消防安全整治工作督查实施方案(优质15篇)

时间:2024-01-08 09:14:11 作者:FS文字使者

在执行工作方案时,我们应该严格按照计划进行,并及时进行进度和成果的评估。你是否还在为如何编写工作方案而困扰?这里有一些优秀工作者分享的范文。

【商务方案】田东县商务局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精选】

188。

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部门实际,制定本方案。

长:卢志荣。

县商务局党组书记、局长。

副组长:赵骏师。

县商务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

苏一考。

县商务局副局长。

员:县商务局各股室负责人和各有关商贸流通企业的负责人。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商务局综合股,办公室主任由分管领导赵骏师同志兼任,办公室具体负责专项检查的组织、督导、实施。

“三合一”等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实现在第。

13。

届中国。

--。

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期间不发生有影响火灾事故的目标。

即日起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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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

检查重点:各企业重点场所,电动车是否占用并堵塞消防通道、有否私拉乱接电源线路、停车点周围是否堆放可燃易燃物品等。各场所楼道消防通道有无电动车乱停乱放和违规充电、杂物堵塞或封闭,灭火器、消火栓等消防器材是否配齐并完好有效,各场所管理人员是否都会熟练使用灭火器等。

各企业对辖区内的住宅生活小区、经营场所、死角地等逐一全面排查、检查,发现隐患要采取措施及时整改,企业要制定严格的电动自行车存放、充电管理规定,严禁在居住生活小区私拉乱接电线为电动自行车充电,严禁长时间为电动自行车充电,坚决遏制因电动车充电不当引发的火灾事故,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各企业要在生活小区和超市等重点场所的醒目位置张贴《广西壮族自治区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加强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管理的通告》,积极引导居民文明停放电动自行车、注意充电安全。县商务局将配合县消防安全委员会的牵头部门深入企业开展督查活动。发现隐患,督促整改,对未落实电动车充电库(棚)建设和日常维护管理工作,造成消防安全隐患或发生火灾事故的,县商务局将配合县安监局、消防大队和派出所要对管理责任企业或有关人员依法处理。各企业要清醒认识当前安全形势的严峻性,切实增强做好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工作的责任感、紧迫感,企业领导要亲自部署、亲自推动,切实起好示范带头作用。要将

“电动车充电消防安全专项检查”融入到“三查三保”活动中,不留空挡,不留死角,不出漏洞,明确责任,全面排查、全力整改。

工作中要建立排查整治工作台账,对检查的每个经营场所、生活小区,都要建立实名排查台账,对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明确责任人、责任企业单位、整改期限,整改一件,销号一件,定期检查整改落实情况各企业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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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将工作情况总结上报县商务局;县商务局汇总后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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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上报县安委办。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6月11日全省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暨安全生产工作视频会议和市、县政府续会的部署和要求,深刻吸取杭州市临平区“6·9”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抓紧抓实消防安全工作,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多发势头,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五大行动”。实施方案如下:

站在讲政治、顾大局、保稳定的高度,深刻认识抓好当前消防安全工作的极端重要性和紧迫性,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切实增强忧患意识、坚持底线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始终保持如履薄冰的警觉、极端负责的态度,针对火灾易发多发的领域,抓实抓细消防安全风险排查整治工作,有效遏制火灾事故,全力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和谐稳定。

紧盯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全面开展消防安全风险大排查,以更大力度、更实举措督促整改发现的消防安全问题,有效管控消防风险,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坚决遏制较大亡人火灾事故、坚决防范一般亡人火灾事故,实现年度“遏较大、控亡人”目标,为党的二十大、省第十五次党代会胜利召开营造安全稳定的社会环境。

(一)开展“遏较大”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开展老旧小区筑底数“大清查”行动,镇住建、资规、应急等部门要核对清查老旧小区建筑底数,精准确定风险管控对象,重点排查消防设施、消防车道或救援场地、建筑外墙保温材料等方面的消防安全状况,督改各类消防安全问题。20xx年8月底前,依托老旧小区建筑消防安全数字化管理平台,建立动态数据库,有效管控突出风险。开展民宿(农家乐)消防自我管理能力“大提升”行动,派出所、农业农村等部门要组织民宿(农家乐)经营管理主体开展集中培训、集中演练,指导完善并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全面提升自我管理和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12月底前,形成一支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的“明白人”队伍,有效提升民宿(农家乐)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二)开展自建房等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自建房安全专项整治行动、两类场所综合治理及城中村消防“隐患大整治、基础大巩固、宣传大提升”三年行动,一并推进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重点排查改为生产经营性合用场所、家庭作坊或沿街店铺的村(居)民自建房,重点整治违章搭建、擅自改变使用性质、电动自行车违规充电等13类重大风险。积极发动群众参与基层消防巡防、打更、宣传等活动,引导群众使用“浙里办”的“隐患随手拍”应用,推动全社会参与“清剿火患”。

(三)开展“控亡人”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开展单位(场所)员工消防安全意识提升活动,加大《动火作业“十个严禁”》宣传力度,重点整治用火不慎、违规用电、违章操作等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违章动火作业,违规存放、使用危险化学品等行为。普及用火、用油、用气安全常识,增强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切实整改违规烧荒、乱扔烟头、不文明祭祖等行为。开展小型变压器、配电柜等室外输配电设备隐患排查,加强电器产品及其线路使用管理检查,推进电气线路改造(套管)提升。全面推广“浙里办”的“消防自主管理”蓝码培训功能,单位(场所)员工进行消防安全线上培训、线上考核,掌握消防安全常识、岗位消防安全要求、火灾防范和处置逃生知识。20xx年12月底前,实现“百万员工消防大培训”。

(四)开展工业企业消防安全整治行动。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深入推进重点行业防范火灾爆炸事故专项整治,针对重点行业、重点企业厂房(仓库)进行集中整治,重点打击企业违章搭建、违法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行为,落实消防安全措施,筑牢生产经营本质安全屏障。要运用“浙里办”的“消防自主管理”提升重点行业的消防自主管理能力,运用“安全在线”录入排查信息、实现隐患“清零”和常态化管理。

“五大行动”从即日起至20xx年12月底,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6月22日前)。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结合实际,制定计划,并采取多种形式,完成“五大行动”动员部署。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6月23日至11月底)。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组织对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开展全面排查,建立工作台账,运用信息化手段进行排查登记和日常管理,分级分类推进整改、销号。

(三)总结提高阶段(20xx年12月底)。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梳理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完成“五大行动”总结。固化大排查大整治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重点场所、重点领域、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要自觉担负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认真分析本地区本行业消防安全形势,找准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对象,研究针对性的排查整治对策。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主要干部要带队开展专项督查检查,抓具体、抓落实、抓督导、抓处置,拧紧压实责任链条、责任体系。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有关部门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负责”的要求,各司其职、各负其责,综合运用明查暗访、交叉检查、信息化监控和领导督办等措施,切实抓好本行业、本领域的消防安全工作。对职能交叉事项和新业态新风险的消防安全监管,相关行业部门要主动靠前一步,承担起行业监管责任。

(三)强化责任追究。“五大行动”期间,对工作表现突出的地区和村居将在年度消防工作考核中视情加分。对工作不力、敷衍应付的,将按照《鹤盛镇人民政府关于贯彻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的意见》要求,采取通报、警示、约谈、挂牌等手段,予以督促改进。对社会影响较大或属地调查难度较大的火灾事故,坚决实施提级调查、延伸调查、刚性问责。

(四)强化信息报送。6月25日起,各村社、镇属各有关部门及时将生产、经营、租住村(居)民自建房重大火灾风险排查表(详见附件)报送镇应急中心。镇应急中心将定期通报进展情况。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四川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加强行业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川建安委〔20xx〕6号)、《关于转发〈四川省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段毅君同志在全省消防和安全生产工作紧急视频会上讲话的通知)的通知》(川安办函〔20xx〕27号)、《关于印发德阳市集中开展城市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德安办〔20xx〕16号)和《德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印发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的通知》(德建发〔20xx〕83号)要求,结合《四川省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成都市武侯区一汽配仓库火灾情况的通报》(川安办〔20xx〕24号),为切实加强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防范工作,深刻吸取成都武候区汽配仓库“3.6”火灾事故教训,举一反三,严防重特大火灾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确保20xx年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结合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充分发挥建设行业主管部门职能作用,动员社会各方面力量,全面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依法严厉查处火灾隐患和消防安全违法行为,着力整治火灾隐患,完善灭火应急救援力量体系,切实提高建设行业防控火灾的能力,努力预防和减少亡人火灾,坚决遏制重特大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维护全市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防控形势持续稳定。

市住建局成立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局总工程师冷皓兼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工作的组织协调。

