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热门15篇)

时间:2023-11-23 09:28:16 作者:QJ墨客 初一以简爱为的读后感(热门15篇)

6.读后感可以是对作品情节的剖析,对主题的探究,或者是对人物形象的评价等等,写读后感时要注重选取重要、有意义的内容进行总结。如果你对某本书籍感兴趣,可以看看以下这些读后感,说不定会让你对这本书有新的理解和认识。

简爱初一的读后感

上次妈妈在整理书柜时,送给了我一本书,书名是《简爱》。书很旧很旧,纸已经泛黄了,还有一股霉味,在粘满透明胶带的书脊上,还有编号和日期。妈妈说这是她上初中时自己攒钱买的一本书,那个编号就是第几本的意思,日期就是当时的购书日期,一直保留到现在。

一开始,我不喜欢看,因为里面的字很小,又没有图片,觉得很没意思。但是在妈妈的监督下,我只好当做是完成任务,硬着关皮看下去,但越往后看觉得越有意思,我渐渐的对这本书爱不释手了。

《简爱》是十九世纪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的.代表作,它主要讲述了小说的主人公简爱从小父母双亡,变成了孤儿,寄住在舅妈里德太太家里。可是里德太太的儿约翰经常无缘无故的打她、欺侮她,里德太太发现后不但不制止,把而支持约翰,把简爱关进了红屋子。里德太太让简爱干各种各样的活,像个灰姑娘一样,但简爱还是在磨难中反抗、回击,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获得了幸福。

我很喜欢《简爱》中的“我们是平等的,至少我们通过坟墓,平等地站到上帝面前。”这句话,可见简爱崇高的精神和人格魅力。

我也很喜欢简爱这个人物,她不向困难低头,敢于和命运作抗争。当受到别人的欺负时能勇敢的回击。简爱视金钱如粪土,宽容大度,原谅里德太太。我也希望能成为像简爱那样的人,宽容大度、勇敢顽强、坚持自我。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红楼梦》里有许多鲜明的人物形象,一本书读完之后,亦好似在梦境里走了一遭,我尝试着把他们化作身边的人,去设身处地的感受她们的心灵世界。由此,我发现其实贾母也会寂寞。

在贾府的老一辈里,贾母无疑是最长寿的,身边同辈人都离开了,这确实难免也会寂寞。园子里没人能陪贾母谈谈心,陪他聊天的人虽不少,但不过,都是随着贾母的话附和罢了,又有谁能真正理解贾母,说到他心坎里去呢?知音难觅,也是一种寂寞啊。

刘姥姥进大观园的时候,尊贵的贾母会对一个“粗野人”刘姥姥,如此热情,不正是因为刘姥姥是她那难觅寻的知音吗?二人可以算得上是同龄人,且刘姥姥同别的府的客人不同,别人都是十分恭敬拘束的,生怕丢了颜面,可刘姥姥不是什么大家闺秀,从村子里出来,不忌惮丢了谁的颜面,便可恣意扮丑,这也给贾母,带来了“姐妹”的亲切感,亲自引着刘姥姥逛了大半个园子。

贾母的寂寞,或许还源于对过去的怀念吧。她的心头还眷恋着逝去的时光,但伴侣已过世多年,身边的亲友也早已走的走散的散,再无人陪她去追忆过往。亭台楼阁里的点滴回忆也只得她自己收在脑海里,看着园子里的丫头姑娘们追捕蝴蝶、吟诗作乐,便无奈地感慨一句:“我像他们这么大的时节……”

令人唏嘘的是,曾经那么奢靡风光的贾府,最后连一个老太太一个体面的葬礼都办不起来。看到这里,我心里就不觉地升起一阵“树倒猢狲散”的悲戚来。

满纸荒唐言,一把辛酸泪。红楼梦里的小社会,反映出了一个表面是如此光鲜亮丽的人,内心深处也会有寂寞。有的时候,正因为园子太大,才让空虚有了“容身之地“,繁华落尽,无处话凄凉。

《红楼梦》是我国古典文学名著。作家曹雪芹呕尽心血,用了十年时间,写成了这部长篇小说。书中以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故事为主线,展现了封建大家族由盛而衰的历史,刻画了众多性格鲜明的人物,林黛玉就是书中的女主角。

林黛玉是金陵十二钗之首,贾母的外孙女,从小聪明清秀,与诗书为伴,父母对她爱如珍宝。

林黛玉生得倾城倾国容貌,《红楼梦》第三回中曾描述她的外貌:“两弯似蹙非蹙笼烟眉,一双似喜非喜含情目。态生两靥之愁,娇袭一身之病。泪光点点,娇喘微微。闲静似姣花照水,行动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贾宝玉也做诗形容她“颦儿才貌世应稀”。

林黛玉饱读诗书,才华横溢。十三岁时,在大观园的海棠诗社比诗中,林黛玉的三首诗包揽前三,拔得头筹。在大观园,林黛玉的才识都是非常出名的。她以花比喻自己的《葬花词》,是《红楼梦》中最美丽的诗。

但是,林黛玉也是悲哀的。早年丧母丧父,伶仃一人,常住贾府,虽然贾母对她疼爱有加,但还是形成了林黛玉多愁善感的性格。在贾府她常常一人对天哀叹,临窗流泪。生活的小心翼翼,稍有不顺,便郁郁不乐,甚至整日以泪洗面。她写的《葬花词》最能体现她的多愁善感。也正是由于这种郁郁的性格,使得林黛玉在17岁时就病死了,叫人惋惜!

这就是《红楼梦》中的林黛玉,美丽有才,但又悲惨一生!

靠在床边,扬起圆圆的脸蛋,让明媚的阳光照射在脸上,我眯着眼,享受着春日带给我的惬意。刚刚读过的《红楼梦》中,那一个个情节像放电影般一个接着一个闪现在我眼前。

晨光落在院内,一位多愁善感的女子一边葬花,一边暗自忧伤。她娴静时如姣花照水,行动如似弱柳扶风,心较比干多一窍,病如西子胜三分。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好不热闹。而她无依无靠,只能独自叹息。

午后的暖阳洒在怡红院中,一位怜香惜玉的公子一边抽泣,一边吟诵着赐给晴雯的葬诗。他面若中秋之月,色如春晓之花,脖子上系着一块美玉。

大观园中的姐妹众多,他便整天混在女生堆里,人们说他是“混世魔王”,而我却有自己的想法:认为宝玉只是遵从内心的情感,自由自在地生活,这有什么错?他时而任性:不爱坐下来静静地读书,不顾奶妈的劝阻执意喝酒;时而又显得规矩:父亲在家时,为了不挨打只得读书、背书。

可关于成家的事,可由不得他任性,由于家族势力的反对和压制,他最终没能和心爱的林妹妹在一起,使得黛玉含泪而逝,宝玉弃家出走。读到这里,我不禁深深地叹了一口气:“为什么封建社会不能自由恋爱呢?如果贾母可以成全宝黛的婚事,就可以两全其美了。为什么曹先生不能给我们一个完美的结局呀?”

要说《红楼梦》,还有一个重要人物就是薛宝钗了。众所周知,她是王夫人姐妹——薛姨妈的女儿,肌肤莹润,脸若银盘,眼如水杏,唇不点而红,眉不点而翠,说的就是她。宝钗品格端庄,接受过正统的淑女式教育。

记得小时候,我听过红楼梦的故事后,总觉得宝钗是个夺走了宝玉、黛玉二人幸福的“坏人”,不那么喜欢她;看了《红楼梦》后我才抵制了这个想法,觉得她像大姐姐一样,处处照顾着大观园中的姐妹。宝钗的结局也不是很美满,虽与宝玉结成了金玉良缘,但最后她独守空房,寂寞终生。

《红楼梦》在曹雪芹先生的笔下情真意切,书中人物特点鲜明。其中的元春、迎春、探春、惜春四姐妹,正取“原因叹息”之妙,可能这就全书内容的概括吧!

荣国府,我见证了你的兴衰,里面的人物让我久久无法忘怀……。

在中国古典四大名著中,《红楼梦》无论从哪个方面来讲,都应该是最绝妙的。众所周知,《红楼梦》内容浩繁,书中既有儿女情长,风花雪月,也有盛衰兴亡,人情冷暖。而我,最喜欢《红楼梦》里个性鲜明的女子们;众多的女子中,我又最喜欢黛玉。

而黛玉不同,她聪颖,谨慎,任性,又大胆追求爱情。她虽然说话尖酸刻薄,但这背后是她强烈的自尊心。她永远也学不会薛宝钗的处事圆滑,也学不会讨好封建统治大家长。她眼里揉不得沙子,心里装不下尘埃。

常听人评价黛玉小性子、心胸狭窄,但我不这么认为。她是太在意宝玉了。因为她爱得深,爱得切,所以不能不介意。但她和宝玉互相太关心了,以致连说话都小心翼翼,不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如果她能以坦诚之心相待对方,这样说不定还能避免后面的爱情悲剧。

当黛玉悲伤的时候,诗词,是她唯一的寄托;读到她的诗,总是感人肺腑。她哭泣,因为她太委屈。她的身世是悲惨的,是值得人们怜悯的。

“愿侬此日生双翼,随花飞到天尽头。”黛玉是变幻莫测的,是纯洁晶莹的……直到生命的尽头,她也要化作一朵云,一缕香魂,和着仙乐飘向远方。好一种云的做派,好一个云一般的女子!

《红楼梦》的作者曹雪芹,是一位清代小说家,他的前三代都是江宁织造,跟皇上关系很好,他祖父还是康熙玩伴,皇上来他们那就直接住他们家。可惜他父亲的死面临了厄运,晚年只能卖字画为生,十分贫困。

《红楼梦》又名《石头记》、《金陵十二钗》,是贾、史、王、薛四大贵族家庭的兴衰为背景,贾宝玉和林黛玉的爱情悲剧为主线。这本书是“四大名著”之一,又是“中国封建社会的百科全书”。这本书主要以曹雪芹的真实经历来写的。

其中黛玉葬花这个故事十分重要,写的是林黛玉葬花和她的《葬花词》,其中有一句让我感到难过,就是“侬今葬花人笑痴,他年葬侬知是谁?”主要想说等我死后谁会在我身边,谁会来安葬我。可惜最后也正如林黛玉自己所说的一样,当时宝玉被人骗婚,不在她身边,丫鬟也要被拉走,她最后也十分悲剧。

林黛玉她是绛株仙草转世,她十分多愁善感,也是因为她当时寄人篱下,她已无他家依栖,就连她去看贾宝玉也被丫鬟给拦在了门外,无法进去。她那时再怎样调皮都没用了,已经不会有人来管。

《红楼梦》中也说明了在封建社会中贵族和平民的差距,根本不可能做到人人平等。这让我想到现在美国的种族歧视,我觉得同为地球上的人类,就因为肤色不同而被歧视,弄得不得安宁,这是很无耻的做法。

书中也写了很多整天贪图享受游手好闲,现在社会不正有这样的出现吗?这样的人越来越多,社会迟早都会崩塌,作为新时代的我们都应该积极起来,吸取历史的教训,不像旧社会一样。

书中探春说过“百足之虫,死而不僵”,现在疫情中的每个国家不都是一个大家庭吗?像我们伟大祖国,在习总书记的领导下,大家齐心协力一起抗战病毒,才使武汉在短短的几个月时间内取得胜利。而对于只会甩锅的美国,不紧没有采取更好的防御措施,还退出世界卫生组织,使得疫情越来越严重。

《红楼梦》揭露了封建社会后期的种种黑暗和罪恶,预示了当时社会必然要走向颠覆的命运。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你挥一挥衣袖,持笔研磨,沾着血和泪,完成了被称为“史家之绝唱,无韵之离骚”的《史记》。

乘一叶扁舟,你云游于四海,饱经人间风霜,聆听着流传下来的故事。你与孤风作伴,与明月同行,与山水同游,只为心中的那一缕执念。

父传子位你继承父亲夙愿,呕心沥血,只为完成《史记》。

可惜!可惜灾难来得突然,可惜你忠言进谏却入狱;可惜你壮志未酬却受刑;可惜你因言语而家破人亡。

可怜!可怜你狱中遭受各种刑罚;可怜你心愿未成而忍辱负重;可怜你身受宫刑为乡党耻笑。

死亡,也许是一种解脱。你无数次想到了死,死后士节犹在,死后脱离凡尘。“那就死吧!”你想到。可那一缕执念不让你死,因为父业未成,因为历史需要你。

一边是死亡,一边是苟活;一边是解脱,一边是承受;一边是士节得以保存,一边是名声尽被诋毁。可在这两者之中,你选择了后者,承受着血肉和精神上的双重煎熬。

终于,当被鲜血和泪水浇灌的嫩芽开出花朵,长出果实之际,你长叹一声:“虽万被戮,岂有悔哉。”你一觉着此生无憾,而且,此时的你也无所畏惧。

永垂的司马迁。“人固有一死,或重于泰山,或轻于鸿毛。”你选择了重于泰山。虽然你早已不在,可是忍辱奋斗的事迹千古流传。你百折不挠的精神永远存在人们心中。

不朽的《史记》。你可谓前无古人,无愧于“第一部纪传体通史。”开我国史传文学之先河,立我国散文诗上的一块丰碑。

这几天,我读了《史记故事》这本书得第一章——五帝的故事。

这章主要讲了五帝;炎帝、黄帝、唐尧、虞舜、大禹的故事。炎帝和黄帝是华夏民族的祖先,他们都是生活在远古时代。那时,还没有像今天这样完善的文字符号系统,人们记述历史都是靠口头相传,炎帝和黄帝的神奇故事就是人们一代又一代口头相传下来的。

