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优质19篇)

时间:2023-11-23 21:59:07 作者:梦幻泡

优秀作文是作者的心灵之窗,通过文字展示出独特的思想和感情。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作文的精彩片段,让我们一起来欣赏一下。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笑猫日记》,里面的主人公是一只猫。这只猫很多心情是用笑来表达的,它会微笑、狂笑、冷笑、狞笑、大笑,还会皮笑肉不笑。它的名字叫笑猫。笑猫是一只有思想的猫,相信性格决定命运。它喜欢观察人,也能听懂人说的话。

书中还有一只超凡脱俗、心中有信念的猫,它叫——虎皮猫,在塔顶上高贵地坐着,引起了笑猫的注意,后来慢慢爱上了它。它的恋爱很辛苦。它历尽千辛万苦,终于在一座钟楼里找到了它。然而,它已经成了一只敲钟的猫,每到黄昏,它都会为人们敲响祈福的晚钟,最后被钟声震聋了。笑猫很伤心,每天都陪着虎皮猫。它想不能再这样下去了,决定去问问老鼠。一只年长的老鼠告诉它,在遥远的群山之中,藏着一座晶莹得如同蓝宝石般的蓝山。生长在蓝山上的蓝色的兔耳朵草能治好虎皮猫的耳朵。通往山上的路危机四伏,那巨大的山蜘蛛、凶残的母老虎以及残暴的公花豹,还有力大无比的湖怪,随时都可以伤害它。

笑猫不顾自己的生命危险,为了心爱的虎皮猫,它义无反顾地踏上生命旅途。可是,它历经千辛万苦采来的兔耳朵草,竟被几只兔子偷吃了。笑猫很伤心,可绿乌龟告诉它,只要心中有爱,奇迹就会出现。

后来,虎皮猫在笑猫的照料下耳朵终于能听见了。后来,它俩举行了婚礼。这场爱情是多么轰轰烈烈,相信它们的故事传播到任何地方,都能让那里的人们为之感动。

我真喜欢《笑猫日记》这本书,它不但故事情节生动有趣,而且让我明白了一个道理——爱可以感动天地。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钢铁是怎样炼成的》,这是一本影响共和三代人的辉煌巨著,是一本世界各国青年的人生指导教科书。

纠葛、亲疏恩怨这样一系列冷与热甚至整个身体都背叛了他的这种磨炼下,终于成为了真正的钢铁,一块拖不垮打不烂的钢铁。

血肉丰满的具备独特的生活历程、独特的思想境界和性格魅力的英雄,他的生活是多么艰难。想想自己,我们这些身在福中不知福的孩子们是多么的快乐。我们身体健康,衣来伸手,饭来张口。父母视我们为掌上明珠,捧在手里怕摔了,含在嘴里怕化了。再想想自己是多么的软弱无能,一遇上一点儿不顺心的事,就又哭又闹,耍脾气。人本来就应该坚强些,即使达不到保尔那样无坚不摧的坚强意志,也要向他靠近一步,去奋斗、拼搏,来向生命挑战。合成一句话就是:学会坚强!我喜欢这本书就是这个原因。说这本书是人生的教科书是再合适不过的了。

总之,让我们记住奥斯特洛夫斯基,也是保尔说的一段话吧——人最宝贵的是生命。生命属于每个人只有一次。人的一生应当这样度过:回首望时,不因虚度年华而悔恨,也不因碌碌无为而羞愧,临终时能说:我的整个生命和全部精力都献给了世界上最壮丽的事业——为人类的解放而斗争。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书是个神奇的东西,往往就如一瓶神奇的药水。有人喝下它,就会变得坚强勇敢;有人喝下它,会开怀大笑;有人喝下它,会发愤图强。今天,我要为大家介绍一本科学斗智的书——《大侦探福尔摩斯》。

