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旅游景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通用16篇)

时间:2023-11-27 19:30:45 作者:字海

应急预案的实施需要各相关部门和人员具备相应的知识、技能和装备,并且要进行定期培训和演练,保持应对能力的高度敏感性。最后,请大家注意,以下范文仅供参考,具体编写应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规范我乡安全生产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响应程序,明确各有关部门和企业职责,建立健全统一指挥、分级负责、资源共享、平战结合、反应灵敏的应急机制,进一步增强应对安全生产事故风险和事故灾害应急管理的能力,最大限度降低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损失,制定本预案。

(1)以人为本,安全第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要始终把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和健康安全放在首位,切实加强应急救援人员的安全防护,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和危害。

(2)统一指挥,分级负责。乡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企业按照各自职责和权限,负责事故的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置工作。

(3)依靠科学,依法规范。依法规范应急救援工作,确保预案的科学性、权威性和可操作性。

(4)预防为主,平战结合。按照长期准备、重点建设的要求,做好应对安全生产事故的思想准备、预案准备、物资和经费准备、工作准备,加强培训演练,做到常备不懈。有关企业要将日常工作和应急救援工作相结合;充分利用现有专业力量,努力实现一队多能;培养和发挥经过专门培训的兼职应急救援力量的作用。

依据《安全生产法》、《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主要适用于非煤矿山、选厂、尾矿库及其它安全生产事故的应对工作:

(1)一次发生死亡3人以上死亡的较大伤亡事故;

(2)直接经济损失500-1000万元的事故;

(3)其他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或者巨大财产损失的事故。

1、应急救援指挥部。

总指挥:

成员:

职责:确定总体决策和救援行动方案,调集指挥各方面抢险救灾力量,及时向上级领导和部门续报情况。

2、救援组。

组长:

成员:事故单位主要负责人。

职责:及时掌握事故灾害的变化情况,提出相应措施;受理指挥员的指示;根据事故变化及时向总指挥部报告,统筹调度与救灾有关的各方面人力、物力;遇有特殊情况及时请示有关上级部门,协调平衡企业外部的有关问题。

3、警戒保卫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地村委会主要干部。

职责:负责控制进入事故现场救援人员数量,维护事故现场和事故单位秩序,保证执行任务的车辆畅通,保证救援工作正常进行;依法采取有效措施,内控企业相关人员,防止有关责任人员逃逸或者转移、隐匿财产。

4、后勤保障组。

组长:

成员:xxx、事故单位负责人。

职责:负责事故现场所需设备、材料的供应;负责事故应急处置过程中交通等后勤保障工作。

5、医疗救护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现场伤员的运送、救治工作。

6、信息组。

组长:

成员:

职责:负责起草新闻发布稿和事故情况公告,管理和协调信息发布和报道工作,及时、准确报道事故信息,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媒体及公众舆论,适时解答有关质询。

发生事故后,按照事故等级,及时上报上一级应急指挥机构。超出本级应急救援处置能力时,及时请求上一级应急救援指挥机构启动上一级应急预案。

(1)一般事故响应:由事故发生单位同级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的指挥部,政府其他相关部门配合。原则上不启动本预案,根据事故发展态势,逐级启动事故发生单位、单位主管部门、乡政府预案及相关部门的预案。

(2)较大事故响应:配合县政府、安全监管各部门、事故单位主管部门、事故发生单位的主要负责人组成现场应急救援指挥部,启动应急预案和相关部门预案并直接指挥现场应急救援,政府相关部门配合,同时立即向县政府、县安委会办公室报告事故情况,并继续协助上级非煤矿山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指挥部进行救援工作。

(3)重大事故响应: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应急救援,及时向县政府和县安委会报告事故的事态发展和救援情况,并保护现场,配合上级事故调查组开展调查。

(4)特别重大事故响应:立即报告县特大安全生产事故救援指挥部,同时启动本预案及相关部门预案,进行现场救援。

旅游景区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1.1编制目的。

1.2工作原则。

1.3编制依据。

1.4现状。

1.5适用范围。

2.应急指挥体系及职责。

2.1应急组织机构。

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3组织体系图。

3.预警级别。

3.1一级预警。

3.2二级预警。

3.3三级预警。

3.4四级预警。

3.5各级预警响应。

4.事故报告和现场保护。

4.1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4.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4.3现场的保护。

4.4供水重特大事件报告内容。

5.应急处理响应工作程序。

5.1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自救措施。

6.应急抢险和救援。

6.1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6.2供水企业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7.主要突发事件抢险抢修应急预案。

7.1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3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4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5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8.应急处理与反馈。

8.1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2奖励与责任。

9.附则。

9.1预案解释部门。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9.3预案实施或生效。

1.1编制目的。

为确保汝城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高效、有序进行,最大限度地减轻损失,保障县城供水安全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经济持续健康发展,特制定本预案。

1.2工作原则。

1.2.1统一领导,明确职责。

我县供水重大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由县政府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统一领导和指挥,职责明确,分工协作。

1.2.2统筹规划,协调配合。

我县供水安全保障体系纳入本县公共安全检查保障体系统一规划建设,在统一的安全保障体系中,各部门在明确职责的基础上加强协调、信息共享、密切配合。

1.2.3依靠科学,处置快捷。

在事故应急救援处理过程中,充分利用一切先进科学技术、设备、手段,快捷高效妥善处置。

1.3编制依据。

本应急预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供水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及本县供水实际情况制定。

1.4现状。

本县供水企业此前已建立公共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但该应急预案主要以本县供水企业为主体,没有纳入本县公共安全防范体系的总体规划中,物质和资金的保障程度不够。

1.5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本县供水区域范围内发生的下列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险救援、应急处理工作。

突发性事件主要包括:

1.5.1城市水源或供水设施遭受生物、化学、毒剂、病毒、油污、放射性物质等污染;

1.5.2取水、拦河堤坝、取水管涵等发生垮塌、断裂致使水源枯竭;

1.5.3地震、洪灾、滑坡、泥石流等导致取水受阻,泵房(站)淹没,机电设备毁损;

1.5.4消毒、输配电、净水构筑物等发生水灾、爆炸、倒塌、严重泄漏;

1.5.6调度、自控、营业等计算机系统遭受入侵、失控、毁坏;

1.5.7传染性区域疾病;

1.5.8战争、破坏、恐怖活动等突发事件导致水厂停产、供水区域减压等;

1.5.9供水水质出现问题造成人员病亡;

1.5.10干旱季节,取水水源严重缺乏。

2.1应急组织机构。

2.1.1成立汝城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应急指挥部由分管城建的副县长任总指挥,分管城建的县政府办副主任、县建设局局长任副总指挥,县安全生产监管局、县卫生局、县建设局、县公安局、县供水部门等单位的负责人为指挥部成员。

2.1.2应急指挥部下设应急处理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建设局,由建设局局长兼任办公室主任。

2.1.3县供水企业建立常设供水安全应急处理领导小组。

2.2应急组织机构的职责。

2.2.1应急指挥部的主要职责。

(1)组织指挥各方面力量处理本县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统一指挥对事件现场的救援,控制事件的蔓延和扩大。