其中,我最喜欢炎帝了。炎帝不但聪明伶俐,而且充满爱心,关心人们的生活,全心全意的帮助别人。部落里的人也关心他尊重他,并推选他为首领。

一天,炎帝看见许多小鸟在地上啄食着什么,他过去一看,原来是些细小的植物种子。他拾起几颗种子放在嘴里咀嚼,味道甘甜可口。炎帝想:”既然小鸟能靠这种子活下去,人为什么不能用它来充饥呢?“于是,他把这些种子收集起来种在地里?——这就是我们现在吃到的小米。为了感谢炎帝对农业生产发展的贡献,人们都尊称他为神农氏。神农氏为了帮助人们获取更多的食物,又开始远涉高山大河,遍尝各种植物,这就是人们所说的”神农尝百草“。他发现许多植物中,有很多是可以食用的,有的甚至有治病的功能。他在尝百草中多次吃了有毒的植物,幸亏及时找到解药,才挣脱了死神的魔掌。他告诉人们这些草不能吃,提醒人们注意。最后,他尝到了一种名叫断肠草的剧毒植物,无药可救。神农氏不幸去世了。

神农氏为了人们的利益,历尽艰辛,不辞劳苦,并因此牺牲了自己的生命,这种精神永远受到后人的敬仰。

炎帝神农氏和黄帝轩辕氏都为华夏文明的发展做出了卓越的贡献,他们的精神永世长存。读了他们的故事,我为有这样的祖先而自豪,以自己是炎黄子孙而感到骄傲!

作为炎黄子孙的我们是荣幸的,这是一个有着优秀传统的神秘国度,这是一个物华天宝的泱泱大国,这是一个人杰地灵的文明古国。先贤给我们留下了浩如烟海的古文典籍,作为后世子孙的我们在茫茫书海中寻觅古贤人的踪迹,感慨曾经的惊心动魄,思量曾经的纷纷扰扰,而作为华夏儿女的我在品读《史记》之后,也真切地感受到3500多年历史中充塞的豪迈、悲壮与辛酸。不过在“少年不识愁滋味”的同时更体会到了中华文化的博大精深。

我敬孔子,畏霸王,颂毛遂,服姜尚,笑幽王,憎纣王,悲韩信,怜李广。读书,读史,读人,亦是解读一种精神,苏武牧羊的爱国与执着,张骞出使的坚毅与无畏,陈胜举兵的大义与凛厉。品味全书,我心中只有一个人可谓为英雄———项羽。是的,就是那个四面楚歌,垓下自刎的落魄之人。鲁迅先生曾写道:中国一向就少有失败的英雄,少有韧性的反抗,少有敢单身鏖战的武人。但我想项羽是个例外,遭汉军重围,一人杀敌数百,死战到底。乌江亭长敬他为豪杰请他渡江再待卷土重来。然“燕鹊安知鸿鹄之志哉”,“宁为玉碎,不为瓦全”,大丈夫岂能苟且偷生!于是,他便成就了一代霸王的悲情,遗恨千古。然而,刘邦违背鸿沟和约终究成为其一生难以拭去的污点,他终究是个不顾手足之情的刽子手。于他,项羽不过就是冗长而虚渺的过渡之梦。梦醒之时,天下尽在咫尺。于我,他终只是个鸟尽弓藏、为权势而活的枭雄。成王败寇,战争俨然成为解救之法,英雄与枭雄无数次站在风口浪尖上角逐,其中一人的失败便意味着另一个人的成功。然而英雄无所谓清贫抑或富贵,不为名利所趋,所欲追寻的不过“正义”二字,为的只是黎民百姓与江山社稷安危。姬昌父子起兵反商,为的是因炮烙之刑无辜惨死的冤魂,为的是不让比干一颗赤胆忠心付诸东流,为的是维持天下秩序,国家需要周武王这样一位领袖。恰恰相反,淮南王刘长醉心权势,不满已有的封地,引发战乱,最终也不过是不成气候的“过江龙”。

读完《史记》,我对时代更替又受到了深深的感触。让我认为勤奋是成功的基本。

《史记》是司马迁毕生的精力写的一部著作。他记录了我中国从夏朝到他的时代这2千多年的历史。其中有好几个我颇有感受触的故事。

第一个,就是骊山峰火,即峰火戏诸侯。周朝的其中一个皇帝周幽王,一位大臣褒珦劝他勤于朝政,周幽王不听,还将他关起来。他们只好用一名姑娘来救褒珦,周幽王大喜,立刻放了褒珦,但姑娘褒姒却从不笑。周幽王出告示,谁能让王妃笑,赏千两。一个人劝周幽王上骊山上点锋火,让诸侯来救。最后大家发现这是骗人的,就气愤地走了,褒姒觉得好笑,就笑了,周幽王很高兴,接二连三地点烽火玩,渐渐地没人来了。后来,别人打过来时,周幽王急忙点锋火,没人信他,他最后被杀了。

第二个,就是一鸣惊人。楚庄王原来是一个只知贪图享乐的人。有一天,大臣伍举见楚国日益衰败,就冒死相谏,问:“山上有只鸟,三年不飞也不叫,是什么鸟?”。楚庄王顿时明白了,他说:“这鸟不飞则已,一飞冲天,不鸣则已,一鸣惊人。”之后,他立刻临朝听政。他政治清明,楚国一天天强盛起来。后来,他先后打败了宋、晋两个国家,成了中原霸主。

这两个帮事是让我印象最深刻的,充分说明了勤奋努力的重要。我们不能像周幽王一样只吃喝玩乐,而要像后来的楚庄王一样勤奋努力,让国家强大起来,这样我们才可成为一名成功者。

细碎的金子般的阳光透过窗棂洒满我的小屋,这时我最惬意的事情就是坐在沙发上翻看《史记》。

这本书是我上小学一年级时爸爸给我买的。书中《大禹治水》、《卧薪尝胆》、《烽火戏诸侯》等故事为我打开了一扇扇历史的窗户,使我懂得了什么叫无私、什么叫诚实、什么叫苦尽甘来。其中给我印象最深的要数《大禹治水》的故事了。

禹的父亲就制过水,他用的是堵的方法,哪地方有水,就在哪个地方堵,结果水越堵越高,最终没有治理好洪水。于是他的儿子禹也立志要治理洪水。禹历尽千辛万苦,走遍黄河上下,西至戎狄,东达黄海、东海之滨,仔细勘察地形,十三年里三次经过家门而不入。最终,他因势利导,采用疏导的方法治理好了泛滥的洪水。鲧的堵,禹的疏,同样的问题不同的方法,取得了截然不同的效果。这不由使我想到在现实生活中,十字路口随处可见因为互不相让而使交通堵塞,由于斤斤计较而为一件小事争的面红耳赤。人与人之间如果能少一点对抗,多一份理解,少一点堵塞,多一份沟通,那么,道路会更加宽阔,社会会更加和谐、美好!

读着《史记》,畅游在历史的长廊里,撷取历史人物的智慧和历史故事的精髓,以史为鉴,使我懂得了许许多多的道理。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在此篇中,司马光提出了自己一个独到的人才观。他将人分为四类:第一类既有才又有德,叫做圣人;第二类既无才亦无德,叫做愚人;第三类有德无才,叫做君子;第四类有才无德,叫做小人。并且司马光认为,在没有圣人和君子的情况下,宁可用愚人,也不可用小人。因为小人无德,有能力去做成破坏性的事情;愚人虽也无德,但他的能力不足以让他去产生任何破坏性的影响。智氏家族的灭亡就说明了这一点。

在春秋末期的晋国,存在六大家族(六卿),即范氏、智氏、中行氏、韩氏、赵氏和魏氏,范氏与中行氏被灭亡以后,智氏家族最为强大。

一日,智氏家族领袖智宣子荀申准备选择长子荀瑶作为继承人,家族中一个叫荀果的人反对,理由是:虽然荀瑶在各项技能方面都很优秀,但有一点不好,就是人品不好,“不仁”,这样的话他会恃着他的才能去做不好的事情,智氏家族终会在他手里灭亡。可惜智宣子听不进。

于是,荀瑶上台了,谥号智襄子。

一次,荀瑶请韩康子和魏桓子一起喝酒,在酒桌上当中戏弄了韩康子与韩相段规。族人荀国听说后,劝说荀瑶不可欺人太甚,小心别人作难报复。荀瑶说:“我没向他们作难就算好的了,谁敢来向我作难?”其狂傲可见一斑。

像荀瑶这种有才而不仁的人,因为实力强大,愈加不可一世,愈加贪婪。于是荀瑶先后向韩康子和魏桓子索要土地,二人迫于淫威不得不给,为了保存实力以等待时机合力反水。荀瑶当然很得意了,称心了,继续向赵襄子索要土地。赵襄子年轻气盛,说不给就是不给。以荀瑶的性格当然是怒了,于是率领着韩、魏两家差点把赵家给灭掉。这时荀瑶手下一个人提醒他说:“我看韩、魏两家胜了赵家不但没有高兴,反而面有忧色,您要对他们小心啊!”荀瑶不但没听进去,竟将这话直接告诉了韩康子与魏桓子,他的傲慢自大已经近乎愚蠢,完全没把韩、魏放在眼里。但这一来是对韩、魏打草惊蛇,他们在荀瑶面前表了忠心以后,立马联合赵家一起密谋反水。

韩、赵、魏三家平日对智氏的怨恨此时一并爆发出来,就如供水决堤,一下便将智氏军队冲垮,灭了智氏,分了他的土地。之后,三家瓜分了晋国,正式成为诸侯国,名列战国七雄。

所以说,才能是一把利刃,它在有德之人手中就能发挥好的作用,在无德之人手中就会产生破坏作用。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2。

中国是一个拥有五千年历史的文明古国,众多的史书记载了其浩瀚的历史,描述了国家兴衰,朝代更替的过程以警示后人。

《资治通鉴》就是其中一部著名的史书。它是由北宋著名史学家司马光主编完成。《资治通鉴》记述了上起周威烈王二十三年,下迄后周显德六年的历史。

通观全书,我认为人民的力量是最重要的,是最强大的,民为国家繁荣昌盛之本。中国历史上不乏许多强盛的大一统王朝,它们能一统天下,就足以证明其强大,但也有一些存在时间非常短的大一统王朝,那究竟是什么导致了这些王朝迅速灭亡呢——就是人民。

细读之后不难看出,这些王朝的君主都不重视人民,他们加重人民的徭役与赋税实行苛政,暴政,他们肆意敛财,挥霍无度,穷兵黩武,使无数百姓失去土地,失去家园,走上造反的道路,这个国家也迅速覆灭。

但中国历史上也不乏长久强盛的国家,他们屹立数百年而不倒的原因也是人民。他们实行轻徭薄赋,与民生息,注重节俭的政策。他们还鼓励人民积极生产,粮食的储量也就多了,国家日益强盛起来。

唐太宗曾经说过:“水能载舟,亦能覆舟。”水就如同人民而舟就是国家。若是统治者重视人民,让人民过得幸福,富足,那么国家也就会更加强盛;反之,国家就会被人民所颠覆,走向灭亡。

宋朝时期,欧阳修,苏轼和范仲淹都有一种“民本”思想,也正是因为这种思想,宋朝的君主们较为重视人民,而宋朝也延续了几百年。

当今的中国和共产党也十分重视人民,建国之后,实行土地改革,将土地分给无地,少地的农民,极大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业生产得到迅速恢复和发展,为国家工业化建设准备了条件。改革开放时期,党和国家又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将土地分田包产到户,给了农民生产自主权,再次大大提高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使农村开始富裕起来,而国家也日益强大。

孟子一直主张:民贵君轻的民本思想,而这也正是一个国家想要富强所必须遵循的思想。现在的中国应更重视人民,才会越来越富强!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3。

