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学校章程心得大全(15篇)

时间:2023-11-17 16:01:19 作者:灵魂曲 最新学校章程心得大全(15篇)

学校是一个教育的殿堂,我们在这里受到了师长们的悉心教诲和引领。以下是一些学校总结的成功经验,相信会对大家的学习有所帮助。

高中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高中学校是年轻人走向未来的重要阶段,在这个阶段中,塑造和培养学生们的品格、价值观和生活方式非常重要。随着时代的变化和教育理念的更新,高中学校的章程也需要不断更新。最近,我所在的高中学校制定了一份最新的章程,对于我们学校的发展和管理将起到重要的作用。

二、新章程的重要内容。

新章程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

1.规范学生行为。章程详细规定了学生学习、交往、文明礼仪以及公共场所行为的规则和要求,旨在培养学生良好的品德、道德和公德心。

2.加强师德师风建设。章程详细规定了教师的工作职责和行为规范,以确保教师的言行举止与教育任务相适应,同时也为教育教学工作提供了更好的保障。

3.强化学科建设。章程对学科发展的规划和目标进行了详细的阐述,为学科建设提供了更好的指导和支持。

4.优化办学环境。章程要求校内所有设施、设备的使用,都应该合理、合法、安全、保洁,同时还详细规定了各种特殊环境的防火、防滑、防电等保障措施。

新章程对学校的发展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1.完善管理制度,提高学校管理效率。新章程的制定和实施,有力地促进了学校管理的规范化、法制化和民主化,为教师和学生提供了更好的发展环境。

2.增强师生责任感,建立良好的校园文化。新章程的规定为教师和学生树立了明确的行为标准和精神信条,旨在培养学生健康成长,同时为学校文化的建设提供了支撑。

3.加强学科建设,提高教师教学水平。新章程对学科建设提出了更严格的要求,这对于提高教学质量、推进教育改革、优化教育结构具有很大的推动作用。

4.全面提升校园安全意识,提高学校的安全管理水平。新章程的规定有力地防范了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全面提升了师生的安全意识,为学校安全管理工作提供了保障。

四、新章程的启示。

新章程的推行给我带来了很深入的启发。

1.行为规范是好习惯的基础。一份良好的章程能够明确学生的行为准则,对于规范学生行为和穿着,建立良好的习惯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

2.管理制度能提高办学水平。学校管理不仅仅局限于学生和教师,学校教育教学的各项工作如果有了制度的支撑和保障,能够达到更高的办学效果。

3.安全意识是重要的素养。学习新章程让我对安全意识的重要性有了更深刻的认识,这对于我的生活中也有了很大的实际反馈。

五、结语。

新章程的推行对于学校的发展和管理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对于我们个人的生活和学习中也有很大的启示。在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加强自己的学习和思考,将这些启示融入到我的实际生活中,以更好地适应社会和未来的发展。

年度学习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有目的、有逻辑、有判断的学习方法,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问题、分析信息,并从中得出结论。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批判性思维学习心得,包括学习目的、学习内容、学习方法和学习收获。

学习目的:批判性思维旨在培养我们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使我们能够更好地理解问题,并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在学习过程中,我认识到批判性思维不仅仅是一种技巧,更是一种思维方式,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认识世界,提高我们的综合素质。

学习内容:在学习过程中,我学习了批判性思维的定义、原则和方法。我了解到了批判性思维的基本概念,如归纳和演绎、分析与综合等。此外,我还学习了如何评估论据、如何识别和评估假设、如何进行推理和批判性思考。这些学习内容使我更加深入地了解了批判性思维,并提高了我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

学习方法:在学习过程中,我采用了多种学习方法,包括阅读、听讲、练习和反思。我阅读了批判性思维的经典著作,如《批判性思维》和《思考,快与慢》等。同时,我还听了相关的讲座和课程,并与同学进行了讨论和交流。通过这些学习方式,我深入了解批判性思维,并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思维方式。

学习收获:通过学习批判性思维,我提高了自己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能够更好地理解问题,并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此外,我还学会了如何评估论据、如何识别和评估假设、如何进行推理和批判性思考。这些学习收获对我日常生活和未来的工作都产生了积极的影响。

总之,批判性思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学习方法和思维方式。通过学习批判性思维,我不仅提高了自己的分析能力和判断力,还学会了如何更好地理解问题,并从中得出正确的结论。我相信,这些学习收获对我未来的工作和生活都将产生积极的影响。

年度学习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一年级的数学学习,对我而言,就像一场充满奇妙的探索之旅。从基本的数字概念,到复杂的几何原理,我逐步理解和掌握了一个庞大的数学世界。

在学习的过程中,我最大的感受是数学的逻辑性和严谨性。每一个数字,每一个符号,都有其精确的含义和用途。通过对数学的学习,我学会了如何更精确地表达和解决问题,也学会了如何理解和应对生活中的各种逻辑现象。

记忆犹新的是,我上学期学习了加减法。起初,我对于这些抽象的符号感到困惑,但当我逐渐理解其含义和用途,我感到数学的奇妙。我能用数学解决生活中的问题,比如计算购物清单上的总价,或者计算我还能吃多少顿饭。这些体验让我更加热爱数学,也让我更加深入地理解了数学的重要性和实用性。

几何的学习则让我领略到了数学的美丽。我学习了直线、射线、线段和射线的概念,虽然这些概念开始时让我感到困惑,但当我看到一幅地图,或者想象到火箭发射的画面,我明白了这些几何原理的实际应用。这让我更加欣赏到数学的艺术美感,也让我明白了数学在实际生活中的应用价值。

在学习过程中,我也遇到了一些挑战。例如,有时我会混淆加减法的运算顺序,或者无法准确判断一个图形是线段还是射线。但是,通过反复的练习和思考,我逐渐克服了这些困难,并在这个过程中逐渐提高了我的数学技能。

总的来说,我对我的一年级的数学学习感到非常满意。我不仅学到了很多数学知识,也学到了许多重要的数学技能,如观察、分析、解决问题和归纳总结等。这些技能将在我未来的学习和生活中起到重要的作用。同时,我也深刻地认识到了数学的重要性,数学不仅仅是几个符号和公式,更是一种逻辑,一种思考问题的方式,一种解决问题的工具。数学让我学会了如何去分析问题,解决问题,让我学会了如何去思考,去创新。

在未来的学习中,我将继续努力,不断提高我的数学技能,同时也会尝试去探索更广阔的数学世界。我期待着在数学的世界里,继续我的奇妙探索之旅。

学校章程感言心得体会

学校章程是学校的基本规范和制度,它对学生的行为准则、学习要求以及校风校纪都有明确的规定。在我读完学校章程后,深受启发,产生了许多感悟和体会。本文将从学校章程对学生行为的规范、学校章程对学习态度的影响、学校章程对校风校纪的塑造、学校章程对未来的引导以及学校章程的不足等五个方面来进行探讨。

首先,学校章程对学生行为的规范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学校章程中明确规定了学生应该具备的优良品质和道德修养,如诚实守信、团结友爱、遵纪守法等。这些规范要求学生在校园内外都要严格要求自己,做到言行一致,树立良好的形象,以示他人。在我的学习生活中,学校章程深深地烙印在我的心中,使我时刻明白自己应该何去何从。每当我遇到迷茫和困难时,学校章程成为了我坚定信念和选择正确道路的重要依据。

其次,学校章程对学习态度的影响不可忽视。学校章程关于学生学习的规定很详细,它要求学生要刻苦学习,要有追求卓越的精神,要有钻研精神,要有良好的学风,要有积极向上的学习态度。这些要求对于每一个学生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它们对培养学生的学习兴趣、学习能力和学习习惯起到了巨大的推动作用。正因为有了学校章程的指引,我改变了以往对学习的态度,时常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各类学习活动中去,不再抱怨学习的枯燥和困难,从而取得了更为优异的成绩。

第三,学校章程对校风校纪的塑造起到了关键性的作用。学校章程中关于校风校纪的规定相当明确,它要求学生要自觉遵守学校的各项规定,要做到守纪律守规矩、严于律己、守时守信、尊重师长,为学校树立良好的形象。学校章程的制定和贯彻执行,形成并强调了“高尚、严谨、求实、奉献”的校风校纪,使每个学生都深感到了校园的庄重和纪律的严明。正因为学校章程的存在,每一个学生都要自觉遵守校纪校规,养成良好的习惯和行为,从而使校园更加和谐、有序。

