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治讲座讲话稿(精选17篇)

时间:2023-11-24 07:37:27 作者:念青松 法治讲座讲话稿(精选17篇)

在学校演讲比赛中,讲话稿是选手们展示才华和表达观点的关键。讲话稿是一种整理和总结演讲内容的书面材料,它可以帮助演讲者更好地组织自己的思路。如何写一篇出色的讲话稿是很多人关心的问题,下面给出几个写作讲话稿的建议。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讲话稿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讲话稿的参考和启发。

法治教育讲话稿

通过本次法治建设培训班的学习,特别是县委余书记讲话、专家法律知识讲授,使我深刻认识到依法治县的重要性,接受了一次法治教育洗礼,现结合孔垄实际,就如何推进法治建设工作表态如下:

一、不拘一格抓引导,提升法治意识。

一是抓宣传。通过印发普法宣传手册、举办普法橱窗、宣传栏、出动普法宣传车、举办普法知识讲座、竞赛、送戏下乡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地开展普法宣传活动,逐步提升人们法治意识。

二是善引导。结合矛盾纠纷调处、土地流转承包、村级公路扩宽等农村工作实践,适时指导和引导广大农民知法守法,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增强广大群众用法的自觉性。

二、坚持“六抓”促实效,推进法治进程。

一是抓普法队伍建设。在干部队伍中甄选一支普法宣讲队,通过各种不同层次会议或进村巡回宣讲,结合农村工作实践,广泛宣传《土地法》、《物权法》、《婚姻法》、《妇女儿童权益保护法》、《计划生育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等关乎百姓切身利益的法律法规,让广大群众知法懂法和守法用法。

二是抓法律援助服务。以镇司法所为平台,为社会和群众提供法律咨询和援助服务,引导广大群众用法律思维解决矛盾纠纷,维护自身权益。

三是抓法治体系建设。党政班子成员带头学法用法,用法治思维指引党委政府工作决策,把法治建设与政治纪律、政治规矩教育有机结合起来,有效提高各级干部依法行政、遵规守纪的理念和能力,做好决策的风险评估。逐步学会运用法律手段化解矛盾、解决问题、规避风险的法治工作能力,做法治建设的忠实执行者。

四是抓法治环境建设。通过推进法治教育进学校、进企业、进社区活动,广泛提高全民守法用法意识,让全社会尊崇法律、敬畏法律,把法治意识融入人们的知行之中。

五是抓法治监督机制建设。通过健全完善村规民约,推进村民自治;通过完善村级预决算制度,推进村务公开,政务公开;通过组织“两代表一委员”巡察活动,完善依法行政监督机制。广泛接受社会和干部群众的监督,形成良好的不愿违法、不能违法、不敢违法的法治建设环境。

六是抓法治常态化建设。结合“六五”普法和依法治国的工作要求,建立法治建设常态化工作理念,把法治建设纳入镇村干部科学发展考核内容,坚持法治建设长抓不懈、有序推进,为强力推进法治黄梅作出应有的贡献。

法治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

大家下午好!

我是xx小学法治副校长,根据街道普法教育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安排,今天由我来这里进行法律宣传课程,希望对你们知法、学法、守法有所帮助。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今天的青少年学生既是将来社会主义经济的建设者,也是社会主义政治文明的建设者,和中华民族文明传承的生力军。因此,抓好青少年法治教育宣传工作,提高法律素质,不仅是确保青少年健康成长的需要,同时也是推动社会主义政治、经济、文化建设进程,全面发展社会主义社会的重要保障。

随着经济的发展,信息网络化、观念多元化的态势日趋明显,尤其是各种思想观念、生活方式相互碰撞,由此带来的相对复杂的社会环境,向学校教育提出了严峻的挑战。小学生的生理和心理正处于发育阶段,身体及心智等各方面并不成熟,是非观念和善恶标准也正在建构之中。因此,加强少年儿童的思想道德和法治教育建设刻不容缓。同学们通过学法律、讲道德可以约束自己,也可以保护自己。

法治教育是一项政治性、思想性、理论性、知识性、实践性很强的综合性教育,不仅要有明确的目标,规范的内容和相对稳定的教育渠道,而且必须要有符合小学生认知规律,便于小学生的认识和了解。小学生法治教育主要是使同学们初步了解一些与日常社会生活密切相关法律常识,进行法治观念的启蒙教育,逐步培养同学们分辨是非的能力,让你们树立正确的审美观,学会辨别美丑、善恶,学会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习惯,为你们将来成为合格的公民打下基础。让同学们学习法律是法治教育的首要工作。俗话说得好:“国有国法,家有家规。”同学们在学校要遵守校规校纪,例如:在校学生不得迟到、早退、吸烟、喝酒等等。一旦违反,学校则会对你们进行批评教育。回到家中,父母同样也会你们的不良行为进行约束。法律则是约束我们行为的最高准则。不管是在家或者是在学校,法律都无时不刻地陪伴在我们身边。首先,你们一生下来,法律便赋予你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的权利;当你们步入少年时,依据《义务教育法》你们可以获得九年义务教育的权利;当你们步入成年时依据《婚姻家庭法》你们必须在符合男22周岁、女20周岁的情况下才能登记结婚,且必须遵守一夫一妻制,和对子女尽抚养的义务;当你们步入老年时,法律又规定,你们的子女必须尽赡养你们的义务。法律将陪伴我们走完各自的人生,因此,我们必须要学好法律,从小树立法治观念。

在学习法律之后,同学们要做的就是弄懂法律,学而不懂则等于没有学。经常有人触犯了法律,却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违法,等受到了法律的制裁才后悔莫及。下面我就给位同学讲一个真实的案例:严某,男,14周岁,为南京市某小学在校学生,平日在学校,严某就仗着自己个头比别人高,又是高年级的学生,别的同学对他总是“礼让”三分,经常在学校横行霸道。一次他去学校周边的游戏厅打游戏机时,由于身上带的钱已经用完,却又很想继续打游戏,于是他便模仿起电影里黑社会收保护费的样子强行向五年级学生丁某索要游戏币,丁某惧怕严某对其动用武力,便毫不抵抗的将游戏币交给了严某,严某拿着“战利品”又去潇洒了起来。就这样,严某经常出入游戏室,每次游戏币用完,就向低年级的同学“借”。时间长了,严某便引起游戏室里的小混混张某、李某的注意。张某、李某见严某有着在学校当老大的天分,便热情邀请严某跟着他们混,严某想,“这下自己有了靠山,在学校就可以更加的耀武扬威了。”于是便答应了张某、李某。于是,严某每天一放学就到游戏室找张某、李某,同他们一起打游戏机,渐渐的也学会了抽烟、喝酒等恶习。有一次,严某和张某、李某在打游戏机,李某发现身上的香烟抽完了,于是就让严某去买,可严某身上的钱全部用来买游戏币了,哪里还有钱啊,但严某心想:平日里都是李某、张某发香烟给自己抽要是不买又觉得不够义气。这时,严某想到可以像平日里向低年级同学索要游戏币那样索要钱去买烟,心里不禁暗暗自喜。接着,严某就去寻找索要的目标。这时,还是五年级的丁某出现在严某的视线里,严某很快地走到丁某面前,将其拖到了游戏厅的厕所里面,并对丁某进行了搜身,丁某依然没有反抗,严某在丁某的口袋里面摸了半天也没有发现现金,这让严某非常的失望。就在这时,丁某的手机由于收到了信息突然响了起来,这便给了严某新的启发,于是,严某便抢了丁某的手机,这下丁某反抗了,用手死死的拉住严某,严某为了尽快地摆脱丁某,便招来张某、李某二人对丁某一顿毒打。紧接着,严某将枪来的手机交给了张某、李某,于是二人便去就近的二手机回收市场将抢来的手机以五百元的价格变卖了,三人将这五百元用来买烟、喝酒、打游戏机挥霍一空。第二天,由于丁某父母的报案,警察来到学校将严某带去派出所调查,经审讯,严某对犯罪事实如实交代了,可严某却丝毫不知他的行为的严重到已经触犯了我国的《刑法》。2008年4月20日,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依法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经审判被告严某因已到法定责任年龄14周岁犯抢劫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现在未成年犯管教所接受改造。这就是一个典型的青少年不懂法律而造成的犯罪行为,此案件深刻地反映出了学法、懂法的重要性,所以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更要理解和弄懂法律,否则,这样的悲剧还会继续的发生。

同学们在学习、了解法律之后,更应该清楚地认识法律的作用和严厉性,所以同学们今后不管是在家、在学校、还是踏上社会就更应该严格地恪守自己的行为,作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古人云:“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闯一个红灯、打一场架、拿同学一支铅笔,这些行为看似是小事,可却能够充分反映出一个人道德品质的恶劣和法治观念的淡薄。“人之初,性本善”,这句古语在座的各位同学应该都不陌生。一个人生下来,他的品质本来是善良的,可随着年龄的增长,受外界的影响,再加上自身控制力的薄弱和法律意识的淡薄很有可能就会一步一步地走向犯罪的深渊。在这里,再给同学们讲一个在我们身边的真实案例:陈某,男,17周岁,南京市机电工业技工学校在校学生,住南京市栖霞区八卦洲大溜东村。陈某从小就特别贪玩,不思学习,经常逃课,还有吸烟等恶习。陈某在中桥中学就读期间经常因打架斗殴被学校严厉批评,然而其不思悔改,于2006年3月20日,在网吧与新闸中学在校生丁某因抢电脑上网而发生口角,遂大打出手,引起了网吧秩序混乱,和财务的严重损失。当天下午,因为陈某咽不下这口气于是便纠结本校十余名同学,来到新闸中学寻仇。下午放学后,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冲进新闸中学,正好撞见正往校门口走的丁某,丁某见陈某是来找自己寻仇的,转身就跑,可学校的范围毕竟有限,丁某在学校操场被陈某等十余名学生围住群殴,学校老师当即报警,十余名学生闻风而逃。第二天,八卦洲派出所民警来到学校将陈某等人带回派出所调查,经讯问,陈某供认了违法的事实,且交代了其余参与斗殴的人员。派出所对陈某进行了教育,并《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对其进行了治安处罚。学校给予陈某严重警告处分。事后,陈某的父母赔偿了丁某的医药费,陈某和丁某的父母同时也对网吧的损失进行了赔偿。据了解八卦洲派出所已经不止一次的在中桥中学和新闸中学开展了法律知识讲座,相信陈某对此行为的性质也是有所了解,可陈某仍然目无法纪,大打出手,严重影响社会秩序,这正是因为陈某平时养成的恶习和自制力差所导致的。这件事并没有让方陈某吸取教训、痛改前非。2006年9月,陈某初中毕业进入南京市机电技工学校学习。2007年4月3日中午,陈某与殷某在学校与同学汪某为争用水池上的自来水龙头而发生争执。陈某、殷某对汪某进行殴打,导致其脸上出血,汪某扬言要报仇。半小时后,陈某与殷某又在公交车站遇见了汪某,便随便找了个理由又将汪某一顿毒打。晚上,汪某实在气不过,便纠集4名小混混找到陈某和殷某在校外合租的宿舍对其实施报复。在打斗中,陈某因为势单力孤便随手抽出床下的一把砍刀将汪某砍伤,其余4名小混混见状立即逃跑,陈某、殷某也逃之夭夭。只剩下受伤的汪某一人躺在地上。几分钟后,迈皋桥派出所接到群众报警后立即出动警力到达现场,将受伤的汪某送到医院救治,并组织警力将陈某、殷某抓获。经审讯,陈某、殷某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2007年5月9日,玄武区人民检察院对陈某提起公诉,经法院审理,陈某因犯故意伤害罪被判处有期徒刑2年,缓刑2年,现正在我们八卦洲司法所接受社区矫正。陈某长期受到歪风邪气的影响,屡次触犯法律,如果他今后仍不悔改,法律必然会给他更加严厉的惩罚。俗话说,“天网恢恢,疏而不漏。”只要你触犯法律,必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通过此案例希望同学们不仅要学法、懂法、更要遵守法律。

同学们在学习法律之后同时也要运用所学的法律知识保护自己。同学们在成长的过程中,有时候会遇到各种各样不法侵害,比如被人敲诈勒索,被人殴打,被人抢劫等等,一旦碰到了,怎么办呢?我们要增强是非判断能力,丰富社会生活经验,锻炼各种应变能力,还要加强锻炼身体,增强体魄,这样有助于同学们在遇到侵害时及时摆脱或者进行正当防卫,不至于受到违法人员的随意侵害。根据实践经验,我们建议同学们如果在遭到违法犯罪行为侵害的时候,切切要记住两点:

第一、同学们要以避免受违法犯罪行为侵害,为自己的首要任务,不提倡你们去同违法犯罪分子面对搏斗,比较明智的做法是遇事不慌,然后设法摆脱或向四周的大人呼救,或拔打“110”报警。

第二、如果同学们发现自己正在或已经受到非法侵害的,就应该采取正确的途径解决。如及时向学校、家庭或者其他监护人报告,由家长、老师或学校出面制止不法侵害,也可以向公安机关或者政府主管部门报告。此外学生之间打架事件也要引起同学们的注意,据调查,一些学生被同学殴打后并不是向家长或学校汇报,而是自己作主到外面找人来报复,要知道报复伤人也是违法的,也会受到处罚。

同学们,在加强防范来自别人对你的侵害的同时,大家也要提高自己的认知水平,自己约束好自己。

希望所有同学们通过此次的法治教育都能够认清违法犯罪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诱惑,做一个学法、懂法、守法的好公民。最后祝愿同学们奋发向上、健康成长!