有些惭愧的说,作为一个大学生,我居然没有怎么仔细阅读过中国的历史,一直都无法由衷的感触些什么。但当我通读过《资治通鉴》后,我发现心中竟不住的汹涌澎湃。那些历史情节,仿佛历历在目。

盖世英雄陈汤,率领远征军,在首都长安遥远的西北,在距离三千四百公里外,中亚巴尔喀什湖西南,击斩匈奴郅支单于,砍下人头,向中央献捷时,指出:“胆敢冒犯强大中国的,距离再远,也要诛杀!”豪气上干霄汉。

千年之下,我们仍听到这个声音,为之热血沸腾。英雄们为了解放,为了和平,揭竿而起,奋勇抗敌,其精神可歌可泣,永垂青史。匈奴汗国最终向中国臣服,并不是全因为中国有此力量,更关键的是匈奴内部分裂。而这再一次向历史证明:一个不能团结的国家或族群,必然衰弱。匈奴如不分裂,郅支单于的人头,也不会悬挂高竿。

然而当中国前程似锦的时候,我们的君王们开始享受起衣食无忧的奢侈生活。在荒淫无度的生活背后,浮现出了一个又一个的暴君,昏君还有那些腐朽的伪善的爪牙。他们的残忍,他们的自私,让我汗颜;百姓的呻吟,百姓的嘶喊,让我触目。于是人们在乱世中学会可自救。

中国帝王被杀,不自杨广开始,但杨广被杀,却是人民自救——聚众起兵、反抗暴政的结果。也是历第一次,人民自救转变为官员和军人自救的结果。杨广能力的高强,使人惊骇,他只用短短十三年时间,就毁灭其父杨坚建立起来的富庶强大无比的帝国,而且只用更短的五六年时间,就能迫使忠心耿耿的猛将勇士反叛,没有人能做得到这些,而杨广却做到了,他的奖状是一条绞绳。

每次政变,都引起屠灭三族的惨剧;每次兵变,更是死人山积——寿春一连发生三次叛乱,几乎空城。诡诈、残忍、勾心斗角,遍地是血。然而,那些不成才的野心家,只看到荣华富贵,却看不到血;只看到自己如锦的前程,却看不到人民苦难。今天还是炙手可热的神圣人物,明天霎时间变成国家蟊贼,全家斩首,还把千万无辜的男女老幼,也带入刑场。官员的尊严靠赤裸裸的军事力量维持,是和非、对和错,全看你是胜是败?人性急剧堕落,种下未来更悲惨命运的基因。

面对暴君的暴行,我们如果沉思,会忽然间汗流浃背。因为,如果换一下位置,我们真的可能就是他!这是多么可怕,权力能改变人性、扭曲人性、消灭人性,喝了不受制衡的权力的毒酒,美女都会变成青面獠牙,何况本来就有一颗邪恶的心灵,我们痛恨他们之余,还为他们痛惜:为什么让他们服下这种毒酒!

真的感谢司马光先生,假使没有《资治通鉴》,时到今天,恐怕全世界没有一个人能提供一个轮廓;作为一个读者,我是何等幸运。问题是,读史者的幸运,不一定是造史者的幸运,甚至往往是造史者的悲哀。因为我在这里听到了太多官员的假话谎言,和太多人民的哭声喊声。这就让我在缅怀历史的同时,也该从中学到些教训,不让历史重蹈覆辙。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4。

资治通鉴这本书通过记录一些明君贤臣的事迹,简单明了又不失生动地告诉大家,清廉,正直,刚强,宽厚,忠诚,信义,执着等,这些古人所具有的品质。这是品质,在今天仍然可贵,是我们人生路上所不可缺少的。

下面我就来说说给我留下深刻印象的几件事。

战国是一个崇尚诡术的时代,百家辈出,然而成本最低,效率,杀伤力的还是反间计。反间计有很多的表现形式,然而其无一例外的针对了人性中最脆弱的部分(多疑)。何人不疑,何况国君,寡人寡人,说的就是无倾腹相交之人啊。因为敌人和小人的反间,最令人惋惜的还是魏,魏据中原之地,富庶傲视诸侯,如果能留住吴起和孙膑这两位战国时期最伟大的军事家,又何愁霸业不成;损失最惨重的还是赵,武灵王胡服骑射,北略中山,治胡地,使赵成为战国末期能够和秦抗衡的国家。然而长平一役,赵为范雎反间,以赵括代廉颇,以至四十万大军为秦坑杀。有太多的史实和反间计联系在了一起,可以肯定的是,它将继续挑战人类最脆弱的部分。因为信息永远不可能是完备的,人性永远是多疑的。

饭不常也。你只知骑马,加鞭快马,不知道喂马,不知道让马休息,不知疼马,则不能久乘之。不错,你一时比那些让马休息的人快了一些,可是你忘了,你的坐下骑已经气喘吁吁,快渴死了,饿死了,累死了,它不会把你驮到目的地的。君犹舟,民犹水,水可载舟,也可覆舟。当权者不知爱护百姓,当头头的,不知关心下属,则危在旦夕。这也就清晰明了地告诉我们一个道理:一个人要知足,干什么都要前思后虑,适可而止。

小至一个人,大至一个国家,《资治通鉴》里都给我们提供了一个学习比较的典型,望大家有时间都来读一遍,从中了解我国的历史,从历史中学到做人乃至治国的道理。

关于初一读资治通鉴读书笔记5。

一部《史记》,记载了四千多个人物,其中重点描绘的有一百多人,上至帝王将相、皇亲国戚,下至商人、平民、妇女、倡优。一个人就是一部书,从这些个性鲜明的典型人物身上,我们可以读到很多东西。伯夷、叔齐的积仁洁行,屈原的以身殉道,勾践的卧薪尝胆,残忍的吕后,狡诈的刘邦,阿谀逢迎的叔孙通、公孙弘……其中人性的善恶美丑都是值得我们深思的东西,它教会我们如何做人,如何处世。其二,认识社会。“以史为鉴,可以知兴替”。今天我们缅怀历史,更主要的是要从中“别嫌疑,明是非,定犹豫,善善恶恶,贤贤贱不肖”,确立自己的价值观。黄帝汤武所以兴,桀纣二世所以崩的治世之道;盛极一世的秦始皇临终竟与鲍鱼为伍的惨景……历史总是惊人的相似,《史记》不仅为我们展现了从黄帝到汉武帝这三千多年的历史舞台,同时也是我们了解当今社会的一个小窗口,它对我们今天的治人治国仍颇多启迪。其三,掌握一点读书、做学问的方法。《史记》的完成是时代的产物,同时又与司马迁个人的努力分不开。司马迁十岁时就能诵读《左传》、《国语》、《世本》等古代典籍,后又受业于今文学派大师董仲舒、古文学派大师孔安国。通过多方的学习,司马迁掌握了丰富的历史人文知识,成为一名融贯古今的大学者。二十岁以后,司马迁离开家乡,壮游全国,前后十几年间,足迹遍及大江南北。这,不是纯粹的游山玩水,而是以访寻历史文化遗迹,收集历史资料为目的的学术田野工作。每到一处,他都认真细致地向当地人民了解情况,实地考察,确保其著作的真实性。“读万卷书,行千里路”是司马迁在学术工作上的真实写照,这两点对于今天的高中生来说,尤其重要。

这三点的学习,不是几个实词与虚词的精讲所能穷尽的,也不是几篇课文,几节课的选修就可了事的。对生命的感悟,对经典的阅读,对自由精神的追求,这是一辈子的事。“一切历史都是现代史”,司马迁成一家之言,是为了让后人引以为戒,明善恶,辨是非。同样,我们今天读史,不是为了考试,不是为了装点自己的门面,而是从大师那里汲取精神养料,获取如何生,如何死的永恒之物。

当然,教无定法,关键是头脑中要有这样的理念。以下所述教学实施方式只是一些初步的设想。

孟子曰:“颂其诗,读其书,不知其人可乎?是以论其世也。”(《孟子·万章》)了解司马迁生平,以及他所处的社会大环境,这应是让学生走进《史记》的第一步。然而,在司马迁头上高悬着太多耀眼的光环,“世界文化名人”、“伟大的史学家、文学家、思想家”,这样的头衔只能让人心生敬畏,拒之于千里之外。如何将司马迁还原为一个有血有肉的普通人,这是我们努力的方向。知人论世还只是阅读经典的初始阶段。除此之外,我们可由学生最感兴趣的领域切入,分专题形式阅读《史记》,比如司马迁与旅游等等。每星期设置一个专题,引导学生借助图书馆、网络等多种渠道,共同探究,共同完成。或以讲座、座谈的形式邀请《史记》专家、学者前来讲授、交流。总之,我们要充分利用各种资源,激发学生的求知欲,唤起他们对知识的主动探索。在初步阅读《史记》的基础上,我们再从语言学、文学、哲学的角度解读《史记》,由感性入理性,由表入里,透过字里行间,捕捉其精神内核的层面,挖掘司马迁的人生观、历史观、文学观等等。

《史记》是司马迁“发于情,肆于心而为文”(《汉文学史纲要》),是作者情感的喷发,对这样的作品我们理应满怀情感去解读。选修课就是要给学生提供这样一个平台,给他们一个交流与对话的机会。同学与同学间,学生与老师间,读者与作者、作品之间的多重对话,多重思想的碰撞和交流。教师的职能不只在于传授知识,更在于塑造灵魂,在互动的交流中开拓学生的精神家园。这样的《史记》选修课方是生趣盎然的,是富有生命力的。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我和谁都不争,和谁争我都不屑,我热爱大自然,其次就是艺术。我双手捧着生命之火取暖,火萎了,我也准备走了。

——杨绛译兰德诗。

这些日子,我在读杨绛的《我们仨》一口气读完,我就想写点什么,却迟迟没有动笔。因为自己有好几天都陷入了杨绛的情感里,在她编织的梦里穿行,心情总会随着故事的发展起起伏伏。

“早春,阿瑗去世,岁末,锺书去世。我们三就再次失散,就这么失散了……现在就只剩下了我一个人。”于是就有了这本书,书名叫做《我们仨》,这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三,这本书里的每一个文字都是饱含了心血,都是剜人心的情感在心里来回流动而结成的。整本书没有华丽的词藻,但是它有朴素的心疼和淡淡的感动,它有对丈夫对女儿和三人生活点点滴滴的怀念,它有一个坚强的说故事的人。

在书中,杨绛用细腻的思考把看似微不足道的事情进行放大,用自己的心把它们串成一串闪耀夺目的项链。在她的故事里我看到了无奈、坚强、释怀,杨绛先生在面对“_”的惨不人道,在那段扭曲心灵的历史中,她并没有对命运抱怨,她忍受着世道无常的变化,任凭命运的各种不会,她就是笑,把它们当作历练,磨练自己的性格。毕竟她无法像贝多芬那样扼住命运,也不像海伦有一个好老师,她在命运中只能靠自己,只能无条件承受,所以她的内心是强大的,她沉浸在我们仨的回忆之中来缓冲自己受到的伤害。

在《我们仨》中不仅让我看到了杨绛先生强大的内心,还让我走进了我想要的家,一家三口无分长幼,互尊互爱,互为师长,互为兄弟姐妹。正如作者在书中云:“我们仨,却不止三人。每个人摇生一变,可变成几个人。阿瑗长大了会照顾我,像姐姐;会陪我,像妹妹;会管我,像妈妈。锺书是我们的老师,我和阿姨都是好学生……他可高大了。但是他穿衣吃饭,都需要我们母女把她当成孩子般照顾,他又很弱小……”这种美好的家庭怎叫人不羡慕呢?我想,杨绛先生一定无比眷恋这样自由自在的生活。

在《我们仨》中没有让人悲痛欲绝的词句,没有撕心裂肺的呼喊,没有无助的彷徨,只有一位母亲对女儿的思念,一位妻子对丈夫的思念以及对往事的叙述,但是,不知怎的,读完《我们仨》会有一种悲伤和哀叹萦绕在心头,久久不能散去。

道,世界是自己的,与他人毫无关系。杨绛先生见的太多太多,钱锺书先生和女儿钱瑗相继离她而去,所有的悲欢离合,所有的潮起潮落,她早已释怀,也正因为如此,她才会有这样一番感言。

今天重读了杨绛的《我们仨》,感觉和第一次读的时候感觉相似又有些地方不太一样,第一次读更加感动,现在读反而太过理性,怎么都读不出那种动容的感觉,第一次读更加倾向于满足自己的好奇心和膜拜的心理,第二次看更加倾向于捕捉一些第一次看的时候忽略的细节,也要把忘掉的情节找回,我发现其实这次的感觉和第一次读其实保持了一致,但是又有些新的见解。今天记录一下重读的感受。第一次读的是电子版本,字一个个从眼前溜走,只留下感觉,那种复杂的`感觉并不是阅历多了一些就能有更加敏锐的感悟力,我现在反而觉得单纯的时候感悟力更强。这次读的是纸质书,字还是那些字,可能让我觉得精彩的地方还是那些地方,但我再也找不回当初读的那种动容的感觉了,可能后半部分还没有读完吧,有一句我记得很清楚:此生我们只有死别,没有生离。