第四,学校章程对未来的引导起到了重要的作用。学校章程中包含了大量对学生发展的指导和关怀,它要求学生要树立正确的人生目标,要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要树立正确的人生道路,从而在未来的人生道路上走得更加坚定和自信。学校章程使我认识到,未来的成功需要自己的努力与奋斗,需要有目标、有计划地去努力,并且时刻保持积极乐观的心态。正是学校章程对未来的引导,我更加明确了自己要追求的目标和价值,更加坚定了自己前进的方向。

最后,需要指出的是,学校章程还存在一些不足之处。学校章程往往是根据当时的条件和实际情况制定的,可能会存在一些局限性。有些章程条款可能过于简单或者过于笼统,无法完全覆盖到每一个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此,在实际执行中需要根据实际情况不断进行调整和改进,使学校章程更加有针对性和操作性。

总之,学校章程作为学校的基本规范和制度,对学生的行为、学习态度、校风校纪和未来的发展等都有重要的意义和影响。它是学校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学生发展的重要指南。在今后的学习和生活中,我将会继续以学校章程为准绳,时刻严格要求自己,努力奋斗,为自己的成长和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年度学习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在学习学校章程的心得中,我会首先强调章程的重要性,然后详细介绍我对学校章程的理解和认识,最后表达自己的感受和收获。

学习学校章程的重要性不言而喻。章程是学校治理的基础,是学校管理和发展的法律依据。通过学习学校章程,我们可以了解学校的管理体制、管理机构、教育教学等方面的规范,从而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同时,学习学校章程也是我们作为学生和教师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在我对学校章程的理解和认识中,主要涉及到以下几个方面:

地位,同时也强调了教育行政部门对校长的监督和管理。进行监督和指导。

3.教育教学:学校章程中规定了教育教学的基本原则、课程设置、教育教学管理等方面的内容。这些规定都是为了保障学生的全面发展,同时也为教师提供了教育教学的基本规范。

4.师生权利义务:章程中明确了师生在学校中的权利和义务,如学生的权利包括受教育权、学术自由等,教师的权利包括教育教学权、学术自由等。这些规定对于维护师生的权益、促进学校的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

最后,对于学习学校章程的感受和收获,我认为以下几点值得重视:

1.增强了法律意识:通过学习学校章程,我认识到章程对于学校和师生的重要性和意义,也更加明确了自身的法律地位和权利义务。

2.提高了管理水平:学校章程中规定了学校管理的基本原则和方式,通过学习章程,我对于学校管理有了更加深入的理解,对于提高自己的管理水平也有了很大帮助。

3.促进了学校发展:学校章程是学校发展的法律依据,通过学习章程,我认识到章程对于学校发展的重要性,也更加关注学校的未来发展。

总之,学习学校章程对于我们来说是非常重要的,它不仅是我们履行自身职责的法律依据,也是我们提高自身素质、增强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只有不断学习和掌握学校章程,我们才能更好地为学校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高中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高中学校最新章程包含着学校规章制度的架构和准则,这些准则对学生的行为准则、教育管理等方面都有着非常重大的影响。最新的高中学校章程中,涵盖了许多新内容,可以看出学校对学生的要求越来越高。在我看来,这种提高是非常有必要的,因为只有根据新的现实情况进行不断更新改善,才可以使学生受到更好的教育,成为具有健康思想和良好行为习惯的人。

第二段:规定的严格程度。

从新规程的制定来看,学校对一些场所的管理与处置要求非常严格,比如校园内的各个教室和活动室等,一旦发现违规的情况,将给予相应的制裁。这样的规定对于学生来说,想必是很大的压力。但是实际上,通过这样的制定,学校有能力提高学生对规则意识的认知,建立学生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意识,避免了不必要的安全事故和纠纷的发生,对全体学生有着积极的、提升素质的意义。

第三段:惩治不良行为行为。

高中阶段是一个关键时期,对学生的思想以及行为习惯都会有非常深远的影响。因此,学校在章程中对学生的行为作出相应的规定,以达到教育管制的目的。对于那些不良行为的学生,学校将会针对其做出相应的处理方式,如进行警示或者进行教育等。这样的方式,将会为学生建立一个清晰和深刻的行为准则,有助于维护良好的校园秩序和校园文化,对于学生的长期成长和发展,具有积极的作用。

第四段:弘扬高尚境界。

在高中学校新规程之中,还有许多规定,是为了弘扬高尚境界而设立的。如班级的活动、公益宣传、文化交流等,都会在学校章程中有相应的规定。这些活动的推行和实施,也是学校对于学生品德习惯的培养重点。学生可以参与到这些活动之中去,积极参与班级、学校以及社会活动,培养自己关爱他人,积极向上的心理品质,更好地发挥自己的社会责任感。

第五段:结语。

在总结最新的高中学校章程中,我们看到了学校对学生巨大的关注和信任。这些规定不仅是学校对学生管理的强有力的手段,更是对学生起到激励和鼓励的作用。对于学生来说,我们应该以积极、乐观的心态面对学校的各种规章制度,在校园生活之中,保持乐观,做到规章制度的遵守,为自己和周围的人树立一个好榜样。

重温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学校章程是学校中重要的规章制度,它规范了学校的各项管理工作,明确了学校的宗旨和目标。近日,在学校组织的一次师生大会上,我们共同回顾了学校章程,重新认识了它的重要性。通过这次活动,我对学校章程有了新的认识,也从中体会到了多方面的启示和感悟。

学校章程是规范学校管理和运行的重要依据,它涵盖了学校的宗旨、方针、组织架构、教学管理、师生关系等方方面面。它具有强制性、可执行性和约束性,是学校的“宪法”,是学校治理的基石。它既是学生学习和教职员工教育的准则,也是学校教育教学管理的规范。通过重温学校章程,我们能更加深入了解学校理念与目标,有助于提高我们的教育教学水平,推动学校的发展。

学校章程明确了学校的教育教学目标,要求教职员工培养学生成为具有创新精神、实践能力和社会责任的人才。章程还要求学校推行素质教育,注重培养学生的综合素质,通过培养学生的核心竞争力,提升学生成才质量。学校章程对教师的要求是全面发展学生,不只是传授知识,更要引导学生合理发展、全面发展。重温学校章程,让我意识到作为一名教师,我们的责任不仅在于教书育人,更要引导和激发学生的潜能,培养学生的创新能力和实践能力,让每一个学生都能充分发展自己的优势。

第三段:学校章程对师生关系的要求。

学校章程规定了师生之间的基本关系。它强调师生要相互尊重、相互合作,教职员工要起到良好的榜样作用,要对学生进行正确的引导和教育,使学生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学校章程还要求学生要遵守学校规章制度,认真学习,积极参加各项活动,发扬团结协作的精神。这次回顾学校章程,让我明白了师生之间的密切关系,只有师生相互尊重、相互理解,才能形成和谐的育人环境。

第四段:学校章程的执行与反思。

回顾学校章程,让我认识到学校章程的实施需要全体师生员工的共同努力。作为一名普通教师,我要提高自身的教学水平,不断更新教学理念和方法,使学生能够获得更好的教育。与此同时,我还要关注学校章程的宣传和落实,与学校其他同仁共同完成学校目标,为学校的发展做出贡献。对于学生来说,他们需要在学校章程的指导下自觉遵守学校规章制度,积极参与学校活动,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

第五段:学校章程的启示与总结。

通过这次重温学校章程的活动,我深刻认识到学校章程对学校的建设和发展有着重要的指导作用。在实施学校章程的过程中,我们需要做好沟通和交流,形成共识,使学校章程真正落到实处。只有大家共同努力,紧密配合,才能让学校章程发挥应有的作用,为学校的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因此,我们要始终将学校章程落到实处,坚守自己的职责,做好自己的本职工作,为学校的发展贡献力量。

总之,重温学校章程是一次很有意义的活动,它让我更加了解了学校的宗旨和目标,提醒了我在教学中的责任和使命。通过深入学习和领悟校章程,我将继续努力发挥自己的优势,提升自己的专业素养,为学校的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同时,我也会加强与学生的沟通和交流,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相信在大家的共同努力下,我们的学校将会迎来更加灿烂的明天。

年度学习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批判性思维是一种具有广泛应用的思维模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解决各种问题,改善决策过程。以下是我学习批判性思维的一些心得体会。

批判性思维并不只是针对事实和证据的推理,而是包括了对前提、结论、观点和价值观的全面考虑。批判性思维不仅让我们思考“是什么”,还让我们思考“为什么是这样”。这对于理解科学、社会和政治问题都至关重要。例如,当我们理解气候变化的原因和后果时,我们需要批判性地评估各种气候模型和政策选项,而不仅仅接受一种看似准确但可能偏见的观点。