这本书的作者是日本政法大学文学学士历河。我非常佩服书中的人物福尔摩斯,因为他文武双全,而且我还认识了为人善良、乐于助人的华生,头脑愚钝的猪格林。其中让我印象最深的故事就是——“空中悬头”。这个故事讲的是:老人屡次看见儿子的灵魂分身,更目睹了“空中悬头”的可怕景象,传说中的分身降临到底是不祥之兆,还是另有隐情?于是,老人去找福尔求助,福尔摩斯觉得这很离奇,它查阅了很多资料。华生觉得这简直是无稽之谈,因为从来没有人见过和自己长得一模一样的人,如果一个人看到了自己的分身,就应该是魂魄离体。这时,一个颤巍巍地老人,弓着背,拄着拐棍出现了。老人把事情的前因后果讲给了福尔摩斯,福尔摩斯让老人回家时把门栓打开,第二天晚上10点左右,华生和福尔摩斯进了花园,院子里昏昏暗暗的,很难看清一个人。这时,突然有动静了,一个头颅缓缓地漂浮出来,华生大吃一惊。只见福尔摩斯迅速捡起一块石头,朝头颅投掷过去,“乒乒乓乓”一些镜子的碎片落到了地上。同时,一个男人奇迹般地显现出来了。当然,无巧不成书,他竟朝着福尔摩斯和华生两人的藏身之处跑来,福尔摩斯用脚轻轻一绊,那个人摔了个四脚朝天。

这本书不仅故事内容丰富多彩,而且还有漂亮的彩图,所以我推荐给大家。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范文

书,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书,是你一生的挚友。书,更是人生的导航。它能给人们带来欢乐,带来悲伤。古时候那么多的名人,正因为他们多读书,所以,书中的智慧让他们更有学问。在群书之中,我最喜欢的还是那本《鲁滨孙漂流记》。

相信大家一定都看过,里面的故事情节震撼人心。下面我就来为大家再来科普一遍。

在一次航海中,鲁滨孙所乘的船触礁了,船上的其他乘客全都被淹死了,只剩下鲁滨孙一个人幸运的活了下来。在一个荒岛上,他凭着自己的毅力,和大自然展开了斗争。没有房子自己搭,没有食物自己捕,自己做桌椅自己做。在叫天天不应,叫地地不灵的荒岛上过起了艰苦的荒岛生活,孤身一人都能克服许多让人无法想象的困难。想想看,如果我们去荒岛上生活,能有几个人坚持下来呢?我想应该是没有的吧,因为我们从小依赖父母,面对各种挫折我们可能会手足无措。

这本书告诉我们要学会挑战,挑战自我,挑战别人,去点燃自己心目中的希望之灯。鲁滨孙救下的食人族的俘虏“星期五”,从此以后,“星期五”就成了鲁滨孙最忠诚的伙伴和仆人。鲁滨孙还教会了他很多外国语言,和他一起生活,一起劳动。终于有一天,一艘英国船来到了荒岛,鲁滨孙帮助船长一齐制服了水手,在感激之下,船长决定和鲁滨孙一齐回国。啊!在这长达二十八年里的日子里,鲁滨孙忍受了孤独,终于有一天,他的梦想成真了!

这本书对我的启示真的太多太多,每一条启示都对我有很大的帮助,所以,这也可能是我喜欢这样一本书的原因吧!世界上的书很多很多,但是能让你真正喜欢的,却没有几本!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高尔基说:“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今天我给大家推荐一本书《从地球到月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本文学小说——《从地球到月球》。作者是法国著名的小说家儒勒·凡尔纳。出版社是北京联合出版公司。封面是黑色的,里面有一幅小图,小图里是一片星空,中间有个大大的月球,月球上有一架中型月球车,月球的最后面还有一个地球。这幅画面看起来会给我们带来一种神秘的感觉,你也会想迫不及待地想翻开这本书看看讲什么故事。

《从地球到月球》主要讲美国南北战争结束后,巴尔的摩城大炮俱乐部(这是大炮发明家的俱乐部)主席巴比康提议向月球发射一颗炮弹,建立地球与月球之间的联系。法国冒险家米歇尔·阿尔当获悉这一消息后建议造一颗空心炮弹,他准备乘这颗炮弹到月球去探险。巴比康、米歇尔·阿尔当和尼却尔船长克服了种种困难,终于乘这颗炮弹出发了。但是他们没有到达目的地,炮弹并没有在月球上着陆,却在离月球2800英里的地方绕月运行。

