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和个人汽车租赁合同(优质18篇)

时间:2023-12-17 18:50:31 作者:琉璃

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的法律依据,规范了双方的行为准则。租赁合同是租赁关系中的一种法律文件,用于规定租赁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编写一份完美的租赁合同需要确保所有条款清晰明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租赁合同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对大家有所帮助。

单位向个人的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出租给乙方做使用。

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万元,共计__年_____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_______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额支付租金万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

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签字:_______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单位向个人汽车租赁合同书

县级以上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负责本行政区域内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备案及相应证件的配发。

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持有工商管理部门核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二)自有10辆以上经安全技术检验合格的车辆,车辆行驶证件齐全有效,车辆类型为核载人数为9人以下的载客汽车。

(三)有与其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办公场所,可供企业20%以上自有车辆停放所需停车场地。

(四)有必要的经营管理、车辆技术、安全管理人员。

(五)有健全的安全管理制度。

(六)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三、汽车租赁经营许可办理程序。

(一)申请。

申请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应向所在地设县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提出申请;申请时应提供以下材料:

1.《汽车租赁经营许可申请表》;。

2.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复印件;。

3.企业章程复印件;。

4.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经办人身份证复印件和委托书;。

5.自有车辆《机动车行驶证》(含检验记录栏)、《机动车登记证》及复印件;。

6.办公场所产权证明或租赁合同复印件;。

8.健全的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包括车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汽车租赁服务流程和规范、服务投诉处理制度、租赁车辆维护保障制度、车辆防盗抢骗等治安防范等制度措施。

(二)受理。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对申请材料的完整性进行审核:

1.申请材料齐全有效的,出具《行政许可申请受理通知书》;。

3.申请事项依法不需要取得行政许可或申请事项依法不属于本级道路运输管理机构职权范围的,应出具《行政许可申请不予受理决定书》。

(三)许可前公示和现场审查。

对已受理的汽车租赁经营申请,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将申请的有关情况在本部门网站或办公场所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为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或结束后,受理申请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当组织有关人员对申请人从事汽车租赁经营的有关条件和所提供的申请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实地查验。

(四)许可决定。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应在受理汽车租赁经营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依据查验及审核结果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准予许可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并抄告设区市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不予许可的,出具《不予行政许可决定书》,并说明理由。

(五)许可结果公告。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出具《行政许可决定书》后,应将许可结果在其网站或办公场所予以公布,接受社会监督,方便公众查阅。

四、汽车租赁证件使用规范。

道路运输管理机构作出许可决定的,应在10个工作日内向被许可人颁发《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并向申请人投入租赁的车辆配发《租赁汽车证》。

(一)《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

型采用烫金,右下角印有“福建省运输管理局监制”字样。副本外廓尺寸为18×13cm,封面墨绿色带国徽。《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副本用于记录经营者的基本情况、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结果、变更结果等情况。

2.《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包含“闽交运管许可×字号、业户名称、地址、经济类型、经营范围、证件有效期、核发机关、核发日期”等内容。副本除有与正本相同的内容外,还有分支机构及地址、变更记录、检查(考核)记录、年度质量信誉考核记录等。“经济类型”按国有,集体,私营,个体,联营,股份制,外商投资,港、澳、台以及其它经济分类。

3.《汽车租赁经营许可证》正本、副本证号格式为“闽交运管许可×字号”,其中“×”为全省九个设区市、平潭综合实验区漳州开发区的简称,从福州到宁德按顺序分别为榕、莆、泉、厦、漳、龙、明、南、宁,岚,前六位为行政区划代码,后六位为自然数编号。鉴于招商局漳州开发区未列入国家行政区划代码范围,“×”也用“漳”,编号前6位使用漳州市辖区的区划代码350601。

4.证件有效期为四年,经营者应当在到期前十日内到原发证的道路运输管理机构换发。

(二)《租赁汽车证》。

1.《租赁汽车证》证件尺寸为9.0×6.2cm,材质为205克。

铜版纸,采用防伪标志,封面墨绿色,外廓尺寸为10.5×7.5cm,。

2.《租赁汽车证》正面是车辆有关内容,背面粘贴车辆45度角纸质彩色照片,然后塑封,《租赁汽车证》有效期4年。

3.《租赁汽车证》内容为业户名称、地址、经营许可证号、车辆号牌、车辆类型、座位数、车辆尺寸、经营范围、核发机关等。其中“经营许可证号”填写经营许可证上后12位阿拉伯数字,“车辆号牌”填写车辆号牌号码加上号牌颜色,“车辆类型”填写车辆厂牌型号,“座位数”填写行驶证上核定的载客数(含驾乘人员),“车辆尺寸”填写车辆外廓长宽高尺寸,以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上的数据为准,机动车行驶证或机动车登记证书上无登记外廓尺寸的,以同型号车辆使用说明书或车辆公告目录上数据进行核定。

4.《租赁汽车证》证号按9位编号,格式为“闽交运管×字000000001号”,其中“×”为九个设区市及平潭综合实验区简称,招商局漳州开发区的“×”也用“漳”。“000000001”前3位取行政区划代码的后三位数(第一位区分设区市,2、3位区分县级),漳州开发区使用“601”;最后六位为自然数编号。

