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专业14篇)

时间:2023-12-24 02:17:09 作者:琴心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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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青少年是祖国的花朵,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未来。教育和培养好青少年,是我们中华民族永葆生机和活力的根本大计,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基础工程,是全党全社会共同的社会责任。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和政府高度重视青少年的培养教育,为青少年成长提供了优良的条件,使一代又一代青少年健康成长。一切为了孩子,给青少年营造一个和谐、平安的学习氛围,也是我们学校一直所重视的,更是我们教师德育教育工作的一个重点。

学校将小学中学交通消防安全教育、反邪教警示教育、食品卫生安全教育、未成年人保护、财产安全教育等内容列为教育重点,根据学生的年龄特点选择合适的法制教育内容,将法制教育与教室教学、课外活动、学生假期社会实践活动紧密结合,进一步增强了学校法制教育的针对性,使法制教育深入到方方面面,力求全面无遗漏。

另外,除了安排教师组织班会教育,学校组织观看相关座谈,学校还充分利用黑板报、校园网等宣传媒体,加大“法制教育、平安校园”的宣传力度,广泛开展了各种形式的法制教育活动,确保法制教育工作的实效性。

当然,法制教育不仅要向青少年宣传遵纪守法的重要意义,更重要的是让他们认识到:法律不仅是对自制行为的约束,更是捍卫尊严、权利的有力武器。法制教育应传达这样一个信息:法律就在身边,我们学习、生活的学校、家庭、社会有一个强大的法律保护网,时时刻刻规范着我们的学习、工作和生活,调整着各种社会关系,只有自觉遵纪守法,才能健康顺利的成长,并有一个良性发展。

换个角度讲,法制教育是一个普法的过程。我们应当告诉学生日常生活的中有哪些针对他们的陷阱,如何识别、自救、求助等。还要让他们明白有哪些权利,如人格权、受教育权等等,如果这些权利受到侵害应当采取何种方法、手段才能得到有效的救助,而不至于付出更大的代价。总之,开展法制教育的主旨是培养学生民主、法治的观念,让青少年认识到法律不是约束行为的.锁链,而是保障生活的要素,偏失的正义会得到法治力量的匡扶,弱势群体也能得到法律阳光的普照,从而自然地产生对法律的信仰,提高他们明辨是非的能力。这些才是他们真正缺少的,是他们从单纯的教室教育中学不到的,更是法制教育的价值所在。

遵纪守法的道理人人都懂,法制教育更要潜移默化地从青少年身边的事件起,从他们身边的事做起,通过科学全面的法制教育增强有青少年的国家认识、权利义务认识和守法用法的认识,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一个和谐、向上的法制环境。

年银行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范文

总结以便发扬成绩,克服缺点,吸取经验教训,使今后的工作少走弯路,多出成果。以下是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20xx年银行学习知法守法敬法。

学习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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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学法律法规、学。

规章制度。

学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近日,农业银行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支行积极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该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日程安排,确保有序推进活动的开展。同时,召开案例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对案例警示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在宣传教育方面,该行精心制作包括重要案防制度、《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和服刑人员。

悔过书。

摘录等内容的学习展板,组织员工进行教育图片展览警示教育,并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农行廉政夜话”为主题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员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

此外,该行还要求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

两学一做。

”教育活动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相结合,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内容。三是与案件防范工作相结合,通过案防制度解读和经典案例警示,增强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杜绝案件隐患。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xx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农行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有人说教师是春蚕,孜孜不倦;有人说教师是红烛,燃烧自己照亮别人。教师这个职业是伟大的、神圣的、高尚的,人们用了太多的赞美的词汇来形容它。人们给予教师信任之时,也说明着身处这个行业中的我们所要肩负的教书育人、为人师表的责任和义务。

与我们教师相关的法律法规很多,《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义务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等等,这些都需要我们不断学习。最近,学校组织我们认真学习了这些教育法律法规。通过学习,我收益颇丰,亦对教师这个职业有了更深刻的认识。在学习各项法律法规的过程中,我的思想和心灵都得到了又一次的洗涤,法律法规的制定为我们这群教育工作者指明了目标,端正了方向。

