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优秀18篇)

时间:2023-12-05 05:54:07 作者:纸韵

实施方案的目的是为了有效地组织和管理工作,在确定各项任务的同时明确责任和时间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一些实施方案范例,供大家参考和借鉴。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中央和山东省、青岛市城市工作会议精神,根据山东省及青岛市、平度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方案,为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管理法律法规的严肃性,切实改善城乡人居环境,促进新型城镇化健康发展,结合我镇实际,现就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出以下方案。

按照“党政同责、属地管理、部门联动、分类处置、控新治旧、司法保障”的工作原则,用3年左右时间,在全镇深入开展违法建设治理行动。2016年,全面完成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和认定工作,新增违法建设得到有效遏制,按计划拆除存量违法建设;2017年,完成全市60%以上违法建设治理任务;2019年6月底,全面完成行政区内既有违法建设治理任务。通过治理,完善城乡违法建设管控长效机制,促进城乡面貌显著改观,城乡规划建设管理工作更加规范有序,居民生活更加安全、方便、舒适。

蓼兰镇行政区范围内,未取得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或未按照规划许可证规定以及其他未经批准进行建设的建筑物、构筑物、设施和道路、管道等建设工程(简称违法建设)。重点如下:

(一)擅自占用规划确定的道路、广场、公园、绿地、河道水面、给水排水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用地进行建设的。

(二)违反建筑间距、建筑退让等技术规范、标准或者规划条件确定的强制性内容进行建设的。

(三)擅自在省级自然保护区、省级风景区及沿河及文物保护单位等区域内的违法建设的。

(四)村庄、居民点擅自侵占公共场地、公共部位的各类私搭乱建、乱圈乱占。

(五)违法设置的户外广告、占路亭体、市政设施、交通标识、集装箱及成品箱体等。

(六)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

(七)其他对规划实施造成严重影响的违法建设。

成立以镇长和分管副镇长任组长,管区第一书记任副组长,各管区书记及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为成员的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负责指挥、协调、调度全镇的违法建设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镇治违办)设在镇村建设中心,负责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领导小组日常工作,对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进行组织指导、协调调度、监督考核。

各管区、村庄是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责任主体,管区书记、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会主任)是第一责任人,要建立完善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指挥协调机制,统筹组织、调度、推进辖区内的治理工作;要发挥主力作用,组织开展辖区内违法建设摸底排查及防控、查处、拆除等工作。

城管执法部门负责对城乡规划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调查取证,实施行政处罚,履行强制执行程序。

规划、建设部门负责配合执法部门认定疑难违法建设,对符合条件可补办手续保留使用的,提出处理意见并依法补办相关手续;对违反城乡规划的强制性内容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对镇驻地及村庄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对各类经规划审批的工程项目,严格加强批后监管。

加强对施工企业的监管,依法查处未经施工许可进行建筑施工的行为;负责对改变房屋结构的违法装修改造行为进行查处;石油、天然气管道线路中心线两侧各五米地域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依法查处违法建设。

国土部门负责依法查处违法建设涉及的违法占地行为;对其他部门告知的涉及违法改建、扩建及恢复性建设的房屋,不得办理产权过户、抵押等交易手续;对违法建设是否符合土地利用规划进行认定并提出处理意见。

水利部门负责对河道管理范围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交通公路部门负责对公路两侧建筑建筑控制区内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电力部门负责对电力设施保护区内危及电力设施安全以及在铁路管理部门负责对在铁路线路安全保护区需按法定程序查处的违法建设依法查处。

林业部门、旅游办公室依法查处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内的违法建设和违法搭建。

公安机关负责严厉打击阻碍国家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和暴力抗法行为。

财政部门负责将治理违法建设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供电、供水等单位不得为违法建设施工提供相应服务。

(一)坚决遏制新增违法建设行为。

1、严格落实以管区为主体、村(居)参与的违法建设属地监管责任制,镇村建设中心、执法中队、国土资源所要加强督查、加强对村“两委”、网格员的管理考核,严格落实治理违法建设检查责任,明确划分违建防控责任区,实行定区域、定人员、定责任、定标准管理。健全完善巡查制度,充实巡查力量,加大巡查频率,及时发现、制止、报告、查处、拆除违法建设。

2、对存量违法建设开展摸底排查。各管区以村庄为单位采取集中摸排的方式,全面摸清存量违法建设,建立工作台账。

3、拓宽群众参与渠道。各管区要通过向社会公布投诉举报电话、设立村民信箱等方式,完善投诉举报受理处置机制,发挥社会监督作用,及时高效发现处置违法建设。对市为民服务热线(88312345)受理、交办的违法建设问题,各管区要及时处置。

(二)分类治理违法建设。

对新增违法建设实行即查即拆,以“零容忍”态度第一时间完成拆除,坚决将其遏制在萌芽状态,实现“严打击、停增长”。

对存量违法建设实行依法分类处置:

(1)将拆违与改造旧宅区、改造旧厂区充分结合,以改造带动拆违,以拆违促进改造。

(2)对已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符合规划的违法建设,可责令其补办手续并依法予以处罚。

(3)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者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能拆除的违法建设,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罚款等处罚。

(4)对经民政部门、等认定的生活困难群众用于维持生计的违法建设,按照维护社会稳定、尊重事实的原则,统筹考虑,妥善处理。

(5)对省、市驻蓼兰镇区的单位及驻平部队管理区域内的违法建设,按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方案。

(6)对堵塞消防通道、占压市政管线、破坏房屋结构、使用易燃材料建设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的违法建设,先行拆除清理。

(7)对其他存量违法建设按计划拆除。

(三)有序拆除违法建设。

1、自行拆除。对确定拆除的违法建设,告知违建当事人限期自行拆除,拆除后由治违办组织验收。

2、集中拆除。对未自行拆除的违法建设,由各管区组织,张贴治理通告,集中统一拆除。治理过程中,坚持告知、教育、拆除“三步走”,稳妥有序推进。

3、强制拆除。对需履行法定程序依法强制拆除的违法建设,城管、规划、国土部门履行法定程序,由镇政府统一组织强制拆除。

全镇违法建设治理行动从2016年11月开始,2019年6月结束,分3个阶段推进。集中治理工作结束后,将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纳入长效监管。

(一)动员部署,摸清底数(2016年11月至12月)。

各管区、村庄要科学制定方案,进行动员部署,组织集中摸排,集中摸排以村为单位,以管区为网格逐一排查,填写相关摸排表,全面摸清底数,建立工作台帐,统筹制定计划,并向社会公示,接受群众监督。在集中摸排过程中,执法部门视情启动调查、立案等行政执法程序。集中摸排和依法治理同步推进,区分轻重缓急,实施分类处置。治理计划、分类数据和摸排台帐要于2016年11月底前报治违办。

(二)落实措施,全面推进(2017年1月至2018年12月)。

根据治理计划,细化工作安排,实施分类处置,全面迅速推进工作开展。按照“两个带头、三个先拆”的原则,即党员领导干部、公职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先进模范人物带头,党政机关及国有企事业单位带头,对顶风突击建设的.违法建设先拆、存在重大安全隐患的违法建设先拆、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设先拆。坚持自拆、助拆与强拆相结合,拆除与改造相结合,做到拆除一片、清理一片、美化一片、巩固一片,从严、从快、从重拆除一批违法建设。治理方案要充分征求各方意见,提前公示,加强沟通协调,争取群众理解支持,减少治理工作阻力。违法建设治理要依法和谐、安全有序推进,遇到重大问题及时研究,依法依规妥善处置。对违法建设当事人要依法实施行政处罚,拒不履行处罚决定的,按规定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并列入诚信体系“黑名单”。公安机关要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提供必要的执法支持与协助,做好执法保障。各管区可根据辖区实际,制定鼓励拆除违法建设办法,加快推进违法建设拆除工作。

镇治违办要定期召开工作会议,统筹调度治理进展情况,及时总结推广各管区好的经验做法,适时召开现场观摩会,推进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三)巩固提升,总结验收(2019年1月至6月)。

各管区要适时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回头看”,及时发现问题、分析原因、加强整改,巩固治理成果。镇治违办根据整治要求、内容、标准等,制定全镇违法建设治理验收方案,组织验收并通报验收结果。

(一)提高思想认识,落实工作责任。各管区要充分认识开展违法建设治理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狠抓落实。要切实落实属地责任,逐级签订目标责任书,明确责任领导、责任单位、责任人、治理标准、完成时限,做到领导机构实,责任分解实,督导检查实,确保治理计划不落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分工履行好各自职责,加强沟通协调,密切协作配合。

(二)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管区、村庄要制定违法建设治理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刊、网络等媒体作用,开辟专栏、专题,制作宣传片、宣传册,宣传有关政策法规,报导违法建设治理工作推进情况,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治理工作,组织开展“随手拍、大家评、政府查”活动,营造浓厚舆论氛围。要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通过现场会、工作简报等形式,及时推广好经验、好做法。

(三)加强督查考核,严肃执纪问责。镇治违办要会同组织部门、纪检部门对违法建设治理进行监督考核,建立考核督查机制,制定专门的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终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与领导干部考核奖惩挂钩;对治理行动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个人,采取约谈、通报、组织处理等方式进行执纪问责。

党政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的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要发挥示范作用,积极支持配合属地有关部门单位做好违法建设调查摸底,如实填报违法建设情况并率先拆除,对故意漏报、瞒报、包庇违法建设行为的直接责任人和主要责任人,依纪依法追究其责任。

(四)巩固治理成果,构建长效机制。结合本次违法建设治理行动的开展,各管区及相关部门要认真总结经验做法,探寻治违工作规律,完善治违工作体系,健全联动管控机制,建立拆违工作模型,形成一系列行之有效的导则、标准、规范、制度等,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计划,在中文中,一般是指具体的工作计划或某一问题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唱歌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活力迸发的现代化新一代乡镇,按照《巴中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市城风险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巴中特点的市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平安巴中、法制巴中建设贡献唱歌力量。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唱歌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党群办、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党委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以党委为核心,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机构及企业党组织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党委核心引领、群众全员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格局。

(二)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

责任单位:人大办。

加强对本辖区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本辖区规划、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安监站。

以天网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完善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加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参与治安防控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

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妇联、老龄办。

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整合政府扶持资源,高标准建设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培育一批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社会组织。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健全党委和村、社区共治的制度架构和权责清单,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联同创”,深入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重视社会领域的普法宣传,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把法律政策宣传到基层群众。

(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综治办。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村、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社区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

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位,以人口、法人、房屋、通讯和事件“五码关联”的块数据智能底板为支撑,应用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标准,构建覆盖镇、村、社区的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控摄像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正一方风气,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城建设,为浦北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2020年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2022年5月,通过3年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江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钦州市全面建成全区一流、全国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计划,中文词,通常指具体的工作计划或为某个问题制定的计划。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广西工作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决策部署,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防范化解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风险为突破口,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探索具有时代特征、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把重大矛盾风险解决在基层,保一方平安、促一方发展、正一方风气,推动更高水平的平安江城建设,为浦北建设“北部湾美丽后花园”和“国际康养胜地”营造稳定和谐的发展环境。

——坚持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委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确保市域社会治理始终沿着正确方向前进。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在市域治理中始终做到为了群众、相信群众、依靠群众、引领群众,不断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坚持系统思维,将社会治理放到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中谋划,统筹城乡社会治理、统筹各项任务,增强社会治理的整体性和协同性。

——坚持依法治理,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坚持共建共治共享,注重联动融合、开放共治,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市域社会治理共同体。

——坚持精准精细精致,遵循治理规律、把握时代特征,善于运用先进理念、科学态度、专业方法、精细标准提升治理效能。

2020年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初步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格局;2021年市域社会治理体系基本成型;2022年5月,通过3年试点工作,实现社会治理手段进一步完善,风险防范化解水平进一步提高,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加强,平安江城建设跃上新台阶,为钦州市全面建成全区一流、全国优秀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作出应有贡献。

各村(居)委会,镇直各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工作会议精神,为把唱歌镇建设成为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经济繁荣发展、生态环境优美、文化魅力彰显、社会文明和谐、发展活力迸发的现代化新一代乡镇,按照《巴中市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的实施意见》要求,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建设更高水平平安中国的重要论述,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普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弘扬新时代“枫桥经验”、防范化解市城风险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积极探索具有中国特色、时代特征、巴中特点的市城社会治理新模式,为平安巴中、法制巴中建设贡献唱歌力量。

(一)坚持党政统揽、部门协同。注重强化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充分调动各个部门广泛参与社会治理的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形成齐抓共管的强大合力。

(二)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为先。贯彻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坚持人民主体地位,从解决影响群众安全感的突出问题入手,从维护良好的社会治安秩序着力,打造多部门密切联系群众、亲情服务群众的工作平台。

(三)坚持实事求是、创新引领。根据本地区经济状况、人口规模、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和深化平安建设的实际需求,顺应社会治理发展趋势和政府职能转变要求,因地制宜整合现有资源,创新工作机制,充分运用信息化技术,打造既充分发挥作用又具有唱歌镇特色的工作平台。

(一)强化党建引领基层治理。

责任单位:党群办、各村(居)委会。

进一步强化社区党委在基层组织中的领导核心作用,不断增强社区党委服务群众、凝聚群众、动员群众的群众工作能力。持续优化以党委为核心,村委会、居委会、镇直机构及企业党组织等有序发挥作用的“一核多元”党建引领基层治理机制,持续健全党组织领导下的居民自治机制、民主协商机制、群团带动机制、社会参与机制等群众参与基层治理机制,形成社区党委核心引领、群众全员参与的社区基层治理格局。

(二)健全基层协商议事制度。

责任单位:人大办。

加强对本辖区协商民主的统筹协调,围绕本辖区规划、工程项目、重大公益事项及群众反映强烈的民生问题等组织有关方面开展协商。加强对涉及居民切身利益的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进行协商,鼓励引导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服务和城市治理。

