电取暖、烧水、做饭、及使用应急灯,如有:违反上述行为,一经发现没收违章物品不得返还并处以1000,情节严重者给予严肃处理。

4住宿人员禁止动用和损坏公共场所配电箱、开关、灯具等用电设施,如有违反规定造成损失或事故的,处以加倍赔偿追究相应责任:管理人员对上述行为发现不予制止而造成的后果同样服重要责任。

5当宿舍内的灯具、插座等用电设施发生故障时,应立即报告维修人员即使维修,其他人员不得自行拆修,否则发生故障后果自负。

6发现寝室长时间超负荷用电时,项目部有权停止供电:住宿人员做到人走断电以免超负荷用电或长时间供电散热受阻而导致火灾等以外事故。

7住宿人员必须严格遵守安全用电制度,对违反制度者追究责任,并酌情进行处罚。8办公及职工生活:经常保持工地办公场所干净整洁,无乱挂乱堆现象。

9食堂和职工宿舍,食堂符合卫生要求,炊事员一律体检后持证上岗,有防范隔绝苍蝇,老鼠,等措施。残渣剩饭倒入有盖的容器内。职工宿舍设通风窗,室内环境整洁有序10宿舍供电时间:晚6点至早上6点其它时间停电,配合项目部及开发商的安全用电检查,必要时拆除,只限于2#3#楼安装插座以上插座必须按规范安装,否则停电处理。

违章用电罚款1000元。

湖北亿通建筑劳务公司施工负责人签字生效:____________。

北京市田华建筑集团五公司秦皇岛项目部安全部。

2011年11月17日。

教师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学校教师宿舍管理制度教师宿舍卫生管理在学校整体卫生管理中占有及其重要的位置,也是直接体现教师文明素养的一个方面,作为教师为人师表,首先就要自己做到,为此,我校特要求以下几点。

1 、各教师必须按照学校对宿舍的分配,不得私自随意调动。

2 、教师不得随意让自己的朋友等校外人员在校住宿,也不得带学生在校住宿。

3 、教师宿舍必须经常保持卫生干净、摆放整齐,门窗干净,宿舍周围(走廊卫生干净).

4 、教师宿舍必须注意节约水电,爱护好公共财物, 坚决杜绝“长流水”,“长明灯”现象。

5 、教师将自己的衣服晾在走廊时,请及时将地板上的滴水托干,防止摔跤。

6 、教师住在学校要统一维护校舍的卫生以及舍校的财产安全。

7 、教师之间要和睦相处、互相帮助、互相学习,不得发生吵架。

8 、不得在走廊、阳台等处高空乱抛物,一经发现将取消本周评比资格。

9 、宿舍走廊、楼梯、其它空地,不准堆放杂物,必须保持通道畅通,有垃圾及时提放于一楼垃圾桶内。

10 、各楼层走廊卫生,由各层宿舍人员负责,保证门前无积水无垃圾。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住宿者必须遵守中国的法律法规以及青岛酒店管理职业技术学院的有关管理制度。

第二章设施

第二条外籍教师(专家)入住时请核对室内物品,并在物品清单上签字。离任时,应将清单上的物品如数交还。如有物品损坏,需照价赔偿。

第三条外籍教师(专家)不得擅自改动房间内的.任何设施。入住期间不得擅自更换房门钥匙、不得擅自为非本房间住宿人员配钥匙或另加门锁。

第四条 外籍教师(专家)有使用房屋及设备的权力,也有爱护与维修的责任。对因爱护不当而造成的不应有损失,外籍教师(专家)应负其经济责任。

第三章安全

第五条外籍教师(专家)应注意节约使用水、电等能源,房内禁止违章使用自备的大功率电器,禁止开无人空调。

第六条外籍教师(专家)应妥善保管护照、钱及其它个人物品,不宜在房间内存放贵重物品和大量现金。

第七条 夜间休息或假期外出期间,须锁好房间门窗及阳台窗户,切断电源和供水开关,确保安全。

第八条 如发现室内的设施有故障和不安全隐患,外籍教师(专家)应及时向宿舍管理人员或国际交流与合作处报告。如遇火灾请立即切断电源、迅速离开,并立即拨打报警电话:火警电话“119”、报警服务台电话“110”。