书中的主人公巴比康和两位朋友团结一致、积极探索生活的未解之谜。而且还很勇敢,不怕危险,竟敢乘坐着炮弹飞向太空,也不怕会就此牺牲性命。巴比康更有着丰富的想象力,竟然能想出乘坐一颗炮弹到月亮上去探险。当然,通过众多人的努力,这个看似“不可能”目标终于实现了!读了这本书我知道了:任何“不可能”的事情,只要自己想到了,并且去试着做一做,用去全部的精力去解决它,就一定能成功。

读了这本书后,既让我增长了知识,又让我懂得了做事有目标,干什么事都学会坚持,从一次次的失败中站起来,胜利就在我们的眼前的道理。我非常喜欢这本书,希望同学们有机会也看看这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我在六年级看的一篇长篇小说《狼王梦》,这本书让我明白了什么是亲情。

这个故事发生在辽阔的草原上,它讲述了母狼紫岚把后代培养成未来狼王的故事。母狼紫岚在没有食物的情况下冒险去抓鹿,并在与大白狗搏斗时生下了五只狼崽,但随后山洪夺走了一只狼崽的生命。在培养狼王的过程中,黑仔因过早出外玩耍而成了金雕的食物,蓝魂儿因勇敢地冲在队伍前抢夺山羊而中了猎人的弹簧夹,双毛在即将登上狼王宝座时因自卑导致失败并被饥饿的狼群吃掉。唯一的母狼媚媚再被公狼吊吊诱骗后,步上了正轨并找到伴侣。最后关头,紫岚为了狼孙们不再像黑仔一样被金雕残害,咬紧牙关与金雕同归于尽。

这本书以狼的视角,真实、形象地写出了狼群的生活与特征。同时,作者把狼群生活的细节刻画得十分生动,是人身临其境之感。让人感到真实的另一个原因是作者在对狼的描写中没有混入人类生活中的道德原则,更加突出了狼凶猛、残暴的形象这些写作手法,都值得我们学习。

读完这本书,我闭上眼,脑海中浮现在我眼前的是母狼紫岚。也许在大家眼中,这只母狼也像其他狼一样凶残,但在我眼中他是个伟大的母亲!它用自己的爱哺育着子女。我们的父母有何尝不是这样?平时他们早出晚归,省吃俭用,把一切美好的东西都留给我们,时刻无微不至的照顾我们——这不正和母狼紫岚爱子的精神是一样的吗?这种精神让我十分敬佩与感动。

让我们好好地对我们的父母说声“谢谢”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范文

书是人类最好的朋友。为什么要这样说呢?因为人们的生活处处离不开书。

就说我吧,我特别爱看书,每天睡觉前一定要看一会儿书,不然我就睡不着。说到我最爱、最喜欢的一本书,那当然是哈利波特系列中的《哈利波特·魔法石》了,它也是哈利波特的第一部。为什么我会喜欢看哈利波特这种书呢?也是出自我的兴趣。我喜欢神奇、科幻,能让人有异想天开的感觉的东西,而哈利波特却完全包含了这些特点,而且内容丰富、情节动人,让我一下子爱上了这本书。

主角哈利是一个孤儿,自幼失去了父母,由姨夫姨妈带着。虽然他活了下来,但受尽苦难和家人的排挤,是一个倒霉、令人嫌弃的孩子。但幸运之神也眷顾着他,让他进入了霍格沃兹魔法学校,一个充满魔法的世界,让人的心情起起落落,这也是这本书的迷人的特点之一。哈利进入学校就交了许多朋友,一起学魔法,面对生生死死的选择,对抗强大的敌人,让他不感到孤单。书中有许多现实中没有的,令人想也想不到的事物和魔法,都能让人深深入迷,无法自拔。

我慢慢看着这本书,心情一下子高涨,一下子低落,看到许多奇特的东西,脑子里就会浮现出许许多多的画面。我仿佛也跟着哈利波特一起骑着魔法扫把,跟着朋友们一起举行魁地奇比赛;我也有一根魔法棒,用神奇的魔法变化着任何事物;我甚至想到我和朋友们一起互相帮助,对抗强大的敌人,和哈利成了知心朋友。这本书,不!这本神奇的书让我想象力大增,还让我体会了哈利的那种生活。