(三)推进基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派出所、司法所、应急办、安监站。

以天网工程等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信息化建设为牵引,以基层综治中心为依托,完善村、社区综治维稳机制。加强公用设施和重要基础设施安全防护、校园和医院及周边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健全科学完善的公共突发事件处置和灾害应急管理体制,完善政府部门、基层组织、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志愿者应急联动机制。加强群防群治参与治安防控力度,充分发挥群防群治队伍在平安创建中的作用。

(四)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

责任单位:信访办、综治办、司法所。

传承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把各类矛盾纠纷化解在初始、化解在基层。健全群众利益诉求表达机制,完善群众建议征集制度和法律援助制度。健全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对接机制,构建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体系。落实重大行政决策和重大工程项目社会风险评估机制。加强阳光信访、法治信访、责任信访建设,落实涉法涉诉信访事项依法终结制度,发挥基层组织在化解社会矛盾中的作用。

(五)推动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

责任单位:综治办、妇联、老龄办。

培育激发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参与社会治理,引导社会组织承担更多的政府转移职能。整合政府扶持资源,高标准建设社会组织活动场所,培育一批在创新社会治理、化解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等方面发挥积极作用的专业社会组织。

(六)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建设。

责任单位:司法所、综治办。

健全党委和村、社区共治的制度架构和权责清单,确保基层治理的法治化。全面深化法治建设“三联同创”,深入推进法治村、社区建设。加强法治宣传,重视社会领域的普法宣传,聚焦社会治理的突出领域和人民群众关切的民生事项,把法律政策宣传到基层群众。

(七)充分发挥德治教化作用。

责任单位:各村(居)委会、综治办。

深化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教育,加强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个人品德教育,全面提升居民文明素养,培育知荣辱、讲正气、作奉献、促和谐的良好风尚。大力宣传美德义行善举,加大对失信失德失范行为的曝光力度,以风清气正的社会氛围,推进形成自尊自信、理性平和、积极向上的社会心态。倡导村、社区自治理念,发挥自治章程、居规民约在社区治理的作用,用公序良俗的力量规范社会行为。

(八)推进社会治理智能化建设。

责任单位:综治办。

深化“综治中心+信息化+网格化”的社会治理模式,全面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以基础网格为基本单位,以人口、法人、房屋、通讯和事件“五码关联”的块数据智能底板为支撑,应用社会管理要素统一地址标准,构建覆盖镇、村、社区的智能化基层社会治理体系。推进网格化管理标准化建设,提高网格管理规范化、精细化水平。加快推进监控摄像头等信息化项目建设,推动社会治理大数据建设,实现基层社会治理科学化、精准化和高效化。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省委、市委基层工作会议精神,增强我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各单位领导干部抓基层治理的责任感,明确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其5个专项责任小组成员单位责任,扎实推进我市基层治理工作,制定本实施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学习贯彻全国农村基层党建工作座谈会、全省基层工作会议精神,按照坚持党的领导、依法治市、改革创新的原则,以创建幸福村居为抓手,促进我市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按照中央、省委和市委关于大抓基层的部署,推进基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从源头上预防和消除基层的不稳定因素,解决基层矛盾问题,完成涉农土地问题整治、农村土地确权,完善农村“三资”管理,建成统一规范的农村(社区)综合服务中心,强化农村(社区)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地位,为推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珠海的实践提供坚强保证。

(一)深入推进化解社会矛盾,维护基层和谐稳定。

责任小组:涉农及社会矛盾化解责任小组。

1.深化矛盾排查化解工作。开展涉农不稳定问题、劳资。

纠纷、涉环保不稳定问题、涉众型金融不稳定问题、房地产领域不稳定问题等5个专项治理活动,坚持和完善每月滚动排查机制,做实工作台账,落实到人,限期化解。

2.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解决土地管理、环境保护、

农村黑恶势力抬头等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打击基层涉黑犯罪。查处基层党员干部失职渎职、涉农领域违法违纪等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

3.加强分析研判。落实和加强对基层形势的分析。

研判机制,推动工作制度化、常态化、长效化。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进行社会稳定风险评估。

4.切实解决历史积案。按照事要解决的原则,清理积案,。

解决好历史问题。对“钉子案”、“骨头案”,实行一案一策,落实包案领导和责任人,限期解决。认真总结发现共性问题,推动面上问题的解决,依法推进信访积案化解。

(二)深入推进涉农土地问题整治,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责任小组:涉农土地治理责任小组。

5.解决被征地农民的征地补偿款。积极推进土地征收制度改革,2015年9月底前开展自查自清,年底前制定处置方案,逐项落实整改,2016年6月前全面完成清理任务。

6.落实农村留用地。2015年9月底前建立历史留用地台账,年底前出台指导意见,力争用3年左右的时间,基本解决全市留用地历史欠账。

7.集中开展农村土地“三乱”问题专项治理。对2014年1月1日以来农村乱占、乱卖、乱租土地问题进行摸底排查,2015年底前完成打击整治农村土地“三乱”任务,坚决遏制农村土地“三乱”现象。在此时间范围之外发生的其他违法违规用地行为,经举报查实的,一并纳入专项治理范围。

8.落实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工作。2015年底前制定我市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分配办法,解决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金滞留问题。2015年9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20%;2015年12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50%;2016年3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75%;2016年6月底,完成资金分配任务100%。

(三)深入推进农村土地确权,规范农村“三资”管理。

责任小组:农村土地确权及“三资”管理责任小组。

9.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工作。继续推进试点区、镇的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试点工作,认真研究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尊重农民意愿,因地制宜做好确权工作,2017年基本完成全市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

10.加强农村“三资”管理。抓好农村产权流转管理服务平台建设,加快完善平台体系的应用开发、监督管理,规范化运用。落实区、镇一级专责人员。2015年底前对农村集体资产进行核对,完成数据录入,建立资源登记、资产台账和合同管理电子台账。

(四)深入推进农村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一规范公共服务运行。

责任小组单位:农村(社区)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责任小组。

11.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统筹整合服务资源,建设多功能综合服务中心,实现机构人员、场所挂牌、流程内容、信息系统、经费保障五个统一。2015年底前,选择一个区开展整合公共服务平台建设试点,争取到2016年底,全市所有农村(社区)建成集文化体育、卫生计生、就业保障、食药安全、警务治安、人口党建、法律服务等于一体的多功能公共服务平台,全面实现“有机构、有牌子、有办公场所、有办公设备、有制度、有人员、有台账、有经费”。

12.推进基层民主和法制建设。完善“一村一法律顾问”制度,开展民主法治示范村创建活动。

(五)深入推进基层党组织建设,强化党的领导核心地位。

责任小组:农村(社区)党建责任小组。

13.强化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和战斗堡垒作用。明确基层党组织的职责,突出党组织的人事安排权、重要事项决定权、领导保障权和管理监督权,实现基层党组织对农村(社区)各项工作和其他基层组织的统一领导,把党的领导落实到基层治理的各方面。继续坚持“一肩挑”和“交叉任职”。在推行“政经分离”的农村(社区),由党组织班子成员兼任经济组织负责人,既要加强党组织对集体经济组织的领导,又要保持对集体经济运营的有效监督。

14.规范村级组织运作。全面实行班子联席会议制度和党群联席会议制度,明确操作规程。

15.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组织。制定《关于全市软弱涣散农村(社区)党组织持续整顿三年行动计划(2015—2017年)》,每年按照10%的比例排查整顿,形成常态化机制。年底对整顿情况进行考核验收,每年整顿转化率要达到90%以上。对重点村、老大难村,对多年整顿没有明显成效的农村(社区),区委书记、镇(街道)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要直接包、重点抓,限期解决问题。

16.创新完善农村基层党组织设置。对于行政村党员人数较多、下设党组织较多的,村党支部可根据有关规定改建为党总支或党委。探索党组织、自治组织、公共服务组织下移到村民小组或自然村。在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农业社会化服务组织、农民工聚居地建立党组织,实行属地管理,“两新”组织的书记和优秀党员可选配为农村(社区)党工委副书记和专(兼职)委员,比例要逐步提高。2015年8月底前确定1个有代表性的镇作为党组织设置试点单位,2015年底前推进农村(社区)党组织设置取得成效。

17.加强农村(社区)党组织书记队伍建设。选好、培养好、管理好支部书记,把党性强、作风好放在首位,注重从村里的致富带头人、外出务工经商人员、复员退伍军人、大学生村官、在外工作的退休干部、乡村医生、乡村教师和其他乡贤中选拔党组织书记。完成对软弱涣散和贫困村(社区)选派“第一书记”。抓好支部书记培养,市、区每年分期分批对现任书记进行集中培训,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大专以上学历的比例提高到50%以上。2015年8月底前确定全市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后备干部,加强跟踪培养、考核和管理。加大从优秀村干部中选拔、考录镇(街道)公务员和镇(街道)领导干部力度。落实村党组织书记基本报酬,并建立正常增长机制。

18.加强农村党员队伍建设。制定和落实农村发展党员计划,注重在农村现有优秀人员中培养和发展党员,加强对基层干部的日常管理和教育。

19.加强村级组织阵地建设。市、区组织部门推动各有关部门,重点解决村(社区)办公场所问题,支持村(社区)党群活动阵地建设,配套完善设施设备,发挥办公议事、党团员和妇女青年活动、教育培训、便民服务等多种综合功能。

20.加强村务监督委员会建设。2015年底前,制定《珠海市村务监督委员会工作规划(试行)》及相关规范性文件,规范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定位、工作职责,完善村务监督委员会的工作机制。

21.切实减轻基层负担。规范委托基层代办事项和各类检查考核、评比达标,减少会议、台账、报表等。

22.建立健全基层治理工作机构。成立市、区基层治理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加强对基层治理工作统一领导。镇(街道)设置基层治理办公室,选配好党委组织委员专职抓党务,配备一定数量的专职党务工作者。

(一)建立基层治理领导机构工作机制。市委基层治理领导小组负责牵头抓总,每季度召集各专项责任小组牵头单位和相关单位召开一次专题研究会议,每半年向市委常委会作一次专题汇报。各专项责任小组要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建立工作台账,每个月召开一次专题会议,推动基层治理各项任务落实。市直各相关单位要结合工作实际,发挥职能优势,配合牵头单位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二)发挥区委“一线指挥部”的作用。各区党委要把抓好基层治理作为分内职责,统筹谋划,给予有力指导,定期研究有关重点问题,切实发挥一线指挥部作用,抓好有关工作的组织实施。区委书记要把基层治理工作抓在手上,切实履行好“一把手”的主体责任。

(三)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作用。镇(街道)党(工)委是农村(社区)基层组织建设的“龙头”,要强化镇(街道)抓村(社区)的直接责任,树立岗位在村(社区)、阵地在村(社区)的意识,促使镇(街道)党(工)委、党(工)委书记和班子成员把工作重心放在抓村(社区)上。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营造铁腕整治违法建设的高压态势,切实维护城乡规划管理秩序,消除城市安全隐患,改善城市人居环境,按照《临湘市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实施方案》(临办发电[20xx]7号)文件要求,结合我街道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建设管理工作的若干意见》,认真执行临湘市委、市政府关于严厉整治违法建设的决策部署,按照“属地整治、分级负责,尊重历史、实事求是,遏制增量、消化存量,依法依规、从严整治”的原则,拆除-批违法建筑,消除一批违建隐患,查处一批违法建设案件,确保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推进城市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坚持“党工委领导、办事处负责,街道统筹、村(社区)为主体,依靠群众、依法依规,齐抓共管、有序推进”的工作原则,按照“铁腕控建、铁腕拆违、铁腕查处”的要求,精准精细做好工作,及时化解矛盾纠纷,确保整治工作安全有序和社会大局稳定。自20xx年3月起至20xx年12月底,开展我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做到该拆的拆除到位,该整改的整改到位,该处罚的处罚到位,还法律以尊严,还社会以公正,还居民以公平。强力拆除一批典型违法建设,严格问责、查处一批涉违党员干部,依法严厉打击一批涉违违法犯罪人员;进一步构建禁违拆违治违长效工作机制,真正形成“不能违建、不敢违建”的社会氛围。

坚持“新增违建零容忍、存量违建拆除零补偿”的处置原则,靶向施治、精准发力,以群众反映强烈的典型违法建设为突破口,全面排查,集中整治,强力推进,积极稳妥。重点排查整治(长安、长城、围城、三角坪社区等)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城乡结合部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的违法建设问题,从集中整治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和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等突出问题入手,做到应拆尽拆、应查尽查、应治尽治,统筹推进城乡一体禁违拆违治违工作。

成立长安街道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党工委书记何华光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主任彭晓鹏任组长,副主任张向荣任常务副组长,其它党政领导任副组长;纪工委、派出所、司法所、财政所、控违办、城管办、自然资源所、规划站、应急办、信访办、老旧小区改造办和各村(社区)主要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控违办主任李琦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综合组(办公室)、业务指导组、整治执法组、督查督导组、信访维稳组五个工作组,办公地点设控违办。

(一)动员部署阶段(3月25日之前)。各村(社区)分解责任、细化任务,明确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各村(社区)要通过微信短信、流动宣传、入户宣讲等形式,提高全社会对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关注度和支持力度,全面营造人人关注、人人支持、人人参与的良好氛围。

(二)全面排查阶段(3月26日至4月8日)。各村(社区)要开展地毯式调查摸底工作,全面排查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以及县、省、国道两侧可视范围违法建设问题。重点摸排违规新建(改扩建)、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以及老旧小区改造范围违法建设问题。深入甄别存在安全隐患的违法建筑,认真填报《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摸排登记表》《违法建设及安全隐患排查明细汇总表》,做到一户一档,不漏一户一房。对存在安全隐患的,要按照应急管理、住建和消防救援等部门安全隐患认定标准,作出初步认定意见,并将相关资料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综合组备案。

