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汇总17篇)

时间:2023-12-12 03:54:32 作者:FS文字使者

在安全工作总结中,我们应该重视数据分析,通过统计和比较来评估工作的有效性。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安全工作总结范文,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启示。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我局认真贯彻省、市、区关于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相关精神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并取得一定实效有效确保了全区无水产品安全事故。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职责。

按照水产品食品安全管理的需要,我局对水产站工作人员进行细化分工,实行包片负责的制度,每个人负责几个固定的养殖场的`质量安全日常监督指导,养殖场所在的乡镇水务技术推广站站长为区域质量监督管理员,具体负责辖区内养殖水产品的日常监管。同养殖场签订了水产品安全生产责任书,从而形成了从上到下全方位、立体式监管体系,加强了水产品安全管理工作。

我局坚持以正面宣传和舆论导向为主的方针,将普法宣传教育与普及科学养殖技术知识相结合,将食品安全知识宣传与教育广大人民群众自觉参与食品安全防控相结合,以提高养殖业主健康养殖、依法防疫、依法经营参与意识为总的指导思想,按照“贴近实际、贴近生活、贴近群众”的要求,大力宣传《_食品安全法》、《水产养殖质量安全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同时,我局根据我区水产养殖实际情况,组织技术人员印制了《水产养殖用药记录》、《水产品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场所巡查监管记录》等记录资料,通过召开业主培训会、深入养殖基地向生产养殖业主散发宣传资料。据统计,全年共计举办培训班3期,参训人员100余人,张贴标语3幅,发放宣传资料200余份。

(三)加强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严把渔业投入品的质量。

我局以生产环节为重点,主要检查养殖场投入品登记、生产经营档案等内容,特别是针对渔药进货记录、渠道、采购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此期间,共清查养殖场12个,未发现违规渔药。但是,部分养殖场却存在未建立生产、销售、用药记录的行为,未建立生产记录的养殖场有3个,主要是生产记录不完善,用药记录不全,我局已作出批评教育,并将其列入重点监控对象,以不定期的形式,对其重点进行突击检查,有力地促进其整改。

我局组织专业人员深入养殖户对水产品质量进行抽检,今年已完成40个抽检任务,抽检品种主要包括长吻d、鲫鱼、翘嘴红n、草鱼、鲢鱼、斑点叉尾t等,抽检结果均为合格,未检出孔雀石绿、氯霉素、硝基呋喃等药物残留,从源头上保障了水产品质量安全,为我区百姓的餐桌安全提供了保障。

二、工作中存在的问题。

尽管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总体上还存在一定困难和问题,主要是很多水产养殖场是小户经营,资金少,规模小,意识差,生产不够规范现象依然存在,部分养殖户未能按规定做好记录生产、用药、销售情况,有的未将记录按规定进行保存。

三、20xx年工作打算。

(一)对文化素质较高的养殖户进行专业培训,进一步提高他们的养殖技术含量,通过辐射带动的方式,提高养殖技术水平。

(二)进一步规范养殖户的养殖行为,督促他们完善水产养殖“三项记录”和“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水产品质量可追溯制度。

(三)继续推进水产健康养殖模式,通过实行种苗生产许可制度和养殖证制度,把好养殖生产准人关,通过规范养殖行为,建设标准化示范区、无公害产地、优势产品基地,通过实行渔医制度,推进水产养殖病害防治工作。

(四)进一步加大日常监管,特别是药残抽检力度,把不合格产品控制在萌芽状态。

(五)加强水产品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渔药、渔饲料的检查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尊敬的公司领导: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安全部虽然成立只有1年,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安全部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本部门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作为部门主管深知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在20xx年度,本部门的工作范围除了负责质量的控制及安全以外,上半年同时还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

13年即将过去,安全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圆满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程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虽然忠实的执行了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工地各异、协作部门多、人员繁杂,素质参差、工作周期长、季节变化大等原因,在落实与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减少工作不安全心理阴影,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得在来年的工作中能够出现一派,干劲十足,欣欣向荣的新气象,总结如下:

一、截止20xx年12月31日,所有在建项目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年对所有市政给水配套、中水配套、道路等共计92个项目,每个项目进行了至少2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共计4份。

三、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巡回检查,排查隐患,下发“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并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6月3日在检查一分公司梅江西路给水工程及二分公司淇水道给水工程时发现供货商提供的管材与公司所要求的不一致,为防止供货商以次充好,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一二分公司进行调查。

五、积极配合完成公司本年度的质量体系工作及压力管道资质升级。

六、上半年,为保证车辆的安全正常行驶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验车及保险理赔、货车通行证的领取发放、行车证更名。

七、由本部门组织参加的纪庄子再生水厂改扩建工程创新、创优评比,荣获了“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金奖”及“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八、完成公司宣传册的更新制定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总结13年的经验教训,坚决杜绝危险、伤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公司减少损失,增加效益。新的一年,新的开端,将昭示我们一如既往的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理念。拓展思想,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努力增强质量安全部在工作过程中的专业技能。

最后我代表安全部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文档为doc格式。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预防和控制水生动物疫病的传播和流行,保障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强水产品消费安全意识,全面贯彻落实相关法律政策,根据安排,我局在今年以来,我们严格按照食品安全质量管理要求,认真学习充分发挥渔业管理、渔政监督和水生动物防疫检疫三项职能,全面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的角度出发,明确目标、强化措施、分片包干、依法监管、严格奖惩,确保了食品安全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我市的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制度的实施又迈出了坚实的一步。现今年食品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一、严格执行养殖证许可制度,

深入开展水产苗种生产场专项整治,加强了水产苗种场普查登记,全面摸清水产苗种场生产基本情况,严格许可制度,确保了苗种场生产许可证发证率达到了100%。

由于广大养殖户存在安全意识薄弱,大局观不足,销售携毒种苗,滥用违禁药物等现象,为把好水产品质量安全关,增强我市水产品在市场上的竞争力,进一步提高广大人民群众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防疫检疫意识,积极推进标准化养殖,我局有针对性的印制了各类宣传文件。例如《水产品养殖禁用药物名录》、《水产品质量鉴定和实用小常识》,《水生动物防疫合格条件》等,通过各种宣传措施,张贴公告,制作宣传展板,举行数次专题展览,在市文化广场设立宣传咨询点。举办水生动物防疫检疫,鱼病防治和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养殖户,涉水饭店等人手一份,增强水产品养殖户和经营户的水产质量安全意识,从自我做起,自觉抵制和减少有毒有害食品对人民群众的健康造成危害,通过宣传,使生产者,经营者,消费者对开展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重要性和必要性有了更充分的了解和认识,为更好的开展防疫检疫工作进行舆论引导和宣传。

三、定期不定期深入全市大的农贸市场、

四大超市的水产品经营户,40余家饭店等进行检查,检查的重点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甲醛等违禁药物,腐烂病变质水产品和禁售鱼类等,同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确保了销售环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加大执法力度,我局先后深入全市各大农贸市场,各大超市的水产品经营户,利用快速检测设备对涉鱼饭店进行抽检,抽检的重点为孔雀石绿,氯霉素,甲醛等违禁药物,腐烂病变水产品和禁售鱼类等,抽检合格率为100%。同时检查产品合格证,检疫证等相关证件,确保了销售环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为开展防疫检疫工作打下了坚实的基础。通过开展严历查处水产养殖环节非法添加行为的.专项整治,杜绝违法使用违禁药物,杜绝滥用各种渔药和添加剂,对养殖环节出现的非法添加和滥用各种渔药和添加剂的行为给予严历查处;通过对农贸市场、超市的抽检,及时掌握可能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摸清多发易发领域和环节,明确工作重点,力争在整治行动中不留死角。

