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墓地合同(模板19篇)

时间:2023-12-18 20:46:53 作者:HT书生

在商务活动中,合同协议起到保障各方权益、规范交易行为的重要作用。下面是一些合同协议的案例,供大家参考选择合适的范本。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张九龄墓位于广东韶关市北郊罗源洞山麓。张九龄是唐玄宗开元年间丞相,开元二十八年(公元740年)春,回乡扫墓,因病逝世于其家中,享年63岁,被溢为“文献公”。开元东南方二十九年葬。

墓地环境。

张九龄家族墓地是广东省重点文物保护单位,墓地前面是张文献公祠,祠堂后山约120米处是张九龄及其妻卢氏、弟张九皋、九章的墓冢,是广东省具有代表性的唐代大墓。张九龄为砖室结构,座北面南,平面呈“古”字形,分墓室、甬道、耳室三部分。墓室为主体建筑,成四角攒尖式顶,长7.98米,宽4.8米,高5.35米,四壁及甬道均有侍女蟠桃园等壁画,是广东境内最早出土的、绝无仅有的唐代壁画。墓前神道原有石座像分立于两旁,今有唐岭南节度使、著名书法家徐浩撰写的《神道碑》和杜甫作诗的《故右仆射相国张九公龄诗碑》。墓下有飨堂。今飨堂内还保存着明清以来的碑刻。1960年7月,经文物管事委员会愈墓。

张九龄及其家族墓地位于韶关市武江区墩子头村翠珠岭。为唐开元二十九年(741年)迁葬墓。墓面为半圆土堆构筑,是座砖室墓,平面“古”字形,通长8米,分墓道、耳室和棺室,墓道和耳室皆为券顶,墓道长3.18米、宽1.09米、高1.70米,两个耳室分别长0.80米、宽0.52~0.54米、高0.33米;棺室为锥形尖顶,长4.82米、宽4.80米、高5.35米,有残存人物壁画。墓曾多次被盗,残存随葬品有陶罐、滑石器具、“张拯”陶砚和一方墓志铭(见第五章第二节墓志)。墓侧有神道碑1通。墓前现存石羊三只,二进深院落张文献公祠一座,硬山顶,面积约200平方米。墓中出土一批滑石佩饰和两件玉器,较为珍贵。1962年7月广东省人民委员会公布为文物保护单位。

墓主。

张九龄出生于官宦世家。少聪慧能文,弱冠参加科举考试获中进士,为秘书省校书郎、右拾遗。又登“道侔伊吕”制科,为左拾遗。他曾上书唐玄宗李隆基,主张重视地方官人选,纠正重内轻外风气;选官应重贤能,不循资历。后因与主政者不合,一度辞官返回家乡。期间,主持修筑梅关古道上的大庾岭驿道,保障了南北交通要道的畅通。唐开元六年(718)返回京城,宰相张说重其文才,称为“后出词人之冠”。开元十一年(723)被任为中书舍人。及张说罢相,因受权力斗争**的牵连而被调往外地任官。开元十九年,玄宗召为秘书少监、集贤院学士,再迁中书侍郎。由于他才学超群,风度亦甚佳,因而颇受玄宗的'赞赏。开元二十一年,被任为中书侍郎、同中书门下平章事(丞相),主理朝政。他建议于河南屯田,引水种稻,遂兼河南稻田使。

其时,唐朝处在全盛时期,但却又隐伏着种种社会危机。张九龄针对社会弊端,提出以“王道”替代“霸道”的从政之道,强调保民育人,反对穷兵黩武;主张省刑罚,薄征徭,扶持农桑;坚持革新吏治,选贤择能,以德才兼备之士任为地方官吏。他的施政方针,缓解了社会矛盾,对巩固中央集权,维护“开元盛世”起了重要的作用,因而被后世誉为“开元之世清贞任宰相”的三杰之一。