法治教育讲话稿

各位老师、同学们,你们好!

今天我在这里和大家探讨如何进一步提高法制观念,保护自身合法权益,做一名遵纪守法的好学生,希望对同学们在学法、知法、守法、护法上有所帮助。今天,通过一些真实案例,来讲讲小学生如何《知法、懂法、守法和保护自己合法权益》。

一、中小学生应懂得哪些法律常识。

我先和大家谈谈什么是违法与犯罪。同学们不要把违法与犯罪理解成同一个意思。首先,违法是指违反法律、法规禁止做及不允许做的或者是应当去做的而不去做的行为。犯罪是指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严重危害社会,依照《刑法》应当追究刑事责任的行为,通俗讲就是要坐牢。

首先,给大家讲一下刑事责任年龄。我们小学的同学大多是6周岁至14周岁左右吧?大家知道未满18周岁都属于未成年人,未成年人对所犯罪行有的承担责任,有的不承担责任,也有法定的从轻处罚的情形。有的同学可能要问:对我们这么大的学生来说,如果触犯了法律会不会受到刑事处罚呢?那么我国法律对未成年人的处罚都有哪些规定呢?我国刑法规定,对已满14周岁不满16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那有些同学可能要说,我们是好孩子,不会去做坏事,那我们是不是就不需要进行法制教育了呢?我们之所以给同学们进行法制教育,目的之一,是为了让你们从小就增强法律观念,知道怎样才能预防青少年犯罪,做一个守法的好学生,目的之二,是要教会你们增强自己的保护意识,学会如何远离社会危害,保护自身安全。

其次,就是关于女生的自我保护,部分女生正直青春期阶段,属于未成年,《刑法》专门规定了强制猥亵妇女罪和强奸罪队女性特殊性进行保护。强制猥亵妇女罪是指以暴力方、胁迫方法强制猥亵妇女或者侮辱妇女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女性有保护自己性自由的权利,不受任何人侵犯,强奸罪是指违背妇女意志,强行与其发生性关系,将处以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些女生碍于面子,或者由于性格的原因,当自己的合法权益收到侵害时,采取忍气吞声的方法,这样是不行的,这样的做法只能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对其他人,对社会造成更严重的威胁,使犯罪分子逍遥法外,所以,女中学生要敢于拿起法律的武器勇敢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下面从一些学习、活中的习惯、案例来讲一下在生活中常见的几类犯罪,具体有盗窃、强奸、杀人、聚众斗殴,抢劫等。

第一,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是一种很不好的习惯。

为什么这样说呢?随意旷课和夜不归宿不仅仅会影响你们的学习,而且也不利于家长和老师对你们的监管。你们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在学校期间你们的学习和安全都是由老师负责管理的。放学回家后,你的学习、生活和安全是由你的家长负责管理。这样你的学习、生活情况都在家长和老师的掌握之中,而一旦学生旷课或是夜不归宿,不仅家长很难掌握学生的实际情况,学校也不知学生的去向,这样,学生就脱离了学校和家长的管束,非常容易成为犯罪分子侵害的对象。我们中学生社会经验少,平时又都是生活在温暖的花室里,所以很少看到社会上一些丑恶的、血腥的事件发生,所以防犯意识很弱,想象不到各种危险的存在,很容易在无知的情况下受到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坐的同学可以回想一下自己,有没有这样的情况:放学后不告诉家长自己去哪了,玩到很晚才回家,有的甚至是住到同学或朋友家里。可能你是很幸运的,没有受到什么伤害,可是有的人就没那么幸运了。有这样一起案件,被告人张某是不满十四周岁的女学生,一次到网吧上网,因为和在网吧玩游戏的另一个女孩用了同一个网名,两人都叫“蓝宝”,而遭到那个女孩的谩骂,她很生气就约来自己的网友,想教训一下那个女孩子,结果网友赶到时那个女孩已经离开了。她就和网友一起吃了饭,喝了些酒,因不胜酒力,就有点迷胡了,他的网友带着她及另外几个男孩一起到了网友住处,她没有告诉自己的父母或家里人自己的去向。睡到半夜时,该女孩被网友及另外两名男青年轮奸。尽管几名被告人因此而受到了法律的制裁,但是这次伤害对这个女孩来说也一定是一个刻骨铭心的教训吧。通过这个案例主要是告诉同学们,应该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在不熟的人家留置太久,特别是朋友的朋友家这样的陌生人家搞聚会、过生日啊,过节之类的,去之前要和父母提前打好招呼,和自己的家长保持联系,以免受到意外的伤害。

有的男同学可能会觉得,我是男生,没关系的,其实男生也有可能成为犯罪分子作案的目标的,比如绑架、非法拘禁,抢劫,聚众斗殴等犯罪。

第二,有些学生喜欢随身携带管制刀具,这种习惯容易诱发各种暴力犯罪,如故意伤害罪、故意杀人罪等等,这两种犯罪也是我们青少年中多发的两种犯罪类型这种情况大多发生在男孩子身上,大多数的男孩子从小都喜欢刀啊枪啊之类的。有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被告人马某是某中学男生,平时性格内向,不善言谈,在班级里也是大家公认的老实人。因在校园内曾遇到过几位高年级的学生向其索要钱财和一些学习用品,在以后上学的时候,他经常在书包里放上一把尖刀用来防身。一天课间休息的时候,几位同学在教室里打闹,其中一名男生张某对马某进行辱骂和挑衅。这个张某在班里被同学称为老大,因马某系农村转来的学生,平时经常受到他的欺负和嘲笑。马某对张某的辱骂忍无可忍,一时气愤,掏出书包内的尖刀突然刺向张某,张某因没有防备被刺中心脏,经抢救无效后死亡。这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试想,马某要是不随身携带刀具,也不会一时气愤拿刀伤人。马某和张某本是花季的年龄,张某却早早的离开了人世,而马某也因故意伤害致人死亡而被判处有期徒刑七年,开始了漫长的牢狱生活。他的父母也因为他是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与马某连带赔偿被害人的死亡赔偿金、丧葬费等近三十余万元。马某的行为不但给别人的家庭造成了无法弥补的损失,同时也给自己和家人带来了无尽的痛苦,害人又害己啊!

以大欺小、以强凌弱的行为在校园里时有发生,主要的表现就是:有的同学在学校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学习文具,索要好吃的,好玩的东西,后来慢慢发展到向低年级的同学要钱,当遭到反抗时,还会进行辱骂,甚至是拳脚相加。如果这种行为不及时矫正,非常容易走上犯罪的道路。人的欲望是无止境的,当欲望越发膨胀时,人的胆量也就随之增大,就有可能铤而走险。当从同学那索要的钱财不能满足需要时,就很有可能发展成为抢劫犯罪,甚至给被害人造成一定的伤害后果。例如这样一起抢劫案件,两名在校的学生为了满足个人的虚荣心,多次在校园里向低年级的同学索要钱财和学习用品,不给就拳脚相加,小同学都对他们敢怒而不敢言,大有校园雄霸之势头。后来天长日久,胆子也越来越大,最终因犯抢劫罪被判刑,受到了刑法的惩罚。更可悲的是,有的青少年在犯了罪后,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犯罪,因为学生身上一般也不带多少钱,都是家长给了一些午饭钱,或是零花钱。所以每次抢劫学生时,有时只抢到几元钱。有些抢劫案发生了,自己还无任何意识,三名被告人看到两个中学生在路上走,就上前跟两个学生要钱,在遭到反抗时,又用砖头和拳脚对被害人进行殴打,被害人害怕了,赶紧将身上的七元钱给了三名被告。三名被告拿钱到游戏厅,又拿一元钱买了游戏币,开始玩游戏。被公安机关抓到时,三名被告也承认自己的行为是不对的,但是还不知道自己的行为已经构成了抢劫罪。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以暴力、胁迫或是其他方法强行抢劫公私财物的,就构成了抢劫罪。哪怕是抢了一元钱,只要是符合了抢劫罪的构成要件,那么都要按抢劫罪定罪处罚。法律的无知带给他们的将是法律的严惩,他们将为此付出大好的青春时光作为代价。所以,不健康的心理和行为一定要从小杜绝。

社会发展了,同学们骑行的电动车、用的手机,电脑,ipaid等贵重财物,在校园里有的同学羡慕别人,会一时心动,趁同学不注意顺手牵羊,随手拿走,据为已有。我国法律规定,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或者多次秘密窃取公私财物的行为就构成了盗窃罪。在我们审理的盗窃案件中,有些未成年人因为攀比心理或者虚荣心最终导致犯罪。我们每年起诉被判刑的未成年人盗窃手机、电动车也不再少数,大家啊一定引以为戒。第五、同学之间因琐事或者所谓的黑社会、大哥等性质的强势群体欺负弱者的校园暴力案件也成为现在校园不安定因素之一。

打架斗殴是一种扰乱社会治安极其严重的不良行为,属于暴力性犯罪的初期阶段。同学们一定要认识到这种行为的严重危害性。现在的家庭大多是独生子女,孩子没有兄弟姐妹,在家有父母和爷爷、奶奶、姥姥、姥爷的多方宠爱,处事时多半是以自我为中心,很少能学到宽容、忍让和理解。而正是这种缺乏宽容的心态,使一些学生在处理一些矛盾时容易走极端。有这样一起校园群殴事件,两名同班同学因发生了一点小矛盾,双方都纠集了几名要好的同学进行较量,结果在群殴中造成了一死一重伤的严重后果。还有的学生因受同学欺负,就到社会上勾结一些社会闲散人员,即大家所说的什么黑社会啊,大哥之类的群体,拿棍棒等冲到校园里,对同学进行伤害,这些血的事实告诉我们,那种“哥们义气、两肋插刀”的感情用事、义气用事、不计后果的行为是不可取的。

07年的一起校园暴力案件,被告人王某系高中二年级的一名学生,平时学习成绩非常好,在班级里名列第二,又是班里的班长。他和同学葛某平时是很要好的朋友,因为一次琐事而发生争执,后用一把尖刀连续刺向葛某几刀,葛某倒地后流血很多。同学们慌忙将葛某送往医院,但还是因为尖刀刺中了心脏,抢救无效死亡了。王某的梦想是考取北京外国语学院,他的学习成绩很好,本来是很有希望考取的。可是现在,当他的同学正在紧张的迎接高考,准备向自己的理想发起挑战的时候,他却在法庭上接受审判,这是一个多么鲜明的对比啊!我们也很为他惋惜。他还说,当他想起死去的好朋友时,内心也是非常的愧疚,因为他的冲动,葛某失去了宝贵而又年轻的生命,也给葛某的家庭和亲人也带来了巨大的伤害。不但父母因此承担了巨额的经济赔偿,自己也以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二年,更与自己的理想失之交臂。宣判后,王某深深的忏悔了自己的行为,可是一切都太晚了,年轻的生命再也无法挽回,王某也必须为自己的行为付出沉重的代价。这个案件对我的感触特别深,因为王某的不冷静,改变了两个花季少年的命运,甚至是两个家庭的命运。试想一下,如果在王某和葛某发生矛盾的时候,王某能多宽容一点,再冷静一些,或是换另外一种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可能这个悲剧就不会发生。刚才我讲过的马某用随身携带的尖刀将同学刺死的案例同样也是一起典型的校园暴力案件。同学们,听到这些案例,你们是不是也很有感触,因为这些案件都发生在校园里,也随时有可能发生在我们的身边。同窗数载,同学之间难免会发生各种各样的矛盾,但终归都是一些琐事,彼此没有什么深仇大恨,道个歉也就心平气和了,如果非要逞一时的口舌之快,往往会使矛盾激化,造成不必要的伤害。被害人可能会因此家破人亡,被告人也可能因此失去人身自由,受到法律的严惩,这对双方来说都是一种损失,谈不上谁赢谁输,谁胜谁负。当你们走上工作岗位,回忆起上学时的时光,这份同学之间的友情是非常可贵的。我们一定要珍惜这份友谊。

目前来说对青少年最具有诱惑力的不健康娱乐场所就是游戏厅和网吧等。在这些娱乐场所空气污浊,人员复杂,有着大量的不健康的娱乐项目,对未成年人生理和心理造成了大量的负面影响和消极影响。不仅使青少年受到伤害,也使一些青少年误入歧途。我们并不是反对青少年上网,并不反对他们利用网络来寻求知识,但是在这里我要强调一点的是,网络一是面双刃剑,要学会正确的使用,千万不要痴迷于网络游戏。因为过多的沉迷于网络游戏,不但会影响你们的学习,更重要的是你们将自身处于一个不安全的环境里,随时都有可能受到侵害,而且还有可能因此引发犯罪。