四、完善实验室建设,

为防疫检疫执法提供可见的数字依据,让我们的执法更有力度,更有说服力。无论是农产品质量安全检测,水质监测还是苗种检疫防疫,都离不开硬指标,离不开实验室数据的支持,疫病防治站的建成将使我市防疫检疫工作更加秩序化、规范化、正规化。

五、20的工作思路和设想。

1、密切注意国家、省有关水生动物防疫检疫的政策、法规并遵照执行;

2、努力完成省上、市局交给的有关任务;

5、以养殖环节为主,进行市场抽检,及时了解非法添加的化学物质。一旦发现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和非法添加物,将立即查封,并追根溯源,凡有意或滥用非法添加物的将依法严惩,向社会爆光按受媒体监督,涉嫌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在今后的工作中,我们将积极按照省市文件、规范要求。

严格管理,积极借鉴兄弟县区管理经验。对水产品经营户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办法宣传到位,加快渔政执法,进一步完善监管手段。让我市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更加规范、合理,不断提升广大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

一、加强组织领导,精心安排部署。

为切实推进全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我局完善并积极发挥以局长任组长、分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负责同志为成员的xx市卫生系统依法行政工作领导小组职责,明确任务要求,强化主要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责任,为依法行政工作的开展提供了组织保障。印发了《xx市卫生局年依法行政工作要点》,对2014年依法行政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实行目标管理。市卫生局与各区县卫生局、局属各单位签订了《2014年综合目标任务书》,把依法行政工作纳入各区县和局属各单位工作的重要考核内容,把推进依法行政摆在重要位置,与卫生改革发展、维护稳定等工作同部署、同落实、同考核。

二、突出工作重点,扎实推进依法行政。

(一)健全机制,推进依法科学民主决策。

建立健全了民主科学的决策机制,凡涉及全市性或重大决策时,都要按照重大行政决策程序,在广泛听取基层意见的基础上,经局工委会议集体讨论决定,必要时报上级部门备案,从而保证了决策的科学性,合法性。

(二)深化卫生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促进公正、文明执法。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是“十二五”规划开局之年,上半年,我项目部按照上级安全质量生产工作部署,以深入贯彻落实《_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国发20xx【23】号文)为核心,并结合_今年在工程建设领域开展的“三整治一提高”活动,作为我项目部开展安全质量工作的指导与执行标准,现将上半年安全质量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末,由于工程已逐渐接近尾声,大部分管理人员被安排到别的新开项目进行工作,项目部领导班子及各部室负责人岗位发生了较大变化,节后重新开工时安质部对之前的安全、质量保证体系及安全、质量领导小组重新进行了修订,对各领导在安全、质量体系中的分管工作重新进行了划分。并在日常的施工生产中,严格按照保证体系及领导分工进行工作。

安全教育是提高施工人员安全意识,保证安全生产的重要措施,也是最直接的一种手段。项目部在2月下旬施工现场逐渐复工后,组织对所有施工队的施工人员进行了一次节后收心岗前安全教育培训,培训人次达69人。并经过考试合格后方能上岗作业。

安全宣传方面,项目部在原来工程塑形工作的基础上,根据施工进度及不同阶段施工情况,并结合沪杭公司标准化示范段创建工作及6月份全国安全生产月活动,相继增加、补充了一些宣传牌、警示牌,设置安装在工地各施工点及交通要道上,既起到了安全教育警示作用,又展示了企业形象。

在安全质量学习方面,对于上级下发的有关安全质量文件,项目部及时在生产会议上进行宣贯并组织员工学习,这不仅丰富了员工的安全质量知识,也增强了职工的安全质量意识。6月份,根据上级要求,组织安排了“安全月”活动,进行了安全大签名活动,进行了安全知识答卷活动,并邀请杭州市消防教育中心的教官对项目部管理人员及施工队人员进行了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的宣讲,效果十分理想。

在前不久沪杭公司组织开展的营业线施工安全知识考试中,我项目部所派参加考试的个人均取得了不错的成绩。

严格按照“三整治一提高”中质量安全“红线”管理办法进行现场管理,凡是违反质量安全管理“红线”的,坚决停工,涉及到项目现阶段的质量红线包括:结构物沉降评估达标、桥梁收缩徐变达标、工序达标,安全红线包括:高风险工点安全专项方案未经批准不得开工、既有线施工方案未经批准、各种程序未履行不得开工。

针对临近及上跨既有线施工区域,专门成立了安全防护队,对临近及上跨既有线施工区域进行24小时防护守卫,避免发生影响既有线行车事故的发生,施工过程中做到“工完料清”,避免一些的轻小物件飘落到既有线上。

每天召开次日生产计划会,由建设、监理、施工三方同时参加。将第二天将要施工的工点提前上报,并结合现场实际,将每个工点的主要危险源进行辨识,并制定相应的卡控措施。严禁无计划施工。

大型机械作业必须设专人进行盯控,尤其是临近既有线区域,随时做到“一机一人”防护。

20xx春节过后不到一个月的时间,在我分部管段连续发生两起安全事故,又正时值_全面开展安全大检查活动之际,造成了比较恶劣的影响。作为安全、质量的主责部门,个人也进行了深刻的检讨与反思。这说明我们的现场安全监控不到位,安全管理工作仍存在死角。尤其在工程临近尾声的时候,千万不能有麻痹大意的思想,要以“如履薄冰、如临深渊、如坐针毡”的心态去完成后续所剩不多的工作。

下半年我项目部又将迎来新的一轮施工高潮,施工内容主要为底座板施工及无砟轨道施工,安全风险高,质量控制要求细。所面临的主要危险源有:高空作业、临边防护、临近既有线及上跨既有线施工的安全防护、现场临时施工用电安全问题、桥面防水涂料的防火。针对以上需重点进行安全卡控的作业面,施工过程中做到专人全过程盯防,实现过程控制,机械使用过程中安排专人盯控,做好“一机一人”防护。安质部同时加大日常巡检力度,做到“勤检查,早发现,快处理”,将安全质量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确保后续施工平稳有序的进行。

在后续的施工中,将同时加大项目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力度,严格遵守公司、业主及监理机构的各项安全、质量、文明施工管理要求,严格遵守工序质量控制标准、工序检验制度,实行自检、互检和交接检,施工全过程必须有专人进行跟班作业;加大管控力度,严格按照规范要求施工,凡是违反施工程序的立即处理。对现场每项工序、每项作业,必须责任到人,严格落实责任追究制度,强化施工过程中的每一个环节,强调过程管理,全面推行标准化管理、标准化作业,持之以恒,不断进取,拼搏奉献,追求卓越,对企业负责,对领导负责,对自己负责,以“高标准、高质量、高效率,建设世界一流客运专线”的目标为动力,顺利完成沪杭铁路建设任务。