学习批判性思维也让我更加明白,理解和接受一个观点需要同时了解和支持这个观点的观点和反对这个观点的观点。这被称为“双面论证法”。这种方法可以帮助我们在接受一个观点时,也能保持对其他可能更合适的观点的开放态度。

学习批判性思维也帮助我更好地理解自己的思维过程。当我遇到问题时,我可以通过批判性思维来审视我的思维过程,找出可能存在的问题和盲点,从而更全面、更准确地思考问题。

总的来说,批判性思维是一种非常有用的思维模式,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理解世界,做出明智的决策,更好地与他人交流和合作。我相信批判性思维在我的学习和生活中将继续发挥重要作用。

高中学校章程心得体会

近日,我所在的高中学校出台了一份新的校规章程,这份新的章程在很大程度上为学生们的学习和生活带来了一些新的规定和制度,也引发了许多同学的讨论和思考。在这里,我想分享一下自己对这份新章程的理解和体会。

首先,新章程中一个值得关注的规定就是强制要求学生们在校期间参加一定的公益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我认为,这样的要求非常有意义。高中阶段是我们成长的关键阶段,参加公益活动能够帮助学生们更好地认识社会,增强社会责任感和公民意识。同时,社会实践活动也能够丰富我们的阅历,培养我们的创新思维和实践能力。这也许不会直接提升我们的学术成绩,但无疑对我们整个人的成长和发展是非常有益的。

其次,新章程中也强调了学生们应该保持良好的纪律和公德心。这方面的规定往往多了一些明文规定和惩罚措施,比如规定学生们不能在校园内吸烟、不能携带违禁品等等。这些规定的设立,旨在倡导大家维护良好的学校品质和学习环境,合理使用校园资源。个人认为,这些规定是学校在管理和培养学生方面进行的必要措施,有利于保持学校的安全和稳定,能够更好地促进学生的成长和发展。

但是,也有一些同学对于新章程中一些规定表示了不满和质疑,比如校服制度和禁止短发等违反传统习惯的设计。这些规定在一定程度上对学生们的外在自由和个性发展产生了限制。对此我认为,在这种情况下,我们应该抱着开放、理性、审慎的态度来思考问题。一方面要尊重传统、尊重规定,积极配合管理和服从学校安排;另一方面,也要坚持保持个人的独立、自主意识,注意避免过分妄自尊大或者盲目从众的状态。

最后,新章程的实施也让我深刻认识到了“规矩制胜”的道理。在这段时间里,我看到了不少原本缺乏自律和规范行为习惯的同学,通过学校制度的引导和监管,发生了积极的转变,逐渐走上了自律和规范的道路。这不仅让我对学校管理制度的实效性有了更深的认识和感悟,更让我认识到,一个人的优秀和成功,不仅仅在于他的个人能力与天赋,也在于其遵循的原则和规范,以及坚强的自律和自我管理能力。

总的来说,新章程的实施让我受益匪浅,不仅增强了我的法治和公民意识,也帮我巩固了好的心态和行为习惯,使我更加健康、积极、自信地进入高中学习和生活的新起点。我相信,在这个平等、公正、包容、规范、创新的校园环境中,我一定会取得更加优秀的成绩和更大的发展。

民办学校章程

第一条依据《教育法》、《民办教育促进法》、《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管理暂行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名称:(由四个部分组成,即学校所在地的行政区划或地名、字号、专业范围、非学历教育修饰词---专修、培训或进修,一般称为某学校或学院,如郑州黄河医学专修学院、郑州嵩阳中学)。

第三条学校地址:(要求写明详细地址,如郑州市××区××路××号)。

第四条学校性质:由___出资举办的民办学校(教育机构)。

第五条。

办学宗旨:(要求写明: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和国家政策,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坚持办学公益性原则,遵守社会道德风尚,保证教育、教学质量以及学校设立的目的等)。

第六条本学校审批机关是___,登记管理机关是___,本校依法接受审批机关及登记机关的指导与监督管理。

第七条学校办学范围:。

(一)办学层次:中(初、高)等学历(非学历)教育;。

(三)教学内容(专业);。

(四)学制;。

(六)其他。

第八条举办者享有如下权利和义务:。

(二)组建首届学校决策机构,产生决策机构负责人;。

(三)提供根据学校设置标准所需达到的办学条件,及保证学校正常运转所需的经费;。

(四)学校终止时,依法进行财务清算;。

(五)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人(应由五人以上组成,须为单数)其中三分之一以上的应当具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经验)。

第十条民办学校的法定代表人由理事长(董事长或校长)担任。

第十一条学校首届决策机构由举办者推选。每届任期___年,届满可连选连任。决策机构组成人员名单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十二条董(理)事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聘任和解聘校校长;。

(二)修改学校章程和制定学校的规章制度;。

(三)制定发展规划,批准年度工作计划;。

(四)筹措办学经费,审核预算、决算;。

(五)决定教职工的编制定额和工资标准;。

(六)决定学校的分立、合并、变更、终止;。

(七)依法决定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出资人要求取得合理回报的学校);。

(八)决定其他重大事项。

第十三条决策机构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定期会议应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临时会议由决策机构负责人或者1/3以上成员提议方召开。

第十四条决策机构必须有2/3以上的组成人员出席方能召开,其重要事项须经2/3以上组成人员同意方能生效。

第十五条。

面向全体学生,因材施教,全面推进素质教育,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等诸方面全面和谐发展,且学有所长,使学生在道德情操,品行意志,体魄心理,兴趣特长等方面都达到一个较高的水平。

第十六条坚持以教学为中心,不断更新教育观念,大力开展教学研究,积极改进教学方法,运用现代化教学手段,提高教学质量。

(一)鼓励和支持教师加强教育理论、教学业务和现代教育技术的学习,全面提高教师队伍素质。

(二)加强教改研究工作,积极引进教改成果,大力推广本校教改经验。加强学生基础知识,基本技能的培养和训练,注意发现和培养学生特长,着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

第十七条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组织教育教学活动,进行教育教学管理。认真组织教学质量评估活动,抓好备课、上课、课外辅导和考试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第十八条本单位开办资金___元,出资者___,金额___(开办资金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如为多个出资人,应分别载明每位出资人的出资金额)。

第十九条学校经费来源:。

(一)开办资金;。

(二)物价部门核准的学费收入;。

(三)社会捐赠;。

(四)利息;。

(五)其他合法收入。

第二十条学校严格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学生收取相关费用,收取的费用用于教育教学活动和改善办学条件。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私分或挪用学校的资产。

第二十一条学校存续期间,出资人不得抽逃资金或者挪用办学经费。办学的积累不得用于校外投资或担保,不得转让或分红。

第二十二条学校接收的资助或捐赠,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公益事业捐赠法》及与资助人或捐赠人的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

学校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建立财务、会计制度和资产管理制度,并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会计账簿,进行会计核算、编制财务会计报告,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制作财务会计报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依法进行审计,并公布审计结果。

第二十四条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会计不得兼出纳。会计调动工作或离职时,必须与接管人员办清交接手续。

第二十五条学校变更举办者必须进行财务清算;法人代表离任前必须进行财务审计。

第二十六条学校的资产管理,接受业务主管部门及有关部门的监督和自身监督。

第二十七条出资人(是、否)要求取得合理回报。

第二十八条学校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从办学结余中提取合理回报,并按照有关合理回报的规定依法纳税。

第二十九条办学结余是指学校扣除办学成本等形式的年度净收益,扣除社会捐助、国家资助的资产,并依法从年度净收益中按不低于25%比例预留发展基金以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其他必须费用后的余额。

第三十条学校在确定出资人取得回报比例前,向社会公布与其办学水平和教育质量有关的材料和财务状况。

第三十一条出资人取得合理回报的比例由董事会依法决定,经2/3以上董事会组成人员同意方可通过。在确定取得合理回报比例决定作出之日15日内,将该决定和向社会公布的与其办学水平、教育质量有关的资料、财务状况报审批机关备案。取得合理回报的时间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时。

第三十二条学校提取的发展基金,用于学校的建设、维护和教学设备的添置、更新等。

第三十三条学校聘任具备国家规定任教资格的教师任教;。

第三十五条学校依法保障教职工的工资、福利待遇,并为教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

第三十六条学校依法建立工会组织,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三十七条学校自行终止,或者由于合并等原因需要注销的,由举办者提出终止提议,经学校决策机构同意并报请审批机关批准。

第三十八条。

学校终止时,应当依法进行财务清算。学校自己要求终止的,由学校组织清算;学校被吊销办学许可证或资不低债无法继续办学的,按照有关的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清算。

