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

时间:2023-08-09 06:40:01 作者:江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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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一

为及时、高效、妥善地处置好幼儿园大型集体活动突发事故,坚持以人为本,预防为主,统一领导,快速反映,依法规范,协同应对的原则。保护师生的生命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及校园安宁,特制定本预案。

长:陈莉

副组长:马丽

员:参加活动班级的班主任、教师

领导小组主要负责活动期间的日常事务,上传下达领导各项指示和工作要求。

1.各班主任为本班活动期间第一安全责任人。活动期间班主任和配班教师不得离开本班幼儿,随时掌握本班幼儿情况,遇到特殊情况及时做好本班幼儿的疏散和控制,并向有关领导报告。

2.活动负责人要及时做好整个活动的调度和控制,稳定好全体师生的秩序,不得擅自脱离岗位,随时负责安全、疏导工作。一旦发生事故及时进行疏散,避免发生拥挤踩踏事故的发生。

3.脱离事故现场后,各班主任、教师迅速组织好本班幼儿的秩序,整理好队伍、清点好人数,不允许幼儿擅自离开队伍。对没有到场的,要做好登记,并及时上报现场负责领导。

4.负责活动前预警、活动后上报、事故动态分析、组织安排人员救援,活动中事故的救援与处理等工作。

1.班主任负责有序疏散人群。

2.要用学到的安全知识进行自救。

3.及时送到急救中心或打120。

4.及时向领导报告事件情况以及向上级报告。

5.最后要查明事故原因,追究相关责任人。

6.校园事故发生时,迅速了解、收集和汇总事故有关情况,及时向应急现场指挥部提供各种相关信息和资料;负责与事故现场指挥人员和教育局、市政府及卫生、公安等部门保持联系。

7.组织事故损失、人员伤亡情况调查;评价、了解、汇总应急工作出动的救护人数,抢救伤员等情况。

8.发生事故,要组织人力及时抢救受困和受伤师生,确保师生生命安全,及时将事故上报主管领导。

9.视情况报

110、120请求援助。并拉好警戒线保护好事故现场。

10.采取有效措施,做好事故善后处理工作。

1.坚持及时报告,及时处理制度。

2.该预案如无特殊变化,将作为长期大型活动安全工作依据。

3.本预案从颁发之日起实施。

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二

为维护全市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正常经营秩序,保护客户的合法权益,预防或减少农信社服务突发事件带来的'危害,根据《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工作指引》、《中国银行业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示范文本》和《农村信用社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预案》,特制定《农村信用社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预案》(以下简称本预案)。

第二条

服务突发事件处理工作原则处置营业网点服务突发事件应坚持依法、快速、高效、稳妥的原则;应严格遵守保密法规,不得泄漏;应按照统一指挥、措施得力,政府协调、部门联动的原则组织实施,应按照自身的权限和职责各司其职,服从指挥;应按照属地为主、明确责任,信息共享、维护稳定的原则开展处置,应统一认识,顾全大局,科学决策,依法处置。

第三条

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联社成立“农村信用社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置领导小组”,事长任组长,主任、监事长任副组长,领导小组成员为各部门负责人。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办公室,由办公室负责人任主任。负责对辖内农信社服务突发事件的处置进行引导、协调、督促,并做好辖内农信社应急处理信息交流等服务工作。

(一)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工作职责:

1、审定符合本单位实际的应急处理预案;

2、决定启动和终止应急处理预案;

3、统一指挥应急处理工作;

4、调配各类应急处理资源;

5、决定向系统内上级机构报告突发事件及其处理情况;

6、审定应急处理信息披露事项;

8、决策应急处理工作的其他重要事项;

9、总结应急处理工作经验教训。

(二)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职责:

2、指导督促营业网点应急处理预案的执行;

3、与市、县市政府及其他市级职能部门联系;

5、收集、上报、通报有关信息资料;

6、收集、整理、保管应急处理档案资料;

7、按权限对外披露相关信息;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的职责:

1、制订并组织实施本单位应急处理预案;

2、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机构上报有关应急处理信息;

3、根据实际情况,联系相关系统外职能部门协助处理服务突发事件;

4、落实应急处理预案的演练工作;

5、完成系统内上级机构交办的应急处理工作其他事项。

第四条

服务突发事件分类

(一)特大服务突发事件(i级)

1、营业网点挤兑;

2、多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3、多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二)重大服务突发事件(ii级)

1、单个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

2、抢劫客户财产;

3、单个营业网点受自然灾害破坏;

(三)较大服务突发事件(iii级)

2、客户人身伤害;

3、寻衅滋事;

4、营业网点客流激增;

