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大全(15篇)

时间:2023-12-06 17:05:04 作者:文轩

一个好的工作方案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完成工作任务,取得优异的成绩。下面是一些经过认证和评估的工作方案,它们在实践中被证明是可行和有效的。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全会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解放思想,拓宽思路,创新方法,重点化解那些久拖未决、久访未息的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减少信访存量,推动全县信访形势继续好转,促进我县全面跨越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以省、市联席会议办公室备案的信访案件,近年重复进京去省集体上访和非正常上访案件,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三跨”案件为重点,全面排查信访积案,通过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工程,对上级交办信访积案实行90%以上彻底结案,85%以上息访。

1、坚持属地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应通过诉讼、仲裁、行政复议法定途径处理信访积案,积极提供相关证据材料,由相关管辖机关和机构负责处理;诉讼、仲裁、行政复议管辖外的信访积案,按照《信访条例》有关程序按照各自职责分工负责处理。

2、坚持实事求是、有错必纠的原则。要认真摸底排查、调查研究的基础上,全面、客观分析形成信访积案的前因后果,实事求是地提出化解方案。要坚决摈弃“先入为主、简单定案”的错误做法,敢于有错必纠。

2、坚持以人为本的原则。要在坚持依法依规审查、按程序办理的基础上,坚持以人为本,重在解决实际问题,做到因案施策、综合施治,实现案结事了、息诉罢访。

4、坚持教育疏导和依法处理相结合的原则。经严格审查,对确属过高要求或无理要求的信访积案当事人,要耐心讲解有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对不听劝阻,执意以上访为名滋事、闹事的,及时移交相关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从4月份开始至11月底结束,共分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研究部署,制定方案。

学习传达中、省、市有关文件精神,将“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精神传达贯彻到每一名工作人员,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上级的部署要求上来,认真研究部署“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结合我场实施,突出重点,认真研究制定有效的具体实施方案,明确目标任务,落实具体责任,提出有关要求,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落到实处。

第二阶段:排查交办,分类化解。

各单位、村要结合实际,全面分析、周密部署,认真排查矛盾纠纷及信访隐患,把有可能引发群体性事件或越级上访问题,影响社会稳定的热点、难点问题,历年来久拖未决的信访问题作为此次工作的重点。针对辖区内影响社会稳定的各类矛盾纠纷和群众关注且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逐一进行摸底排查,全面摸清矛盾纠纷和信访不稳定因素并建立台帐,做到底子清楚,问题明了。

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信访隐患,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以及“依法、及时、就地解决问题”的工作原则,明确包案领导具体承办人员,层层落实,责任到人,明确解决期限,落实措施,逐案分析,逐一化解,切实做到事事有人管,件件有落实,力促“案结事了”。在调处过程中,要把依法按政策办事与特殊个案灵活处理结合起来,对有可能引发集体访、越级上访的隐患问题,要在做好教育、疏导、稳控的同时,主动跟踪劝访、导访,杜绝非正常上访发生;排查和调处同步进行,对符合政策能够解决的问题,要尽快解决。对符合政策一时解决不了的,要综合协调各方力量,详细研究案情,制定调处方案,限期解决。对要求过高或不符合政策的,要做好深入细致思想政治工作和稳控工作。对可能越级上访和可能采取极端行为制造事端的人员,切实加强防范,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稳控,坚决防止发生大规模集体上访和群体性事件。对无理取闹、寻衅滋事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予以严肃处理。

第三阶段:结案申报,做好总结。

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进行全面督促检查,及时通报有关情况。对重新重访案件解决和息访罢访情况再进行复查、复核、“回头看”。各单位、村要认真总结经验,研究探索信访工作中一些带普遍性、根本性的问题,逐步建立健全处理重新重访问题的长效机制。各单位、村要对“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情况形成工作总结,主要包括信访积案的排查和化解情况、主要做法、收获和体会以及意见和建议等,以书面形式于11月5日前报场“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1、加强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中要化解的案件大多时间跨度长、情况复杂、处理难度大,必须加强领导、周密安排,精心组织。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把解决重信重访问题纳入重要议事日程;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情况汇报,及时协调解决存在的问题。

2、形成工作合力。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树立大局观念,各负其责,分工协作,切实做到相互配合、共同推进,坚决打好化解信访积案的主动仗、攻坚仗和整体仗。特别是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主办和协办等相关单位,要坚持属地为主、条块结合,合力落实问题解决和人员稳控的责任,切实做到案结事了、人稳当地。

3、强化工作责任。要以严格的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推动工作落实。对已交办的信访积案,凡信访人再次发生赴省进京重复上访的,一律实行倒查问责。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信访积案得不到有效解决,导致发生群体性事件并造成恶劣影响的责任人,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绩效,将作为年度目标考核的重要内容。

4、建立长效机制。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积极探索重信重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健全信访事项逐级处理和三级终结机制,完善涉访特困救助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逐步建立健全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工作机制。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和自治区以及市信访工作联席办、信访局的要求,集中力量,集中时间,整合资源,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信访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为促进我县社会和谐稳定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通过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活动,全面排查梳理信访积案,制定务实管用、针对性强的分类化解措施,依法依规化解信访积案和“三跨三分离”信访事项,确保实现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

三、方法措施(一)加强学习。今年以来,**、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就信访工作作出了一系列重要批示,自治区党委彭清华书记在党委常委会上强调,下大力气再化解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信访突出问题。自治区陈武主席在政府常务会上要求,全面梳理排查当前我区突出的信访问题和信访积案,分类由自治区政府分管领导督办落实。对此,各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学习领会和贯彻中央、自治区领导同志的重要批示精神,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列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定期分析研究和部署,认真组织推动。要落实主要领导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其他领导“一岗双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领导体制,要坚持领导干部接访下访解决问题和信访案例分析会制度,推动复杂疑难信访问题有效化解。

(二)明确责任。对上级交办的信访积案,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全部落实主要领导包案,严格落实“一名包案领导、一个工作班子,一套化解方案、一套稳控措施、一个化解时限,一个化解纪要、一个化解报告”的“七个一”和“包掌握情况、包解决困难、包教育转化、包稳控管理、包依法处理”的“五包”工作责任制。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亲自接待信访人、亲自研究化解方案,亲自牵头协商会办、亲自落实工作措施,推动问题化解;县信访联席办作为化解“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的协调机构,要负责本县“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化解的组织协调;县信访局要负责积案化解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推动,督促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压实责任,及时就地解决问题。

(三)创新方法。一是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开展信访。

积案化解,调动每一个党员、每一个干部都参与到积案化解中,把化解积案作为“两学一做”学习教育的有效载体和重要内容,做到学习教育见行动有实效;二是运用多元化解信访积案工作机制化解积案.对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不满意的信访事项,要采取律师参与、第三方评议等方式进行化解;三是运用特殊疑难信访问题专项资金,化解一批“钉子案”“骨头案”;四是依法处理一批信访违法行为,对无理缠访闹访、非正常上访的,要坚决依法处理,树立正确信访导向,维护正常信访秩序。同时加大对无理缠访闹访典型案例的曝光力度,引导群众正确行使权利,理性反映诉求,树立正确导向。

(四)总结经验。各有关乡镇、县直单位要认真总结信访积案化解攻坚活动中的好做法、好经验,对具有指导性、借鉴性的做法,要进行固化并形成长效工作机制,指导工作实践。

全县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从4月1日开始到9月10日结束,分四个阶段进行,具体安排如下。