第四章日常生活

第九条 室内的生活垃圾应及时清理,不得随意堆置在公共楼道内,不得从楼上外抛。

第十条 校外来访人员需凭本人有效证件在门卫处登记登记后方可进入公寓。学生不得随意进入公寓,如有特殊情况,应事先征得国际交流与合作处同意。不得擅自容留他人住宿。凡在房间内留宿他人者,将视情节给予处分、并按涉外旅馆的最高住宿标准收缴住宿费用。

第十一条外籍教师(专家)节假日期间如离校外出不在公寓内居住的,应到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登记,住房钥匙必须妥善保管或交由国际交流与合作处保管,不得擅自交他人保管或借给他人使用。

第十二条 不得在房间内从事任何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的活动。不得在公寓内传教、散布攻击我国政府和政策法令的言论。

第十三条 入住合同结束离开学院时,应将钥匙交回国际交流与合作处。

第五章附则

第十四条外籍教师(专家)如违反以上规定造成任何不良后果,则必须承担全部责任。

第十五条 本规定由学院国际交流与合作处负责解释。

第十六条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员工宿舍保持良好的清洁卫生,整齐的环境及公共秩序,使员工获得充分的休息,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订本规定。

第二条员工申请住宿条件。

1、公司员工无适当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以申请住宿。

2、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不得住宿:

(1)患有传染病者。

(2)有不良嗜好者。

3、不得携眷住宿。

4、需遵守本规定。

第三条本公司提供员工宿舍系现住人尚在本公司服务为条件,倘若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免职、解职、退休、资遣等)时,对宿舍的使用权当然终止,届时该员工应于离职日起3天内,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或要求任何补偿费或搬家费用。

第四条宿舍统一由宿舍长管理,其工作任务如下:

1、一切内务,分配清扫,保持整洁,维持秩序,负责管理水电、煤气、门户。

2、监督轮值人员维护环境清洁及门窗的关闭(尤其夜晚及遇有台风)。

3、备置员工资料(如血型、紧急联络人等资料)。

4、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通知主管及管理部门:

(1)违反宿舍管理规则,情节严重者。

(2)留宿亲友者。

(3)宿舍内有不法行为或外来灾害时。

(4)员工身体不适应负责照顾,病情重大者应通知其亲友及公司领导并送医院。

第五条员工对所居住宿舍,应尽管理人责任,不得随意改造或变更房舍。

第六条员工不得将宿舍之一部分或全部转租或借予他人使用,若经发现,即停止其居住权利。

第七条有关宿舍现有的器具设备(如电视、煤气灶、玻璃、卫浴设备、门窗、床铺等)本公司以完好状态交与员工使用,如有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酌情由有关人员负担该项修理费或赔偿费,并视情节轻重论处。

第八条住宿员工(含出差员工)应遵守下列规则:

1、服从宿舍管理人员派遣与监督。

2、寝室内禁止烧煮、烹饪或私自接配电线及装接电器。

3、寝室内不得使用或存放危险及违禁物品。

4、个人棉被、垫被起床后须叠齐。

5、烟灰、烟蒂不得丢弃地上,烟灰缸及其他易燃物品不得放置寝室。

6、换洗衣物不得堆积室内,其余衣、鞋必须收入柜内。

7、洗晒衣物需按指定位置晾晒。

8、电视、收音机的使用,声音不得过大,以免妨碍他人安宁。

9、就寝后不得有影响他人睡眠行为。

10、宿舍不得留宿外人或亲友,如外人拜访应登记姓名、关系及进出时间。

11、贵重物品应避免携入,遗失由各自负责。

12、不得于墙壁、橱柜上随意张贴字画或钉挂物品。

13、污秽、废物、垃圾等应集中于指定场所倾倒。

14、各房间的清洁由住宿人轮流打扫整理。

15、对水、电、煤气的使用,应遵照下列规定:

(1)水、电不得浪费,随手关灯及水龙头。

(2)煤气使用后务必关闭,轮值人员于睡前应巡视一遍。

(3)淋浴的水、电、煤气用毕即关闭,浴毕应清理浴池。

(4)水电费用按照公司规定标准使用,多余费用需自理。煤气等费用自理。

17、不得于床上抽烟,不得于宿舍内吃槟榔或其他不良食品。

18、员工不得于宿舍或办公室内聚餐、喝酒、赌博、打麻将或其他不良或不当行为。

第九条住宿人员需排轮值人员,负责公共地区的清洁,物品的修缮,水、电、煤气、门窗等的巡视、管理及其他联络事项。

第十条住宿员工有下列情况之一者,除取消其住宿权利(通宿)外,并呈报公司管理部门议处:

