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法官事迹材料范文(22篇)

时间:2023-11-08 19:40:19 作者:ZS文王 女法官事迹材料范文(22篇)

事迹材料可以展示一个人的成长和变化,让人们对其经历有更全面的了解。这些事迹材料的作者通过真实的文字和生动的描写,把一个个震撼人心的瞬间展现在读者面前。

法官事迹材料

**,女,33岁,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2002年进入宝塔区人民法院工作,曾在姚店法庭、立案庭、民事审判二庭、行政庭担任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等职。参加工作以来,她立足平凡岗位,刻苦学习,努力工作,勤奋敬业,出色地完成了各项工作任务。2011年至今她累计办理案件550件,结案率达95%,调解率达71.1%。结案率和调解率在全市名列前茅。工作中她讲究工作方法,“因人、因事、因时、因案”的开展工作,总能以百变的工作方法,换来最佳的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在办结的这些案件中,无一超审限、无一违法违纪、无一群众举报和投诉,极大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受到了各级领导和同志们的好评。曾连续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宝塔区法院授予调解能手、各种先进个人的荣誉称号。在2012年省法院组织的“两评查”活动中,她撰写的法律文书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裁判文书。2014年她撰写的参阅案例被延安市中级人民法院评为优秀参阅案例。

公正是前提效率是追求。

一名合格的法官,不仅仅要多办案、办好案,更重要的是要有一个坚定的政治方向和为民意识。多年来,**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牢固树立大局意识。把提高自身政治素质、业务能力、工作作风作为提高工作能力的切入点和突破口。她将“公正与效率”有效的结合起来。她认为迟到的公正就是不公正。因此她总是在案件受理后的第一时间内将案件办结。

在原告李某某诉被告刘某某赡养费纠纷一案中,办案法官多次寻找被告,与被告沟通中了解到矛盾的起因:刘某某系爷爷奶奶抚养长大,父亲去逝后,母亲李某某对爷爷奶奶未尽孝道,儿子为此不能原谅母亲,故而不愿赡养母亲。针对案情,法官对儿子进行了劝解,使其明白尊老爱幼是中华民族的传统美德,赡养老人是子女义不容辞的责任,不管什么原因都不能成为其不赡养母亲的理由,儿子有所触动。2013年5月7日开庭前,法官将母子约在一起进行调解。在调解过程中,母亲讲起儿子小时候因为半夜发烧送医院过程时泪流满面,儿子眼眶里也充满了泪花,法官趁热打铁,让儿子给母亲倒了一杯水,母亲握住儿子的手久久没有放开,儿子也情有所动,给母亲道歉,同意每年给母亲3000元生活费,并答应为母亲养老送终。78岁的李老太太握着张法官的手激动地说,“谢谢法官!谢谢法官!经过你们的劝解,我那不孝子终于醒悟了,愿意赡养我,并为我养老送终。”母亲脸上露出了欣慰的笑容,双方终于找回了久违的亲情,儿子搀扶着母亲离开了法院。

调解是原则判决是例外。

延安是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发源地,**在案件审理中严格贯彻落实“能调则调、多调少判、慎用判决的原则”。多年处在一线工作的**深知,民事审判工作事关社会和谐稳定,大多数的当事人除非迫不得已,是不会“对簿公堂”的。如果一判了之,不仅不能化解矛盾,而且很有可能结下新的怨恨。这就是她为何每个案件都要千方百计进行调解的初衷。2011年至今,**审结案件522件,调撤371件,调解率达71.1%。她不断提高自己的调解技能,调解水平。案件审理中她总是设身处地为当事人着想,认真听取当事人诉求,充分了解案件的成因,准确把握双方当事人的心理,寻找调解的突破口,针对不同案件采用不同的对策进行调解。有时因当事人之间抵触情绪较大,**还邀请当事人亲戚、朋友、有关组织进行劝导、解释,使当事人改变态度,以达到调解的目的。结合多年民事审判工作实际经验,她总结出传承马锡五审判方式的六项调解方法,即教育说理法、判例指导法、理解信任法、耐心讲解法、换位思考法和社会介入法。

在原告贺某某诉被告李某某健康权纠纷一案中,身为邻居兼表亲的原、被告,为了垃圾进了对方水渠而发生了打架斗殴,致原告十级伤残。**考虑到水路等相邻纠纷若处理不当,会给双方日后相处留下更大隐患。第一时间查看现场后,**当场开始对双方当事人及子女从法理、情理等方面,作了耐心细致的劝导工作,因双方结怨太深,首次调解失败。但**并不灰心,在多次分析案情后,她再次组织调解,邀请双方子女到庭参加调解,对原、被告作了大量的劝解开导工作,让双方明白各自的过错。最终双方化解心结,互谅互让,达成调解协议并当场兑现,实现了亲情的回归。

**说:“对自己了解,对他人了解;不盲目乐观,也不盲目悲观;不怄气,不偏爱。只有对客观事实的充分了解,才能实现司法公正。”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她严把案件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努力把每一起案件都办成“铁案”。随着案件数量不断增加、难度不断加大,而且办理每一起案件,都让人很难、很累,但每一起案件她都力求做到事实清楚,程序合法,法律准确,处置妥当,最大限度地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今年5月份,**承办了高某诉袁某离婚纠纷案件。经了解,原、被告婚后生育一子两女。2011年7月15日,被告袁某离家出走,音讯全无,原告高某到处寻找,仍无下落,伤心之余诉至法院,要求与被告袁某离婚。法院在依法公告送达后,被告袁某来到法院承认错误,并要求法院作调解和好工作。**先后经过三次调解,但原告高某坚决要求离婚。**考虑到双方有三个孩子,本着挽救家庭的原则,再次进行调解,终于唤起了原告对被告尚存的感情,同意给被告袁某最后一次机会,并办理了撤诉手续。在**的再三努力下,使一个濒临破碎的家庭得到了挽救。

从事审判工作的十余年当中,**忠实地履行着法官的神圣职责,兢兢业业,勤勤恳恳。面对繁琐、艰苦的审判工作,她无怨无悔。平凡的岗位上**作出令人瞩目的成绩。她在审判的第一线,用自己的行动诠释着“天平”的含义,实现着人民法官的生命价值。

法官办案能手事迹材料

年初以来,本人在法制工作中,始终以加强法制宣传,搞好法律法规培训为基础;以全面落实行政执法责任制、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强化执法监督检查为工作重点,认真落实案件核审、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各项程序制度,全面履行了法制工作职能,较好完成了上级交给的各项工作。

一、做好法制培训提高执法能力。

为了提高我局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的能力,积极开展各类业务培训。

加强法纪教育。以落实总局‘六项禁令’、省局‘八条禁令’和省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全省工商系统行政执法行为的若干纪律规定》为重点,大力加强法纪教育,规范执法行为。三是加强知识培训。以法律为重点,结合学习财会,金融、法理等。在提高行政执法能力的同时,更要提升自身综合素质,以成为“办案能手”、“办案高手”为目标,冲脱只会查“无照经营”等简单案件的低层次、低要求,增办大案、要案及综合性强的案件,从各个方面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使违法犯罪者无处躲藏。截止7月底,共开展法律法规以及执法办案培训班4期,培训人员130余人次。

二、强化执法责任规范执法行为。

加强对基层的执法指导。根据基层单位办案中存在的问题,及时研究解决办法,针对立案、强制措施、行政处罚决定执行、罚没物资处理等突出问题,强化对执法办案的有效监督。同时,通过案件评查、执法检查、执法指导、执法监督,规范了全局执法办案行为。截止7月底,区局共开展案件评查活动4次,行政执法检查16次,采取以个案说法单独指导、网上和实地指导的方式,加强对各工商所的行政行为和办案指导。

三、强化核审指导确保执法质量。

年初以来,区局各办案机构认真执行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严格按程序执法,正确行使自由裁量权,统一行政处罚文书的制作与使用,尤其是对案件终结报告和行政处罚决定书的制作,严格按照“说理性”要求予以规范。严格执行网上审批与书式案卷同步运行程序。严把“五关”,确保案件质量。区局把依法行政的要求贯穿落实于案件办理的'全过程,在案件核审中,坚持把好“五关”,即:事实关、证据关、定性关、适用关、程序关。特别是在行政执法的自由裁量权上,必须实现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将案件纳入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切实把好了案件质量关。截止目前,全局所办案件无一要求听证和上诉。

截止7月底,全局共核审办结案件394件,做到一般程序案件核审率100%,行政处罚做到合法有效,无一行政过错责任。案件核审中,建议办案机构修改定性不准,适用依据错误,处罚不当的案件6件;建议办案机构补正事实不清,证据不足的案件5件;建议办案机构纠正程序不合法的案件6件。各办案机构均按要求送达听证告知书,但当事人没有提出听证要求,故而没有发生听证案件。全局在行政案件办理过程采取行政强制措施12次,实施过程中均能做到行政强制措施有合法的事实根据,有法律法规依据,向当事人出具文书合法规范,无违法采取行政强制措施的情形,没有超过法定的期限,扣留物资保管妥善,罚没物资的处置符合法律法规规定。

今后,本人将继续坚持认真学习法律法规知识,提升自身素质、加强培训、严格审核、强化对基层所的指导规范,切实提升全局执法人员业务素质和依法行政能力,确保我局行政执法办案工作再上新台阶。

二xx年七月二十八日。

法官事迹材料

**x,男,1968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焦作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1991年9月大学毕业分配到焦作中院后,先后在技术处、政治部老干部处工作,历任技术处副主任、主任,老干部处处长。2017年11月任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多次被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先进技术处长,2000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政治坚定,高度负责。“讲政治”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认认真真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该同志参加工作27年来,对待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论是从事技术鉴定工作还是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还是从事执行局综合处工作,他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坚决贯彻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调整到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岗位后,正值基本解决执行进入决战决胜时期,执行综合工作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综合处能否发挥好职能作用与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能否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紧密相关。面对新调整的工作岗位,面对紧迫繁重的工作任务,该同志没有畏难和退缩,而是迎难之上、克难攻坚,化压力为动力,带领综合处全部人员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学干结合,快速适应。执行局综合处承担着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质效管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中院执行工作文字材料起草、执行宣传、执行信访处理等多项职责。特别是2018年要全面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验收,综合处一方面要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管理,另一方面,要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日会战”“夏季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冬季攻坚”“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涉党政机关专项活动”等多个专项活动;同时还要组织撰写文件、讲话、通报、方案等多种文字材料。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他非常注重学习,每天都是提前30分到单位,晚上学习加班常态化,经常晚上10点之后下班,遇到紧急情况,工作超过凌晨的也时有发生。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其他人员请教,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很快就适用了繁杂的工作。在日常质效监控工作,每天早上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陆执行指挥平台,关注全市法院的各项质效数据情况,摸索分析指标短板,有针对地提高。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全市两级法院一盘棋,不能让一个法院掉队。特别是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在全省处于落后位次。面对这种局面,执行局制定了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具体分包基层法院和工作指标的制度。综合处在拟定初步工作方案时,在具体人员分配上,该同志主动要求分包十个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最落后的孟州法院和全市法院最弱的短板指标。在院党组的有力下,综合处通过采取严格监管、定期通报、动态分析研判、个性化指导督办等多种举措,最终使两级法院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综合排名进入并保持在全省先进位次,执行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该同志分包的孟州法院执行工作也明显提升,由上半年全省综合排名169名提升至100名左右。

严管厚爱,带强队伍。“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综合处的负责人,该同志严以律己,作风扎实,主动表率引领,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严格管理综合处队伍的同时,遇到干警生活中需要帮助、支持的,他毫不含糊,大力支持。在工作落实中,他亲力亲为,以上率下,言传身教,布置工作指导明确,方法具体,逐步带领出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战斗力强的综合管理队伍。尤其在案件监管方面,面对13项质效指标和10项综合管理质效随时动态变化的情况,通过一年来的摸索总结,监管人员掌握一套方法,能快速、高效地计算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的位次情况,为领导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同时,监管人员每天还要对中院未结案件的20余项关键节点进行即时账册化监管,每天下午定期发布每日动态,指出节点流转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法官事迹材料

**,女,31岁,中共党员,法学学士,宝塔区法院民事审判一庭审判员。2007年大学毕业即通过全国统一司法考试,经过激烈的全省公务员考试成为宝塔区法院的法官助理,2009年被任命为助理审判员,2012年7月被任命为审判员。几年来,累计审理各类民事案件600余件,调解率达78%。连续多年被本院评为“先进工作者”,2011年获全市法院优秀裁判文书奖,2012年获全省法院优秀庭审奖,2013年被延安市总工会授予“延安市五一劳动奖章”。