五、汽车租赁企业设立分支机构程序。

自有车辆300辆以下的汽车租赁经营者异地设立分支机构的,应向设立地道路运输管理机构申请行政许可。

单位向个人的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乙方(承租方)。

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订立本协议如下。

一、车辆出租:甲方自愿将其单位车辆(车牌:_____)出租给乙方做使用。甲方应当于本协议订立之日起日内向乙方交付车辆,同时还应交付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已付保险凭证、随车工具、备胎一个。

二、租赁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共_______个月。

三、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数额为每年_______万元,共计__年_____万元。

乙方应于接车时向甲方支付前两年租金_______万元,以后租金采用先交后使用的方式向甲方支付,即应在上年的_______月_______日前付清下年的租金或于第年全额支付租金万元。

四、甲方乙方的其他权利义务:

1、甲方应保证车辆手续齐全,包括行驶证、购置税缴纳证、养路费交付等等各种行车手续;如因甲方办理手续不全导致使用车辆过程中被有关部门查处,相关责任由甲方承担,如因此耽误乙方使用车辆,应根据实际误工时间按每天元向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2、乙方应按照本协议约定用途使用车辆。在乙方不按约定用途使用车辆时,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甲方:_______乙方:_______。

地址:_______地址:_______。

电话:_______电话:_______。

签字:_______签字:_______。

日期:_______日期:_______

单位向个人的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本协议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一辆,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协议首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租赁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约年,即租赁期至年月日。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三条租金。

双方协定,租金为元(人民币)月(含税),一年一付,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计:(人民币)(含税)。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瑕疵,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事前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向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身份证号: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_________。

承租方(乙方)身份证号: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双方本着平等互利,自愿的原则,就乙方承租甲方之所有闽_________车架号为_________车辆事宜进行友好协商,明确双方权利义务,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甲方保证所出租的车辆符合国家对租赁车辆的相关规定。

第二条甲方应提供状况符合标准的车辆以及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并且告知车况,乙方应提供驾驶本和身份证明文件,双方验证后留复印件备存。

第三条租赁期限该车租赁期限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租金及支付方式:租金以及押金标准由双方约定。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解除与终止: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终止本合同,但需提前通知,甲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第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订立补充条款。补充条款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条特别约定:如还车一周后无违章记录,押金如数奉还,否则,有甲方多退少补。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并且协助处理。

第九条注意事项:一天24小时,一个月计30天;超时,超公里需要另外计费;超过3个小时计半天,超过6个小时计一天;还车时油量必须同交车是一致,否则需另补油费。

第十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双份,由甲,乙双方各持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向个人的汽车租赁合同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有关法律法规,遵循诚实信用、平等互利的原则。经双方协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车辆之事宜达成如下协议,特订立本合同,供双方共同遵守执行。

一、甲方将车牌号为车型号为座,颜色。状态良好,干净卫生、年检合格的车辆出租给乙方使用。附《租赁车辆检验报告》、《机动车行驶证》。

二、赁期限及租金。

租赁期为,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租金每月为元人民币(元),内含包含司机服务费。承租方仅向汽车提供油费,此外费用如保险、维修、年检等均由甲方自负。

三、租金支付。

自合同签订后,承租方将甲方员工编制,汽车租金(内含司机工资)按月支付,汽车加油费有乙方支付。

四、甲方权利与义务。

1、甲方委派驾驶技术良好的专职司机为乙方驾驶所租赁的车辆,该司机需经乙方认可。

2、如所租赁的车辆因故障不能正常工作,甲方应及时调配维修。

3、司机在工作时应准时、有礼貌、服务热情、听从公司负责人的合理调度。

4、甲方保证乙方的乘车安全,如有意外,甲方负全部责任。

5、甲方负责就租赁车辆提供相应保险,年检等相关手续。

五、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乙方必须按时交纳租金,否则甲方有权停止供车。

2、承担租赁期间的汽油费、路桥费、停车费、洗车费。

3、禁止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活动,否则后果自负。

4、乙方应提供甲方车辆正常维修和保养时间。

5、如乙方指令甲方所派司机违章作业而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6、乙方应为司机提供休息场所,以保证正常出车安全。

六、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应自觉遵守本协议,若单方中止合同,按《合同法》承担责任。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出租方(甲方):经办人:

承租方(已方):承驾人:

签定日期:年月日

单位向个人的汽车租赁合同

本条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北京市汽车租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制订。

第一条 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 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一级标准、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承租方按操作规程使用租赁车辆出现的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不低于8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6.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7.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 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 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及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承担因交通事故引发的其他责任。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被盗抢时,应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在12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10.租赁期满,应按时返还租赁车辆及有效证件。

第五条 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 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分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 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合同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一级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不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 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归还租赁车辆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还租赁车辆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收回租赁车辆: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转借、典当、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存在上述危险的。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8.违反交通安全法规时,应在被告知的5日内接受处罚。如拒绝接受处罚,合同中登记的驾驶员将作为违章责任人被提交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处理。