(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15日)。

各乡镇、县直有关单位要分别召开化解信访积案攻坚活动会议进行动员部署,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中央、自治区党委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的决策部署以及“两学一做”学习教育总体要求上来。在此基础上,制定活动方案,确保组织落实、领导落实、人员落实、经费落实和工作落实。

(二)排查梳理阶段(4月16日至4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要按照要求,认真排查梳理在《信访条例》规定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超期未办结、办结后群众继续信访和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信访事项。排查梳理工作要做到底数清、情况明。此次确定的信访积案均需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信访积案实行“谁登记、谁标示”。登记录入工作要对照积案台帐,在信访人再次反映同一信访事项时作为重复信访件录入系统,并标注“积案”标识,属“三跨三分离”的标注“三跨三分离”标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以报告信息(汇报)的形式录入国家信访信息系统。

(三)集中攻坚阶段(5月1日至8月30日)。

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对每一件信访积案,要按照“五个一”的工作机制,集中时间、人力、财力、物力,综合运用政策、法律、行政、经济等手段以及教育、协商、调解、听证等方法,因案施策,分类化解,逐案攻坚。

(四)检查验收阶段(9月1日至9月10日)。

对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竖活动情况进行检查,重点围绕交办案件是否化解、处理程序是否合法、认定手续是否完备、处理结论是否准确、息访息诉目标是否实现等情况进行验收。各乡镇和县直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于9月10日报县信访联席办。

(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县信访联席办、县信访局将成立活动领导小组,负责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活动组织协调,各乡镇各有关单位要把信访积案化解集中攻坚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确保集中攻坚活动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查督办。县将组织相关部门加大对积案化解情况的全程跟踪,加强督导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推进信访积案及时就地化解。

(三)严格考评问责。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2017年信访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自治区信访局、贺州市信访局将积案化解开展情况纳入年度信访工作考核。县信访局也将此工作纳入2017年度绩效考评。要严格落实信访工作责任追究制,对工作进展快的乡镇和单位,给予表扬鼓励;对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账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乡镇和单位,视情况予以通报批评并整改补课,直至任务完成;对损害群众利益,造成信访突出问题以及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推诿扯皮、不认真解决,造成不良影响的,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按照有关规定严格追究有关责任单位领导和具体责任人的责任,以责任落实推动工作的落实。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

根据省联席会议4月3日下发《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意见》(赣信联发[2009]2号)、《关于报送“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通知》(赣信联办[2009]22号)和《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实施方案》(安信访联发[2009]1号)文件要求,为妥善化解信访积案,逐步消化问题积累,减少重复上访、缠访闹访和非正常上访,经镇党政联席会议决定在今年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如下方案。

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应对国际国内环境重大挑战、推动党和国家事业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坚持以人为本,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妥善化解矛盾纠纷,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向好的方面发展,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是指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根据《关于集中开展重信重访问题专项治理工作的实施意见》(中信联发[2008]4号)和《江西省关于全面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方案》(赣信联发[2007]8号)文件精神,坚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着力化解一批本地本部门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地区、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进一步明确任务、强化责任,整合资源,做到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

(一)抓重点,明确任务。各地各部门要以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着力化解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企业改制、涉法涉诉、劳动保障、环境保护、教育卫生、“三农”等方面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逐案明确责任主体。具体承办的责任单位要逐一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对“三跨三分离”信访积案,由同级或上级联席会议明确主办责任单位和协办责任单位;发生信访问题的地方或部门是解决信访问题的责任主体,要主动协商有关单位或部门推动解决,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协助化解。

(二)抓包案,推动化解。信访积案化解要按照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由领导包案处理的制度、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并采取适当方式公开包案情况。包案领导要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访息诉的“四包”责任制,不得由部门或他人代替。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得到彻底化解。

(三)抓措施,重在落实。承办责任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批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坚持过高要求的诉求,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极少数屡教不改,制造事端、坚持无理诉求肆意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并公开曝光,以案释法,做到处理一个,教育一片。

(四)抓机制,增强合力。充分发挥联席会议的机制优势,形成上下联动,各方配合,共同化解信访积案的强大合力。要分期分批排查突出矛盾纠纷和信访积案,组织联合会办督办协调处理重点疑难案件,督促抓好信访积案的化解落实。要建立健全办理、复查、复核三级终结机制。对信访积案逐案按程序予以终结。注重运用信访听证等方式,整合社会资源,充分发挥老党员、老干部、老教师、老司法工作者、老医务工作人员的作用,做好老上访户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心理疏导、困难帮扶工作,做到案结事了、息访息诉。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具体组织协调化解本单位、本地的信访积案,要协同配合,加强合作,齐心协力推动问题解决。

(五)抓投入,提供保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支持,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筹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专项资金,为化解“无头案”、“钉子案”、“骨头案”提供救助金。明确专项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办法,做到既有利于问题解决,又要防止引发新的攀比。

(六)抓督导,确保实效。联席会议在活动期间将组织有关部门,采取重点指导、协调调度等方式加强督促检查,及时到重点地方和部门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际效果。进一步明确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化解信访积案工作的绩效纳入全年信访工作考评的内容。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镇联席会议党政办公室负责组织指导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工作,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应在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下进行,要切实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专题研究部署,定期听取活动情况汇报,及时进行指导,推动化解。对化解信访积案工作重视不够,推诿扯皮、“挂帐空转”,甚至弄虚作假的地方和部门,要视情予以通报批评;对因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极端事件或群体性事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据相关规定严肃追究责任。要认真总结推广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分析研究带有普遍性、倾向性的问题,进一步研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

(一)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要按照本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确定专人负责此工作。镇联席会议办公室特定期对“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情况进行检查督导,并对近期群众信访问题进行了排查梳理,相关责任单位、责任人要按照本方案的要求尽快妥善处理到位(见附表一)。

(二)请镇包案领导按照“一岗双责”原则,及时组织有关责任单位开展调处化解工作。各责任单位应积极主动向镇包案领导汇报工作进展情况。力争将包案信访件(见附表一)在60日内(2009年8月30日前)处理完结。届时,各责任单位须将处理情况形成书面材料,经包案镇领导审核并县有关领导签名认可,加盖单位公章,送县“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

一是2009年7月10日前,报送该《实施方案》的贯彻落实情况和有关工作方案。内容包括:传达部署情况、组织实施工作情况及确定工作重点和方法步骤、本村(居)今年1至6月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二是2009年7月30日前,报送工作进展情况,内容包括:排查梳理情况、领导包案情况、解决和化解信访积案情况、采取的工作措施以及好的经验和做法,本村(居)、单位今年7月份新增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三是2009年9月15日前,报送解决和化解积案情况,内容包括:信访积案化解的进度、研究和提供专项资金情况、及好的经验和做法、存在的问题和意见建议及本村(居)、单位8、9两个月新增的排查化解积案情况(见附表二)等。

各地各单位收到本方案后,应抓紧部署实施,按要求及时报告信访积案化解活动进展情况,重要情况可随时报送。要高度重视报送材料质量,客观反映本部门的工作情况和水平,确保报送材料内容详实、重点突出、数据真实、措施得力、效果明显。为加强报送工作,加强协调联络,请各村(居)委会、镇有关单位确定一名干部负责这项工作,并填写附表三,于7月10日一并报镇“活动办”(联席会议办公室)。联系人:熊有典,电话:0971—3422150,传真:0971—3425001。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xx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活动方案之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在新的形势下,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政府各部门工作量的增加,群众信访也发生了新的变化,呈现出一些新的特点,其表现出的负面效应严重影响社会的和谐稳定,因此积极化解信访积案仍然是当前党委和政府的亟待解决的重点问题。