中铁一局沪杭客运专线七标三分部。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各位领导:

xx市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办公室组成专班来我市检查水产品质量安全,既是对我们的关心,也是对我们今后工作的鞭策和促进,现将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汇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工作专班。

我局高度重视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年初,局党委就专门召开会议研究布署了这项工作,并成立了相应的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领导小组由我市水产局局长张振华同志担任,分管的副局长谢xx同志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市水产局办公室主任王xx同志兼任。水产局法规科科长赵xx、市渔政局局长赵xx和市渔政局副局长张xx组成工作专班。工作专班负责开展水产养殖执法行动,处理执法行动中的各类应急事件;负责制定xx市水生动物防疫、检疫应急预案;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计划以及培训计划的实施。同时,我们还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责任执行追究制度。本着“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分人、分区、分责管理,切实加强了对水产品质量安全的各个环节工作的监管。

三、加强督办检查,确保监督到位。

一是对养殖生产管理制度进行检查。在今年的常规检查中,我们主要是对国有渔场和水产养殖户,《水产养殖生产记录》、《水产养殖用药记录》、《产品标签》制度进行检查,从检查的情况来看,他们都配备了相应技术人员,养殖人员安全用药的自觉性得到了增强。同时,我局今年重点对饮水湖泊投肥养鱼现象进行了督办检查,下发了《关于严禁湖泊投肥养鱼的通知》,按通知要求我们每一个星期进行一次督办,每一个月进行一次大检查。今年,我局对8个大湖养殖业主下放了整改通知书,对1个大湖投肥单位进行了处罚。目前,我市大湖投肥现象已经得到有效遏制,象上津湖、胭脂湖等湖泊已全面整改到位,再没有出现投肥养鱼现象。确保了我市水产苗种和成品鱼质量安全。

二是对渔药渔饲料使用情况进行检查。今年我局联合畜牧局、工商局开展了渔药渔饲料市场整治活动2次。根据农业部制定的《食品动物禁用的兽药及其它化合物清单》及《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将各国有渔场、大型集体渔场、各渔药渔饲料销售门店作为主要检查对象,对渔药经营户的经营品种逐项登记,明确来源和主要成份,检查是否“三无”产品,不但查柜台上的商品,还对库房商品也进行了检查,并对一个经营业主进行查处。

三是对开展水产品残留品进行检测。水产品药残抽检是判断水产品是否合格的直接手段,是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重要措施。目前正值水产品集中上市时期,我局按照《湖北省水产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的通知》开展了水产品质量抽查。对水产品经销商进行了宣传,对经营的水产品进行检查,对抽查产品基地的水体按无公害产地认定水质指标要求进行检测,并对产地环境进行了科学评估。我市未抽查出含孔雀石绿等药物残留水产品。国有渔区水质均符合无公害产地水质要求。

四是对水产品质量安全进行了执法监管。在渔业生产和经营活动中违反《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规定的行为,市渔政局将依法查处,对检查中发现使用违禁药物及含有违禁药物成分的投入品的行为,并将其列入黑名单管理,作为重点监管对象,实行特殊监管。水产品质量药残超标的实行封塘处理,严禁上市销售,不能进行无害化处理的水产品实行销毁。凡是水产品药残检测出阳性的,启动追溯程序,查找源头,查清原因,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类似事件再次发生,阳性案件结案率保证达到100%。

四、加强生态渔业工程建设,建立水产品质量监管长效机制。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大诚信建设,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推广、各渔业生产单位,积极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水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渔业生产秩序,加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渔用产品安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一、成立领导小组,制定工作方案。

20xx年水产品“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负责的“宣传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落实。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20xx年市水产品“宣传月”活动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二、进一步广泛宣传、培训,力争做到家喻户晓。

按照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月”主题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安排:一是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推广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渔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养殖用药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二是组织部分渔业生产代表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签名活动。三是组织向部分渔业生产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

加大“宣传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在各公共区域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共悬挂条幅两条,展示板一块,发放宣传单20xx余份。大力宣传渔业标准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双打”及农资打假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普及法律法规,传授有关常识,推介诚信产品,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坚持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加强渔政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产品上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渔船船用产品的质量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渔民用上满意放心的船用品。加大生产使用环节中渔用兽药、鱼饲料的末端管控,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渔药引发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

“宣传月”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念在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理已经牢牢的扎稳了根。我们决心不仅“宣传月”要做好宣传,做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做到月月都是“宣传月”,让老百姓吃到放心的水产品,为老百姓把握好“舌尖”这一关!!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市水产服务中心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上级主管部门的指导下,认真贯彻落实省、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会议及全市食品安全工作会议精神,大力推行标准化生产,强化质量监管,不断提高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现将工作汇报如下:

一、近期开展的主要工作。

(一)积极开展打击食品非法添加专项整治活动。

食品添加剂专项整治的重点环节为食品添加剂生产经营、农畜产品生产经营、食品生产流通和餐饮消费环节,打击重点是在食品中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的违法犯罪行为,生产销售非法食品添加物的行为,严厉惩处违法犯罪分子。市水产服务中心按照《市开展打击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添加剂专项整治工作方案》要求,制定了本行业切实可行的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并成立了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各职能科室还结合自身工作职责,根据以往水产品安全监督监测和投诉举报等渠道发现的非法食品添加物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的线索,制定了水产品抽检计划,明确重点抽检品种、重点类别,确保了专项整治工作收到实效。

为保障我市渔业生产资料市场经营秩序和水产品质量安全,上半年,我单位多层次、多方位的开展了对《_农产品质量安全法》、《_渔业法》、《兽药管理条例》、《饲料和饲料添加剂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宣传,张贴、发放宣传材料、明白纸5000多份,直接接受宣传群众3000多人次,强化了水产品生产经营户安全生产要求,提高养殖户对投入品质量安全判的别与防范能力。同时,为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大力推广高效、低毒、低残留渔药的使用。

(三)以规范渔业生产秩序为重点,全力推进依法治渔。

为加强水产品育苗、养殖环节监督管理,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促进水产养殖业的可持续健康发展,保护市水产品牌形象,组织开展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活动。责任书主要工作目标为持证或认证后合法生产经营,严格执行水产健康养殖规定的“五项制度、三项记录”,建立水质环境监控制度,建立科学用药制度,做好水产品生产、用药、销售记录,建立健全进货索证索票制度,建立投入品监控制度,水产苗种、养殖成品符合质量安全标准,建立进货查验记录制度,接受监督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及时举报违规使用、销售禁用药物和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和滥用食品添加剂等现象。目前全市所有养殖企业已签订质量安全责任书,签订责任书104份。

根据省、市年主要水产品抽检计划,我中心制定了年度水产品质量检测计划,全年共抽检鲫鱼、草鱼、鲤鱼、鲢鱼、乌鳢等品种16批次,检测合格率为100%。同时要求我市11家无公害水产基地及36个“无公害”、“有机”认证产品按照相关要求做好自检工作,对尚不具备进行自检企业的可委托有关质量机构进行检测。