看完这本书,深吸一口气平缓一下,还在回味那些紧张激动的情节,让我难以忘记。我爱这本书,爱它给我那种行走在魔法世界,和朋友经历各种生死的感觉;爱它那个让我身入其境的感觉;爱它给我的世界观又打开了一道门。那闪电刀疤和闪闪发光的红宝石仿佛又出现在我的面前,我又看见了我、哈利一起和朋友们又开始冒险了。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莎士比亚说:“书是全世界的营养品。”所以我们要多读书,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喜欢的书,而我最喜欢的书是明朝作者施耐庵的那本关于“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

《水浒传》讲述的是梁山108好汉从聚义到招安最后走向灭亡的故事,讲述了一个肮脏的金钱社会。其中有些人物让我印象深刻:腹有韬略、眼光深远的及时雨——宋江,有勇有谋的小李广花荣,英雄形象的花和尚鲁智深,还有武功高强的豹子头林冲……这些人都描写得栩栩如生,读完也使我更加敬佩梁山好汉。

《水浒传》中多次提到官人用钱收买工人来陷害好汉们,更加体现当时“官迫民反”用金钱来买良心的肮脏社会。最后许多好汉不得不上梁山落脚,为了生存也“打家劫舍”,但与平常的土匪有很大差异,他们个个武艺超群,劫富济贫,让山寨名声大振。好汉们聚义之后“替天行道”,直到宋江主张招安之后,就走向了灭亡。

我们今天的社会,没有人敢欺压百姓,人们安居乐业,但是在那时被官员们逼得无路才有了今天我们口中说的梁山好汉。就拿林冲来说吧,林冲原来是八十万禁军教头,因被高俅欺骗误入白虎堂,被判死罪,在其它人帮助下减轻了罪,可是又差点被三个人陷害,林冲一口气杀了那三个人,因为杀了人,官府出三千贯钱捉拿林冲,因此林冲走投无路只好去梁山泊入伙。

这本“官迫民反”的长篇小说《水浒传》讲了在黑暗社会中,被逼无奈才沦为草寇的这么有气概的好汉们的故事,我很敬佩他们,因此《水浒传》是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高尔基说过:“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我最喜欢的读的其中一本书是——《三国演义》,它是四大名著之一,书里讲了二百多个人物,他们有刘备、关羽、张飞、曹操、诸蔼亮等。此书内容主要讲了魏、蜀、吴三国之间发生的斗争。

从开始的“桃园三结义”这个故事,让我对刘备产生了敬佩之情,刘备对兄弟善良的情意深深地打动了我。同时刘备为了成就一番事业不怕苦不怕累,就以“三顾茅庐”来举例:刘备为了一统天下,只因缺少足智多谋的人才,这时,元直临走前将诸葛亮推荐给了刘备,经三次拜访才请到大名鼎鼎的诸葛亮出山来辅佐自己。刘备坚持不懈的精神值得我去学习。有一次上体育课,老师让我们测试四百米长跑,要求我们在一分三十秒内跑完,轮到我了,哨子一响,四个同学开始飞奔起来,一圈两圈………我双脚发软,呼吸急促喘不过气来,实在是跑不动了,眼看着只有一百米了,必须得把这短短的一百米跑完,这时我想起了刘备的坚持不懈,一鼓作气,冲了上去,啊,终于在规定时间跑完了。

人无完人,刘备有个缺点就是不够沉着冷静,当关羽和张飞二位兄弟遇害后,他十分恼怒,不听军师诸葛亮的劝告,点起所有兵将讨伐吴国,被陆逊之计所害,损失惨重!如果当时他能冷静一点也就不会造成后来失利的局势了。

还记得不久前数学老师让我们带一枚色子去学校,色子家里有,不用担心。当时妈妈在检查作业,我在一旁玩色子。突然,妈妈看到一个错误,让我来订正,错误订正后好收拾文具时却发现色子不见了,一下我变成了热锅里的蚂蚁——团团转……突然,我想到了刘备不冷静的下场,使我立马冷静了下来,开始仔细回忆细节慢慢找,还真的在书桌下的角落里找到了色子。

《三国演义》这本书给我最大的启示就是对朋友要真诚相待,对学习和生活要不怕吃苦不怕受累,遇到事情了要沉着冷静!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特别喜欢《百变马丁》这套书。主人公马丁拥有一项特异功能,每天早晨都会变成另外一个人,开启一段奇妙的旅程。马丁每天斩妖除魔,救死扶伤,是我心中的大英雄,我要是能拥有和他一样的本领就太棒了。