5、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

6、重大失实信息传播;

7、其他影响营业网点正常服务的事件。

第五条

营业网点发生服务突发事件,应立即按程序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内容主要包括:事件发生的地点、时间、原因、性质、涉及金额及人数以及事件造成的主要危害、客户反应、事态发展趋势和采取的应对措施等。

第六条

营业网点挤兑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迅速疏导客户,防范客户过激行为,维持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到达现场,并按程序第一时间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抚客户,全力做好解释和宣传,控制事态发展。

(四)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迅速研究分析事件情况,视情况,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同时根据实际情况向市联社、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公安机关报告。

(五)系统内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接到营业网点发生挤兑事件的报告后,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并请求协调当地公安部门维持秩序,防止事态扩大。

(六)系统内上级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应急预案,迅速调运内部资金,确保头寸充足,必要时,向当地人民银行汇报,紧急调拨充足现金,保证正常兑付。

(七)根据事态进展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进行相关信息披露,消除社会影响。

(八)如事态范围进一步扩大,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请求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第七条

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业务系统故障,造成系统停机、运行中断等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告知客户,做好客户解释安抚,维持营业秩序,同时检查了解网点供电、设备运行、网络运行等情况。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第一时间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机构研究分析业务系统故障情况,视情况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三)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协助营业网点共同针对故障情况,采取相关措施进行处置,尽快恢复系统正常运行。

(四)如发现故障属人为攻击所造成,系统内上级信息技术管理部门应积极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对于经分析确认为攻击行为,且在短时间内无法解决的,应及时向公安机关报案,并协助公安机关破案,确保农信社业务系统安全。(五)必要时,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根据《银行业重要信息系统突发事件应急管理规范》有关规定,组织实施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应急处理工作。

(六)根据营业网点业务系统故障处理实际情况,由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及时做好信息披露,向客户公示营业变更安排。

(七)如发生多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或单个营业网点系统故障影响范围较大时,上级机构服务突发事件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向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请求支持配合。

第八条

抢劫客户财产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不法分子抢劫客户财产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立即报警,迅速予以制止,维持现场秩序。

(二)在确保银行财产安全情况下,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安全疏散其他客户;如客户受到伤害,应迅速实施救助。

(三)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事件情况。

(四)营业网点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营业秩序。

(五)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九条

自然灾害应急预案

(一)发生火灾、水灾、地震等自然灾害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第一时间拨打紧急救援电话,迅速组织人员自救,尽快疏导客户撤离网点。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迅速向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告灾情。

(三)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转移柜台现金、凭证、账薄等到安全地方,并做好安全保卫工作。

(四)按照灾害处理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组织员工采取相应措施,防止灾情扩大,并组织员工有序转移。

(五)营业网点负责人紧急调配人员,加强防卫,做好营业网点金库、柜台等重点场所的防盗、防抢工作。

(六)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立即调动安全保卫人员赶赴现场维护秩序,同时联系公安机关、政府相关职能部门协助维护现场秩序,保护客户和农信社财产安全。

(七)如营业网点因灾情不能正常营业,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披露工作,公示网点营业变更安排,做好客户安抚工作,消除社会影响。

(八)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应向银监分局、政府职能部门报告有关情况,请求监管机构、政府职能部门共同采取联动措施,统一协调应急处理工作。

(九)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采取有效措施,尽快恢复营业网点正常对外营业。

(十)营业网点保护好现场及监控录像资料。

第十条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突感身体不适、需要帮助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排客户休息。

(二)客户突发疾病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依据实际情况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疏导救助通道,协助医疗救治。

(三)根据实际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通知客户家属或单位。

(四)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协助客户保护财产和资料安全。

(五)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维护营业网点正常秩序,保证服务质量。

(六)营业网点保存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一条

客户人身伤害应急预案

(一)客户在营业网点受到人身伤害时,营业网点负责人应及时达到现场,了解客户伤情,进行安抚慰问。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为客户提供临时医疗救护,并及时协助联系客户家属或单位。

(三)必要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立即联系紧急医疗救护。

(四)视情况,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安排有关职能部门介入,进行后续处理。

(五)营业网点保存有关监控录像资料,以备日后查证。

第十二条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流激增情况,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安抚客户,做好客户疏导。

(二)营业网点负责人及时增设营业柜台及服务窗口,进行客户分流,缓解客户情绪。

(三)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及时公告相关解决客流激增问题的处理方案。

(四)必要时,营业网点负责人报告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

(五)视情况,系统内上级服务突发事件应急处理领导小组办公室启动应急预案,组织开展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

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应急预案

(一)营业网点发生客户不合理占用银行服务资源事件,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及时劝导客户停止不合理占用行为,维护正常营业秩序。