第九条 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 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做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北京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住所:_________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保证人(盖章):_________。

住所: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向个人汽车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租赁物

本协议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____________汽车一辆 ,车牌号码: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二条 租赁期限

1、本协议首次租赁期限为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租赁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约 年,即租赁期至 年 月 日。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 ______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三条 租金

双方协定,租金为____________元(人民币)月(含税),一年一付,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计: (人民币)(含税)。

第四条 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瑕疵,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第五条 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事前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 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 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 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 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 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 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 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 份,甲乙双方各执 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向个人的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承租方: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

一、出租方根据承租方需要,同意将_______牌汽车_______辆租给承租方使用,经双方协商订立如下条款。

二、承租方租用的汽车只限于_______承租方进行经营、管理事务。承租方只有调度权,行车安全、技术操作由出租方司机负责。

三、承租主要负责对所租车辆进行维护保养,在退租时如给车辆设备造成损坏,承租方应负责修复原状或赔偿,修复期照收租费。因出租方所派司机驾驶不当造成损坏的由出租方自负,如果致使承租方不能按合同规定正常使用租赁车辆,承租方不付给出租方不能使用期间的租费。

四、租用期定为_______年,自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月___日止,承租方如果继续使用或停用应在___日前向出租方提出协商,否则按合同规定照收租费或按合同期限将车调回。

五、租金每年为人民币_______元,从合同生效日起计,每年结算一次,按年租用,不足一年按实际月份结算。

六、所用燃料、日常费用由承租方负责。

七、个人汽车租赁违约责任。出租方不得擅自将车调回。承租方必须按合同规定的时间和租金付款。

八、其他未尽事项,由双方协商,另订附件。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单位向个人的汽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家庭住址:。

联系电话:。

单位地址:。

担保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工作单位:。

出租方:。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车辆牌号:。

车辆型号:。

租金标准:。

租赁期限。

起始时间:。

终止时间:。

限驶公里:。

超时加费超程加费:。

付款约定:。

备注:

第一条出租方的权利。

1.拥有租赁车辆所有权。

2.依合同向承租方计收租金及约定费用。

第二条出租方的义务。

1.向承租方交付技术状况为有关车辆检测部门认定合格的,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以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交接租赁车辆时如实提供车辆状况信息。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以及故障维修服务。

4.提供本市行政区域内故障、事故的24小时救援服务。

5.承担保险公司相关条款范围内的第三者责任险。

6.对所获得的承租方信息负有保密义务。

第三条承租方的权利。

1.按合同的约定拥有租赁车辆使用权。

2.有权获知保证安全驾驶所需的车辆技术状况及性能信息。

3.有权获得出租方为保证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相应服务。

第四条承租方的义务。

1.如实向出租方提供驾驶本、身份证、户口本、营业执照等身份证明资料。

2.按合同约定交纳租金及其他费用。

3.按车辆性能、操作规程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使用租赁车辆。

4.妥善保管租赁车辆,维持车辆原状。未经出租方允许,不得擅自修理车辆,不得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

5.协助出租方按规定期限对租赁车辆进行车检和维修保养。

6.承担不高于20%的因交通事故或盗抢造成的租赁车辆现值损失。

7.保护出租方车辆所有权不受侵犯。不得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

8.租赁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盗抢时,应协助出租方立即向公安、交管等部门报案并协助出租方办理相关手续。

9.保证租赁车辆为合同登记的驾驶员驾驶。在租赁期内,如承租方登记的信息发生变化,应及时通知出租方。

第五条租金、保证金。

1.租金单位为元/年、元/季、元/月、元/天、元/小时。租金标准双方约定。

2.承租方用保证金提供担保的,保证金不得用于充抵租金,合同履行完毕后,保证金应退还承租方。承租双方经约定也可采取其他方式担保。

第六条意外风险。

1.双方约定的意外风险责任,出租方可向保险公司投保或以其他方式承担,对约定承担的意外风险未投保的,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参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2.政府政策重大变化,不可抗力以及其他无法归究于承、租双方的原因造成的损失,依照有关法规和公平原则双方协商解决。

第七条出租方的违约责任。

出租方未能履行向承租方提供约定的车辆、服务等义务时,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经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认可的专业检测机构认定租赁车辆达不到合格标准的,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并要求出租方承担违约责任。

2.本能按约定提供故障维修、救援时,承租方有权解除合同,出租方应退还租赁车辆停驶期间租金并支付停驶期间租金20%的违约金。

3.维修、救援后租赁车辆仍无法恢复使用功能,出租方应提供相当档次替换车或采取其他措施。

4.因承租方原因造成车辆损坏的,出租方应严格依照汽车维修规定的标准收取修车费用。

第八条承租方的违约责任。

承租方不能按合同约定交纳费用、使用租赁车辆、保管租赁车辆,应承担下列违约责任:

1.逾期交纳租金的,每逾期一日按应交租金总额的0.5%交纳滞纳金。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除继续计收租金外,应交纳逾期应交租金20%的违约金。