第三十九条学校终止的所有善后事宜处理后15日内,到相应机关办理有关注销手续。

第四十条学校终止后,学校的财产按下列顺序清偿:。

(一)退还学生的学费、杂费和其他费用;。

(二)应发教职工的工资及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用;。

(三)偿还其他债务。

民办学校清偿上述债务后的剩余财产,按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处理。

第四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须由学校决策机构决议通过后15日内,报审批机关同意,审批机关审查同意之日起30日内,报登记管理机关备案。

第四十二条本章程须经学校的决策机构决议通过,报审批机关备案。

第四十三条本章程的解释权属学校决策机构。

第四十四条本章程如有与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相抵触时,以国家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政策为准。

第四十五条本章程自审批机关备案之日起生效。

学校章程

第76条【育人体系】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建设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的育人体系,形成教育合力。

第77条【兼职教师聘请】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78条【家委会】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的任务、委员的产生、任期和职责要求等,由各家长委员会自主决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沟通学校与家庭等职责,做好德育、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通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79条【与家长联系机制】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与学生的家长或监护人加强联系,做好家访工作,采取家校合一、协调一致的教育,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学校依靠家长委员会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第80条【社区关系】学校与社区建立良好关系,依托社区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机会。学校本着为社区服务的精神,在不影响教学情况下,有效利用学校自身资源和优势,为社区开展文体活动提供便利。

第81条【校园周边综合治理】学校依靠镇党委、镇人民政府,加强同综治、公安、安监、文化、卫生、工商、建设等部门的联系,配合做好学校周边环境、治安管理、溺水问题治理等,共建平安校园。学校聘请公安干警担任学校法制副校长。

第82条【校友会】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等作用,增强凝聚力,促进学校发展。

第83条【校际合作】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宽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第84条【国际合作】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按照相关程序聘请外籍教师和港澳台地区教师,推进教育理念、教育内容、教育方式的创新化、国际化。

第85条【督查督导】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学校章程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贯彻国家教育方针,深化教育改革,保障学校依法自主管理,保障学生与教职工合法权益,全面提高办学品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集团全称为采荷第三小学教育集团,英文表述为;集团下属两个校区,住所地址为xx市xx区路x号及xx市xx区百安路x号,邮政编码为;官方网址为。

第三条本校由xx市xx区教育局举办,经xx市xx区事业单位登记管理局登记,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

本校为实施六年制(小学)教育的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具有法人资格,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第四条学校面向学区学生招生,采荷校区招生对象为秋涛路以东、杭海路以北、新塘路以西、庆春东路以南的区域。涉及社区主要是健风社区和钱杭社区。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18个班级。江锦校区招生对象为杭海路以东、庆春东路以南、钱江路以西、解放东路以北的区域。涉及社区主要是定海社区、唐祝社区和江锦社区。办学规模为六个年级24个班级。

第五条学校办学理念:面向全体学生,全面和谐发展。(即“让每个孩子都摘到梦想中的星星”)。

第六条以现代化的教育思想和管理理论为指导,学校围绕着“个性化、现代化、生活化、国际化”办学目标,大力弘扬采三精神,努力把学校建成“学生向往、教师幸福、社会满意”的现代化品质学校。

第七条学校通过各类教育教学活动致力于培养学生健全的人格,优秀的个性品质。使学生具有健康的体魄,科学的头脑,高尚的情操,艺术的兴趣,生活的技能和自由、平等、互助的精神。

学校注重教师队伍的培养,通过政治学习、专业培训、自我修炼等形式,提升教师的个人修养和专业素养。全体教师在“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争先”的采三精神引领下,以成为让学生喜爱的教师为目标,不断努力。

第八条不断探索办学新模式,深化课程改革;以主题建设年为抓手,推进教育现代化。以学校文化建设为核心,提升队伍素养。

采三精神:团结合作、乐于奉献、敢于担当、勇于争先。

校训:尚德、博学、健体、和雅。

第九条学校校标:(略),以书法家刘江题词为学校校名常用书法体:(略);校旗为白底镶嵌红色“采荷第三小学教育集团”文字;校报全称为《采三校报》,每月一期。

第十条学校按照依法治校、规范办学、自主发展的要求,定期制订三年发展规划,并形成和健全自评机制,促进学校可持续发展。

第十一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主持学校全面工作,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政治核心作用,教职工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参与学校的民主管理。

校长是学校的法定代表人,对外代表学校,按照本章程自主管理学校。

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二条校长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一)组织起草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并负责组织实施;。

(二)组织制定规章制度、工作计划,并负责组织实施、检查和评价;。

(三)执行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定和指示;。

(四)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五)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六)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七)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八)负责学校财务、基建及重要设施设备购置的审批;。

(九)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十)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家庭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第十三条学校依靠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充分发挥工会、共青团、少先队、民主党派等组织的作用。

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领导学校思想政治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设,保证、监督教育方针的全面贯彻执行。学校共青团、少先队组织开展适合青少年学生特点的活动,在推进素质教育中发挥积极作用。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

教职工(代表)大会行使审议建议权、审议通过权和评议监督权。凡与教职工利益直接相关的福利和校内分配实施方案以及有关教职工聘任、考核、奖惩的办法,须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

学校工会作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保障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落实,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第十五条学校设置办公室、教导处、总务处等职能部门,分别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

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各司其职,分工合作,提升管理效能,确保各项工作圆满完成。

第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务委员会,负责审议学校章程、发展规划和其他重要规章制度、人事与财务方案等校内重大事项;建立采三民主发展议事会和家长委员会,增进家校沟通,保障学生、家长参与学校管理、教育教学等工作。

第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重大事项决策制度。学校重大事项应在党政主要负责人酝酿提议、充分调研与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由校长召集并主持校务会议审议,经集体讨论,由校长作出决定并组织实施。中国共产党采荷第三小学支部委员会发挥监督保障作用。

凡属教职工(代表)大会职权范围的事项,应提交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

第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公开制度。学校实行校务公开,切实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以适当方式为学生及家长了解学生的学业成绩及其他有关情况提供便利,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学校建立档案室,加强档案资料的建设和管理。各职能部门做好各类资料的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学校建立校史室,重视教育历史物证遗存保护,发掘和弘扬校本优秀文化传统。

第十九条学校建立健全校内权益救济制度,保障学生和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学校建立健全校内申诉制度。分别成立校内学生申诉处理委员会和校内教师申诉处理委员会,明确受理学生和教师申诉的部门和程序。

学校建立健全争议调解机制。通过劳动(人事)争议调解委员会,就教职工与学校的劳动(人事)争议进行调解;通过人民调解委员会,就学生、教职工、学校间的民事纠纷进行调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制定校园安全应急预案,定期开展安全教育,组织安全演练,加强校舍、交通、消防、饮食卫生、健康、周边环境治安以及教育教学安全管理,防范安全事故发生。

学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投保学生意外伤害校方责任险。鼓励学生自愿参加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生校园意外伤害事故,立即启动相关应急预案,及时救助受伤害学生,并依法进行善后处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接受政府以及教育、登记管理和审计等管理部门的监督,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听取社会各界对学校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第二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

年级组长(主任)负责本年级的德育、教学工作,统筹教师分工与管理、年级教育活动、学生管理工作等。

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教师开展各类教学研究。教研组定期开展教学研究活动,按学校安排参加各种培训和学术活动,贯彻落实教学计划,完成各项教学任务。

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第二十七条学校采用班级授课制,学校实施小班化教学,力求因材施教。

汉语言文字为学校的基本教学语言文字,学校使用全国通用的普通话和规范字。

学校坚持以教学工作为中心,积极进行教育教学改革,不断探索适应素质教育的课堂教学新模式,采用现代化教学技术,全面提高教学质量,为学生的全面发展奠定基础。

学校按国家及省教育行政部门颁布的教学大纲课程计划,开全科目,开足课时,并严格执行作息时间表、课程表及教学进程,任何人不得擅自停课,特殊情况的停课需经上级领导批准。

学校统一按上级规定征订教材,任何人不得擅自推销学习资料。教导处认真管理和积极使用教学设施、仪器设备、文体器材、图书资料,尤其要提高现代化教学设施的使用效益,同时做好各类教育教学资料的收集与归档。

废除百分制,全面实行等级评价制。

严格控制学生作业量,确保一、二年级不留书面回家作业,三至六年级学生平均书面家庭作业量每天不超过1小时。

每学期三至六年级进行一次统一的期末测试,并及时做好质量分析。

第二十八条本着向课堂教学要质量的原则,认真实施“三先三精”常规工作,努力提高教学质量。

按时上下课,严禁旷课、不按课表上课、随意调课等现象。

遵循“学生主体理念”、“面向全体理念”、“全面发展理念”,积极推进“自主、合作、探究”的教学方式,构建民主、平等、和谐的生本课堂。

积极鼓励学生,让每一位学生在尝试中体验成功。

第二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有关学校体育、卫生工作的法规规章,通过日常体育活动以及各类体育竞赛活动增强学生体质,开展健康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健身习惯与基本的运动技能。