二、存在问题。

(一)从业人员质量安全意识有待继续提高。我市水产养殖面广量大,从业人员多,以“一户一口塘”为主的分散经营机制与标准化生产的矛盾仍十分突出,加上目前水产品市场进入门槛较低等因素,造成从业者质量安全意识较淡薄,生产不够规范、养殖日志记录不全,滥用渔药甚至使用违禁药物等现象时有存在。

(二)养殖水域环境不容乐观。从近几年养殖水域环境检测表明,我市养殖水质呈富营养化趋势,主要是工业排污和生活排污,以及养殖业的自身污染造成,应引起各级领导重视。

(三)产业结构仍需进一步优化。渔业产业化、标准化程度不高,大多数养殖企业不直接参与生产经营活动,缺少质量安全管理人员,同时优势主导产业不够突出,名牌企业和名牌产品不多,制约了我市养殖业的可持续发展。

(四)监管存在一定不足。在生产环节上,由于水产养殖点多面广,难以对所有的水产品生产单位或个人建立档案,致使部分养殖产品处于我们监控范围之外。在流通领域中,开放的水产品交易市场,降低了水产品市场销售的准入门槛,出现质量问题无法追根查源。

三、下半年工作打算。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20xx年区水产服务中心认真贯彻_办公厅《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以及省、市、区“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有关文件精神,按照省、市、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求,成立了领导小组,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制订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工作方案》,积极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检查监督、抽检等专项整治工作,使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体系逐步完善,广大养殖生产者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有了明显提高,我区水产品质量安全经部、省、市抽检和自检460批次,合格率达100%。现将一年来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如下。

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目标是:以全面落实《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和《关于严厉打击食品非法添加行为切实加强食品添加剂监管的通知》等为依据,制订了《严厉打击水产品非法添加行为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方案》,着力解决水产养殖过程中存在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问题,严肃查处禁用渔(兽)药、假劣饲料违规使用行为;建立健全责任追究制度和衔接顺畅、运转高效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体系,提高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构建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推进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迈上一个新的台阶。

根据上级的统一部署和目标要求,结合我区渔业生产活动的特点,

成立了“新洲区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专班,由中心主任陈小桥担任组长,全面负责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分管副主任、纪检书记和总工程师任副组长,生产科、渔政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单位共同参与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设立了水产品质量安全管理办公室。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认真贯彻国家、省、市区有关会议和文件精神,结合实际制订了《新洲区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方案》和工作目标,明确规定水产品安全日常监管工作由区渔政站和区水产技术推广中心具体负责。在此基础上,中心与各街镇场、渔业专业合作社及健康养殖示范场、水产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及渔业科技核心示范户签订了150份《水产品安全工作责任状》,做到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全覆盖。使水产品成为新洲市场上最放心食用的安全食品之一,为“平安新洲、和谐新洲”建设作出了贡献。

数达万余人次。通过宣传使广大群众清楚了如何生产安全水产品、如何识别健康水产品的知识,让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深入人心。

三、源头治理,加大水产投入品的日常监管。

在日常监管工作过程中,针对我区水产品安全现状和特点,以全区万亩养殖水面为依托,以5个国家、省级健康养殖示范场和标准化养殖示范基地、绿色和无公害水产品基地及1x个无公害水产品认证单位、38个较大规模的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及8家市“菜蓝子工程”精养鱼池新(改)建单位为重点,对生产记录、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全面检查,以邾城、阳逻、仓埠、双柳、渡湖5大水产板块基地为核心,加强产地管理;。

对全区1x家苗种生产基地开展水产苗种药残专项抽查。在检查过程中,责令2家基地补办水产生产许可证,立案查处无证经营1家。在6月初接受了农业部和省、市水产部门对我区2个苗种生产基地抽检,未发现使用违禁药物。为使消费者吃到放心鱼,区渔政站在查处汪集、阳逻、武湖、双柳街等污染死鱼及农药毒死鱼的10余起案件中,现场监督养殖户对死鱼进行了掩埋,防止了有毒有害的鱼流入市场,避免了有可能发生的水产品安全事故。特别是7月1x日,由总工程师余幼如同志带领区渔政管理站、水产技术推广中心等部门检测是否有孔雀石碌、氯霉素、硝基呋喃代谢物等禁用鱼药残留,邀请区农产品质量安全办、区工商分局、区食安办、药监中心、市场中心等单位协助,依法对区内邾城、阳逻、仓埠等街的农贸市场和中百、中商大型超市等重点经营场所销售的水产品质量进行安全例行抽检,重点抽检了黄颡鱼、鲫鱼、花白鲢、草鱼、鳊鱼等7个品种,检测的样品达30批次,经检测产品合格率达100%,并通过新洲区电视台及时进行了报导,让广大市民放心食用市场上销售的水产品。10月23日农业部对新洲区涨渡湖渔场、新洲区湖港养殖专业合作社和武汉焕彩水产养殖专业合作社产出的青鱼、草鱼、鲢鱼、鳙、鳊、黄颡鱼、鳜等无公害产品20个样品的违禁药物残留检测中,产品合格率达到100%。通过全区实际开展460批次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检测,禁用鱼药检出率为零,有效地保证了水产品无重大疫情、无使用禁用投入品和食用水产品中毒事件发生。

四、存在主要问题。

一是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难度大。全区有万渔民,生产经营分散,点多面广,给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带来巨大压力。少数渔民的水产品质量安全和生态保护意识不强,水产品的源头质量安全不容乐观;有极少数养殖户对“三项记录”不够重视,安全高效、安全、低毒、经济的新型替代渔药和疫苗研发推广滞后等原因,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的基础还不牢固;加上养殖基础设施的改造建设以及良种、疫病、检测体系的投入不足,全面推进水产健康养殖,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水平不断提高难度很大。

二是质量安全工作隐患较多。在生产过程中,少数渔民对水产品质量安全重要性的认识较模糊,未能认真实施科学养殖、提高产品质量的方法和技术;部分养殖户盲目追求高产,提高鱼苗投放量和饲量,使水环境恶化,引发疾病增多,用药量增大;有些养殖户没有掌握科学的防病治病、合理用药知识,难以对症用药,重复用药、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严重、水污染加剧,导致水产品品质下降。一些鱼药生产厂家不标明其化学名称、主要成份、禁忌和副作用,在产品名称上标新立异,出现了一药多名和一名多药,任意夸大药物适应性和疗效,误导养殖户,使其用错药或过量用药,造成药物残留现象发生。

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工作总结

为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教育力度,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的要求,进一步加大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力度,提高全民质量意识,加大诚信建设,促进渔业生产企业加强质量管理,不断提升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平,按照《2018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方案》要求,我市渔业主管部门及渔政、推广、各渔业生产单位,积极贯彻会议和文件精神,加强水产品生产领域监督检查,进一步规范我市渔业生产秩序,加大农资打假专项治理力度,确保渔用产品安全。现将“宣传月”工作总结如下:

2018年水产品“宣传月”宣传主题为“尚德守法食品安全让生活更美好”。成立了以局长为组长,分管局长负责的“宣传月”领导小组。领导小组负责统筹协调全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治理工作,统一部署有关重大行动,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市水产技术推广站,具体负责整顿工作的协调组织和监督落实。设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举报电话。同时,制定了《2018年市水产品“宣传月”活动方案》,按照工作方案,有条不紊地开展活动。

