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绩效分配方案(热门14篇)

时间:2023-11-25 13:32:50 作者:书香墨 单位绩效分配方案(热门14篇)

单位是指由一组人组织起来共同完成特定任务的组织机构。接下来是一些经过精心挑选的单位总结范文,供大家参考学习。

年公司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实施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xx〕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档次划分办法。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xx〕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xx〕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赣府厅发[]51号《江西省省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意见》的通知和《江西省义务教育学校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及《关于奉新县中小学(幼儿园)奖励性工资实施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园的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奖励总量内,结合我幼儿园实际情况,为落实幼儿园全体教职工绩效工资分配政策,维护广大教职工利益,规范幼儿园内部分配办法,以幼儿园教职工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教师收入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教职工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的完成各项任务,努力推进幼儿园教育事业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贯彻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分配原则。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做出突出成绩的其他工作人员倾斜,同时,统筹兼顾幼儿园内部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分配工作全过程试行阳光操作,幼儿园分配方案,经过幼儿园教代会讨论通过,每月绩效向教职工公布。

3、坚持“合理科学”原则,处理好改革与稳定的关系,根据幼儿园及教师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1、分配对象:在编在岗的正式聘用签订合同教职工或长期合同工(名单附后)。

2、不参加绩效工资分配:故意不完成教育教学任务;严重违反师德(包括体罚幼儿,经教育不改的;品行不良,侮辱幼儿,影响恶劣的);连续旷工超过3个工作日;擅自离园逾期未归;失职,其他严重违纪行为,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不胜任工作调整或培训后调整岗位仍不胜任工作;出现重大事故的;以及个人原因不参加年度考核或参加年度考核确定为不合格的人员等。

3、当月取消绩效工资参评的对象:每月旷工累计超过三天的;病事假累计达到或超过十天的。

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7名,基础性绩效工资总计8200×12=9840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及第13个月每人每年3000元(7040×12)+(3000×9)=84480+27000=111480元。

绩效工资由基础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基金册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90%每月发放和10%年终考核后予以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6%,20总额为111480×6%=6688.8元。

(二)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幼儿园现有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7名、长期合同工2名(岗位补贴包括教师、园级领导、财务职务补贴),管理岗位补贴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60元,全年总计60912=6480元。

此项余额部分(6688.8-6480=208.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第二部分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一)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34%,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111480×34%=37903.2元。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加班),考核按《幼儿园奖惩制度》实施。

1、一般管理人员奖励绩效(100分):

(1)师德(20分)。

思想政治觉悟高,是非分明(5分)。忠于职守,积极履行本岗位职责,尽职尽责(5分)。为人师表,言行规范,仪表端庄(5分)。遵纪守法,严格遵守幼儿园规章制度(5分)。

(2)工作表现(40分)。

顾全大局,服从组织安排(15分)。办事认真规范,能及时完成任务(15分)。谦虚谨慎、互帮互助、勤奋上进(5分)。尊重他人、团结同志,自觉维护集体荣誉(5分)。

(3)业务能力(20分)。

熟悉本职工作,业务熟练(5分)。能主动创新工作方法(5分)。与相关业务部门沟通,协调较好(5分)。积极参加各类培训,完成规定学分,考试考核合格(5分)。

(4)工作成效(20分)?岗位职责履行情况(3分)。?为教学和教师服务情况(3分)。?个人获奖情况(7分)。?无失职行为发生,无安全责任事故发生(7分)。

(1)师德((10分)。

爱国守法,全面贯彻国家教育方针,不得有违背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言行,履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职责,依法执教。(1分)爱岗敬业,教书育人,认真完成保教任务,不敷衍塞则。(3分)关心爱护每一个幼儿,对幼儿平等、尊重、支持、促进幼儿全面、和谐发展,对幼儿一生的学习和发展负责,不体罚或变相体罚幼儿。(5分)为人师表,作风正派,顾全大局,团结协作,自觉抵制有偿家教。(1分)。

(2)文案工作(10分)。

班级月况记录上交及时,记录认真。(5分)能按时上交教案、周计划和反思,并能结合本班幼儿实际,按要求认真制定有效的周计划和教案,重难点突出,不照搬照抄。(5分)。

(3)一日组织活动管理(25分)。

带班常规好,环节组织紧凑,不拖拉。(5分)。

晨间活动、早操、体育游戏活动组织有质量,内容丰富。(8分)。

备课充分,课堂教学质量高,师幼互动好。(4分)自觉遵守带班纪律(如准时到岗,不带情绪上岗,带班时间不干私活,不擅自串岗、离岗,与配班教师配合主动、默契等)。(8分)。

(4)创设良好的环境(15分)。

能根据计划及时更换主题。(5分)。

教室环境中主题突出、内容丰富、布局美观。(3分)班级特色成效明显,充分体现幼儿的有效参与。(2分)师生、生生关系和谐,彼此信任,有偏爱或歧视、体罚或变相体罚的不得分。(5分)(5)保教结合(10分)。