分析近几年的信访积案,尽管诉求内容、群体构成、形成原因等多种多样,但仍具有共同特征。

(一)信访主体特殊,问题复杂。“年老体弱、生活拮据、固执己见、心理失衡”是这些上访群体的主体,反映的问题往往比较复杂。有的是几年、十几年的事情;有的是几个问题连在一起,这个问题连着那个问题;有的是经过多个机关、部门处理,仍然不服的遗留问题。同时绝大多数信访人的现实处境令人同情,部分信访人的诉求有一定的合理性,但缺乏政策和法律依据。

(二)化解难。信访积案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绝大多数涉及个人、家庭或者群体的切身利益问题,往往时间跨度较大,情况复杂,有的依据、政策不明确,调查难度大。加之信访老户具有强烈的对立情绪,对其处理就显得十分困难,这就要求信访维稳办公室要做好牵头,信访工作人员要有清醒的认识,要充分了解信访人的诉求,联合信访人所在单位或村,反复协商,既要坚持原则性,又要有一定的灵活性。

(三)上访方式多样。上访人长期反复信访,对信访工作运行机制非常熟悉,择机、择时、择地上访是这些信访人的行动规律。

(四)重复上访。上访人为了获得利益的最大化采取反复上访的方式向信访部门和有关单位施压。有些上访户随着上访次数的增多,诉求问题也在不断变换。对于解决问题的方案反复不定,而且诉求内容又有所增加,标准又有所提高,循环往复,不断重复上访。

信访积案的存在,使有些群众的合法利益不能得到及时有效维护,对社会的稳定、和谐发展留下诸多方面的不良影响。从发生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上剖析,既有历史、政策、群众思想观念等方面的因素,也有信访机制体制不健全导致一些信访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原因。因此,为进一步做好信访积案工作,构建和谐的工作环境,信访工作部门应加强与各级各部门配合,提高认识,严格依法依规办事,创新工作办法,着力解决上访群众的实际问题,认真做好上访人的思想疏导工作。

(一)树立责任意识,树立执政为民的思想观念。要自觉把清理化解信访积案作为一项政治任务,摆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明确责任,限期化解,力求从源头抓起,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信访案件;要坚决克服“群众来上访就是来找麻烦”的思想,要学会换位思考,任何时候都不能把上访人当做刁民,都不能对上访老户产生厌烦甚至是抵触等消极情绪;要牢固树立执政为民的观念,本着实事求是的精神,以实事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不能敷衍塞责。

(二)完善信访工作机制,畅通信息沟通渠道。要建立健全信访接待机制,制定领导接待实施办法,设立领导信箱,实行领导定期接访制度;领导经常性地阅处群众来信,接待群众来访,了解和掌握社情民意。要及时阅批部门上报的和有关方面转送交办的重要信访事项,采取扎实有效措施,妥善予以处理。

(三)建立积案化解台账,分类处理。信访工作部门对所有信访积案进行清理排查,逐件登记建档,汇集案卷,把排查出的信访积案分解到各责任单位,下发信访积案交办单,明确责任人,落实包保领导,牵头单位,工作要求和办理时限,以化解矛盾,息诉息访为目标,细化解决问题、化解矛盾、教育疏导措施。

(四)加大法制宣传力度,严格依法办事。利用网络、视频、宣传手册等宣传载体做好信访群众的宣传教育工作,使其熟悉信访人的权利和义务,依法依规上访,明白信访事项的受理、办理和督办程序及法律责任等,引导其通过正确途径和程序反映问题,教育其正确使用民主权利,规范自己的信访行为。同时,要认真做好信访事项办理、复查、复核工作,着力整顿信访秩序,对上访人在上访时的违法行为,及时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并向上级主管信访工作部门报告,避免事项进一步扩散。

(五)加大督查督办力度,严格实行责任追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落实专人定期不定期对群众信访情况进行督导、巡查,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根据职责分工,下发承办任务通知单,限期给予解决,要以及时化解矛盾为先,坚决把民怨、民难、民忧、民难化解在基层,解决在萌芽状态。

总之,各级信访工作部门只要树立责任意识和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服务的意识,积极主动深入群众生活了解情况,倾听群众呼声,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问题,为群众排忧解难,就能将信访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从而有效规避信访积案的发生,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平塘县严格按照“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要求,多措并举,下大力清理化解信访积案。目前,全县清理排查出的21件信访积案正在积极化解之中。

该县按照“属地管理”、“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认真细化信访工作分解任务,将责任明确到具体单位、部门、岗位和人员。并在各乡镇成立以乡镇党委书记为组长的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认真排查信访苗头和隐患。对涉及面广、时间跨度大、容易升级激化,并带有普遍性的疑难复杂问题,由属地主要领导带头实行包掌握情况、包思想教育、包解决问题、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一包到底。

在州、县、乡三级联动的基础上,该县进一步建立健全乡(镇)、村信访网络,各村明确一名信访联络员,建立和完善以信访、综治、民调、司法为主体的“四位一体”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基层党员干部调解矛盾纠纷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动员全社会力量参与预防化解矛盾纠纷、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塘边镇新店村退伍军人龚显恩反映的土地承包问题,通过各级各部门的共同努力,最终得到处理。老知青刘开叶反映多年的生活困难问题也得到妥善解决。

该县还把信访工作作为乡镇和部门领导班子及领导干部个人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对有政策法律依据应解决的问题坚决督促到位,彻底解决;一时不能解决的就做出承诺限期解决;对复杂疑难问题,采取分割剥离的办法,有序解决。大塘镇西关村村民石霞多年反映的土地纠纷问题,案情复杂,时间跨度大,通过县专项工作小组多次专题研究,最终得到合理解决。

信访积案化解实施方案

根据国家、省、市信访局的要求和县委、县政府关于信访工作的安排部署,筻口镇党委政府会议决定,2018年在全镇开展信访重点领域、重点群体、重点问题、重点人员“四大攻坚”活动,强力推动信访问题及时就地有效化解。为确保活动有序开展,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以人民为中心,以解决合理诉求为目标,健全机制,压实责任,强化措施,落实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要求,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1、打好信访重点领域攻坚战。深入排查房产开发、集资融资、劳动社保、环境保护、农业农村、扶贫攻坚等重点领域的信访突出问题,剖析成因,分门别类建立台账。明确责任主体,加大政策落实力度,强化交办督办和责任倒查,力促问题化解。镇级层面将着重开展房屋产权办证和环境污染两个领域的攻坚,确保问题化解取得实效。

2、打好信访重点群体攻坚战。全面摸排部分军队退役人员、农村电影放映员、民办教师、亦工亦农养路工、“失独”人员、企业改制人员等重点群体,逐一甄别诉求,研判问题成因,落实现行政策,多措并举解决实际问题。镇级层面将加大部分军队退役人员群体的工作力度,坚持依法依规化解矛盾,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3、打好信访重点问题攻坚战。持续攻坚化解信访积案,减少存量,巩固成果。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的要求,将重点推动多次进京赴省越级上访等重点信访问题化解。