在主理朝政时敢于直言向皇帝进谏,多次规劝玄宗居安思危,整顿朝纲。玄宗的宠妃武惠妃,欲谋废太子李瑛而立己子时,命宫中官奴游说九龄,九龄叱退使者,及时据理力争,从而平息了宫廷内乱稳定了政局。而对安禄山、李林甫等奸佞所为,张九龄更痛斥其非,并竭力挫败其阴谋。

玄宗欲以范阳(今北京)节度使张守圭为相,以朔方(今宁夏灵武南)节度使牛仙客为尚书,九龄都反对,玄宗不悦,唐玄宗被李林甫的谗言所惑,玄宗遂于开元二十四年迁九龄为尚书右丞相,罢知政事。罢相后不久又因他荐举的监察御史周子谅弹劾牛仙客,触怒玄宗,坐“举非其人”,贬为荆州长史。

开元二十八年(740),张九龄因病在韶州曲江逝世。

初,安禄山讨奚、契丹,战败,被执送京师。九龄主张按军法处以极刑,玄宗不从。

开元二十四年(736),安禄山任平卢将军,在讨伐契丹时失利,张守珪奏请朝廷斩首。此前安禄山入朝奏事,宰相张九龄对侍中裴光庭说:“乱幽州者,必此胡也。”这次作战失利,他遂提笔批示奏文说:“穰苴出军,必斩庄贾;孙武行令,亦斩宫嫔。守珪军令若行,禄山不宜免死。”唐玄宗不明华夷之辨,看了批文后说:“卿岂以王夷甫识石勒,便臆断禄山难制耶?”终未准奏。

之前,安禄山曾入京朝见,拜见过时任宰相的张九龄。张九龄颇有识人之道,明察秋毫,看出安禄山是奸诈之徒,断定日后此人必会作乱。此次适逢安禄山干犯军法,被押送京城,奏请朝廷判决。张九龄毫不犹豫在奏文上批示,为严肃军纪,将安禄山斩首。可惜,唐玄宗没有最终批准,却为示皇恩,将安禄山释放。最终安禄山反叛,重演了西晋末年,羯族石勒反晋乱华的一幕。

在他死后不久,曾被其断言“必反”的安禄山果然掀起了“安史之乱”,从而导致唐朝迅速从“全盛”走向没落。唐玄宗奔蜀,因追思张九龄的卓见而痛悔不已,遣使至曲江祭九龄。

墓地出让合同优选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楼盘名称:

身份证号:

电话:

出卖人和买受人在*等、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车位。

买卖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车位按照个计算,该车位售价为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个,(人民币大写:______万____________元整)。

三、该车位均未设定抵押。

四、买受人在签定本合同后______日内采取付款方式向出卖人支付车位的全部价款。

五、买受人未按照约定的时间付款的,按照下列方式处理:按照逾期时间,分别处理:

(1)逾期在15日之内,自约定的应付款期限届满之次日起至实际支付应付款之日止,买受人按日计算向出卖人支付逾期应付款万分之______的违约金,合同继续履行。

六、出卖人应当乙方支付清全部车位价款五个工作日内向买受人交付该车位。

七、买受人同意委托出卖人代交下列第1、2、3、项税费,并在接收该车位的同时将上述税费交给出卖人。

(1)专项维修资金;

(2)契税;

(3)按照国家规定应缴纳的相关其他税收和费用。

八、买受人使用该车位期间,不得擅自改变该车位的建筑主体结构、承重结构和用途,否则甲方要求解除本合同,收回车位,乙方所交的车位款不予退还,给甲方及其他人造成损失的,乙方还应当赔偿所有直接、间接损失。

买受人在使用该车位期间有权与其他权利人共同使用与该车位有关的共用部位和设施,并按照共用部位与共用房屋分摊面积承担义务。

九、该车位甲方不办理权属证。

十、乙方所交车位款不包括物业费等在使用时应当交纳的费用,使用该车位应当交纳物业费等费用时,乙方必须交纳,与甲方无关。

十一、买受人购买的本合同所述车位不得更换。

十二、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车位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十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共一式叁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其中出卖人贰份,买受人壹份。