前一段时间电视上报道了一起学生因痴迷网络游戏,过于投入引发了幻想,把自己想象成游戏中的人物,盲目的崇拜游戏中虚拟的人物形象,模仿游戏中主人公的形象,从高楼往下飞,跳楼自杀的事件,给我们敲响了一次警钟。同学们的心理还不成熟,容易模糊虚拟世界和现实生活的差异,这对我们同学的身心健康是极为不利的。同时因网络诱发的犯罪事件也屡见不鲜。中学生胡某在网吧玩一种用刀捅人的暴力游戏,也就是我们常听到的网络用词pk,由于技术欠佳,每次都被别人捅倒,在一旁的一名少年也在玩同一种游戏,忍不住对其冷嘲热讽。在网络上杀红了眼的胡某当即火冒三丈,抽出随身携带的半尺长的尖刀捅向少年的胸口,导致该少年当场死亡。而胡某仍旧沉浸在暴力游戏中,真到警方赶到才如梦初醒。惊呼:“我是不是杀了人了,我会不会坐牢?”从这个案例不难看出,胡某已沉浸在暴力游戏中失去理智,分不清虚拟网络和现实世界了。有些玩过游戏的同学可能知道,在游戏中的人物一般都有好几条命,死了之后还可以重新活过来。这些错误的引导使沉迷于网络游戏的青少年往往并不理解生命的可贵性。我们要知道,每个人的生命只有一次,人一旦死了,即便你有多后悔自己的行为,生命都是不能复生的,所以同学们一定要处事冷静,珍惜我们自己的生命,同时也珍惜他人的生命。

另外,学生经常出入网吧容易对网络游戏产生依赖性,也就是说有瘾。开始是课余时间上网玩,后来就发展到旷课、逃学、夜不归宿、甚至辍学等。使一些孩子过早的进入了社会,更多的接触了社会上的不良影响。可以说,没有哪一位家长会专门给孩子上网玩游戏的费用,而有的学生不吃中午饭省下钱去网吧上网,有的借口学校收费骗取家长的钱,有的甚至偷家中大人的钱。对游戏依赖性越大就越觉得钱不够花,因而有的人开始铤而走险,依靠不正当的手段来获取金钱。有学生因将自己交学费的钱玩游戏花掉了,无法和家长、老师交待,而产生抢劫之念,在实施了一起抢劫犯罪之后被判刑。又如,有两名中学生为了搞到钱去打游戏,竟然绑架了同班同学,并用刀将同学杀死。近几年,因上网无钱,抢劫、绑架等暴力案件数量大增,发人深省。

网吧的环境恶劣,秩序混乱,因此在网吧发生的伤害案件也越来越多,如在这样一起故意伤害案件中,被告人刘某和被害人孙某原系朋友关系,后来疏远。二人经常到网吧上网。案发当天,被告人刘某到某网吧上网。聊天中,刘某与孙某在网上对骂,并互相告诉自己所在的网吧。后孙某来到刘某所在的网吧,刘某因其个子小怕打不过孙某,便掏出随身携带的尖刀刺中了孙某的胸部,导致孙某失血过多死亡。刘某被公安机关抓获归案。因他当时不满十六周岁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另外还有一起网吧殴斗案件,多名青少年在文化宫游戏厅玩游戏时发生口角,后来发展到动手发生撕打,结果造成一人死亡的严重后果。其中有三名被告被判处有期徒刑。这些血的事件会带给我们更多的反思。

近几年来,利用网络实施犯罪的案件也屡见不鲜。我市有一起强奸案,被告人马某与被害人徐某系网友关系,两人一直在网上聊天。一次,马某约徐某出去玩,徐某欣然答应,马某去接徐某,一路上马某和徐某说自己家在南方开了一个洗浴中心,在那里养了很多小姐,他负责往南方运送一些小姐。徐某听了很害怕,后悔不该跟他一起来,但又不敢说。到了富锦,马某带徐某去了一家旅店,在房间内马某将徐某奸淫。后徐某趁马某不注意,偷偷用手机给母亲发短信求救,及时赶到的公安人员将马某抓获,徐某才得以解救。另外,还有一些犯罪分子利用网络,在网络上以女孩约网友见面为诱饵,由女孩将网友骗至偏僻处,由埋伏在这里的男青年实施抢劫或者强奸,案例告诫同学们,应该增强警惕性,加强自我保护意识,不要随意出入类似的不健康的娱乐场所,不要贪图小便宜,不要轻易相信陌生人的哄骗,更不要随意的会见网友,遇到异常情况要及时和家长、老师沟通解决,尽量的减少被伤害的可能。在学生中还有一些其他的不良习惯,比如,喝酒、抽烟,无照驾驶摩托车等等。喝酒虽然不能直接导致犯罪,但是人在喝完酒后,大脑受酒精的麻醉,神志不清醒,易冲动,容易间接的引发某些犯罪的发生。我们审理的很多案件都是被告人在醉酒后,在酒精的刺激下引发的杀人、伤害等暴力犯罪。而我国法律规定,醉酒后实施的行为构成犯罪的,应当受到刑法的处罚。法律是无情的,不会因为你喝多了酒而对你手下留情。吸烟有害健康,这是众所周知的,无需我在此多讲,青少年的身心还没有发育完整,吸烟对于正在发育的青少年来说,更是危害严重。更重要的是在歌厅、卡拉ok厅等人员复杂的环境里,抽烟行为也有可能会被犯罪分子利用,成为引诱被害人吸毒的手段等等。目前因未成年人无照驾驶摩托车将人撞死、撞伤的案件也不在少数,有的甚至也搭进了自己的性命,害人又害已。杜绝以上几种不良行为能使青少年远离犯罪的泥潭,同时也能有效的防止罪犯的侵害。我们在座在同学们有没有类似的习惯呢?有则改之,无则加勉吧。我们生活的这个世界充满了各种各样的诱惑,面对社会上随时可能发生的各种诱惑,我们青少年如何把握自己,如何选择正确的道路,这是一个考验意志的过程,是一个磨炼性格的过程,也是一个认识自我的过程,更是一个塑造人生的过程。我相信,在我们聪明的孩子们面前,没有什么诱惑是不能抵制的,没有什么弱点是不能克服的,没有什么习惯是不能改变的。同学们,你们正在成长,有很多事情需要你们去学习,愿同学们都能把握好自己,把握好前进的方向,等待你们是会是更美好的前程。最后,祝同学们都能够健康成长,学业有成!谢谢大家。

2013年12月4日。

增强法制观念,创建平安校园——在12.4法制宣传日的讲话金仙小学校副校长陈豪。

今天是2013年12月4日即全国第13个法制宣传日。今年是实施“六五”普法规划的第三年,现行宪法颁布实施31周年。为做好今年“12·4”全国法制宣传日系列宣传活动,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全国普法办近日联合发出通知,要求各单位以“大力弘扬法治精神,共筑伟大中国梦”为主题开展系列法制宣传教育活动。深入贯彻落实“六五”普法规划和全国人大常委会决议,使广大人民群众的法制观念普遍提高,做到“知法、守法、懂法”,能够积极运用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国家各级领导干部的法律意识明显增强,依法决策、依法行政、依法管理的能力逐步提高,为经济社会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随着普法教育的深入,依法治理工作全面展开,为推进依法治国进程,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都发挥了积极重要的作用。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国无法不治,民无法不立。全校同学应一起学法,守法,用法,宣传法。

一.学法。我们广大的青少年只有学习了法制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二.守法。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而我们每一个公民必须具备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的青少年只有懂法守法,才能依法办事,远离犯罪。

三.用法。法制法规无处不在。它像是我们身旁的骑士,时刻保护着我们,我们应该合理的运用法律知识来保护我们应该享有的权利和义务。

四.宣传法。不仅我们中学生需要用法制的知识武装头脑,还要用法制的意识武装中国。我们应该鼓励我们身边的人,让他们一起学习和掌握法制知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

作为21世纪的中小学生,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制知识,是我们素质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法制教育不仅影响着我们的学生时代,更影响着我们的终生。

国有国法,校有校规。学校里的法律既包括国家的各种法令法规,也包括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纪律条令。有的同学对校纪校规视而不见,忽视学校对学生仪容仪表、待人接物、行为言语等方面的要求,不爱护公物、乱扔垃圾、抽烟、沉迷网络、索要同学钱物、为一点小事结伙打架等等„„这些违反学校规章制度的不文明行为严重破坏了我们美丽的校园的和谐氛围。这些同学并没有认识到事态的严重性:一个人的行为久而久之会成为一种习惯,一种习惯久而久之会形成一种性格,一种性格久而久之会成就一种命运。如若以善小而不为,以恶小而为之,积小恶成大恶,最终必然自食恶果。希望同学们在校内严格遵守校纪校规,在校外严格遵守法纪法规!

教学。

楼内严禁喧闹、追逐(4)注意运动安全。注意运动前做好准备活动,运动中量力而行,防止运动创伤。(5)注意冬季雨雪天的路途防滑安全,不走结冰路面,不在路面上滑冰滑雪,不去池塘、湖泊结冰面滑冰。与结冰天气不用水拖走到和楼梯。最后祝全体老师和同学们安全、健康、快乐度过每一天!谢谢大家!

法治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早上好!

今天我们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法制安全牢记我》

12月4日是全国法制宣传日。俗话说:“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无论做什么事都要有个规矩,否则就什么也做不成。对国家、社会来说,这个规矩就是法律。对于我们小学生来说,首先就要从遵守《小学生守则》和《小学生日常行为行为规范》做起,当文明学生,做守法公民,规范自己的言行,监督自己的行为。我们应该懂得,法律和学校的各项规章制度虽然在某种程度上约束了我们的行为,可它最大限度地保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

在我们的校园内外,存在着一部分法律法规意识淡薄的同学,存在着将学校的规定置之不理的同学。课间十分钟,有的同学在校园里追逐嬉戏、互相打闹;活动时间,有的同学不注意自我保护而受伤;乘坐公交车时,不能做到有序上车、礼让三先……种.种不良的现象,会给学校正常教学秩序造成混乱,会给社会造成不稳定影响。同时,这些现象会极大地威胁我们自身的安全。创建平安校园,是全社会,全体教师乃至全体小学生的责任,是我们每一个人心底的愿望。在这里,我向全体同学发出倡议:

慢步轻声靠右行,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学会文明行走。课间在校园里,在教室内,不追逐,不乱跑乱跳,做到文明礼让。

友爱谦让,和睦相处,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遵守法制,不斗殴,不无故生事,做到大度宽容,善待他人。

正确使用运动器械,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当心运动伤害。在使用运动器械时,严格按照体育教师所指导的去做,规范自己的动作,学会自我保护。

学会玩耍,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开展文明游戏(丢手绢、老鹰捉小鸡、踢毽子、跳绳、丢沙包、打乒乓球等等),度过一个又一个轻松而又安全的课间10分钟。

学会操作,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动手操作的安全。在使用剪刀、裁纸刀等用具时一定要格外小心,不嬉闹,培养良好的动手能力。

牢记交通规则,平安校园就要求我们注意交通安全。在外出时,无论是行走、骑车或者乘车,一定要消除侥幸心理,严格遵守交通规则。同时还要向家里的亲人和周围的其他人多宣传交通法规,为创造一个人人注意交通安全,远离交通事故的良好氛围而尽自己的一份力量。

1、火灾无情,千万别玩火。

2、厨房里面讲安全。请记住:厨房里面厨具多,正确使用莫出错。锅碗瓢盆不乱动,远离煤气不惹祸。

3、防止触电。电像火一样是无情的,必须有一定的用电常识,才能保证安全。家用电器一般都是有安全保护装置的,但使用时间长了也可能漏电。一定要定时和及时检修或更换。

4、牢记重要的电话号码。如家长的电话号码一定要记清。除此以外,火警119、匪警110、急救电话120同学们也要牢记心中。

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同学们都能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做一个守法的小公民,树立安全意识,时刻注意安全,从而平安、健康、茁壮地成长!

我的国旗下讲话完毕,谢谢!

法制讲座讲话稿

大家好!