赤诚为民廉洁高效。

**常说:“当事人的事无小事,民事案件无小案。”她审理一件离婚案件,被告是80后的年轻小伙,半身截瘫7年,接到案件,得知被告住在偏远的深山沟里,第二天她就带着书记员动身前往被告家中送达诉讼材料。她要亲眼看看被告现在的生活状况,听听被告作为弱势一方对离婚的态度,对子女抚养权的意见,并指导被告如何应诉。到了被告家中,看到被告住在简易房中,生活不能自理,由其父母照顾起居的情况,以及被告家墙上的照片中孩子胆怯的眼神,令**晚上回家躺在床上辗转反侧,纠结着本案该如何判决。《婚姻法》规定夫妻有互相扶助的义务,但同时也规定了婚姻自由。被告可怜但也不能强迫原告年纪轻轻守着一个生活不能自理的截瘫病人生活一辈子。《婚姻法》规定离婚时孩子的抚养权归属要照顾无生育能力的一方,可是被告及其父母均是残疾人,而原告的身体、生活、经济条件对孩子的成长都更有利。一件没有财产纠纷的简单离婚案件却让**十分为难,多次前往被告家中做调解疏导工作,最终被告同意离婚,孩子由原告抚养,原告表示每月会带孩子回来看望一次父亲,并尽量帮助被告解决生活的困难。从被告家返回单位的途中,书记员小杨深有感触地说:“冯姐,以后我要是能独立办案了,也要像你一样,把当事人的事当成自己的事,设身处地为他们着想!”**就是这样,在平凡的岗位上用实际行动诠释着司法为民的内涵,感染着周围的每一个人。

勇于挑战化解矛盾。

2013年,延安市中院指定宝塔区法院管辖一起原告刘某诉被告某医院的医疗损害责任纠纷案。当时已有身孕的她主动请缨承办该案,背起了这块“硬石头”,她首次和刘某交谈,得知刘某不识字,又因家庭经济困难请不起律师,也无法律常识。**就向宝塔区司法援助中心为刘某申请了一名援助律师。刘某要求立刻让医院赔钱给他,否则他就住在法院不走。**告诉他医疗程序是否违法,需要进行鉴定,刘某需提供鉴定材料及证据,经过多次劝说被告刘某终于同意进行医疗过错鉴定。可是刘某不放心把证据原件交给法院又没有钱复印证据,**就在单位的复印机前站了整整一个上午给刘某复印证据原件。看到**这么辛苦,刘某说:“冯法官,医院的态度有你一半好,我早就不告了。”虽然该案最后的判决结果与刘某要求的1000多万元的赔偿金相差甚远,但刘某说:“冯法官,我不怪你,我对数额不满意,我要求上诉但是我不再上访了,上访没有上诉有用。”这样一个缠访多年的当事人在**的引导下懂得了理性的表达诉求,维护自身权益。

伸张正义传播法治。

在x_的工作中,类似这样的案例不胜枚举,正是基于她对工作的高度责任感,使她面对疑难案件从不畏惧,面对当事人的倾诉从不烦躁,用实际行动维护了司法的尊严与权威,无怨无悔地做一名公平与正义的使者。

法官先进事迹材料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学习龙进品先进事迹报告2014年3月15日,我们参加了“学习龙进品先进事迹座谈会”,在会上,我们讨论了龙进品精神,以及今后面对人生的态度。校领导,老师和同学们精彩的发言让此次座谈会高潮迭起,每个人都收获颇丰。首先,冉书记为我们播放了一段中央电视台对龙进品工作的采访,采访中,龙进品身着制服,脚穿胶鞋,长年行走在山路上,背着沉甸甸的国徽、拿着红艳艳的条幅,提着审判时支在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前面的铁牌子,2月27日一早,龙进品带着两名工作人员要下乡办案。在基层工作十八年的龙进品没办过惊天动地的大案要案,却化解过数千件“鸡毛蒜皮”的纠纷,理顺了辖区内各民族的家长里短。龙进品的鼻梁上架着一副无框眼镜,但是皮肤却和农家子弟一样的黝黑,他采访时穿着一身藏蓝色制服,让这个有着乡土气息的农家子弟,身上透着一股儒雅。这就是我们的学长龙进品1989年夏天,龙进品考上了西南民族大学,成为公郎镇第一个考上大学的孩子。全村热闹起来,就像在过年。4年后,龙进品获得了法学学士学位,与“人往高处走”的世间常态不同,龙进品决定回到家乡工作。不久后,他被分到最基层的马鹿田法庭。一年后,调入公郎法庭。这个决定,让很多人看不明白。“在成都读了那么多年书,现在回到村子里,这个大学怕是白读了。”那时,乡亲们窃窃私语。没有解释,没有犹豫,龙进品回来了,一头扎回到了无量山脚下的公郎法庭。十八年间,同事们像流水,来了又走了。龙进品却像个铁钉,钉在了公郎法庭。直到2014年11月,龙进品一直是这个法庭唯一的审判员。为了方便群众,龙进品一年中有三分之一的时间都在走乡串寨、进村入户,东家劝解、西家调停成了他工作中的常态。渐渐地,他成了调解高手,许多别人化解不了的纠纷,他几句话就能解决问题。但他并不后悔,龙进品说,他最乐意看到的是,有了纠纷的百姓,通过自己的调解,化解并消除矛盾,最终握手言和后离开。公郎辖区内多民族杂居,共有汉、彝、回、白、苗、布朗等14个民族,少数民族占人口总数的68%。少数民族中又以彝族居多,回族次之。在公郎,如果不熟悉、不理解当地各民族风俗习惯,法官的工作难度就可想而知了。但是作为回族人,龙进品却深受少数民族同胞的喜爱,一方面是因为他是“公道人”,另一方面也因为他会少数民族语言,能和少数民族群众打招呼、拉家常。他是全县会用五种少数民族语言办案的法官。“学点少数民族语言,了解少数民族的风俗习惯,才能真正为群众解开心里的疙瘩。”于是,在彝族的火塘边,在回族的经堂旁,在白族的院落中,在布朗族的阁楼上……常常可以看到龙进品用民族语言攀谈着、消除纠纷和分歧的一幕。龙进品用事实告诉我们少数民族的工作他也可以出色的完成。

法官事迹材料

冯师刚,男,1968年11月生,大学本科学历,现任焦作中院执行局综合处处长。1991年9月大学毕业分配到焦作中院后,先后在技术处、政治部老干部处工作,历任技术处副主任、主任,老干部处处长。2017年11月任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多次被为全市法院先进工作者、优秀法官,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先进技术处长,2000年荣获个人三等功一次。

政治坚定,高度负责。“讲政治”不是一句空口号,而是认认真真地完成自己的本职工作。该同志参加工作27年来,对待工作具有高度的责任心,不论是从事技术鉴定工作还是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还是从事执行局综合处工作,他都兢兢业业,一丝不苟,坚决贯彻落实领导的安排部署,不折不扣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尤其是调整到执行局综合处处长岗位后,正值基本解决执行进入决战决胜时期,执行综合工作头绪繁杂,任务艰巨,责任重大,综合处能否发挥好职能作用与全市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能否顺利通过第三方评估验收紧密相关。面对新调整的工作岗位,面对紧迫繁重的工作任务,该同志没有畏难和退缩,而是迎难之上、克难攻坚,化压力为动力,带领综合处全部人员圆满完成了上级法院和院党组关于执行工作的各项决策部署,受到了领导和同志们的一致好评。

学干结合,快速适应。执行局综合处承担着全市法院执行案件质效管理、专项执行活动开展、中院执行工作文字材料起草、执行宣传、执行信访处理等多项职责。特别是2018年要全面迎接基本解决执行难的评估验收,综合处一方面要对全市法院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估的各项指标进行监控管理,另一方面,要组织全市两级法院开展“百日会战”“夏季执行攻坚竞赛活动”、“冬季攻坚”“涉民营企业、涉民生、涉党政机关专项活动”等多个专项活动;同时还要组织撰写文件、讲话、通报、方案等多种文字材料。面对全新的工作岗位,他非常注重学习,每天都是提前30分到单位,晚上学习加班常态化,经常晚上10点之后下班,遇到紧急情况,工作超过凌晨的也时有发生。工作中遇到不懂的问题,虚心向其他人员请教,在学中干,在干中学,很快就适用了繁杂的工作。在日常质效监控工作,每天早上到单位的第一件事就是打开电脑,登陆执行指挥平台,关注全市法院的各项质效数据情况,摸索分析指标短板,有针对地提高。

勇挑重担,敢于担当。基本解决执行难工作是一项政治任务,在工作推进中,坚持全市两级法院一盘棋,不能让一个法院掉队。特别是上半年,全市法院执行质效指标在全省处于落后位次。面对这种局面,执行局制定了中层正职以上领导具体分包基层法院和工作指标的制度。综合处在拟定初步工作方案时,在具体人员分配上,该同志主动要求分包十个基层法院执行工作最落后的孟州法院和全市法院最弱的短板指标。在院党组的有力下,综合处通过采取严格监管、定期通报、动态分析研判、个性化指导督办等多种举措,最终使两级法院质效明显提升,执行工作综合排名进入并保持在全省先进位次,执行结案率位居全省第一。该同志分包的'孟州法院执行工作也明显提升,由上半年全省综合排名169名提升至100名左右。

严管厚爱,带强队伍。“己不正,焉能正人”,作为综合处的负责人,该同志严以律己,作风扎实,主动表率引领,要求大家做到的,自己先做到,要求大家不做的,自己坚决不做。在严格管理综合处队伍的同时,遇到干警生活中需要帮助、支持的,他毫不含糊,大力支持。在工作落实中,他亲力亲为,以上率下,言传身教,布置工作指导明确,方法具体,逐步带领出一支业务精通、作风严谨、战斗力强的综合管理队伍。尤其在案件监管方面,面对13项质效指标和10项综合管理质效随时动态变化的情况,通过一年来的摸索总结,监管人员掌握一套方法,能快速、高效地计算两级法院在全省法院的位次情况,为领导决策部署做好参谋助手。同时,监管人员每天还要对中院未结案件的20余项关键节点进行即时账册化监管,每天下午定期发布每日动态,指出节点流转不及时不规范的情况,为执行工作的规范化运行提供有力保障。

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在绵绵大巴山脚下,汉江蜿蜒而过,匆匆奔向长江,山多河多,沟壑密集造就了西乡特殊的地理环境,为这方宁静的土地赋予了“最美茶乡”的靓丽名片,樱桃沟、午子山成为全国游客向往的目的地……作为宁静与和谐的守护者,西乡法官们默默无闻地奉献着青春与汗水,喧嚣和掌声与他们无关,轻松和惬意与他们远离,山路溪涧上跋涉,烈日严寒中磨砺,田间地头经年累月可见他们辛苦奔忙的身影,而就是其中的代表之一。

从1992年到西乡法院工作起,至今已在基层整整奉献了23年时光,他就像一粒种子,把自己深深的根植西乡这片热土,在老百姓中间生根、发芽;他一直扎根于最偏远的茶镇、堰口法庭工作,无怨无悔,足迹遍及辖区的村村落落;从书记员、助审员,到庭长,勤勤恳恳,凭借出色的工作业绩实现了人生的飞跃;他十年如一日进村入户调解,看望慰问贫困户,嘘寒问暖,细微之处彰显基层法官的人文情怀;他以自己高尚的人格和诚恳扎实的工作作风,赢得了辖区百姓的夸赞,是群众信赖的“贴心人”;他用心践行着“人民法官为人民”的法治理念,用平凡感人的事迹诠释着人民法官的光荣称号。淡泊荣誉的他,凭借长期在基层司法工作中取得的出色业绩,2012年被省高级人民法院评为“基层法庭优秀法官”,他长期工作的茶镇法庭亦多次荣获省、市“优秀人民法庭”荣誉称号。

埋首审判一线心系困难群众。

自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从未休过一天年休假,他总是说:“乡里群众的事都比较急,我怎么能让他们等呢!”作为基层法官,日常工作职责就是为群众化解矛盾,排忧解难。每当群众前来立案,除了问清缘由,耐心细致的疏导之外,他总是努力让每一名来访者满意地得到回复;每当接到新的案件,他阅读案卷材料,掌握案件情况后,总是“第一时间”与双方取得联系,做好思想疏导和送达调解;在审理案件过程中,对调查发现的问题逐一核实清楚,使法律事实尽可能真实还原案件事实,保证案件审理质量;为了核实案件事实,他不顾严寒酷暑,深入案发地进行现场勘验,往往一走就是几十公里;他主动到偏远的当事人家中进行巡回调解,在坚持法律原则的前提下,注重从人道主义出发,最大限度的保障了弱势方的权益。

2014年1月,新春将至,堰口法庭受理了一起赡养纠纷案件。原告李素华(74岁)共生育五子,丈夫十年前去世后,李素华一直与长子共同生活。由于原告与长子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矛盾,因此原告起诉要求租房单独居住,五子各支付原告赡养费200元/月及房屋租金。

承办该案的主动来到偏远的当事人家中进行调查,了解老人居住、生活情况,并与老人的儿子“面对面”进行沟通、交流。考虑到春节在即、原告行动不便,于是决定将法庭移到老人家中,让庄严的法庭体现温情,并以庭审现场开展普法教育。

1月20日,原、被告六人及法官围坐在老人房间里,在认真倾听完原、被告双方的意见后,认为此案既涉及法理更涉及亲情,决不能简单的硬性判决,于是通过讲法明理,列举典型案件,就赡养答疑解惑,耐心细致的做双方的思想工作,最终老人与儿子们达成调解协议:从2014年1月起,原告李素华随三、四、五子每人轮流生活一整年(二子因为有残疾免除承担照料老人的责任),期间老人生活费、医疗费500元以下,由共同生活的被告负担;超过500元,由所有被告平均承担,老人的生活问题终于有了着落,眼下可以和儿女安度新春佳节了……通过巡回办案,现场调处纠纷,法官巧打“亲情牌”,既减轻了当事人诉累,又能以案说法,最大限度进行普法宣传,维系了和谐气氛,避免了类似矛盾再次发生。

