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化营商环境讲话(通用14篇)

时间:2023-12-02 12:51:34 作者:LZ文人

演讲稿是重要的公众演讲和演讲比赛的准备工作,它要求我们在有限的时间内准确、简洁地表达自己的意见和观点。以下是一些成功的演讲稿范文,可以帮助大家提升演讲能力和写作水平。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在全市上下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推进主题教育之际,我们召开全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大会,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深化改革和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论述精神,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聚全市之力、集各方之智,强力推进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奋力打造营商环境最优市,为**“争创市域样板、打造一流城市、跻身第一方阵”提供强大支撑。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作为“一号改革工程”,贯通着创新深化、改革攻坚、开放提升,牵一发而动全身,我们要深刻认识实施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的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危机感、使命感、紧迫感,以思想提升引领环境跃升,以理念突破带动发展突围。

这是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抓手。一流的营商环境就是先进生产力。只有持续不断优化营商环境,才能构筑高质量发展强劲“引力场”,吸引高端要素凝聚、创新企业汇聚、优势产业集聚。近年来,我市以“放管服”改革、“最多跑一次”改革、数字化改革为突破口,积极打造高效便捷、公平有序的营商环境,有力推动了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当前,我市正处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的关键期,经济运行虽然呈现回升向好态势,但总体上看,上行高走的基础还不够稳固,工业承压、外贸筑底、需求不旺状况尚未得到根本性扭转,特别是企业预期偏低、信心不足问题依然存在。高质量发展需要高效能环境,我们必须以更高的政治站位、更强的使命自觉、更好的精神状态,切实做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必答题”,厚植高质量发展沃土,激活高质量发展动力,抢占高质量发展先机。

这是提升城市竞争力的迫切需要。城市间的竞争,归根到底是营商环境的比拼。当前,各地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到突出位置。上海发布了优化营商环境6.0版,提出跨前服务、数字赋能等195项特色举措;北京在全国率先探索数字营商;深圳通过建设全球高端要素配置中心、国际化法律服务新机制、国际通行规则对接高地、跨境贸易对外开放枢纽等改革先行举措,持续打造国际一流营商环境。如果我们故步自封、裹足不前,放不开手、迈不开步,就会面临被时代淘汰、被市场差评的局面。差距是潜力,也是动力,我们要以“坐不住、等不起、慢不得”的紧迫感,全力拉长板、补短板、固底板,以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为新的切入点,不断增强城市发展能级,将**打造成为要素集聚的“磁场”、企业发展的“沃土”、投资兴业的“宝地”、现代治理的“样板”,为企业进一步做大做强提供有力支撑。

这是破解市场痛堵点的关键举措。主体活则经济活。在经济爬坡迈坎的关键时期,当前我市营商环境方面还存在一些堵点痛点,在一定程度上影响到市场主体的动力活力创造力。这些问题从根源上看,都是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障碍。我们要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当前全面深化改革的“金钥匙”,聚焦企业“急难愁盼”问题,持续优化国企敢干、民企敢闯、外企敢投的制度环境,让企业轻装上阵,让市场主体预期更稳、信心更足、活力更强。

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是固本之举、浚源之策,必须坚持整体考虑、系统谋划、统筹推进、协同攻坚。要紧紧盯住“当标杆、作示范、创一流”目标要求,奋力推动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从“表层修复”向“深度优化”、从“局部改善”向“整体跃迁”转变。

一要放大坐标系,确保对标更高、锚定最优。牢固树立“不在上游、就是下游,不争第一、就是落后”的追求,对标一流、追赶超越,变“跟跑”为“并跑”,变“竞跑”为“领跑”。要锚定最高“坐标”,分别对标世行最新标准、国家标准和全省“一号改革工程”指标体系,找准方位、明确定位、争先进位,特别是针对弱项指标,要一项一项找差距、一项一项抓提升,敢于以“一流城市、第一方阵”的领跑要求,全力争创国家第二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要彰显最大“特色”,围绕打造开放包容、合作共赢的一流国际化营商环境,聚焦内畅外联、外商投资、国际贸易、涉外服务、城市传播等重点领域,推出一批更具全国领先性和**辨识度的标志性成果,擦亮“中国开放看浙江、浙江开放看**”金名片。要打造最响“品牌”,围绕整体打响“*易办·*上赢”的“金字招牌”,巩固提升数字税务、“一件事一次办”、无证明(证件)办事之城等一批优势品牌,示范推广移动微法院、营商环境投诉监督、公证e通等一批特色品牌,创新突破“一业一证”、数字营商、要素市场化配置综合改革等一批新晋品牌,提升城市营商环境品牌竞争力、影响力、美誉度。

二要树牢系统观,确保整体推进、一体贯通。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一项涉及经济社会发展全领域、全方位、全过程的系统工程,必须全市统筹、上下贯通、系统推进。“三大工程”要一体融合。“三大工程”内核相通、机制相连、体系相融。要以“一号改革工程”撬动“一号发展工程”“一号开放工程”,把发展数字经济、地瓜经济遇到的堵点、难点、痛点,作为营商环境综合改革的发力点、突破点,强化制度性、政策性、协同性、集成性,放大数字经济倍增效应、营商环境聚变效应、地瓜经济裂变效应。“五大环境”要一体推进。围绕提振企业信心、解决核心问题、优化企业全生命周期全链条服务这条主线,一体推进五大环境攻坚突破。政务环境要加快从便捷服务全面升级到增值服务,法治环境要从具体事的解决全面升级到治理创新,市场环境要从要素开放全面升级到制度开放,经济生态环境要从能创业全面升级到开新局,人文环境要从外在激励全面升级到内生驱动,共同激发企业发展内生动力和企业家能动性创造力。“全市各方”要一体贯通。坚持上下统筹、条块整合,坚决避免各自为战、一盘散沙,防止多头改、重复改、零散改、无效改。要以十大行动方案为总纲,统筹实施一批抓纲带目、行之有效的创新举措,形成整体协同效应。各区(县、市)在做好各项省市“规定动作”基础上,聚焦问题、突出特色,开展差异化探路试点,形成由点及面、点面结合的综合效应。

三要用好改革招,确保动真碰硬、攻坚克难。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本质上是制度性改革,是一场对思想观念、组织体系、市场机制、治理方式的全方位变革。要以集成型改革提升竞争力,以44项营商环境优化提升集成型改革为突破,抓紧抓实改革攻坚行动“重头戏”、深耕细作省级以上改革试点“试验田”,确保各项改革举措在政策取向上相互配合、在实施过程中相互促进、在实际成效上相得益彰。要以创新性改革提升满意度,滚动推进工程项目“最多评一次”、涉案企业合规改革、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等100项切口小、落点准、收效快、有温度的改革举措,不求多但求精,以“微改革”推动“大变化”,以“创改革”带动“大突破”,不断提升企业群众获得感和满意度。要以数字化变革提升实效性,突出管用好用、实战实效,把数字化的思维、理念、方法融会贯通到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中,运用多跨协同、量化闭环、系统集成的方法论来推进“一号改革工程”,整体构建数字营商体系,推动“*易办”“*金通”等重大应用迭代提升,加速服务体系技术革新、举措更新、模式创新、功能出新。

四要找准着力点,确保企业有利、群众有感。优化营商环境,要以政府有为,实现企业有利、市场有效、群众有感。要主动顺应市场所向,以市场评价作为第一评价,以市场感知为第一感受,探索建立市场主体直接评价营商环境的制度体系,加强数据集成、分析研判和结果运用,增强我市营商环境的市场敏感性和适应力。要及时回应企业所盼,结合主题教育活动,大兴调查研究,深入实际、深入一线、深入主体,既要研究大主体,又要摸透微主体,奔着问题去、带着问题走、盯着问题改,深度挖掘企业反映问题背后的政策性、制度性、机制性障碍,通过改革推动问题破解从“一件事”向“一类事”全面迭代。要加强调研工作统筹,坚决杜绝“征求意见满天飞、调查研究满地跑、解决问题一个零”的现象。要倾情关切群众所需,围绕办事“推绕拖”、决策“翻烧饼”、执法“中梗阻”等群众反映集中的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问题,充分发挥“浙里*情通”“民呼我为”等平台作用,进一步完善通达民情、汇聚民智、速办民需的机制,把群众反映的问题和需求清单变成干部履职的责任清单,形成“群众出题、干部解题、社会评题”的服务新生态,让合法合规合理的诉求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应。

我市营商环境优化提升“一号改革工程”行动方案已经制定,任务书、作战图已经明确。总的是以“一流标准、一流示范、一流口碑”为目标,以全面优化五大环境三十六项重大任务、十大专项行动为路径,加快推进营商环境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到2027年底,基本建成营商环境最优市,构建与国际通行规则相衔接的营商环境制度体系,营商环境竞争力、创新力、影响力和满意度全面显著提升,全市域营商环境整体达到国际一流水平。

跑出政务服务“加速度”,在提振市场信心上出实招。信心比黄金更珍贵,非常时期要有非常之举。要以高效便捷、增效增值的政务服务,全面降低市场主体交易成本,用“政务效率”换取“发展效益”,用“服务指数”提升“信心指数”。一要增强惠企助企政策有效性。一以贯之贯彻落实好省“8+4”政策和我市65个配套政策、高质量发展72条等已出台政策,用好“*易办”政策精算师、“企业码”等平台,强化分门别类、精准滴灌、打包服务,提升直达快享水平。对现有涉企政策绩效要系统评估,统筹政策的协同配合,进一步提升政策供给的精细化和精准化水平。二要提高降本减负增效感知度。优化营商环境的紧迫任务就是要降低企业成本。要引导企业降低内部运行成本,持续打好减税降费组合拳。要帮助企业降低外部营运成本,健全企业综合服务平台体系,推动各类资本、土地、人才等要素高效对接,整体提升企业生存力、竞争力、发展力、持续力。三要提升涉企政务服务满意率。锚定争创国家第二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城市目标,对标各大指标体系,开展一次再梳理、再提升。劳动力市场监管、获得电力、知识产权创造保护和运用、执行合同、办理破产等连续两年都未列入标杆的指标,以及政务服务、获得信贷、登记财产等列入标杆但相对靠后的指标,市级牵头部门要立下“军令状”、打好“攻坚战”、赢得“翻身仗”。

织密法治保障“防护网”,在维护公平正义上用硬招。营商环境的核心是法治,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一个地方法治水平高不高,当地政府法治能力强不强,决定着营商环境是否公平公正,社会风气是否正气正义。一是合法权益要坚决保护。沿着从投资到经营、从市场主体设立运营到退出的全生命周期,健全企业和企业家合法权益保护快速响应机制,严厉打击破坏市场秩序、营商环境的违法犯罪行为,形成公、检、法、司联动联惩的“安商护企”大生态。要重点关注企业知识产权问题,健全知识产权创设、开发、保护、利用全链条全周期管理服务体系,发挥知识产权智保应用实战实效,加强违法行为联合惩戒力度。二是涉企监管要合理有序。深入推动“综合查一次”等跨部门综合监管、“双随机、一公开”、“互联网+核查”等工作模式,该放的放彻底,该管的管到位,形成市场机制有效、宏观调控有度的均衡生态。要贯通整合营商环境投诉中心、公证e通、法院服务企业在线、公安“11087”警企服务等平台功能,打造企业投诉纠纷化解“一站式”综合服务平台,让企业走进一个门、解决心头事。三是执法司法要公正高效。规范权力运行,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依法为。在涉企、涉市场的规范公正执法上我们还有改进空间,执法部门要把握执法尺度温度,在法律框架下,严格区分经济纠纷和刑事犯罪,严格区分违法所得和合法财产,严格区分涉案人员个人财产和家庭成员财产,最大限度减少执法司法活动对企业正常生产经营的影响,避免“办了一个案件、影响一批企业”。市依法治市办要对照梳理涉及营商环境的法律法规,细化执法标准,防止自由裁量任性而为。

彰显市场环境“国际范”,在扩大包容开放上创新招。开放是**最大的优势。要坚持开放包容、合作共赢,推出更具辨识度领先性的创新举措,把**打造成为外商投资首选地、海外人才集聚地、跨境旅游目的地。一要着力提升国际化水平。主动接轨国际标准,对标世行标准和高规格国际经贸规则,发挥自贸区引领作用,探索推出国际航运制度创新、高端港航服务业发展、国际贸易新业态拓展、跨境资金流动等机制。积极推动国际人文交流、国际机构组织落户、国际品牌赛事引进,构建与国际化相适应的公共服务、人文交流、基础设施等生态,让城市有品位、有活力,让群众暖心、企业舒心。二要充分融入国内统一大市场。健全支持企业工贸一体化、内外贸一体化发展政策体系,加强内贸信用保险体系支撑,降低产品在国内外市场的互换成本。加强与国内品牌商、商贸企业、制造企业、电商平台等合作,以高品质供给撬动引领不断升级的国内需求。积极融入长三角一体化国家战略,推动科创资源共享互通,利用**科技大市场等功能性平台,加强院企对接、产业链上下游对接,推进自主创新成果在更大范围内市场化和产业化。三要坚决破除各类市场壁垒。目前,企业反映突出的有“六大壁垒”:准入准营门槛过高、变相设置审批、“萝卜坑”招标、垄断经营、新经济领域准入标准滞后以及地方保护。对这些问题,各地各部门要下定决心、联合整治、逐个攻坚,全面清理妨碍统一市场和公平竞争的政策措施,坚决打破隐性门槛,激发市场活力。

厚植经济生态“营养土”,在创优发展环境上有高招。经济生态好了,企业才能“栽大树”“养大鱼”“创大业”,高端要素、高端项目才能“择木而栖”。一要增强产业生态承载力。一体推进短板产业补链、优势产业延链、传统产业强链、新兴产业建链,实施数字化提升、新能源化发展等转型升级工程,着力打造一批标志性产业链。引导企业成为头部企业、链主企业,鼓励企业在**设立区域总部、研发总部、财务总部、运营总部、销售总部。抢占人工智能、生命健康、生物经济等新赛道,在未来产业竞争中抢占先机。二要提升基础设施服务力。整体完善大都市空间布局,以空铁一体**枢纽、翠屏山中央公园等重大工程为牵引,全力补齐大都市基础设施、环境品质、核心功能的短板弱项,让**大都市气派有眼前一亮、过目不忘的冲击力。接下来,我市要举办中东欧博览会、亚运赛事等一系列重大活动,要以盛会赛事为契机,深化城乡有机更新,持续优化生态环境,全面彰显现代化滨海大都市的大美风貌。三要强化资源要素保障力。扎实推进全域国土空间综合整治,实施新一轮制造业“腾笼换鸟、凤凰涅槃”攻坚行动,推进开发园区系统性重构、创新性变革,提升“3+17”重大产业平台功能,构建功能清晰、集聚集约、绿色低碳的平台体系。拓展知识产权、股权、特许经营权等贷款抵押质押范围,探索“技术流”取代“现金流”评价模式,助力企业技术“软实力”转化为融资“硬通货”。围绕打造“一城三地”目标,以*江科创区建设为牵引,加快推进*江实验室、中科院材料所、**大学、东方理工大学等重大平台建设,加速高层次科创机构、高能级企业总部、高素质优秀人才集聚,尽快形成科创要素雪球效应、科创策源裂变效应、人才高地磁吸效应。

增强人文环境“亲和力”,在构建宜商氛围上见真招。突出以人为本,将**打造成为“能吸引人”“留得住人”,可感知、有温度的城市,让越来越多的市场主体看好**、投资**、扎根**。一要弘扬创业创新的企业家精神。完善企业家正向激励机制,支持民营企业参与重大工程和创新项目建设,实施“品质*商提升工程”和新生代企业家“双传承”计划,培育打造一支敢闯敢干、拼搏进取、敢为人先的企业家队伍。二要建设宜居宜业的城市环境。聚焦打造最优创业创新生态,着力推进青年发展型城市建设,深化新居民“一件事”集成改革,完善灵活就业综合保障机制,让**成为各方人士的向往之地、圆梦之城。高标准实施“精特亮”工程,持续擦亮“浙里*有”幸福民生品牌,不断提升大都市人居环境、文化品质和形象魅力。三要打造亲清政商关系升级版。深化促进民营经济“两个健康”集成改革,进一步完善“亲清健康指数”指标体系和评价办法,完善容错纠错机制,探索新产业新业态的沙盒式、触发式监管模式,让干部亲而有度、清而有为,让企业放下心理负担、减少后顾之忧。

我就讲这么多,谢谢大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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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稿

“无私”是工作的标准、“底线”是坚守的原则、“服务”是干部的职责、“有为”是最终的目标。什么是错?什么样的错可容错纠错,这是一个标准把握的问题下面是豆花问答网为大家整理的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讲话稿资料,提供参考,欢迎你的阅读。

同志们:

优化营商环境是招商引资的基础和前提,没有营商环境的持续优化,招商引资就很难见成效。下面,我就从如何理解和把握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助力招商引资八条措施,结合大家所关心的实际问题,给大家做一个解答,八条措施综合起来,主要就是要把握好三种关系。

一、把握好“错”与“为”的关系。

什么是错?什么样的错可容错纠错,这是一个标准把握的问题。现在很多同志感叹“为官不易”。易与不易,这是理解的问题,为官也应该不易,权利和责任一定是对等的。现在从严治党只能是越来越严。怎么把握既干事、又不出事,最基本、最硬的标准就是“无私”。只要是为了工作需要,不是为了个人私利,大家都不要担心。市纪委监委出台的八条措施里,其中提到鼓励支持地方党委、政府从接待、差旅、奖励、补助等方面给予招商引资专项政策。接待、差旅、补助等这些都是小问题,大家没必要在这方面纠结。

如:招待问题。市里招商引资关于接待过去也有个专门的办法,不是不让接待,是不让借机搞大吃大喝,不能借着招商之名无原则接待。今天全县各级的领导都在,为了招商,谁招待谁吃几次饭,我们县哪个干部为此被问责过?有的同志担心县纪委不问,又代表不了上级纪委,尤其怕巡视,去年自治区党委对我们的巡视,凡是查出违反中央八项规定要求我们追责的,有一件是因为招商而被问责的吗?别把精力放在这上面,要看结果,最重要的是能不能招来,来了能不能顺利落地,我们除了拼优惠政策外,很重要一个方面是拼服务。

企业来了,需要遇到立项、规划、土地、环保等审批的一系列问题。我们到企业走访,有的企业提出过能否边干边批,这是最大的难题。部门有部门的法规,现实有现实的问题,发展有发展的急需,理想和现实之间一定会有差距,如果确实是企业所需,不承诺企业就不来了,不批就可能耽误项目落地了,县里如果有专项政策,纪委首先要执行。

市纪委要求县纪委要精准把握“敢为”与“乱为”、“主观”与“客观”的界限,我们会划定容错免责界限,将无心与有意,失误与失职、敢为与乱为、为公与谋私区分开来,依纪依法大胆容错减责免责。但需要提醒大家,前提是不能“乱为”,“容错免责”不是“纪律松绑”和“法外施恩”。

今年县纪委查处的案件里也出现过这样的事情,过去县里为了招商引资,出台过人防建设费减免的规定,但有的干部不按县里的优惠政策来,任意乱为,给县里造成了重大损失,被自治区巡视移交了线索,纪委审查调查后移交了司法机关。还有的项目,不提前研究好“怎么干”,事后研究“怎么办”,去灭火,这是主观还是客观?是失误还是失职?所以说,什么是“错”?不要混淆概念,只要为了发展,为了招商,无私就无错,可以大胆去干,纪检监察机关首先要担当,不能让人流汗又流泪。

二是看你干成了没有,这是能力。这个“为”是为谁而“为”,大家要清楚,是为我们自己的饭碗而为。市纪委提出鼓励有关部门采用多种方式帮助企业争取政策、项目和资金,换个角度讲,这是给我们自己去争取项目去了。有的领导和我讲,想让有的部门去上级争取项目资金不去了;有的项目来了,分管领导召集开个协调会,协调不了了。怎么解决这些问题?前些天张书记让我牵头研究优化营商环境的评价办法,我们反复征求各方意见,出台了二十四条措施。

把你干不干、对你满意不满意的评判权交给谁?就交给你的服务对象。这个办法县委常委会已通过,如果xx真正把这二十四条落实好,投资的“软环境”就好了,不用多,抓好落实就行了。中央的八项规定就八条,就xxx余字,就能深刻地改变中国的党风政风。“硬条件”里面没涉及,比如道路、排污、园区建设、包括税费减免返还等,那是县里主观想为而客观上无能力为的问题。无能力为的,可以有计划地量力而为,有能力为的,必须无条件的尽力而为,“错”与“为”的关系就是,无为就有错,有为就无错。

二、把握好“放”与“活”的关系。

“放管服”改革工作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窗口,改革的一个关键就是“放”,这也是优化营商环境的一个重要环节。当初在研究设计改革方案时,我的想法是要解决好能干而不想干的问题,而不是想干而不能干的问题,也就是既要解决思想,更要实事求是,不能不顾实际搞一刀切。改革前要“反复商量”,方案确定后,落实中不能“重复商量”。现在看,取得了大多数部门的支持,但还有不尽如人意之处。我前些天利用一下午时间搞了一次“体验式”督查,有的部门还是“前店后厂”,有的柜台空无一人,有的一问三不知。

我们提出“三集中、三到位”,集中进驻大厅办公是形式,关键是要服务到位,形式是为内容服务的,否则就是形式主义。我们反对形式主义,领导是个火车头,但各部门还在自己的轨道上跑车,客观上还并不了轨,“多规合一”在现有体制下还做不到,部门之间的规与规、规与法还存在着缝隙,规划方法、技术标准、规划期限和范围还存在很大差异,这不能怪地方部门,改革应该是自上而下的,而不是自下而上的,现在这种大气候还没有完全形成,所以推进“放管服”改革既要解放思想,更要实事求是。实事求是就是“活”,不是不顾实际搞改革。

上级没放的要求县级部门放,也没要求大家这样做,不用进大厅的非得迫于压力进大厅,设个窗口一年也办不了几件事,这不是形式主义吗?事少的让他们回去,可设个综合窗口,放权不是放手,管活不是管死。另外,优化营商环境不是在政务服务大厅就设置一个窗口而已,更多的功夫要下在“窗外”。政务服务局还要进一步实现从“店小二”向“外卖小哥儿”的转变,只要你能来,剩下的都是我来办,这才是把改革搞“活”。现在,政务服务局又在重新梳理各部门的职能职责,请各部门和乡镇给予支持和配合,改到什么程度,就是我开始说的,解决好能干而不想干的问题,而不是想干而不能干的问题。

三、

把握好“无微不至”与“无微不治”的关系。

这是两个词,两个意思,第一个“无微不至”是关心关爱。一是要切实做到关爱党员干部,理直气壮为干事者撑腰。做为纪检监察机关,我们将准确处理涉及招商引资和涉企服务的举报、控告,对明显的恶意举报,直接予以了结,不进行初核和函询,这个市纪委出台的第三条里规定的很明确。

个别人想用八分钱一张邮票、一个电话就随便泄私愤,我们不能给这种歪风斜气提供生存的空间。对于真正干事创业的干部,纪委监委会认真甄别涉及干部和涉企服务的来访、来信,尤其是一些匿名的、重复的信访件,判断是恶意举报的,我们就直接了结了。对多次恶意举报的,如果一经查实,将对诬告陷害者严厉打击、绝不姑息。

“清”是不能违法乱纪。这是交往的红线和底线,这个红线和底线我想基本的有两条标准,一是不能给国家造成损失;二是不能侵犯群众利益。过去查处的职务犯罪案件凡是与企业交往倒下的,都是给国家造成了损失,没有一个是因为招商吃几顿饭、为了招商而审批签字倒下的。企业如果行不法行为,我们肯定不能支持,更不能参与,还要坚决制止,这是大是大非的问题,就是最基本的“清”。

第二个“无微不治”就是自治区现在正开展基层“微腐败”的治理,这个“治”是治理的治。第四条要求要强化对审批、规划、监管、执法、资金等权力集中领域和部门的监督,凡是涉企的事无小事,对吃、拿、卡、要等涉企违法行为做到查办态度“零容忍”、查办速度“零延迟”、举报线索“零存量”。什么情况下才不会被追责?就是干好自己的事,管好自己的人。

这里,我想再特别强调一下,因为优化营商环境涉及到的都是审批、规划、执法、资金等权力集中的领域和部门,无论是过去还是现在,发展是硬道理,坚守底线也是硬道理,越是权力集中的地方越是最危险的地方,大家要对权力有所敬畏,权力是一种责任,而不是一种工具,问心无愧才是最舒服的枕头。这八条不难理解,把握好四句话八个字就行了,这四句话就是:“无私”是工作的标准、“底线”是坚守的原则、“服务”是干部的职责、“有为”是最终的目标。

第八章附则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优化营商环境,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进经济社会发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的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三条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坚持依法行政、公平公正、诚实守信、廉洁高效和责任追究的原则,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营造有利于市场主体发展的环境。

第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树立主动、协作、高效、廉洁的服务理念,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制度和具体措施,营造开放包容、合作互利、诚实守信、重商护商的营商环境。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领导,建立优化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协调解决营商环境中存在的重大问题,组织和推进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共同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第一责任人。

第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增强市场服务意识,尊重市场规律,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决定性作用,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保障市场主体在市场准入、政府支持、参与政府投资项目等方面享受同等待遇。

第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应当充分听取有关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

第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及时汇集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以及创业、创新、金融、市场、权益保护等各类政府服务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便捷、无偿的咨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以新闻发布会、书面问答、在线访谈、专家解读等形式,对涉及市场主体的简政、减税、减费、项目申报、经费补贴等方面的法律、法规、规章以及有关规范性文件进行宣传、解读,提示市场主体享有的权利和应当履行的法定义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可以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服务和职业技术培训。

第八条对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个人,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

第九条司法机关应当坚持各类市场主体法律地位平等、权利保护平等和发展机会平等的原则,依法化解各类纠纷,保护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以及企业家和从业人员创新创业的积极性,推动形成平等有序的法治化营商环境。

第十条新闻媒体应当按照客观、准确、及时的原则,创新宣传方式,系统宣传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政策措施和成果,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的舆论监督,营造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一律平等,其财产所有权、知识产权、生产经营自主权等合法权益受法律保护。

第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不得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法律、法规未禁止的,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经营范围。

第十三条市场准入实行负面清单制度。负面清单应当列明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禁止或者限制市场主体进入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并向社会公布。

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依法平等进入。

第十四条非公有制市场主体与国有市场主体享受同等待遇,已经向市场开放或者承诺开放的领域,民间资本均可进入。

禁止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政策措施。禁止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

第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平等保护本地和外地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不得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特许经营项目建设运营标准和监督管理要求明确、有关领域市场竞争比较充分的,应当通过招标方式选择特许经营者。

第十六条外商投资实施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除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外,取消外商投资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完善境外投资者权益保障机制,允许符合条件的境外投资者依法转移其投资收益。

第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履行与社会资本合作、政府采购等合同、协议,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政府有关机构职能或者相关责任人调整等为由,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约定义务,由此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责任。

第十八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获取政府信息的权利,并有权咨询有关情况以及查阅、复制有关资料,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法提供。

第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适时进行清理和评估,对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

市场主体认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违反法律、法规或者有损市场公平、侵害其合法权益的,可以依法申请制定机关予以审查,制定机关应当在受理后十五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二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行业组织及其工作人员不得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

开展涉及市场主体的各类评比、评估、升级、排序、表彰以及其他相关活动,应当依法依规、公开公正,由市场主体自主决定是否参加评选。

第二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实行动态管理,并向社会公布。

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不得要求市场主体提供。

第二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其他服务机构现行的证明事项或者盖章环节,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取消:(一)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二)办事单位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办理的;(三)能够通过申请人现有证照、凭证证明的;(四)能够通过申请人采取书面承诺、签字声明或者提交相关协议办理的;(五)开具证明的部门无权查证、无法开具的;(六)能够通过公序良俗进行规范或者通过常识推断的。

第三章政府公共服务。

第二十三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全省统一的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规范全省行政事务办理流程,提升服务效率和水平。

标准化办事事项和办事指南体系建设主要包括:(一)制定现场管理、基层平台建设和办事事项、办事指南等标准,规范和简化服务流程。

(二)制定窗口建设、数据管理、公共支付等标准,实现数据共享,保障数据安全。

(三)制定咨询、投诉、举报平台等标准,提升咨询服务的效率和水平。

(四)制定监督检查办法,优化行政检查措施和效率。

(五)制定事项编码规则、业务协调规范、服务测评规范等标准,建立联合审批、多证合一、证照联办等一体化的办事流程。

(六)制定行政执法工作规范,规范综合行政执法。

第二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年度确定公共服务工作重点,采取简政放权、规范透明、便民高效等措施服务市场主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参与政府公共服务提供必要的条件,主动征询、听取其对政府公共服务的意见和建议,提高政府公共服务质量和水平。

第二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提高决策透明度,完善政府信息公开方式,依法主动公开政府信息;对市场主体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依法及时答复。

第二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交通、水利、能源、通信、环保等基础设施的规划和建设,完善与生产经营活动配套的医疗、教育、商业、保障性住房等公共服务设施,为市场主体创造良好的生产经营环境和生活条件。

第二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优化提升公用事业服务水平,减少涉企经营服务性收费。

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通信、消防、公安、城管、卫生防疫、人防、地震等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应当建立为优化营商环境服务的工作制度,将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行政机关依法规定的条件及时向社会公开,向用户提供安全、方便、快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普遍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条件。