4、打好信访重点人员攻坚战。对重复进京赴省上访重点人员,做到底数清、情况明,压实工作责任,强化工作举措,力促息访息诉。依法处理群体性聚集上访策划者、组织者和长期缠访闹访的上访老户,确保重点人员有效管控。

(一)排查交办阶段(3月至4月)。

1、分类排查。镇信访办牵头组织各村(社区),全面排查本辖区“四类重点问题”,摸清底子,建立台账,做到“信访人基本情况清楚、反映访求清楚、包案领导和责任主体清楚、化解意见和建议清楚”。信访办依托信访信息系统标识信访积案,申诉求决类积案随产生,随标识。

2、明确责任。对市、县联席办交办的重点信访问题,镇要成立工作专班,制定专项方案,逐案落实包案领导、主办单位、协办单位和责任人员。要按照“谁产生、谁化解、谁担责”、“谁标识,谁负责交办、跟踪督办、审核把关”的原则,明确党政包案领导,加大交办督办力度,标识一个、化解一个、录入一个。

3、分级交办。对纳入“四大攻坚”活动范围的重点信访问题,包括“三跨三分离”问题、历史遗留问题,要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由信访办牵头,分级、分部门、分行业逐案交办并跟踪督办。

(二)集中攻坚阶段(5月至11月)。

1、重点领域。镇信访办牵头组织,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逐个领域明确相关职能部门主抓攻坚,督促行业主管部门认真做好排查、交办、化解工作,涉及全县性的问题,由县联席办组织梳理,呈请县政府分管领导牵头或批请县信访工作联席会议专项小组和县直有关部门牵头负责。

2、重点群体。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和“谁主管、谁负责”原则,村(社区)积极配合,共同做好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一是梳理政策落实情况,凡政策落实不到位的,一律督促落实到位;二是合情合理不符合政策,认为有必要且有可能解决的,要逐级上报,各单位不得随意乱开政策口子;三是已经按照法律政策处理到位,但仍不息诉息访,特别是组织策划集体上访的重点人员。要落实“三到位一处理”要求,扎实做好稳定工作。

3、重点问题。对进京赴省到市重点信访问题,要整合各方力量,充分发挥职能部门、司法、派出所、镇村干部及基层群众组织、社会组织等各方力量的作用,合力攻坚化解。对“三跨三分离”信访问题,事发地或有权处理机关是处理和化解的责任主体,信访人户籍地和常住地要积极配合,主动协助做好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工作。对历史遗留问题,特别是政策性原因形成的,而现行政策不明确或事实不清、情况复杂的,要本着尊重事实、尊重历史的原则,千方百计予以化解。

4、重点人员。对进京赴省到市上访的重点人员,要因案施策,多措并举,努力做到案结心结同步、不反复。对问题已经按照法律政策处理到位,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帮扶救助,尽力解决实际问题;对诉求无理或要求过高,执意缠访闹访,涉嫌违法并造成不良后果和影响的,要协调推动有关部门依法处理,并选取1至2个典型案例在全镇通报。

(三)督导检查阶段(7月-12月)。

1、加大督查力度。镇信访办开展形式多样的督查,主要督查“四大攻坚”活动开展、问题化解和人员稳定等情况。镇信访办将加强对重点村(社区)的实地督查和具体指导。

2、加大推进力度。“四大攻坚”活动纳入镇级领导对各村(社区)信访工作的督导范围,对工作不力、进展缓慢、问题较多的单位,将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并责令整改。各村(社区)也要制定方案,压实工作责任,扎实有序推进。

3、加大考核力度。各村(社区)相关部门要以案结事了和息访息诉为标准,加大对“四大攻坚”效果的考核和运用。考核依据以实地督办情况为准,总结推介好作法、好经验,并作为评先评优的重要依据。

1、加强组织领导。“四大攻坚”活动是2018年信访工作的一出“重头戏”,涉及范围广、涉及部门多、政策性很强,各村(社区)相关部门务必高度重视,高位推动。镇成立以书记梁忆仲任组长,镇长刘炜、分管信访负责人刘玉谦任副组长,其他负责人为成员的“四大攻坚”活动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信访办主任方伟任办公室主任,全力推进活动开展。镇主要负责同志、办点干部,都要亲自过问活动开展情况、亲自协调处理重大复杂信访问题、亲自带头包案办理信访老案难案。分管信访工作负责人刘玉谦将具体推进“四大攻坚”活动开展,切实当好党委政府的参谋助手和化解问题的有力推手。

2、强化工作举措。各村(社区)相关部门部门要继续完善和认真落实矛盾纠纷排查、党政领导联系督办信访工作、领导坐班接访、领导包案和带案下访、“三调联动”、司法参与信访、公开听证等机制和制度,加大工作力度,推动问题解决。信访办要采取电话、发函、实地督查和回访、约谈、等方式,加大实地督查和联合督查力度,力促问题解决。对煽动群众闹事、组织策划群体上访的黑恶势力,或恶意赴京滋事、涉嫌违法的重点人员,要坚决依法处理。

3、做好结合文章。2018年,全镇开展重点信访问题“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按照“集中化解一批、疏导教育一批、帮扶救助一批、依法处理一批”的要求,镇信访办将向有关责任单位集中交办、跟进督办一批重点信访问题。各村(社区)相关单位要认真做好结合文章,以“四大攻坚”活动为基础,以“三到位一处理”集中行动为抓手,整合资源,双向发力。确保在突出问题化解、重点人员稳定上见成效、创特色。

4、严格考核追责。“四大攻坚”活动开展情况以及工作成效,将作为2018年全镇信访工作目标管理考核、绩效考评的重要依据。对重点信访问题底数不清楚、包案搞形式、责任不落实、措施不得力、工作走过场、成效不明显的地方和单位,镇信访办将予以全镇通报批评、实地重点督导和约谈相关领导;对已经纳入台账管理,因工作失职渎职引发信访人进京在非来访接待场登记或缠访闹访、寻衅滋事的,在考核扣分的基础上严肃追责问责。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范文

我局一贯以来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和配合,较好地办理化解了多起信访矛盾。2011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任何信访件,基本上不存在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只存在一起由于多种原因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即把基层财政人员纳入归口管理,为基层财政所退休人员界定身份落实待遇问题。

2010年7月5日,县委书记大接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张足意接待冯世孝等人《强烈要求把财政人员纳入归口管理》,张书记批示“请财政局吗局长妥处,涉及有关的镇场协助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2010年10月19日,县委刘书记交办第[2010]079号信访件《迫切恳求为基层财政所退休人员界定身份落实待遇的报告》,签署请孔县长、朱县长研究处理。2011年3月22日,县委督察室以[2011]第11号领导批示件办理结果回告,县委刘书记批示:“请宏伟同志组织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借鉴外地经验,结合阳新实际,研究具体方案报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由于我县人事调整及其他客观原因,一直没有进行落实。

200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阳发[2005]14号)和《关于印发阳新县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阳政发[2005]48号)两个文件,其中:一个文件界定乡镇财政所为事业单位,一个要求乡镇事业单位必须进入养老保险。为此,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将各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由原财政拨发工资改为县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发放养老金。

