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乡的故事七年级(热门19篇)

时间:2023-12-14 21:27:41 作者:笔舞

优秀的作文不仅要求语言准确、用词恰当,还要有一定的文采和修辞手法的运用。优秀作文是对思想、语言和结构等进行全面综合考察的一种文学作品,它能够展现出作者的才华和文学水平。为写一篇优秀的作文,我们需要激发自己的创造力和想象力,找到独特的切入点和观点。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对大家的写作有所启发和帮助。

七年级家乡写景作文

脑海里回想着一幕幕欢笑的场景,想着……我是真的离开了家乡来到了一直向往的大城市吗?我迷茫了。

从小,我与外婆生活在一起,那里的一草一木我都是如此熟悉,我喜欢我的家乡。小时候,外婆总是在抱着我的时候笑眯眯着地问我:“囡囡,你想去城市吗?城市里可好了哩!”小小的我总是回答说:“去呀!当然去呀!城里多好呀!”每到这时,外婆就会搂紧我自言自语:“走喽,长大了就都走喽!留下我一个孤老太太走不动喽。”然后,她就把我放在小椅子上坐好,去忙乎了。

那把小椅子,现在的我已经坐不下了。那是我小时候的专用椅子。因为几岁的我个子太矮,坐不上去家里的大椅子,外公就专门为我做了这把迷你型的小木椅。我最喜欢的就是在夏天的傍晚拎着我的小椅子去到门前的院子里坐下,靠着椅背,吃着西瓜吹着晚风了。

但其实,城里的新房子布置得很漂亮,家里很干净,有光滑的瓷砖,漂亮的玻璃门,我的房间有大大的书柜、衣柜和软软的床,亮亮的灯。每个来我家的人都会说:“你家可真好看。”是好看,我也很喜欢。城里的新奇事物,很快让我眼花缭乱,几年过去,我也渐渐适应了城里的生活,甚而爱上了城市。

只是,午夜梦回间,我思乡的心仍会悸动。

别了,我深爱的家乡!这一切,只在我的思念与梦中珍藏。

七年级我的家乡作文

离巢的鸟儿始终惦记着温暖的窝,漂泊的小船始终想着原来的港湾,远行的游子始终想着自己的家乡。

“家乡”多么亲切的两个字呀!谁不爱家乡的风景,谁不爱家乡的特产,谁不爱家乡的风土人情呢!

在我的家乡里,马路两旁种满了树,每天清晨起来,打开门,深深地吸一口气,清爽极了;打开窗户,满屋飘香;走出家门,满眼绿色,让人心旷神怡。

蜜枣、柑橘、莲藕是家乡的特产,虽然不是什么奇珍异果,但是丰收时节,屋檐下、晒场上,聚满了分享果实的男女老幼。

每逢佳节,大家都会把自家的美味端一碗给邻居,邻家也回那家一碗,各自分享着这份乡亲乡情。到了傍晚,大家聚在一起无拘无束地谈天说地,欢笑声荡漾在家乡的夜空。

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非常朴素的地方,一个非常和谐、非常热闹的地方。

我爱我的家乡,爱我家乡的每一个人,就如巴金先生的“我爱我的祖国,爱我的人们,离开了他,离开了他们,我就无法写作”的爱乡之情一样的浓。

家乡的七年级作文

如果你问我:“你的家乡哪里的景色最美?”我肯定这样回答:“山。”我第一次上山还是二年级时,我任性地与母亲吵了一架。心中很是恐惧,以致使我泪流不止,我不希望别人看到我狼狈的样子,更不希望与任何人说话,我想封闭自我,找个地方躲起来,最主要的原因是我不想让妈妈找到我。这是我的脑海中闪过这样的念头:上山。常听别人说山里很寂静,很少有人经过。但是,我怕。我一次都没上过山。哎呀,为了躲避妈妈的责骂,没办法,这有这条路行得通。“我不能再犹豫了。”心里想着。

还有每当太阳照在树叶的空隙里,为树叶增添了许多生气,那么的耀眼,令人赏心悦目;每当风姑娘来临时,树林都很尊敬地弯下腰,向风姑娘打个招呼。于是,树叶沙沙作响,树干左摇右摆,直到风姑娘向下一个地点出发才停止了刚才的的大礼。

真难忘那天的事。我为自己的任性感到后悔,同时也为自己欣赏到那样的景色而感谢自己的任性。

家乡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夏日炎炎的一个下午,知了都在树上拼命地叫:“热啊,热啊!”

我在家里吹着风扇,还是热得受不了。要是现在能吃一根雪糕就好了。这么一想,我就翻起了零钱盒里剩下的钱——正好能买一根雪糕!于是我拿上钱,飞快跑到楼下的小卖部去买雪糕。

小卖部的老板是一位中年阿姨。老实说,要不是热得受不了,平时我都不会一个人来小卖部。因为阿姨脸上有一道长长的,红色的伤疤,看上去有点吓人。听妈妈说,在一次火灾中,阿姨的脸被烫伤,留下了这道难看的伤疤。因为这道疤,她都很难找到工作。所以她只能自己开一家小店,再做点针线活赚钱。此刻,她就正在柜台后面做针线活。那么热的天,她也舍不得开电扇,汗水湿透了她的衣裳,她却依然低头耐心地穿针引线。我说:“阿姨,买一支雪糕。”阿姨赶忙站起身,我看到她脸上的疤,不由往后退了一步。她毫不在意,微笑着拿过钱。她打开一旁的冰柜,拿出了两支雪糕给我。我一愣:“阿姨,我就买一支。”她笑笑说:“我认得你,就住在楼上,经常和你妈妈来买东西的。看你热得满头汗,阿姨多送一支给你。”我接过两支雪糕,不知怎么,脸就红了。我连忙致谢:“谢谢,谢谢阿姨……”

我回到家,吃起了那两支雪糕,心里五味杂陈:听妈妈说过,阿姨的店赚不了多少钱,家里条件也一般,她却愿意送我雪糕。而我之前却还害怕她的伤疤,真是太不应该了。

雪糕本是甜甜的,此刻却又多了一点涩涩的味道。如果每个人都能明白,心灵美远比外表美重要,那该有多好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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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的七年级作文