1、不服从宿舍长的监督、指挥者。

2、在宿舍赌博(打麻将)、斗殴及酗酒。

3、蓄意破坏公用物品或设施等。

4、擅自于宿舍内接待异性客人或留宿外人者。

5、经常妨碍宿舍安宁、屡诫不改者。

7、无正当理由经常外宿者。

8、有偷窃行为者。

第十一条迁出员工应将使用的床位、物品、抽屉等清理干净,所携出的物品,应先经舍监或主管人员检查。

第十二条公司后勤管理部门负责解释和完善本规定。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使本公司宿舍管理规范化、合理化,充分保证入住员工的人身、财产安全和正常居住要求,给员工创造一个安静、舒适的住宿环境,树立公司良好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公司员工宿舍管理归口部门为行政部,住宿方面的问题应与之联系解决。

第三条非我公司人员,因各种原因由我公司安排入住员工宿舍的,等同我公司员工受此制度约束。

第四条入住。

4、1员工在接到公司宿舍分配通知时,应按照公司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入住。本公司不接受调换、调整的要求。

4、2员工在入住时应核清由公司按照标准以完好状态配置的设备设施,如有异常及时上报公司解决。

第五条居住。

5、1居住安全。

5、1、1由公司交予员工的宿舍钥匙,员工应妥善保存,不得随意转借、私自拷贝。

5、1、2员工离开宿舍应确保门窗关好、锁牢,以保障自身财产安全。

5、1、3员工离开宿舍应确保水源、电源关闭,预防无人状态下的漫水、费电、火灾。

5、1、4员工不得随意移动消防器材和安全装置。

5、1、5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不得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

5、1、6不得在宿舍内存放危险化学品、进行化学试验。

5、2居住秩序。

5、2、1员工未经公司允许,不得擅自调换房间。

5、2、2员工不得擅自改变房间格局,不得擅自改变水路、电路分布。

5、2、3员工宿舍内禁止进行偷窃、斗殴、赌博等违法活动以及任何形式的商业活动。

5、2、4未经公司允许,宿舍不得留宿他人。

5、2、5宿舍内禁止饲养家禽、家畜等动物。

5、2、6宿舍内进行的娱乐活动要适度,不得制造剧烈震动、巨大噪音等扰民行为。

5、2、7员工应自行安排清洁卫生活动,保持宿舍干净整洁。

5、2、8员工不得在宿舍的走廊、楼梯、过道、出入口等公共场所堆放杂物,严禁高空抛物。

5、2、9员工的交通工具要按照要求有秩序地停放于规定地点。

5、3设备设施。

5、3、1员工应自觉爱惜宿舍内的建筑、器具、设备设施等一切公司物品。

5、3、2禁止在宿舍的墙壁、地面、天花板上进行打孔、挖洞等损坏其完好性的行为。

5、3、3禁止往下水道内倾入丝线、塑料等任何可能致其堵塞的异物。

5、3、4宿舍内安全设备、水电设施、家具、工具无法正常使用,应及时报告公司进行维修,因不及时报告、擅自拆卸维修造成的后果,由员工自行承担。

5、3、5宿舍内设施及物品因违规使用、故意破坏等造成的人为损坏,其换新、维修、清洁等过程产生的一切费用由损坏者承担。若无法明确责任,则费用由其使用者共同承担。

5、4为防止有浪费现象,公司每个月将扣除宿舍人员的水电费,请节约用水,合理用电。

第六条宿舍的调换及迁出。

6、1若员工有特殊原因确需调换宿舍,应报公司行政部研究批准。

6、2员工调换宿舍、离职迁出,应按照公司的要求有序进行,并于规定期限内完成退房、物品点收、接管、移交等手续。

第七条在宿舍一楼就餐时,离开时不得将剩余饭菜、骨头等残留在桌面。

第七条员工违反本制度,其处罚由公司视其情节轻重、依照《员工手册》执行。

第八条本制度经公司批准后,一经发布即刻生效,与此相应原有制度废止执行。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员工的宿舍安全文明管理,预防和查挖违法犯罪活动,保障人身和财物安全,特制订员工宿舍管理制度。