能妥善保管好本班幼儿的衣物和本班的设备、用具。(1分)熟悉业务,严格按卫生消毒制度做好茶杯、毛巾、玩具等清洁消毒工作。(1分)。

每天做好室内外包干地区的清洁工作,开窗通风。保持教室环境的整洁,无积灰、积垢,使幼儿有一个舒适的生活环境。(1分)加强安全操作,要节约用水、用电。幼儿使用的龙头能及时关好,热水器温度要调到适中。(1分)。

做好班级幼儿养护工作。在午睡看护时间内,要关注每个孩子的情况。不得随意离开寝室,不得打瞌睡。起床后帮助幼儿穿衣、穿鞋、叠被子。如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教师联系、汇报。(1分)培养幼儿良好的进餐习惯,准时开饭,掌握进食量,照顾好个别体弱幼儿。(1分)。

协助教师共同参加幼儿户外体锻,准备好体锻毛巾,并确保幼儿安全。(1分)。

协助教师做好课前的准备工作(搬好桌椅、摆放教学用具)和课后整理工作(清理幼儿学具、操作材料等)。(1分)严格执行园所的接送制度。(1分)。

认真按时组织幼儿一日生活环节,注意培养幼儿良好常规。(1分)。

(6)家长工作(10分)。

通过家长会、家访、家园园地、网络等适宜的方式与家长及时沟通,并建立良好的关系。(5分)。

接待家长态度热情,对家长的询问耐心的予以解答。(5分)。

(7)教玩具制作(10分)。

每学期能根据主题需要及时增添区域玩具,可操作性强,能满足幼儿的兴趣和发展需要。(3分)。

每月增设一种体育活动器械,保证人手一件。(4分)教学活动中,教具、学具充足,有利于幼儿动手动脑,避免空洞说教。(3分)。

(8)安全工作(20分)。

根据安全制度考评(出现重大安全事故取消当月的奖励绩效)(二)各项奖励(详见园所的奖惩制度)。

说明:。

1、幼儿园绩效工资试行方案与园所奖惩制度互为补充。2、上级部门已发放相关奖金,幼儿园不再重复发放。

第四部分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办法。

的10%,2011年年终业绩奖励补贴总额为111480×10%=11148元。

2、年终业绩奖励补贴发放计算:幼儿园教职工年终业绩奖励发放按事业。

单位干部年终考核结果为依据,对年终考核为合格以上等次的人员,全额发放年终绩效奖励补贴;对年度考核为不称职等次的人员,不发放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3、对婚、丧、产假期间的工作人员绩效工资予以全额发放。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幼儿园行政会议研究后执行。

六、本方案自2月1日起执行。

附1:顶呱呱幼儿园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签订合同花名册)补充说明:

每年8月的工作量津贴和管理岗位津贴作为寒暑假加班,招生加班等的专项开支。

赤田顶呱呱幼儿园201月25日。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__〕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__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__年9月-11月。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__〕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漳人综〔20__〕10号)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一、实施范围。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不含已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二、分配比例。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__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__年9月-11月。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五、绩效考核。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漳人综〔2004〕164号)规定执行。

六、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__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七、有关要求。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漳人综〔20__〕196号)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八、执行时间。

本方案自20__年9月1日起执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设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平政发【2014】号),以及《平罗县其他事业单位实施绩效工资实施意见办法》(平人社发【2014】69号)文件精神,为充分调动广大干部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切实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为契机,在县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建立符合其他事业单位的绩效考核机制、工资水平合理决定机制和有效的激励约束机制,充分发挥绩效工资的杠杆作用,真正做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地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努力推动各项工作持续健康快速发展。

二、分配原则。

1、坚持“按劳分配、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奖励性绩效考核工资分配以个人年度工作目标责任和日常工作业绩作为主要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适当拉开分配差距,向责任重大岗位、业绩突出的人员倾斜。

2、坚持“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绩效工资考核分配过程实行阳光操作,考核结果由节能检测中心张榜公布,切实做到公平、公正、公开。

3、坚持“科学合理”原则。绩效考核工资分配方案要统筹兼顾节能检测中心各类人员之间绩效工资分配关系,力求科学合理,并根据工作人员的实际情况,逐步完善分配方案。

(一)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对象:节能检测中心事业编制在册、在岗工作人员(名单附后)。

节能检测中心现有事业编制在岗、在编工作人员6名,201x年1月至12月绩效工资总量为153086元。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总量107160元,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量45926元。

(三)奖励性绩效工资发放形式:

绩效工资由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个部分组成,其中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标准每月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按实际情况考核后予以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由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和年终业绩奖励补贴三个部分构成。其中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每月造册发放。

(一)管理岗位(责任)补贴。

1、管理岗位(责任)补贴总额:管理岗位(责任)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5%,2014年总额为141516×5%=7075.8元。

