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专业21篇)

时间:2023-12-08 15:45:39 作者:LZ文人

安全工作总结需要做到及时、准确、全面,不能遗漏重要信息,也不能强调次要的细节。我们为大家准备了一份安全工作总结的精选范文,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南充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南府办发〔20xx〕44号)精神,以及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5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23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加强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坚决落实各村(居)农村房屋安全属地管理责任,切实抓好整治工作的具体实施。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切实把好房屋安全“第一道关口”。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各村(居)委员会要对本辖区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各村(居)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镇国土城建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分镇、村两级建立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加强农村房屋设计、建筑工匠培训、施工队伍管理,提升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23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各村(居)委员会要第一时间向同级党委汇报,在党委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于20xx年12月7日前,根据各村(居)实际情况制定好工作实施方案。自20xx年12月起,每月10号和24号分别报送一次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由镇经济发展办公室负责统一指导,各村(居)委员会具体负责排查工作,各村(居)支部书记要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工作机制,制定实施方案,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镇属各部门落实好具体责任人员,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经济发展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和综执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国土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农业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综执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社事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综执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国土城建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利办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社事服务中心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各相关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经济发展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镇纪委定期或不定期对农村住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开展督查检查。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村广播、微信、qq群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社会参与的舆论氛围。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组长:杜双莲。

副组长:胡海峰。

积极组织开展好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活动,认真落实安全监管责任,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做到明确工作目标,强化责任意识,加强措施手段;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将各类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杜绝重特大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校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校舍。

(二)用电。

(三)消防安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等情况;

(四)学校食堂卫生情况;

(五)校园周边交通安全情况;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国、省、市、县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仪陇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仪陇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的通知》(仪府办函〔20xx〕107号)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中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刻汲取一些地方近期发生的重特大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管理和行业监管职责,严格执行《四川省农村住房建设管理办法》,以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为重点,坚持边排查边整治,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切实加强老旧农村住房安全长效管理,及时消除重大安全风险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二)目标任务。20xx年底前,基本完成对用作经营性农村房屋的重点排查。20xx年6月底前,在重点排查的基础上,基本完成对农村房屋的全面排查;同时,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20xx年至20xx年底,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同时,健全相关法规制度和规范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不断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

(三)工作原则。

1.坚持属地管理原则。各村(居)加强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及时研判和上报农村经营性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表(附件1),推动整治工作有力有序开展。

2.坚持“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房屋安全主体责任,特别是要认真落实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

3.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全面落实各行业主管部门指导监管责任,形成农村房屋安全管理合力,共同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二、工作任务。

按照房屋产权人(使用人)自查、村两委排查、安全隐患评估或鉴定、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分类集中整治的程序,压茬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一)认真摸底调查。对本行政区域内行政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全面摸底,并按照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自住和经营、公共建筑和非公共建筑等类型分别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做到排查一处、登记一处。同时,坚持重点排查和全面排查相结合,细化排查内容、明确排查标准、科学组织排查。

(二)安全评估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可因地制宜采取委托第三方机构、组织专家组或质量安全联合工作组等多种方式,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扎实开展房屋安全性评估或鉴定。村建环卫中心负责指导房屋结构安全评估或鉴定;对初步不能判断是否为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上报县住建局;对于房屋使用安全,地质、洪水和周边环境安全,根据行业管理需要,由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指导安全评估或鉴定。

(三)分类集中整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进行整治的主体责任,行业主管部门给予技术指导。要根据整治重点和房屋评估鉴定情况,建立分级整治工作台账,分类制定整治措施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综合采用拆、改、停等方式,及时消除安全隐患;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未经许可改扩建、采用彩钢板等易可燃材料搭建、经评估或鉴定不能继续使用的,要及时责成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停止使用、限期整治;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且经常性使用的房屋,要指导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对存在一般安全隐患但长期空置不用的房屋,要采取划定危险区域、设立警示标识等安全防范措施;对于有保护价值且存在安全隐患的传统建筑和民居,要经县级以上文物保护和住建部门会商评估,暂时无法完成整治的,可先进行安全警示和挂牌保护,条件允许后再进行维修加固或修缮,不能搞“一刀切”式简单拆除;对于存在消防安全隐患、地质灾害隐患和洪水灾害隐患的房屋,由相关主管部门负责指导隐患防范治理工作。

(四)建立长效机制。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集中整治和建章立制相结合,加快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完善相关法规制度,健全农村房屋建设标准规范,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积极对接使用省住建厅“数字农房”信息管理平台,逐步实现农房建设全过程信息化管理。

三、工作步骤。

(一)重点排查阶段(20xx年12月底前)。基本完成对利用农村房屋开设农家乐、民宿、饭店、茶楼、商铺、仓储作坊等涉及人员聚集使用的经营性农房重点排查任务。重点排查以下几种类型:一是建设年限长、标准低、质量差,且明显年久失修的房屋;二是经加层、改建扩建的房屋;三是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房屋;四是使用预制板的房屋;五是存在采用易燃材料彩钢板搭建、消防设施配备不足、消防通道堵塞等消防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房屋;六是位于滑坡、泥石流、矿区采空区等地质灾害隐患点的房屋;七是河道、泄洪通道等洪水灾害隐患点的房屋。

(二)全面排查和重点整治阶段(20xx年6月底前)。基本完成农村房屋的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用作经营的农村房屋的重点整治,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确保完成一户、销号一户。

(三)全面整治阶段(20xx年11月底前)。基本完成全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目标任务。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基础上,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指导责任,结合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统筹相关政策、项目和资金,分类分步,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制定整治计划,建立整治台账,有序推动整治工作。同时,要建立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保障群众合理建房需求。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召开党委会议,经党委会研究决定,成立马鞍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领导小组(附件1),由党委副书记、镇长宋刚同志任组长,亲自部署、狠抓落实,由党委副书记王正俊同志任执行副组长制定实施方案,建立长效机制,确保责任落实到位。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蔡文琳同志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资源调配等日常工作。

(二)细化责任分工。坚持“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压紧压实各部门责任,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进一步强化监管。镇政府城建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升农村房屋设计建造和质量监管水平,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镇应急办负责指导农村范围内的工矿企业房屋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指导农村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及隐患排查整治;镇自规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镇宅基地审批办负责指导农业生产设施用房安全排查,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镇市监所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镇综治办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镇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旅馆业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镇民政所负责指导农村养老机构场所安全管理;镇司法所负责配合有关方面完善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强化法治保障;镇财政所负责将农村房屋安全管理相关经费纳入本级政府预算;镇人社所负责指导农村建筑工匠培训工作;镇水保站负责对房屋选址是否位于洪水灾害隐患点及周边防汛安全情况进行排查;镇文化站负责指导农村文化和旅游场所安全管理;镇卫计办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安全管理;其他相关镇属部门按照职能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有关工作。

(三)严肃督导问责。由镇纪委办牵头,组建工作督导专班,分行业加强工作督促指导,进一步传导工作压力、推进工作落实;对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要予以通报;对责任落实不到位、工作推进不力的,要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要依法依纪严肃问责。

(四)强化宣传引导。各村(居)要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意识,提高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充分利用新闻媒体、微信等各种宣传手段,定期宣传通报整治情况,及时曝光违法违规典型案例,形成全镇人民共同参与的舆论氛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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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全面加强和规范街道出租房屋管理,消除各类因出租房引发的安全隐患,切实维护社会正常秩序,根据江北新区《关于开展江北新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紧急通知》(宁新区管建〔〕82号)文件精神,决定在全街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围绕平安大厂建设总体目标,以群众反映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等为重点,依托“网格化”社会治理机制,在全街道范围内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消除各类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案(事)件。

二、目标任务。

通过此次排查整治行动实现五个方面的目标:一是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清、情况明;二是出租房屋租赁市场秩序显著规范;三是涉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及时有效整治;四是涉出租房屋矛盾纠纷得到有效化解;五是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全面形成。

三、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4月一5月上旬)。各社区、各部门结合实际,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台账详实。

(二)集中整治阶段(4月至6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7月至8月)。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管理长效机制。