2.提前解除合同归退租的,应按未履行部分租期租金总额的20%向出租方支付违约金;已交纳租金的,出租方在扣除违约金后应将余款退还承租方。

3.承租方有下列行为的,出租方有权解除合同:。

(1)提供虚假信息。

(2)拖欠租金或其他费用。

(3)转卖、抵押、质押、典当、转借、转租租赁车辆或确有证据证明村在上述危险。

(4)确有证据证明承租方利用租赁车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的。

4.不按车辆性能或操作程序使用而造成的租赁车辆修理、停运损失;承担因过失被保险公司拒绝赔偿的损失。

5.未经出租方同意而擅自改装、更换、增设他物等改变租赁车辆原状造成的损失。

6.未协助出租方按时参加租赁车辆车检或维修保养而造成的损失。

7.非出租方原因导致车辆被第三方扣押的责任。

第九条担保条款。

如采用保证人提供担保的方式,保证人应就承担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保证责任。

第十条特别约定。

承、租双方可对本合同内容以书面形式予以增加,细化作为补充条款,但不得违反有关法规及政策规定,不得违反公平原则。补充条款中含有不合理地减轻或免除本合同条款中规定应由出租方承担的责任内容的,仍以本合同为准。

第十一条其他。

1.承租方如要求延长租期,须在合同到期前提出续租申请,出租方有权决定是否续租。

2.本合同项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或向长沙市汽车租赁行业组织、各级消费者协会等部门申请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解决未果的,可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或向双方选定的仲裁机构提请仲裁。

出租方签字:

承租方签字:

担保方签字: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

出租方、承租方、担保方三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承租方租用出租方的车辆事宜,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经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1、车辆基本情况:

车型:_______________吨位:_______________车牌号:_______________颜色:_______________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车架号:_______________行驶证号:_______________纳税证号:

有无缴纳养路费及保险费情况:

2、车辆基本状况

制动情况:_______________方向情况:_______________灯光情况:_______________车辆成新度:_______________车辆外观:_______________随车工具:_______________其他情况:

交付时公里数:_______________交付时存油量:

(一)租用期限:从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起到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___日止,共计_______________日。

(一)租金标准:

租用期间总行驶公里数在贰仟贰佰公里以内的按_______________元/日支付,超过部分的加付_______________元/公里。

1、向承租方交付在运行中无任何保留条件、设备齐全的租赁车辆,及租赁车辆行驶所需的有效证件。

2、按本合同第六条规定的比例,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风险。

3、免费提供租赁车辆保养、合理使用中出现的故障维修、本市区域内的租赁车辆救援。

4、非承租方原因,导致租赁车辆不符合本条第1款标准时,提供同等档次替换车或减免租金。

5、出租方不承担由承租方使用租赁车辆引发的连带责任和本合同规定的风险赔付范围之外的任何经济责任。

6、承租方拒绝接受租赁车辆在合同期间发生交通违章的处罚致使出租方遭受处罚的,出租方有权向承租方追偿。

7、出租方对汽车租赁申请者及承租方的信用信息有知情权。

1、在租赁合同规定的期间拥有租赁车辆的合法使用权并享有出租方为保障租赁车辆使用功能所提供的服务。

2、按合同规定交纳租金;合理使用租赁车辆。除另有约定外,租赁车辆的合理使用指以满足承租方乘用需要的驾驶过程;使用租赁车辆应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3、妥善保管租赁车辆;配合出租方保障车辆性能的各项工作。

4、按照本合同第六条规定比例免除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赔偿。

5、不得买卖、抵押、质押租赁车辆。不得擅自变动、修理、添改租赁车辆任何部位或部件。

6。承担因使用不当造成租赁车辆修理、停驶的损失;承担丢失租赁车辆牌证补办费用及停驶期间租金;承担因不当使用租赁车辆或过失造成的不在保险赔偿范围内的任何损失。

1、出租方承担租赁车辆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第三者责任的意外风险。具体比例如下:交通事故车辆损失、车辆盗抢的80%。

2、出租方可以向保险公司投保或其它方式承担意外风险。

3、上述风险损失的计算、赔付依照机动车辆保险条款及赔付程序进行。

4、承租方在合同期内发生交通事故的,应及时通知出租方,并积极配合出租方处理交通事故。

1、承租方应于本合同签署之日支付押金:人民币_______________元给出租方。

2、出租方应于本合同期满或双方协议解除合同后,除依照本合同的规定应扣除的费用外,将剩余押金归还承租方。

3、承租方不可自行将押金抵作租金。

1、出租方已就租用车辆提供相应保险,若承租方要求增保其它险种,出租方可代办手续,费用由承租方承担。

2、承租方应在交通事故发生的48小时内通知出租方,出租方将在保险事故车辆到达其指定修理厂,承租方提供了有效的全部保险证明手续后,停止计算租用费用。

3、由于承租方的原因造成的保险公司拒赔及免赔的所有损失及相关费用由承租人承担。

保证人就承租方履行本合同的义务负连带担保责任,担保期限从保证人签字之日算起至本合同期满。

除重大政策性变化或不可抗力外,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的规定致使合同不能全部履行的,除赔偿相应经济损失外,还应向另一方支付合同未履行部分租用金额总数20%的违约金。