通过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的学习,我认识到:教育必须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必须与生产劳动相结合,培养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和接班人。作为一名教育一线的工作者,我们必须认真贯彻党和国家的这一方针。学生在校期间老师不仅要教育好学生学习好文化知识,还要保护好每一位学生的人身安全,心理健康,让学生健康成长。《教师法》不仅帮助教师得到其所得,也让教师有了行为上的准则,只有学好它才能保证教师享有自己的权利。在学习的过程中,我不仅更新了自己对法律的认识,更是清楚的了解到自己的法律地位。

在学习了《义务教育法》和《未成年人保护法》后,我更加明确了作为一名人民教师应该履行的义务和遵守的行为规范。在工作中,严格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全心全意为学生服务,让学生满意,家长放心,社会认可,不体罚和变相体罚学生,不讽刺,挖苦,不威胁、责难家长。时刻以教师的道德行为规范来要求自己,处处做到“身正为范”。

学生们就像是一株株稚嫩的幼苗,需要我们用适当的方法和爱心去培育、呵护和灌溉。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会时刻以这些法律法规来鞭策自己,保障学生合法权益,促进学生在德、智、体全面发展,这样才能使我们的教育事业经久不息,使我们的教育对象健康成长。

关于此次学习的感受和体会,总结观点如下:

一、尽业乐教,爱岗敬业。

教书是手段,育人是目的。我们在任何时候都不能忘记,自己不仅仅是为教书而教书的“教书匠”,而应是“人类灵魂的工程师”,是“园丁”,是教育家。南宋哲学家朱熹说:“敬业者,专心致志以事其业也。”敬业是一种美德,乐业是一种境界。

干一行、爱一行、钻一行,尽心竭力、全身心地投入教书育人的工作,是教师职业道德的根本。教师对学生的爱,既是敬业精神的核心,又是教师高尚品德的体现;既是育人的目的,又是教师教书这个职业的具体表现。我们要尽职尽责,努力在这个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不平凡的业绩。

二、为人师表,身正为先。

为人师表,率先垂范。教师应当在思想觉悟、道德品质、学识学风等多方面以身作则。教育过程中,要求学生不能做的,我们也坚决不可以做;要求学生必须做的,我们就应当率先完成。既然我们要求学生不迟到,那我们就该在预备铃响前提前到教室门口等待,看似区区小事,实则细微之处见真知。

身正为师,教师不仅是知识的传授者,还是思考教育者和师德示范者。只有教师具备人格的力量,才能令学生敬佩。教师良好的思想境界和行为表现,会积极地影响教育学生,使他们健康成长,教师应把言传和身教完美结合起来,以身作则,行为师范,热爱学生,关心学生,建立平等的师生关系、仪表端庄、举止文雅,以自己的言行和人格魅力来影响学生。为人师表对学生是一种无声的教育,它爆发的内驱力不可估量。

三、刻苦钻研,终生学习。

技高者为师焉。想要培养高水平的学生,那么先要有具备渊博学识、精深学业、鲜明教育教学风格的良师。这就要求我们:要深入学习教育学、心理学、教育方法等相关知识,把教育理论最新研究成果应用于教学过程之中,使教育教学的科学性和艺术性高度完整地统一起来。能够利用现代教育技术,恰当有效地选择教学方法和方式,直观形象地展示教学内容,使教学知识传授与创新思想结合起来,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与创新能力。

主动培养自己的创新精神,积极开展教育和科学研究,探索新的科学教育模式,不断提升自己的业务能力和素质水平,提高教育教学技能。一名优秀的教育工作者,时时刻刻闪现着现代教育思想的智慧之光。