四、职责分工。

街道成立由街道办事处主任任组长,办事处副主任、综治办主任任副组长,派出所领导、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人、相关科室负责人、社区书记为成员的出租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切实加强对排查整治工作的指导、协调和推进。

各部门职责分工如下:

派出所:强化出租房屋的治安管理和消防监督检查,依法对治安违法行为予以查处,严格落实治安、消防隐患整改措施。

市场监督管理局大厂分局:负责查处涉及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相关企业的违法违规经营行为。

综治办:负责牵头此次排查整治工作,加强督导、检查、组织、协调、督促各部门共同做好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

城管科:对街面存在的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予以整治,积极配合对群租房依法予以查处。协调物业部门配合做好此次行动的宣传、出租房屋基础信息摸排。

安监办:负责指导、协助做好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对确实存在问题的督促落实整改。

司法所:负责指导出租房屋管理的相关法律宣传解释,指导、监督做好涉出租房屋的各类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各社区:认真做好排查摸底工作,配合公安、市场监管、综合行政执法等执法部门开展集中整治。做好排查整治工作的宣传工作。

五、工作要求。

1、强化宣传发动。各部门、各社区要多形式、多渠道、多角度加大出租房屋排查整治工作宣传,通过告居民书、宣传手册、新闻媒体、网络平台等形式,形成排查整治工作良好舆论氛围。

2、强化综合施策。要发挥网格化社会治理的优势,充分调动网格员积极性,全面摸排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要坚持依法整治和综合施策相结合,实现整治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

3、强化督查机制。对行动迟缓、措施不力或工作成效不明显的,领导小组将责令整改并予以通报,并将结果纳入月和季度对社区的考核中。对因工作失误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肃问责追责。

4、强化信息报送。各部门和社区要注重基础信息采集登记,分类建立管理和整改工作台账。要加强情况报送,每周一以表格的形式汇报上周的工作成效,各部门和社区建立联络员机制,对阶段工作情况,以及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和重大成效及时报送。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加强街道出租房屋安全管理,根据区委办区政府办《关于印发全区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排查工作方案》要求,结合实际,决定自即日起到今年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区关于加强公共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专项治理与系统治理、综合治理、依法治理、源头治理相结合的原则,以群众反应强烈、安全隐患突出的群租房为重点,在街道集中组织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全面规范房屋租赁,强化治安、消防安全措施,从严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彻底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不发生涉及出租房屋的暴恐案事件和重大公共安全事件,为推动“三大建设”,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有序的社会环境。

二、目标任务。

(一)摸清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底数,全面、及时、准确采集登记信息,执法管理基础工作得到进一步加强。

(二)整改、查处房屋违法租赁行为,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得到进一步规范。

(三)切实解决出租房屋治安、消防等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出租房屋安全隐患得到全面彻底整治。

(四)明晰部门管理职责,充实出租房屋管理力量,建立执法联动、信息共享制度,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得到进一步完善。

三、整治重点。

(一)人均租住面积低于当地政府规定最低标准或者居住人数10人以上(含),存在治安、消防等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

(二)属于违法建筑或者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

(三)没有依法依规履行登记备案手续或未签订治安责任书的出租房屋。

(四)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出租房屋。

(五)居住与生产、储存、经营混合设置,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三合一”等租赁场所。

四、实施步骤。

(一)宣传发动和调查摸底阶段(8月)。制定出台工作方案,明确排查重点和标准,全面部署出租房屋安全隐患矛盾纠纷排查调处工作。深入宣传,广泛发动,积极营造集中整治的良好社会氛围。组织人员开展“拉网式”实地走访调查,全面排摸出租房屋和居住人员情况,采集登记信息,查清风险隐患。

(二)集中整治阶段(8月至10月)。坚持边排查、边整治,对排查发现的出租房屋违法违规等突出问题和风险隐患,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彻底解决问题、消除隐患。

(三)总结巩固阶段(11月至12月中旬)。开展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自查自评,并建立工作台账,总结推广出租房屋管理成功经验,建立健全出租房屋长效管理机制。

五、工作措施。

(一)广泛宣传发动。各社区(居)、各单位要结合深化“三进三帮”大走访活动,开展形式多样的集中整治工作宣传,引导公民自觉遵守出租房屋管理规定,主动抵制违法租赁行为,积极举报出租房屋各类安全隐患和藏匿其中的.违法犯罪行为。通过强有力的宣传发动,动员广大群众和平安志愿者等社会各界力量积极参与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采取进村入户等多种方式,利用各类媒体广泛深入宣传相关法律法规,努力做到家喻户晓。

(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整治工作以社区(居)为基本单元,统一组织力量,深入社区村组和企事业单位,全面开展调查摸底,确保实现不漏房、不漏人。调查摸底工作要做到“五个清楚”:一是出租房屋底数清楚,全面掌握并逐一登记各种类型的出租房屋;二是居住人员情况清楚,逐人采集登记信息,对可疑情况第一时间核查处置;三是群租房结构清楚,对每个出租房间结构和居住人员逐一编号、标注、登记;四是违法租赁房屋底数清楚,对发现的违法租赁房屋分类建立台账并明确整改措施;五是安全风险隐患情况清楚,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制定针对性整改措施。

(三)集中整改隐患。对调查摸底发现的各类问题,特别是安全隐患,在逐一制定整改措施的基础上,明确整改期限,落实整改责任,督促整改到位。对属于违法建筑,不符合安全、防灾等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以及违反规定改变房屋使用性质的出租房屋,要责令限期改正,依法予以处罚。对排查发现居住出租房屋的精神病人以及生活失意、心态失衡、行为失常等人员,要及时纳入视线,落实帮扶和管控措施。对排查发现的矛盾纠纷,要及时落实化解措施,防止升级恶化,酿成重大案事件。对存在消防隐患的群租房,要立即整改,拒不整改的,坚决依法处理。对非法房屋中介机构以及利用出租房屋从事违法经营活动的行为,要及时查处取缔。对违规从事房屋租赁代理业务的房屋中介机构,要限期整改。对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活动,要加大打击力度,实现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要督促落实企业和用工单位安全管理责任,积极发挥房屋中介和物业管理等各方资源的作用,推动出租房屋安全隐患整改措施落实到位。

六、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街道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任组长,党工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为副组长,具体部署和安排;综治办、派出所、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司法所及各社区(居)为成员单位,具体抓好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派出所。

(二)明确职责分工。综治办负责集中整治工作组织部署、统筹协调、督促检查、考核评估。派出所负责居住出租房屋流动人口登记管理,与出租房主签订治安责任书,督促整改出租房屋治安隐患,依法查处涉及出租房屋的违法犯罪行为,加强出租房屋消防安全监督检查,开展针对性消防宣传,严格督促其整改火灾隐患,坚决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负责房屋租赁登记备案相关工作,详实掌握出租房屋底数和基本情况。市场监督管理局分局负责加强住房租赁市场管理,规范房屋租赁中介机构行为。司法所负责涉及房屋租赁矛盾纠纷的调处化解工作。

(三)严格考核奖惩。要严格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层层分解集中整治任务,把压力传导到具体岗位,把责任明确到具体人员,确保整治措施落地见效。要强化集中整治工作检查考核,将出租房屋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工作纳入平安建设和综合治理考核体系,评估工作质态,落实奖惩措施。对因敷衍塞责、行动迟缓、措施不力、工作不实,导致发生重大影响的案事件、事故的,将严格的问责、追责。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贯彻落实《武汉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切实做好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结合我区实际,制订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全面开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及所辖行政村范围内所有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到20xx年底,基本完成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屋排查工作;20xx年6月底,基本完成对全区所有行政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的排查,基本完成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重点整治;到20xx年12月底,基本完成农村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建立健全规章制度,完善相关标准,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工作任务。

及时制定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方式方法,明确工作责任、推进机制和完成时限。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12月15日之前)。

全面动员部署,开展业务培训,压实工作责任,及时组织推进。

(二)摸底排查阶段(20xx年6月底前)。

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的基本情况,包括建成年代、结构类型、安全状况等,建立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平台。对排查过程中发现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1.统计摸底。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统一组织,以村为单位,全面动员村两委干部、驻村工作队、包村干部,结合相关部门已有数据,对本村辖区内所有房屋进行分类登记统计,摸清辖区内房屋责任主体及类别(自建房、非自建房及是否用作经营等)等。(完成时限:20xx年12月25日前完成)。