(三)分类确认阶段(4月9日至4月20日)。综合组将收集的资料及时反馈至相关部门进行现场核实认定,领导小组常务副组长牵头召开分类处置工作会议,确认最终分类结果、处置意见和整改措施。对属于新增违法建设的,按照查封、整改、拆除、没收等类别进行分类处置。对属于存量违法建设的,按照用途、现状、危害程度、违建对象政治面貌进行分类认定,确定责任单位、责任人和整改时限。

(四)重点违法建设集中拆除阶段(4月21日至11月30日)。第一批集中拆除存在严重安全隐患,用来生产经营牟利等社会影响恶劣的.违法建筑,特别是道路两侧的违法建筑,形成强大的声势和震慑。第二批集中拆除屡拆屡建、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上的违法建筑,全面遏制抢搭抢建行为。第三批集中拆除屋顶违规加层、地下车库违规改变用途和老旧小区改造范围内的违法建筑,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

充分结合文明创建、人居环境整治、老旧小区改造、重点项目建设等工作,对存量违法建设进行全面排查、分类认定。一是对主次干道、背街小巷、城中村、住宅小区内的存量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二是对公职人员参与违法建设和群众投诉集中的违法建筑进行集中整治。三是对重点项目用地、预征预控集体土地和城市建设规划控制范围内的违法建设进行集中整治。四是对违规加层用于自住、屋顶维修超高、偏杂屋违规改扩建等涉及民生的违法建筑,按照政策标准、民生需求、建成年代等实际情况,采取整改、拆除、完善手续等方式,分片、分类、分步进行整治,做到应查尽查、应治尽治、应拆尽拆。

(五)考核验收阶段(20xx年12月)。督查督导组负责开展专项督查、考核验收,将动员部署、全面排查、分类确认、集中拆除阶段的评估考核结果纳入20xx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总结集中整治行动取得的成绩,查找分析存在的问题,巩固集中整治行动成果。

(六)建章立制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12月)。

综合组负责进一步深化群防群控机制,推广“群英断是非”基层治理模式,依靠群众、发动群众,建立公众参与、群防、群控的坚固防线。进一步加强禁违队伍建设,建立轮岗交流制度,优化执法人员配置。进一步健全违法建设治理长效机制,推动禁违拆违治违工作重心从治标为主向标本兼治转变。

各村(社区)重点排查整治主、次街道,背街小巷和各类市场、住宅小区、居民区等区域、重点项目建设用地范围违法建设问题。以及重点排查整治县、省、国道两侧违法建设问题。属地村(社区)是辖区内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责任主体和实施主体,村(社区)书记、办点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相应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进一步分解责任,全面负责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相关行政企事业单位负责本行业、系统、单位的违法建设摸排上报工作,按照属地原则服从所在村(社区)调度。

(一)强化组织领导。综合组对集中整治行动开展情况进行通报、调度、讲评,定期召开联席会、推进会、现场会,及时发现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各村(社区)和责任单位要全面负责集中整治行动的目标制定、任务部署、组织实施、指挥协调、监督检查等工作。要集体研究典型违法建筑的认定与处理,协调解决集中整治行动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上报违法建设查处情况和整治进度,合力推进违法建设集中整治工作。

(二)强化联动机制。要完善各站办所牵头认定,村(社区)联动配合,公安、司法保驾护航的联合执法体系,上下联动、密切配合、形成合力,确保集中整治行动取得实效。各村(社区)要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负责的原则,加强对违法建设行为的事前预防、事中管理和事后处理,实现有效管理、有效防控,彻底铲除违法建设滋生的土壤。

(三)强化舆论引导。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纸、互联网等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违法建设的危害性、违法建设集中整治行动的重大意义,跟踪报道集中整治动态,公开曝光反面典型,充分发挥集中整治行动的教育、警示、威慑作用。要广泛发动群众,鼓励群众反映问题、提供违建线索,对违建在“正负零”以前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0元奖励;对其他违建首次举报经查证属实的,给予100-500元奖励。要注重发挥村(社区)、群团组织的作用,深入细致做好群众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支持、配合,鼓励违法建设者自行拆除违法建筑,推动形成共建共治共享的良好局面。

(四)强化工作纪律。各站所、村(社区)和广大党员干部要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讲规矩,做到令行禁止,保证政令畅通。纪工委要加大问责查处力度,从严查处党员干部、国家公职人员参与违建或涉及违纪违规行为。对工作措施不力、行动进展缓慢、整治成效差的单位和责任人要进行通报批评、约谈或依法依纪追究责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上报予以全市通报表扬,对表现突出的干部优先提拔重用。

各村(社区)要按照本方案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镇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精神,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全面推进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创建工作,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省委、市委和县委的统一部署,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单位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坚持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

四中全会。

省委十一届七次全会和市委七届八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总要求,以解决县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突破口,以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健全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持的社会治理体系。

在全面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发挥法治的引领和规范作用,增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能力,依法规划、建设和管理城市,确保我县城市公共环境和基础设施不断完善,公共服务和管理水平持续提升。

一是坚持党建引领。以提升党员队伍素质为中心,开创“城市守护者”党建品牌,深入推进城市精细化管理,以党建引领市域社会治理,整合各方资源公平公正、务实高效进行城市管理。

二是坚持以人为本。围绕提高城市发展质量,优化干净整洁平安有序城市环境,聚焦全面小康城市品质,科学合理规划,突出时代、地域和民族特色的原则,牢固树立为人民管理城市的理念。

三是坚持依法治理。坚持依法规范、执法为民,坚持行政执法公示制度、执法过程全记录制度、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明确城市管理和执法职责边界,制定权力清单,落实执法责任。

四是坚持科学管理。明确城市管理执法的领域,具体实施范围,增强城市管理的科学性、系统性和协调性,变被动管理为主动服务,变末端执法为源头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违法违规行为。

五是坚持创新发展。整合城市管理资源,优化管理流程,逐步推行城市管理数字化的原则,加强政策措施的配套衔接,强化部门联动配合,以网格化管理、社会化服务为方向,有序推进相关工作。

六是坚持社会共治。制定相关公共政策和管理服务政策,加强公众监督,公开办事内容、程序、制度,主动接受群众监督;坚持开展城镇居民卫生意识教育、环境意识教育和文明意识教育,提高广大居民整体素质。

七是坚持科技创新。为城市治理和决策提供支持,加快推动云、网、端等数字基础科技方式,推进现代信息技术与城市治理、民生服务深度融合结合,提升市域社会治理的科学化、精细化、智能化水平。

推动城市管理的数字化、精细化和智慧化,加快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城市管理具有较为完备的社会治理体系,具有解决社会治理中重大矛盾问题的资源和能力,有效的将风险隐患化解在萌芽、解决在基层,在城市管理方面实现社会治理现代化。

通过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到2022年,基本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目标、布局、体制、方式、政策、能力现代化。顿利通过中央、省委审核验收,获得“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称号。

创建试点城市工作任务包括“共性、区域特色、特色和负面清单”四个方面,其中,城建中心共涉及共性工作任务中3个板块、8项重点任务、15项分解任务、23项基本要求:

1.治理体制现代化板块:4项重点任务、6项分解任务、16项基本要求。

2.工作布局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3项基本要求。

3.治理方式现代化板块:2项重点任务、3项分解任务、4项基本要求。

创建试点城市历时三年时间(2020年—2022年),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上级工作部署,积极开展工作,确保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工作有序开展。

(一)城市建设服务中心按照《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实施方案》要求,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小组。

(二)是根据《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任务分解表》,结合本单位工作职能和特点对实施范围明确的工作事项进行全面的梳理,围绕分解目标任务、加强组织领导、完善工作流程。

(三)是按照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全面实施创建,明确责任人和完成时限,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组建相应机构或专班,制订工作方案、政策意见和相关配套措施,为全面创建试点城市提供助力。

(四)是严把工作进程,实时掌握工作进展情况,按照任务分解阶段制定的落实措施和思路,全面实施创建,针对创建遇到的问题开展专项调研,遇到难以解决问题要向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反映,报领导小组研究解决。

(五)积极配合上级创建试点城市考核办法、工作月调度季通报等制度,根据时间节点形成汇报材料,进行工作汇报;根据上级部门督查检查意见,针对问题和不足及时整改,确保全面完成工作任务。

(六)要根据中央、省委和市委政法委验收办法、评分细则等文件要求,对各项任务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查漏补缺,就创建试点城市完成情况进行总结、自我考评、材料归档,向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自评得分情况,全面做好迎检准备。

(一)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创建全国首批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城市县城市建设服务中心工作小组,工作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各科室按照任务分工,切实履行主体责任,把创建试点城市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周密安排部署,认真细化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加强协同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强化宣传推广。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站、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作用,开设创建试点城市宣传专栏,大力宣传市域创建的方针、政策和基层先进典型经验,促进工作成果进一步转化。各科室在创建试点城市过程中,要认真总结成功经验和创新举措,及时上报创建成果,培树先进典型。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进一步提升我镇社会治理现代化水平,助推全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首创必成,根据县委、县政府的指导意见,结合我镇实际和特色,特制定列屿镇创建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重点项目规划工作方案,具体如下:

强化一线思维,做大调解平台。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

列屿镇位于云霄县东南沿海,下辖12个行政村,具有独特的交通、区位和战略优势。近年来,随着疏港公路开通、沿海大通道开建,以及漳州核电、富佳宝、漳州华威电源等一批重大项目和企业落地、投建、投产,既为列屿的跨越发展带来难得机遇,也给列屿的综治维稳尤其是矛盾纠纷调解工作带来较大压力,改变调解工作模式,迫在眉睫。因此,我镇立足区位特点,进一步强化组织领导、创新工作思路,探索形成一套多元调解、依法治理、和谐征迁的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经验,大调解平台应运而生。

一是强化组织领导:成立了“社会矛盾纠纷调解委员会”,由党委书记、镇长亲自担任正副主任,下设“重大项目调解委员会”,包含海洋、劳务、土地、林权四个调解小组,并制定了相关机构制度,统筹工作部署明确责任分工,抓好措施落实;二是强化经费保障:将大调解平台工作经费纳入年度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用于大调解平台及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并将大调解平台多元调处工作纳入年终考评范围;三是强化分类指导:整合镇海洋、劳务、土地、林权、两违、信访等相关职能部门充实到平台中协助调解,根据各自优势和作用,结合自身实际,切实提高为群众服务的能力,化解社会矛盾矛盾纠纷;四是强化考核保障:将大调解平台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评重要内容,建立健全配套管理机制和考核指标,对涉及的部门及人员开展常态化督导;五是强化宣传发动:树立主动宣传、立体宣传理念,加大正面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为大调解平台社会治理创新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大调解平台成立至今,共先后主持化解矛盾纠纷135起,调解成功率达97.5%,包含核电南山阻工事件、十八重工讨薪事件等。随着2019年漳州核电获批开建以后,大量的外来人口涌入列屿,由于生活习惯、风俗文化的不同,衍生的社会矛盾问题也在交集重叠、不断迸发。为强化对外来人口的管理,通过组织大调解平台的调解员和平安志愿者们的日常巡逻,并结合城乡社区网格治理“2+n”模式暨“社区(乡村)110”建设,聚焦治理与创新主题,整合各方资源,强化涉黑涉恶线索摸排,全面铺开防控力量。目前,我镇的矛盾纠纷发生率同比下降明显,同时,调撤率、调解率都大幅度提高,为我镇的招商引资和重大项目运作营造了和谐稳定的外部氛围,加快打造秀美列屿、能源新城,让平安列屿建设迈上了新台阶。

2020年8-10月:为切实形成调解工作合力,在全镇的村头、海头、企业主群体中选聘21名人民调解员,分别挂靠各村和重点企业调委会,调整充实到大调解平台中,定人定责开展大调解工作。与此同时,出台调解工作方案及工作职责,确定矛盾纠纷调处流程图,通过排查、申请、转交进行登记受理审批。将矛盾纠纷分为三大块:一般纠纷,一般由村调委会及相关调解小组解决;重大纠纷,有镇调委会协调解决;涉法纠纷,由司法所协调边防所、派出所、法院解决。

2020年10-12月:对重大项目矛盾纠纷人民调解员组织培训。通过集中合力、重点化解、联调联动的“大调解”工作模式,坚持科学规划运作,逐步落实项目,确保全镇经济社会大局稳定、项目顺利推进、群众安居乐业。

2021年1-6月:组织调解员们全面调查摸排近年来列屿镇辖区的违法案件、信访件等重点事项及矛盾纠纷,做到底子清、情况明,并建立工作台账,及时掌握风险隐患信息,防微杜渐,为大调解工作奠定基础。

2021年7-12月:继续深化大调解平台建设,建立和完善工作流程,通过微信、宣传栏等多种渠道推广普及大调解工作,广泛收集村情民意,及时有效地提供调解服务,充分发挥人民调解员在社会治理中的作用。

20xx年1-6月:打造“大调解+群防群治”新模式,把大调解平台和互联网新技术手段结合起来,健全矛盾隐患防范机制,结合“芗里芗亲”、“漳州网格e通”app,形成以平台为支撑的大调解工作新模式,全方位掌握辖区活动情况,提升外来人口管理水平,为调解工作提供数据支撑和便捷。

20xx年7-12月:以“大调解平台”为载体,结合网格管理中心,全面建成集信息化、可视化、智能化一体的高标准综治中心,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体制、构建社会治理大数据中心和外来人口管理服务平台,实现社会矛盾调处成功率98%以上,外来人口管理覆盖率95%以上,实现诉求第一时间回应、隐患第一时间消除、矛盾第一时间化解,使人民群众获得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和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会议精神,《乐安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湖溪乡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紧紧围绕坚持和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总目标,牢牢把握坚持和完善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制度的总要求,以解决市域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以开展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为抓手,以传承红色基因、增强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落脚点,以改革创新为动力,探索具有湖溪特点、乐安特点、时代特征的市域社会治理新模式,不断完善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社会治理体系,切实提高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推动平安湖溪建设迈上新台阶,为建设富裕美丽幸福现代化江西、描绘新时代江西改革发展新画卷湖溪篇章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着力加强党的领导,把党的政治优势和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充分发挥党委(党组)总揽全局、协调各方作用,统筹各方资源,加强和创新社会治理,促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全面发展。

