党支部条例心得体会(优质15篇)

时间:2023-11-08 15:55:25 作者:影墨 党支部条例心得体会(优质15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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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最近,中共中央印发《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是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的制度保证,为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提供了基本遵循。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对新时代党支部建设,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是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政治优势的根本举措。基层党组织既是党整个体系的组织支撑,又是党落实任务的工作支撑、党联系群众的纽带支撑、党应对风险考验的战斗力支撑,基层强,党就强,基层弱,党就弱。基层党组织是党执政大厦的根基,是我们党的基本细胞,是党树立在群众中的旗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关键环节。

在新时代,加强基层党组织建设,能够有效带动基层党员群众更好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上级党委决策部署、加强党和群众血肉联系。作为基层党组织,更要积极立足本职,推进基层党建工作创新实践,更好的发挥战斗堡垒作用。

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在学习的过程中,深入到群众中去,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将党的政治目标与广大群众的利益诉求有机地结合起来,让广大群众意识到只有跟着共产党,才能实现自己的利益。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和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历史时期,中国共产党肩负责任与使命光荣而又艰巨,面临着巨大的机遇与严峻的挑战。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没有广大群众的参与和支持是根本不可能的。这就对基层党组织的动员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所以,必须加强基层党组织的思想建设、作风建设和能力建设。

我们要认真学习条例,用条例指导基层党组织建设,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直接面对群众的特点,保持党同广大群众的血肉联系,通过基层组织的形象和工作,使广大群众看到我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看到我党带领他们实现自身利益的决心。进而不断提认同度、信任度和服从度,使广大群众信任和拥护执政党,坚定地跟党走。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的工作最坚实的力量支撑在基层,最突出的矛盾问题也在基层,必须把抓基层打基础作为长远之计和固本之举。他强调,党的基层组织建设,着力点是使每个基层党组织都成为战斗堡垒。由此可见抓基层打基础的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

党员干部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对“为什么建设党支部、怎么样建设党支部、建设什么样的党支部”作出了客观全面的阐述,是新时代党支部建设的基本遵循,也是打造新时代“支部尖兵”的行动指南。

共产党历来重视支部建设,在1922年党的二大党章就有了“支部”的概念,1927年毛泽东同志创造性地提出了把“支部建在连上”的构想,并在战争年代中发挥了决定性作用。毛泽东曾在《井冈山的斗争》中说,“红军之所以艰难奋战而不溃散,‘支部建在连上’是一个重要原因”。在和平时期,“支部建在项目上”攻克了一个又一个难关,造就了“嫦娥奔月”、“蛟龙入海”的中国高度、中国深度;“支部建在一线”经历了一次又一次考验,赢得了“非典”、“汶川大地震”等重大灾害的胜利。

支部强,则党组织的战斗力、凝聚力就强,党员干部往往表现的更为优秀。在建党近百年的历史上,英雄、尖兵往往都会集中在一个个支部中。当年挑选飞夺泸定桥22位勇士的罗华生将军回忆,当年挑选勇士的标准就是必须是共产党员、共青团员,最起码也是入党入团积极分子,其中党支部书记是必须参加的。在国家某重点试验平台,黄群、宋月才、姜开斌3名共产党员为了保护国家财产,勇斗风浪、壮烈牺牲。而近期播出的《榜样3》中的国测一大队,则是每次外出项目都建立临时党支部,为祖国“量天测地,用生命丈量美好山河”。

新时代,党员干部要有新的作为;新时代,党的支部建设要有新的形象。《条例》是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部对党支部建设作出规范化、标准化的党内法规,是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经验,是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对“支部建在连上”这一优良传统的继承和创新,必须坚决贯彻,不断提高党支部建设质量,打造新时代的“支部尖兵”,使支部成为团结群众的核心、教育党员的学校、攻坚克难的堡垒。

“群雁高飞头雁领”。要想打造“支部尖兵”,必须要有一群“尖兵”书记。要突出政治标准,把那些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的优秀党员选拔出来担任党支部书记。要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在中心工作、重点项目中发现群众威信较高、党员反响较好的优秀党员,及时吸收到支委班子中来,尤其是加大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建设,瞄准5年乃至更长时间来选拔培养党支部书记。“尖兵支部”还必须具备严肃、认真的党内组织生活。要坚持落实“三会一课”等基本组织生活制度,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把党课讲的深入人心、感人肺腑,把主题党日开展的丰富多样、扎实有效,把党小组会议落实到每一个党组织的“神经元”,充分运用好批评与自我批评的武器,切实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坚持以普通党员的身份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以身作则、以上率下,立标杆、作示范。要把重视党支部、善抓党支部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政治是否成熟的重要标志,树牢“一切工作到支部”的鲜明导向,切实引导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把党支部建设抓在手上、扛在肩上,打造一批又一批的新时代“支部尖兵”,努力让每一个支部都强起来,每一名党员都不掉队,实现党的基层组织建设全面进步、全面过硬。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第十七条党支部要对党员进行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和党的基本知识教育,帮助党员自觉改造世界观,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上真正入党,努力成为合格党员。

第十八条党员教育可采取上党课、组织党员进党校学习、个别谈心、组织党员自学以及多种多样的形象化教学等形式。

第十九条党员管理的具体工作主要是:划分党小组,健全党的组织生活,民主评议党员,评选优秀党员,处分违纪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组织关系,搞好党员统计等。

第二十条健全党组织生活,是加强党员管理,促使党员发挥先锋模范作用的重要措施。党组织生活要坚持思想性、政治性和原则性,一般每月进行一次。

党支部必须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每个党员都必须编入党的一个支部、小组,参加党的组织生活,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第二十一条做好收缴党费工作。党支部必须指定专人、定期收取党员交纳的党费,并专立帐目,严格管理,及时上缴上级党组织。定期向党员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第二十二条认真开展“创先争优”(争当“优秀共产党员”“优秀党员工作者”)活动,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

第二十三条党员要定期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工作情况,接受党组织的监督。党支部应把组织党员定期汇报思想和工作情况,作为一项经常性工作来抓,并使之制度化。

金融机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第一条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充分发挥党支部战斗堡垒作用,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有关党内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

(一)坚持以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遵守党章,加强思想理论武装,坚定理想信念,不忘初心、牢记使命,始终保持先进性和纯洁性。

(二)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四个服从”,旗帜鲜明讲政治,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三)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四)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扬党内民主,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严肃党的纪律,提高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增强生机活力。

(五)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充分发挥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贯彻落实。

第二章组织设置。

第四条党支部设置一般以单位、区域为主,以单独组建为主要方式。企业、农村、机关、学校、科研院所、社区、社会组织、人民解放军和武警部队连(中)队以及其他基层单位,凡是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的,都应当成立党支部。

党支部党员人数一般不超过50人。

第五条结合实际创新党支部设置形式,使党的组织和党的工作全覆盖。

规模较大、跨区域的农民专业合作组织,专业市场、商业街区、商务楼宇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正式党员不足3人的单位,应当按照地域相邻、行业相近、规模适当、便于管理的原则,成立联合党支部。联合党支部覆盖单位一般不超过5个。

为期6个月以上的工程、工作项目等,符合条件的,应当成立党支部。

流动党员较多,工作地或者居住地相对固定集中,应当由流出地党组织商流入地党组织,依托园区、商会、行业协会、驻外地办事机构等成立流动党员党支部。

第六条党支部的成立,一般由基层单位提出申请,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召开会议研究决定并批复,批复时间一般不超过1个月。

基层党委审批同意后,基层单位召开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委员会或者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批复和选举结果由基层党委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委可以直接作出在基层单位成立党支部的决定。

第七条对因党员人数或者所在单位、区域等发生变化,不再符合设立条件的党支部,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予以调整或者撤销。

党支部的调整和撤销,一般由党支部报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批准,也可以由所在乡镇(街道)或者单位基层党委直接作出决定,并报上级党委组织部门备案。

第八条为执行某项任务临时组建的机构,党员组织关系不转接的,经上级党组织批准,可以成立临时党支部。

临时党支部主要组织党员开展政治学习,教育、管理、监督党员,对入党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培养等,一般不发展党员、处分处置党员,不收缴党费,不选举党代表大会代表和进行换届。

临时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由批准其成立的党组织指定。

临时组建的机构撤销后,临时党支部自然撤销。

第三章基本任务。

第九条党支部的基本任务是:

(一)宣传和贯彻落实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和执行党中央、上级党组织及本党支部的决议。讨论决定或者参与决定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重要事项,充分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团结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所担负的任务。

(二)组织党员认真学习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法律和业务知识。做好思想政治工作和意识形态工作。

(三)对党员进行教育、管理、监督和服务,突出政治教育,提高党员素质,坚定理想信念,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维护和执行党的纪律,监督党员切实履行义务,保障党员的权利不受侵犯。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关怀帮扶生活困难党员和老党员。做好党费收缴、使用和管理工作。依规稳妥处置不合格党员。