根据应急处理的需要,紧急调集人员、储备物资、交通工具以及相关设施、设备;必要时,对人员进行疏散或者隔离,并可以依法对传染病疫区实行封锁。

(2)检查督促有关单位做好供水抢险救灾、灾害调查、后勤保障、信息上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供水秩序的工作。

(3)及时将灾害性质、程度、范围、处置举措等报告县政府,纳入县政府统一指挥和处置。

(4)督促加强水质检查检测,在完善自身机构、设备、人员的基础上,落实不能检测项目的协作单位或支援单位。

(5)督促各有关部门制定相应的供水应急处理实施预案,并监督其贯彻执行。

(6)检查督促各有关单位做好供水各项突发事件的应急处理准备工作,督促建立健全应急抢险、救灾及救援队伍。必要时,组织重点防范单位进行应急处理的演练。

2.2.2应急处理办公室的主要职责。

(1)负责做好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接处警工作,应急处理办公室在联动处警时具有以下权限:直接处置权、联合行动指挥权、临时指定管辖权。

(2)指导各有关单位制定供水应急处理预案和开展检查及演练。

(3)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接报后,立即向应急指挥部报告,并将领导的指示转达给有关单位。随时掌握应急处理进展情况,保障整个应急处理工作有序进行。

(4)研究向上级报告突发事件及应急处理的信息,拟出初稿报领导审批后上报。

(5)组织召开事件现场会议。

2.2.3供水企业应急领导小组职责。

在应急指挥部的统一指挥下,负责本县供水突发事件的具体抢修工作;制定各项供水安全检查事故应急实施方案和各项技术保障措施;做好相应的各项物质储备重要设施、设定建立后备措施;加强备用水厂的建设和保护;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2.2.4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

建设局:承担供水事故应急指挥部办公室日常工作,组织起草、修改供水应急预案并监督实施,检测、接受供水事故报警、预警信息,做好供水事故发展动态后续报告,协调供水事故应急救援行动,组织开展供水事故调查工作。

卫生局:迅速组织和指挥医疗救援队伍展开城市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工作,及时向供水事故医疗应急指挥部报告情况,紧急调派医务人员,医药物质,医疗设备,协调使用急救场所。

安监局:协调供水安全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参与供水安全事故调查处理。

公安局:(含消防大队)负责控制易燃、易爆、有毒物质泄漏等事故现场,参与供水事故伤员抢救和人员疏散工作,负责对供水事故现场的安全保卫工作,协调停水后的紧急供水工作。

广电局:做好供水事故信息广播电视宣传工作。

电信公司:保障供水事故应急处置通信畅通。

供电公司:负责保障供水事故应急供电畅通。

文塔社区:指导、协调做好供水事故伤亡人员家属安抚工作。

2.3组织体系图。

县政府县供水应急指挥部。

卫生局安监局建设局公安局。

新闻媒体通讯部门供水部门供电部门社区组织。

本应急预案事故预警按一级至四级分级排序,其中,一级为最高级别预警。

3.1一级预警。

3.1.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8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1.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1.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严重异臭、异味或毒理学、放射性、微生物指标出现严重超标,造成人员病亡。

3.2二级预警。

3.2.1供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5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2.2液氯钢瓶发生爆炸,造成大量泄漏,危及人民生命安全。

3.2.3水源受到严重污染,致使出厂水出现异臭、异味或部分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较大影响。

3.3三级预警。

3.3.1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3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3.2液氯钢瓶发生中度泄漏,造成对周围环境的污染。

3.3.3水源受到污染,致使出厂水个别水质指标明显超标,造成一定影响。

3.4四级预警。

3.4.1制水设施及管网发生故障,造成对供水区域内2万居民中止供水,且36小时以上不能恢复供水。

3.4.2加氯设施发生轻微泄漏。

3.4.3因受水源污染,或因制水设施或管线设施故障,致使用户的管网水质个别水质指标出现轻度超标。

3.5各级预警响应。

3.5.1一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2二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3三级预警:由应急指挥部副总指挥,现场亲自指挥;

3.5.4四级预警:由供水应急领导小组主要负责人现场亲自指挥。

4.1事故的报告和确认。

本县供水重特大事件发生后,现场人(目击者,单位或个人)有责任及义务立即拨打应急指挥或应急处理办公室电话报告,接到报告后,应急指挥部应立即指令相关部门2小时内派员前往现场初步确认是否属于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一经确认,应急指挥部或应急处理办公室按指令须立即向县政府领导报告,并启动应急处理预案。

4.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职责。

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接后必须做到:

4.2.1迅速采取有效措施组织抢救,防止事件扩大。

4.2.2严格保护事件现场。

4.2.3迅速派人赶赴现场,负责维护现场秩序和证据收集工作。

4.2.4服从县政府统一部署和指挥,了解掌握事件情况,协调组织事件抢险救灾和调查处理等事宜,并及时报告事态趋势及状况。

4.3现场的保护。

4.3.1因抢救人员、防止事件扩大、恢复生产以及疏散交通等原因,需要移动现场物件的,应当作好标志,采取拍照、摄像、绘图等方法详细记录事故现场原貌,妥善保存现场重要痕迹、物证。

4.4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内容。

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单位及归口管理部门应在事件发生后8小时内写出事件快报,分别报送县政府及当地安监、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监察、检察、总工会。供水重特大事件快报应当包括以下内容:

4.4.1事件单位的详细名称、单位负责人、联系电话及地址。

4.4.2事件单位的经济类型、生产规模、水厂座数、水源地(地表、地下)处数。

4.4.3发生事件的时间、地点、类别。

4.4.4事件造成的危害程度、影响范围、伤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的初步估计。

4.4.5事件的简要经过。

4.4.6事件原因的初步分析判断。

4.4.7事件发生后采取的应急处理措施及事件控制情况。

4.4.8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抢救和处理的有关事宜。

4.4.9事件报告单位、签发人和报告时间。

5.1应急处理办公室响应工作程序。

5.1.1应急处理办公室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告后,经核实,立即报告应急指挥部。根据总指挥或副总指挥的指令,立即调度有关专业队伍赶赴现场。

5.1.2现场指挥立即召开现场分析会,采取相应措施、部署应急处理工作,组织各专业队伍全面开展现场保卫、抢险救灾、医疗救护、事故调查、善后处理等工作。

5.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应急自救措施。

5.2.1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初期,事件单位及现场人员应积极采取有效的自救措施,全力进行全方位的救援、抢险和处理,排除险情和抢救人员、财产,防止事故的蔓延、扩大。

5.2.2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事件单位主要负责人应当立即组织抢救,在抢救救援和事件调查处理期间不得擅离职守。

6.1各有关部门相关处理应急事件基本程序。

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发生后,所在地供水企业的各有关部门应当按照相关处理应急事件的基本程序,迅速组织应急抢险救援工作。