2、管理岗位(责任)补贴的计算:现有股级干部9名,每月每人管理岗位(责任)补贴65元,全年总计65×9×12=7020元。

此项余额部分(7075.8-7020=55.8元)作为年终业绩奖励补贴。

(二)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办法。

1、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占奖励性绩效工资构成的85%,2014年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总额为141516*85%=120288.6元。

2、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构成:包括出勤情况、正常工作量、超时工作量(加班),考核按《东街街道干部管理办法》实施。

3、日常工作量(任务)补贴发放计算:对遵守考勤制度、按时完成工作任务、无纪律处分的人,每月发放个人奖励性绩效工资的85%;对受街道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奖励性绩效50元;对受区级以上通报批评的人,扣除当月全部奖励性绩效工资。

五、其他需完善调整及未尽事宜,由街道党政班子会议研究决定后执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为规范局属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工作,建立健全科学的考核激励机制,调动局属单位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12]5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县有关绩效工资分配政策,正确行使绩效工资分配的自主权。实行科学考核、绩效挂钩、按劳分配,建立自主灵活、符合本系统工作特点的激励分配机制,通过规范收入分配秩序,统筹在职人员和离退休人员的分配关系,进一步扩大单位内部分配自主权,增强竞争意识,充分调动单位工作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促进文化事业全面健康发展。

(一)坚持“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责益相符”的原则。

(二)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

(三)坚持“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科学合理”的原则。

实施范围: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局属单位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

实施时间: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其中20xx年执行《关于在其他事业单位预发工资(生活)性补贴的通知》(皖人社发[20xx]61号),补发20xx年1—6月份的工资(生活)性补贴。

绩效工资的构成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

基础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经济发展、物价水平、单位类别、岗位职责和经费来源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70%,按月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主要体现工作纪律、工作态度、工作量和实际贡献等因素,占绩效工资总量的30%,具体项目、标准、考核和发放方式由局属各事业单位确定,并报局审定、县有关部门批准后施行。

财政全额供给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应按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基本水平核定。

合理确定单位主要领导绩效工资水平与本单位工作人员平均绩效工资水平的比例关系,但应控制在本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平均水平的1.3倍的幅度内。

对于管理岗位、专业技术岗位、工勤岗位的人员,其基础性绩效工资按基础工资的职级标准执行。

绩效工资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具体内容包括:对职工工作作风、工作纪律、工作态度、是否服从工作安排、履行岗位职责、工作量大小、在岗工作时间、完成本单位规定的工作任务情况进行全面考核,重点考核工作实绩。

基础性绩效工资按月全额发放。

奖励性绩效工资实行百分制考核,结合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一并进行,主要考核职工的德、能、勤、绩、廉五个方面。

(一)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人员,不得享受当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因违法违纪行为受到处理或其他有关规定停发工资的;

2.在工作中每年有3次以上不服从工作安排,推诿扯皮,贻误工作的;

3.工作中不负责任,发生责任事故,造成严重后果的;

4.年度考核为不合格或未参加考核的;

5.一年内无故旷工累计5个(含5个)工作日以上、事假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或病假超过3个月的(政策规定的法定休假,婚假、丧假、产假时限和工伤治疗期间除外)。

(二)借调出工作人员,由借用单位考核,考核合格及以上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三)经批准长期病休的按本单位同职级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平均数发放。

扣发人员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和经考核兑现后积余部分金额,由单位作为奖励性绩效工资自主统筹安排。

(一)在实施绩效工资的。同时,对单位离退休人员发放生活补贴,绩效工资不作为计发离退休费的基数。工作人员从退休的下月起停发绩效工资,改按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执行。离退休人员生活补贴标准与单位同等条件人员同步实施。

(二)实施绩效工资后,局属各单位只能执行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不得突破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不得违反规定的程序和办法进行分配,不得在绩效工资之外擅自发放任何津贴补贴和奖金。

(三)实施绩效工资考核的全过程要公开透明,分配办法由单位领导班子集体研究,随时接受干部职工的监督。各单位的分配办法和年度考核量化分数等情况上报局党组,经研究后对分配办法和考核结果进行公示,公示期限不得少于7天,公示期满后,干部职工无异议,按标准兑现奖励性绩效工资。

(四)奖励性绩效工资由各单位考核组确定,报局领导组审定批准后组织实施。考核领导小组必须严格执行考核规定和程序,实事求是地进行考核。对在考核中有徇私舞弊、打击报复、弄虚作假等情况的,将依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理。

(五)各单位要把绩效工资实施工作作为当前的重要工作任务,精心组织,扎实推进,确保平稳顺利实施;要正确理解绩效工资的各项政策,及时研究实施过程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统筹兼顾,妥善处理好各种关系,关注各方面的反映和动态,确保单位稳定。

根据县人社局、财政局《关于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舒政办[2012]51号)的通知精神和《局属事业单位绩效工资考核分配实施方案》,制定本办法。