钱钟书和杨绛还有女儿在这个世界上形成了一个温暖的家庭,他们之间的关系很好很好,钱钟书希望有一个女儿,像杨绛那样,这是他的原话,书里是这样写的钟书谆谆嘱咐我:我不要儿子,我要女儿——只要一个,像你的。我对于“像我”并不满意。我要一个像钟书的女儿。

今天看的是第一部、第二部和第三部,第二部读起很心酸也很凄凉、压抑,更有一种虚实之间的痛苦,为钱钟书后遭受的打击心酸,还有钱媛的去世,第一次读的时候很恍惚,并不太明白其实这是作者运用的一种写作手法:以虚写实,她一直说自己在做梦,其实是实情,她受不了失去女儿的打击和痛苦。

第三部写的是她和钱钟书一起去英国读书,后去巴黎大学读书,并且生下女儿圆圆的经历,这的节奏明快,读起很幸福,他们在英国和法国过的比较自由快乐,钱钟书对妻子很好,每天早晨都会给她做早餐,杨绛也给他做饭,在国外做饭填饱肚子也是很有乐趣的一事。

第三部写了他们回国后,钱钟书一直在到处谋事,回国后就显得比较压抑和不顺利,一方面受战争的影响,一方面受钟书父亲的影响,他的工作一直不顺利,钟书太听父亲的话,在西南联大还没做够一年就去蓝田谋职了,杨绛劝他别去蓝田,应该等着回清华,但是受不住父亲给的压力,他还是去了蓝田。

杨绛和钱钟书一直是很多人心中完美的伴侣,其实他们之间更多的相互尊重和相互扶持,过的生活也是柴米油盐酱醋茶,他们年轻的时候也不会做饭,不会用炉子,在生活的磨砺中学会了做饭,而且做饭成了他们的一种乐趣,所以我想神仙眷侣的生活只是一种美好的想象,我更加喜欢杨绛对钱钟书的照顾和在乎,他们之间更像是朋友,他们在牛津时,杨绛一直照顾丈夫的饮食起居,做到这点很不容易,因为只有特别关心一个人才愿意为对方做饭(讲真写到这里我都觉得写不下去了)。

但是杨绛的角色又不是简单的做饭,她在关键时候还能帮钱钟书规划自己的道路,她不愿意让他离开清华的教职,但是钟书愿意去,她就不吭声了,因为他们约定尊重对方的决定,而不是把自己的意愿强加给对方,做到这点更难。

我觉得那些羡慕他们两人生活的人可以读一下《我们仨》你会发现,生活在平凡处才动人,两个人相互尊重,相互体谅,能够容忍对方的笨拙更难。

知道杨绛,是因为钱钟书,熟悉钱钟书,是因为《围城》,有人说钱钟书是因为《围城》“一定江山”,我想若没有杨绛,钱钟书即是有了这“江山”,也无味了。

《我们仨》是杨绛的回忆录之一,记录的是她与丈夫钱钟书及女儿钱瑗的生活琐事。很细微的生活,很琐碎的小事,却很动人。这位百岁老人用她平实细腻的文字,浅浅淡淡地写着。她的女儿与丈夫分别于19、19相继去世,留她独自一人在这时间,她说,如今她曾经当做家的寓所,现在于他而言,只是旅途上的客栈。是啊,没了至亲的人,家与客栈何异。

本书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我们俩老了》、《我们仨失散了》、《我一个人思念我们仨》,其中第二个部分开始读的时候,会有些“意识流”的感觉,不知所云,但往后,一个孤独的老人,相继失去至亲的酸楚与无奈便跃然纸上,是那种令人忍不住大哭却又只能无声哭泣的感觉。但她写回忆的时候,格调还是很轻松的',甚至写“___”,写“__”,写被批斗被冤枉,都是在轻描淡写,似乎磨难在她心里并没留下什么太深的印记,大概因为至少那时,身边还有钟书,还有圆圆。再苦也不算什么的。

我不知道杨绛先生那深沉苦痛是如何在孤独与思念中排解的。在那之后,她继续她的文学之路,继续为后人翻译着优秀的外国文学经典。如今,她作为一个百岁老人,在她平静如水的面庞下,我清楚地看到了力量和希望,如此令我动容。

她说:我们一生坎坷,暮年才有了一个可以安顿的居处,但老病相催,我们在人生的道路上已走到尽头了。但我想,在她的万里长梦里,路,是没有尽头的。

妞妞,距离你要到这个世界上只有3个月了,我想不光我和_妈,还有很多人都在为你的到来忙碌着,特别是你的妈妈,所以首先,感谢_妈,正因为有_妈怀胎十月的辛苦,才会有我们普通的平凡的《我们仨》!

妞妞,爸爸之所以就着看了杨绛的《我们仨》后写这个话题,思考的核心还是怎么实现人生的价值,其实这个问题我和_妈也说不清楚,但是马上就为人父母了,不能也教育不清楚你吧,你看这就是一个悖论了,自己弄不明白还得要教清楚孩子,所以爸爸决定告诉一个正确的路子,至于你在这个路子上走发现什么风景,那就看自悟了吧...

第四,学会反思,所有的人——特别是你的父母——是深深爱着你的,这种爱是无私的,是垂直向下的!但是,爸爸希望你能融会贯通理论后在实践中相辅相成,这就是反思和计划的作用了!我们不希望你留名青史,但求物质精神双小康吧!

妞妞,每个时代都有每个时代的烙印,爸爸的认识不知道会不会局限在,但是我想至少大的条框是没有出格的,这都是在善良和平和的心态上完成的,当然我和_妈会做好榜样!

还是要嘱咐一句,从我和_妈的经历来看,人怕没自己的目标以及知道了没有毅力去克服碰到的困难,人最后还是要超过自己!

愿_妈和你安康,我们也会是不平凡的《我们仨》!

天空象个大穹庐,笼盖着四野,深蓝色的天幕上,一丝云彩也没有,黑夜和人们一样,刚从睡梦中醒来,一切都那么朦朦胧胧,大街上行人稀少,车辆寥寥,想起白日车水马龙的喧闹,清静真好。心也顿时感觉是那么清爽,舒畅。

大地这么宁静,人也这么稀少,只有月亮高高在挂在苍穹,象个淑女,那么闲雅,那么安静,“江天一色无纤尘,皎皎空中孤月轮”,望着明月,苏东坡发出了这样的疑问:“明月几时有?把酒问青天,不知天上宫阙,今夕是何年?是啊,生命有限,自然永恒,此情此景,怎能不让人感叹人生。

月亮,月亮是温柔的,月亮是多情的,古往今来的人们,只要看到它,就会想家,就会想他/她。“床前明月光,疑是地上霜,举头望明月,低头思故乡”。面对明月,唐朝诗人李白的思乡之情,时隔千年,仍然与现代的人相通,“海上升明月,天涯共此时,情人怨遥夜,竞相起相思”,明月夜,更多的是情人之间的思念,因此,苏东坡酒醉吐真情:“但愿人长久,千里共婵娟”。月亮,是传情的青鸟,没有她,人们的相思之情真不知要寄往何处了。

今天的月亮,并不那么圆,月亮的边缘象被什么刮蹭了一点点。但这并不影响它的皎洁,它的明亮,月亮的北面,不远处,肉眼看也不过几步的距离,有一棵小星,只一棵小星,也闪亮闪亮的。与月亮遥遥相对,老天许是怕月亮孤单,才故意这么安排吧,看到这,我笑了,内心忽然生出一种温暖的情怀,替月亮。人说天若有情天亦老,看来,天真的会老了,不然它怎么会这么人性,这么通情。

今天,我没有只看月亮,虽然它可大可亮,我更欣赏的,是月与星的琴瑟和鸣。你看,那棵小星,应该是启明星吧。听说也叫金星,它象个精灵,那么小巧玲珑,不管月亮走到哪里,它总是绕着它转动,如影随形。它不在众星捧月时给月亮锦上添花,而是在众星隐没时,一往情深,不离不弃地陪伴它,星星与月亮,遥遥相对,脉脉相望,它们是不是在说着情话?月亮,你对星星说了什么,是不是在海誓山盟,你们离得那么近,应该能听到吧,看那小星,眼睛一眨一眨,似乎在微笑,它心里一定很甜蜜吧。想到了可怜的牛郎织女,他们虽然相爱,可他们之间却隔着一条银河,两人即使再想念对方,也只能隔河相望,而你们,每到黎明的时候,整个天空,就是你们的伊甸园了,想想他们,你们真幸福!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童年》是高尔基以自我生活为原型的自传体小说,由于是亲身经历,所以读来便觉得感情分外真挚。它讲述了阿廖沙三岁到十岁的生活,从“我”跟随母亲去投奔外祖父、寄人篱下写起,再到外祖父叫“我”去人间混饭吃结束,生动地再现了那些年里阿廖沙曲折起伏的童年生活。

正是阿廖沙本身“见贤思齐焉,见不贤而内自省也”的精神,他才能够在黑暗中觉醒,不断地向身边的光明学习、靠近,进而成为一个善良、正直、勇敢、充满光明的人。

阿廖沙的这种精神不正是我们需要去学习的吗?生活中,总是有很多人在做了某些错事、染上某些恶习时,理直气壮地说“谁谁谁不也一样么”,或者是“某某某带坏了我”,却从来就不追究自己的原因。假如自己不愿向那些人学习,谁又能能强迫你呢?之所以说别人如何如何,只不过是为了掩盖内心的一丝心虚而已。如果能坚守自己向往光明的本心,再多的黑暗又岂能阻挡你对真和善的向往!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这是一个古老而简单的爱情故事:一对青年男女相爱了,柔情蜜意,山盟海誓,可惜命中注定,一个是镜中花,一个是水中月,疾风暴雨般的爱情并没感动宿怨已久的双方家庭,反而导致他们双双殉情,谱写了一曲忠贞和爱的挽歌。然而,这又是一个感人至深的故事,自发表之日起,历经400多年的岁月洗礼,它仍如钻石般独自发着璀璨而耀眼的光芒;无数人把它搬上舞台,无数人为它痴狂,为它流下滚烫的热泪;它影响着一代又一代人,为一代又一代人所传颂。

为什么如此简单的故事会让人如此震撼,又会有如此深远的影响力?再读莎翁的《罗密欧与朱丽叶》,感触颇深,好的故事如上等香茗,需要慢慢品味,慢慢琢磨,读得久了,你便会发现它远非一般意义上的爱情故事,它一点也不简单!

爱需要勇气。

爱真的需要勇气,这是谁都懂的。然而,爱需要的勇气也有大小之分,有人只要跨越年龄的界限就行,有人却要冲破时代和家庭的束缚,为爱奉上祭奠。罗密欧与朱丽叶的爱情就属于后者。他们不幸生于16世纪末17世纪初,毁灭人性的黑暗的中世纪刚过,人文主义美丽的曙光还未彻底照耀大地,他们便相恋了。自由,爱情,多么美好而诱人的字眼,它们在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前闪闪发光,可惜这不属于他们,在封建社会,没有人可以自由呼吸新鲜空气,自己的婚姻大事,是父母做主的,媒妁之言,父母之命,天经地义。更不幸的是,罗密欧与朱丽叶生活在两家古老的世仇家庭,仇恨的心已蒙住人们明亮的双眼,打架斗殴已成为两家见面打招呼独有的方式。他们的儿女是万万不能相爱的,爱了则是背叛,则是罪人。尤其是朱丽叶的父亲,蛮横、专制、自私,他对朱丽叶说:“你倘然是我的女儿,就得听我的话嫁给我的朋友;你倘然不是我的女儿,那么你去上吊也好,做叫花子也好,挨饿也好,死在街道上也好,我都不管。”天底下竟有如此冷酷绝情的父亲!

罗密欧与朱丽叶面对的是两堵无法逾越的墙。一般人会知难而退,委曲求全。可他们偏偏不顾一切地相爱了,不仅如此,他们还偷偷地结婚了,这需要何等的勇气和魄力!不是爱到极致,爱到骨髓,绝不可能拿出如此大的勇气!作为现代人,我们感到汗颜,因为我们已经不需要为自由而奋斗,可我们中有多少人为了金钱而放弃了美好的爱情?放弃也罢,还要美其名曰:“贫贱夫妻百事哀!”所以,我们赞美罗密欧与朱丽叶,单单是勇气,便是别人无法比拟和企及的。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2。

在初读莎士比亚中《罗密欧与茱丽叶》这部作品时、我的心有些许的颤抖、更多的是一种激动。

在离别这世界时、罗密欧还在与他那可人而互诉情愫、仿佛有说不完的情话、

这一份份的浓情、这一份份的爱意、也随着罗密欧的倒地的刹那而停止。

我想问,这份真爱。就真的到此停止了吗、就真的到此不复存在了吗、

不。答案是否定的。这份爱永远也不会随着两个相爱的人的死去而画上终点的句号、这份爱情、它也是有感情的、它会随着我们读者、永远在心中那静谧的心海处永开不败!