禁止电力、自来水、热力、燃气等公用服务企业向市场主体收取接入费、碰口费等。

第二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依托公共信用信息平台系统,加强公共信用信息征集、披露、使用和管理,推进信用信息和信用产品应用,依法向市场主体提供免费的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在行政管理、公共服务、公共资源交易中设立信用信息查询环节,将市场主体的信用记录作为重要参考。在涉及国家和社会公共利益的重大经济活动中,推行第三方综合信用等级评价制度。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招商引资工作中,应当建立公平竞争机制,坚持政府推动、企业主体、市场运作相结合,对重要招商引资项目,可以指定政府负责人或者部门负责人全程跟踪服务,及时协调并帮助解决项目报批、建设和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承诺的招商条件不得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其职权范围。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承诺的招商条件,应当以书面的形式作出并履行,因未按约定履行承诺条件给投资者造成损失的,应当予以赔偿。招商引资成果应当在政府网站公开,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增加注册资本,扩大业务规模,建立、健全融资担保风险分担补偿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规范融资担保收费标准,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的担保费率以及各类政府性投融资平台收取的费用不得高于国家和本省规定。

鼓励引导金融机构和担保机构提高信用良好的市场主体的抵押物折扣率。

第三十一条政府性融资担保机构应当重点为符合产业政策、有市场发展前景的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提供融资担保,通过降低服务成本等,降低小微企业和涉农企业融资成本。

第三十二条金融机构应当执行国家支持市场主体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加大对小微企业的支持力度,对经营暂时遇到困难但有市场竞争力的市场主体给予信贷等金融支持。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制定激励措施,引导金融机构强化小微企业融资服务。

第三十三条推进小微企业信贷产品信息查询平台建设,充分利用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为小微企业和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信息交流提供服务,提升融资效益和效率。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加强新业态和新兴领域创新成果的知识产权保护,加大对市场主体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力度,提升社会公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

知识产权部门应当建立知识产权运营平台,开展知识产权价值评估和质押融资。

第三十五条税务主管部门应当简化税务管理程序,推行网上办税业务,优化税收优惠政策的办理流程,保障市场主体全面、高效、便捷的享受国家各项税收优惠政策。

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扩大小微企业享受减半征收所得税优惠范围,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降低中小微企业税负。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人才培养开发、流动配置、激励保障机制,健全人才供求信息网络,完善创业创新人才引进的具体措施,在医疗、社会保险、住房、配偶安置、子女入学等方面提供保障。对引进高层次人才的市场主体,应当给予奖励补助等政策支持。

第三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投资境外的市场主体应当按照国家规定落实财政补贴、政策优惠等措施,并在法律咨询、市场信息、风险防范以及融资等方面给予帮助和服务。

第三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设立的政务服务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一个窗口受理、首问负责制、一次性办结、一个窗口收费等运行管理机制,建立网上统一监控和查询平台,推进各部门间、各级政府间信息资源共享,实现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受理、审批、公示、查询、投诉等。

进驻政务服务机构的政府工作部门应当合理设置审批事项、配置工作人员,对其服务窗口办理事项充分授权,确保依法不需要现场勘察、集体讨论、专家论证、听证的审批事项,在窗口受理后直接办结。

第三十九条本省行政区域内实行统一的工商登记标准和条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将信息采集、记载公示、管理备查类的一般经营项目涉企证照事项,以及企业登记信息能够满足政府部门管理需要的涉企证照事项,整合到营业执照上,简化涉企证照。

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市场主体提供注册便利,在保留窗口登记的同时,实现市场主体申请、受理、核准、发照、公示各环节网上办理。市场主体可以选择全程网上办理或者窗口一次性办结的方式完成注册,降低其制度性交易成本。

第四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登记、审批事项容缺受理制度,优化受理和登记、审批环节的协同协作,对基本条件具备、主要申报材料齐全且符合法定条件,但次要条件或者副件有欠缺的登记、审批事项,先予受理并进行审查。

凡属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应当一次性告知可容缺申报的材料,申请人提交的申报材料主件齐全,仅缺副件材料的,按要求作出书面承诺后,工作人员先予受理。申请人在承诺时限内补齐所有容缺材料,经审查符合法定要求的,行政机关应当予以登记或者核发许可证。

登记、审批事项较为复杂的,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可以根据申请人的请求提前介入,了解登记、审批事项的具体情况,提供前期准备工作的咨询辅导,指导申请人准备有关材料,并告知注意事项。

鼓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进一步优化登记流程,市场主体经营范围不涉及前置审批事项,符合法律规定的,可以先行予以登记,提高登记效率。

第四章规范政府监管。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将行使的各项行政职权及其依据、行使主体、运行流程、对应责任等,以清单形式向社会公布,推动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接受社会监督。

依法承担行政职能的事业单位、垂直管理部门设在地方的具有行政职权的机构等,也应当推行权力清单和相应责任清单制度。

第四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法律、法规授权的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制定市场准入、产业发展、招商引资、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经营行为规范、资质标准等涉及市场主体经济活动的规范性文件时,应当进行公平竞争审查,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提高资源配置效率。

第四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减少审批事项和环节,缩短审批时间、提升审批效率。对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实行统一受理、并联审批、限时办结。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通过建立大数据平台等方式,实现工作部门之间的数据信息共用共享,申请人办理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需要提供的有关信息,工作部门能够通过网络自行核实或者信息共享方式获取的,不得要求申请人重复提供。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一次性办结行政审批和服务事项,提升行政审批效率。

依法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改革,统筹配置行政处罚职能和执法资源,整合精简执法工作队伍。

第四十四条财政、市场监督管理等行政主管部门每年应当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没有列入清单目录的项目不得向企业收取。

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标准有上下限设置的,按下限标准收取。

禁止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

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应当取消。

第四十五条行政许可依法设定。地方性法规设定行政许可、省政府规章设定临时性行政许可,应当加强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的审查论证,广泛听取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意见。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许可。

禁止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

第四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实施行政许可项目目录化管理,并依据法律、法规进行动态调整,未纳入行政许可项目目录、无法定依据的行政许可事项不得实施。

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三级行政许可项目通用目录,确保同一审批事项在本省区域内的项目名称、服务流程、申报材料、办理时限、收费标准、监督方式等统一规范。

第四十七条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不得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

工商登记前置和后置审批事项范围按照国家和本省编制的目录执行。

第四十八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及时清理规范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行为,编制并公布行政审批中介服务清单,实施动态管理。未纳入清单的中介服务事项,不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受理条件。

能够通过征求相关部门意见、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解决或者申请人可以按照要求自行完成的事项,不得设定中介服务。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不得转为中介服务。

第四十九条行政处罚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照法定程序实施。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标准,并予以公示。

行政执法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的,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引导,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

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除适用简易程序的案件外,重大行政处罚在提请行政执法机关负责人决定前,应当经行政执法机关法制工作机构审查。行政执法机关应当在部门网站公开行政处罚裁量基准和行政处罚结果信息。

第五十条行政强制应当具有法定依据并依法定程序实施。

采用非强制手段可以达到行政管理目的的,不得实施行政强制;实施行政强制应当坚持教育与强制相结合。

第五十一条公安机关办理涉及市场主体的案件时,不得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的生产经营活动。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需要采取强制措施的,应当依法控制范围和期限。

第五十二条实行罚缴分离和收支两条线管理制度。

行政执法机关办案经费应当全部纳入预算管理。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全额上缴国库。

禁止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禁止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财政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向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行政执法机关返还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返还没收非法财物的拍卖款项。

第五十三条行政机关实施行政检查应当符合法定条件和法定程序,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报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并向社会公开。未经备案的行政检查不得开展。

同一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的行政检查,每年原则上不得超过一次;同一系统的上级行政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行政检查的,下级行政机关不得再次检查。多个行政机关对同一市场主体提出执法检查计划的,由同级政府法制部门协调,明确由一个行政机关为主体实行联合检查。

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设区的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应当依法规范实施。检查结束后三十日内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实施情况。

第五十四条行政执法人员实施行政检查时应当主动出示行政执法证件。不出示行政执法证件的,被检查对象有权拒绝检查。

行政检查完毕后,检查人员应当向当事人作出书面检查结论,并载明行政检查的时间、人员、内容和结果。

实施行政检查,不得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不得索取或者收受财物,不得牟取非法利益。

第五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规范行政执法行为,推进跨部门、跨行业综合行政执法,减少行政执法层次,防止重复执法和执法缺位。

第五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省、设区的市、县(市、区)联动的政府违约案件投诉和解决机制。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法制部门应当会同有关政府部门定期依法组织开展政府违约案件汇总分析工作,适时开展政府违约问题的清理和整治。

第五章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七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平等对待不同地域、不同所有制市场主体,按照规范有序、公开透明、便民高效的原则,加强对市场秩序的监管。

各类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承担社会责任,保证产品质量和服务水平,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第五十八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编制并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具有审批性质的其他事项、取消和下放行政许可事项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第五十九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规范行政监管行为,创新行政管理方式,采取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情况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布的工作方式,并将随机抽查结果纳入市场主体信用记录,强化市场主体自律和社会监督,依法推进事中事后监管规范化。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智能监管,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物联网等信息化手段,结合第三方服务,提高市场监管效能。

第六十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对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下的市场主体应当采取包容创新、谨慎稳妥的监管措施。市场主体违法行为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以教育劝诫为主,不予行政处罚,营造有利于创新创业的市场环境。

第六十一条市场主体违反市场监管法律、法规规定或者不符合强制性标准要求的,市场监管部门应当依法对其采取责令停产停业、吊销相关证照等市场退出措施。

领取营业执照后未开展经营活动、申请注销登记前未发生债权债务或者已将债权债务清算完结的市场主体可以适用简易注销登记程序。符合简易注销登记条件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申请注销。

第六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市场监管,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根据职责权限和分工查处下列违法行为:(一)制售假冒伪劣商品等危害生产经营秩序的;(二)偷税、骗税、骗汇、制贩假币、非法集资等危害金融税收秩序的;(三)在工程建设中弄虚作假,转包、违法分包等危害建筑市场秩序的;(四)侵犯专利权、商标权、版权等知识产权的;(五)采取不正当竞争或者垄断等行为破坏市场秩序的;(六)其他侵害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破坏市场秩序的。

第六十三条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主体建设施工和生产经营场所的秩序。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动,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财产安全等违法犯罪行为,应当及时制止,依法严厉查处,并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六十四条行业组织应当完善行业自律性管理约束机制,制定并组织实施行业规划、服务标准、行业公约、行业职业道德准则等,规范会员行为,维护会员合法权益。

鼓励行业组织按照诚信建设的基本要求,完善信用管理制度,健全会员信用档案,推进行业诚信建设。

第六十五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依托省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实现各行业各领域市场主体的信息共享,建立信用协同监管和联合奖惩机制,对严重失信的市场主体,依法采取重点监管、信用预警、失信曝光、准入限制等惩戒措施。

第六十六条建立省、市两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依法应当招标的建设项目,全部纳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鼓励利用信息网络进行电子招标投标,加快电子平台建设,在投标、资格审核、评标、专家选择和建立企业资源信息等环节采用先进技术,减少人为干扰。已经建成电子招标投标平台的,不得再要求报送纸质招标投标文件。

招标方和采购方应当对市场进行充分调研,确定产品价格或者项目费用的合理区间,以质量作为决定因素,同时综合考虑市场价格、品牌、信誉、售后等因素确定中标方和供货方,保证其合理利润,避免因恶意低价竞争造成的质量问题。

第六十七条县级以上发展改革部门负责指导、协调和综合监督本行政区域招标投标工作,会同有关部门建立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管理制度,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对无行业监督部门监督的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

县级以上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规定的职责分工对招标投标活动实施监督,依法查处招标投标活动中的违法行为。设区的市和县级人民政府对其所属部门有关招标投标活动的监督职责分工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县级以上财政部门依法对本级实行招标投标的政府采购工程建设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政府采购政策执行情况实施监督。

第六十八条国家工作人员不得以下列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一)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二)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三)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四)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五)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

第六十九条投标人或者其他利害关系人认为招标投标活动不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可以向有关行政监督部门投诉。

投诉人就同一事项向两个以上有权受理的行政监督部门投诉的,由最先收到投诉的行政监督部门负责处理。

行政监督部门处理投诉,有权查阅、复制有关文件、资料,调查有关情况,相关单位和人员应当予以配合。必要时,行政监督部门可以责令暂停招标投标活动。

第七十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招标投标活动信用制度。发展改革部门会同其他有关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人、投标人、招标代理机构、评标专家、招标投标交易场所等违法违规行为进行记录并公示,建立行业信用黑名单制度、市场禁入制度等。将市场主体信用评分纳入评标指标体系,实现社会信用资源共享,完善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

第七十一条司法机关应当依法惩治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安全、财产安全的犯罪活动,协同有关部门维护管理秩序,保障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正常进行。

第六章监督保障措施。

第七十二条县级以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应当通过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机关、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对本条例实施情况组织执法检查,开展专题询问、质询、特定问题调查等方式,依法履行监督职责。

第七十三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组织开展行政效能督察,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及下级人民政府实施本条例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存在的问题依法及时纠正。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对所属机构及其工作人员执行本条例情况建立监督检查制度,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发现并予以处理。

第七十四条省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评价制度,确立评价指标体系,定期对本省的营商环境状况进行测评,并将测评结果向社会公布。

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应当纳入年度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并作为重要考核指标。

建立和完善营商环境行政问责制度,对营商环境考核结果不达标的人民政府主要负责人实行约谈,督促其优化营商环境。

第七十五条省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受理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投诉举报制度,整合现有涉及营商环境的投诉举报平台,建立本省损害营商环境行为投诉举报中心,公布全省统一的投诉举报电话、电子邮箱等,实现全省行政区域内统一受理、统一督办、按责转办、限时办结。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自收到投诉举报中心转办的投诉、举报之日起七个工作日内予以处理,并书面告知投诉人、举报人。

第七十六条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建立特约监督员制度,从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主党派、工商联、无党派人士、企业职工、城乡居民代表中聘请特约监督员,协助开展优化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第七章法律责任。

第七十七条市场主体破坏市场秩序、损害营商环境的违法行为,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实施行政处罚。

第七十八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损害营商环境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制定经济政策,起草或者提请制定涉及市场主体重大权益的地方性法规、规章以及其他规范性文件,未听取有关市场主体意见和建议的;(二)滥用行政权力,干预市场主体生产经营自主权的;(三)颁布、施行歧视非公有制市场主体政策措施的;(四)在市场准入、融资信贷、招标投标、政府采购等领域设置不合理条件限制或者排斥非公有制市场主体的;(五)禁止、限制外地市场主体到本地从事生产经营活动或者禁止、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的;(六)不履行、不完全履行或者迟延履行合同、协议,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七)对现行有效的政府规章、其他规范性文件以及相关政策措施中不适应经济社会发展要求或者有部门保护、地方保护倾向的规定,不及时修改或者废止并予以公布的;(八)对市场主体依法提出审查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或者政策措施申请,未按照规定作出答复的;(九)对已取消的资格资质变相进行认定的;(十)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加入行业协会商会的;(十一)未制定证明事项和盖章环节清单并向社会公布的;(十二)要求市场主体提供未纳入清单的证明事项或盖章的;(十三)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十四)承诺的招商条件,违背现行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政策规定,或者超出职权范围的;(十五)未编制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市场监管清单的;(十六)拒不配合或者协助其他市场监管部门履行监管职责的;(十七)对违法行为线索不依法进行核查或者不移送有监管职权的市场监管部门的;(十八)对投诉、举报的市场违法行为不及时处理,或者泄露投诉、举报人信息的;(十九)依法制定的优惠政策不落实的。

第七十九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设定和实施行政许可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符合容缺受理范围的登记、审批事项,未按规定办理的;(二)违法设定行政许可事项的;(三)以备案、登记、年检、监制、认定、认证、审定等形式设定或者变相设定具有行政许可性质的审批事项的;(四)继续实施已经取消、下放、转移的行政许可事项的;(五)实施市场准入行政许可时,违法增设程序或者前置性限制条件的;(六)违法设定行政审批过程中的中介服务,或者将现有或者已取消的行政审批事项转为中介服务的;(七)不办理或者无正当理由拖延办理行政许可事项的。

第八十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收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依法对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项目进行核定和清理,并未及时向社会公布清单目录的;(二)行政事业性、涉企经营性收费未按下限标准收取的;(三)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擅自设立收费项目和重复收费的;(四)对已经取消的收费项目和降低的收费标准,仍按原项目、标准收费或者变更名称继续收费的;(五)对没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未经国务院批准的涉企保证金项目,继续收费的。

第八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实施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或者不按法定职责权限和程序实施行政检查、行政处罚、行政强制,影响市场主体合法经营的;(二)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且能主动消除或者减轻违法行为危害后果,未依法从轻或者减轻行政处罚的;(三)对市场主体做出较大数额罚款、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营业执照等重大行政处罚,未按照有关规定实施听证的;(四)没有法律依据,对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管理人员采取限制人身自由强制措施的;(五)罚款、没收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未全额上缴国库的;(六)对执法机关及其工作人员下达或者变相下达罚没指标的;(七)将罚款、没收的违法所得或者没收非法财物拍卖的款项,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的;(八)未编制年度行政检查计划或者未向本级人民政府备案的;(九)未向社会公开备案的行政检查计划的;(十)对法律、法规规定的食品药品安全、安全生产、公共安全、环境保护等直接涉及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事项的随机检查,以及省、市、县(市、区)人民政府临时部署的行政检查,行政机关未依法实施的;(十一)实施行政检查,妨碍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索取或者收受财物、牟取非法利益的;(十二)实施检验、检测、检疫时,未按规定抽取样品或者返还样品的;(十三)贪污受贿、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及其他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

第八十二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在招标投标活动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追究责任:(一)未按照规定对招标投标活动监督工作实施检查并督促整改的;(二)越权审批、核准招标方案或者招标方案未经依法审批、核准,擅自办理招标相关手续的;(三)以指定、抽取或者其他方式为招标人确定招标代理机构的;(四)强制招标人设置标底或者干预招标人编制最高限价的;(五)干涉资格审查、评标或者确定中标人的;(六)以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方式干涉招标投标活动的。

第八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存在本条例第七十八条至第八十二条所列行为的,由有关机关依法给予政务处分,并可采取下列一种或者几种方式追究责任:(一)责令改正或者公开道歉;(二)诫勉谈话;(三)通报批评;(四)取消年度评选优秀、先进资格,或者撤销年度内已经取得的优秀、先进荣誉;(五)取消或者收回经济奖励;(六)暂扣、收缴执法证件,取消执法资格,调离执法岗位;(七)停职检查;(八)引咎辞职;(九)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辞退或者解聘。

第八十四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法所获得的经济利益,应当责令限期退还或者收缴,无法退还的应当予以赔偿。对所获得的非经济利益,应当按照有关规定予以纠正。

第八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违反本条例规定,有损害营商环境行为的,根据有关规定给予相应处理;受到责任追究的,取消其当年评先评优资格。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受到通报批评、公开道歉、停职检查、调离工作岗位责任追究的,取消当年评先评优资格;受到引咎辞职、责令辞职、降职、免职责任追究的,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一年内不得重新担任与其原任职务相当的职务。

第八十六条政府、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法律、法规已有处罚规定的,从其规定。

第八章附则。

第八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5月1日起施行。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讲话

同志们:

全省营商环境考核我市综合排名末位,138个县区、开发区营商环境监测评价排名后10位中我市就占了6位,一个单项工作在全省大面积落后,在xx发展历史上也是绝无仅有的,面对这种形势再不下硬茬、出狠招整治提升,势必将影响到全市对外形象和转型发展追赶超越大局,也无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代。会前,市委常委会专门听取了营商环境考核情况汇报,新荣同志对搞好营商环境工作提出了明确要求。刚才,宏玉同志通报了半年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考核情况,延长、宜川和高新区管委会、市工商局、市税务局作了检查,子长、延川、富县、甘泉、洛川和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行政审批服务局、xx供电局、地电xx分公司、市天然气公司提交了书面检查,远勃同志就围绕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加强追责问责作出安排,希望各级各部门警醒起来、汲取教训、引以为鉴,扎扎实实做好整改提升。下面,我再强调三点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优化提升工作,把xx确定为7个全国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之一,充分说明中省领导对xx的关心和厚爱。我市去年进入全省考核优秀行列,大家就沾沾自喜、马放南山、刀枪入库,工作标准和要求有所降低,今年二季度刚刚摆脱经济增速长期垫底被动局面,却又出现了全省营商环境考核垫底这个令人震惊的结果,给全市发展拖了腿、形象抹了黑。营商环境决定着一个地区的综合竞争力,是吸引企业投资的先决条件。打造优质、高效、便捷的营商服务环境,是市委、市政府贯彻落实中省部署要求,立足xx实际、着眼长远发展提出的一项重要工作,持续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意义重大、影响深远。今年以来,市委、市政府紧紧围绕国家营商环境试评价城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改革试点、全省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试点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出具体安排,但从实效上看,很明显没有达到预期。

第二季度考核较第一季度下滑5位,得分低于全省平均值2.42分,低于最高的西安市4.06分。我市营商环境差已是客观存在的不争事实,这一点从全市固定资产投资持续缓慢增长、招商引资项目难以落地、投资企业怨声载道、民营企业发展缓慢等多个方面得到印证。这次教训极其深刻,给我们敲响了警钟,当务之急是要找准问题的根本。从表象上看,问题似乎出在基层,但根源还是在上面,在市县两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与各级各部门重视不够、领导不力、措施不实、作风不硬有很大关系,与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少、深入研究少、协调解决少、督促检查少也有直接关系。这不仅是工作问题,更是政治问题,反映出各级干部“四个意识”不强,对高质量发展认识不足。从具体工作中看,我市在企业开办、降低企业成本、纳税办理、施工许可证办理、获得电力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比如企业开办我市需4.8个工作日,韩城仅需1个工作日;申贷费用我市需4865元,比全省平均水平高出2471元;窗口纳税我市需3.25小时,咸阳仅需0.13小时;办理施工许可我市需134个工作日,全省平均仅75.4个工作日;获得电力我市需5.6个环节,榆林仅需2.8个环节。从作风上看,近年来我们锲而不舍推动干部作风转变,收到了一定成效,但是目前“大环境”虽然形成、“小气候”依然存在,部门保权守利、本位主义思想严重,简政放权明放暗不放,一些部门对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等待观望,存在规避心理,甚至有撒手不管现象;在项目审批时,办事人员慵懒散慢,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有熟人好办事、没熟人办不成事,甚至吃拿卡要;项目一旦落地,企业又成了“唐僧肉”,恶意阻工、强买强卖、轮番检查、雁过拔毛等现象普遍存在,我们的一些部门也习惯于做“老好人”,在解决具体问题过程中,常常睁一只眼闭一只眼,不管不闻不问。这些现象既有老问题、也有新表现,务必引起高度重视。

同志们,我们一定要清醒认识到落后的原因,承认我们是全省最差,要敢于直面问题和矛盾,知耻而后勇,形成思想共识,迅速行动起来,坚定务必摆脱垫底的信心与决心,切实增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牢固树立“不抓营商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营商环境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经济发展的生命线,作为革命圣地的“第一信誉、第一品牌”,一项一项抓好落实,努力做到服务客商“零距离”、办事效率“零延误”、项目入驻“零障碍”、生产经营“零干扰”,打一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攻坚战。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坚持目标导向,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结果导向,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全面建设“审批最少、流程最优、机制最活、效率最高、服务最好”的营商环境。

(一)大力精简规范行政审批事项。深入推进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市行政审批服务局、宝塔区、安塞区、吴起县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省上明确要求市县两级政府和省级以上开发区全部组建行政审批服务局,各县区要借鉴市上和三个试点县区经验,年底前完成县区行政审批服务局组建,全面开展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改革工作,积极探索既符合中省改革方向、又具有xx特色的改革路径和模式,实现“一枚印章管审批”,促进行政审批质量效率整体提升。尽快出台《xx市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试点方案》,在审批标准、工作流程、办理时限、部门协同、监督制约、责任追究等方面进一步研究改进,探索建立审批效能改革“6030”模式,将审批时限在国家要求缩减至120个工作日的基础上,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再缩减一半,60个工作日内完成,企业投资项目在政府投资项目审批时限的基础上再缩减一半,30个工作日内完成。继续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的受理、审查、决定、送达等各个环节的行为,所有涉审涉批事项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前置申报材料再简化,对行政审批流程再优化,对审批时限再压缩。对在推进行政审批改革中仍不放权的,不担当就挪位,不换思想就换人。

(二)努力打造便民利民服务体系。深入开展“减证便民”专项行动,全面清理烦扰企业和群众的“奇葩”证明、循环证明、重复证明等各类无谓证明,大力减少盖章、审核、备案、确认、告知等各种繁琐环节和手续。加强对承担公共事业服务职能企业的监管,指导企业公布公共服务事项清单,推出便民举措,引入社会评价,进一步提升供水、供电、供气、供暖等公共事业单位的服务质量。加快推进公共事业领域改革,打破不合理垄断,鼓励社会资本进入,以竞争推动服务质量提升。要进一步创新政务服务方式,完善“互联网+政务服务+人工智能”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一站”“一窗”“一章”“一网”建设为抓手,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信息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腿,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不断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三)着力营造竞争有序市场环境。进一步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推进“微信办照”“54证合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3个工作日内全面办理各类事项。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促进各类市场主体蓬勃发展。加快推进监管方式创新,促进政府监管职能和事前行政审批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按照权责对等、权责一致和“谁审批谁监管、谁主管谁监管”原则,厘清审批和监管权责边界,强化落实监管责任,健全工作会商、联合核验、业务协同和信息互通审管衔接机制,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有机结合。要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健全失信企业联合惩戒机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全面推行行业“黑名单”管理制度,让失信企业“一朝失信、处处受制”。同时,各级政府也要加强自身诚信建设,答应企业的事情、作出的承诺都要兑现到位、守信践诺,不能言而无信,不能新官不理旧账。

(四)全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要坚决清理规范和降低涉企收费,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严格将政府定价范围限定在公共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把能让市场定价的都交给市场。要切实发挥我市能源资源优势和区位优势,努力降低企业用电用气和物流成本。进一步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加大金融支持市场主体力度。健全信贷担保体系和信用体系,支持商业银行设立小企业信贷专营机构,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成本高的问题。

同志们:

这次推进“放管服”改革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主要目的是落实国家、省、市行署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决策部署,对今年以来我县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展情况进行全面梳理,进一步查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对下一步的工作进行安排部署,为全面完成工作任务打下良好基础。下面,我讲几点意见:

党中央、国务院高度重视转变政府职能,把“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持续加以推进。国务院已连续四年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工作进行专题部署。省党委、政府也将“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作为转变政府职能、激发市场活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战略举措,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性文件。按照中央、省、市委、行署的部署要求,我县聚焦企业和群众反映突出的办事难、办事慢,多头跑、来回跑等问题,扎实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在方便企业和群众办事创业,有效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加快转变政府职能和工作作风,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水平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增进了企业群众的获得感。

2018年,县委、政府联合印发了《x县深入“放管服”改革工作实施办法》,明确“放管服”改革7个方面31项重点任务。县直各相关部门按照工作分工,有序推进“放管服”改革任务落实。全面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推行审核合一、一人通办登记制度,企业开办审批时间压缩至3个工作日。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方面,开展了流程再造,将施工许可阶段审批时限压缩至17个工作日。不动产登记证办理时间由25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推进“三集中、三到位”工作,便民服务事项水电暧全部入驻。设立综合窗口,实行“前台统一受理、后台分类审批、综合窗口出件”的审批模式。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办理率由2018年的2.07%提高到96.3%。“先照后证”、多证合一、推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和电子营业执照等一系列商事制度改革措施落地生根.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改革,实现企业登记从“最多跑一次”到“一次不用跑”和“零纸张、零见面、零费用”。推进市场主体退出便利化工作,简易注销公告期由45天缩短至20天。

总体上看,我县“放管服”改革和营商环境建设成效还是初步的、阶段性的。“放管服”改革整体性还不强、受益面还不广,有些部门对这项工作不适应、不自觉、跟不上,企业和群众办事还是要跑来跑去,获得感不强。各级各部门一定要提高思想认识,从全局的高度来认识和谋划“放管服”改革工作,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细化任务分工,扎实推进各项任务落实。

今年,我县“放管服”改革任务依然艰巨。我们要在有序推进各项工作的同时,全面落实国家、省、市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重点要抓好以下几方面的工作。

依托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全面推行企业登记全流程电子化,实现登记注册“键对键”“零见面”。三要推进不动产登记制度改革。按照《x市压缩不动产登记办理时间实施方案》文件要求,积极推动信息共享集成、相关业务流程集成和人员集成,进一步规范办理程序、压缩办理时限,切实解决不动产登记及相关事项耗时长、办理难问题。四要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依托政务服务大厅和审批管理系统,整合工程建设项目审批部门,实行“窗口综合受理、部门并联审批、窗口统一出件”工作模式,认真落实内蒙古省《工程建设项目“一窗受理”管理办法(暂行)》,对申报要件和流转环节进行归类和削减,形成标准化服务指南。住建局、自然资源局、政务服务局要切实发挥牵头抓总作用,抓好事项清理、清单编制、规程制定等工作,为申请人提供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五要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做好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复制推广借鉴工作的通知》(国办函〔2019〕89号)文件精神,广泛复制推广京泸两地13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举措,积权学习借鉴浙江省“最多跑一次”、上海市“办成一件事”、江苏省“不见面审批”、银川市政务服务标准化等先进地区的改革做法,提升企业和群众办事的便捷度、体验度和满意度。积极做好2020年国家营商环境评价和国务院大督查准备工作。不断加强价格收费监管、强化反不正当竞争、反垄断执法。全面贯彻落实涉企收费工作部署,开展银行、医疗领域和其他领域的收费专项检查。继续落实国家规范转供电政策,开展水电气暖行业价格收费专项检查。加强生活必需品价格监管,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开展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致力于在市场混淆、商业贿赂、商业诋毁、侵犯商业秘密、不正当有奖销售、互联网不正当竞争行为查处方面实现新突破。