今天我们到叔叔家去,发现现在的路变化可真大呀!用水泥铺成的马路显得宽广、平坦。回想以前,车在沙子路上一蹦一跳,有时把人高高抛起,似乎要想把人甩出车外。唉……这条路呀,让我们想起来就后怕。回想过去,这条路真算得上名符其实的“垃圾路”。路面很窄、坑洼不平,道路两旁都是垃圾。一到夏天,苍蝇四起,臭气熏天。晴天尘土飞扬,雨天就变成了“沼泽地”,真是晴天一身土,雨天一身泥。

现在的路真是晴天无尘土,雨天不泥泞。“忽如一夜春风来”,如今的路边一下子冒出了片片新绿,满目青翠,路旁有许多的树,旁边是一块块麦地、菜畦。上面长着新鲜的`蔬菜,显得生机盎然,看着真让人眼馋,我恨不得把它全部吃光。

看到路的两旁,我心中不禁感慨万千,路的变化真大!顺着水泥路,我们来到了叔叔家。呵!好漂亮的两层洋楼,雪白的墙壁,塑钢的门窗,还装上了空调。叔叔正在擦那辆崭新的汽车。我急忙上前喊了一声:“叔叔好!”他回过头,先是一楞,然后笑呵呵地说:“哟,大状好!快进屋坐!”我们走进屋里,好宽敞啊,正中的墙壁上贴着一幅老寿星的画,一副对联分挂两边。一张大方桌摆在屋子中央。

叔叔带我上楼,正好迎面遇到了婶婶,她笑着说:“你们来啦,我去拿你们爱吃的。”我们上楼,叔叔把电视打开,便下去了。我环视了整个房间:地面上铺起了地板,木凳换成了软软的皮沙发;正前方,长柜上放着组合音响和一台液晶的大彩电,顶上还悬挂着一盏牡丹花一样的灯。布置得漂亮极了!

一会儿便是午饭时间了。叔叔准备了一桌丰盛的午餐款待我们。在餐桌上,我问叔叔:“你在外赚好多钱吧?”叔叔意味深长地说:“是啊!社会发展了,只要你能吃苦,就能赚大钱!你瞧,咱家又盖新房又装潢,还买了辆汽车……”

啊!家乡的变化可真大!

家乡的七年级作文

我的家乡坐落在南昆山脚下。这里没有城市的繁华,喧嚣,也没有城市的高楼大厦,这里不像都市那般光彩夺目,令人仰望……可是这里是孕育我的一方清秀水土,也承载了我的童年,记录了我的喜怒哀乐。这一切足够我用一生去回味。

我的家乡是一个不起眼的村庄,但这里四面环山,山清水秀。虽称不上一“绝”,但也不失为一个好地方。这里的山既不高大也不险峻,有的只是连绵起伏的青青葱葱。山上有很多榕树,有的已达几百年的历史。也不知经历了多少狂风暴雨,才得以成为这么刚劲的古木。山上还种着许多的桔子树。这主要源于我们生活的着一带盛产桔子,被称为“桔子之乡”。小时候,在那天高云淡的季节里,我总喜欢和玩伴们爬上山顶,徜徉在山的怀抱里,望蓝天,看落日。看那落日的霞辉晕黄了那一角天空。那时,我们就会天真地惊呼:“哇,桔子竟然和夕阳长得一模一样耶!”都说三亚的落日最美,何来之最?不过是个人不同的感情罢了。

家乡的水很清澈,仿佛一条条透明的绸缎顺着山势缓缓地流淌下来,“叮咚——叮咚”拍打着形状大同小异的石头,好似一首欢快的歌!就这样欢快的流着,流着,流向四面八方,灌溉着大片大片的农田。家乡的水,甘甜,淌入心田,却也掺杂着农村特有的味道。

在这里生活的人很朴素,也很善良,过着简单不受约束的生活。这样乐也融融,就像一个温暖的大家庭。记忆点点,恍如回到了童年时和邻居大伯在田里插秧;和姑姑在山上摘果;和玩伴们用树枝制作弹弓……岁月已逝,物是人非。

呵,我的家乡!

七年级家乡写景作文

如果有人问我:你最喜欢什么地方呢?我会毫不犹豫的回答:我的家乡。

那么是不是有人会问:“你的家乡是不是很美丽啊!是不是一个旅游景点?”对于这个问题,我会给你说:“我的家乡并不是旅游景点,并不是什么特别美丽的地方,而是一个普普通通的农村,我之所以喜欢我的家乡,是因为我的家乡发生了巨大的变化。

你们是不是特别想知道我的家乡变成了什么样呢?别急,我慢慢给你介绍。

我的家乡原来的街道非常脏,住的房子也非常平凡,但是现在,街道变得一尘不染,有的房子也成了高楼,房子的两旁有坚强的护卫--树,它们不畏严寒的保护这人类,它们就是我们心目中的英雄。

我的家乡变化得是不是很美了呢?下面还有更美丽的呢,等你看完后,准是大吃一惊。

原来,山上是光秃秃的,什么也没有,但是,在我们“领头雁“的带领下,现在,山上都种上了树,有:柳树、核桃树、松树、杨树等,其中我最喜欢松树。

春姑娘来临后,松树就会吐出新的绿芽,在远处看像一个身披绿甲、玉树临风的小护卫,走进看,原来是由一个个尖尖的松针组成的松树,如果你动一下松针,松针像是怕你伤害它似的,就会猛地扎你一下,你可别小瞧这小小的松针,扎起来可疼了,它仿佛是在告诉我们:“你们不要伤害我噢!”

不知不觉中,春天已经过去了,夏天的脚步正悄悄地向我们走来。这时,你再看看松树,它却变成了一把雨伞,在为人们遮挡太阳,这雨伞还蛮顶事的,不信的话,你试试,在你被太阳烧得滚烫时,你去雨伞下面试试,又像走进了冰窖一样。又机会的话,你也来体验体验吧!