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营造农村和谐家园。

马锡五审判方式作为我国颇具特色的司法传统,在稳定社会,教育群众等方面具有独特的作用,简单的说,马锡五审判方式的精神实质就是“走司法的群众路线”。通过长期实践,逐渐摸索出独具特色的“审判调解回访”的工作方式,通过“沉下去”普及法律知识,加强社会管理创新等举措,力促农村各项司法工作更好开展。

由于法庭辖区以山地为主,老百姓出行不便,积极回应山区老百姓的司法诉求,通过流动法庭、公开庭审、审判“五进”等形式,将审判庭和调解室搬到农村场院里、来到当事人身边,面对面说理唠家常,通过特有的方式践行着“司法为民”的承诺,在他曾经工作过的地方,在走访群众提到法官时,群众对化解的“身边事”仍记忆犹新。

2012年11月28日晚7时许,正在五里坝镇下乡的突然接到一位老人的求助电话。电话里,老人语无轮次,无法准确表述案情,但句句透出无奈与无助。电话挂断后,他心里却不能平静:老人一定是遇到了什么困难,不然也不会这么晚打电话。当即,他带领茶镇法庭干警不顾一天的劳累,根据电话里老人提供的基本情况找到了老人,又赶到五里坝镇政府了解情况。

原来,家住该县五里坝镇高桥村二组的村民刘本兴在为同村村民郑翠莲修建房屋时,不慎从脚手架上摔落,导致右腿肱骨粉碎性骨折,住院治疗好转后出院。由于刘本兴伤势较重,出院后生活不能自理,同时在与郑翠莲家协商赔偿费用无果后,家人便将刘本兴送到郑翠莲家。郑翠莲已76岁,自刘本兴到她家后,她也无法在自己家里生活,便到亲友家借宿,最近气温聚降,郑翠莲老人多次找到镇、村干部寻求解决无果。后来,郑翠莲老人无意间看到“一村一法官”公示牌,试着拨通了公示的电话号码,想不到连夜赶来了。

“我只是随便打了个电话,没想到你们真的来了!!”

老人开始竞不敢相信,喃喃地说。对于案情已基本了解,可摆在面前的问题也随之而来。通过镇上干部找到刘本兴的儿子刘涛后,法官随即与其进行了交谈,刘涛的态度坚决,拒绝协助接其父亲回家,致使调解工作进展缓慢。时间一分一秒过去了,山里气温不断下降,围绕“占屋行为是否合法”、“怎么赔偿”等话题经过两个多小时耐心说服,刘涛被法庭干警的真诚所感动,不经意间说:“我也不是不愿意把我父亲接回去,就怕我父亲后续治疗没人管”,有着丰富办案经验的敏锐地抓住了调解突破口,便适时提出了调解意见:让郑翠莲家先预付一部分后续医疗费、护理费,刘涛将刘本兴接回去,待他伤情痊愈后再最终协商解决。

精诚所至,金石为开,很快刘涛答应了调解建议,但郑翠莲老人对调解建议又不予接受,调解陷入僵局。在此情形下,又多方联系到了郑翠莲的女儿卓艳,通过给卓艳做工作,最终说服郑翠莲老人也同意了调解方案,并且现场将10000元现金交付给刘涛作为预先支付的后续医疗等费用。

协议达成后已是夜里11点多,又驱车将刘本兴老人接送回家,拿到赔偿款后的刘本兴老人,得知法官的一片苦心后充满了感激之情。通过践行马锡五司法模式,实现了个案审理的公平正义,使民众相信司法,愿意通过司法途径化解矛盾,从而确立起司法机关的司法权威,令司法公信力显著提升。

舍小家为大家无私为民显忠诚。

因常年工作在偏远法庭,工作繁忙的他,每到节假日常常因为安排其他同志休假而值班,很少照顾到家庭,由于爱人工作也忙,他常常为年幼的女儿无人照看发愁,但他总是以工作为重,顾大家舍小家。6月的一天,正值法院开展“大执行”活动期间,突然得知母亲病重的消息,他匆忙赶回老家将母亲送到医院,由于考虑到执行工作正处于关键阶段,安排好住院后顾不得照料住院的母亲,第二天一早又回到法庭,一如继往协助开展好执行工作……正月初七,的母亲去世之时也没有见到儿子一面,因为他当天还在堰口法庭值班。每每想到此事,心中都充满了愧疚,但是他懂得自己的职责,懂得为大家、舍小家的意义。

扎根基层终无悔埋首奋斗亦是乐。

年初,位于大山深处的标准化法庭——堰口法庭竣工落成,刚刚搬进崭新法庭的回忆起工作初始的工作情景:1992年刚到法院上班时,被安排到杨河法庭工作,一干就是8年。当时法庭使用的阴暗潮湿的三间瓦房是从镇政府借来的,墙壁用手一摸就掉土,特别是到了晚上有时连电都没有。每到晚上和节假日政府院里空旷无人,却一个人在法庭坚守,接待来访的当事人,没有一丝怨言。当时有人劝他星期天不要值班,回家里休息,却摇摇头说:“农村矛盾纠纷多,老百姓没有星期天。加之我刚上班,需要学习的东西很多,我在这里接待当事人还能学习好多知识。

他是这样说,也是这样做的,上班时间不长,他便从老法官身上学到了许多书本上学不到的东西,能很快上手处理案件,随着时间的推移,他的业务能力也很快充实起来,根据院里按排,又被安排到到茶镇法庭工作,和他一同进院的同志先后被任命为审判员,有先后调回院机关了。但却仍然执着审判工作,从书记员岗位干起,到助理审判员,再到审判员,庭长。在基层工作的23载,从没有一句怨言,没向院领导提过任何要求,他所办理的1700余件案件,调撤率达80%以上,无一件发回重审,无一错案。

由于多年来扎根基层,对老百姓的语言熟记于心。每次下乡,群众都特别喜欢和他交谈,向他请教法律问题,老百姓都亲切地喊他“老范”。有一次新入院的同志不解,觉的跟随庭长下乡与老百姓在一起时,他就像一个朴实的农民,便对庭长说:“庭长你下乡有时不像法官,倒像一名懂法律的农民,说话、举止都是农民味。”回答说:“我从农村出来的,农村群众本来就不容易,农民身上质朴善良的本色,我们法官也应该好好传承下去。”

的确,在对物质、金钱、权力的追逐充斥在我们身边,侵蚀着人们道德和理想的年代里,有这样的法官,他浑身充满“泥土味”,一心只想着村里事儿;打群众中来,又时刻到群众中去;他没有架子,但在乡里很有“人气”,常喜欢到村民家中坐坐;他一言一行很接地气,充满人情味,哪里有矛盾就有他的身影……大山不会忘记,群众始终惦记,他就是扎根基层,服务人民的法官。

法官事迹材料

蒋陆军,男,1982年3月生,汉族,重庆云阳人,中共党员,研究生学历,法学博士,2007年9月参加法院工作,历任重庆市九龙坡区法院书记员、助理审判员、审判员、民三庭副庭长、民四庭庭长,现任该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白市驿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

蒋陆军同志先后获评“办案标兵”“先进个人”“优秀团干部”“优秀党员”“优秀公务员”“最美执法者”、十一五期间“先进政法干警”、首届“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等称号。获各级各类嘉奖多次,荣立三等功1次,并入选“重庆法院先进典型后备库”。近年来,连续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为“全国法院办案标兵”“全国优秀法官”。2020年,参与重庆市高法院研究小组调研的涉疫情法律问题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

一挑重担,攻坚克难有担当。

扎根基层司法十三载,面对繁重的审判任务,他迎难而上,冲锋在前。2009年以来共办理各类案件4200余件,调撤率76.28%,案件审结率96.42%,其承办案件无一因错误而被改判发回重审。

多年来,同事一直称他为民事案件“重案组组长”,先后妥善处理了在全市、全区有重大影响的“聚金万佳苑”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系列案、重庆桃花溪危改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等多起重大疑难案件,有效化解了一批重大矛盾纠纷,案件办理实现了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的统一,多次获得市级领导批示肯定,被予以专项嘉奖表彰,得到当事群众的高度认可和赞誉。2013年5月,其被九龙坡区人民法院聘为首批“青年法官导师”。

二强能力,务实创新当标兵。

担任民四庭庭长期间,他开创性地建立“劳动争议纠纷立体治理机制”,率先在高新区留创园驻点设立“社区暨劳动争议巡回法庭”,深入探索劳动争议案件繁简分流与“一站式”纠纷解决服务平台建设的新思路,相关事迹先后被中国法院网、重庆日报、重庆法制报等媒体予以专题报道。2017年,二郎劳动争议巡回法庭被列为全市法院考察点,在全市“七五”普法检查工作被列为法治宣传教育平台考察点。期间,他带领部门成功创建全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

担任白市驿法庭庭长期间,他积极主动把法庭工作融入重庆高新区发展中去,着手推进人民法庭参与基层社会治理模式创新,针对升级后的高新区辖区六镇实施针对性诉调对接机制和开展诉源治理,助推“老杨群工”一体化基层社会治理模式焕发活力、发挥实效,为高新区营造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有力司法服务。2019年,白市驿法庭被上级法院推荐为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工作成绩突出人民法庭,并成功创建为全市法院系统“青年文明号”集体。

三重理论,学术研究出成果。

作为一线法官,他十分注重审判实践与理论调研相融合,工作期间获得西南政法大学诉讼法学博士学位。学术论文多次在全国法院学术讨论会、中国法学青年论坛、最高人民法院主题征文中获奖,在《人民法院报》、《司法改革论评》等刊物发表理论调研论文多篇,参研国家社科基金及中国法学会、教育部等科研项目多项。被最高人民法院西南政法大学人民法庭研究中心聘为兼职研究员,现兼任西南政法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西南大学法学院本科实务导师、重庆邮电大学校外法学实务指导专家。

2020年新冠疫情防控期间,他受邀参加重庆市高法院涉疫情法律问题研究小组调研,作为小组负责人积极参加《重庆市高级人民法院关于为依法防控疫情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提供司法保障的意见》和《人民法院保障疫情防控与经济社会平稳发展调研报告》起草工作,小组的成果获最高人民法院院领导批示肯定。

他始终保持坚定的政治立场,认真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具有正确的权力观、地位观和名利观,严格遵守“五个严禁”、“四个一律”等廉政规定,恪守法官职业道德和行为规范,忠于职守,秉公司法,杜绝办“人情案、关系案、金钱案”,从无违纪违法行为发生。

他为人正、为学勤、为业精,时刻牢记在首届“重庆市十佳青年法官”表彰大会上向全市广大青年法官发出的倡议,努力做一名“有理想、有品行、有知识、有作为、有创新”的“五有”法官。

法官事迹材料

周斌被最高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

“路漫漫其修远兮,吾将上下而求索。”在四川省巴中市恩阳区人民法院有一位法官,将自己毕生的精力,放在法治的不懈追求中,他始终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神圣使命,始终牢记司法为民职责,将自己对法律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融入到工作中的一言一行,以扎实有力的脚步,踏出一串串闪光的足迹,他先后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先后荣获“全省法院先进个人”、“四川省第七届劳动模范和先进工作者”。2019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评为“全国优秀法官”,他就是恩阳区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民一庭庭长周斌。

精业源自坚定的法治信仰。

“个头不高但庭审中气场足。”这是周斌20余年一线审判生涯中留给老百姓最直观的印象。从书记员到助理审判员、审判员、庭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周斌同志就像一块海绵,在法律的海洋中尽情吸取着法律知识的养分。气场足来自于内心的强大,来自于对自身业务的自信,办理案件2400余件,无一件引发信访,庭前的调解疏导、庭中的明辨是非、庭后的释法析理,无处不彰显出他对法律的精通。曹某诉某卫生院工伤保险待遇纠纷一案,因对是否可以同时主张工伤赔偿及人身损害赔偿双方争议较大,且当时没有出台相关的司法解释,在办理此案的过程中,周斌多次向相关人员了解情况,多次到实地走访调查,多次组织人员分析案情,在当时没有明确的司法解释的情况下,从法律基本原则的角度出发,推定工伤保险赔偿与因第三人侵权赔偿在法律上并行不悖的,并据此作出判决,最终让双方对判决胜败皆服。

李某工伤保险待遇纠纷,用人单位对仲裁不服提起诉讼,劳动者却未提起诉讼,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巴中市2013年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36825元计算标准,还是按实际查明的工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有两种不同意见。一种意见认为,由于李某未提起诉讼,根据“不告不理”原则,应按仲裁裁决所认定的年平均工资标准36825元计算。第二种意见认为,由于用人单位对仲裁裁决不服,向法院起诉,仲裁裁决失效,应按实际查明的标准计算工伤保险待遇。对数额计算不当,可以予以变更,包括减少,同时也包括增加。周斌本着“以事实为根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为保护弱势群体,坚持按第二种意见处理此案,该案的判决对于督促用人单位为劳动者购买工伤保险作出了引领示范作用。同时,用人单位起诉反而得到比履行仲裁裁决更为不利的法律后果,是司法追求实质公平的典型案例。该案例入例《中国法院2018年度案例》。