6.1.1领导小组应及时启动实施相应事件的应急处理预案,并随时将事件抢险救援情况报告县政府。

6.1.2应急处理办公室指令各类通讯工具24小时待命,保持联络通畅,情况详明、指令准确、调集车辆、施工机具和物资,确保抢险救灾工作顺利开展。

6.1.3安全保卫部门负责事件现场的伤员抢救、安全保卫、治安管理和交通疏导工作,预防和制止各种破坏活动,维护社会治安,对肇事者等有关人员应采取暂时监控措施,防止逃逸。

6.1.4水质检测部门应及时赶到现场了解水质污染情况,尽快做出水质分析报告,决定采取的措施。若属严重污染,危及供水区域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应报告应急处理办公室,立即停止取水,并同时报告领导小组和当地环保、防疫部门。

6.1.5源水严重污染或水源枯竭,除加强保护和使用其它能用水源进行供水外,报请县政府必要时启动各种自备水源连通供水管网供水,解决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6.1.6机电设备、净水构筑物、消毒系统等水厂生产运行设施,由技术专业人员负责抢险抢修和采取应急措施恢复运行。

6.1.7事件单位须迅速组织自救和疏散人员,如实报告事件发生原因、现场危险品存放情况以及控制危险源的方法等,并配合抢险救灾队伍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6.1.8事件单位及相关部门要积极妥善做好受灾职工的善后工作。

6.2供水企有关职能部门在应急处理工作中的主要任务。

6.2.1调度中心(室)。

(1)调度中心(室)为供水企业应急联动的指挥调度和信息枢纽,接到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报警后,应立即核查事件发生时间、地点、人员伤亡情况和事件性质并做出初步判断,迅速指令事件单位先期处置,及时向领导小组和应急处理办公室报告。

(2)指令应急处理预案规定的各项通讯工具保持24小时待命,保持通讯畅通。

(3)按领导小组指令报请县应急指挥部启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并迅速调集人员、车辆、机具、设备、物资到达指令区位。

(4)统一衔接外部协调、支援单位、报告相关资料及信息。

(5)随时掌握重特大突发事件的变化,为上级领导提供决策依据。

6.2.2生产技术部门。

(1)接到调度中心(室)的报告后,负责并组织机电维修,设备操作人员对机电设施、消毒系统、计算机系统的灾害进行抢险抢修,及时恢复运行功能。

(2)负责发生水厂净水构筑物倒塌时组织抢修,组织开展灾后工程灾害调查,核实受灾情况和评估经济损失。

(3)组织设计单位对所设计的项目进行检查鉴定,提出抢修恢复方案和其他处理意见。

(4)组织水质污染灾后调查,报告受灾情况。

6.2.3水质检测部门。

(1)指导并加强水厂相关部门和人员观察、检测源水、出厂水、管网水的水质,确保水质符合国家标准。

(2)配合公安机关实行治安管理、交通管制,预防和制止破坏活动。

(3)负责对配电系统、消毒系统、化验检测有毒药剂等危险源的监控。

(4)组织、协调重大、特大事故的调查,随时掌握事态动向,及时报告进展程度。

(5)物资供应部门。

负责组织、运输、供应抢险救灾物资和恢复生产的物资。

7.1滤池、沉淀池、清水池防投毒预案。

7.1.1各水厂对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专人管理,明确岗位责任制。

7.1.2明确各水厂的滤池、沉淀池、清水池的安全防范管理制度、具体要求,控制外来人员参观访问,严把单位门口、滤池和各个出入口关,严格执行各项登记、验证手续,加强有毒有害化学危险品管理,组织安全防范检查,及时抓整改。

7.1.3一旦发生水源和制水、供水系统受到有毒化学物品污染时的主要措施:

(1)立即由事发单位停止供水、控制污染扩散。

(2)由安全鉴定检测队伍迅速检测水源地、制水、供水设施和源水、出厂水的污染情况。

(3)由排险抢险队伍配合有关部门清除污染。

(4)由抢险队伍紧急抢修、更换设施或采取其他方式保证居民生活用水。

7.2.1水厂值班人员应立即向厂调度室报警,现时迅速果断地采取紧急措施,控制事故的扩大,并接应救援力量。

7.2.2厂调度室接到报警后,应立即上报主管领导,并按“紧急回厂有关人员名册”通知指挥人员、救援人员到岗(夜间或双休日由厂值班人员暂时担负指挥工作)立即启动本单位化学事故应急预案,并向公司、上级有关部门、地区街道报警。

7.2.3现场指挥人员应迅速就位,按各自职责,分头现场指挥,并与指挥中心保持联络。

7.2.4发生事故的部门,应迅速查明事故发生的源点,泄漏部位及原因,凡能经应急压罩处理而消除事故的,则以自救为主。如泄漏部位自已不能控制的,应开启中和设施、隔离水帘,立即向指挥部报告并提出泄漏或抢险的具体措施。如果支管泄漏,应立即关闭相应数氯瓶和针阀或钢球阀,并开启中和设施。

7.2.5迅速组织人员疏散,备好交通运输工具。保卫治安人员应配合做好警戒、疏散工作。

7.2.6抢修人员根据指挥中心下达的抢救指令迅速进行抢修,控制事故扩大。

7.2.7经紧急处置无法控制出现大面积泄漏时,由现场救援人员迅速报119特警大队,请求支援。

7.2.8医疗人员与消防人员配合,立即救护伤员和中毒人员,并对其他人员采用简单的防护措施。

7.2.9积极做好善后工作。

7.3爆管抢修工作预案。

7.3.1维修110接到抢修电话后,立即报公司应急领导小组,并组织人员、设备、物资迅速赶赴现场。

7.3.2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接报告后立即通知公司调度室,及时调整供水调度方案。

7.3.3由维修人员关闭距爆管点两端近点阀门,并进行抢修。

7.3.4由应急领导小组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3.5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3.6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7.4对泵房及龙虎洞输水管道等实施爆炸时的应急预案。

7.4.1迅速报110。

7.4.2由公司应急救援队伍协助公安人员紧急救援疏散泵房内及周边人员,营救伤员。

7.4.3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组织安全鉴定检测队伍对泵房设施或管道进行必要的检测和安全性鉴定,并提出修复、加固或拆除重建的处置意见。

7.5水厂突然失电造成泵房出水管产生水锤击穿阀门,引起泵房被淹时的工作预案。

7.5.1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迅速组织抢修人员抽干泵房的积水。

7.5.2由物资供应部门迅速调集阀门、电机到位。

7.5.3由抢修人员更换电机、阀门。

7.5.4由公司政工部通过电视、报纸等媒体发布相关区域停水信息。

7.5.536小时内不能恢复供水时,由公司应急领导小组报县应急指挥部,请求联系相关单位为居民送水。

7.5.6由公司劳资部门联系保险公司做好相关水毁设施、房屋、财物的理赔工作。

8.1应急处理的组织与协调工作。

8.1.1处置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工作预案启动后,供水企业内部实行董事长负责制,领导小组按照职责分工,对管辖范围内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组织、协调工作负责,并实行责任追究制。

8.1.2应急处理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应当纳入县政府的工作预案,服从县政府统一指挥,积极配合政府部门和支援、协助单位做好处置工作。

8.2奖励与责任。

应急处理工作结束后,事件单位和供水企业有关部门应当认真进行总结、分析、吸取事件教训,及时进行整改,并按照下列规定对有关单位和人员进行奖惩:

8.2.1对在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的抢救、指挥、信息报道等方面有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可以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等的有关规定给予表彰和奖励。

8.2.2对在发生供水重特大突发事件时迟报、漏报、瞒报、误报信息,造成重大损失的人员,或在处理事件中玩忽职守,不听从指挥,不认真负责,或临阵脱逃的人员以及危害抢险救灾工作的人员应由所在单位或上级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9.1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具体由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负责解释。

9.2预案管理与更新。

县供水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指挥部可根据情况变化,对本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9.3预案实施或生效。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实施。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我局接到市局《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后,局领导班子非常重视,及时召开了局长办公会,研究部署在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全面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并以县安办名义下发了《关于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通知》(安办字12号),对全县所有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安全预案,分别提出了指导意见,并要求各乡镇及有关单位根据属地管理原则和行业监管原则,加强对了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的监督、指导、服务和检查工作,使我县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完善预案工作进一步得到了加强。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县安委会领导及我局领导对搞好这次制定和完善好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工作十分重视,明确了这将对于我县进一步理顺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关系,明确各有关部门职责和救援程序,落实安全责任,减少和控制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造成的人员和财产损失,维护社会安全稳定局面,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

同时,加强了对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的思想发动和检查督促,工作中坚持抓紧抓好、抓实抓细的思想,强化了宣传教育和检查督促,促进了此项工作的开展。

现有生产经营单位22000家,生产经营范围涵盖我县生产生活的方方面面,行业涉及广泛和复杂,企业安全基础和素质参差不齐。为做好此项工作,我局及时召开了相关会议进行研究部署,并充分听取了有关行业部门和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意见,制定了“按照行业分类、对口负责”的`工作原则,将我县生产经营单位划分为非煤矿山、危化及烟花爆竹企业、交通运输、建筑施工、旅游餐饮、商贸加工、文化娱乐及其他等8个行业,我局会同公安局、建委、旅游局、商务局、卫生局、体育局、经委、文化委、工商局等有关职能部门进行对口帮助、指导和服务,并加强监督检查。

我县生产经营单位一是数量众多,二是中小型企业多,三是企业安全意识参差不齐,要在短时间内要求所有生产经营单位都制定出完善的安全预案难度很大。为此,我局结合全县实际情况,制定了突出重点、以点带面,分两步走的策略。

第一步是集中精力对非煤矿山、危化企业、服装加工、建筑施工、旅游景区、大型商市场等重点行业及300人以上的重点企业进行集中宣传培训和帮扶指导,以促使行业企业能够按照市、县要求,在20xx年制定的安全预案基础上进一步进行修改和完善,并及时组织开展安全应急演练活动,对预案内容进行实战检验,针对演练中暴露出来的问题,对预案进行再次修改和完善,使预案更加趋于科学合理,可操作性和实效性更强。

第二步,在重点行业和企业完善预案的基础上,发挥典型示范和推广作用,逐步对现有其他各类生产经营单位进行推广和规范,按照行业监管和属地管理原则,组织有关部门和属地管理部门开展制定和完善安全生产预案工作,力争用2-3年的时间,我县80%的生产经营单位都要制定好安全生产应急预案。

为保证各生产经营单位安全预案制定完善科学、规范、合理,使安全预案真正能够在突发事件中发挥应有作用,我局请县法制办、公安局和我局有经验的人员先后组织了部分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进行了3期集中培训。培训内容包括应急预案的适用范围、事故可能发生的地点和可能造成的后果、事故应急救援的组织机构及其组成单位、组成人员、责任分工、事故报告的程序、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采取的行动和措施、应急预案编制、管理的措施和要求等。我局还对各生产经营单位制定和修订预案过程中遇到的问题给予认真负责的指导帮助,消除了企业在制订预案过程中的顾虑,起到了良好的服务保障作用。

截止到9月底,全县已有1149家生产经营单位已制定完善了预案。包括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227家,其中经营单位114家,使用110家;非煤矿山企业10家,其中矿泉水企业2家;建筑施工单位72家,其中本县施工企业10家,外埠施工项目部56家;旅游景区19家,其中a级以上景区7家,星级宾馆19家、星级餐饮11家、公园10家;1000平米以上的商市场21家,10000平米7家,集贸市场5家,家具城5家;交通运输业9家,其中客运5家、货运1家、水运3家、汽修企业67家,其中一类汽修5家,二类汽修62家(其中7家停业);文化娱乐经营单位,其中网吧11家,歌厅6家,健身房9家,洗浴场所20家,美容美发152家。我局按照计划组织了7家重点生产经营单位进行了安全演练,并对照演习暴露的不足对原有预案进行了修订,进一步提高了预案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下一步,我局将按照市县政府工作要求和局工作计划,以现有重点行业和重点企业制订完善预案为典型,在全县范围加大力度进行规范和推广,以促进我县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预案进一步制定和完善。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完善化学品安全管理,做好意外事故应急救援,使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确保员工安全和健康,特制定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

本预案使用与公司范围内所有发生的如下事故

2.1泄漏(正己烷、甲苯、有毒易燃液体)

2.2人体意外接触(正己烷、甲苯)伤害。

2.3正己烷职业中毒

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应急救援工作,负责对救援队的领导和指导工作。

3.2应急救援队由义务消防队员,现场救护员,以及组长以上组成,分两个应急救援小组。

3.3责任分工

3.3.1公司安全领导小组接到发生严重事故时应指挥应急救援队按有关方案实施救援。

3.3.2应急救援队接以发生事故广播时应到大门保安处集合,接受任务,开往现场进行救援。

3.3.4遵循应急准备和响应控制程序。

4.1泄漏

4.1.1疏散无关人员,隔离泄漏污染区。

4.1.2警告附近同事不要接近,并设立警示牌。

4.1.3切断火源(若易燃泄漏,则必须切断污染区的点火源)

4.1.4急救伤员(参照化学危险品受伤人员急救程序执行)

4.1.5穿上必要的防护用品(如手套、防毒口罩、眼罩)

4.1.6处理泄漏(泄漏场所通风――堵漏或更换容器――清理泄漏液――用清水清洗地面)