哇!风好凉爽啊!”我不禁称赞道,原来是秋天来了,这时,坡上是五颜六色的,你瞧,那黄色的是柿子,那红灯笼是苹果,那圆溜溜的果实是核桃……而松树呢,却和原来的一样,我迫不及待的想等到冬天,看看冬天松树是什么样子的。

终于等到了这一刻,我跑到山上,一幅画面映入我的眼帘,所有的树只剩下了光秃秃的枝子,唯有松树还保持着原来那美丽的样子,所有的树都涂上了银霜,披了一身雪花,非常漂亮。

我的家乡变得是不是很美了呢?我一定要好好学习,长大后一定要把自己的家乡建设的更美好。

家乡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大家好,我是一根雪糕,我穿着脆脆的外壳,里面包裹着美味的冰淇淋。

正是炎热的夏天,有许多人来买我的同伴。有一天,一个孩子不小心把我碰到了地上。“啊,痛死我了,快帮我捡起来。”可是谁都没有听见,反而把我踢来踢去。

在太阳的照耀下,我的身体不断的融化,突然一个小朋友走了过来,我心中产生了一丝希望。“太好了!我要得救了。”小朋友弯下腰来,捡起我,捏了下我:“是一支融化了的雪糕。”说完他将我一扔,又把我扔回了远处,摔得我全身发疼,我完全绝望了。我的身体马上就要化为水了,“完了,完了,我这美丽的容颜就要这样化为一滩水了。”

这时,来了一位小学生,他挑选了一根雪糕坐下来静静地吃。“咦,是谁乱扔垃圾。”他捡起我,“是一支雪糕。”我看着他胸前的红领巾,都要激动哭了,心里不停地喊:“把我放回去吧,把我放回去吧!”

“唉。可惜了这支雪糕,还是放到垃圾桶吧!”他把我捡起来,扔进了垃圾桶,呜呜,虽然我再也不能回到冰箱,但是至少不会污染环境呀,我还要谢谢这个“红领巾”啊!

家乡的故事七年级作文

有一种文字,在哪都受到人们的欢迎;有一种文字,我生来就与它密不可分;有一种文字,历史都在赞扬它与生俱来的灵性;我们透过它的眼睛了解世界,它用它那深邃的眼眸向我们传达世界对它的看法。它就是中华文明的见证——汉字。

“连缀成句,顿挫抑扬。书法字体,各具特长。”渐渐地,在书法课上,我又认识了色彩单一但魅力无穷的书法字。在我看来,书法字是不拘泥于方格的“活”字,形如龙蛇,迂回流畅,潇洒中论着端庄,独特中散发着神秘。变化多端,琢磨不定,在我欣赏它那多彩的风韵时,时而却像隔着一层纱,清晰模糊,令人费解。但越是神秘,越能吸引我探索的欲望,仿佛是被吸入了黑洞一般,越陷越深,无法自拔。用“智慧”这个词来形容书法字最为恰当,我要用自己的智慧去解读它的智慧。

我在汉字中受益,也回报于汉字。我也开始给汉字“编舞”——写作。当然只是“练”一些简单的基本功。刚开始,我看着一幅简单的画拼在一起,组成一个连贯的句子,暗淡无味。后来,我能在几句话的基础上,加一些华丽的词语,让一些汉字变成了一段有意义的文段。现在,我能让在我写的作文里出现的汉字与我同愁同喜,共同感概透生活与未知。在汉子和作文的这条路上,我虽然没有达到轻车熟路,也不能与大文豪的妙笔生花相媲美,但我会极力的去探索它的神秘莫测。

七年级我的家乡作文

我爱那浩瀚的大海,因为那儿水天一色,令人心旷神怡;我爱那汹涌的长江,因为等到退潮后,我们能在无边无际的沙滩上玩耍。但是,我更爱我家乡那碧波荡漾的小河。

春天,小河在微风的吹拂下,河面不断涌起笑的涟漪。河水清澈见底,连河底的小鱼儿,水草,沙石都能看得清清楚楚。春光明媚的日子里,爸爸妈妈就会带着我,一边唱歌,一边划船。春天的小河给我们带来一段段欢乐的回忆。

夏天,小河的中央开满了荷花,有娇艳的粉,也有纯洁的白。一阵微风吹来,花儿们不停地摇摆着婀娜的身姿,好像在向我们献舞呢!我们常在河边的树荫下乘凉,晚风夹带着河水的清凉,令我们一天的疲劳都消失了。到了西瓜成熟的日子,大人们还把西瓜放在河里做冰镇西瓜呢!夏天的小河给我留下了清凉的印象。

秋天,小河旁边的果树都结满了果实。小河里的荷花枯萎了,却长出了一个个惹人爱的莲蓬。我和小伙伴羡慕地看着阿婆撑着小船去采摘甜甜的莲蓬儿,想着若是爸爸妈妈同意“小娃撑小艇”,我们采回来的莲蓬定是最清甜的!秋天的小河给我留下了甜蜜的思索。

冬天,小河结冰了,我们经常想象着在河面上滑冰、嬉戏,说着谁会把谁推倒,谁又自己摔了一跤,兴奋极了。冬天的小河给我留下了兴奋的遐想。

我爱家乡的小河,它给我带来了无限的欢乐、清凉、甜蜜和兴奋……。

家乡的七年级作文

我每次来到奶奶家第一件事就是去看我的大公鸡,公鸡在天刚刚蒙蒙亮的时候就把我们叫醒了,它总是一幅自豪的样子,要是你得罪了它呀!你可是没好的,当心它对你使出“降鸡十八脚”那你可就惨大咯!它会用尖锐的嘴巴来啄你,再用它那锋利的爪你,直到你向它投降为止。

忽然,我听到了一种熟悉的狗叫声。对了,差点把我那老实、忠诚的狗忘记了,我跑过去一看,哟!它正在“站岗”------守门呢!我走过去那只狗就向我不停的摇尾巴,像是欢迎我的到来。我就俯下身子摸摸了它那滑顺的毛。

奶奶家门前的那条河流,宽阔的河面平静得像一面镜子,也让你感觉不到它在流动。河的两岸是峰峦雄伟的山,那里的山奇形怪壮,就这样一座挨着一座,你靠着我,我靠你,一直走得很远。

这就是我的家乡,一个充满欢声笑语和茂密丛林的家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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家乡七年级作文