学校通过体育课、课外活动等保证学生每天一小时体育活动时间,每年举办一次体育运动会和多次体育单项比赛。

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学校完善卫生工作制度,不断改善环境卫生条件,在校园室内教学活动场所、食堂实施禁烟。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心理辅导(咨询)室(站),建立学生心理健康档案,配备专(兼)职教师开展工作。

成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定期召开领导小组会议,商讨学校心理健康工作。每学年初制定计划,学年末对相关工作进行总结。

将心理素质教育纳入学校工作日程之中,融进日常教育教学中。鼓励老师开展心理教育研究。

班主任工作要扎实,成为学生发展健康心理的启迪者和榜样,把德育和心理健康教育结合起来,在指导班队工作时,要发展学生良好的自我意识,培养自主能力,自我教育能力。

大力开展各种有益学生身心健康的心理教育活动,如听讲座、班队活动、社区活动等,让学生在活动中提高认识,全面促进心理素质的提升。

杜绝有害学生心理健康的言行,如体罚与变相体罚学生、在不适当的场合公开学生的隐私等。

第三十一条保证科技、艺术、劳动等各类综合实践教育的经费投入,并对学校专用教室进行配置和整修,各室配备管理员,制定管理员工作职责。

以普及与提高相结合,课内与课外相结合的方式,提高学生的艺术素质和审美能力,丰富学生的课余生活,为学生终身喜爱艺术、学习艺术、享受艺术奠定良好的基础。

积极开展面向全体学生、经常性、丰富多彩的艺术活动,并逐步使其规范化、制度化。大力推进“器乐”特色学校工作,定期开展好艺术节和科技节,开展好书画大赛,鼓励人人参与。

根据我校实际,提出“人人进社团,周周有活动,个个有特长”的思路,开设校级艺术社团。社团活动做到有组织、有章程、有管理、有考勤,定时间、定内容、定方式地开展。

第三十二条一、二年级开设校本信息技术校本课程。

教学中注意培养学生运用信息技术的兴趣和意识;培养学生的信息技术素养。

教育教学中逐步渗透信息安全与道德规范等数字公民素养教育。

教师要加强本学科专业技术知识的学习和技能的提高,教学语言简明、准确、规范,注意使用专业术语。

充分利用信息技术、利用w—lan无线网络为教育教学服务;完善校园网,使之成为学校和社会、家庭,教师和教师,学生和学生之间的互动、学习平台。

第三十三条学校营造民主、自由、科学的研究氛围,构建对话、合作、反思、共享的研修文化,鼓励教师开展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学校鼓励教师著书立说。

学校教育科研工作由校长主管,下设分管领导。通过制定学校科研管理制度,使学校教育科研工作在课题申报、中期管理、具体实施、奖励等方面更加规范。

加强理论学习,以理论学习促进观念转变和认识的提高,指导教育实践和教育研究,为科研提供坚实的理论支持。

学校为提高教师的理论水平和研究能力创造条件,聘请有关专家来校指导课题的研究,平时加强与图书馆的联系,及时为课题研究的进行提供相关的资料和书籍。

第三十四条学校实施小学阶段的义务教育,按就近免试入学的原则,招收学校服务区内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实行秋季始业。不属学校服务区内的新生,按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有关规定办理入学手续。

第三十五条学生享有下列权利:

(一)参与学校组织的各种教育教学活动,使用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二)参与学校、班级管理,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三)在品行和学业成绩上获得公正评价,每学期获得学业成绩单;。

(五)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六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二)尊师爱校,团结同学,参加集体活动,促进身心健康,养成良好品行;。

(三)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四)承担在学生自治活动中当选职务的相应职责;。

(五)爱护学校提供的教育教学资源;。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七条学校按照省、市有关学生学籍管理的规定实行学籍管理,健全学籍档案,严格转学、休学、复学等手续程序。

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科学习业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八条学校建立学生成长手册,对学生实施综合素质评定,促进学生全面发展。每学期评价结果记入学生本人档案,并为每个孩子建立学生成长电子档案库。

第三十九条学校对德智体美诸方面均表现突出、在某方面有突出成绩或进步显著的学生,予以免试、表彰和奖励,并记入学生本人档案。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的学生予以批评教育,并和监护人进行积极沟通。

第四十条学校对在校学生提供课间餐和午餐,膳食搭配科学合理。

第四十一条学校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二条学校建立少先队组织,保障学生自主管理和学生合法权益。学生干部一般通过民主选举产生。

学校支持学生自治,鼓励学生参与校园民主管理,通过选举、演讲、辩论等方式在校园内学习民主生活方式,培养现代公民素养与健康人格。

第四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评教、评校制度,支持学生参与班级和学校的民主管理与监督。

第四十四条为保障学生在校期间的合法权益,学校及教职工应当做到:

(一)平等对待学生。关注学生个体差异,因材施教,促进学生充分发展。不得歧视学生。

(二)尊重学生人格。不得对学生实施体罚、变相体罚或者其他侮辱人格尊严的行为,严禁用讽刺、威吓等方式给学生心理造成伤害。

(三)尊重学生隐私。保护学生个人信息,未经学生及其监护人同意,不得随意使用、披露学生个人隐私。

(四)不得非法收缴学生财物。为保护学生安全、保障校园秩序,可以对学生违纪的相关物品采取必要措施予以处理,但应及时与监护人联系。

第四十五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公开招聘制度和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依法实行学校用人制度。

学校根据编制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公开招聘,竞争上岗,对聘用人员实行岗位管理和绩效工资制度。

第四十六条教师享有下列权利:

(一)开展教育教学活动,从事教育教学改革和实验;。

(二)参加教育教学科研、学术交流,加入专业学术团体,在学术活动中充分发表意见;。

(三)指导学生学习和发展,评定学生品行和学业成绩;。

(四)按时获取工资报酬,享受国家规定的福利待遇以及寒暑假的带薪休假;。

(六)使用学校设施设备、图书音像资料及其他教育教学用品;。

(七)参加进修或者其他方式的培训;。

(八)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七条教师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三)对学生进行思想品德教育以及文化知识教育,组织、带领学生开展有益的社会活动;。

(六)践行以生为本理念,终身学习,与时俱进,不断提升育人水平。

第四十八条其他职工按照合同履行岗位职责,学校依法保障其合法权益。

第四十九条学校制定教师专业发展、师训计划,鼓励和支持教师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师专业成长。

第五十条学校保证教职工工资、保险、福利待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逐步改善教职工的工作条件和生活条件,帮助解决教职工遇到的实际困难。

第五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班主任选配、聘任、培训、考核、评优等制度,切实加强班主任队伍建设,提升敬业精神、教育理念和业务能力。

教师应当遵照《中小学班主任工作规定》及采三班主任工作职责,履行职责,完成任务,享受相应待遇与权利。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业务档案,每年对教职工的职业道德、工作能力、工作态度和工作绩效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转岗、解聘、晋升工资、实施奖惩等的依据。

学校将师德表现作为教师考核、职务评聘、进修深造和评优评先等的首要内容。

第五十三条学校对在教育教学、科研、管理服务等方面表现优异、业绩突出者予以表彰和奖励。

学校对违反校纪校规和合同,或在工作中造成失误和不良影响的教职工,视情节轻重,按照有关规定予以批评教育和惩处。

第五十四条学校开办资金,采荷校区为人民币957万元,江锦校区为人民币150万元。

学校具体经费来源包括财政补助收入、事业收入、和其他收入等。

第五十五条学校资产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个人不得侵占、私分和挪用。

学校对侵占校舍、场地、设施等的行为和侵犯学校名称权及无形资产的行为,应积极履行国有资产管理职责,依法追究侵权者的责任。

对学校财物造成损坏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五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财产、物资管理制度,建立账目,落实专人管理,定期清点,及时做好变更、增减手续。

学校向教职工和学生提供符合国家安全标准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有计划地进行学校基本建设和维护修缮工作,并及时检查、维修,消除安全隐患。

学校加强对体育场馆、科学教室、图书阅览室、实验室、书法教室、计算机房等专业设施的管理,充分发挥教学设施、仪器设备、体育器材、图书音像资料的使用效益,防止设备设施的闲置和浪费。