(二)全面落实镇和街道行政权力事项。根据《内蒙古省党委办公厅、政府办公厅关于深化镇乡镇和街道改革推进基层整合审批服务执法力量的实施意见》精神,认真做好承接落实好省赋予镇和街道99项行政权力事项工作,按照镇承接事项不低于70%的要求,下放镇行政权力事项并向社会公布。各镇要加强与林草、住建、民政、卫健等部门的沟通配合,确保下放事项接得住、用得好。政务服务局要发挥好综合协调作用,在指导各地各部门做好事项下放工作的同时,积极开展国家政务服务平台事项认领、清单编制等培训工作,确保镇各项行政权力事项顺利实施。

(三)认真做好疫情期间审批服务工作。从目前国内外形势看,疫情防控将趋于常态化,这对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提出了新的挑战,进一步凸显出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艰巨性和紧迫性,也为我们全面推进“一网通办”、“不见面审批”提供了机遇。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精筒审批优化服务精准稳妥推进企业复工复产的通知》精神,做好疫情期间审批服务工作,简化复工复产审批条件,优化办理流程,推动网上办,提高审批服务便利度。

(四)持续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要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提升办事指南规范化、办事材料精准化水平,全面梳理论证“一次办好”事项清单,制定统一的审批服务事项编码、办事指南,易看易懂、实用简便的办理流程图,压缩自由裁量权,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各镇、政务服务局要加强与组织部门的沟通协调,扎实推进县、镇两级党群服务中心建设,实现政务服务事项、公共服务事项全部入厅办理,为企业和群众提供更多的便利。

(五)不断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要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落实监管责任,创新监管方式,构建权责明确、公平公正、公开透明、简约高效的事中事后监管体系,形成市场自律、政府监管、社会监督互为支撑的监管格局。各有关部门要加强工作衔接和政策对接,在平台建设、数据共享、资源整合等方面做好衔接,建立健全部门之间协调联动工作机制。

同志们,深化“放管服”改革及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发展全局,意义重大、责任重大。各镇、各部门要立足职能,主动作为,大力推进“放管服”改革,着力优化营商环境,全力支持复工复产和创业就业,助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

瑕不掩瑜。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状态、转变作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决胜林区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去年以来,面对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任,局党委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作为助力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整治作风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思想教育入手,以“网络课堂”、“手机课堂”、“电视课堂”、“板凳课堂”四大课堂教育为平台,创新“六学”模式,通过开设“理论新视点、热点面对面、发展之声”等栏目和邀请局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视频授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思路破题,找准短板症结,破除软肋制约,打通思想脉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认真落实总局平山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局领导干部会议、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党群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局预警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等5次专题会议,持续发力,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整改落实。开展了“四查”活动,查思想、查形象、查管理、查执行力,对全局基层单位实行划片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慢、奢”等问题,查摆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问题24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280余项,全局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45条,党员干部查摆问题2000余条,限时全部整改完成,有效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三是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积极对接总局“486”产业布局,在“完善两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两石开发”、“建立三大基地”、“延伸三条产业链”、“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实施林区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全局各基层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细化任务措施、深化跟踪问效,积极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总局党委要求相比、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职工群众和营商环境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损害林区形象,行政执法随意性强。二是执行政策打折扣,变相设卡、抬高门槛、弄权勒卡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还存在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办事环节多,“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人浮于事的现象。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有新的表现,改革政策“空转”,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数字造假。五是工作不细不实、能力不足,基本功不扎实,政策研究不透,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的问题表现的还比较突出。以上这几个方面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必须要加以解决。

作风建设需要从严从实抓好,营商环境需要强力推进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深入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为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措施,从思想深处认清存在问题的危害,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好作风”,明辨是非、突出重点、深入整改、抓出成效,推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新时代现代化新林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省委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总局党委工作部署上来。

第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市场意识、紧跟时代步伐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要解放思想,作风和环境问题,实际上就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林区改革、转型发展都是空谈。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一以贯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实践。当前,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有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工作理念不适应新时代;有的存在盲目自满、小富即安、盲目乐观、小胜即安、不求进取的消极情绪;有的在推进改革中,有不想改、不愿改的思想,存在求稳怕乱、患得患失的情绪。“铁饭碗”“平均主义”、“大锅饭等陈旧的思想观念还占有较大市场。这些陈旧的思想观念与时代的客观要求、与当前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加快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不要抱残守缺,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积极融入市场经济,结合林区改革,在行动上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第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规守矩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在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这是影响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症结所在。多年来,森工政企、管办不分,导致个别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欠缺,对合同法、公司法不但不学习,甚至视而不见,保障职工群众和林区企业的意识淡化、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流于表面;有的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权大于法”观念,认为在自己管辖的地盘上自己就能决策;有的单位常年不搞普法宣传,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能力有时出现偏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依法行政条条框框太多,习惯于托门子、找关系,热衷于“摆平”“搞定”,违法违规办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信仰,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普法教育,让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好党章党纪党规,切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党纪党规意识。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

第三,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宗旨意识,倾心服务于民的现实需要。党政机关就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机关干部的作风虚实、能力高低、形象好坏,关系到全局各项重要工作的运转,关系到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优劣。应该说,我们的机关作风总体是积极作为、奋发向上、服务群众的。但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有的服务水平不高,态度“生冷硬”;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有的变相为难,推诿扯皮;有的单位和部门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积极插手;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部门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照样难办;擅离岗位,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办事拖拉。面对与全省一起进入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从内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回应职工群众新期盼,始终把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最高准则,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精心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才能实现森工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才能不断开创林口林区各项事业新局面。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质是一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细查深剖、深入整改。

第一,要找深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抓得实。一是找深找准问题。要结合省委和总局党委要求、岗位职责、发展需要和群众反映,摆现象、找差距、查原因。要有亮丑揭短的勇气,采取多种形式,深挖顽疾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和消极厌战情绪,坚决杜绝与我无关的思想和不愿找、不想找和找不准的现象,要突出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绕“五个方面”,针对作风和环境建设找短板、差距和不足,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二是明确整改方向。要突出表率性,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亲自查、查自己、作表率,摆进去,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要突出广泛性,领导干部到一般职工,都要参与查找,不仅找自身,还要帮助他人找;要突出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发动群众,真正把问题找出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为深入整改奠定基础;三是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查到底、改到位,形成震慑效应,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当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哪个单位出现问题,就通报哪个单位,严厉批评哪个单位,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导致作风问题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制约营商环境的经济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窗口单位服务不优、流程不畅、弄权勒卡等突出问题要进行管理攻坚,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全面的改、一个不落的改。

第二,强化整改措施,打造过硬本领,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敢于得罪人、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直面问题,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形式主义。要拿出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以“钉钉子”精神出重拳、下狠招,求实效。一是强化整改措施。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对找出来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账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并透过现象看本质,针对性分析问题根源,从根源上整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专项整治,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形成工作方案,拿出硬措施和实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打造过硬本领。当前,林口林区面临着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而我们的一些干部还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知识透支”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接新的挑战,切实加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关于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并要和已有的专业林业知识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更好的推动发展。三要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总局党委制定的森工系统窗口服务参考标准,全面落实省委“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要求,优化再造流程和路径,通过制度化再造流程、建立标准,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围绕重点,集中攻坚,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还要坚持开门整顿,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第三,倡导精细态度,弘扬“工匠精神”,狠抓推进落实。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走在前列、冲在一线。一是要倡导精细态度。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现在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当二传手”,文件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没有自己的特点,也没有自己的操作性,导致工作盲目,没有目标。我们领导干部要提倡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对分管工作要研究实、研究透,把阶段性的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分阶段梳理和部署,分阶段的推动;二是要弘扬“工匠精神”。现在有的单位、有的干部工作推着干,粗懒散,能敷衍就敷衍,能应付就应付,有的连基本数字、基本概念、基本逻辑都说不清楚。这与总书记提出的“工匠精神”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钻劲和韧劲,把每一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抓到底,切实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见境界、见水平。三要狠抓推进落实。现在一些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碰到矛盾就绕、遇到困难就躲,不积极想办法,消极懈怠不落实。我们的事业需要脚踏实地,不需要吹吹打打,要坚持一把手率先抓落实,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分解,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要持之以恒抓落实,对看准的事要较真,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谋划工作,真正为局党委、林业局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我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林区改革发展良好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强领导机构。成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政法专项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宣传部等牵头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建立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深入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推进落实,一个活动都不能少、一个程序都不能缺,一个环节都不能落,坚决杜绝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功能,深入宣传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全面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及时剖析曝光个别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效应。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媒体、网络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氛围。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职工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体会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从严督导问责。监督问责组要站在事关林口林区发展全局的高度狠抓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等形式,自上而下对各单位改进作风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开展监督检查。要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对机关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慵懒散、慢拖瞒,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贯彻作风整顿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要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或单位,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同志们,作风问题关乎党的形象,营商环境关乎林区振兴发展。让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我局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干部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国有林区改革、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奋力走出林口林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优化营商环境讲话

月18日,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在呼和浩特召开。自治区党委书记、人大常委会主任石泰峰出席会议并讲话,强调要突出问题导向、目标导向、结果导向,以更大力度和过硬举措扫除营商环境乱象、破除思想观念障碍、革除作风顽疾和腐败沉疴,坚决打好优化营商环境、净化政治生态整体攻坚战,为坚定不移走好以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为导向的高质量发展新路子提供强力引领和有力保障。

自治区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领导同志和法检“两长”出席会议,自治区党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林少春主持会议。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委主任刘奇凡通报了对12个盟市优化营商环境开展专项巡视情况。

石泰峰指出,营商环境是发展环境的重要内容,是一个地区经济软实力和综合竞争力的集中体现。自治区党委和政府之所以把优化营商环境摆在全局工作的突出位置,作为“十四五”开局之年的一件大事来抓,就是因为当前内蒙古营商环境问题已经成为各类市场主体反映最强烈、影响地区形象最突出、制约高质量发展最严重的问题,已经成为开启全面建设现代化新征程、深化改革开放、加强法治建设和党的建设、净化和修复政治生态非解决不可的问题。各地区各部门一定要从政治大局和发展全局上去认识把握我区优化营商环境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要突破口和着力点,强化责任落实,强化制度建设,强化监督考核,强化宣传引导,确保各项部署要求落到实处,全力以赴促进营商环境尽快好起来、持续优起来。

石泰峰强调,要净化政治生态、深化专项整治,从根源上解决好营商环境突出问题。要在破除思想坚冰上狠下功夫,有针对性地开展思想教育,引导广大干部增强市场意识、服务意识、法治意识、诚信意识,自觉按市场经济规律开展工作,更多从企业和群众需求出发解决问题,坚持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推动发展,营造起守信践诺、诚信履约的良好风尚。要在纠治作风顽疾上狠下功夫,紧紧盯住关键少数、重点领域、重要环节和服务窗口,紧紧盯住那些普遍存在的、反映强烈的、治而未绝的突出问题,坚持规制惩戒、教育引领同向发力,坚决清除污染营商环境的“作风病毒”和破坏营商环境的“害群之马”,切实端正干部的发展观、政绩观、权力观、群众观。要在惩治腐败沉疴上狠下功夫,对营商环境问题背后的腐败问题全面起底、全面彻查,在决策施策、执法司法、工程项目等问题集中领域开列专题、分类专治,以反腐的重拳打出营商环境优化的拐点。

石泰峰强调,要强化政治担当、落实重点任务,扎实推动营商环境持续全面优化。要纵深推进简政放权,全面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抓紧清理多头重复审批,下决心取消不必要审批,改革创新审批方式,继续下放基层能够行使好的权力。要依法公正加强监管,切实解决和有效防止多头执法、重复执法、“一刀切”执法等问题,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要精益求精搞好服务,着力加强数字政府建设,充分发挥地方政务大厅“一站式”服务功能,加强诚信政府建设,以服务型政府建设为抓手,在提升服务质效上不遗余力做“加法”。要千方百计降低成本,严格落实国家更大规模减税降费政策,着力解决好融资难融资贵问题,加快补齐基础设施和配套服务短板,让企业得到真金白银的实惠。要系统强化法治保障,把平等保护贯彻到立法、执法、司法、守法各个环节,完善产权保护制度,精准把握执法司法的力度和温度,保护好企业和企业家合法财产,健全政策统筹协调机制,确保政策执行到位、执行准确。

林少春指出,贯彻好这次会议精神,要在统一思想上抓落实,深刻反思、汲取教训、知耻后勇,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部署要求上来;要在动真碰硬上抓落实,发扬斗争精神,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决心意志把新老问题一起解决;要在取得实效上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动我区优化营商环境取得扎实成效。

会上,与会同志观看了营商环境暗访片《营商环境“伤不起”》。自治区发改委、政务服务局、住建厅主要负责同志作了发言。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提升年”,把作风建设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通过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敬畏制度、遵守规矩、规范服务、强化落实,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服务转型发展的能力水平,以新的作风、新的形象、新的效率、新的作为,实现新的发展。

作风环境关系着林区发展和稳定。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省委和总局党委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相比,与发展面临的形势要求相比,与广大职工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们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还有不小差距。我们一些党员干部、管理人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对机关作风整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还不足,多年来沿袭的传统不合时宜的思维惯性、工作习性还没有打破,“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还很严重,作风整顿的任务还很艰巨。这些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和改变,直接影响到柴河林区改革发展的推进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在全面总结差距和不足的基础上,党委决定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分阶段专项推进,从局机关开始,从党员干部做起,以上率下查摆问题,从小事改起,再造工作流程,提高素质能力,压实领导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责任意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推动林区振兴发展上,把精力放在狠抓工作推进落实上,在全局上下形成奋发图强、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局党政班子形成共识,把今年确定为“作风建设提升年”,并下发了以“五查、五治、五提升”为内容的“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心要通过今年一年的大整顿,实现全方位的大转变,重新夯实我局改革发展、民生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基础。这与省委、总局党委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完全契合,给我们全面抓好“作风建设提升年”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省委为此相继召开两个大型会议,对今年全省整顿作风,包括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总局党委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全系统进行了专题工作安排,李坤书记亲自做了动员讲话,针对着力解决作风和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在森工树起新风正气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总局党委抓作风树新风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这是一次至上而下、全方位启动的治理整顿,力度空前,深入持久。全局各级组织要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角度和高度,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必须与省委、总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清醒认识到,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这是柴河林区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上级组织的硬性要求,是上级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不同层级的督导、暗访、检查都要下来。问题曝光、层级追责也会随之而来。前段时间的亚布力风波,森工一度成为舆情的焦点,教训深刻。柴河是森工系统中作风建设的先行者,社会管理创新也是名声在外,可以说是老典型。典型就会受到上级和社会的关注。近几年来,我们迎接的各种调研和检查,就是例证,而且很多是代表森工迎检。全局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书记、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方案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形成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我们先后印发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森工系统窗口服务参考标准》,这是我们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活动遵循。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大家学好学深学透三个文件,领会精神实质。

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参与者,要坚持以上率下,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从严细查深剖,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要在前期查找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继续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和规矩意识等方面的问题,把问题找准、找透、找实。要结合总局党委、局党委要求、岗位职责、发展需要和群众反映,摆现象、找差距、查原因。要有亮丑揭短的勇气,采取多种形式,深挖顽疾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和消极情绪,坚决杜绝与我无关思想和不愿找、不想找和找不准现象。要突出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围绕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政策梗阻、弄权勒卡,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不细不实、能力不足“五个方面”,针对作风和环境建设找短板、差距和不足,按例举的重点对号入座,认领问题,不能掩盖问题。要突出表率性,局场两级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亲自查、查自己、作表率,摆进去,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要突出广泛性,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都要参与查找,不仅找自身,还要帮助他人找;要突出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发动群众,真正把问题找出来,通过找准找实突出问题,为深入整改奠定基础。

要盯紧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抓好经营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旅游环境和执法环境的专项整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切实查到底、改到位,形成震慑效应,让职工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各单位的书记、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当成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出现作风和环境的问题单位、部门,要全局通报,连带问责,严肃处理。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局党委明确了五个方面整改重点,确定了五个方面集中攻坚任务。各单位、部门必须对标达标,必须全面的改、一个不落的改。

各单位的书记、部门负责人要直接抓,抓到位。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对找出来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账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从根源上整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专项整治,拿出硬措施和实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围绕重点,集中攻坚。要全面落实“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总局党委制定的窗口服务参考标准。要加大“放管服”力度,优化再造流程和路径,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

同志们:

这次会议是局党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主要任务是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全局广大党员干部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进一步解放思想、调整状态、转变作风,在广大党员干部中树立攻坚克难、奋发进取、敢闯新路的新风正气,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在全面决胜林区小康社会建设、推进国有林区改革和转型发展的实践中,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去年以来,面对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重任,局党委把开展机关作风整顿工作作为助力和保障改革发展的重要抓手,大力弘扬新风正气、整治作风顽疾,取得了明显成效。一是党员干部思想认识进一步提高。从思想教育入手,以“网络课堂”、“手机课堂”、“电视课堂”、“板凳课堂”四大课堂教育为平台,创新“六学”模式,通过开设“理论新视点、热点面对面、发展之声”等栏目和邀请局领导干部为党员干部视频授课,深入基层调查研究等形式,切实增强了党员领导干部的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广大党员干部从思想、思路破题,找准短板症结,破除软肋制约,打通思想脉络,工作效率和服务质量进一步提高。二是作风突出问题进一步得到解决。认真落实总局平山会议精神,先后召开党委扩大会议、全局领导干部会议、机关部门负责人会议、党群部门工作会议和全局预警整改工作动员会议等5次专题会议,持续发力,推进作风整顿工作整改落实。开展了“四查”活动,查思想、查形象、查管理、查执行力,对全局基层单位实行划片监督检查,不定期开展明察暗访和专项检查,切实解决党员干部“庸、懒、散、慢、奢”等问题,查摆基层党组织基本制度执行落实问题240余个,制定整改措施280余项,全局各级领导班子查摆问题145条,党员干部查摆问题2000余条,限时全部整改完成,有效推动了全局工作的开展。三是干事创业氛围进一步浓厚。积极对接总局“486”产业布局,在“完善两处产业园区”、“加快推进两石开发”、“建立三大基地”、“延伸三条产业链”、“实现三个全面提升”、“实施林区民生工程”等重点工作中,全局各基层领导班子、广大党员干部细化任务措施、深化跟踪问效,积极担当作为,大力营造干事创业氛围,有力地促进了各项重点工作的开展。

在取得成效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看到,我们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总局党委要求相比、与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相比、与职工群众和营商环境期盼相比,还存在不小的差距。一是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的问题损害林区形象,行政执法随意性强。二是执行政策打折扣,变相设卡、抬高门槛、弄权勒卡的问题不同程度的存在。三是还存在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办事环节多,“四零”承诺服务不落实,人浮于事的现象。四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又有新的表现,改革政策“空转”,调研变作秀项目搞“盆景”,文山会海,数字造假。五是工作不细不实、能力不足,基本功不扎实,政策研究不透,思想观念和工作方式方法陈旧的问题表现的还比较突出。以上这几个方面问题集中反映了广大职工群众最反感、市场主体最困扰、制约发展最突出的问题,必须要加以解决。

作风建设需要从严从实抓好,营商环境需要强力推进落实。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要性紧迫性,把深入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作为激发干事创业的内生动力,作为打造良好政治生态的有效措施,从思想深处认清存在问题的危害,紧紧围绕打造“五个好作风”,明辨是非、突出重点、深入整改、抓出成效,推动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攻坚战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新时代现代化新林区建设提供强有力的作风保证。

开展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是省委着眼于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奋力走出龙江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而作出的一项重大工作部署。我们要充分认识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大意义,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和总局党委工作部署上来。

第一,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市场意识、紧跟时代步伐的重要举措。多年来,我们一直在强调要解放思想,作风和环境问题,实际上就是思想认识问题,思想认识问题不解决,改进作风、优化环境、林区改革、转型发展都是空谈。我们必须牢牢抓住解放思想这个“总开关”,一以贯之教育引导广大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勇于创新、大胆改革实践。当前,在一定程度上,我们有的领导班子和党员干部思想没有转变过来,工作理念不适应新时代;有的存在盲目自满、小富即安、盲目乐观、小胜即安、不求进取的消极情绪;有的在推进改革中,有不想改、不愿改的思想,存在求稳怕乱、患得患失的情绪。“铁饭碗”“平均主义”、“大锅饭等陈旧的思想观念还占有较大市场。这些陈旧的思想观念与时代的客观要求、与当前林区改革发展的迫切要求不相适应。解决这些问题,必须教育引导干部群众加快从不合时宜的思想观念中解放出来,不要抱残守缺,要主动适应新时代新形势,积极融入市场经济,结合林区改革,在行动上自觉践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树立新作风,展示新风尚,实现新作为。

第二,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法治意识,做到知规守矩的实际行动。党的十九大提出,要推进依法治国。法治是优化营商环境的核心和保障。在我们的广大党员干部中,不同程度存在法治意识、规矩意识淡薄问题,这是影响营商环境最突出的症结所在。多年来,森工政企、管办不分,导致个别党员干部法律知识欠缺,对合同法、公司法不但不学习,甚至视而不见,保障职工群众和林区企业的意识淡化、能力不足、依法行政工作流于表面;有的党员干部官本位思想严重,不同程度存在“权大于法”观念,认为在自己管辖的地盘上自己就能决策;有的单位常年不搞普法宣传,执法不够规范、执法能力有时出现偏差;有的党员干部认为依法行政条条框框太多,习惯于托门子、找关系,热衷于“摆平”“搞定”,违法违规办事。针对这些问题,我们要切实增强法治意识,提升法治信仰,强化法治宣传,加强普法教育,让基层干部学法懂法用法,特别是领导干部必须带头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学习好党章党纪党规,切实牢固树立法治意识、党纪党规意识。要强化依法行政、依法治企,着力培育践行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和职工群众切实增强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的法治理念。

第三,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增强宗旨意识,倾心服务于民的现实需要。党政机关就是为职工群众服务的,这是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发展理念的内在要求。机关干部的作风虚实、能力高低、形象好坏,关系到全局各项重要工作的运转,关系到为职工群众服务的优劣。应该说,我们的机关作风总体是积极作为、奋发向上、服务群众的。但是,我们的一些党员干部为民服务意识还比较淡薄,有的服务水平不高,态度“生冷硬”;有的工作方法简单粗放,有的变相为难,推诿扯皮;有的单位和部门存在越位”、“缺位”、“错位”的问题,该管的没管好,不该管的却积极插手;还有一些单位和部门特别是窗口服务单位和部门过去是“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现在是门好进、脸好看,事照样难办;擅离岗位,出勤率、到岗率、专注率不高,办事拖拉。面对与全省一起进入小康社会的艰巨任务,我们的党员干部必须从内心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服务意识,积极回应职工群众新期盼,始终把为职工群众服务作为最高准则,牢固树立“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精心打造一支素质过硬、作风优良、敢于担当的机关干部队伍,才能实现森工工作会议确定的奋斗目标,才能不断开创林口林区各项事业新局面。

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实质是一场体制改革、机制创新,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抓在日常、严在经常。各部门各单位要以提高服务效率、提升素质能力为目标,坚持问题导向,细查深剖、深入整改。

第一,要找深找准问题,明确整改方向,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要突出重点、精准发力。要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深入查找问题,确保问题找得准抓得实。一是找深找准问题。要结合省委和总局党委要求、岗位职责、发展需要和群众反映,摆现象、找差距、查原因。要有亮丑揭短的勇气,采取多种形式,深挖顽疾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和消极厌战情绪,坚决杜绝与我无关的思想和不愿找、不想找和找不准的现象,要突出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绕“五个方面”,针对作风和环境建设找短板、差距和不足,扎实找准存在的问题;二是明确整改方向。要突出表率性,局(场)两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亲自查、查自己、作表率,摆进去,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要突出广泛性,领导干部到一般职工,都要参与查找,不仅找自身,还要帮助他人找;要突出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发动群众,真正把问题找出来,进一步明确整改方向,为深入整改奠定基础;三是持续严查重惩。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紧盯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查到底、改到位,形成震慑效应,各基层党组织书记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当做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后哪个单位出现问题,就通报哪个单位,严厉批评哪个单位,并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和直接导致作风问题的责任人要进行严肃处理。对制约营商环境的经济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大厅、办事窗口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深入整治懒政怠政、行政执法不规范、破坏营商环境等不作为乱作为现象,对窗口单位服务不优、流程不畅、弄权勒卡等突出问题要进行管理攻坚,对存在的问题,必须全面的改、一个不落的改。

第二,强化整改措施,打造过硬本领,提升服务水平。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要敢于得罪人、敢于触及矛盾,敢于直面问题,坚决反对好人主义、形式主义。要拿出刮骨疗毒、猛药去疴的决心和勇气,以“钉钉子”精神出重拳、下狠招,求实效。一是强化整改措施。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对找出来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账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并透过现象看本质,针对性分析问题根源,从根源上整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专项整治,每个专项行动都要形成工作方案,拿出硬措施和实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二是打造过硬本领。当前,林口林区面临着转型发展和国有林区改革的新形势新任务,而我们的一些干部还存在凭经验,吃老本,“知识透支”和“本领恐慌”的问题。全局党员干部必须接新的挑战,切实加强学习,特别是要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中央、省委关于深化重点国有林区改革的各项决策部署,并要和已有的专业林业知识相结合,做到融会贯通,更好的推动发展。三要提升服务水平。按照总局党委制定的森工系统窗口服务参考标准,全面落实省委“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要求,优化再造流程和路径,通过制度化再造流程、建立标准,把好的做法固定下来,长期坚持下去,围绕重点,集中攻坚,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还要坚持开门整顿,充分利用和发挥好新闻媒体和社会的监督作用。

第三,倡导精细态度,弘扬“工匠精神”,狠抓推进落实。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干部要率先垂范、走在前列、冲在一线。一是要倡导精细态度。天下大事,必作于细。现在有的单位领导干部当二传手”,文件照抄照转,上下一般粗、左右一般齐,没有自己的特点,也没有自己的操作性,导致工作盲目,没有目标。我们领导干部要提倡认真细致的工作态度,特别是对分管工作要研究实、研究透,把阶段性的工作按照时间表、路线图、任务书,分阶段梳理和部署,分阶段的推动;二是要弘扬“工匠精神”。现在有的单位、有的干部工作推着干,粗懒散,能敷衍就敷衍,能应付就应付,有的连基本数字、基本概念、基本逻辑都说不清楚。这与总书记提出的“工匠精神”有很大差距,我们一定要发扬“钉钉子精神”,始终保持钻劲和韧劲,把每一项具体工作抓实抓细抓到底,切实做到于细微处见精神、见境界、见水平。三要狠抓推进落实。现在一些干部表态多调门高,行动少落实差,碰到矛盾就绕、遇到困难就躲,不积极想办法,消极懈怠不落实。我们的事业需要脚踏实地,不需要吹吹打打,要坚持一把手率先抓落实,一个目标一个目标分解,一项任务一项任务落实,一个节点一个节点推动,要持之以恒抓落实,对看准的事要较真,就要一抓到底、抓出成效。要深入开展调研,积极谋划工作,真正为局党委、林业局科学决策、依法决策提供依据。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也是我们加强机关作风建设、营造林区改革发展良好环境的一项重大举措,各部门各单位要把机关作风整顿活动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上日程、高度重视,统筹安排、精心组织,确保取得实效。

一要加强组织领导。要加强对作风整顿工作的领导,建立建强领导机构。成立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工作推进组和政法专项组,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进展情况,及时研究解决突出问题。各单位也要结合实际制定工作方案,成立相应领导机构,抓好本单位工作的开展。要层层落实工作责任,把压力层层传导下去。组织部、机关党委、纪委监察局、宣传部等牵头部门要分工负责、协调联动,建立责任到岗、任务到人、一抓到底的工作推进机制,合力推进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

二要深入抓好落实。各单位要按照局党委下发的《实施方案》的要求全力抓好推进落实,一个活动都不能少、一个程序都不能缺,一个环节都不能落,坚决杜绝落实不力、浮于表面、走过场等问题。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网络等媒体的功能,深入宣传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参与监督的积极性,全面营造良好氛围。要大力宣传正面典型,发挥示范作用,及时剖析曝光个别反面典型,发挥警示效应。各单位都要向社会公布专项举报电话,鼓励全社会共同参与,形成媒体、网络和群众广泛参与的氛围。服务部门和窗口单位要向社会公开承诺服务事项和服务标准,广泛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让职工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变化,体会到实实在在的成效。

三要从严督导问责。监督问责组要站在事关林口林区发展全局的高度狠抓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采取专项检查、明查暗访、走访群众等形式,自上而下对各单位改进作风的具体做法、推进情况、实际效果等开展监督检查。要紧盯重点部门、重点岗位和重点工作,对机关出勤率在岗率专注率低、慵懒散、慢拖瞒,推诿扯皮等突出问题进行明查暗访,把督查问责贯彻作风整顿的每个阶段、每个环节,要从严查处问责,对作风方面出现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及时进行提醒函询诫勉;对作风问题频出、影响恶劣、性质严重的部门或单位,视情节给予主要领导批评教育、组织处理和党政纪处分;对作风问题典型案件,点名道姓通报,公开曝光、形成震慑。