加强在建工程消防安全检查,检查范围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房屋建筑,市政工程等,特别是在建的地下工程、高层建筑、危化品及易燃易爆物品储存区附近的工程:一是检查建设工程项目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工程项目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是否建立,消防安全责任是否层层落实到位,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否建立,执行是否到位,应急预案及应急资源的落实情况等,二是检查施工现场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的消防设施、器材是否配置到位,是否有消防平面布置图,是否组织开展过消防安全培训和消防逃生演练,消防通道设置及通畅情况,消防给水系统的建立及维护情况等;三是检查特种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进行电焊、气焊、电气等作业人员持证上岗情况和施工现场作业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情况;四是检查施工现场动火管理情况。重点检查施工现场动用明火审批、管理制度的建立及其执行情况,施工现场临时用电、用火情况是否符合有关安全生产的要求,进入施工场地的人员的烟火管理等;五是检查建筑外保温材料和装饰设计施工防火落实情况。重点检查建设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选用建筑外墙保温系统及装饰装修防火材料,施工、监理单位是否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施工图对建筑外墙保温系统进行施工和监督,严格督促现场排查外墙保温施工工种交叉和和可燃材料的临时堆放造成的火灾隐患;六是检查施工现场临时设施消防安全管理情况。重点检查临时办公用房、宿舍、食堂、库房、木工房等场所的消防管理责任落实情况,活动板房阻燃等级及大功率电器的使用控管情况。

责任单位:质安站。

督促物业小区既有建筑物业服务企业积极主动联系消防部门,认真做好火灾隐患排查整改、消防设施巡查养护和消防知识教育宣传等工作。一是地毯式排查小区内生化池、高层建筑、地下建筑、电梯、给排水系统、消防设施等,全面整治楼道堆物、擅自安装铁门隔断应急逃生通道、占用堵塞消防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损坏不予修复等突出安全隐患;二是排查物业企业服务的办公场所、小区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重点检查场所配备的消防设施、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是否畅通,住宅小区地下空间是否违规住人、是否堆放危险物品等;三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和管理单位、业主委员会落实消防安全日常管理制度,发现问题及时督促整改;四是督促物业服务企业建立健全用电安全管理制度,规范电器产品、电气线路安装敷设,定期维护保养、检测。

责任单位:城建股、住保办。

加强城镇燃气、供水等市政公用设施和企业生产运营的消防安全管理:一是加大燃气行业消防设施安全隐患排查力度,在前期开展燃气安全大检查的基础上,对燃气高压管网、高中压门站、储配站等重点部位进行排查,确保消防设施配备到位;排除灭火器配置过期失效、消防水池容量和存水量不足、消防水泵不能正常开启、消防栓及消防水带水枪不能正常使用等安全隐患;重点开展入户检查燃气用具的泄漏情况,确保燃气行业消防安全;二是认真开展市政公用消防用水、消防栓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市政公用消防栓被圈占、埋压及缺损、锈蚀、漏水、水压不足等安全隐患;三是对全市城镇供排水运营单位进行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安全生产制度落实情况、消防设施设备使用维护情况、应急消防安全教育情况,有条件的单位应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

责任单位:城建股、供排水管理股。

(四)强化宣传。

深入建筑施工现场、物业服务企业和燃气生产经营企业开展消防宣传活动,宣传消防安全知识;要将消防培训纳入职业培训内容,尤其加强对电工、焊工等特种作业人员的消防培训;以消防安全重点岗位人员和消防控制室值班操作人员为重点,加强消防职业技能培训,同时依托建筑工地民工夜校、建筑企业“三类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考核培训班、燃气操作人员安全培训班等平台积极开展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培训。

(五)加强应急演练。

组织以火灾事故预防、逃生、自救技能等为重点的事故应急处置预案演练,并逐步完善预案。要切实加强应急演练,提高风险意识,落实思想和技术层面的保障,要将演练活动与加强从业人员的安全知识教育和应急救援培训结合,增强从业人员的消防安全防范意识,提高从业人员防火灾、应急和互救能力。

从即日起至20xx年6月底前,分3个阶段:。

(一)部署发动阶段(即日起至3月26日前)。

相关股室(部门)要及时传达相关会议精神,结合实际制定实施方案,广泛宣传,动员到位,将工作责任细化落实到企业及个人。

(二)组织实施阶段(3月27至5月31日)。

相关股室(部门)按照实施方案,精心组织实施,彻底排查各类火灾隐患,对排查出的隐患建立台账,及时整改、复查,形成闭环,从严从细从实抓好各项工作任务的落实。4月15日前,完成居住类综合楼排查整治工作,并将完成情况报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汇总统一上报。

(三)建章立制阶段(6月1日至6月25日)。

相关股室(部门)要以此次建设领域城市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行动为契机,对火灾防控工作情况进行汇总分析、自查自评,总结经验做法,研究建立完善重大危险源管理、监控和重大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组织领导。

相关股室(部门)要建立组织机构,开展建设领域消防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工作,信息互通、会商研判、严格执法等工作机制,形成合力,认真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全力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工作。

(二)落实工作责任。

相关股室(部门)要将消防安全与业务工作同部署、同检查,组织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督促建设行业相关企业落实消防安全工作主体责任,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三)注重实效。

相关股室(部门)从即日起加强检查,督导各生产经营企业、建设、施工、监理企业开展自查,及时整改问题,堵塞工作漏洞,务必将消防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落地见效,对工作不落实的、发生火灾事故的,将依法依纪严肃追究相关责任。

(四)及时报送信息。

相关股室(部门)在整治行动结束后,要全面总结工作开展情况、存在的主要问题和下一步工作措施建议等,于20xx年6月18日17时前将工作总结报至局办公室,由局办公室统一汇总上报。

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深刻吸取近期火灾事故教训,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严格落实政府属地管理责任、部门“三个必须”监管责任和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采取单位自查、基层排查、行业抽查、政府督查等方式,集中开展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努力从根本上消除事故隐患,从源头上防范化解消防安全风险,有效遏制较大火灾事故,坚决杜绝重特大火灾事故。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一)全面排查,摸清消防安全隐患底数。

1.开展重点区域、重点群体摸底排查。发动各村、派出所、消防所、综治网格等基层力量,对村民住宅、群租房、自然村落等场所(区域)进行重点排查,对独居老人、失能人员、留守儿童等“小火亡人”主要可能受灾群体进行摸底和重点巡护,建立工作台账,对发现的问题隐患实行清单管理、对账销号,确保不留隐患、不留死角。

2.落实“五加三”必查行动。组织基层力量全面落实“五加三”(五个检查重点:火源、“三合一”、电动自行车、易燃材料、弱势群体,三项“保命”措施:畅通逃生通道、防火墙硬隔离、配备消防逃生面罩)必查行动,彻底消除一批火灾隐患,防范化解火灾风险。

(二)紧盯重点,深化消防安全隐患整治。

1.开展老旧住宅电气线路排查整治。组织各村、电力等单位开展老旧住宅内部的电气线路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改造一批老旧住宅电气线路,坚决遏制电气火灾事故高发势头。

院、敬老院、商店、文化娱乐等重点场所,各主管部门依法取缔。对未依法办理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手续的场所,村建站依法查处。对采用易燃可燃彩钢板违规搭建的办公、住宿等临时用房,或作为人员密集、住人场所的建筑构件、保温材料的,“两违”办依法拆除。对违反规定使用、存储易燃易爆危险品和违规使用明火作业,情节严重的,派出所依法拘留。对堵塞、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的,消防所责令改正并依法处罚,对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和自动喷水灭火系统严重损坏、安全疏散条件严重不足或采用大量易燃可燃材料装修的,要采取临时查封措施。各监管执法部门要严格落实行刑衔接制度,对涉嫌违法犯罪行为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立案查处。

(三)多措并举,确保专项行动落地见效。

1.开展约谈提醒和集中曝光督办。乡消防安全委员会组织各村和行业主管部门召开第一季度火情研判会,找准辖区内消防安全薄弱环节,对火灾多发高发或发生亡人火灾的村和行业主管部门进行约谈提醒,督促落实有效防范措施。对措施落实不力、问题隐患突出的企业、单位及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实施重点约谈,督促强化消防安全管理,落实自查自改措施。

2.加快乡消防所建设。按照《三明市消防安全委员会关于进一步推进乡镇(街道)消防所建设的通知》要求,进一步健全完善“1+2+n”组织架构;对照《关于明晰县长、乡长、村主任及分管领导消防法定职责的意见》,落实属地责任,以消防所为载体推动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和宣传教育工作;依托森林扑火队、派出所、村微型消防站组建灭火救援队伍,最大化建立并固化人员名单,畅通应急处置联系机制,开展经常性地拉动演练,严格落实两个“第一时间”。