(四)密切联系群众,向群众宣传党的政策,经常了解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批评和意见,了解群众诉求,维护群众的正当权利和利益,做好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凝聚广大群众的智慧和力量。领导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工会、共青团、妇女组织等群团组织,支持它们依照各自章程独立负责地开展工作。

(五)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做好经常性的发展党员工作,把政治标准放在首位,严格程序、严肃纪律,发展政治品质纯洁的党员。发现、培养和推荐党员、群众中间的优秀人才。

(六)监督党员干部和其他任何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严格遵守国家的财政经济法规和人事制度,不得侵占国家、集体和群众的利益。

(七)实事求是对党的建设、党的工作提出意见建议,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重要情况。教育党员、群众自觉抵制不良倾向,坚决同各种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八)按照规定,向党员、群众通报党的工作情况,公开党内有关事务。

第十条不同领域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

(一)村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村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开展工作,组织带领农民群众发展集体经济,走共同富裕道路,领导村级治理,建设和谐美丽乡村。贫困村党支部应当动员和带领群众,全力打赢脱贫攻坚战。

(二)社区党支部,全面领导隶属本社区的各类组织和各项工作,围绕巩固党在城市执政基础、增进群众福祉开展工作,领导基层社会治理,组织整合辖区资源,服务社区群众、维护和谐稳定、建设美好家园。

(三)国有企业和集体企业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和国家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围绕企业生产经营开展工作,按规定参与企业重大问题的决策,服务改革发展、凝聚职工群众、建设企业文化,创造一流业绩。

(四)高校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党的教育方针贯彻落实,巩固马克思主义在高校意识形态领域的指导地位,加强思想政治引领,筑牢学生理想信念根基,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保证。

教学。

科研管理各项任务完成。

(五)非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企业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团结凝聚职工群众,依法维护各方合法权益,建设企业先进文化,促进企业健康发展。

(六)社会组织中的党支部,引导和监督社会组织依法执业、诚信从业,教育引导职工群众增强政治认同,引导和支持社会组织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提供公共服务、承担社会责任。

(七)事业单位中的党支部,保证监督改革发展正确方向,参与重要决策,服务人才成长,促进事业发展。事业单位中发挥领导作用的党支部,对重大问题进行讨论和作出决定。

(八)各级党和国家机关中的党支部,围绕服务中心、建设队伍开展工作,发挥对党员的教育、管理、监督作用,协助本部门行政负责人完成任务、改进工作。

(九)流动党员党支部,组织流动党员开展政治学习,过好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评议,引导党员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充分发挥作用。对组织关系不在本党支部的流动党员民主评议等情况,应当通报其组织关系所在党支部。

(十)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根据党员实际情况,组织参加学习,开展党的组织生活,听取意见建议,引导他们结合自身实际发挥作用。

第四章工作机制。

第十一条党支部党员大会是党支部的议事决策机构,由全体党员参加,一般每季度召开1次。

党支部党员大会的职权是:听取和审查党支部委员会的工作报告;按照规定开展党支部选举工作,推荐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候选人,选举出席上级党代表大会的代表;讨论和表决接收预备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延长预备期或者取消预备党员资格;讨论决定对党员的表彰表扬、组织处置和纪律处分;决定其他重要事项。

村、社区重要事项以及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事项,必须经过党支部党员大会讨论。

党支部党员大会议题提交表决前,应当经过充分讨论。表决必须有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党员到会方可进行,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为通过。

第十二条党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日常工作的领导机构。

党支部委员会会议一般每月召开1次,根据需要可以随时召开,对党支部重要工作进行讨论、作出决定等。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须有半数以上委员到会方可进行。重要事项提交党员大会决定前,一般应当经党支部委员会会议讨论。

第十三条党员人数较多或者党员工作地、居住地比较分散的党支部,按照便于组织开展活动原则,应当划分若干党小组,并设立党小组组长。党小组组长由党支部指定,也可以由所在党小组党员推荐产生。

党小组主要落实党支部工作要求,完成党支部安排的任务。

党小组会一般每月召开1次,组织党员参加政治学习、谈心谈话、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等。

第十四条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由党支部书记召集并主持。书记不能参加会议的,可以委托副书记或者委员召集并主持。党小组会由党小组组长召集并主持。

第五章组织生活。

第十五条党支部应当严格执行党的组织生活制度,经常、认真、严肃地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增强党内政治生活的政治性、时代性、原则性、战斗性。

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带头参加所在党支部或者党小组组织生活。

第十六条党支部应当组织党员按期参加党员大会、党小组会和上党课,定期召开党支部委员会会议。

“三会一课”应当突出政治学习和教育,突出党性锻炼,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结合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确定主题和具体方式,做到形式多样、氛围庄重。

党课应当针对党员思想和工作实际,回应普遍关心的问题,注重身边人讲身边事,增强吸引力感染力。党员领导干部应当定期为基层党员讲党课,党委(党组)书记每年至少讲1次党课。

党支部每月相对固定1天开展主题党日,组织党员集中学习、过组织生活、进行民主议事和志愿服务等。主题党日开展前,党支部应当认真研究确定主题和内容;开展后,应当抓好议定事项的组织落实。

对经党组织同意可以不转接组织关系的党员,所在单位党组织可以将其纳入一个党支部或者党小组,参加组织生活。

第十七条党支部每年至少召开1次组织生活会,一般安排在第四季度,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随时召开。组织生活会一般以党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小组会形式召开。

组织生活会应当确定主题,会前认真学习,谈心谈话,听取意见;会上查摆问题,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明确整改方向;会后制定整改措施,逐一整改落实。

第十八条党支部一般每年开展1次民主评议党员,组织党员对照合格党员标准、对照入党誓词,联系个人实际进行党性分析。

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按照个人自评、党员互评、民主测评的程序,组织党员进行评议。党员人数较多的党支部,个人自评和党员互评可以在党小组范围内进行。党支部委员会会议或者党员大会根据评议情况和党员日常表现情况,提出评定意见。

民主评议党员可以结合组织生活会一并进行。

第十九条党支部应当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党支部委员之间、党支部委员和党员之间、党员和党员之间,每年谈心谈话一般不少于1次。谈心谈话应当坦诚相见、交流思想、交换意见、帮助提高。

党支部应当注重分析党员思想状况和心理状态。对家庭发生重大变故和出现重大困难、身心健康存在突出问题等情况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帮助做好心理疏导;对受到处分处置以及有不良反映的党员,党支部书记应当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第六章党支部委员会建设。

第二十条有正式党员7人以上的党支部,应当设立党支部委员会。党支部委员会由3至5人组成,一般不超过7人。

党支部委员会设书记和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等,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正式党员不足7人的党支部,设1名书记,必要时可以设1名副书记。

第二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委员会每届任期5年,其他基层单位党支部委员会一般每届任期3年。

党支部委员会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一般由党支部委员会会议选举产生,不设委员会的党支部书记、副书记由党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选出的党支部委员,报上级党组织备案;党支部书记、副书记,报上级党组织批准。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委员出现空缺,应当及时进行补选。确有必要时,上级党组织可以指派党支部书记或者副书记。

建立健全党支部按期换届提醒督促机制。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和干部管理权限,上级党组织对任期届满的党支部,一般提前6个月以发函或者电话通知等形式,提醒做好换届准备。对需要延期或者提前换届的,应当认真审核、从严把关,延长或者提前期限一般不超过1年。

第二十二条党支部书记主持党支部全面工作,督促党支部其他委员履行职责、发挥作用,抓好党支部委员会自身建设,向党支部委员会、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党支部副书记协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党支部其他委员按照职责分工开展工作。

第二十三条党支部书记应当具备良好政治素质,热爱党的工作,具有一定的政策理论水平、组织协调能力和群众工作本领,敢于担当、乐于奉献,带头发挥先锋模范作用,在党员、群众中有较高威信,一般应当具有1年以上党龄。

第二十四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结合不同领域实际,突出政治标准,按照组织程序,采取多种方式,选拔符合条件的优秀党员担任党支部书记。

村、社区应当注重从带富能力强的村民、复员退伍军人、经商务工人员、乡村教师、乡村医生、社会工作者、大学生村官、退休干部职工等群体中选拔党支部书记。对没有合适人选的,上级党组织可以跨地域或者从机关和企事业单位选派党支部书记。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优秀干部到村、社区担任党支部第一书记,指导、帮助党支部书记开展工作,主要承担建强党支部、推动中心工作、为民办事服务、提升治理水平等职责任务。符合条件的村、社区党支部书记可以通过法定程序担任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主任。

机关、国有企业、事业单位,党支部书记一般由本部门本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也可以由本部门本单位其他负责人担任。根据工作需要,上级党组织可以选派党员干部担任专职党支部书记。