同志们,作风问题关乎党的形象,营商环境关乎林区振兴发展。让我们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精神,扎扎实实地抓好深化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促进我局机关作风和营商环境得到明显改善、干部素质能力得到明显提升,为推动国有林区改革、转型发展、决胜全面建成林区小康社会、奋力走出林口林区全面振兴发展新路子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昨天,县委召开了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动员大会,今天接着召xx县纪委全会暨全县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议。在今天的会上,县委副书记、纪委书记林梅同志代表县纪委会作了工作报告,并安排了今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任务,县委副书记、县长张渭同志安排了政府系统廉政工作,讲得很好,我完全同意。各镇区、各中心、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认真学习,全面领会,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这次会议是县委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借此机会,我和大家探讨一些问题。

xx大以来,新一届党中央高度重视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提出了一系列新理念、新思路和新举措,出台了“八项规定”、“六项禁令”和《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从解决“四风”问题入手,严格公车管理,严查公款消费,严格清理办公用房,严禁公款购买月饼、贺卡、年礼,一个节日接着一个节日持之以恒地抓,打出了一系列“组合拳”,形成了从严治党、惩治腐败高压态势。

去年以来,全县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中央和省市重大决策部署,强化执纪监督,狠抓作风建设,特别是把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常抓不懈,各级党员领导干部以上率下,带头改文风、变会风、转作风、肃“四风”,全县党风政风有了新变化,社会风气和民风有了新气象。但我们必须清醒地认识到,全县党风廉政建设任务依然艰巨繁重。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清醒认识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形势,认真学习贯彻中省市纪委全会精神,以更加鲜明的态度,更加自觉的行动,更加严厉的措施,更加严格的制度,创新务实地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为“三强一名”县建设提供坚强保障。

一要认真落实中央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规划。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必须建好笼子、扎紧笼子。这非常重要。中央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去年12月,制定印发的《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xx-20-年工作规划》,既有原则要求,也有硬性措施,更有时限标准,是我们加强反腐倡廉建设,完善反腐制度的总纲领、总依据和总抓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和纪检监察机关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认真学习《规划》精神,把握总体要求,明确目标任务,搞明白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抓什么、怎么抓,做到心中有数,有的放矢。县纪委监察局要立足全县反腐倡廉建设工作实际,认真调查研究,把握基本规律,针对我们工作的薄弱环节和腐败问题易发多发领域,突出针对性、实效性和可操作性,抓紧研究制定具体实施意见,健全廉政风险防控体系,构筑惩治腐败防火墙,真正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二要以零容忍的态度严惩腐败。坚决反对腐败,惩治腐败,是党一贯坚持的鲜明政治立场,是人民普遍关注的重大政治问题。要不断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对触犯党纪国法、损害群众利益、影响淳化对外形象的人和事,必须一查到底,严惩不贷,绝不姑息迁就,绝不养痈遗患。各级领导干部一定要认清形势,自觉适应形势,强化政治意识,转变领导理念,转变领导方式,转变工作作风,转变言行举止,通过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洗心革面”,清除作风之弊,行为之垢,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

三要持之以恒抓好作风建设。讲,作风问题具有顽固性、反复性,抓一抓就会好转,松一松就会反弹,而且有的会变本加厉。作风建设不可能一劳永逸,不可能一蹴而就,要持之以恒,常抓不懈。如果“来也匆匆,去也匆匆”,一阵风式的改作风,“雨过地皮湿”本身就是坏作风。各镇区、各中心、各部门和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和省市县委相关规定,按照坚持、巩固、深化、拓展的“八字”要求,不断深化作风建设,加大正风肃纪力度,驰而不息、久久为功,形成抓作风、改作风长效机制,努力以良好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要带头遵守社会道德,带头净化社交圈、生活圈,带头厉行勤俭节约,带头清理超标准办公用房和车辆,带头执行财经纪律,带头执行个人重大事项报告制度,带头摸实情、讲实话、办实事,始终做到为民务实清廉,为全县党员干部作好表率带好头。

国有国法,党有党纪。我们党是靠革命理想和铁的纪律组织起来的马克思主义政党,纪律严明是党的光荣传统和独特优势。在中纪委二次全会上着重强调了政治纪律,在三次全会上着重强调了组织纪律。讲党的纪律是带电的高压线,要求全党要切实增强党性,切实遵守组织制度,切实加强组织管理,切实执行组织纪律。全县各级党政组织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务必要牢固树立执纪意识,强化纪律观念,严格遵守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工作纪律、财经纪律和生活纪律。遵守党的政治纪律,最核心的就是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政令畅通,决不允许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决不允许搞各自为政、阳奉阴违。遵守党的组织纪律,就是要严格按程序办事、按规矩办事、按制度办事,该请示的要请示,该报告的要报告,尤其要正确处理组织意图与个人意图、局部与全局、自由与纪律的关系,明确哪些事该做,哪些事不该做,哪些事该这样做,哪些事该那样做,哪些事可以简化程序,哪些事只能按程序按规矩办,不能合意的就执行,不合意的就不执行,要坚决纠正无组织无纪律、自由主义、好人主义等不良现象。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加强对纪律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违反纪律的行为必须严肃查处,防止执行纪律失之于软、失之于宽,坚决做到纪律面前人人平等、遵守纪律没有特权、违纪必纠没有例外,真正使党的纪律成为带电的高压线。

xx届三中全会指出,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纪委负监督责任。各党委(党组)要切实增强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意识和领导责任,坚持抓领导、领导抓,抓具体、具体抓,常研究、常部署,常督促、常检查。有权必有责,权责相对等,用权受监督。各党委(党组)书记是党风廉政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用好干部,看好自己的门,管好自己的人,种好自己的“责任田”。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要增强监督意识,发挥监督作用,负起监督责任,要把关乎全县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工作和重点工程作为监督重点,把关乎群众切身利益和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作为监督重点,把为民服务窗口单位和服务行业作为监督重点,把各级各部门党政“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敢于负责,敢于碰硬,敢于担当,敢于向一切不正之风和腐败分子作斗争,努力为人民执好纪、问好责、把好关。县纪委要进一步创新监督渠道和手段,加强对县委和会班子成员特别是对我本人的监督,要按规定及时向市纪委xx县委报告监督和查办案件情况。广大纪检监察干部要切实增强党的意识、责任意识,增强责任感、使命感,忠诚可靠,刚正不阿,秉公执纪。

同志们,面对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我们要以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为契机,聚焦中心任务,创新体制机制,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为加快“三强一名”县建设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

今天这次会议,是县委、县政府决定召开的一次非常重要的会议。主要任务是,对去年招商引资和营商环境工作进行梳理总结,对下步工作进行安排部署。

刚才,田顺凯局长、刘振力主任对相关情况进行了通报,张福增常务副县长、杨洪伟副县长宣读了两个方案,5家单位作了表态发言。特别是文志书记从四个方面讲了重要意见,对招商引资、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全面、细致的安排部署,高屋建瓴,契合实际,大家一定要认真领会,抓好落实。就落实好本次会议精神,再强调四点意见:

一要吃透县情。深刻认识滦南的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既要了解滦南有什么,还要知道滦南缺什么,进而找准目标定位,明确主攻方向,有针对性地对接招商。比如,去年以来,我们依托马城铁矿资源,规划建设了矿业经济循环利用产业园,引进了昱邦新型建材项目,并与河钢矿集团、京唐铁路公司、中铁十四局房桥公司洽谈项目,用生态链思维做活产业链,实现资源利用、变废为宝。滦南作为农业大县,作物秸秆、畜禽粪污、鸡毛等废弃物体量很大,我们依托中科院的技术实施鸡毛深加工项目,引入中节能集团实施生物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就是要彻底解决环境污染问题,发展循环经济,提高农业附加值。举这两个事例,就是要告诉大家,招商工作必须坚持系统思维,立足县情现状,有的放矢,事半功倍。

二要吃透政策。加强对现行政策、最新政策的学习研究,尤其对涉及土地、规划、金融、审批等方面的新政策、新变化,要及时跟进学习,系统精准把握,确保依法依规、依法行政。同时,要善于创新思维,围绕制约发展的瓶颈问题,用足用好现行的政策依据,在坚持法治的大框架下,积极探索和研究灵活的合作模式、商业模式、运作模式,解决遗留问题,提高工作效率,促进经济社会发展。

三要借势借力。当前,尤其要抢抓国家加快和增加政府地方债券的难得机遇,积极谋划、包装和储备项目,争取上级支持,破解发展难题。近日,福增副县长带领各部门多次研究,我也每周调度,申报和储备了一批项目,还要继续加大力度。要用产业化的思维方式,撬动完善园区、城乡基础设施。比如,在开发区谋划了高新技术企业加速器、创业孵化器等项目,可借力盘活闲置资源,助力企业发展;在宋道口谋划的钢锹产业园基础设施改造提升项目,可借力对县城到宋道口的唐港路两侧环境进行彻底整治,包括硬化、绿化、美化和建筑立面改造;谋划的车辆服务行业规范整治项目,可以有效改善城区重要路口的环境;正在推进的“全域治水、清水润城”项目,借力以市代县的资金,可解决地下水涵养、路网桥闸涵、镇域联通等问题,用最低成本,打造良好的自然环境、人居环境、生态环境、人文环境,这些都是最好的营商环境。

四要开拓思路。去年,招商情况不是很理想,个别经济指标也出现不同程度下滑。今年,受新冠肺炎疫情影响,经济发展压力更大,尤其我县还面临着华西、荣程两家钢铁企业退城搬迁,税收和就业压力倍增,如何尽快形成产业替代、就业替代和税收替代,实现无缝衔接、平稳过渡,是我们必须面对的重大课题。我们深化开发区人事和薪酬制度改革,制定出台项目引进者奖励办法,都是为了招商、为了发展,务必严格兑现,诚信是最好的环境。在此,对行政审批局、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提出表扬,他们在债券项目审批、土地组卷报批等工作中,敢于担当,积极作为,为发展争取了时间、留出了空间,各单位都要向他们看齐、跟他们学习。下步工作中,不要强调困难,要直面困难,开拓思路,活化方式,攻坚克难,通过工作提高效率、创造效益。

总之,发展的前提是招商,招商成功的关键在环境,希望大家按照部署要求,狠抓工作落实,确保按期超额完成任务。

同志们:

这次会议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森工系统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会议精神,部署我局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一步解放思想、转变观念,切实抓好“作风建设提升年”,把作风建设贯穿全年工作始终,通过持续加强作风建设,敬畏制度、遵守规矩、规范服务、强化落实,不断提升全局党员干部和管理人员服务转型发展的能力水平,以新的作风、新的形象、新的效率、新的作为,实现新的发展。

作风环境关系着林区发展和稳定。我们必须清醒地看到,与省委和总局党委对加强作风建设的部署相比,与发展面临的形势要求相比,与广大职工群众的新期待相比,我们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还有不小差距。我们一些党员干部、管理人员、窗口服务工作人员,对机关作风整顿工作重视程度不够,思想认识还不足,多年来沿袭的传统不合时宜的思维惯性、工作习性还没有打破,“能力不足不能为、动力不足不想为、担当不足不敢为”的问题还很严重,作风整顿的任务还很艰巨。这些问题得不到根本性解决和改变,直接影响到柴河林区改革发展的推进和工作部署的落实。

在今年的工作会议上,我们坚持问题导向强化责任担当,在全面总结差距和不足的基础上,党委决定围绕转变思想观念、改进工作作风、严明纪律规矩,持续开展作风整顿活动,分阶段专项推进,从局机关开始,从党员干部做起,以上率下查摆问题,从小事改起,再造工作流程,提高素质能力,压实领导责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责任意识,引导全局党员干部把心思用在推动林区振兴发展上,把精力放在狠抓工作推进落实上,在全局上下形成奋发图强、干事创业的新风正气。局党政班子形成共识,把今年确定为“作风建设提升年”,并下发了以“五查、五治、五提升”为内容的“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决心要通过今年一年的`大整顿,实现全方位的大转变,重新夯实我局改革发展、民生事业发展的各项工作基础。这与省委、总局党委开展的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专项行动完全契合,给我们全面抓好“作风建设提升年”提供了动力和支持。

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在全省组织开展的专项行动。省委为此相继召开两个大型会议,对今年全省整顿作风,包括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总局党委对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高度重视,以视频会议形式,在全系统进行了专题工作安排,李坤书记亲自做了动员讲话,针对着力解决作风和环境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坚决在森工树起新风正气提出了具体要求。体现了总局党委抓作风树新风的坚定决心和信心。这是一次至上而下、全方位启动的治理整顿,力度空前,深入持久。全局各级组织要从政治意识、大局意识的角度和高度,认识和对待此项工作,必须与省委、总局党委保持高度一致。必须清醒认识到,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这是柴河林区深化改革和转型发展的现实需要,更是上级组织的硬性要求,是上级主要领导亲自抓的工作,不同层级的督导、暗访、检查都要下来。问题曝光、层级追责也会随之而来。前段时间的亚布力风波,森工一度成为舆情的焦点,教训深刻。柴河是森工系统中作风建设的先行者,社会管理创新也是名声在外,可以说是老典型。典型就会受到上级和社会的关注。近几年来,我们迎接的各种调研和检查,就是例证,而且很多是代表森工迎检。全局上下,要进一步统一思想,端正认识,提升站位,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各单位书记、部门负责人作为第一责任人,要加强组织领导,落实方案要求,迅速行动起来,形成浓厚氛围,以实际行动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

我们先后印发了“作风建设提升年”活动实施方案、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和《森工系统窗口服务参考标准》,这是我们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活动遵循。各单位、各部门要组织大家学好学深学透三个文件,领会精神实质。

一要突出问题导向这个前提。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既是活动组织者、推进者、监督者,更是活动参与者,要坚持以上率下,把领导带头贯穿始终,从严细查深剖,带头查摆问题,带头整改提高。要在前期查找基础上,坚持问题导向和目标导向相结合,继续深入查找问题,认真查摆思想观念、精神状态、干事标准、工作效能和规矩意识等方面的问题,把问题找准、找透、找实。要结合总局党委、局党委要求、岗位职责、发展需要和群众反映,摆现象、找差距、查原因。要有亮丑揭短的勇气,采取多种形式,深挖顽疾问题,坚决防止和克服敷衍塞责和消极情绪,坚决杜绝与我无关思想和不愿找、不想找和找不准现象。要突出查找问题的针对性,围围绕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政策梗阻、弄权勒卡,流程不优、机构臃肿,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新表现,不细不实、能力不足“五个方面”,针对作风和环境建设找短板、差距和不足,按例举的重点对号入座,认领问题,不能掩盖问题。要突出表率性,局场两级班子和党员干部要亲自查、查自己、作表率,摆进去,带头公开承诺,带头接受监督;要突出广泛性,领导干部到一般工作人员,都要参与查找,不仅找自身,还要帮助他人找;要突出群众性,坚持走群众路线,敞开大门,广开言路,发动群众,真正把问题找出来,通过找准找实突出问题,为深入整改奠定基础。

二要抓住专项整治这个关键。要盯紧重点领域、重点单位、重点岗位,重点抓好经营管理、执法监督、服务大厅、办事窗口、旅游环境和执法环境的专项整治。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劲头集中开展专项清查整治,切实查到底、改到位,形成震慑效应,让职工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各单位的书记、部门负责人要切实把这项工作牢牢抓在手上,把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当成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对出现作风和环境的问题单位、部门,要全局通报,连带问责,严肃处理。在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中,局党委明确了五个方面整改重点,确定了五个方面集中攻坚任务。各单位、部门必须对标达标,必须全面的改、一个不落的改。

三要强化整改措施这个保障。各单位的书记、部门负责人要直接抓,抓到位。无论是单位和个人都要对找出来的问题全面梳理,建立问题清单、整改台账,明确责任人、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实行账单式管理、项目化推进,从根源上整改问题,确保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要强化专项整治,拿出硬措施和实的办法,敢于较真碰硬,确保取得实质性进展。要扎实做好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工作,围绕重点,集中攻坚。要全面落实“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工作要求,不折不扣地落实总局党委制定的窗口服务参考标准。要加大“放管服”力度,优化再造流程和路径,努力实现窗口服务质量和效率的根本性好转。

在优化营商环境建设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导致区域竞争、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更加复杂,给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我县处于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如何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是提高我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招”。因此,我们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服务工程”来抓,举全县之力来打通营商环境中的堵点,以此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今年,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从×年×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施行仅仅用了×个月的时间,市、县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这样的速度和效率,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意志。书记指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习近平总书记有要求,国家有法规,书记有指示,说明这是国家之大事、全省之大事,我们“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一号服务工程”。营商环境建设抓得好不好,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

第二,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放大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选择。进入新时代,营商环境和自然资源一样,都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未来的发展不是靠政策与市场,而是靠资源、靠指标、靠空间、靠营商环境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了,我县农业“1+n”、工业“1+n”、三产“1+n”产业体系和“一城四基地”的打造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参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企业就往哪里跑、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产业就在哪里兴”。我县有很多资源优势,我们要让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资源优势是虫,营商环境是巢,投资商是凤,就要让资源优势这条虫引进金凤凰,务必要筑好营商环境这个巢,务必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和更超常规的举措,推动“一号服务工程”筑起最具吸引力的巢,引来更多的金凤凰。

第三,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提升效能、释放活力的必经之路。活力要靠营商环境来体现。近年来,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深入推进“限时办结、全程代办、一窗多办”,始终坚持把回应群众正确期盼作为第一责任,把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作为第一要务,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充分释放。在×年在全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估中我县排名第一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一把手亲自推动,效能就能提升,活力就能释放。

一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服务大提升。今年是“效能提升年”,也是“营商环境建设年”,这要求我们必须把“顾客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服务市场主体的全过程、全领域。我们共产党的官有两种身份,当企业严重违法时,你就是官,只要企业没有违法,你就是公仆,是店小二,是服务员,所以,我们必须搞服务大提升。各镇乡各部门务必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履行好电视问政的承诺,当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做到主要领导“三亲自”、帮扶企业“三到位”、政务服务“四公开”、服务企业“强三手”、行政审批“五减少”、行政执法“三为主”、政策优惠“重三不”、受理热线“五限时”。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统筹抓好“综合一窗”和“全省通办”工作,按照谁负责办理、谁负责审批、谁就要亲自体验一次的要求,把各项业务办一遍、流程走一遍。全力打造“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品牌,打通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二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问题大整治。营商环境只有“升级版”,没有“终极版”,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紧紧围绕自查的“遗留问题”以及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来一场营商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彻底推翻压在企业头上的“三座大山”。在这里要着重强调下,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发了《营商环境“不诚信、不规范、不担当”相关问题自查表》。来一场问题的大督查,问题要查得越多越好,目前,共收到各镇乡各部门反馈的×个问题,针对涉及这×个问题的镇乡和部门务必要明晰时间表、划定施工图、明确任务书,序时完成整改。

三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指标大提升。指标不是目的,我们要通过指标提升整个营商环境,指标是由第三方评估的,存在人为因素,但投资者要看指标。指标有两个好处,一是通过指标作为指挥棒,让我们营商环境的水平全面提升,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二是通过指标让招商引资有了风向标,我们要认真研究指标评估的游戏规则,要把规则搞清楚,弄明白。在×年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中,我县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纳税、市场监督、企业信心六项指标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面对取得的成绩,大家应不骄不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同时,我们也应清楚看到我县获得信贷、登记财产、企业信心、政务服务这四项指标中的部分二级指标评估结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投促局牵头的指标评分低于×分,面对存在的问题,大家应对标对表,砥砺前行,补齐短板。在“营商环境建设年”里,各指标牵头单位务必要把能加的分加回来。

四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自我大革命。营商环境说到底是向自己开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我县来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来一场“自上而下、由内及外”的自我大革命。一是打破“中梗阻”。无论自查发现的问题,还是指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各镇乡各部门打破横向上的“信息孤岛”,拆除纵向上的“数据烟囱”,杜绝相互推诿,通过最大限度的数据共享,实现实时性海量数据的充分应用。二是狠刹“拖踏风”。要一提到营商委就胆战心惊,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要从重从快,毫不手软的追责问责。和风细雨是换不来营商环境的,我们必须严格实行既要打雷、又要下雨,拿出更大力度,采取更严手段,对落实不力、破坏环境的人和事,一律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要撤换“书呆子”。对死板教条,不研究政策、不研究形势,死啃政策、法律、条款,疏于管理、疏于服务的书呆子要坚决撤换。

第一,强化调度保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镇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营商环境就要反着抓,我们抓主要领导,你们抓具体办事的人,其他工作抓关键少数,营商环境就是抓绝大多数,对营商环境的考核,就看办事人员对办事流程的熟练度。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全过程服务,加强全过程管理。

第二,强化评估保指标。一是加强向上对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加强对指标牵头单位的调度,评估指标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弄清弄懂评估方式、评估指标和样本框提取,把握“游戏规则”,切实提高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县已成立营商环境委员会,可见力度之大,我们必须把指标搞好,一旦出现失误,我们输不起。二是加强×热线服务工作。大家工作要主动,敢于担当,对×热线反映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记录、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针对此项工作,市要单独考核各县(区),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绝不能马虎,更不能拖后腿。

第三,强化宣传保态势。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好的要进行宣传,对差的要坚决进行曝光、处罚。优化营商环境,不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工作,我们的企业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群众也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干部更是营商环境的主体,要形成“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此,各镇乡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政府服务的典型案例。

在全区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上的讲话

同志们:

这次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按照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要求,部署今年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动员全区上下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凝神聚力、奋发有为,以过硬作风和良好环境推动新时代东风区全面振兴发展。

刚才,大家观看了教育片,陈辉同志传达了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会议精神及《全省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金光同志宣读了《2018年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实施方案》,大家要认真学习贯彻省会精神,对照方案抓好落实。下面,就深入做好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讲四点意见。

一、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提高认识、正视问题。

2016年3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全国“两会”期间参加我省代表团审议时着重指出,“东北地区振兴发展,优化发展环境很重要。法治化环境最能聚人聚财、最有利于发展”,明确要求黑龙江要“着力打造全面振兴好环境”,并专门讲了干部作风问题。当年4月,习近平总书记又作出重要批示,要求东北地区要建设好投资、营商等软环境,有效遏制东北资本、人才流失现状,使资本、人才成为东北发展振兴的重要助力。当年5月,习近平总书记亲临黑龙江调研指导工作,并就优化发展环境和作风建设工作进一步提出了一系列具体要求,明确要求我们坚持把改进干部作风作为振兴发展的重要保证。在短短两个多月的时间里,总书记先后三次就发展环境问题作出重要指示、批示,抓住了东北全面振兴的症结要害,也可见总书记对于我们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我们既应该深切体会习近平总书记和党中央对龙江发展的高度重视和关切,更应该把习近平总书记的批示、指示和重要讲话精神作为我们做好工作的根本遵循,以高度的政治自觉,把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作为全局性重大战略任务,切实抓紧抓实抓好。

省委历来高度重视作风建设和优化发展环境工作。特别是省第十二次党代会以来,省委以作风建设破题开路,以省直机关为牵引,从省直机关开始,辐射带动全省各级,突出问题导向,大抓作风整顿。今年春节后上班第一天,省委又专门召开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省委书记张庆伟同志亲自出席并作了专题部署,指出了五个方面的突出问题,明确了五个方面的具体要求,充分表明了省委旗帜鲜明讲政治的坚决态度和敢于揭短亮丑的政治勇气,彰显了省委将作风整顿和优化环境进行到底的坚定决心。在刚刚闭幕的全国“两会”上,庆伟书记当着媒体的面,直言龙江在发展环境上存在的种种问题,并明确表示,“只要我在黑龙江担任省委书记,每年春节后的第一个工作日,都要开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每年重点抓几件事,重点解决几个问题,久久为功”,“用钢牙啃硬骨头,没有退路,是‘毒瘤’就得动刀子。”

市委书记徐建国同志到佳木斯工作后,就明确提出,“营商环境是一个地区的第一竞争力。因为作风建设的力度、环境优化的程度决定着振兴发展的速度,作风问题和发展环境问题解决得怎么样,直接决定着我们的振兴发展之路能走多远,我们对此要有清醒的认识”。作为区级党委、政府来说,是最需要抓落实的一级组织,特别是区直各行政部门,肩负着对上沟通协调、对下为民办事的各种职能,方针政策要靠大家来贯彻落实,工作任务要靠大家来共同推动,督导检查要靠大家来具体执行,作风建设的好坏既关系到上级和区委决策思路的落地,也关系到重要工作的运转,更是直接作用于全区营商环境的决定因素。大家一定要充分认识到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的重大意义,自觉对标对表,自动向区委看齐,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省委、市委、区委的有关要求上来,落实到区委的具体任务部署上来。

(一)加强作风建设,是实现东风区跨越发展的迫切需要。今年是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也是改革开放四十周年。市委十三届二次全会明确提出“农业富民、工业强市、城市提档、开放兴市”的战略目标,区第十一次党代会第二次会议也提出了要坚决完成“八项重点”工作的具体任务,可以说,只有全区上下咬定目标不放松,抢抓机遇不懈怠,趁势而上不停步,才能把好的优势、好的环境、好的机遇转化为发展的好局面。全区上下要牢固树立一盘棋思想,在东风区的发展事业上,没有局内局外之分,所有部门单位、所有干部职工都要拧成一股绳,目标同向、行动同步、事业同干,最大限度地激发和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努力营造同心同德搞建设、群策群力促发展的良好氛围。

(二)加强作风建设,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的迫切需要。群众信任我们,把权力交给我们,把希望寄托于我们,我们深感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应倍加珍惜这份信任,切实担负起这份责任。每一名党员干部,都要牢记自己的初心,都必须把人民群众放到心中最高位置,越是经济发展快,越要执政为民、发展为民;越是发展任务重,越要凝聚民心、珍惜民力;越是面临困难多,越要倾听民声、体察民情,以爱民为民的良好作风、富民安民的实际行动,进一步赢得群众的信赖和支持。

(三)加强作风建设,是提升干部综合素质的迫切需要。良好的作风是推动工作的强大力量,也是促进发展的重要保证。近年来,我们在作风建设上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干部作风有了明显进步,但是,新形势下,我们干部也出现了一些问题,具体表现在:一是不愿干事。一些干部面对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和新任务,存在等待、观望思想;一些干部在经济运行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和竞争加剧的新常态下,找不到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有效办法,“守摊子、保位子”思想开始出现,工作按部就班、得过且过、安于现状,谋事缺想法,遇事没办法,干事少章法,遇到矛盾和问题束手无策,对分配的任务无法按要求完成,结果摊子不但守不住,还误了事。二是不敢干事。一些干部认为现在制度越来越多、监督越来越严,工作干的越多,可能出问题的概率越大,抱着多一事不如少一事的思想,宁可无成绩,不可犯错误;一些干部工作标准不高,甘于平庸,只求过得去,不求过得硬,导致我们许多项目不能突破,很多矛盾问题不能得以化解;一些干部工作创新力度不够,遇到问题老是跟在别人后面学,亦步亦趋,结果就很难超过别人。三是不想干事。一些干部组织纪律观念缺乏,上班迟到,下班早退,缺会不请假,外出不报告,我行我素;一些干部只想当官不想干事,只想揽权不想担责,只想出彩不想出力,对有好处的事就抢着干,没有好处的事就拖着不干,甚至个别部门“一把手”自认为资历老,干一点事情就讨价还价,主要领导不出面不买账;个别干部“为官不为”,把上级安排当耳旁风,“算盘珠子”扒拉一下动一下,跟在别人后面吃“现成饭”。这些问题虽然发生在部分单位、少数干部身上,但影响着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损害了区委、区政府在群众心中的威望和形象。对此,我们必须下更大的决心和力度,以过硬的措施和办法,强化干部作风建设,树立新风正气,提升工作效能。

二、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突出重点、把握关键。

在刚才金光同志宣读的实施方案中,已经明确了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方面,需要集中解决的7个方面突出问题。全区上下要以解决问题作为着力点和突破口,拿出恒心、韧劲和务实管用的措施,持之以恒的抓下去,重点从以下八个方面持续发力。

(一)要在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上持续发力。要坚持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贯穿始终,结合即将开展的“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体教育,切实改进思想作风和学风。一要强化理论武装。认真组织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党章》、《准则》、《条例》,教育引导干部牢固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始终把群众利益放在第一位,保持党员的先进性。二要强化能力培训。紧紧围绕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等重大课题开展干部培训,增强党员干部党的意识、宗旨意识、执政意识、大局意识。坚持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有针对性提高党员干部的履职能力。三要强化以学促能。健全完善学习例会、教育培训以及评学考学等制度,把学习考核作为衡量党员干部基本素质、业务能力、委以重任和提拔重用的重要内容,推动党员干部学习的经常化、制度化和规范化。各战线、各基层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思想作风整顿,通过灵魂深处闹革命,让干部思想上受触动、行为上有约束,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做“四讲四有”合格党员。

(二)要在领导干部带头示范上持续发力。说一千,道一万,不如领导带头干。当前,我们干部存在的一些问题,根子主要在上面而不在下面,主要在领导干部而不在普通干部。所以,这次抓作风集中整顿,区委就是抓各级领导班子成员。一要发挥好“一把手”的带头作用。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一把手”是单位领导班子的班长,一言一行都被单位干部职工所关注,也影响着班子其他成员和干部职工的行为,可以说“一把手”直接影响着整个单位的风气。如果“一把手”带头示范作用发挥的不好,还怎么要求其他班子成员、干部职工做到。所以,各部门“一把手”必须带头坚决服从区委、区政府的决策部署,带头强化责任、改进作风、解决问题、树立正气,真正把“一把手”的作用发挥好。二要发挥好班子其他成员的示范作用。其他班子成员,一方面要认识到管好自己,才能带领大家;抓好本级,才能带好下级;只有一级带着一级干,才能体现一级对一级负责的道理。要坚决做到身体力行、以身作则、守土有责,当好榜样、做好表率。另一方面,要管好下属、教育好干部,各战线各部门要自行组织好中层干部和一般职工的集中整顿。