为了让法制走进校园,进一步增强同学们的法制意识,接受法制教育,自觉遵纪守法,学会利用法律进行自我保护,做一个知法、守法的合格中学生,今天,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前来给大家做法制教育报告。让我们以热烈的掌声对宣讲团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

“送法进校园”宣讲活动意义重大,形式灵活,效果甚佳,对青少年教育作用极大。我县各级各学校要充分利用好这种宣讲成果,使青少年懂法、知法、守法成为常态。宣讲团将结合自己办理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亲身经历和切身感受,向大家讲述什么是犯罪,犯罪给个人、家庭以及社会带来的危害后果,并采取多种形式告诉同学们如何加强自我保护,如何提高自我保护的能力,使同学们远离犯罪,懂得感恩,努力学习,不断提高同学们懂法、守法、用法的能力。

老师们、同学们,这次宣讲活动开展的十分及时,是一次有深刻教育意义的活动。宣讲团给我们做的生动报告,将告诉我们在日常的学习和生活中应该做什么,不应该做什么,怎样才能使自己成为一名遵纪守法的合格中学生,可谓是“雪中送炭”,对此,让我们再一次以热烈的掌声向宣讲团表示衷心的感谢!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法制教育显得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希望同学们不断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制观念。通过电视、报刊、课堂等途径,广泛涉猎各种法律,认识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懂得什么是真善美、什么是假恶丑,不断规范自己言行,不侵权、不违法,不当法盲,学会用法律维护自己合法权益。

同时也希望广大教师多引导青少年学生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促进依法治校、依法执教、普法育人。努力创造有校园特色的法治文化,为建设“和谐教育”营造良好的法制氛围。

希望县属各学校在今后的校园法制建设活动中,一是坚持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相结合,结合“八荣八耻”,教育学生学法律、知荣辱、明是非,养成学法守法的良好习惯。二是积极开辟第二课堂,通过多种形式对青少年进行生动、直观的法制教育,努力让学生成为知法守法的好少年。

老师们,同学们,法律是神圣不可侵犯的,祝愿大家一同举起生命的盾牌,懂法、学法、知法、守法、用法,依靠法律这把利剑,平平安安、健康成长!

最后,让我们再次对平顶山市检察机关“送法进校园”宣讲团的领导和讲师们表示衷心的感谢!祝宣讲活动达到预期效果,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法治教育讲话稿

赵文辉。

积极推进法制宣传教育,既是学校加强依法治校,全面提高学生的法律意识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学校德育工作的重要内容。学校法制宣传教育在法制副校长的直接领导和指导下,通过建章立制、课内渗透与课外延伸、校内宣传与校外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法制教育工作成为学校德育教育的常规工作。一年来,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学生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纪事件,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学校法制教育工作取得明显成效。

本学年,学校聘请我担任学校的法制副校长。一年来在武威第十八中学校长和各位副校长的协作配合下,武威第十八中学的法制教育工作取得可喜的成绩。具体主要表现在以下五个方面:

一、认真贯彻执行有关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

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有关社会治安综合治理的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学校治安综合治理工作意见,每学期牵头召开一次校园综合治理例会,学习传达上级有关精神,布置每学期综治工作的重点,讨论解决综治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对不安全的隐患提出相应的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实。

二、积极参与制定学校法制教育的计划。

积极参与制订学校法制教育规划和计划,协助学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程,做到教学计划、教材、课时、师资“四落实”。认真参加学校每学期一次校园综合治理专项工作例会。根据治安形势变化,认真研究布置学校每个阶段综合治理工作的重点。根据学生特点,积极指导学校开展法制教育、安全教育、禁毒等方面的教育,弘扬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的方略,在校园民主与法制建设中起积极作用。

三、协助学校建立健全的校园安全和保卫制度。

本学年法制副校长派干警多次到我校指导制定有关校园安全工作制度,并具体指导保安人员如何做好校园的安全保卫工作,参与学校每学期的安全检查工作,善于发现学校存在的安全隐患并及时向学校提出合理化的建议并制定相关措施,使学校人防、物防和技防措施得到有效落实,杜绝火灾和其他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

四、积极指导学校开展普法宣传教育活动。

1、充分利用校园广播、学校宣传栏、黑板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提高全体师生的法制意识,增强法制观念。

2、举办“普法手抄报”比赛,在学校法制宣传月期间,法制副校长专门来校指导学生开展“普法手抄报”比赛,从内容采集、撰写、排版到评比等工作,都能全程参与,通过比赛,既使学生了解相关的法律知识,又充分培养了学生的动手能力。

3、开设法制教育课,法制副校长每学期安排派出所干警来校开设法制教育课,系统讲授《未成年人保护法》、《治安管理处罚条例》和《预防未成年犯罪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禁毒法》等法律法规。同时又热心指导各学科教师结合各学科特点,渗透普法教育,让学生较系统地掌握相关法律法规,提高学生的综合素养。

4、通过黑板报、主题班队会、法制讲座等形式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在本学年的两学期中,都落实干警来校举行禁毒方面的知识讲座,张贴《珍惜生命、远离毒品》等宣传资料,参与学校“珍惜生命、远离毒品”主题班会活动,使我校学生毒品知晓率达100﹪。

5、每学期还来校举办法律知识讲座,主讲内容除了法律常识外,重点选择青少年犯罪的案例,以案说法,以案讲法。通过讲座,使广大学生知法、懂法,并自觉地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教育学生从小学法、守法用法才能适应时代的要求,才能成为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合格人才。

五、联合交警、派出所等相关部门整顿学校周边环境。

一是参与校园周边环境的治理工作,指导学校建立校园及周边治安状况定期排查机制度。针对一些不法分子利用学生年龄小,容易受骗的特点,对学生进行恐吓,骗取钱物等情况,法制副校长不定期组织派出所干警依法开展校园周边环境的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侵害学生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危害校园秩序的违法犯罪分子,确保学生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为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创造良好的条件。二是协助学校门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学校门口过往车辆较多,学生上放学的时间充满了不安全因素。针对这种情况,法制副校长都特别重视对学生交通安全知识的教育。邀请交警来校做交通安全知识专题讲座,同时协助学校举行“交通安全在我心中”演讲赛,通过讲座和演讲赛,使学生全面了解交通法规和相关交通安全知识,提高了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积极协调交警做好学生上放学时段校园周边交通秩序的管理,疏通学校门口道路交通。热心指导教师巡防队在学校日常安全管理和安全防范方面的工作重点,努力维持校园及周边环境的安全。

总之,一年来在校长的领导和指导下,学校在法制教育工作方面已趋于规范,学生的法律意识有了明显提高,学生中没有出现严重的违纪事件,学校周边社会治安环境持续稳定。

在学校领导和全体师生的共同努力下,学校在法制教育、综合治理等方面取得可喜的成绩,希望在今后的工作中继续发扬优良作风,为全面提升学生综合素养,为学生的终身发展和学校的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法制讲座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近两年来,我校围绕建一流学校,办一流教育的发展目标,转变教育观念,强化创新意识,坚持“以人为本、育人为先,让教师成功,让学生成才”为办学理念,坚持以“创造适合学生发展的教育,办人民满意的`学校”为办学目标,坚持“教科研以课堂教学为主,学生管理以习惯养成为主,形成规范加特色”为工作思路,逐步形成科学、规范、求实、创新的管理特色。学校办学水平不断提高,教学质量稳步上升。几年来,学校先后被评为“滨州市现代教育技术示范学校”、“滨州市校舍维护管理优秀学校”、“滨州市民主管理先进单位”、“滨州经济开发区规范化学校”、“滨州市教学示范学校”、“滨州市德育示范学校”、xx年“全区教育系统先进集体”、xx年“全区模范管理学校”、xx年“全区教育信息宣传先进单位”、“滨州市中小学图书室建设管理使用优秀学校”。以上沉甸甸荣誉的取得浸透了全校师生的汗水与心血,我们的付出换来的是累累果实。同学们,不骄傲、不停步是我们一中人的一贯作风,“长风破浪会有时,直挂云帆济沧海。”新的起点,新的希望,今后我们里则一中人在上级领导的关心支持下,将以新课程改革为契机,继续发扬“团结协作,奋勇争先,永不服输”的里则一中精神,进一步树立信心,勤奋工作,讲究实效,把学校打造成让教师成功、学生成才的摇篮。

同学们,生命没有回头路。你们是祖国的希望和未来,你们虽然掌握了一定的生活常识,有了一定的独立意识,普遍希望得到老师、家长、社会的理解。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幼稚、不成熟,可能会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犯罪现象的发生。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完善,法制教育越来越重要。法律常识成为一个人成长所必须掌握的武器,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今天法制教育报告会的主要内容,让法律意识在同学们心中生根、发芽、开花、结果。

法制讲座讲话稿

大家早上好!

今日我国旗下讲话的题目是:增强法制观念,增强维权意识。

同学们,我们是祖国的期望和未来。在学校里,我们虽然掌握了必须的生活常识,有了必须的独立意识,普遍期望得到社会、学校教师的支持、理解、尊重和赞扬,以体现在社会中的价值。但年龄特点决定了同学们的某些方面的不成熟,在出现诸多问题时可能做出一些不该做的事情。甚至因为法律意识的淡薄,而导致一些违法现象的发生。当我们走出学校的时候,不会利用法律武器增强自身维权意识,可能就会走上了违法犯罪的道路,会受到法律的制裁。

随着社会的发展,人们生活水平提高了。在家庭生活和社会生活中,我们有些学生因为法制观念不足,辨别是非本事有限,心理往往会有阴影,进而模仿学习了社会上不成熟的处事方法,当受到不良因素刺激时候可能会行为失当,进而违法犯罪。

所以,我们完全有必要一齐来学习有关的法律知识,借此机会,我异常向全校师生提出以下几点倡议:

1、首先从各位教师出发,要认真学习《教育法》、《未成年人保护法》、《义务教育法》等,在学生中树立标榜,以自身实际行动宣传法制教育,依照法律的要求切实保障学生的受教育权、人格尊严及保密权等,坚决杜绝学校内的边缘性违法行为。学校能够成立督查小组,保证中小学教学及各项工作有序稳定的开展。

2、各位同学,法制教育先从认真学习、贯彻和执行《中小学生日常行为规范》和《小学生守则》入手。它是规范学生们行为、提高学生们素质的最好的教材,期望你们能用校纪校规约束自己的行为,做到严格遵守。因为遵守纪律是遵守法律的最基础的环节。自己要明确的明白什么能够做,什么不能够做。明白法律与法规所具有的强制性与约束力。学会对自己行为的控制,增强辨别是非和保护本事。

3、今日午时各班要在班主任教师的带领下召开一次以法律在我身边为主题的班队会,要在本周内出一份法制教育宣传的'黑板报。学校做好法制教育的宣传与普及,营造和谐的、安全的学校环境。

同学们,“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期望我今日国旗下的讲话,能进一步唤起每位同学的法律意识,你们要认识到法律无处不在、法律无时不在,遵法、守法应是我们日常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在生活中的我们无论是校内,还是校外都应学法、知法、懂法、守法、用法,要做到既避免伤害别人,又要懂得如何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我的讲话完毕,多谢!

法制讲座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1、xx年10月,李xx同学,刚满16周岁,x校高中生,与王xx同学在学校因小事发生矛盾,李xx同学在下课后找了3个朋友在诗宁大厦楼下殴打王xx同学,后经法医鉴定王xx同学为轻伤。根据刑法第二百三十四条规定,法院以故意伤害罪判处了李xx同学等四人21年的有期徒刑。

2、xx年12月x日,陈xx同学,男,15岁,初三学生,在海涛路步行时与同校赵xx相互碰撞了一下,并发生了争吵。随后,赵xx同学打电话叫来了3名朋友(均未满16岁),将陈xx打成轻微伤,虽然司法部门因年龄未追究刑事责任,但赵xx及其3个朋友的法定代理人即家长赔偿陈xx医药费共8000多元。

3、14岁的刘x是深圳市x学校学生,xx年12月1日与同班同学罗xx、钟xx等人为了报复,到深圳市南山区x学校找人打架,未找到要报复的人,却与被害人张x发生争执,继而对张x实施殴打,致张x全身多处软组织裂伤及失血休克,经法医鉴定张x受伤程度为重伤。结果是刘x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刘x及参与打架的罗xx、钟xx的法定代理人赔偿张x医疗费等合计119744.64元。

4、xx年3月6日下午17时,17岁的王x携带一把砍刀,在中英街门口被查获,根据《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王x携带管制刀具,违反了治安条例,结果王x被公安机关拘留15天。

5、xx年我区有2名青年报名参军,体检合格,本人也十分希望能够参军,但政审时,查到学校与派出所有记录该2名青年以前在学校打架斗殴,将学生打伤,因当时达不到追究刑事责任的年龄,其父母赔偿了医药费的案底,所以政审未能通过,没有实现参军的愿望。

以上几个案例中,结果有的赔钱,有的.判刑,轻则拘留,严重的影响一生。产生的原因是什么?就是不懂法,就是不学法,讲哥们义气,随意殴打他人,结果连人带友都打进去了,害人害己。同学们,以后碰到危难,请报110,求助警察,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危难。