3.开展消防安全集中教育培训。一是面上广泛铺开。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工作,文化站推动建立消防安全宣传媒体绿色通道和公益宣传机制,利用“村村通”广播、宣传栏、圩日集中宣传等方式,确保消防宣传有版面、有时段、有声音。针对重点人群、重点场所、重点部位,大力宣传普及安全用火、用电、用气、用油等消防安全常识,集中开展电动车使用消防安全提示宣传,切实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和安全逃生技能。派出所、村两委、消防所、微型消防站等基层力量要深入农村、企业、沿街店铺、自建房等开展提醒式宣传教育,重点普及消防逃生面罩使用、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消防安全常识和“小火快跑、浓烟关门”等火灾逃生知识。二是重点领域培训。沙芜学校师生开展一次消防安全教育,重点普及火灾风险辨别和火场逃生知识。民政办组织养老机构从业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着重提高扑救初起火灾和疏散逃生能力。应急、消防、市场监管、文化等站所督促社会单位落实“四个能力”,加强宣传教育培训;分类组织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员以及员工开展消防安全集中培训。消防安全委员会集中力量对辖区内的各村微型消防站开展一次消防培训。道安办利用车站、火车站等交通枢纽开展消防安全提示宣传,营造浓厚消防安全氛围。

4.在“五类场所”配备自救式呼吸器。

(1)弱势群体居住场所:独居老人、留守儿童、重症卧床人员、精神病患者等弱势群体居住场所。

(2)生产经营性村民自建房:村民家庭旅馆、有住宿的农家乐,家庭作坊,出租屋等。

(3)“小火亡人”多发场所:小经营场所,出租屋、群租房,合用场所,“下店上宅”“前店后宅”场所。

(4)具有人员住宿功能的人员密集场所:宾馆、有住宿的农家乐、学校宿舍、医院的病房楼、敬老院、人员密集的生产加工企业员工集体宿舍等。

(5)其他高层公共建筑:除上述1-4类场所外,设置在高层公共建筑内具有住宿功能的单位场所。

(一)单位自查。各村委会、乡直部门开展消防安全自检自查自纠活动,坚持单位安全自查、隐患自除、责任自负原则,对各部位、各环节、各项措施落实等情况,开展全面检查,及时发现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对排查出的隐患要立即落实整改方案,做到措施、资金、时限、责任人、预案“五落实”。

(二)基层排查。各村委是排查整治工作的直接责任主体,积极组织开展网格化排查,切实摸清辖区各类场所底数,查明情况,并分类逐一建立台账,全面掌握各类场所存在的火灾隐患。发动基层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四清一查”专项检查。

(三)行业抽查。各站所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三明市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意见》以及“三定”方案,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对照职责分工,组织开展本行业本系统的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专项抽查工作。

(四)政府督查。乡政府将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促稳定工作情况将纳入乡政府20xx年度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考核巡查重要内容。乡消防安全委员会将适时对各村以及各站所消防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督查。

中学消防安全排查整治的实施方案

为加强全县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根据《镇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三年时间,强化源头治理、系统治理、精准治理,深入推进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重点场所治理、突出风险整治、重点行业管理等工作,有效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全面提升消防信息化管理能力、公民消防安全整体素质,建立完善消除火灾风险隐患的消防管理责任链条、火灾防控体系、监测预警机制,推动消防安全形势持续向好发展。

(一)全力防控重大消防安全风险。坚持问题导向、精准治理,全面打通消防生命通道,集中整治彩钢建筑、养殖区乱堆乱放、人员密集场所、石油化工企业、物流仓储企业以及老旧场所等领域的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

(二)持续夯实全民消防安全素质。全民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全面实施,消防安全纳入主要行业领域职业培训内容,推动企业单位建立常态化全员消防安全培训制度,重点人群分级分类培训全面落实。到2022年,实现全民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明显提升。

二、工作任务。

(一)实施打通消防生命通道工程。(配合完成)。

1.实施消防车通道划线管理。按照县应急管理局《有关开展打通生命通道集中治理行动的.通告》文件要求,2021年底前完成高层住宅小区、社会单位、住宅区标线施划、障碍物清理、曝光警示等重点任务。

2.加强联合管理。充分发挥住宅区物业服务企业和业主委员会作用,在消防安全公约中明确停车占用消防车通道的约束惩戒措施,强化群众自治管理。

1.配合完成高层建筑消防安全治理任务。按照省政府、市政府和县政府为民办实事工作要求和《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2021年省列为民办实事实施方案的通知》(古政办发〔2021〕56号)要求,2021年,全县完成1000户高层住宅灭火器材箱配备和具备条件的住户逃生缓降装置安装,6个社区、17个高层住宅小区微型消防站消防装备器材配备。同时,全面排查全县高层建筑是否确定管理单位,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是否落实,自动消防设施维护保养是否定期开展,消防物联网远程监测系统是否接入,微型消防站是否创建达标,是否出台微型消防站队员优抚优待、激励保障等相关配套政策等,建立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制定三年整治计划,分步骤逐项整改,2021年重点督办一批高层建筑严重问题,2021年高层建筑突出问题得到有效整改;2022年全面优化提升高层建筑消防安全能力水平。

2.石化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全面提升。不断加强石油化工和易燃易爆企业消防安全能力建设,重点针对石化企业是否建立消防安全风险评估机制,是否定期开展自查评估和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管控,是否建立安全事故工艺处置队和微型消防站并开展实战技能训练和综合演练。

(三)整治老旧场所及新材料新业态等突出风险。

配合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治理。公安派出所结合日常治安巡防、户籍检查、社区警务、群租房排查等工作,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充分发挥民警点多面广、贴近群众的优势,加强消防安全宣传。安监站适时组织力量对出租屋、老旧住宅等消防安全基础薄弱区域开展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安全隐患,持续深化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工作。按照属地管理原则,配合相关单位对小微企业、家庭作坊开展检查,重点整治违规搭建、违章操作、危化品存储使用不规范、电气线路老化、疏散通道不畅、消防设施损坏、安全培训演练不到位等问题,逐级明确监管责任,逐一落实安全措施。

(四)夯实农村消防安全治理。

1.夯实农村消防安全基础。各村要按照县人民政府办公室有关印发《县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继续推进落实农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充分发挥公益性岗位队伍作用,着力解决基础消防设施建设滞后、柴草垛乱堆乱放等问题,督促村民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改,消除身边的火灾隐患。

2.持续推动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推动落实近年来农村火灾隐患整治经验,各村结合脱贫攻坚和危房改造计划,将电改、灶改纳入改造范围,持续改造农村老旧电器线路,改造农村厨房灶台、炉灶、火炕等明火取暖设施,为烟囱安装防火罩,切实解决烟囱飞火、炕洞余火等生活用火不慎发生火灾的问题。各村要成立志愿消防队,按照标准配备消防器材和装备;镇安监站、村民委员会开展日常消防安全检查,重要时段落实24小时防火巡查;组织开展农村消防安全警示教育大会和疏散逃生演练,增强消防安全意识,提升自防自救能力。2021年底,全镇16个村组建志愿消防队。2022年,农村消防安全条件明显改善,农村火灾起数明显减少。

(五)加强重点行业消防安全管理。

集中整治行业消防安全问题。教育、商务、文旅、卫生健康、宗教、电力等重点行业部门,2021年组织对学校及幼儿园、商场市场、文化娱乐场所、宾馆饭店、旅游景区、医疗卫生机构、文物建筑、宗教活动场所等行业单位集中开展排查整治,严格落实消防安全三自主两公开一承诺制度,及时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整改的隐患,列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时限,力争在三年内基本整改完毕。

消防部门发挥综合监管作用,加强工作检查协调,提供消防技术服务。

(六)推行消防安全智能化专业化管理。

加强基层消防管理共建共治。2021年底前,将消防安全工作融入镇政府一站式服务一门式办理范围,纳入基层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基层一体化信息系统和综合指挥平台,整合发动群防群治力量使用手机app确保隐患排查和宣传教育完成率达到100%;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严格落实《市消防安全网格化管理规定》,开展针对性培训,加强基层网格员队伍建设。依托镇安监站设置1名消防安全专干(兼网格专员),专职调度指导辖区消防检查、宣传培训工作。2021年底前,推行落实消防安全专业化监管。

(七)实施消防安全素质提升工程。

开展消防宣传五进工作。制定《有关推进消防安全宣传教育进企业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工作的三年计划》,将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基层综合治理体系,网格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活动。

三、时间安排。

从2021年7月至2022年12月,分四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2021年7月5日前)。结合实际,制定方案,动员部署,广泛发动,营造氛围。

(二)排查整治(2021年6月至12月)。各村按照方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紧盯工作重点、问题隐患和整改责任清单,明确排查时间表、整改路线图、工作责任人,积极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群策群力、群防群治,确保各项任务精准推进落实。