非公有制经济组织、社会组织,一般从管理层中选任党支部书记,应当注重从业务骨干中选拔党支部书记。没有合适人选的,可以由上级党组织选派党支部书记。

加强党支部书记后备队伍建设,注意发现优秀党员作为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培养,建立村、社区等领域党支部书记后备人才库。

第二十五条上级党组织应当经常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进行培训。

党支部书记培训纳入党员、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对新任党支部书记应当进行任职培训。中央组织部组织开展党支部书记示范培训,地方、行业、系统一般根据党组织隶属关系,分层分类开展党支部书记全员轮训。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至少参加1次县级以上党组织举办的集中轮训。注意统筹安排,防止频繁参训,确保党支部书记做好日常工作。

对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其他委员的培训应当突出党的基本理论、基本政策、基本知识及党务工作基本要求,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党规党纪等内容。注重发挥优秀党支部书记传帮带作用。

第二十六条注重从优秀村、社区党支部书记中选拔乡镇和街道领导干部,考录公务员和招聘事业单位人员。

培养树立党支部书记先进典型,对优秀党支部书记给予表彰表扬。

第二十七条党支部委员会成员应当自觉接受上级党组织和党员、群众监督,加强互相监督。

党支部书记每年应当向上级党组织和党支部党员大会述职,接受评议考核,考核结果作为评先评优、选拔使用的重要依据。

第二十八条建立持续整顿软弱涣散党支部工作机制。对不适宜担任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和委员职务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作出调整。对存在换届选举拉票贿选、宗族宗教和黑恶势力干扰渗透等问题的,上级党组织应当及时严肃处理。

第七章领导和保障。

第二十九条各级党委(党组)应当把党支部建设作为最重要的基本建设,定期研究讨论、加强领导指导,切实履行主体责任。县级党委每年至少专题研究1次党支部建设工作。

总结。

推广经验。

第三十条党委组织部门应当经常对党支部建设情况进行分析研判,加强分类指导和督促检查,扩大先进党支部增量,提升中间党支部水平,整顿后进党支部。加强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基层党委一般应当配备专兼职组织员,加强对党支部建设的具体指导。

各级党委组织部门应当注意通过党支部了解掌握党员干部日常表现,干部考察应当听取考察对象所在党支部的意见。

村、社区党支部书记纳入县级党委组织部备案管理。

第三十一条村、社区党支部工作纳入县级党委巡察监督工作内容。

第三十二条抓党支部建设情况应当列入各级党委书记抓基层党建工作述职评议考核的重要内容,作为评判其履行管党治党政治责任情况的重要依据。对抓党支部建设不力、各项工作不落实的,上级党委及其组织部门应当进行约谈。对党支部建设出现严重问题,党员、群众反映强烈的,应当按照规定严肃问责。

第三十三条各级党组织应当为党支部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给予经费保障。增强村、社区党支部运转经费保障能力,落实村、社区党支部书记报酬待遇,并根据当地经济发展水平建立正常增长机制。给予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工作经费支持。加强村、社区和园区等领域基层党组织活动场所建设,积极运用现代技术和信息化手段,充分发挥办公议事、开展党的活动、提供便民服务等综合功能。

县级以上党委管理的党费每年应当按照一定比例下拨到党支部,重点支持贫困村党支部、困难国有企业党支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和社会组织党支部、流动党员党支部、离退休干部职工党支部等开展党的活动。

第八章附则。

第三十四条村、社区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按照本条例执行。

第三十五条中央军事委员会可以根据本条例,制定相关规定。

第三十六条本条例由中央组织部负责解释。

第三十七条本条例自2018年10月28日起施行。其他有关党支部的规定与本条例不一致的,按照本条例执行。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参考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意义十分重要。

抓好党支部建设作为管党治党的基本任务,是稳固政权,稳步推进社会主义事业蓬勃发展的“根基”,是激发广大党员干部凝聚力、战斗力的“核心”。但目前部分党支部建设严重滞后,“三会一课”和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执行不到位,特别是对党员的政治思想教育存在吹吹风、走过场现象,导致部分党员政治意识淡薄、政治敏感度不高,纪律作风不严,工作中存在不作为、乱作为的现象。党员政治素质的高低直接关系到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更会影响党和国家长远发展。

习总书记提出要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关键在党、关键在人,必须建立一支宏达的高素质党员干部队伍。因此,新时代党支部建设重点应加强党员干部的政治素养和道德素养,让党支部成为党员干部提高党性、加强政治思想建设的“精神驿站”。党委(党组)书记要亲力亲为,深入支部抓支部,查找问题,弥补差距,加强对党支部标准化、规范化建设的管理与监督,重视党支部政治思想教育工作;党支部书记要提升自我管理能力,强化执行党的基本制度,严格落实“三会一课”、谈心谈话、民主评议、组织生活会等基本制度,通过政治思想教育经常为支部党员“提提醒”、“敲敲钟”,做好党支部建设“带头人”;支部党员应主动提升政治站位意识,加强党纪党规学习,并以作风建设为切入点,把思想教育成效体现在为民务实清廉的具体行动上。

学习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心得体会

第十二条支部委员会是党支部的领导核心。在支部党员大会闭会期间,负责领导和处理支部的日常工作。支部委员会对支部党员大会和上级党组织负责,接受它们的监督。

支部委员会一般由3至5人组成,最多不超过7人。

第十三条支部委员会的工作职责是:

(一)宣传、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指标。根据本条例规定的党支部的工作任务,结合本支部的具体情况,研究安排支部工作并定期检查落实情况。

(二)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组织上好党课和政治理论学习;定期召开支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负责召开支委扩大会、党小组长会和支部党员大会;负责收缴党费;定期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

(三)就本支部组织的重要活动、发展新党员、对党员的奖励和处分、选举新的支部委员会等重要问题,向支部党员大会提出初步意见;就本部的推荐、选拔、培养、考核,向上级党组织和组织部门提出初步意见;就本支部所在单位人员出国等方面的政治审查,向上级党组织提出初步意见。

(四)经常听取党员和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分析师生员工的思想情况,有针对性地做好思想政治工作。

(五)做好统战、保密、政治和群众工作。

(六)具体指导党小组的工作,负责协调各党小组之间的关系。

第十四条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实事求是、一切从实际出发的原则。

第十五条支部委员会要认真搞好自身建设,加强政治理论和文化业务学习,认真实行民主集中制,健全集体领导制度和支委成员岗位责任制,健全民主生活制度。发扬理论联系实际、密切联系群众、批评与自我批评的优良作风,加强团结,相互支持,使支部委员会成为党支部的坚强核心。

学习《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1、这是为了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落实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的内在要求。

2、这是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

3、这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的重要举措,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重要举措。

1、要细学笃思。作为党务干部,我们要清醒的认识到: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它肩负着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只有充分利用其政治功能、组织功能,才能更好的依靠群众、服务群众。

2、要深专细挖。党支部的8条基本任务和不同党支部肩负的重点。是我们开展工作的主要抓手。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是我们日常活动的重点。要充分利用起来。

3、要深严实践。在乡镇工作中,我发现:老百姓求发展、要公平、想参与的社会愿望逐渐增强;对完善村级管理制度、乡风文明建设等提出新要求。这一次《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的颁布施行,是从党员层面解决这一问题的关键。必须按条例不折不扣的执行。

三、今后工作的打算。

1、以新条例为抓手,我们必须及时回应群众需求,必须主动顺应人民对美好生活的向往,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推动乡镇工作由‘行政管理型’向‘群众需求型’转变。”

2、今后工作中,我要认真深学、细思、笃行。“坚持以人民为中心”,努力学习业务知识,提升工作能力。更好地搞好党务工作,为全镇党员服务。

2、身为共产党员,身为乡镇党务干部,我们要时刻响应党中央的号召,敢于担当,敢为人先。在今后的工作中,牢牢抓住脱贫攻坚这条主线。抢抓这一历史性机遇,用好用活各项惠农政策,抓好产业扶贫这一重点。为顺利实现全民小康贡献出一份心力。

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条例》的制定和实施,为新时代党支部建设提供了基本遵循,对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基层延伸,加强党的组织体系建设,全面提升党支部组织力、强化党支部政治功能,巩固党长期执政的组织基础具有十分重要意义。

新时代需要新担当,新担当要有新作为。新时代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首要任务,坚持不懈强化理论武装,毫不放松加强党性教育。《条例》是以习近平总书记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既发扬我们党长期积累的党支部建设宝贵传统,又体现党的十八大以来基层创造的好做法好经验,规定明确、符合实际。因此,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干部要深入领会《条例》精神,全面掌握《条例》内容,增强贯彻执行《条例》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为新时代新变革凝魂聚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这说明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举措,是新时代加强党的建设的重要途径和必然选择。