局属事业单位主要领导。

局党组按有关考核程序考核。

(五)考核分值在60分以下不得参与分配奖励性绩效工资。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配方案

根据《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和《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市直其他事业单位调整绩效工资标准的通知》综的精神和要求,为了充分调动事业单位干部工作积极性,发挥绩效工资的激励导向作用,结合我局实际,经局长办公会研究,制定本方案。

本局直属按国家规定执行事业单位岗位绩效工资制度的其他事业单位的正式在编在岗工作人员。

在编不在岗的正式工作人员不参照本方案执行。

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分为基础性绩效工资和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为市人事局、财政局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结合本系统实际,分为每月固定发放和年度一次性发放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一)档次划分办法。

参照有关规定,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低至高分为以下五个档次。

(二)发放额度。

根据市人事局、财政局有关文件要求,20xx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为月人均681元,执行时间为20xx年9月-11月。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遇市人事局通知有调整月人均基数,按此方案执行)。

在核定的奖励绩效工资总额内,对照0.9至1.1的五个档次,用加权平均法,测算出每个工作人员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后,再按照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两部分,分别占核定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总额的80%和20%,按照“多劳多得、不劳不得、优绩优酬”和“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进行分配,与绩效考核挂钩,根据绩效考核情况发放。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需年度考核合格后才予以发放,年度考核不合格人员不予发放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

绩效考核分为平时考核和年度考核两部分。

平时考核重点考核完成日常工作任务、阶段工作目标情况以及出勤情况。

年度考核以平时考核为基础,在每年年末或者翌年年初进行。主要考核全年工作中的总体表现或突出成效等情况。年度考核的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和不合格四个等次。

考核工作请按照漳州市人事局《转发省人事厅关于印发福建省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核办法(试行)的通知的通知》规定执行。

奖励性绩效工资的兑现办法分为每月兑现和年度兑现。

(一)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档次系数×681元×80%。(从20xx年12月1日起,奖励性绩效工资限额调整为月人均771元)。

当月病、事假、缺勤累计达到或超过11天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因工作失职或违法乱纪,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或恶劣影响的;因工作失职在社会上造成严重不良影响的;工作中弄虚作假、致使工作目标完不成或造成严重后果的,停发当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新聘用在编工作人员从聘用时间起开始执行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退休人员或解聘人员从退休或解聘的下一个月起停发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

以上扣除、停发、没有领取的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全部纳入单位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用于列支年度考核中获优秀人员发放当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

(二)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兑现办法。

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根据个人年度考核情况,合格(含合格)以上的领取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与个人职务岗位、技术等级相对应的月奖励性绩效工资额度-每月奖励性绩效工资)×12〕。合格(不含合格)以下的不发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年度考核优秀的工作人员在年度奖励性绩效工资部分基础上另加200元。因违法违纪受到处分的,停发全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1、本方案未明确相关事宜,按照漳州市人事局、漳州市财政局《关于印发漳州市市直其他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实施办法的通知》执行。

2、被省、市效能部门检查到问题并通报批评的同志停发一年奖励性绩效工资。

本方案自20xx年9月1日起执行。

绩效分配方案

为了充分调动部门教职工的工作积极性,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的原则。根据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的文件精神和要求,从有利于提高管理效率、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角度出发,结合部门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为指导,按照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原则,以部门中心工作、年度重点工作以及成果实绩为导向,制定科学合理的部门考核与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实施方案,充分调动部门人员积极性、创造性,提高课堂教育教学质量,促进本部门各方面工作做出成效和特色。

为充分保证本部门20xx年奖励性绩效工资二次分配实施方案的科学性和合理性,特成立部门绩效分配与考核工作小组,负责本部门奖励性绩效二次分配方案制定及绩效考核工作组织实施。具体成员如下:

组长:王超。

副组长:

成员:

1.遵守规则,规范程序,贯彻执行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严格遵守学院二级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分配程序。

2.以学院对部门考核评价内容为主要依据,以部门年度重点工作、重点任务、特色任务为重点,科学设置权重分值,体现部门绩效考核的导向性。

3.按照分类考核、规范合理的原则,对部门各类人员(管理人员、专兼职教师等)实施分类考核,按考核结果发放奖励性绩效工资。

4.各种考核项目自评分必须实事求是,依据实绩实效,不得弄虚作假。一经发现,按作假分值双倍扣除处理。

5.分配公正,结果公开,二次分配方案通过部门全体人员审议,所有分配结果向部门全体人员公开。

根据学院《绩效分配与考核改革实施办法》的要求,部门负责对本部门人员进行量化考核,按照考核结果对部门奖励性绩效工资进行二次分配,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1.校内超课时津贴:根据部门教学工作考核细则从部门教学督查、教研室常规教学检查、部门领导打分、学生评教打分等方面进行评价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课酬55元/课时;60分—89分为合格,课酬50元/课时;60分以下为不合格,课酬40元/课时。