年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

总结的写作过程,既是对自身社会实践活动的回顾过程,又是人们思想认识提高的过程。以下是本站小编为大家精心搜集和整理的20xx年知法守法敬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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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xx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指出,纪检监察机关要坚持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反对腐败,提高依纪依法惩治腐败的能力。当前,长沙市提出了建设“廉洁长沙”的目标,纪检监察干部必须争当学法敬法守法用法的表率,打造一支过硬队伍,才能理直气壮监督别人,为“廉洁长沙”建设保驾护航。

争当学法知法的表率。法律是社会秩序的保障,是一种宝贵的软实力。实践证明,只有把法律法规学好了、装进脑子了,才能转化为内心的行为规范和工作准则,做到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执纪。当前,一些党员干部包括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法治观念相对淡薄,还在以人治的眼光看待法治、以人治的思维研判法治、以人治的方式实施法治,显然不符合依法治国、依法执纪的要求。作为肩负监督使命、维护党纪政纪的纪检监察干部,更应该学法、知法、懂法,突出抓好党章、行政监察法、纪律处分条例等的学习,提高依法执纪监督的水平。要注重打造学习型班子和学习型机关,把法律知识学习作为干部考核、选拔、任用的重要依据,营造比学赶超的学法氛围。

争当敬法畏法的表率。美国法学家伯尔曼说:“法律必须被信仰,否则形同虚设。”对法的信仰更多体现在对法的敬畏。只有对法律心存敬畏,才能“思”而出乎理智、“做”而有所顾忌、“行”而不忘法纪。一要内化为一种信仰。法律是公平、正义、道德、伦理的化身,是人类对理想境界和美好生活向往与追求的具体体现。纪检监察干部应怀着一颗忠实、诚恳的心,带头崇敬法律,体味法律的含义和真谛,以自身对法的敬畏引导人们相信法律、依赖法律、信仰法律。二要演化为一种文化。纪检监察干部在对待法律、执行法律上应该充分考虑社会民众的需求和感受,尊重社会习惯和传统基因,让敬法畏法形成良好风气。三要羽化为一种理性。对法的敬畏不是缚住手脚畏首畏尾,不是不思进取的循规蹈矩,而是政治上的成熟稳健,是应有的胸襟和作风。时刻敬畏法律,做事就有尺度,行为就有规范,就会自觉用法律法规和。

规章制度。

约束自己,在工作生活中做到有所为有所不为,使自己始终保持公道正派的品质,坚守清正廉洁的操守。

争当依法用法的表率。纪检监察工作政治性、政策性和业务性强,依法执纪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和基础。一要养成依法用法习惯。强化依法执纪意识,严格按照法定职责、法定权限和法定程序开展工作,既要在了解的基础上用全、在熟悉的基础上用准,又要在精通的基础上用活。二要坚持依法依规办案。对纪检监察干部来说,“违纪违法”是“高压线”,碰不得;“违规办案”是“地雷阵”,踩不得。要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程序合法、手续完备”的要求,坚持加大办案力度与依纪依法查办案件相统一,力求法纪、政治和社会效果的统一。三要准确定位依法办事。按照“三转”要求,重新审视和准确把握纪检监察工作的定位,即“监督的再监督”、“检查的再检查”、“执法的再执法”,把握重点,突出主业,严格按照党章和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事,加快推进职能、方式和作风的转变。

争当守法护法的表率。执纪当先守纪,正人必先正己。法律是人们最起码的行为规范,也是纪检监察干部必须带头遵守的行为准则和基本底线。首先,要摒弃特权思想。信任不能代替监督,纪检监察干部监督别人的同时也要主动接受监督,坚决克服特权思想,反对特权行为和特权现象,将自己置于法律约束之中和群众监督之下,不当特殊公民,自觉地无条件地遵守法律。其次,要带头遵纪守法,要求别人做的自己带头做,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首先不能越雷池半步。第三,要敢于捍卫法律。己正方能正人。纪检监察干部该碰硬时必须坚决碰硬,对违背原则和明显有问题的事情要敢于说不,坚信邪不压正,勇于并善于排除干扰和阻力,真正做党纪国法的有力“捍卫者”和经得起考验、战斗力强的反腐“铁军”。