要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夯实基层党支部建设根基。“支部建在连上”是党对人民军队实行绝对领导的根本制度之一,是党在缔造和领导人民军队的斗争实践中逐步建立起来的,是人民解放军加强基层建设的历史经验和优良传统。党支部是党的基础组织,是党组织开展工作的基本单元,是党在社会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是党的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基础,基层党支部自身建设的好坏直接决定着党在人民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同时对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党的基层工作是一切工作的基础。因此,必须弘扬“支部建在连上”光荣传统,坚持“核心领导地位”的原则,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夯实根基。

要发挥基层党支部职责作用,当好党员、群众的“主心骨”。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任何单位或者部门,制定的规章、制度等都是用来规范人的行为的。同样,党中央制定的《条例》也是用来规范管理基层党支部工作的。《条例》明确规定了党支部担负直接教育党员、管理党员、监督党员和组织群众、宣传群众、凝聚群众、服务群众的职责;同时,也明确了八项基本任务,针对不同领域的党支部结合实际分别承担各自不同的重点任务,一一作了明确规定。党支部要结合职责和任务,坚持践行党的宗旨和群众路线,积极履职,发挥好带动和引领作用,组织引领党员、群众听党话、跟党走,真正成为党员、群众的主心骨。

要发挥党支部书记示范引领作用,切实将党支部工作抓实抓好抓出成效。火车跑得快,全靠车头带。这个车头就是基层党支部书记。作为党支部书记是抓党支部建设的第一责任人,要自觉增强党性意识、宗旨意识、使命意识、责任意识,严以律己,清正廉洁,敢于担当,积极作为;要带头学习提高、带头争创佳绩、带头服务群众、带头遵章守纪、带头弘扬正气;要以“两学一做”为主要内容,突出党性锻炼,抓好“三会一课”制度的落实,组织开展好主题党日、组织生活会、民主评议党员等活动。

要坚持“两手抓”“两促进”,推进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深度融合。党员干部必须消除只抓党建不抓业务工作的思想,又要消除只抓业务不抓党建工作的思想,必须做到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既抓党建又抓业务,让党建工作与业务工作相辅相成、相互融合、相互依托、相互促进。通过抓党建工作促进业务工作的开展,通过抓业务工作促进党建工作的提升,形成“两手抓”“两促进”深度融合发展。

 

党支部

前言:

党支部是中国共产党在基层组织中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作为一个党员,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是非常重要的,它能够使我们更好地了解党和国家的政策,增强参政议政的意识,提高自身的政治素质。在本文中,我将分享我在党支部的心得和体会,回顾和总结党支部在我的工作和生活中的影响。

第一段:对党的认识的深入提高。

加入党支部以来,我自觉地接受思想教育,努力提高对党的认识。通过听取支部书记的党课,我了解了党的历史和现在的发展情况,知道党的创始人马克思主义理论的基本思想,知道党的十九大提出的新要求,掌握了党章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这些让我更加清楚地认识到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意义,使我感受到了党的力量。

第二段:培养团结协作的能力。

党支部是一个集体,一个由志同道合的人组成的集体,这个集体的存在和发展有利于每个党员的成长和进步。在支部组织生活中,我们一起开展学习、研讨、讨论和交流,发现彼此的长处,平衡和调节大家的不同意见和看法,协同完成各项任务。通过与党员的合作和交流,我懂得了团队合作的重要性,并不断培养了自己的团结协作能力。

第三段:增强服务意识和专业水平。

党员是社会各界的桥梁和纽带,我要在工作和生活中带头为人民服务,以实际行动践行党的宗旨,履行党员的职责。在支部组织生活中,我认真听取各位专家和老师的讲解,将他们的经验和见解融入到自己的工作中,希望为企事业单位的发展做出自己的贡献。在培训和学习过程中,我逐渐提高了专业水平,更加熟悉了自己的职责和职业使命。

第四段:洗涤心灵,传播先进思想。

参加支部组织生活,不仅让我学到了知识和技能,更重要的是提高了思想境界和人生观。通过与优秀党员和领导的交流和互动,我不断学习和吸取先进思想,同时不断摒弃一些坏习惯和不良思想,不断去洗涤自己的心灵。我也用所学所得和所感所悟,去传播先进思想,去影响身边的人,影响和帮助他人更好地认识和投入到工作和生活中。

第五段:总结和感悟。

通过参加党支部的组织生活,我在思想和行动上得到了很大的提高和进步,更加自觉、自信地担负起了自己作为一个党员和群众工作者的责任。同时,我也深深地体会到了中国共产党的伟大,感谢党的组织能够为我们提供一个良好的成长平台,我将一直奋斗,为党和人民的事业不断地努力着。

金融机构中国共产党支部工作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通知指出,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

《条例》共8章,共33条。第一章“总则”明确制定目的、指导思想、基本原则、适用范围等。第二章“领导体制”明确党中央对机构编制工作实施集中统一领导的主体及职责,规定了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等。第三章至第七章规定了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程序,对机构编制事项的动议、论证、审议决定、组织实施、监督问责等作出规定。第八章“附则”对解释、实施等作了规定。

统一领导,围绕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各方面和全过程。二是为机构编制制度体系立柱架梁,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基本遵循。现有的机构编制法律法规主要是规范政府机关机构编制管理的,而且侧重于实体内容。在党内法规中,尚无一部全方位系统规范党领导机构编制工作的专门法规。《条例》统领机构编制领域的法规制度,为机构编制工作提供一套基本规矩,同时把这次党和国家机构改革中一些行之有效、带有规律性和长期适用性的成果固定下来。三是侧重于程序性规定,注重与现有党内法规、国家法律法规的衔接。《条例》是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基础主干党内法规,侧重于明确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基本要求,明确党中央对各级党委(党组)、编委在机构编制工作中的领导关系,明确机构编制工作最基本的程序和要求,规范各级党委(党组)机构编制工作行为。同时,《条例》的程序性规定与现有党内法规和有关国家法律法规涉及机构编制的具体规定也是相辅相成、有机衔接的。

【篇二】。

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党中央的核心、全党的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坚持民主集中制,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完善保证党的全面领导,始终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制度安排,有效实施党中央方针政策。

首先,推进机构编制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机构职能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机构编制是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建设的重要基础工作,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其次,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的必然要求。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要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推进机构编制工作为推进机构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最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不断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不失为一种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机构编制工作是一项严肃慎重的工作。《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协同高效为着力点,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提高效率效能,为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提供有力制度和组织保障。

【篇三】。

官择人者治,为人择官者乱。这是古人对选人用人,事业为上,人岗相适,人事相宜的认知。中国共产党从建立初期到今天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社会及中国梦的实现,始终坚持党的领导,机构编制是重要的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是党选人用人的重要机制。《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推进和提升编制工作水平,为党领导人民实现中国梦具有重要意义。

一方面是党集中统一领导,优化协同高效推进改革的体现。《条例》坚持党的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坚持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思想、科学发展观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严格落实育才造士,为完善机构设置,优化职能配置,协同高效推进党和国家机构职能优化配置,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

另一方面是为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提供了制度和组织保障。为适应经济新形势和发展需要,用制度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党中央制定《条例》,严格把控制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从而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始终围绕服务大局、服务中心,保障党和国家事业更好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印发,是机构编制工作再提升的一个重要表现,同时也彰显了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使得机构编制的法制化进程不断提高。

【篇四】。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单行本,已由人民出版社出版,即日起在全国新华书店发行。条例自2019年8月5日起施行。

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根据习近平总书记党的十八大以来关于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指示和在党的十九届三中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条例》确定了机构编制工作必须遵循的4项基本原则:

一是坚持党管机构编制。坚持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把加强党的领导贯彻到机构编制工作的各方面和全过程。

二是坚持优化协同高效。优化就是科学合理、权责一致,协同就是有统有分、有主有次,高效就是履职到位、流程通畅。

三是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既要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又要用法治思维、法治方式维护机构编制的严肃性、权威性,切实把机构编制工作纳入法治化轨道,还要加快完善机构编制党内法规和国家法律法规并有效实施。

四是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保障党和国家事业发展,更好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

【篇五】。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条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强化党对机构编制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是新时代机构编制工作的基本遵循。

《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的制定与实施,对于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推进我国法治化进程具有重要的意义。

首先,机构职能体系是国家治理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条例》,是依法行政的前提和基础,也是全面依法治国的内在要求。

其次,深化党和国家机构改革,必须充分发挥法治的规范和保障作用,在法治下推进改革,在改革中完善和强化法治。推进机构编制工作,制定《工作条例》为推进机构改革和巩固改革成果提供了重要保障。

最后,推进机构编制工作是提升机构编制管理水平的重要举措。通过制定《工作条例》,进一步提升了机构编制管理水平,为推进机构编制管理科学化、规范化、法治化提供了重要依据。