2.工作质量奖:总量的80%按学院制定的各类人员系数标准发放,总量的15%(控制在人均500元以内)按德、能、勤、绩、廉以及加分项六个方面进行个人绩效考核打分,以部门个人考核最低分值为基准,其他人员多余分值总和参与分配;总量的5%作为部门调节资金,用于部门各项奖励。

3.教学部门超工作量绩效:根据考核打分发放。部门正职考核得分=部门年度考核细则得分×40%+院领导评价得分×10%+教职工代表评议得分×10%+部门年度考核得分×40%;部门副职考核得分=部门年度考核细则得分×40%+分管院领导与部门负责人评价得分×10%+部门职工评议得分×10%+部门年度考核得分×40%;科员考核得分=部门年度考核细则得分×60%+部门领导评价得分×10%+部门职工评议得分×10%+部门年度考核得分×20%。

4.教研室主任津贴:根据部门教研室主任年度考核细则从常规教学检查、教研室活动、教研室资料的收集整理等方面进行绩效考核打分,90分以上为优秀,津贴上浮10%;60分—89分为合格,按核算津贴发放;60分以下为不合格,津贴下调20%。

5.部门调节资金:从部门工作质量奖中提取5%作为部门调节资金,用于部门各项奖励。如未用完,则纳入工作质量奖的80%中统筹发放。

1.部门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等4档。根据个人年度工作考核细则得分排名前15%为“优秀”;考核分数低于60分,又不属于“不合格”情况者,列为“基本合格”;严重违反学院有关规章制度或有一票否决情况者列为“不合格”;其余均属合格。

2.承担学院或其他职能部门临时交办的非常规性工作任务或承担部门重点工作、特色工作任务(如校运会等)并完成既定目标。经部门绩效分配与考核工作小组审核认可后,该工作的组织牵头人加2分,参与者,每人加1分。

3.部门在岗人员按照部门各项考核细则进行考核打分,但不参与部门奖励性绩效分配。在岗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由人事处另行发放。

4.部门教学干事要及时收集整理考核资料,做好过程性考核工作。

5.本实施方案的考核工作从20xx年9月起执行,试行一年后修订完善。

绩效的分配方案

为繁荣文学艺术创作,促进全县文化事业发展,现根据《中共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委办公室、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设立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文学艺术奖的通知》(酉阳县委办发[20xx]36号)文件精神,结合我县近年来文学艺术事业发展的实际,制定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奖实施细则。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繁荣发展我县文学艺术创作为目的,坚持先进文化的前进方向,坚持“文艺为人民服务、为社会主义服务”的宗旨和“百花齐放、百家争鸣”的方针,弘扬主旋律,提倡多样化,通过奖励优秀作品,交流和总结艺术创作经验,促进创作思想和艺术水平的提高,促进文化艺术的繁荣和发展。

(一)坚持思想性、艺术性有机统一的原则。参评的作品应是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积极反映时代变化,深入挖掘时代精神,展示丰富多彩的现实生活,塑造真实、感人的艺术形象,具有艺术独创性。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三)坚持导向性、权威性的原则。

(四)坚持少而精、宁缺毋滥的原则。

(一)作者范围。

凡户籍在酉阳县,或在酉阳县工作五年以上,拥有法定的著作权或著作拥有权者,均可申报参评。如我县作者与县外作者合作的作品,我县作者必须是主要创作者,并应征得县外作者的同意。

(二)作品范围。

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小说、诗歌、散文、影视剧本、文艺评论、文艺理论(含群众文化理论文章)等。

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音乐、舞蹈、戏剧、杂技、曲艺、民间文艺、电视剧(片)、广播剧等。

书画摄影类:美术、书法、摄影等。

传统工艺类:雕刻、镶嵌、剪纸等民间传统工艺。

(三)时间范围。

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参评范围为1997年6月18日至20xx年6月31日期间,公开出版、发表、展出、演播的文学艺术作品和工艺美术作品。

根据我县文艺创作发展的现状,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拟设4个奖项、18个奖额,名次不分先后,奖项和奖额可以空缺。具体如下: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设奖10个;演出作品类设奖4个;书画摄影类设奖3个;传统工艺类设奖1个。以上4个奖项均为作品奖,对每个作品(特别是综合性艺术门类)包含的小门类不再作更细的划分。

以作品本身的思想性、艺术性为主要依据,注重社会影响力。

获全国“五个一工程”奖、全国“群星”奖、中国少数民族文学“骏马奖”、重庆市“五个一工程奖”、重庆市文学艺术奖等奖项的作品,自动进入县政府文学艺术奖终评程序。

(一)文学作品与文艺理论类。

1、县级以上(含县级)出版单位发表或出版的文学与文艺理论作品。

2、具有较高的思想、艺术水平,并且在制作、装帧、印刷质量上达到较高的水平,在读者中产生较大社会反响的作品。

(二)演出、电视剧(片)、广播剧作品类。

1、参加县级以上(含县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系统演播、比赛并获得等级奖,同时产生一定社会效应的作品。