(三)集中攻坚(2021年)。各村对照前期排查清单,坚持由表及里、由易到难,细化各项治理举措,实施差异化整治。存在重大火灾隐患的,全面落实挂牌督办和跟踪整治,确保按时整改销案,达到预期治理效果。

(四)巩固提升(2022年)。各村结合实际,巩固经验成效,建立健全防范化解重大消防安全风险的系统性、机制性治理举措,提升整体治理水平。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组织领导。要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对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进行研究部署,明确各项任务责任主体。主要领导亲自研究、分管领导具体主抓,及时研究解决重大消防安全问题,确保各项任务按步推进、按期完成。

(二)强化工作责任。层层分解工作责任,将任务逐项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岗位、具体人员,实施项目化管理,挂表式推进,确保各项措施落地见效。

2021年12月1日前报送当年工作总结;从2021年起,每年7月15日前报送半年工作总结,12月1日前报送年度工作总结;2022年12月1日报送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工作总结。

消防队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认真汲取“7.28”xxx街道火灾事故教训,根据xxxx街道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会议关于加大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部署,我社区决定在全社区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行动。为确保排查整治工作顺利推进,结合我社区实际,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深入贯彻实施消防法律法规,集中时间、集中精力深入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要求,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整改措施,强化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确保居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为我社区平稳发展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加强消防工作领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继续抓好公众聚集场所严查整治、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建筑和“三合一”场所等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工作,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落实整改责任制,务必做到火灾隐患整改有人检查、有人跟踪、有人落实、有人督查,做到不走形式、不留死角。强化社会消防宣传教育,改善社会消防安全环境,增强火灾抗御能力。努力实现杜绝重特大恶性火灾事故,减少一般火灾事故,保持火灾形势平稳的目标,为明年消防工作奠定坚实的基础。

为确保此次专项整治工作顺利开展,社区成立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由社区主任xxx任组长,社区综治主任xxx、社区民警xxx副组长,成员由社区干部组成。

整治范围:公众聚焦场所(网吧、商场、饭店、超市、酒店等);外来人口出租户;高层、地下场所;“九小场所”、工业企业厂房等。

1、人员密集场所必须做到“六个必查、六个一律”,即必查是否经过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必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必查建筑消防设施是否正常进行,必查建筑内部装修装饰是否符合消防安全要求,必查消防安全组织制度是否健全和员工是否受到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必查是否制定灭火应急疏散预案和演练。对违法装修的,一律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对未经消防验收和开业前消防安全检查合格,擅自投入使用的,一律依法责令立即关闭;对疏散通道、安全出口封堵,自动消防设施损坏,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地下营业性场所安全出口达不到消防安全要求,且不能立即整改的,一律依法责令停产停业整改;对采用聚氨酯类泡沫塑料以及其他燃烧后产生剧毒烟气的易燃材料装修装饰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对于使用过程中在室内燃放烟花爆竹的,一律责令停业整改。

2、检查用电线路是否老化、消防设施是否配备完善、消防通道是否通畅;禁止使用电热棒、烧蜂窝煤等现象;社区要认真制定居民防火公约,积极落实日常防火宣传、防火检查、义务消防训练、夜间巡逻等制度。

3、“九小场所”及“三合一”场所排查整治的重点内容:车间、仓库内设置员工集体宿舍的,一律将宿舍迁出,异地安置;取缔“作坊式”和“经营性”“三合一”场所;“九小场所”中的小旅馆、小餐饮场所、小歌舞娱乐场所、小美容洗浴场所使用可燃材料分隔或装饰装修的,一律拆除;未经许可禁止违规搭盖阁楼;按要求配置灭火器材,设置疏散指示标志和火灾事故应急照明装置,并确保完好有效;电气线路敷设符合规定要求;员工普遍受到一次消防安全教育培训,达到会报警、会扑救初起火灾、会引导人员疏散的要求。

4、工业厂房的排查重点是:是否存在违法建筑、“三合一”厂房、擅自改变厂房使用性质等情况,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疏散通道、消防水源是否符合要求。易燃易爆场所整治重点是:行政手续是否完备、场所选点布局、消防设施是否符合要求,场所是否符合防火防爆要求。

根据不同时期的火灾形势和特点,社区要结合实际,深入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严格整治各类火灾隐患,杜绝隐患事故的发生。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社区要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站在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真正把消防安全工作摆到重要位置,努力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二)周密部署,形成合力。社区要推动本级本部门将消防安全责任层层分解到人,认真抓好落实,真正形成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要对辖区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分类排队,逐一制定整改推进措施,明确整改时限,共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对各类消防安全隐患,尤其是重大火灾隐患迅速研究,提出有效解决办法,坚决予以消除。

(三)舆论先行,强化培训,努力营造整治工作浓厚氛围。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手段,加大宣传力度,形成强大的舆论声势。要广泛宣传关于开展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治的工作部署、目标任务和工作要求,曝光火灾隐患,公开典型火灾案例,警示教育群众;要进一步加强经常性消防宣传工作,要针对各类人员尤其是进城务工人员消防安全素质偏低的情况,运用多种方式,贴近进城务工人员实际情况,加大消防安全常识和火场逃生自救技能的宣传和培训;通过墙报、一封信、宣传栏、宣传手册,集中授课、培训等多种形式,开展经常性的消防常识普及教育,使广大进城务工人员了解和掌握在生活、工作、娱乐等环境中的火灾预防常识,提高协助救灾和逃生自救能力。要设立举报电话和信箱,鼓励广大人民群众特别是从业人员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四)畅通渠道,及时反馈。社区要及时总结工作经验,畅通信息渠道,加强信息反馈,及时上报重要情况和突出问题。

本次消除安全专项整治工作要求领导重视落实责任、突出重点、大力宣传、提高认识,确保治理到位。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广泛深入开展“安全生产年”活动,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生产行为,根据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工作的通知》和合肥市城乡建设委员会的部署要求,决定在公司在建项目开展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大检查,现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上级党委、政府的决策部署,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切实落实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要求,严厉打击建筑工程消防违法行为,坚决防止各类重特大火灾尤其是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的发生和维护安全生产法制秩序,进一步遏制生产安全事故,促进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的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工作方针,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为确保建设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检查取得实效,成立安徽东皖建设集团有限公司建筑工程施工现场消防安全专项检查领导。

组长:周先斌。

副组长:林晓平。

组员:季汝昆、廖胜前、夏秀云、蒋海涛、沈良科。

全面排查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建筑防火、消防安全疏散、自动消防设施、室内装修、外墙节能施工、电气线路设备等方面存在的消防安全隐患。具体内容包括:

1、新建、改建、扩建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消防验收情况;

2、消防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贯彻落实情况;

3、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制度、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建立及落实情况;

5、工地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制定及演练情况;

6、建筑物之间防火间距、消防通道、建筑安全出口、疏散通道、防火分区设置情况;

7、消防器材状况、灭火器配置情况;

8、电气线路敷设及电气设备运转情况;

9、外墙保温材料防火性能情况;

10、室内装修材料防火行能情况;

11、建筑材料堆放场地、易燃物品堆放场地情况;

12、焊接等施工现场有无易燃物品的情况;

13、施工人员生活区的防火隔离、安全出口、疏散通道设置、消防设备正常使用、电器线路敷设及电器设备运转等情况。

1、自检阶段:要求公司各下属项目部根据以上要求立即对在建工程进行消防安全自检活动,在11月20日前完成自检工作,并形成自检情况书面报告,提交公司安全生产部汇总。

2、督查阶段:公司安全生产部将自11月20日至11月21日,根据各项目部自检情况组织专项督查。

(一)各项目部要提高认识,增强施工现场防火安全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采取举办培训班等多种方式,普及防火安全知识,使广大民工工提高预防火灾、逃生自救能力。

(二)进一步督促施工单位提高安全生产意识,把各项安全制度和措施落到实处,确保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和安全,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夏季火灾防控工作,进一步打牢消防工作基础,我院决定从20__年5月20日至9月20日在全院范围内集中开展夏季消防安全检查。工作方案如下:

一、工作目标。

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的总要求,集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全面加强消防基层基础建设,进一步健全完善消防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全院、全年无事故。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此次夏季消防工作大检查的组织领导,医院成立夏季消防安全检查领导小组。院长王辉、书记高亚丽任组长,副院长苗保平、魏冬、李松辉、院长助理李广庆、刘跃刚任副组长,各科室、病区、中心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保卫科,办公电话:

三、检查范围暨检查重点。

全院行管科室包括建筑、水、电、暖、气、食堂、洗衣房,门诊部、住院部和在建工地等。做到不留死角、不留盲区、深入落实开展检查。

四、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措施。

1、对建设工程未经消防设计审核、竣工验收或备案抽查合格,擅自施工、投入使用,以及公众聚集场所未经消防安全检查或检查不合格、擅自使用营业的,依法责令停止施工、停止使用、停产停业。