早上我穿好衣服出门上学,在公交站牌等了好久,车也不来。突然,我拍了一下脑袋,“哎,我真傻,我不是会变化吗?干嘛在这里等呢。”于是,我把自己变成了一只小鸟飞向学校。飞着飞着,突然迎头出现一只大网,我就被抓了。小小的我被撞的昏迷不醒,当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被关在笼子里了。这可难不倒千变万化的我,于是我变成一只蚂蚁轻松地离开了笼子。回头一看,一屋子的国家保护动物,正用哀求的目光望着我,我的英雄血一下子冲向脑门,我立刻变成斗战胜佛——孙悟空,拿出金箍棒,跑到坏蛋面前,想一棒打死这些坏家伙。但一想,不能以暴制暴,还是交给警察叔叔吧!于是,我拔出三根猴毛,轻轻一吹变出好几个我,拿着绳子,三下五去二就把他们捆的结结实实。

回到屋里,我轻轻一吹,所有的小动物都回到了自己的家园。紧接着,我就把几个坏家伙带到了警察局,警察叔叔还表扬了我。

任务完成后,一看手表,呀,快迟到了,我急忙变成小鸟飞到学校,又变成了孙悟空。同学们看到我的样子,一点儿都不惊讶,因为他们已经习惯了。只有一年级的小朋友很好奇,老是摸我的长尾巴,但我一点儿也不生气,还给他们表演中国功夫。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

我家的书房,称得上是一家小书店了。书柜里摆满了书,有查理九世,有辅导书,还有生命科学……其中,我最喜欢的就是安徒生童话了。

安徒生童话是一本好书。书里不仅讲了一个个故事,而且每个美妙的故事背后总是隐藏着各种各样的道理。有一次,我因为饭前吃了很多好吃的零食,吃饭时吃了一半都不到,就不吃了。剩下的爸爸妈妈帮我倒掉了。我感觉很自然。

第二天,我读了安徒生童话里——踩着面包走的女孩这个动听的故事。故事告诉了我们要珍惜每一粒粮食,牢记“谁知盘中餐,粒粒皆辛苦”这句千古名言。我顿时脸红了起来,像熟透了的番茄似的。羞愧地想:我真不应该把饭倒光光呀,糟蹋农民伯伯辛勤劳动的果实。今天起,我便不再乱吃零食,珍惜每一碗香喷喷的米饭。

从那以后,我便渐渐地养成了珍惜粮食的好习惯。是安徒生童话这本书让我改变得,记忆由心。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初二作文范文

以前我觉得狼凶残,可自从我看了《狼王梦》这本书以后,却改变了对狼的认识。

书中的主人公紫岚在暴雨中产下了五个狼崽。一只母狼崽,四只公狼崽。不幸的是,一只小公狼在紫岚的粗心下死去了,让紫岚很伤心。她一直有个宏伟的愿望,就是把自己的幼崽培养成狼王,而这也正是紫岚死去的丈夫黑桑的心愿。可在现实中,她一次次失败,三只小公狼也相继死去,自己也年迈了。到最后她只能把希望寄托在狼孙身上。紫岚为了保护狼孙的安全,与一只先前想吃掉自己儿子,现在又想伤害狼孙的金雕同归于尽了。看到这里,我心中不由升腾起对紫岚的敬佩之情。

紫岚身上的母爱,让我心生敬意!她为了保护孩子,不惜一切代价,甚至是生命。这是天下所有父母的共性。在父母的眼中孩子就是希望,都希望我们能成龙成凤。我的父母也是这样,在学习上严厉地对待我,希望我能好好学习,长大成为有用的人。有的时候,我会觉得父母不近人情,会想父母是不是不爱我们了,可实际上他们只是把爱藏得更深了。父母对我们的严厉,是因为他们对我们给予厚望。我们要是受人欺负,妈妈总是第一个站出来的。

紫岚是那么勇敢,那么坚强。明明知道与金雕战斗很危险,还是勇敢地去面对。我觉得每一个人都应该像紫岚这样,遇到困难时,不要退缩,要学会去面对,这样才能化险为夷;遇到挫折的时候,不能灰心,要学会坚强;不要对生活绝望,只有你去冲破它,才能成为生活的强者。