“他很谦虚也很好学,善于在实践中发现问题。”这是法院同事对周斌的评价,从西南政法大学毕业到法院参加工作,周斌勤钻书记员业务,在短时间内成为院内书记员中的佼佼者;担任审判员后,他经常思考法律适用在司法实践中的一些空白和障碍,先后撰写了《新婚姻法在司法实践中的困惑》、《车辆受损后是否应当计算贬值费》等多篇实务类的调研文章,所撰写的《恩阳区征地拆迁工作的司法对策及建议》一文获得四川省“治蜀兴川”杯论文大赛优秀奖、市科协第七届学术论坛二等奖。拟定的《关于“三区同建”的法律思考》得到区委主要领导的肯定批示。他喜欢钻研新类型案例和疑难案件,无论是承办法官向他咨询,还是审委会、合议庭讨论案件,他总是毫无保留地贡献自己所理解的、所掌握的知识,并在案件审理后归纳总结,形成指导性意见。2018年,其办理的一件涉及食品安全的案件,案件办结后,周斌担心涉案食品过期,向相关管理部门提出《确保食品管理,让人民吃得放心》的司法建议,该司法建议被《人民法院报》采编。

“有的老百姓可能一辈子只打一次官司,如果没有让他们感受到公平正义,那不仅仅是对我个人的失望,更可怕是可能会对法治失望。”这既是周斌的座佑铭,也是他多年来精业求真的源泉动力。

敬业源自良好的法官素养。

“不是自己的东西不拿,是自己的事一定做好。”这是最近一部电影中的一句话,也是周斌20余年法官生涯的真实写照。将本职工作干好决不是单纯的就案办案,在工作中,秉承这样理念的周斌,将自己审判工作干好的同时,主动与党委中心工作有效对接,不断创新理念,不断总结审判经验,不断创新工作方式,担任回风社区巡回法庭负责人期间,他创造性地推行社区巡回法庭工作模式,在社区公开开庭审理案件,协助社区化解矛盾纠纷,到社区以案说法开展法制宣传,将司法的职能和触角真正下沉到一线。这样的做法得到时任省委书记王东明和时任省高院院长王海萍的肯定。王东明书记指出:把法律服务延伸到社区,这是一个很好的工作方式,是社会管理的一个创新,是转变干部作风的具体体现,能有效的帮助和引导群众依法解决各种合理诉求。

针对恩阳辖区民事案件中家事纠纷居多的情形,他又总结出家事调查、家事调解、财产申报、判后回访等举措,探索家事审判改革,“以小家安保大家安”。蒋某与董某均系再婚,时常为家庭琐事发生纠纷,董某为此向法院两次提出离婚,法院均判决不准离婚,董某遂离家出走。后蒋某患冠心病、高血压、肺结核等多种疾病,无力支付医疗费用,向法院提起扶养纠纷,要求董某支付生活费、医药费数十万元。周斌办理此案后,采取委托调查、实地走访等方式,查明了双方感情分歧,并有针对性地邀请双方亲属、村社干部参与调解,从感情基础、夫妻扶养义务等角度进行调解,往来奔波数十次,最终在尊重双方感情已破裂的基础事实上,蒋某愿意放手,而董某也自愿承担数万元的扶养费,双方均从情感上得以解脱,该案后被中央电视台《今日说法》以《离婚拉锯战》播出。

为民源自深沉的基层情结。

恩阳地处山区,这里无论是交通还是辖区群众的法制意识,与大城市相比均有较大差异,尽管法官所处理的案件很大一部分都是群众家长里短的小纠纷,但法官在办理每一个案件中所花费的时间、精力都更大,送达,车子去不了,走路一去便是两、三个小时;调解,受农村家族观念影响,往往当事人亲属便达几十人;判决,受经济因素影响,胜诉后经常无财产可供执行。很多人不愿意在基层久呆,而周斌从1996年开始,辗转曾口法庭、渔溪法庭、恩阳法庭、雪山法庭,一干就是12年,多年的基层工作经历烙印上了深沉的基层情结和民生情结。“很接地气”,经常有老百姓这样评价周斌,但凡周斌办理的案件,他总要深入一线,深入农家院户,到一线调查走访,到一线开庭审理,最大化地减少老百姓诉累;他十分注重运用调解来化解矛盾,从最初的个案调解逐步总结出“五阶十法”调解技巧,再逐步升华到“全程、全员、全域”的调解模式,他的调解率达到77%;原告魏某、杨某与巴中市恩阳区民生职业技能培训学校、陈某、冯某、杨某生命权、健康权、身体权纠纷一案,原告之子魏某某和被告陈某、冯某、杨某四人相约到提河水库钓鱼,过程中,魏某某下水库游泳,不幸死亡。后魏某某的父母认为是学校、事故发生地提河水库管理方存在管理不善,陈某等人应当承担推定过错责任,魏某某的亲属起诉至法院要求五被告连带赔偿。虽然从法律的角度,因魏某某已年满18岁,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五被告与魏某某的死亡没有法律上的因果关系,但从司法为民的角度,原告家庭困难,周斌同志主动邀请人民陪审员、司法联络员在庭前庭中参与调解,主动协调学校、相关部门给付原告魏某、杨某4万元经济帮助费,解决了原告家庭的具体困难。

周斌的父亲也是一名法官,也曾在基层工作过多年,他经常告诫周斌:“我们是农村出来的,也是农民的儿子,办案一定不要有私心,要理解群众的困难,做实事、做好事。”良好的家风让周斌用朴实无华的行动赢得了老百姓的口碑。

求索之路不悔,向道之心不移。凭着对法治信仰的坚守和对审判事业的热爱,凭着对法官职业的尊崇和对人民群众的无限忠诚,周斌的求索之路永远在路上。

法官办案能手事迹材料

我是名xx后的大学生,xx年8月考入xx法院参加工作。作为一名年轻的共产党员,在组织的关心和培养下,我很快就成为审判一线的骨干。近两年每年办案近500件,办案数量连续三年蝉联全院第一。我的工作业绩也得到认可,同事们说我工作中有激情、有干劲、有作为,审理案件又好又快。群众说我是值得信赖的知心法官,接待来打官司的群众,我特别有耐心,有事说事、有理讲理,每次都能把法律和情理讲的很清楚。基层党委政府评价我特别善于解决涉诉涉访难题。我两次被评为扬州法院办案能手,分别荣记市中院个人三等功、省法院个人二等功,先后被评为扬州市涉诉矛盾调解能手、扬州市十佳法官,今年1月,被最高人民法院表彰全国法院办案标兵。

我的愿望就是把每一件案件办到完美、办成精品。

一件案件就是法官的一件作品,我真心想把每一件案件办好、办到完美、办成精品。

在一起农业承包合同纠纷中,原告是66位村民,被告是村委会,原告认为被告将数百亩土地擅自低价发包给第三人,要求确认被告发包合同无效,并收回承包土地。原告方的态度很强硬,被告发包时未经民主议定程序,必须收回土地;被告的态度很无奈,涉案土地早在1991年因抗洪导致坑洼,当时无人愿意承包,第三人通过长期巨额投入才刚刚取得收益。一边是群情激愤的几十位村民,一边是忐忑不安的第三人,夹在中间的村委会两头受气。对此我把审理重点放在弄清当初发包的具体情况和历史背景,一次次实地走访勘查,一趟趟找知情人调查谈话,终于查清的案件事实和纠纷原由。法律规定,请求法院判决合同无效也必须由发包方半数以上的村民提起诉讼,而现在的66名原告显然未达到发包方村民的一半,原告的主体资格存在问题,他们的起诉依法应予驳回。判决之前,我受到了各方巨大的压力,面对各方的质疑甚至威胁,我始终讲:该做的协调工作我们一定会做,而且肯定会做好、做到位,但法律规范是底线,绝对不能突破,在这个问题上,我只在乎法律的权威,绝不会考虑个人的得失。就这样,我果断判决驳回起诉。尔后又多次就判决结论和依据向涉案村民进行详细解释,协同基层政府组织与承包人进行反复沟通,最终促成该纠纷协调解决。

我的责任就是帮助老百姓排忧解难。

对待工作,我经常是风风火火、干净利落,对待群众,我却总是耐心细致、和风细雨。

有一对老夫妻就经常念叨我的好。他们是外地迁居来的,已经60多岁,身边无子女赡养,甚至没有自己的房子,平时靠承包鱼塘养殖为生,就住在鱼塘边的看塘用的小屋子里,承包合同到期后,村里因规划调整想收回鱼塘,这等于断了老夫妻俩的生计,双方发生矛盾后,村里起诉到法院。这个案件事实清楚,法律关系也很简单,但我并没有因此而一判了之,因为我总不能眼睁睁地看着老夫妻俩因为我的判决而流离失所,总不能把他们把绝路上逼。于是我多次找到发包方进行协商,动之以情,晓之以理,最终帮助老夫妻争取到一笔经济补偿,能够让他们在村里另建房屋,同时还帮助他们重新找到一块鱼塘承包养殖。老夫妻俩最初收到传票惊慌失措、老泪纵横,几次找我见面谈话后,逐渐发现我说的话很暖心,再看到我数次到村里为他们协调,并最终帮助他们解决了后顾之忧。案子解决后,老夫妻俩专程赶到法庭,握着我的手不停的说感谢。

我的理想就是让大家带着信任走出法庭。

法官职业是神圣的,需要我们永葆一股强烈的责任和挚诚的工作激情来维护这份神圣。

我有一个理想,就是要让每一名当事人都带着对法官和法律的信任走出法庭。为了这份理想,我也努力着。针对基层法庭案件特点,我总结出“四步走”的工作方法。第一步阅卷,要通过阅卷了解案件的基本情况,完成三项工作任务:判别案情繁简,查阅法律规范,制定审理计划。第二步识人,要通过与当事人接触的送达、接待等环节,了解掌握当事人的诉求主张、人格特点和情绪状态,并据此对审理计划作必要调整。第三步调事,敏锐地发现调解时机,针对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调解策略,为当事人之间充分沟通、相互谅解、达成一致创造条件。第四步判案,对于一些难以协调以及具有示范引导价值的典型案件,勇于判决、敢于判决,通过判决确立社会规范,在更大范围、更广层面发挥好司法裁判的规制作用。也正是这“四步走”工作法,让我能得心应手地对待每一桩案件,提高了办案的质量。

我的使命就是服务保障地方大局工作。

基层法庭的法官除了要审理好案件,还必须承担起加强社会治理、维护发展稳定等方面的重要职责。每到年关岁末,乡镇政府门口经常发生群访纠纷,多数为追讨工资,xx年底的一个周末,某公司的上百位职工准备到政府讨说法,我了解基本案情后,迅速赶到现场与职工面对面交流,同时组织对欠薪情况进行摸底排查,很快就掌握了210余人的160万元的欠薪事实,在此基础上,我一边引导职工通过司法渠道主张诉求,一边迅速对现有资产进行查封,启动追收应收债权工作,用于优先解决职工工资,再把钱逐一发放到职工手中。拿到钱的职工纷纷向我竖起大拇指。

水产养殖特别是罗氏沼虾的养殖是三垛法庭辖区的重要产业,由于虾苗质量、市场价格的波动变化,经常会引发拖欠饲料款、产品质量等方面系列纠纷,这些纠纷具有覆盖范围广、涉案人数多、解决难度大的鲜明特点。为此,我一方面组织厂家与虾农进行协商,就拖欠款项制定分期归还的计划,另一方面向相关行业协会提出司法建议,帮助他们防范销售环节的资金风险。这种既能圆满解决眼前纠纷,又着眼长远防范矛盾隐患的工作方法赢得了涉案当事人、相关行业协会和基层政府的一致赞誉。

今年是我参加法院工作的第十个年头,尽管取得了一些业绩,党组织也给我很多荣誉,但这些都只能代表过去。今后我将继续保持饱满充沛的工作激情,奉行为民司法的宗旨意识,认真办好每一个案件,让司法公正深入人心。

法官事迹材料

**同志,**法院院长,经过深入基层、细致调查,他与班子成员达成共识:要改变**法院的现状,就必须要抓队伍建设,树法官形象,促进司法公正;抓法院改革,强业务审判,提高工作效率;抓服务意识,讲大局观念,维护社会稳定。要通过全院上下的努力,力争使法院半年出低谷,一年上台阶,两年求发展。下面是他的法官个人先进事迹:

**法院紧贴管理的难点、群众反映的热点,制定并实施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细则》、《错案和执法过错追究制度》、《党组会议制度》、《中层干部例会制度》等项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制度,严格落实了《法官法》“十三种不得有的行为”、省政法委“约法三章”、省高院“六个严禁”等纪律规定,变“人管人”为“规章治事、制度管人”,并从长远着眼,敢碰硬,敢较真,严肃了追究制度,今年以来已对一名庭长、一名干警追究了责任。