4.2身体意外接触伤害

4.2.1根据受伤人员的的状况决定用厂车或拨打120急救电话。

4.2.2迅速将伤者移至空气新鲜处,松开衣领和腰带,保持呼吸顺畅。

4.2.3如呼吸心跳停止,应立即进行人工呼吸(注意:氰化物中毒不要进行口对口人工呼吸)。

4.2.4皮肤接触时经皮肤吸收引起中毒时应迅速脱去被污染的衣服,立即用清水冲洗或者用肥皂水彻底冲洗,冲洗时间不少于15分钟。

4.2.5眼睛手污染,应使用洗眼器,用清水彻底清洗不少于15分钟,冲洗时应提起眼帘,边冲洗边转动眼球。

4.2.6迅速送医院治疗。

4.3正己烷职业中毒预防

4.3.1正己烷必须在通风良好的条件下使用,工作场所加强通风排毒。

4.3.2使用场所必须设立警示牌,作业人员应配戴防毒口罩、防护手套,加强个人防护。

4.3.3对新工人应先体检和培训,有肝病、神经系统器质性疾病、皮肤病的,严禁从事本项作业。

4.3.4接触者发生异常时,及时治疗。

4.3.5定期检测空气中正己烷含量是否达到标准要求。

4.3.6改进工艺,减少接触机会,尽量改用毒性低的粘合剂清洁剂。

4.3.7为工人购买工伤保险。

4.4甲苯职业中毒的预防

4.4.1减少和消除甲苯的发生源。

4.4.2采用通风排气装置,降低作业环境甲苯蒸气的含量。

4.4.3加强个体防护。

5.1每次发生事故后,应及时检讨应急预案合理性,不断完善。

5.2经常储备应急救援的有关物资,消耗后应及时补充。

5.3定期组织应急演练,确保万一事故发生时能按程序进行。

5.4安全组负责应急救援器材、物资管理。

5.5各从事接触危险化学品的部门应成立持有内部化学危险品的上岗证的人员组成的化学危险品事故处理小组,报安全组备案。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特制定本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或论证)、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3.1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全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

3.2其他负有安全生产责任的部门负责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同时根据生产作业特点制定本部门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措施的管理。

3.3公司行政人事部负责落实本公司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评审(或论证)、备案、宣传、培训和演练等工作,并组织应急预案确定的各项措施的实施。

4.1应急预案编制应符合《上海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基本要求;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可根据本公司的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措施指导文件。

4.2公司行政人事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的部门应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地区及上级公司的应急预案,结合本单位、本部门职责和安全生产应急工作特点,针对可能发生的事故,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同时,编制与预案相对应的简明操作手册,明确职责任务及应急处置流程、应急保障措施等内容。

4.3编制应急预案应全面分析、评估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同时广泛听取一线操作人员、专业技术人员及应急管理专家的意见,根据gb/t29639-20xx《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有关标准和规定编写。

4.4对单位内存在三种以上(含三种)风险种类、可能发生较大以上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本单位的综合应急预案。

4.5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4.6对于某一种类的风险,公司应当根据存在的重大危险源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4.7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或作业场所,公司应当制定重点工作岗位或作业场所的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4.8编制的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救援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各种预案之间应相互衔接,并与预案所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4.9新成立的单位开展生产经营活动前,必须编制相关应急预案,并进行评审(或论证)、备案、培训和演练等。

4.10应急预案应每年修订一次。当生产工艺、危险源状况发生重大改变时,应急预案应及时进行修订。

5.1公司组织有关专家、上级公司相关责任部门对本公司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并听取各相关方面的意见。涉及到有关部门的职能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5.2对存放、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部门,应当另行组织专家或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组织专家对公司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专项评审。

5.3应急预案评审应邀请预案涉及的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和相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参加。除政府部门工作人员外,根据公司的规模,参与评审的专家人数一般不少于2人。但是评审人员与所评审预案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5.4参加评审的专家,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资历。欢迎地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人员、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行业部门、有关的行业协会参加。

5.5评审工作应按照《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安监总厅应急〔20xx〕73号)的要求,以会议形式进行。评审内容主要包括预案基本要素的完整性、危险分析的科学性、预防和救援措施的针对性、应急响应程序的可操作性、应急保障工作的可行性、与政府有关部门应急预案衔接等。评审专家应本着对社会和企业负责的态度,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规定,全面、科学、客观、公正开展评审工作。

5.6评审(或论证)应当形成书面报告,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应急预案名称;

5.7公司编制应急预案,根据专家和政府工作人员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完善;专家组会议评审意见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公司按要求修订后重新组织评审。不要求重新组织评审的,应将修改说明报专家会签通过。

5.8应急预案经专家评审(或论证)并修订完善后,由公司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应急预案的备案

6.1公司应急预案在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后,应当报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备案,同时必须保存上报备案的记录。

应急预案评审或论证综合意见;评审或论证专家名单(签名);

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6.3审查通过后备案的应急预案应该进行分类存档。

7.1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及班组,应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7.2公司和负有安全生产监管职责的部门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负责安全生产培训的责任部门应建立培训档案,跟踪督促,确保落实。

7.3组织开展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应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的标志。

7.4公司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演练制度,每年制定应急演练计划应报送应急预案备案登记的当地人民政府相关管理责任部门和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组织本公司开展多种形式的应急预案演练时,应根据预案演练情况适时修订应急预案。公司应该指导和督促各部门车间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

7.5公司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7.6应急预案演练如果对周围社区、邻近单位的正常生产和生活可能造成影响的,应在演练7日前公示告知。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演练单位应组织有关专家及应急管理人员对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评估报告,分析存在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7.7公司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7.8当事故、灾难、事件发生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并立即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同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9公司每年应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总结应报当地政府安全生产监管部门、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管部门。

8.1对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集体和个人,公司应给予表彰和奖励。

8.2应急预案未按照本制度规定备案的,由公司给予警告处罚,并列入全年安全生产管理绩效考核。

8.3对未制定应急预案或者未按照应急预案采取预防措施,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当地人民政府或上级公司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进行责任追究,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9.1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对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执行。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为提高我局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处置能力,保证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时能够快捷、有序、高效地组织开展应急救援工作,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保障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根据县委、县政府和上级的有关文件要求,结合我局工作实际,制定本预案。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和“以防为主,全力抢险”的原则,提高应对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快速反应和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

(一)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范围为本县内道路运输安全事故的应急处理工作。

道路运输安全事故是指在道路运输过程中,由于自然、人为、技术或设备等原因而引发道路运输车辆的道路交通等事故。

(二)处置原则

实施本预案坚持以下原则:

1.以人为本,救人高于一切;

2.施救与报告同时进行,逐级报告,就近施救;

3.局部服从全局,下级服从上级;

4.分级管理原则,条块结合,密切配合;

5.属地管理原则,在县委、县政府统一领导下,建立统一、有序和高效的应急处理机制,接受县委、县政府和上级交通主管部门领导。

为确保应急预案的有效实施,成立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组。

(名单见附件)

主要职责:

(一)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原因并提出事故处理意见,及时向事故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报告,根据组长指令调度人员、物资到指定位置,协调有关部门解决实际问题。

(二)负责与相关部门的联系,协调好其他工作,并做好信息报送工作。

(三)负责办公室日常工作及应急处置工作领导小组交办的其它工作。

(一)人员组织工作。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要求,由办公室快速组织人员参加施救工作。

(二)机械组织工作。由公路所成立应急抢修专业队,保证机械设备储备充足,保证应急使用及随时对县乡公路进行抢修,保障县乡公路的安全有序畅通。

(三)车辆组织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货应急运输车辆储备和调配,及时组织运输人员、物资车辆参加救援工作。

(四)物资组织工作。由局办公室、交通战备办公室和公路所准备好铲、锄头、绳子等物资设备。

(五)后勤保障工作。由局办公室和交通战备办公室组织,工程技术人员由局规建股、公路所、建设所组织,切实做好后勤保障工作。

(一)公路畅通应急保障工作。由公路所按照《灵山县交通运输局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公路畅通应急保障组职责抓好落实。