党的xx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xx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农业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首次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为主题,明确了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基本方略和战略目标,不仅为我们全面勾画了法治中国建设的宏伟蓝图,更是为我们今后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新标准、新高度。做为党员领导干部,我们要认真学习领会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带头依法行政,争做懂法、畏法、守法的先行者,为加快建设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国家做出我们应有的贡献。

懂法是依法行政的基础。不懂法就不知畏法,不畏法就不会依法。当前之所以会有很多乱为、扰法、违法事件发生,就是我们个别领导干部法治观念淡薄、特权思想严重、目中无法。

有人信奉“权大于法”的信条,以权代法、以权压法;有人持有“法有例外”的观念,认为自己是党员干部,身份特殊,在法律面前可以享有特权;有人心怀“法不责众”的侥幸,看着别人触摸法律的红线,也心安理得“随大流”。殊不知,正是因为少数领导干部将党纪法律作为束之高阁的'摆设,当作为了个人私利可以随意揉捏的橡皮泥,败坏了党和政府的形象,透支了人民群众的信任,最终作了最坏的示范。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要做到依法行政,必须树立法治理念,一定要对法律怀有敬畏之心,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面前没有特权、法律约束没有例外的原则,牢固确立法律红线不能触碰、法律底线不能逾越的观念,带头学法、知法、尊法、守法,带头严守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都要时刻绷紧法治这根弦,做到心中有法、虑必及法、行必依法,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畏法是依法行政的前提。畏法,对我们党员干部来说,就是要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是“把权力关进笼子”的另一种表述。然而,在现实生活中,“法无授权不可为”说起来容易、做起来难,一些地方政府或部门的行为及出台的规定,不少都是“法无授权”而为之,甚至没有对其“合法性”进行调研论证。虽然政府初衷良好、目的正确,但出台的规定于法无据,即合理不合法,容易造成群众的不理解,或给个别别有用心之人制造混乱以借口,形成新的社会矛盾。

因此,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要时刻把自己的言行、决策置于法律约束之内,在作出任何决策或形成某项决议时,都必须取得法律授权,于法有据,以保证权力在法律框架内运行。反之,如果我们作出的决策没有明确的法律规定,但只要我们的决策符合群众意愿,有利于县域经济的科学发展,我们也不能因法无明文要求而不去作为,而是要出于公心、出于国利,在不违法、违纪的前提下,即便法无授权也要在自己的职权范围内勇于探索创新,大胆做出的决策,并在一定范围内召开民调会、听证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的意见建议,力求决策的科学化、正确化。

守法是依法行政的核心。守法,是每个党员干部“其身正、不令而行”的关键核心,是对“法定职责必须为”的重申和强调。随着依法治国方略的全面推进,政府权责统一、法定职责必须为逐渐成为越来越多领导干部的共识。

但是我们也应看到,随着反腐败工作的深入开展以及政府简政放权的推进,实践中出现了一些与法定职责必须为相违背的情况,“为官不为”就是典型的表现。这不仅影响政府职能的履行,也是对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和管理相对人利益的不负责任,对政府公信力乃至对全社会信法、尊法、守法都将产生负面影响。如何避免个别领导干部“该为不为”或“不为想法去为”现象的发生,四中全会关于“法定职责必须为”的相关制度设计,都提出了明确而具体的要求。

作为基层领导干部,我们必须要加强法治学习和宣传教育力度,强化机关工作人员权责一致的法治意识,进一步完善权力制约监督体系和严格的问责机制,强化担当意识,不能籍口一项决策或工作无明文规定,或者政策界限不清晰,就不去作为,做太平官。而是从工作实际出发,在职责范围内应该做到的就要努力去做,既要有担当又要正确厘清宪法、法律为先的原则,让“为官不为者”为他们的行为付出法律代价,从根本上扭转“为官不为”行政乱象发生,进而促使各级党员干部履职尽责,保证依法行政。

农行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为热烈庆祝首个“国家宪法日”的设立,我校隆重举行“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开展了以“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为主题的系列活动。