本合同的变更和解除,必须经租用双方签署书面协议方能有效。

有关本合同之一切争议,首先应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解决。

承租方:_______________

担保方:_______________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汽车租赁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租车期限

乙方承租甲方_______牌小轿车_____辆,车牌号码为:__________,租车时间自________年____月___日至双方约定时止。

第二条、租金为月租金:人民币______仟_____佰_____整。(不含司机劳务费,司机由乙方负责)。

第三条、租金支付

乙方每次租车前必须按月交纳预定租赁期内的租金。租期_____个月或超过_____个月,每月_____号前预先付本月租金。

第四条、车辆交接租车及还车时,在甲方指定的停车场进行交接,由甲、乙双方对车辆进行验收。

第五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1、向乙方提供的租赁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各种保险证照及规费缴讫证齐全。

2、交车时车辆清洁,油箱加满油。

3、负责向保险公司为出租车辆投保。

4、负责车辆的二级维护和年检及例行保养和小修。

5、租赁车在租赁期间如发生事故,协助乙方处理事故。

6、租赁期间对车辆使用情况进行监督。

7、在租赁期间,如需提前收回租赁车辆,应以同类型的其他车辆予以置换。

第六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1、租赁期间,必须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法令,安全行车,因违法、违纪、违章所造成的民事责任,由乙方自行负责,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2、按时支付租金。

3、不得用租赁车辆从事营业性活动,不得将车辆转租、出售、典当、抵押,不得将车辆交与无证人员驾驶。

4、承担车辆租赁期的油料费、路桥费、小修费用。

5、租赁车辆使用期间,如发生交通事故,乙方应立即向当地公安交警部门报案,同时向保险公司报保险事故,并在12小时内通知甲方协助解决,所需费用由乙方承担。

6、如发生交通事故,承担交警部门裁定或者法院判决的全部责任,并承担保险公司赔付不足部分及修理期间车辆的租金,同时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其他损失。如发生非保险事故,所有费用由乙方承担,同时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7、租赁期内,如乙方需变更或提前终止合同,应书面通知甲方,由甲方作出是否同意的书面回复。如不同意,本合同仍然有效。

8、还车时应保持车辆清洁并将油箱加满油。

第七条、违约责任

1、甲方如不履行本合同项下义务,应赔偿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乙方迟延支付租金或其他费用的,每逾期一天向甲方交纳租金或其他费用的1%作为违约金,甲方有权从履约保证金中扣除相应违约金,不足部分甲方保留追讨的权利。

第八条、争议解决方式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可以向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起诉。

第九条、其他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2、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_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

法定代表人(负责人):

联系方式:

联系方式: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法律法规,本着自愿、平等、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汽车租赁事宜,协商一致,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租赁物。

本协议中所称的租赁标的物为汽车一辆,车牌号码:。(以下简称租赁物)。

第二条租赁期限。

1.本协议首次租赁期限为年,自年月日到年月日。租赁期满双方如无异议,本协议自动续约年,即租赁期至年月日。

2.租赁期满乙方需要续租的,应当在期满前30日内通知甲方,经协商一致后,双方办理续租手续。

第三条租金。

1.双方协定,租金为元(人民币)/月(含税),一年一付,即合同签订之日,乙方即向甲方支付本年度租金合计:(人民币)(含税)。

第四条双方责任。

1.甲方保证交付乙方的租赁物性能良好,符合道路运输要求,并具备相关的运营许可手续。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人身或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一切损失。

2.甲方保证租赁物不存在任何第三方权利或瑕疵,否则因此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负责赔偿。

3.乙方负责办理租赁期间租赁物的各项保险,并承担相应的保险费及租赁期内的养路费、年检费、驾驶人员的体检费等。租赁期内发生的车辆违章罚款、燃油费、过路、过桥费及停车费由乙方承担。

4.租赁期间,乙方应做好租赁物的日常维护保养,确保租赁物的正常使用功能,租赁物发生故障时,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5.租赁期间因车辆事故或交通事故所发生的费用,除由保险公司支付外,剩余部分由乙方承担,但因甲方隐瞒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的事故除外。

6.乙方保证租赁期内按租赁物功能合理使用,保持租赁物的完好,但正常使用造成的磨损除外。

7.乙方在租赁期间不得将租赁物转租、转借、转卖。

第五条违约责任。

1.租赁期内,由于甲方事前隐瞒车辆真实情况造成租赁物不能正常使用的,甲方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全部损失。

2.租赁期内,由于乙方使用不当造成租赁物毁损或灭失的,由乙方负责赔偿甲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3.甲方在租赁期内没有法定事由任意解除合同的,除应返还乙方剩余租金外,还应当赔偿乙方因此而造成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与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如因租赁物质量瑕疵造成乙方重大人身、财产损失或无法满足乙方正常使用需要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3.如甲方怠于履行双方约定的应由甲方交纳的各种保险、交通管理、危险品安全管理等费用的义务,影响乙方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4.非因乙方原因,租赁物连续或累计无法正常使用超过日的,乙方有权单方面解除合同。