我出生在农村,成长于城市,在我的记忆中,一半的童年是属于秋天的,那是家乡的秋烟,一半的童年是带有多味的,那是城市的灯红酒绿。

家乡的.秋,是离不开烟的。

记得小时候,早晨朦胧之中,从被窝里伸出脑袋,透过窗户,冷清的空中飘着院子里生的烟炊,蓝蓝的,划破长空,告诉我父亲起来做饭了。

天,是寒冬的前兆,干冷干冷的,尽管门窗紧闭,但风还是穿过门窗,吹来呼呼作响,冷嗖嗖的,狠狠地刺在我脸上,把我刺进被窝——现在还早着呢,想想父亲起床了,我可以放心地多暖和会儿,他会喊我上学的。

睁开眼,已不那么打颤,院子里地火有着几点残余火星,还冒着几丝炊烟,一阵风过后,随风而逝。

邻家一般大的伙伴喊我一起上学,顺手摸摸饭微凉,没了胃口,拿起书包,就跑出家门,恰遇耕作回来的父亲,见锅在地火上纹丝未动,扔下家伙,用沾满泥土的茧手硬把我拉回,重新生火温饭。空寂的高空又多了一束浓烟,掠过挂着残叶的树干,熏跑枝头无名鸟。

北风呼呼地吹,落叶飘飘洒洒。天空下,一群驾着秋高气爽的孩子,打打闹闹,疯狂奔跑。

远远望望家,挥手告别伙伴。家的那边冒起一柱烟炊,直指云霄,深深地吸一口,是我曾经吸到肺里的爱散发的一缕清香。我知道,父亲回来了。

经典鬼故事七年级

事情发生在八十年代。那时候交通工具基本上是步行,农村条件好的就骑牛车或驴车。县城里条件好的就骑自行车。不过平舆县东皇庙段营村骆庄的冯老农却是个例外。因为他有一辆自行车。

自行车在那个年代,可是不得了的。相当于现在的一辆进口小轿车了。那骑出去,不要说把妹什么的了,就是小媳妇看见了也想上去坐坐呢。

这冯老农祖上是地主,后来打土豪分田地是家道败落了,连饭都吃不上了。可是后来,这家伙当兵回来之后,给他的战友去陕西盗墓,发了点儿横财。所以,在村里他就是个大爷。發時達烟抽着,永乐仙喝着,养了十几条狗,馋了就打死吃掉。

可惜的是,这家伙长得太挫,高子吧也不低,要不然征兵也征不上。但是长相就实在是不敢恭维了。肥猪头一个,一脸的小麻子,嘴唇厚的可以切盘儿菜,要是那猪嘴一撅的话,就可以栓头驴了。所以呢,三十好几了,也没有娶上媳妇。

不过没媳妇的人呢,加上有钱,自然就活得潇洒。这不,上海牌手表带着,凤凰牌自行车骑着,还有一个凤舞收音机,天天别在腰里装着十三。

这天,他骑着自行车去平舆县城赶集,到了平舆集上,这也想买,那也想买,这也想吃,那也想喝。玩来玩去,不知不觉中天已经黑了。

那时候是没有路灯,也没有电的。所以,他喝掉最后一盅子酒后,赶紧的往骆庄赶。

一路顺风,很快骑到了刘桥。当时正值秋冬季,地里的麦子已经种上了,才刚发个小芽。

走了不久,快到骆庄的时候,看到远处有一个黑影。田间的路太窄,又加上喝了酒,冯老农害怕撞上他,就放慢了骑车的速度,并伸出一只脚支在地上,让他先过。

等那人过来之后,才看清,原来是同村的林强林老头。冯老农因为以前偷过林老头的鸡,被林老头抓到过,所以一直很害怕遇上他。所以这次不得已遇上的时候,就赶紧给林老头掏了一根阿诗码的高级香烟。

然后问林老头:“这么晚了,您老喝汤了吗?这是准备上哪儿啊,要不我带你去?”

林老头接过烟说道:“我去平舆县城逛逛。你小子可不要趁我不再家偷我家的鸡。”

冯老农哈哈笑过,让林老头过了去。心里却骂道,老子现在有钱了,在乎你那破鸡。老子一包烟够买你几只鸡呢。神经病的老家伙,集罢了还去平舆赶集里。

冯老农哼着小曲儿,一路骑到了骆庄。

刚进骆庄,就看见村里有一处地方火光通明,仔细看,正是林老头家。

难道是失火了?得去看看热闹。

冯老农直接把自行车骑到了林老头家。还没有到地方,就听到一片哭声。

等进了他家门儿,看到林老头正躺在当门屋里的破床上。原来他下午就已经去世了。

经典鬼故事七年级

这个事情是我亲身经历的,没有一点儿演义的成份。同时还有曹旭,刘玉峰和我一起经历。

左右。我在平舆县针织厂里住。周末的时间一般都是跑着玩。这个周末,我、曹旭、刘玉峰,我们三个一起跑到西边的烈士陵园去玩儿。

西塔寺三面环水,我们就沿着小清河在草堆里玩儿。到西塔寺东边的尖角的地方,曹旭捉到了一只硬币大小,全身呈灰色的小青蛙。看起来更像蟾蜍,但身上没有疙瘩。曹旭握在手里玩了一会儿之后,送给我了。

我便拿着接着玩,一直握在手心里。和他们一块儿爬上柳树,折树枝编帽子。

玩了很长时间,要回去的时候,我把那只小青蛙扔到水里了,把它放了。

回去之后,第二天便生病了。病得厉害,一直呕吐。去公疗医院检查,没什么问题,可总是呕吐。没办法,便住了院。住了七八天,挂了七八天的吊针。病情一点儿没有止住,每天就是呕吐,吃什么吐什么,喝水都吐。

没办法,当时医疗条件差,病瞧不好,我爸拉着架子车把我拉回了家。

在家也是吐,没办法。只能求神问卜了。

平舆县东皇庙乡有个蔡庄,有一位老太太很厉害,是斯婆子,也就是巫婆,巫医。病急乱投医,我爸就自己骑着自行车去找她了。

听我爸说,到了地方。说家里孩子生病了,看不好。老太太就烧了三柱香,念叨了一会儿。

然后说道:“你家孩子最近,去你家西边玩了。捉到了皮爬偶,它可是大仙,捉到之后又爬了柳树玩了很长时间。还好,最后把它放了,没有杀死。要是杀死了,谁也救不活了。”