2.坚持问题导向。着力民生民安、联防联治,检视补齐社会治理工作短板弱项,充分汲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经验教训,以问题倒逼各项措施落实,有针对性加强社会治理工作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建设的能力水平,使人民群众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可持续、更有保障。

3.坚持创新驱动。着力平安建设、社会治理一体推进、并驾齐驱,把改革创新贯穿始终,激活全域全员主观能动性和现实创造性,在社会治理体制优化、平台贯通、要素融合、能力建设、科技运用等方面创新突破,推动试点工作向更大范围、更高层次、更深程度发展,加快形成具有乐安特色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路径。

4.坚持协调共进。着力系统融合、开放共治,一手抓工作任务的逐项落实,一手抓目标要求的辩证把握,打造以“五治融合”为出发点,平安建设为落脚点,体制保障为支撑点的试点工作格局,促进市域社会治理制度设计、机制运行、实践操作各方面协调一致,有机统一。

5.坚持群策群力。着力建设共建共治共享的社会治理共同体,构建市级统筹协调、县级组织实施、乡镇固本强基、村(社区)落细落实的市域社会治理链条,尊重群众主体地位和基层首创精神,转变治理方式,细化治理单元,凝聚政府、社会、公众各类治理资源和工作合力,推动市域社会治理向系统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依法治理、精细治理发展。

(三)工作目标。

用六年左右时间,基本实现试点工作要求,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打造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湖溪经验”,使湖溪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乡镇,为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作出湖溪贡献。

整个试点工作从20-年3月开始,至20-年底结束。总体分六年、三个阶段完成:。

-为巩固提升阶段,确保市域社会治理试点工作在达标基础上巩固提升优化,市域社会治理系统化、社会化、精细化、法治化、智能化水平更高,社会治理体制进一步完善、社会治理布局进一步优化、社会治理方式进一步创新、社会治理能力进一步强化,市域社会稳定、公共安全、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和公共服务水平进一步提升。

1.完善党委领导体制。围绕总揽全局、协调各方,建立健全党委领导社会治理体制机制,将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列入党委重要日程,研究解决市域社会治理重大问题,推动社会治理融入市域经济社会发展全过程。落实党委定期议稳机制和涉稳突出问题分类归口处理机制,切实把社会风险防控贯穿于规划、决策、执行、监管各领域、各环节。成立乡党委主要领导任组长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完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协调机制,健全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责任分担机制,优化社会治理绩效考核评价指标体系。充分发挥党委政法委职能作用,统筹好政法系统和有关部门资源力量,形成矛盾联调、问题联治、工作联动、平安联创的良好局面。

2.完善政府负责体制。围绕联动融合、集约高效,将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从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的顺利开展。制定市域社会治理规划,明确可量化、可评价的阶段性目标,每年推进落实一批市域社会治理重点项目。优化政府机构设置、职能配置、人员编制,提高社会治理能力和水平。强化政府社会管理、公共服务等职能,加强社会治理基础性制度、平台建设,破解制约社会治理的关键性、保障性难题。运用绩效考核和高质量发展考核手段,推动乡、村行政职能单位依法依规履职尽责,推动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完善条块协同、工作联动机制。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完善各部门之间信息互通、资源共享、工作联动的协调机制,实现市域社会治理资源整合、力量融合、功能聚合、手段综合。

3.完善民主协商体制。围绕程序科学、环节完整,统筹兼顾市域不同阶层群体的多样性、差异性诉求,丰富有事好商量、众人的事情由众人商量的制度化实践,加强市域协商民主制度建设,推动协商民主广泛、多层、制度化发展。围绕市域内发展、改革、稳定重大问题,特别是事关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统筹推进政党协商、人大协商、政府协商、政协协商、人民团体协商、基层协商以及社会组织协商,广泛增进共识、增强合力。制定乡协商事项清单,全面落实乡协商制度。加强城乡社区协商,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在基层协商中的领导核心作用。

4.完善社会协同体制。围绕开放多元、互利共赢,发挥群团组织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作用,明确各群团组织在社会治理中的职责任务,广泛组织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加强社会组织综合服务能力,创新社会组织孵化培育、人才引进、资金支持机制,提升乡级社会组织孵化培育和活动场所覆盖率。大力培育发展社区社会组织,推动乡成立社区社会组织联合会、社区社会组织服务中心等枢纽型社会组织,引导社区社会组织提供社区服务、扩大群众参与、丰富社区文化、促进社区和谐。完善政府购买服务机制,让社会组织有效承接社会治理具体事务。深入推进基层和行业平安创建活动,推动企事业单位及园区等开展平安创建工作。

5.完善公众参与体制。围绕人人尽责、人人享有,创新社会力量组织和发动方式,巩固推广“两代表一委员”接待室、个人调解室、法律法学工作者咨询服务站等经验做法,为更多有能力的社会公众搭建参与平台。广泛开展平安乐安志愿者行动,成立志愿者服务管理中心,持续壮大志愿者队伍,健全志愿服务组织体系,壮大专职治安巡防员队伍。完善举报奖励、公益反哺、以奖代补等激励措施,广泛动员城乡群众参与社会治理。创新互联网时代群众工作机制,推动社情民意在网上了解、矛盾纠纷在网上解决,正能量在网上聚合,规范和引导网络社团社群健康发展。

1.健全国家政治安全体系。围绕提升市域政治安全风险防范化解水平,加强市域维护国家政治安全机制体系建设,加强国家安全人民防线建设,增强对敌斗争组织领导和全民国家安全意识。统筹市域公安、安全、宣传等资源,严密防范和坚决打击各类渗透颠覆破坏活动、暴力恐怖活动、民族分裂活动和宗教极端活动,依法加强境外非政府组织、西方媒体在市域内活动的管理。把防控邪教和天主教地下势力等非法宗教活动纳入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和网格化管理,健全打防管控一体化工作机制,保持严打高压态势,坚决切断境外渗透渠道。深入开展反邪教斗争,深挖打击邪教违法犯罪活动,扎实做好涉邪教风险预警与处置,积极开展邪教收人员教育转化,加强基层反那落实意识形态工作责任制,加强意识形态阵地建教宣传教育。和据学校思想政治工作。确保不发生危事国家政治设和管理,爱和能理会大局稳定的重大学事件,不发生宗教极塔活动和暴力想相活动,不发生重大影响的那牧滋事用事事件。

2.健全社会治安防控体系。坚持专群结合、群防群治,坚持人防物防技防有机统一。提高社会治安防控立体化、法治化、专业化、智能化水平。对突突出违法犯罪,保持高压震慑态势,坚持重拳出击、露头就打。咬定三年为期目标不放松,紧盯涉黑涉恶重大案件、黑恶势力经济基础、背后“关系网”“保护伞”不放。深化缉枪治爆斗争和禁毒人民战争,严厉打击“盗抢骗”“黄赌毒”“食药环”等突出违法犯罪,开展打击“套路贷”“校园贷”违法犯罪专项行动、传销“清网”行动、出租汽车客运秩序专项整治、河道采砂联合整治等行动。加强社会面治安防控网建设,加强铁路护路、流动人口管理、特殊人群服务管理工作,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加强专门学校建设和专门教育工作。健全完善网络社会防控体系,有效抵御意识形态网络渗透,精准高效防范化解新型网络安全风险。健全完善市域政法网宣铁军和政法网络新媒体矩阵建设,全面落实依法处理、舆论引导和社会面管控“三同步”要求,精准引导、稳妥处置各类舆情。

3.健全矛盾风险化解体系。完善重大决策社会稳定风险评估机制、社会矛盾排查预警机制、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调解员队伍和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建设,积极推广运用“三老理事会”“夕阳红”“法通村”“警调对接”“刘莹姐姐工作室”等乡土特色调解组织建设,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高效便捷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推进法律服务站与综治中心融合,诉调对接中心与诉讼服务中心有效对接,提供“一站式”纠纷调解服务。健全社会心理服务体系和疏导机制、危机干预机制。建成覆盖全县的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网络化服务管理体系,充分发挥网格化服务管理优势,夯实基层防范和处置非法集资工作力量,防早防小,打早打小,切实降低非法集资风险。

4.健全公共安全保障体系。把好公共安全风险源头关,以城市公共安全管理为重点,把安全工作落实到城市工作和城市发展的各个环节、各个领域。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监测关,完善公共安全风险监测预警体系,提高对重点领域、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人群的动态监测、实时预警能力。把好公共安全风险管控关,依托综治中心等体系,建成县乡两级应急综合指挥平台,完善突发案事件应急处置机制,构建实战化、扁平化、合成化应急处置模式。

5.健全市域公共服务体系。积极回应人民群众对美好生活的新期待,推动市域公共服务均等化、便捷化、精准化。加强流动人口管理,完善居住证制度,推进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向常住人口全覆盖。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推广“最多跑一次”、村(社区)“一门式”综合服务站点、代缴代办代理等做法,努力提高便捷高效的公共服务。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建设,实时把握群众公共服务游水,精准提供个佳化服务。建立完善公共服务评价机制,格通群众对民生事项、公共服务办理情况的评议评价渠道。

1.发挥政治引领作用.把政治引领贯穿于社会治理全过程和各方面,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共同思想基础。坚持不懈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推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进机关、进企业、进校园、进农村、进社区,使其成为人民群众的思想和行动指南。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广泛开展理想信念教育和中国梦宣传教育。完善机关党员“社区报到”等制度,探索建立完善党建引领城乡基层网格治理体系。创新工作载体,健全完善工作制度机制,更好地把党的理论优势、政治优势、制度优势、密切联系群众优势转化为社会治理效能,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树立新时代社会主义社会新风尚。加强党风政风廉政建设,开展政法队伍教育整顿,严防政法领域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努力提高人民群众的安全感和对平安建设的满意度。

2.发挥法治保障作用。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司法,用法治规范社会行为,引领社会风尚。建设科学完备的市域法规规范体系,针对矛盾纠纷多元化解等本地社会治理重点难点问题,推动完善相关政策法规。建设公正权威的市域法治实施和监督体系,全面落实县乡两级重大决策项目依法决策机制,严格履行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等程序。建设务实管用的市域法治保障体系,完善分业、分类、分众法治宣传教育机制。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体系,深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热线和网络平台建设,全面整合法律服务资源,建成覆盖全域、便捷高效、普惠均等的市域公共法律服务网络。深入推进农村“法律明白人”育用工程,在村(社区)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全面实现一村(社区)一法律顾问。

3.发挥德治教化作用。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融入到市域社会治理的各方面、全过程。注重发挥家庭家教家风在社会治理中的重要作用,深入开展“崇廉尚德.好家风润乐安”“孝满才乡”等系列活动,发挥身边榜样的示范作用,用身边人身边事传递社会正能量。改进见义勇为英雄模范评选表彰工作,进一步细化见义勇为人员奖励和保障政策,及时表彰见义勇为行为。在县级层面健全跨部门、跨地区、跨行业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的联动机制。在基层开展信用社区、诚信居民等活动,增加守信红利、提高失信代价。在农村全面推广运用道德“红黑榜”做法,提高村民道德涵养,促进乡村治理。

4.发挥自治基础作用。健全基层党组织领导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依法厘清基层自治权责边界,明确村(社区)工作事项。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用好自治章程、村规民约、居民公约,让群众的事情群众办。全面落实村“两委”换届候选人县级联审机制,推行村(社区)党组织书记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把村(社区)党组织打造成基层治理的坚强战斗堡垒。推进和规范住宅小区业主大会、业主委员会、物业监督委员会等组织建设。创新基层自治的实现形式,因地制宜建立议事协商载体,推动在城乡社区治理、基层公共事务和公益事业中广泛实现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自我教育、自我监督。完善基层群众自治机制。加强基层群众性自治组织规范化建设,100%的村(居)委会下设调解委员会、治安保卫委员会等自治组织。丰富基层民主协商的实现形式,健全基层议事协商制度,做到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实现100%的村(居)落实重大事项决策“四议两公开”。开展群众说事、民情恳谈、百姓议事等协商活动,100%的村(居)建立民情理事会等议事协商载体。

5.发挥智治支撑作用。突出政务服务和社会治理功能,建优建强“城市大脑”,拓展应用场景,织密织细城市运行“感知网”,让城市更聪明,治理更精致,群众更方便。推进智能治理基础建设,把数据资源整合共享作为基础工程来抓。深入推进“雪亮工程”建设联网应用,着力提升农村地区覆盖面,全力打造纵向贯通、横向集成、分级运用的公共安全视频监控体系。推进视频数据信息与人工智能技术深度融合。建立平安建设报告制度,完善情报搜集、分析预警、协调联动、应急处置机制,增强预测预警预防各类风险能力。全面推进“五区”(社区、校区、园区、小区、景区)智慧平安建设,提升群众安全感。推进智能治理深度应用,依托大数据服务平台,推进全县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综治中心实体化建设,及时跟踪应用抚州社会治理app。推进智慧法院、智慧检务、智慧公安、智慧司法等建设,建设政法机关跨部门网上办案平台。

1.做优市域红色治理文章凸显传承力。积极探索党建与基层社会治理深度融合的途径和载体,推动将党支部或党小组建在网格上、嵌入各类基层社会组织,大力实施“旗帜+网格”工程,在党组织领导下,构建区域统筹、条块协调、上下联动、共建共享的基层党建工作格局。依托乐安红色资源优势,深化“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成果,大力弘扬井冈山精神、长征精神、苏区精神,推动红色文化开发传播,为构建富有乐安特色的新时代社会治理模式提供不竭红色基因滋养。弘扬苏区干部好作风,创新现代信息技术条件下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的方式,完善推广民情访谈、民情夜话、民情日记等做法,努力创造一流的工作。