2、对医院和各科存在火灾隐患,不及时消除可能严重威胁公共安全的,依法对危险部位或者场所予以临时查封。

3、对占用、堵塞、封闭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车通道,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或者占用防火间距,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障碍物,责令改正,拒不改正的,依法强制清除或者拆除相关障碍物。

4、对建筑消防设施未保持完好有效或者擅自停用消防设施的,责令改正并处罚款,拒不改正的,予以临时查封。

5、对生产、储存、经营易燃易爆危险品的场所与居住场所设置在同一建筑物内,或者未与居住场所保持安全距离的,依法责令停产停业。

6、对违反有关消防技术标准和管理规定生产、储存、运输、销售、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品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处罚。

7、对违反规定进行电焊等明火作业或者在具有火灾、爆炸危险的场所吸烟、使用明火,情节严重的,对违法行为人依法拘留;指使或者强令他人违反消防安全规定冒险作业,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予以拘留。

8、对排查发现存在重大火灾隐患、严重影响公共安全的,一律提请当地政府予以挂牌督办,限期整改销案。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5月底前)。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召开会议,明确工作任务,层层动员,对夏季消防安全检查进行动员部署。

(二)综合整治(9月15日前)。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查处消防违法行为;全面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自觉整改火灾隐患;组织对公共消防设施建设进行检查。

(三)总结验收(9月20日前)。市卫生局将组织督导组对医院大检查工作情况进行检查验收。我院将认真总结,查找不足,建立提升火灾防范和加强公共消防设施建设的长效机制。

六、工作措施。

1、落实主体责任。5月底前,组织召开会议,部署夏季消防检查工作。要对消防安全形势进行综合研判评估,找准当前工作存在的薄弱环节,制定具体整治措施和计划,限定整治时限,确保工作实效。

2、落实监管责任。5月底前,医院制定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和工作制度,部署开展“五个一”活动,即:制定一份工作方案、召开一次部署会议、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组织一次全员培训、进行一次专项督导。

3、全面开展自查自纠。6月份,要开展消防安全自查自纠,

发现问题,制定计划,限期整改,做到“隐患自查、责任自负”。

4、加强消防宣传和灭火演练。组织开展“五人一室”责任落实专项治理行动,6月15日市卫计委将组织对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消防专兼职人员、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保安“五类人员”进行全员培训、实名登记。医院组织开展一次全员培训和灭火应急疏散演练,建立培训演练档案,提高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四个能力”。

医院将夏季消防安全检查纳入20__年度消防工作考核内容,适时开展专项督查,9月份进行综合检查验收。对因工作推进缓慢、成效不明显的,予以通报批评;对因责任不落实导致发生较大亡人火灾或造成较大影响火灾的严格实施责任倒查,严肃追究有关科室和责任人的责任。

幼儿园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1、了解基本的消防知识,学习火灾中简单的自救方法。

2、树立防火意识,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能力。

图片、电视、安全出口、消防车声音,录像;幼儿已积累了一些安全防火的知识经验,且知道自己家的住址。

1、幼儿观看动画,引出问题。

师:发生了什么事?垃圾筐着火了,怎么办?

教师利用图片和绘画的形式记录幼儿的回答。

幼:用水泼。

幼:用脚踩。

幼:用石头压。

幼:用铲子拍。

分析:中班幼儿的思维方式是具体形象思维,教师利用图片的形式,能够形象地帮助幼儿记录他们想出的办法。

2、教师放映大火的录像,讨论着火了怎么办。

(1)鼓励幼儿积极回答问题,利用图片的形式记录幼儿的回答。

报警:火警电话119。

用湿毛巾、湿布捂住口鼻,弯腰摸墙撤离。

打开窗户,用鲜艳的衣服或手电等呼叫求救。

把床单撕成一条一条的当绳子从窗户逃生。

用灭火器灭火。

一个跟着一个走,不能拥挤下楼。

分析:在活动前丰富幼儿的感知经验,创设相应的环境,只有这样,幼儿在活动中才能积极思考,积极回答问题。

(2)引导幼儿思考上面的方法哪些小朋友能做。

教师和幼儿一起模拟打119,让幼儿说出家庭住址。

为什么要用湿毛巾捂住口鼻?

小朋友为什么要一个跟着一个走?

3、逃生演习。

告诉幼儿:现在我们要进行一个逃生演习。

情境:警报拉响。教师表现慌张,说:小朋友不好了,幼儿园着火了,我们赶快想办法逃到安全的地方。

提醒幼儿不要害怕,引导幼儿有序弯腰摸墙从安全出口撤离。来到院中安全的地方,教师清点人数,总结逃生中出现的问题。

分析:幼儿通过亲身体验逃生的过程,了解一些逃生、白救的方法,提高幼儿的自我保护意识。

一次活动可能不会达到明显效果,在其他有关活动或教学活动中,可以继续渗透防火逃生教育和练习。

防火逃生意识要从小培养,孩于们从小就要掌握一些防火逃生的方法。本活动结合幼儿的实际需求,利用多种手段教学,使幼儿感受到了火灾的危害,同时,也使幼儿了解到简单的逃生方法,提高了幼儿的安全意识,有利于幼儿的长远发展。

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有效防范校园火灾事故的发生,维护广大师生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河北省教育厅关于开展学校消防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的通知》(冀教安〔2020〕10号)任务部署,县教育局决定在全县学校开展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活动。现结合教育系统工作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落实学校消防安全责任制,全面排查整治火灾隐患,广泛开展消防安全教育,不断加强消防基础设施建设,完善灭火和应急救援体系,有效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发生,坚决遏制较大及以上特别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在全省教育系统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一、成立消防专项政治活动领导小组。

组长:郝立军副组长:郝晓冲、李永强组员:全校领导。

二、制定消防安全工作责任制,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三、

制定应急疏散预案,落实火灾隐患整改,建立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档案台账。

四、进行消防教育主题班会。

五、利用“河北省学校安全网格化管理平台”进行隐患排查。

六、校内消防器材做好日常维护工作。

七、进行消防疏散演练。

八、全面整治学校教室、宿舍(公寓)、实验室、危化品仓库、物品储藏室、配电室、控制室、锅炉房、门房、食堂、餐厅、体育场、施工工地等重点场所的消防安全隐患。

学校安全无小事,学校消防安全是学校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各学校要认真贯彻落实学校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和规章要求,切实加强对学校消防安全工作的领导,把学校的消防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管理内容列入议事日程,做到了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不断强化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将学校消防安全责任逐一落实到每一个岗位。

商场消防安全专项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近年来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和消防工作重要论述、指示批示精神,按照《区安办关于印发市区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计划的通知》和《区消防救援大队关于印发区推进行业系统消防安全标准化管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商场、超市、酒店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实施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安全生产的决策部署,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安全生产重要论述,树牢安全发展理念,细化安全责任清单,压实安全责任,集中整治突出隐患,有效防范和减少一般事故,确保消防安全稳定。

二、工作任务。

(一)建立机制,完善制度。

建立健全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完善各项消防安全制度,规范消防安全例会,防火巡查、检查,消防宣传和培训,用火用电管理,火灾隐患整改,消防档案管理,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宣传以及火灾事故处置与善后等方面的工作措施。

2.不擅自挪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

3.不违规储存和使用易燃易爆危险化学物品;

4.不违规安装、使用电气设施和燃气具;

5.不违规进行建筑内部装修)、“五保证”(1.保证消防扑救条件符合要求;

2.保证特殊岗位从业人员持证上岗;

3.保证消防值班巡查到位;

4.保证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证员工“三懂四会”)的基础上,将创建消防标准化活动工作落到实处,抓出成效。

三、

时间安排(从即日起至2022年11月)。

(一)动员部署与自查自改。制定切实可行的细化实施方案,严格按照专项整治要求,对消防安全进行梳理研判,全面深入、细致彻底开展自查自纠。

(二)集中攻坚。对自查自纠阶段发现的各类安全隐患和问题的整改情况逐条逐项落实排查,跟踪督查、一盯到底。

(三)巩固提升。要对专项整治行动开展情况及时。

总结。

分析,总结好的经验做法,持续推动各项工作,巩固专项整治成果。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统一思想。要高度重视,深刻认识做好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的重要性,强化领导责任,切实将此项工作落到实处。

(二)强化督导,严格问责。要坚持边排查边整改,对排查出的每一个隐患和薄弱环节,要严格实行跟踪督办制度,对排查整改不到位或因工作不力导致责任事故发生的,要倒查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消防安全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抓好老旧场所突出风险隐患治理,落实火灾风险差异化防控措施,打牢城中村火灾防控基础,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树牢安全发展理念,坚持“政府主导、部门联动、属地管理、分步实施”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长效管理机制,有效预防和遏制亡人火灾事故发生。

