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部审计管理建议书(精选20篇)

时间:2023-11-10 08:22:43 作者:飞雪 内部审计管理建议书(精选20篇)

审计结果对企业的经营决策和战略规划具有重要影响,可以提供决策者的决策依据。以下是一些审计经验和技巧,希望能对大家的工作有所帮助。

集团内部审计建议书

在党委的正确领导下,在相关领导和部门的支持配合下,内部审计工作紧密围绕工作中心,结合经济结构和经济运行特点,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不断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先后开展了经济活动审计、比价采购审计、基建工程投资项目审计等工作取得了明显的成绩。内部审计工作已成为我们严肃财经纪律、加强内控管理、维护经济秩序、促进党风廉政建设的一个重要手段,为服务企业的良性发展发挥了积极的作用。

一、依托良好环境,大练“内”字功。

(一)依托省组织的培训学习环境,加强学习和交流,拓展内审工作视野。积极参加省局组织《内部审计管理办法》和内审员资格培训班,并不断充实、更新信息、营销、企业管理等方面的专业知识,进一步提高内审理论水平,丰富内审工作经验。同时今年加强了与兄弟单位的学习交流,拓宽视野、启发思维,取得了不少宝贵经验。

内部审计建议书

我们根据xx集团董事会批准的年度审计计划,集团审计部内部审计有关规定和本月的审计计划,报经公司领导批准,对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xx年度xx实施了遵循性审计,审计的主要内容:

xx年xx月xx至xx月xx日止所发生的管理费用、销售费用、财务费用。因为我们是对公司的中期费用进行遵循性审计,审计范围有限,不可能全面了解公司所有的内部控制,所以我们提供的这份管理建议书仅是我们在进行遵循性审计过程中注意到的费用方面的,不应被视为对内部控制发表的鉴证意见,所提建议不具有强制性。

在审计过程中,我们了解了公司的《xx制度》的相关规定及各项费用的审批权限,会计科目的设置和运用等有关方面的情况,并做了分析研究。

我们认为,公司现有的《xx制度》总体上还是控制有效,但有的方面还存在需进一步完善之处。现将发现的《xx制度》方面的某些问题及改进建议提供给你们,希望引起你们的注意,以便完善《xx制度》。

一、发现的问题:

二、我们的建议:

xx集团审计部。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1.1目的。

为改进公司质量管理、加强风险管控、提高内部运营管理水平,实现公司内部审计管理工作的标准化,依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客户要求、公司流程制度,制定本管理制度。

1.2审计宗旨。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由公司内部机构或人员对公司内部控制与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制度与公司内部管理规定的规范性、信息的真实性与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与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1.闭环管理:审计、披露、查处、整改、后续审计。

2.独立性原则: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审计标准、过程、评估结论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对总裁办及董事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1.5适用范围及时限。

1.依据标准法规要求进行的主营业务活动风险和管理执行符合度、缺失原因的追溯审计。2.对外尽职审计和第三方投融资审计。

3.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不定期、随时审计。

2.1内部审计机构组成及素质要求。

内部审计组由总裁办、总经办、财务部组成审计组长:财务内控组长:流程质量组长:重大事件/事故组长:审计成员:

临时成员:审计组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公司内部审计设内部审计组,接受总裁办与董事长的监督与指导,向总裁办与董事长负责。

2.2审计人员素质要求。

1.内部审计人员素质要求:应熟悉公司业务、胜任工作,应具有与审计工作相适应的审计、会计、经济管理等相关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

2.审计人员要求:依法审计、实事求是、客观公正、保守秘密、不徇私舞弊。3.内部审计执行标准:事实清楚,数据准确,评价恰当,处理有据,反馈落实。

2.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的有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权,在公司范围内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3审计的主要内容。

3.1流程审计。

根据流程审计计划开展关键流程审计。

3.2财务审计。

进行审计;

2.对公司财务计划、财务预决算执行情况、财务管理内控制度执行情况等进行内部审计监督;3.对发生质量损失、重大财务异常情况进行专项经济责任审计;4.对公司财务决算的审计质量进行监督。

3.3离任审计。

在高管人员、关键岗位人员离任、调任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3.4管理审计。

重大紧急问题调查、重大管理问题调查。

3.5合同审计。

对大宗物品采购合同、担保合同、借款合同、工程招标合同、产品合同、对外投资、重要的经济合同等实行备案制,并不定期检查,对存在问题和违规违章情况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3.6固定资产审计。