动物的世界真是奇妙,它拥有人的情感,人的灵魂。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籍是人类进步的阶梯”这句话是非常有道理的。自小以来,我就爱看书,我的书架上已挤满了薄薄厚厚、大大小小的书,可在这众多的书中,我唯独喜欢那本《鲁滨逊漂流记》。

《鲁滨逊漂流记》的作者是英国近代小说家丹尼尔·笛福。这本书主要讲了:英国青年鲁滨逊从小喜欢航海,然而,有一次在太平洋上遇难了,落到一个荒无人烟的小岛上,之后,他运用船上所剩的食物来捕猎和食用,维持自身的衣、食、住、行,后来当没有食物,他又用自己种的水稻和大麦,圈养山羊,这样才得以生存下来,这样的生存方法持续了28年,他终于在1686年12月19日被告一艘英格兰的船拯救了。这本书告诉了我许多遇到困难时的解决方法以及在困难面前,不退缩,不向困难低头,要勇敢地抬起头来,与它抗争,这样才有机会克服困难,战胜困难的道理。

鲁滨逊的所作所为潜移默化地影响着我,使我在生活和学习中不断地激励自己做一个永不退缩的人。

记得有一次,一直定居在香港的哥哥回来探亲,入住在我们家,每天下午,我看着哥哥打球时英俊潇洒的身姿,我心血来潮,下决心学打篮球。当哥哥打完球回来时,我急忙跑到哥哥硬面前,让哥哥教我打篮球,起先他还还愿意,后来经过我的再三恳求,哥哥终于答应了。

第二天,我与哥哥到楼下练球,他先教我一些规则和基本动作,然后就叫我自己练习,开始投球了,我使尽力气拼命地地往上投,可总是竹篮打水一声场空,偏偏投不到篮,虽然这只是儿童专用篮筐,可我身高不过130cm,但我不懈气,继续投篮,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可还没投进一个。慢慢地,我没有了之前的十足信心,像泄了气的皮球一样。心想:我既然没有打球的天赋,就不要瞎掺和了。我哥哥在一边看着我无精打采的样子,说:“弟弟,这好像不是你的一贯作风吧?”对!我转念一想:鲁滨逊在那荒无人烟的岛上遇到多少困难,可他都一一克服了,而我这点区区困难又算得了什么呢?我想起一些之后又精神振作起来,继续投篮,成功总是垂青于有恒心的人,我最后终于投进了一个球。渐渐地,我找到了投球的窍门,越来越准了,现在,我已成为百发百中的神投手了,多次在小区的比赛中荣获冠军。

《鲁滨逊漂流记》,,它激励着我面对困难不懈气,不低头,勇敢地向困难挑战,战胜困难。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古人云:读书破万卷,下笔如有神。读书不仅仅是我的爱好,而且成为了我生活中必不可少一部分。

是《假如给我三天光明》这本书讲了海伦凯勒又聋又哑又盲,是一个莎莉文老师的到来,改变了她一生的故事。后来,她慢慢地学会了用心去感受世界,她虽然看不见、听不见、不能说话,但是她每天仍然快乐地活着。莎莉文老师把她所知道的东西一点一点地教给海伦凯勒,海伦一天天成长,终于征服了世界。

我很佩服海伦,她度过了八十七年没有光明,没有声音、没有语言的岁月。她用自己那迎难而上的勇气,克服了千千万万个困难。她虽然残疾,她用自己的实际行动证明了残疾人也可以坚强,也可以创造自己的一片天地。

我要把别人眼睛所看见的光明当做我的太阳,这一句话一直激励这我,我们要像她那样遇到困难不要退缩,相信总会找到合适的地方把它解。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我从开始读书以来阅读过很多书,但最喜欢的一本书是《木偶奇遇记》。《木偶奇遇记》是科洛迪的代表作,发表于1880年。这部童话的主人公皮诺曹是个调皮的木偶,他天真无邪、头脑简单、好奇心强。《木偶奇遇记》通过皮诺曹的种种曲折、离奇的经历,表现出他热爱正义、痛恨邪恶、天真纯洁的好品质。并借此教育儿童要抵御种种诱惑,做一个诚实、听话、爱学习、爱劳动的好孩子。

我在四年级时曾学到这本书的一个片段,一下子就喜欢上了。周六,我上街看到书店里有这本书,所以立刻就买了,买回来后细细阅读,有好多精彩的部分。比如第一章《会说话的木头》,你不相信可以自己去读一读哟!