2.更新市域社会治理理念增强引领力。树立政策制度创新贯穿于社会治理的理念。注重从制度层面破解市域社会治理难题;以地方法规和政策制度创新推动市域各领域、各层面、各环节社会治理制度法规建设,增强相关法规政策制度的耦合性和“共生效应”,提升市域社会治理法治化、规范化水平。树立共建共治共享理念。坚持“五治”融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从治理主体、结构、对象、功能等要素加强顶层设计、综合施策,在党组织领导下,推动实现政府、社会、市场三大主体的协同性治理,经济、政治、文化、社会、生态文明“五位一体”系统性治理,规划、建设、管理三大环节的全过程治理,生产、生活、生态三大布局的全方位治理,最终实现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3.加强市城治理队伍建设提升战斗力。大力营造市域社会治理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浓厚氛围,统筹推进社会治理专兼职队伍建设,形成专群结合、群防群治的工作格局。坚持以党的政治建设统领政法队伍建设,充分发挥政法干警在防控社会风险、化解社会矛盾、维护政治安全和社会稳定中的职能作用;完善司法辅助人员、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制度,健全法律服务工作者职业道德和行风建设政策,大力发展社会治理工作队伍和志愿服务队伍,推动网格员、人民调解员等队伍与社会治理人才队伍融合发展,使其成为社会治理不可或缺的重要力量。组织开展社会治理业务培训,提升基层社会治理队伍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

4.夯实市域社会治理基础强化保障力。推进乡村综治中心实体化、规范化建设,充分发挥乡级综治中心实体化运行平台、村级综治中心实体化操作平台作用,分级整合社会治理资源力量。深入推进社区治理创新,推行网格化服务管理标准化建设,整合基层党建、综治、城管、社保、环保、民政等网格,实现人财物统筹管理,每个网格按照“1+n+n”模式充实网格力量,即1名网格长、若干名网格员和志愿者,落实网格员报酬补贴和志愿者激励机制,打造全县统一、多网合一、全科网格的社会治理网格。优化完善综治信息系统实战功能,构建贯通县乡村、联通相关领域的市域社会治理信息综合、指挥调度、联动处置体系。

(一)调研规划,动员部署。

1.认真组织学习中央、省、市、县有关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会议精神和要求,结合我乡实际,开展调查研究,掌握社会治理现状,厘清短板弱项,明确试点方向。成立湖溪乡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抽调精干力量组建工作专班,研究制定试点工作《实施方案》和《工作指引》,明确试点任务清单、责任清单。

2.通过召开专门会议、中心组学习等多种形式进行动员部署,成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组建工作专班,结合实际,制定本地本系统《试点实施细则》,明确责任领导、责任部门、责任人员。

(二)组织实施,督导评价。

1.参照全省第一期试点工作和全市试点工作统一部署安排,同步启动、同步推动、同步落实、同步考核本地本系统试点工作。要按照《实施方案》,重点围绕社会治理体制现代化、社会治理布局现代化、社会治理方式现代化、社会治理能力现代化试点事项,实施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任务举措落实,统筹制度机制建设,抓实内部考核调度,确保试点目标落地见效。同时,切实建立与上级对口部门的常态化请示汇报机制,及时掌握上级最新精神,争取政策支持、业务指导,确保试点有方、推进有力、落实有效。

2.乡试点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试点办)根据《工作指引》确定重点村进行重点指导,推动责任主体明晰试点路径,把准目标方向,压实工作责任,拓展创新思路。定期或不定期组织外出考察和交流学习活动,加强乡镇之间、村社区之间的横向沟通。建立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简报、专报,定期印发,推介典型经验。

3.乡试点领导小组发挥统筹协调作用,积极解决乡级层面机制性、保障性、政策性事项,为高质量试点成果竞相涌现提供坚强保障。

(三)整改提高,验收达标。

1.组织业务骨干和权威专家对各地各有关单位试点工作开展集中性审核,通过交叉检查、问卷(访谈)调查、资料清查、数据核查、明察暗访等多种形式,帮助查摆问题差距和薄弱环节,督促及时整改落实到位。

2.充分运用督查、评估成果,加强问题整改、建章立制、特色总结、资料归集、成果展示等系列审核工作,确保圆满通过省市县考核初审及中央复审验收。

(一)强化组织领导。乡党委成立由乡党委书记任组长、乡长任第一副组长,乡党委副书记任常务副组长,乡纪检书记及组织委员任副组长,其他班子成员、各村各单位支部书记等为成员的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乡综治办公室,由乡党委副书记兼任办公室主任。领导小组下设维护社会稳定和政治安全专项组、社会治安专项组、实有人口和实有房屋管理专项组、特殊人群服务管理专项组、社会心理服务专项组、预防青少年违法犯罪专项组、校园及周边治安综合治理专项组、护路护线专项组、多元化解专项组、“三项建设”(综治中心实体化、综治信息化、网格化建设)专项组等10个专项组,由相关部门牵头成立,统筹抓好平安建设重点工作。

(二)强化项目推进。根据县委政法委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乡《实施细则》,要坚持项目化推进,按年度设置重点工作任务,细化具体内容,明确责任单位、责任人员、权责职能、实施步骤和完成时限。推行清单化整治,防风险、堵漏洞、补短板,织密织牢风险综合防控网络,推动治理模式从事后应对向源头防范转型。

(三)强化以点带面。要坚持高起点谋划、高标准设计,加大宣传力度,凝聚社会共识,激发各方力量支持参与试点工作的热情和积极性。要坚持问题导向,精准发力、精准施策,形成你追我赶的生动局面,以实实在在的成效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跃.上新台阶。

(四)强化督查考核。建立台账管理制度,进行挂图作战,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建立8+x清单制度,由8长和相关责任单位领导每月报告试点工作进展情况;建立定期会商制度,对各村各成员单位工作进展情况定期开展督查,充分发挥督查考核“指挥棒”作用,建立督查考核奖惩问责“一条龙”机制,真督、实查、严考,确保各项工作落地落实;组建工作指导组、工作督查组,建立工作周报制度,加强动态督查,加快工作进度,确保强势推进。

社会治理试点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推进全市违法建设治理工作常态化、制度化,维护城乡规划建设秩序,全面遏制违法建设行为,按照责权统一原则,完善工作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及《岳阳市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实施方案》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新增违法建设即查即拆,及时清零;存量违法建设制定年度清零计划,实施逐月上报,动态清零,20xx年底前分类处置到位,及时消除违法建设行为造成的安全隐患,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打造一批无违建小区、无违建村(社区)和无违建街道,全面构建违法建设治理长效工作机制。

成立五里牌街道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工委书记陆晖任政委,党工委副书记、办事处主任权志伟组长,常务副主任李敦乐任常务副组长,各村(社区)办点领导为副组长,自资所、经管站、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人,各村(社区)书记为成员。

1、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对未依法取得建设规划许可证或者未按照乡村建设规划许可证的规定进行建设的,责令停止建设、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依法拆除。

2、村(社区)负责本辖区违法建设的日常巡查和报告;配合街道和相关部门做好违法建设的查处,村(社区)负责违法建设安全隐患排查、录入、上报。

3.业主委员会、物业管理企业负责对本物业管理区域内违法建设的巡查和劝阻工作,对劝阻无效的',应当及时向村(社区)、街道或相关部门报告,并配合做好查处工作。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负责现场复核、分类处置。

(一)厘清责任,联防联控,新增违法建设及时清零。

1、及时发现。建立街道督查、执法大队业务巡查、村(社区)网格巡查工作机制,设立违法建设举报电话、信箱和网上投诉受理平台,及时发现新增违法建设。

2、及时制止。村(社区)、物业服务企业要对发现的新增违法建设进行劝阻、制止和报告。街道接到报告后,负责组织综合行政执法大队、自然资源所等部门进行处理,严控继续建设。

3、及时拆除。对拒不停工或逾期不整改的违法建设,依法及时采取强制措施,予以拆除。

(二)依法依规,分类处置,存量违法建设动态清零。

1、进一步核准底数和精准分类。对集中整治行动中已摸排分类的存量违法建设,按照拆除、限期整改和没收三种类型,再次组织核查,进一步澄清底数,做到底数清晰、不漏一处,分类准确、不错一户。对堵塞消防通道、影响防火间距、危害公共安全、占压公共空间、破坏房屋结构等存在重大安全隐患、严重危害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违法建设,应当纳入拆除类。

2、强力拆除应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对已纳入拆除类的存量违法建设,各单位要制订三年拆除计划(其中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40%、20xx年度完成20%),20xx年6月底前报综合行政执法大队,同时要逐月制定拆除计划,实施每月动态清零。

3、依法推进限期整改类违法建设处置。对已经取得合法用地手续,且不影响城乡规划实施的违法建设,在履行相关处罚后可申请补办相关手续。对市政府认定限期整改可依法予以保留的违法建设,经相关部门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完善土地出让手续,按照处罚时的基准地价补缴土地出让金和规费,再根据市政府出具的处理意见与资规、住建部门的验收合格意见申请办理不动产登记。在不动产登记办理及交易过程中,凡发现有涉及违法建设的,一律不予受理或不予登记。

4、依法处置没收类违法建设。对因拆除可能造成公共利益重大损失、或严重影响相邻建筑安全而不宜拆除但可依法予以没收的违法建设,由市资规部门会同相关部门依法予以没收实物或违法收入。没收类违法建设作为资产交由市资产管理部门管理,原则上涉及国有土地上的作为国有资产、涉及体土地上的作为集体资产依法处理。

5、联动推进违法建设综合治理。老旧小区改造应结合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一并进行,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作为启动老旧小区改造的前提条件,以存量违法建设拆除促进提质改造。进一步推进别墅小区、地下空间、仓库仓储、重点项目建设等区域违法建设整治,组织开展专项行动,成立专班,重点推进。土地依法征收时要严格组织对房屋进行合法性认定,必须坚持拆迁先拆违,违法建设一律实施零补偿,凡违规对违法建设进行补偿的,一经查实,从严追究相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的责任。违法占用耕地建房、占用耕地“挖鱼塘”等违法用地等问题由街道依法查处,持续推进违规占用耕地建房和“大棚房”等专项整治。

(三)加强督查,奖优罚劣,严格考核结果运用。

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对照任务清单,加大重点区域、典型违建、违法占用耕地建房等督查检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交办。对违法建设治理工作不力、任务未完成的,及时予以通报批评;对成效突出、敢于担当作为的予以通报表扬。街道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制定考核办法,实行月调度、季通报、年考核,考核结果纳入单位年度综合绩效考评成绩并与本单位领导干部奖惩挂钩。对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中不作为、慢作为、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进行约谈,或采取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方式进行问责,视情扣除年度综合绩效考评分数。

(一)强化责任落实。依据《关于进一步加强禁违拆违治违工作的意见》(岳发〔20xx〕2号)等文件规定,加强组织领导,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狠抓责任落实。各村(社区)要落实属地责任,成立违法建设治理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领导,责任人和任务完成时限。

(二)强化舆论引导。各村(社区)要制定违法建设常态化治理工作宣传方案,宣传有关政策法规,对相关的典型违法建设案例适时曝光,鼓励引导全社会关注、参与、监督违法建设治理,营造舆论气氛。

(三)强化案件查办。各村(社区)和相关部门要及时移交违法建设相关案件线索,对通过违法建设进行非法经营的行为和介入违法建设的黑恶势力,应依法从重、从快给予严厉打击。

镇落实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新昌县《全面落实绍兴市创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工作任务实施方案》(新委办[2020]74号)文件精神,按照县委、县政府整体部署,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省委十四届七次和八次全会和市、县相关会议精神,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解决街道内影响国家安全、社会安定、人民安宁的突出问题为着力点,强化风险治理导向,县、街道、村三级联动,努力建设人人有责、人人尽责、人人享有的社会治理共同体,不断提高街道社会治理体系和能力水平,增强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通过三年努力,谱写新时代“枫桥经验”篇章,构建社会治理新模式,建设更高水平的平安羽林、法治羽林,推进社会治理体系化、全域化、指标化、实体化、数字化、为市成功创建成为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试点合格城市作出应有努力。

坚持一大法宝,打造新时代“枫桥经验”。在推进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中始终贯穿新时代“枫桥经验”本质要求,切实把党的群众路线坚持好贯彻好,切实把矛盾纠纷解决在萌芽状态化解在基层。通过社会治理现代化的探索实践,把新时代“枫桥经验”贯穿于平安羽林法治羽林建设始终,坚持党建引领人民主体“三治融合”共建共享,全力推进新时代“枫桥经验”在街道生根发芽。

2、对标两大任务,全面落实上级部署要求。对照上级要求,细化落实工作任务,统筹推进各线新时代“枫桥式”创建和平安建设活动。建立街道领导牵头负责,实行清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确保责任落实到位、工作措施到位、成效提升到位。

3、突出三大重点,把握工作关键环节。切实发挥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在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中“牛鼻子工程”作用,按照“矛盾纠纷和信访问题处置平台、社会治理事件处置平台、风险研判和综合指挥平台”三大平台功能定位,对照“一窗受理、功能集成、闭环运行、清单管理”要求,抓实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把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

4、激活多方动力,推动创建工作可持续发展。注重发挥街道优势特色,增强社会治理内生动力和创新活力。通过激活改革动力、法治动力、文化动力、市场动力,社会动力等推动创建可持续发展。

5、打造特色项目,推动创建工作重点突破。结合街道实际,打造特色项目,通过以点带面,实施基层党建引领基层治理全面提升行动、新时代“枫桥式”联建联创和评价体系建设、社会矛盾纠纷调处化解中心体系建设、三级社会治理综合指挥体系建设等牵引性项目,推动县域社会治理工作整体提升。

根据上级精神要求,分三年推进实施县域治理现代化工作,每年确定总体工作目标和具体任务清单。

1、2020年主要任务补齐短板,夯实基层基础。全面落实上级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工作任务,认真分析梳理我街道社会治理方面的问题短板,明确责任,落实具体措施。