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纳入“十四五”消防救援事业专项规划和城市发展规划,按照“先急后缓、边查边改、先改后建、健全长效”和“属地具体实施、行业监管指导”的治理思路,利用三年时间,逐步解决城中村消防安全隐患突出、消防基础设施欠缺、消防组织不健全等问题,努力实现城中村消防安全人防、物防和技防逐步提升,群众消防安全意识进一步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环境明显改善。20xx年底,全市4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75%的城中村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20xx年底前,全市城中村全部完成消防安全综合治理。

(一)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改造计划。针对老旧小区、家庭生产加工作坊、“三合一”场所、城乡结合部等突出风险,结合“十四五”规划编制实施、新型城镇化建设、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城镇棚户区改造,分类施策、分类整治,组织升级改造消防设施,推动落实基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有效改善消防安全条件。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列入智慧安防小区建设内容。将老旧场所消防风险治理列入实事工程、民生工程,分年度挂牌督办整改一批老旧场所火灾隐患问题。(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发改委、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二)开展消防安全“敲门”行动。依托乡镇街道、安监办(站)、公安派出所等基层力量,采取敲门入户形式,整合基层监管力量,建立“发现上报、调度处置、跟踪回访”工作流程,加大网格员巡查频次和火灾隐患督促整改力度,分组、分片区逐家逐户实施“敲门”行动,集中开展防火巡查和宣传培训,重点整治小型人员密集场所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数量不足、安全疏散不畅、防火分隔不到位、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或充电、用火用电不规范等突出问题。(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等有关部门)。

(三)严查违章搭建。将存在违章建设的城中村建筑纳入县区违章建设攻坚行动重点内容,严禁各类私自搭建、擅自加建等影响消防安全的违法违规行为。(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管局、市城乡建设局等有关部门)。

(四)规范出租屋管理。制定出租屋火灾风险防范措施。各县区充分发动公安派出所、基层网格组织,进一步规范出租屋源头管控。对于既有出租屋,重点纠治违规停放电动自行车,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违规用火用电等突出问题,定期开展消防宣传教育等工作,指导、监督出租人、管理人、承租人和共同居住人做好消防安全防范措施。(牵头部门: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公安局、市消防救援支队等有关部门)。

(五)实施“路改”。加强对城中村道路的管理,拆除违法违章建筑,开辟防火通道,将城中村隔离成若干个防火区域,对确实无法开辟防火通道的,应规划防火带,加强防火分隔。禁止占用、堵塞消防车道;改造不符合条件的道路,使其宽度、转弯半径、通过高度符合消防车通行及灭火救援的要求,确保有若干条可供消防车畅顺通行的道路。(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城乡建设局、市城市管理局等有关部门)。

(六)实施“水改”。有市政管网的,确保消火栓和消防给水管网全部覆盖整个城中村;无市政管网的,应在适当位置修建储水池,并配建铺设消防给水管网并安装消火栓;有天然水源的,要修建取水平台、取水口,满足消防车吸水需要。消防设施、器材的维护保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负责”的原则实施。(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市有关部门)。

(七)实施“线改”。按照“谁资产谁负责”的原则,规范建筑物内外电气、通信线路敷设,实现强弱电分离,严禁私拉乱接电线等违章用电行为。对陈旧老化的电气、通信线路,应按国家有关安全规范及时进行改造、更换,电气线路应穿金属管或阻燃型硬质塑料管保护,并安装漏电保护装置,电气设备应安装在不燃材料上。有条件的地区应对各类管道、管线进行统一规划和开挖埋设,实施电线地下敷设。(牵头部门:市经信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国网淮南供电公司、淮南市安广网络公司、中国铁塔淮南分公司、中国移动淮南分公司、中国电信淮南分公司、中国联通淮南分公司等有关部门)。

(八)实施“气改”。对于有条件敷设管道燃气并符合安全规范的,应统筹规划管道燃气管网布局,实现管道燃气入户。对于不具备敷设条件的,采取灵活的供气方式,制定安全防范措施,完善配套管理制度,引导群众安全使用瓶装液化石油气。(牵头部门:市城乡建设局;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淮南中燃燃气公司等有关部门)。

(九)实施“技改”。对体量较大的建筑物必须按照国家相关消防技术规范标准和管理规定配备室内消火栓、消防卷盘、火灾自动灭火和报警系统等消防设施。现阶段按国家标准配置确有困难的,可采用安装简易喷淋、独立式烟感报警等技防改造手段。(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加强消防安全组织建设。督促指导建立健全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组织,配备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善网格化管理制度,落实网格化管理要求,推广居民楼院“楼长制”,推广运用网格化巡查终端,加强防火检查、巡查,按“一楼一档”、“一院一档”、“一场所一档案”要求分别登记建档。(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一)推进公共消防基础建设。根据加强乡村防灾减灾救灾能力建设要求,因地制宜推动建设乡镇专职消防队、志愿消防队和微型消防站,跟进加强业务指导,推动建立定期培训演练的常态机制,提高初起火灾扑救能力,提升城中村抗御火灾水平。(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十二)加强消防宣传培训。利用广播、宣传栏、微信群、横幅标语等,广泛开展警示性、提示性消防安全宣传。组织小企业主、个体工商户及从业人员消防安全“大培训”,提升消防安全意识,提高火场紧急避险与自防自救能力。(牵头部门:市消防救援支队;责任单位:各县区、园区)。

(一)调查摸底阶段(20xx年3月至20xx年6月)。

市政府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各县区结合实际,成立政府负责、部门实施、社会动员、居民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研究制订“一村一策”治理方案,明确工作职责,组织开展摸排,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报刊等新闻媒体,有计划、有组织地深入开展综合治理宣传报道,定期曝光一批火灾隐患。20xx年6月底前,各县区要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风险“布局、建筑、设施、线路和管理”五项问题清单和隐患台账。

(二)集中攻坚阶段。(20xx年7月至20xx年6月)。

1.建强防控基础。结合实际,以社区、行政村为单位,建立微型消防站,组建志愿消防队,配备“小、灵、巧”的消防车辆,按相应标准配齐消防器材,满足处置初起火灾的需要,有条件的建设小型消防站,通过开展每日防火巡查,定期防火检查,常态化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处置扑救初起火灾,提升城中村自防自救能力。20xx年6月底前,所有城中村全部建立微型消防站、志愿消防队,并投入使用。

2.集中整治攻坚。坚持“精准实施、试点先行、总结经验、逐步推广”的治理思路,推广实施田家庵区舜耕镇洞山社区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经验,采取先易后难、分步实施方式,实施“路改、水改、线改、气改、技改”措施,加大消防违法行为整治力度,开展联合执法,震慑一批消防违法行为。20xx年9月底前,城中村所有经营性场所、出租屋、“三合一”等重点场所全部按要求配备灭火器材。20xx年12月底前,完成城中村电动车集中充电设施建设。20xx年6月底前,完成城中村“路改”“水改”,城中村消防车通道、建筑安全疏散通道满足基本要求。20xx年5月底前,完成城中村“气改”,确保用气安全。20xx年9月底前,完成“线改”“技改”,城中村消防安全突出风险隐患消除。

(三)总结验收阶段(20xx年10月至20xx年11月)。对综合治理阶段工作进行汇总分析,总结经验,查找不足,巩固成果。不断健全完善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长效机制。

(一)加强工作领导。要充分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工作的重要性,严格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主要领导负责制,逐步加大财政资金的投入,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经费纳入分级财政预算,确保专款专用。强化工作调度推进,定期通报治理进展,统筹解决难题。

(二)强化联动合力。各部门、各单位要严格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针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按照各自的职责和权限,依法治理。要加强工作协调配合,及时沟通信息,积极开展联合检查和联合执法,形成强大合力,共同推进工作开展。

(三)深化宣传教育。要深入推进消防宣传“五进”活动,针对城中村、老旧住宅火灾特点,组织发动村(居)委会通过张贴公告、发放宣传单、广播、组织义务流动宣传队等形式,把消防宣传深入到社区单位、住宅区,切实提高群众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独居老人、留守儿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逃生自救能力。

(四)严格责任追究。市政府适时组织对各县区治理情况进行督导检查。对组织措施不得力、检查治理走过场的,给予通报批评。凡发生城中村亡人火灾和影响大、损失严重火灾的,严格实行问责制和倒查制,对存在渎职失职的按照规定严肃处理。