出卖人(签章):____________买受人(签章):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

——车库买卖简单版协议书。

墓地出让合同优选

甲方(卖方):身份证号:

乙方(买方):身份证号:

根据有关法律、法规之规定,甲乙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转让汽车车位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自愿向甲方购买汽车车位。甲方确保上述车位产权清晰,没有经济和民事纠纷。

二、甲、乙双方同意将第一条商定的汽车车位一次性定价为人民币(大写:整)。(此价格中不包含汽车车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三、乙方在签订本合约一天内一次性付清汽车位使用费共计人民币元。甲方收到乙方车位转让金后,原小区开发商向甲方转让该车位而来的相关权益(占有、使用、收益、处分的权利)已经全部转移到乙方,甲方无权另行处置该车库。

四、在国家政策允许的情况下,乙方对所受让的车位拥有法律法规规定的`权利和使用年限。

五、本协议在履行中发生的任何争议,双方均应通过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提交法院裁决。因解决本协议争议产生的费用,包括但不限于保全费、诉讼费、律师费,由败诉方承担。

六、本合约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本合约一式两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效力等同。

七、本协议更改无效。

甲方:乙方: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好吧!就把我安葬在这里。

作为诗人,最好的归属莫过于。

面朝大海,春暖花开。

那些跳跃的浪花。

是上帝遣来的信差。

告诉人间,天堂里一切安详。

我可以预感。

那些浪花会变成小花。

不分季节,绽放在树头。

我的四周鸟语花香。

清晨,小鸟会用清脆的鸣叫。

带给我愉悦和希望。

裸着脚的女人。

披着散发。

迎风起舞,用灵魂与大地握手。

我相信,诗歌是不死的灵魂。

撒哈拉沙漠的沙子是三毛的'灵魂。

青岛的海风是海子的归栖。

而我,有属于我的墓地。

开在墓穴上的鲜花。

是我产出的诗歌。

有对生命的热爱。

有尽在不言中的期待。

还有望眼欲穿的不归期。

墓地出让合同优选

根据《xxx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就车辆买卖事宜,买卖双方在*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买卖双方在签订本协议时卖方将车辆交付买方使用,同时卖方于协议签订当日配合买方到车辆管理所办理过户登记手续,卖方应保证合法享有车辆的`所有权或处置权,保证所出示及提供的与车辆有关的一切证件、证明及信息合法、真实、有效。

本车价款(不含税费或其它费用)为人民币:_______元(小写:元)。

卖方于年月日从买方借款人民币:元,上述车辆价款由买方从借款金额中扣除,并向卖方出具收条。

因本协议发生的争议,由当事人协商或调解解决;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向人民法院起诉。

本协议一式_____份,经双方当事人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卖方(签字):_______买方(签字):_______。

签订日期:____年___月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从洛阳千唐志斋博物馆获悉,近日,该馆先后征集到王之涣的堂弟王之咸及王之咸第五子王绾的墓志,据该馆有关负责人称,截至目前,洛阳曾经出土过王德表及其夫人、王洛客、王之咸、王绾、王之涣等王氏家族的九方墓志,足以说明唐代著名诗人王之涣家族的墓地就在洛阳。

王之咸的墓志记载,他的.祖父名叫王德表,曾做过瀛州文安县令;父亲名叫王景,曾做过登州和莱州刺史等官职;王之咸曾做过长安县尉等职,后因故被贬为淄川郡司士。唐天宝十年(公元751年)四月十二日,五十七岁的王之咸因病死于淄川官舍。天宝十二年十月十七日,他和夫人李氏被合葬于洛阳北邙山。

王绾墓志记载,王绾一生曾做过十个官职,最后被授予左赞善大夫之职。公元七九三年,王绾死于京城长安。王绾的二哥当时在江南任御史中丞,听到消息后,让儿子赶到长安,护送王绾灵柩回洛阳,并于第二年四月七日葬于北邙山祖茔。