机构编制工作是党的重要工作,机构编制资源是重要政治资源、执政资源。《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我们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盘活资源,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篇六】。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机构编制工作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三、

坚持机构编制刚性约束。贯彻编制就是法制的要求,机构编制一经确定必须严格执行,录(聘)用人员、配备干部、核拨人员经费等应当以机构编制为基本依据;四、坚持机构编制瘦身与健身相结合。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和财政保障能力,管住管好用活机构编制,严控总量、统筹使用,科学增减,不断提升机构编制资源使用效益。

通知不仅强调了《条例》的制定和实施,对于落实党管机构编制原则,推进机构编制法定化,提升机构编制工作水平,巩固党治国理政的组织基础,具有重要意义。通知还要求各地区各部门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做好机构编制工作的重要性,落实主体责任,采取有力措施,完善配套制度,确保《条例》落到实处。

【条例】党支部工作条例

为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党的领导,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和上级有关规定,结合学院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党支部是党的基层组织,是党联系师生的纽带和桥梁,是党在基层组织中的战斗堡垒。

第三条。

党支部按照便于工作和发挥作用的原则,根据党员分布情况和数量情况而设置。党支部的设置由党委批准,支部可下设小组。

第四条。

党支部委员会由支部党员大会选举产生,每届任期两年,任期届满应按期进行换届选举,如需延期或提前进行换届选举,应报学院党委批准。根据工作需要,党委可以调动或指派支部书记和副书记。

第五条。

支部委员会人数根据党员人数和工作需要确定,正式党员不足。

7人的支部,不设支部委员会,由党员大会选举支部书记一人,必要的增选副书记一人;正式党员7人至20人的支部,支部委员会由3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正式党员20人以上的党支部由5人组成,设书记、组织委员、宣传委员、纪检委员、青年委员。

第六条。

党支部书记应由政治素质好、党性强、作风正派、工作认真负责、业绩突出、联系群众、具有奉献精神的正式党员担任。

第七条。

党支部的主要职责是:

(一)。

宣传和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的决议,团结和组织群众,努力完成本单位所担负的教学科研等各项工作任务。

(二)。

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决议,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学习科学、文化和业务知识,使全体党员在政治上、思想上、组织上、行动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三)。

加强对党员的教育、管理和监督,提高党员素质,增强党性,严格党的组织生活,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做好评议党员工作,处理不合格党员。

(四)。

了解群众对党员、党员领导干部的建议和意见,维护群众正当权利和利益,关心群众的物质文化生活,围绕学院改革、发展,稳定等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政治工作。

(五)。

对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进行教育和培养,按照上级要求做好发展党员、收缴党费、接转党员组织关系等工作。

(六)。

调动党员工作热情,深入开展。

“争先创优”活动。按照“两先两优”活动评选办法,做好优秀党务工作者和优秀共产党员的评选推荐工作。

(七)积极研究和探索党支部工作规律,围绕学院中心工作,适时调整工作思路,改进工作方法,创新工作成果,不断提高党支部自身建设水平。

第八条。

(一)学习制度。每月至少安排。

1-2次。主要是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学习党章和党的基础知识,结合业务工作学习科学文化知识,以及党的方针政策和有关法律知识。

(二)。

请示汇报制度。党支部对职责范围内出现的问题要认真解决,遇有重要问题或遇到超越职权范围的问题时,要及时向上级党组织报告请示。党员每学期至少向党支部或党小组汇报一次工作,党小组每季度向党支部汇报一次工作。党支部每学期向学院党委汇报一次工作。汇报内容主要是:执行党的决议、决定,日常学习、思想、工作、团结等情况。支委会每学期应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一次工作。每个党员除经常向支部汇报自己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外,在遇到特殊情况(如本人或家庭成员有重大变化、发现违法乱纪行为或碰到疑难问题等)时,要及时向党组织汇报。外出离院的党员要通过书面形式向组织汇报。

一般情况下,应逐级请示汇告,根据需要和特殊情况也可以越级请示汇报。

(三)。

计划总结制度。支部在每学期开学初,根据学院党、政工作要点,制定本学期工作计划,每学期末对照工作计划认真总结。

(四)。

“三会一课”制度。党小组会每月召开一次;支委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学期召开一次;党课教育每学期2次(包括支部和院党委组织的党课),根据实际情况,也可以在必要时进行党课教育。

(五)。

联系群众制度。与党外群众、入党积极分子和青年学生建立联系,了解他们的思想和学习工作情况,倾听他们的意见,密切党群关系。

(六)民主评议党员工作制度。一般每两年安排一次,具体安排由学院党委统一部署,按学院《民主评议党员制度》进行。

(七)。

培养和考察入党积极分子制度。依据上级党组织的规定和要求,加强对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对确定为发展对象的积极分子进行政治审查。

第九条。

党支部党员大会程序。

(一)确定大会的召开时间和议题。党支部委员会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和工作需要,确定支部党员大会召开的时间和主要议题。

(二)向上级党委报告和发出开会通知。党支部委员会将拟召开的支部党员大会的有关内容向上级党委汇报、沟通,取得同意后,将召开大会的日期、地点、内容提前通知全体党员,并可根据大会内容,安排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参加,让大家在思想等方面有所准备。

;选举内容的会议,到会有选举权的党员要超过应到会党员的五分之四,会议有效。

(四)党员讨论,进行表决。表决之前要安排充分的时间组织党员讨论,让党员发表意见和建议。在多数党员意见比较集中的基础上,对所要决定的问题进行表决。表决结果的确认,应以超过应到会议有表决权、选举权党员半数为有效。

(五)向上级报告和材料归档。支部党员大会结束后,党支部委员会要及时向上级党委报告大会情况。会议的记录、决议、表决结果等都要及时整理存档,以备查考。

(六)贯彻支部党员大会决议。支部党员大会作出决议后,党支部委员会要制定贯彻落实的行动方案和措施,明确分工,责任到人。对于支部党员大会的决议,每个党员(包括党支部委员)都必须坚决服从,不允许消极对待和进行非组织活动。

第十条。

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应注意的问题。

(一)应按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

(二)充分发扬民主,尊重党员的民主权利。

(三)严格按照大会程序办事,做好大会决议的贯彻落实。

第十一条。

党支部委员会议一般每月召开一次。具体会议程序是:

(一)会前准备。一是按照上级指示精神和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确定议题,准备初步意见或方案;二是会前向支部委员通报情况;三是通知开会的时间、地点和内容。

(二)主持人向到会人员报告会议内容。向与会人员讲明议题和讨论要求,组织委员做好会议记录。

(三)集体讨论。要充分发扬民主,做到集思广益,畅所欲言。

(四)形成决议。在各位委员充分讨论,发表意见的基础上,归纳正确的意见,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作出决议或决定。

(五)对决定的事项作出明确分工,分头落实。

(六)归档。把支委会作出的决议或决定及会议记录,及时整理后存档备查。

第十二条。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程序。

党支部委员会民主生活会一般每半年召开一次。党支部民主生活会的主要程序是:

(一)会前准备阶段。一是提高支部委员对民主生活会重要性的认识。二是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会议的中心议题。三是选学文件。针对会议中心议题,选学有关文件、文章,统一思想,提高认识,使各位委员抱着正确的态度参加会议。四是提前将开会时间通知各委员。五是向上级党组织报告会议的准备情况,中心议题,开会的时间、地点。

(二)开会阶段。一是各位委员围绕中心议题发言,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二是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措施。

(三)会后报告阶段。一是总结报告。将民主生活会情况报告、原始记录报送上级党组织。二是适时通报情况。将民主生活会中适合向党员、群众通报的情况应予通报,对于群众普遍关心的问题及整改措施,视情况用适当的方式公布以便接受群众监督。三是落实整改措施。

第十三条。

党支部委员会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的程序。

(一)党支部书记负责准备半年或年度工作报告。报告内容一般为:党支部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上级党组织决议的情况;党支部完成各项任务和自身建设方面的经验教训;今后的工作目标和措施。

(二)组织召开党员大会,听取支部书记报告并对报告进行民主讨论。

(三)表决通过。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采取举手表决的方式进行表决。通过支部大会决议,必须有本支部半数以上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出席大会并通过,决议方能生效。

(四)向上级党组织报告。支部委员会将支部党员大会情况用书面或口头形式向上级党组织汇报。

第十四条。

(一)搞好评比工作动员。根据上级党委制定的优秀党员条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进行评比动员,讲明评比的目的、意义、条件和方法。

(二)个人总结。根据支部大会要求,对照优秀党员的条件,要求每个党员从思想、工作和学习等方面,进行认真的总结,实事求是地总结经验,肯定成绩,找出不足。

(三)召开党小组会。每个党员作自我总结,党员之间相互评议,根据优秀党员的条件民主推荐本小组的优秀党员。

(四)确定候选人。党支部召开支部委员会汇总各党小组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根据多数人的意见,提出本支部优秀党员候选人。