(二)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主动了解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动机,听取客户要求,采取有效疏导措施。

(三)如疏通和劝阻无效,营业网点应急处理团队应给予客户适当警告,中止客户不合理占用行为。

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三

 校园突发治安事件应急预案,是应对校外人员对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滋扰突发事件,控制事件发展,降低事故损失的有效措施。

学校建立以xx副校长为组长的处置突发治安事件工作小组,构建校园防范网络,明确职责,落实到人。

1、建立严格的门卫制度,确保24小时有人值班。

2、学校聘请的保安应接受专门培训,提高业务能力,增加责任意识。

3、来人来访必须查验登记,执行好登记制度。

4、学校报警、监控设备应时刻处于正常运行状态。

5、学生进校后一般不得中途离校,确有需要,应出具出门证明。

6、学生不得携带管制刀具等违禁物品进校。

7、如发现不良分子袭扰,应立即制止、制服,并拨打“110”报警。

8、如遇恐怖事件,要尽力稳住局势,迅速疏散师生,并立即向公安机关和教育部门报案。

9、加强平时的安全教育,定期组织应急疏散、救护演练。

外来暴力侵害事故

1、学校领导立即报警110请求援助。

2、校长指挥护校队立即赶到出事地点,应首先采取有效措施全力制止、制服,使之停止侵害行为,及时控制事态、保护现场为公安部门勘察取证提供方便。同时,安全专干xx组织教师安抚保护好学生,作好疏散撤离准备,并视实际情况将学生紧急疏散撤离至安全区域。同时,学校应及时向教育局报告情况。

3、总务处负责联系xx职工医院,请求“120”支援。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总务后勤人员负责劝散围观群众,分散堵塞进入校门通道的车辆。一名值日教师佩带标志,负责到路口引路接“110”、“120”车辆。

4、校医老师对受伤师生及时紧急止血、初步救治、护理。

5、一名学校领导带领政教处或教导处积极配合公安部门做好调查取证工作。采取有效措施,做好善后处置工作。

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四

1.1编制目的

为建立健全运城市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机制,保证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协调、有序和高效进行,最大程度地减少人员伤亡,保护公众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航空安全,维护社会稳定,编制本预案。

1.2编制依据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用航空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搜寻救援民用航空器规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民用机场管理条例》《民用运输机场突发事件应急救援管理规则》《民用航空器事件调查规定》《山西省突发事件应对条例》《山西省安全生产条例》《山西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运城市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以及国际航空公约有关规定等编制。

1.3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在运城市行政区域内发生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处置工作。

1.4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常备不懈,统一指挥、属地管理、分级响应,科学处置、分工协作、高效应对。

1.5事故分级

参照《国家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按照伤亡人数、经济损失、航空器损坏情况、社会影响等,将运城市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进行分级,分为特别重大、重大、较大和一般飞行事故,详见附件5。

在较大交通事故应急指挥部增设运城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指挥部),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运城开发区管委会结合本行政区域实际情况,成立相应的应急工作指挥机构。

2.1运城市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

指挥长:市政府分管交通运输工作的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政府协管副秘书长、市交通局局长、市公安局常务副局长、市应急局局长、市消防救援支队支队长、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主任、运城民航机场有限公司董事长。

成员单位: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财政局、市交通局(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市应急局、市卫健委、市外事办、市委网信办、市气象局、运城军分区战备建设处、武警运城支队、市消防救援支队、运城出入境边防检查站、运城海关、市无线电管理局、国网运城供电公司、运城银保监分局、民航山西监管局、运城民航机场有限公司、市通联办、中石化运城分公司、涉事航空器承运人(或代理人)等。

市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交通局,办公室主任由市交通局局长兼任。市指挥部及其办公室、成员单位职责详见附件2。

2.2现场指挥部

事故发生后,负责事故处置的人民政府根据事故处置需要成

立现场指挥部,负责现场应急处置的组织指挥工作。市现场指挥

部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市指挥部指定。市现场指挥部下设8个工作组,即综合协调组、技术支持组、抢险救援组、医疗救援组、安全保卫组、应急保障组、宣传报道组、善后处置组。工作组组成及职责详见附件3。

运城机场空中交通管理部门(以下简称空管部门)负责以运城机场为中心半径50公里内的运城市行政区域内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监测和预警,50公里外运城市行政区域内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由周边空中交通区域调度室向空管部门通报,空管部门在监测到或接到通报后,立即报告运城机场,运城机场视情况立即报告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办公室。