事实上,自2002年乡镇财政所人、财、物划归各乡镇政府管理以来,基层财政所干部职工就多次反映该改革存在相关问题,要求上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在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之后,因感觉身份改变而带来相关待遇不公,44名从基层财政所退休的干部遂联名要求县委、县政府按“中编办[1995]3号”和“中办发[2000]30号”文件精神,借鉴大冶、麻城等7个县(市)的做法,将乡镇财政所人员收归财政局管理,重新界定基层财政所在职和退休人员身份,并落实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津补贴待遇。

根据省有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文件的规定,2005年,乡镇经管站与财政所合并,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的牌子,其人、财、物归所在乡镇政府管理,后更名为财经所,业务上接受县财政局指导,属乡镇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退休人员全部进入养老保险发工资。

乡镇财政所由垂直管理转变为乡镇地方管理后,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该管理模式已呈现出“五难”弊端,具体表现为:

1、财政资金上监管到位难。因人、财、物归乡镇政府管理,受地方干预较大,以致财政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执行政策难以到位,特别是中央、省各项惠农政策执行起来难度较大。为要求财政部门提供财力保障,地方政府往往忽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甚至不惜在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上打折扣,出现违纪违规和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2、队伍管理上积极调动难。乡镇财政所下放地方政府管理后,财政所干部不能统筹调配,上下不能流动,左右不能交流。无论财政所长还是一般干部,在一个乡镇财政做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一辈子,以致不能优化配置。同时,因提拔任用机会渺茫,严重挫伤了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难以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3、工作运转上经费保障难。乡镇财政所的基础设施由各地方政府负责。因全县各乡镇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难以维持本级政府运转,以致无力承担财政所各项经费需要。而县级财政预算对财政所只安排人头经费,相关工作经费仅靠县财政局统筹安排部分业务费,至于基础设施经费更是无从着落。

4、基层工作上协调开展难。财政所人、材、物归乡镇政府管理,业务接受县财政局和农经局指导。而实际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县财政局想管但管不到,地方政府能管却管不了,从而导致基层财政所管理出现“真空”状态。业务处理上,因县财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各镇有各镇的作法,全县难以确定统一的模式,以致工作参差不齐,效率难以提高。同时,因基层财政所工作职能多,工作内容繁杂,多头管理而要求不一,从而导致多种信访及纠纷。

据了解,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地方是实行归县(市)财政局垂直管理,有的地方是乡(镇)政府管理。针对我县44名基层财政所退休干部的信访诉求,如若对基层财政所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重新界定身份,落实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津补贴待遇,并实行县财政局垂直管理,该信访问题虽能得到妥善解决,但与省、县综合配套改革精神相悖,同时势必引发连锁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将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退出养老保险后,其他已进入养老保险范畴的乡镇站、所、中心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势必同样要求退出养老保险。

鉴于我县当前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以及长期潜伏着的不稳定因素,为从稳定大局出发、促进我县财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前头,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赴外地考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迅速出台我县关于基层财政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既稳定基层财政干部情绪,也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尝试。

信访积案化解方案范文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总要求,紧持统一领导、协调联动,统筹兼顾、标本兼治;坚持以人为本,以“事要解决”为核心,依法按政策办事,解决问题,教育疏导与困难救助相结合;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信访工作原则,抓预防、抓排查、抓化解、抓查处、抓责任,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通过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重点化解一批本辖区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跨部门、跨行业的信访积案,化解一批人户分离、人事分离、人事户分离的信访积案,最大限度地推动“事要解决”,最大限度地减少信访“存量”,努力探索形成化解信访积案的长效机制,推动信访形势继续向好的方向发展,为海西经济区建设、为庆祝新中国成立60周年创造良好社会环境。

第一阶段:5月31日前为动员部署阶段。学习贯彻中央、省和三明及以及市联席会议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关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实际,制定我街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具体工作方案。

第二阶段:6月1日至6月15日为深入排查阶段。重点排查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信访事项,逐案明确责任主体,落实承办人员、化解措施、办结时限。

第三阶段:6月16日至9月15日为化解积案阶段。排查出来的信访积案,由包案领导亲自落实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的“四包”责任制,确保信访积案始终有责任人在跟踪办理,直至妥善处理。

第四阶段:9月16日至12月15日为检查总结阶段。各村(居)挂包领导做好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及时把落实情况反馈给街道信访办,信访办做好迎接省、三明市、永安市督促检查的准备工作。

1、要充分认识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重要性。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有利于进一步强化责任,整合资源,推动复杂疑难信访事项的及时化解,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有利于节约处理信访问题的行政成本和信访人的信访成本,促进形成“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新秩序;有利于重点突破带动整体,有效地减少重信重访,推动信访形势好转,维护社会和谐稳定。今年是建国60周年,是推动海峡西岸经济区建设实现新发展的关键一年。爱国际金融危机和全球性经济衰退的影响,各种经济、政治、社会和境外因素相互作用,各种矛盾叠加,大量的问题会通过信访渠道反映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化解信访积案,减少总量积累尤为重要。村、居挂包领导要高度重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开展,精心谋划、认真组织,切实抓出成效。

2、要切实加强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的组织领导。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难度大、任务重,必须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周密安排、深入实施。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在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统一领导下进行,街道信访办、综治办负责组织实施。各村、居挂点领导对所挂村居的信访积案,要深入分析案情,掌握实际情况,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针对性、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显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坚持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理顺情绪,并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实有困难的,要综合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对坚持无理诉求并缠访闹访的涉嫌违法人员,由司法机关依法严肃处理。

3、要突出工作重点着力化解信访积案。街道以重信重访中尚未化解的信访积案和集体越级上访的信访突出问题为重点,共排查出涉及土地征用、房屋拆迁等方面的信访积案6件,按信访工作原则进行逐案分解下发,请各村(居)挂点领导认真抓好落实,做好化解工作。并于*月*日前将信访积案化解情况报送街道信访办。

2021年××月××日。

信访诉状怎么写。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今年,市信访局根据上级领导关于信访工作的指示,组织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通过××个月的时间,解决了一大批信访积案促进全市信访形势的持续稳定和好转,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营造和谐稳定的氛围。我市信访局紧紧围绕“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深入推动领导干部定期接访、机关干部下访,大力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强化矛盾纠纷排查化解,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不和谐因素,畅通和拓宽信访渠道,维护群众合法权益,在破解疑难复杂信访问题上有较大突破。并进一步增强做好信访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

一、活动开展情况介绍。

我局从7月份开始至年底,在全市开展了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我局通过对历史积案进行集中清理,化解历史积案率达到××以上;对上级交办的群众信访件到期结案率达到××%以上,解决初信初访问题和息诉息访率达到××%以上,力争信访总量、集体上访、重信重访、非正常上访数量比20xx年均有下降。

我局以重信重访专项治理工作和“信访案件大调查”、“矛盾纠纷大排查”中尚未解决和化解的信访积案为重点,进行了一次全面梳理,通过建立各种有项措施,切实开展好“积案化解年活动”。

1、建立台账,汇集案卷。认真调查核实,切实掌握上访人反映的问题、案件处理、稳控措施等情况。认真梳理群众反映强烈且长期得不到解决的疑难信访积案,逐案落实包案领导、承办人员、办结时限、解决措施等。对重大复杂的信访积案,主要领导要带头包案处理,直接推动问题彻底化解。

2、集中精力、人力、物力、财力,因案施策,分类化解,努力实现“事要解决”和息诉息访。承办单位和包案领导要深入分析案情,找准问题症结,因地因人因事制宜,采取实效性强的化解措施。对法律法规和政策有明确规定的,要一次性解决到位。对诉求合理但提出过高要求的,在解决合理诉求的同时,要耐心细致地教育疏导,促使案结事了。对诉求不合理但生产生活确有困难的,要采取政府救济、社会和民间救助等多种方式帮助解决,努力使其息诉息访。