(五)酝酿讨论。将推荐的优秀党员名单返回各党小组进行充分酝酿和讨论,广泛征求大家的意见。

(六)确定正式名单。支部委员会根据党小组返回的意见,逐一讨论研究确定优秀党员名单。

(七)填写《优秀党员登记表》,整理先进事迹材料。属于本支部表彰的优秀党员,党支部签署意见后存档。属于上级党委表彰的优秀党员,签署意见加盖印章后报上级党委审批。

(八)表彰。优秀党员评选后,应及时召开党员大会进行表彰,号召全体党员向他们学习。

第十五条。

处置不合格党员工作程序。

(一)确定不合格党员名单。党小组根据民主评议结果和有关要求,确定劝退、除名、退党和自行脱党人员名单。

(二)对不合格党员的问题进行核实。党支部指派有一定政策水平和工作能力的党支部委员,对不合格和基本不合格的党员存在的问题,进行深入的调查核实,认真广泛地听取党内外群众的意见,该取证的一定要及时取证。并尽可能做到一事多证,然后依据事实写出综合材料。

(三)调查材料与本人见面。支部委员会首先要对不合格或基本不合格党员的材料进行研究和认定,然后,支部书记或委员把党组织认定的情况,逐一同党员本人见面,如本人认为材料与事实有出入,要进一步核实,直到把事实搞清楚。

(四)召开支部委员会进一步研究,提出初步意见。基层党支部根据不合格党员存在的主要问题,对照党员标准,依据党章和上级党组织关于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逐人进行认真讨论,提出初步处置意见,及时向上级党委汇报。

(五)同被处置党员谈话。经上级党委同意后,支部书记应分别找被处置的党员本人谈话,将处理的初步意见同本人见面,并对其进行教育帮助,使其端正态度,正确对待组织处理。

(六)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组织党员学习党章及处置不合格党员的有关规定;支部书记代表支部委员会将被处置党员的主要问题、表现、态度及初步处理意见向全体党员说明;被处置的党员做自我批评或申辩、说明;党员大会进行充分讨论并对其进行必要的批评;按照少数服从多数的原则,对处理意见由全体党员进行表决;支部大会通过被处置党员的处理决定。

(七)让处理决定与本人见面,由本人签署意见。对个别不承认错误,拒不签署意见的,只要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按支部大会决议执行。

(八)将支部处理决定连同本人签署的意见及时报上级党委。

(九)处理结果正式通知本人。党支部接到党委批复后,党支部。

书记要及时找被处分党员谈话,将上级党委的批复正式通知本人,并进一步做好思想转化工作,对限期改正和受党纪处分的党员,帮助其制定和落实限期改正的措施。

(十)立卷归档。对受到组织处理的党员的有关材料,都要单独立卷归档。

第十六条。

处分党员工作程序。

(一)党支部对党员所犯错误的事实,要进行认真的调查核实,确认无误后,形成调查报告。在此基础上,召开支部委员会,提出对违纪党员的处分意见。

(二)党支部应将所作出的处分决定和所依据的事实材料同本人见面,听取本人说明和申辩。见面时需要两个人以上,并作好记录。事实材料不包括调查报告、揭发检举材料。见面后,当事人应在材料上签署意见,如果本人对党组织所认定的错误事实、定性和处分意见有不同意见时,要认真进行复核,合理的意见要采纳。对于事实清楚,证据确凿,本人坚持错误意见或不签署意见的,应根据事实作出决定,并写出书面说明,连同本人意见一并报上级党组织审批。

(三)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对党员处分时,无特殊情况,应通知受处分党员到会,允许本人申辩,也允许其他党员为其辩护。其程序是:介绍违纪事实和调查结果;听取本人检查和申辩;党员讨论,对违纪党员进行帮助或其辩护;支部委员会提出初步处理意见;表决作出决定。进行表决时,同意者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党员的半数,方可通过处分决定,受到处分的党员也可以投赞成票或反对票。

(四)处分形成后,必须按规定的审批权限上报。受处分党员要在处分决定上签署意见,如本人拒绝签字,党支部应注明。上报材料一般应包括:处分决定、调查报告、证据材料、本人检查材料、本人对处分决定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材料。

(五)支部党员大会通过的处分决定(或结论)经上级批准后,应给本人一份,并在适当的范围内宣布。如果批准单位的意见与报批单位的意见不一致时,应连同批准单位的批复一并交给本人一份。如果本人不服,可以提出申诉,党支部应及时向有关党组织转递。如受处分党员无理取闹,党支部应对其进行严肃的批评教育。

党支部

在党组织中,党支部起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作为一个党员,每位支部成员都有责任传承党的优良传统,优化工作流程,为党和人民的利益尽一份力量。在支部工作中,我们党支部成员深刻认识到了许多重要的经验和反思,成长为更好的自己。通过这篇文章,我想与大家分享我在党支部工作中的心得体会。

党组织是我们党的核心。作为党员,我们应该时刻牢记自己的责任是与人民同在、心系人民。我们是群众中的一员,应该围绕人民群众的生产生活实际做好工作,为人民提供更高效、更优质、更先进的服务。建立党支部,就是为了更好地依靠群众开展工作,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工作方针,使所有的工作都围绕着人民群众的需要来展开。

三、我的经验体会。

在党支部工作中,我经历了很多挫折和磨难,但每一次经历都促使我不断成长和提高。我深刻认识到自己责任重大,得到了更多的锻炼和挑战。

首先,在支部建设中,每个党员都应该起到一个表率的作用。作为支部领导,我应该先于其他党员带头努力工作,通过自己的实际行动去感染其他人,依靠自己的实际工作成果带动整个支部的工作。

其次,在与群众沟通中,我们应该注重语言和行动的统一。作为党员,我们的行为应该遵守国法、守信、诚实、责任感强。这种态度可以有效地提高与群众的沟通和信任,为对群众的工作的有效开展奠定基础。

最后,在支部工作方法中的建议是要改革常规,并保持勇敢尝试。要知道,常规会限制我们的创造力和创新力。作为一名党支部成员,学会了避免常规思维,勇于尝试新思路和方法,可以实现更好的工作成果。

四、结论。

通过参加党支部工作,我学到的跨领域合作、与群众沟通、改革常规的方法可以实现更好的工作成果。在今后的日子里,我会更加注重学习和思考,以更加积极的态度投入到党的工作中,为社会和人民群众的利益尽一份力量。

五、致谢。

在此,我要感谢党委对党支部的关怀和支持,感谢支部同志们的合作与付出,正是如此的团结与努力,我们才能不断地学习和进步,不断取得更好的工作成果。我相信,在不久的将来,我们上传统优秀的工作风范,在党与人民的事业中继续创新与发展!

党支部工作条例

凡有正式党员3人以上,执行临时任务时间较短或因某种原因暂时不能成立正式党支部的,可成立临时党支部。下文是最新党支部工作条例,欢迎阅读!

一、总则。

第一条党支部在校党委领导下,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的指示、决定和支部大会的决议,按照党章规定的党的基层组织的任务,结合支部的实际,开展各项工作。

二、工作任务。

第二条根据上级党组织的指示精神和校党委的要求,围绕学校的中心工作制定支部的年度和学期计划,或短期工作要点,并负责实施。

第三条领导和组织所在部门的教工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进行形势任务教育,与部门行政领导一起做好经常性的思想教育工作。

第四条制定并落实切实可行的党员党性、党纪、党风教育计划,不断提高党员的理论水平和政治素质,教育引导党员带头教书育人,为人师表,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三、制度建设。

第五条坚持“三会一课”制度,即定期召开支部党员大会、党支部委员会、党小组会和上好党课。

支部党员大会是支部的领导机关,凡属党内重要问题都应提交支部党员大会讨论决定。支部党员大会原则上每月召开一次,如需要可随时召开。支部党员大会的主要内容:讨论制定支部。

工作计划。

;讨论和决定吸收新党员和预备党员转正;讨论和决定对犯有错误的党员的纪律处分;选举党支部委员会和优秀党员;讨论和决定支部其他重要问题。支部委员会应对支部党员大会认真作好准备;要发扬民主,集思广益;支部党员大会形成决议应通过表决,一旦形成决议,每个党员都要无条件执行;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建立会议台帐。

支部委员会每月召开1至2次,主要内容:讨论研究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围绕学校中心工作,发挥保证监督作用和战斗堡垒作用;讨论研究党员的教育、管理工作,讨论研究思想政治工作;需要支委员会讨论的其他问题。每次会议都应有明确的议题和讨论结果。要认真做好记录。

党小组会每月召开2次。主要内容:组织党员政治学习,提高党员的思想水平和政治素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党员每月一次向党小组汇报学习、工作、思想等情况,积极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研究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工作,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工作;研究围绕群众的思想状况,提出并落实做好群众思想工作的措施。党小组长要认真准备,组织开好会议;要认真做好会议记录。