彭xx,龙岗x职校学生,沙中初中毕业,案发时未满16周岁。暑假常在x游戏厅打游戏而上瘾,但因为没有足够资金维持其玩乐,产生了歹念,通过其妹(未满12周岁)认识了一名家庭经济比较宽裕的小学生,遂多次向该小学生索要钱财,合计人民币10000多元,数额较大,在去年9月x一晚,受害人的家长报案,彭xx在又一次勒索钱财时被公安干警当场抓获并拘留。按侵犯罪第274条规定,彭xx已构成敲诈勒索罪。因案发时彭xx未满16周岁,检察机关未提起公诉,只在盐田看守所里拘禁了两个多月,在司法部门多方调解、教育下释放了,但彭xx的父母须赔偿受害人家庭经济损失10000元及作出赔礼道歉。

若要人不知,除非己莫为。这个案子就发生在我们身边,给我们的启示是:切莫以身试法,铤而走险。

君子爱财,取之有道。我们从小就应树立起对财物价值的正确认识,如果爱财如命,那就容易出轨了。

何xx同学,男,18岁,是x学校高三学生,从小有小偷小摸的陋习,好吃零食。xx年暑假补课期间,x日中午13时左右,在教室里偷了同班同学的手机一部,价值800元人民币,被当场抓获移送公安机关后,依法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缓期一年。此案例中的何xx同学,在人生道路上摔了一大跤。前几天,高考报名,学校以该生高中不能毕业为由,断然拒绝办理报考手续,不能参加高考。十二年寒窗苦读考大学的美梦就应为自己小偷小摸的坏习惯,禁不住诱惑而断送了。同学们,当你想伸出贪婪之手时,千万别忘了这个前车之鉴。

因时间关系,案例就暂时介绍到这里,以后有机会大家再一起学习。下面,就安全、法制两方面问题谈谈。

1、交友要慎重。请不要随便与社会上的人过多交往,以免上当受骗,误入歧途。请不要相信社会不良人士的引诱和利用,加入所谓的帮派组织寻求保护或敲诈勒索他人,以身试法,贻误一生。有时,一些闲杂人员进入学校周围对学生进行敲诈勒索,甚至殴打学生。所以,同学们一定要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遇到敲诈勒索一定要及时向老师、家长报告。有人欲侵犯你,不要惊慌,可向旁人求助,设法逃离。记住对方的年龄、身高、体形、长相、口音等显著特征,然后迅速报警,配合公安干警打击违法犯罪。顺便提醒大家,最近,公安部门将110、119、120、122统一为110,所以以后报警就打110。

2、请不要为一点点不顺心的小事斤斤计较或一时冲动与人争吵甚至斗殴,更不要出于哥们义气参与打群架,这样既违反校规,也可能触犯法律,影响学习,影响人生。

3、请不要趁人不备顺手牵羊拿别人财物,偷盗是违法犯罪行为。

4、请不要沉迷于网吧和打游戏机,不要赌博,玩物丧志,又伤害与父母的感情。另外,家里上网也要注意安全,与网友聊天酿成生命财物受危害的例子不少。如:上海x中学女生,乖乖女,寒假期间在家里上网与男网友聊天,轻易将家庭住址告诉网友,网友以欺骗的方式,趁女生父母不在,轻松进入了女孩家,将其杀害,并将女孩家里的贵重物品洗劫一空。

5、要养成良好的生活习惯,请不要轻易接受他人的食品、饮料、香烟,防止别有用心的人利用药物实施拐骗、抢劫,利用毒品上瘾后任其控制。

6、发生抢夺,要大声叫,以便让周围的群众知道并取得帮助,及时报警。如果对方以借手机的方式使用你的手机,不要外借。

7、商场、银行、公园、工厂、住宅门口以及公共汽车停靠点等人群拥挤的繁华路段是两抢案件的多发部位,要十分小心。逛商场、住宾馆要看清安全出口,预防火灾。

同学们,在完成好假期作业的同时,应该参加健康的活动,应该利用假期学一些感兴趣有利于身心健康的东西。

最后预祝同学们度过一个安全、愉快的假期。谢谢大家!

法治讲话稿

老师们、同学们:

上午好!今年是我国“五・五”普法的最后一年。12月4日是我国法制宣传日。今年法制宣传的主题是“弘扬法治精神、促进社会和谐”。

法制教育是中学生教育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中学生法律素质的培植已成为社会和学校共同关注的问题。从目前形势来看,青少年犯罪现象有逐渐上升的趋势并呈现出低龄化和犯罪手段成人化的倾向。分析青少年犯罪的主要原因:

一、是法律知识欠缺,法制观念淡簿;

二、是以自我为中心价值观的膨胀、自我控制能力的脆弱;

三、是交友不当、辩别是非能力差,解决问题凭感情用事、方法偏激、粗暴;

四、是好逸恶劳、贪图享受。

从犯罪分子犯罪发展过程来看,他们的犯罪都不是偶然,都是从小错开始,是量变到质变的渐变过程。即所谓“冰冻三尺非一日之寒”。

通过以上分析,警示我们要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从现在开始我们就应该学法、知法、守法,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培养高尚的道德情操,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

而我们有的同学在家里当小皇帝,想干什么就干什么,想要什么就要什么,否则以不上学或者离家出走来威胁家长。有的同学在学校里以自我为中心,片面追求民主和自由,听不进老师的教育,厌学、讲吃比穿、抽烟、喝酒、打牌、、偷盗、“哥们义气”打架斗殴、屡犯校规,染上社会不良习气。这些行为实际上就是走向犯罪的前兆,这些同学如果不悬崖勒马,改变自己的违纪违规行为,那么很有可能走向犯罪的深渊。陪伴他的将是铁窗生涯和悔恨的泪水。

同学们:国有国法,校有校规,没有规矩就不成方圆。既然你选择了乐山一中,就必须服从乐山一中的管理。乐山一中的校纪校规和国家的法律一样神圣不可侵犯,一旦违反必将受到严励的惩处。

本周是我校法制教育周,学校已作了安排和布置。希望各班根据学校的安排,结合本班实际情况,精心组织、认真学习、讨论,从遵守校纪校规开始,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合格公民。

讲座讲话稿

甲:秋高气爽,春华秋实。当早晨八点钟的太阳冉冉升起时,我们迎来了第九周的升旗仪式,本周升旗仪式由我们五年二班组织进行。今天升旗仪式的主题是《弘扬爱国主义,培育民族精神》。

首先,我们先来认识一下这周的荣誉升旗手:

甲:出旗、奏乐。

乙:升国旗、奏国歌,全体少先队员敬礼

甲:礼毕。

二、过程:

甲:“中国”,在每一个炎黄子孙的心里都是一个神圣的字眼,“祖国”在每一个中华儿女的心中都是一个亲切的词汇。热爱祖国,是中华民族生命之源泉、情感之归宿、奋斗之动力。千百年来,我们中华民族历经无数次内忧外患,是什么力量使其维系不坠?是什么力量把56个兄弟民族紧紧地团结在一起,披荆斩棘,一往无前?——是中华民族强大的凝聚力和向心力,是中华民族悠久的爱国主义传统,是中华儿女自强不息的民族精神。

乙:十月的鲜花绚丽多彩;十月的阳光和煦温暖。在这美好的日子里,让我们一起祝福伟大的祖国更加繁荣富强。请听诗朗诵《祖国,我爱你》。

生1:我爱你叮咚的驼玲,是它让丝绸之路源远流长。

生2:我爱你嫩绿的草芽,是它覆盖了隔壁沙滩的荒凉。

生3:我爱你乡间的牧笛,是它把五彩的音符撒向四方。

生4:我爱你都市的高楼,是它把人民的理想拖向太阳。

生1:我爱你长江的碧波,是它把56个民族的心曲弹奏。

生2:我爱你黄河的波涛,是他把13亿人民哺育抚养。

生3:我爱你雄伟的长城,是它挺起了中华儿女的脊梁。

生4:我爱你巍巍的黄山,是它展现了祖国的秀美端庄。

生1、2:我爱你高原的旷达,是它袒露出炎黄子孙的豪放。

生3、4:我爱你开放的窗口,是它让文明的花朵争吐芬芳。

生1、2:我爱你改革的浪潮,是它把贫穷落后的帽子脱掉。

生3、4:我爱你智慧的头脑,是它领回了四大发明的金奖。

生1:我爱你勤劳的双手;

生2:是它为现代化的祖国打扮梳妆。

生3:我爱你五色的风帆;

生4:是它让世纪之船鸣笛远航!

主持人甲、乙:共和国的昨天,有辉煌的历史:共和国的今天,生机勃勃;繁荣富强的明天,则要靠我们去创造。明天,我们是国家的主人,是祖国的栋梁。让我们从自己做起,从现在做起,为祖国的繁荣富强尽自己一份绵薄之力!

主持人乙:真正的爱国不是一次升旗仪式所能完全体现的,真正爱国更应该体现在平时的一点一滴中,没有对父母、对老师、对同学、对班级、对学校的爱,是不能谈及对祖国的爱。

同学们,请记住,无论到何处,我们都不能忘记自己是中国人;无论到何时,我们都不能忘记自己是炎黄子孙。行动起来,共同描绘祖国美好的明天吧!

三、主持人乙:同学们我们一起呼我们的校风是————。

我们的校训是——————。

甲:我宣布,xx小学第9周升旗仪式到此结束!

讲座讲话稿

在人的一生所接受的教育中,家庭教育是伴随一生的教育。家庭教育先于学校教育,并且在学校教育的整个阶段内,一般都自始至终伴有家庭教育,在学生离开学校以后,家庭教育仍在进行。有的父母对家庭教育长期性认识不足,以为父母的任务主要是管好孩子入学前的一段,孩子入学后,把一切都交给了老师。虽然体现了家长对学校及教师的高度信任,但是这种想法也会导致家庭教育的松懈,对充分发挥校内外整体教育的有效性是极其不利的。

一、家庭早期教育是孩子教育的基石。

早期教育有其生理学和心理学的科学依据,民谚“三岁看大,七岁看老”是对早期教育重要性的经典概括。国外一位教育家曾断言“早期教育能造就天才”,他把一个新生儿看做是具备一百度能力的儿童。如果从5岁开始教育,只能成为八十度能力的成人;如果从10岁开始教育,那就只能是具备六十度能力的成人。美国科学家布卢姆认为:如果把17岁时所达到的普通智力水平看做100%,那么从出生到4岁就得获得50%的智力,从4-8岁又能获得30%的智力,而余下的20%智力则在8-17岁这个时期获得。因而在这个时期,给婴儿提供相应适宜的环境,将对他的一生的事业和才能的发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简单地说,早期教育是孩子大脑发育最关键的时期,是在给孩子储存一生享用不尽的财富。

“早期教育并不等于早期智力开发,早期教育其实就是养成教育,是学习准备状态的培养,培养良好的阅读、作息、自理、卫生、道德、记忆、观察、思考等习惯。”早期教育是在生活的点点滴滴中进行的,每时每刻的生活都是教育,每一位家长以天地为课堂,以万物为教材,按照自己的大纲在进行着教育。早期教育没有某种特定的形式和内容。在家庭里,父母的一言一行,甚至爱好打扮等,都是对孩子进行着一种全景式的教育。因此,对孩子的爱请从对自身的约束和行为做起,对孩子的教育请从自己的一言一行中进行,千万别忽视孩子稚嫩的心。

二、亲情关系是子女教育最基本的情感基础。

亲情是情感世界美好的玫瑰,亲情是教育的源泉和基石,亲情是人类不可缺少的精神财富,亲情对孩子的成长、教育有难以替代的滋润和营养。研究标明,经常接受父母的抚爱、关怀等美好情感熏陶的孩子能促进自身内分泌的良性、和谐发展。给年幼的孩子安全感,有利于子女身心健康发展,亲情关系是子女教育的情感基础。

自己的子女自己教,你在复制着你的教育。作为班主任经常遇到这样的情况,家长说:“老师,我对我孩子的教育已经没有办法了,我说的话他也不停,你帮我教育教育,你打骂都行。”这是我们当老师的遇到较棘手的问题。根据以往的经验,这样的学生在今后的教育中一般比较难,这样的学生家庭教育一般存在问题。形成这样局面的原因主要有两类:一类是早期教育太宽松;一类是早期教育太严厉。以致家庭教育偏离方向,造成孩子不听父母的话。作为教师,教育孩子是我们的天职,我们会尽力去教育好学生,但有时候会力不从心,收效甚微。学生的行为习惯的形成不是一日之功,并不是班主任的一次谈话、一次示范能改变的。作为教师,我也感叹,家长一对一甚至多对一的教育自己的子女都深感无奈,我们的班主任一个人面对那么多人,又将如何?更何况,在目前教育背景下,教师的教育力远不如家长。家长与子女有着血缘关系,这种亲情是子女教育最基本的情感基础。现在我们说起小时候不听家长话,会自豪地说被父母怎样处罚,也就是说父母的必要责罚孩子是不会记恨的。因此,不论是从时间和教育力度上看家庭教育在教育子女上是学校教育不可替代的。