在看莎士比亚的天份、那真是的想像力、也不会随着罗密欧也朱丽叶的死而停止。我承认,我是一个没有莎士比亚天份的人、也写不出我们的喜怒哀乐、但在这一刻、我如果是罗密欧的转世、我想、我会想象着回到过去、试着抱着你在怀里、羞怯的脸捎带一点稚气、想着你看的世界。想在你梦的画面。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3。

一个凄婉的爱情剧中,两位恋人都以死表明自己的心迹。在两人的爱情中,欢乐是那么的少,刻苦铭心的痛却贯穿了始终。痛,成了他们爱的标志。

他们从未想到过要同他们所面对的现实周旋或妥协,对他们而言,现实是一道死亡之墙,他们在热恋中根本就对它视而不见,但在深深的心底,他们都明白那是一道越不过的墙。然而他们却没有因此退缩,也许是年轻的心的那份热情,让他们对这份爱守侯到最后,即使面对的是死亡。爱,是他的是死亡。爱,是他们生存的动力;而死,是他们爱的归宿。

他们都知道因为这份爱,自己很可能死,却还要惊天动地,轰轰烈烈地爱一回,在这一片青春爆发所散发出的炫目的风景前,死亡退隐了。谁不想享受幸福?谁不想享受爱的甜蜜?而他们却以死结束了这份爱,是什么原因呢?也许正是因为他们所处的生存环境,才会产生如此凄美纯洁的爱情,如果他们处在我们所在的社会里,也许我们就无法找到这般美的一段爱情故事了,也不会明白爱情是怎么一回事。

曾经,我笑他们傻,以死亡结束这份爱,因为我以为只有人在,爱才会存在,人死了,那份爱就散了,淡了,没了;而如今,我不再这么认为,如果当初他们选择的不是死亡,也许再深的情,再浓的爱,到最后还是会化作一阵烟,散了!而死亡,却将这份爱完整地保留了下来。

我不再认为死亡对他们而言是一种错误的选择,也许在某些情况下,死亡会是更好的选择!我才知道,原来爱情真的可以超越一切,包括越不过去的死亡的鸿沟,原来人真的可以与死亡为伴,活在最最纯净的世界里。

流星划过天际的那一刹那,那短暂而耀眼的光辉照亮了他们的爱。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4。

这本书是描述了罗密欧对初恋情人罗瑟琳的一片痴情。文章对罗瑟琳的着墨并不多,而且罗瑟琳始终并没有出场,但从罗密欧对她的描述中,我们不难看出罗瑟琳的美貌绝伦,还可看到罗密欧的一片痴心。此时在罗密欧的心目中,罗瑟琳就是他生命里的唯一。

但在一次偶然的机会里,罗密欧参加了一次盛大华丽的凯普莱特家族宴会。在宴会上,凯普莱特美丽多情的女儿朱丽叶与蒙太古英俊潇洒的儿子罗密欧一见钟情。此时的罗密欧忘记了失恋的痛楚,不动自主地投入到热恋中,用热恋来忘却失恋。罗密欧无法抑制自己对朱丽叶的爱,向朱丽叶求爱,于是一见钟情的朱丽叶幸福地投入了他的怀抱。虽然两个家族有深仇大恨,但也阻挡不了爱情的力量,在幽会的地方,他们互诉衷肠。最终爱情越来越浓,他们私下定下婚约,并在善良的神父劳伦斯的主持下举行了婚礼。他们都对未来充满了憧憬,可是谁也不会想到,事情陡然有了瞬息变化。在大街上罗密欧与凯普莱特的侄子提伯尔特相遇,提伯尔特故意挑衅并杀死了罗密欧的一位好朋友。

听说这种不幸后,朱丽叶悲痛交加,在她心中痛的最深还是她的丈夫罗密欧被放逐的事。最终她含泪送别了罗密欧,她的灵魂也随着罗密欧去了。她丧魂失魄地日夜思念着罗密欧。然而,更大的不幸又悄悄降临,朱丽叶的父亲逼她嫁给帕里斯伯爵。面对父亲,面对家族,朱丽叶不敢背叛家庭,可又不愿意背叛自己的爱情。她的心被痛苦和矛盾缠绕着,左右为难,可以说是走投无路了。朱丽叶很无奈,只好去求助好心的劳伦斯神父。劳伦斯神父让她吞下了一种特殊的安眠药,用假死来搪塞帕里斯伯爵的求婚,进而拖延时间。不明真相的凯普莱特一家人全都信以为真,悲痛欲绝地为朱丽叶送葬。也许是上天在捉弄这一对恋人,劳伦斯派去送给罗密欧信件的人遇到了麻烦,并没有把信送到罗密欧手中。

这时,罗密欧阴错阳差地悄悄潜回了维洛那城,他也以为朱丽叶真的死了,并在掘墓时与拜墓的帕里斯伯爵发生冲突。最终,英勇无比的罗密欧杀死了帕里斯伯爵。然后罗密欧进入墓里,望着脸色苍白、停止呼吸的朱丽叶,他悲痛欲绝,痛哭流涕,他早已无法离开他心爱的朱丽叶,他不想苟活在人世,想随她而去,于是他喝下毒药并倒在朱丽叶的身边。可,不一会儿,朱丽叶的药性消失,她醒过来了,惊喜地发现心上人就在身旁,但发现她的心爱的人却离她而去。朱丽叶紧紧地抱着他,简直不相信眼前的这一切,她也早已不能离开罗密欧,哪怕是赴黄泉,他们也不会再分离,朱丽叶毅然用短剑结束自己年轻生命,她那美丽的容颜也随之而逝。

读了这本书后,我的感悟很深。我是一个简单的女孩,我希望我的生活能够简简单单。我是一个爱做梦的女,我希望的爱情能够像我的梦一样梦好。在一生当中,我希望能有一个人能够永远的爱我,呵护我,理解我。就如罗密欧与朱丽叶一样,那就更好了;人们长说:爱情是毒药,也可以是蜜饯,没有人能摸得透它。一旦我们跳进爱情的陷阱,可以说就是“覆水难收”,就如同嫁出去的女儿,只能固执地朝着自己的目标飞去,不去理会距离,笔直地穿过空气,最后落地;再说了,不管结果是怎样的。自己已经拥有真挚的爱,这样自己就觉得很满足了。在说了,人生在世,遇到一点挫折是常有的,事情过后,才会珍惜自己的生活。

这部书给人刻骨铭心的感悟。感情的事,有喜有愁,在生活里把握住自己,有了尺寸,才能有更大的幸福。

关于初一读罗密欧与朱丽叶读书笔记5。

罗密欧与朱丽叶可以说是千古佳话,他们本是应该享受爱情和纯洁快乐天真生活的年龄,可是因为家族的仇恨而牺牲了各自年轻的生命。小说中的语句是那么的动人与甜美,特别是他们之间爱情表白的方式是那么地直接,在众多人听来是那么的肉麻与让人心动,没错他们的表白虽是肉麻但每个人都希望听到爱人对自己说一些甜言蜜语,可是我们并不能真正地听到这些经典的对白呀!更何况这只是书本上的对白罢了。

故事中的罗密欧对朱丽叶是忠贞的,为了自己的爱人、为了自己的誓言本想放下自己内心的仇恨,用爱、用心去面对自己的仇人,可是老天爷并不让他拥有美好甜蜜的未来,不想让他享受爱情的滋味。爱人的表兄杀害了自己的亲密好友,他因好友的死而愤怒,自己被怒气冲昏了头杀害了自己爱人的表兄,因为自己的一时之怒气而为自己的爱情、生命和爱人生命的铺上了一条通向死亡的大道。爱本身是纯洁美丽的,可是当它遇到怒与恨的时候往往只会让爱消失,让爱成为它们的阶下囚。

从罗密欧、朱丽叶和父母间的关系可以看出子女与父母之间的沟通是那么的淡薄与欠缺,父母为了仇恨,为了自己的利益欲望而随意、主张地安排着子女的生活,说是为了女子的将来幸福着想,可是他们有没有真正地替自己的女子想过。子女也是同样,自己遇到事情总是先斩后奏,只知道平时父母严厉无理的一面,却不曾想过父母也有更多温存的一面,如果他们能够用心去和父母沟通,用自己的真心来打动父母的话也就不至于到如此地步。

他们两家是世仇,可是这个仇是如何结下的呢,没有人知道,他们两家的恩怨不知牺牲了多少无辜的人,更是伤了自己的心毁了自己的家,让自己家破人亡,为何上辈的恩怨要延续到下一代来伤害这些无辜的后代孩子们呢?人们经常说“孩子是无辜的”,可是又有多少孩子能够逃脱得掉仇恨的魔爪呢?我们的观念中延续香火是根深蒂固的。

人说“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现在的大不孝都可以改变,却为何这仇恨改变不了观念呢?爱可以让人失去理智,恨也同样可以让人失去理智,爱让人失去理智有时也会让人因爱而悔恨终生,但它终终究会让人感受到爱情的甜美,会感到拥有它的那瞬间的美妙,而恨呢?,恨之会让恨上加恨,恨的最高境界是用恨来激励自己前进的脚步,用爱去宽恕感化自己的仇人,让他从心底上去接受你忘却仇恨,对你付出更多的爱。可是这种恨的最高境界又有几个人能够达到呢?他们只会一直生存在魔掌之中,让自己恨上加恨成为恨的奴隶。

我们不论是为朋友或是去好心地帮助那些无助的人,都不能凭自己的一时之气去助人,这种帮助往往只会带来相反的后果,而我们交朋友也不应该结交这样的朋友,朋友就是为了让自己获益的,可是这种朋友只会让自己蒙羞,让自己不能活的自由和安乐,如果你有足够的抑制和控制能力的话也不妨去接触一下这样的朋友或人,这样你也就不至于消失了那种英勇、公正的英雄主义。

从这个故事也同样看出法律的不健全,那个时代所推崇的文化,但也看出了文明法律的苗头,子女成婚的年龄是那么地小,在本该是最快乐的年龄就要承担生活的负担,更看出人心的丑陋,他们在街道上打架,而那些旁观者只会在那里煸风点火助威,不曾考虑过别人的痛苦与死活,只要事不关己又能够给自己的生活中增加一些乐趣不是很好,让自己能够从那种沉闷的生活中解脱一下又有何言呢!那位亲王也算是一位仁君,能够对罗密欧重新发落,但他也是无辜的,因为蒙太古与凯普莱特两家的仇恨而失去了自己两位无辜的亲戚。

或许他们的死很可悲,可正因为他们的死而成为了千古佳话,成全了作者的笔峰,作者是狠心的可也是多情的,他知道只有生死离别才能让世人们永远记住他们的故事,事实也确实是如此,活着的人和故事又有多少人可以记住呢?中国也有诸多的故事和感人的言语,正如白雪所唱的那首《千古绝唱》一样:

人生自古谁无情/情到深处天地动/人间多少绝唱千古颂/莺莺张生红娘子/十娘怒沉百宝箱/若无真情无绝唱/情海无惊波涛凶/风流淹没红尘中/大浪淘尽多少痴情种/雷峰塔呀白娘子/红楼梦中梦难醒/千古绝唱千古情/自古红颜多薄命/有情总被无情伤/孟姜女哭长城/千古绝唱谁人听/梁山伯祝英台/千古绝唱唱到今。

虽然他们死了,但是他们的故事活了,成为人们心中的最感天动地的故事,成了千古佳话。

初一读简爱的读后感

看过三国的人都知道书中有一个人叫刘备,他是蜀国的君主,与张飞关羽为结义兄弟,也是皇室后裔。人们对刘备的大多数评价是仁义,礼贤下士,虚心,等等好的评价,他似乎成了谦虚和仁义的代表。但是我却不这么认为,我认为,刘备他是一个不关爱家庭,懦弱,虚伪的人的人。

刘备,将复兴汉室看的太重,家庭看的太轻。有句话说的好,兄弟如手足,女人如衣服在刘备眼中,女人不算什么,就像看衣服一样,破了,就再换一件。

有的人是说刘备的江山是哭出来的,当鲁肃第二次来要荆州的时候,刘备就那里哭抱怨自己有多么多么的苦,只为了保住荆州,但是他这样的做法实在有失帝王风范,身为蜀国的头领,当代天子皇叔,却哭的和个小孩一样,有其父必有其子,刘禅变成如此也不奇怪。