对公司内部的固定资产以及投资项目进审计监督。

3.7专项审计。

对与公司经济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向公司有关单位、部门或个人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1.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2.根据内审工作需要,参加被审方的相关会议;

3.对审计涉及事项,向相关部门和人员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4.根据专项经营审计结果,经总经办、董事长核准,有权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并检查被审计单位(个人)采纳审计意见和执行审计决定的情况。

7.有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规、公司规章制度或严重失职造成重大经济损失浪费的行为,做出制止决定,并及时向总裁办、董事长报告,对已经造成重大经济损失和影响的行为,有权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8.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以及与经济活动有关的资料,报董事长批准,有权予以暂时封存有关资料。

9.在公司董事会授权范围内,对违反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的责任部门、单位和个人进行处理和处罚。

1.国家法律、法规和有关政策;

2.公司各项规章、流程制度、财务相关规定;3.公司正式决策要求和工作指标;

4.公司及各分厂、各部门的工作目标、经营方针等;5.其他相关标准。

2.根据实际情况开展定期、不定期、随时审计。

内部审计组长确定审计哪些项目,制定审计人员开展审计,对应审计人员做好审计准备;

6.3审计通知。

内部审计组在审计之前提前通知被审单位,审计人员原则上由2个或2个以上的审计人员组成;特殊情况可以直接调查。

6.4审计调查并取证。

审计人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通过访问及资料进行调查,并取得调查所需证明材料,有必要签名的资料被审人员签字。被审人员应如实向内审人员反映情况、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6.5出具审计调查报告初稿。

2.《审计调查报告》初稿要征询被审计方、被审计方上级(包括分管领导)及审计发现问题所涉相关部门的意见,被征询各方应当自接到审计报告初稿之日起2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并送达(或邮件)至审计组,若在规定时间(2个工作日)内被询证方未提出书面意见,则视为对审计报告初稿无任何异议。

6.6审计调查报告复审及通知。

1.审计组根据被询证各方的意见反馈,经复查核实后,对审计报告初稿进行必要修正和完善,编制审计调查报告。

2.审计报告包含:审计时间、审计工作目标及测试、审计发现的问题、问题的影响度(或有风险)、审计决定、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以及整改情况审计跟踪人。

3.审计报告要经审计组全体成员集体讨论,审计组成员均须在审计报告签字认可,交内审部负责人审核,必要时上报董事长核批,批准后通知被审方及所涉相关部门及个人。

6.7审计意见执行。

审计组负责督促有关职能部门落实整改措施。实时跟进督促整改方按时间进度完成整改。有必要时定期公布审计决定的执行情况。

审计项目终结后,内审人员须建立审计档案。内审人员完成该审计项目所有审计资料的整理和归档工作,并按档案管理规定妥善保管。审计资料由总经办进行保管。

6.10审计执行公示。

为提高审计工作透明度,加大员工的监督力度,内部审计组必要时根据审计影响范围将审计信息及审计结果进行审计公示。

审计激励与绩效。

7.1奖励规定。

审计人员激励:

在管理中进行主动进行改进、管理创新:改善措施奖励:

7.2处罚规定。

拒不按期完成改善:刻意抵制侮辱审计人员:销毁关键证据记录:存在渎职失职行为:

8支持记录表单。

内部审计建议书

审计重点:账务处理的规范性、经济业务的真实性。

审计结果:通过这几天对集团公司下属单位的账务审计,首先对公司的整体框架和业务性质有了一定的认识,同时也发现了各单位的一些问题,主要包括账务处理和经济业务的规范性(问题见附件)。

本次内部审计是在未完全熟悉公司业务基础上进行的,审计标准是依据企业会计准则和个人以往工作经验,具体操作过程中的审计遗漏在所难免,但本次审计操作是在较全面、认真、仔细的情况下进行的,审计问题真实反映了集团公司的各项经济业务得失,同时也为以后内部控制提供操作基础。