在从严治警的同时,院党组时刻不忘从优待警:每年为干警休检一次,新建了食堂,每位干警家中婚丧嫁娶,院领导都会到场送一份关心和情谊……这些工作,无不体现着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把关心和爱护化作了党组细致入微的关怀。

班子的表率,队伍的加强,使**法院各项工作取得突破性进展,“执法担道义,躬身作公仆”已成为全院干警的铮铮誓言,“实践‘三个代表’,一切为了群众”已化作全院干警的自觉行动。

严厉打击犯罪,维护社会稳定,是**法院坚持不变的信条。他们集中人力、物力,开展了声势浩大的“严打”整治斗争,打出了声威,打出了效果。李翔、赵顺庆抢劫案,仅用二十天就审理完毕,两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和十年,并被分别并处剥夺政治权利和罚金,体现了打击暴力犯罪、依法从重从快的原则、优秀法官事迹。把“涉黑”等七种犯罪作为打击和整治重点,审结点击查看本资料原创网站更多文章了一批影响广泛、领导和群众关注的案件。今年10月审结的李某、吉某等四人妨害公务案,涉及到来滦投资客商的利益,本着打击犯罪,创造良好投资环境的目的,依法判处李某和吉某拘役六个月。通过做另外在逃二人家属的工作,二人投案自首,被分别单处了罚金。强有力的刑事审判和严打整治斗争的深入开展,确保了我县政治安定、社会稳定,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为营造秩序井然的市场经济运行环境,创造良好文明的投资环境,县法院充分发挥审判职能,经济审判结出硕果。今年已审结各类经济商事案件566件,涉案标的额6000余万元。为充分保护县支柱企业的合法权益,机电办案组于去年9月设立,专门审理机电公司汽车消费贷款纠纷案。自设立以来,机电公司已六次给法院写来表扬信,两次向县委和县人大为法院请功;今年10月,由4名精干干警组成联社办案组,专门解决贷款回收难问题;为促进县经济体制改革、法官事迹材料,成立了三个合议庭,正在积极审理26件企业破产案件,预计可于今年底明年初全部审结。

在确保司法公正的基础上,**法院本着服务群众的原则,狠抓法院改革,不断提高工作效率。推广了简便快捷办案方式,简易程序适用率达到了81.2%,平均审限缩短了30天。

曾几何时,“执行难”这个全社会共同关注的话题深深地困扰着法院。对此,**法院新一届党组班子下定决心:必须彻底扭转执行工作的被动局面!从2002年10月开始,**法院开展了“办案突击月”、“执行周”两次大规模集中执行,有力地维护了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打开了执行工作的局面。在县委、县政府的大力支持下,今年5月法院执行局成立,并建立健全了一系列规章制度,使执行工作进一步向高效、规范、科学的轨道迈进。在执行中,干警们加班工作,放弃双休日,连续作战,无怨无悔。今年10月,执行干警两下东三省,行程4000多公里,历时18天,为唐山北极熊特种水泥有限公司执行回欠款近50万元。对此,该企业总经理张振秋深有感触地说:“企业的发展离不开法院的支持。几年来,法院为我们挽回的经济损失数百万元。在当今市场经济的条件下,法院,已成为我们企业的保护神!”

对今后的工作,**法院党组书记、院长**说:“我们将在县委的正确领导下、优秀法官先进事迹,在县人大和市中院的监督指导下,在县政府及社会各界的理解支持下,更好地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落实各项司法为民措施,以改革的精神状态、创新的工作思路、务实的工作作风,充分发挥审判职能作用,彰显社会公平与正义,为维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而努力拼搏,为促进我县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做出更大贡献!”

在**同志的带领下,**人民法院正勇立时代的潮头,以前所未有的激情和热情,正视困难,勇搏激流,在奋进中上台阶,在创新中求发展,在跨越中求超越,用金色的国徽铸就着明天的辉煌!

法院法官名单查询。

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本文目录。

吴光前同志自觉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公正与效率”工作主题,紧紧围绕法院工作大局,努力增强为党组决策服务、为审判工作服务、为法院其他各项工作服务的思想意识,充分发挥服务职能作用,自我加压,勤奋拼搏,在平凡的岗位上做出了突出的贡献。xx年被天宁区政府授予嘉奖,xx年被市中院评为全市法院信息工作先进个人,xx年被天宁法院评为调研好手,被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

(一)勤学不止,内强素质迎挑战。

xx年5月,按党组的要求,吴光前同志被调配到办公室工作,成为一名文秘书。办公室作为法院的指挥中枢,对每一名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有特殊的要求。初来乍到的他既自豪,又倍感压力,业务工作不熟悉,领导交办的任务完成起来感到比较吃力。为了尽快进入工作角色,他加班加点学习业务知识,熟悉政策文件,掌握写作技巧,以适应岗位需要,提高工作能力。三年来,他深入系统地学习了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xx届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等理论知识,为自己积累了丰厚的理论素养;对国家出台的重大决策、重要文件和外地的先进经验,他善于结合本院的实际深入研究,并体现到文材料中,使办公室文材料主题突出,观点鲜明,言语朴实,文严谨,既符合上级精神,又符合本地实际。同时,他坚持在实践中学习,在工作中提高,把每项工作都当做对自己素质和能力的检验和挑战,进一步增强了对实践的认识和感知能力,努力做到了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在学习中增强了迎接挑战问题的本领。办公室工作的三年,是他全身心工作的三年,用心品味的三年。

(二)笔耕不辍,尽职尽责求突破。

办公室工作事无巨细,既要负责信息宣传、业务调研,又要负责文稿起草、综合协调等工作,可谓是头绪多,任务重,压力大,但在工作中吴光前同志无怨无悔,任劳任怨,把所有工作当作领导对自己的信任、考验和锻炼。他始终牢记“办公室工作无小事,一旦出了问题就可能造成难以估量的影响。”他不断激励自己,主动工作,尽职尽责,拼搏进取,努力在办文、办事、办会上下功夫,切实与领导班子在决策上合谋、思路上合辙、节奏上合拍、工作上合心,力争把每一件工作干出成绩。

工作总结。

等各种综合材料深受领导的好评,多篇反映法院典型工作的宣传报道被《人民法院报》和《江苏法制报》刊登,经调研后形成的《提高审判质量效率指标的41条意见》对审判实践具有较强的指导作用。

(三)清苦不畏,严于律己树形象。

办公室责任重大,位置特殊,一言一行都为广大干警所关注,自己的任何一点不慎都会给领导、办公室造成不良影响,甚至会给党和政府抹黑。因此,他严格遵守党的章程和各项。

规章制度。

在工作和生活中严格要求自己工作向高标准看齐生活朝低标准放眼。一是加强团结。认真维护与领导、同事们之间的团结强化大局观念和一盘棋思想大事讲原则小事讲风格学人之长容人之短谅人之难互相补台不拆台互相帮忙不添乱不利于团结的话不说不利于团结的事不做。凡是到办公室来反映问题的群众他都坚持做到热情接待态度和蔼认真倾听耐心解释从未发生过冷硬横推现象。二是廉洁自律。办公室工作清苦工作没有规律加班加点是常事。多年来他一直严格要求自己不浮躁积极培养“埋头苦干的实干精神精益求精的敬业精神甘于清贫的奉献精神不断进取的创新精神”力求工作的高标准默默奉献无怨无悔。在生活上不慕奢华艰苦朴素从来没有打着领导的旗号为自己谋求私利时刻维护领导和自身的形象。三是甘于寂寞。办公室工作繁杂、辛苦、清贫、事无大小皆关乎全院大局作为领导身边的工作人员他时刻严格约束自己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开拓进取守得住清贫耐得住寂寞。进入法院工作以来他任劳任怨不畏艰苦勇挑重担自愿放弃节假日休息时间经常加班加点熬夜。有人问他:“小吴你不觉得文工作枯燥无味吗?”、“你上班有瘾啊?”他说:“长期的文工作是很枯燥但是你一旦选择了这个职业就要热爱这个职业当你真正沉下心来深入进去你就会在苦和累中找到工作的乐趣。”是啊不经历风雨怎能见彩虹;不付诸汗水哪能有收获。他就是用这种朴实无华的品格默默地耕耘在平凡的日常工作中求上进求特色求成绩。

通过几年来的工作实践,吴光前同志增长了智慧,拓宽了视野,提高了能力,现在已成为信息工作和文稿起草骨干。工作没有终点,只有始点;没有最好,只有更好。他正一如既往地坚持高标准、严要求,讲真话、办实事,不求轰轰烈烈,唯求踏踏实实,力争把工作做得更出色、把人生写得更精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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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萍,常州市天宁区人民法院民一庭副庭长。同时,她也是法院的办案能手、庭审佳手、调解好手、文书优手。这位从事审判工作十多年的女法官,用实际行动践行着司法为民要求,在审判台上为建设“平安天宁”发出了耀眼的光芒。先后被区政府记三等功一次、被市中级人民法院记三等功一次、被省高院表彰为全省法院调解能手,xx年3月被天宁区委、区政府表彰为天宁区“平安之星”。

办案多。

了解法院工作的同志都知道,民一庭所办理的民事案件繁琐且量大。单从数量上来看,民事案件要占全院审判案件的一半以上。而民一庭的法官数量却只有从事审判法官的四分之一。这样,民一庭的法官就必须要多办案,才能保持民事案件收案与结案的平衡。周萍同志身为民事法官,对民事审判工作满怀热忱,深感肩负的重任,不计个人得失,勤勤恳恳,任劳任怨,办结了大量的案件。xx年她办结了民事案件178件,xx年她办结了民事案件168件,xx年她又办结了民事案件205件,成为我院法官中为数不多的“办案能手”。

为了多办案,周萍同志放弃了大量的休息时间,长年加班加点工作,坚持上班早来,下班晚走,将一些审判辅助工作用加班的时间来完成。尽量将有限的上班时间用在与当事人面对面的庭审与调解工作上。

审理快。

周萍同志爱岗敬业,刻苦钻研,善于学习,熟知法律、法规,精通民事审判工作业务。熟能生巧,办案“快”是周萍法官的又一特色。

xx年1月12日,原告吴雅芬来我院起诉称:香港居民邵银官于xx年12月15日向其借款380000元,因邵银官一直未能归还上述借款,故吴雅芬诉来本院要求被告邵银官归还借款380000元。案件受理后,周萍法官考虑到被告是香港居民,急于离境,故适用民事审判速裁程序。该案从立案、审理到当庭制作并送达法律文书,全程仅用一小时就审理结束。被告邵银官手捧刚刚拿到的调解书激动地说:“这样高效率的法院,这样高度敬业的法官,我们由衷佩服!”

效果好。

案件质量是审判工作的生命线。周萍身为民一庭副庭长,办理了大量棘手的疑难案件,特别是在办理矛盾容易激化的案件时,她凭着多年的工作经验,较高协调工作能力,努力做好双方当事人的调解工作,防止出现缠诉、涉诉上访事件。三年来,在她办理的551件民事案件中,以调解或撤诉方式结案的就有259件,占结案数的47%。仅xx年她就办理了矛盾易激化的房屋拆迁案件17件,无一件激化矛盾,无一件造成不良后果。较好体现了审判工作的法律效果、社会效果和政治效果的有机统一。

xx年4月,本院立案受理了原告常州储运有限公司诉被告陆建英劳动争议纠纷一案。因被告陆建英曾因劳动纠纷多次至省、市信访部门上访,该案在立案时就被确定为矛盾易激化案件。周萍接收该案后,迅速了解基本案情,分析争议焦点,明确工作思路。如果该案按照一般的纠纷案件一判了之,将使被告陆建英继续走上上访的道路,不利于社会稳定。周萍法官本着“能调则调,当判则判”的原则,对原被告双方做大量的协调工作,并采取了“面对面”、“背靠背”、“上门谈”等多种调解工作手段,最终使该案调解结案,又一起闹得不可开交的劳动纠纷案件在周萍法官的手里划上了句号。她为建设“平安天宁”做出了又一份贡献。

常自省。

周萍常常提醒自已,要自觉维护法官、法院的形象,规范司法行为,恪守职业道德,公正地对待每一位当事人。她常这样地自省:“如果说违法犯罪行为是污染了水流的话,那么审判不公就是污染了水源。”因此,她能够正确面对、处理各种关系、抵制各种形形色色的诱惑,洁身自好,始终保持清正廉洁,具有较强的防腐拒变能力。

在圆满完成审判任务的同时,周萍同志还十分注重平时法学理论的学习,将理论知识联系到审判工作的实际中来,并对审判工作问题进行深入调研。近年来,她撰写的《医疗纠纷案件的特点、成因及对策》等多篇调研文章、案例分析被省、市级刊物录用。

作为一名女法官,周萍以其强烈的事业心、责任感化解了无数民事纠纷,她所承办的案件件件高质量,赢得了人民群众的赞誉,为平安天宁作出了贡献。但有两个人对她是“不满意的”,一个是她儿子,为了办案,她牺牲了许多业余时间,几年前就答应陪儿子上恐龙园玩一次,因为工作她总是一再拖延,至今也未兑现,儿子怪母亲说话不算数;还有一位是她丈夫,还是为了办案,她把所有家务活全部推给丈夫,当然儿子知道母亲忙、丈夫知道妻子累,他们在心底对周萍是理解的,他们以实际行动支持着周萍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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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某同志现任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女法官。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某某是刑庭的一名审判员。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她正直、机智的性格。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自从“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某某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她的职责。她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在“严打”期间准确、及时审结案件,成为摆在她面前的一个难题。某某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审判员,某某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作为一名党员,某某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政治上,某某同志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知识,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某某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每次严打整治斗争中,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在此期间,她接连审理了几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凡是此类案件中,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对此类案件,她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司法为民 扶助弱者某某同志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她总是冲锋在前面,并且她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廉洁勤政 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某某严格执行红山区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某某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法官事迹材料

尊敬的领导:

您好!感谢您在百忙之中抽出时间阅读我的辞职信。俗话说:天下无不散之筵席。由于个人职业规划和一些现实因素(简单阐述离职人民法院岗位的原因,比如父母年迈、xx分居),经过深思熟虑,我决定辞去所担任的人民法院岗位的工作。

我很遗憾自己在这个时候向您正式提出辞职,给xxx(改成自己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管理所带来不便,深表歉意!此时我选择离开人民法院岗位,离开朝夕相处同事和无微不至的领导,并不是一时的心血来潮,而是我经过长时间考虑之后才做出的艰难决定。相信在我目前的人民法院岗位上,xxx(改成自己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有很多同事可以做得更好,也相信您在看完我的辞职报告之后一定会批准我的申请。

转眼之间,在xxx(改成自己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工作已经x年,回首人民法院岗位工作和生活的点点滴滴,感慨颇多,有过期待,也有过迷茫,有过欢笑,也有过悲伤。

xxx(改成自己人民法院岗位所在的单位名称)人民法院岗位工作是我职业生涯中珍贵而十分有意义的开端。

在领导、同事的关怀指导和帮助下,使我成为一名具有一定实际工作能力和处理日常事务能力的合格的人民法院岗位工作者。

我十分感激帮助和谢谢!