6.任何一方单方解除本合同的,应当以书面通知另一方。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双方在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应当协商解决,协商无法达成一致的,采取以下方式解决:

1.双方均可以诉至方所在地法院依诉讼解决。

2.由仲裁委员会仲裁解决。

第八条合同的生效及其他。

1.本协议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签字人签字并加盖印章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3.本协议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

甲方(公章):xxxxxxxxx乙方(公章):xxxxxxxxx。

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法定代表人(签字):xxxxxxxxx。

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xxxxxxxxx年xxxx月xxxx日。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为明确甲方与乙方的权利和义务,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双方就车辆租赁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车辆名称、型号、规格及数量。

第二条租赁期限。

1、车辆租赁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

2、租赁期满乙方如需继续租用,应于合同到期日前日内书面向甲方提出,甲方在收到乙方通知后日内作出书面答复,如同意继续出租,则双方续签租赁合同。

第三条租金及支付。

1、租金及计算:租金元/月。如车辆实际租赁期不足一个月,按。

2、租金结算:每月的日由甲方开具当月租费结算单交乙方办理结算手续。

3、支付方式:(现金、支票、汇票、转账等)。

第四条租赁车辆的交付和验收与退场。

1、交付方式:(甲方送货到场/乙方自提),租赁车辆进场费由(甲方/乙方)承担。

2、交付地点:

3、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检查租赁车辆。如果租赁车辆的型号、规格、数量、技术性能等与本合同约定不符,乙方应在收到租赁车辆日内,书面通知甲方,要求甲方更换合格租赁车辆。

第五条工作内容和施工地点。

1、工作内容:

2、施工地点:

第六条驾驶安全要求。

第七条双方义务和责任。

1、甲方的义务和责任。

(1)本租赁车辆由甲方配备驾驶人员,负责车辆的驾驶、维护、保养、保护工作,并承担由此发生的全部费用。

(2)驾驶人员工资待遇由甲方负责。

(3)甲方应当配合乙方的施工生产,满足乙方施工要求。服从乙方的施工安排,但有权拒绝乙方的违章指挥。

(4)甲方负责车辆日常维护保养和故障的处理,确保车辆运行状态完好。

(5)与乙方共同办理车辆的租费签认工作。

2、乙方的义务和责任。

(1)负责租费的及时支付。

(2)严禁违章指挥,如违章指挥造成车辆和人员的损伤,乙方承担一切责任。

(3)(免费/有偿)提供甲方操作司机的食宿。

(4)负责租赁车辆的进场签认及每月租费的签认工作。

第八条合同的变更、解除和终止。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可以协商变更或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交付或不按约定交付租金达个月以上,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3、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日以上,乙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4、甲方交付的租赁车辆质量不符合约定,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的。

5、租赁期满,合同即终止。双方人员共同对租赁车辆的状况确认完好后,承租人归还租赁车辆,租赁车辆退场费由承担。

第九条违约责任。

1、甲方责任: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租赁车辆而导致合同解除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的损失进行赔偿。

(2)甲方迟延交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交付1日,应向乙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擅自解除合同并提前收回租赁车辆的,应按照本合同租金总额的%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乙方损失进行赔偿。

(4)甲方车辆因故障停止使用,如果超过小时但不足一日,扣当日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如果一个月中因故障停停止使用天数累加超过日,扣租金。

(5)甲方未按时进入工地、未按质量数量提供车辆应扣、罚租金总额。

2、乙方违约责任。

(1)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的违约金。

(2)租赁期满,乙方逾期归还租赁车辆的,每逾期1日,应向甲方支付月租金总额%,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八条不可抗力。

如因不可抗力事件的发生导致合同无法履行时,遇不可抗力的一方应立即将事故情况书面告知另一方,并应在日内,提供事故详情及合同不能履行或者需要延期履行的书面资料,双方认可后协商终止合同或暂时延迟合同的履行。

第九条争议的处理。

争议解决方式:本合同项下发生的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可以采取以下第种方式解决:

1、向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2、向法人注册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合同附件。

1、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达成书面补充协议。

2、本合同的附件和补充协议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其它约定。

1、本合同一式份,甲乙双方各执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承租方)。

住所:

联系电话:

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三、合同期限为年:甲方从年月日起将车型为,车牌号为号的车辆交付给乙方使用。

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3.未经甲方同意,乙方出租甲方车辆,或在甲方车辆上设抵押、质押等他项权利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附件是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附件:《车辆交接单》。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月乙方(章):

负责人: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为积极支持____邮政储蓄银行的改革和发展,加快金融业务发展步伐,促进____邮政企业最大限度地减少车辆购置投入,有效防止浪费投资现象的发生,根据省行的相关精神和要求,甲方同意将自有汽车(附有效车辆行使证一份)一辆交付乙方使用。为明确甲、乙双方的责任,经双方协商,就资产使用的有关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所有的资产:____汽车一辆。