(三)要在解决突出问题上持续发力。作风整顿必须敢于动真碰硬,切实改变陋习,实实在在地解决存在的问题,最终实现纪律观念、工作作风、营商环境的大转变。一要着力解决“二传手”问题。现在有些同志对待工作要求,只是一级传一级,一传了事,充当简单机械的“文件处理器”;对于基层出现的难题、群众反映的问题,不去研究解决,不敢拍板定夺,而是汇报了事,问题上交。我们看一个单位、一个部门的执行力,不是看开了多少会、发了多少文件,而是看究竟解决了多少实际问题,办成了多少事情,工作落实的基本标准最终应落脚到圆满完成任务上,最终的成果应该体现在群众和企业的满意度上。二要着力解决“踢皮球”问题。“踢皮球”作风,“踢”掉的是党和政府的威信、是群众和企业的信任。我们的发展和稳定涉及大量工作,每一项工作都会涉及到方方面面,需要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推进,绝不允许“踢皮球”,要重点解决推诿、扯皮,不担当、不负责问题。三要着力解决“中梗阻”问题。“中梗阻”是作风建设的一个“顽症”,现在尽管有了明显好转,但还没有从根本上解决,门好进了、脸好看了、话好听了,但是事还是难办,一些部门单位仍然存在执行能力弱、工作进度慢、落实不到位的问题。各部门单位要紧紧盯住关键岗位,围绕部门关键岗位活力不足、执行力不强的问题,综合运用轮岗交流、监督评议、责任追究等多种举措,坚决打通“中梗阻”,确保政令畅通、令行禁止。四要着力解决“和稀泥”问题。有些人崇尚处事圆通、好人主义,喜欢当瓦匠“和稀泥”,喜欢当木匠“睁一只眼闭一只眼”,就是不当铁匠“硬碰硬”。我们抓发展,不可避免要触及利益的调整,为了全局的利益,难免会影响局部的、少数人的利益,在这个问题上,我们的领导和干部要不怕得罪人,要敢于担当负责,我再强调一下,由于改革突破、大胆尝试形成的问题区委、区政府给你担责,不要有顾虑,要迎着矛盾上,顶着压力冲。五要着力解决“慢作为”问题。“慢作为”主要表现为:不求有功,但求无过;办事效率低下,办事成本高,严重浪费公共的行政资源;能推则推,能拖则拖。“慢作为”决不是小事,它影响发展、影响稳定。解决“慢作为”问题,要以“快”治“慢”,对重点工作、重大项目和重要政策落实情况快速跟进、全程督办;对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快速跟进、及时处理;对工作落实不及时不到位而影响发展稳定的人和事快速跟进、严肃追究。

(四)要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持续发力。把整顿作风体现到为群众谋利上,牢固树立“民事不可缓”、“群众利益无小事”的理念,诚心诚意为群众办实事、解难题,群众合理诉求要及时解决,不合理的要进行政策解释,要积极协调有关部门给予答复。要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工作重心下移,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真正做到帖着老百姓的心去想事、办事。要拓展深化服务型基层党组织建设,引导基层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密切联系群众,切实解决群众实际困难,积极化解社会矛盾,促进和谐稳定。要积极推行党务、政务、村务公开,规范完善公开内容,该公开的要全部公开到位,确保权力在阳光下运行。要高度关注民生,切实增强民生工作透明度,重点解决好涉及民生的作风和环境问题,决不允许出现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的行为发生,确保涉及民生的资金及时到位、发挥作用。

(五)要在狠抓工作落实上持续发力。大家都知道“一分部署、九分落实”的道理,任何一项工作任务的完成,都是执行和落实的结果。当前,有的部门一些工作仍然浮在面上,抓的不实、不深、不透。个别同志往往是对一些问题看得很准,思路也很清晰,举措也很有针对性,但成效却不大,主要原因就是抓落实的力度不够,工作中不能亲历亲为,决心在嘴上、行动在会上、落实在纸上,有些事情本来该到现场的,却嘴行千里,屁股坐在屋里。如果我们都是这样,身不接地气、脚不粘泥巴、人不到现场,怎么能了解工作实际情况?怎么能把握群众的喜怒哀乐?又怎么能够抓好落实?下一步,对于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责任单位必须盯住靠上、抓紧实施,不能干好干坏一个样,干与不干一个样。对各项业务工作,战线领导就是负责人,主管部门就是责任单位,必须负起主要责任,对确定的目标、议定的事项、明确的重点,要限定时间,一抓到底,切实做到“谁主管、谁负责”,真正打通工作落实的“最后一公里”。

(六)要在优化营商环境上持续发力。当前,我们要想摆脱困境、跨越赶超,就必须招引项目、扩大投资、发展经济。服务就是竞争力,环境就是生产力,服务设施和要素保障直接影响着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的成效,是打造良好营商环境的重要前提和基础。对于招商引资来的企业,要热情服务,因此,无论是一个部门还是一名工作人员,都要切实提升服务发展的能力和水平,真心实意为投资商办事,尤其是发改、财政、住建、安监等部门,要把企业的事当成自己的事办,高效解决好企业发展和项目实施中的具体问题,决不能让等待和推脱,冷了投资商的热情。特别是在招商引资的优惠政策上,要做到言必行、行必果,我们能做到的可以承诺,做不到的坚决不说,不能拍拍脑门定事、拍胸脯承诺,随意开空头支票,更不能招商时说得天花乱坠,项目落地后就万事大吉、溜之大吉。

(七)要在严明纪律规矩上持续发力。守纪律讲规矩事关党的肌体健康和事业发展,不能中道而返,必须义无反顾!我区经济社会各项事业的发展离不开风清气正的政治环境、离不开清正廉洁的干部队伍,我们的队伍必须是一支既能干成事、同样不出事的干部队伍。要坚决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把对干部的关爱体现在敢于管理、敢于教育、敢于监督上,把责任落实到实践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特别是第一种形态上,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干部要及时咬咬耳、扯扯袖,让他们红脸出汗、振聋发聩,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把踩到纪律红线边缘的党员干部拉回正轨。对那些无视纪律规矩、不收敛、不收手、顶风而上,甚至变本加厉的,要敢于亮剑、毫不含糊,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有案必查,让那些搞了腐败的人受到惩处,也让那些想搞腐败的人断了念头。

三、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强化措施、压实责任。

这次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事关全区振兴发展大局,我们绝不能走过场、搞形式,要出重拳、下猛药,不仅要触动思想灵魂,而且要见人见事。确保工作效率得到全面提高,单位形象得到全面改观,群众满意率得到全面提升。

(一)要狠抓组织领导,强化责任落实。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是区委、区政府今年的重点工作之一,更是全区各战线、各部门、全体党员干部不可推卸的政治任务,必须时刻紧盯不放,狠抓推进落实,我们成立了全区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牵头抓总,对相关工作进行统筹谋划和组织实施,各相关单位也要相应成立领导机构,抓好本部门本单位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开展。要一把手牵头抓,有什么样的领导就有什么样的队伍,领导干部的作风直接关系到干部的状态,尤其是各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一定要带头遵守各项规定,按照方案要求,抓好本战线、本部门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亲自谋划推动抓落实,把责任担起来、压力传下去、任务落到位,不能当“甩手掌柜”,凡是有利于提高效率、有利于招商引资和项目建设、有利于加快发展的工作,不讲条件、不找借口,抓紧落实、早见成效。各部门之间要搞好结合、统筹推进,处理好各项工作之间的关系,需要多部门联动开展的,战线领导要负起责任,不能互相推诿。

(二)要狠抓督促检查,严格考评问责。加大明察暗访的力度,加大曝光的频次,努力做到监督检查全履盖,及时纠偏正向。要拓宽举报渠道,通过设立专项举报电话、设置举报箱,利用政府网站、微信平台等多种形式,切实让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在社会的监督下、参与下推进。要狠抓责任追究,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这次作风整顿工作,区纪委监委要切实负起责任,让落实责任不力被追责问责成为常态,谁没有落实好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责任,谁就要受到追究,对外要释放一个强烈的信号,作风整顿工作不是一阵风,要形成“有专人、长期查”的长效机制。在集中整顿期间,要坚持一切从严,对每一起干部违规违纪问题,除查处直接责任人外,还将一律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严肃追究分管领导和主要负责同志责任,这一点绝不手软,也绝不留情面。区委组织部要把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纳入“两强四双”考评体系,并与单位先优评定、干部提拔使用相挂勾。

(三)要狠抓政策宣传,营造良好氛围。开展作风整顿,离不开群众的参与和监督。各级党组织要加强对干部作风整顿工作开展情况的宣传,充分利用网站、微信平台等载体,开设专栏,广泛宣传经验做法、先进典型和工作成效,形成比学赶超的浓厚氛围。要大力选树先进典型,对作风整顿效果显著、群众认可的先进单位,敢于担当、贡献突出的先进个人。要深入发掘宣传,发挥示范引领作用,把深化干部作风建设最终体现到调动广大党员干部积极性、推动事业发展上。要大力曝光反面典型,剖析典型案例,点名批评、公开通报,让破坏环境的人付出代价,让那些想伸手的人不敢伸手,真正营造出优化环境光荣、破坏环境可耻的浓厚氛围。

四、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必须提高窗口单位的服务质量和效率。

近日召开的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会议,是省委、省政府着眼推动全省深化机关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深入开展,着力解决服务大厅、办事窗口“事难办”问题,召开的一次重要会议。一要迅速抓好会议精神的贯彻落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会议部署上来,全区各窗口单位要采取有效形式,认真组织学习《全省集中整治窗口服务突出问题专项工作方案》和省委领导的讲话精神,把会议精神迅速传达到每个窗口,传达到每名具体的工作人员,使其真正成为广大党员干部群众的统一意志和自觉行动。特别是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当好学习的表率,推动会议精神落地落实。二要狠抓自查自纠。各窗口单位要深入查找在履行职责、服务态度、工作作风、办事流程、工作质效等方面存在的具体问题,开展自查,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要实行账单时挂账管理,确保整改一个销号一个,窗口单位的主管部门要切实负起领导责任,区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开展专项监督检查。三要突出工作重点。区作风整顿办公室要结合区情,进一步细化我区专项推进方案。区作风整顿办公室各工作组、政法专项组、各相关单位要根据职责分工,把各自承担的任务部署全面纳入各自的专项推进方案。按照推进“四零”承诺服务创建、再造流程、限时办结、工作人员实名服务、配齐配强工作队伍等省、市要求,在认真学习的基础上,紧密结合全区任务特点,准确把握时间节点、阶段步骤、推进措施、完成标准等具体要求,丰富完善细化方案内容。

同志们,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优化营商环境永无休止符。全区各战线、各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一定要以开展作风整顿优化营商环境为新的契机,进一步树立纪律观念,转变工作作风,强化实干精神,狠抓工作落实,以作风建设的实际成效取信于民、推进工作,为东风区全面振兴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在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会议上讲话集合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贯彻省委、省政府工作要求,围绕深入推进“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进行再部署、再动员、再推进。刚才会议解读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2018年工作要点》《实施营商环境建设八大突破的通知》以及《市县区优化营商环境工作考核办法》3个文件,现场签订了工作目标责任书,6个部门、2个县区做了很好的发言,请大家抓好工作落实。下面,我强调三点意见。

营商环境既是生产力,更是竞争力。2017年7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财经领导小组第十六次会议时强调,要改善投资和市场环境,加快对外开放步伐,降低市场运行成本,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加快建设开放型经济新体制,推动我国经济持续健康发展。今年4月8日,省委、省政府召开高规格的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视频会议。胡和平书记指出,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解放和发展生产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是增强竞争力、大力发展开放型经济的应有之义,是解决营商环境突出问题、加快新时代追赶超越的迫切要求,各级必须站在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高度,进一步深化对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切实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和使命感。刘国中省长强调,要提高政治站位,深化思想认识,增强营商环境建设的行动自觉,围绕实施“三年行动计划”,进一步细化目标举措,任务落实到岗、责任落实到人,坚持问题导向,抓住企业群众反映的突出问题,限时加以解决,确保省委、省政府部署落到实处。加快推动安康追赶超越、开放发展,招商引资是第一抓手、最强动力,营商环境是基础条件、根本要素,各级各部门必须坚持双管齐下、两手并举,认真落实省委、省政府工作部署,着力打造“支持政策最优、保障措施最强、行政审批最快、办事效率最高”的一流营商环境。

第一,思想上要再深化。李克强总理在政府工作中谈到优化营商环境问题时用了“安不忘危,兴不忘忧”8个字,指出发展“不平衡”“不充分”的突出问题中,相当一部分都与营商环境欠优、“放管服”改革滞后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近年来安康发展较快,但欠发达的基本市情没有变,与东部地区的差距依然很大,发展“不充分”“不平衡”的问题更为突出。我们提出“发展为要、生态立市、开放兴市、产业强市”实施路径,以高质量发展引领高速度增长,实现既有总量上的快速增长、更有质量上的稳步提升,很大程度上必须借助市场的力量。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就是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破障碍、去烦苛、筑坦途,为市场主体添活力,为人民群众增便利。各级各部门务必要从政治的高度、发展的高度出发,充分认识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责任感和紧迫感,带着推动发展的强烈使命,带着为民服务的浓厚感情,责无旁贷地抓好各项工作落实。

第二,措施上要再精准。去年以来,我们聚焦强化招商引资、优化营商环境,先后出台了工业稳增长促投资“十七条”、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十五条”、大力吸引人才人口“十八条”,政策支持力度空前。但大家一定要牢记,投资软环境的对决,只有“比较优势”没有“绝对优势”,投资者眼中的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对照全省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方案,从今年全省第一轮监测评价通报情况看,我们存在施工许可办理难度大、纳税问题突出、开办企业过程需精简、中小投资者保护不足、电力获得存在困难、开展跨境贸易仍存难度等问题。与全省最优水平相比,目前我市开办企业审批程序中,申报材料多29件;办理施工许可程序中,申报材料多32件,办理环节多2个,受理时限多48天;企业办理不动产登记程序,申报材料多13件,办理环节多4个,受理时限多5天;企业申请高压供电,申报材料多2件,受理时限多14天等等。针对这些问题,各级各有关部门必须认真深入研究,突出问题导向,强化精准施策,紧盯企业实际需求和政府服务水平,不断改进提升工作水平。

第三,作风上要再提升。优化提升营商环境,说到底是考验各级政府及其组成部门的务实担当。近两年我们紧扣“放管服”改革主线,下决心厘清权责、整饬作风、优化环境,把工作重点聚焦到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上,聚焦到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上,聚焦到加强和改进政府工作作风上,拿出过硬举措集中攻坚,锲而不舍推动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持续好转,收到了很好的效果。但实际工作中,我们也必须清醒地看到,“大环境”虽已形成,“小气候”依然存在,简政放权中有人明放暗收,放管结合中有人择利而为,优化服务中有人言行不一,为政不为、弄权设障、推诿掣肘、敷衍塞责等等衙门恶习仍然时有表现,“玻璃门”“弹簧门”“旋转门”没有完全打破,政策“中梗阻”、办事“推拖绕”、新官不理旧账以及见客下单、雁过拔毛等伤害群众感情、侵害企业利益的行为仍然没有根绝。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必须把各级政府部门作风建设摆在突出位置,扎实推进“治散强纪、治懒强劲、治庸强能、治混强效”专项治理,积极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努力营造亲上加清的营商环境,形成强有力的基础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是一项系统工程,各级各部门必须从全局发展的高度出发,突出问题导向,紧扣关键环节,在改善“硬环境”的同时不断优化“软环境”,以“软环境”弥补“硬环境”,举全市之力打造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的营商环境,推动安康开放发展在更宽领域、更深层次、更高水平上实现追赶超越。

(一)简政放权、优化服务,营造透明高效的政务环境。一是精简和规范行政审批。大力精简行政许可事项,实施行政审批事项目录管理,做到目录之外无审批。开展相对集中许可权改革试点,紫阳、旬阳、汉阴和高新区要加大探索创新力度,建立科学合理、权责明确、规范透明、运行高效的行政审批机制,力争2018年底在全市进行推广。要按照能减则减、能合则合的原则,对前置申报材料进行简化,对行政审批流程进行优化再造,对审批时限实行极限压缩。建立项目审批“绿色通道”,实行项目并联审批、审批联合勘验、全程无偿代办,为企业和群众提供纵向到底的审批服务和横向到边的帮办服务,努力打造成“审批项目最少、行政效率最高、行政成本最低、行政过程最透明”的城市。二是创新政务服务方式。深入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共享,以“一站”“一窗”“一章”“一网”建设为抓手,着力打造集“行政审批、公共便民服务、公共资源产权交易、12345市民热线”于一体的一流政务服务平台,健全完善“市县镇村”四级服务便民体系。全面推行“马上办、网上办、就近办、一次办”,让数据多跑路,让企业群众少跑路,推动“最多跑一次”改革落地生根。要进一步完善政务公开制度,以公开促公正,以公开促监督。

(二)完善规则、依法办事,营造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一是放宽市场准入。严格落实“非禁即入”,持续推进“微信办照”“54证合一”,简化企业开办和注销程序,实行企业名称当场核准,力争3个工作日内全面办理各类事项。加大“证照分离”改革,动态调整工商登记前置、后置审批事项目录,实现“照后减证”,进一步解决企业“准入不准营”问题。实施企业登记全程电子化,全面开放市县两级企业名称库。二是加强事中事后监管。推进“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打造联合检查现场指挥平台和网上执法办案系统,加强跨部门联动响应,构建“一处违法、处处受限”的联合惩戒机制。组织成立医疗旅游、现代物流、金融服务等行业协会,形成市场主体自律、行业协会自治、社会监督和政府监管为基础的综合监管新局面,做到放开准入和严格监管相结合,确保无缝衔接、不留死角。三是提升涉企和项目服务能力。近年来,紫阳、汉阴探索出并联审批和绿色通道等创新举措,把施工许可证办理时间提升到49天,但仍未取得实质性突破。为此,我们要探索实施整体评勘,环评、能评、地震安全性评价、工程地质勘察、文物勘探等由政府统一购买并实施完成,实现投资项目审批提速增效,促使投资项目早落地、早建成、早出效益。要推行项目竣工联合验收制,将各相关部门独立实施的专项验收,规范为统一窗口受理、统一现场验收、统一送达文件的竣工联合验收方式,提高竣工验收工作效率。四是坚持重诺守信。全面推行企业信用分类监管,建立信用信息披露制度与信用奖惩政策体系,健全诚信“红黑榜”发布制度,对于信用记录良好、信誉度高的市场主体,在行政监管、金融信贷、政府项目上给予倾斜。同时加大失信惩戒力度,探索建立惩罚性巨额赔偿制度,构建“诚信受益、失信惩戒”的长效机制,形成靠诚信凝聚商气、提升人气、弘扬正气的局面。

(三)减税降费、降低成本,营造亲商富商的政策环境。一是完善营商政策。认真落实《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工作政策措施》,用足用活招商引资15条,涉及税费减免、信贷融资、建设用地、资金扶持、市场准入、政府采购和招投标等方面的责任部门要拿出具体支持办法或细则,把支持落实在流程中,体现在工作中,创造更加有利的政策环境条件。二是严格清理涉企收费。严格建设项目报建规费管理,全面建立健全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坚决清理取缔没有法律法规依据的收费项目和行政审批前置中介服务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三是规范涉企中介服务。全面清理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事项,公布并动态调整中介服务清单。按照“多评合一”要求,推进中介服务机构与主管部门脱钩,放宽中介服务市场准入,通过市场化竞争方式选择中介服务主体,坚决打破中介服务垄断。全面开展中介服务信用评价,加快形成“市场开放、竞争有序、执业规范、收费合理、服务高效”的中介服务市场秩序。

(四)严格监管、综合执法,营造公平公正的法治环境。一是优化治安环境。聚焦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围绕“五打击六加强”,严肃查处各类破坏市场秩序和营商环境违法违规行为,为项目建设和企业生产经营创造良好的治安环境。认真落实全省公安系统优化营商环境24条硬措施,推进户籍、治安、出入境等便民措施,切实增强企业和群众的获得感。二是开展专项整治。依法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制售伪劣商品、恶意欠薪、非法讨薪等违法犯罪行为,以及强买强卖、强揽工程、欺行霸市破坏投资环境等不法行为,让企业和群众切实感受到市场秩序的新变化。要突出抓好重点单位、重点部位、重点环节的治理整顿,对弄权勒索、梗阻政令、损害企业和群众利益的行为,有诉必查,快查快结,严查重处,决不姑息迁就。三是弘扬法治精神。开展法治宣传工作,努力形成崇尚法治、依法经营、自觉维护法律权威的营商意识和氛围。重点抓好领导干部、公务员、企业管理人员和职工等的普法工作;深入企业、商会、行业协会宣讲政府服务经济发展的规章制度和政策措施,为企业提供个性化的政策法律支持服务。

(五)主动作为,互联互通,营造合作共羸的开放环境。一是抓开放融合。坚持“走出去”“请进来”,深度融入“一带一路”“长江经济带”和“海外陕西”建设步伐,大力发展枢纽经济、门户经济、流动经济,加快资本、信息、人才、技术等要素聚集,加快拓展国际化联系网络,构建多渠道、多层次、完整的国际贸易采购体系,聚力打造川陕鄂渝“融通枢纽”、陕西向南开放“第一门户”,着力把开放发展推向新高度。二是抓互联互通。加强基础设施配套建设,完善机场、高铁、高速公路等便利的交通硬环境,力促西渝高铁安康段开工建设,加快富强机场、安岚、石宁和平镇高速建设,扎实推进旬阳至桐木高速连接线、汉阴凤凰山隧道等项目前期工作,健全城乡交通网络。搭建跨境电商公共服务平台,完善海关、检验检疫、税务、外汇等配套政策,以各类境内外展会、经贸洽谈活动为媒,搭建对外交流有效平台,打造开放型经济发展新平台。三是抓创新驱动。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深度融合的科技创新体系,加强科技孵化体系建设,充分利用中国富硒产业研究院“国字招牌”,带动培育一批有自主研发能力和市场竞争能力的企业。积极鼓励和支持重点企业、重点行业、重点园区组建工程实验室和产学研平台,探索建立协同创新体系和技术成果转化联盟,推动众创、众筹、众扶、众包等新业态快速发展,进一步激发创新创业及经济发展活力。

(六)改进作风、文明守信,营造健康向上的人文环境。一是转变干部作风。“环境好不好,关键在领导”。各级领导干部要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坦坦荡荡地同企业家打交道、交朋友,本着“接待真心真意、交流专业专注、服务贴心用心”的态度,建立健全“企业直通车”和直接联系企业制度,按照“热情接洽、积极促进、支持到位、特事特议、制衡有效”的原则,全力做好招商引资各项工作。二是推动双招双引。认真落实全面加强招商引资“十五条”、大力吸引人才人口“十八条”,扎实推进实施“双招双引”工程,聚焦“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着力破解束缚人才发展的体制机制障碍,在创新人才引进、服务、培养政策上持续用力,通过积极吸引人口聚集,强化社会保障措施,统筹开发就业岗位,促进适业人口有序流动,实现就地就近就业。三是树立城市形象。全面推进“五城联创”,不断提升全社会的文明程度,彰显“热情豁达、文明守信、开放包容”的安康风貌,提升群众幸福指数。加快生态环境建设,打造天蓝、地绿、水净的生态圈,把安康建设成休闲养生、宜居宜业的“秦巴明珠”,增强安康对外感召力、吸引力和凝聚力。积极倡导尊重企业家、关心企业家的社会风气,认真解决外商在生产经营、就医就学等方面遇到的困难和问题,让安康成为外商投资创业的热土、安居乐业的宝地。

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重大战略部署,各级各部门要认真落实“一把手”负责制,主动作为,上下联动,齐抓共管,取得实效。

(一)加强组织领导,凝聚工作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加强营商环境建设的极端重要性,把这项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主要负责人要亲自抓、带头干、负总责,成立专门班子,明确任务,全面落实市县两级的主体责任,确保各项措施落地生效。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及“八办四组”负责统筹规划、组织协调、指导监督、检查考核。各相关部门、各县区政府要抓紧作出安排部署,各司其职,各尽其责,扎扎实实抓好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十大行动”。

(二)加强预警监测,全面公开承诺。进一步完善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专家学者等组成第三方评估团队,依照指标体系标准开展有效监测,科学评估政府效能、政府服务、企业负担、要素支撑、法治环境、开放程度、产业配套、宜居环境等要素状况,定期通报监测结果和排名,强化结果的分析和运用,促进各地营商环境持续优化。畅通企业和社会反馈问题渠道,形成问题线索清单,建立台账、逐条践诺、逐项销号,树立诚信守诺的良好形象。

(三)加强宣传总结,营造浓厚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百姓创家业、能人创企业、干部创事业”的先进典型,传播“好声音”、凝聚“正能量”。对政策落实不力、破坏营商环境或影响行动落实的人和事,一律毫不留情地进行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反面典型案件,处理一个、警醒一批,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

(四)加强督查考核,促进工作落实。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工作纳入年度工作目标责任考核,建立常态督查考评机制,对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措施落实情况进行专项督查,结合部门职能和公开承诺事项,对重点地区、重点部门和窗口单位开展日常督导。加强督查考核结果的运用,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实施执纪问责、实绩档案、考核奖惩三重约束,对完成任务目标、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出现问题的部门和单位,逐级严肃追究问责。

同志们,优化提升营商环境是安康实现开放发展、追赶超越的重要基础性工作,让我们带着推动安康加快发展的强烈使命,带着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深厚感情,凝心聚力、真抓实干,为加快建设西北生态经济强市提供一流的营商环境保障。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

第一条为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不断解放和发展社会生产力,加快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推动高质量发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所称营商环境,是指企业等市场主体在市场经济活动中所涉及的体制机制性因素和条件。

第三条国家持续深化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资源的直接配置,最大限度减少政府对市场活动的直接干预,加强和规范事中事后监管,着力提升政务服务能力和水平,切实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更大激发市场活力和社会创造力,增强发展动力。

各级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当坚持政务公开透明,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全面推进决策、执行、管理、服务、结果公开。

第四条优化营商环境应当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市场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深刻转变政府职能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强化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市场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良好环境。

第五条国家加快建立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依法促进各类生产要素自由流动,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第六条国家鼓励、支持、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激发非公有制经济活力和创造力。

国家进一步扩大对外开放,积极促进外商投资,平等对待内资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

第七条各级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组织领导,完善优化营商环境的政策措施,建立健全统筹推进、督促落实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相关机制,及时协调、解决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重大问题。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职责分工,做好优化营商环境的相关工作。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根据实际情况,可以明确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主管部门。

对探索中出现失误或者偏差,符合规定条件的,可以予以免责或者减轻责任。

第八条国家建立和完善以市场主体和社会公众满意度为导向的营商环境评价体系,发挥营商环境评价对优化营商环境的引领和督促作用。

开展营商环境评价,不得影响各地区、各部门正常工作,不得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或者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任何单位不得利用营商环境评价谋取利益。

第九条市场主体应当遵守法律法规,恪守社会公德和商业道德,诚实守信、公平竞争,履行安全、质量、劳动者权益保护、消费者权益保护等方面的法定义务,在国际经贸活动中遵循国际通行规则。

第二章市场主体保护。

第十条国家坚持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保障各种所有制经济平等受到法律保护。

第十一条市场主体依法享有经营自主权。对依法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各类事项,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第十二条国家保障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使用资金、技术、人力资源、土地使用权及其他自然资源等各类生产要素和公共服务资源。

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国家支持发展的政策。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在政府资金安排、土地供应、税费减免、资质许可、标准制定、项目申报、职称评定、人力资源政策等方面,应当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不得制定或者实施歧视性政策措施。

第十三条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应当公开透明、公平公正,依法平等对待各类所有制和不同地区的市场主体,不得以不合理条件或者产品产地来源等进行限制或者排斥。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监管,依法纠正和查处违法违规行为。

第十四条国家依法保护市场主体的财产权和其他合法权益,保护企业经营者人身和财产安全。

依法确需实施前述行政强制措施的,应当限定在所必需的范围内。

禁止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的摊派行为。市场主体有权拒绝任何形式的摊派。

第十五条国家建立知识产权侵权惩罚性赔偿制度,推动建立知识产权快速协同保护机制,健全知识产权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和知识产权维权援助机制,加大对知识产权的保护力度。

国家持续深化商标注册、专利申请便利化改革,提高商标注册、专利申请审查效率。

第十六条国家加大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力度,完善中小投资者权益保护机制,保障中小投资者的知情权、参与权,提升中小投资者维护合法权益的便利度。

第十七条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市场主体有权自主决定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预。

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外,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参加评比、达标、表彰、培训、考核、考试以及类似活动,不得借前述活动向市场主体收费或者变相收费。

第十八条国家推动建立全国统一的市场主体维权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维权服务。

第三章市场环境。

第十九条国家持续深化商事制度改革,统一企业登记业务规范,统一数据标准和平台服务接口,采用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进行登记管理。

国家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精简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依法采取直接取消审批、审批改为备案、实行告知承诺、优化审批服务等方式,对所有涉企经营许可事项进行分类管理,为企业取得营业执照后开展相关经营活动提供便利。除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特定领域外,涉企经营许可事项不得作为企业登记的前置条件。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简化企业从申请设立到具备一般性经营条件所需办理的手续。在国家规定的企业开办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企业申请办理住所等相关变更登记的,有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办理,不得限制。除法律、法规、规章另有规定外,企业迁移后其持有的有效许可证件不再重复办理。

第二十条国家持续放宽市场准入,并实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领域,各类市场主体均可以依法平等进入。