申请辞职人:xxx。

20xx年xx月xx日。

法官事迹材料

“她审理过“疯狂英语李阳离婚案”等一批社会关注度高的案件,她探索的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的八条审理规则,被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吸收采纳,她还被授予北京市法院系统“优秀共产党员”称号、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她就是朝阳区法院奥运村法庭法官刘黎。”

“不够威严”的法官。

刘黎说话时带着浅浅的笑容,乐呵呵的她,跟记者想象中威严的法官形象有不小差距,就像她刚当法官时,发现自己跟想象中的法官形象也大不一样。

求学时刘黎心目中的法官,就像电视剧里那样,开口就是法言法语,一副维护法律威严的职业形象。但真当了法官,却完全不一样了。有一次当她问原告是否对审判员、书记员申请回避时,原告直接说,“那你们先聊,我回避去了。”原告对“回避”原意的误解,让刘黎稍感哭笑不得,同时只能重新问他们对审判员和书记员有没有意见,法律专业语言在此时失效了。

还有一次,一位原告进了法庭就扔下一堆票据,说他自己弄不清,被告方的律师以为这是来起哄的,提出抗议,刘黎只好休庭,和书记员一起帮原告贴票,“当时感觉自己真不像个法官,完全没有法官威严。”尽管和想象有落差,但刘黎还是很快褪去了象牙塔里的书生气,将所学知识和实际相结合,探索出了基层法官的工作方式方法。

对每一个当事人负责。

当遇到“疯狂英语李阳离婚案”这类社会关注度极高的复杂案件,工作强度就更大了。此案历时一年多、经过四次开庭、多方查证,刘黎先后依据法律对判决做出二十多次修改,最终的一审判决是“准予双方离婚”,并认定李阳的行为构成家庭暴力,这一判决得到了社会各界的普遍认同。

刘黎说她工作的动力是对职业的尊重,“也许我们做出的判决只有几行字,却可能影响当事人的一生。”本着对每一个当事人负责的态度,在每一个个案里努力做到公正。

热爱是强大的动力。

作为庭里的骨干,刘黎承担了大量疑难复杂新类型案件,她会根据案子的轻重缓急科学调配开庭时间,而支撑她的动力,除了对责任的担当,更有对这个职业的热爱。

刘黎大学学经济专业,心怀法治理想的她,考取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研究生,毕业后就到基层法院工作。她觉得法官这个工作可以主持正义,每当审完一个案子,给了当事人公正的处理结果,刘黎就会有成就感,刘黎说她从事着自己喜欢的工作,累并快乐着。

刘黎的生活也并不单调,有空时她会和老公孩子一起去登山,一家三口在山坡上玩成语接龙,享受天伦之乐;她还会叫上法庭年轻的同事们一起野营、烧烤,一帮人聚在一起,平日辛劳也会得到缓解。

刘黎说法官是个有灵魂有厚度的职业,作为党员更要严格要求自己,通过自己的努力和工作,让老百姓更相信法律,刘黎说这就是她的“中国梦”。

法官事迹材料

“我们就找王法官”,“我的案子就要他来审”……一大早,不少案件当事人围在承德市中级人民法院门口的接待室,指名要王景林来审判自己的案件。虽然王景林作为法院党组成员、审监二庭庭长,已经不再担任审判工作,但这样的场景依然不时出现,百姓们依然记得“承德有位公正无私的王法官”。30多年来,王景林办案2000余件,无一当事人投诉和上访,是百姓心中“永不倾斜的天平”。3月,王景林荣登“中国好人榜”。

自古以来,老百姓最注重的就是社会的公平正义。正如一句俗话“不犯寡而犯不均,不犯贫而犯不公”。老百姓并不在乎多寡,最在乎的就是社会是否公正公平。如果处在一个法制不严、有失公允的社会,老百姓的劳动成果可能顷刻间化为乌有,并且投诉无门,只能认栽。只有处在公平公正的社会里,老百姓才真正没有后顾之忧,才有保障,就可以大展身手,大胆去追求自己的理想事业了。所以,在老百姓的内心里,公平是最重要的,这也是老百姓最为向往的。这也就是为什么每当有强权恶霸、*官污吏等被打倒时,老百姓纷纷拍手称快,尤为高兴了!

在老百姓心中,真正让他们喜欢的人并不多,但“包青天”正是其中的一位。上世纪90年代,一部《包青天》的电视剧,火遍了大江南北,甚至在国外也深受欢迎。为什么老百姓对这部电视剧如此感兴趣呢?这当中肯定是有原因的,其实最让老百姓喜欢的是剧中铁面无私、秉公办案的包拯,让老百姓大快人心的是,不管是权倾王朝的.达官贵人,还是不知名姓的路人甲,只要犯了错,都会得到了“包青天”公平公正的判决,没有人因为权贵或其它因素而逍遥法外。这就是老百姓最喜欢的地方,所以老百姓对包青天就格外地崇拜和尊敬,当然,他们也特别希望在现实生活中能有一个真正的“包青天”。

“好法官”王景林正是这样一位现实中的“包青天”。他从事审判工作30余年办案2000余件,无一错案,无一上访,无一投诉,无一人情案,无一关系案,无一金钱案。而且,他在权贵面前,依然秉公执法,铁面无私。,一位村民因银行政策原因扶持资金迟迟没有到位,因此造成了很大损失,王景林了解情况后,依法公平公正办理,做出县政府和银行赔偿陈某经济损失33万元的判决,最终这位村民胜诉。这种为数不多的政府败诉的案件,让王景林更显铁面无私的一面。此后,更多群众慕名而来指名要王景林断案。

“办案要对得起自己的良心,决不能让老百姓戳脊梁骨。”这是王景林常说的一句话。他认为办案不仅仅是一纸冰冷的判决,而是运用现行法律实现包括弱者在内的法律主体的平等、公平、正义等价值,让司法服务于社会的现实生活。他把看似冰冷的法律转化成一种人间温暖,用法律的公平正义,给社会带去温暖,让社会风清气正,积极向上!

英国哲学家培根说过:“一次不公正的审判,其恶果甚至超过十次犯罪”。是的,司法是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公正对社会公正具有重要引领作用。王景林用30多年的行动诠释了司法公正、司法为民的含义,他用一颗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心,把法律化为人间温暖,他展现了一名共产党员的鲜红本色,为全社会树立了一个公正的好榜样,他做到了无悔的人生,他无愧是现实的“包公”!

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一刻也离不开群众”,这是1943年毛主席为陕甘宁边区高等法院陇东分庭庭长马锡五的亲笔题词。马锡五担任庭长期间,始终把群众放在心上,执法严正,刚直不阿,他的审判方式被称为“马锡五审判方式”。

206月4日,57岁的辽宁省鞍山市千山区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滕启刚积劳成疾去世,他的故事让人们想起了“红色法官”马锡五。

11月4日,滕启刚被辽宁省委宣传部追授“辽宁时代楷模”荣誉称号。这个被称为“马锡五式好法官”的人的故事,像暖流温暖着初冬的辽沈大地。

“滕氏调解法”让百姓心服口服。

滕启刚30年来从未离开过千山区人民法院,他是千山地区人民熟悉和爱戴的法官。到千山法庭工作的王铋程,从滕启刚身上看到马锡五的身影。

“马锡五下乡了解情况遇到农民下地归来,会把农民手中的牛绳接过来帮他拴好,等他休息一会才开始谈;滕庭长经常带着我们把法庭搬到农民家炕头,盘腿坐在炕上从拉家常话开始。马锡五说,群众找上门来反映问题,是对你的信任,怎么可以拒之门外?滕庭长把自己的电话对外公开,随时接受群众咨询、倾听他们的诉求。”

就像“马锡五审判方式”给边区人民带来公平正义一样,滕启刚的“滕氏调解法”让千山群众感受到司法温度。

辽宁省鞍山市千山镇山印子村要建文化广场需占用一个农户门前200多平方米土地农户要求高价补偿村里做了多次工作也没用气得村书记找滕启刚要起诉农户。

滕启刚了解到这个农户刚做完心脏手术,脾气还很暴躁。他找到农户说:“我来不是因为村里告你,我也是农村出来的,你不用把我当法官,就当懂点法律的人,帮你出出主意。”一番话拉近了距离。几次登门交流后,问题得到解决。

有人概括“滕氏调解法”:办理家庭纠纷,运用“亲情融化法”;矛盾复杂,依托各类组织运用“外力协助法”;涉及利益分配,运用“换位思考法”;纠纷激烈,运用“背靠背法”。对滕启刚来说,所有调解法只有一个核心:用心去调解、用情去疏导、用法去解疑,让法律以柔软方式走进群众生活。

滕启刚整理归档的收案簿中,有一本封面上写着“史上最牛的一年收结案”。那是,滕启刚收结案219件,其中210件以调解和撤诉方式结案。

法官事迹材料

在法院工作近30年,审过的案子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了,已在天命之年,始终无畏岁月,老骥伏枥,我相信我还是从前那个孜孜不倦、追求公平正义的少年。

我生于上世纪70年代,经历并见证了伟大祖国的开放和发展,爱党于我而言,是一种镌刻进生命里的情感。新中国的发展壮大来之不易,学习,让我从中不断汲取奋进的力量,激励我要永远做一名坚韧不拔、永不生“锈”的共产党员。要做社会治理的推动者,又是百姓利益的守护者,工作中既要仰望星空,又要脚踏实地,在法治格局框架内寻找公正与效率、理想与现实、自由与秩序的最佳结合点。

“无论何时,集体利益高于个人利益,一切服从组织需要,党叫干啥就干啥。”舍小家顾大家,从不计较个人得失,把对党和事业的忠诚融入到每一份的公正判决中,融入到每一次的矛盾化解中。

投我以木桃,报之以琼瑶。“百姓恳切的诉求和期待,就是激励我不断前进的初心动力,百姓对我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就是我继续努力的深厚底气,开启新的征程,贡献自己的力量。

_年6月4日,滕启刚同志在家中突发疾病去世,办公室里,他的“老搭档”——一副碎了很久也没换的旧眼镜还摆在一堆案卷上,仿佛他从没离开,在等着他回来。

滕启刚曾说,他审过的案子已经记不清有多少了,案子再多也没关系,只要怀着司法为民的初心和秉持正义的决心,一件一件把它们办完,定会为百姓带来朗朗光照。

他是一个有能力的人,无论在哪个岗位都能干得有模有样、风生水起。他是一个有情怀的人,对党的事业无限忠诚,对审判工作无比热爱。他是一个有激情的人,工作起来风风火火,废寝忘食,不顾一切。他是一个有情感的人,以群众苦为苦,力求实质性解决问题;对同事,肝胆相照,如兄长般关爱;对后辈,春风化雨,像老师一样督促进步。他更是一个有故事的人,热爱生活,热爱劳动,持家有道。

滕启刚生前受理的案件数量在辽宁并不算多,他30年共审结了1927件案件,这个数字在法院里未必很突出。然而,谁也算不清楚他在诉前还化解了多少矛盾,在生活中帮助他人解决了多少难题。

不管多忙,现场永远是滕启刚的第一法台。凡是遇到涉行政类的环资案件,滕启刚都会第一时间到现场去调查,再次确认案件类型,确保案件管辖无误。“加强学习”是他提到最多的词儿。