第五十七条学校如遇因政府规划调整等不可抗拒因素而需要迁址、合并、分立或终止时,应当及时制订保护学校资产安全的方案,并依法进行资产清算。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学校财务工作在校长领导下开展,实行民主管理和财务公开。

学校执行国家统一的会计制度,配备具有专业资格的会计人员,依法进行会计核算,建立健全内部会计监督制度,保证会计资料合法、真实、准确、完整。

学校依法向政府部门提出年度预算安排意见,经批准后执行,并接受上级教育行政部门和财政、税务、审计、监察等相关职能部门的监督。

第五十九条学校严格执行收费政策,规范收费行为,按照有关部门确定的项目和标准收费。各项收入按照有关规定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第六十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一条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学校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学校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社区等各类教育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活动。

第六十二条学校遵循民主、公开、自愿的原则,组织家长选举成立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履行参与学校管理、参与教育工作、做好学校与家庭的沟通。在保障学生安全健康、推动减轻学生课业负担、化解家校矛盾等方面做好协调工作。

学校建立与家长委员的联席会议制度,汇报学校发展规划及其进展、教育教学工作情况,听取家长委员会的意见和建议,取得支持和帮助。

第六十三条学校发挥家长委员会功能,办好家长学校,制定教学计划,定期开展活动,加强对家庭教育的指导。

学校建立教师与家长的日常联系机制。教师、特别是班主任应密切联系家长,做好家庭访问工作,形成家校教育合力,促进学生健康成长。

第六十四条学校通过加强内部建设,树立良好的公共形象,在相应区域内发挥积极作用,服务于学习型城市建设。

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开展社会实践活动,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

第六十五条学校依托采荷街道和四季青街道、社区、派出所,共同开展校园及周边地区的综合治理工作,加强对行为偏差学生的教育,建设平安文明校园。

第六十六条学校建立校友会组织,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六十七条学校开展校际互动合作,不断扩大对外交流,拓展教育视野,提升办学水平。

学校开展国际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加强与港澳台和新加坡等地区教育合作与师生交流。学生在合作交流中展现自我,提升素养。

第六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学校规章制度体系。规章制度的立、改、废均依照民主程序进行。

第六十九条本章程经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并经xx市xx区教育局同意备案之日起实施。

第七十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政策执行。如有抵触处,以法律法规及上级规范性文件为准。

第七十一条本章程的修改需由校务委员会或1/3以上教职工(代表)大会代表提议方可进行,经教职工(代表)大会审议,校务委员会通过,报xx市xx区教育局同意备案后生效。

第七十二条本章程由校务委员会负责解释。

学校工会章程

1.为了充分发挥工会在学校管理和办学育人工作中的主人翁地位和作用,促进学校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工会法》、《中国工会章程》、《xx市xx区公有民办学校管理暂行办法》、《xx实验学校章程》的规定,结合本校实际,特制定本章程。

2.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接受学校党组织和xx区教育工委领导,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开展工作。

3.学校工会要认真贯彻新时期工会工作总体思路,充分履行维护教职工合法权益的基本职能,配合、协助学校行政团结和带领广大教职工,积极投身于学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事业中,在推进学校的改革与发展中发挥主力军作用。

4.学校工会组织实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群众路线,全心全意为教职工服务,增强工会活力和凝聚力,把工会建成“教工之家”。

1.开好一年一度的教代会,执行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决议和上级教育工委的决定,主持校工会的日常工作。

2.建立完善与学校行政、董事会的协商制度,通过教职工代表大会和开展合理化建议等多种渠道和形式,参加学校民主管理和民主监督,依法代表和维护教职工的政治权利和物质利益,尊重投资方的合法权益,共谋学校发展。

3.组织教职工开展献计献策、岗位练兵、教学能手竞赛等活动,调动和发挥广大教职工的积极性、创造性,立足本职,建功立业。

4.积极了解和关心教职工的思想、工作和生活,配合党政加强教职工队伍建设,提高教职工队伍素质,组织教职工的政治、法规、业务学习,开展多种形式的业务培训,不断提高教职工的综合素质。

5.搞好工会组织建设,健全民主制度和民主生活,建立和发展工会积极分子队伍,做好新会员的接收和教育工作。

6.协助和督促学校行政方面做好教职工劳动保护工作,监督《劳动法》、《教师法》、《教育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贯彻执行。

7.做好女教职工特殊保护工作。

8.收好、管好、用好工会经费,管理好工会财产。

1.学校工会是学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校教职工代表大会必须按时召开,代表大会由校工会委员会负责召集。

2.校工会委员,在会员或会员代表充分酝酿协商的基础上选举产生。

3.校工会设工会主席一名,委员4名,工会主席由校工会委员会选举产生,选举结果报教育工委批准。

4.校工会要实行集体领导和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重要问题经集体讨论,作出决定;工会主席负责召集工会委员会会议,主持工会的全面工作,工会委员协助主席工作。

5.校工会每年召开一次会员代表大会,定期向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工作,认真听取大家对于工会组织的意见;事关教职工切身利益的大事,交由教职工代表大会讨论决定。校工会要自觉接受会员群众的监督。

6.发挥网络管理的优势,建立互联网络“工会互动平台”,设立主席留言板和在线提案征集系统,提高工会工作效率。

基本权利:。

1.参加关于工会工作和职工关心的一切问题的讨论。

2.有选举权、被选举权和表决权。

3.监督工会工作,要求撤换或罢免违法、失职的工作人员。

4.对学校办学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提出建议与批评,要求工会组织向有关方面如实反映。

5.在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时,要求工会给与保护。

6.参加工会活动,享受工会举办的文化、福利事业的优惠待遇。

基本义务:。

(1)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教师职业道德,遵守学校纪律。

(2)学习政治、文化、科学技术。

(3)积极参加民主管理,努力完成教育教学工作任务。

(4)维护学校的团结稳定,向危害学校和教职工利益的行为作斗争。

(5)发扬团结友爱精神,互助合作。

(6)遵守工会章程,执行工会决议,参加工会组织活动,按时缴纳会费。

1.校工会组织必须接受学校党组织的领导,贯彻执行党组织的有关决议,定期向学校党支部汇报工作,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呼声,提出解决问题的建议。

2.学校党组织讨论决定的有关工会的重大问题,校工会组织要认真讨论,组织实施;工会主要领导干部的任免调动,要履行民主手续,并报上级工会批准;教职工的呼声、工会工作的情况,在向校党组织报告的同时,应向上级工会报告。

3.校工会对贯彻上级教育工委的部署,应结合实际提出意见并向党组织汇报,要在党支部的领导下认真贯彻执行。

4.校工会要支持学校行政工作,维护学校行政的指挥权威,积极向行政反映群众的呼声和建议,宣传和动员教职工投身学校的改革和发展中。

5.在学校行政决定有关教职工切实利益的问题时,校工会应参加研究,提出意见,努力维护广大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1.根据《工会法》的规定,学校应给工会活动提供经费支持。

2.校工会的财产、经费受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侵占、挪用或任意调拨。

3.工会经费应依法管理和合理使用,定期向会员代表大会和教育工委报告经费收支情况,接受工会委员的审查监督。

中学学校章程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xxxx第一中学,简称为“xx一中”。英文表述为xxxxxxxxxx。

第四条学校住所为xx市xx区xx村xx街xxx号,邮政邮编为xxx;官方网址为xxxxxxxxxxxx;官方公众微信号:xxxxxxxx。

第五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学校办学活动等提供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估。支持学校法人自主地位。

第七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完全中学。学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招收学生,招生规模以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人数为准。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实施校际合作和对外交流制度,拓展教育视野,发展师生综合素质,提升办学水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结对帮扶薄弱学校。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设立信息技术中心,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和校史室,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二章治理结构。

第十五条学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三)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六)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

(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学校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学校实施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校长办公会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研究处理重要事项的决策会议。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组成,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前的咨询和民主参与机构,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学校实施党委监督制度。学校党委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党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根据民主原则,选举工会委员成立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会小组,组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研究同意,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联系工会小组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学校工会的职权是: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好监督智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作用;。

(五)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学术性研究与评议机构,成员由师德师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公正履职的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学校课程研发、课题研究、学生生涯规划、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的行动规划;。

(二)在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学术咨询、指导、评估等作用;。

(五)完成其他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置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按岗定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产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依法组成共青团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三章教育教学管理。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主要内容有:

(一)实施富有校本特色的层级德育课程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展传统美德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开发并优化校本课程。开设科学素养类、人文素养类、身心健康类、生活技能类、学科拓展类五大类校本课程。