2、县属广电单位录制或参与录制(参与策划、确定选题、组织创作、承担资金)并且拥有版权或评奖申报权的电视剧(片)、广播剧,在市级(含市级)广播电台、电视台播出,具有一定的收视、收听率,社会反响比较大的作品。

(三)书画摄影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四)传统工艺类。

参加县级(含县级)以上政府部门举办的宣传、文化、广电、文联、工艺美术系统展出、表演、比赛并获得等级奖。

县委、县政府成立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审委员会。

由县委副书记任名誉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长和县政府分管副县长任主任委员,县委宣传部联系文艺工作的副部长、县文联主席任副主任委员,县文广新局、酉阳报社、电视台、人事局、财政局、民宗局等单位负责人任委员。评奖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县文联,由文联主席兼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评选日常工作。

评审委员会与分评委会的主任、副主任及委员由评奖委员会聘请。

(一)作品申报。

1、填写申报表。

2、参评作品的样片(电视、广播、音乐、舞蹈及戏剧作品完整、清晰的1/2录像带、cd、vcd、dvd光盘、录音带;戏剧、广播剧作品提供文字脚本;音乐作品需提供词、曲谱)。申报前请认真检查报送作品的画面和声音质量。

3、图书、文学作品的样书,美术类作品的复印件。

4、创作、出版、发表、表演者的书面介绍,字数在500字之内。

以上材料均一式5份。文字材料请使用a4纸打印或复印。

(一)个人申报或单位推荐。

(二)评审小组初评。

(三)评委会定审。

(四)评审结果公示。

(五)县政府表彰。

对获奖作品授予“酉阳县首届政府文学艺术奖”荣誉称号,并颁发奖金。

凡参与评选的作品有弄虚作假、剽窃他人成果的,一经查实,立即取消参评资格,并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或行政处分。

科室绩效分配方案

科室绩效分配方案是医院管理中的重要环节之一。各个科室的绩效相互独立且又相互影响,科室绩效分配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非常多的因素,例如科室人员数量、科室产生的收入以及科室的贡献度等。本文将介绍一种科室绩效分配方案,旨在使各科室在绩效分配方案中获得公平的机会。

第一步,确定科室绩效评估指标。科室绩效评估指标应具有可测量性、公正性和科学性。一般来说,科室绩效评估指标包括医生的工作时间、患者数量、手术数量、及时性、科室团队协作、宣传效果等。

第二步,确定科室人员的权重系数。科室人员的权重系数决定了在绩效分配方案中的比重。权重系数的确定应该综合考虑科室人员的工作成果、职称、学历、工作经验、职责等。权重系数可以通过投票、专家评估等方法确定。

第三步,计算科室的实际绩效得分。实际绩效得分是根据绩效评估指标和科室人员的权重系数计算得出的绩效得分。科室的实际绩效得分越高,其在绩效分配方案中的权重系数也越高。

第四步,确定科室绩效分配比例。科室绩效分配比例是确定每个科室在绩效分配方案中的比例。通常情况下,科室绩效分配比例应该与科室的实际绩效得分成比例增加或减少。绩效分配比例的制定应该遵循公平、公正、合理的原则。

第五步,进行实际的绩效分配。科室绩效分配应该遵循“优胜劣汰”的原则,优先考虑绩效得分高的科室,而对于绩效得分低的科室,需要进行相应的考核和管理。绩效分配需要注意公平、公正、透明等原则。

总之,科室绩效分配方案的制定需要考虑多方面的因素,经过评估、计算和比例分配等环节,才能达到公平、公正的结果。只有建立科学的绩效分配体系,才能激发科室人员的积极性,提高医院的绩效水平。

绩效分配方案

一、指导思想。

根据绩效工资的有关文件精神和学校实际,在上级核拨的绩效工资总量内,以实行聘任制和岗位管理为重点,维护教职工利益,构建科学合理、公平、公正的激励机制,规范学校内部分配办法,探索建立科学规范的分配机制,充分发挥津贴补贴的杠杆作用,以责任和业绩为依据,多劳多得,优绩优酬,拉开分配差距,体现干与不干不一样,干多干少不一样,干好干坏不一样,激励教职工爱岗敬业,扎实工作,开拓进取,积极主动完成各项工作任务,推动教育教学工作又好又快发展。

二、实施对象。

我校在编在岗的正式教职工。

三、分配原则。

1、坚持“不劳不得,多劳多得,优绩优酬,兼顾公平”的原则,津补贴发放以工作绩效考评结果(教师量化积分)作为主要分配依据,适当拉开分配距离,向一线教师,骨干教师和成绩突出的教师倾斜。无论什么原因,只要没有岗位绩效考核结果,就不能参与奖励性绩效。