2、2021年主要任务突破重点,健全体制机制。围绕街道工作重点环节,创新工作载体,有效突破。力争形成一个特色明显、富有实效的工作品牌,打造一批成效明显、群众认可的示村。

3、2022年主要任务提升完善,丰富特色内涵。总结提炼我街道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特色亮点做法和工作经验,选树先进典型,注重示范带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力争坚持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开创新境界,高水平平安羽林建设取得新成效。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由街道主要领导任组长,副书记任副组长,各班子领导为成员的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街道建立相应工作机制。该项工作经费列入2021年至2023年财政预算之中。

2、强化责任落地。根据工作需要,制定《羽林街道社会治理现代化推进措施和责任分解清单》,明确相应职责任务、工作项目、时间进度,每年根据工作实际调整完善。

3、强化评价考核。把坚持和发展新时代“枫桥经验”、高水平建设平安羽林作为检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成效的重要标准。进一步健全完善相应的考核奖惩机制,将平安羽林建设和县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工作统筹纳入街道的中心工作,列入工作考核。

4、强化宣传推广。各科室、单位要加强工作的宣传发动,广泛凝聚共识,形成氛围。适时总结提炼优秀经验做法,选树先进典型,不断扩大街道宣传覆盖面和影响力。

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为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促进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按照中央、省、市关于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的通知要求,现就试点示范工作提出如下方案。

一、试点背景。

乡村治理是乡村振兴的根基。习近平总书记指出,要加强农村基层基础工作,健全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中央出台的《关于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意见》中,也明确要求“坚持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确保乡村社会充满活力、和谐有序”。我县构建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体系有着良好的实践经验和群众基础,全县共有37个村入选省首批善治示范村、27个村入选省级“三治融合”村,“三治融合”被评为全市改革创新典型案例,并承办了全市现场会,沙柳街道曼岙村“船帮里”三治融合机制在全省基层社会治理体系建设现场会上作经验交流。为进一步巩固我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成果,不断提升自治、法治、德治水平,经研究,决定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创建。

二、试点思路。

(一)指导思想:全面贯彻落实乡村振兴战略总要求,以健全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提升为主攻方向,以增进农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为基本前提,以台州市“三化十二制”为基础,编制地方标准,充分发挥自治基础、法治保障、德治教化的作用,全面实现农村基层党组织领导下的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进一步推动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积极探索乡村治理的新路子、新模式,努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新时代农村基层社会治理新格局,为建设鲜甜__奠定坚实基础。

(二)基本原则:

1.坚持党的领导。毫不动摇地坚持和加强党对乡村治理工作的领导,健全党管乡村治理的领导体制机制,发挥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中的领导作用,为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提供坚强有力的政治保障。

2.坚持农民主体。充分尊重农民、依靠农民、组织农民,切实发挥农民在乡村治理中的主体作用。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把保障和改善农村民生作为乡村治理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3.坚持三治结合。坚持自治为基、法治为本、德治为先,创新自治、法治、德治相结合的有效实现形式,推动自治、法治、德治联动融合、共同发力。

4.坚持多方协同。综合运用传统治理资源和现代治理手段,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调节、村民自治良性互动,鼓励引导社会和公众共建共治共享,形成维护乡村社会和谐稳定强大合力。

5.坚持突出重点。从实际出发,聚焦农民关心、社会关注的问题重点突破,从体制机制层面探索解决方案,形成具有普遍意义的经验做法。

三、试点内容。

围绕中央、省、市“三治融合”八项主要任务,以人民群众需求为导向,以高质量党建为引领,深化法治建设,突出德润人心,激发自治活力,以“三化十二制”为引领,建立健全“三治融合”共生机制,不断将创新实践推向深入。

(一)自治民主化。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领头雁”作用,建强基层党组织班子,夯实基层自治基础,健全全民参与机制,拓宽社会组织参与社会治理渠道,深化村民自治实践,提升村(社区)自治效能,进一步构建民事民议、民事民办、民事民管的自治体系。

1.村级班子建设强化机制。对标“双整”“两全”要求,以“聚五力创五美”为主抓手,全力推进“争星夺旗·和美共创”专项行动,使村党组织成为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各项工作任务的坚强战斗堡垒。严把村干部素质关,扩大选人用人视野,全面落实村干部“四化一提升”工作机制,深入开展村级“和合好班子”“和合好搭档”等联创联评活动。深化“头雁领航”工程,全面实行村主职干部县级备案管理,每年组织村党组织书记进党校轮训,不断提升村干部队伍的整体素质。全力实施“雏雁计划”,组织村(后备)干部进电大提升学历,确保下一次村(社)换届后实现全县村“两委”班子“一村一名大学生”目标。

2.“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以“省级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创建为契机,制定“一团三制度”,不断规范村民代表履职能力。创设村民代表会议主席团,作为闭会期间的常设机构,明确主席团的产生方式和职责;创新村民代表议事协商小组制度,根据代表职业、专业和特长,成立若干协商小组参与专项事务的决策、管理、监督。明确不合格村民代表的情形和处置方式。设立特约村民代表制度,让户口不在本村的村治精英发挥更大作用。明确村民代表履行职责、开展工作的主要制度,包括提出议案、调研视察、议事协商、联系服务村民等。建立申诉救济制度,为村民代表正常履职做出保障。

3.社会组织协治机制。充分发挥乡贤、志愿者、公益组织、妇女等特殊群众的作用,在乡村治理、乡村建设方面发挥“补位、辅位”作用。推进“三社”联动,不断完善“__湾公益谷”,培育发展一批类型多样、服务多元的社会组织,建立社会工作人才激励机制,吸引培养一批社会工作专业人才参与村居治理,提升治理水平。推进志愿服务,以互助志愿、公益慈善为重点,发挥各类“志愿者工作室”的示范作用,培育壮大各具特色的志愿服务队伍,落实各项服务引导措施,建立积分制管理办法,切实提高基层志愿服务团队联系村民、服务村民的能力和水平。深化“名誉村主任”制度,选聘杰出乡贤担任“名誉村主任”,让乡贤成为村庄发展规划者、特色产业引领者、优秀文化传播者。由乡镇(街道)妇联组织,村级妇联主席、村妇联执委组成“千名执委”妇女队伍,以开展“千名执委美家园”活动为载体,带领广大农村妇女积极投身到美丽庭院、垃圾分类、污水治理等乡村建设中。

4.全科网格提升机制。探索网格员队伍“四统一”建设,即统一配置、统一职责、统一管理、统一保障。按照一个网格“一长三员”要求,统一选配好人员,明确村书记侧重抓好统筹协调,不再担任网格长,其他村两委干部担任网格长或专职网格员,村配套组织负责人和党员骨干担任兼职网格员,组团联村人员担任网格指导员。建立职责清单,充分发挥网格在基层党建、平安维稳、农房整治、项目征迁、文明创建、营商环境等工作中的作用。实行村聘乡管,由乡镇(街道)对“一长三员”进行考核,通过“红黄灰”三色考评,奖优罚劣。建立科学合理的薪酬体系,根据网格规模、工作任务等,将网格长报酬分为三档,由县财政统筹安排,拨到乡镇(街道)包干使用。

(二)法治规范化。推进法治阵地建设,强化法治宣传,倡树法治理念,提升法治素养,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解决问题,营造遇事找法、办事依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环境。

1.“三官一律师”机制。以实施“三官一律师”进村活动为契机,以民主法治村创建为抓手,深入开展“一村一居一警一室”建设。组织法官、检察官、警官、律师进村居,建立联系点和联系户,面对面化解群众矛盾纠纷,强化对综治专管员、人民调解员、社区矫正员、村民小组长等队伍的业务培训指导,形成治保、调解、巡逻、普法帮教、重点人员管控、群众工作“六位一体”的综治维稳体系。进一步加强普法队伍建设,完善基层法治宣传阵地,建立健全村级法治讲堂,因地制宜设立法治图书角;推动农村基层多媒体普法建设,开设农村广播普法栏目,提升“之江法云”法治微信群法律宣传服务质量,为基层群众提供“指尖学法”;丰富基层法治文化生活,结合农村特点,利用各种传统节日和法律节点开展多形式多渠道法治宣传。

2.和合大调解机制。大力推进“一中心、四平台”建设,建强县乡村三级综治中心。依托县级社会治理综合服务中心,加快乡镇(街道)综治中心规范化建设,整合各类站所力量,强化资源共享、联动处置,带动“基层治理四平台”有效运行。开展“基层治理四平台”标准化建设,促进各部门移动端app“七通八通”合并为“一通”,构建基层治理信息“一个口子进、一个口子出”机制,强化信息收集、分析研判、分流交换、调度指挥、反馈督办功能,实现纵向打通、横向整合、协同共治。实行部门派驻乡镇(街道)的机构属地管理,实现派驻机构与乡镇(街道)职权和人员力量深度融合,有效开展矛盾纠纷调解工作。

3.“清廉村居”建设机制。通过建设四个“全覆盖”,使基层治理体系更完善,基层政治生态更健康,为乡村振兴营造良好的党风、政风、村风、民风。深入推进基层党员干部警示教育。综合运用清风宣讲、庭审教育、全媒体等多种手段,将警示教育覆盖到每一名村干部。推进小微权力运行监督全覆盖。落实“两面清单”强化风险防控机制,制定村干部廉洁履职“底线规则”,厘清小微权力边界。推进村居“清风”巡察全覆盖。聚焦基层党组织建设、农村集体“三资”管理、土地征收、扶贫惠农等重点领域,开展“清风”巡察。推进村居清廉文化阵地全覆盖。依托本地厚实的优秀传统文化资源,深入挖掘山海农耕、海防渔旅、崇学重教文化中的清廉文化资源,构筑富有地域特色的廉政文化风景线,进一步传承清廉家风,打造清廉村居。

4.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建立健全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制度,形成“县领乡、乡带村”的三级主体责任报告体系,将主体责任压力层层传导到基层“最后一公里”,切实发挥党建统领作为乡村治理的最大政治优势作用。因地制宜开展报告会,对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纪律作风建设、规章制度落实、维护群众利益等例行工作,开展常规报告。对工程项目推进、扶贫资金使用、基层社会治理等重点工作落实情况,开展专项报告。对中心工作落实不力、重复访越级访突出、黑恶势力影响恶劣、清廉村居建设滞缓等难点,开展提级报告。

(三)德治风尚化。以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根本,大力推进“三乡有礼”主题活动,在全社会形成普遍认同的理想信念、道德标准、价值尺度,形成以善束心、以德润心、以文化心的社会风尚。

1.道德红榜评树机制。进一步深化“红榜颂道德”主题实践活动,建立完善“以礼育人”“以礼赞人”“以礼待人”“以礼化人”四项制度。坚持县镇村三级联动,以层层民主推荐的形式评选各级道德红榜人物。不定期为身边好人送去“动态红榜”;以新闻宣传+文艺创作的形式讴歌礼赞身边的好人;建立完善好人礼遇机制,让好人有好报的思想深入人心;充分发挥好人的示范效应,邀请各级道德模范和身边好人作为形象代言人,参与乡村振兴、文明创建等活动。

2.文明测评机制。探索实施村级文明指数测评机制,建立科学完善的测评标准,从环境清洁指数、公共场所文明指数、人际和谐指数等各方面进行评价。广泛开展村级道德评议、乡风评议活动,建立红白理事会、道德评议团,重点吸纳道德模范、先进人物、能人乡贤等公众人物担任道德观察员,担任评议活动检查员,对不文明行为进行通报,在村务公开栏进行公示,引导广大群众由“要我文明”向“我要文明”转变;组织开展“移风易俗”主题活动和志愿者服务活动,引导广大村民破除各类陈规陋习,抵制大操大办、薄养厚葬、人情攀比等不良现象,自觉践行文明新风。

3.文化感召机制。搭建理论宣讲、乡风培育、文化服务、医疗服务、技能培训五大平台,建立文明实践中心+文明实践所+文化礼堂三大体系,大力推进新时代文明实践活动。建立“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依托现有的文化阵地,在县乡村建立三级文明实践活动阵地,依托掌上__app,打造文明实践中心云平台,通过“中心派单-网上亮单-站所点单-团队送单-百姓评单”五步流程,实现线上线下双线运行机制。推行“讲堂+实践”双轮驱动机制。讲堂式以讲为主,让村民通过“听课”来接受教育;实践式以实用为主,让村民在“活动”中受到熏陶,做到富教于实践,富实践于教化。实施“宣教+服务”双层推进机制。新时代文明实践中心(所、站)以各类志愿服务活动为基本形式,依托各种平台开展文明实践活动。

4.“三乡有礼”创建机制。以“文明积分”为手段,围绕“评”“奖”“罚”“帮”四项举措,实施“三乡有礼”道德评议工作,推动农村移风易俗,培育文明乡风。建立评议组织。通过村民代表大会的形式,选举产生道德评议组织,制订出台乡风文明评分规则,按照“一户一档”的形式,不定期对本责任区范围内的村民进行道德评议,评议结果以积分的形式张榜公示。建立奖惩办法。将文明积分与荣誉挂钩,每年评选一次“最美家庭”,“最美家庭”享受宅基地优先安排、优先推荐入党、参军、评选各类好人,享受免抵押低息贷款等各项福利。文明积分排位靠后的家庭,予以全村公开曝光,取消各类评先评优资格;实施帮扶举措。对评议出的反面典型,由道德观察团确定一名帮教责任人,结对开展帮扶,帮扶方式采取谈心、说教、调解的形式进行。

四、方法步骤。

试点工作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办公室、县农业农村局牵头,会同组织、宣传、统战、民政、司法等部门共同推进,具体工作由县农业农村局负责。

(一)组织发动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订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方案,各责任单位制订具体工作计划,成立__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示范工作领导小组,设立办公室并安排专职人员;召开县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工作推进会,明确责任,落实分工。

(二)试点开展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以基层社会治理“三治融合”为突破口,以深化平安建设为切入点,开展“乡村治理体系建设”,集中精力打造一批可以移植和推广的善治示范镇(村),提炼“__特色”。