4.1信息报告

发生或获悉民航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单位要及时、准确、主动逐级向市指挥部办公室报告事故信息,并提供事故航空器相关资料。市指挥部办公室立即向运城市人民政府和山西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指挥部报告。

信息报告应及时、准确、客观、真实,不得迟报、谎报、瞒报、漏报。首次报告时可以先简要报告,并做好续报,直至应急处置工作结束。报告内容包括时间、地点、单位名称、信息来源、事件类别、伤亡或者经济损失的初步评估、影响范围、事件发展态势及处置情况。涉及国家秘密的,应当遵守国家关于保密工作的有关规定。

4.2先期处置

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内发生的航空器飞行事故,机场管理机

构应及时将旅客、机组人员和地面受影响人员撤离,疏散到安全区域,及时救助机上及地面受伤人员和幸存人员,对机载的危险品货物及周边地面危险和重要设施,立即采取保护性措施。

在机场及其邻近区域外发生的航空器飞行事故,事发地人民

政府组织和调集有关救援队伍赶赴指定位置,实施先期处置。

市指挥部收到事故信息报告后,立即协调有关部门组织力

量进行支援。

应急救援工作要在确保人员安全的情况下,尽可能地保护事

故现场,方便应急救援结束后的事故调查工作。

4.3应急响应

按照运城市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市级响应条件,应急响应由低到高分为三、二、一级响应。响应条件详见附件4。

4.3.1三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达到三级启动条件时,由市指挥部办公室主任启动三级响应,市指挥部办公室下达相关指令,并派遣相关人员赶赴事发地,指导事发地县级人民政府、机场管理机构、民航相关单位等组织救援,视情况提供支援。

4.3.2二级响应

(1)提出现场应急行动要求;

(2)按照相关规定组织对事故民用航空器的搜救;

(3)指挥公安、消防、武警等应急救援力量实施紧急处置行动;

(5)组织获救人员及受事件影响人民群众的疏散、转移;

(6)指挥建立现场警戒区和交通管制区,确定重点保护区域;

(7)组织对周边地区危险源的监控;

(8)指定现场联络人及通信方式;

(10)市指挥部做好事故扩大的应急准备。

4.3.3一级响应

事故发生后,达到一级启动条件时,由市指挥部指挥长启动一级响应,市指挥部立即向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指挥部报告,并开展先期处置,协助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指挥部组织指挥救援,当指挥权限转交省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指挥部时,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3.4响应结束

应急响应结束条件:

(1)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搜救工作已经完成;

(2)机上幸存人员已撤离、疏散;

(3)伤亡人员已得到妥善救治和处理,重要财产已进行必要保护;

(4)对事故现场、应急人员和周边群众已采取有效防护措施;

(5)事故所造成的各种危害已被消除,并无继发可能;

(6)受影响的民用运输机场已恢复正常运行;

(7)事故现场及其周边得到有效控制,对重要地面设施、环境保护、公众安全、社会稳定等的影响已降至最小程度。

市指挥部办公室根据市指挥部指令,下达应急终止指令,响应终止。

信息发布应当及时、准确、客观、全面。事件发生后,迅速收集、汇总、核实事故及相关信息并报市指挥部,根据市指挥部指令发布相关信息。

市指挥部办公室依据有关规定和要求,对事故应急处置进行

总结评估,提出措施及改进建议。

7.1通信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部门要充分利用社会通信公网,确保民用航空器应急处置通信网络的畅通。健全联络机制,确保民用航空器应急信息和指挥调度指令的及时传递。

市指挥部办公室负责组织建立市指挥部与各成员单位的通信联系。现场指挥部负责组织事故现场信息通信保障,确保现场指挥部与市指挥部办公室之间视频、音频和数据信息的实时传输。

当事故应急现场区域通信不畅时,市通信建设联合办公室和市无线电管理局协调应急工作的通信联络,保障应急工作指挥通信通畅。

7.2经费保障

民用航空应急救援工作所需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

7.3物资装备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部门要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物资装备工作,配备消防、医疗救护、航空器搬移物资及设备﹐有效应对航空器飞行事故。

7.4专业救援队伍保障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民用航空部门要加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队伍的建设,按要求组织培训、演练,提高应急处置人员的业务素质和技术水平。同时,为专业救援队伍配备必要的防护装备和器材,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7.5技术保障

民用航空部门、机场管理机构要加强应急基础建设工作,增加技术投入,研究吸收国际先进经验,为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提供技术支持与保障。

8.1宣传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对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处置工作的宣传,通过新闻媒体向社会公众宣传航空器出现紧急情况时应采取的正确处置措施,增强公众的自我保护意识,提高自救、互救能力,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8.2培训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指挥部各成员单位、民用航空部门及机场管理机构要组织对处置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应急预案的学习和培训,加强应急救援技术的研讨和交流,提高应急处置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知识水平。