1、凡来工地参加施工作业的职工、临时工、在现场宿舍住宿的必须由公司统一安排,按照指定的宿舍和床位住宿,不准擅自转调床位,不准冒名顶替住宿,不准私自留宿他人,如有探亲访友者确需留宿应当征求后勤管理人员统一后方可留宿。

2、住宿人员的现金、贵重物品要妥善保管,谨防遗失和被盗。严禁把门钥匙转让他人,进出房门时,要随手关好门和窗,严禁将易燃易爆、放射物品、枪支弹药、特种刀具等危险物品入房存放。

3、不准在宿舍内寻衅闹事,严禁斗殴、赌博、嫖宿和其他流氓活动以及传播放映反动、淫秽书画、照片、录音、录像,坚决制止非法同居,男女混居等伤风败俗的不法行为。

4、不准在宿舍内卧床吸烟、生明火取暖,不准使用电炉、电炒锅、煤炉、煤气灶、酒精炉、电饭煲烧饭炒菜。不得随意乱拉私接电线、电灯和用电灯烘鞋,防止火灾事故发生。人员离开宿舍前要关掉电器,做到人走电断。

完烟后随地丢弃。

6、讲究文明礼貌,维护社会公德,爱护宿舍内的一切公用设施,住宿人员起床后必须把被子和床铺整理好,并打扫室内卫生,衣服等其它用品放置有序,做到整齐一致,不得从室内随意倾倒和投掷垃圾废物和剩菜剩饭,不得随地大小便,保持文明卫生整洁。

7、晚上九点半熄灯,必须在熄灯前回到宿舍。如有加班或其他特殊情况要提前通知后勤管理人员。就寝时间必须保持安静,不准高声交谈和播放音响及弹奏,不准到他人处找老乡,不允许他人来自己住处。

8、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同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9、各班组长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各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一次。

10、对有违反上述规定的人和事,项目部有权处理并根据违反情况轻重,分别给予批评、教育、警告、罚款、取消用工,严重者提交当地公安机关处理。

黑龙江省建安公路工程有限公司。

2012年3月20日。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职工宿舍内不得私拉或改接电源线路,不得私自增加电灯,由项目部设置的插座板严禁捆在床架上或放在床上使用,不得使用电热器具,不得使用火油炉、蜡烛等明火,不得在室内或走廊上烧纸物。

2、个人贵重物品、现金要妥善保管。最后离开宿舍者必须负责关好窗户和锁上门,如发现宿舍物品被窃,应保护好现场,迅速报告保卫部门和相关负责人。

3、职工宿舍内严禁酗酒、聚餐、赌博。不准将闲杂人员带入宿舍,严禁男女混宿。

4、住宿人员必须在23:00以前回宿舍。

5、节约用水用电,水龙头用好后要关紧,最后离开宿舍者要关灯。

6、明确专门部门负责宿舍安全管理,要经常巡视宿舍,发现不安全因素要及时处理或报告,谨防各类事故的发生。

7、住宿人员相对固定。如需变动,由管理部门调整,个人不得擅自变动。宿舍内不准擅自留外人住宿。

8、加强消防管理,宿舍配置一定的灭火机械,不得使用易燃材料装修,确保消防通道畅通,宿舍内严禁存放易燃、剧毒、易爆、放射、易腐蚀等危险物品。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和规范学生宿舍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和减少火灾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浙江省消防条例》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学生宿舍是学生学习生活的主要场所,是人员密集的地方,必须严格执行消防安全管理规章,全体学生必须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自觉维护集体利益和生命财产安全。

二、学生宿舍消防安全要坚持“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要杜绝违法违规行为,要依靠全体职工和学生做好火灾的预防和自救工作。

三、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齐抓共管,分工负责,责任追究。具体分工如下:

(一)安保处对学生宿舍消防安全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负责消防法律、法规和防火安全知识宣传,制定相关制度,掌握学生宿舍防火情况。

(三)学校要经常性开展消防安全教育,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宣传防火知识和违反消防规定学生的教育工作。

(四)总务处负责保障学生宿舍的正常用水、用电及日常生活协调工作。

(五)学生宿舍舍长负责督促落实本宿舍的日常防火安全工作。

(一)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电炉、电炒锅、电饭煲、电磁炉、电热毯、电热杯、电取暖炉、电熨斗、电吹风、电开水壶(热得快)等大功率及危险电器设备。