3、加强组织领导,做到领导包案,落实责任,深入实施,推动解决。为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提供必要的人力、物力、财力支持,确保此项活动顺利实施。加大督促检查工作力度,及时到重点地方和部门指导工作,推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扎实开展,确保取得实效。

二、采取的工作措施。

我局充分按照上级领导的精神指示,和统一工作部署,把解决信访积案作为做好今年信访稳定工作的重大举措,采取超常措施,促进问题的解决,努力减少信访存量,降低信访总量,实现了历史遗留个案清仓见底,集体访难案有重大突破的工作目标,促进了全市信访形势的`进一步好转,为“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大局做出了贡献。

1、抓组织领导,统筹研定方案。我局成立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制定了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突出了工作重点,确定了工作原则,提出了工作步骤,建立了相应的工作制度,确保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规范操作,步步着实。局主要领导、分管领导经常了解信访问题处理情况,并定期调度信访积案化解情况,定期下发情况通报,定期编辑印发工作简报,有力的推动了我局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的开展。局长××同志亲自挂帅开展信访积案化解年活动,领导小组每3个月听取一次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帮助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确保信访积案化解收到实效。

2、抓排查梳理,层层摸清底数。我局要求各级信访部门立足于信访积案底清、事准、案明,层层排查摸底。于××月份下发了《关于做好未化解信访积案统计工作的通知》,要求市级以下各信访单位,对20xx年以来发生的未息访案件进行统计、上报。统计范围包括行政案件和涉法涉诉案件、单访案件和集体访案件。各地各部门按照省联席会议办公室的统一要求,坚持条块结合、协调联动,对已发生的信访问题集中进行了大排查,对未息访的信访积案进行了大清理。做到信访积案件件登记建册,逐案梳理,逐件核实,层层上报,实行一级督一级,把工作做实、做到位。

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的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和进京上访特别是进京非正常访问题一并作为重点信访案件进行办理。在化解工作中,各地自立信访积案××件,其中涉法涉诉、企业改制、劳动保障、拆迁安置、土地承包、占地补偿等方面问题分别占××、××、××、××、××和××。

4、抓责任落实,推进领导包案。为强化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我局把解决问题情况纳入信访工作目标责任制进行考核,作为领导干部大接访的重要内容来实施。积极推公安厅“一件案子、一名领导、一套班子、一个方案、一抓到底”的领导包案工作模式,凡是领导接访的问题,凡是和本地本部门自立的信访积案,都纳入包案范围,包掌握情况、包思想转化、包解决化解、包息诉息访,真正实现案结事了。

5、抓源头治理,政策层面研案。我局把研究政策、完善政策措施、力求从政策层面上破解集体访积案作为解决信访突出问题、做好稳定工作的重要环节。按照上级机关的统一部署,我局集中时间、集中人力,对国企改制、劳动保障、土地征用、房屋拆迁、非法集资、涉法涉诉和农村土地流转等引发的信访突出问题进行了认真清盘,共梳理出未解决的集体访突出问题××批,事涉××人,对这些问题组织省直8个相关部门成立政策调研工作组,集中3个月时间,深入事涉地方和部门进行政策调研。通过调查研究,在清理问题的基础上,认真研究有利于解决集体访问题的政策措施,推进集体访问题的解决。针对反映比较集中、事涉人事劳动政策层面的81件集体访案件组织力量进行调研,亲自研究有关政策,并形成调研报告,为领导决策、促进重大信访积案化解献计献策。一年来,各地各部门集中研究处理集体访积案××件。

6、抓案结事,力投资金解案。专项活动开展以来,各地共投入资金××××万元用于解决信访积案。为进一步加大信访救助力度,今年省财政共批准2275个案件的救助总额12897.67万元,其中省配套6295.27万元,地方匹配6602.40万元;省财政现已拨付2081个案件的救助资金11777.03万元,其中省配套5754.94万元,地方匹配6022.09万元。四平市积极筹集信访专项救助资金着力解决历史遗留的上访老户问题,目前,全市上访老户已减少60以上,尤其是一些长期越级进京来省最为频繁的上访老户息访率达到70以上。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

以集中排查为基础,以开展领导大接访,落实领导包案为有力抓手,以及时化解矛盾纠纷为工作原则,紧密联系我乡工作实际,集中化解信访矛盾纠纷,预防新的矛盾和问题发生,畅通信访管道,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通过认真、严密的矛盾纠纷大排查、大化解和领导干部大接访工作,坚决避免发生越级上访、群体性上访及非正常上访。

成立“双节”及省“两会”期间信访稳控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x。

副组长:**-x。

成员:**-x。

1、高度重视。务必要增强政治敏锐性,增强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切实把信访稳定工作摆上突出位置,抓紧抓好。

2、进一步加大隐患排查力度。要集中力量在“双节”及省“两会”等敏感节点前开展全方位、地毯式、自下而上的信访隐患和矛盾纠纷大排查。排查要面面俱到,不漏人不漏事,不留死角死面,特别是对信访重点领域、重点问题、重点人和信访积案,要重点排查,逐一梳理,深入分析研究,切实做到对本校情部明察秋毫,了如指掌。对排查出的矛盾纠纷和隐患逐一登记造册,建立台帐,梳理出重点,落实领导包案。对重点隐患和重大问题,将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亲自跟踪督办。对未排查出的信访人员,在“双节”及省“两会”期间发生越级上访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3、进一步加大领导接访力度。坚持领导接访长效机制,进一步畅通诉求管道。坚持每天安排一位中心校成员全天侯接访,如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接访的,可由其它中心校成员接替、轮换,但决不能空缺、脱岗。同时结合实际,开展重点约访、带案下访、下行走访等多种形式的领导接访活动,敞开大门、畅通管道。对大接访中教师及群众反映的问题,要真解决问题、真化解矛盾,切实做到接访一批、解决一批、化解一批、稳控一批、息访一批。最大限度地增加主要领导接访密度,最大限度地畅通信访管道,最大限度地解决信访问题,把大多数上访群众吸附到大接访活动中来,减少越级上访的发生。

4、进一步加大包保化解力度。对上级交办的信访事项、领导接访事项和排查出的重点信访隐患,全部实行领导包案,履行“六包”责任(包接访、包协调、包督办、包落实、包稳控、包劝返)。切实解决群众合理诉求,对群众反映的问题,在查清事实的基础上,严格对照政策认真解决落实。综合运用政治、经济、法律、人文关怀等多种手段,化解矛盾纠纷。

有力化解信访积案。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方案

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是国家信访局2017年部署的重点工作。根据《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国信发〔2017〕2号)、《省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赣信发〔2017〕4号)、《市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洪信访发字〔2017〕3号)、《县信访局关于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的实施方案的通知》(南信发〔2017〕3号)文件精神及部署要求,现制定我委开展“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实施方案如下: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六中全会精神和**、李克强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关于信访工作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为指导,千方百计化解信访积案和难题,做到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为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贡献。

通过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努力实现我委信访积案“清仓见底”的工作目标。努力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为构建我县打造全市核心增长极的重要战略支点作出我委应有的贡献。