2.排查重点。统筹街道、村级力量作为排查责任主体,组织专业技术人员或委托第三方专业机构参与,对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开展重点排查和集中排查,重点排查包括经过改(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按照行业监管职责,组织专人参与排查,配合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情况作出初步判断。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要及时组织进行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鉴定,形成最终排查结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完成)。

3.全面排查。在开展重点排查的同时,根据初步登记统计情况,结合实际,按属地按行业按类别确定各类房屋排查牵头责任单位,对辖区内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及周边环境安全等。区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各负其责,加强排查组织、信息共享、沟通协调、指导培训。(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三)整治提升阶段(20xx年12月底前)。

1.重点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仍用作经营性场所的农村自建房作为重点开展整治,根据安全隐患特点和实际情况,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重点、技术路线、力量组织、经费安排、时限要求和职责分工等。严格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屋进行整治。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防范措施。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完成一户销号一户。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切实履行职责,指导所属行业部门扎实开展排查、整治、督导等相关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6月底前完成)。

2.全面整治。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针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和农村非自建房,制定年度整治计划,坚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所有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工作。(完成时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

3.建立长效机制。相关行业监管部门要将经营场所安全性作为行政审批和日常监管的重要内容。各街道乡(开发区)、中法生态示范城要结合实际情况,健全街道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机构,充实技术力量;培育和规范农村房屋设计、施工和建设队伍,加强从业人员政策法规、工程技术和操作技能培训。健全农村房屋建设规范标准,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拆除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切实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三、组织保障。

(一)强化宣传。各成员单位要广泛宣传,增强广大干部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重要性的认识,提升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密切关注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效化解排查整治中的社会风险隐患;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支持和配合排查整治工作,形成良好社会氛围。

(二)强化领导。建立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具体名单附后)。坚持“区负总责、各成员单位抓落实”的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主要负责人是第一责任人,要亲自研究、亲自部署、狠抓落实,建立相应工作机制,成立工作专班,制定实施方案,落实责任部门和工作经费,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强力督办推进。各街道、村要主动作为,克服困难,广泛动员,倒排工期,将排查整治任务落实到责任人,落实到时间节点,细化工作任务,高标准完成各项工作。

(三)强化保障。各成员单位要将排查整治工作与农村房屋确权登记、乱占耕地违规建房专项整治、自然灾害综合风险普查等工作统筹结合,加强信息互通,防止重复排查。组织动员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专业机构和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要结合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将农村房屋安全调查登记、排查、鉴定、解危救助、应急处置及宣传教育等房屋安全管理工作纳入财政预算保障范围。有条件的街道可采取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司法行政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法律援助、人民调解等工作,综合运用法律、行政等手段,统筹推进排查整治工作。各行业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安全生产“三个必须”要求,扎实开展行业指导监督,抓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及长效机制建立工作。

(四)强化监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成员单位要定期对本部门排查整治情况开展调度。对在排查整治工作中弄虚作假、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人;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要对全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督促、协调、调度,及时汇总各部门工作推进情况,向区政府和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报告。

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各成员单位要在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扎实做好排查整治工作,将工作进展情况于每月的10日、25日前报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xx市共18个乡镇(街道),581个行政村,全市共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223458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19198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198773座、非自建房5487座;行政办公用房962座、教育用房798座、医疗卫生用房508座、文化设施用房78座、养老服务用房205座、宗教场所64座、其他场所497座。经全面排查,用作经营自建房和非自建房未发现安全隐患,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存在安全隐患135座,已全部安全鉴定,鉴定为c、d级房屋117座,已完成整治76座,已制定整治计划15座,长期无人居住房屋5座。通过全面排查整治,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为全面乡村振兴奠定坚实住房保障。

(一)健全组织领导,推进工作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是xxx部署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关系千家万户生命财产安全的大事。xx市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成立了以市政府市长为组长、市直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推进落实,切实保障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目标圆满完成。

(二)理清工作思路,把握工作重点。为确保按时完成农村经营性用房、公共用房及临时搭建的活动场所排查整治工作。

一是明确乡村两级管理员职责,及时在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系统中建立乡村两级管理员队伍,建立健全工作体系,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加强培训指导,多次召开业务培训会,成立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交流群,及时汇总解答农房安全隐患排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促进工作推进落实,确保工作成效。

三是理清排查重点底数,及时协调市场监管、教育、医疗等相关部门数据汇总,第一时间发放至各乡镇(街道),有针对性的开展房屋排查工作。市各行业部门对口业务指导,任务分解到乡,责任落实到人,并定期开展督导检查,对工作遇到的疑难问题及时解答排除,简化工作步骤,提高工作效率。

四是充分利用大中专学生返乡、农户“明白人”居家的有利时机,组织动员寒假返乡大中专学生等高素质可运用人才,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工作,有效提高农村房屋排查录入进度和录入质量,确保按期完成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任务。

(三)明确目标任务,压实工作责任。一是建立工作通报提醒机制。市住建局组织相关行业部门,定期对各乡镇(街道)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录入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共印发《xx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报》6期,针对排查整治不同阶段工作任务和上级工作要求,对各乡镇(街道)排查录入进展情况进行提醒鞭策,突出问题导向,督导排查进度,补齐工作短板,提高工作成效。二是实行工作承诺制。根据省、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要求,压实各乡镇(街道)工作责任,层层传导压力。我市对18个乡(镇)街道下达了《关于提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承诺书的通知》,有效促进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度,压实了工作责任。

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中,部分农户房屋长期无人居住,且房屋破损严重,房屋产权人不同意拆除老旧房屋,又不进行修缮加固和重建,导致农村个别农房安全隐患得不到彻底解决。

一是按照上级工作要求,对经鉴定存在c、d级安全隐患的房屋,逐一建立台账,实施销号管理,督促各乡镇(街道)及房屋产权人进行全面整治,整治完成后再次进行鉴定,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二是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将对各乡(镇)、街道及相关行业部门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行复查,切实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确保各项整治任务落实到位。

三是压实乡村两级工作责任,任务到人,责任到人,建立台账,限期销号,确保农村隐患房屋彻底消除。

四是加强对乡镇(街道)农房建设工作指导,健全农房建设管理机构,配强执法管理人员,规范农房建设行为,确保农村房屋质量安全。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根据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彻底消除用作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关于安全生产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决策部署,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生产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属地管理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对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施集中整治,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整治内容。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农村自建房坚持“零容忍”,逐级建立重点整治台账,落实房屋产权人(使用人)整治主体责任,按照“一房一策”、分类处置的要求,逐户制定整治方案,明确整治措施、时限和责任人,做到该加固的加固、该停用的停用、该拆除的拆除,实行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号一户。在整治验收销号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切实有效安全防范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三、整治时限。

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实行倒排工期、挂图作战、销号整改,力争5月中旬前全部整改到位。

四、整治步骤。

(一)组织安全鉴定(3月上旬前)。县住建局对乡镇(街道)排查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组织专业技术人员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或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第三方机构逐户鉴定房屋安全等级,出具房屋安全鉴定报告。对鉴定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及时向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发出房屋安全整治告知单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二)实施集中整治(3月中旬—5月上旬)。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对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由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对照明确的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采取自主或者聘请专业人员、机构等方式进行集中整治。各村要加强对农户整治的跟踪督促、技术指导和政策支持,在整治到位前严格管控经营行为,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

(三)检查验收销号(5月中旬前)。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完成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后,由县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组织乡镇、相关部门和专业技术人员及时对整治情况进行检查验收,对达到整治要求的,予以核实销号;对未达到整治要求的,督促限期返工整改,确保整治质量。

五、整治重点。

(一)c级危房维修加固。鉴定为c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管控经营行为,在完成房屋主要危险构件全部甄别鉴定的前提下,逐项实施维修加固,消除房屋所有危险点(包括墙体裂缝、屋面破损、地基下沉、梁柱腐蚀、地质灾害、火灾隐患等),确保房屋加固改造后达到以上的安全期限。具体改造技术可参考《省农村住宅建筑和加固技术手册(试行)》。