(三)全面实施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制定出台符合实际并具有__特色的善治示范镇(村)建设标准体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善治示范村建设。各单位按照职能分工积极有序推进建设内容,形成“边建设边督查、建设整改并行”的高效模式,年末进行评比选出一批成效好、有特色的的善治示范镇(村)。

(四)总结完善阶段(20__年__月——20__年__月)。

召开全县总结大会,对乡村治理体系建设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好的做法和经验进行归纳总结并上升到制度层面,形成长效机制,明确持续深化内容。

五、预期效果。

(一)加强党建引领。县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的现代乡村社会治理体制更加完善,文明乡风、良好家风、淳朴民风更加浓厚。基层党建的引领作用不断发挥、创新举措,基层治理工作得到提高,广大村民获得感与幸福感全面提升。

(二)完善自治功能。通过引导农村基层组织、社会组织和村民个人有序参与农村发展事务,农村基层民主协商议事制度进一步完善,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制度有效落实,村民自治制度化、规范化、程序化,进一步提升农民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水平。

(三)提升法治水平。农村基层干部普遍运用法治方式和法治手段解决农村改革发展稳定中遇到的问题,广大农民群众自觉守法用法,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乡村普法依法治理深入开展,民主法治村数量稳定增加,公共法律服务点实现“全覆盖”,乡村治理法治化水平有效提高。

(四)发挥德治作用。通过有效推广“红白理事会、家庭联盟会、道德评议会、乡贤参事会”四个联盟会,打造一批“村民说事”德治建设主阵地,持续推进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弘扬中华优秀传统文化和文明风尚,依托村规民约等褒扬善行义举,传播乡风文明正能量,在农村社会形成崇文厚德的新风尚。

(五)三年深耕见成效。通过乡村有效治理,自治、法治、德治“三治融合”,基层党建和乡村治理同频共振、互促双赢。建立健全考核评估机制,完善考核体系,形成村民代表履职规范化机制、村级党组织主体责任汇报机制、“三乡有礼”创建机制等几个可看、可学、可复制的制度。乡村治理内容逐步充实,乡村治理手段不断创新,乡村治理体系进一步完善,农村基本公共服务显著改善,农村社会保持和谐稳定,广大农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不断增强,形成乡村有效治理与农村社会经济全面协调发展的良好局面。

六、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领导。建立由县委县政府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组织部、县委宣传部、县委统战部、县农业农村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组成的乡村治理体系建设试点创建工作领导小组,县委书记担任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县农业农村局,落实4名专职工作人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牵头抓总,统筹规划。各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要积极配合有力推进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结合本地本部门实际,制定工作方案,完善配套政策,落实专人负责,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培训宣传。依托__乡村振兴学院开展乡村治理知识培训,充分运用报纸、电视、网络和微信等各类媒介大力宣传,总结提炼乡村治理体系建设中好经验、好做法,大力宣传建设过程中的先进案例和先进人物,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努力形成乡镇之间、部门之间、干部之间比学赶超、力争上游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各项保障。统筹安排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整合各级专项资金,各乡镇(街道)要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经费列入本级财政预算。加大规范经费管理监督、审查审核力度,保证建设经费公开、透明和合理使用。同时,把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列入乡村振兴实绩考核和平安综治考核,纳入对乡镇(街道)、部门年度目标责任制考核,由县委县政府督查室定期开展巡查,及时通报进展情况和存在问题,对推进不力的单位进行约谈。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按照市综治办的指示精神,结合市工商局实际情况,特制定市工商局20xx年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方案。

全面开展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活动,推动工商行政管理工作全面发展,维护政治和社会稳定,为加速全市经济建设发展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

成立以党组书记、局长为组长,全体党组成员为成员的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小组,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工作力度。坚持综治领导小组议事制度,凡涉及综合治理工作方面重大问题,必须先由领导小组进行商议,形成意见,然后进行落实。同时,狠抓督办落实,对局机关重点科室、重点基层单位,做到防微杜渐,发现治安隐患及时消灭在蒙芽状态之中。

组织发动阶段。x至x月份,全局机关科室、基层单位进行总动员,大力宣传上级有关综治指示精神,拟定召开一次全系统干部职工会议,在城区、各乡镇场显眼位置张贴标语,悬挂横幅,全面掀起争创高潮。同时与机关各科室、基层单位负责人签订综治责任状。

布置实施阶段。x至x月份,制定方案,确定人员,明确任务,对重点部位采取措施,建章建制,扎扎实实地搞好各项工作。

检查落实阶段。x至xx月份,针对前段制定的工作方案、目标、任务、措施,逐项进行检查落实,发现问题及时补救,以优异的成绩迎接上级领导检查。

综治组织落实好。局属各单位要成立一把手任组长的综治领导小组,并落实专管人员。保卫、调解、帮教、门栋关照等各种群防组织健全,并做到工作落实。

治安责任落实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和目标管理责任制落实,层层签订治安责任书。基层分局、所一把手高度重视综治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真正承担起一方平安的领导责任。

防范措施落实好。人防、物防、技防三结合的封闭式管理措施落实,有门卫人员,有名符其实的门栋关照人员。院落、办公楼建有总栅门,按时开关重要科室、基层单位财务室、库房和住户装防盗门、铁窗、安全网、防护栏。建有封闭式自行车棚,消防设施齐全。

管理教育落实好。积极开展先进性教育和普法教育,每季度不少于一次,做到受教育的干部职工达xx%,重点人员达xxx%,家属子女达xx%以上,本单位遵纪守法户达xx%以上,法制意识增强,治安秩序良好,真正达到无刑事经济案件、无治安灾害事故、无人员违法犯罪、无群体闹事事件、无xx组织活动、无“赌、毒、黄”等社会丑恶现象的目标。

民调工作落实好。及时调解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xxx%,调处成功率达到xx%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案、自杀、群众性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建章建制落实好。认真开展依法治理,依。法建制,建立健全干部职工管理制度、门卫制度、教育学习制度、家属子女管理制度、财务管理制度、治安管理奖惩制度等。全面达到“五有”、“五无”的工作目标。

对本责任内影响稳定的不安定因素控防措施得力,不发生群体闹事事件。

治保、民调组织人员,对纠纷调解及时,调处率xx%以上,成功率xx%以上,力争做到无因民事纠纷引起的凶杀、自杀、群体械斗和重大伤害等案件。

积极开展“五五”普法教育,受教育的干部职工xxx%,家属子女xx%,重点人口xxx%,党团员。xxx%。

机关人员的亲朋好友、来城区暂住的流动人口、重点人口要求做到制度化、规范化、经常化的管理,确保安全。

综治工作档案资料健全,有治安责任书、有执行情况登记、有调处纠纷的记载、有普法教育活动室,有完备的综治档案材料。

社区社会治理实施方案

为实现社区工作目标,进一步创新社区管理与服务方式,实现社会管理全覆盖。社区按照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责任明确的原则,根据社区的实际情况开展网格化管理工作,具体安排如下:

通过健全网格化管理责任制,通过网格化管理实现社区工作的标准化、规范化、网格化、精细化和科学化。

按照条块结合、属地管理为主的原则,在社区内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管理网格,构建“纵横交错、分片包干、全面覆盖、分级管理、层层履责、网格到底”的长效管理体系,建立一岗多职,一专多能的监管网络,以及权职明确,任务清晰,流程规范,运转灵活的工作机制。

按照“地理布局、任务相当、方便管理、界定清晰”的要求,依据社区实际情况,将社区划分7个网格。由网格员和社区民警牵头,联络各小区物业负责人,通过由物业提供服务,社区辅助的方式为居民提供各项服务。

按照网格化管理模式,街道挂点领导徐凯为组长,社区主任为副组长,社区工作人员为成员的社区网格化管理小组。负责对网格管理的总体协调和系统管理工作,总体实施及各网格综合事务的调处。构建了“组长——副组长(社区组长)——网格员——小区物业——楼栋长”管理机制。在科学合理的网格化管理实施方案的基础上,落实责任制,确保让各项工作有条不紊的`顺利开展。根据辖区特点,每个小组统一归组长调度,由组长下发工作安排,副组长安排每日的工作,即“小组组员向副组长负责、副组长向组长负责”从而实现社区网格化管理无缝隙、全覆盖。

根据网格化管理工作人员划分,明确各人工作职责及任务。

(一)组长职责

组长负责各职能职责,制定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并组织实施,向副组长传达街道相关文件,向副组长安排相关具体实施方法,召开会议,听取工作开展情况,了解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并对下一步工作进行部署和安排。

(二)副组长(社区组长)职责

副组长负责落实社区工作安排,开展社区各项工作,依据维稳工作网格化实施管理方案,科学合理安排。对各网格员反馈的问题及辖区情况及时解决,解决不了,及时上报组长研究解决。

(三)民警职责

(1)收集掌握信息。社区民警要建立一本社情民意手册,记录辖区当中的社情、民情和警情。通过各种渠道主动搜集各类涉及稳定、治安等方面的动态信息,为领导机关决策提供第一手资料。

(2)加强人口管理。社区民警要建立一套完善的工作台帐,其中包括常住人口登记手册、暂住人口登记手册、重点人口登记手册、出租房屋登记手册全部纳入管理视线,特别是加强暂住流动及重点人口的管控,对暂住人口实行集中清、普遍建、分类管,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对辖区内的违法犯罪嫌疑人能及时发现、有效控制。

(3)组织治安防控。带领社区巡逻队加强巡逻,树立超前防范的意识,针对社区当中治安复杂部位和区域,挖掘社区防范资源,将社区各方面力量有效组织起来,开展群防群治工作,预防和减少各类案件的发生,确保辖区治安秩序良好。

(4)抓好阵地控制。对社区内公共复杂场所与地段、特种行业、企事业单位和要害部位及居民,实行属地治安管理,协助辖区内的大型单位搞好保卫工作,预防、减少违法犯罪和治安灾害事故的发生。

网格员按要求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畅通,发现问题由社区组长第一时间与街道挂点组长通报。各网格间信息互通形成联动机制,某一网格发生情况相邻网格在接到通知后,第一时间赶到协助处理。在通信管制期间,无线通信无法使用情况下,根据实际情况,派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社会治理

各街镇,滨湖世纪社区,x社区,x经济开发区,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

二、考核依据。

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年度目标任务、《x人民政府关于印发x年度工作目标任务的通知》(x〔x〕68号)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考核目标。

三、

奖项设置(一)社会事业发展奖设定若干名。

评奖依据主要有三个方面:一是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的位次;二是单位所承担的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位次;三是单位及其下属机构所获的奖项(国家部委,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以及省主管部门评选的奖项)。

对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第1名的街镇;单独考核组优秀等次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折算分值最高的单位;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得分前2名的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分别授予“x年度社会事业发展优秀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10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对在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第2名的街镇;单独考核组优秀等次中社会事业发展目标评价得分折算分值排名第2的单位;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得分第3、第4名的区直社会事业部门、单位,分别授予“x年度社会事业发展先进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各奖励人民币6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评奖依据主要是:所承担的工作在社会治理方面有创新举措,在全市乃至全省、全国产生积极影响,在市政府下达给x的社会发展目标所承担项目考核名次城区第一、全区x年度经济社会发展目标考核位次领先。对获得市政府工作创新奖社会事业类项目的申报单位,可直接确定。授予获奖单位“x年度社会治理创新奖”奖牌,区财政一次性奖励人民币5万元,其中分别给予党政主要负责人5%的奖励。

四、其它。

(一)以上奖项考核由区社会管理与民生事业发展联席会议负责,区政府办公室具体牵头实施。(二)凡人口和计划生育、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环境保护和节能减排、安全生产和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党风廉政建设等5项工作被“一票否决”的单位,取消所有奖项评选资格。

(三)区监察局对考核全程参与监督,如发现弄虚作假的,追回所有奖项,并依纪依规严肃处理。

(四)本办法由区政府办公室负责解释。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发动社区群众积极维护社会治安和参与“平安山腰”建设工作,不断提高群众的参与率、知晓率和满意率,尤其今年是全山腰街道上下立足新起点、抢抓新机遇,大千“二次创业”开局之年。为了神入扎实地组织开展好今年的社会管理综合治理宣传月活动,现结合我社区综合工作实际,特制定计划如下:

一是针对社区群众举办《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条例》和社区平安建设宣传活动,以加强综治宣传力度,提高广大居民群众对创建平安社区工作的知晓率和满意率。

二是组织开展社区党支部会议,让各位党员谈综治、平安建设暨“平安建设大家谈”,并征求各位党员的意见。

三是联合派出所、工商分局、文化站等组织开展对社区的学校周边进行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净化校园治安环境。

四是开展“案件打回访”暨“察民情、办实事”活动。全面摸排登记社区内近年来重点是20__年以来的群众户数,发生遇抢逐家逐户进行回访登记,做好解释引导工作,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对回访群众家庭经济较困难的,要给予适当的物质帮助,努力做好“温暖民心、感化民情”,同时要做好发案地周边群众家庭的入户访视工作,最大限度地消除产生不安全感的因素。

五是社区治保调解主任认真开展“五个一”宣传活动,即:在社区内广泛开展一次有效防范入民宅盗窃和盗窃摩托车、助动车、电动车等内容的专题户外宣传活动,积极宣传“防插片”角铁的功效,为社区居民做一件安全防范实事;出一期以社区平安建设为专题内容的黑板报;悬挂一条宣传横幅;组织一次综治宣传影视片的观摩和座谈活动;营造安全防范和创建平安社区的宣传氛围。

六是社区联防队积极协助派出所警方加大对社会面的治安防控,根据本社区的实际情况,加强社区平安志愿者队伍的治安巡防工作,有效遏制各类刑事案件(特别是入民宅盗窃)的发案率,提高居民的安全感。

七是开展“全民参与村民110十户联防”互动有奖活动。在活动期间,向拟参与“十户联防”的群众,分发印有“十户联防”常识的宣传单,宣传“村民互动 110”的联防功能及运作模式。同时,通过开展有奖知识竞答活动,进一步推动群众的参与热情,确保此项为民办实事项目的顺利进行。