(四)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重视学生特长培养,鼓励“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大力培养定向越野、篮球、足球、田径、跆拳道、声乐、舞蹈、美术等特色人才。

(六)组织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全面管理工作,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确保学科教育质量。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所在年级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二)学校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将班级制与导师制有效结合,不断完善“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的全员育人机制,形成良好的班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学校实施内部督导制度,校长聘任教师担任专职或兼职督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学校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完善学生“三自管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制度,充分发挥团委会、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作用。

(五)学校努力推进走班制教学管理,形成以生为本的个性化课程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制度。

(一)实施教学常规督查制度。严格常规教学管理,科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落实教学计划制订、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检测、质量分析、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实施“四级”课题研究,即省级以上课题、市级课题、校级课题和自主小课题。

(三)优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先学后教、精讲精练、学案导学、当堂达标”教学策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建立健全实验、信息、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教学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学生成长指导制度,对学生的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和心理健康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学校努力构建“智慧校园”,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功能室建设,努力发挥现代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满足教育、教学和文化建设需要,满足师生自主发展需要。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和习惯。

第四章学生。

第三十三条凡在本校就读,并按有关规定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二)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与监督,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六)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考核评定制度,开展多元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提升。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施“校园之星”评选制度,设立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艺术之星、文学之星、科技之星、体育之星、实践之星等各类奖励,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多元成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施助学金发放制度,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心理咨询制度,重视心理活动室建设,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

第五章教职工。

第四十一条本校教职工包括学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十二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公平获得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机会;。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七)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六)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七)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四十五条学校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办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行合同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专业发展服务制度,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岗位晋级制度。岗位级别聘任、职称评定、评优等做到程序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三)学校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职工专业成长。

(四)学校设立“六星教职工”奖(即教学之星、服务之星、导师之星、科研之星、青蓝之星、班主任之星),定期进行表彰。

第六章学校与家庭、社会。

第四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十八条学校努力丰富教育资源,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四十九条学校实行家长委员会制度。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分别选举产生班级、年级和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适度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管理,定期与班主任、年级组、教育处进行沟通交流。

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或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五十条学校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合作。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五十一条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七章经费、资产与后勤。

第五十四条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学校实行财务预算制度。

第五十五条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行为;随时接受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五十七条学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损坏、遗失需按规定赔偿,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条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八章学校标识和校庆日。

第六十一条学校校徽核心理念为“奠定基础,奠定人格,照亮前程,照亮社会”,以灯泡为造型元素,融入“c、t、1、中”和xx标志。

第六十二条校旗为蓝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中间印有校徽。

第六十三条学校校庆日为10月2日。

第九章附则。

第六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按照本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xx市教育局核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成员提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章程自xx市教育局核准之后生效,自学校向社会公布之日起实施。

学校章程

第一条为适应现代教育发展需要,推进学校依法治校,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和内部管理,建立现代学校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学校尊重教育规律和青少年成长规律,坚持正确的办学方向,全面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第三条学校全称为第一中学,简称为“一中”。英文表述为。

第四条学校住所为xx市xx区xx村xx街号,邮政邮编为;官方网址为;官方公众。

第五条学校是由xx市人民政府举办,主管单位为xx市教育局。学校是经登记批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独立承担民事责任。校长为学校法定代表人。

第六条学校举办单位依法核准学校章程,任免学校负责人,对学校资产、经费、学校办学活动等提供支持、指导、监督和评估。支持学校法人自主地位。

第七条学校为全日制公办教育机构,初中三年制、高中三年制完全中学。学校根据省市有关文件招收学生,招生规模以xx市教育局核定的班额和人数为准。

第八条学校实行校长负责制,校长全面负责学校工作,教职工参与民主管理和监督。

第九条学校实施校务公开制度和信息公开制度,保障教职工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向社会公开学校相关信息,接受社会、家长的监督。

第十条学校实施校际合作和对外交流制度,拓展教育视野,发展师生综合素质,提升办学水平。发挥示范辐射作用,结对帮扶薄弱学校。

第十一条学校建立健全信息网络管理制度,设立信息技术中心,加强信息网络管理,严格执行有关校园网、国际互联网的使用和管理规定。

第十二条学校建立健全平安校园制度,严格执行安全管理各项规定,全面落实安全工作一岗双责,健全安全监督检查制度,加强综合治理,确保师生生命及财产安全。

第十三条学校建立健全档案管理制度,建立档案室和校史室,切实做好档案资料的管理。

第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法律顾问制度,聘请常年法律顾问,积极发挥法律顾问在学校处理法律事务工作中的作用,完善学校法律顾问聘用管理、考核评价机制。

第十五条学校校长对外代表学校,对内全面负责学校的教育教学科研和行政管理工作。副校长对校长负责,协助校长分管学校教育教学、行政等具体工作。

第十六条校长依法行使下列主要职权:

(二)领导学校各职能部门及常设机构,完善岗位设置,维护学校秩序;。

(三)负责学校日常事务管理,主持校务会议和校长办公会,审议重大事项并作出决策;。

(四)负责学校教育教学工作,大力推进素质教育;。

(五)负责教职工队伍建设,促进教职工全面发展;。

(六)落实上级教育行政部门的决策;。

(七)严格按照财务管理制度要求,对学校经费进行管理和使用;。

(八)负责学校安全工作;。

(九)组织协调学校与政府、社区等方面的关系,为学校创造良好的育人环境;。

(十)相关法律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十七条学校实施校长办公会和校务委员会制度。校长办公会是校长行使职权、履行职责,研究处理重要事项的决策会议。成员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年级组长组成,实行工作例会制度。校务委员会是学校重要事项决策前的咨询和民主参与机构,校长担任校务委员会主任,由校级领导、中层干部和其他方面代表组成。

第十八条学校实施党委监督制度。学校党委积极发挥政治核心作用,切实加强对学校的政治领导,对学校重大问题进行研究决策。支持校长依法开展工作。

第十九条党委依法履行下列主要职责:

(八)领导工会、共青团等群团组织和教职工代表大会,做好统一战线工作;。

(九)履行党章党规及上级党委规定的其他职责。

第二十条学校建立以教师为主体的教职工代表大会制度,保障教职工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和进行民主监督。教职工代表大会每五年一届,每学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第二十一条教职工代表大会的职权是:

(一)听取学校章程修订情况报告,提出修改意见和建议;。

(五)审议学校上一届(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提案的办理情况报告;。

(六)按照有关工作规定和安排评议学校领导干部;。

(八)讨论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其他事项。

第二十二条学校工会是教职工自愿参加的群众组织。根据民主原则,选举工会委员成立工会委员会。工会委员会为教职工代表大会的工作机构,根据需要,下设若干工会小组,组长由民主推选产生。教职工代表大会闭会期间需要临时解决的重要问题,经学校党政工负责人研究同意,由学校工会委员会联系工会小组和有关人员协商处理,其结果向下一次教职工代表大会报告。

第二十三条学校工会的职权是:

(二)关心和维护教职工的合法权益,及时向学校反映教职工的意见和要求;。

(三)关心教职工业余文化生活,积极组织和开展有益于身体健康的文体活动;。

(四)履行好监督智能,为搞好学校校务公开发挥积极作用;。

(五)提高广大女教职工的整体素质,依法维护女教职工的合法权益;。

(七)完成党组织和上级工会交给的其他工作。

第二十四条学校设立学术委员会。学术委员会是学校最高层次的学术性研究与评议机构,成员由师德师风端正,教学水平高、科研能力强、公正履职的人员组成。学术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副主任两名,委员若干名。

第二十五条学校学术委员会的职责是:

(一)负责起草学校课程研发、课题研究、学生生涯规划、研究性学习等方面的行动规划;。

(二)在教育教学和科研等工作中发挥学术咨询、指导、评估等作用;。

(五)完成其他学校认为需要听取学术委员会意见的事项。

第二十六条学校根据需要设置相关职能部门,承担相应的管理职能。各职能部门设主任1名,副主任1-2名,工作人员按岗定员。职能部门负责人按照干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和干部管理权限任命,根据需要也可采用“公开选拔、竞争上岗”的机制产生。

第二十七条学校依法组成共青团组织,接受学校党委和上级团组织的领导,按照《中国共产主义青年团章程》开展工作。

第二十八条学校的中心工作是教育教学,其他各项工作均要以有利于教育教学工作的开展为原则。主要内容有:

(一)实施富有校本特色的层级德育课程体系。坚持育人为本,德育为先,开展传统美德和公民意识教育,培养学生具有良好的行为习惯和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按照国家课程设置标准实施教育教学,开齐课程,开足课时。严格执行课程标准和教学计划,加强常规管理,确保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三)开发并优化校本课程。开设科学素养类、人文素养类、身心健康类、生活技能类、学科拓展类五大类校本课程。