(二)d级危房组织拆除。鉴定为d级的经营性农村自建房严禁经营使用,对不符合“一户一宅”、拆旧建新规定的,结合农村宅基地改革,依法依规组织拆除;若不能立即拆除的,设置安全警示标志,并采取有效安全防范措施。对符合“一户一宅”政策的,组织人员搬离并拆除危房,按规定重新申请新建住房,其中对符合农村危房改造条件的,及时纳入20xx年农村危房改造计划,组织实施拆除重建。

六、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重点整治组织领导,结合实际制定本村(居)重点整治方案,细化任务目标,明确工作责任,加强对重点整治进度调度、现场督导,推动重点整治任务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二)强化整治保障。各村(居)要在符合政策的条件下,统筹农村危房改造、秀美乡村建设等项目资金,支持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实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加强技术服务指导,组织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或聘请第三方专业机构,全程参与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和检查验收销号,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质量。

(三)强化督促指导。镇土管办将定期调度各村(居)重点整治工作进展,适时开展实地督导,对整治进展缓慢、推诿扯皮的,予以通报;对敷衍应付、弄虚作假的,进行严肃问责。

(四)强化机制健全。各村(居)要结合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完善对非法经营、违章建设的监管查处机制,加大查处力度,避免整治效果反弹。建立农村房屋安全巡查机制,对经营性农村自建房安全情况实施定期监测,及时发现和整治安全隐患,实现动态清零。加快建立农村房屋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管理制度,填补管理空白,避免农村房屋安全隐患边整治边发生。

(五)强化宣传发动。各村(居)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重要性、紧迫性,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警示教育,增强农民房屋安全意识,提高农民参与重点整治的积极性、主动性。

乡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指示批示精神,认真落实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根据县委、县政府会议精神,为全面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实现安全稳定形势持续向好,决定在全镇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全面落实安全发展理念,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深刻汲取事故教训,举一反三,落实属地主体责任和部门监管责任,按照谁拥有谁负责、谁使用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边查边改、疏堵结合、远近结合、标本兼治。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依法依规有序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及时消除农村房屋重大安全风险隐患,坚决遏制重特大安全事故。同时,建立常态化农村房屋建设管理制度。

二、基本原则。

(一)属地负责,部门指导。各村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责任主体,负责具体组织实施。各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技术指导、政策支持。

(二)突出重点,先查先治。区分轻重缓急,重点排查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按照“一房一策”的要求,逐一明确房屋处置类型、整改措施、时限要求和整改责任人,督促限期整改,逐一销号清零,实现闭环管理。

(三)全面排查,集中整治。按照村不漏组、组不漏房的要求,对辖区内农村房屋安全情况进行拉网式全面排查,不留盲区、死角,建立“一房一档”,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集中整治,做到有患必治、有患必除,干净彻底地消除隐患。

(四)完善机制,长效管理。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的问题、暴露的短板,有针对性地完善规章制度,堵塞监管漏洞,补齐工作短板,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从根本、长远上消除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实现标本兼治。

三、工作任务。

按照全面摸底、分类排查、重点整治、全面推进的原则,有序推进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农村房屋,立即采取措施,防止发生安全事故。

(一)摸底排查。对本村范围内的所有房屋进行摸底排查。摸底排查区分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两种类型,全面摸清房屋基本情况,包括建造年代、结构类型、建造方式等,有关信息录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

1.重点排查。对用作餐饮饭店、民宿、批发零售、休闲娱乐、学校、养老、医疗、仓储等经营性(含生产性、公益性)的农村自建房开展摸底排查,排查重点包括使用预制板建设的房屋、经过改建扩建的房屋、人员聚集使用的房屋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底前基本完成。

2.全面排查。在重点排查的同时,结合实际对农村房屋开展全面摸底排查,排查内容主要包括房屋结构安全、使用安全、地质和周边环境安全等,并对各类房屋安全隐患作出初步判断。力争6月底前完成。

(二)重点整治。要以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为重点开展整治,力争206月底前基本完成。整治到位前必须采取切实有效的安全防范措施。

1.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根据重点排查发现的安全隐患情况制定重点整治方案,明确整治内容、工作措施、技术路线、力量组织、工作经费、时限要求等。

2.组织安全性评估或鉴定。对初步判断存在安全隐患的用作经营的'农村自建房及时组织聘请专业机构进行房屋安全性评估或房屋安全性鉴定(依据《农村住房安全性鉴定技术导则》)。确有安全隐患的,要明确整治措施和整治时限。

3.落实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对经排查确定存在安全隐患的农村自建房,尤其是用作经营的,由产权人(使用人)自主聘请专业人员或机构进行整治方案设计并整治。

4.实行销号管理。镇、村二级要建立重点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整治一户、验收一户、销户一户。

(三)全面整治。各村在摸底排查和重点整治的基础上,根据本地实际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未用作经营农村自建房和非自建房制定全面整治计划。全面整治要坚持产权人(使用人)主体责任,落实属地责任和行业监管责任。力争用3年左右时间基本完成安全隐患整治。

四、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1)。各村要将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健全完善工作机制,村书记是第一责任人,要狠抓落实,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取得实效。

(二)强化责任落实。各村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负责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具体组织实施,做好进度安排、任务落地工作,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建立整治台账,实行销号管理,并以行政村为基本单位上报排查整治结果,报告由村书记签字背书,落实“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要求。重点整治台账于201月底前报送镇排查办。各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监管指导、协调配合,特别将应当纳入行业安全监管范围的农村房屋全部纳入,补齐监管短板,避免监管空白。农业农村办负责指导农村住房建设,牵头组织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组织填报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推进部门信息共享,建立健全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负责指导农村人居环境整治,按职责负责农村宅基地管理有关工作;应急办、派出所负责指导农村人员密集场所房屋的消防安全管理;自然资源所负责指导农村依法依规用地和规划建设,做好地质灾害易发区的灾害风险排查;农村事务办负责指导农村经营场所涉及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复查工作;农村养老机构、文化和旅游等场所的安全管理;统战部门负责指导农村宗教活动场所安全管理;澡下学校负责指导农村学校、幼儿园房屋安全管理;卫生院负责指导农村医疗场所的安全管理。各成员单位要树立“一盘棋”的思想,密切协作,形成合力,共同做好督促指导工作,共享并及时提供农村住房档案和房屋综合信息。房屋所有权人(使用人)是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整治的主体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及各类安全隐患排除工作。

(三)强化综合保障。一是强化技术保障。要组织动员技术人员广泛参与排查整治工作,加强人员培训,有条件的地方可采取单位购买服务等方式,委托有资质的专业机构开展排查、评估鉴定工作。二是强化资金保障。落实排查整治人员和物资。三是强化应急保障。制定镇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各村要加强日常安全巡查和应急处置能力,确保第一时间有效处置各类农村房屋安全突发事件。四是强化纪律保障。要严肃责任追究,对排查整治中因工作不实、统计不准、弄虚作假、虚报乱报导致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员,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五是强化法治保障,综治部门要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中的法律咨询、司法调解等工作。

(四)强化督促指导。加强对各村的督促指导,强化工作调度和现场督查,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进展缓慢、推诿扯皮、排查不实的,予以通报;对问题严重的,约谈相关负责同志;对工作中失职失责、不作为、乱作为的领导干部严肃问责。从年11月起,坚持每半月调度各村工作进展情况,必要时组织成员单位按规定开展联合实地督导。

(五)强化宣传发动。要利用多种媒体、多渠道广泛宣传,使广大干部群众充分认识农村房屋安全的重要性,及时了解农村干部群众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积极回应社会关切,有效化解影响社会稳定的风险隐患。要全面深入开展农村房屋安全科普教育,不断增强农民群众的房屋安全使用意识,提高支持参与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的积极性、主动性。