2、根据岗位职责科学分配,实行相应职称就近分配。

3、坚持“公正、公平、公开”的原则,实行阳光操作,分配方案经教师大会或教代会通过后实施。学校对教职工的思想政治表现、工作态度、业务能力、履行职责、工作成绩等,每月进行一次考核,考核分德、能、勤、绩四部分,总分为100分(不包括加减分)考核后及时公示,确保教职工有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4、实行全乡统筹,兼顾各校实际的原则,统筹部分适当向薄弱学校倾斜。各村小参照本方案就近考核教师。

四、考评程序。

1、每月结束,由校行政组织教导处、教研组相关人员组成考评小组,按考评细则,对照过程进行检查评估,综合考评,实行量化积分,然后将考评结果进行公示,无异议后累计分配一学期绩效工资。

2、中心小学组织考评小组对辖区内的村级完小、教学点,依照考评办法进行抽查复评,对各校教职工的工作绩效进行评定,进行津贴发放。

3、中心完小副校长和各村小校长由中心完小校长考核,中心完小教师由教学副校长按照方案组织考核,各村小教师由各村小校长以学区为单位,参照本《绩效考核方案》,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本校考核细则量化考核本校教师,然后把考核结果报中心小学审查。

1、绩效工资总额的70%分别按对应档次按月打入工资帐户。

2、绩效工资总额的30%,由学校统筹整体安排,不属于任何个人,学校按教师绩效考核结果依照相应职称职责对应量化分配。

凡违反《教师法》、《中小学教师职业道德规范》及有关文件规定,受到主管部门通报批评、警告、记过、开除留用察看处分的,或是受到公安机关刑事处罚的,不参与考评,不享受所有绩效工资,70%部分列入学校30%部分总额一同考核。

3、绩效工资的30%一学期发放一次(即每年的1一6月在六月底结算,7—12月12月底结算)。其中假期的一月份、七月份考核的成绩列入上年12月份和当年的6月份计算套发,元月份、7月份扣除全乡统筹部分外按本人的绩效津贴全部发放,二月份、八月份按本人上拨绩效津贴足额发放。

4、凡是教育局认可的借调人员,减除教育局和乡统筹部分后全额发放。

5、由县以上医院鉴定无法正常上班的精神病人,癌症病人及其他特殊病人,减出统筹部分外全额发放,在职人员在法定休假期内、公伤治疗期间,绩效工资全额发放,一学期病事假累计在一个月以内的基础绩效工资照发,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的,从超假之日起,扣一月基础绩效的10?,累计超过两个月的(含两个月),扣两个月基础绩效的15?,累计超过三个月(含三个月)以上五个月以下(含五个月)扣25?。六个月及以上的,基础性绩效每月只发50?。连续请病假一月及以上的,其奖励性绩效工资均纳入所在学校统筹,按绩效工资分配办法执行。

6、班主任津贴按每生每月一元发放,不足20人的按每月20元发放,班主任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计算,依据班主任考核细则实行每月量化,期末累计结算。

7、教研组长每月发30元岗位津贴,每学期按五个月结算,取消每月行政管理人员岗位津贴。

8、正在立案审查或停职的人员,停发审查停职期间的奖励性绩效工资,基础性绩效按第2款执行。

1、根据我校实际,本年度教师工作量均按有关文件执行,没有超工作量。

2、本方案中没有涉及的内容在具体量化过程时由考核小组参照有关条款和文件会议决定。

科室绩效分配方案

每个医院科室都需要一个有效的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以确保科室在医院的整体绩效中占据重要地位,并为医院和医护人员带来更好的服务和效益。要设计一个适合科室的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需要充分了解医院的经营特点,科室的服务目标和需要,以及医护人员的职业要求和期望。

首先,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应该与医院的整体经营特点相匹配。医院面对的市场和患者需求确定了医疗服务的规模和方向。科室的服务目标需要与医院整体战略和市场竞争环境相衔接。例如,如果医院主营肿瘤治疗,在科室的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中,应重点关注肿瘤治疗的数量、质量和效果。如果医院强调疾病的预防和康复,科室的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则应更多涉及健康教育、康复治疗和社区卫生服务等方面。

其次,科室绩效评价和分配方案需要关注医护人员的职业要求和期望。医院的绩效评价和分配机制应该激励医护人员参与到科研、教育、诊疗等方面的工作中。在科室的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中,应该体现医护人员的能力、贡献和成就。这需要科室建立完整的考核指标和流程,并采取公平和透明的机制来确保每个医护人员都有机会参与评估和分配过程。

最后,科室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应该注重患者体验和治疗效果。医院的绩效评价和分配机制应该能够反映患者对医疗服务的满意度和医疗效果。在科室的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中,也应该重点关注患者的治疗效果、康复进程和健康维护。这需要科室建立科学的临床路径、治疗方案和预防策略,并加强患者宣教和健康教育,以提高患者自我管理和健康素养。