据千唐志斋博物馆研究员赵跟喜介绍,志文记载,王之涣家族原籍山西太原,死后最早葬在洛阳的为王之涣的祖父王德表。王德表晚年住在洛阳,共有五个儿子,其中一子名字不详,另外四子分别叫王昱、王洛客、王景和王昌,死后也都葬在洛阳。王之涣为王昱的儿子。目前,千唐志斋博物馆共收藏有王氏家族七方墓志,王洛客的墓志现藏香港中文大学文物馆;王之涣的墓志出土于上世纪三十年代,现藏南京博物院。

墓地出让合同优选

乙方:

依据《xxx民法通则》及相关司法解释,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基础上,乙方本着人道主义和和谐社会等原则,双方自愿达成如下协议:

一、本协议签订后x日内,乙方同意一次性支付甲方医疗费、残疾赔偿金、二次手术费等其他各类费用共计人民币x元,甲方须签写收条。之后乙方不再负有任何其他经济或法律责任。甲方同意放弃其他任何权利主张。

二、甲方今后出现任何问题均与乙方无关。

三、甲方今后不得再因此事向乙方主张任何权利,包括不得诉讼,并不得做任何有损或影响乙方形象或利益的行为。

四、本协议的签订并不直接或间接的表示乙方认可对甲方此事负有过错或法律责任。

五、甲方如违反本协议,则乙方有权要求甲方返还全部费用并赔偿其他损失。

六、本协议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字):乙方:

x年xx月xx日x年xx月xx日。

家族墓地买卖合同

流水墓地位于新疆和田地区于田县阿羌乡昆仑山深处流水村附近的阿克布拉克台地。―,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边疆考古研究中心对这一墓地进行了连续发掘,揭露面积约4000平方米,共清理各类墓葬65座。均为石堆竖穴墓,墓坑上层通常有填石。墓中单独埋入的一次葬现象较少,大多数墓葬为一次葬人骨与多具二次葬人骨共存,一次葬人骨葬式皆为仰身高屈肢姿式。在墓坑内接近人骨处多陪葬有家畜头骨和四蹄,一般以山羊为主,个别规格较高者用马。出土随葬品中,独具特点的陶器刻划纹饰,斯基泰文化样式的金属装饰物,风格不同于中原和北方草原地带的刀、斧、矛、马镳等铜器,昆仑山地区目前发现时代最早的玉器,以及具有新疆地区特点的石器等,显示出该墓地的独特文化面貌。对墓地所出人骨所作的碳十四测年数据为距今2950±50年。

流水墓地是首次在昆仑山北麓发现的青铜时代墓葬,也是迄今在昆仑山北麓地区所发现年代最早的古代文化。这种在新疆首次发现的'以陶器刻划纹为代表的文化类型,与西藏、甘青地区的某些古代文化有相似之处;一个值得注意的现象是,出土的铜或金质耳环的样式与西伯利亚地区早斯基泰文化中的耳环样式极为相似。流水墓的的考古发现为探讨当时昆仑山北麓地区古代居民的文化面貌提供了科学资料,尤其是能够系统地提供研究克里雅河上游古代文化的准确材料。对出土人骨的初步鉴定结果表明,30前昆仑山北部地区的种族混杂程度已经很高。蒙古人种、欧罗巴人种在墓地中均占有一定比例,蒙古人亚种(西藏人)的发现则说明当时青藏高原南北的文化交流已经明显存在。

另外,在墓地之下的地层堆积中,还发现了较厚的炭灰层,为大面积古代生活用火遗迹,碳十四测年为距今4400年。说明这是一处古代人类活动持续时间相当长的重要遗址,对探索昆仑山地区早期文化具有重要价值。

墓地出售合同

转让方(甲方):

受让方(乙方):