12月3日,学校电子大屏幕就以醒目的标语对“国家宪法日”进行了宣传:“宪法是国家根本法,12月4日是国家宪法日,让我们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让全体师生记住了“国家宪法日”。

12月4日晨读课上,1200余名同学们统一朗读了学校统一印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中的序言和纲领部分,学习和了解了宪法的地位、作用和意义。

下午班会课,学校邀请了威坪派出所陈警官给全校师生上了一堂法制讲座课。陈警官围绕国家宪法,结合我校学生特点,用鲜活的案例,深入浅出地阐述了宪法的重要意义、守法的重要意义,他教育学生要“慎交友、立大志、慎善独、敢维权、要坦白”,指引同学们争做知法、守法、敬法、爱法的合格公民。学校德育副校长张金彪老师也围绕“国家宪法日”做了主题发言,他要求全体师生自觉学习,正确理解国家宪法的重要意义和宪法日设立的重大意义,并且要在行动上坚决遵守宪法,争做知法、敬法、守法、爱法的社会公民;他特别指出,高中生正是养成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的关键时期,一定要树立法制意识,为自己一生的幸福保驾护航;他号召全体师生要在国家宪法的指引下,敬业爱岗、勤奋学习,知法守法,奋发有为,积极投身到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伟大实践中,争做合格公民,为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而贡献力量。

本次“国家宪法日”学习与宣传活动,极大地加强了同学们对宪法的理解,提升了师生的法律意识,浓厚了“知法、守法、敬法、爱法,做合格公民”意识,宪法地位、法律意识和法律思维进一步融入师生心灵。

农业银行知法守法敬法学习总结

近日,自从上级行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以来,农行大化县支行领导高度重视,层层动员部署,亲自参与组织员工开展各种警示教育活动。

据了解,该行在组织干部员工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学业务制度流程的同时,近日,该行还组织全体干部员工参观“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展。通过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图片观展活动,使全行党员领导干部和员工真切感受到法纪的威严,使其内心受到触动,思想得到净化,精神得到洗礼。让广大员工进一步提高对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和案件防控的必要性、紧迫性的认识,充分认识到违法犯罪行为给本人、家庭、单位及他人带来严重危害,增强遵纪守法、廉洁自律、恪尽职守的自觉性和责任感。

农行学习知法守法敬法心得体会

日前,我作为一名民族区域自治县的县长参加了省委举办的云南省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全面推进依法治省专题研讨班,深受教育、深受启发、深受警醒,感觉自己在学法、知法、懂法、敬法上仍然存在差距,石林作为少数民族自治县,推进依法治县、依法行政任重道远。

一、参加此次专题研讨班的几点体会。

(一)必须加快观念转变。权力是一把双刃剑,在法治轨道上运行可以造福人民,在法律之外运行必然祸害国家和人民。作为领导干部,在危机和压力面前时刻觉得忐忑不安,“依法治国”方略的提出,对政府工作特别是政府领导既是释压也是考验,当前,要不断健全完善相关工作制度,依法设定权力、规范权力、制约权力、监督权力,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才能严格做到依法行政、依规依纪办事。

(二)必须提高法治意识。县级领导干部作为依法行政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必须用法治意识、法治精神、法治信仰修身正己,用法治思维、法治手段优化工作,率先垂范,上行下效,努力成为学法懂法守法用法的模范。

(三)必须树立法治思维。作为县政府“一把手”,要把厉行法治作为治本之策,结合不同阶段经济社会发展的特殊形势,加强法制知识学习,强化理论武装,持之以恒、久久为功,不断提高法治素养;要突出理念创新,用正确的政绩观引领政府工作,把法治思维、法治理念贯穿到政府工作的每个环节。特别是在制定经济发展目标、社会治理和社会稳定工作等方面,必须做到依法、科学、以人为本,在具体工作中,体现法治思维。