家应该是孩子的避风港湾。孩子在外经历不愉快的事,受到委屈,回到家以后让他向我们倾诉,我们给予帮助和引导。父母是孩子的依托,给孩子关系而不是溺爱。我曾听一个朋友讲过一件事,这位朋友在事业上颇有些成绩,由于工作繁忙和为使孩子能有更好的教育机会,在孩子读小学时就送到长沙的寄宿制学校就读。一直到高中毕业的假期,父母说高考也考了,要陪他出去旅游。孩子却说,在我小时候,我是多么想你们在身边陪我,而你们却把我送到了学校寄宿,现在我已习惯了,我不需要你们陪了,你们把钱打到我卡上,旅游的事我自己会安排。这个孩子,放假也不太愿回家,回家后也很少与父母有话可说。我想,这位朋友应该是后悔当初的决定。现在,由于父母外出打工、经商,子女缺少父母的教育和呵护,使这些留守孩子出现性格孤僻,学习成绩下降也较其他孩子比例高。从这些事例中,反映出父母在孩子心目中的地位是非常重要的,孩子越小,亲情关系在教育中的作用越明显。

三、成功偏爱有准备的家庭。

在孩子的成长过程中,家长要扮演好自己的角色,找准自己的定位。成功的家长应该是孩子的良师益友、心理医生、保健医生,是孩子心灵的港湾、坚强的后盾、起飞的加油站,而不仅仅是生活的保姆、学习上的监督员、行为上的警察。要扮演好这些角色,家长要做好充分的准备。

第一,教育孩子,要从小抓起。小时候,孩子就像一块未成形的泥巴,而做父母,就要把这泥巴雕刻成一件艺术品。这其中需要灌注教育。随着孩子的不断长大,这块泥巴也渐渐有了形状,渐渐的,便越来越坚实,而难以雕琢。甚至有时候,这块泥就不听使唤了,即使再怎么捏,也无法捏出自己想要的。如果到这个时候再进行早该进行的教育,为时已晚,那些从小养成的恶习一时间很难改正,这样的教育自然是失败的。

第三,确立目标,培养志向。

曾在教育界引起极大反响的“马加爵”事件,再次向每一位教育工作者包括家长是出了警示。马加爵临刑前的一句“没有理想,是人生最大的失败”如一枚重磅炸弹,促人猛醒,催人反思。著名学者陈茂林曾给家长提出建议,要不失时机,引导孩子立大志。他指出,小学阶段的孩子,他们的理想就是兴趣,而且很不稳定。因此作为家长应激发他们的兴趣,并且创造条件,扶持他们体验兴趣的快乐,享受成功的喜悦。随着年龄的增长,作为父母要帮助孩子分析判断,把远大理想扎根在社会需要与个人实际的结合点上。另一方面,不要强求,要尊重孩子的选择,创造条件,让孩子为实现理想而努力。

总之,孩子是一块神奇的土地。播上思想的种子,就会获得行为的收获;播上行为的种子,就会获得习惯的收获;播上习惯的种子,就会获得品德的收获;播上品德的种子,就会获得前途的收获。教育是系统工程,任何一个成功的孩子都是特定的教育产物,是一株多因素作用下开花结果的树。方法可以借鉴,但不能生搬硬套。家庭教育是一门学问,包含的内容与可研究的课题也很多。家长要有平常心、信心、耐心、爱心才能把孩子培养成健康幸福、自由乐观的人。只要人做好了,孩子的愿望能实现,你的愿望也就实现了。

教育,是一门艺术。只有潜心研究并实践它的人,才会收到惊喜,品尝到快乐,享受到幸福。我希望今天来参加家长会的各位家长能有所启发。回家后,对孩子更多的关注,更多的教育,希望您的孩子能在您与我们老师的教育下更加幸福茁壮地成长。也让我们一起努力,助孩子一臂之力,向着他们的理想目标共同努力。

讲座讲话稿

上午好!

昨天的成绩已成为过去,明天的征程任重而道远。

今天,高速公路钢筋间距及保护层厚度控制专项劳动竞赛活动正式启动。这是一次非常有意义、非常及时的活动,这标志着高速公路项目建设进入了新的里程碑。本次竞赛旨在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我省交通运输“xx”计划发展战略目标和“争创一流业绩,建设精品工程”的竞赛主题,开展以“六比四创”为主要内容的劳动竞赛活动。各参赛单位要统一组织,加强领导,明确目标,确保本次比赛达到预期目的,通过本次比赛进一步促进管理科学化,操作规范化、施工标准化,以全心全意依靠广大建设者为出发点,以高速公路下达的责任目标为依据,以推动工程任务优质、安全、高效、如期完成为目标,坚持“打造两型高速”,坚持精益求精、精细化管理,坚持从细节入手,真正将全面质量管理的意识渗透到工程建设各个领域中去,以激发和调动全体建设者的工作热情和干劲。作为监理单位,一是要配合业主宣传和组织好本次活动,大力宣传,广泛发动,精心组织,合理安排。二是要督促好本次活动的实施,三是要利用好本次活动的成果,广泛推广,确保工程质量,对于竞赛成果,各参赛单位要及时总结,善于总结,使新的科技成果变为生产力,推动项目管理的优质、高效运转。为此我们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真抓实干,以本次劳动竞赛为契机,立足新起点、抓住新机遇,赛出风格,赛出水平,赛出友谊,赛出精湛技艺,使本次劳动竞赛为一个交流经验,切磋技能的盛会,为创建优质、高效、安全、环保、廉洁的高速公路行业典范精品工程作出积极贡献。

各们代表,让我们携起手来,以蓬勃的朝气、昂扬的锐气、无畏的勇气,以精诚至远,敢于超越的创新精神,再写高速新篇章,最后,预祝本次劳动比赛活动取得圆满成功!

谢谢大家。

法治讲话稿

尊敬的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

今天是我校组织召开了警校共建依法治校主题校会。这次大会将进一步完善我校的法制工作,对促进我校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的开展,有着很重要的意义。这次警校共建活动得到了县教育体育局、镇派出所、镇中心校的关心和支持,我代表全体师生对各位领导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诚挚的感谢!

这次大会,我校聘请了法制副校长同志,校长给我们讲了生动的法制课,各位领导做了重要指示,下面就我校如何落实这次会议精神,深入持久地开展法制教育,把学校法治工作做得更好,讲以下几点意见。

一、学校领导班子要在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基础上,认真研究安排学校今后法制教育工作。做到思路清晰,措施有力,形式多样,效果显著,真正扎实有效做好依法治校、依法执教工作,依法维护师生的合法权益,有效地预防未成年人违法犯罪现象发生,实现全校师生违法犯罪率永远为零的目标。

二、全校教工要继续认真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九年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结合这次警校共建活动认真开展讨论,提高依法执教的思想意识,工作中避免体罚、变相体罚学生现象发生。

三、各班要组织主题班会落实这次会议精神,平时要针对学生年龄特点开展丰富多彩的普法活动,使青少年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好品质,做遵纪守法的小公民。

各位领导,老师、同学们,我校全体师生一定在上级的正确指导下,凭借这次警校共建活动的良好契机,共同努力,开创我校法制工作新局面。

谢谢!!

讲座讲话稿

各位同志、同学们:

6月是一个阳光灿烂的月份,我校举行的“第七届5.25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已经接近尾声。在当代大学生心理问题、健康问题突显的今天,选择这样一个时期,开展多种形式的心理卫生与健康教育活动,是有其特殊意义的。

我校素有重视心理健康教育的传统,秉承“教育为本,德育为先”的教育理念,针对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的严峻形势,学校党政领导高点定位,积极完善心理健康教育人力资源队伍,在20__年4月,已经建立我校学生心理危机防范和宏观干预体系,即以“班级心理委员——二级学院心理辅导工作小组——学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中心”组成的三级心理干预信息网络体系,可以快速掌握和反馈学生中存在的心理问题,及时给予切实有效地指导、帮助和处理,促进学生身心健康发展,同时也为我校思想政治工作进一步深化和拓展打下坚实的基础,提供根本的支持和保障,使我校的心理健康教育呈现出集时代特色、人性关怀和发展活力于一身的良好势头,为同学们健康成长创造了温馨和谐的愉快心境。

此次活动月是我校以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为统领,充分认识当前做好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精心组织、求真务实,充分利用教育月活动载体,推动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再上新的台阶,以教育活动月活动的举办为契机,不断探索学生成长的特点和规律,建立学校心理健康教育工作的长效机制的重要体现。本次活动月给广大同学带来主题鲜明的朗诵大赛,丰富亮丽的心理知识和图片展,扣人心弦的心理电影,深入浅出的心理健康知识讲座,还有富有运动气息的校园环跑活动。相信通过广大同学的积极参与,一定能达到增强心理健康,共建美好心灵家园的目的。

各位同学、各位老师,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是学院的一项重要工作。是我们的,也是你们的,需要我们大家共同来参与和推动!你们的成长需要师长们的关心和爱护,而老师们的劳动也需要你们的支持和理解。

在此我代表学院党政领导对本次活动月的成功举行表示热烈的祝贺。下面,我宣布-------20--年“第七届5.25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活动月”圆满结束!!

讲座讲话稿

同学们、青少年朋友们,你们好。

今天应邀参加学校举行的法制课,很高兴,借此机会从发生在青少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一些法律知识,与大家共勉。常言道:“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法律就是调整人们行为的“规矩”。随着社会的发展,法律的作用愈来愈重要,与人们生产生活的关系愈来愈密切。在一定意义上说,市场经济就是法制经济。在对外交往中,法律也是调整国与国之间关系的重要社会规范。作为21世纪主人的青少年朋友,学习、掌握必要的法律知识,是实现新世纪宏伟蓝图、振兴中华的需要,也是维护人类和平,促进世界发展的需要。

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党和政府历来十分重视青少年法制教育。党中央、国务院批转的全国第五个五年普法规划将少年儿童的法制教育列为重要内容。广大青少年应当抓住这一有利时机,积极接受法制教育,努力学习法律知识。第一,通过学习法律知识,迈好人生的第一步。人生的路很漫长,打好基础是人生之旅的关键所在。青少年时代正是长身体、学知识的重要时期,只有学习了法律知识,才能知道什么是合法,什么是违法,学会分辨是非,识别善恶,从小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

第二,通过学习法律知识,争做新世纪合格公民。21世纪的中国将是一个法制更加完备的社会,要求每一个公民具有较高的法律素质。广大青少年只有学法懂法,才能树立民主法制观念,明确公民的权利与义务,才能依法办事,依法维护自身权益,成为适应社会发展需要的合格公民。

第三,通过学习法律知识,努力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合格接班人。21世纪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时代重任将历史地落到青少年朋友的肩上。加强社会主义民主,健全社会主义法制,依法治国,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为了更好地肩负并完成历史赋予的重任,少年儿童必须用科学的理论武装头脑,必须具有坚定的信念和广泛的知识面,不仅要学习、掌握科学知识,而且要学习和掌握法律知识,增强法制意识。唯有如此,才能使我国实现依法治国的法制目标,才能保障我们伟大祖国的长期稳定、经济腾飞,才能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

今天学校组织给同学们上法制课,通过听讲课、受警示、学法律,从发生在青少。

年身边的典型事例,与青少年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一点一滴积累,持之以恒学法、守法、用法、护法,逐步树立法制观念,增强法制意识,养成遵纪守法的良好习惯,争做一名新世纪的合格公民。

当前,未成年人包括在校学生犯罪问题,仍然是危害社会治安的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今天我用几个案例,说明一个道理:中学生应该学法、懂法,未成年人才能健康成长。

案例一:三青年结伙抢劫断送前程追悔莫及。

王某;18岁张某;15岁胡某;13岁。

2004年,三人分别纠集在一起,先后在县中学,电影院等地,抢劫作案8次,抢劫现金113元,具体犯罪事实如下:

第一次,2009年11月22日下午抢得现金60元;

第二次,2009年12月7日下午抢得现金200元;

三人均参加了抢劫,所抢现金被三人用于吃喝花用。

王某等三人以暴力的胁迫手段多次抢劫他人财物,其行为已触犯了刑律,构成了抢动罪。王某犯罪时已满十八周岁且在共同犯罪中起了主要作用,是本案的主犯,且结伙多次持刀抢劫。对社会危害大,影响极坏,使学生上学无安全感,犯罪情节严重,应从重处罚。张某犯罪中起了次要作用,是本案的从犯,应根据其年龄,要追究刑事责任但应减轻处罚。胡某应未达到刑事责任年龄,不追究刑事责任,在这里我要说明的是不追究刑事责任不等于胡某不受到处罚,根据他的情况可以送工读学校矫正。最后法院判决王某有期徒刑6年罚款2000元,张某有期徒刑3年缓期2执行年罚款1000元,胡某免于刑事处罚,由公安机关送工读学校矫正。

这个案件中,涉及《刑法》总则中关于犯罪的7个概念。

1、刑事责任年龄:《刑法》17条规定:14周岁以下是完全不负刑事责年龄段。14周岁至16周岁是相对负刑事年龄段,这一年龄段的公民犯以下8种罪的,应负刑事责任。即:故意杀人、故意伤害、强奸、抢劫、贩毒、放火、爆破、投毒。16岁以上为完全负刑事责任年龄段。14--16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减轻处罚。