然后烧了点儿黄纸,用黄纸包了三包纸灰儿,吩咐让一次喝一包,一天三次的喝。让说让去韭菜地里,找蚯蚓拉的屎(就是卷曲成团儿的土),把土放锅里,放些红糖煮沸后,和神药(纸灰儿)一起喝了。

我爸回来的时候,天已经快黑了。赶快跑到针织厂后院里找韭菜地,找到范恒奶奶家住了一小片儿韭菜,就在地里找了一些蚯蚓屎,煮了些水喝了神药。

神奇的是,第二天就不呕吐了。剩下的两包当天喝完,病就完全好了。

这件事情,曹旭是知道的,他可以证明。

神奇的是,那位女大仙,竟然能知道我那天都是做过了什么,就好像放电影被她看到了一般。但让人不解的是,皮怕偶大仙是曹旭捉的,他握手里好久,才给我。我后来给放了,为什么生病的却是我。

七年级的民间故事

北宋元丰七年,即公元1084年秋天的某个晚上,和平常没什么不同,宋神宗饭后突然打摆子,两眼翻白,浑身颤抖,十指像鸡爪一样在空中比画。片刻以后,宋神宗恢复平静,正当大家松了一口气时,太医跟高太后悄悄地汇报:“皇上这是重病之前的先兆,要劝皇上保重龙体,不要过于操劳。少则三个月、多则半年,皇上会一病不起。”

高太后听了,既心疼又焦急。她心疼皇上的身体,焦急下一任的“接班人”。别看宋神宗儿子有6个,可是前面5个儿子都因这样那样的原因先他而去了,膝下只有老六,年方17岁,叫赵熙。赵熙是德妃所生,不是皇后嫡出的,他排行老六,也不是长子。当时立储君是立嫡立长,基于无长无嫡可立,所以赵熙就成为的种子选手,宋神宗口头上认可他为太子,只是没有下诏书。没有那一纸公文,赵熙头上的太子帽子就戴不稳。

三个月以后,宋神宗中了太医的预言,一病不起,而且口不能言,手指也僵握着,写字都成了难事。高太后催他立太子,他比画了半天,高太后才看明白,原来皇位的人选还有两个。高太后以为是皇上在外面跟民女生了龙种,又比画了一会儿,她才明白,那两个竞争对手是宋神宗的亲弟弟,一个叫赵颢,36岁;一个叫赵頵,30岁。姑且叫他们二号三号选手,前面提到的赵熙算一号。

在宋代皇室有个规矩,叫兄终弟及,既然宋神宗没有把亲生儿子正式立为太子,现在皇帝驾崩的日子屈指可数,二号和三号选手就有资格来争夺皇位。而且,他们都是高太后的亲生骨肉,处理起政事来,随便哪个都会比赵熙强。

皇帝病了,大臣们争相表忠心,络绎不绝地进宫探病。这个时候,只是尽心罢了,隔着窗户见见皇上。于是,大伙对皇上的探病就成了一次次的茶话会,你一言我一语,猜度会立谁当接班人。

一开始,大家的研讨是比较轻松的,轻言细语很有修养,互相带着试探对方的意思,但渐渐就有了打嘴仗的风向,特别是宰相王瑾表明了自己的态度以后,众人立刻就分成了两个对立阵营。以王瑾为首的支持子承父业,以重要大臣蔡确为首的支持兄终弟及。

王瑾只是装作随意地说了一句话:“应当立赵熙为太子,皇上金口玉言,一言九鼎,谁都知道他早就把赵熙称太子了。至于诏书,等皇上醒来,我看就会下了。”

宋神宗病重得昏迷过去了,那立太子的诏书,没有他的签名,谁也不敢做主出炉。

在朝廷,手里有实权的人是枪杆子,有话语权;手里没有实权的说不上话的,叫烧火棍。但是,所有矛盾的聚集放大,都少不了烧火棍的功劳,他们在中间挑拨火星,拉帮结派,为自己谋前途。王瑾和蔡确这两支枪一接上火,烧火棍们就忙开了,使两人的矛盾迅速升级。

蔡确放出话来,要杀了王瑾。

王瑾有个外号叫三旨宰相。三旨是:上朝时叫取圣旨;皇帝裁决后,叫领圣旨;传达完圣旨,已得圣旨。对上,他唯唯诺诺;对下,他。

爱好。

和平,是有名的双面胶人士,就是跟值班的宫女,也喜欢拉拉家常,没有一点高官的架子。

就是这样一个不爱招事的老头儿,却在皇上病倒以后管起事来了。于是,前几日呈乌合之众、懒散之态的朝臣们就有了必须唯王瑾马首是瞻的意思。这个马首不像以前没有主见了,原来他天天歌颂皇上英明,现在他的言行倒叫臣服的人由衷地佩服起他的英明来。

这日探病聚会时,王瑾进来就宣布了一个新想法,他说:“皇上病体欠安,国事不能长久荒疏,我们应当集体联名,奏请高太后临朝听政。太后临朝的第一件事,就是确立皇位人选,到时大家把自己的意见都拿到桌面上去谈,不用在背后胡思乱想,影响团结。众卿觉得如何?”

确立皇位接班人是个烫手的山芋,就丢给太后去整吧。王瑾这一招儿倒是高明,弄得想杀他的蔡确不得不推迟了计划。

高太后的表现也很让大臣们满意,太后不肯临朝,说:“哀家一个女流之辈,怎配端坐朝堂?”这话很多太后都说过,但当时让大臣们听来,仍是觉得心里舒服,这才叫贤德的女人,不是有野心的人,暂时过渡下就会回到后花园去下棋的。大臣们放心了,一再叩请高太后临朝,还有几个人坚决地说她不答应,他们就不起来。没办法,高太后只好答应了。

王瑾这人看起来有几把刷子,几句话就把高太后隆重推到前台了。虽说史有前例,但当时人们还没想到这一招。有的等着老皇帝死了,新皇帝能提拔自己一下;有的观看皇位花落谁家,就是没有人想到国事不能长久荒疏。

看来王瑾不是蜗牛,是红牛。

高太后走马上任以后,处理起政事来果断能干,没有平常女人的优柔寡断。对于立储君的意见,她是各方面都听取,要女官一条条记下来,但就是不表态,说要时间考察研究再作决断。

王瑾的态度很明白,还是支持赵熙当太子。他说:“兄终弟及是有前例,可是当今皇上有亲生儿子呀。可怜皇上就这一根独苗,他学问好,有仁孝之心,如若不叫他承继大业,于心何忍?”