组织全体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认真学习贯彻党章党纲、督促党员按照党员标准发挥先锋模范作用。

组织党员和申请入党积极分子参加校党委组织的党课教育活动,也可单独组织党课教育。

第六条民主评议党员制度。民主评议党员是从严治党、提高党员素质的一项重要措施,是党支部的一项重要工作。支部要严格执行党委的统一部署,搞好一年一度的民主评议党员工作。

第七条建立党员责任区制度,认真做好党小组每月一次和党支部每季一次检查考核工作,使党员责任区工作落到实处。

第八条报告工作和请示汇报制度。支部委员会按季向支部党员大会报告工作,接受支部全体党员的批评和监督,支部委员会改选时,也必须向支部党员大会作。

工作报告。

党支部对自己职权范围内的总是要独立负责地解决,但在遇到重大问题或超越自己职权范围的问题时,应及时请示校党委。支部还必须按年度向党委汇报工作,特殊情况下应及时汇报。

第九条密切联系群众制度。支部要经常听取群众对党员、党的工作的意见,每半年至少召开一次群众座谈会;党员要有确定的联系对象,支部要建立党员联系群众台帐。

四、组织建设。

第十条认真做好党员发展工作。建立党的积极分子队伍,制定培养、教育、发展规划,指定专人作申请入党同志的培养联系人。建立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考察台帐和预备党员教育考察台帐。

第十一条建立党支部委员会责任制。支部委员会必须坚持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实行集体领导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委员要各司其责,凡属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都必须集体讨论决定。

1、支部书记职责:

(1)主持党支部的日常工作,组织对上级的指示、决议和支部党员大会、支部委员会决议的贯彻和检查。

(2)负责召集支部委员会和支部大会,认真向党员传达、贯彻上级的决议、指示,定期研究支部的工作,将党支部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提交支委会和支部大会讨论决定。

(3)制定党支部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做好。

工作总结。

按时向支部委员会、支部大会和上级党组织报告工作。

(4)抓好支委会成员和党员干部学习,开好支委会,加强团结,协调工作,充分发挥支委会集体领导的作用。

(5)全面掌握了解党员思想、工作和学习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做好党内和群众的思想政治工作。

(6)经常与支部委员会和同级行政负责人保持密切联系,交流情况,相互配合,调动各方面的积极性。

2、组织委员会职责:

(1)检查、督促各党小组过好组织生活。

(2)了解要求入党积极分子的情况,协助支部书记制定发展党员的工作计划,做好积极分子的培养、教育和考察工作,按照党章规定,做好吸收党员的各项具体工作。做好预备党员的考察工作,按期办理预备党员的转正手续。

(3)按时收缴党费,定期公布党费收缴情况。

(4)协助支部书记和宣传委员对党员进行思想教育和纪委教育。负责支部的纪检工作。

3、宣传委员职责:

(1)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路线,组织党员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学习政治理论,党的基本路线,党的基本知识,开展宣传教育。

(2)围绕学校各个时期的工作任务,提出。

学习计划。

并组织好各党员小组的学习。

(3)负责收集各党小组、党员的先进事迹,及时总结、宣传和交流。

(4)及时了解党员各个时期的反映,并积极做好党员的思想政治工作。

4、党小组长职责:

(1)主持召开党小组会,组织党员学习,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完成支部布置的工作任务。

(2)了解党员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向支部反映汇报党员的意见和要求。

(3)关心群众、团结同志、及时向支部反映职工群众的意见和要求,组织党员为群众做好事。

(4)协助支部做好入党分子的培养考察和预备党员的转正工作。

(5)按时收缴党费。

五、其它。

第十二条认真填写《党支部工作手册》,督促党员用好《党员手册》。

1.向上级党委写出建立党支部的请示。请示的内容包括:建制单位的工作性质、人员数量等简要情况;现有正式党员、预备党员的数量,建立党支部的依据和理由;所建党支部的性质;党支部委员会组成人数和委员设置方案等。

2.上级党组织批准建立党支部以后,应召开支部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差额选举产生支部委员会。

3.召开党支部委员会,等额提名或直接选举产生党支部书记、副书记,并对委员进行分工。

4.向上级党委写出党支部委员会组成的请示。请示的主要内容包括:选举支部委员会的依据;支部党员大会进行选举的简要情况,包括时间、出席大会的党员情况、候选人名额与应选人名额差额情况、选举结果等;党支部委员会选举书记;副书记的情况以及党支部委员的分工情况。

5.上级批复。党支部委员会开始工作,履行自己职责。

一般设书记、副书记及委员。由支部的党员大会选举产生,任期两或三年。一般正式党员三人以上,五十人以下的单位可设立党支部。

党支部心得体会

党支部建设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支撑点,在学生中起着政治核心作用,是党联系学生的桥梁和纽带。下面是本站带来的党支部。

欢迎大家阅读。

11月14日,党的胜利闭幕,大会召开期间,中心第一党支部组织党员和全体职工认真收看了开幕式和闭幕式,听取了所做的报告。为了贯彻落实好报告精神,支部先后两次组织召开会议,认真学习领会精神,并结合实际进行了座谈。

天地图工作部党员干部一致表示,要认真学习贯彻精神,做好天地图建设。“天地图”是国家测绘地理信息局的“天字号”工程,是测绘服务社会、服务民生的重要载体,要将天地图建好,需要发挥用于创新、攻坚克难的精神。在报告中提出的“解放思想,改革开放,凝聚力量,攻坚克难”对天地图建设具有很强的实践意义。

办公室的党员和职工认为,提出了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建设生态文明社会、居民收入翻一番等目标,内容具体,求真务实,令人非常振奋。这些目标的实现,地理信息工作大有可为,办公室将努力做好沟通协调、宣传引导、车辆保障等工作,为各项工作落实做出扎扎实实的努力。

支部党员和职工表示,将以11月15日在采访的中外记者见面会上提出的“人世间的一切幸福都需要靠辛勤的劳动来创造”为指导,立足本职、解放思想、勤奋工作,把聪明才智运用到天地图建设和行政服务管理上,为实现提出的宏伟目标做出一份贡献。

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中强调指出:“这次教育实践活动的主要任务聚焦到作风建设上,集中解决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和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这‘四风’是违背我们党的性质和宗旨的,是当前群众深恶痛绝、反映最强烈的问题,也是损害党群干群关系的重要根源。”这充分表明,集中解决“四风”问题,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宗旨的重要手段,是夯实党的执政基础、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的重要途径。

形式应为内容服务,而内容应与形式高度统一,而那些空洞的没有内容的东西,只能称之为形式主义。形式主义在如今其实并不少见,最大的表现莫过于理论的学习没有落实到实践上,很多时候忽略了理论学习对实际工作的指导作用,没有融会贯通的运用到平时的工作中,往往是喊着。

口号。

草草的完成任务以某些形式上交即可而未能有效的将所学习的内容与实际工作紧密结合起来。

官僚主义在现今社会主义的条件下还是存在着,不免还有些领导一味的高高在上抓业绩,重管理,却没有实际的深入到生产一线去关心民众的需求和困难,更有些领导不倾听群众意见和呼声,不接受群众的批评和监督,甚至对群众蛮横刁难,以致做决定随心所欲,固步自封。因此作为领导干部,必须要贯彻笃化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一切从群众利益着想,多深入一线了解最底层民众的需求,为民办实事,才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艰苦奋斗、勤奋刻苦一直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然后却有些领导干部只顾着自己的切身利益,将广大人民的利益抛之脑后,贪图安逸,不思进取,经常出手阔绰,花天酒地,腐败堕落,自我放纵,贪图享乐。解决享乐主义,即是要改变他们这种以个人利益为前提的思想,而是真正的贯彻共产党员一贯坚持的刻苦奋斗的政治本色,追求崇高的人生目标和健康的生活情趣。

我党能有今天的辉煌靠的是全国各族人民的共同努力奋斗,而不知从何时起,拜金主义的思想却异军突起,社会上氤氲着一种奢靡浪费、炫富攀比之风,有些党政机关为了一些更是借着机会大肆举办大型盛会,追求的是大气洋气和豪气,铺张浪费并不少见。有些领导干部甚至为了所谓的“面子工程”,大兴修建之风,却殊不知这奢靡之风不但腐蚀人心,销毁人的意志,更是大肆的浪费社会财富,引发各种社会矛盾。因此我们每一个党员都应该从身边小事做起,从衣食住行做起,居安思危,真正从人民群众利益出发,保持清廉本色。

自中国共产党xx届四中全会和中纪委xx届四次全会召开以来,延边分局把学习贯彻全会精神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首要的政治任务,通过学习,第二党支部通过交流讨论对全会精神有了更加深刻的理解:

首次以“依法治国”作为主题的xx届四中全会上,习提出了法治建设的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要求,并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全局和战略的高度,对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作出了全面部署,对煤矿安全监察工作提出了更高要求。新《安全生产法》明确了安全监管部门工作在全国推进依法治国中的职责和使命。结合我分局工作实际,认真学习贯彻全会精神,切实履行好安全监察全面推进依法行政进程中的职责,将是我们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重要的政治任务。

一要带头学习贯彻xx届四中全会精神。党的xx届四中全会主题鲜明,会议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内容丰富,内涵深刻。党支部要做到先学一步,切实把精神学深学透,加强自身修养,认真学习领会此次全会的精神实质,提高自己的理论素养和水平,以身作则,做带头学习的表率,才能做好分局班子的好帮手,协助分局班子不断加强自身建设,扎实推进法治精神的传播。

二是带头宣传xx届四中全会精神。大会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实现这个总目标,必须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人民主体地位,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坚持依法治国和以德治国相结合,坚持从中国实际出发。借助新《安全生产法》的宣贯工作,让辖区煤矿企业掀起新一轮学法热潮。

随着反腐形势的日趋复杂,对党员干部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打铁还需自身硬,作为一名党员要加强理论知识的学习,提高自己与时俱进的能力,不断增强政治敏锐性、政治洞察力和政治鉴别力。同时还要加强监察业务知识的学习,争做一名熟知党规党纪、业务熟练的监察员。“执纪者先守纪,监督者受监督”,严格执行中纪委“四个不准”要求及“九条纪律”规定,在下矿监察过程中自我约束,同时互相监督。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安监总局及省局文件精神,依法推进“六打六治”、打非治违、隐患排查治理、安全教育培训、企业安全标准化建设,结合淘汰落后产能,严格安全许可、执法检查、督查督办,有效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健全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促进辖区煤矿安全生产形势进一步稳定好转。

要将依法治国贯穿到煤矿安全监察工作各个方面。能够切实领会依法治国的精神实质,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坚持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主动将依法治国要求落实到煤矿安全监察机关的各项工作中去,体现到煤监部门每一项执法活动上,努力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监察活动、每一起事故调查中感受到公平正义。

党支部心得体会

一、深入开展理论学习,全面提高干部职工队伍素质。

今年,党支部更加注重了干部职工的理论学习,遵照公司的安排,结合我段实际,我们每月印发理论学习安排表,按照计划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开展了集中学习和自学。重点学习了省市公司两会主要精神,xx届六中全会精神,社会主义荣辱观论述等内容,要求每个职工认真记录学习笔记,做到了学习人员、时间、内容、检查四落实。

为做好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班子成员及机关管理人员经常深入生产一线,了解职工思想状况,及时理顺职工情绪,对职工中出现的突出矛盾,及时召开思想政治研讨会议分析解决。我们及时召开老职工座谈会,给他们送去组织温暖,确保了队伍的稳定。同时,筹集资金,改善职工食堂环境和服务,及时慰问困难、患病职工;组织职工外出参观学习,改善职工福利。为职工办实事,办好事,体现人性化管理。

为了营造良好的生产氛围和舆论声势,我们结合“优质服务年”的开展,实现了班组科室的微机化管理,配备了专职计算机网络管理和维护人员,提供了便利的上网条件,方便了信息快速、及时的传递。二是将新闻宣传、政研论文任务分解到部门(站班)、个人,并由工会主席主抓宣传工作。三是通过提高新闻稿件奖励标准,激发了职工的写作热情。截止7月30日,我中心职工在各类报刊和网站发表新闻稿件40余篇。营造了开拓进取、昂扬向上的舆论氛围,极大地提升了企业形象。

二、落实精细化管理年活动,狠抓领导干部作风建设。

为贯彻落实精细化管理年活动,改进领导干部作风,切实提高管理水平,我们组织讨论学习充分认识到实施精细化管理的必要性、重要性。由粗放型经营向精细化管理转变。牢固树立向管理要效益的观念,严格控制成本和费用,提高资源利用率。我们对于各项流程和服务细节进行了规范化,制定完善了一系列制度,特别是在安全生产上狠抓现场稽查和操作规程。在服务上,我们实现了产业专业化,做到又红又专,狠抓亮灯率和小街巷路灯建设,积极为群众服务。我们还结合今年质量管理体系贯标工作,实现数据化管理和信息化管理。

为切实提高管理水平,加强作风建设我们一是开展了以“增强服务意识,提高工作效率,维护工作大局,规范管理行为,严格工作纪律”为主要内容的机关整顿作风活动,切实解决了机关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营造了干事业、谋发展、思进取、争一流的良好氛围,有力地推动了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二是加大了考核工作力度,提高了干部职工的工作责任心。三是加强班组公司管理,完善工作日志和资料台帐,增加透明度。四是进一步规范了物资采购和财务报销制度。五是规定中心班子成员与班组日常工作挂钩,做到领导下班组,党员责任到班组,明确分工,并深入到基层一线。规定中心领导每月不少于三次跟班作业,重要施工必须领导参加,班组各类安全学习,责任领导每月必须参加,听取职工对领导作风建设的意见。以及政治学习,安全生产,优质服务,各项制度制定等方面的意见和建议。对于好的合理化建议,及时采纳和跟进,切实把党员干部作风建设落到实处,促进单位整体工作的协调发展。

三、全面落实党员教育,积极推进党建工作。

(一)为提高党员素质,加强理想信念教育,按照公司党委统一安排,我中心党支部高度重视,进行了认真研究,周密部署,在全中心范围内认真开展了学习党章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学习中央历届领导人关于干部作风建设的重要讲话,和胡在中纪委七次全会上的报告。支部把学习贯彻党章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纳入党支部今年的一项重要学习内容,传达中央和省、市委及公司党委关于学习党章的要求,阐明讲解了学习党章的重大意义及社会主义荣辱观方面的重要论述。在整个学习过程中,除全体党员参加外,还组织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学习。在整个活动中,广大党员不仅能做到自己积极发挥先锋模范作用,而且带动了身边的职工群众。同时,班子成员切实做到了带头勤奋工作,带头安心本职,带头抓好学习,带头改进作风。

(二)为了使新班子建成一个高效、团结的班子,我们重点抓了四个方面工作:一抓教育,解决端正了班子成员思想认识,振作精神状态问题;二抓实事,增强了工作的责任感和敬业精神;三抓领导,使作风建设有了明显成效;四抓落实,强调了政令畅通,雷厉风行。四是及时召开了民主生活会,党员干部畅所欲言,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

(三)我们结合学习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引导班子成员树立正确的政绩观、人生观、世界观和价值观,并认真执行上级的决议决定,贯彻民主集中制,重大问题都能做到广泛征求意见,并采取公示、情况通报会等形式沟通,使新班子成员能主动沟通,交换意见,统一思想,团结协作,形成了一个团结向上的领导集体。

(四)结合学党章和社会主义荣辱观教育活动以及领导干部作风年建设活动,为加强学习效果,我们购买了红军革命战斗历史和革命领袖传记图书发送到党员干部手中,加强他们的革命传统教育。我们还采取走出去请进来的方式,今年邀请了市委党校专家为全体职工上形势教育课,组织党员和入党积极分子到接受爱国主义和传统教育,起到了良好效果。

四、努力保持文明创建成果。

为了巩固已有的创建成果,我们也做了大量细致的工作:一是针对今年生产任务较往年轻的实际,把加强干部职工的学习做为主要的突破口,逢会必强调学习的重要性,通过讲形势,讲发展,充分激发了职工们的学习热情。二是在巩固去年文明建设成果的基础上,加强办公基地建设和办公环境改造工作,并从细节方面着手,抓站班卫生、文化氛围、饭菜质量等,使职工工作生活环境更加温馨、和谐。三是开展丰富多彩、有创新性的文化活动,激发了职工的工作热情。

五、充分发挥工青妇作用,各项工作协调发展。

中心工会围绕全段重点工作,通过召开职代会、完善厂务公开,加强了民主管理,增强了职工参政议政意识,我们召开了职工大会,在“爱心帮困基金”捐款活动中,职工全部参加,共计筹集“爱心基金”600元。为春节困难职工,抗洪救灾捐款7000余元。并利用“三八”、“五一”、“五四”等节日,组织开展了拔河,卡拉ok,篮球,羽毛球比赛。鼓励职工开展文学创作和积极开展新闻通讯写作,挂牌成立了鄂州供电公司职工摄影和羽毛球协会,女工委在“三八”妇女节前,对全体女职工进行了身体检查。

通过半年来的努力工作,我们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与党委的要求相比还有一定的差距。但我们坚信,有公司党委的关心支持,有班子成员的共同努力,有全体职工的辛勤工作,我们将继续做好本职工作,努力使各项工作迈上一个新台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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