20xx年3月31日前,各县区将本级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三年行动实施方案、领导小组名单和20xx年任务清单上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行动期间,每年11月底,上报年度工作进展情况报告(联系人:市消防救援支队,卢晗、吴问坤,电话:6674021,邮箱:xxx@)。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决策部署,进一步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确保全镇火灾防控形势稳定,即日起至20xx年底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现制定工作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统筹发展和安全,结合市委市政府、区委区政府部署要求,聚焦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弱、致灾因素多、火灾风险高、群众意识弱等问题,按照“防、消、宣”一体化思维,进一步完善健全城中村消防工作治理体系,全力消除消防安全风险,夯实消防安全基础建设,提升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坚决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高标准实现“文明典范”和“两高两化”城市建设营造良好消防安全环境。

集中治理城中村的生产经营租住场所、消防车通道、消防水源等问题隐患。

(五)火源。烛台焚香烧纸、蚊香、烟头、灶具等风险;

(八)水源。消火栓建设数量不足或损坏、缺水。

按照“政府主导、镇街主责、部门配合”要求,各村(居)、各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内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部署、督导检查、隐患整改、责任追究等工作。

(一)属地治理责任。镇消安委办负责综合治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基层治理体系,加强村(居)、有关部门统筹联动,明确各方职责任务。要依托镇消防站和综合执法办公室,整合各类执法和网格力量组织开展巡查、检查,制定整治工作措施,项目化推进落实。各村(居)委会结合实际制定完善村民防火公约,广泛张贴宣传,加强日常入户,配合相关部门开展巡查、检查、安全提示等工作,及时发现整改火灾隐患和消防违法行为并向消防部门报告。

(二)部门治理责任。相关部门按照“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经营必须管安全”和“谁主管谁牵头、谁为主谁牵头、谁靠近谁牵头”原则,履行消防安全监管职责。

1.专职消防队负责牵头组织实施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组织开展“消防车夜巡”专项行动。

2.派出所负责依法开展日常消防监督检查、消防宣传教育。

3.村建办负责电动自行车集中充电停放场所建设工作。结合自建房屋安全整治工作,指导农村住房安全管理。

4.燃气管理站指导督促开展城中村出租房燃气安全隐患排查整治。

5.城管执法中队负责依法查处城中村内存在安全隐患的新建、改建、扩建违法建(构)筑物。

6.市场监管所依职责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

7.经济服务办配合督促用作餐饮、商场、超市、再生资源回收等场所的整改。

8.卫计口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医疗卫生机构等场所的整改。

9.安监站履行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能,配合各级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

10.文化站负责指导督促用作教育系统学校、幼儿园、学科类校外培训机构、歌舞娱乐、公共体育场馆、体育彩票销售等场所的整改。

11.社会事务办负责指导督促用作养老服务机构、儿童福利机构等场所的整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福建省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职责分工负责指导督促本行业领域整治范围内的场所隐患整改工作,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切实消除安全隐患。

(一)部署启动阶段(10月15日前)。各村(居)、各部门按照部署要求,制定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全面组织发动。

(二)稳步推进阶段(12月31日前)。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基层力量,有序开展集中排查,建立隐患问题清单,明确整改期限,督促隐患整改。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11月30日前)。各村(居)在前一阶段基础上进一步完善基层队伍力量建设,进行实体化运行。各村(居)、各部门组织对本辖区、本行业系统单位场所开展全面排查整治,分级分类推进整改。

(四)总结提升阶段(20xx年12月31日前)。各村(居)、各部门梳理总结工作成效、典型做法和问题不足,固化治理成果,完善制度机制,提高城中村消防安全管理水平。

(一)组织排查整治。各村(居)按照《全镇生产经营租住场所重大火灾风险综合治理方案》的通知(灌安办〔20xx〕2号),结合既有掌握情况,对城中村场所开展全面排查登记,掌握基础信息,开展排查整治,列出问题隐患清单和整改责任清单。各村(居)、各有关部门要完善房屋租赁市场准入机制,将消防安全作为出租房屋入市的重要内容,综合施策,压实房东、二房东落实主体责任,督促其投入整改资金,确保隐患整改到位。

(二)完善治理体系。党的二十大召开前,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工作站实体化运转,全镇19个村居依托现有人员和微型消防站全部成立“村居消防工作室”,负责统筹辖区内的火灾预防、灭火救援、消防宣传工作。形成镇有消安委和消防工作站、村(居)有消防工作室的组织架构。按照基层网格划分,发动网格员等群防群治力量开展辖区内显见性火灾隐患的排查整治。

(三)突出齐抓共管。各部门依据“三管三必须”原则,全面加强对城中村单位场所的事前事中事后监管,对隐患问题久整不改的要加大处罚力度。按照首批“消防赋权委托执法清单”内容,加强执法人员、执法装备,完善执法程序。各有关部门针对占用、堵塞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三合一”场所、电动自行车违规停放和充电、灭火器材损坏等行为进行处罚。派出所根据消防部门的委托,按照《厦门市消防管理若干规定》开展相应的行政处罚,规定与上位法存在冲突的,以上位法为准。

(四)创新智慧监管。在城中村单位场所普及安装独立烟感报警探测器、电气火灾监测、喷淋等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系统,并将信号接入市、区两级智慧城市平台,如遇警情,可通过手机端将火警信息同步推送给企业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管理人、房东租客、村(居)消防工作室人员、消防救援人员(消防站、专职队、微型站),实现“火灾早预警、火情早处置”等功能,依托智慧科技手段,提升消防安全工作效能。

(五)夯实防控基础。各村(居)针对城中村居住场所、“三合一”、电动自行车等火灾风险突出的问题,在前期开展城中村消防设施器材配备集中行动基础上,常态化开展灭火器、逃生面罩、应急照明、消防水管、简易喷淋等消防设施器材配备更新工作。推广“消防保命墙”建设,实现居住场所与生产经营场所实体硬隔离分隔。合理规划布局电动自行车集中停放、充电场所建设,引导群众养成安全停放、充电的良好习惯。

(六)开展夜巡行动。专职消防队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并会同属地村居“两委”等消防安全负责人、管理人继续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夜巡行动”,党的二十大前完成全镇城中村消防车通行条件和消防水源专项巡查,实现全覆盖。以文明城市创建为契机,派出所、交警中队、城管执法中队、电力、村(居)要加强对违规停车、占道经营、私拉乱接电线等问题的整治。专职消防队、市政园林部门和各村(居)加强对城中村消火栓破损、缺水问题的整改。

(七)深化消防宣传。深化“全生命周期”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将消防宣传融入社会治理力量工作内容,上门入户开展宣传培训。推动在各类科普教育馆新增消防体验内容,通过实操,提升宣教效果。上线培训考试平台,逐人采集信息,检验宣传培训效果,逐步做到全民覆盖。各部门宣传阵地围绕城中村消防安全特点,强化电动自行车、“三合一”、群租房等领域火灾风险隐患辨识、用火用电用气安全、初期火灾扑救、应急疏散逃生、消防设施器材使用等内容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公益性宣传。

(八)集中警示曝光。对典型火灾案例、拒不整改的火灾隐患以及执法案例,各部门要组织媒体进行曝光。对火灾隐患曝光活动,要统一媒体曝光口径,把握舆论监督导向,发现负面舆情及时处置,避免引起社会不良反应。

(一)提高思想认识。各村(居)、各部门要提高思想认识,深刻认识城中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摆上重要议事日程,落实属地管理责任,督促做好消防安全排查登记工作,进行综合治理和群防群治,做好隐患整改工作。要整体统筹规划,统筹文明创建、平安创建等工作,结合房改、水改、电改、路改,同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基础设施改造提升。

(二)压实各方责任。各村(居)、各部门要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的要求,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加强统筹,党委班子成员要抓好分管领域内的消防工作,推进各项措施落地见效。各村(居)要落实属地责任,组织群防群治力量开展排查巡查;行业部门要落实监管责任,加强本行业,本领域消防安全排查整治工作,督促指导单位落实消防安全主体责任,开展隐患自查、自改工作,降低火灾风险。

(三)严格检查执法。各有关部门要形成合力,严格执法。对在自查、排查整改中弄虚作假或存在突出风险隐患的单位,要用足用好执法手段,依法从严从重处罚。对重大隐患拒不整改的严重违法行为要依法联合惩戒,采取关停或查封等手段,对发生火灾事故的,要查原因、查责任、查教训,通过严惩事故责任方,达到处理一起、警示一片、规范一方的效果。

(四)开展联勤联训。专职消防队配合区消防救援大队加强对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的联勤联训和实战拉动。将多种形式消防救援力量纳入119指挥平台调度指挥,确保火情处置“接警短、出动快、到场快、救人出水快”,切实发挥“打早打小灭初期”的作用。