8.3演练

市指挥部每3年组织一次针对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的应急演练,加强和完善各成员单位间协调配合工作。每次演练必须针对不同类型的民用航空器飞行事故,以检验、改善和强化应急救援准备、应急响应和应急管理能力,提高工作效率,不断完善应急预案。

9.1名词解释

航空器:凡能从空气的反作用而不是从空气对地面的反作用、在大气中获得支撑的机器。

民用航空器:民用航空器是指除用于执行军事、海关、警察飞行任务外的航空器。

机场及其邻近区域:指机场围界以内及距机场每条跑道中心

点8公里范围内的区域。

机场管理机构:指依法组建的或者受委托的负责机场安全和

运营管理的具有法人资格的机构。

9.2预案管理

结合部门职责或应急资源变化,或者应急过程中发现的新情

况新问题,定期组织评估,符合修订条件的,市指挥部办公室要及

时组织修订。

9.3预案解释

本预案由市交通局(市民航机场建设中心)负责解释。

9.4预案实施时间

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五

第一条为规范旅馆经营行为,促进旅馆业健康发展,保障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和旅客合法权益,维护社会治安秩序,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四川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旅馆,是指本省行政区域内按日或者小时计价收费向社会公众提供住宿服务的合法经营场所,包括宾馆、饭店、旅馆、公寓式酒店、客栈、招待所、洗浴场所、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

第三条国家依法征收农家乐、牧家乐、度假村、家庭式旅店等所占农村集体土地时,按现行法律法规政策规定的补偿标准执行。

第四条公安机关负责旅馆业的治安管理,旅游、工商等行政管理机关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助配合公安机关做好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

第五条旅馆业治安管理实行属地管理,遵循保障安全、服务社会的原则。

第六条旅馆经营者、从业人员应当遵守治安管理有关法律法规,建立旅馆治安管理内部责任制度,协助公安机关预防和查处违法犯罪活动。

旅馆行业协会应当制订行业自律规范,指导和规范旅馆经营者的经营活动。

第二章经营许可

第七条开办旅馆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二)利用地下空间开办的旅馆,通风、照明和安全设施齐全有效,并有两个以上宽敞、通畅的出入口。

(一)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的身份证明;

(二)公安机关消防机构或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四)经营场所(地)的权属证明或租赁使用证明;

(六)旅馆治安管理制度和突发事件应急方案;

(七)旅馆治安保卫负责人、治安保卫人员、登记验证人员的基本情况。

第九条建设乡村酒店、农家乐等旅馆,建筑总面积300平方米以上1000平方米以下、客房数在20间以上50间以下或床位数在30张以上100张以下的,其工程建设、装饰装修、消防设施器材配备等,应当参照执行国家和我省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取得所在地县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前款规模以下的该类旅馆,应当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条件,取得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消防安全检查合格证明。

第十条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受理申请后,应当对材料进行审查并实地核查,在接到申请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做出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许可决定,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不符合条件的,应当做出不予许可决定并书面说明理由。

第十一条旅馆经营场所迁移的,应当在15日内重新申请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

旅馆歇业的,应当在15日内向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备案。

旅馆变更名称或者法定代表人、经营负责人,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变更手续。

旅馆停业的,应当在15日内到原核发《特种行业许可证》的公安机关办理注销手续。

第三章治安管理

第十二条旅馆法定代表人和经营负责人是旅馆的治安责任人,对旅馆及其附设经营的歌舞厅、洗浴场所、音乐茶坊等娱乐服务场所的治安管理和安全防范工作负责。

旅馆应当制订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落实安全责任制度和治安防范措施,开展安全知识教育培训,组织开展应急演练,支持、配合公安机关进行治安管理。

第十三条旅馆应当建立健全验证登记、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情况报告等各项治安管理制度。

第十四条旅馆接待住宿,应当逐一查验旅客的身份证件,如实登记旅客的姓名、住址、身份证件种类和号码等身份信息以及入住、退房时间,并实时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接待外国人、港澳居民、台湾居民或华侨住宿,应当查验旅客的护照、签证或其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境外人员入境的相关规定登记住宿信息并传报公安机关。

第十五条未携带有效身份证件的旅客,应当到旅馆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开具相关证明。

第十六条旅馆应当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必要的安全技术防范设施,并保障安全技术防范设施有效运行。

第十七条旅馆应当建立值班巡查制度,客房区全天有人值班巡查,服务台、监控室设专人值守。值班人员应住宿人员要求开启房门,应当核对住宿人员身份。

第十八条旅馆内不得储存易燃、易爆、剧毒和放射性、强腐蚀性等危险物品。

(一)旅客使用过期、伪造、涂改的身份证件;