(四)必须严格制度落实。规则制度是刚性约束,我们只有在“依法治国”的框架下履职办事,才能真正做到依法行政,才能尽量避免工作违规或失误。作为县级领导干部的“关键少数”,落实制度既是一次自我警醒,也是一次严以律己的更高要求,时刻警醒自己,要结合“三严三实”和“忠诚干净担当”专题教育,强化自我约束,杜绝工作任性,做法律、制度的践行者、落实者、维护者。

二、对全面推进依法治县的几点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就是要充分认识依法行政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的重要地位,正确认识领导干部在依法治理中的重要作用。就石林县而言,我认为重点要思考和解决好几个问题:一是长期历史使命和阶段性发展任务的矛盾问题;二是全国、全省的宏观性大命题与石林微观性特征相结合的问题;三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对石林落后生产力发展促进的问题;四是发展与稳定、改革与发展的统筹推进问题。解决以上问题,重点要从四个方面入手:

一是准确把握“四位一体”的实质。党是灵魂,是神经中枢,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之魂;改革是心脏,为发展提供动力;法治是骨骼,是框架约束,是强基固本的关键;全面小康是躯体,是党、改革、法治的外在表现形式。必须坚持党的领导,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法治,并最终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要准确领会“改革是破,重在创新突破;法治是立,重在规则程序”的深刻含义,准确把握立与破之间的关系,打破旧思维,大胆问、大胆试,实现改革与发展的同步推进。

二是推进行政管理职责、目标任务法治化。要时刻牢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县政府要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履行职责,建立健全重大决策合法性审查和终身责任追究制度,提高决策法制化水平;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坚决纠正以权代法、以情代法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进一步健全完善行政执法公开、法制监督员制度,规范行政权力行使;重点要加大对行政权力公开、行政权力清单工作的清理,提高政府工作的透明度,切实保障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等。

三是推进依法自治民族性和法治性的统一。要制定民族地区特色产业发展、建设用地、环境保护和水能矿产等资源保护开发方面的法律法规。始终坚持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倡导“三个离不开”的思想,着眼于少数民族地区发展全局,将党的民族方针政策和《民族区域自治法》等政策法规纳入“五六”普法规划,着力提高全民的法治意识和法律素质;每年举办村组干部民族方针政策专题培训,着力提高基层干部的民族工作理论水平;建立属地管理、受理接访和化解纠纷的联动机制,完善维护民族团结稳定的长效机制。

四是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的'法治化。立足于少数民族自治县特殊县情,始终坚持大力培养、选拔、使用优秀少数民族干部的干部选拔任用方针,原则上按少数民族人口占比的同等比例安排少数民族招录计划、选拔任用干部,逐步改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和干部比例。同时,营造领导干部敢闯敢干、勇于开拓创新的干事创业环境,以改革激活力、以创新生动力。推进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和考核法治化,把法治建设成效纳入政绩指标考核体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将坚决贯彻落实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和省、市相关要求,主动学法、认真守法、心中尊法,争做学法的好学生、懂法的好公民、守法的好干部,积极推进依法行政,逐步完善依法治县。

农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为加强从严治党、从严治行,不断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日前,农行宾阳县支行根据《广西分行“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要求,在全行开展以“知法•守法•敬法”为主题的警示教育活动,时间自5月初开始至8月末结束。

为搞好这次警示教育活动,我行成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负责实施方案拟定、日常组织协调、分解任务、明确分工、落实责任和安排督导检查等工作。我行采取座谈、研讨、演讲、宣讲等多种方式,丰富活动内容。活动重点学习了《中国农业银行严格禁止员工行为的若干规定》等8个重要案防制度文件,明确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坚持的“三个必须移送”、“三个重点追究”以及责任追究到位“三条标准”;活动还集中学习讨论《区分行营业部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方案》、农总行领导相关重要讲话、《刑法》等警示教育内容,进一步坚定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的信心和决心。

同时,我行剖析了近十年来农业银行发生的贪污、挪用、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等案例,让全行员工学习了解贪污、挪用、贿赂、失职、违法发放贷款、非法吸收存款、伪造金融票证等7种《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对这些罪名的定义、构成要件、立案标准、司法解释、量刑标准有了一定的掌握。通过警示教育学习,以案明纪,以案说法,警醒干部员工深刻吸取教训,从中引以为戒。