(六)强化标本兼治。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对排查整治中发现问题,有针对性地完善制度,加快研究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管理长效机制。推动建立农村房屋建设用地、规划、设计、施工、经营、改扩建和变更用途等全过程管理制度。建立排查巡查和监控预警机制。加强农村房屋施工和建设队伍管理,提高农村房屋建设管理水平。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自建房安全管理,消除自建房安全隐患,司寨乡开展农村自建房安全隐患排查,多措确保农村建筑施工安全。

一是加大宣传教育力度。利用各种形式广泛宣传农村自建房质量安全知识,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

二是开展拉网式排查。针对工程主体结构质量;建房防坠落、防倒塌;施工现场脚手架搭设、施工用电、临边防护、物料提升、安全帽佩戴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

三是实行农村自建房备案审批制。与建房户签订《建房申请书》、《建房承诺书》、《农村建房安全防范措施告知书》、《建筑材料质量保证书》。

截止目前,共发放宣传页800余份;排查安全隐患10处,已当场责令其立即整改,消除安全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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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方案

为贯彻落实全省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动员部署会议精神,按照市政府《岳阳市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县消防安全委员会文件《关于开展全县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华消安【20xx】18号)要求,认真做好全镇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

各村(居)要结合实际,根据省、市、县安委会下发的文件精神,明确农村房屋消防安全行业主管部门,对辖区利用农村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进行监管。消防救援大队要按照“应列尽列”要求,将辖区现有利用农村房屋进行经营性活动的人员密集场所列入日常消防监督检查单位库。要结合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充分发动镇、街道基层组织和公安派出所,以农家乐、民宿等人员密集场所、易燃夹心彩钢板搭建或木结构的房屋、上店下宅或前店后宅房屋、“多合一”场所、文物古建筑、电商网点为重点,迅速开展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20xx年12月20日前完成摸底排查工作,对排查出的'消防安全隐患建立工作台账。对排查发现的问题隐患,要督促房屋产权人、使用人及时整改;一时难以整改的,要落实严管严控措施。对涉及农村房屋的重大火灾隐患,要严格按照“一单四制”制度逐一进行交办、销号。确保20xx年6月20日前火灾隐患全部消除。

一是要积极推动农村“路改”“电改”“水改”等工程,因地制宜地推进农村消防水源、消防通道、消防设施器材等基础设施建设,逐步解决农村房屋电气线路老化、敷设不规范等问题,利用河流、湖泊、水渠等天然水源设置消防取水点、消防水池等取水设施,提升农村消防安全水平。二是要通过发布通告、召开农家乐(民宿)等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和管理人会议、举办消防安全培训班等形式,动员督促场所开展“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及火灾隐患自查自改,对工作开展滞后,隐患整改不彻底的单位进行曝光,接受社会群众监督。逐步形成“自我管理、自我检查、自我整改、自我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机制。三是要推动加强我镇专职消防队和村志愿消防队建设,尽快填补农村消防力量空白点;定期开展业务技能培训,并强化与消防队、政府专职消防队的联勤联动,最大程度地发挥好“就近救援”“打早打小”的作用。

要督促村民委员会制定适合当地的防火公约,广泛利用“村村响”广播、宣传栏、标语海报等,开展贴近农村实际和农民生活的经常性消防安全知识宣传。要通过印发宣传手册以及设立消防宣传牌、张贴消防宣传标语等形式,对农村房屋商家开展多层次、全方位的消防安全教育培训。针对农村独居老年人、留守妇女儿童、残疾人等特殊群体,要组织宣传服务队或志愿者开展上门入户宣传培训,切实提升民众消防安全意识。同时要发动群众自防自救的力量,动员广大群众积极加入消防志愿者队伍,共同承担起消防巡护工作。

各村(居)及相关单位于20xx年12月20日和20xx年6月20日前分别将农村房屋消防安全隐患摸底排查统计表和隐患整改工作台账报镇应急办公室,联系人:xx,电话:xxx。

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自检自查的通知》要求,我乡于20xx年5月17日至20日,对我乡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进行了督查和自检自查,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村级活动场所是村级组织和党员干部集中学习、开展活动、发挥作用、凝聚党员、服务群众的主要阵地。水竹坪村活动场所建于1983年,属土木结构,已成危房,建筑面积不足80平方米;xx村委会活动场所建于1992年,属砖木结构,建筑面积90平方米。两个村活动场所功能设施不全,不能充分发挥活动场所的作用,群众对建设两个村活动场所愿望迫切。在上级有关部门的支持下,两个村列入20xx年村级活动场所建设,xx村建设地点在原村委会,水竹坪村建设地点在水竹坪村完小,建筑均为钢混结构,xx村建筑面积为300平方米,水竹坪为200平方米。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成立了xx乡村级活动场所建设工作领导组,组织专人负责工程建设、施工的协调、服务、质量监督等工作。两个村的村级活动场所建设于20xx年1月份动工,现水竹坪村已进入室内装璜阶段,xx村已进入墙体粉刷阶段,预计6月中旬能交付使用。

我乡高度重视工程建设工作,明确了工程建设项目责任人,对工程的建设情况进行监督、管理、协调、服务工作,确保工程建设顺利进行。与施工单位签订了廉政合同、施工安全等合同,确保施工安全。工程建设进行邀标,所施工单位均有建设资质,工程建设施工中未发生安全事故及违反施工合同的行为,工程建设顺利进展。

xx村村级活动场所建设总投资37万元,其中:州级补助10万元,县级补助10万元,自筹17万元;水竹坪村工程建设总投资25万元,其中:州级补助10万元,县级补助10万元,自筹5万元。

乡镇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县安委会的统一部署和安排,我乡认真开展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从2月初开始,在全乡范围内深入开展了重点行业和领域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取得了积极成效。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思想重视,严密部署

乡安委会《通知》下发后,乡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多次要求

乡安检办一定要按照上级的要求,正确认清当前我乡安全生产面临的严峻形势,充分认识市、区部署这次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的重要性。并成立了以乡长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小组,制定了《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安检办联合工商所、派出所等乡直有关部门,开展了一场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对于排查出的安全生产隐患,下发隐患整改通知,限期治理。对于需投入较大资金的重大隐患则采用预警机制,列出整改计划和资金计划,报有关部门研究确定整改方案。

二、精心组织,认真开展

为更好的搞好这次活动,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专项行动小

1

职责、密切配合、分工协作、统一行动、及时妥善处理整治工作中出现的问题,在全乡范围内掀起了声势浩大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整改高-潮。在此次活动中,全乡共排查企业30多家, 发现各类隐患35个, 下达整改指令书35份,责令限期整改企业2家,责令整改隐患35项,整改完成率98%。

三、定期复查,巩固成果

通过此次安全生产隐患排查专项行动的开展,我们也深刻地认识到安全生产对企业、对社会、对国家的重大意义。安全工作是一项利国、利企、利民的大事,为此我们加大了安全投入及隐患治理力度,定期到相关企业或单位复查,巩固已有的安全成果。

今后我们将一如既往地绷紧安全弦,坚持经常性的企业安全

生产自查自纠,把安全生产当成一项重要事业来抓,在辖区内部形成安全生产长效机制,加强安全教育,优化生产工艺,全方位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早日实现企业的`安全标准化达标,确保安全生产,为企业的健康有序发展和社会的和谐稳定进步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乡安监站

2

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1周年和创造我乡镇平安、良好的经济社会发展环境,确保全乡镇人民群众过上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及有关文件的精神,我乡镇结合实际,扎实开展了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一是建立了坚强的领导。为了保障节前良好安全生产形势,喜迎国庆,乡镇政府高度重视迎国庆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门成立了以分管领导为组长,乡镇综治办、派出所、各村、机关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领导小组。二是统一思想,明确部署。在九月初召开了全乡镇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专题会议,明确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指导思想、工作目标、排查范围及重点等。进一步明确隐患排查治理活动各有关事项。三是加大宣传,营造氛围。增强了社会公众对隐患排查治理行动的了解和关注。

二、点面结合,自查自纠

路事故多发路段等重点行业和领域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

三、集中督查,大力推进

为督促各地各部门进一步有效落实隐患排查治理各项工作,不断扩大工作成果,力保国庆期间万无一失,乡镇政府主要领导及相关部门,抓住重点,集中开展了督查工作。9月15日,安全生产分管领导带领安监、公安、卫生、供电等部门负责人检查了迎国庆安全生产情况。重点检查了辖区内的1个砖厂、1个养猪厂、3个水库、200余辆农用车船等。在全面掌握全乡镇迎国庆隐患排查治理情况的基础上,提出相应的意见和建议,进一步推进了迎国庆隐患排查治理活动的开展。