通过综治宣传月活动,使广大干部和群众进一步认清当前荷池社区社会稳定和社区治安的形势,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和平安建设的重要性、必要性和艰巨性,动员和鼓励广大干部和群众更广泛、更积极地投身到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全民禁毒和崇尚科学及平安创建工作中去。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街道综合治理办公室的指示精神,做好社区稳定工作,切实搞好社区综合治理工作,为居民创造一个良好的社会治安环境治理,以强化禁毒宣传教育为突破口,提高群众的防毒意识,不断完善防范措施,提高防毒、禁毒的打击力度,努力实现社区内防范严,管得住,发案少,秩序好,群众满意的工作目标,结合社区实际特点制定本社区治安综合治理工作计划。

一、积极参加与“平安社区”创建工作,形成“社区平安、人人有责”的良好氛围和齐抓共管的工作合力。

二、努力在居民区实现“五无”,“一杜绝”的目标,既无刑事案件、无治安案件、无居民犯罪、无治安灾害事故,无非法宗教活动,杜绝黄、赌、毒等社会丑恶现象。

三、加强对居民的法制宣传教育,充分发动群众,调动群众的积极性。增强居民的法制观念,提高群防群治意识,一旦在社区发案,社区及时提供线索,协助破案。

四、强化外来人口的管理,对外来人口做到及时登记、造册,并实行分层次分类管理,做到暂住人口登记率到95%以上。

五、及时调处民事纠纷,调处率达到100%,成功率达到95%以上。做到无因民事纠纷调解不及时,造成矛盾激化,导致人员伤亡的现象发生。

六、加强对“两劳”重点人口的管理,注意收集政嫌、治安危险分子的动态,建立健全重点人口档案,深入调查摸底及时掌握社情动态,做到快速反应,措施有力,来知去知情况明确。建立信息反馈制度,做到发现问题及时汇报。

七、发动辖区群众及义务联防队员、楼栋组长协同联防,不放过一个可疑的人和事,以杜绝案件的`发生。

八、深入开展“不让毒品进我家”、“社区青少年远离毒品”活动,动员社会力量,做好吸毒人员监控帮教工作。

九、社区今年计划举办法制和消防安全知识讲座。

在今年的社区综合治理的工作中,我们将不断完善各项规章制度,为维护社区的稳定和发展,扎扎实实做好作社会稳定工作,始终对工作极端负责、对人民极端热忱的境界,为构建和谐、平安的社区做出应有的贡献。

创新社会治理的实施方案

为实现乡村有效治理,结合土陂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树牢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总抓手,坚持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民主协商、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制保障、科技支撑,健全党组织领导的自治、德治、法治相结合的乡村治理机制,加强村级组织建设,深化村民自治实践,健全依法治村机制,完善基层公共服务体系,加快构建领导有力、治理有效、乡风文明、社会和谐、服务配套、群众满意的乡村治理新格局。

围绕深入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构建“自治为基、德治为先、法治为本”的“三治融合”体系,进一步强化党建引领,抓住村民自治体系这个关键,发挥农村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引导农村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进一步完善基层自治机制,农村基层基础显著加强;进一步提升基层法治水平,社会公平正义、乡村和谐稳定的氛围充分彰显;进一步发挥基层德治作用,公民道德素质大幅提高,共建共治共享的自治格局全面形成。探索乡村治理体系建设,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

坚持党建引领。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的领导核心作用,增强感召力、影响力,使基层党组织成为服务群众、凝聚人心、化解矛盾、促进和谐的坚强战斗堡垒。

坚持依靠群众。把依靠群众解决群众身边的问题作为着力点,尊重人民主体地位,引导群众增强自主意识,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使社会治理深深扎根于群众中。

坚持继承创新。顺应时代性、把握规律性、富有创造性,不断推动理念创新、方法创新、体制机制创新,不断形成新的实践成果、制度成果和理论成果。

坚持问题导向。以新时代人民群众新需求为导向,善于在加强与群众的沟通联系中增进与群众的感情,善于在真心为群众办实事、解难事中赢得群众的信任,打牢社会治理的民心根基。

坚持三治融合。正确处理好自治、德治、法治三者之间的协同关系,推动政府调控同社会协调互联、政府行政功能同社会自治功能互补、政府管理力量同社会调节力量互动共治。

坚持因地制宜。从本地实际出发,开拓创新,大胆实践,创造本地经验,丰富“三治融合”建设内涵,加快形成既有共性又有特色的乡村治理模式。

1、加强基层战斗堡垒。强化基层党组织在乡村治理体系中的领导地位,贯彻“党建引领”理念,积极推进村党组织书记和村民委员会主任“一肩挑”、村“两委”班子交叉任职,扎实推进抓党建促乡村治理促乡村振兴。严肃基层党组织党内组织生活,扎实开展主题党日活动。积极推进基层党组织争先创优考核管理机制,激发基层党组织联系服务群众、促进乡村治理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2、建立健全乡贤机制。激发乡贤动能,形成乡贤文化,重点工作放在修订完善“村规民约”方面,坚持“群众认可、务实管用、富有特色”的原则,进一步修订完善村规民约、居民公约、文明公约,推动形成良好的村风民俗。探索组建道德评议会、红白理事会、禁毒禁赌会和乡贤促进会。探索开展道德评议、乡贤议事“双评议”活动,开展高额彩礼、薄养厚葬、人情攀比、忤逆不孝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弘扬传统美德、树立文明新风。

3、建立健全乡村人民调解制度。推进人民调解进乡村,不断完善人民调解组织网络,引导社会组织和人民调解员、法律工作者、社会工作者等专业人员,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纠纷、家庭纠纷、邻里纠纷调解和信访化解等领域发挥积极作用;有效探索解决个别“信访不信法”难题。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进平安乡村建设,加强治安防控网建设,动员全社会力量防范打击黑恶势力扰乱基层治理。积极开展普法活动,通过组织村(社区)干部学法律、法律知识进课堂等活动,不断提升公民尊法懂法、学法用法意识,培养一批“法治带头人”、“法律明白人”。开展基层法治“阵地建设工程”,完善和拓展公共法律服务窗口、自助法律服务终端机、人民调解室、社区矫正工作站、法律服务微信群等基层民主法治阵地。

健全公共服务需求表达和评价机制,强化群众对公共服务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发挥互联网在乡村治理中的积极作用,加快互联网与社区治理和服务体系的深度融合;努力探索“智慧乡村”建设模式,通过开辟乡村治理座谈调研、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引导农村群众密切日常交往、参与公共事务、开展协商活动、组织邻里互助。要在探索推进中边做边学,形成总结评估体系,不断总结完善乡村治理工作成果,形成典型经验,推广运用在乡村治理创新工作中涌现出来的好思路、好办法。对资料立卷归档,并积极上报有关部门。

1、强化组织领导。成立推进乡村社会治理工作领导小组(见附件)。领导小组负责乡村治理的整体谋划、组织协调、统筹推进、督促检查和综合考核工作。各成员单位要结合各自职能分工,抓好工作落实。切实发挥村党支部的领导核心作用,对辖区乡村治理工作负总责。

2、强化宣传发动。要通过多种有效形式宣传乡村治理工作的主要内容,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乡村治理工作的良好舆论氛围。积极发掘土陂乡乡村治理特色内容,做好宣传和推广。

3、落实工作责任。落实主体责任,充分发挥村(社区)党组织的积极性,乡党委、政府对本村治理工作定期调度,对工作不落实、履行乡村治理职责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将依规严肃问责,将乡村治理情况与村干部绩效考核测评挂钩,确保乡村治理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社会治理年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关于创新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县的决策部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结合镇域实际,扎实开展“社会治理年”活动,特制定本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党政主导、公众参与,以人为本、服务为先,依法治理、发扬民主,统筹协调、综合治理,源头治理、重本兼标的原则,推进社会治理和依法治县进程。

实现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基本覆盖,社会矛盾调处机制基本建成,社会防控体系建设基本健全,基层基础进一步夯实,全镇社会安定和谐。

(一)加强矛盾化解体系建设

1、建立健全排查制度。

进一步健全镇、村(社区)、社三级矛盾纠纷排查机制,各村(社区)严格执行每月排查机制,强化特殊敏感时期集中排查,灵通情报信息。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建立台账,准确及时上报镇党委、政府,明确化解责任和时限。

2、建立健全研判制度。

全面推行矛盾纠纷三级研判制度,镇安全稳定科每月汇总一次矛盾纠纷排查报送信息,将村(社区)上报的矛盾纠纷进行整理分类,并牵头协调处理各类矛盾纠纷。

3、着力强化综合调处。

进一步健全“大调解”衔接机制,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加强接访、走访、下访工作,充分发挥“大调解”平台维稳作用,将矛盾纠纷化解在基层,做到“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镇”。

镇安全稳定科作为调解中心,负责衔接各村(社区)、各单位、各科室联动联调,综合施治,认真化解市、县交办、督办案件和重大矛盾纠纷。

4、着力强化源头治理。

全面落实社会稳定风险评估制度,凡属重大决策,事先必须进行风险评估,未经风险评估的决策不予审批,稳定隐患未消除的不予实施。

开展信访突出问题集中治理行动,依法规范信访行为。

镇信访办公室做好下访、接访工作,做到专人负责、记录齐全、分流处理、责任到人。

(二)加强社会防控体系建设

5、强化群防群治。

壮大群防群治队伍,落实村(社区)专兼职治保主任和人员。

整合民兵预备役人员、网格管理员、治安积极分子、保安人员等力量,铁炉坝村、焦家河村建立一直不少于30人,其他村不少于20人的群众性义务巡防“红袖标”队伍。

6、强化技术防控。

完善桃园景区、农家乐、酒店等重要场所扩大视频监控和联网报警系统,完善企事业单位、重点场所和旅游景点的技防设施建设。

7、强化巡逻防控。

全面加强重要路口、重点路段、重要部位、重要时段巡逻防范。

加强治安联防的学习教育,组织群防群治队伍全面开展治安巡防工作。

8、强化特殊人群管理。

强化社区戒毒工作,杜绝农民种植罂x等植物,主动排查收治易肇事肇祸精神病人,加强对刑释解教人员实行警示教育、依法打击、帮扶转化、实现“零上访、零进京、零事件”的“三零”目标。

9、强化实有人口管理。

完成“一标三实”基础信息采集。

规范全镇房屋门牌号。

健全以流入地为主、流出地与流入地协调配合的流动人口服务管理机制,落实村(社区)干部兼任流动人口协管员制度。

10、强化依法打击。

深入开展打黑除恶、治枪缉暴、“扫黄打非”和制假售假等专项行动,依法严厉打击“两抢两盗一拐卖”、金融诈骗、电信诈骗、传销、“黄赌毒”等违法活动,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治安问题,增强人民群众安全感。

经常性组织相关人员进行景区资源保护执法,加大野生动植物保护力度,严厉打击各种违法犯罪行为。

(三)推进依法治县进程

11、法治宣传教育。

建立健全领导干部带头学法制度,加强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职工的法律法规教育,提高依法治理能力和水平。

加强“六五”普法宣传工作,丰富法治宣传内容和载体,深化法律“七进”活动,实行法制副校长和法制辅导员制度,大力开展法治宣传教育,引导群众自觉遵法守法。

12、依法执政行政。

聘请专职法律顾问,落实乡镇法律顾问制度。

编制重大事项行政决策风险分析的'评判标准、指标体系和分析方法。

全面清理旅游景区管理机制的行政审批事项,强化审批人员的责任意识和法规意识。

落实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落实法律顾问聘请制度等。

13、推进司法公正。

进一步深化法务、警务公开,落实法律工作惩戒机制,建立执法档案和错案追究责任制,全面开展执法巡查专项行动。

14、法治示范建设。

启动法治建设,建立健全依法治镇工作领导机构,建立依法治镇专项方案。

深入开展法治村(社区)示范建设,开展法律法规进村(社区)活动,组织1-2个法律小分队深入8个村6个社区开展法律服务、法律宣传、法律援助。

(四)加强基层基础建设

15、综治维稳信访阵地建设。

整合资源,充实力量,进一步健全各村(社区)综治机构、群众信访工作网络体系建设,落实人员、办公场所、经费、办公设施等保障,建立社会管理综合信息平台,健全信访信息网络体系,完善运行机制,促进综治和群众信访工作规范化、制度化、网络化。

16、网格化服务管理。

加强铁炉坝社区、桃园社区、槐树社区、大坝社区、魏家坝社区、大江口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体系建设,按时完成建设任务,完成社区网格化服务信息库、三级管理体系和服务平台建设,完善社区网格化服务管理配套机制。

17、开展“三级联创”活动。

以平安和谐创建为重点,促进四个平安和谐村(社区)建设,深化二个平安和谐网格建设,认真完成县下达的“三级联创”活动创建任务。

18、强化安全生产。

进一步落实政府安全生产监管主体责任,建立健全目标责任体系;加强隐患排查治理,强化督查检查,狠抓“打非治违”;加强安全宣传教育,抓好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持续改进项目,巩固和提高省级安全社区建设成果。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社会治理年”活动各项工作纳入年度目标综合考核。

镇成立以党委书记为组长、镇长和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活动领导小组,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把社会治理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落实活动各项工作保障,确保组织健全、专班专人。

(二)明确责任分工。

各村(社区)、镇辖各单位要对本单位所承担的工作任务,制定工作方案,积极主动抓好落实。

要按照转变职能、理顺关系、提高效率、确保效果的要求,健全职责体系,强化服务职能,切实承担起社会治理工作主体责任。

要广泛宣传、深入发动,积极组织、动员人民群众大力支持、广泛参与到社会治理活动中来。

(三)加强督促检查。

由镇纪委牵头,镇安办具体负责,镇政府各科室联动,加强活动的督促检查,确保活动顺利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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