经双方在一起*等协商,由甲方将权属自己位于本村“陶家田”约亩土地使用权作价11600元(大写:壹万壹仟陆佰元整)永久转让归乙方所有,特将有关事项拟订如下。

一、该地不计准确面积,该地四址界线:东至王世扩地埂;南至王继伟地埂;西至公路;北至徐应碧地交界。

二、乙方将上述转让费于20xx年12月5日当面一次性付清甲方后,该地经营权、管理权、收益权、占有权、处置权一切完满权属当即归乙方所有。

三、乙方对该地权属成立后,土地如因国爱征收,土地征收被偿费及国家给的优惠安置待遇由乙方享受。

四、本协议一式二份,各方保留一份,双方均系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人,签字后当即生效。

甲方:

乙方:

见证人:

日期:

墓地出让合同优选

卖方(甲方):

身份证号码:

买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

根据xxx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地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自愿、公*和诚实信用的原则,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方将自己的房屋转让给乙方。房屋具体状况如下:

甲方愿将其位于*南公路管理局大院内的_____栋_____楼,房号_____的房屋,房屋建筑面积______*方米出售给乙方。

第二条甲、乙双方经协商达成一致,同意上述房产转让价格为人民币(大写):________元整。甲、乙双方同意,自本合同签订之日起,乙方一次性将房款付给甲方,同时甲方将房产证原件交给乙方。

第三条甲、乙双方同意,本合同生效后,除人力不可抗拒的因素外,甲方定于______年____月____日将上述房产交付乙方。

第四条税费分担。

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同意,目前由于政策限制,暂不能办理过户手续,日后政策允许,办理房产过户手续费所需缴纳的税费、手续费及各种费用均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甲方应结清房屋交接前的水费、电费等应由甲方支付的费用。

第六条上述房产风险责任自本合同签字之日起转移给乙方,该房产日后所产生的一切收益一并转移给乙方,与甲方无关。

第七条合同发生争议的解决方式:在履约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双方可通过协商、诉讼方式解决。

第八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定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九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买山墓地合同

甲、乙双方本着*等、自愿的原则,同意就下列事项订立本《购房协议书》,甲、乙双方共同遵守:

一、乙方认购甲方的位于_______的住宅,建筑面积_______。

二、合计人民币:_______元(大写:_______元整),乙方愿意以上述价格向甲方认购该房。(甲方保证此房的水、电、气、闭路全部完善)。

三、乙方应于签订本协议书的同时向甲方交付签约金人民币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元整),剩余在办理产权过户拿到房产证当日付清。甲方另开《收款收据》。

四、甲方承诺:

1、向乙方提供符合要求的房屋资料以备查核。

2、保证对出售的房屋拥有独立产权。

3、保证该出售房屋未予出租。

4、自签订本协议起,保证将该房屋按约定价格售给乙方,期间不得反悔或将房屋出售给第三人。

5、按照前述业务的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

6、在办理产权过户时,应依要求将房屋产权资料交付贷款银行或贷款银行认可的机构持有。

7、此房以后升值利益与甲方无关。

8、房屋交付后的责任由乙方承担,房屋过户的所有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五、乙方承诺:

1、保证按要求付清房费。

2、按照前述业务需要,及时签订各项合同文件和*手续。

3、甲方已向乙方说明房屋系拆迁安置房,产权尚在办理中,乙方系自愿购买。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约,拒绝将房屋出售给乙方,应向乙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费为购房款的1倍。

2、乙方违约,没有按时向甲方支付购房款,应向甲方赔偿因此受到的损失费为购房款的1倍。

七、待房屋产权办理后,甲方及时通知乙方办理过户手续,由于乙方无法联系的责任由乙方承担。

八、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均可向_____人民法院起诉。

九、甲乙双方所留电话,若有所改变,应及时通知对方。

十、协议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双方未尽事宜协商解决。

甲方签字: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墓地出售合同

为了加快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促进当地经济发展和公益事业建设,改善人民群众生活水*,依据__________________,拟定以下条款:

一、征用时间:____年____月____日,时间为____亩;____年;,征用土地用于____________。

二、被征用农户面积为_________。

三、付款方式为一次性补偿。征用土地为_______元每亩。

五、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一份,鉴证方一份,甲乙双方同意后签字,即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墓地出售合同