四、排查隐患,彰显成效

一是大大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安全意识,更加注重生产生活环境的安全因素。国庆节前及节间,我乡镇安全生产形势保持良好稳定。

二是在迎国庆隐患排查治理期间,各村各部门总排查2家企业,10多个单位,5个重点部位,发现安全隐患56处,下达整改通知书40余份,限期整改企业1家,责令整改隐患56条,整改率为100%。

在本次的迎国庆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活动中,也暴露出一些问题,需要我们有清醒的认识。一是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需要进一步增强。隐患排查治理过程中社会公众的参与性有待进一步提高;二是在农村住房安全排查过程中,发现危房量大、处理难度较大;三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体制和长效机制需进一步建立和完善。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具有长期性的特点。因此,在今后的工作中要正视问题,不断深化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力抓整改,切实落实安全生产各项目标任务。

乡镇镇乡镇安监站

2015年9月25日

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碧xx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汛期安全管理,根据县委组织部文件要求,碧xx党委组织相关人员认真开展村级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现将情况报告如下。

1、精心组织,狠抓落实。

乡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书记担起排查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担起具体责任人的职责。以"两步走"方式,认真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第一步由村级自行排查整顿,第二步由乡党委专项核查组对各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逐个核查,力争排尽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

2、认真排查,全面消除安全隐患。

对全乡所有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是排查各活动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洪涝、地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各村级活动场所是否按规定配备消防设备,是否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是否掌握安全操作规程;排查各活动场所建筑结构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各活动场所房屋、远程教育设备是否按规xx装防雷装置,是否存在雷击隐患。经排查,共排查出周边存在洪涝、地质、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0个,由于部分村级活动场所建盖年代较早,出现房顶接缝处漏雨的1个;16个村都配备了消防设备,并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16个村远程教育设备虽安装了简易的防雷装置,但仍存在雷击隐患。

3、确保信息畅通,建立隐患排查值班制安排做好汛期村级活动场所安全的值班工作,加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损失降到最低。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保持与上级的联络,做到及时准确传达和上报相关信息。

4、加强宣传,提高群众防灾意识采取板报、宣传栏和和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大力宣传防雷、防汛减灾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群防群治,有效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5、认真总结,抓好整改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我们制定措施加以整改。一方面加强汛期人员值班管理,随时监控危险地方的变化。另一方面及时疏通沟渠,房檐漏雨尽量修补,考虑减少集体会议召开的次数,进一步降低安全隐患,努力确保群众生命、集体财产安全。

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根据《关于认真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的通知》的文件要求,我乡于7月20日至30日,对我乡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了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报告如下:

xx乡辖6个(居)委会,共139个村民小组,总人口21300人。乡党委下设6个党总支、52个党小组支部,共有党员608名。目前,我乡辖区内共有村级活动场所6个。

(一)精心组织,狠抓落实。乡党委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党委书记担起排查整顿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副书记担起具体负责的责任人。采取“两步走”的方式,认真开展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安全隐患排查整顿工作。第一步由村级自行排查整顿,第二步由乡党委专项核查组对各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逐个核查,力争排尽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活生产安全。

(二)认真排查,消除隐患。对全乡6个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和设施设备进行一次全面排查,重点是排查各活动场所周边是否存在洪涝、滑坡、泥石流等自然灾害隐患;排查各活动场所建筑结构及附属设施是否存在安全隐患;排查各活动场所房屋、远程教育设备是否按规定安装防雷装置,是否存在火灾、雷击隐患,并将对排查出来的隐患及时进行整改。

(三)确保畅通,建立制度。安排做好汛期村级活动场所安全的值班工作,加强安全巡查,发现安全隐患或发生安全事故必须按规定及时报告、及时处理,确保损失降到最低。值班期间值班人员的通讯工具必须24小时保持畅通,保持与上级的联络,做到及时准确传达和上报相关信息。

(四)加强宣传,提高意识。采取广播、板报、宣传栏和和发放宣传材料的方式,大力宣传防雷、防汛减灾知识,努力提高群众的防灾意识和避险、自救、互救能力,群防群治,有效减少各类灾害事故的影响和损失。

(五)认真总结,抓好整改。对排查出的实际问题,认真总结,确定整改责任人,采取有效措施,及时抓整改,确保整改效果。

通过10天的排查整顿,我乡的村级组织场所存在着一定的问题。具体情况如下:大部分活动场所都没有安装防雷设施,较容易被雷击;有1个行政村(木龙村)的活动场受山体滑坡威胁。有两个行政村(扯炉、山河村)距河边较近,存在一定的洪涝隐患。

针对排查出来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制定整改措施,落实责任加以整改。一方面加强汛期人员值班管理,随时监控危险地方的变化,并设置安全警示标志,行人尽量不要靠近。另一方面及时疏通沟渠,房檐漏雨尽量修补,考虑减少集体会议召开的次数,相关活动尽量远离危房,在空旷的地方举行,进一步降低安全隐患,努力确保群众生命、集体财产安全。第三是村级活动场所缺乏办公用品的行政村,要积极争项目资金,整合项目早日新建活动场所。

农村房屋排查工作总结

3月16日,山西省文旅厅二级巡视员王霁鸿与省文旅厅一级调研员吴映华带队在寿阳县督导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寿阳县委副书记、代县长彭超,副县长常拴林陪同督导。

近年来,寿阳县把全县14个乡镇、丹凤城区共163个行政村以及滨河城区社会事务服务中心下属的10个社区全部纳入排查整治范围,排查覆盖率为100%。截至目前,各乡镇按照网格化、清单化的方式开展农房排查录入工作并于时间节点前全部完成任务,到3月10日寿阳县三类农房共录入47264户;城市房屋累计排查出经营场所1157个,人员密集场所91个,违法违规改造用于经营出租的房屋42个,老旧小区83个,总采集户数10569户。

省督导组听取了寿阳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情况汇报,王霁鸿要求,寿阳县要深化思想认识,提高政治站位,高度重视此次督导的重要性,推动专项排查整治工作落到实处;要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各项要求,确保督导取得实效。

彭超表示,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高度重视,深刻吸取事故教训,站在讲政治的高度充分认清开展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必要性。坚持问题导向、过程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严排细查,不留死角,违法占用土地、存在安全隐患的建筑以及未经审批的`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叫停;存在建筑和消防安全隐患的人员聚集场所,责令建筑产权人采取加固和改进等相关措施,在保证安全的情况下进行营业。寿阳县各级各部门将统一认识、务求实效,为全县城乡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做出应有贡献。

随后,省督导组查看了寿阳县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印证资料和相关台账,并深入宗艾镇、朝阳镇金石庄村、滨河城区督导农村及城市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就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整改意见。

乡镇年底至年初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区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深刻汲取事故教训,全面排查人员密集场所安全隐患的紧急通知》、《xxxx年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通知》和区房管局《xxxx年元旦、春节节前安全生产大检查实施方案》的相关要求。根据文件要求,我镇组织了各村(社区)委员会对照各自职责,认真开展了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现将排查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接到上级主管部门通知后,我镇党委政府非常重视,安排分管领导对这项工作提出了具体要求,房屋管理办公室成员联系村(社区)排查人员对此次排查进行研究部署,并结合我镇实际对检查的范围、方法、步骤、内容和时间提出了具体要求,组织有关人员学习文件精神,充分认识搞好这次安全排查的重要意义,认真组织落实。

1、加强宣传力度,明确工作责任。各村(社区)通过学习有关文件规定,使大家真正认识到“防范胜于抢险、安全于泰山”的重要意义,高度认识房屋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采取有力措施,遏制各类房屋安全事故的发生,确保广大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