20xx年x月x日。

当今的社会、经济都在日新月异地发展,知识更新速度飞快,放眼看去,现代内部审计的职能已从查错防弊发展成为价值增值型的服务,国际内部审计师协会赋予内部审计的新定义是“内部审计是一项独立、客观的保证和咨询活动,其目的在于增加价值和改进组织的运作,它通过系统化和规范化的方法,评价和改进风险管理、控制和管理的有效性,帮助组织实现目标”。

那么,作为一名内部审计人员,为了更好地开展和实施审计工作,必须与时俱进,把好企业脉搏,紧跟发展节奏,求新求变,适时地调整内部审计工作的中心与重点,才能为企业管理者服务。

下面是本人从事审计工作的几点粗浅的体会与建议。

一、加大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的力度,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要有机的结合。

事后审计只能查错纠错,不能防患于未然,且事后改正费时费力,同时对不可避免的损失也无能为力。

只有将审计关口前移,发挥事前审计和事中审计的时效性、详细准确性、同步性优点,防微杜渐,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对企业内部管理制度的完善和执行会起到事半功倍的作用。

例:20xx年度新开展的对拆除、隐蔽工程进行事前审计签证,物资公司注销前有关资产负债的清理,已证明取得了很好的效果。

下一步应继续扩大事前审计与事中审计工作范围及深度,并将事前审计、事中审计和事后审计有机的结合起来,全过程、全方位参与到企业管理中去,形成有效的预警、预报系统,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力争将公司的管理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为海晶的生产经营保驾护航。

二、发挥内部审计的“天时、地利、人和”优势,突出服务职能,做好企业的“内参”

“天时”是指内部审计的独立性。

内部审计直接受经营者领导,独立于被审计对象,不受其它部门的干扰和限制,从而可以有效地行使审计职权,保证了审计结论的客观、公正、真实。

“地利”是指内部审计身处企业当中熟悉内部管理及生产工艺的优势。

内部审计人员长期立足于本企业的具体岗位,熟悉公司业务,工作时间、范围不受限制,可根据单位内部管理的需要随时随地开展工作,比外部审计更深入、更彻底,可清除外部审计容易遗留的“死角”和“盲区”。

“人和”是指内部审计的内向性。

审计处属于公司的管理职能部门,作为企业一员,必视维护企业利益为己任,在完善内部控制系统、强化内部约束机制方面的作用是外部审计达不到也不可替代的。

例:审计处近几年针对企业历史遗留不良资产及发出商品货款回收情况进行的审计与处理,就充分发挥了内部审计的“天时、地利、人和”优势,为企业改制清除了障碍,将公司损失降到最低。

三、将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延伸。

企业改制以来,内部管理不断完善,公司经济活动逐步呈现有序状态,各部门及公司实体经济违规现象逐步减少,;同时,由于审计工作逐年深入,会计资料、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可靠性基本得到控制,如果再单纯去揭露违纪违规问题,片面强调监督职能,管理中的差错漏洞难以从账面反映,将会大大削弱审计的服务职能,必须及时将财务收支审计向管理审计延伸,来弥补这些不足。

审计工作若要达到提高管理水平和提高经济效益的目标,必须将管理审计作为今后的`核心和发展方向,管理审计立足点高,定位在“管理、效益”四个字上,它以财务收支审计为基础,可以涉及企业所有经营活动,通过对企业经营流程和内部控制状况的调查分析,提出改进管理的建议,促进企业经济效益的提高。

俗话说“工欲善其势,必先利其器”,内部审计人员在不断更新审计专业知识与技能的同时,还必须很好地熟悉、掌握公司内部管理、生产工艺流程、市场营销等知识,只有掌握全面的知识,才会“高屋建瓴”地全方位、全过程参与到为企业改善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的工作中,才能取得有创造性的审计成果,真正地当好企业的医士、卫士和谋士。

正如国家审计署李金华审计长在《论国家审计与内部审计》一文中指出的“内部审计就其性质来看,它是一种管理权的延伸,是一种组织内部的管理活动,是代表管理权的审计,是内部控制的重要组成部分”。

“内部审计机构很重要的一点,就是为你所在的部门、单位加强管理,提高效益,建立良好的秩序方面发挥作用,这就是内部审计的主要目标”。

我们审计人员会牢牢记住这些干好本职工作的。

01。

class。

一、要确保审计项目质量。

通常情况下,审计建议是针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而提出的。

这就是说,有问题才会有建议。

发现的问题越多,则建议也多;发现的问题越严重,危害性越大,则建议越重要,越有价值。

现场审计发现问题主要靠四点,一靠对单位职能、业务的了解与熟悉,二靠对相关法律法规的理解与运用,三靠深入细致、严谨踏实的工作作风,四靠敏锐的洞察力和灵活、实用的专业技巧和方法。