积案化解攻坚年的总体要求是“抓巩固,防反弹;抓落实,防空转;抓难点,防极端”,重点是信访积案化解。《国家信访局关于开展化解信访积案集中攻坚的通知》明确指出,信访积案是指在《信访条例》规定的时限内没有化解的信访事项。除涉法涉诉以及已经复查复核并报省信访局备案终结的信访事项外,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信访事项均要纳入积案化解范围:(1)交办转送后超期未办结的;(2)办结后群众重复信访,仍未停访息诉的;(3)对处理结果评价不满意的。做到应查尽查、没有遗漏。

(一)加强组织领导。

(二)注重学习培训。

一方面认真学习领会中央、省、市、县有关精神;另一方面积极参与有关部门组织的积案化解业务培训和指导活动。不断提高积案化解的技能与水平。

(三)做好集中化解。

1、因案施策,集中化解。组织专门力量,集中时间,对信访积案产生的原因进行专题研究分析,找准问题症结,协调有关方面,因案施策、多措并举,集中化解。

2、做好迎检基础工作。做好“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文件资料的整理、信访积案化解台账立档,做好各项基础性工作,迎接各级督导检查。

(一)各包案组要在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按照“一岗双责”的要求,做好各自维稳对象及重点包案对象的维稳工作。

(二)根据既分工又协作的工作原则,对重、特大突发事件或特殊疑难事件的发生,由领导小组统一协调安排,成立应急处置领导小组。

(三)要综合运用法律、政策、经济、行政等手段,采取听证、救助、协商、调解、评议等方式方法,加大化解信访积案力度。

(四)要把“信访积案化解攻坚年”活动作为今年信访工作的重要内容摆上议事日程,成立工作专班,专题研究方案,精心组织落实。主要领导亲自包案,化解重大疑难复杂信访问题。对工作不到位、责任不落实,造成严重后果的责任人,实行通报、约谈、问责,以责任到位真正促进工作到位。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县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开展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部署要求,扎实推进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已取得了阶段性成效。

最近三年,信访积案化解工作一直是信访业务工作的一个重点。我县县委、县政府对此项工作十分重视,经过几年的努力,我县大部分积案已得到化解。今年,根据“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我县翻箱倒柜排查信访积案、集中精力化解信访积案,真心实意解决群众困难,做到在排查中找准“四风”问题,在化解中纠正“四风”问题,用实际行动回应群众关切、践行群众路线、维护群众权益,最终实现了“三降两提升”(即越级访、集体访和重复访下降,党员干部做群众工作能力和群众满意度有新提升)。

1、坚持“四个一批”,确保积案化解有序。一是通过领导“开门接访、带案下访”,化解一批。每周安排1-2名县领导公开接待群众来访;与此同时,对重点信访积案实行领导带案下访,要求责任单位找准问题症结,拿出化解措施,确保案结事了。集中整治活动开展以来,已有11位县领导干部参与公开接访活动,接待26批45人次,现场化解信访积案2件。二是通过领导约访,集中会诊,化解一批。针对集体访、越级访的信访积案,县包保领导采取主动约访、亲自了解信访人的诉求、召集相关责任单位集体研究等办法,明确办结时限,将责任落实到人。三是通过涉访资金、民政救助等方式,化解一批。对于一些诉求无政策依据但生活确有困难的信访积案,在政策允许范围内,通过涉访资金、民政救助、节假日慰问等方式,想方设法帮助信访人解决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同时结合信访人家庭实际状况,采取多种帮扶手段,逐步打消其“信访”念头。四是通过思想教育引导,化解一批。开展法制谈话,告知其违法上访的严重后果,促其息诉息访;通过制作信访专题片公开宣传,使信访人上访失去舆论氛围和社会支持。

2、狠抓“三个载体”,确保积案化解有方。一是每月召开信访社情分析会。通过分析会对已成功化解的信访积案进行点评,组织相关单位到工作开展较好的乡镇和县直单位参观学习,通过以点带面进一步推动下步积案化解工作;二是开展听证化解。今年,东山、三封等乡镇积极开展信访积案听证化解活动,有效终结了蔡玉莲要求补偿牛蛙种蛙死亡赔偿等积案;三是开展复查复核,实行三级终结制。结合《信访条例》要求,我县今年加大了复查复核的推行力度,有效终结了城兴村、乡镇水管站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的信访问题。

1、集中摸排,明确底数。3月中旬,各乡镇(街道)、县直相关部门全面部署,深入系统地开展信访事项大排查,把20**年12月底前发生的.尚未息诉罢访的重复信访、重复越级上访、集体上访和进京上访事项,特别是时间跨度长、处理难度大,案情复杂、久拖未决,“三跨三分离”的信访问题,全部列入信访积案。对排查梳理的信访积案逐案登记建档,做到底数清、情况明、不遗漏,并坚持边查边化解,及时、就地、有效解决。县联席办进行了分析、甄别、汇总,初步确定了20个信访积案,后来,根据活动办的具体要求,我们再次对这些积案进行了分析与甄别,最后确定今年必须化解的积案为18个。

2、集中交办,明确责任。一是召开会议,形成共识。6月27日,县联席办召开了信访积案集中交办会,以会议形式,把确定的积案交办到各责任单位,同时对积案化解工作提出明确要求,要求各乡镇、各部门统一思想,真正将积案化解工作情况作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是否取得成效的重要标志。二是制定方案,强化保障。制定下发了《关于开展信访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的工作方案》,进一步明确了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步骤及主要任务。三是落实责任,务求实效。对每件信访积案,都采取“十帮一”的方法,全部落实领导包案包案化解。8月19日,县委常委会专题研究了当前突出的信访问题。8月21日,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做好当前信访工作的通知》。文件对当前突出的155个问题,明确了责任单位、责任人、包案领导,明确化解期限,进一步夯实了信访责任。各责任单位党政主要领导挂帅成立包案小组,以高度负责的精神,不等不靠,不推不拖,充分调研会商,准确“诊断”,对症“下药”,制订切实可行的工作方案,明确化解目标和时限,直接推动信访积案的彻底化解。

3、集中化解,确保效果。交办会后,各责任单位均按要求,集中人力、物力、财力,对领办的积案进行集中化解。按照“诉求合理的解决问题到位、诉求无理的思想教育到位、生活困难的帮扶救助到位、行为违法的依法处理到位”的要求,积极创造条件,集中化解黎中平、陈德福、郑德全等一批“骨头案”、“钉子案”、“无头案”,做到了既问题解决,又防止了引发新的攀比;对尤海英进京非正常上访,对乡镇水管站有偿解除人事关系人员赴省集体上访,既做到了严格依法按政策办事,有效处理,又认真做好情绪疏导、心理矫正、教育管理和稳控工作;对易大炎、文忠烈等涉法涉诉信访终结案件,做到有关释法明理、教育疏导、帮扶救助到位,用“为民务实清廉”的作风赢得了群众理解和信任。

4、动态管理、逐个验收。我们始终坚持把信访积案化解工作贯穿第二批党的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全过程,以积案排查化解专项行动进展情况来检验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成效之一。期间,各乡镇(街道)、县级相关部门滚动排查,及时将一些隐性的信访积案列入化解范围。对于已经化解息访的信访积案,在积累相关资料的基础上,逐个验收,在信访内网上录入、公开,并同步报县委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目前,18个信访积案已成功化解10个,其中省市交办的10个信访积案全部化解到位,县定8个积案已基本化解到位(相关资料还有待进一步完善)。