在总结科室绩效评价和分配方案时,需要注意的是,科室的绩效评估和分配方案应该与医院整体战略和市场竞争环境相衔接,体现医护人员的职业要求和期望,并注重患者体验和治疗效果。只有这样,才能确保科室在医院的整体绩效中占据重要地位,为医院和医护人员带来更好的服务和效益。

年终绩效分配方案

省科协机关车队驾驶员。

1、机关车队负责驾驶员的日常管理,工作记录、数据统计及年末考核评分,$对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核。

2、省科协后勤服务中心领导负责对车队的相关记录、数据和驾驶员的工作表现进行检查和抽查,以及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的备案。

3、省科协分管领导负责对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进行审批确定。

1、考核周期为一年。

2、考核内容:驾驶员安全行驶、工作态度、服务质量、车辆使用、爱护车辆、油料和修理费用等。

3、考核程序:

(1)车队对驾驶员进行日常管理、监督、检查和记录,并填写车辆行驶里程、油料消耗、修理费、路桥及其他费用统计表,省科协各部门、项目用车表,油料消耗指标及车辆情况不定期抽查表,作为年末考核的`依据。

(2)年末,车队根据各项数据记录和统计对驾驶员进行考核评分。

(3)考核结果经后勤服务中心领导审核后,报省科协分管领导审批,整理备案。

4、评分标准:

(1)安全行驶:全年安全行驶里程,每万公里4分,相对固定车辆按天加里程数。发生事故,造成单位每损失1000元扣责任人1分;发生责任事故,负主要责任,造成一次性经济损失超出10000元,责任人安全行驶一项不得分,不参与当年的`奖金分配、评奖评优。

(2)工作态度:(5分)无故不服从工作安排、旷工,一次扣1分。被乘车人投诉一次扣一分。

(3)服务质量:(5分)执行任务无故误事,造成乘车人不满意,一次扣1分。

(4)遵纪守法,严格执行车队各项规定:(5分)违反规定,未将车辆停在车库,一次扣1分。同一路段连续交通违章2次以上处罚一次扣0.5分。未经同意私自出车扣5分。

(5)爱护车辆:(10分)发动机擦洗3分,车内外卫生干净3分,行车记录齐全2分,工具完好无损2分。日常检查发现问题,一项一次扣1分。

(6)油料:(20分)油料费用设定额,实行奖罚制(油料消耗标准,根据车型车况规定执行)。全年耗油每节约100升加5分,反之扣5分。

(7)修理:(10分)没有请示私自修理扣4分,修车过程中没请示随意增加项目扣4分,修车后没带回残件扣2分,驾驶员每节约200元加1分,反之扣1分。

(8)轮胎使用:(5分)新轮胎1条5万公里,延长1万公里奖2分,否则扣2分。

(9)相对固定驾驶员,正常上班时间出长途月平均不足5次,公休日和法定假日除外,年考核评分在原得分基础上增加20%。

驾驶员绩效考核结果主要用于安全奖金分配和评先评优。年末,根据车队驾驶员的工作情况确定安全奖金总额,驾驶员安全奖金数额=奖金总额/驾驶员人数×绩效考核得分/车队驾驶员绩效考核平均分。结合驾驶员日常表现和绩效考核得分民主评议后上报省科协评先评优。

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执行。

科室绩效分配方案

随着医疗体系的不断发展,科室绩效分配方案变得越来越重要。科室绩效分配方案是一种按效益和绩效评价科室成员贡献,并加以物质激励的管理方式。科室绩效分配方案对于医院而言不仅是一种管理手段,也是考核管理、激励管理和人事管理的重要工具。

现如今,科室绩效分配方案在世界各地的医院中已得到广泛应用。它能够促进科室和医院的效益提升,同时也能够提高科室成员的满意度和忠诚度。科室绩效分配方案的实施需要具备科学性、公正性和合理性。

科室绩效分配方案应该建立在完善的绩效评价、评估指标及监测机制的基础之上。同时,科室绩效分配方案也应该准确地反映出科室成员的工作贡献和效益。为了确保科室绩效分配方案的公正性,医院应该制定科学的工资体系和绩效激励机制,对于不同功能、不同性质的岗位要有不同的考核指标,评价标准应该满足科学性、全面性和可操作性的要求。

在实施科室绩效分配方案的时候,医院应该注重科室绩效分配方案的灵活性和适应性。科室绩效分配方案需要建立在医院的制度之上,遵循医院的管理流程,并且确保科室成员的参与度和共同性。医院应该制定出科学合理的奖惩机制,使绩效评价和绩效奖励保持紧密联系,鼓励科室成员积极工作,促进科室的发展。

总之,科室绩效分配方案是医院管理的重要工具,它能够促进医院的效益提高,同时也能够提高科室成员的满意度和忠诚度。医院应该根据自身的特点,制定出科学合理的科室绩效分配方案,并加强对方案的有效实施。同时,医院也应该建立健全的人力资源管理机制,提高医护人员的专业水平和工作素质,为医院的长期发展注入强大的人力资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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