为扎实推进警示教育活动,我行组织员工观看上级行制作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板,通过观看录像、现场讲解、集中授课“三位一体”的方式,建立法纪法规和反腐倡廉教育实训平台,让员工接受警示教育。同时制定学习计划及时间表,明确学习内容,组织员工集中学习和自学。学习期间,我行要求每名员工要结合自身岗位职责及学习情况,撰写不少于一篇心得体会。同时通过座谈会、研讨会、宣传栏或经管网上刊载等多种形式,组织员工结合自身岗位实际,说感想、谈体会,加强交流沟通,共同学习提高。

农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近日,为深入贯彻落实省行党委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精神,强化员工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运营中心开展了形式多样的“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

一、紧跟部署,规定动作做到位。一是按照省行轮展安排,分片区组织员工观看“知法・守法・敬法”违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览。通过对法制理论和反面案例的学习、探讨,加深员工对提升自身法制素养和合规观念必要性的认识,增强员工制度执行的自觉性。二是组织学习《员工行为禁止性规定汇编》,针对当前形势下需要重点防控的员工违规行为深化提示,并结合“网格式”管理全面强化员工行为监督,细化落实员工异常行为线索排查工作。

二、结合实际,自选动作有特色。一是组织“风险谏言”评选,号召员工结合实际、深入思考,就加强运营中心风险管理、优化业务流程、加强队伍建设出谋划策。中心共收到134份风险谏言,为中心多维度筑牢风险防控体系、进一步提升风险防控能力提供了有效参考。二是开展“风险案例大家谈”活动,要求各团队充分结合自身业务实际,重点进行案例分析和制度宣讲,并形成运营中心警示案例教育库,使员工能够真正把风险意识和责任意识内化于心、外化于形,做到知法、守法、敬法。

今后,中心将进一步严格责任落实,组织督导自查,强化制度执行、过程总结和效果宣传,持续将“知法・守法・敬法”活动精神贯穿员工管理和工作实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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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近日,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要求,不断强化员工合规意识和反腐倡廉教育,中国农业银行天津保税支行全面启动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加强组织领导。为保障活动深入开展,该行成立了以支行行长为组长的“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制定警示教育活动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召开专题启动会,紧密围绕关键节点,对活动进行深入动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支行党委的决策和部署上来。

丰富教育形式。活动过程中,该行除组织全体员工以网点和部门为学习单元,对案例警示教育展板、图册、《准则》、《条例》以及各项业务规章制度开展集中学习外,还组织开展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图片展,开设了廉政党课和警示教育课,并要求各单位按月撰写总结报告,要求员工每周开展一次个人自学,记录学习笔记,撰写心得体会,确保学习形式不走过场,学习内容入脑入心。

确保取得实效。随着活动的不断深入,该行还成立了警示教育活动督导小组,深入各单位督导检查,对落实不到位、进度缓慢、效果不好的,及时纠偏,限期整改,确保各单位规定动作做到位,自选动作有特色。

本次警示教育活动以案说纪、警钟长鸣,一个又一个真实鲜活的案例,直击心灵、洗涤灵魂,净化思想,广大干部员工明底线,知敬畏,牢固树立法纪观念,达到了预期目标。

农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6月29日上午,在庆祝建党95周年前夕,石河子农业银行下野地支行和北泉镇支行一行51名业务骨干来到新安监狱社区矫正警示教育基地开展“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在监狱领导的陪同下,农行一行参观了服刑人员的生活场所和劳动习艺场所,并听取了2名服刑人员现身说法。在随后举行的座谈活动中,大家纷纷表示,通过此次警示教育活动,让大家充分认识到职务犯罪对自己、家庭和国家造成的巨大伤害,使大家从心灵深处受到强烈震撼,起到了发人深省的警示教育效果。