这日下了朝,王瑾接到一封密报,上面写着:“我听说蔡确要加害于您,他一心反对立赵熙为太子。您这几天出行居家都要格外小心,过了这阵就好了。”

没想到从这个晚上起,王瑾府上却是夜不闭户,把院门大开,往里走进去,一层层的门都是开着,王瑾和家人仆妇无不是放心大睡。蔡确派的杀手从没见过这种阵势,夜夜在王府左右转悠,却没有胆量走进去。如果想在王瑾上朝的路上干掉他,竟也成了难事。杀手发现王瑾神出鬼没,根本不知道他走的哪条道去上朝。

方法。

是在他茶水里下毒。至于替罪羊,就让端茶的宫女担任。这个主意蔡确只跟夫人王氏提过,但很快走漏了风声,只好改在宫里探病的路上杀了他,杀完将他丢在草丛里,装作不关我事的样子走掉。

时间是中午,宫内行人稀少。看到王瑾往皇帝寝宫走,蔡确就连忙跟上去打招呼,说他也是去探皇上的病,要同行。王瑾说好啊,两人一前一后走着。机会真是千载难逢,前后左右都没有行人。蔡确猛地一拔佩剑,却差点儿闪了腰,那佩剑硬是拔不出来。他歪下头看了一下,发现剑被什么类似浆的东西给堵死在鞘里了。

王瑾回过头来,说:“你整理衣服呐?”蔡确脸一下子红了,说不是,又说是。这个时候,蔡确想上去把老头儿掐死,可是王瑾有点胖,脖子粗短,又走出了汗,想掐死他,手会在他脖子上打滑,难得掐死。脱下裤腰带勒死他吧,自己的裤子怎么办?算了,等下次吧。

两人进了候客厅,却见二号三号皇位选手在那里发脾气,二号赵颢说:“我想见哥哥,母后却不给我见,说要静养,听说是不行了,可不是连最后一面都见不到了?”三号赵说:“我都担心哥哥还在不在?前几日隔着窗户见过,一动不动的。”

蔡确是支持他兄弟二人中的一个上位的,但一直没有明确表态支持谁。现在二号和三号看到他,加上心情不好,都表现出懒得搭理的样子。蔡确那颗火热的心就一点点地凉了。

想到此,蔡确的心有点凉,因为头脑发热,要杀王瑾的心思就淡了。

走的时候,王瑾打了三声响指,神态很是轻松。

次日早朝,高太后宣读了立赵熙为太子的诏书。群臣中仍然有表示不满的议论。罢朝以后,高太后召了几名有不同意见的大臣单独谈心。

七年级雷锋的故事

在群众路线教育活动中,通过落实中央关于作风建设的《八项规定》,查摆党员领导干部存在的“四风”问题,人民群众热切希望雷锋精神的现实回归。特别是这次通过再次观看电影《雷锋》,更让我们感到,在新的历史时期,雷锋精神千万不可丢!雷锋同志留给我们的爱憎分明的立场、刻苦学习的劲头、乐善好施的追求和甘当革命螺丝钉的精神永远值得我们世代传承和继续发扬光大。

学习雷锋爱憎分明的立场。雷锋是生在旧社会,长在红旗下的一代青年,旧社会给雷锋幼小心灵留下的是千仇万恨,他的家传仅有一把砍柴刀,母亲的一根吊绳,以及他手上的“砍疤”。

雷锋深深懂得,自己的翻身解放是党和他给的。因而,在雷锋的骨子里,他始终抱定着对党的无限忠诚和热爱,发誓要做一名学校的好学生,单位的好青年,部队的好战士,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他对旧社会嫉恶如仇。入伍初期,雷锋听到国民党要反攻大陆,颠覆国家政权消息,就积极要求上前线,立志用自己年轻的生命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他把对党和人民的热爱之情,全部倾注到自己的日常工作、学习和生活之中,处处为人表率,成为了我们大家学习的榜样。

学习雷锋刻苦学习的劲头。雷锋虽然只有小学文化,但通过刻苦学习,不断提高了他的文化知识,增长了工作本领,特别是通过刻苦学习他著作,雷锋渐渐懂得了许多革命的道理,正如他在日记里写道:“学习了他著作,使我深深懂得了一个人的作用对于革命事业来说,就如一架机器上的一颗螺丝钉,我愿永远做一个永不生锈的革命的螺丝钉”。“人不吃饭不行,打仗没有武器不行,开汽车没有方向盘不行,正是长期以来的坚持学习,使雷锋很快成长为一名新时代的道德模范和忠诚的共产主义战士。

学习雷锋乐善好施的追求。怀着对党和人民的朴素感情,雷锋总是走到哪里就把乐善好施的好人好事做到哪里。节假日里,雷锋在公园里为少先队员们讲忆苦思甜故事;繁忙的工地上,雷锋不计名利参加义务劳动;暴雨天里,他跋山涉水主动为农村老大娘祖孙送行;他省吃俭用,袜子穿破了几年也不舍得买一双,而当他知道辽阳地区发生水灾,就毫不犹豫地把结余的100元津贴,全部捐献给灾区人民;战友母亲生病,他以战友名字为其寄钱看病。正如雷锋日记所表达的:“人民的困难就是我的困难,帮助人民克服困难是我应尽的责任!”“人的生命是有限的,可是为人民服务是无限的。我要把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之中去。”这是多么高尚的人生情怀和人生追求!