甲方(出让方)身份证号:

乙方(受让方)身份证号:

甲、乙双方在自愿、公*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现就有关事项达成以下协议:

一、甲方自愿将位于宋家桥三组河堤边沙田前第一排一座宅基地,四至坐落如下:东至,南至,西至,北至,占地面积*方米,出卖给乙方所有。

二、甲方自愿将该宅基地出卖给乙方,甲方保证本宗出卖的宅基地四至分明,产权清晰,与他人无涉,若出现债权等纠纷,均由甲方负责,与乙方无关。

三、经双方议定并一至确认宅基地的成交价为***壹拾伍万元整。

四、付款方式:乙方分别于20xx年2月17日、20xx年2月20日以现金方式支付甲方***合计壹拾伍万元整,甲方确认该笔款项已全部收讫,后附“抵押协议”复印件1份、收条复印件1份。

五、该两项宅基地日后在**性**整转为国有出让土地或宅基使用证时,甲方必须无条件配合乙方办理过户签字等相关手续,但不承担费用。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可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该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该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墓地买卖合同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乙方家乡因大布上政府征地开发市场和修高速公路没有墓地,经双方商量甲方愿将下雷布凤形立自留山出卖肆穴墓地给乙方。每穴宽3米长4米,价格每穴仟元,合计元整。

自签字之日起,地款两清,并再协议如下。

1、位置:第一只在右边隔碑石2尺处。第二只、第三只在巫母下面一横中间。右边靠古墓,下面并要用砖搏坑。第四只只在再下面一横坐向右边。

2、自付款之日后,无论是葬墓之前,或葬墓以后如果有其它纠纷由甲方出面负责解决。并且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阻拦乙方葬墓。

3、恐今后生端,特此为凭,本协议壹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中人要签字。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见证人(签字):

签订日期:

墓地买卖合同

甲乙双方经过共同充分协商,就山荒地经营使用权转让事宜,特达成如下协议:

甲方有承包山荒地一处,东西长16米,南北宽11.5米,总面积184平方米。四至分:_________________东至__________界,西至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地,北至__________。经双方协议,甲方同意将该山荒地转让给乙方作墓地使用,并协商转让费用为贰万贰仟元,乙方同意接受并使用,从协议签定之日起,该山荒地乙方有权做墓地永久使用,甲方不准干涉。乙方埋葬坟墓时,如甲方树木或农作物有妨碍,甲方应无代价的提供一切方便,该墓地如国家建设占地,甲方无权过问并不承担一切补偿费。附着物及迁坟补偿归乙方所有。

该山荒地种植作物权一切都由乙方所有,如乙方不种,甲方可与乙方协商使用,乙方因自身需要可随时收回甲方山荒地的经营使用权。

乙方所取的该山荒地如发生边界纠纷,由甲方负责处理并承担相应义务。

口说无凭,立此协议为证。整平、施工费元。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___。

中介人签字: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购买墓地合同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

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其它:_________元整。

合计: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

传真:___。

电话: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三条?协议附件。

_________为协议附件,效力同于本协议。

第十四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五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公共墓地认购使用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

墓园是经政府有关部门依法批准开发建设的经营性陵塔墓园,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国务院《殡葬管理条例》、民政部《公墓管理暂行办法》、《____省殡葬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着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就墓位使用事宜签订本合同:

第一条墓位基本情况:

1、甲方园区内所有墓(塔)位式样、规格、材质、墓(塔)区室内外装饰、地面硬化面积、环境配套、高度、朝向等均由甲方统一规划、建造,乙方可在规划内自由选择经甲方认可的墓塔位产品。

2、乙方在园选定_________园_________区_________排号_________墓位作为安葬(放)骨灰(骨缸)使用限葬(放)_________位骨灰或_________位骨缸。

上述墓位的定制墓型为_________型_________穴,墓位的墓型规格、建设标准等参照甲方提供相关的资料。

第二条费用:

1、销售总价为人民币元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万_________仟_________佰_________拾_________元整),墓位销售价(墓位土地使用、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__________________元、墓塔位前________年长期管理费_________元、工本费_________(安葬证每本_________元)。

即每年管理费按该产品实时总价的千分之_________计价。

2、墓位前________年管理期限从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3、前________年期满后____日内乙方应足额缴交下一个________年管理费,收费标准按实时主管部门核定的标准执行。

4、乙方在本合同签订之日向甲方一次性全额交清墓位土地使用及墓区建设费、建墓位工料费、前________年管理费,否则甲方有权拒绝向乙方交付上述墓位,并可提出解除合同。

第三条墓面制作:

1、甲、乙双方就墓面制作的有关具体事项(如碑文刻字、墓面完工合格后的交付日期等)签订《墓位建设工程单》,乙方应保证提供的文字内容真实、合法,甲方对乙方墓志铬内容有审核的权利。

2、为保持甲方陵园墓区的统一规范,未经甲方书面确认同意,乙方不得随意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不得随意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

3、甲方应于墓面制作完工后的____日内通知乙方验收,验收以《墓位建设工程单》为标准。

乙方应于接到甲方通知的____日内到陵园办理墓面验收手续,逾期视同验收合格。

4、甲方按规定向乙方发放《安葬证》。

第四条墓位的保修与维修:

1、经乙方验收合格的墓位由甲方负责保修。

墓位基础保修________年,墓石保修________年。

保修期内出现的墓位质量问题,甲方维修或更换。

保修内因乙方擅自拆卸、不合理使用导致的损坏,免除甲方保修责任。

2、因不可抗力造成及超出保修期的自然损耗造成的墓位损坏,双方互不承担违约的责任。

3、保修期外,墓位发生自然损坏,乙方若需维修,由甲方负责维修,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第五条墓园管理:

1、乙方在陵园内进行安葬(放)、祭祀活动时应自觉遵守殡葬法规及甲方园区各项管理规定,不得在陵园内燃放烟花爆竹以及从事封建迷信活动。

2、陵园内卫生保洁、绿化养护、安全保卫管理工作由甲方负责,乙方应积极配合。

3、鉴于陵园属公共场所,乙方自行置于墓位上的祭祀用品、装饰品,如有损坏或遗失甲方不负管理责任。

4、乙方已安葬(放)的骨灰、骨缸,因特殊原因需起葬迁移的,应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供相关证明文件;经甲方书面同意并收回原购买发票、《安葬证》原件后方可迁葬;迁葬后原墓位按甲方规定及有关殡葬政策处理,甲方退还剩余管理费,其他费用不予退还;迁葬后甲乙双方签订的墓位销售使用合同的权利义务关系自然消灭,即本合同解除。

5、乙方对甲方墓园管理质量不满意的,有权向甲方或上级主管部门投诉或提出意见、建议。

第六条合同的解除:

1、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出现下列行为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并无偿收回墓位,骨位等由甲方深埋处理;。

(1)擅自改变使用用途的;。

(2)擅自转让、转变的;。

(3)超过_________个月不缴纳续期管理费,经甲方通知催告,并在当地主要报纸上公告后_________个月仍未缴纳的。

3、符合本合同第五条第四款之规定的。

第七条合同变更。

甲、乙双方若有对本合同及《墓位建设工程单》的变更,应当通过协商,订立补充协议或进行书面确认。

第八条违约责任:

1、对于验收中存在的不符合质量要求的问题,甲方在其职责范围内应无偿予以解决。

因乙方提供内容有误,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且甲方交付墓位日期相应顺延。

2、乙方墓(塔)位内安葬(放)的所有骨灰、骨缸如发生遗失,甲方一次性按乙方所交年管理费的_________倍(每座)赔偿乙方损失(乙方未交管理费的,甲方不负赔偿责任)。