此次警示教育活动为进一步加强银行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活动,深化党员和领导干部遵纪守法、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杜绝职务犯罪发生起到了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农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为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从严治行精神,切实强化法规法纪和反腐倡廉教育,农行西藏分行辖属各二级分行积极行动,多措并举在本行范围内持续开展了“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努力确保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一、林芝分行举办法律专业知识讲座。为切实增强干部员工的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营造依法合规、遵章守纪的良好氛围。林芝分行特邀林芝市司法局郭东升和张伟两位老师为该行干部员工作了主题为“金融和法律”的法律专业知识讲座,以社会契约、诉讼时效、合同法、争议处理、证据效力、职务犯罪为主要内容,紧密结合银行业务实践、理论以及近年来我区金融机构发生的典型违法案例,给该行全体员工上了一堂生动的警示教育课。并结合实际,就如何防范和发现金融犯罪作了经验交流。

通过此次活动,使该行全体员工切实受到了警醒,充分认识到作为一名农行员工和一名银行业从业者,要进一步提高警惕,时刻保持清醒头脑,自省自律,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走好人生每一步。一致认为,要认真汲取警示教育课中典型案例的深刻教训,切实把握好人生方向,珍惜美好前程、珍惜家庭幸福,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自律,切实履行好责任和义务,牢记服务“三农”的使命,不断增强责任感、廉洁自律意识和遵纪守法意识,清清白白做人、干干净净做事。

二、山南分行深入县级支行开展警示教育活动督导工作。为确保“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山南分行组成工作组深入浪卡子县支行、洛扎县支行、加查县支行、桑日县支行开展了警示教育活动督导工作,利用晚上业余时间为被督导行员工讲授案例警示教育课,组织参观案例警示教育展板。授课中,该行监察室负责人特别强调:总行纪委、监察局编发的“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典型案例中有百分之二十左右是参与赌博、民间高利贷的案例,广大干部员工要充分认识员工在办理业务中吃、拿、卡、要和参与经商、民间高利贷、赌博、酗酒等不良行为的严重危害性,时刻警钟长鸣,自觉远离各种不良行为。要增强法治观念和规矩意识,多学习法律法规和行纪行规,多学习违规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从现在做起,从小事做起,严格做到遵纪守法、合规操作,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夯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思想基础,确保警示教育活动取得实效。

三、阿里分行组织党员赴看守所参观。为贯彻落实从严治党、从严治行有关要求,强化反腐倡廉教育。阿里分行组织机关本部共36名党员赴阿里地区看守所接受警示教育,参观监控室、监宿,听取贪污受贿服刑人员忏悔。通过本次警示教育活动,全体党员思想上更为清醒,深刻感受到“知法·守法·敬法”的重要性和违法后果的严重性,纷纷表示要保持良好工作作风和高尚生活情趣,在工作中求真务实,在作风上清正廉洁,切实提高拒腐防变意识和能力,做一名守规守纪的合格党员。

农行知法守法敬法警示教育活动总结

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营造学法律法规、学规章制度、学业务知识的良好氛围,全面推进从严治党、从严治行,近日,农业银行浙江省丽水市青田县支行积极开展“知法·守法·敬法”案例警示教育活动。

该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以一把手为组长的案例警示教育活动领导小组,并结合实际制定案例警示教育活动实施方案,细化日程安排,确保有序推进活动的开展。同时,召开案例警示教育动员大会,对案例警示教育进行动员部署。

在宣传教育方面,该行精心制作包括重要案防制度、《刑法》中与银行从业人员密切相关的罪名,和服刑人员悔过书摘录等内容的学习展板,组织员工进行教育图片展览警示教育,并邀请检察院工作人员进行了“农行廉政夜话”为主题职务犯罪预防专题讲座,进一步增强员工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法律意识。

此外,该行还要求做好三个结合。一是与“两学一做”教育活动相结合,组织广大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唤醒党章意识、纪律意识、规矩意识和组织意识。二是与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相结合,活动的质量和效果将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的年度考核内容。三是与案件防范工作相结合,通过案防制度解读和经典案例警示,增强员工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杜绝案件隐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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