各地区、各部门不得另行制定市场准入性质的负面清单。

第二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力度,有效预防和制止市场经济活动中的垄断行为、不正当竞争行为以及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的行为,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第二十二条国家建立健全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人力资源市场体系,打破城乡、地区、行业分割和身份、性别等歧视,促进人力资源有序社会性流动和合理配置。

第二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完善政策措施、强化创新服务,鼓励和支持市场主体拓展创新空间,持续推进产品、技术、商业模式、管理等创新,充分发挥市场主体在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中的作用。

第二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严格落实国家各项减税降费政策,及时研究解决政策落实中的具体问题,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全面、及时惠及市场主体。

第二十五条设立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应当有法律、行政法规依据或者经国务院批准。对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以及实行政府定价的经营服务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开,目录清单之外的前述收费和保证金一律不得执行。推广以金融机构保函替代现金缴纳涉企保证金。

第二十六条国家鼓励和支持金融机构加大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支持力度,降低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综合融资成本。

金融监督管理部门应当完善对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的监管考核和激励机制,鼓励、引导其增加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的信贷投放,并合理增加中长期贷款和信用贷款支持,提高贷款审批效率。

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在授信中不得设置不合理条件,不得对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设置歧视性要求。商业银行等金融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规范收费行为,不得违规向服务对象收取不合理费用。商业银行应当向社会公开开设企业账户的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和办理时限。

第二十七条国家促进多层次资本市场规范健康发展,拓宽市场主体融资渠道,支持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中小企业依法发行股票、债券以及其他融资工具,扩大直接融资规模。

第二十八条供水、供电、供气、供热等公用企事业单位应当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等信息,为市场主体提供安全、便捷、稳定和价格合理的服务,不得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不得以任何名义收取不合理费用。各地区应当优化报装流程,在国家规定的报装办理时限内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公用企事业单位运营的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行业协会商会应当依照法律、法规和章程,加强行业自律,及时反映行业诉求,为市场主体提供信息咨询、宣传培训、市场拓展、权益保护、纠纷处理等方面的服务。

国家依法严格规范行业协会商会的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第三十条国家加强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持续推进政务诚信、商务诚信、社会诚信和司法公信建设,提高全社会诚信意识和信用水平,维护信用信息安全,严格保护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三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履行向市场主体依法作出的政策承诺以及依法订立的各类合同,不得以行政区划调整、政府换届、机构或者职能调整以及相关责任人更替等为由违约毁约。因国家利益、社会公共利益需要改变政策承诺、合同约定的,应当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进行,并依法对市场主体因此受到的损失予以补偿。

第三十二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不得违约拖欠市场主体的货物、工程、服务等账款,大型企业不得利用优势地位拖欠中小企业账款。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加大对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清理力度,并通过加强预算管理、严格责任追究等措施,建立防范和治理国家机关、事业单位拖欠市场主体账款的长效机制。

第三十三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优化市场主体注销办理流程,精简申请材料、压缩办理时间、降低注销成本。对设立后未开展生产经营活动或者无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可以按照简易程序办理注销。对有债权债务的市场主体,在债权债务依法解决后及时办理注销。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根据需要建立企业破产工作协调机制,协调解决企业破产过程中涉及的有关问题。

第四章政务服务。

第三十四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进一步增强服务意识,切实转变工作作风,为市场主体提供规范、便利、高效的政务服务。

第三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减环节、减材料、减时限的要求,编制并向社会公开政务服务事项(包括行政权力事项和公共服务事项,下同)标准化工作流程和办事指南,细化量化政务服务标准,压缩自由裁量权,推进同一事项实行无差别受理、同标准办理。没有法律、法规、规章依据,不得增设政务服务事项的办理条件和环节。

需要进行现场踏勘、现场核查、技术审查、听证论证的,应当及时安排、限时办结。

超过办理时间的,办理单位应当公开说明理由。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已设立政务服务大厅的,本行政区域内各类政务服务事项一般应当进驻政务服务大厅统一办理。对政务服务大厅中部门分设的服务窗口,应当创造条件整合为综合窗口,提供一站式服务。

第三十七条国家加快建设全国一体化在线政务服务平台(以下称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在全国范围内实现“一网通办”。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或者涉及国家秘密等情形外,政务服务事项应当按照国务院确定的步骤,纳入一体化在线平台办理。

国家依托一体化在线平台,推动政务信息系统整合,优化政务流程,促进政务服务跨地区、跨部门、跨层级数据共享和业务协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供数据共享服务,及时将有关政务服务数据上传至一体化在线平台,加强共享数据使用全过程管理,确保共享数据安全。

国家建立电子证照共享服务系统,实现电子证照跨地区、跨部门共享和全国范围内互信互认。各地区、各部门应当加强电子证照的推广应用。

各地区、各部门应当推动政务服务大厅与政务服务平台全面对接融合。市场主体有权自主选择政务服务办理渠道,行政机关不得限定办理渠道。

第三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通过政府网站、一体化在线平台,集中公布涉及市场主体的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和各类政策措施,并通过多种途径和方式加强宣传解读。

第三十九条国家严格控制新设行政许可。新设行政许可应当按照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的规定严格设定标准,并进行合法性、必要性和合理性审查论证。对通过事中事后监管或者市场机制能够解决以及行政许可法和国务院规定不得设立行政许可的事项,一律不得设立行政许可,严禁以备案、登记、注册、目录、规划、年检、年报、监制、认定、认证、审定以及其他任何形式变相设定或者实施行政许可。

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对相关管理事项已作出规定,但未采取行政许可管理方式的,地方不得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对相关管理事项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的,地方可以依法就该事项设定行政许可。

第四十条国家实行行政许可清单管理制度,适时调整行政许可清单并向社会公布,清单之外不得违法实施行政许可。

国家大力精简已有行政许可。对已取消的行政许可,行政机关不得继续实施或者变相实施,不得转由行业协会商会或者其他组织实施。

对实行行政许可管理的事项,行政机关应当通过整合实施、下放审批层级等多种方式,优化审批服务,提高审批效率,减轻市场主体负担。符合相关条件和要求的,可以按照有关规定采取告知承诺的方式办理。

第四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深化投资审批制度改革,根据项目性质、投资规模等分类规范投资审批程序,精简审批要件,简化技术审查事项,强化项目决策与用地、规划等建设条件落实的协同,实行与相关审批在线并联办理。

第四十二条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优化工程建设项目(不包括特殊工程和交通、水利、能源等领域的重大工程)审批流程,推行并联审批、多图联审、联合竣工验收等方式,简化审批手续,提高审批效能。

在依法设立的开发区、新区和其他有条件的区域,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推行区域评估,由设区的市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组织对一定区域内压覆重要矿产资源、地质灾害危险性等事项进行统一评估,不再对区域内的市场主体单独提出评估要求。区域评估的费用不得由市场主体承担。

没有依据的,不得作为办理行政审批的条件。中介服务机构应当明确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除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外,不得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行政机关所属事业单位、主管的社会组织及其举办的企业不得开展与本机关所负责行政审批相关的中介服务,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行政机关在行政审批过程中需要委托中介服务机构开展技术性服务的,应当通过竞争性方式选择中介服务机构,并自行承担服务费用,不得转嫁给市场主体承担。

第四十四条证明事项应当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依据。

设定证明事项,应当坚持确有必要、从严控制的原则。对通过法定证照、法定文书、书面告知承诺、政府部门内部核查和部门间核查、网络核验、合同凭证等能够办理,能够被其他材料涵盖或者替代,以及开具单位无法调查核实的,不得设定证明事项。

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公布证明事项清单,逐项列明设定依据、索要单位、开具单位、办理指南等。清单之外,政府部门、公用企事业单位和服务机构不得索要证明。各地区、各部门之间应当加强证明的互认共享,避免重复索要证明。

第四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促进跨境贸易便利化的有关要求,依法削减进出口环节审批事项,取消不必要的监管要求,优化简化通关流程,提高通关效率,清理规范口岸收费,降低通关成本,推动口岸和国际贸易领域相关业务统一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办理。

第四十六条税务机关应当精简办税资料和流程,简并申报缴税次数,公开涉税事项办理时限,压减办税时间,加大推广使用电子发票的力度,逐步实现全程网上办税,持续优化纳税服务。

第四十七条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加强部门协作,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一窗受理、并行办理,压缩办理时间,降低办理成本。在国家规定的不动产登记时限内,各地区应当确定并公开具体办理时间。

国家推动建立统一的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公示系统,逐步实现市场主体在一个平台上办理动产和权利担保登记。纳入统一登记公示系统的动产和权利范围另行规定。

第四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的要求,建立畅通有效的政企沟通机制,采取多种方式及时听取市场主体的反映和诉求,了解市场主体生产经营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并依法帮助其解决。

建立政企沟通机制,应当充分尊重市场主体意愿,增强针对性和有效性,不得干扰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不得增加市场主体负担。

第四十九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建立便利、畅通的渠道,受理有关营商环境的投诉和举报。

第五十条新闻媒体应当及时、准确宣传优化营商环境的措施和成效,为优化营商环境创造良好舆论氛围。

国家鼓励对营商环境进行舆论监督,但禁止捏造虚假信息或者歪曲事实进行不实报道。

第五章监管执法。

第五十一条政府有关部门应当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职责,落实监管责任,明确监管对象和范围、厘清监管事权,依法对市场主体进行监管,实现监管全覆盖。

第五十二条国家健全公开透明的监管规则和标准体系。国务院有关部门应当分领域制定全国统一、简明易行的监管规则和标准,并向社会公开。

第五十三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国家关于加快构建以信用为基础的新型监管机制的要求,创新和完善信用监管,强化信用监管的支撑保障,加强信用监管的组织实施,不断提升信用监管效能。

第五十四条国家推行“双随机、一公开”监管,除直接涉及公共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健康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外,市场监管领域的行政检查应当通过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执法检查人员、抽查事项及查处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的方式进行。针对同一检查对象的多个检查事项,应当尽可能合并或者纳入跨部门联合抽查范围。

对通过投诉举报、转办交办、数据监测等发现的问题,应当有针对性地进行检查并依法依规处理。

第五十五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按照鼓励创新的原则,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针对其性质、特点分类制定和实行相应的监管规则和标准,留足发展空间,同时确保质量和安全,不得简单化予以禁止或者不予监管。

第五十六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充分运用互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依托国家统一建立的在线监管系统,加强监管信息归集共享和关联整合,推行以远程监管、移动监管、预警防控为特征的非现场监管,提升监管的精准化、智能化水平。

第五十七条国家建立健全跨部门、跨区域行政执法联动响应和协作机制,实现违法线索互联、监管标准互通、处理结果互认。

国家统筹配置行政执法职能和执法资源,在相关领域推行综合行政执法,整合精简执法队伍,减少执法主体和执法层级,提高基层执法能力。

第五十八条行政执法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制度,实现行政执法信息及时准确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重大行政执法决定法制审核全覆盖。

违法行为情节轻微或者社会危害较小的,可以不实施行政强制;

确需实施行政强制的,应当尽可能减少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影响。

开展清理整顿、专项整治等活动,应当严格依法进行,除涉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发生重特大事故或者举办国家重大活动,并报经有权机关批准外,不得在相关区域采取要求相关行业、领域的市场主体普遍停产、停业的措施。

禁止将罚没收入与行政执法机关利益挂钩。

第六十条国家健全行政执法自由裁量基准制度,合理确定裁量范围、种类和幅度,规范行政执法自由裁量权的行使。

第六章法治保障。

第六十一条国家根据优化营商环境需要,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及时制定或者修改、废止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

优化营商环境的改革措施涉及调整实施现行法律、行政法规等有关规定的,依照法定程序经有权机关授权后,可以先行先试。

第六十二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充分听取市场主体、行业协会商会的意见。

除依法需要保密外,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通过报纸、网络等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并建立健全意见采纳情况反馈机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期限一般不少于30日。

第六十三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公平竞争审查。

制定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国务院的规定进行合法性审核。

市场主体认为地方性法规同行政法规相抵触,或者认为规章同法律、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可以向国务院书面提出审查建议,由有关机关按照规定程序处理。

第六十四条没有法律、法规或者国务院决定和命令依据的,行政规范性文件不得减损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或者增加其义务,不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不得干预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

涉及市场主体权利义务的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按照法定要求和程序予以公布,未经公布的不得作为行政管理依据。

第六十五条制定与市场主体生产经营活动密切相关的行政法规、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应当结合实际,确定是否为市场主体留出必要的适应调整期。

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统筹协调、合理把握规章、行政规范性文件等的出台节奏,全面评估政策效果,避免因政策叠加或者相互不协调对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动造成不利影响。

第六十六条国家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为市场主体提供高效、便捷的纠纷解决途径。

第六十七条国家加强法治宣传教育,落实国家机关普法责任制,提高国家工作人员依法履职能力,引导市场主体合法经营、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不断增强全社会的法治意识,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基础性支撑。

第六十八条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调解、仲裁等公共法律服务资源,加快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公共法律服务能力和水平,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全方位法律服务。

第六十九条政府和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一)违法干预应当由市场主体自主决策的事项;

(二)制定或者实施政策措施不依法平等对待各类市场主体;

(四)在法律、法规规定之外要求市场主体提供财力、物力或者人力;

(六)违法设立或者在目录清单之外执行政府性基金、涉企行政事业性收费、涉企保证金;

(九)为市场主体指定或者变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或者违法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十一)其他不履行优化营商环境职责或者损害营商环境的情形。

第七十条公用企事业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不向社会公开服务标准、资费标准、办理时限等信息;

(二)强迫市场主体接受不合理的服务条件;

(三)向市场主体收取不合理费用。

第七十一条行业协会商会、中介服务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改正,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一)违法开展收费、评比、认证等行为;

(二)违法干预市场主体加入或者退出行业协会商会等社会组织;

(四)不向社会公开办理法定行政审批中介服务的条件、流程、时限、收费标准;

(五)违法强制或者变相强制市场主体接受中介服务。

第七章附则。

第七十二条本条例自2020年1月1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

优化营商环境若干规定第一条【目的宗旨】为了营造稳定、透明、可预期和公平竞争的营商环境,保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秩序,促进经济高质量収展,根据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的基本原则,结合aa经济特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aa经济特区营商环境的改革优化和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政府职责】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营商环境工作的统筹领导,持续推进优化营商环境改革,每年向同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报告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情冴。

収展改革、市场监督、商务贸易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营商环境的优化改革和监督管理工作。

市、区政府其他工作部门和中央、省垂直管理的驻深部门按照职责做好各自领域优化营商环境工作。

第四条【政策公开】行政机关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规划、产业、项目、市场、金融、税费、奖励、补贴等政策措施,应当采叏适当形式听叏市场主体的意见和建议。没有法律、法规依据,丌得减损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戒者增加其义务,丌得设置市场准入和退出条件,丌得干预市场主体的正常生产经营活劢。

制定不市场主体有关的政策措施及规范性文件,制定机关应当自印収之日起三日内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政府公报、政务新媒体等渠道公开収布,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咨询和解读。

宣传主管部门和新闻媒体应当加强优化营商环境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宣传力度,深入解读营商环境有关政策性文件,提高市场主体对法规和政策的知晓度。

第五条【市场准入】全面实施国家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丌得另设门槛和隐性限制。

除国家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准入的行业和领域外,其他行业、领域和业务全面放开,市场主体可以平等进入市场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和业务。

第六条【平等待遇】依法保障市场主体的平等待遇,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平等适用本市支持企业収展的各项政策。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不国有企业在土地供应、政府采购、招标投标、项目申报、资质许可、产业扶持、用水用电等方面享有同等待遇。

丌得对市场准入负面清单以外的行业、领域、业务等设置审批限制;丌得限制外地商品、服务进入本地市场;第七条【公平竞争】依法保障市场主体通过公平竞争参不政府采购活劢。鼓励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通过公平竞争,参不基础设施和公用亊业项目建设。

政府投资项目及建设工程丌得以非公开招标方式设立各类预选企业名录,丌得以业主强制选择等手段叏代公平竞争。

第八条【政务服务】市、区人民政府及其工作部门应当按照高效、便利、透明的原则,通过统一的政务服务平台,为市场主体提供政策宣导、业务查询、网上投诉、政务导办等服务,简化办亊程序,提高办亊效率,进一步提高政务服务水平。

推行政务服务亊项网上叐理、网上审查、网上办理和网上查询。可以实现网络共享的材料、通过网络核验可以获叏的信息以及前端流程已经收叏的材料,丌得要求重复提交。

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不纸质版本具有同等效力。从电子证照、电子公文、电子证明以及加盖电子印章的其他电子材料中提叏的结构化数据可以作为政务服务数据比对的依据,比对结果可以作为业务办理的依据。

第九条【企业开办】全面实行网络注册、一照一码、先照后证、多证合一等商亊登记制度。申请开办企业实行一站式办理戒者全网通办,对开办个体户和自然人有限公司的申请,实行网上自劢审批;商亊主体名称可以通过微信自主申报;对开办企业申请,商亊登记机关可以卲时办结的,应当卲时办结;丌能卲时办结的,应当在一个工作日内办结。

商亊登记机关应当通过公共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不公安、税务、社保等部门共享有关政务信息。市场主体的有关信息可以通过主劢采集、政府信息共享等方式采集的,丌得要求市场主体再行提供。

第十条【行政许可】行政审批机关应当丌断压缩减少行政许可亊项,对保留的行政许可亊项要编制清单幵向社会公开,幵逐项明确许可范围、条件和环节。

行政审批机关丌得以备案、登记、注册、年检、认定、认证、审定等方式发相设定戒者实施涉及市场主体的行政许可亊项,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发相设定为备案亊项。

有关规划布局的数量、时间、距离等非强制性标准,丌得作为行政许可的审批条件。

第十一条【审批服务】审批机关实行行政审批标准化,丌得增设审批条件和环节。对依法丌需要现场勘察、与业技术审查、集体讨论、与家论证、听证的亊项,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的,审批机关应当当场作出行政许可决定。

叏消无法定依据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对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中介服务亊项,丌得作为行政审批的前置条件。

第十二条【公共服务】创新公共服务方式,推行公共服务一网通办、异地可办,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和医院、银行等服务机构要持续推进app办亊、移劢支付等便利丼措,进一步压减供水、供电、供气的办理时限。

第十三条【金融服务】全面叏消企业的银行开户行政许可,金融机构应当加大对企业贷款的投放额度,叏消各类违规的手续费、管理费、咨询费、顾问费、承诺费等费用。商业银行对民营企业、中小微企业和国有企业应当一视同仁,对丌同性质和丌同类型的市场主体的同类贷款申请丌得有差别待遇。

建立地方财政扶持中小微企业収展机制,以贷款风险补偿、融资担保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支持。

地方金融监管机构应当加强对金融机构在金融服务方面的指导和监管。

第十四条【纳税服务】本市税务机关应当优化办税流程,精简办税资料,压减税收申报次数,压缩纳税时间,加大纳税便利化。丌得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多征、少征、提前征收、延缓征收戒者摊派税款,依法保障市场主体全面享叐各项减税、免税、出口退税等税收优惠。

第十五条【登记服务】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会同有关部门整合和优化丌劢产登记流程,加强信息共享,减少办理环节,压缩办理时限,提高登记服务效率。

市场主体在商业银行办理丌劢产抵押贷款的,可以委托商业银行直接办理房地产抵押登记手续,丌劢产登记机关应当配合。

推行丌劢产登记不水、电、气发更联劢办理,供水、供电、供气等公用亊业单位应当配合办理。

第十六条【规范房租】规范房屋租赁市场秩序,建立产业用房租赁负面清单,禁止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分租、转租厂房、写字楼等产业用房和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行为。

产业用房的租金按片区实施分级分类价格指导。房屋租赁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产业用房的租赁管理,实行产业用房租赁合同网上签约和备案制度。

第十七条【规范收费】行政亊业性收费实行目录清单制度,明确收费依据和收费标准,收费目录清单之外丌得收费。收费目录清单应当向社会公开,接叐社会监督。禁止擅自收费、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和重复收费,按照国家和省的统一部署,逐步叏消本市涉企行政亊业性收费。

供电、供水、供气、电讯、邮政等公用服务类收费应当明码标价,逐步降低各类服务收费。

第十八条【规范中介】政府部门及其工作人员丌得将已叏消的行政审批亊项转为中介服务亊项,丌得强行要求市场主体接叐中介服务,丌得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服务机构,丌得限额管理中介服务机构数量。

政府部门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应当互通互认,丌得要求重复评估。

第十九条【信用建设】市、区政府应当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各类市场主体信用档案,建立社会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加强信用信息征集、抦露、使用和管理,幵为市场主体提供信用信息查询服务。

有关主管部门应当建立信用信息采集目录,在办理注册登记、资质审核、市场准入、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公共服务和日常监管等过程中,全面记录市场主体信用行为,建立失信记录档案。

建立健全信用信息异议投诉制度,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的信息,信息提供和采集单位应当自收到异议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核实幵反馈结果,经核实有误的信息应当在反馈之日起三个工作日内予以更正戒撤销。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有关部门应当主劢撤销幵消除丌良影响。

第二十条【信用规范】除法律、法规、规章以外,其他规范性文件丌得规定对市场主体进行信用约束的内容。

市场主体在规定期限内纠正失信行为、消除丌良影响的,可以通过信用承诺、信用整改、信用核查、信用报告戒者参加公益慈善活劢等方式修复信用。完成信用修复的市场主体,信用惩戒部门应当及时公布其信用修复结果。

第二十一条【综合监管】实行市场监管清单制度。市场监管机关应当编制幵公布市场监管清单,明确监管主体、行业分类、监管范围和内容等,将行政许可、行政检查、行政处罚,以及叏消和下放的行政许可亊项等纳入监管清单,定期向社会公布。

全面推行“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模式。市场监管、交通运输、城市管理、生态环境、消防监督、应急安全、文化市场等领域实行监管过程中随机抽叏检查对象,随机选派检查人员、抽查检查结果幵及时向社会公开。

第二十二条【执法检查】执法机关实施执法检查应当编制年度检查计划,明确检查仸务、依据、时间和方式等。

未经国家、省主管部门戒者市、区人民政府批准,丌得开展拉网式的执法大检查。同一系统的上级执法机关已对同一市场主体实施检查的,下级机关丌得重复检查。限制非办案类的综合检查,引导企业以自我检查、行业自律和信用承诺为主。确有必要开展检查的,以抽查为主。

第二十三条【审慎处罚】实施行政处罚教育前置制度,行政机关实施行政处罚坚持处罚不教育相结合,丌得以罚代管、重罚轻教。

行政机关对市场主体违法情节较轻丏能主劢消除戒者减轻危害后果的违法行为,应当先责令改正,进行教育、告诫和引导,依法从轻、减轻行政处罚。对违法行为轻微幵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丌予行政处罚。

第二十四条【产权保护】依法保护各种所有制市场主体的投资、收益和其他合法权益。依法查处侵犯企业商标、与利、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以及损害企业商业信誉、商品声誉的违法行为。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处置涉案财物的,应当开具清单收据和送达法律文书,在法定期限内作出处理决定,幵在结案后及时解封、解冻非涉案财物。

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等强制措施,市场主体提供的财产担保可以满足执行要求戒者财产可以分割执行的,丌得超值查封、扣押、冻结涉案财物。对查封、扣押的财产,由执法机关自行保管的,丌得使用戒者损毁。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承担赔偿责仸。

第二十五条【公安保障】公安机关应当保障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对哄抢财物,滋扰、冲击正常生产经营活劢,强揽工程、强行装卸、强买强卖、欺行霸市等强迫交易以及侵犯市场主体人身和财产安全等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应当及时依法处置,幵在十日内将处理结果通知有关单位和个人。

第二十六条【投诉举报】建立营商环境投诉、丼报和督察工作机制,及时处理市场主体对营商环境问题的投诉、丼报幵反馈处理情冴。仸何单位和个人有权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有权对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投诉和丼报。

营商环境改革主管部门应当公布投诉、丼报方式,通过与项督察、日常督导等方式加强对营商环境工作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七条【法律服务】司法行政机关应当整合律师、公证、司法鉴定、人民调解、仲裁等法律服务资源,为市场主体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援劣和法律救济等全方位的法律服务,保障市场主体依法维权。

推劢建立行政调解、行政复议、行政裁决、人民调解、仲裁和诉讼有效衔接、相互协调的市场主体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

第二十八条【法律责任】行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违反本规定,有下刓行为之一的,由有关机关责令改正,对负有直接责仸的主管人员和其他责仸人员依法给予处分;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亊责仸。

(六)违反规定利用职权便利指定戒者发相指定中介机构提供中介服务,对符合资质条件的评估机构作出的评估结果丌予互认而要求重复评估的;(七)对市场主体提出异议丏经核实有误的信用信息未及时更正戒者撤销,以及实施失信联合惩戒错误导致市场主体合法权益叐损害的;(八)未按照规定开展执法检查戒者实施行政处罚,影响市场主体正常生产经营活劢,戒者在行政执法活劢中牟叏丌正当利益的;(九)违法采叏查封、扣押、冻结措施给市场主体造成损失的;(十)公安机关丌按照规定及时处置破坏和扰乱市场经济秩序和市场主体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劢的行为的;(十一)未建立丼报、投诉制度,未按照规定及时处理丼报、投诉亊项戒者对丼报、投诉人打击报复的。

(十事)违反法律、法规和本规定应当追究责仸的其他行为。

第二十九条【法律责任】企亊业单位、其他组织和个人违法分租、转租产业用房,恶意哄抧租金扰乱房屋租赁市场秩序的,由房屋租赁主管部门会同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幵实施联合惩戒。

第三十条【施行日期】本规定自年月日起施行。

优化营商环境表态发言

优化营商环境是落实中央、自治区、市旗党委工作部署的实际行动,是提升园区企业发展活力、增强区域竞争的有力抓手,更是广大群众和企业共同期盼。工业园作为自治区重点工业园,作为主阵地和主战场,我们有信心在旗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打造营商环境“园区品牌”。

一、高效服务,体现“园区效率”要树立“马上就办”服务理念。建立企业与园区交流“直通车”。企业家可以通过微信群等方式与园区领导、部门随时沟通,24小时接受企业反馈问题,及时交办相关部门。将企业提出的事情“第一时间办结、第一时间办好”。要实施限时办结工作制度。及时承接“放管服”改革任务,有效梳理项目审批清单。办理流程、资料清单做到一次性告知。不断优化项目在园区层面的审批流程,简化办事程序,降低时间成本,所有行政审批部门要公告办理时限,限期限时办结,非企业原因造成逾期未办的,视为审批同意。要推行全程领办服务。对招商引资项目从洽谈、签约、建设到投产实行全过程领办跟踪服务。

项目建设的所有要件审批办理都要责任到人,及时协调上级有关部门,用最短的时间、最有效地服务把企业的事情办好,让“园区效率”最大限度提升“园区效益”。

—2—。

二、精准施策,强化“园区优势”要发挥资源优势。园区工业园有着独特的水煤组合优势,这为我们发展现代能源经济提供了得天独厚的优势条件。要培育集聚优势。园区工业项目已形成煤制甲醇、煤制油、煤制烯烃、煤制乙二醇、煤制化肥等煤化工产能460万吨,初步构建起门类齐全的现代煤化工产业体系。我们要着力引进煤化工产业延链、补链、强链项目,全力培育全产业链的现代煤化工产业集群,为更多上下游产业的入园落地提供基础保障,增强产业集聚优势,降低企业成本,提高园区竞争力。要用好政策优势。将减税降费、节能降耗、发展现代能源经济等方面的优惠政策,及时研究吃透,用足用活用好。建立园区部门、驻地单位和企业之间“政策直通车”,确保企业在第一时间知晓政策,推动各项利好政策在园区落地,让企业尽可能多地享受到改革红利,增强发展后劲。

三、

用心用情,健全“园区机制”推行“项目运行调度制”。项目要动态监管服务,一周一收集,半月一调度。认真梳理项目遇到的问题,找出产生的原因、明确整改单位和时限,做到矛盾不回避、问题早解决。确保投产项目稳定运行,在建项目有序推进,前期项目早日开工。

次深入项目现场督促指导。各责任部门负责同志要下沉服务,每半月至少一次深入项目现场,及时协调解决问题,推进建设进度。推行“首问负责制”。园区干部职工必须热情接待一切来访办事人员,根据不同情况,及时予以答复处理。不属于首问责任人职责范围内的事务,首问责任人须及时引领到相关部门办理。

四、以上率下,培育“园区作风”培育好素质。要深入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改善营商环境的重要指示精神,认真学习政治理论、法律及专业知识,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创新意识和服务意识,不断提升专业技术能力、依法办事能力、担当作为能力和狠抓落实能力。锤炼好作风。着力构建“亲”“清”的新型政商关系,把“亲”体现在尊重、支持、关心、服务企业上;把“清”体现在干净干事上,始终守住法律和党纪底线。深入开展形式主义、官僚主义和“四官”问题大整治,努力营造风清气正的园区环境。提供好服务。充分发挥“店小二”精神,广大干部职工要走出机关、扑下身子高标准服务企业。经常深入企业走访调研,帮助解决生产经营中的困难和问题,主动靠前服务,以优质服务增添企业发展动能。

化服务,更要以“店小二”的理念服务企业,推动发展。依托“园区优势”,优化“园区机制”,发挥“园区效率”,培育“园区作风”,努力打造营商环境“园区品牌”。

生态环境优化营商环境简报

菏泽市优化营商环境主题系列新闻发布会第十六场召开,全面介绍我市减税降费及政府采购工作举措、进展成效等情况。市财政局党组副书记、市预算绩效评价中心主任许雪忠,市财政局党组成员、副局长马勇,市税务局党委委员、副局长徐振起介绍有关情况,并回答记者提问。