(二)旅客携带危险物品、违禁物品;

(三)旅客有违法犯罪嫌疑或者被公安机关通缉;

发生前款第(二)、(四)项情形,旅馆安全保卫人员在确保自身安全的情况下,应当予以制止。

第二十条旅馆及其从业人员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强迫他人接受住宿或者其他服务;

(二)利用旅馆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三)为违法犯罪活动提供条件或为违法犯罪嫌疑人通风报信;

(四)除国家侦查机关执法需要提供的外,泄露旅客身份证件信息和技术防范监控资料。

第二十一条禁止伪造、变造、买卖、出租、出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转让《特种行业许可证》。

第二十二条评定星级宾馆、星级农家乐和星级乡村酒店,县级以上公安机关应当出具旅馆治安意见书。

第二十三条旅客应遵守下列规定:

(一)如实提供本人身份证件,配合旅馆登记相关信息;

(二)遵守旅馆规章制度;

(三)不得将危险物品、违禁物品带入旅馆;

(四)不得实施赌博、吸毒、传播淫秽物品等违法犯罪行为。

第四章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公安机关应当履行下列职责:

(一)依法对旅馆治安安全进行监督检查,建立旅馆治安管理信息档案;

(二)监督、指导旅馆建立健全治安管理防范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措施;

(四)及时查处侵犯旅客人身和财产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第二十五条公安机关应当依法对旅馆业经营场所进行治安监督检查。发现存在治安隐患的,应当及时下达整改通知书,责令限期整改。

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对工作中知悉的旅馆旅客信息和图像

信息,应当严格保密。

第二十六条公安机关在旅馆业治安管理工作中不得侵犯旅馆经营者和旅客的合法权益,不得违法向旅馆、旅客收取费用或增加其他义务。

第五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七条未经许可,擅自经营旅馆的,以及违反本办法规定的其他行为,由公安机关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法律法规处罚。

(一)未如实将旅客信息录入旅馆业治安管理信息系统传报公安机关;

(二)未按照本办法规定办理《特种行业许可证》变更手续的;

(三)未建立来访管理、财物保管、值班巡查等制度的。

旅馆未配置安全技术防范设施的,按照《四川省公共安全技术防范管理条例》处罚。

第二十九条公安机关及其工作人员泄露住宿人员信息,或者在工作中有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行为的,视情况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造成损害的,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第三十条当事人对公安机关不按本办法规定颁发《特种行业许可证》,对公安机关作出的行政处罚决定或采取的行政强制措施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六章附则

第三十一条本办法自2013年11月1日起施行。1994年7月18日四川省人民政府发布的《四川省旅馆业治安管理实施办法》同时废止。

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六

为保证我县交通运输行业的安全稳定,预防突发性集体上访事件发生,不断提高信访维稳工作的应急反应能力和处理突发事件的水平,根据国家《信访条例》和上级有关信访维稳的规定,结合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工作预案。

以**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省、市、县信访维稳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全县信访维稳工作大局,深入研究新形势下信访维稳工作面临的新情况、新问题。高度重视并正确处理新形势下的人民内部矛盾,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密切党和政府同人民群众的联系,为建设和谐平安交通营造良好的环境。

1.越级非正常上访“零”目标。

2.本单位排查疏理和上级交办的信访问题领导包案率100%,办结率100%,停息访率100%。

3.做到“三个杜绝”:(1)杜绝赴省以上上访和发生极端事件;(2)杜绝集体赴市委、市政府上访和发生群体事件;(3)杜绝发生影响稳定的其它重大事件。

为了切实做好我局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维护交通运输系统的安全稳定,成立县交通运输局信访维稳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uu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负责信访维稳和突发事件应急处置的日常工作。

确保十九大期间不发生出租车司机集体上访事件。3.为妥善处理东坑至梁镇公交化改造过程中出现的各类矛盾,确定该案包案领导为副局长杨海生,责任单位为道路运输管理所,责任人为道路运输管理所所长白波。局属其余各单位应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相应的工作预案,做好本单位的信访维稳工作。

1、立即召开信访维稳领导小组会议,通报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分析研究可能出现的问题及对策。