还有他们荆州被曹操收走,刘备他们要撤走时,而百姓想要追随刘备,这是他为了保持自己爱百姓的名誉,就带上百姓一起走,但是如果曹操来追他的话,他不仅跑不掉,还会连累百姓。只为了那个名誉,却没有思考这会带来的后果。

但刘备还是会有些优点的,他所做的一切,都是为了复兴汉室,他对汉室的忠诚不可否认。他对属下也是关怀的,像对诸葛亮的三顾茅庐,他都是为了复兴汉室。

刘备他一心想复兴汉室,但是却干了一些不妥当的事,而我们在追随自己的梦想时,也要守自己的原则,三思而后行,不虚伪,对待他人要好。

新官上任三把火。诸葛亮一出山,就连续制造类“博望坡纵火案”、“新野纵火案”及闻名于天下的“赤壁大战纵火案”。千里之中,狼烟滚滚,横尸遍野,血流成河。儒以仁治天下,诸葛亮一介儒士,却为了军事利益对士兵和百姓下此毒手,令人发指。更令百姓所苦的是,赤壁大战奠定了三国鼎立的形成,此后战火绵延,乱世因为赤壁大战一直延长了六十余年。诸葛亮首次提出“天下三分”时,尚在隆中与刘备饮酒作对,他早知这一点,却没有阻止分裂,加速统一,反而助刘备夺荆州,篡西蜀,把他的自家兄弟们赶下台,让百姓们苦不堪言,这难道是“仁义”之人的所作所为吗?(刘备先背叛袁绍,再背叛曹操,他也是个反复之人。)。

进入蜀中安身立命的诸葛丞相并没有就此收手,七擒孟获六出祁山都是他犯罪的证据。让我们看一看丞相是怎样治国的:蜀国总人口96万,带甲士兵10万,官4万。官兵:百姓=1:6,也就是六名百姓(包括老弱妇孺)供养一名官兵,如此暴举,连灭绝人性的希特勒和东条英机也甘拜下风。可就在此种情况下,诸葛亮还要命令夹带着老弱病残的军队挥师南下,六举北出。据统计,东汉末年全国人口5648万,而到了公元263年魏灭蜀时,全国人口仅存767万。这是中华历史上最为惨痛的人口丧失。曹操诗中“白骨露于野,千里无鸡鸣”正是对当时百姓遭战火荼毒惨状的生动描绘。就连一向贬曹尊刘的罗贯中也在《三国演义》七擒孟获后写道:“瘴烟之内,阴鬼无数”,反观诸葛丞相,他有过悔改之心吗?没有,他为了一纸《出师表》的千古流芳,不惜牺牲百姓,为自己铺上了流血的仕途。

公元234年,诸葛亮走完了他的戎马一生,而作为后人的我们,却永远无法真正了解他是怎样复杂而深不可测的人。他并不只有忠义儒雅,机智过人的光辉一面。史学家、小说家笔下的历史,不是毋庸置疑的历史。昨夜历史,都已随风散去,而我们所拥有的,是我们看待历史的态度。

这是一个英雄辈出的时代,在烽火连天的世界里,却引发一个又一个惊心动魄的故事!

那正是在罗贯中笔下的着作——三国演义。

三国演义内容丰富,成语众多,虽然看起来比较麻烦,但是能让我们真正领会作者的艺术才华。这本书的主要内容讲张角,张梁,张宝黄巾起义,刘备,关羽,张飞桃园三结义之后,三兄弟开始打天下,以及当中发生的事。我读了这本书真是受益非浅,看,诸葛亮的出现使三国变得更有意义,真是进入白热化阶段。火烧新野,草船借箭,智取汉中,七擒孟获,智取三城等都是诸葛亮的“杰作”,就连他死了的时候也机关算尽。

我总想着,若无诸葛亮,刘备根本就不可能建立起蜀国,诸葛亮的才华可谓是深不可测。他考虑周到,而且不讲私情。他最喜欢用火攻。想当初,诸葛亮的隆中对,巧借东风,写出师表,六出祁山,七擒孟获,智退司马懿无不体现了诸葛亮的机智才华。正是因为如此,我深深的敬佩这一位先生。

在三国演义里还可以看到,各政治集团为了自己的切身利益,今天势不两立,明天却又杯酒言欢。而且这种斗争渗透到生活的许多方面,连家庭,朋友等,都毫无例外地被卷入了斗争的漩涡,甚至成为斗争的工具。他们为了满足自己权利,财产的欲望,为了使自己在激烈的争夺战中不被消灭,总是玩弄各种手段,演出了一幕幕勾心斗角。

总之,三国演义除了给人以阅读的愉悦与历史的启迪以外,它更是给有志王天下者听的英雄史诗。正因为如此,三国演义在雄浑悲壮的格调中弥漫与渗透着的是一种深沉的历史感悟和富有力度的反思。

阅读如同饮食,在这些“食物”中,有着如甜点一样的娱乐书籍,也有回味无穷的古典名著,但这些名著中,对我来说最耐人寻味的就要属《三国演义》了。因为它让我感受到“读书之乐”

初次“食”这本《三国演义》时,看到刘关张结为异姓兄弟,并且讨伐黄巾军时,那场面,仿佛身临其境,浴血奋杀的情境让我义愤填膺,这是我第一次感受到这种“读书之乐”这种诱惑让我不得不往下看,看得让我被这些英雄豪气深深渲染,看到赵云救阿斗的时候,那威武雄壮的身姿无可匹敌,一人抵挡千军万马,那舞着枪,挥着剑的形象,深深刻在我的脑海里,直至做梦也能梦见他。

英雄当然也不只他一个,还有众人皆知的传奇人物——关羽。

水淹七军,刮骨疗伤等等事迹,都能体现了他的勇猛,斩杀华雄时,曹操本来想给关羽一杯壮胆酒,但关羽说等他回来时再喝,他打开城门,挥舞着青龙偃月刀,不几回合,就将华雄斩杀,等到拿酒时,酒竟然还是温的!看的我又惊讶佩服,又高兴地手舞足蹈,每当别人说起这故事是,我总是自豪的抢着说,好像是自己亲身经历一样。

说关羽是是说不完的,所以只好放下,说起另一位智者——诸葛亮。

诸葛亮七擒孟获,这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他的故事,七擒,当我看到了才知道,原来是其次抓住了蛮王孟获,每次看到孟获被捕,我就乐的前仰后合,上气不接下气,这也上我感受到了诸葛亮的聪明才智和宽厚大度,使我更加佩服他。

至于“奸雄”曹操吗,我并不怎么喜欢他,但他的一件事却让我记得很清楚,就是——割须弃袍。平时高傲的不可一世的曹操,今天怎么割须弃袍了?原来他是为了保命而割须弃袍的。当时曹操自己单枪匹马被马超追杀,马超对士兵们喊:“前面有胡须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话音未落,曹操便割了自己心爱的胡须。马超见了,又大喊到:“前面穿黄袍的是曹操,杀了他,赏金万两!”曹操接着又弃了自己心爱的袍子。看这段是看的我“咯咯”直笑。

读书给了我很多快乐,也增长了我不少知识,我相信,我时刻都会记着,“食”书的感觉是多么美妙!

欢迎来到我思想中的三国世界。《三国演义》这本名书不用我说,想必大家都很熟悉了吧!这本书中的人物各有所长,也各有所短,如:张飞,他虽然武艺高强,但是有勇无谋。但能让许多能人贤士辅佐的人却只有他们:曹操、刘备、孙权。

他们三人有一个相同的特点:看重人才。

关羽为保护刘备的夫人而假装向曹操投降,曹操为留关羽为己所用而用金钱美女诱惑他。曹操知道关羽这人有情有义、这对他没有用,但他也要试一试。在关羽离开曹操而要返回刘备身边时,曹操并没有下令让人追杀关羽。曹操知道即使留不下他,也不能去杀他。其一,关羽是人才,曹操很欣赏他,也希望有像关羽这样的人为自己办事;其二,曹操想借“留关羽”这事来告诉能人之士“他的求贤若渴,和他怎样对待能人之士。

刘备的求贤之事,最着名的就是我们常听到的“三顾茅庐”。诸葛亮为看看刘备是否诚心请他出山才多次为难刘备,刘备下定决心要请诸葛亮出山,诸葛亮出山不仅是因为刘备的诚心,而且是因为刘备仁德、礼贤下士、为人谦和。

孙权善于任用贤人,如:吕蒙,孙权知道吕蒙在沙场上屡建奇功、有用武之地,孙权知道吕蒙的才能不仅如此,倘若让他读书,他一定能充分发挥他的才能。吕蒙听了孙权的话“好好读书”,果然,吕蒙的知识、见解有所提升,在沙场上善于用兵。

曹操、刘备、孙权他们三人都意识到“打江山容易,守江山难”。但他们的后代子孙没有意识到这一点。魏国的最后一代君主魏元帝曹奂手中无实权,由司马炎控制;蜀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孝怀皇帝后主刘禅,刘备死后,刘禅依靠诸葛亮帮他处理朝政,诸葛亮等贤臣死后,他昏庸无道、贪图享乐、不理朝政,宦官黄皓乘机取宠弄权、结党营私、朝政日非,魏国分三路进攻,最终蜀国灭亡;吴国的最后一代君主吴末帝孙皓,孙皓初立时,下令抚恤人民、开仓振贫、一时被誉为令主,但是,孙皓很快变得粗暴骄盈、暴虐治国、又好酒色,从而导致民心丧尽,西晋伐吴,吴国无力抵挡、最终吴国灭亡。

正所谓:一步走错,满盘皆输。

简爱读后感初一

我怀着好奇而敬畏的心来读这本书,简?爱的一生,或许悲伤,又或许有许多幸福。

她的舅妈不爱她,她的朋友在病重中去世,她的爱人有过一个妻子……许多许多生活坎坷与情感的挫折,确实让人悲伤。但是她拥有自己的独特的个人魅力,有爱自己的远房亲戚,有爱自己的罗切斯特先生……这又是多么幸福。而这幸福,是她靠自己的执着,靠自己的坚持,靠自己的抗争获得的。所以,我认为,简?爱是一个平凡而伟大的人。

现在的我们年纪轻轻,并没有什么太多的遗憾,但却总会有或多或少的后悔之事。比如我,小时候就去学中国舞,但是后来觉得枯燥,压韧带也疼痛,就放弃了。等到现在,真心喜欢舞蹈了,我的韧带却没有了之前的柔韧。

的确,坚持并抗争到最后总会有成就感。再说说我学习弹钢琴的经历,五岁就开始学习,开始的理由其实很简单——钢琴能弹出美妙动听的声音;到了七八岁时,又觉得很枯燥,感觉没有任何意义,每个星期练琴的时间便逐渐减少。所幸后来及时醒悟,慢慢地,我又学会了享受钢琴、享受练习、享受音乐……2016年,我通过了五级,从此便发自内心地爱上钢琴了。

道理和事实都很简单:坚持了,执着了,就不再有遗憾,也就因此而有无限的可能!