(二)严禁在学生宿舍内私拉乱接电源线和损坏供电设施。

(三)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将交流电器(如台灯、电取暖炉、充电器、接线板等)放置在床上和易燃物质上使用。

(四)严禁在学生宿舍内使用或存放易燃易爆物品及危险物品,如:煤油炉、酒精炉、液化气炉(罐)及各种燃气炉具,硫酸、盐酸等危险物品;严禁在学生宿舍内存放及燃放烟花爆竹。

(五)严禁在学生宿舍内违章使用明火,如:点蜡烛和使用明火燃烧一切物品。

(六)严禁躺在床上吸烟,乱丢烟头。

(七)严禁在电线灯头、灯管及电器设备上拴挂蚊帐。

(八)严禁损坏或非火灾时擅用灭火器材和消防设施。

(九)违反以上规定,将没收其违章物品,并按照校规校纪严肃处理。一旦引发火灾,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浙江省消防管理处罚规定》的有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人及有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各住宿学生要学会使用灭火器,如发生着火事故,立即采取措施扑灭初期火灾,同时迅速疏散人员并报警。

火警电话:119,报警时讲明着火单位名称、地址、电话、火势大小、报案人姓名并及时派人到路口迎接消防车。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全体学生应自觉接受消防安全管理员对学生宿舍防火检查,并遵守下列防火事项:。

1.宿舍生管、管理员、楼层长、寝室长和学生要熟知必要的消防安全常识、会报警、会使用灭火器救火、会组织人员疏散。

2.学生宿舍内的消各类灭火器均属宿舍消防设施,严禁非消防用途使用宿舍内消防设施。

3.遵守电器安全使用规定,不得使用各种家用电器,不得乱接乱拉电源线和私接电源保险,严禁使用电炉。

4.不得在宿舍内存放易燃、易爆物品,严禁使用酒精炉。

5.不得卧床吸烟,严禁点蜡烛学习。

6.严禁学生在宿舍存放、使用电炉子、电褥子、电热锅、电热杯、热得快、电吹风、电夹板等禁用电器,严禁学生在宿舍内私拉电线。

7.楼梯、走廊和阳台等部位应当保持畅通,不得擅自封闭,不得堆放各种物品。

8.发现他人违章用火、用电或损坏消防设施及器材的,要及时进行劝阻、制止,并向学校有关部门报告。

9.了解消防知识,掌握简易的灭火方法,发生火灾及时拨打“119”报警电话,在确认不会伤害到自己时,使用灭火器扑救初起火焰。

凡违反本制度有关规定,将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并视情节给予处分或追究其刑事责任。

安全宿舍管理制度

为保证学生宿舍人、财、物的.安全,特做以下规定:

1、门卫值班人员要严格执行岗位责任制,要熟悉本楼学生的姓名、房号、院系情况,确保学生生命财产的安全。

2、学生上课时间概不会客,严禁外人和异性进入楼内,不准留宿外人。

3、来客会见学生必须出示证件,经审核登记暂押证件后方可入楼。

4、学生带贵重物品出楼必须登记,否则不准出楼。

5、学生离舍必须锁门关窗,钥匙不准交给外人,借用备用钥匙应出示学生证。钥匙丢失要及时报失换锁,不准私自配制。

6、学生宿舍禁止酗酒、划拳、打麻将,禁止骂人、打架。

7、严禁在宿舍私拉乱接电线、使用台灯、电炉、煤油炉、酒精炉和各种电热器,严禁在宿舍做饭、点蜡烛、挂床帘。

8、严禁在楼内公共区域和垃圾道焚烧废弃物。

9、学生宿舍楼要留有紧急安全通道门,门锁钥匙放在值班室,值班人员要经常检查安全通道门锁,保证开启方便,畅通无阻。

10、学生宿舍楼每层配备灭火器,钉挂在走廊墙上。值班员要能熟练操作,并经常检查,保持灭火器正常使用。

11、各楼值班员要坚持佩带袖章或胸章在门口值班,不准在值班室内做私活,不准迟到早退擅离职守,要做好“值班登记”“会客登记”“晚归登记”“维修登记”等登记本齐全,交接手续要完备。