二、资产的所有权归甲方所有,乙方只有使用权,无权变卖、出售。使用期间,乙方应限额承担该车所发生的油耗、维修、保险等车辆使用费,确保车辆的正常使用。

三、根据互利、互惠的原则,乙方在协议租赁使用期间按每公里0.5元计算,每年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不高于30000元。

四、租赁期满,乙方如未支付甲方资产占用费,甲方有权向地方仲裁机构申请民事仲裁。

五、为确保安全生产,防范安全隐患,甲方在资产租赁期间原则上不得长途驾驶,同时,协议租赁有效期内租赁资产所发生的安全性事故等损失费用一律由甲方自理,乙方不承担任何经济损失。

六、资产租赁期间,甲方不得随意提出终止协议,如遇甲方因人事变更等合法性因素需终止协议,甲方须提前两个月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调整;凡甲方无任何合法因素随意终止协议造成乙方发生经济损失,甲方需承担相关损失费用,且乙方有权在甲方各种所得中直接扣除。

七、本协议一式二份,经甲、乙双方共同盖章后生效。

八、本协议从年元月起执行,协议租赁期一年。

甲方:____乙方:____

资产所有人:____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人):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甲方:(出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方:(承租方)。

住所:联系电话:法定代表人(单位):

甲、乙双方本着高度信任、互惠互利的原则,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规定的范围内,在诚实守信、友好协商的基础上,达成以下合同:

一、甲方为乙方提供设备齐全、技术状况良好、运行安全可靠、证件齐全的车辆。

二、乙方签定本合同后,支付给甲方车辆租赁费每月人民币元,车辆租赁抵押金人民币元,每月日缴纳当月车辆租赁费用。

至年月日止。

四、合同期内汽车所有权属于甲方,乙方只有使用权,不得转租、转借、抵押和进行客运以外的货运行为,不得进行商业活动和体育比赛或其它任何侵犯甲方车辆所有权的行为。

五、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按时向乙方交付合同约定车辆。

(二)协助乙方处理车辆保险事故及修理受损车辆。

(三)按合同约定如期返还乙方的车辆抵押金扣除折旧费后的余款。

(四)在下列任何一种情况发生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收回车辆,并要求乙方赔偿相应的经济损失:

1.乙方利用甲方车辆进行违法犯罪活动的;。

2.乙方不按合同约定使用甲方车辆的;。

4.乙方有损坏甲方车辆或其他损害甲方合法权益行为的。

(五)甲方不承担本合同期间乙方使用甲方车辆给本人或第三人造成的人身和财产损害的保险赔偿以外的赔偿责任,已经由甲方赔偿的,甲方有权向乙方追偿。

六、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合同约定交付所用的车辆。

(二)乙方应及时足额的交付车辆抵押金。

(三)乙方应按合同约定正常使用车辆。因使用保管不妥当造成车辆损失的,如轮胎单独损坏,车辆在淹及排气管的水中启动或被水淹后操作不当致使发动机损坏等,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四)乙方承担合同期内车辆的年度检验费、养路费、车船费,以及正常维修保养费(包括汽车机油、离合器油、刹车油、冷却液)等。

(五)使用甲方车辆期间丢失、损坏车辆牌证及其他手续,应及时告知甲方,补办有关手续的费用及因以下原因造成的车辆不能正常运行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1、乙方不得将车辆交给无驾驶证者或不满一年的驾驶员在高速公路上行驶,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2、乙方有车辆合同期间内配合甲方进行正常保养及年检的责任,按期进行保养(首次保养为公里或车辆已行驶个月,首保之后依照厂家规定按期保养)如遇年检,乙方应按甲方指定时间将车送至指定地点,并按要求搞好车辆卫生,对于未按时进行保养或年检的车辆,甲方保留索赔权利,未经允许乙方不可将车辆送至甲方指定修理厂以外的任何场所进行修理和保养,否则由此引起的一切后果由乙方负责。

3、乙方承担车辆合同期间的油料费用、停车费、过路过桥费、高速公路费、违章罚款等费用,如遇车辆正常使用中出现故障或异常,乙方应立即通知甲方或将车开至甲方维修处,乙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换原车设备及零件,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责任及损失费用均由乙方承担。乙方在正常使用车辆时,出现的发动机与变速箱的损坏,要及时通知甲方,及时检查与维修。

4、有下列情况之一所造成的车辆或第三者损伤赔偿,由乙方全额承担:

(1)驾驶员饮酒、吸毒、被药物麻醉后驾车者;。

(2)乙方驾驶车辆肇事后逃逸;。

(3)出险后不报案、隐瞒真实情况或24小时内不通知甲方自行处理的;。

(4)出现车损、第三者险超出保险公司赔保险额的部分。

七、保险。

(一)乙方使用车辆期间,车辆被盗、损坏、报废、乙方应继续承担保险事故发生之日至保险公司赔偿之日的合同内车辆抵押金。

(二)乙方在发生保险事故时,应及时通知甲方,并向保险公司提供有关证明,否则,乙方应承担保险公司不予赔偿的责任及有关的经济损失。

八、违约责任。

(一)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不可抗力除外),均应向对方支付未履行部分抵押金数额20%的违约金。