(四)依照《中小学体育卫生工作条例》,正常开展学校的体育和卫生工作,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

(五)重视学生特长培养,鼓励“人人有爱好,个个有特长”,大力培养定向越野、篮球、足球、田径、跆拳道、声乐、舞蹈、美术等特色人才。

(六)组织学生开展社团活动、研究性学习、社会实践和社区服务等。

第二十九条学校实施教育教学组织形式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年级组、教研组、备课组等教育教学基层管理机制。年级组长负责本年级的全面管理工作,教研组长负责领导、组织本学科教师进行集体教学研究,确保学科教育质量。备课组长负责组织所在年级本组教师进行集体备课和教学研究活动,加强教学质量监控。

(二)学校实施学生成长导师制,将班级制与导师制有效结合,不断完善“教师人人是导师,学生个个受关爱”的全员育人机制,形成良好的班风,建立和谐的师生关系。

(三)学校实施内部督导制度,校长聘任教师担任专职或兼职督学,对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进行督导和评估,促进教师专业发展。

(四)学校推进学生自主管理,完善学生“三自管理”(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发展)制度,充分发挥团委会、学生会、社团等组织作用。

(五)学校努力推进走班制教学管理,形成以生为本的个性化课程管理体系。

第三十条学校建立健全教育教学常规制度。

(一)实施教学常规督查制度。严格常规教学管理,科学进行教学质量评估,落实教学计划制订、备课、上课、作业批改、课外辅导、考试检测、质量分析、教学研究等各个环节的管理。

(二)建立完善教育科研制度。实施“四级”课题研究,即省级以上课题、市级课题、校级课题和自主小课题。

(三)优化课堂教学改革,落实“先学后教、精讲精练、学案导学、当堂达标”教学策略,不断提高课堂教学效益。

(四)建立健全实验、信息、体育、音乐、美术、通用技术教学的管理制度。

(五)实施学生成长指导制度,对学生的学业发展、生涯规划和心理健康提供帮助和指导。

第三十一条学校努力构建“智慧校园”,进一步完善教育教学设施设备,进一步加强功能室建设,努力发挥现代教学设备设施的使用效益,满足教育、教学和文化建设需要,满足师生自主发展需要。

第三十二条学校建立医务室,建立学生健康档案,完善卫生工作制度,定期体检,预防传染病、常见病及食物中毒;加强食品安全教育,提高学生的卫生保健意识和习惯。

第三十三条凡在本校就读,并按有关规定取得本校学籍的受教育者,为本校学生。

第三十四条学生依法享有下列权利:

(二)参与学校和班级民主管理与监督,评议学校工作和教师的教育教学工作;。

(四)在学业成绩和品行上获得公正评价;。

(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获得奖学金、助学金;。

(六)完成规定的学业后获得相应的学业证书;。

(七)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三十五条学生应当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

(二)遵守教育部颁发的《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

(三)遵守学校的管理制度;。

(四)努力学习,完成规定的学习任务;。

(五)法律法规和学校规章规定的其他义务。

第三十六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学籍管理制度。依法办理学生转学、休学、复学、退学等手续。学校对修完修学年限内规定课程且综合素质、学业成绩合格的学生,准予毕业。

第三十七条学校实施综合素质考核评定制度,开展多元评价,建立学生成长档案,促进学生全面发展和核心素养提升。

第三十八条学校实施“校园之星”评选制度,设立文明之星、学习之星、服务之星、艺术之星、文学之星、科技之星、体育之星、实践之星等各类奖励,鼓励学生个性发展、多元成才。

第三十九条学校实施助学金发放制度,对符合入学条件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通过助学金等形式提供资助。

第四十条学校建立健全学生心理档案、心理咨询制度,重视心理活动室建设,为学生的成长提供优质服务。

第四十一条本校教职工包括学校教师、教学辅助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第四十二条教职工享有下列权利:

(一)公平使用学校的公共资源、享受福利待遇;。

(三)公平获得岗位培训、继续教育的机会;。

(四)知悉学校改革、建设和发展及关涉切身利益的重大事项;。

(五)参与学校民主管理,对学校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六)对职务、福利待遇、评优评奖、纪律处分等事项提出异议或申诉;。

(七)法律、学校规章制度或聘用合同所规定的其他权利。

第四十三条学校教职工应履行下列义务:

(一)遵守宪法、法律和职业道德,为人师表;。

(二)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严格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工作纪律和规章制度;。

(四)关心、爱护全体学生,尊重学生人格,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全面发展;。

(六)自觉参加继续教育和培训,不断提升专业发展水平;。

(七)履行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

第四十四条学校执行国家教师资格制度、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制度。

第四十五条学校实施教职工全员聘任制度。学校根据编办和人社部门核定的编制数额、岗位数和岗位任职条件及教育行政部门、学校相关规定聘用教职工,实行合同管理。

第四十六条学校建立教职工专业发展服务制度,主要有:

(一)学校建立健全教职工岗位晋级制度。岗位级别聘任、职称评定、评优等做到程序规范,体现公平、公正、公开原则。

(二)学校依法建立教职工考核制度,对教职工定期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续聘或者解聘、奖励或者处分的依据。

(三)学校实施教职工培训进修制度,鼓励和支持教职工参与学术研究、考察交流和进修培训,促进教职工专业成长。

(四)学校设立“六星教职工”奖(即教学之星、服务之星、导师之星、科研之星、青蓝之星、班主任之星),定期进行表彰。

第四十七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家庭和社会”三位一体工作机制。学校主动与社会、家庭联系沟通,加强学校、家庭、社会密切配合的育人体系建设,形成教育合力。

第四十八条学校努力丰富教育资源,根据教育教学需要,聘请兼职教师和校外学生辅导员。

第四十九条学校实行家长委员会制度。

家长委员会的组成:按照一定的民主程序,本着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在自愿的基础上,分别选举产生班级、年级和学校家长委员会。

家长委员会在学校的指导下适度参与班级、年级和学校管理,定期与班主任、年级组、教育处进行沟通交流。

家长委员会协助学校办好家长学校,制定切实可行的教学计划,定期开展专题培训或活动,帮助家长提升家庭教育意识和能力。

第五十条学校加强与社区的沟通合作。学校依托社区,开发社区教育资源,为学生创造服务社区和实践体验的机会。学校配合社区开放校内文化设施和体育场地。

第五十一条学校积极利用社会资源建立德育、科普、法制等各类教育实践基地,定期组织开展校外教育实践活动。

第五十二条学校建立校友会,发挥校友的宣传、桥梁、教育、助学、咨询等作用,促进学校发展。

第五十三条学校根据有关规定,接受督学、督查专员依法对学校工作的督导和督察。

第五十四条学校为财政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经费主要来源于财政补助收入和事业收入。学校实行财务预算制度。

第五十五条学校规范收费行为,严格执行教育收费政策,依法公开财务信息。

第五十六条财务管理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严格遵守财经纪律,规范管理行为;随时接受检查和审计;每年向教代会报告学校财务收支情况一次。

第五十七条学校的资产属于国家所有,未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出售。转让、拍卖、报废等按有关规定办理手续。确保国有资产不受损失。

第五十八条学校建立健全学校资产管理制度,建立物品采购、保管、使用和借出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对固定资产进行清查盘点,损坏、遗失需按规定赔偿,做到账、卡、物相符。

第五十九条学校依法接受社会各界的捐赠,建立健全受赠财产的使用制度,加强对受赠财产的管理并接受社会监督。

第六十条学校不断完善后勤管理和服务体系,为学生和教职工的学习、工作和生活提供保障。

第六十一条学校校徽核心理念为“奠定基础,奠定人格,照亮前程,照亮社会”,以灯泡为造型元素,融入“c、t、1、中”和标志。

第六十二条校旗为蓝底白字的长方形旗帜,中间印有校徽。

第六十三条学校校庆日为10月2日。

第六十四条学校建立健全本章程统领下的规章制度体系。学校按照本章程制定或修改校内各项规章制度。校内各项规章制度不得与本章程相抵触。

第六十五条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法律法规政策执行。

第六十六条本章程的制定与修订经学校教代会讨论、党委会审议、校务委员会审定后,由校长签发,报xx市教育局核准。

第六十七条本章程经三分之一以上教代会成员提议,经校长办公会讨论同意后,可启动本章程修订程序。

第六十八条本章程由学校校长办公会负责解释。

第七十条本章程自xx市教育局核准之后生效,自学校向社会公布之日起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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