滕启刚调解有“三不原则”:不违反法律、不违背事实、不违背良心。他将情理法融为一体来讲述,运用传统文化启发人、乡土人情感染人、现身说法教育人、以案释法震慑人,他把当事人的案子都当作自己的案子来办。

滕启刚也有受气的时候,每当他自己受委屈时,他都会说:“群众打官司很不容易,你可能永远也体会不到当事人打官司的痛处。”他一定不放过任何一个化解矛盾的机会。坚持有案必立,着力解决群众“不知告”“不会告”“不敢告”的“三不”问题。一个案子对于我们来说是工作,可对当事人来说或许就是他的人生。

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今年64岁的李某是上世纪80年代从辽阳迁到当地的外来户,他性格孤僻倔强,妻子离开了他,大女儿也不与他来往。他心情不好时,村里人都绕着他走。

当初,滕启刚的父亲在务农时和李某相识,看他可怜,经常关怀和照顾他,处得就像爷俩儿。

滕启刚的父亲去世后,李某身边连个说话的人都没有,滕启刚就主动找上门,一口一个大哥地叫。起初,李某觉得人家是法官,自己是个“土把式”,不好意思多接触,没想到,滕启刚经常撸胳膊挽袖子地帮他种菜,来时手提东西,走时满鞋的泥,让李某家的菜园规整了不少。

李某的邻居是个养蜂人,他家的蜂场就在李某家的菜园边上。他告诉记者,以往逢年过节,经常能看到滕启刚骑着电动车,把冒着热气的饺子送到李某面前,看着他吃上才走。后来他从李某口中得知,滕启刚是一名法官,但在他眼里,滕启刚一点也不像法官,每次路过蜂场都像来串门一样,很热情地和自己打招呼,像个地道的庄稼汉。

多年来,滕启刚经常和李某谈心聊天,李某把滕启刚当成了亲人。李某发脾气时非常暴躁,但只要滕启刚一到,几句话就能使他情绪平复。李某生活拮据,符合申请低保户的条件,滕启刚曾想帮他向村里申请低保,可李某死活不干,非要靠自己去大孤山市场卖菜谋生。在他家的仓库,记者看到一张塑封的a4纸,李某说这是滕启刚为他打印的,也是他永远的留念。上面的文字内容言辞诚恳,大意是向买主说明李某家的实际情况,靠卖菜生活不易,请求大家别糊弄他,他家的菜不打药。

邻居说,自滕启刚不在了,他感到李某整个人蔫了不少。如今,他家的菜园地也不如从前整洁了。

李某小声对记者说:“当初滕老爷子去世,我怕人笑话,没有流泪。现在启刚走了,家里一下子冷清了不少,有时一个人在菜地里,捂着脸偷偷地哭。”

30年来,滕启刚把骨子里为人民服务的情怀注入生命,他像一块永不生锈的磁铁,牢牢地把为人民服务的意识吸在心头,把人民当事业,更把人民刻在天平之上。

当我们要离开时,李某让大伙放心,他说,现在李淑华还像从前的滕启刚一样给自己送饺子,滕启刚家包的饺子,是他吃过最香的饭。

文档为doc格式。

法官先进事迹材料

某某同志现任  人民法院刑事审判庭审判员,是一名矢志于审判岗位上的优秀女法官。

公正执法,做一名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某某是刑庭的一名审判员。多年的法官经历铸就她正直、机智的性格。她深知,自己手中的审判权力是人民赋予的,她只能用手中的权力来保卫人民的安宁。自从“严打”整治斗争开始后,某某更是把全部身心都扑在了工作上。作为一名刑事庭的法官,运用法律武器打击犯罪,惩罚邪恶是她的职责。她一方面坚持学习,不断提高自己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另一方面恪尽职守,依法从重从快打击犯罪分子。作为一名刑事庭审判员,如何在“严打”期间准确、及时审结案件,成为摆在她面前的一个难题。某某想方设法提高工作效率,将案件依收案时间先后排列,定出时间表,按计划审结。此外,她抓紧一切可利用的时间,投入到工作中。白天抓紧时间开庭调查,工作时间不够用就利用晚上的时间写法律文书、阅卷。熟悉审判的人都知道,开庭不仅是个脑力活,它需要审判员的大脑高速运转,掌握庭上瞬息万变的局势;开庭还是个体力活,一个庭开下来常常口干舌燥。作为审判员,某某承办了大批案情复杂、审理难度较大的案件,许多庭要开上一天。

公正执法,审慎细致办“铁”案。

作为一名党员,某某深知,只有坚持严格依法办案,才能不辜负党和人民的厚望。因此,在贯彻执行依法从重从快的方针的同时,对于每个案件,她都严格按照法律规定审理,力求每个案件都经得起历史的检验。她在庭审前认真阅读卷宗,制定周密细致的庭审提纲,为开庭审理做好充分准备;在庭审过程中和庭审后认真组织合议庭成员进行评议,反复推敲案情,力争将每件案件办成铁案。

讲政治、讲大局,力求最佳社会效果。

在政治上,某某同志认真学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学习邓小平理论、江泽民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学习党的知识,严格以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在政治上始终同党中央保持一致。通过多年来对党的基本理论,特别是对“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学习与深刻领会,某某认识到,作为一名人民法官必须加强政治理论修养,牢固树立大局意识,强化公正意识、效率意识、服务意识。在每次严打整治斗争中,为维护全区社会稳定的大局,她在保证审判质量的同时,还争取使案件审理收到良好的社会效果,而不是就案办案。在此期间,她接连审理了几个刑事附带民事赔偿的案件。凡是此类案件中,如果民事部分处理不好,极易引起被害人或其家属的激烈情绪,激化双方当事人的矛盾,给社会带来不安定因素。因此对此类案件,她总是提醒自己要做好当事人的工作,及时化解矛盾。司法为民 扶助弱者某某同志在办案中,牢记司法为民的工作宗旨,急群众之所急,想群众之所想,不惧辛苦,不怕麻烦,对人民有利的事情,她总是冲锋在前面,并且她能平等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对来访的群众,她热忱地为他们提供法律咨询,真诚的为他们排忧解难,赢得了当地群众的信赖。特别是对于一些不懂法的农民群众,她更是十分耐心地用浅显易懂的语言给他们讲道理,让他们赢得明明白白,输得心服口服。

廉洁勤政 一身浩然正气。

公正办案,廉洁是根本。在工作中,某某严格执行红山区政法干警“十条禁令”,始终拒说情,拒吃请,拒收当事人的一切财物,坚持做到晓之以理,动之以情,秉公执法,维护了法律的尊严。一次,她主审了一起盗窃案。她的同学是这位被告人的亲戚。一天晚上,同学专程上门说情,要求看在同学的面子上,判处被告人缓刑。面对挚友企盼的目光,她耐心地解释:“老同学,你应该理解我的工作。办案是以事实和法律为依据,科学量刑判处。假如枉法裁判,岂不是执法犯法?”听完这些话,老同学拂袖而去。审判结果,这位同学的亲戚被依法判处有期徒刑。在友情、亲情与法律之间,她执著坚定的是一个人民法官的职业道德,忠诚维护的是法律的神圣与尊严。多年来,类似这样的情况不胜枚举。但她常说:“既然我选择了法官这一职业,就要对得起自己胸前的天平。自某某同志参加工作以来,从来没有违法违纪现象发生。

某某同志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她深知做一名新时代法官肩上的责任和义务,她将继续不断的学习新知识和党的各项方针政策,继续加强职业道德修养,找出差距,克服不足,把公正与效率做为其行动的指南,做一名让领导放心、让群众满意的好法官。

法官事迹材料

俄国诗人莱蒙托夫有首诗这样写着:一只船孤独的航行在海上,它既不寻求幸福,也不逃避幸福,它只是向前航行,底下是沉静碧蓝的大海,而头顶是金色的太阳。法官就是这样一艘船,他们在海中执着的前行是因为对法律有着最虔诚的信仰,而头顶那片金色的阳光则是我们倾尽一生想要实现的美好愿景: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都能感受到公平正义。当中国梦照进司法现实,带给法官的更多的是责任和担当,而我们欣慰的看到,每一名法官用其瘦弱的肩膀和微薄的力量扛起数倍于他们的重担,坚定前行。这是法官情:挥洒热血,谱写春秋;这是共筑中国梦:昂首阔步,奋勇向前!

法官情是坚守之情,捍卫中国梦的正义底色。法官的坚守之情,在于对法律的尊崇、对道德底线的坚守,“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这不是空谈的口号,而是切实践行的誓言。在善与恶、是与非的较量中,法官总是站在衡平的中点,去捍卫人间正道。当当事人把人情挂在嘴边大肆吹捧时,法官们将法律捧在手心细心呵护,“我无法支持你的观点,但我坚决捍卫你说话的权利”“你有权申请回避”“谁主张谁举证”,这是直白的法律术语,也是温柔的贴心提示,更是凛然的严肃警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法律不会为任何人摇摆,法官也不会因任何人动摇。司法是维护社会公平正义的最后一道防线,法官则是这道防线最忠诚的守护者,也正是无数守护者的坚守,才为中国梦描绘了更多的色彩,那是正义的颜色!

法官情是实干之情,夯实中国梦的法治基石。空谈误国,实干兴邦,这是习总书记对建设中国梦的期许,也被法官们切实的践行着。在过去的一年,我们法院受案9000余件,平均每个法官的处理案件超过300件,一个个数字背后凝结着法官的心血。见证这个数字的,可能是幼童睡后书房幽暗的灯光,可能是每日清晨的第一抹晨曦,也可能是周末时最后一班的公交车。别人看到的是一个个空洞的数字,对于法官们而言,其中的付出和汗水只有自己才能体会,没有法官会因此而炫耀或自得,因为这已经是他们工作乃至生活中的常态。“苟利国家生死以,岂因祸福避趋之”,一名又一名普普通通的法官在自己平凡的审判岗位上用最质朴也最真实的方式去践行着这句誓言,也正是她们这一点一滴的努力,为中国梦的宏伟目标搭建起了世界上最牢固的基石,那是法治的基石!

法官情是亲民之情,丰厚中国梦的群众沃土。“衙斋卧听萧萧竹,疑是民间疾苦声”.基层法官接触最多的是朴朴实实的人民群众,解决最多的也是家长里短的邻里纠纷,法官不仅仅是高高在上的裁判者,更是质朴真诚的调停人,不管是在法庭、在居所,亦或是在巷陌,在乡间,都有着法官的身影。这身影,是一次又一次风尘仆仆顶风冒雪的送达、是一次又一次不厌其烦耐心认真的拜访、是一次又一次感同身受以情度人的倾听、是一次又一次不知疲倦苦口婆心的劝导。这一次又一次,一年又一年,法官们用专业的态度让倔强抵触的当事人心服口服,用真心的工作让针锋相对的当事人握手言和。这就是法官,牢记自己的使命,扎根在群众之中,用自己的激情和热血丰厚了中国梦的土壤,那是群众的沃土!

我尚不是一名法官,但我有幸与众多优秀的法官共事,我见证着法官们的辛苦与努力,也目睹过他们的委屈和辛酸。他们并非钢筋铁骨无所不能的战士,只是有血有肉的普通人。在生活中,他们有着不同的身份,是温柔的妻子、是忙碌的丈夫、是贴心的儿女,但在工作中,他们只有一个称呼,那就是人民法官。他们的无坚不摧,他们的默默坚守,源于这个称呼所赋予他们的神圣使命,源于他们内心对梦想的追寻和捍卫。法官们肩扛国徽,手握法槌,他们所代表的不仅仅是公平正义,更是对法律浓厚的敬仰之情及对国家深切的赤子之心。

中国梦,梦在远方,法官情,情在身边,它挥洒在白纸黑字的判决中,它显露于庄严肃穆的法庭上,它满溢在来来往往的人群里。法官情深深的感染着我,让我爱上法官这个岗位,爱上法律这个职业,而我亦会带着对未来的憧憬,怀揣对法律的信仰,一步一个脚印向着梦想进发。我相信,在你我的努力下,公平正义的阳光一定洒遍祖国的每一寸土地,繁荣富强的中国梦一定会闪耀在每一个人的心中!