我喜欢这本书!同学们,你有自己喜欢的书吗?有的话,也和我一起分享分享吧!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漂亮的封面、精彩的内容和迷人的情节,它就“哈利波特”,这本书好看又有趣,让我深深吸引,手不释卷。

每当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就会打开“哈利波特”来看,书中有趣的篇章让我把烦恼抛到九霄云外,彷佛在作梦一样呢!

我真希望我是“哈利波特”一样,拥有神通广大的魔法,这样我就可以把教室变成电影院,变成游乐场,把家里变成皇宫,想吃什么就吃什么,想玩什么就玩什么,多自由自在啊!

“哈利波特”陪我度过快乐的童年,让我不仅得到知识,还神游在无限的梦想和希望。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安徒生童话》,刚拿到这本书时,就被上面美丽的图画深深吸引了,在看过书中几个小故事后,就被书中的故事打动了,这本书告诉我许多做人的道理,要与人和睦相处,要乐于助人,要关爱别人。

这本书里让我印象最深的就数《白雪公主和七个小矮人》了,读完这个故事后,我知道七个小矮人每次都帮助白雪公主度过难关,这是因为小矮人富有同情心,而白雪公主很善良,她不忍心去伤害每一个人,所以七个小矮人就很爱帮助她,这个故事让我明白,我们每个人要有一颗善良的心,有一个温暖他人的心,善有善报,恶有恶报,我要做一个好人,不能做一个坏人。外表漂亮不是真正的美丽,只有心灵美才是真正的美丽,我们要做一个心灵美的人,那世界就会变成一个幸福的大家庭。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是《秦琼传》。小说主要讲了隋朝末年,皇帝昏庸无道,瓦岗寨众义士揭竿而起,辅佐李世民打江山,以求国泰民安的故事。

且不说其中跌宕起伏的情节,个性鲜明的人物。单说英雄们的武艺都足以引人入胜。

故事中的瓦岗寨英雄都是武艺高强,行侠仗义的结义兄弟。他们各有各的绝招,各有各的独门武器。老二秦琼,骑的是忽雷驳马,用的是四棱金装锏,双锏使得是出神入化,智勇双全,无人能敌;老四人称“混世魔王”程咬金,用的是一双板斧,虽仅有三招,却有万夫不当之勇;老八罗成,胯下是闪电白龙驹,臂力过人,使得是五钩神飞枪,更是神勇。总之瓦岗寨兄弟个个都是好汉!

我也曾幻想着,有朝一日也练成像他们那样的功夫,仗义执言,扶弱济困,路见不平一声吼,该出手时就出手,那该多给力!

还是那幅对联说得好:宝剑锋自磨砺出,梅花香自苦寒来。

我最喜欢的一本书

书,是知识的海洋,是智慧的阶梯,是书给了我们启迪,是《青铜与葵花》。

这本书我最感动的是他们一起去看马戏,青铜长时间背着葵花,葵花却不知道哥哥的辛苦,开心地看着马戏,这时,眼泪就在我眼眶里打转,仿佛青铜就站在我的眼前,他背着妹妹葵花,有的亲兄妹都不会像他们一样,更何况无血脉之情的他们呢!

文中的哥哥因为家境贫寒,家里实在拿不出钱供两个孩子读书,懂事的哥哥为了让妹妹葵花去上学,只好放弃了自己读书的梦想。每当妹妹去上学,青铜都把妹妹护送到校门口,然后,自己上山去砍柴,贴补家用。当有好吃的果子,他都留着妹妹回来吃。偶尔,青铜趴在妹妹教室的窗户边,看着老师写字,听着妹妹念书,虽然有些听不太明白,可是青铜的心里却是充满喜悦的,因为妹妹葵花学了知识,将来一定非常有出息。

读了这本书,深深地触动了我的心灵,我们每天在宽敞明亮的教室里学习,真应该好好珍惜现在的生活,做一个有担当,有责任的好少年,和青铜一样为自己的家人着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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