如果有问题没有查出,说明该项目审得不深不透,完成质量不高。

这种情况下,针对问题的审计建议就无从提起,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就无法发挥。

因此,确保审计项目质量就成为提出有价值审计建议的重要前提。

02。

class。

二、提出的审计建议要注重突出“五性”。

一要突出重要性。

现场审计发现的问题有可能很多,内部审计人员应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单位实际,分别确定各个问题的权重,从中筛选出性质严重、危害较大的问题,作为提出审计建议的重点。

切不可胡子眉毛一把抓,不分轻重,不分缓急,让人看了不得要领,使重要问题得不到应有的重视。

二要突出针对性。

俗话说,一把钥匙开一把锁。

审计建议要有的放矢,针对上述重点问题提出。

这样才能做到“对症下药、药到病除”。

三要突出合规性。

提出的审计建议要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法律法规、政府部门规章的有关规定,不可与之相悖。

同时要尽可能地符合现代价值观和社会道德观,不可失之过严,不可失之过偏。

四要突出可操作性。

对问题的解决可能有多种方案可供选择。

内部审计人员应从实际出发,根据单位的财力状况、人员素质、内部环境,选择切实可行的方案,提出通过努力即可做到的,便于操作的审计建议。

五要突出经济性。

如同其他工作一样,内部审计也要遵循成本效益原则。

当纠偏成本高于目标效益时,则令该项措施的实施得不偿失,变得毫无意义。

03。

class。

三、审计建议应力戒“四弊”。

一戒空话套话。

提出审计建议的目的是要解决存在的有关问题,因此审计建议必须有所披露,有所遵循。

空话套话虽然可能词藻华丽,放之四海而皆准,然而必然是言之无物,令人不知所云。

于事无补,于人无益。

二戒无中生有。

问题要有证据,建议要有针对性。

不可将个别问题普遍化,也不要对只是有可能发生的问题提出建议。

以免无端引起被审计单位的不快。

三戒言过其实。

对发现问题的定性要准确,不能把一般违纪界定为违法,不能把一般缺陷上升为严重缺陷,不能把问题的严重性、危害性夸大到不切合实际的程度。

避免给人以危言耸听之感。

四戒不切实际。

所提建议脱离单位实际,限于条件或环境,虽经努力可预见短期内仍无法整改;或虽可整改,所费甚多而所获甚微,不符合成本效益原则。

明知不可为而提之,明知不划算而提之,会让被审计对象勉为其难。

04。

class。

四、建立重大问题整改机制是实现审计建议价值的重要保证。

问题查出来了,合理化建议也提出来了,是否采纳审计建议、使审计建议落到实处就成为实现审计建议价值的关键。

通常情况下,审计报告在发出前,先要征求被审计单位的意见,以求对审计报告的认识达成一致。

这就为被审计单位认可、采纳审计建议打下了良好的基础。

剩下的问题就是如何按照审计建议落实整改。

实践证明,建立健全重大问题整改机制是落实整改的重要制度保证。

目前有后续审计、审计项目回头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销号制、情况通报等;要求被审计单位采用的有问题整改回复函、整改专题报告等。

不论何种形式,其名虽异,目标相同。

笔者认为,建立规范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责任制不失为一种明智选择。

不同的单位可根据各自的具体情况,建立健全各种形式的整改责任制。

从整改目的、整改对象、执行主体、执行时限、监督检查、责任追究等方面做出明确规定,使相关部门各负其责,有章可循。

这样,就能用制度保证审计建议落到实处,从而使内部审计的增值功能转化为单位的经济优势,实现内部审计的最终目的。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公司的审计工作分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

a.1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审计经理在董事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据国家法律法规、企业内部审计协会规范和公司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公司各部门以及公司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务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内部审计工作直接对董事会负责,审计经理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董事会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经理层,以督促经理层改进工作。

a.2外部审计指由董事会代表股东委托公司以外的会计师(审计)事务所或其他专业机构,对公司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和现金收支等情况,以及特殊经济事项独立进行检查,就其合法合规、客观公正等方面发表独立审计意见和管理建议。