组长:

副组长:

组员:

按照根据《水利厅关于开展2018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宣传月活动通知》要求,组织开展全市“宣传月”主题日宣传活动,面向社会公众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安排:一是组织水产技术推广站专家、推广人员,深入基层,现场对生产经营者开展渔业标准化生产、科学养殖用药等方面的宣传和指导。二是组织部分渔业生产代表开展诚信守法经营公开承诺签名活动。三是组织向部分渔业生产经营者代表和消费者代表赠送水产品质量安全方面的资料。

加大“宣传月”宣传力度,充分发挥舆论导向和宣传作用。在各公共区域悬挂条幅、现场咨询、宣传展板、发放宣传资料等形式开展宣传。共悬挂条幅两条,展示板一块,发放宣传单2000余份。大力宣传渔业标准化生产、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水产品“双打”及农资打假等相关信息,进一步扩大“宣传月”活动的社会影响。普及法律法规,传授有关常识,推介诚信产品,强化质量意识,积极调动广大人民群众参与“宣传月”活动的积极性。

坚持以清理整治违规渔具和涉渔“三无”船舶为重点,加强渔政联合执法,组织开展“安全产品上渔船”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加强渔船船用产品的质量监管,从严打击违法违规问题,确保渔民用上满意放心的船用品。加大生产使用环节中渔用兽药、鱼饲料的末端管控,加强技术指导和监督检查,有效防范因假劣农资和禁限用渔药引发的重大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为全市渔业生产和水产品安全供给提供保障。

“宣传月”工作虽然结束了,但是抓好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信念在我们每一位工作人员的心理已经牢牢的扎稳了根。我们决心不仅“宣传月”要做好宣传,做好本职工作,而是要做到月月都是“宣传月”,让老百姓吃到放心的水产品,为老百姓把握好“舌尖”这一关!!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做好20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根据《xx县食品药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开展年全县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的通知》(x食药安办函〔2017〕x号)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xx县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领导小组,由xx同志任组长,xx、xx、xx、xx、xx、xx等同志为副组长,办公室、法规股、财务股、食品药品安全综合协调股、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稽查大队等股室队负责人为成员。由黎取金同志任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负责协调调度工作。

二、时间安排。

2017年6月29日—7月13日。

三、活动主题。

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的主题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食品安全”。

四、宣传重点。

(一)深入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_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宣传周主题,突出尚德守法、共治共享的理念。

(二)进一步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各食品安全监管业务股室、稽查大队和监管所要强化监管执法,加大对食品安全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依法依规公示食品生产经营许可和食品违法案件信息。

(三)引导食品企业及从业人员学法、知法、守法、用法,强化主体责任意识。大力宣传尊法重信典型,推进食品行业诚信体系建设,弘扬尚德守法的行业风气。

(四)引导社会各界参与食品安全普法宣传和科学知识普及,积极参与社会监督,提高维权能力和科学素养,营造浓厚的食品安全社会共治氛围。

五、活动安排及要求。

(一)2017年全国食品安全宣传周(xx)集中宣传日活动食品药品工商质量监督管理局2017年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工作方案活动方案。

1、时间:2017年6月29日上午9:00--11:30。

2、活动地点:xx县广场。

3、参与人员:领导小组全体成员及相关食品安全监管业务股室工作人员。

4、活动要求:

(2)综协股负责活动的调度协调、签到、统计工作,负责活动会标和展板制作工作;。

(4)稽查大队负责活动现场假冒伪劣食品的展示和解释工作;。

(5)财务股负责活动经营的预算和保障工作;。

(二)“食品安全四进”(进中小学校、进乡镇农户、进城市社区、进超市集市)科普行动。

1、餐饮食品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中小学校科普行动;。

2、食品生产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乡镇农户科普行动;。

3、食品流通安全监管股负责组织实施食品安全进城市社区、进超市集市科普行动;。

以上三个股室于7月14日前将“食品安全四进”科普行动的活动方案、工作总结和活动图片报综合协调股。

联系人:

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为了深入贯彻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湖北省实施,〈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办法》6月1日正式实施为契机,根据省市相关文件精神以及县食品安全监督领导小组的工作部署和要求,围绕水产品质量安全这一主题,水产局做了以下工作,现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水产局成立了工作专班,落实责任到人。由局长徐赐阳同志任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组长,副局长焦天赐同志任副组长,行政许可股吴远防、产业技术股汪庆佩、服务中心主任刘道福、徐维山等同志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行政许可股办公,具体负责组织协调、监督和实施。

二、加大宣传力度。以《食品安全法》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大渔业生产领域的监管力度,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我们通过召开水产养殖大户座谈会,向养殖大户宣传《农产品质量安全法》,要求完善“三项记录”,拒绝使用禁用药品及饲料添加剂。12月4日,积极参与县政府举办的“六五”普法宣传日的活动,在凤池时代广场散发宣传资料300余份,解答咨询100余人次,在社会中造成较大影响。

三、制定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我县生产实际,制定了《通山县水产品质量安全整治行动方案》,按照购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突出抓好水产养殖投入品的监管,逐步建立健全“服务、管理、监督、处罚、应急”五位一体的水产品质量安全长效机制,确保水产品质量安全。

四、加大整治力度。

五、存在的问题。

1、三项记录不完整,欠规范。由于渔业生产的专业化程度不高,养殖户分散,面广,工作量大,给监管工作带来了一定的难度。

2、专业人员缺乏,检测手段落后。我局专业技术人员不多,加之年龄偏大,知识陈旧,出现断层,加之又无检测手段,缺少必要的仪器设备,这些都有待于在今后的工作中充实和完善。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

第十一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

第十二条禁止销售下列粮食作为口粮:

(二)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以及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口粮的。

收购和销售污染粮食定向用作非食品原料的,必须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

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

(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第十五条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要对粮食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管理,防止霉变。

第十六条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残渣处理,详细记录施药情况。施用过化学药剂且药剂残效期大于15天的粮食,出库时必须检验药剂残留量。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七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一)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检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从事代收、代储业务的粮食经营者,同样承担粮食入库和出库检验把关责任。

(二)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应当经过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

第十九条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销售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销售方的检验报告。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必须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今年来,北仑区农业行政综合执法大队按照省、市农业执法工作部署和要求,认真履行法律赋予的职责,结合我区农业生产实际和农资市场特点,抓源头,强监管,农资市场秩序进一步规范,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长效机制不断健全。现将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确保农业生产安全。

深入开展春季、秋季“绿剑”专项执法行动和各类专项整治行动,加大对农资生产经营网点的执法巡查,采取检打联动、部门联合等形式,打防结合,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依法保障农业生产和农产品质量安全,维护农民群众合法权益。共出动执法人员260人次,检查农资经营网点120家次,联合工商、质监部门开展农资市场综合执法检查2次,会同贸粮、工商等部门对市场农产品联合检查2次。查处违法案件1起,罚没款1195元。按照《20__年度宁波市农业投入品质量监督抽检实施方案》要求,有针对性地开展农资产品质量抽检工作,累计抽检各类农业投入品45批次(送检农作物种子样品3批次、农药样品20批次、肥料样品12批次、兽药5批次、饲料与饲料添加剂5批次),经检测有1批次肥料不合格,根据抽检的结果,引导农民正确选用合格放心的农资产品。