学习雷锋甘当螺丝钉的精神。雷锋热爱自己的工作,工作上服从组织安排,从来是做到“党叫干啥就干啥,党叫干啥就干好啥”。正如雷锋自己所说:“党和人民需要我做黄继光,我就去堵机枪眼。需要我做张思德,我就去烧木炭。不管在什么岗位上,我都要尽一切力量,想一切办法去为人民服务。”工作中,雷锋学习开车技术,成长进步很快。他爱护车辆就像爱护自己的生命,成为了军营中一颗永不生锈的闪光“螺丝钉”。

学习雷锋好榜样。雷锋以22岁的光辉人生实现了对新中国道德模范的形象塑造,他把自己有限的生命,投入到无限的为人民服务的伟大实践之中,为我们树立了学习的光辉榜样。在新时期推进民族复兴、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的伟大征程中,我们一定要以雷锋为榜样,坚定理想信念,热爱本职工作,处处以党和人民的利益为重,以个人利益服从集体利益,走到哪里就把为人民服务的好事做到哪里,让神州处处感受着雷锋精神的温暖和人间正气的蓬勃力量,使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得到更好的传承和弘扬!

思念家乡作文七年级

我小的时候,去过许多地方。妈妈说,如果小孩之间比去过的地方,我肯定能夺取“桂冠”。还说如果有一个比赛是“比比谁去的地方多”,肯定让我参加。可是,其他地方我都记得有点模糊,唯独那个美丽的地方,我妈妈的故乡——亳州,却让我久久难以忘怀。

从台州开车到那里大概要十几个小时才能到。亳州的入口有一块大牌匾,上面镌刻着一行醒目的大字——“七彩亳州,欢迎您!”进入了这个七彩的城市不久,就会看到几条羊肠小道从绿叶中伸出来,我猜是到了农村。果然,车开着开着就看到了一大片庄稼,一块块田里播种了农民伯伯一颗颗晶莹的汗珠。不过还没到收获的季节,现在是绿波荡漾,车辆在一大片绿海中,如同一叶小舟在行驶。一阵风吹来,绿波一起一伏,让人有一中说不出的惬意。路边野花的花香随着风飘进了我们的鼻中,沁人心脾。

我正欣赏着这大自然打造出来的美景,路边走来几位穿着朴素但是颜色非常鲜艳的青年妇女,趴在车窗上,正跟妈妈说着话。我望着绿海。突然从绿海里传出了一阵“咩咩”声和“哞哞”声。定睛一看,才看清原来是一大群羊和几只强壮的牛正在“说话”啊!亳州人民、庄稼和牛羊,构成了一幅美丽的“亳州风景图”,真是一个“七彩亳州”啊!

妈妈聊了一阵,跟她们告别了。车继续行驶。正在快要到外婆家的时候,我感到一阵颠簸,很奇怪,颤抖地问妈妈:“妈妈……这是……怎么……回事呀?”妈妈也颤抖地回答说:“是一段……泥路……啊!”过了一会儿,一座座刚刷漆的红瓦房映入了我的眼帘。

妈妈笑着说:“到了,到了,外婆家到了!哎,我都已经好几年没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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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年级的民间故事

李顺做刽子手之前,是个杀猪的。做了刽子手之后,他还是个杀猪的。

原先哪,地面上处决人犯,要请外地的刽子手来砍头,请的次数多了,算算车船费、餐饮费、礼品费、特支费什么的乱七八糟加在一起,负担也挺重,于是经研究了一下,决定从本地发展一个,扒拉来扒拉去,最终把杀猪的李顺列为人选。

——感觉美不美?李顺感觉挺美,于是就点了头,做了刽子手。

李顺第一次行刑,毕竟砍的是人,不是猪,心里很是有些紧张。

被砍头的人犯也满头是汗。李顺劝他别紧张。人犯说我主要是怕你头一次上场,你太紧张砍不好我的头,我跟着受罪啊!

所以说,李顺的出名,不是猪杀得好,而是因为人头砍得好。

其实做刽子手,活儿不忙。要是忙,成天价砍人头,那不麻烦啦?但不管怎么说,看着咕噜噜滚地的人头,李顺在心理上,或多或少还是受些影响的。

师爷张赫宣,常拎来一壶酒,李顺炖上点猪下货,两人凑一起喝。当然也不喝多,微醺,一壶酒,刚好够了。喝酒当然要聊天拉呱啦,比如昨儿个被砍头之人,生前犯了啥事儿,做了哪些孽,害过哪些人……诸如诸如。

经张赫宣这么一说,李顺心里就能敞亮一些。觉得张赫宣这人,不错。

张赫宣是个和善人,脸上爱挂笑,路上走着,看到需要帮助的人,总爱援把手,遇到乞讨的老人和小孩,也愿丢下个一枚二枚的铜板……人人都说张师爷是个好人。

但好人未必有好报。张赫宣的女儿,犯疯癫,把张赫宣的脸上抓出伤来。张赫宣喝酒的时候责问自己上辈子做了什么孽呢?李顺就开导他,劝慰些着五着六的话儿。

到这个份儿上,说明两人的交往,还行。

李顺杀猪,四条大街的肉都由他供给,不能不说赚了些钱。他惦念着张赫宣的好儿,总想报答一下。可张赫宣都拒绝,说其实我这是害你啊,害你当刽子手说不上媳妇……正聊着,窗外有人往屋子里扔石头,张赫宣就喊:闺女,一边玩儿去!

闺女叫紫薇,受了训斥,疯癫又犯了。张赫宣要送客,李顺站起来,走到紫薇跟前儿瞪了她一眼,不知何故,疯癫的紫薇顿时安静下来……张赫宣和李顺都很惊讶,李顺走很远了,张赫宣还喊李顺、李顺,今后要常来寒舍坐坐啊!

打这往后,李顺就经常到张赫宣家里来,见着李顺,紫薇就变得很安静。李顺自嘲身上有杀气,把人给吓着了。张赫宣却说非也非也,这说明咱们相识真是有缘啊!……李顺听了,脸上笑笑,心里却在想别的事儿。

原来最近,李顺又要行刑了。被砍头的人叫马飞,生前砍了好几个打家劫舍的土匪,被砍伤的土匪没咋地,马飞最终却被砍了头。李顺敬重这样的人,于是没让马飞遭罪,抽冷子一刀砍飞了他的头……罪不至死啊,却怎么会死呢?李顺不明白。

张赫宣低头说喝酒喝酒,官场上的事儿,莫问莫问。

翌年秋,张赫宣却要被砍头了。据说他身为师爷,做伪状,捏造事实,害马飞受冤致死。

行刑之前,李顺跟他凑了一顿酒,说点话儿。张赫宣还是说喝酒喝酒,官场上的事儿,莫问莫问。李顺却说:我要告诉你,你犯的事儿,是我向顶上告发的!