通过审计工作,实现以下目的:

/10。

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审计机构、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公司各部门。3.2内部审计机构。

公司内部审计机构由审计委员会和审计部组成。3.2.1董事会。

审计委员会为董事会下设专业委员会,是公司审计工作的最高管理机构。构成:董事会担任审计委员会主任,成员包括外聘相关审计专家,总经理和审计经理列席审计委员会的审计工作会议。

职责:

a.1确定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审议、批准公司内部审计制度和公司内部审计计划;

a.2监督公司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a.3提议聘请或更换外部审计机构;

a.1内部审计人员,是指所有在公司参加审计工作的人员。

a.2内部审计人员应具备专门学识及业务能力,熟悉本组织的经营活动和内部控制,并不断通过后续教育来保持这种专业胜任能力。

a.3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人际交往的基本技能,能以恰当的方式与他人进行有效的沟通。

a.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坚持原则、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应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

a.5内部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工作时,应遵循独立性和客观性原则。

/10。

本章程所称独立性,是指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不存在影响内部审计客观性的利益冲突的状态。独立性指内部审计机构的独立性。

本章程所称客观性,是指内部审计人员在进行内部审计活动时,应以事实为依据,保持公正、不偏不倚的精神状态。客观性指内部审计人员的客观性。

a.1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各部门经理、各职能部门;a.2各项目部;

a.3董事会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3.3.2审计依据。

a.1国家法律、法规、政策;a.2公司规章制度;

/10。

审计委员会于年末召开审计工作会议,总结本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董事会经营指导思想,确定下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录。

审计经理在审计会议的方针原则指导下,组织制定公司的《内部审计计划》,明确将进行重点审计的部门、下属公司以及重点审计的财务项目、业务项目、工程项目等;计划要求明确列示重点审计范围、预计审计时间、重点审计方案等内容。

审计经理将《内部审计计划》报董事会审议批准,批准后的《内部审计计划》由审计员负责存档保管。

根据批准的《内部审计计划》,审计经理按时间进度定期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及其责任人、内容、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董事会进行审计立项申请。

a.2立项审批。

/10。

董事会根据经营周期、工程进程等审议批准审计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的批复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a.3实施方案归档。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内连续编号,并注明既定审计项目的直接工作负责人,该方案留档为开口档案,即当该审计项目结束时,所有资料和文件相应按该审计项目归档。

a.4审计通知书。

审计经理根据《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协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人员配合以及工作安排等。

审计经理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就审计配合或资料提供情况予以培训。

由审计经理专责对被审部门进行审计,包括财务审计、业务稽核等内容。内部审计操作过程中对机密材料、业务中特定保密程序的接触要求审计部经董事会的授权,取得书面形式的《授权书》,经董事会签字,并向被审部门(个人)出示。

内审过程的所有资料由审计员专责统一归档,任何人员不得擅自保留,对所有接触的业务、财务信息要求审计经理、审计员对内对外严格保密,只能通过审计报告渠道单向汇报给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擅自泄漏经营信息的,则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

审计经理必须严格按审计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擅自拖延审计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被审计单位配合不利或审计中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扩大审计范围,而须延期审计时,需要及时上报董事会,并报请董事会调整原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延期的责任人,须上报董事会,在审计决定中统一作出处理决定。

/10。

由董事会或公司总经理向审计部提出专项审计委托,出据《内部审计委托书》;《内部审计委托书》由审计员存档。

审计现场调查完成后,审计经理/审计员将根据现场审计具体情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并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进行沟通,被审计部门首先对事实和数据是否确切可提出补充意见,经审计经理/审计员查明后修改或补充,对审计报告的法规依据、处理建议的内容也可以提出不同的看法,审计经理/审计员可以采纳或维护报告结论。

审计经理/审计员与被审计部门就初步结论沟通后,应根据初步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草稿。

a.2审计报告定稿。

审计经理对审计员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重点复核,对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交换的范围仅限于澄清事实而非对审计结论的讨论,如未发现审计报告草稿有不妥之处则提交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在复核中如发现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审计员尽快予以落实,或补充工作程序。