(二)狠抓生产源头监管,落实安全监管责任。

以农产品质量安全整治工作为契机,进一步落实农产品安全监管职责,完善农产品安全监管机制,规范农产品生产经营秩序。

一是加强对111家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及136家未登记注册的种养殖大户农业投入品使用、生产档案记录的监督巡查,督促建立生产台帐和使用投入品记录,实行可追溯管理。

二是对国家明令禁止的高毒、高残留农药的查处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加强对禁限用农药经营使用的执法检查,实行克百威定点销售,规范销售台帐。三是结合农产品质量安全提升年、“强网清源”集中行动等专项行动和重大节假日前执法检查,排查区域安全隐患,发放宣传告知书,签订安全生产承诺书,强化生产源头监管。累计检查初级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养殖场等105家次。

(三)强化农产品质量监测,提高农产品安全水平。

年初,制订了《20__年北仑区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计划》,并将生产基地农产品的例行监测范围从生产基地向批发市场、农贸市场和超市延伸,突出重点季节、重点环节和重点产品的定期、定点监测,具体做到“三个结合”:即定期检测与不定期抽查相结合;农产品基地检测与农贸市场抽查相结合;监督检测与质量认证相结合。20__年至今,全区初级农产品共抽检样品2607批次,合格率达99.8%。其中,市级以上抽检57批次,合格率为100%;区级抽检2550批次,合格率99.8%。在市级以上部门监测中,农业部抽检蔬菜样品5批次;市农安办开展例行监测6次,抽检蔬菜样品34批次,林特产品6批次;市执法支队抽取蔬菜样品12批次。在区级例行监测中,定量抽检358批次,其中蔬菜237批次、水产品15批次、畜产品47批次、林特产品57批次,有4批次蔬菜产品不合格,合格率98.9%;定性抽检2192批次,其中生猪尿样1852批次,蔬菜速测340批次,合格率100%。

(四)深化信用体系建设,完善农资溯源管理。

一是深化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制定《北仑区农资监管与信息化建设项目实施方案》,完成农资批发企业产品备案工作,落实项目建设资金,组织农资监管信息化专项培训。目前全区已完成40家农资经营店信息化设备配备和操作培训工作,初步实现了农资经营“信息数据化、购销实名化、监管实时化、服务网络化”。

二是推进农资经营单位信用评级工作,促进农资连锁店诚信经营,对全区29家评级对象资料进行审核,按照a、b、c、d四个等级标准实行分类推荐,经农林、工商、供销社三部门盖章评定后提交市有关部门进行最终评定。

三是开展“绿剑”农产品质量标志专项执法行动,以全区食用农产品生产企业、基地、合作社以及区域主导农产品规模种植户为重点检查对象,对冒用、滥用农产品标志行为进行执法检查,出动执法人员12人次,检查相关企业7家,巡查重点区域3个,发现部分生产单位滥用标识,责令当事人立即整改。

(五)加强普法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社会氛围。

围绕“绿剑行动”这根主线,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教育活动,营造了良好的社会氛围。

一是广泛宣传。充分利用微博网络、报纸广播等信息平台加强农业法律法规宣传。深入推进农产品质量安全进农村活动,开展农技下乡2次,组织1次初级农产品质量安全行业道德提升月活动,配合食安办开展1次食品安全宣传周活动,重点宣传《食品安全法》、《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其相关法律法规,提升行业自律水平。累计出动农技人员48人次,发放宣传资料20__余份,接受群众咨询80余人,现场展出农产品质量安全宣传展板40余块,悬挂横幅5条。

二是开展培训。为全面提高我区农资经营者、农产品生产者质量安全和责任意识,倡导自觉守法、诚信道德理念,组织农产品质量安全道德法律专项培训1次,培训农民80多人。为深入推进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农业投入品监管长效机制,组织1期农资信息化监管系统操作培训班,培训农资经营者30多人。

(六)加强安全舆情应对,提高应急处置能力。

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舆情监测,积极探索并完善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预警机制,通过深入开展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进一步摸清影响农产品质量安全的突出问题和成因,提高监管的针对性和预见性。针对群众高度关注、反映强烈的问题重拳出击,加大监管力度,增加监测频次,切实有效解决难题。每季度出台农产品质量安全风险分析报告,严格防控重大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的发生。对有关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迅速反应,及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事态扩散和发酵。今年共接到区食安办抄告单5起,群众举报投诉5起,均妥善处置。

二、20__年工作思路。

1、加大执法检查力度,结合“绿剑”系列集中执法、专项整治行动和日常巡查,加强农业投入品监管,加大对种子、肥料、农药等农业投入品和农产品质量监督抽检力度,严厉打击违规经营农资行为。积极推动“限用农药市场退出机制”,加强对农资经营单位的教育引导,彻底清除限用农药对食用农产品的威胁,净化农业投入品源头。

2、推进农业执法与农资监管信息化建设。积极引导和鼓励农资批发企业和农资经营店开展农资信息化建设,建立电子进销货台账,加强农资信息化建设督查和指导力度。深入推进农资信用体系建设,积极倡导诚信经营理念,不断扩大诚信小农资店覆盖面,规范农资经营者的经营行为,完善农资监管长效机制。

3、深化农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继续推进种植业产品禁限用高毒农药、“瘦肉精”、兽用抗菌药、水产品禁用药物和有毒有害物质、农资打假等专项整治行动,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农资、禁用农兽药等违法经营、使用、添加的行为。

4、强化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确保检测任务的保质保量完成,配合上级部门做好质量检测工作;提高检测结果的利用,加强检测结果分析,做到早发现,早预防,防范农产品质量安全问题发生;对检测不合格的产品追溯源头,并在依法查处整改上有所突破。

5、抓好舆情处置和应急能力建设。继续密切关注社会舆情和媒体报道,积极稳妥、准确发布我区农产品安全信息,及时回应社会关切。协调处置好农产品质量安全事件,最大限度地降低负面影响,保护产业发展。

质量安全工作总结

尊敬的公司领导:

时间如梭,转眼间又将跨过一个年度之坎,回首望,安全部虽然成立只有1年,但也算经历了一段不平凡的考验和磨砺。非常感谢公司给我这个成长的平台,令我在工作中不断的学习,不断的进步,慢慢的提升自身的素质与才能,回首过往,公司陪伴我走过人生很重要的一个阶段,使我懂得了很多,领导对我的支持与关爱,令我明白到人间的温情,在此我向公司的领导以及全体同事表示最衷心的感谢,有你们的协助才能使我在工作中更加的得心应手,也因为有你们的帮助,才能令安全部的工作更上一个台阶,在工作上,围绕本部门工作,对照相关标准,严以律己,较好的完成各项工作任务。

在过去的一年里,在公司领导的大力支持下,作为部门主管深知工作任务的艰巨性,在工作中充分发挥个人的主观能动性,本着积极认真的态度对待各项工作。由于工作的需要,在20xx年度,本部门的工作范围除了负责质量的控制及安全以外,上半年同时还负责公司车辆的管理。

xx年即将过去,安全部在公司领导的正确领导下,会同相关部门圆满完成公司安排的各项工程任务。在完成任务的过程中,虽然忠实的执行了公司规定的“安全管理与文明施工”的规章制度,但是由于工地各异、协作部门多、人员繁杂,素质参差、工作周期长、季节变化大等原因,在落实与实施的过程中出现很多不尽人意的地方。总结经验、教训,避免工作中发生人身伤害,减少工作不安全心理阴影,减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使得在来年的工作中能够出现一派,干劲十足,欣欣向荣的新气象,总结如下:

一、截止20xx年12月31日,所有在建项目无安全事故发生。

二、全年对所有市政给水配套、中水配套、道路等共计92个项目,每个项目进行了至少2次安全检查,并对检查出的安全质量问题下发整改通知单,共计4份。

三、深入施工现场对各施工项目进行安全生产,文明施工,消防等方面的巡回检查,排查隐患,下发“安全质量问题整改通知单”并监督落实整改。并对现场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四、6月3日在检查一分公司梅江西路给水工程及二分公司淇水道给水工程时发现供货商提供的管材与公司所要求的不一致,为防止供货商以次充好,及时向上级领导汇报并积极配合一二分公司进行调查。

五、积极配合完成公司本年度的质量体系工作及压力管道资质升级。

六、上半年,为保证车辆的安全正常行驶安排驾驶员对车辆进行定期的保养,验车及保险理赔、货车通行证的领取发放、行车证更名。

七、由本部门组织参加的纪庄子再生水厂改扩建工程创新、创优评比,荣获了“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金奖”及“天津市市政公路工程优秀项目经理”称号。

八、完成公司宣传册的更新制定任务。

在新的一年里,总结xx年的经验教训,坚决杜绝危险、伤害事件的发生。提高安全意识,真正把安全工作落到实处,使公司减少损失,增加效益。新的一年,新的开端,将昭示我们一如既往的继续坚持“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安全管理理念。拓展思想,严格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生产,努力增强质量安全部在工作过程中的专业技能。

最后我代表安全部给大家拜个早年,祝大家在新的一年里工作顺利,心想事成。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

第十一条从事粮食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和销售等经营活动应当符合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并符合下列要求:

(五)粮食经营者使用的检验仪器设备属于计量器具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计量法》进行检定。

第十二条禁止销售下列粮食作为口粮:

(二)霉变、色泽气味异常的;。

(三)直接拌有农药、混有农药残渣或者含有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物质的;。

(四)被包装材料、容器、运输工具等污染的;。

(五)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以及政策明确规定不得作为口粮的。

收购和销售污染粮食定向用作非食品原料的,必须单收、单储,并在收购码单、销售凭证中明确标识用途。

第十三条粮食经营者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管理制度,健全质量安全控制体系,明确质量安全管理责任,定期对职工进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标准和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实行粮食收购入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粮食经营者收购粮食,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对相关粮食质量安全项目进行检验,并应遵循下列规定:

(二)杂质超标、水分超过安全储存限量标准的粮食,应当及时整理达标;。

(三)不同生产年份的粮食不得混存;。

(四)鼓励对不同等级和品质的粮食单收、单存;。

(五)粮食不得与可能对粮食产生污染的有害物质混存。

第十五条粮食经营者储存粮食应当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

《粮油储藏技术规范》等要求,定期进行粮情检查和品质检验,确保粮食储存安全。要对粮食储存过程中的温度、湿度等条件进行管理,防止霉变。

第十六条粮食经营者必须严格执行储粮药剂使用管理制度、相关标准和技术规范,严格储粮药剂的使用和残渣处理,详细记录施药情况。施用过化学药剂且药剂残效期大于15天的粮食,出库时必须检验药剂残留量。储存粮食不得使用国家禁止使用的化学药剂或者超量使用化学药剂。

第十七条实行粮食销售出库质量安全检验制度。

(一)粮食经营者在粮食销售出库时,必须按照粮食质量标准和食品安全标准及有关规定进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销售的粮食应当与检验报告相一致;检验报告随货同行;检验报告有效期为3个月,超过有效期的,应当重新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从事代收、代储业务的粮食经营者,同样承担粮食入库和出库检验把关责任。

(二)正常储存年限内的粮食销售出库,可由粮食经营者自行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不能自行检验的,可委托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并出具检验报告。

(三)超过正常储存年限的粮食销售出库,应当经过专业粮食检验机构进行质量鉴定;检验机构在接受委托检验申请后,一般应在15个工作日内完成扦样、检验和出具检验报告。在常规储存条件下,粮油正常储存年限按照《粮油仓储管理办法》执行。

第十八条根据特定区域粮食可能受到有害物质污染、发生霉变等情况,省级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设定粮食收购和出库必检项目。

第十九条粮食经营者采购粮食,应当索取、查验和保存销售方提供的检验报告,并对采购的粮食进行验收检验。验收检验结果与销售方检验结果的误差在国家标准允许范围内的,应当认可销售方的检验报告。

采购和供应政策性粮食,必须经专业粮食检验机构检验合格,不符合规定的质量等级要求的,不得采购和供应。

第二十条批发市场竞价销售粮食,销售方必须提供标的粮食检验报告。

第二十一条运输粮食严防发生污染、潮湿、霉变发热等质量安全事故;不得使用被污染的运输工具或者包装材料运输粮食;不得与有毒有害物质混装运输;未经清洗、消毒的容器,不得用于运输和储存食用植物油。

第二十二条从事食用粮食加工的经营者,应当具有保证粮食质量安全必备的加工条件,不得使用发霉变质的原粮、副产品进行加工,不得违反规定使用添加剂,不得使用不符合质量安全标准的包装材料,不得有影响粮食质量安全的其他行为。

销售粮食应当严格执行粮食质量标准、食品安全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

销售中的成品粮和食用植物油的包装和标识,应当符合国家食品包装、标签标准和有关规定,注明生产日期、保存条件和保质期。

第二十三条实行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制度。粮食经营者经营粮食,应当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档案,如实记录以下信息:粮食品种、供货方、粮食产地、收获年度、收购或入库时间、货位及数量、质量等级、品质情况、施药情况、销售去向及出库时间,其他有关信息。

粮食质量安全档案保存期限,以粮食销售出库之日起,不得少于5年。

第二十四条实行粮食质量安全追溯制度。以库存粮食识别代码为载体,建立从收购、储存、运输、加工到销售的全程质量安全追溯制度,实现粮食质量安全的可追溯。建立粮食质量安全数据库和质量安全分析模型,实现粮食质量安全风险预警预报等。

第二十五条实行粮食召回制度。粮食经营者发现其销售的粮食有害成分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应当立即停止销售,通知相关经营者和消费者,召回已售粮食,并记录备查;同时将召回和处理情况向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报告。未按规定召回、停止经营的,县级以上粮食行政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召回或者停止经营。

水产品质量安全常识

1、无公害水产品。

农业部、国家质监总局认证。出自良好的生态环境、按照无公害水产品生产技术操作规程生产或加工,有毒有害物质含量限制在安全允许范围内,符合无公害水产品国家或地方标准,经认证部门认证允许使用“无公害农产品”标志的水产品。

无公害农产品标志是由农业部和国家认监委联合制定并发布,是加施于获得全国统一无公害农产品认证的产品或产品包装上的证明性标识。印制在包装、标签、广告、说明书上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图案,不能作为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使用。