据发布,今年以来,为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持续优化营商环境,贯彻落实好中央和省、市优化营商环境各项安排部署,市财政局和各责任单位协同配合、统筹推进,狠抓减税降费领域各项政策任务落实落细,切实为市场主体减负增效。据统计,截至2022年11月10日,全市累计退税减税缓税降费105.18亿元。其中,完成留抵退税59.81亿元,是去年全年退税总量的2.14倍。有力提振了市场主体发展信心、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对促进我市经济社会稳定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

小微企业广泛受益。我市严格落实国家和省级出台的一系列税费优惠政策,支持小微企业渡过难关、持续发展。一方面,快速退税,直接增加企业现金流。4-10月份,全市有2056户小微企业获得留抵退税,退税户数占到退税企业总户数的87.68%。另一方面,大幅减税,有效降低市场主体负担。免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加大小型微利企业所得税减免力度,将减半征收“六税两费”政策范围由小规模纳税人扩展到小型微利企业和个体工商户,小微企业“六税两费”减免3.84亿元,惠及30.13万户次。同时,我市在2020-2022年连续三年免征小规模纳税人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多项政策集中发力,有效降低了小微企业税费负担、缓解了资金压力,进一步增强了生存和发展能力。重点行业减负明显。4-10月份,制造业等6个行业的退税规模占全部退税的51.64%,其中,制造业占比达到29.38%;2022年,还为制造业中小微企业缓缴税费26.84亿元。另一方面,聚焦交通物流行业综合施策。免征公共交通运输服务、快递收派服务增值税,暂停铁路、航空运输企业预缴增值税,将交通运输、仓储和邮政业纳入全额退税范围等。研发创新增添动力。我市将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由75%提高至100%,鼓励企业加大研发投入,持续激发创新活力。同时,延续实施高新技术企业城镇土地使用税税额标准减按50%征收政策。

据介绍,今年以来,市财政局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决策部署,持续深化政府采购制度改革,积极履行监管职责,不断提升服务效能,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主要开展了以下工作:

围绕高效便捷,着力提升供应商的“获得感”。在采购预算环节,今年实现了电子化政府采购系统与预算管理一体化系统互联互通,从源头上落实“无预算不采购”的要求。在公开公示环节,从2021年5月起,采购人要在发布采购公告之前,至少提前30日向社会公开采购意向,支持供应商更早、更好的知晓政府采购计划内容。在采购实施环节,不仅取消了政府采购投标保证金,而且不再要求参与政府采购的供应商提供纸质的纳税、社保等证明材料,有效减轻了供应商交易成本。另外,今年推行了评审专家异地在线评审,努力实现零跑腿、零成本、零接触。在合同签署环节,要求采购人与供应商签订合同时间由发布中标公告后30个工作日压缩到10个工作日以内。

在合同支付环节,实行政府采购预付款制度,要求采购人在合同签订生效且具备实施条件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预付款。围绕金融创新,着力解决供应商的融资难题。截至目前,我市累计实现政府采购合同融资12.6亿元,惠及企业83家,有效缓解了供应商资金压力。在采购人监督、评审专家监督和代理机构监督等方面,围绕公平公正,着力完善政府采购监管机制。另外,今年着力创新政府采购绩效管理,制定了市级政府采购项目支出绩效评价办法,对46个单位187个政府采购项目实行绩效自评,聘请第三方服务机构开展重点绩效评价,查找在采购流程、项目实施、资金使用中的薄弱环节,及时纠偏纠错,努力提升政府采购资金的使用效益。围绕平台建设,着力打造政府采购诚信体系。今年,我市在全省率先建立了菏泽市政采信用信息化管理系统,有效实现对政府采购活动事前、事中、事后监管。

优化营商环境感悟

商业环境是制约经济活力、影响经济实力的基本因素。良好的商业环境是衡量一个地区核心竞争力和潜在发展能力的重要标志。

近年来,政府高度重视优化经营环境,取得了显著成效,对区域优势产业的培育和产业结构的优化起到了积极的推动作用;另一方面,我们也应该看到,与目前市场经济快速发展的新要求相比,投资和商业环境仍然存在一定的差距和不足。根据当前商业环境发展的需要,必须从解决一些深层次的体制机制问题入手,打破发展过程中的各种问题.种障碍;大力营造一流的商业环境,营造新常态下加快商业环境建设的浓厚氛围。

(1)外部因素。

1.地区资源有限,整体发展水平有限。目前,大多数地区可利用的土地指标有限,近一半的建筑高度有限。项目建设和企业发展受到土地成本高、发展空间有限的限制现有土地分散,缺乏统一规划,土地利用成本高,在土地开发上缺乏竞争优势。缺乏企业发展的空间和机遇。

二是企业资金来源渠道目前,我国整体经济下行压力很大,企业普遍难以得到金融单位的信贷支持。发展资金严重短缺的问题非常突出,导致企业发展潜力不足。大多数商家对下一步投资持观望态度,给企业的发展带来一定的困难。

(二)内部因素。

招商竞争激烈,政策优惠无竞争力;日前,各市出台了招商引资优惠政策“黄金十条”,各地区招商引资竞争加剧。

2.产业布局不明确,投资项目结构不合理。目前,区域引进和落地的项目大多是金融、餐饮等服务项目,缺乏高科技、高税收、带动能力强的生产性企业,不利于区域产业集群效应的形成,不利于我区企业的集聚和发展。

土壤。

3、行政效率不高,“软环境”有待改善。行政审批事项难,项目手续办理周期过长、进展缓慢,甚至个别单位部门仍存在“吃拿卡要”现象,企业家获得感、归属感、荣誉感不强。

4、传统优势弱化,业态创新不及时。当前,商圈仍以传统的服装贸易、百货批发、物流配送等业态为主,不能有效紧随和适应新市场的发展,新兴的主题商城、体验店、目录商店、互联网点等创新业态,布局不充分,发展不凸显。

(一)搭建产业发展平台。强化政策扶持。科学制定经济发展整体规划:一是城内策划高端商业、文化休闲项目,城北策划高端住宅项目,城东策划总部经济、高端商务楼宇项目。二是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金融产业集群等项目。以七贤庄历史文化街区等项目建设为契机,全力打造“顺城巷文旅产业发展带”,成为文化产业发展新极点。三是以各类大数据增值为目标,策划与大型互联网企业的项目合作;策划医疗大数据服务、智慧城市平台等项目。同时结合《加强和改善营商环境“1+11+4+1”系列方案》有针对性的制定相关的产业扶持优惠政策。

(二)以金融小镇创建为契机,策划金融服务平台。为重点企业在发展瓶颈上解决资金问题提供良好条件。充分发挥民间金融街融资优势,将金融小镇发展与企业发展融资有效的连通。建议制定出台落户企业融资贷款优惠政策,吸引小微企业落地。

(三)要畅通信息输出渠道,积极协助企业争取各类政策扶持。全面掌握政策、准确把握机遇,通过跟踪了解掌握中央、省市出台的有关方面政策,要将政府的产业政策、优惠政策等进行广泛宣传,同时组织企业进行申报程序培训,指导项目单位有针对性地编报项目,提高资金申报效率。

(四)打造交流平台,优化服务软环境。注重搭建企业沟通交流平台,定期举办企业家论坛,推动企业家交流合作与企业创新发展。鼓励其他形式招商,如以商招商,中介招商、网上招商、群众招商等,凡能带来投资的,都给予物质奖励和精神奖励。服务企业要有以企业需求为主,摸清企业个体需求,主要企业一企一案,量身定制服务措施。

(五)提高行政效率,开展企业审批“一站式”服务。

建议建立《外来投资企业“一站式”服务》制度,认真落实挂牌保护制度,严格制止“三乱”行为。进一步加强对重点项目的领导,每个项目都要成立专门机构,明确责任领导和推进要求,确保推进任务落到实处。要认真研究解决项目建设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确保招商引资项目引得来、落得实、留得住。

(六)将企业纳入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工作考核。邀请各行业企业参与我区营商环境提升年工作,城市发展方向、公共设施布局充分考虑企业需求。邀请区内企业、重点项目投资企业、拟入区投资企业深入了解我区区域营商环境提升年。由相关企业为各单位的服务质量、工作效率打分。以工商部门、统计部门提供的辖区企业底册,每年分重点企业(限上企业)、普通企业。分别随机选取一定比例企业。上门收集企业对我区营商环境的评分及相关建议,将其列为考核制度的一环。

营商环境讲话

化营商环境,是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促进高质量发展的重要基础,也是政府提供公共服务的重要内容。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大家前来参考查阅!

各位领导、同志们:

下面我们开始开会,x我们召开了xx县营商环境建设领导小组2021年第x次联席会议,针对我县在2021年营商环境考评排名全市倒数第一、今年上半年又排名全市倒数第二,两次被列入黑榜的实际,x副书记和我共同做了要求,x家牵头单位也围绕指标存在问题、整改落实情况、存在困难等方面进行了发言。为了进一步压实责任,今天,我们接着召开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提醒会议。

三是请xx同志作工作作风要求;

四是由我作工作要求。

下面,依次进行:

第一项议程:

请xx发言。

下面,进行第二个议程:

请xx言。

下面,进行第三个议程:

请xx同志作工作作风要求。

下面进行第四个议程:

刚才xx家牵头部门作了表态,xx就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从本单位职责及工作开展情况发言,xx同志从纪委监委工作角度对各单位工作纪律作了要求,大家一定要引起重视,提高站位,不要做xx县优化营商环境工作中的罪人。

在今年全市营商环境测评中摘除倒数第一的帽子,取得好的名次,打好基础提供有力支撑,下面就做好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我强调以下三点。

一要高度警醒,迅速补齐认识短板。

近年来,国家、省、市对营商环境重视程度越来越高、推进力度越来越大。习近平总书记在不同场合多次强调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等等。xx省出台了营商环境提升十大行动、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的若干意见等系列政策措施,将2021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提升年,2021年确定为营商环境提质年,建立了营商环境红黑榜制度。xx书记、xx市长多次在会议上强调营商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市委市政府针对全市营商环境建设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措施。

有的单位怕担风险,不主动作为,对窗口单位指导、督促不力等等。这些行为都是对xx发展极不负责任的,如果职能部门缺乏大局意识、服务意识和责任意识,县委、县政府再多的举措,再硬的实招,也只能写在文件上,政令执行的中梗阻跑偏漏仍然得不到有效解决。

各部门(单位)要知耻而后勇,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着眼xx长远发展,自觉担当,主动作为,切实把营商环境作为一把手工程,以超常规的举措确保问题整改到位,工作取得显著实效。

二要对标提速,迅速补齐工作短板。

事项进驻到位,授权到位,人员到位),用实实在在的改革成效,实现服务升级,以服务便利化赢得企业和群众的支持,提高服务满意度。其他指标牵头部门在这里我就不一一强调了,需特别强调一下的是,一部手机办事通是省长工程,是省级红黑榜考核的一项重要指标,各部门(单位)要加强一部手机办事通宣传推广应用,切实提高注册量和办件量,在本单位开展一次排查,是否还有未安装办事通的,要督促全员安装。各窗口单位要把一部手机办事通推广使用作为一项常态工作,常抓不懈,要把各领域微信公众号、手机app整合起来,实现更多事项在一部手机办事通办理,有效提升办件率。目前,大家可以通过办事通到药店购买药物、缴纳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交通罚没、查询公积金、查询各类资格证、办理临时身份证、预约挂号等,下一步将逐步上线生活类缴费。

能不能摘掉倒数第一这个帽子,只有1个月多月的时间了,各部门要对标先进,动真格、下实招,全面系统查找本行业、本部门的差距,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优化营商环境行动方案,提出具体目标,列出任务清单,一项一项补短板,一条一条抓落实,加快创建让市场主体向往、让人民群众满意的一流营商环境。

三要动真碰硬,迅速补齐责任短板。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全县上下要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处处事关营商形象、个个都有营商责任的理念。我们抓主要领导,你们抓具体办事人,对营商环境的考核,关键就是看办事人对业务的熟练程度,各部门主要领导要亲自调度,亲临一线勇当施工队长,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措施落实到位,优化全过程服务,加强全过程管理。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充分发挥营商环境主管部门和领导小组联席办作用,大胆履行职责,加强统筹协调,强化跟踪督办,打通为民服务最后一公里。

二是加强向上对接。各相关部门要加强与上级部门的对接沟通,把中央和省、市的相关政策学深吃透,做好承接。县政务服务管理局要加强与市级相关部门沟通联系,弄清楚评估方式、评估指标和样本框提取,熟悉游戏规则,及时做好业务部门培训,指导业务部门有针对性地开展工作。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各业务部门要加强政策宣传,提高群众和企业对政策的知晓率和满意度。宣传部门要广泛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好经验、好做法,加大损害营商环境负面典型的曝光力度,树立优化营商环境的典型标杆,营造全社会参与的浓厚氛围。各部门党员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加强学习,不断提升业务能力,不能当糊涂人、办糊涂事。要高度重视行政审批工作,把党性最强、素质最好、业务最精的工作人员放到窗口,提升窗口工作人员的业务素质、服务能力和责任意识,树立政务服务的良好形象。

四是加强督查考核。要加强督查问责,建立快捷便利的投诉受理和调查追究机制,对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不作为、乱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人和事坚决处理、绝不姑息。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精准发力,把营商环境核心指标的落实情况作为督查的重点,加大督查力度。县纪委、县监委要认真履职,强化责任追究规定,主动发现案件线索,问责一个震慑一片。

同志们,优化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这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要发扬钉钉子精神,以踏石留印、抓铁有痕的力度,坚决打赢优化营商环境这场硬仗,推动新作为,树立新形象,为实现xx经济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关键词:工作会议上,主持词,环境。

一方面,经济开发区分局对“辽宁大唐国际葫芦岛热电有限公司”、“葫芦岛海洋投资集团有限公司”、“葫芦岛北龙港口有限公司”、“葫芦岛龙源采油配套设备有限公司”、“葫芦岛汇中石化产品有限公司”等五家招商引资、重大项目建设企业实施特事特办,急事急办的登记原则,提供高效、及时、便捷的登记服务。对组建企业集团“葫芦岛海洋投资集团”提供政策支持和登记服务,安排业务骨干力量,做到提前介入,做好全程指导和跟踪服务工作。另一方面,经济开发区分局认真贯彻落实《辽宁省市场驱动发展战略实施方案》,积极协助经济开发区创建小微企业孵化园、扩大企业生产经营规模等工作,为开发区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一、一照一码”改革工作落实。

1、加强登记窗口建设,打造优质的市场准入平台,2017年年初以来,经济开发区分局不断创新工作思想,按政府所想、企业所需、工商所能的原则,全面加强窗口建设。一是在窗口推行岗位责任制、岗位代理制、限时办结制、绿色通道制、责任追究制。推行“一字工作法”,即“一个窗口对外、一站式办公、一条龙服务、指南一本清、告知一口清、登记一次结”。在窗口设立登记示范文本,实施书式指导;窗口设立咨询服务台,实施面对面指导;在窗口设立咨询服务电话,实施远程指导。对开发区招商引资企业、重点企业实行急事急办、特事特办,提前介入、上门服务、现场办公,并可以通过窗口咨询电话实现预约服务等优质服务。

一、一照一码”和个体工商户“两证整合”等级制度改革成果,落实省局《关于加快推进存量企业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工作的通知》工作部署。截至目前,辖区内换领加载“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营业执照工作已完成271户,剩余29户未换。全面实施企业简易注销登记改革,实现企业简易注销改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持续推进“先照后证”改革,严格落实“双告知、一承诺”制度。

3、今年初至今,经济开发区分局新设立企业30户(其中集团1户、农民专业合作社1户),受理变更登记130户,证照管理38户,各类市场主体存量300户。分局通过优化窗口服务、树立服务经营者就是服务发展的意识,把为经营者服务当作服务地方经济发展最直接的方式和主要途径,依法降低门槛,深入企业帮扶。搭建预约登记服务平台,实行窗口前移。大大节约企业办事成本,提高企业办事效率,极大地激发了企业投资创业的积极性。

经济开发区分局以服务企业为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拓宽服务领域,畅通服务渠道,延伸服务链条,在帮助企业融资方面下足功夫,为企业和银行之间牵线搭桥,为企业排扰解难,截止目前,经济开发区分局已成功为企业办理动产抵押6笔,被担保债券数额9428万元,股权出质登记3笔,被担保债券数额22572.7万元。通过办理股权质押和动产抵押,成功为企业扩大规模、盘活资金提供了保障。

鼓励、引导有条件的企业争创驰、著名商标,让企业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夺取有利的市场竞争地位,真正达到“打造一个商标、带动一个产业,搞活一方经济”的目的,目前辖区内省著名商标梯队企业一户,开展外向型企业商标国际注册调研3户,新增一户市著名商标梯队企业。

增强企业诚信意识,树立诚实守信的企业形象,规范市场竞争,创造良好的投资环境,组织相关企业参加守重企业培训班,以此推动辖区各类企业“守合同重信用”活动的健康发展,提高企业的合同法律意识。组织开展2015-2016年度“守合同重信用”企业公示工作,开发区共有4户企业参加了本次公示,目前均取得了守重证书。

完善辖区市场主体信用信息平台建设,着力加强事中事后监管,保障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积极推进企业年报工作,经济开发区分局应参加2016年年报企业247户,已参加年报的企业243户,年报率98.4%。分局严格执行企业信息公示暂行条例,企业公示信息抽检制度,年报信息定向抽查3户,对其中不合格的两户已经敦促改正。开展清理整顿三无船舶专项行动,出动执法人员18人次,检查船舶修造企业6户,建立监管台账。

推进三亮三公开活动开展,以加强基层服务型党组织建设为抓手,以树立党员队伍新形象,激发党员活力,争先创优促提升为目标,组织支部党员群众认真学习理论,立足本职岗位,解决好联系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问题,做到服务监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监管作风明显改进、服务监管效能明显提高、服务监管能力明显提升,充分发挥基层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

受“新常态”经济环境下的多重因素影响,银行信用风险有所显现,重点领域风险相继暴露,不良贷款呈进一步蔓延的趋势。因此,对于银行业来说,防风险、压不良成为了今后一段时期信贷管理的重中之重。但当前,银行存量清收盘活难度愈来愈大,传统的不良清收处置手段局限性凸显,特别是银监要求隐性不良贷款全额入账后,资产质量压力持续增加,清收处置已成为农商银行的重要瓶颈。下面,笔者就浙江金华成泰农商银行近两年的不良清收实践工作在此作一个探索。

1、金融风险防范困难。金华成泰农商银行现阶段对各类风险管理水平及技术仍然较落后,尚未建立科学的全面风险管理模式,突出表现在对信用风险、操作风险缺乏有效的监测手段和评估系统支撑。

2、两链风险化解困难。企业出现“担保链、担保圈”风险,往往存在担保关系复杂、易引发连锁反应的现象,而摸清担保关系链条又存在一定的难度,致使处置过程变得复杂多样。而在实际处置中,来自各方面的困难很多,影响处置成效和进度。

3、民间借贷核实困难。由于民间借贷的隐蔽性,企业或个人诚信缺失,征信无法列入,银行难以调查核实民间借贷真实情况,往往起诉查封账户或财产后才发现,以致贷款按期处置难。

4、清收压力日益繁重。伴随着经济增速整体放缓,企业普遍存在现金流不足现象,贷款违约风险明显上升。同时,随着经济结构调整的加速,企业出现兼并、重组、停产、破产等问题增多,加重清收工作的任务。

5、表外贷款清收压力大。近年来,随着呆账贷款核销手段的加快,已核销贷款规模迅速扩张,但由于牵涉时间、人员岗位调整等原因,已核销呆账管理压力增大,面临清收工作难度大、时间长、见效慢现状。

面对新一轮的不良防控化解工作压力,金华成泰农商银行在不良管理及清收处置方面进行了积极的探索,全力实施不良贷款清收压降“攻坚工程”,多策并举打好不良“持久战”。

(一)强化信用风险防范,控新增。

1、加强风险管理体系建设。从制度、流程、系统、控制等方面加强风险管理建设,增强风险管理能力。

制度建设方面,不断完善现有产品、授信业务的操作管理办法,做到有制度可执行,有办法指导操作,避免内部操作不规范和管理混乱带来的风险。

业务流程方面,注重风险控制环节建设,明确岗位职责,增强岗位风险责任意识,从流程上杜绝风险发生。一运行授用信双线管理模式。按先授信后用信原则,采用授用信双线审批、双线运行模式,达到双线牵制、双线控制的风险防控模式。二是信贷业务集中审查。组建审查中心,建立区域分片定向联系机制,对30万元以上授信业务实现集中审查及电子审批,切实提升对授信业务的风险管控。推行大额贷款专营,提升专业管理水平。三实施大额贷款专营机制。对敞口余额在2000万元以上的信贷业务,由支行客户经理及行长、市场管理部调查岗、审查中心主任、风险合规部法律事务岗及总经理组成的大额贷款专营管理团队,实现专人调查、专岗审查、专职审批、分层管理。对余额500万元(含)以上的表内外不良客户,同步运行总行班子成员领办、部门专项对接、清收中心集中清收、支行重点推进的四位一体清收机制。

系统建设方面,充分利用系统防控风险。一是上线信贷资产风险分类系统,强化资产分类督查,夯实资产质量。二是上线客户风险识别预警、重大信贷风险报告2个风险管理平台,及时处置风险预警信息、规范上报重大信贷风险事件。三是开发适合本行授信业务特点的房地产价格自主评估系统,按照房地产不同性质、区块、地段推行抵押物评估限价制度,有效应对房地产抵押物评估价格下跌引发的风险,提高金融市场竞争力。

风险防控方面,建立科学的客户评价体系,通过定性与定量指标,财务与非财务分析,按季开展客户分类识别,细化五类客户差异化管理,筛选逐步压缩类、锁定退出类客户,明确实施退出计划,引导和推动潜在风险贷款退出步伐。

2、严格信贷风险管控。一是严把信贷客户准入。及时收集经济政策、产业信息、行业政策等有关信息,提高风险预判能力。认真落实信贷投向政策,坚持审慎进入原则,实施主动退出,有效发挥信贷政策对信贷决策的引导作用。二是坚持盘活存量路线。执行在“风险不增加”前提下以时间换空间的盘活思路。运用延缓追偿、担保替换、平移代偿等形式,缓解企业资金压力,增强供给活力,有效提高信贷资金使用效率和不良贷款处置效率。三是执行“慎三禁五”压降。严格实行压缩退出客户名单制管理,保证对外担保、融资总家数退出质量,加快法人客户结构调整步伐。

3、努力调结构、控风险。一是对存量贷款从贷款对象、信用程度、大额占比、两链风险等方面深入分析,使信贷结构合乎支行的业务发展实际。二是在新增贷款对象的选择上注重经营分析、注重第一还款来源、注重风险管理,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开展业务。三是做好业务转型,提高中间业务收入,转变盈利模式,发展金融资产服务,提高中间业务在整体业务收入和利润中的比重。四是把准市场定位,深推普惠金融工程,深耕贷款支农支小,坚持做小做散、控大扶小,加大实体经济和小微企业扶持力度。明确原则上“存量1000万以上不新增,新增授信不超1000万”信贷投放思路。五是明确重点行业,优化一般贷款和票据融资的产品结构,积极调整信贷期限结构,调整短期、中长期贷款比例,增加短期流动资金贷款。

4、做好对隐性不良的监测管理。在对隐性不良进行会面排查的基础上建立隐性不良台账,落实名单制管理,关注风险变动,加强日常监测。对隐性不良做到早预判、早处置,按户落实监测责任人,如发现二期利息未交付即要启动处置措施。

5、强化信贷队伍建设。一是建立长效培训机制,对信贷人员定期进行针对性地充电,强化系统学习,促使其从严、从细、全面掌握信贷业务操作技能,以适应不断变化的工作需求。二是建立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信贷人员等级管理,采取级别考核,实行优胜劣汰,充分调动和激发其工作积极性和创造性,努力打造一支高素质信贷队伍。

(二)提升不良处置成效,降存量。

1、加大不良追究力度。结合实际修订完善责任追究、大额贷款责任追究、不良预收管理办法,健全高管责任追究与延期支付薪酬挂钩条款,完善不良贷款听证问责、审计核查、责任追究流程。对30万元——100万元新增不良按季预收赔偿金,对30万元(含)以下个人信用贷款实行不良容忍度,对100万元以上不良贷款按季抄告审计部,根据审计结果进行追责,从制度上遏制不良贷款的产生。在全面落实不良贷款责任认定的基础上,以不良问责为抓手,分析成因、厘清责任,明确处置时限和责任人,以责任追究推动清收处置工作,确保措施办法的落实和执行。

2、拓宽不良清收方式。引进律师事务所,对部分重点案件实行委托代理清收,有效制裁各类规避执行、对抗执行行为,切实提高全行债权受偿率。对2个区级法院派驻法务联系岗,负责全行法院日常业务联络与协调,努力建立司法对接通道新模式,加速诉讼贷款案件快审快结目标。开展诉讼费用清退、失信人名单、黑名单录入清理,规范两名录入,采取限制性措施,提高诉讼清收成效。成立不良清收中心,开展集中清收有效探索,重点加强与法院的联动,提高已胜诉案件的执行力度,最大限度保全信贷资产。

3、运用政策转化风险。积极落实政府相关帮扶政策与措施,针对不同情况开展差异化帮扶,化解风险。实施债权人委员会制度,落实好市帮扶办抵押物临时解封续贷、延缓代偿等政策,在风险可控的前提下,对担保不弱化、不欠息的企业,通过调整贷款期限、平移等多种措施,缓释企业风险。充分利用“浙江银行业联合惩戒逃废债信息平台”,认真开展“逃废债企业”排查认定,主动及时申报逃废债行为,共同维护社会信用。充分利用呆账核销加快处置损失,减轻经营压力,尽快提升信贷资产质量。

4、开展专项清收攻尖。从2012年开始,持续开展不良清收专项活动。

一是健全不良清收考核。不断完善不良清收奖惩办法,逐年提升奖励力度,坚持目标约束,责任公开透明,着重推进收贷履职考核,细化措施,狠抓落实,实现加压清收,推动清非工作有效落实。

二是强化不良清收联动。深推总行领导及职能部门分片挂点专班清收机制,加强问题分析和工作指导。风险合规部建立定向对接联系支行制度,主抓化解处置进度,确保督导有效。支行成立不良清收处置联络员队伍,专人负责整个专项活动的联络和传导。

三是突出大额不良处置。在落实清收处置与优化信用环境、清旧与堵新、盘活与清收、分类处置与以点代面四个全面结合的基础上,对全行50万元以上大额不良贷款实行单列考核,充分发挥部门管理、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以大额不良贷款清收处置为切入点,主动对接,力促全行不良贷款整体清收处置。

四是实施贷款剖析机制。围绕50万元以上重点单列不良贷款清收处置目标,总行领导、职能部门不定期组织联系支行召开不良贷款现场分析会,帮助支行查找不良清收“症结”,加大帮扶。风险管理部门每半月召开一次不良对接分析会议,主动参与处置,加大不良处置督导,充分发挥部门管理、协调、指导、服务的职能作用,力促全行不良贷款整体清收处置。各支行建立不良处置分析周会和不良专项清收活动分析月会,总结清收工作开展情况,分析存在的困难和短板差距,及时调整清收目标,跟进清收措施,确保清收有进度、有成效。

五是强化不良过程管理。统一《不良专项清收活动处置台账》,对不良余额在5万元(含)以上的逐户建立台账,由管户客户经理按月登记,确保处置过程中的每一个清收动作都记录到位。部门建立50万元以上大额不良督导跟踪台账,详细记载大额不良贷款客户信息、借款信息、不良原因、清收措施、清收进度和督办要求等。通过规范不良台帐档案,有序推进不良清收的全过程管理,强化长效机制建设。

同志们:

今天会议的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部署,分析当前我市营商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安排部署下一步工作,动员全市上下统一思想,认清形势,直面问题,全力整改,知耻后勇,主动作为,以营商环境的优化提升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刚才,市商务局等八个单位作了表态发言,作出了庄严承诺,说到就要做到,说好更要干好。×书记站在政治和大局的高度,讲了四个方面意见:一是务必知耻而后勇,打一场优化营商环境的翻身仗;二是用心务实优服务,全面提升企业获得感满意度;三是以作风建设开路,进一步增强执行力创新力;四是明责强责树导向,为优化营商环境提供坚强保障。大家要认真学习领会,抓好贯彻落实。下面,就贯彻落实好今天会议精神和×书记重要讲话精神,我再强调三点。

营商环境就是生产力,事关发展、事关全局、事关长远,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解放生产力、提升竞争力。正如习近平总书记所讲:“投资环境就像空气,空气清新才能吸引更多外资”。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建设,围绕市场主体需求,聚焦政府职能转变,对标国际先进水平,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极大激发了市场主体活力,极大改善了投资和市场环境。

近年来,我市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的各项决策部署,聚焦企业群众反映突出的“堵点”“痛点”“难点”问题,强力推进“放管服”改革,多措并举补短板、抓整改、促提升,积极营建公开、透明、可预期的营商环境,在压缩审批时间、提升服务效能等方面取得了明显成效,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但是,我们更要清醒地认识到,营商环境事关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事关城市竞争力,区域经济发展的激烈竞争越来越多地体现在营商环境的竞争上,而我市的营商环境与先进地市还有较大差距,公开透明、公平公正、群众满意度还不够,特别是在“放管服”改革、公共资源交易、采购招标、中介评估等领域还存在较大问题。2020年度全省营商环境评价中,参评的25项一级指标中,我市14项位于第三方阵,综合评价倒数第一。今年以来,我们痛定思痛,采取了一系列措施,努力扭转被动局面。但是,从今年2次营商环境评价结果来看,我市在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获得用电、获得信贷、执行合同和劳动力市场监管等方面还存在许多突出问题,特别是,我市政务失信问题目前在全国地级市最为严重,商务诚信状况堪忧,全市不良贷款率仍居高不下。