2、组织开展了各村危旧房屋排查工作。各村(社区)对房屋情况进行检查,填写《房屋安全排查表》和《房屋安全检查情况汇总表》。我镇组织了多个排查小组,重点对各村(社区)在自查中发现的有安全隐患的房屋和重点公共建筑进行了排查,能继续使用的房屋要定期检查,确保使用安全。

3、督促整改,消除隐患。在这次危旧房屋排查活动中,各村(社区)给合自查自报情况及重点检查与抽查情况,对存在安全隐患和有危险点的房屋根据不同情况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及时处理,消除隐患。

对全镇x个行政村(社区)都进行了认真细致的排查,存在安全隐患的危旧房屋共xxx栋,其中已鉴定为c、d级的危险房屋;使用年限超过xx年的砖混(砖木)结构房屋;使用年限未超过xx年,但是承重构件出现结构性裂缝的,基础出现变形的,木结构出现腐烂的,钢结构构件锈蚀严重的,混凝土梁、板、架、柱出现酥裂的,抹灰突然大面积脱落的,新近出现门窗突然不能自由开闭的共计xxx户,已解围x户。改变使用性质、危及使用安全的房屋;遭受灾害事故后出现异常,仍需继续投入正常使用的房屋;建设项目施工区周边可能施工被损坏的房屋;被部分拆除后需继续使用的房屋以及拆迁范围内的危旧房屋;其他依法应当进行安全排查、鉴定的房屋共计xx处,均已下达整改通知。

1、部分房屋产权人或使用人认识不足,安全意识不强,房屋安全管理制度不完善,不少超过使用年限的房屋,不经鉴定仍然在使用。

2、房屋安全管理制度尚需进一步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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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xx年,在党工委和街道安办的正确领导下,我村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上级关于安全生产的一系列指示精神,牢固树立“以人为本”的安全工作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严格执行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各项规章制度,加强安全生产组织领导,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生产制度。

1、加强安全生产领导。成立以村支部书记为首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负责组织领导全村安全生产工作。在工作中,坚持安全生产工作和生产任务同时部署、同时组织。年初有计划,年底有总结。同时设置专职安全员,负责安全生产的日常管理和检查。在建立村内安全生产和消防网络的基础上,部分企业还建立了安全组织网络,进一步完善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全方位安全管理体系。

2.签订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与全村所有企业签订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明确部门主要负责人为部门安全第一责任人。同时,根据各自实际情况,将安全责任层层分解,逐级落实到所有岗位和个人,形成了人人有责、人人对安全生产负责的良好局面。

1、完善制度管理。

xx年初,该村在总结以往经验、分析存在问题的基础上,修订了安全生产制度,完善了安全生产考核细则,分为考核项目、考核内容、考核标准三部分,以更好地满足企业实际发展要求。确保所有的工作和操作都有章可循,责任明确,出现问题用系统“说话”。

2.加强员工安全素质培训。

一是加强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学习。在村安全领导小组集中学习的基础上,我们动员有条件的企业充分利用每周学习时间组织员工学习《安全生产法》、《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和各级安全生产文件。

二是加强员工岗位技能教育。上半年,我们组织了一次全员安全教育培训,有效提高了企业的安全素质。

三加强劳动保护,安全措施已落实。

1.加强职业劳动保护,关心员工的安全和健康。积极宣传职业劳动保护相关法律法规,坚持规定要求,按标准向员工发放日常劳动防护用品。加强劳动保护设施的检查和维护,及时整改问题和隐患,重视特种作业人员的保护,各基层单位配备各种工具和安全作业设备,坚持持证上岗。

2.加强安全检查,积极整改事故隐患。严格落实各项检查考核措施。我们采取定期检查和抽查的方式,定期排查生产现场、重点安全管理部位、机电设备等安全事故隐患。,及时责成责任部门对每次安全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问题和安全隐患进行整改,并落实“跟踪复查制度”。上半年共整改安全隐患6处,做到了事故隐患不掉队、事故苗头不放过、生产不安全因素消除,有效保障了企业生产安全和现场作业人员人身安全健康。安全生产只有起点,没有终点。我们将始终牢记安全责任重于泰山,始终牢记今年是安全生产隐患排查年主题,坚持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单位,确保各项安全生产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企业安全生产持续稳定发展。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按照省、市有关工作部署要求,xx区自全面开展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以来,在各镇、办的共同努力下,到目前为止,我区农房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正在稳步推进。

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xx月xx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关于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决策部署,扎实推进我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xx区政府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高度重视,一是我区于20xx年xx月xx日印发《xx区(高新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实施方案》;二是于20xx年xx月xx日召开会议部署工作;三是成立了以xxx副区长为指挥长的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成员单位主要职责,确保工作落到实处。

(二)积极推进落实。一是召开领导小组成员单位推进会议,压实部门责任,各有关部门要根据职责将涉及的农村房屋安全纳入安全监管范围;二是开展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培训会,指导各涉农办事处、xxx镇明确此次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范围、重点、方法、步骤等,指导基层录入人员把握现场排查和农村房屋安全信息采集app登记录入要求。

(三)认真排查录入,及时开展鉴定。一是我区共有行政村42个,除拆迁或改为社区的7个外,数据录入35个,尚有0个村未录入,录入覆盖率100%。二是根据农村房屋综合信息管理平台数据,截至7月16日,全区共排查各类农村房屋25681座,其中用作经营自建房20xx座、未用作经营自建房20561座,非自建房3026座。三是重点房屋的鉴定整治情况:已排查的用作经营自建房中,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7座,已完成整治7座,整治率100%;已排查未用作经营自建房,初判疑似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103座,已完成鉴定103座,鉴定率100%。

(四)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工作。按照省、市有关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回头看”工作安排,xx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组成三个小组,共抽查xx区9个村,现场核查各村农村房屋排查是否彻底、录入情况是否准确完整、安全隐患整治是否及时有效等。

排查工作在取得进展的同时,仍存在一些问题:

(一)群众房屋安全意识有待提高。目前农民群众对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工作认识仍不到位,对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农村房屋建房安全质量重视仍不足,对发现存在隐患的房屋整治紧迫性有待加强。

(二)信息录入不准确。不少基层排查录入人员对房屋性质和用途定位不准确、对系统使用不熟练,在录入信息是出现有的对填报信息多次更改,有的对整改完成的房屋信息误删等情况。

(三)信息更新滞后情况。在录入农村房屋信息时是未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可能在录入后农村房屋用途用作经营,但农房信息系统中未及时更新。

对于存在问题,检查组现场提出整改意见,加大农村房屋安全意识,加强政策宣传;再次全面核查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确保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信息录入全面、完整、准确;加强农村房屋安全隐患动态管理,对于农村房屋信息出现变更的要及时更新系统信息。加快农村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建立工作台账,实行销号管理。

xx区农房建设管理相关制度文件正在拟定。

(一)把牢时间节点,按时完成任务。非用作经营的自建房已全部完成鉴定,其中鉴定结果为cd级的房屋抓紧时间,按照工作时间节点要求,实行销号管理,确保整治措施落实到位,确保消除安全隐患。

农村安全隐患排查工作总结

半年来,洪河村安全生产工作在上级领导及有关部门的关心和支持下,在党支部、村委会领导的正确领导下,经过大家的不懈努力,半年来全村未发生重、特大伤亡事故和因工死亡事故,圆满完成了街办安全生产责任书的目标要求,进一步促进了本村经济健康发展和社会稳定,现将洪河村村20xx年上半年安全生产工作总结及下半年工作思路汇报如下:

(一)在党支部、村委会统一思想、明确指示的前提下,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认真落实上级相关部门会议精神,并根据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安排,结合我村实际情况,进一步确定了全村安全生产工作体系,开展了有声有色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完成了街办下达的安全生产考核目标任务,村安全生产工作。

(二)本村主要开展了如下几项工作:

1、建立健全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中心的安全生产工作制度,成立了以村主任为组长,村两委委员为成员的安全生产领导小组,明确了安全小组成员的工作职责,并与辖区内烟花爆竹销售点、企事业单位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共签订责任书32份,实行领导干部包片、包企业制度,明确安全生产责任人。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狠抓责任制的落实,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不留死角,落实到企业,落实到各烟花爆竹及危化品销售点,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根据区街办工作部署,我们结合全村安全生产实际,制定了洪河村村安全生产应急救援预案。并下发文件要求辖区内企业也要结合本企业的具体情况制定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以形成完整一体的应急救援网络,从而可以在重特大事故发生时,采取有组织、有措施、有能力的抢险救灾手段,有效降低因重特大事故的发生而造成的损失。