该标志的使用涉及政府对无公害农产品质量的保证和对生产者、经营者及消费者合法权益的维护,是国家有关部门对无公害农产品进行有效监督和管理的重要手段。因此,要求所有获证产品以“无公害农产品”称谓进入市场流通,均需在产品或产品包装上加贴标志。

标志除采用多种传统静态防伪技术外,还具有防伪数码查询功能的动态防伪技术。因此,使用该标志是无公害农产品高度防伪的重要措施。

区分普通农产品和无公害农产品的主要方法是看其在销售时是否加贴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通过辨别标志的真伪,来判断该产品是否是无公害农产品。

揭开全国统一的无公害农产品标志,产品或包装上留有16位防伪数码。)

2、绿色食品。

农业部认证。指经国家农业部中国绿色食品发展中心认定,许可使用绿色食品标志,优质、安全的营养类食品。绿色食品的标准一般高于无公害农产品。

绿色食品标志是由绿色食品发展中心在国家工商行政管理总局商标局正式注册的质量证明标志。a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绿色,底色为白色,a级绿色食品标志与字体为白色,底色为绿色。整个图形描绘了一幅明媚阳光照耀下的和谐生机,告诉人们绿色食品是出自纯净、良好生态环境的安全、无污染食品,能给人们带来蓬勃的'生命力。

3、有机品食

环境部认定。在生产和加工过程中,不得使用任何人工合成农药、化肥、生长激素、化学添加剂、色素、防腐剂等化学物质,不得使用基因工程技术。按国际有机农业生产和加工标准进行生产加工,经国家环保部有机食品发展中心认定和颁证的农副产品。

有机食品标志采用人手和叶片为创意元素。我们可以感觉到两种景象其一是一只手向上持着一片绿叶,寓意人类对自然和生命的渴望;其二是两只手一上一下握在一起,将绿叶拟人化为自然的手,寓意人类的生存离不开大自然的呵护,人与自然需要和谐美好的生存关系。人类的食物从自然中获取,人类的活动应尊重自然的规律,这样才能创造一个良好的可持续的发展空间。

在水产养殖过程中,影响水产品质量安全的主要因素有药物残留、致命微生物污染、重金属超标、油类污染、农药污染和生物毒素。保障水产品质量安全,养殖中应注意:

1、养殖中禁止使用违禁药物,如孔雀石绿、氯霉素、呋喃唑酮、呋喃西林等禁用渔药,不使用有毒有害的饲料。

2、使用限用药严格遵守休药期时间和残留限量,水产品上市前应有相应的休药期,上市水产品的药物残限量应符合国家要求。病害发生时,要对症下药,不要盲目用药和滥用药。

3、养殖用水应符合无公害养殖用水水质标准,禁止将不符合水质标准的水源用于水产养殖。注意工农业水污染(如重金属、石油、剧毒农药等)对水产养殖的污染,引发水产品质量安全事件。

4、水产养殖单位和个人应填写三项记录(养殖生产记录、养殖用药记录、和销售记录),记录应当保存至该批水产品全部销售后2年以上。

2015.12.15

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半年总结

上半年以来,为切实做好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根据省水利厅《关于印发省20xx年“农业质量年”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关于印发20xx年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的通知》精神。我市开展各项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并取得较好的效果,现将情况汇报如下:

一、工作开展情况。

(一)加强组织领导,严格落实责任。

为保障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我局成立了由分管副局长任组长,水产科长任副组长,相关科室、基层单位人眼为成员的市20xx年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领导小组,统一负责、领导、组织、协调各项工作开展。

(二)制定各项工作计划、工作方案。

为做好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各项工作,我局分别制定了下发了《20xx年市渔业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专项整治方案》、《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快检实施方案》等文件。其中《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要点》内容包括指导思想、工作目标、监管重点、监管任务、重点工作时间安排和工作要求;《20xx年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督抽查实施方案》内容包括指导思想、组织实施、监督抽查计划和工作要求。

(三)惯彻落实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

为认真贯彻落实好20xx年全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确保20xx年我市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任务顺利完成,3月31日,我局召开了全体干部职工会议,会上传达了省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工作会议精神,认真学习了宫成全副厅长在会议上的讲话。并根据会议精神,就今年的水产品质量安全监管工作进行全面安排部署。一是加强养殖生产全程监管,不断提高标准化生产水平;二是完善管理制度,加强产地水产品监督抽检;三是强化检打联动,加强水产品质量安全执法;四是开展隐患摸排,探索建立监管长效机制。

5月8日-10日,组织有关人员全面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的隐患排查工作,特别是对规模化的水产苗种繁育场、无公害水产品养殖基地、养殖大户等,严格按照农业部《水产养殖质量安全规定》要求,督促养殖单位对养殖生产投入品建立健全进货台账,全面规范养殖生产“三项记录”,坚决打击购买使用禁用渔药的违法行,着力推进生产健康养殖行动,规范渔业养殖生产,本次共检查水产良种场2家,健康养殖示范场3家,合作社1家。

今年按计划省里制定的计划,我市共需完成10个药残快速检测、良种场抽样检测3个,省抽样检测2个。目前已经完成取样10个,正在检测中;同时配合省里完成3个样品的'取样工作。

一是开展水产品质量安全现场执法工作,主要是规范养殖生产及经营行为,检查养殖生产记录、用药记录、销售记录等情况。今年上半年共组织执法人员检查规模化养殖场和养殖大户12家。

(七)抓好宣传培训工作。

不断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的宣传培训力度,提高养殖户的安全责任意识,规范养殖行为,推行标准化生产,提供健康安全水产品。今年春季结合渔业安全生产工作举办了水产品质量安全培训班1期,培训人员100人。

二、存在问题。

(一)养殖户的质量安全意识不够强。

我市属西部地区,大面积水产养殖面积较大,养殖过程中不适用药物和饲料,存在苗种投放记录不全的问题;大部分养殖户为农民,文化水平普遍不高,质量安全认识不足,普遍存在重生产、轻管理的现象。

(二)缺少资金投入。

由于我市属于国家级扶贫开发县,农技推广资金纳入扶贫整合资金统筹使用,导致渔民宣传培训等工作开展的力度和规模不如以前。

(三)养殖面积减少。

受近几年干旱和主要江河流量小的影响,全市范围内很多湖泊、水库干枯,同时受池塘养殖效益低影响,大部分池塘不投放饵料,只进行粗放养殖。

三、下一步工作措施。

大力普及水产品质量安全知识,加大对《水产品质量安全法》、《无公害农产品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宣传力度,提高养殖户的水产品质量安全意识。对水产养殖户进行水产健康养殖培训,发放技术资料,引导养殖户科学用药、安全用药,并做好养殖记录,从源头上抓好健康养殖。

(二)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重点指导督促辖区内水产养殖单位严格执行《兽药管理条例》规定,严禁使用国家禁用的渔药、添加剂等渔用投入品,规范养殖生产行为。

(三)坚决查处违法养殖行为。

严厉打击养殖过程使用禁用药物等违法违规行为。在抽检中查出药残超标的生产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批评或立案查处并限期整改,严防不合格产品上市销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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