(作者:威海市环翠区人民法院民一庭侯雨昕)。

法之情怀演讲稿。

王迪,2013年进入环翠区法院工作,现任刑事审判庭书记员。

座右铭:凡事以理想为因,以实行为果。

两百多年前,伟大哲学家康德以一句纯净而深邃的格言打动了每一个初入法律殿堂人的`心,“世上只有两件东西能够深深地震撼人们的心灵,一是我们头顶上灿烂的星空,一是我们心中崇高的道德准则。”培根在《论法律》中亦说,“法乃善良公正之术,口开填正气,笔动喊冤情,以无情的目光论事,以慈悲的目光看人。”作为司法工作者,我们应始终保持着坚定、热忱与悲悯的法之情怀。

转眼间,我在环翠区法院的工作已经进入第三个年头,作为一名普普通通的刑事审判庭书记员,我没有扎实的理论功底更没有丰富的业务经验,我对何为法官事业的感悟完全来源于我身边这群可爱的人,是他们用自己的无私奉献默默付出教会了我,什么是责任和担当;是他们用自己的身体力行脚踏实地教会了我什么是平凡中的伟大;是他们用对法律和道德的孜孜追求与不懈坚持教会了我什么是法的情怀。

法的情怀是正义。渐渐消磨了刚走出校园的激情与幻想,历练了直面人生的冷静与严谨。我领略了做一名法官的不易,但更多的是教会了我做人的道理,提升了我判断是非曲直的能力,增强了法与理、正义与邪恶较量的勇气。在刑事审判庭的工作中,我更加深刻的体会到追求实体与程序双重正义的重要,当事人给法官事实,法官给当事人法律;正义不仅应得到实现,而且要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实现。我们的法官们查明法律事实,依法定罪量刑,认真释法明理,让每一个案件都成为正义的代言。

法的情怀还是欣赏法律之美,是热爱。现代社会纷繁复杂,急剧发展变化,维系社会有序运转离不开内容与体系庞杂的法律,我们的背后有沉甸甸的使命感和荣誉感。当我们欣赏法律之美,我们对法的态度将不会被她的冷酷所拘束,而是充满激情和热爱,这种情怀是我们年轻法律工作者步入法律殿堂的引路灯。首先,我们建立起对法律的信仰;其次,作为一名法律工作者,我们不停地学习法律法规、司法解释、优秀判例,在浩瀚的法律知识海洋中徜徉,学习领悟法的情怀,为法的精神不懈努力。

法的情怀更是悲悯,是为民,是司法的良心。法官要有如海洋般宽广的胸襟和情怀,虽以无情目光论事,却以慈悲心肠看人。我们所作出的裁判虽须严格遵守法律规则,或许无法让当事人各方都满意,却可以在司法过程中给予他们充分的宽容、理解和尊重。案情百态,折射世间冷暖。在法院工作以来,身边不乏具有如斯品格的法官,让我常常感动不已。即便面对的被告人罪行昭著,依然给予应有的尊重与关怀。在未成年犯罪的刑事案件中,他们因深深同情被告人成长过程中关爱缺失的种种遭遇,不忍让冰冷的判决书击碎他们生活的希望,法庭上的教育与引导,字字饱含真情。在刑事案件的调解中,他们为了让被害人得到应有的赔偿,顾不上吃饭连续调解数个小时,在双方当事人之间积极做工作,使双方服判息诉。法律可以经世事变幻而不断变革,而悲悯之心长存。正是法官这种作为法律人的职业良知和作为常人的本性良知构成了法官的健全品格,而这种法官品格决定着中国司法的未来。

身边有太多的感动和震撼我无法一一细数,那颗曾经因为年轻而彷徨迷茫、躁动不安的内心,在这些踏踏实实无私奉献的法院前辈们面前也变得平静了。年轻莽撞不是借口,是我前进的理由,我会摆正自己的位置,用饱满的热情、开放的心态虚心学习、踏实工作,用青春与汗水,捍卫法之情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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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事迹材料

9月15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召开第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法官、检察官单独职务序列改革试点方案》和《法官、检察官工资制度改革试点方案》。

这两项改革措施对法官、检察官来讲是个利好消息,未来司法人员的地位要提高了,工资也要上涨了。如果把这两项改革措施放到新一轮司法改革的大背景下来观察,就会看到,从保障法官、检察官的权利,到强化法官、检察官的责任;从提升法官、检察官的素质,到提高法官、检察官的待遇,这样一条合理而又清晰的司法改革路径。

早在去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三次会议就审议通过了《关于司法体制改革试点若干问题的框架意见》,明确了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的目标、原则,制定了各项改革任务的路线图和时间表,为新一轮司法改革指明了方向。

今年2月,中央深改组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领导干部干预司法活动、插手具体案件处理的记录、通报和责任追究规定》,从制度上破除了领导干部干预司法的顽疾,保障了法官、检察官依法独立行使审判权和检察权。

今年6月,中央深改组第十三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完善国家统一法律职业资格制度的意见》和《关于招录人民法院法官助理、人民检察院检察官助理的意见》。这两项改革措施旨在建立符合司法职业特点的选拔机制,进一步提升法官、检察官队伍的专业化与职业化水平。

紧跟着在今年8月,中央深改组第十五次会议上又审议通过了《关于完善人民法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和《关于完善人民检察院司法责任制的若干意见》,这两项改革措施剑指新一轮司法改革的要害――司法责任制,从制度上构建起公平合理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机制,用制度落实了“让审理者裁判、由裁判者负责”的司法理念,并明确提出了法官、检察官对所办案件终身负责。

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通过这一连串不断推出的以法官、检察官为核心的改革措施,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到,在一线司法办案人员权力增加的同时,责任也在加大,而相应地职业风险也提高了。因此,利益的调整、待遇的提升也就不能再回避。对任何一个职业来讲,权责利都应该是一致的,只有权责要求没有利益跟进的改革行之不远。在法官、检察官权责体制形成之后,职业保障和职业待遇的提升是顺理成章的事情。

纵观新一轮司法改革的整体推进过程,可以看到两个突出的特点:一是改革始终严格遵循司法规律。司法权力的运行有其自身的规律,以审判为中心,强化办案者责任的改革措施体现了司法最本质的属性,也使改革具有可持续性和可操作性;二是改革不回避利益的调整。是改革就会涉及到利益的调整和再分配,而改革的阻力和杂音也往往就在于此,要想消除这些阻力和杂音就要在尊重事实、尊重规律的基础上,作出科学合理的抉择,让真正做事者和真正承担责任者从改革中得到实惠。

法官事迹材料

正是景谷县人民法院如火如荼地开展读书活动的时候,我根据个人喜好,再次拜读了《清贫》一文。

文章是方志敏烈士在1935年中国革命最为严峻、最为艰难的时候,奉命率领红军先遣队北上抗日作战不幸被捕,关押于囚室内所写下的动人篇章!

文章中没有华丽的词藻,却用朴实朴素的语言为我们娓娓道来一个革命党人为党的事业坚强、忠贞不屈的形象。也为我们折射出方志敏烈士的人性光辉和伟大!可以这样说,清贫正是他的财富!

读完此文,不禁引发我的无限思考思索……。

人民法官是为民掌权,为民服务,定纷止争的承载者。在远离了艰难困苦的革命年代,我们应当具备什么样的个人品德和人文素养,才能够完成好党和人民交给我们的审判使命。

当社会各阶层对法律制裁的结果产生不解甚至怀疑的时候,当我们常常看到当事人为自己的诉求劳碌奔走的时候,我们应当如何定位和坚守自己的社会角色呢?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方志敏烈士坚定的共产主义信念给了我们最好的诠释!

读完此文,我甚至想到,从事法律职业的法官们,更难免会遇到当事人为诉求利益甚至是为自由而游说时,当面对当今社会物欲横流的个别价值取向的冲击时,我们如何把握自己的人生。我想,就用方志敏烈士曾经掷地有声的话语回答吧:你们想错了!

研读经典,品味人生,此刻,请允许大声疾呼,让我们共同营造“爱读书、读好书、善读书”的法院文化氛围!相信你我定会得到不断的提高和升华!

(二):在法院的日子里。

三尺法台,耗尽一生忠诚;一座天平,护佑万家安宁。人在法院,天天与庄严肃穆的审判庭、熠熠生辉的天平、凛然神圣的法槌、神秘黛黑的法袍相伴,也许我们能赢得许多自豪,许多尊重,但得到更多的是孤独、寂寞和清贫的生活。选择了法院,就意味着选择了责任和使命,选择了公平和正义,为此,我们必须不为权贵所屈服,不为物欲所迷惑,秉公执法,清廉如水……因为这是我们的选择。

人在法院,就必须刚正不阿。在改革开放的今天,权与法的.较量,邪恶与正义的斗争,仍然激烈地、残酷地进行着,始终处在社会矛盾和重大纷争难题的“风口浪尖”上的我们,应该将公平掂在手上,印在老百姓的心里,不看风使舵,不趋炎附势,称出来的是输和赢,看到的是邪与正。我们必须以超然物外、独善其身之美,让人们切实体会到司法民的真诚,体会到保障发展的信念和惩治犯罪的决心,让真、善、美在阳光下欢笑,令假、丑、恶在黑暗中颤抖。

人在法院,就必须善于明查秋毫,定纷止争。要想在扑朔迷离的诉辩争中断是非,理曲直,不可或缺的是广博的法学知识、丰富的社会阅历,必须具备敏锐的洞察力、快捷的判断力和令人信服的说服力。我们只有“苦其心志,劳其筋骨”,“增益其所不能”,才能在面对原告方振振有词,被告方连连叫屈,控诉方义正词严,辩护方步步为营时,抽丝剥茧、去伪存真。有人说,有两种人可以决定人的生命,一个是医生,另一个便是法官。医生药方开得对不对,直接关乎病人的生命健康,法官纠纷处理得好不好,直接影响到当事人今后的命运。因而,在各种“疑难杂症”案件面前,我们就应像医生望闻问切一样认真,像医生开出药方一样庄重,寻找“病灶”,在纷繁复杂的法律、法规中拿出一剂“良方”来,借此以真情解开人心间挽系的死结,化干戈为玉帛,泯恩仇成欢笑。

人在法院,就必须甘于奉献,甘于孤独,甘于清贫。谁不希望“一个好汉三个帮”,谁不知道“多个朋友多一条路”.但是,我们选择了法院,就注定要远离各种社会角色,少却许多世俗快乐。有时,在情与法的面前,我们甚至可能会割舍亲情和友情,此时,误解和责备只有独自默默扛起,孤独和寂寞只有自己慢慢品尝,但我们从不后悔,因为,当我们看到风蚀残年的老人得到赡养费时的眼泪;当我们看到夫妻和好,欢喜的小女孩与父母牵手而去的身影;当我们看到因工负伤的农民工接过赔偿款,重新燃起生活的信心时,我们深深地体到了孤独之美、付出之美。

几十年来,我历经法院的发展、改革、变迁,却对这里怀有深厚感情,这里留下了我青春的足迹,洒下了奋斗的汗水,流下了感动泪水,记下了我人生中最为难忘的一段岁月,给我留下的是一辈子最为宝贵的财富。

有一种力量与激情一直在激励着我,那就是我的青春和理想,虽然青春逝去,但那份为理想奋斗的情怀却一直在,永远在。

当前,我国正处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和社会矛盾凸显期,法院作为审判机关,担负着解决社会矛盾和纠纷,维护社会公平和正义的重任。我们广大法院干警,尤其是基层法院干警,身处一线,要克服资源少,任务重,开展工作难度大的困难,脚踏实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努力化解社会矛盾,确保国家稳定和社会和谐,为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法治保障。

(三):那人,那山,那井。

在民事审判庭工作多年,我深刻体会到农村群众的质朴与善良,但在接触的案件中,也会遇到因为一些小事而引发邻里纠纷的事情,最后闹得水火不容。近日我便遇到了这样一起案件,住在岚山区黄墩镇山里某村多年的邻居老王和老张两人,因为通行、打井等矛盾先后经历了三次诉讼。

这事得从春天说起,老王在村里建设了一处养殖场,和老张建设的烟炉及房屋前后相邻。老王养殖场北侧虽有一条较窄通道,但是进出养殖场需拐两道弯,较大车辆无法通行。而老张建设烟炉中间的通道系进出老王家养殖场距离最近、最宽敞、最便捷通道。因为两家夙有积怨,老张用石头将该通道堵死,致使老王无法正常通行。这一天,老王媳妇购买一车化肥,运送化肥车辆在经过老张家门前时,老王发现车辆无法通行,便前去搬运挡在道路中间的石头,老张媳妇发现后过去阻止。同时,老张将老王家门口的水泵电线扯断说:“水,你也别吃了”.后双方进而发生言语冲突,老王媳妇和老张媳妇更是发生厮打,并导致老王媳妇受伤。这一回,老王媳妇将老张媳妇以健康权纠纷诉至法院,而同时老王将老张告上法院,理由是排除妨害。就在两家打官司期间,老张气不过,又把老王修在其家门口的水井用砖头、石块等进行填埋、破坏,老王以财产损害赔偿纠纷第三次把老张告上法院。

面对矛盾如此激烈的邻里纠纷,如果处理不好,老王、老张将面临慢长的诉讼之路。全国优秀法官、岚山区人民法院安岚法庭庭长范学青承担起办理该案件的重任,冒着烈日,数次前往黄墩老王和老张家里,不厌其烦地给两人做工作。范庭长及时抓住因多年纠纷老张的孩子学习成绩明显下降这一时机,动之以情,晓之以理,并以古人为例,让两人明白远亲不如近邻的道理。终于,功夫不负有心人,在范庭长坚持不懈的努力下,老王和老张达成调解,老张当庭赔偿老王水井等各项损失共计5000元,双方并对其他问题互不追究,多年的积怨消除,两人握手言和。

俗语说“远亲不如近邻”,同住一个村,同走一条路,同吃一井水,感情本就应该和亲人一样,遇到问题,如果多做换位思考,互相宽容,互相谅解,什么矛盾都会得以化解。邻里之间文明礼让,和谐共处,就不会再有纷争吵嚷,不会再有仇视怨恨,人们之间互敬互让、互帮互助、互亲互爱,才会拥有一个祥和美丽的家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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