12、各楼管理员、楼长和门卫值班员要经常在楼内进行检查和巡视,提高警惕,防火、防盗、杜绝事故发生。发生案件和事故要及时报告,保护好现象,积极协助有关部门开展工作。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2012——2013上学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住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住宿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使学生宿舍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整洁”的同学们的“第二个家”,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政教处特重新修订学生宿舍住宿安全管理规定,望全体住宿学生及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1、学生宿舍严格实行领导、值班教师、生活教师、门卫四位一体的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值班教师岗位责任制》和《门卫、生活老师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健康心理状态。警钟常鸣,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并经常深入到宿舍,了解情况,查找隐患,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燃。

3、住宿学生应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文明住宿,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外人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学生宿舍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器,不得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晚熄灯后不得在床头点蜡照明,以免引起火灾。

5、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撬门跳窗,门、窗及住宿物品。如有损坏及时通知生活老师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6、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床铺或宿舍。

7、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厨房用刀和较大水果刀;不得将宠物带到宿舍或在宿舍喂养。

8、住宿学生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经常检查个人的床架、床板、门窗、锁具等设施是否完好,晚上就寝应拴好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9、学生进出宿舍楼不得拥挤,按顺序行走,上下楼不准打闹嬉戏,发现楼内有可疑人员或水、电、火隐患要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值班教师。

(2012——2013上学期)。

为了进一步加强学生宿舍管理,提高住宿学生的安全防范意识,确保住宿生的财产和人身安全,使学生宿舍成为“安全、文明、舒适、整洁”的同学们的“第二个家”,根据学校的总体安排,结合我校安全工作实际,政教处特重新修订学生宿舍住宿安全管理规定,望全体住宿学生及工作人员认真执行。

1、学生宿舍严格实行领导、值班教师、生活教师、门卫四位一体的安全保卫值班制度,落实《学生宿舍值班教师岗位责任制》和《门卫、生活老师岗位责任制》,全面负责学生宿舍的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

2、各班主任要对学生进行经常性的安全知识教育,注重心理疏导,帮助学生克服心理障碍,保持健康心理状态。警钟常鸣,提高学生安全防范意识,并经常深入到宿舍,了解情况,查找隐患,解决问题,防患于未燃。

3、住宿学生应服从生活老师的管理,文明住宿,遵守宿舍管理规定。不得留宿外人,特殊情况须事先请假,外人不得进入学生宿舍。

4、学生宿舍不得私拉乱接电源,使用电器,不得在宿舍燃放烟花爆竹,晚熄灯后不得在床头点蜡照明,以免引起火灾。

5、贵重物品妥善保管,不准私自撬门跳窗,门、窗及住宿物品。如有损坏及时通知生活老师找维修人员进行修理。

6、未经允许不得私自调换床铺或宿舍。

7、宿舍内严禁存放管制刀具、厨房用刀和较大水果刀;不得将宠物带到宿舍或在宿舍喂养。

8、住宿学生要有较强的安全意识,经常检查个人的床架、床板、门窗、锁具等设施是否完好,晚上就寝应拴好门,发现安全隐患及时通知管理人员。

9、学生进出宿舍楼不得拥挤,按顺序行走,上下楼不准打闹嬉戏,发现楼内有可。

疑人员或水、电、火隐患要及时报告生活老师或值班教师。

宿舍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实行宿舍管理教师开门制度,做到人在开门,人走锁门。

2、上课时间学生不得进入宿舍,如有特殊情况须经班主任批准,宿舍管理教师同意方可开门进内。

3、贵重物品必须锁在宿舍的铁皮柜中。

4、住宿生要自觉遵守学校防火安全措施。杜绝火灾隐患。不得在宿舍区点燃蜡烛、蚊香和其它物品,不得私带台灯、手电、火柴及打火机;不动插座,严禁在宿舍区私拉电线,严禁使用各种电器。

5、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如批量酒精、火药、炮竹等)带进宿舍区。

6、严禁携带凶器(如钢管、刀具等)进入宿舍区。

7、如遇紧急危险,相关学生要有秩序地离场,保持道路畅通,不挤压、不堵道、不跳楼,并要迅速报告值班教师,值班教师报告安全保卫人员,安全保卫人员应及时报告有关领导。

8、如遇地震或空袭,学生要按相关常识做好自我安全保护。

9、如遇突然停水、停电,学生不得起哄,吹口哨,大声怪叫等。

10、严禁爬门窗,爬防护网。

11、不准把篮球、足球带进宿舍、教室、不得在宿舍区打球。

12、加强群防群治,发现有偷盗、勒索、抢劫行为要勇于斗争、及时报告,要敢于同违法、犯罪作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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