在巩固和完善信访工作制度的基础上,我们以开展信访积案化解专项整治为契机,积极探索新形势下信访工作新机制,以机制的创新推动积案化解。一是定期研究信访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了县委常委会和政府办公会议研究信访工作制度,及时对全县信访工作提出加强和改进的措施。二是资源共享工作机制。充分发挥“县长热线”、县长信箱、网上投诉等平台作用,全方位掌握信访社情。来年,网上信访也将正式启动,还将整合信息资源,共同促进信访积案化解。

后段,我们将进行一步加大专项整治的力度,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确保积案真正化解到位,确保积案化解率达到100%,为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交上一份满意答卷。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范文

领导下,高度重视涉法涉诉信访积案化解工作,全面深入开展政法系统正在进行的“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引深我市化解信访积案“百日大会战”活动,切实把涉法信访工作抓实抓好,为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要进一步强化大局观念,树立大局意识。要站在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按照“发展是硬道理,稳定是硬任务”的要求,充分认识到化解涉法涉诉信访案件的迫切性和重要性,以及对当前乃至今后我市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意义,务必以更加细致的工作措施、更加过硬的工作作风,打赢涉诉信访案件化解攻坚战,千方百计推动信访案件案结事了。

二要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结合目前正在开展的“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执法为民的思想教育,加强执法工作的规范化建设,健全执法司法责任制,加强对执法权力行使的监督制约,提高执法人员的整体素质。

三要进一步明确工作重点,全面推进“事要解决”。要以“大接访、大排查、大化解”活动为契机,以“事要解决”为核心,“案结事了”为标准,对我市目前仍未解决的4起案件做为当前的重点案件,多方协调,综合运用多种手段,力争按期有效化解。

四要坚持政法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政法各部门在坚持依法办案的同时,要加强横向联系,对本部门排查的有上访缠诉倾向的案件及时向有关部门通报情况,共同做好当事人的稳控工作,坚决防止越级上访等严重影响社会稳定的情况发生。

我的汇报完了,谢谢大家。

信访积案化解工作经验信访积案化解工作汇报范文

县政府督办室:

我局一贯以来高度重视信访矛盾化解工作,近年来,我局充分发挥工作职能作用,加强协调和配合,较好地办理化解了多起信访矛盾。2011年度,我局尚未收到任何信访件,基本上不存在信访矛盾化解工作,只存在一起由于多种原因尚未解决的遗留问题,即把基层财政人员纳入归口管理,为基层财政所退休人员界定身份落实待遇问题。

2010年7月5日,县委书记大接访,县委常委、县委副书记张足意接待《强烈要求把财政人员纳入归口管理》,张书记批示“请财政局妥处,涉及有关的镇场协助做好思想工作,确保稳定。”

2010年10月19日,县委刘书记交办信访件《迫切恳求为基层财政所退休人员界定身份落实待遇的报告》,签署请孔县长、朱县长研究处理。2011年3月22日,县委督察室以[2011]第11号领导批示件办理结果回告,县委刘书记批示:“请***同志组织编办、人社局、财政局等单位借鉴外地经验,结合***实际,研究具体方案报县委、政府研究决定。”由于我县人事调整及其他客观原因,一直没有进行落实。

2005年,根据省委、省政府有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文件精神,县委、县政府下发了《关于推进乡镇综合配套改革的意见》(阳发[2005]14号)和《关于印发***县乡镇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实施意见的通知》(阳政发[2005]48号)两个文件,其中:一个文件界定乡镇财政所为事业单位,一个要求乡镇事业单位必须进入养老保险。为此,根据上述文件精神,县财政局将各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由原财政拨发工资改为县养老保险事业管理局发放养老金。

事实上,自2002年乡镇财政所人、财、物划归各乡镇政府管理以来,基层财政所干部职工就多次反映该改革存在相关问题,要求上划县财政局垂直管理。在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之后,因感觉身份改变而带来相关待遇不公,44名从基层财政所退休的干部遂联名要求县委、县政府按“中编办[1995]3号”和“中办发[2000]30号”文件精神,借鉴大冶、麻城等7个县(市)的做法,将乡镇财政所人员收归财政局管理,重新界定基层财政所在职和退休人员身份,并落实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津补贴待遇。

根据省有关乡镇综合配套改革文件的规定,2005年,乡镇经管站与财政所合并,财政所加挂经管站的牌子,其人、财、物归所在乡镇政府管理,后更名为财经所,业务上接受县财政局指导,属乡镇事业单位。所有人员纳入养老保险范畴,退休人员全部进入养老保险发工资。

乡镇财政所由垂直管理转变为乡镇地方管理后,随着各项改革的不断深化,该管理模式已呈现出“五难”弊端,具体表现为:

1、财政资金上监管到位难。因人、财、物归乡镇政府管理,受地方干预较大,以致财政监督职能难以充分发挥,执行政策难以到位,特别是中央、省各项惠农政策执行起来难度较大。为要求财政部门提供财力保障,地方政府往往忽视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甚至不惜在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上打折扣,出现违纪违规和侵害农民利益行为。

2、队伍管理上积极调动难。乡镇财政所下放地方政府管理后,财政所干部不能统筹调配,上下不能流动,左右不能交流。无论财政所长还是一般干部,在一个乡镇财政做一干就是十几年甚至一辈子,以致不能优化配置。同时,因提拔任用机会渺茫,严重挫伤了财政干部的工作积极性和工作热情,难以推动工作创新发展。

3、工作运转上经费保障难。乡镇财政所的基础设施由各地方政府负责。因全县各乡镇经济基础薄弱,财政收入难以维持本级政府运转,以致无力承担财政所各项经费需要。而县级财政预算对财政所只安排人头经费,相关工作经费仅靠县财政局统筹安排部分业务费,至于基础设施经费更是无从着落。

4、基层工作上协调开展难。财政所人、材、物归乡镇政府管理,业务接受县财政局和农经局指导。而实际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县财政局想管但管不到,地方政府能管却管不了,从而导致基层财政所管理出现“真空”状态。业务处理上,因县财政局只负责业务指导,各镇有各镇的作法,全县难以确定统一的模式,以致工作参差不齐,效率难以提高。同时,因基层财政所工作职能多,工作内容繁杂,多头管理而要求不一,从而导致多种信访及纠纷。

据了解,全省乃至全国各地的乡镇财政管理体制并没有统一的模式,有的地方是实行归县(市)财政局垂直管理,有的地方是乡(镇)政府管理。针对我县44名基层财政所退休干部的信访诉求,如若对基层财政所的在职和退休人员重新界定身份,落实相应的工资福利和津补贴待遇,并实行县财政局垂直管理,该信访问题虽能得到妥善解决,但与省、县综合配套改革精神相悖,同时势必引发连锁的不稳定因素。尤其是将乡镇财政所退休人员退出养老保险后,其他已进入养老保险范畴的乡镇站、所、中心等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势必同样要求退出养老保险。

鉴于我县当前乡镇财政管理的现状以及长期潜伏着的不稳定因素,为从稳定大局出发、促进我县财政事业科学健康发展,建议由县政府分管领导前头,组织编办、人社、财政等部门负责人,赴外地考察,借鉴外地成功经验,迅速出台我县关于基层财政所管理体制改革方案,既稳定基层财政干部情绪,也为财政事业健康发展提供有益的尝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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