(二)道路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由局运输股、执法大队、发展中心负责落实客运、货运车辆各10台,随时应急运输抢险等重点物资和人员运输。

(三)信息收报工作。由局办公室及法规安全股及时收集因天气原因造成公路中断和客运停运、旅客滞留等信息上报局领导以及上级有关部门。

(一)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发生后,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快速了解掌握情况,预测后果,及时上报。

(二)以县事故应急指挥部为指导,服从指挥,协调好其他部门工作。

(三)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的部署,快速组织好人力、物力在第一时间到达现场展开救援工作。

(四)根据现场情况,依照相关预案的领导指示,配合好各单位现场应急救援的行动,把损失降到最低限度。

(五)按照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及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及时报告救援进程和信息。

(六)做好县事故应急指挥部布置的各项善后工作的调查总结工作。

(一)启动应急预案前,执行应急任务的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股室及人员,应每周对应急车辆及物资进行检查保养,严禁车辆和物资带病作业。

(二)启动应急预案后,根据应急的实际需要,立即召开领导小组碰头会议,组织确定实施救援方案,各单位人员应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积极开展应急抢险工作。

(三)一般事故应及时组织救援和上报,按照市、县相关部门的统一部署,首先保障抢险救灾道路的安全畅通,按照先急后缓的原则,及时对公路进行抢修、加固。

(四)重特大事故及时上报县政府和市交通运输局,在上级部门的领导下开展救援工作。

(五)根据事故灾情变化和救援需要,适时因地制宜,对其他社会车辆进行调度,满足道路运输需要。

(六)主动做好公众宣传教育工作,大力宣传好道路交通安全生产事故的紧急应对、处置知识和技能,有计划地组织救援应急队伍的培训学习,按照上级布置,积极参与应急演练,提高应急救援能力。

启动应急预案时,各二层机构要安排好人员值班。落实值班人员24小时值班制度和事故报告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认真做好记录,及时将有关情况按程序上报,确保信息畅通。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炼钢厂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二章编制。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编制导则》(gbt29639-20xx),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三章评审、发布、备案。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四章培训、演练、修订。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五章附则。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

2、在险情发生时,物业领导必需马上到达现场进行抢险工作,并通知公司客服部负责物力、人力的调配,修理部依据现场状况,实行有效措施。保卫部负责调配人员协作进行抢险救援。险情发生在夜间和双休日时,值班人员临时负责指挥,并准时通知防汛小组组长及其他成员赶赴现场。

2、汛期到来之前,小区主管应认真巡查。

(1)楼顶平台排水沟是否畅通无阻,同时将楼顶垃圾清运洁净;

(2)检查地下积水坑污水泵是否灵敏有效,并将掌握开在“自动”位置;

(4)修理组检查配电室、掌握室等重要机房是否有漏雨状况,若有发生应准时处理。

(5)防汛组长重点检查雨水口、排水管、污水泵、电梯底坑四周和以往记录在册的`问题点。

(6)同时加强电气设备、设施、包括避雷网(针)、电缆沟等的检查、巡察,发觉问题准时解决。

2、小区保洁人员清除各处积水;

3、险情发生后,公司办公室要进行全面检查,统计本次汛情造成的损失和物资消耗状况,并准时补充防汛物资,做好下次防汛预备。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第一条为规范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目前,xxx景区已进入森林防火警戒期,加之五一小长假的'到来,xxx景区又将迎来大批休闲度假的旅游人员和自驾车辆,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了搞好景区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接待和森林防火工作,确保游客、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和景区安全,实现“安全、秩序、质量、效益”四统一目标,特制定本方案。

为切实加强对xxx景区20xx年五一小长假期间旅游安全接待工作的领导,特成立旅游接待安全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小长假期间景区各项工作的全面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下设办公室于管理处保护管理科,由某某同志负责日常工作。带班领导和值班人员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小长假期间领导小组成员通讯工具必须保证24小时畅通。景区各经营单位也要成立相应的旅游接待工作组,制定接待和应对突发事件的应急方案,落实值班人员和带班领导,相关责任人员必须坚守工作岗位,严格值班纪律。

切实保证景区森林防火安全,协助县级相关部门和景区经营企业搞好景道路交通安全、特种设备和娱乐项目设施安全、食品卫生安全和人员人身财产安全;切实提高景区服务质量,确保景区环境优美、秩序优良、服务优质,树立xxx国家森林公园良好的对内对外形象。

(一)节前安全检查。xxx于4月29日开展景区安全隐患大排查,排查内容包括森林防火、道路交通、娱乐设施设备、特种设备、食品安全和消防安全。

(二)景区森林防火安全。

1、落实森林防火责任。xxx负责进一步完善景区森林防火预案。xxx公司负责景区护林巡查工作;景区各经营单位负责各自区域的护林巡查工作。

2、开展森林防火宣传。xxx调集宣传车在景区开展森林防火巡回宣传;xxx公司负责在景区大门向进山游客发放森林防火提示卡;各经营单位负责对入驻客人进行森林防火宣传,前台及客房摆放森林防火警示温馨提示卡,确保森林防火意识深入人心。

3、强化巡护队伍建设。一是充实护林队。各经营单位负责将所辖区域巡护任务具体分解落实到每名护林人员,签订巡护责任书,明确划分责任范围,确保每个角落都有人负责。二是充实应急扑火队。充实景区8支应急扑火分队,共计135人,其中xxxxxx公司分队47人,xxx分队20人,xxx分队11人,xxx分队22人,xxx酒店分队8人,xxx狩猎场分队5人,xxx12人,xxx10人,分别配套完善相应扑火工具和物资,由xxx负责统筹安排扑救事宜,做到召之即来、来之能战,战之能胜。

4、加强野外火源控制。xxx公司负责在景区大门、xxx帐篷露营区、xxx露营区、xxx接待中心、xxx和大草原等重要路段,重点防范游客及村民的野外用火行为。在醒目位置张贴《禁火令》,警示入山人员;在景区前门票房、后门票房、xx和重要路口设置森林防火检查哨卡;景区大门每个售票点设置火种寄存箱1个,为进山游客保存打火机、火柴等火源;各酒店及xxx农家乐禁止贩售打火机、火柴等火种火源。禁止野外用火,见烟必查,见火必究。

5、充实防火物资储备。xxx负责调集森林防火宣传车x台(含xxx公司x台),配备抽水水泵x台、高能水枪需要x件、风力灭火机xx台、油锯xx台、铁扫把xx把、砍刀xx把、灭火弹x件、森林防火组合工具x套;景区各经营单位负责配齐相应扑火物资,确保有备无患。

6、加强值班巡查制度。xxx、景区各经营单位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带班领导现场指挥,值班人员坚守岗位,应急队伍集中待命,保持通讯畅通、信息畅通。一旦发生火警火灾,立即启动森林防火应急预案,调集景区应急扑火队进行扑救。