2、立即将上访情况和接访情况向县委、县政府、县信访局、县维稳办报告,请求有关部门给予帮助和支持。

3、对已发生的群众集体上访,一定要认真对待,做到有访必接,防止矛盾激化,把上访群众稳定在当地。

4、对问题复杂、规模较大的集体上访,单位负责人一定要亲自出面做工作,及时提出处理意见。

5、坚决劝阻集体赴京、赴省和市上访,对已进京、进省和市的集体上访群众,要尽快将他们接回,做好疏导工作。

6、对多年上访的老户,坚持属地管理的原则,在摸清主要问题的前提下,采取请上来或走下去的方式,与当地有关方面共同研究解决,想方设法把他们稳定在当地。

1、实行领导包抓制。要实行领导干部包抓信访案件制度,妥善处理各类信访问题。对于重要案件和上级交办的案件,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包到底”的领导包抓制度和“一岗双责”制度,统一安排包案领导、承办部门和责任人员,并落实工作要求和结办时限。

2、实行督查督办制。对复杂的重要信访事项,各单位要及时跟踪督办,了解信访事项的落实情况,督促问题尽早、尽快、稳妥处理。

3、实行信访首问责任制。各单位接访人员要严格执行信访流程和信访制度,做到语言文明、规范、准确。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给予来访人员耐心的宣传解释。在来访工作中落实“首问”制,必须做到有问必答,答必依法。

4、实行信息报送制度。要畅通信息报送渠道,严格落实信访维稳工作信息报送制度,重大信息要急事急报、特事特报、大事专报,坚决杜绝瞒报、漏报、迟报现象。确保信息畅通、反应快速、指挥高效、工作有序。

5、实行领导带班值班制。各单位要实行24小时值班制度,周末、节假日要保证有一名领导带班值班。下属各单位、各部门要加强值班,要保持24小时通信畅通,保障有紧急情况能联系上。

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七

为了建立健全应对突发事件救助体系和运行机制,规范和指导应急处理工作,有效预防、积极应对、及时控制重大食品安全事故;有效防控因重点突发事件导致的成品油供应困难及供应安全,保障我县成品油市场供应;针对因自然灾害和突发事件引发的生活必需品市场异常波动,保障城乡居民日常基本生活需要;正确处理军转干部上访等综治维稳工作。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和xx县人民政府应急管理工作办公室有关要求,结合商务局职责职能,特制定本预案。

成立xx县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局长李家胜为组长,其他班子成员为副组长,各股室负责人为小组成员。

党组书记、局长李家胜对商务应急工作负总责,党组成员、副局长陈玉分管应急工作,各班子成员负责分管联系工作的应急处理。

办公室:

局办公室为县商务局应急工作领导小组办事机构,负责对商务应急事项进行总协调。

成品油及酒管办:

就成品油市场供应和加油站安全隐患等问题,负责成品油市场应急工作的具体组织、协调、指导、监督以及向县政府报送进入或解除紧急状态的相关信息资料,负责向县政府提出预警的启动和预警解除的建议,分析市场形势、提出应对措施,并负责成品油资源的配置工作。

食品安全办:

负责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处理,组织协调应急救援工作,及时收集信息,分析动态,加强监测、群防群控,及时分析、评估和预警。对可能引发的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控制。及时反应、快速行动。对重大食品安全事故要做出快速反应,一定要在第一时间赶到事故现场,严格控制事故发展,有效开展应急救援工作,并做好重大食品安全事故的善后处理及整改督查工作。

内贸股:

负责重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中所需物资的组织、储备和供应。做好市场运行情况的监测分析及预警预报,牵头负责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计划及实施工作,具体负责市场供应应急工作的综合协调,做好肉类、食糖等关系国计民生商品和有关救灾应急物资的储备管理及市场调控工作,完善应急商品投放网络建设,负责组织部分重要商品的定点采购。

财务室:

积极组织应急处置工作经费,保障应急专项经费及时到位。

维稳办:

负责处理军转干部上访等综治维稳工作,严防越级上访等违法行为。

突发事件预案流程内容篇八

客栈民宿在运营过程中,会出现一些突发事件,在出现突发事件时候,要保持冷静,切忌慌乱,第一时间用最恰当的方式去处理解决。

突发事件类别:盗窃、抢劫、打架斗殴、停电停水、食物中毒、火灾、突发疾病等。

突发事件处理及防范

失窃:失窃包括财务失窃、资料失窃。

客栈民宿某种程度上来说也是一个公共场所,人来人往。尤其是旺季,很容易给小偷盗窃的机会。遇到盗窃,可以按照以下方法去做。

1保护好现场,并拨打“110”报警。

2警方人员到达后,向警方介绍情况,被盗地点、被盗物品数量及价值。

3监控视频移交警方,协助警方侦查。

防范措施:

1保证店内监控范围无死角,监控视频正常运行。2值夜班人员休息时关好门窗。

3贵重物品存放到安全地点。4当天营业额及押金,最好不要放在前台柜子里,存放到保险箱、夜班人员随身携带或者交付给掌柜。5前台电脑设置开机密码,电脑里重要资料及时备份上传。