(二)甲方延迟交付车辆的,应向乙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向乙方支付5‰的违约金,乙方延迟交还车辆的,按实际使用时间交纳违约金(150元/日),此违约金在返还的抵押金中扣除。

(三)合同期满,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约定,按时交还车辆和退还押金,如有违约应向对方支付以交纳抵押金为基数,每日5‰的违约金。

(四)车辆交付乙方以后,甲方按合同登记的地址和电话无法与乙方取得联系的,不论合同期限是否到期,均视为恶意骗车,按诈骗行为立即向公安机关报案。

九、合同的变更和解除。

(一)除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或法律规定的解除合同的条件外,当事人变更解除合同必须签订书面合同。

(二)合同期满,乙方续约的,应在合同期满前5日内办理续约手续。

十、争议的解决。

因本合同发生的争议,当事人应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可向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二、本合同一式两份,由甲方、乙方各持一份,签字、盖章后生效。

甲方(章):

负责人:

签订时间:

年月乙方(章):负责人:

单位汽车租赁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租赁甲方小客车购置指标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保证拥有的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具有合法性、真实性、有效性,并积极配合乙方完成整个车辆购买、登记、保险等所有相关手续。

二、甲方同意将其现有小客车购置指标(下称该指标)租赁给乙方使用,租期自至,年度租金为:,乙方的付款方式为:一次性支付一年度租赁费用,待协议签订后,乙方一次性将一年度租赁费用用现金支付给甲方。

三、该购车指标申请人(甲方)姓名:_________,身份证号为:_________,申请编码为:_________。

四、该指标所购致车辆详细信息见行驶证复印件。购置该车的出资方为乙方,出资方式为乙方全额出资(或贷款)虽然该车辆购买后在甲方名下,但双方一致确认:该车辆所有权、使用权、处分权等均属于乙方,甲方保证其个人及其利害关系人不得对此车辆主张任何权利,附加任何义务。

五、乙方在租赁甲方北京市小客车购车指标时间内不得将该车出租或出售,如果在租赁期间内出租或出售此协议立即终止,甲方有权收回指标。

六、租赁期间若甲乙双方更换联系方式及住址第一时间告知对方。

七、乙方承诺车辆在使用过程中发生的违章、交通事故、保养、维修等一切费用及因该车使用过程中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均由乙方承担,租用期间该车辆如发生任何问题均与甲方无关,甲方对该车使用过程中产生的一切费用及法律责任不承担任何责任。(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所有费用票据归乙方保管所有。

八、若在租赁期内,该车在使用过程中发生本协议第七条所涉及事宜(包括但不限于事故、维修等),乙方应积极处理。乙方妥善处理后,保险索赔的一切收益归乙方所有。若因乙方态度消极而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全部承担。

九、签订协议后,乙方应继续参与摇号,并将每月摇号结果告知甲方。

十、当乙方或其亲友通过摇号获取小客车指标后,应优先使用在本协议内车辆上。甲方应积极配合乙方办理本协议内车辆的过户手续,及时将车辆过户到乙方或乙方指定人员名下。过户产生的过户费用由乙方承担。若因甲方不配合乙方办理过户手续而给乙方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全部承担。

十一、车辆过户后,甲乙双方应对指标租赁费用进行核算,多退少补,甲方向乙方收取的租赁费用按月计算,未满一个月的部分乙方按日向甲方支付租金。乙方向甲方支付的未实际发生租赁关系的预付租金,甲方应全数退还给乙方,退款按照日租金为人民币每天退还。

十二、合同期内如有一方向终止合同需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不管因何原因,双方经协商终止合同前需确认,在本指标下所购车辆无任何事故纠纷、法律纠纷及相关费用(如:车辆违章罚款、车船使用税、事故纠纷赔偿、车辆的损毁、失窃及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害纠纷、押车抵债、肇事逃逸等)

十三、待甲乙双方对租赁费用进行结算完毕后,乙方将车牌的全部资料归还甲方(如小客车配置指标确认通知书等)本协议到期后乙方及其家属仍未获得购车指标甲方有优先续租的权利,租金经双方友好协商并参考当时市场行情而定。

十四、在协议期内乙方未取得小客车购置指标前,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取回该指标。

十五、租赁期间乙方必须将该车最少上四项主险或全险,若乙方违反此条规定则此协议立即终止。

十六、协议的生效与终止

1、本协议自双方签字及加按手印之日起生效。

2、本协议自乙方取得小客车指标,并完成本协议内车辆从甲方到乙方的过户且双方结清账务后自动终止。

3、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传真机复印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七、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八、乙方用该指标所购置汽车的行驶证复印件、甲乙双方的身份证复印件是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九、本协议及相关租赁事宜经双方认可的担保人见证,租赁及协议终止过程中如有疑问可由担保人从中调解。担保人本着方便甲乙双方的目的,保证不从本租赁过程中获取任何财物,且不承担任何费用及法律责任。

二十、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可经友好协商后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同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若双方发生纠纷,可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担保人: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电话: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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