站在世俗之人的立场,“以小人之心度君子之腹”——那个逢场作戏的时代,有几人不曾怀疑?经历这样一个曲折回环,两个可以牵手在上帝面前走过彼此坟墓的灵魂,平等得更加纯粹了。说到底,还是简爱的过度自尊,导致过度敏感下的过度佐证——一切的过度都有病态的嫌疑,相比她的早年经历,这样的“过度”其实刚刚好。

有人说,最后的简·爱,完全可以不必再去寻找罗切斯特。但她必须去,这基于爱情的行为,观众却看到大于爱情的形式。这里有她的执著,她的理想,她自我设定的模式——孜孜以求的平等和尊严,不惜以物质的优劣互换,以双方“丑小鸭”与“白天鹅”式的身份对调,来宣告一种终极的完美。

简爱读后感初一

我以为她会被打垮,会在如此不平的环境中如同尚未绽开便被折下的花蕊般默默地凋零,但是,感谢上苍,即使她一无所有,她仍有她的自尊倔强保护武装着她,当她的表兄殴打她时,她勇于回击;当舅母嚷着叫自己的孩子远离她时,她高喊“他们不配和我在一齐”;当她被囚禁在空房中时,想到自己所受到的折磨,从内心发出了“不公正”的呐喊。

之后被送到孤儿院了,在阴暗恶劣的孤儿院环境里,她仍就不甘屈辱和不向命运妥协……应对冷酷的校长和摧残她们的教师深恶痛绝。她对好友海伦说:“假如她用那根条子打我,我要从她手里把它夺过来,并且当面折断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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初一《简爱》中学生读后感

翻阅《简爱》,感触颇深,钦佩简爱的同时,也不住地为她的恩师谭波儿赞叹。

正如简爱自己所说,她的生命宛如风雪中的一茎弱草,任人欺凌,却不曾折断,即使受着树的覆压,一见到空气它也可以在阳光下欠伸。自幼父母双亡的简爱终日寄人篱下,又小又丑的她饱受世人欺凌,如果说她没有碰见玛丽亚谭波儿,她绝对不会坚持下来,绝对不会成长成一个阳光的自尊自爱的女性。这里面有一个故事:简爱所在的学校,校长曾听信他人对简爱的抵毁,在全校师生之前侮辱她为“可怕的说谎者”,在她觉得一切都完了的时候,谭波儿老师相信她,想办法为她在众人面前澄清,让她的人生豁然开朗,立志成为像谭波儿那样的人。可以说简爱以后成为老师,是受了谭波儿的影响,那种高尚的师德是自幼种在她心里的。

从简爱的成长历程来看,好的老师,能改变人的一生。这让我想起了梁晓声写的《我和橘皮往事》。

梁晓声曾因母亲的哮喘病而偷拿学校的橘皮,被当着全校几千余师生的面冠上“小偷”的帽子。绝望无助的他一度想要去死,因为他实在受不了众人密不透风的目光。是他的一个老师救了他,为他编出善意的谎言,让他的生命里重新有了本该属于他那个年纪的快乐,而不是憎恨和冷漠。若干年后长大了的他,成了一名作家,为这个影响了他一生,改变他的命运的老师写下《我和橘皮往事》。

三尺讲台上四季晴雨,一只粉笔书写的不只是十卷诗赋,还有学生们的一生。

读《简爱》,看一株小草怎样穿过丛莽的严遮,开得繁花满树;读《简爱》,敬佩玛丽亚谭波儿为师的尽职尽责;读《简爱》,向桃李满天下的老师们致敬。

捧读《简。爱》之后,书中的女主人公简爱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

简爱自幼失去双亲,生活在一个寄人篱下的环境中。从小便要独自一人承受着与同龄人迥异的待遇:姨妈的责备,表姐的嫌弃,表哥的毒打……而正是这一切,使她练就了坚强不屈的性格,对自由、平等的追求与渴望。

她虽然家境贫寒,但在罗切斯特面前,却从未因自己是一位地位低贱的家庭教师而感到自卑。因为她认为他们是平等的,所以她勇敢而坚定的说:“你以为,因为我穷、低微、不美、矮小,就没有灵魂没有心?你想错了!我的灵魂跟你一样,我的心也同你的完全一样!如果上帝赐予我财富和美貌,我会使你难于离开我,就像现在我难于离开你。上帝没有这么做而我们的灵魂是平等的,就仿佛我们两人穿过坟墓,站在上帝脚下,彼此平等,本来就如此。”她生活在一个昏暗的环境里,但她却永保正直与高尚,她那纯洁的心灵没有受到世俗社会的污染,她以精神上的平等与人交流。经历了自尊心被无数次戏弄后,在爱情力量的围绕下,在富裕生活的诱惑中,她依然追求着自己最初的向往,全新的平等而有尊严的生活。这正是她吸引我的地方所在。

而在如今这个物欲横流的社会中,人们都在不停的忙碌中去追求更高的职位,更多的财富。因此夜赴酒局,邀约麻将。为了金钱和利益,各种手段都用上,也不顾失去了爱情和尊严,失去了最本质的初衷。很少有人像简爱这样,为自由为尊严为自己的追求倾尽所有。

《简。爱》所展现给我的是一种对自由的渴望核对平等的追求。它犹如一杯净水,净化了我的心灵;又犹如一句忠言,让我懂得:勇敢追求,终会成功。

简爱读后感初一

简爱有一个没有爱的童年,父母双亡后简爱饱受歧视和虐待,辱骂和殴打,里德舅母就是地狱就是火坑,生活总是比小说更加残酷。生活的折磨使这个十岁的女孩日渐抑郁和自卑。在自卑的同时简爱灵魂深处的自尊觉醒了。八年的孤儿院生涯使她早早地成熟了。诺沃德学校就是一座监狱,院长古怪病态,他叫所有的女孩别跟简爱作伴,别跟她说话,说只有惩罚她的肉体才能拯救她的灵魂。高唱我们的学校不是养生而是拯救灵魂的。苦难中只有海伦和简爱亲如姐妹,于是海伦的卷发被剪掉了,因为反抗必须被铲除。女孩被罚在雨中转着圈“祈祷”。简爱质问:是主让那个可怜的女孩在雨中淋,是主让她去死吗?海伦告诉简爱“我不坏,但我恨院长。其实只要人们肯爱我,我只需要爱。”海伦和简爱站在大路边,这条路向往通往马德里,通往佛罗伦萨,简爱向往着将来自己会弹钢琴会读诗会说法语。但是:首先她明白她没有钱,不漂亮。然后她明白,许多许多人都没有钱也不漂亮,受欺侮的是大多数。要想走出地狱,只有靠美德和知识。美德就是人格的魅力,知识就是卓越的才能。简爱做到了,多年以后院长居然通知“相貌令人厌恶,品德差”的简爱留校当老师,20基尼年薪充作饭费洗衣费。“我不愿意。”简爱平静地拒绝了,她瘦弱的躯体里跳动着一颗坚强的心。她平凡的外表下孕育着沉稳的精神力量。她的心告诉自己,按主的旨意行事,你越刻苦去做主越会帮你。责任就是你越不能去做越是要去做。她离开孤儿院去当了家庭教师。

不可思议的是阴沉倔强,怪癖的罗彻斯特先生爱上了她。在山崖上简爱冲撞了罗彻斯特骑的马。两个陌生人在惊恐中的第一眼对视便感到了来自对方的心灵的呼应。这种呼应是跨越高贵和卑微的一种探索。跟安娜•卡列尼娜在车站与渥伦斯基擦肩而过时的回眸一瞥是有根本区别的。之所以说仅仅是一种探索,是因为横亘在他们之间的鸿沟不止一道。首先,经济地位的差异是再现实不过的事实,主人与家庭教师的地位原不在一个阶级层面上。其次,贵族小姐英格拉姆的美艳深深地刺伤了简爱。她把自己的肖像画下来,每天与英格拉姆的画像对照比较,强迫自己正视相貌平平的现实。最严重的是桑菲尔德庄园楼顶上关着的那个疯女人是罗彻斯特的合法妻子,于是简爱被推到了绝境,残酷地宣判了他们俩爱情的死刑。

走还是留这是一个严峻的问题。走呢,她将要离开自己生死相依的爱人;留呢,便要屈辱地充当一个卑贱的情妇。尊严和爱情,简爱选择了尊严。可是放弃爱情无异于放弃生命。简爱走上了风雨肆虐的茫茫原野。她回忆起第一个夜晚,她为罗切斯特先生洗脚,罗切斯特粗暴地连珠炮似的责备她,简爱沉默着,罗切斯特先生发火了:“你哑巴了?”“我在等你问话。”罗切斯特楞了一下:“你看我漂亮吗?”“不。”“和蔼可亲吗?”“不。”罗切斯特又楞了一下:“我请你来是做家庭教师的,家庭教师聪敏的令人讨厌,不聪明的很古怪,我不能因为你来而改变我命令人的习惯。阿,够了。”简爱看到的是傲慢粗暴的外表下埋着一个痛苦而仁慈的灵魂。面前这个有血肉的人,困惑的神志很美。简爱爱上他了。“尽管命运不平等地对待我们。不管有多么不幸,也不该向生活泄愤。”那些日子简爱觉得一生从来没有这么清醒这么快活过。罗切斯特孩子般的情话至今记忆犹新:“你生命力很强,你不是这个世界上的人。”“我总以为我的春天过了。你带来了我的春天。”“你看我的生命值得拯救吗?”他还会非常伤感地问简爱“你愿跟我生活在孤岛上吗,如果那屋子里的人都抛弃我,你会怎么样?”“我会陪你,安慰你,尽我所能。”分别的时候罗切斯特梦魇般的自言自语:“简爱,简爱,我对你有种奇怪的感觉。”“我看到我喜欢的姑娘,安详地站在地狱门口。上帝和人类要我做的我都做了。我该怎么办?”......回忆像暴风雨一样抽打着她,撕碎了她,简爱倒在荒野里。

谈到《简爱》,文学评论家必然要分析的是那段经典对白:我的灵魂跟你一样,心也跟你一样健全...假如上帝给我一点美貌和大量财富,我也会让你感到难以离开我就像我现在感到难以离开你一样...我的心灵在向你的心灵谈话就好像我们已不在人世,我们正平等地站在上帝脚下...因为我们生来就是平等的。可是,可是我更喜欢另一段,当简爱的救命恩人圣.约翰牧师向她求爱的时候,简爱忽然在冥冥中听到了双目失明的罗切斯特的呼唤:“你在哪儿?”简爱喊道:我来了,等我一下,啊,我会来的。沼泽谷另一边的山峦隐隐约约地把回答传了过来“你在哪儿?”“你在哪儿?”简爱倾听着。风在冷杉中低吟着,一切只有荒原的孤独和午夜的孤寂。前一段理智而且哲学,后一段真诚而且细腻,像闺中密友在倾诉她的心事,我认为正是这种真诚构成简爱永久的魅力,丰富了我们对人类内心世界的敬畏。正是,由如此可爱的心灵铸就了简爱不同凡响的美丽。

初一《简爱》中学生读后感

我为简·爱在舅妈家被欺负而流泪;为简·爱初到孤儿院糟受人格的屈辱而流泪;为简·爱的生活境遇而流泪;但这些大多是对简·爱的同情。真正让我感动的是为罗彻斯特最终选择了没有社会地位、长相的简·爱。我欣赏罗彻斯特,以他的绅士身份、他的贵族地位、他的渊博知识、他的财富,在当时与从孤儿院出来做家庭教师的简·爱的结合,在很多人看来,那简直是不可思议的事。但为什么这样一个的事实会成为现实呢?他看中的是简·爱的人品与气质,而我自己认为那是简·爱的内在美。这种内在美或许不如外在美那么绚丽,那么迷人,但她值得让人细细品位,并且随着时间的流逝,越发吸引人,越发有魅力。

当桑菲尔德庄园被疯女人烧成了废墟,更糟糕的是罗彻斯特被烧成了残废。他孤身一人,眼睛再也看不见一任何一切事物。远在它乡的简·爱毅然放弃了表哥的爱情,回到他的身边,去追求心灵中的真爱。

或许有人觉得简爱傻,但真是这种单纯的想法与质朴的感情才会赢得真正而美好爱情。他们共同演绎了人世间最美的感情,更获得了人们的祝福与尊敬。

简爱读后感初一

面对表姐的蔑视,表哥的毒打,舅妈的谩骂,简·爱,一名悲惨的孤儿,一个生活的强者,一个勇敢的斗士。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写下的这部《简·爱》,一直让全世界读者为之倾倒。

简·爱从上寄宿学校开始就颇受挫折,好不容易交上的朋友也因肺病而死。她从小失去母亲,在舅妈家生活,长大后成为一名教师和罗切斯特结了婚,却在一年后去世。

这时,我才真正了解到盖茨黑德府中的简的悲惨身世,了解了她的“与众不同”。飘渺间,我似乎看到了林黛玉和贾宝玉的悲惨婚姻,看到了王熙凤的心狠手辣。

我同时还了解到她的甜蜜婚姻,了解到她的苦中之甜。顷刻间,我似乎看到了大卫·科波菲尔的美好婚姻,看到了大卫·科波菲尔的甜蜜人生。正如歌曲《甜蜜蜜》中所唱的一样,甜甜蜜蜜。

让我深刻的,还有简·爱在寄宿学校的故事。海伦,做为简的最好的朋友,时时对简提供帮助,却因一次校园病的流行,生肺病而死。我又似乎觉得简·爱的一生都生活在低谷。但是我错了。简·爱早已从海伦那里学会了很多本领,包括要有信心。也正是如此,简·爱才在那艰苦岁月里活力下来。

时间如流水,一去不回头。如今已是美好的21世纪了,可简·爱的故事却深深的刻在了历史上,永不消失!