乙方放入墓(塔)内的随葬品如有遗失,甲方不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尽到管理义务造成的墓位损坏,由甲方负责修复。

4、乙方入园安葬(放)、祭祀给甲方造成财产损害的,应当承担修复或赔偿责任。

5、乙方逾期缴纳管理费的,甲方有权按日千分之_________收取滞纳金。

6、乙方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擅自调整墓台及墓碑的方位、朝向,改变墓型或增减墓台构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恢复原状,乙方若在甲方告知____日内未恢复原状的,由甲方予以恢复原状,费用由乙方承担。

7、乙方保证已具备购买的合法资格,并保证已得到其他亲属的授权签署本协议,乙方亲属之间有关墓位的纠纷由乙方自行解决,若因乙方亲属之间纠纷造成甲方损失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其他(或另有)约定事项:_________。

第十条其他:

1、乙方通讯地址、邮编、电话(手机)号码变更,应当及时书面通知甲方,否则,甲方按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寄送的有关通知在发出____日后,视同送达。

乙方在本合同中提供的原始地址、信息有误造成的送达失误,甲方概不负责,并视同送达。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方一份,乙方一份,自乙方缴清本合同第二条第一款所列费用后开始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乙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墓地买卖合同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

依据国家有关殡葬改革的条例法规、法律法规及规定。

为保障本公司和用户的合法权益,促进本公司管理的稳定和发展,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购买_________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甲乙双方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及各级管理部门对殡改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第二条乙方必须遵守甲方的_________及有关规定。

第三条乙方根据甲方的统一规划,选择购买了甲方_________号的墓穴,面积_________平方米。

第四条乙方向甲方支付以下费用(币别:_________),下述费用在签订合同时一次付清。

1、墓穴(地):_________元整。

2、管理费(类别: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3、墓碑(_________):_________元整。

4、其它:_________元整。

5、合计:_________元整。

第五条乙方在获得甲方核发的《墓地使用证》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六条乙方所购的墓穴由甲方负责绿化、清洁、保安等管理工作,并负责对乙方购置的墓面及小件的看护、保管。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七条乙方应爱护甲方墓园内的设施(包括墓园、小件及墓穴绿化),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八条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九条本公司提供定期供奉服务,客户如需要须另行缴交服务费。

第十条后继立法。

1、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2、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一条送达方式。

1、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任何一方的联系方式发生变更,必须在变更后3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对方。

4、否则以上述联系地址、电话、传真的发出的信件、传真视为送达。

第十二条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本合同未尽事宜或条款内容不明确,合同三方当事人可以根据本合同的原则、合同的目的、交易习惯及关联条款的内容,按照通常理解对本合同作出合理解释。

该解释具有约束力,除非解释与法律或本合同相抵触。

第十三条本协议合约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第十四条本合约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购买墓地合同

甲方:

代表人:

乙方:

乙方为了安葬双亲骨骼需向甲方购买一块墓地,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就买卖墓地事宜达成本协议,供双方共同遵守。

第一条。

乙方经甲方同意,选择在甲方的坡地中购买一块地作为墓穴,面积xx平方米。

第二条。

乙方向甲方支付墓穴(地)费:元/平方米,共计人民币元。在签订协议书时一次付清。

第三条。

乙方在获得甲方代表人签字后,即获得该墓穴的永久使用权。

第四条。

乙方所购的墓穴(地)自协议书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这块地中种植任何植物和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责任而造成墓穴(地)损失,由甲方负责修补及更换。

第五条。

乙方应爱护墓穴(地)周围甲方的果树和设施。如有损坏,则须按实际损失赔偿给甲方。

第六条。

第七条。

不可抗力条款。

1、由于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2、如遇国家或政府政策变化或调整致使合同不能履行,免除履行义务方的责任。

第八条。

由于年代和甲方代表人的变更对本协议不受任何影响。

第九条。

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2、假如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签字后,即时生效。

甲方代表人(签字、手印):

甲方到场人员(签字、手印):

乙方(签字、手印):

签订地点:

___年月日。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