3、加强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安全意识。进行安全生产培训、宣传和教育,是掌握安全常识,提高安全观念的重要途径。根据本辖区安全生产工作实际,认真分析研究我村的安全生产形势,制定可行的宣传,教育工作方法,把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培训落实到实处,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宣传标语、宣传画报,同时利用各村民小组会议下发2200余份安全生产宣传单,广泛宣传《安全生产法》和《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的重要性,全面提高村民的安全防范意识。

4、加强安全生产监管,开展安全生产排查整改。根据街办的安排,村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对本辖区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工作进行不定期排查,上半年主要排查整改了如下安全隐患:

(1)排查取缔两家(罗秀云、高秀芬)非法销售烟花爆竹点。

(2)更换、设置全村塘堰(水凼、沟渠)安全标志137个。

(3)危房排危2家(林德云、李云发)。

(4)清理道路两旁杂草及回填建渣十余车,设置弯道标志5个。

(5)加宽便桥一座(17组)。

(6)铁路建设取土场增设4个安全防护栏。

(7)排查整改电线隐患5起。

(8)排查整改企业隐患9起。

(1)因5.12地震导致本村村民谢新成房屋倾斜、部分倒塌,至今未加固,存在安全隐患。因该户村民已享受地震期间受损房屋提前安置,但该房屋未给于房屋残值的补偿,现房屋无法排危(人员已搬离)。

(2)鸿发塑料厂一车间屋顶倾斜存在安全隐患,至今未排除。

(3)因本村道路路窄,弯道多,车流量大,存在交通安全隐患需增设减速带60余米。

总结上半年工作,是为了把今后的工作做的更好。下半年在做好全村安全生产监管工作的同时,还必须实事求是,与时俱进,防止因伤亡等事故给村民和企业造成巨大的损失,以及对群众及员工带来的不尽的痛苦。真正使“基层民主更加健全,社会秩序良好,人民安居乐业”。因此,下半年年我们将着重在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安全生产工作:

1、深入学习和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依法开展安全生产工作,适应全村经济发展的需要。我们将在学习《安全生产法》的同时,不断增强安全生产管理队伍的自身业务素质,提高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人员的管理水平。通过与企业的`共同努力,实现党支部、村委会制定的年度安全生产目标任务。

2、积极配合街办的安全生产工作,按照与街办签定的安全生产责任书的要求,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认真开展安全生产综合监督检查管理工作,帮助企业建立健全相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与企业共同努力消除各类事故隐患,为做好洪河村的安全与稳定工作,确保村民的生命财产安全而努力工作。

农村房屋安全排查工作总结

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行业主管主责、乡镇(街道)落实的原则,各村强化属地管理责任,迅速、全面、彻底的组织开展辖内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不漏一栋,不漏一户,突出房屋安全问题导向,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疏堵结合,有力有效排查整治房屋安全隐患,严肃追责问责,坚决遏制重特大房屋安全事故,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我镇高质量发展落实赶超提供坚实的安全保障。

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全面开展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通过开展为期一年的房屋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集中力量摸底排查、处置整治。3个月内整治、化解一批重大房屋安全隐患;一年内基本消除重点区域的房屋安全隐患。各村、相关部门要创造条件,争取通过三至五年的努力,推动集中连片旧屋区改造、新村建设改造,及时发现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全面消除房屋安全隐患,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改善城乡面貌。

(一)动员部署。新桥镇实际按照本次整治专项行动有关要求制定实施方案,20xx年3月7日召开全镇干部、各村主干及相关部门动员部署会议,明确具体任务、行动要求和职责分工,镇、村成立相关组织机构,制定排查实施方案,做好宣传发动工作,确保检查工作有序展开。

(二)摸底排查(5月20日前完成)。

各单位、村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采取业主自查,镇排查,市政府抽查的方式,对全镇房屋安全隐患开展全覆盖集中排查,并建立台账、清单。

1、排查重点。

坚持七个重点“不放过”:

(1)建设年限长、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经鉴定的危房;已列入市级存在“红”“橙”“黄”“蓝”等级安全隐患的房屋(含厂房)。

(2)未按规定审批、无专业设计、无专业施工、无竣工验收的房屋(含厂房);

(3)“两违”房屋(含厂房)及擅自加层、改扩建的房屋(含厂房);

(4)生产、经营、居住功能混杂的“三合一”自建房;

(5)用于出租特别是群租牟利的自建房;

(6)擅自改变功能作为居住使用的厂房;使用废弃的临时施工设施作为生产和居住场所;

(7)池塘、河道、高边坡回填等软弱地基,特别是易受自然灾害侵袭、易发生地质灾害的自建房。

特别是城乡结合部、城中村、各类开发区(工业园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未经审批、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用于经营的自建房,要作为本次排查整治的重中之重。不属于上述情形,主要用于自住的三层(含)以下自建民房,由房屋所有人自行采取整修、加固等措施,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使用安全。

2、自查阶段(3月20日前)。

(1)自查自纠。业主是房屋安全第一责任人,3月20日前,各村委会要组织业主对照排查标准进行自查,填报相关信息,整改自查发现的隐患,并将自查整改情况和自查表报告镇规划所。

3、排查方法。排查工作应以xxx门标准地址二维码管理信息为基础,抽调设计、施工、监理、检测等单位的专业技术人员参加,各相关部门要发动群众参与,建立投诉举报制度,公布举报电话,对核实的举报线索坚决予以查处,并给予举报人适当奖励。

4、立卡建档。隐患排查、跟踪处置全过程留痕,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全部录入全省统一的信息系统。按照“谁排查谁签字、谁管理谁负责”的要求,排查结果应经属地各村主干、各包村片长审核签字,于6月上旬上报镇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

(三)处置整治(20xx年2月20日前完成)。

1、按照有安全隐患的房屋“零容忍”,人民群众住房安全有保障的要求,本着“急的先查先治”原则,各地对排查发现的房屋安全隐患要抓紧彻底整治。对整体危险和局部危险房屋,各地要采取果断措施,彻底消除安全隐患,该停用的,坚决停用;该拆除的,坚决拆除;该加固的,立即予以加固。

2、对存在重大安全隐患和危及周边安全的房屋,特别是擅自加层的、砖混(土坯)的、未经专业设计施工的房屋,要边查边清。未能提供安全性证明的,要及时责成业主和使用人停止使用,立即撤出居住人员,腾空封房,责令限期拆除,排除隐患。存在一般安全隐患的房屋,各村要责令业主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3、对业主未按要求落实整改的,可按照《行政强制法》、《xxx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xx省违法建设处置若干规定》和《xx省人民政府关于重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等,依法强制执行,采取停止供水、供电、供气服务等措施。各村要将存在安全隐患的.房屋信息及时告知房屋居住人,引导疏导撤离,属于出租房屋居住人的,地方政府要妥善处理居住人员的居住问题。对将危险房屋作为经营场所,特别是无证无照从事经营的,要依法进行查处。以暴力、威胁、恐吓干扰排查整治行动,涉嫌违法犯罪的,xxx门要依法查处,对业主和使用人涉嫌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符合“危房改建政策”的拆除后的房屋,符合城乡自建房政策的,由属地政府优先纳入危房改造计划,由房屋所有人按规定报批后予以重建。

1、落实监管责任。

(1)各村要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属地责任,细化职责分工,加强统筹协调,确保按时完成排查整治任务,具体承担本辖区内排查整治工作。

(2)房屋(含厂房)所有人是房屋管养以及安全使用的.第一责任人,负责隐患房屋的整修、加固以及各类安全隐患的排除工作,确保安全。

(3)各村、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能做好监管、查处、指导、协调配合等工作,主要分工如下。其中:

属已建成多年但建设标准低、失修失养、有合法产权的老旧房屋的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由镇规划所会同镇国土所负责指导督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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