世界名著《简·爱》是一部具有浓厚浪漫主义色彩的现实主义小说,书中所描述的,是一个不安于现状、不甘受辱、敢于抗争的女性--简·爱。它是一个心灵坦诚倾诉的呼号和责难,反映了一个“小写”的人成为一个“大写”的人的渴望。

简·爱从小父母双亡,被送到舅妈里德太太的家中过着被轻视,受虐待的生活。后来,她又在孤儿院中度过了漫长的八年。随后,就当起了贵族孩子的家庭教师。

简·爱成人后,与神秘的庄园主罗切斯特订了婚,可在婚礼中却遭到了沉痛的打击:罗切斯特的另一个妻子还活着!简·爱听到这个消息后,心中十分悲伤,决定离“家”出走。一位牧师收留了她,并向她求婚,却被她拒绝了。最后,简·爱因为太思念罗切斯特,便回到了早已残废并失去前妻的他身边,重新办了婚礼,成了幸福的一对夫妻。

这个故事告诉我们:不能对命运屈服,要用努力来改变命运!虽然过程漫长而又艰苦,但是到以后你就会明白:这一切都是值得的!就算命运之神偏心于他人,但是,你也同样幸运,因为,你经历了一次其他人都经历不到的磨练。相信黑暗中的自己,明天,你就可以重见光明。

初一简爱的读后感

大家应该都听过《简·爱》这本书吧!可是提到这本书,我要告诉你:我看过许许多多的书,但是这本书是我最爱看的一本书!

《简·爱》这本书主是夏洛蒂·;勃朗特写的一本长篇小说,这本书主要是讲述了:主人公简·爱在劳渥德学校毕业后,来到了桑费尔德庄园做家庭教师,并与罗切斯特先生互相产生了爱慕关系。后来发现罗切斯特的妻室是个疯女人,简·爱逃出庄园,却又不忍,后来又重新回到罗切斯特身边的故事。

谁会相信一个平平凡凡的女子竟能在一个环境及其恶劣的学校里学习了整整8年!毕业后,竟会创造出一番事业,这些都是靠着她坚韧不拔的意志和敢于面对厄运的精神。谁又会想到,一个平平凡凡的女子,最后竟能成为一个富人罗切斯特先生的妻子。她是一个不嫌弃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从而陪伴着他走过一生路程的小女子!

读完这本《简·爱》,我就像重新收获了许多知识一样。一个从小就受人虐待,又在困苦的学校里痛苦般的生活了8年的女子,竟然最后都能取得那样的成绩;作为一个生活在现在幸福的孩子,如果在那时候,你无缘无故地受到了别人大骂,那你会怎样做呢?书中的一句话给了我们一个很好的答案:当我们无缘无故地遭到别人的大骂时,我们一定要狠狠地回击!

我们每个人都有自己的尊严,我们要努力地维护自己的尊严,所以我们要像简·爱那样,当我们无缘无故地遭到别人的大骂时,我们就应该狠狠地回击!

在漫长的暑期中,我阅读了一本世界名著――《简.爱》。

《简.爱》这本书的作者是勃朗特(1816―1855),是一位英国女作家,是19世纪活跃在英国文坛上的勃朗特三姐妹之一。在她的小说中,最突出的主题就是女性要求独立自主的强烈愿望,关心女性自身命运,具有浓厚的抒情色彩。从而使后世作家在处理女性主题作品时,都不一样程度地受到她的影响,并把她的作品视为“现代女性小说”的楷模。

《简.爱》这本书中写了一个孤儿――简.爱的悲惨的经历。简.爱在父母去世后,被舅父和舅母养大。之后,她又被送到罗沃德义校学习,在那里生活了8年。

在简.爱与舅母生活(那时她的舅父去世了)时,受尽了委屈。舅母的儿子约翰.里德毫无顾忌的打她,海德太太把她关进红房子(里德先生就是在这间房子里死的)。在简.爱的舅母看来,简.爱无论做什么事情都是错的,而她的儿子约翰.里德做的事情都是对的。我想,这应当就是人们口中的偏爱吧。

简.爱好可怜啊!看了下头这段话,你会更加觉得简.爱可怜的:他一句话也没说,突然狠命揍我。我觉得一两滴血从头上顺着脖子淌下来,感到一阵热辣辣的剧痛。

之后,简.爱被送到了罗沃德义校学习。她在那儿当学生的日子,虽然比不上在盖茨海德府那么苦,却也称得上是艰辛。在那里,粥时不时地烧焦了,冬天双手被冻得通红。简.爱就这样熬了8年。

8年后,简.爱最终去找工作了。她当了一名家庭教师。之后,她的小主人(或者说是学生)去上学了,她也就离开了。

最终,她和爱德华结婚了,他们过上了幸福的生活。

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到彩虹!

简爱,在寄居的舅妈家里,和骄横残暴的表哥约翰发生冲突,瘦小的她敢于和表哥扭打,并怒斥他:”你这男孩真是又恶毒又残酷,你像个杀人犯----你像个虐待奴隶的人,----你像罗马皇帝。”他还敢于指责冷酷护短的舅妈:”你以为你是好人,可是你坏,你狠心。”简爱的童年的生活让读者初步了解她的反抗性格和捍卫独立人格的精神起点。

从下面的几段描述中可以看到简爱的内心是多么的叛逆反抗。

”我被他打倒,头还在痛,血还在流;约翰粗暴地打了我,没有人责备他;而我,为了叫他以后不再干出这种荒唐的暴行,却受到了众人的许多责难。

”不公平!----不公平啊!”我理智的说。令人痛苦的刺激逼得我的理智一时早熟地发挥了威力;”决心”也同样被鼓舞起来,催促着我采取什么奇妙的方法,从这难以忍受的压迫下逃跑----譬如出走,或者,万一走不了的话,就永远不再吃不再喝,听任自己饿死。在那一个悲惨的下午,我的灵魂是多么惶恐不安啊,我整个脑海里是多么混乱啊,我的心有多么的反抗啊,然而,这一精神上的搏斗,是在怎么样的黑暗,怎么样的愚昧中进行的啊,我无法回答内心的这个不断提出的问题:为什么我这样受苦;而如今,隔了----我不愿说隔了多少年----我却看的明明白白了。”

简爱非常的重视自我,她说:”我是自己的主人”,当一对恋人的结婚计划被粉碎时,罗彻斯特提议到法国去过同居生活,尽管这个方案对于热恋中的人来说具有无可争辩的诱惑力,但是她拒绝了----”我关心我自己。越孤独,越没有朋友,越没有人帮助,我越要自重。”因此她逃离了。

《简爱》,这个寒假是我第二次看这本书,第一次看是在四年级。

“简爱”“简爱”,我一直以为这写的是一个简简单单的爱情故事,直到看完才发现不是,许是年龄不同,心态不同了吧,看完的感触也不同。

四年级时,说实话,我梦想中的爱情是美好,带着梦幻,如同童话一般,相遇,相识,相知,最后在幸福地白头到老。《简爱》这个故事呢,破碎了我少女时代梦幻般的爱情,即使它的结局是幸福的,是美满的,但对于我来说,过程的痛苦无法让我坚持到好未来的到来,我想,我会放弃的。

然而,现在,时过境迁,再次见到这本书,去看它时。我注意到的不再是爱情。而是他们为爱情所付出的。罗切斯特是一个热情奔放敢爱敢恨的人,如果不是年轻时受骗,那他的一生,也许会是一帆风顺吧!不过,那样他就遇不到与他携手一生的简爱了。

简爱,可以说,她所拥有的童年是阴暗,遭受虐待,在洛伍德学校的生活也不见得好。许是一方水土着一方人。在这种环境下成长的简爱,性格坚强,朴实且独立自生,积极上进,又不失善良的女孩。在当家庭教师期间,她爱上了罗切斯特的同时,罗切斯特也爱上了她,当二人个人准备结婚时,发了变故。罗切斯特已经结婚了,妻子是三楼的那个疯女人。在知道了一切后,简爱选择了离开,因为,宗教信仰,道德准则都不允许简和一个有妇之夫因为爱情而在一起,哪怕对方的妻子只是一具活尸。不过,好在后来他们还是在一起了,历经磨难后,属于简爱与罗切斯特的爱情终于开出了花。

故事,让我感动的是,哪怕罗切斯特,眼瞎了,腿残了,但简爱仍选择和他在一起,爱一个人,就应该爱他的一切,包容他的一切。

我相信,即使爱情没有童话般美好,但一定和童话一样幸福。

好的书可以影响人的一生,滋润人的心田,让人有丰富的精神世界。最近我就看了一本好书——夏洛蒂。勃朗特写得《简.爱》。这是一本英国乃至世界文学史上的经典传世佳作。

至今为止,只有《简.爱》这一本书让我有非常强烈的想继续看下去的欲望,到底是什么吸引着我的心呢?也许是简爱悲惨的命运;也许是罗切斯特先生与简爱的故事;又也许是桑菲尔德里面的古怪事……这一切一切都很精彩。

简爱是这本书的主人公,她自幼就父母双亡,寄住在舅妈家,受尽舅妈的虐待、表哥的欺凌。后又被狠心的舅妈送进专门收养孤女的半慈善学校——劳乌德,继续在恶劣环境中挣扎。毕业后在桑菲尔德当家庭教师,开始了新生活。她与主人罗切斯特先生都彼此喜欢,最后决定结为夫妻,突然又知他已有个已经疯了的妻子后不辞而别,在罗切斯特先生双目失明后才回到他身边,开始了无比幸福的生活。

看完后我心情很好,开始回想书中那个自尊,坚强,善良的简爱,我记得她说过:“越是孤独,越是没有朋友,越是无所依靠,我就越要自尊。”这就是她。我深深的佩服她,因她的坚强。

现在的人越来越不坚强,特别是我们学生。一名高中生高考时只考上了二本,他是一个要强的人,以前学习一直名列前茅,但这次考试没达到他的目标,考后又得知家里积蓄因给母亲治病而快花光了,家里也供不起他读大学,就这样,他离家出走了,最后还跳河自杀了。可见他多不够坚强,一场考试就把他打败了。如果我们祖国的花朵都像简爱一样坚强,那祖国的未来将风光无限。

去看《简.爱》吧,去学习简爱的高尚的品质吧。

读了《简。爱》,我学会了做人,简是我学习的榜样,她聪明、善良、坚强、有主见,她一生经历了许多挫折,但她从不向命运低头。

简从小就被舅妈收养,受尽了虐待。而她的儿子又是个猪狗不如的禽兽,常常无缘无故大骂简,但舅妈非但不制止,反而支持儿子胡作非为,简再也受不了了,他对约翰的恨压倒了对他的恐惧,不顾一切和他对打起来。

简曾经说过如果大家总是对残酷百依百顺,那么那些坏家伙更要任性胡来了,他们会什么也不惧怕,这样就永远不会改好,反而越来越坏。当我们无缘无故挨打时,我们一定要狠狠回击。但是简最好的朋友海伦与简的观点截然不同。海伦认为能忍就忍,这样自己快乐,别人也会对你好一些。

罗切斯特是一个正直、善恶分明而又幽默的人,他是简生活中的阳光他们两人真心相爱了,然而在他们的婚礼上,梅森揭露了罗切斯特是个有妻之夫的秘密,简非常失望,她怀着万分悲痛的心情离开了。

时间会消除报复的渴望,平息愤怒和憎恶的冲动。简曾经带着满腔愤恨离开了舅妈,而当她听到舅妈生命垂危又很想见她一面的时候,简忘记了她的一切不好,毫不犹豫的回到她曾经厌恶的地方。当她再见到舅妈时,所剩的都是对她的怜悯之情。舅妈告诉简一件事情,三年前,简的叔叔给她谢了一封信,想让她继承遗产。因为他无儿无女,想要收简为养女,但因舅妈当时对简厌恶至极,不想让她过富日子,所以说简生伤寒病死了。简没有计较这件事情,只是安慰舅妈,让她把这些统统忘掉但舅妈到死也没有改变对简的看法,这使简感到很无奈!

《简·爱》是英国女作家夏洛蒂·勃朗特写的一部自传体小说。在我的心目中,《简?爱》是一部完美而伟大的著作,它主要讲述的是女主人公简爱的成长过程。简爱从小失去父母,寄住在舅妈家,不平等的待遇让她饱受欺凌,小小年纪就承受了别人无法想象的委屈和痛苦。成年后,她成了桑菲尔德庄园的家庭教师,她以真挚的情感和高尚的品格赢得了庄园主人罗切斯特的尊敬和爱恋。但是命运是如此的残酷,她又为这段爱情付出了沉重的代价,但她在磨难中始终坚持着自己的信念,执着于自己的理想,不断追求自由与尊严,坚持自我,最终她又回到了罗切斯特身边,获得了属于自己的幸福。

读了这部小说后,我感触颇深。

“人生不得意之事,十之九”,面对艰难的生活,一味地抱怨、逃避是无济于事的,我们要学会与命运抗争,要有坚持不懈的精神。面对强权与压迫,我们不能一味地逆来顺受、迎合讨好,而应奋力争取属于自己的尊严与权利。

《简?爱》展现给我们的是一种返璞归真的率直,是一种追求爱情的全心付出,是作为一个人应有的尊严。它犹如一泓清泉,净化着每个人的心灵,纯洁着每个人的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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