张赫宣大笑着说:知道知道,我怎么会不知道呢?

张赫宣还说:我放心不下的,你知道是啥吧?

李顺说知道。张赫宣就喝尽碗里最后一滴酒,笑着点点头。

张赫宣的头就被李顺砍掉了。

偶然的机会,李顺遇到了空和尚,会治疯癫。精心治疗下,紫薇病症越来越轻,开完最后一副药方,了空和尚迟疑老半天,才递过去。李顺脸上露出笑容,捧着药方走了。

窗外有菊花绽放,了空和尚就在菊花香里怅叹了一口气。

已是秋后了,李顺拿了一壶酒,端了猪下货,来到张赫宣坟头上,像以前那样凑酒喝。左一杯右一杯,喝到微醺时,李顺说紫薇的病治好啦,承诺你的事儿,我也办完啦,没心事啦,你莫要着急,我现在就来找你……说完,抽出鬼头刀朝脖子上一砍。

李顺的头就咕噜噜滚了下来。

经典鬼故事七年级

王大宝在这个不知名的村落中是有名的赌鬼,为人比较小气有种一毛不拔的风格,他几乎每天都出去赌博很晚才回家,家里也是比较穷,而他家里还有六十多岁的父母以及自己的媳妇还有一个三岁大的孩子,他本来是一个光棍三十几岁才娶到老婆,本来父母以为他有了老婆有了孩子就不会再去沾染赌博,把父母辛辛苦苦攒的积蓄输光了还欠债磊磊,亲戚家已经不再愿意借给他们钱了。而他有了孩子还是不务正业去赌博。

它下的蛋还能卖钱给我孙子勉强维持一下牛奶钱啊,说完就过来抢他手中的老母鸡。他一把推开面前的母亲,回屋拿起菜刀就给母鸡杀了放血,母鸡在地上扑腾着,血溅的到处都是,溅满了他的衣服和脸,他的母亲就在外面哭,他也不去理会,这时他爸爸从里屋披着上衣走了出来,大吼;你这个不孝的逆子还不快给我滚,说着拿起身边的扫把就去打他,他挨了两下就把摘了一半毛的母鸡砸向他父亲,你们不就是要这个吗?好,给你,我走。走了就别回来!他爸爸在后面怒吼着,他摔门而出。

走着走着就发现前方路边放着什么东西,走进一看原来是一只胶皮手套,他看着那个胶皮手套就捡起来仔细打量着,心想:那个倒霉鬼把手套丢在这里呢,他好奇的戴上试了试,正好,于是他就带手上了没摘下来,他走到一个草多的地方躺在那睡了过去。

在睡梦中他梦到了一个提着行李箱的人,这个人看不清脸黑色衣服,莫名的走在他身边,请问您现在有时间帮我看一下行李吗?我去趟厕所很快就回来。睡梦中那个人对他说了这句话就丢下行李箱就转身走了,他在梦里也好奇的打开了那个行李箱,好多的钱,全都是百元大钞,一箱子全都是钱,他在梦里大笑着,贪婪的去抓着那些钱。

忽然他被脸上一阵凉意惊醒,此时天早已大亮,摸了摸脸上,呸,死鸟在爷头上拉屎真是晦气。打扰了老子的好梦。

他回村中看到了一个叫花子在路边蜷缩着,他瞄了一眼他碗中的几枚硬币,拿起来就是跑,乞丐在后面一瘸一拐的追着,他跑的很快,不久就甩开了乞丐。他去了隔壁村的赌场。

他拿着那几枚硬币大吼:滚开给爷让个座,说着就推开挡在面前的一些赌徒观众,神奇的是他今天一直赢,一把没输过,金币也从刚开始做不到十枚变成了几百枚,甚至已经将纸币换成了几千张百元大钞,赌馆里的人都输怕了,心想平时一直在输的他是撞上那门子狗屎运。

当他从闹市出去的时候已经是晚上七点多了,此时的天已经黑了下来,他有些纳闷的想怎么自己突然运气这么好,他突然想起还在手上带着的胶皮手套。

难道说是这个手套给他带来了幸运吗?心想不管那么多,手套虽然只有一只但是带起来还是比较暖和的,他在回家的路途中总感觉背后凉凉的像是有人跟着他。他回头却没有人。

很快他就到了家里,他进屋特别开心,家里人也没有给他什么好脸色,他就把钱拿出来,家里人都瞪大了眼睛,乡村人从来没见过这么多的钱,他就一脸骄傲的说,看吧老子有钱了,都是赢来的。他爸爸从外面走进来就大吼;你这个逆子还有脸回来,给我滚出去,你耍钱赢来的钱我不稀罕,你给我滚出去!说着就把钱拿起来就要往出扔,王大宝的母亲看了立马拦住他,怎么说也是钱,如今家里面负债累累,用来还债吧。

于是他们吃了饭就睡觉了,孩子拿了玩具也很开心。在睡梦中王大宝又作了一个诡异的梦,梦里同样是昨天梦中的场景,他这次梦到那个人回来像他要那箱子钱,而他发现那箱子钱早已经被他扔了一地,到处都是,仅仅剩下几张还在箱子里,他梦到那个人模糊的脸渐渐的变成红色,最后那个人全身都变成了红色包括衣服,再后来整个场景就都变成了红色,没有一点杂色,他突然惊醒。天还没有亮,他看了一眼旁边熟睡的妻子,却发现孩子不在她身边而是坐在很远的另一段一脸惊恐的看着他,他就强行把孩子抱到他妻子身边,他感觉到了孩子在颤抖,还在他耳边轻声说了一句模糊不清的话,是那种刚会说话的孩子的舌音,说了一句;爸爸,你的头发为什么是红色的呀好可怕啊。

他惊出一身冷汗,把孩子放下就到镜子旁去看,哪有什么红色,明明是黑色,小孩子就瞎说。然后他就接着睡了。

接下来的几天他每天作着同样的梦,也同时在深夜惊醒,见他日益消瘦,脸色苍白,他妈妈很多次问他是不是生病了,而他都没有好气的回说,你是咒老子生病吗,老不死的你怎么不生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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