(三)道路交通安全畅通。由县xxx公司负责。制定完善交通工作预案,落实人员和物资,确保节日期间道路交通安全、通畅。

(四)旅游市场经营秩序维护。由xxx镇工商所负责,xxx和xxx公司配合。加强市场巡查,认真做好景区市场管理,严禁欺行霸市、短斤少两、尾随兜售、出售假冒伪劣商品、欺诈游客等违法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马匹出租经营活动,严厉打击“野马”无证经营,严禁拉客宰客、哄抬市价和恶性竞争,全力维护良好的旅游市场秩序。

(五)娱乐设施安全。各游乐项目经营单位必须在4月29日前安排专业人员对营运设施及器材进行一次全面彻底地检查、维护,消除隐患,对不符合安全要求的要停业整改,凡应年检而未年检的游乐项目不得营业;要制定切实可行的安全应急预案,游乐场所要设立明显的游乐须知,告知相关游乐项目的操作规程和危险因素,切实加强游客游乐期间的安全管理,及时为在游乐活动中不慎受伤的游客提供救助,并妥善处理好相关事宜。

(六)特种设备、消防及食品卫生安全。各经营单位要重点抓好特种设备安全、消防安全和饮用水等食品安全管理。严禁出售野生动物、野生菌类和过期、变质食品给游客食用,杜绝食物中毒事件发生。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为贯彻落实省、市、县工作会议精神,保障旅游者的人身安全和旅游资源的可持续利用,推动我馆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的提高,根据《景区最大承载量核定导则》,坚持以人为本、可持续发展、综合协调,按照“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结合实际,制订本预案。

2、工作原则。

统一领导、分级负责,职责明确、运转高效,合作联动、反应迅速,措施果断、处置有力。

3、适用范围。

景区内游客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启动本应急预案。经测算景区日承载量500人次,瞬时承载量200人次。

旬邑县博物馆游客最大承载量应急领导小组:

组长:张海罡。

副组长:杨晓建。

成员:全体职工。

主要职责:。

(1)全面负责我馆最大承载量应急工作的组织领导和安排部署;当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启动本应急预案,进行全方位的指导。在情况扩大的情况下,应及时请求上级部门支援。组长外出时,替代组长的为按顺序的副组长。

(2)参加上级召开的景区最大承载量相关工作会议,并抓好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和落实。

(3)馆内旅游者数量达到最大承载量80%时,向社会公告并同时向上级报告,并在上级指挥、指导、协助下,配合有关部门和旅游行政主管部门启动应急预案。

旅游旺季,游客相对集中,安全工作责任重大,这就要求全体工作人员要以高度的责任感、扎实细致的工作作风、文明礼貌的言行举止,积极做好旅游的安全护卫工作,展示出良好的精神面貌,树立旬邑旅游品牌。

1、提高安全意识,全力以赴,确保24小时通讯畅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

2、着装整齐、统一,佩戴工作证件,行为规范,文明礼貌,充分展示良好的精神面貌;。

3、明确分工,各司其责,责任到人到岗到位,确保景区的游览安全。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在学校抑或是社会中,有时会突发意外事故,为了避免造成重大损失和危害,总不可避免地需要事先编制应急预案。那么优秀的应急预案是什么样的呢?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范文,欢迎阅读,希望大家能够喜欢。

1、评估企业应急准备状态,发现并修改应急预案和执行程序中的缺陷和不足;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组长:

成员: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模拟泄漏)(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为了规范炼钢厂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在事故发生时,能及时做出相应的应急响应,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所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和国务院有关规定,以及集团公司相关制度和办法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适用范围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适用本制度。

第三条职责

应急预案的管理遵循综合协调、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区域管理负责制为主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结合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本地区、本单位的应急工作要求;

(七)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五条应急预案编制人员

应急预案编制人员由安全科、技术质量科、生产计划科、机动科、办公室、劳人科、工会、党群等部门人员组成,必要时可邀请相关专家。各部门根据危险源及环境因素辨识结果、重大危险源及重要环境因素日常管理的重点组织编制厂级应急预案,对于涉及多个单位的厂级紧急情况,由主管部门(或其指定单位)负责编制。

第六条应急预案的体系和内容

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gbt29639-2013),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编制各级各类应急预案,并按照"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原则建立覆盖全面、上下衔接的应急预案体系。应急预案体系由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构成。

(一)综合应急预案是从总体上阐述本单位处置事故和突发事件的应急方针、政策,应急组织结构及相关应急职责,应急行动、措施和保障等基本要求和程序,是应对各类事故和突发事件的综合性文件。编制应急预案应包括的内容:

a)建立应急机构并明确总指挥及各级人员职责和权限;

b)指明危险物性质与危害;

c)可能发生的事故类型、原因,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

e)应急设备、物资调拨;

f)重要设备和文件的保护;

g)应急联络,包括外部相关人员和组织的联系电话及联系方式、方法。

h)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二)专项应急预案是针对具体的(存在的重大危险源)、特定事故类型的紧急情况而制定的应急预案,说明单一应急行动的目的和范围,通过危险源辨识,制定处置措施,程序内容具体详细,是综合应急预案的组成部分。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三)现场处置方案是针对具体的装置、场所或设施、岗位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现场处置方案应具体、简单、针对性强。现场处置方案应根据风险评估及危险性控制措施逐一编制,做到事故相关人员应知应会,熟练掌握,并通过应急演练,做到迅速反应、正确处置。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四)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评审

(一)应急预案编制工作组应当按照分级评审的原则对应急预案组织评审。涉及相关职能部门或者需要有关部门配合的,应当征得有关部门同意。

(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评审应当形成书面纪要并附有专家名单。

(三)预案评审应当注重应急预案的实用性、基本要素的完整性、预防措施的针对性、组织体系的科学性、响应程序的操作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四)每年各单位对所负责的应急预案进行一次评审,对需要进一步改正完善的应急预案予以修订。当事故或紧急情况发生后,事故单位应负责对应急预案予以评审和修订。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发布

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合格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印发。

第九条应急预案的备案

(一)本单位各级各类应急预案经评审合格后由安全科负责汇总、备案。

(二)各专业管理部门应当按照规定将应急预案报送上级公司主管部门备案。

(三)需要备案的应急预案包括:厂级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

第十条应急预案的培训

(一)各单位负责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确保能够正确实施相应的应急救援预案。各单位应当每年至少组织一次预案培训、演练。培训的主要内容包括: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构成、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资源保障情况以及针对不同类型突发事件的预防和处置措施等。

第十一条应急预案的演练

(一)本单位应当结合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实际情况定期组织预案演练,以不断检验和完善应急预案,提高应急管理和应急技能水平。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二)对于可以组织演练的应急预案,在必要时由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各单位负责组织相应级别的应急预案的演练。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三)保持应急准备、响应、评审修订、培训和演练等相关记录。

第十二条应急预案的修订

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一)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二)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八)应急预案修订后应当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十三条各单位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第十四条发生事故后,相关单位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旅游景区安全应急预案

鉴于__景区的房屋密度高,街面狭小,交通不畅等实际情况,一直被定位为火灾易发区,为了确保__景区的消防安全并能在应急情况下协调一致,指挥有力,将人民群众的财产和人生安全损失降到最低的限度,特制定本预案:

一、组织领导。

1成立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设立若干应急小组。

(1)疏散引导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景区管理和配套员工。

职责:负责人员的疏散,稳定现场人员的思想情绪。

(2)游客安抚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做好游客的安抚工作,配合疏散组的有序疏散,避免惊慌。

(3)配套设施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配套公司员工。

职责:负责切断电源,关闭燃气管道阀门。

(4)安全救护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伤员与财产的转移。

(5)灭火战斗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消防队员。

职责:带领战斗队制定灭火战术并实施灭救火。

(6)人力支援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人力资源部员工。

职责:组织与保障可调人员的充实。

(7)车船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

成员:车船工。

职责:配合各组,车船保障人员和财产迅速转移。

(8)宣传报导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现场资料保存,及时向主管部门报告情况,口径统一,提出媒体应对方案。

(9):后勤保障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物资的供给,保险理赔协调。

(10):善后处理组。

组长:副组长:

职责:负责现场后期工作布置,受伤人员护理及财产损失清点。

二、可能引发事故的原因。

1、线路故障、超负荷用电。

2、炊事用具等操作不当。

3、节日中燃放烟花爆竹。

4、在不适当的地点使用明火。

三、预防措施。

1、配套分公司负责对景区的线路、电器、燃气设施定期检查和做好台帐,确保安全。

2、各酒店、民宿驻店经理、厨师长加强对辖区内厨房间设施的检查和厨师的督促。

3、景区消防队对易燃易爆物品负责监督与管理。

四、接警报处置程序。

发现者应报119、110﹑景区应急电话清楚告知火灾的确切地点,迅速报告公司领导,立即启动本预案。

五、扑救初起火灾的程序和措施。

公司领导在接到报告后,应立即指挥灭火行动组灭火;初起火点发现的人员要沉着冷静就地取材用各种灭火器材进行灭火。

六、应急疏散的组织程序和措施。

1、起火点有人员被困时,发现者应迅速报告安全救护组;并打开通道。疏散引导组进行有组织地疏散,如火势已蔓延,要稳住被困人员的情绪。

2、疏散引导组立即到达各指定位置,弄堂口,转弯口等,到达疏散集中地,要安慰、管理好人员。

七、通信联络、安全防护救护的程序和措施。

1、领导小组成员的通讯必须24小时保持通畅。

2、宣传报道组接警后,应迅速到达现场,了解相关情况报告公司领导,及时掌握网络信息,应实事求是做好正面报导,并保存资料。

3、安全救护组要就地对伤员展开救护,并迅速送伤员到医院救治。

八、现场保护和处理。

1、火灾后应保护好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进行事故现场分析,查明原因。

2、火灾发生后,人、财、物要及时到位,迅速传递有关信息,尽最大可能保证人员、财产安全,使损失降低到最小限度。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组 长:

副组长:

成 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 、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 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 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 与追踪。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演习人员

按企业应急预案规定参加演练的人员及单位:厂领导 、助理及事故设定岗位及所在车间、生技处(调度室)、技安处、保卫处(消防队)、设备处(十二车间)、能计处(十一车间)、物管处(十四车间)、行管处、厂工会、供运处(运管办)、职工医院、厂办、综合处等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救助伤员或被困人员;保护公众安全健康;获取并管理各类应急资源;与其他应急响应人员协同应对重大事故或紧急事件;按演练程序进行演练。

2、控制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3、评价组 组长:xxx

成员:xxx xxx xxx xxx

(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

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4、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

模拟伤员: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

5、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 前来观看。

20xx年xx月xx日

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

主持人:

参加人员:参演人员等8人。

控制人员等4人。

模拟人员等10人。

评价人员等4人。

观摩人员等62人。

1、低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接电源时,因操作失误,加之漏电保护器失灵,致使发生触电事故。附近的工友(参演人员)发现后,(参演人员)立即跑到二级配电箱处将电箱内的隔离开关拉下,使(伤者)脱离电源;(参演人员)则跑到办公室报告。现场救护人员()得知有人员受伤后,立即准备好药箱、担架,迅速赶到事故现场,对伤员进行现场处置,伤员经过现场急救后,被抬上担架,由现场准备的汽车送往附近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2、高压电触电事故。

作业人员(伤者)在转运长钢管时(用竹竿代替),不慎与外电线路的高压电裸露部分相接触,发生触电事故,且“钢管”压在身上。附近的作业人员(参演人员)发现后,用竹竿将“钢管”挑开,同时用通讯设备(手机)“通知”供电部门、120、119进行外部救援以及通知现场救护人员进行现场急救。现场救护人员()到达事故现场后,将伤员平卧在地面,迅速将其身上妨碍呼吸的衣领、上衣、裤带解开,并将触电者口腔妨碍呼吸的食物、脱落的牙等物取出,以防堵塞呼吸道,用所掌握的急救方法(胸外心脏挤压法)对伤员进行救护。适时“110”人员(模拟人员)、“120”(模拟人员)人员到达事故现场,“110”人员(模拟人员)立即设立警戒线、及时疏散周围群众;“120”人员(模拟人员)在现场救护人员的协助下,对伤员进行检查后,送往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对事故现场伤员的初步处理作业人员(伤者)在脚手架下方作业时,被上面掉下来的“砖头”伤及头部和手臂,现场救护人员(参演人员)接到通知后,迅速赶扑事故现场。首先对伤员的伤口进行清洗:用清水冲去覆盖在伤口周围皮肤上的污物。其次进行止血:a用纱布、绷带将经过清洗后的头部伤口包扎好;b、用压脉带将手臂受伤处上方的动脉压紧,再将伤口进行包扎。最后,用担架将伤员通过运输工具(汽车)送到就近的医院进行进一步医治。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

本次演练是成功的,体现出公司各级领导、各职能部门、项目部以及员工对演练的高度重视。事前,组织这次演练的安全科事先编写了“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演练方案”,并对大家作了演练的目的和意义的宣讲;演练中,所有参加人员都比较认真,特别是扮演“伤员”的几位同志,表现相当出色。公司政工部的同志,在现场跑前跑后,真实地记录下了公司这次“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演练过程。

公司管理者代表、公司员工代表对本次演练作了总结,对参演人员的认真态度表示了肯定。

这次应急演练同时也反映出许多存在的不足:1、由于是第一次进行预案的演练,个别人员不够严肃、组织经验欠缺、临场反映不够、未及时通知(也未考虑到)附近的相关方人员,以至于产生不必要的误会。2、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未在预案中反映出来,不为救援人员知晓。3、个别救护人员对救援器材的使用不熟悉。4、预案中配备的应急救援器材如药箱内的药品准备不够。

1、认真作好本次预案演练的总结工作,积累经验教训。2、加强对应急救援人员责任心的培养和救护能力的培训。3、积极作好内外部的沟通、协调工作。4、在“预案”中及时补充完善外部支持单位的联络方式。

应急演练不光是为认证而演练,同时也是我们今后工作中处理突发事故、事件的能力的演习,使我们在今后如有紧急情况发生时,不至于手忙脚乱,而是冷静对待,做到应急救援工作有条不紊的进行,有效的降低和避免人员伤亡和财产的损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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