城中村消防安全整治实施方案

近年来,在区委、区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我区先后开展了多次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整治,消除了大批火灾隐患,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城中村”的消防安全问题仍较为突出,为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切实消除火灾隐患,坚决遏止重特大火灾事故尤其是群死群伤火灾事故的发生,根据广东省消防总队《关于印发〈广东省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我区“城中村”消防安全的实际情况,区政府决定从5月上旬起至10月中旬,在全区范围内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为确保此项工作的顺利进行并取得实效,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进一步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以《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国务院关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责任追究的规定》(国务院令第302号)等法律法规为依据,以预防和遏制群死群伤火灾事故为目标,突出工作重点,紧紧围绕全面提升“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建设的战略任务,坚持“落实责任、夯实基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逐步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消防工作责任体制和运行机制,不断提升“城中村”公共消防安全管理水平和抗御火灾整体能力,为全面建设和谐社会创造良好的消防安全环境。

为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专项治理工作落到实处,成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组织成员如下: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3、上步股份公司、田面股份公司、环庆股份公司、岗厦股份公司、皇岗股份公司、水围股份公司、石厦股份公司、新洲股份公司、沙尾股份公司、沙嘴股份公司、上沙股份公司、下沙股份公司、上梅林股份公司、下梅林股份公司。

办公室主任:林玉胜(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

办公室副主任:罗伟明(福田消防大队防火科科长)。

办公室设在区安监局,办公室成员:刘宏儒、凌高、巫坚强、符瀛曦。

各街道办事处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

(一)领导小组责任。

2、审定各项工作计划及专项治理方案。

(二)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在领导小组领导下具体负责“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监督管理工作;

2、部署督促各有关部门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任务。

(三)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

1、协调、配合福田消防大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

4、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四)福田消防大队职责。

2、加强对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的消防业务指导和灭火救援培训工作;

3、收集和整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表,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向领导小组或上级部门反馈。

(五)区有关职能部门职责。

各有关职能部门在区政府统一部署下,积极协调、配合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有关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六)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职责。

根据“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统一部署,成立相应机构,专人负责,抓好落实,保证本辖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按质按量完成。

要紧密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基础条件,紧紧抓住火灾隐患存在的突出问题,找准专项治理的着力点和突破口,围绕“四个基础”下功夫,全面加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基础组织建设、基础制度建设、基础工作建设、基础设施建设”。

(一)基础组织建设。在区政府领导下,各“城中村”建立由街道办、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警务室、物业管理单位、辖区单位和城中村居民代表参加的“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统一领导、协调和组织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各股份公司法人代表为“城中村”消防安全负责人,股份公司分管安全的领导为消防安全管理人,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工作。

(二)基础制度建设。明确“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消防办公室、警务室等机构及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各类人员的消防安全职责;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的工作制度、防火巡查检查、消防设施维护管理、消防检查整改、初起火灾扑救、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和警示制度等。通过层层签订消防安全责任书等形式,建立和落实“城中村”消防安全责任制,形成以街道办事处为主导,以“城中村”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为依托,社区单位、行业部门、广大群众共同参与的“城中村”消防工作运行机制。

(三)基础工作建设。要围绕“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坚决遏制亡人火灾发生”的总目标,打牢工作基础,狠抓“三个加强”。一是加强消防宣传教育。注重发挥“城中村”社区街道文化站、社区服务活动室以及公告栏、宣传栏、文化橱窗等现有设施的作用,广泛深入宣传消防法律法规,普及防火、灭火和自救逃生知识。社区每幢建筑物出入口、楼道内和公共建筑内设置《社区防火安全公约》牌,在显著位置设置消防宣传图板和标志,有条件的要设置灭火器材和消防公益广告牌(箱)等。“城中村”所在社区每季度组织一次消防教育训练,每年119消防宣传日开展一次居民广泛参与的消防宣传活动,每年组织一至二次灭火和逃生演习。针对不同季节、不同群体的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宣传教育活动,向居民家庭发放消防宣传资料。提高群众消防安全意识,形成良好的消防安全氛围。二是加强消防安全检查。“城中村”消防安全委员会每月要组织开展一次全面的防火安全大检查,“城中村”社区单位、居民住宅楼院、居民住宅通道每周要检查一次。要充分发挥社区警务室和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作用,坚持每日防火巡查,及时纠正消防违法违章行为和督促整改火灾隐患,创造良好的“城中村”社区消防安全环境。三是要加强消防技防改造。要将“三小”场所、“三合一”场所和出租屋作为“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重点,按照“一畅两会”专项整治和既有建筑治理的要求,大力推广应用简易水喷淋系统、独立式火灾报警探头、消防救生梯等消防安全技术产品,推动对“城中村”消防安全技防、物防改造,畅通消防安全通道和安全出口。四是要加强消防灭火演练。“城中村”消防应急分队配备适应“城中村”灭火救援需要的必备的消防器材和设施,要针对“城中村”基本地貌和建筑特点,开展有针对性的灭火救援演练,着力提高处置初起火灾的能力,确保“小火不出村”,遏制亡人火灾的发生。

(四)基础设施建设。依托“城中村”社区单位、治安岗亭、门卫室等单位、场所,设置消防报警电话和消防器材箱,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消防水带、水枪、消防斧、救生绳、应急灯等消防器材,随时接受群众的救助。相关职能部门落实消防规划和基础消防设施建设,结合“城中村”消防安全布局和旧城改造,拓宽消防安全通道,尽快补上室外消防管网,配置室外消防栓、消防卷盘等消防设施。要落实管理责任,严格维护保养公共消防基础设施和建筑消防设施。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排查摸底(20xx年5月16日至20xx年6月20日,区消防应急队领导小组办公室已于5月16日下发《关于做好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的通知》,要求各股份公司消防应急分队做好本阶段工作)。全面进行摸底调查,逐一登记建档,准确掌握本区“城中村”的底数,进一步了解“城中村”消防安全状况,研究制订“城中村”消防安全治理方案,制定深化推进“城中村”专项治理的制度措施。区政府组织建设、安监、公安、消防、城管、租赁、城中村改造办等职能部门和街道办,召开“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动员大会,部署开展“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通过各种媒介和手段,利用多种形式加强内外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良好氛围。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全面推进(6月21日至8月31日)。福田消防大队要按照“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部署和要求,全面启动专项治理工作。要紧紧抓住专项治理的重点,逐一落实。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组织工作组,深入各“城中村”加强指导和检查,帮助建立基层消防组织、基础制度措施,协助各“城中村”逐项落实消防安全专项治理任务。这一阶段各“城中村”都要制定专项治理计划和进程表,并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备案。

第三阶段:总结验收,检查考评(9月1日至10月10日)。区政府组织消防工作的联席会议成员单位对“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进行全面总结验收。按照专项治理的内容和要求逐项对各“城中村”进行排查,对达不到治理要求的,及时落实整改。确保各“城中村”按质按量完成专项治理任务,以迎接市、省里的检查考评,并适时召开专项治理工作会议,全面总结交流工作经验,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

(一)周密部署,扎实推进。推行“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是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关注民生、保障民众生命财产安全、维护社会和谐发展”的迫切需要,也是进一步推动我区消防工作社会化的重要措施。各级领导要站在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推进“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意义,切实加强对专项治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各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要成立专门的工作领导机构,层层抓好部署落实。要结合辖区实际,深入摸底调查,找准治理方向,制定周密可行的专项治理方案。要狠抓工作专项治理的部署落实,确保工作部署到位、责任到位、落实到位。

(二)齐抓共管,形成合力。在区政府的统一部署下,各有关职能部门、街道办事处、股份公司、社区工作站等基层组织,构建“政府领导、部门联动、基层负责”的专项治理机制。要充分发挥消防联席会议制度或防火安全委员会作用,及时协调解决在专项治理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保证专项治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三)加强指导,督促检查。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要指导帮助各街道办事处、社区工作站建立消防组织、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开展防火巡查和灭火演练;要指导督促各专项治理单位制定并落实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要按专项治理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夯实基础、扎实推进,确保各阶段专项治理任务的完成。

(四)建章立制,重在长效。福田消防大队要把“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和当前正在开展的“一畅两会”专项整治活动和“三小”场所专项整治等各项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要深入剖析“城中村”的消防安全状况,创新思路和方法,促进社区消防工作和消防安全技防改造等措施,探索建立“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的长效机制。区政府对工作部署推进得力的,将予以表彰;对工作进展缓慢,成效较差的,予以通报批评。

(五)强化督导,及时反馈。区“城中村”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对各股份公司开展专项整治工作的情况要及时进行督促、检查、指导,确保各项相关工作落实到位。各股份公司每月2日前要将《城中村消防安全专项治理工作开展情况》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各阶段结束后要及时将阶段性总结和相应资料上报区消防专项治理办公室,报送有关材料具体安排详见附件(联系人:符瀛曦,联系、传真电话:829176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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