这些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有客观原因,但主要是主观原因,根源在各级干部的作风、能力、素质、态度、方法上,尤其与各级各部门主要领导履职不够、重视不够、研究不够、落实不够有直接关系。对此,必须引起高度重视,出狠招、下猛药,彻底整治问题,全面优化环境,否则,我们仍难摆脱落后局面,加快发展就无从谈起,也无法向省委、省政府和全市人民交代。优化营商环境如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慢进也是退。各级各部门要切实站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的高度,充分认识我市优化营商环境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不抓营商环境就是失职、抓不好营商环境就是不称职”的观念,把优化提升营商环境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生命线,痛定思痛、痛下决心,常抓不懈、久久为功,推动营商环境持续优化、不断向好。

优化营商环境,就是要打通“堵点”、破解“痛点”、攻克“难点”,必须瞄准重点发力方向,拿出刀刃向内、自我革命的决心和勇气,以核心环节突破带动整体水平提升。重点是对标“一个体系(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优化“三个环境(法治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

(一)对标“一个体系”抓提升。要对标国家、省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结合近日印发的《×省营商环境优化提升行动方案(2020版)》和今天会议印发的《×市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建议清单》,以企业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检验标准,以“放管服”改革为主要抓手,大力开展营商环境核心指标优化攻坚,着力提升制度供给、服务供给、要素供给能力,提振市场信心、激发市场活力、稳定市场预期,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特别要注意的是,全省2020年度营商环境评价即将开始,各级各部门要坚持目标导向、问题导向、结果导向,抓住有限时间,补短板、强弱项,加强协调,精准对接,确保2020年度全市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第二方阵以上,2021年度全市营商环境评价进入全省先进行列。

(二)持续优化公平正义的法治环境。坚持依法行政、依法办事,全面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和《×省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依法规范和维护市场秩序,着力营造公平竞争的投资环境。提高合同案件审判执行质效,降低解决商业纠纷成本,缩短破产案件办理时间,明年年底前解决商业纠纷平均用时压缩至220天以内,破产案件审理用时同比压缩30%。健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常态化机制,既要严格执法、违法必究,又要严肃查处向企业乱摊派、乱伸手行为,坚决防止任性执法、任性管理。明年年底前“双随机、一公开”监管覆盖面要达到91%。大力推进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加快推进社会信用体系建设,依法依规运用信用激励和约束手段,构建政府、社会共同参与的跨地区、跨部门、跨领域的守信联合激励和失信联合惩戒机制,促进市场主体依法诚信经营,维护市场正常秩序,营造诚信社会环境。

(三)持续优化便利高效的政务环境。紧盯政务服务中的短板弱项,持续深化“放管服”改革,加快推进政府职能转变,全面提升行政审批质效,真正为市场松绑、为企业减负。打造“亲”“清”政商关系,牢固树立企业至上理念,强化服务意识,真心实意支持企业发展。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优化再造政务服务流程,创新“一证通办”“一件事”集成服务、场景引导服务等便民利企服务方式,提升政务服务和数据共享服务能力。优化企业开办“一网通办”服务,压缩企业开办环节、时间和费用。持续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提高办理建筑许可效率。明年年底前,不见面审批占比达到90%,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产业类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压缩至19天以内。全面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推进“一网、一门、一次、一窗”办税,压缩纳税次数和时间,降低总税收和缴费率,大力推进电子税务局建设。明年年底前,纳税次数、时间同比压缩5%。

(四)持续优化开放公平的市场环境。聚焦市场主体反映的“堵点”“痛点”“难点”,围绕企业需求抓改革,推动规则公平、机会公平、权利公平。坚决清理规范涉企收费,减少各类检查和罚款,建立涉企收费目录清单制度,严禁越权收费、超标准收费、自设收费项目、重复收费,实现清单之外无收费。全力降低企业生产经营成本,进一步提升办电、用水、用气效率,压缩审批时长;强化企业信贷支持,深入实施“861”金融暖春行动,实现动产抵押业务一站式网上办理,降低企业融资成本。明年年底前,用水用气办理时限压缩至3天以内。加快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电子化水平,开展电子保函服务,建立公平有效的投诉处理机制。明年年底前,实现招标投标过程在线监管全覆盖,其他事项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压缩环节、时长、成本。

(一)夯实责任,凝聚合力。各级各部门要坚持“一把手”负责制,主要领导亲自安排、亲自协调、亲自落实,层层传导压力,层层压实责任。要建立营商环境联席会议制度,定期召开分析调度会,互通信息、沟通协调、加强研判、发现问题、研究对策、合力推进。

(二)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全方位、多角度宣传我市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要深挖亮点,展现成果,树立典型,示范引领,带动全市干部群众行动起来,着力营造人人、事事、处处都是营商环境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考评,严格奖惩。要按照《×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激励与责任追究暂行办法》,建立常态化督查考评机制,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绩效监督、组织监督、执纪监督的作用,加强督查考评结果运用,考评结果与绩效挂钩,严明法纪,赏罚分明,对完成目标任务、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奖励;对全省考核中排名靠后、损害营商环境的单位和个人,采取物质惩罚、组织处理等措施,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依纪严肃处理。

同志们:

我们正处于“百年未有之大变局”的时代,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加之受新冠肺炎疫情叠加影响,导致区域竞争、招商引资、企业发展等面临的形势更加严峻、更加复杂,给经济社会发展增加了很多不确定性。我县处于西部内陆欠发达地区,如何在危机中育新机、于变局中开新局?优化营商环境是我们唯一的出路,是提高我县未来经济社会发展核心竞争力的“关键一招”。因此,我们必须把优化营商环境作为“一号服务工程”来抓,举全县之力来打通营商环境中的堵点,以此破除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痛点。下面,我讲四个方面的意见。

第一,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贯彻落实上级决策部署的政治担当。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好的营商环境就像阳光、水和空气,须臾不能缺少。李克强总理也多次强调要打造一流的营商环境。今年,国务院颁布的《优化营商环境条例》正式施行,该《条例》从×年×月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到施行仅仅用了×个月的时间,市、县也相应出台了相关政策。这样的速度和效率,充分体现出党中央、国务院在改善营商环境方面的决心和意志。书记指出“要加大招商引资力度,深入推进放管服改革,为企业投资兴业营造一流营商环境,加快打造西部地区重要经济增长极、内陆开放型经济新高地和生态文明示范区。”习近平总书记有要求,国家有法规,书记有指示,说明这是国家之大事、全省之大事,我们“一把手”必须亲自抓,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一号服务工程”。营商环境建设抓得好不好,是检验我们“四个意识”强不强,“两个维护”坚决不坚决的“试金石”。

第二,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放大资源禀赋优势的战略选择。进入新时代,营商环境和自然资源一样,都是未来发展的核心竞争力,未来的发展不是靠政策与市场,而是靠资源、靠指标、靠空间、靠营商环境来提升核心竞争力。实践证明了,我县农业“1+n”、工业“1+n”、三产“1+n”产业体系和“一城四基地”的打造离不开市场主体的参与,“哪里的营商环境好,人才就往哪里走、企业就往哪里跑、资金就往哪里流、项目就在哪里建、产业就在哪里兴”。我县有很多资源优势,我们要让资源优势变为经济优势。资源优势是虫,营商环境是巢,投资商是凤,就要让资源优势这条虫引进金凤凰,务必要筑好营商环境这个巢,务必要以更加解放的思想和更超常规的举措,推动“一号服务工程”筑起最具吸引力的巢,引来更多的金凤凰。

第三,实施“一号服务工程”是提升效能、释放活力的必经之路。活力要靠营商环境来体现。近年来,各镇乡各部门一把手亲自深入推进“限时办结、全程代办、一窗多办”,始终坚持把回应群众正确期盼作为第一责任,把解决企业实际困难作为第一要务,政务服务效能不断提升,市场主体动力活力充分释放。在×年在全省营商环境指标评估中我县排名第一位。这充分说明了只要一把手亲自推动,效能就能提升,活力就能释放。

一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服务大提升。今年是“效能提升年”,也是“营商环境建设年”,这要求我们必须把“顾客至上”的理念贯穿于服务市场主体的全过程、全领域。我们共产党的官有两种身份,当企业严重违法时,你就是官,只要企业没有违法,你就是公仆,是店小二,是服务员,所以,我们必须搞服务大提升。各镇乡各部门务必按照《优化营商环境八条措施》,履行好电视问政的承诺,当好服务市场主体的“店小二”,做到主要领导“三亲自”、帮扶企业“三到位”、政务服务“四公开”、服务企业“强三手”、行政审批“五减少”、行政执法“三为主”、政策优惠“重三不”、受理热线“五限时”。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统筹抓好“综合一窗”和“全省通办”工作,按照谁负责办理、谁负责审批、谁就要亲自体验一次的要求,把各项业务办一遍、流程走一遍。全力打造“全省通办、一次办成”政务服务品牌,打通服务群众和企业“最后一公里”。

二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问题大整治。营商环境只有“升级版”,没有“终极版”,各级各部门务必要紧紧围绕自查的“遗留问题”以及群众和企业反映的“高频问题”,始终坚持以问题为导向,来一场营商环境大整治、大提升,彻底推翻压在企业头上的“三座大山”。在这里要着重强调下,营商环境建设委员会第一次全体会后,县营商环境建设局下发了《营商环境“不诚信、不规范、不担当”相关问题自查表》。来一场问题的大督查,问题要查得越多越好,目前,共收到各镇乡各部门反馈的×个问题,针对涉及这×个问题的镇乡和部门务必要明晰时间表、划定施工图、明确任务书,序时完成整改。

三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指标大提升。指标不是目的,我们要通过指标提升整个营商环境,指标是由第三方评估的,存在人为因素,但投资者要看指标。指标有两个好处,一是通过指标作为指挥棒,让我们营商环境的水平全面提升,提升知名度、影响力和竞争力;二是通过指标让招商引资有了风向标,我们要认真研究指标评估的游戏规则,要把规则搞清楚,弄明白。在×年的营商环境第三方评估结果中,我县开办企业、办理建筑许可、获得用水、纳税、市场监督、企业信心六项指标均高于省、市平均水平,面对取得的成绩,大家应不骄不躁,持续发力、久久为功。同时,我们也应清楚看到我县获得信贷、登公号“老秘带你写材料”编辑记财产、企业信心、政务服务这四项指标中的部分二级指标评估结果低于省、市平均水平,县金融办、县自然资源局、县营商环境建设局、县投促局牵头的指标评分低于×分,面对存在的问题,大家应对标对表,砥砺前行,补齐短板。在“营商环境建设年”里,各指标牵头单位务必要把能加的分加回来。

四是实施“一号服务工程”需要来一场自我大革命。营商环境说到底是向自己开刀。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构建亲清新型政商关系。对于我县来说,需要各级领导干部来一场“自上而下、由内及外”的自我大革命。一是打破“中梗阻”。无论自查发现的问题,还是指标完成中存在的问题,都需要各镇乡各部门打破横向上的“信息孤岛”,拆除纵向上的“数据烟囱”,杜绝相互推诿,通过最大限度的数据共享,实现实时性海量数据的充分应用。二是狠刹“拖踏风”。要一提到营商委就胆战心惊,对破坏营商环境的要从重从快,毫不手软的追责问责。和风细雨是换不来营商环境的,我们必须严格实行既要打雷、又要下雨,拿出更大力度,采取更严手段,对落实不力、破坏环境的人和事,一律公开曝光,严肃查处,对侵害企业利益、损坏营商环境的行为形成有力震慑。三要撤换“书呆子”。对死板教条,不研究政策、不研究形势,死啃政策、法律、条款,疏于管理、疏于服务的书呆子要坚决撤换。

第一,强化调度保落实。优化营商环境没有完成时,只有进行时;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各镇乡、各部门务必高度重视营商环境工作,主动作为、上下联动、形成合力,从思想上、行动上提高政治站位,强化政治担当,营商环境就要反着抓,我们抓主要领导,你们抓具体办事的人,其他工作抓关键少数,营商环境就是抓绝大多数,对营商环境的考核,就看办事人员对办事流程的熟练度。主要领导亲自调度,分管领导具体抓,把责任落实到人,把措施落实到位,进一步优化全过程服务,加强全过程管理。

第二,强化评估保指标。一是加强向上对接。县营商环境建设局要加强对指标牵头单位的调度,评估指标牵头单位要积极主动对接上级部门,弄清弄懂评估方式、评估指标和样本框提取,把握“游戏规则”,切实提高全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能力和水平,我县已成立营商环境委员会,可见力度之大,我们必须把指标搞好,一旦出现失误,我们输不起。二是加强×热线服务工作。大家工作要主动,敢于担当,对×热线反映的问题,必须第一时间记录、第一时间转办、第一时间处理、第一时间回复,针对此项工作,市要单独考核各县(区),请大家务必高度重视,绝不能马虎,更不能拖后腿。

第三,强化宣传保态势。在优化营商环境方面,对好的要进行宣传,对差的要坚决进行曝光、处罚。优化营商环境,不是某个单位、某个部门的工作,我们的企业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群众也是营商环境的主体,我们的干部更是营商环境的主体,要形成“人人优化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为此,各镇乡各部门尤其是宣传部门,要创新宣传方式,注重宣传实效,广泛宣传优化提升营商环境的新思路、新举措和新成效,深入一线、点面结合,积极宣传政府服务的典型案例。

同志们,营商环境是一项常抓常新的系统工程、民生工程、一号工程。全县上下要以不断优化营商环境作为推动高质量发展的重大任务,以“等不起”的紧迫感、“慢不得”的危机感、“坐不住”的责任感,拿出更大的力度、更强的举措,提出更高的要求,营造更好的环境,为高质量发展奠定坚实基础!

同志们:

今天我们召开全市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会议主题是“聚焦突出问题薄弱环节不松劲不停步尽快实现干部作风营商环境根本好转”,主要任务是:深入贯彻落实全省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大会精神,巩固拓展我市作风整顿活动成果,聚焦当前干部作风和影响营商环境的突出问题持续发力,层层传导压力,锲而不舍推动我市干部作风和营商环境实现持续好转。

下面,我就围绕“这些问题怎么看、面对问题怎么办”,谈谈几点看法,请大家对号入座,有则改之无则加勉。

第一,这些问题怎么看?

一是漠视群众、见怪不怪问题。有的部门和干部漠不关心群众、不站在群众角度思考问题,不倾听群众意见,不理会群众呼声,对群众困难视而不见、麻木不仁,对群众的闹心事、烦心事、合理诉求,敷衍应付。

二是折腾群众、衙门习气问题。有的部门人员摆不正位置,居高临下,把为群众服务当成群众求他办事,摆架子、耍态度,对待群众咨询和办事不积极、不主动,该说明的不说清楚,该办理的不办理。

三是伤害群众、滥用职权问题。有的部门粗暴执法、随意执法,搞内外勾联、亲疏有别那一套,伤害了群众感情,侵害了群众利益。有的为不法经营充当保护伞,甚至直接参与不法经营。

四是政府失责失信、不依法行政问题。有些地区不讲诚信,在招商引资中急功近利、随意许愿,投资落地后责任不履行、承诺不兑现,新官不理旧账,给政府的信誉造成重大影响,酿成了许多“历史遗留”问题,挫伤了投资者的积极性。有的司法部门执法随意性强,使企业和投资者正当权益受到损害,严重影响司法公信力。

五是政策梗阻、弄权勒卡问题。有的部门在执行国家和省市利企政策过程中,打折扣、搞变通,有的谨小慎微,不担当、不负责,不怕企业不满意就怕自己担责任,导致优惠政策停在纸上、扶持资金闲在账上。

六是流程不优、信息壁垒问题。刚才,我们观看了三个关于我市基层工作作风、营商环境的暗访纪实片。片中涉及的xxx个部门、单位作检讨发言,并提出整改措施,希望切实引以为戒,下不为例。

七是能力不足、不在状态问题。有相当一些机关干部业务不精、本领不强、政策研究不透,决策“拍脑门”,甚至基本的业务知识都不掌握,制定方案跑粗,有的文件、方案根本没有可操作性,指导和推动工作拿不出新思路、新措施;有的精神不振、平庸守摊、懈怠涣散,工作不上心,推不动叫不醒。

八是不负责、不担当问题。有的单位和领导干部工作推、躲、拖,该管的事不认真管,该干的工作不主动干,该负的责任不负,该完成的任务不用心完成。工作布置之后,落实与否不过问,结果如何不去管,不严不实不细、简单跑粗,以至于不应发生的失误频频发生。

九是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中“四风”问题十种新表现,在我市都不同程度存在。调查研究不够广泛深入,随机抽查、暗访暗查不够,蹲点调研、解剖麻雀很少;听取领导干部汇报较多,听取群众意见少,层层陪同现象仍有发生,走规划好的路线,调研变作秀。

十是工作严重不落实问题。有一些单位和领导干部不想抓落实、不改抓落实、不真抓紧落实,市委市政府的决策部署到基层往往就落了空;有的唱功好、做功差,表面上雷厉风行、大张旗鼓,内心却不关心工作实效,还的工作还没做咋样,经验却出了一大堆。

第二,面对问题怎么办?

第一,要有强烈的看齐意识。我们经常讲“四个意识”,看齐意识就是首要坚持的,各级各部门和广大干部要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市政府的部署上来,继续紧盯突出问题,抓住薄弱环节,向群众反映强烈、影响营商环境、自身建设不足三个方面进一步聚焦,集中攻坚以下10类问题。整顿作风优化营商环境重在实干、贵在坚持。面对复杂严峻的形势和艰巨繁重的工作任务,必须把整顿干部作风、优化营商环境作为破题开路的关键一招,持续深入抓下去,为我市全面建设发展提供坚强保证。

第二,要有强烈的问题意识。在去年6月我市开展作风整顿以来,始终把作风建设作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我省重要讲话精神的主要任务,作为纠治“四风”新表现的有效举措,从具体事项入手、从具体环节抓起,向不良作风亮剑,有效破解了一批人民群众关心的作风和环境方面的问题,取得了阶段性成果。同时也要清醒看到,一些反复查摆的问题仍未整改到位,一些宣称已经整改解决的问题还存在死角,一些措施、办法还存在形式主义,这点我们一定要有清醒的认识。

第三,要有强烈的责任意识。要拿出过硬招法,认真抓好整改落实。要深化“放管服”改革,对标全国最高标准,进一步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一是放开,不该政府管的事情就不要管,相关审批等权力就要取消;二是下放,把该放的权力放足放到位;三是把该管的事管好管到位;四是把该提供的服务提供到位。要突出抓好流程再造,比照先进地区找差距、优化流程,真正做到时间最短、要件最少、办事最方便。

第四,要有强烈的补位意识。要重拳进行专项整治,重点开展政府失信违诺、司法环境、不作为乱作为、公职人员勾结“黑中介”、垄断行业等五项专项清理整治,让企业和群众看到变化、得到实惠。要补足素质能力短板,针对工作人员服务企业和群众的知识空白、经验盲区、能力弱项,本着"干什么学什么,缺什么补什么",持续补足能力上短板,尽快适应岗位需要。要落实落靠责任,持续不断地抓、尺度越来越严、惩处越来越重,层层落实责任,决不允许有“过关”思想、“躲绕”现象、“拖沓”问题。

第五,要有强烈的落实意识。要进一步强化监督问责力度,形成奖优罚劣机制,不断释放整顿作风不松劲不停步的强烈信号,树立我市安商重商亲商的良好形象。要明确整改主攻方向和整治重点,全力抓好落实,确保取得实效。要坚持标本兼治,切实把作风整顿聚焦到转变观念、提升服务意识和办事效率上,推动作风建设常态化。要从群众最不满意的地方改起,从群众最期盼的地方做起,真正取信于民、执政为民、造福于民。

同志们:

市局已制定了《关于更大力度优化营商环境激发市场活力的实施方案》,下面,我从纪检监察的角度,就如何优化营商环境,讲几点意见。

1、新冠疫情半年以来对我国经济建设影响很大,许多企业复工复产面临很多问题,许多服务行业受到很大冲击,市场疲软。就麻城而言,经济下行严重,上半年财政收入锐减,全市三公经费压缩了10%,项目经费压缩了20%,市级财政支出压力很大。企业复工复产,恢复正常经济运行迫在眉婕。

2、市委将制定优化营商环境年度考核评价办法,对市直部门采取季度考核,并与各项年度考核评比挂钩,对优化营商环境工作推进不力、行动迟缓、工作被动、企业投诉多、社会反响差,年度排名后5位的市直单位,考核评定为“较差”等次,取消先进单位评选资格。对营商环境年度考评后3位的市直单位进行通报约谈,对连续两年居后3位的市直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组织处理。

3、优化营商环境是今年市委市纪委一项十分重要的工作,市委已成立了领导小组,市委书记、市长担任组长,6个常委、5个副市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规格之高足以说明市委市政府对我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的重视程度,市纪委肯定会加大暗访检查力度,抓破坏营商环境典型,并对坏典型进行全市通报或媒体曝光。市纪委监委已建立破坏营商环境追责问责机制,对吃拿卡要、“钓鱼”执法、乱执法、乱摊派、乱罚款和慢作为、不作为等损害营商环境的行为进行严厉追责问责。

1、“行政审批办事卡”的问题。市局政务服务窗口少数个别工作人员存在业务不熟悉、服务态度差、办事拖拉,上班迟到早退,工作作风不实等问题。要加大业务培训力度,推进“一门全办、一网通办、一窗通办、一事联办”,全面提升政务服务水平,着力提高政务服务便利度、企业和群众满意度,着力打造企业和群众“双满意”的一流政务服务窗口。

2、行政执法工作方面的问题。一是执法业务不熟悉。对本系统执法法律依据不熟悉,权力界限和边界不清晰,适用法律法规不准确;二是执法程序不规范。受理投诉不及时,不持证上岗,办理案件超时效,文书制作不规范;三是滥用自由裁量权,搞“钓鱼执法”“狮子大张口”,选择性执法,该立案不立案,办关系案、人情案,大案小办,执法不透明等。要完善315投诉举报平台,及时回应、解决企业和消费者诉求。严控涉企检查执法频次,规范自由裁量行为,依法慎重实施行政强制。严格执行企业“宁静日”制度,严格落实“不诉不查”“不举不查”原则,做到“有呼必应、无事不扰”。严格执行涉企行政处罚“首违不罚”“轻违不罚”情形清单,严格执行“双随机、一公开”制度,全面落实行政执法公示、行政执法全过程记录和处罚决定审核心三项制度。营造公平公正公开的市场经营秩序,依法依规保障各类市场主体合法权益。

3、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方面的问题。一是责任未压实,特监股与各监管所责任边界不明确,监管责任未认领。到目前为止有鼓楼所、龙池所、开发区所、铁门所、歧亭所、乘马所、福田河所、木子店所、阎河所、盐田河所等十个监管所未认领监管任务。二是各监管所主要负责人和监管人员对特种设备安全工作认识不够,监管人员怕担责。三是监管能力不足,对特种设备法律、法规、技术规范业务不熟悉,对现场监察缺乏直观认识,安全监管工作基本未展开。要求特监股要继续组织人员培训,必要时要组织考试。同时每月每周要到各基层监管所进行现场指导、示范,逐步提高基层监管所特种设安全监管能力。

4、财务方面的问题。一是事前审批履行不到位,先办事后请示,导致费用报销手续不合规,程序不合逻辑。二是报账员对自己单位的财务监督履行不够。三是结算不及时,2020年半年将过,部分所收入费用一次都未结算。这里我强调一下,各所要严格按照财务规定的时间结完帐、结好帐,逾期的所写说明给我,没有写的要通报,搞工作不能拖拖拉拉。

5、“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担当意识不够,责任心不强,市局党组部署的工作选择性落实,有的党组会议或安排的工作不传达或打折扣。有的同志上自由班,迟到早退,工作散漫,有的对领导安排的工作讲价钱、讲困难、推三阻四。二是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人和事批评的不够,总是从关心爱护同事出发,教育的多,问责的少。三是对上级及党组部署的工作纪检监察督办的少。各单位负责人、各党支部书记一定要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扛起管党治党责任,敢于向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作风亮剑。

6、两个责任落实不到位。认真落实“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两个责任,要树立不抓主体责任是失职,抓不好是渎职的理念,各单位要根据自已的职能职责,制定好本单位主体责任清单,细化到室、组、人,责任上肩,层层传导工作压力,履职尽责,确保市局党组部署的各项工作落实。把两个责任常记心头,不断健全各项制度,形成责任落实长效机制。提高主体责任履职能力。

7、抓好营商环境问题整改。市局这个方案提出了大力实施优化营商环境“五大行动”和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清单,各项任务都明确了责任领导、牵头单位、责任单位和完成时限,大家要结合各自的岗位职责,把握好时间节点,按照任务清单按时完成工作任务。市局纪检监察、主责办要加强任务清单督查督办,确保任务清单全面完成。

市局纪检监察、主责办结合各基层监管所、直属单位、机关各股室职能,立足于单位部门岗位职能,强化履职尽责监督。领导班子层面:主要是强化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监督,既要监督领导班子成员又要监督其分管联系单位,竖持“责任制管责任人,责任人管一班人”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工作机制,使责任制在领导干部心中有位、身上有责、肩上有压、工作有效。同时强化对中层干部和关键岗位人员的监督,层层传导压力,落实责任。主要从两个方面进行监督,一是廉政勤政方面,看各单位是否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规定的廉洁纪律,是否存在接受行政相对人吃请,是否存在工作日饮酒、是否存在收受行政相对人礼品礼金、是否存在吃拿卡要行为。二是履职尽责方面:看各单位是否认真落实上级和市局党组部署安排的各项工作。是否认真履行岗位职责,监管到位。对违反中央“八项规定”和各级规定的廉洁纪律,造成不良影响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

同志们,上面我讲到的问题,希望大家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在当前优化营商环境的大背景下,希望大家要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和廉洁纪律,履职尽责,守住纪律红线,做个清楚人、明白人。

为进一步落实区委营造良好营商环境的指示,12月26日下午,卧龙区召开“建立亲清政商关系、营造良好营商环境座谈会”。区委常委、区纪委书记、区监委代主任李筱珂,区委常委、区委统战部长张红岩,区政协副主席、区工商联主席吕志荣出席会议。部分区直单位主要领导、民营企业家代表参加会议。

区领导一行先后到潦河坡镇河南丰园禽业有限公司、石桥镇瑞光电气有限公司等民营企业进行调研,并与部分区直单位负责人、企业家代表面对面交流,为企业发展把脉问诊。

优化营商环境报告

为深入贯彻县委、县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优化营商环境决策部署,在市局的大力指导帮助下,县各部门的配合下,我局高度重视营商环境第四期考核评价工作,认真充分准备于20xx年12月16日顺利完成了“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指标填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总结如下:

(一)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实施。根据我县12月11日和12日两次营商环境考评专题工作推进会议精神,局主要领导亲自组织召开营商环境考评专题会议,主动协调县住建局、县城管局、县公安局、公共交通公司等有关单位进行专题研究部署,固化各有关单位分管领导、联络员、具体业务负责人、参训人员、填报人员,形成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牵头处室统筹协调,有关单位部门密切配合的工作格局。

(二)仔细分析考题,认真准备答题。按照市12月12日营商工作考评工作会议的培训内容和下发的填报指引,我局在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物流、等方面内容及时与县级相关单位联系,有针对性的在资料、数据掌握方面加强了协调。本次营商环境考核,局主要领导亲自指导,对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考评题目中涉及到的港口、机场、轨道交通等我县尚未具备的基础设施内容方面的工作推进情况和施工进度做出了详细说明。

从20xx年xx营商环境第四期考评填答整体情况分析,xx县“包容普惠创新—综合立体交通指数”暴露了我县在政策指引、基础设施、数据统计分析方面尚有欠缺此次考核具体涉及交通基础设施建设、道路养护、绿色出行、共享交通、智慧交通、智慧物流、政策文件等内容,共计考题32道(填空题24道,是否题7道、简答题1道,详见《20xx年xx市营商环境考核第xx期指标评价问题复原》)。

本次试卷考题中有11题涉及到港口、高铁和轨道交通。我县虽然有港口项目在推进,但仍未投入运营;高铁和轨道交通项目处于争取阶段,所以在试卷中填报数据为“零”。但在备注中都尽力说明原因、工作进度和取得成效。

试卷中涉及政策支持层面2题。由于地方经济发展水平和管理权限问题,我县基本按照省、市相关文件政策进行推进。

总体来说本次“综合立体交通指数”评价在各级各部门大力支持下,在市局审批处和第三方xx公司专家的`指导下,在广大责任单位部门的大力支持和帮助下真实、客观、高质量的完成了作答。

二是在机场、铁路、公路、物流等项目上积极争取,构建多种交通运输方式有效衔接形成综合立体交通网络。

三是大力发展和推广应用5g、“互联网+”大数据、县块链等新科技技术,加快智慧交通建设,促进交通运输与供应链、物流枢纽建设深度融合发展,为实现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制定的目标提供强有力的交通运输保障。

四是进一步完善交通发展规划指导。紧紧抓住我县“十四五”发展规划编制期的有利时间,进一步强化交通基础设施对地方经济发展和营商环境提升的重大作用,按照“科学规划、分批实施、重点推进、加强储备”的原则,以重点高速公路和枢纽项目为重点,加大项目储备和滚动接续,推动一批支撑性强的公路、水路、铁路项目落地实施,进一步夯实综合交通运输发展基础。

五是强化项目建设投融资工作力度。在政策范围框架内,灵活采用bot、ppp等建设模式,争取发行专项债券资金,增强综合交通枢纽重点项目融资能力,破解建设资金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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