2、缓刑:是指附条件的暂缓刑罚执行的制度。一般缓刑的适用条件:一是判处拘役和3年以下有期徒刑;二是根据犯罪性质和悔罪表现,使用缓刑不致瑞危害社会;三不是累犯。累犯不适用缓刑。

3、罚金。附加刑的一种。成人不少于1000元,未成年人不少于500元,强制缴纳。

4、共同犯罪。由二人以上故意犯罪为共同犯罪。

5、主犯。是指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或者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根据规定,主犯包括了两种情况:(1)组织、领导犯罪集团进行犯罪活动的犯罪分子,即犯罪集团的首要分子。他们在犯罪集团中起组织、策划、指挥作用,是犯罪集团的核心。(2)在共同犯罪中起主要作用的犯罪分子。

6、从犯。是指在共同犯罪中起次要或者辅助作用的犯罪分子。所谓次要和辅助作用,是相对主犯的主要作用而言。对于从犯,应当从轻、减轻或者免除处罚。

读书学生的零用钱,来满足这些不法之徒的吃、喝、抽。主体方面,依据《刑法》第十七条第二款规定的“已满十四周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本案被告中两人已满十四岁,达到抢劫罪的刑事责任年龄,具有刑事责任能力,且实施抢劫次数多,情节恶劣,完全符合抢劫罪的主体特征。《刑法》263条规定,犯本罪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有下列情节的,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a、入户抢劫;b在公共交通工具上抢劫;c、抢劫银行;d多次抢劫或抢劫数额巨大;e、抢劫致人重伤或死亡;f、冒充军警抢劫;g、持抢抢劫;h、抢劫军用物资、抢险、救灾、救济物资。

案例之二:两学生年幼无知,受欺骗引狼入室。

邱某、武某某盗窃案。

邱某,22岁,个体户。武某,17岁,某中学学生。贺某,14岁,某中学学生,刘某,13岁。2009年5月11日下学后,在邱某授意下,武某对贺某说:“电玩城好玩,你从家里偷些钱,我带你们去玩”。6月14日下午3时,贺叫上同学卸掉了爷爷家的防盗门螺丝,邱某授意于6月15日上午,武某、贺某入室、刘某放哨,偷了3500多元现金和两条香烟,邱某某分得2000元,其余由武某某拿着,四个人上电玩城,回来后,只剩300元。

案发后,邱某、武某某分别被判有期徒刑3年6个月。

本案涉及的刑法的两个概念。

1、盗窃罪。指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盗窃罪的构成要件是:侵犯的客体是公私财物所有权。盗窃犯罪的对象是国家、集体和个人的财物,既包括有形财物,也包括电力、煤气、重要技术成果等无形财物。在客观方面,行为人实施了秘密窃取数额较大的公私财物的行为。所谓秘密窃取,是指犯罪分子采取自认为不使财物的所有者、保管者或者经手者发觉的方法,暗中窃取其财物。

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有下列情形之一,处无期徒刑或者死刑并处没收财产:

(一)盗窃金融机构,数额特别巨大的;

这是一起故意伤害案。

张某16岁,某职中二年级学生。2009年3月22日晚10时酒后出宿舍门时,将下晚自习回宿舍的学生孙某撞了一下,孙到宿舍,将年事告诉了同学艾某,让艾给处理一下,艾答应后,孙某就将张某叫到宿舍楼西侧说刚才发生的事情。艾某问这件事怎么处理,张某说:“你想咋办就咋办。”艾某就在张某的右肩上捣了一拳,后又用左手搂住张的脖子,用右拳在张的身上捣,用膝盖在肚子上顶,在张某被艾某达的时候,张某从口袋里掏出跳刀,用左手撕住艾的头发,在艾的胸部捅一刀,后连推带搡将艾又捅一刀。致艾大量出血送医院抢救,发现其左腋下、左胸部、右胸部、左上腹均被刺伤。经法医鉴定:艾某胸腹部被锐器刺伤,致双侧开放性气胸、肺破裂、胸闷、气短、呼吸困难;失血性休克。按照《人体重伤鉴定标准》第58条、第87条之规定,已构成重伤。

本案涉及《刑法》两个概念:

1、正当防卫。是指正在受到不法侵害时,采取的防卫行动不受法律追究。在本案中,张某的行为有点防卫的成份,但不属真正意义上的正当防卫,所以应该承担刑事责任。

各位同学,大家下午好!

今天,很高兴与大家相聚在一起,畅谈青少年法制教育。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和希望,你们肩负着建设祖国的责任和重托,你们的成材是国家兴旺发达的根本保证。作家路遥曾说过:“人生有好多十字路口,紧要处只有几步”,这句话很富有哲理。青少年正处于长身体、长知识、学做人的人生关键时期,追求独立却难以摆脱家庭依赖,张扬个性有时却显得叛逆,乐于助人但又常常显得缺乏责任心。辨别是非观念非常差,自控能力弱,稍有不慎,就可能误入歧途。特别是我们现在,所处的是一个信息爆炸的时代,同学们可以通过多种途径,接收到各种新鲜的事物,其中有健康的,也有一些不健康的东西,大家是否能分辨得清楚?你们是否想过你们日常的一言一行都必须受到法律约束?法律是至高无上的,是不可侵犯的,谁违犯了法律,就必定受到法律的惩罚。今天,我们就来共同探讨一下未成年人犯罪的话题。

什么行为是犯罪的行为呢?要远离犯罪,同学们首先要弄清楚,犯罪的特征,犯罪具有。

三个方面的基本特征:(一)犯罪是一种危害社会的行为,即犯罪具有社会危害性(二)犯罪是一种触犯刑律的行为,即犯罪具有刑事违法性(三)犯罪是一种应当受刑罚处罚的行为,即具有应受刑罚惩罚性。

今天在坐的同学,应该都已年满十四周岁了吧?(有没有没满的举下手,哎,看到了,这位同学,我应该称呼你为儿童,呵呵)。按照中国法律规定,未满十四周岁即为儿童,十八周岁以下统称为未成年人。《刑法》第17条第1款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负刑事责任”,意思就是:凡年满十六周岁的人,实施了刑法规定的任何一种的犯罪行为,都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从我国的实际情况出发的,在我国,已满十六周岁的人,已具有分辩是非善恶的能力,因此,应当要求他们,对自己的一切犯罪行为负刑事责任。那同学们会说我们还没有十六岁呢,呵呵,先别偷笑,《刑法》第17条第2款又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这样规定,是充分考虑他们的智力发展情况,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一般已具有识别能力,但由于年龄尚小,智力发育尚不完善,缺乏社会知识,还不具有完全识别和控制自己行为的能力,因此,负刑事责任的范围应当受刑事责任能力的限制,不能要求对一切犯罪都负刑事责任,只有犯以上规定的八种犯罪,才负刑事责任。由此可见,法律对未成年人加以保护的同时,也给予了一定的惩罚。即使是对不满十四岁触犯刑法的孩子,国家法律还是有惩罚的措施的,比如作治安处罚、送工读学校进行矫治等等。

费,自己认识许多社会上的人,不给钱就叫人来打你,方某很怕,将自己身上仅有的五元钱给了刘某,以后刘某陆续向方某要了三次,共计六十余元,其中有一次,刘某逼方某带他到方某父亲那骗借了三十元,最后一次,被告人刘某逼方某拿五十元,方某不给,刘某便将方某带到一偏僻地方,用玻璃刮手掌,用烟头烫等手段,进行威胁,要求方某第二天中午把钱交到刘某手中,在这种情况下,方某才将这件事告诉他的父亲,他的父亲知道后,马上到公安机关报案,并配合公安民警将刘某抓获归案,刘某在接受审判时说道:“我以为只是敲点同学的钱好玩,不知道会有这么严重的后果”,最后,刘某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年六个月。不到18岁的李某是一名中专生,平时最大的爱好就是上网聊天。时髦的网名,帅气的外表让他在网上很受青睐。后来,在与一名女网友见面时,采用胁迫手段把女孩强奸了,他因此被判处有期徒刑6年。

第二个因素是交友不慎。俗话说“近朱者赤、近墨者黑”,青少年如果在选择朋友上不谨。

慎,很容易被坏人拖入犯罪的泥沼。杜某十四岁,成绩一直很好,暑假里在与同学玩时认识了在社会上混的李某等一伙人,他见李比自己虽然只大两岁,却比自己潇洒得多,经常出入网吧、游戏室等地方玩,他很羡慕,于是天天跟着李某玩,但是出去玩必须要有钱,李某口袋中的钱很快就用完了,李某就对杜说:“我们现在没钱玩了,要玩就必须搞钱”,他们一合计,杜某决定到一个他认为有钱的同学家去抢钱,杜某带着李某等三人趁同学的父母上班、同学一人在家之时闯入同学家实施抢劫,同时还将该同学打成重伤。公安机关很快就破了案,将李某和杜某等人抓获归案。到了9月1号,杜某坐在看守所里悔恨交加,他痛哭道:“今天是开学的日子,我多么想背着书包去上学呀,当时我只是想到好玩,我没想到我的行为是犯法的,我后悔呀。”但是法律是无情的,谁触犯了它就要受到处罚。第三个因素是生活上的盲目攀比。社会上的攀比之风不可避免地对青少年产生了影响。

家庭富裕的孩子与家境稍差的孩子在穿着、消费等方面的差异使一些青少年的虚荣心受到了伤害,往往在得不到满足时,就会引发犯罪。这类案件约占未成年人犯罪案件的12%左右。某中学生小强看到其他同学脚上的耐克鞋时,心生羡慕和嫉妒,但家里没钱满足他的要求,于是小强就伙同几名同学采取拦路抢劫的办法强行与穿名牌鞋的同学换穿鞋。在实施多起抢劫后,小强因使用暴力当场抢夺财物,最后以抢劫罪被判处两年有期徒刑。

再一个重要因素是缺乏管教。在青少年犯罪案件中,有这样一群人,他们很小就离开家。

庭,离开父母,离开学校,在社会上流浪,得不到应有的关爱和教育,为了生存他们集聚到一起,对法律的无知和对社会的仇视让他们中的很多人沦为社会的罪人。父母双亡的小庆很小就一个人生活,虽然有个姑姑但也很难给他更多的关爱。长期的没人管教,使孙庆沾染了很多不良习气,打架斗殴,偷鸡摸狗,成了村里人眼中的混混。16岁时,孙庆因犯抢劫罪被判了3年有期徒刑。刑满释放后,由于没有家长的管教,孙庆再次伙同他人抢劫出租车,杀死1名出租车司机,最后被判处死刑,结束了短暂的一生。

还有一个因素是黄色诱惑。因黄色诱惑而导致犯罪的比率约占未成年犯罪案件的4%左右,对于刚刚发育成熟或还在发育阶段的青少年来说,黄色诱惑像毒品一样正在侵蚀他们。一些低俗、淫秽的东西对青少年有很强的诱惑力,往往会从好奇发展成尝试,最后引发犯罪。16岁的中学生小雨在与几名同学在家里看光碟时,偶然看到了其父亲看完后没有收起的一盘黄色光碟,电视屏幕上让人心跳的画面让小雨感到了好奇和刺激。在偷偷多次观看后,小雨等几名中学生再也控制不住心中的欲望,决定找人尝试。他们把一名女同学骗到家中对其进行了轮奸。最后小雨等人被判处4年至7年有期徒刑。

其他容易诱使未成年人走入歧途、失足犯罪的陷阱还包括沾染赌博等恶习、过早陷进情。

感纠葛、对影视文学作品以及网络游戏中,有关凶杀暴力描写的模仿、家长骄纵溺爱、粗暴管教以及监管失控等。

了解了以上未成年人犯罪的几大诱因,我们就能防患于未然,加强犯罪的自我防范,远我今天就具体讲一下如何预防青少年犯罪。

首先要做到“四戒”,是哪四戒呢?第一戒“贪”。所谓的“贪”,是指对某种事物欲望。

老不满足,有很强的物质占有欲。表现在行为上,就是爱占小便宜、小偷小摸。如果这种占有欲膨胀,以非法的手段将他人的财物占为已有,严重危害了社会,那就是犯罪。在我国刑法规定的罪名中,与“贪”字沾边的罪,约占30%。如:盗窃罪、抢劫罪、诈骗罪等。陈某是某初中三年级学生,他平时贪图享乐,时常乘市场里一开食杂店的老大爷不注意,将小样食品偷来。后被老大爷发现,告诉了陈某的父亲。陈某的父亲为此对陈某进行严历的看管,放学回家后就不让陈某上街闲逛。陈某人虽在家里,心却想着老大爷店里的食物。2013年11月的一天晚上,凌晨2点,他携带一把水果刀和一块蓝布,窜至老大爷的食杂店,用蓝布蒙面,踢门入店,把正在熟睡的老大爷揪起来,把水果刀架在他的脖子上,要老大爷拿出钱来。最后,陈某抢得人民币155元。第二天,陈某把抢劫的事告诉了同学刘某、陈某、朱某和林某,并用抢来的钱买了鸭头、鸡爪和啤酒请刘某等四人。刘某等四人发现陈某得钱这么容易,于是四人就共同用同样的手段抢劫老大爷的钱,共抢得人民币920元及香烟、高梁酒等,四人分赃后将赃款、赃物挥霍掉。后这五人,因犯入室抢劫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八年、六个月、八年、六年、六个月。那么,我们怎么戒“贪”呢?我认为首先要培养正确的消费观,抵制畸形消费,不能染上吸烟、喝酒等不良习气;其次要通过正当途径,获得合法利益,禁止采取偷、抢等手段取得财物。