除去外来人员盗窃外,同时也存在着客人盗窃现象,不过发生的概率极低。在客人入住登记时,要做好每一位客人的身份登记,同时在客人离店时要查好客房。

6前台要随时保证有人,如果有事情离开,请其他人员代看一下。

打架斗殴:1当客栈民宿发生打架斗殴事件时,应立即上前阻止并劝散围观人群。

2如果事态难以控制,应迅速报警处置。

3如有物品损坏,则应将斗殴人员截留,要求赔偿处理。维持现场原状,协助警方勘察。

4如有伤员,拨打“120”电话。

5如斗殴者逃离现场,则记住逃跑路线及逃跑车辆车牌号,人物数量及特征。

6监控视频移交警方处理。

停电:

停电一般有两种,区域内停电和客栈民宿单独停电。区域内停电一般提前通知,遇到雷雨天气或者其他情况,也会发生突发性停电。

如果区域内停电,并且有提前告知,首先客栈民宿做好提前充电准备,把应急照明设备充好电。然后告知客人,让客人做好准充电准备。如果是晚上停电,提前把照明设备发放到每一间客房,同时在过道内安置好。

如果遇到突发性停电,首先要先出去安抚客人情绪,告知客人停电原因。并打电话联系电力部门询问停电原因及通知维修。

如果是自家店单独停电,则可以采取下面措施。

1检查断电原因,是单独停电还是区域面积停电。单独停电一般分为整栋停电、楼层停电、单独客房停电三种,检查总电源或楼层、房间开关是否出现跳闸。

2若晚上停电,联系客人向客人说明停电原因,并告诉客人相关人员正在维修,最晚来电时间。安抚客人情绪,给客人发放一些照明设备。

3启动应急照明设施,如果没有,则在过道合适位置放置照设备。

客栈民宿平时应备置好应急照明设施或者发电设施。照明最好不要用蜡烛,以防操作不当或者客人大意引发火灾。对于一些木质结构的客栈民宿,更是要禁用蜡烛照明。

火灾:客栈民宿里发生的火灾,一般由线路老化、煤气爆炸、烟头等引发火灾。

1局部小范围着火,迅速利用灭火器进行灭火。

2火势无法控制,及时疏散在店人员,并安置到安全的地方。切断电源,把易燃易爆炸物品尽可能移出火势范围。

3拨打119向火警求助。在电话里说明起火地点、燃烧物品、火势情况等信息。并安排专门人员去指路,保证火警第一时间能够赶到现场。

4火势控制后,清点损失,清理现场。找出失火原因及责任人。

5如果客房不能再住人,要安排好住店客人的住宿。

防范措施:

1定时检查店内线路及易燃物品堆放。

2店内做好消防措施,保证消防设备能够正常使用。

3房间及公共空间安置烟雾报警器,在第一时间发现火情。

4对于一些木质结构建筑的客栈民宿,房间内应当禁止客人吸烟。

5购买相关火灾保险。

客人投诉:投诉一般由服务态度、服务方法不满意、硬件设施不满意、工作失误、违约原因引起。

1认真倾听客人投诉内容,并把握客人投诉心理。一般有三种,发泄、求尊重,求补偿。并安抚客人,调节客人情绪。

2给客人造成损失,根据具体情况,适当给与客人相应补偿。如前台忘记安排车辆,结果造成客人误机。

3对客人反映的问题立即着手解决并表示歉意。如客人反映隔壁房间很吵,及时去调节。

4对于客人投诉意见,认真记下来,之后做出相应调整。

5把每一次投诉作书面记录留作预案,分析原因及解决的方法。

6在解决过程中,遇见情绪激动的客人,尽可能避开客人去解决,最好不要与之发生口角争斗。

突发疾病:客人在入住期间由于水土不服或自身原因,造成突发性疾病。如在高原地区,由于海拔高,一些客人出现缺氧。

1接到客人求助,第一时间过去房间查看病情,并安排车辆把客人送到就近医院或者向急救中心求助。

2处理过程中避免惊扰其他客人。

3客人在住院期间,掌柜或店长去医院探望慰问,带一点礼品或者慰问金。

4与医院或病人家属保持联系,了解病人最新病况。

防范措施:

1有区别接待客人,慎重接待高龄客人。

2店里备置好简单的医疗用品,如创可贴、绷带、面罩式便携氧气瓶、折叠担架等。

3如果前台无值班人员,前台处要留工作人员电话号码,以便客人能够第一时间联系到。

真实案例思考:欺诈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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