第二戒骄。“骄”字有二层意思,一是指自豪;二是指自高、自大、自满、自以为是。对。

于前者之“骄”,我们不但不能戒,还要大力提倡和培养。我们所要戒的是后者之“骄”。具有“骄”的人,往往分不清是非,满足现有的成绩,认为“老子天下第一”。表现在行为上有:

拉帮派、当“老大”、胆大妄为,大的同学敲诈小的同学,严重的打群架、斗殴,无故殴打、随意追逐他人,进行寻衅滋事活动,严重扰乱社会和校园秩序,所以对骄而引起的犯罪我们要狠狠地打击!在这里,我要特别提醒那些爱打架、以大欺小、有敲诈行为的同学,应及早悬崖勒马,不能继续下去,否则发展到犯罪,悔之晚矣!因骄而犯罪的也有很多案例,如怀远县有个少年犯叫蒋某,他是个独生子,6岁那年因为淘气,不小心从二楼摔至地上,造成头颅前骨破裂,经医院抢救,虽然捡回了一条命,但头颅前骨不能硬化,该处颅骨软如皮肤,只要用手轻轻一按,则会陷及脑浆,因此,蒋某成为残疾人。本来对蒋某非常疼爱的父母,此后对蒋某更是爱护有加。从小学到初中,同学、老师知道蒋某是残疾人,都让他三分,生怕不小心触及蒋某的豆腐头,惹祸上身。但蒋某却认为自己有威信,是“老大”,经常在校园里滋事。冬天,他经常把学生宿舍的棉被抱到学校背后的山上,躺在棉被上晒太阳;有一次他在街旁饭店喝酒时,看到街对面2个人嘀咕着什么,认为这二个人没把他放在眼里,竟用随身携带的水果刀捅伤其中一人;2011年10月10日晚,蒋某因违反学校纪律,被班主任训斥,蒋某怀恨在心,于是,就于次日邀集家人和社会青年要找班主任算帐。在校门口遇到该校林老师,蒋某问林老师班主任在哪里,当林老师回答没看见时,蒋某和家人就动手殴打林老师,被旁人劝住。他的家人随后跑到学校门前的饮食店里拿了一把柴刀,冲进教师宿舍楼找老师算帐未果,就用脚踢坏教师宿舍门,并打碎宿舍窗户玻璃。后来,蒋某和家人被赶来的“110”民警当场抓获。自然,蒋某及家人因犯寻衅滋事罪,受到了刑罚制裁。

第三是戒黄。黄也称黄色,指下流、堕落的、淫秽的,特指色情,如黄色书刊、黄色。

光碟、色情服务等。我国的改革开放,一方面从国外引进了很多先进技术和先进的管理经验,取得举世瞩目的成效;另一方面资本主义社会不健康、黄色的、淫秽的东西也随之渗透到国内,不断腐蚀人们的心灵,很多抵制不住诱惑的人被黄色拉下水,走上了犯罪的道路。对色的危害性,古人早就有一个非常确切的比喻,即“色,为杀人不痛之刀”,意思是一旦染上色,就会在不知不觉中断送自己的性命。同学们,特别是高年级的的同学,你们正处于青春期,对黄色的东西抵御能力较差,因此需要远离“色之刀”,即要“戒黄”。16岁的中学生李某看了黄色书刊后,躁动不安,把邻居家9岁的小女孩骗到他的卧室,掐其脖子,使其窒息,实施强奸。施暴后,见小女孩还活着,便将其掐死。李某后被判了有期徒刑12年。

第四戒“毒”。首先我们了解一下什么是“毒”,如果不了解毒品,那么戒毒就无从谈起。

婆相依为命,染上毒瘾后经常向外婆强索毒资。09年大年初二,因向外婆索要毒资不成,竟将外婆勒死。后文某被判处死刑。据说,我们现在某些迪吧还供应摇头丸,而摇头丸是用某些毒品制成的,吸食之后,摇头如飘仙,食久会上瘾。总之,我们要进行全民禁毒,才能有效地阻止毒源,让毒品无藏身之地。那么,怎么戒毒呢?我也有两句话送给同学们:一是了解毒品性质和危害,提高禁毒意识;二是克服不健康心理,培养健全人格。

同学们,青少年时期是一段非常有幸福感的时期,我希望通过这次的法制学习,在座的同学能认清违法、犯法的后果,坚决抵制不良的诱惑,走正确的人生之路,健康的身心源于你们道德素养的提升、举止言行的自律,希望你们永葆纯真之心,刻苦学习、奋发向上、健康成长,去创造属于你们的时代,去迎接无限美好的未来!

工作顺利!同学们学习进步!生活愉快!谢谢大家最后祝各位尊敬的老师身体健康!

法在我心中。

各位老师、同学:

大家好!很高兴和各位一起学习和探讨法律知识。国家法律和我们每个人都息息相关,人人都在法律的保护下生活、学习和工作。

邓小平同志指出:“搞四个现代化一定要有两手,只有一手是不行的。所谓两手,既一手抓建设,一手抓法制。”这告诉我们,法制建设和经济建设应当并举,法制建设应提高到现代化建设这一战略高度来抓,没有社会主义法制,就没有社会主义现代化。他还指出:“加强法制重要的是要进行教育,根本问题是教育人。”

江苏要在20年基本实现现代化,就必须培养大批合格的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公民。这些社会主义的建设者和接班人当然应当具备这一素质。不懂得必要得法律知识,不具备较强的法律知识,就不能适应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需要,就不能称只为合格人才。所以,对中学生进行法制教育是关系到一代新人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大业成败的大事,必须长期坚持。

我国的青少年是一支强大的社会力量,是国家和民族的希望。广大青少年在党的教育、关怀下、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其主流是好的。但是我们必须看到,在青少年中也存在着违法犯罪的现象。因此,必须采取措施预防和减少青少年犯罪。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产生,有社会的原因,有个人主观上的原因。

属于社会方面的原因有:社会上存在不良的风气;家庭教育的不足;学校教育工作方面存在某些缺陷等等。

青少年违法犯罪的主观原因主要是以下几种错误思想占据了他们的头脑。

1.端个人主义的人生观和享乐至上的辛福观。

而许多青少年罪犯把“人不为己,天诛地灭”的极端利己主义原则作为自己的处世哲学,把“活着就是为了享乐”奉为人生信条。为了满足自己吃、喝、玩、乐的欲望,把做人的道德、崇高的理想都抛弃了。

2.江湖义气的友谊观。

江湖义气是剥削阶级腐朽的道德观,是封建行帮思想的表现。它是青少年罪犯结伙成帮的纽带,也是他们的一支精神支柱。3.亡命称霸的英雄观。

为了人民内的利益,为了社会主义、共产主义事业,勇往直前,无私无畏,这才是真正的英雄本色。但有亡命称霸英雄观的人,却把凶狠好斗、心狠手辣、视生命为儿戏看作是“英雄”,蔑视社会秩序,公开向法律挑战。

4.产阶级的淫乐观。

近年来有些青少年受格调低下的小报和色情书刊、录像的影响、腐蚀,色情欲膨胀,资产阶级的淫乐观占据头脑,整天想入非非,最后趟走入性罪错的泥坑。

三、青少年犯罪的预防。

预防青少年犯罪,要作多方面的努力,搞好综合治理。要动员社会各方面的力量,共同关怀青少年的健康成长。就青少年自己来说,应当怎样防止走上犯罪的道路呢?1.认真学习,2.提高认识。青少年要努力学习政治和文化科学知识,树立为人民服务、为祖国繁荣富强的人生价值观,培养社会主义、共产主义的高尚道德情操,使自己成为有理想、有道德、有文化、有纪律的接班人。3.积极参加各种有益的活动。

比如应当积极参加体育活动,参加各种科技活动,参加社会调查,唱歌跳舞,组织交。

游等。对于一些有害身心的活动,应当坚决抵制。

(三)要多看好书,有选择地交朋友。

青少年求知欲强,看重友情,这是个优点,但如果缺乏正确的指导,就有可能走到邪路上去。有的青少年看书是为猎奇,什么书都找来看,不加选择,结果沉迷与黄色书刊,沉迷于宣扬封建意识和资产阶级腐朽意识的作品,不能自拔,走上了犯罪道路。有的青少年结交朋友不加选择,谁请自己吃、喝、玩,就跟谁好,这是很容易被坏人拉拢、利用的。所以我们要多看好书,要有选择地交朋友。

(四)要努力学习法律知识,增强法律意识。

在青少年当中,法制意识薄弱。不知法、不懂法、不畏法的现象比较普遍,这是青少年犯罪的一个重要原因。因此,青少年应当自觉地接受法制教育,认识法律的重大作用,了解法律的具体内容,增强法律意识,时时处处作法律规范自己的行为,使自己成为一个遵纪守法的公民。我们作为祖国社会主义事业的接班人,要学法、懂法、守法、宣传法律知识,以后才能为祖国作贡献。

当今中国是一个法制国家。作为这个国家的公民,我们每个人都要知法、懂法、守法。俗话说:有毒的药不能吃,违法的事不能做。违法犯罪都是具有社会危害性的行为,它不仅危害国家、危害他人,最终也会危害自己。古语说得好:天网恢恢,疏而不漏。一个人干了违法的事,不管他多么狡猾,终究逃脱不了法律的制裁。青少年要学法、守法,要防微杜渐,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违法犯罪行为的发生。

那么什么是犯罪呢?我国刑法第十三条规定:一切危害国家主权,领土完整和安全,分裂国家、颠覆人民民主专政的政权和推翻社会主义制度,破坏社会秩序和经济秩序,侵犯国有财产或劳动群众集体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私人所有的财产,侵犯公民的人身权利,民主权利和其他权利,以及其他危害社会的行为,依照法律应当受到刑罚的,都是犯罪行为。但是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不认为是犯罪。法律是神圣的,在现实生活中,公民的行为离不开法律的约束和保护,一个国家的利益离不开法律的维护。学习法律知识,养成良好的行为习惯,是我们每一个青少年健康成长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客观要求。

法律,是一种种特殊的行为规则,带有强制性。有些青少年不懂法律,在行为上就有可能做出违法犯罪的事,给自己终身留下抹不支的污点。

有两名中学生,平日学习不专心,一有空就做一些损人不利己的事。一次他们趁晚上行人稀少时,偷偷用弹弓射路灯,致使12张路灯被毁坏,依照《治安管理处罚条例》的有关规定,公安机关给予两名中学生警告处罚,并责令其家长赔偿了全部经济损失。其实,象这样的事,我们身边有不少。古语说:勿以善小而不为,勿以恶小而为之。犯罪总是从一般违法行为开始的。一个人一旦走上违法道路,就有可能越陷越深,以至不能自拔。因此,只有防微杜渐,才能防患于未然。我们青少年是祖国的未来,一定要加强道德修养和增强法律意识,从小做一个遵纪守法的好公民。

讲座讲话稿

石云龙。

在未成年人中要积极开展防毒禁毒教育。让毒品预防教育深入到每个学生中去,首先要抓好学校教育。为此,学校结合《毒品危害与禁毒斗争》、《毒品预防读本》、《禁毒知识读本》、《禁毒斗争与毒品预防》等书,通过开设专门课程、将禁毒知识穿插到其他课程中,在板报中增加禁毒知识试题等各种形式,将禁毒教育纳入课堂教育主渠道。大大提高了学生学习禁毒知识的热情。除了正规课程外,开展讲座也是对中小学生进行防毒禁毒教育的好形式。由法制副校长定期开办禁毒教育讲座或进行禁毒专题报告,受到学生的热烈欢迎。

学校教育是重要方面,但仅靠学校教育远远不够。必须在全社会形成打击毒品、拒绝毒品的气氛,才能确保中小学生不受毒品侵害。

抓好家庭教育,是保护未成年人不受毒品侵害的另一个重要环节。举办家长培训班,开展创建“无毒家庭”活动,有力地促进了禁毒第一道防线的形成。要想彻底禁绝毒品,必须将打击毒品犯罪与毒品预防教育结合起来,强化教育功能,让广大未成年人从小就形成防毒拒毒观念,这样,毒品也就无处容身了。为了孩子的健康,我们全社会共同努力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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