审计报告的要求为:事实清楚;数据确实;依法有据;建议恰当。a.3审计报告报送。

董事会应审查审计报告是否符合《内部审计计划》,并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就审计报告结论及其所反映的重要问题通告被审单位负责人,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10。

a.2内审申诉。

如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表示异议,可向董事会提交《内部审计申诉报告》,具体阐述对内审结论持有的异议和原因(包括对审计依据的置疑、对审计工作方法和程序的意见、客观因素的影响等)。

董事会审议申诉报告,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召开由董事会、财务总监、总经理、审计经理、审计委托方、被审计单位参加的内部审计讨论会。

内审部结合内部审计讨论会形成审计决定,经董事会批准后,相关部门限期整改。

所有内部审计的过程资料和程序控制文件须以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号为基本索引,审计员专责负责统一归档;对电子档案要求制作书面路径目录文档。

a.2内审档案调用权限。

原则上审计机构以外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接触内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内审档案,须书面请示,并获得董事会主任批准。

a.1重大经济事项监核范围和权限。

审计经理应依照公司高级管理人员及董事会的要求,参与招标采购、重大金额日常经营事项、重大合同、投资立项、融资决策等重大经济事项的业务决策程序,监核决策过程,对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但审计经理不得发表决策性意见。

a.2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呈报。

重大经济事项监核的监核意见直接由审计经理在相关决议文件上签署意见;并向董事会以《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书》形式陈述详细意见;该意见书经董事会批示意见后由审计员存档。

/10。

a.3意见处理。

3.6.1由董事会挑选合格的外部审计机构;

审计过程中审计经理应予以工作配合和协调。

3.6.8外部审计机构提出审计报告,作出审计结论及审计处理意见,提交给董事会;

3.6.9由董事会下达审查处理决定。

/10。

3.7.1为有效地履行内部审计职责,董事会授予公司审计部以下权限,审计部可在其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内部审计人员相应的处理权限。

a.1根据需要参加与内部审计职责有关的会议,参与研究与咨询有关制度规定,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a.2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实地进行工作流程测试。就审计事项的有关问题向有关部门或个人进行审计,并取得证明资料。内部审计人员经董事会批准后,可以直接查阅公司的所有文件与记录,内容包含但不限于:

a.2.4工程计划、施工图纸、预算、结算、决算等文件资料;a.2.5行政管理、人力资源管理、档案管理等文件资料;a.2.6计算机信息系统及其电子数据资料;a.2.7其他与审计工作相关的资料。

a.3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有权督促被审计对象限期整改。

a.4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对以下行为有权作出制止的决定,提出改进建议,并报告公司最高管理层、审计委员会、董事会:

a.4.1阻挠、妨碍审计工作的行为;

a.4.2提供虚假信息和拒绝提供资料的部门或人员;

a.4.4截留、挪用公司资金,转移、隐匿、侵占公司财产行为;a.4.5其他违反法律法规、违反公司内部规章制度,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a.4.6董事会赋予审计部的其他职权。3.8审计结果的评价与奖惩。

被审计对象有以下行为之一,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未构成犯罪的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10。

3.9.5需要被审计单位提供的资料及其他必要的协助要求;3.9.6审计组组长及审计组成员名单;3.9.7审计部的印章和签发日期。

/10。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建立健全xx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及其所属全资、控股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制度,实现内部审计工作的制度化和规范化,明确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的职责,发挥内部审计的服务、监督职能,促进和提升企业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的所有内部审计,各单位经营活动、管理工作、财务收支及核算等经济活动,依据本制度接受内部审计检查和监督。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负责人对本单位向内部审计部门提供的财务会计等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负责。

第三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职责,受法律保护。

第四条公司内部审计机构为监察审计部。监察审计部内审工作在部门分管领导及财务总监领导下开展内部审计工作。依照国家法律、法规、政策以及相关规定,独立行使审计监督职能,发挥监督、评价和服务功能。

关人员,成立内审工作小组,以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

第六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策水平,具备与其从事的审计工作相适应的专业知识和业务能力,熟悉公司的经营活动。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必须遵守下列职业道德规范:

1、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严格遵守内部审计法律和法规规定。

2、内部审计人员不得从事损害国家利益、公司利益活动。

3、内部审计人员在履行职责时,应当做到独立、客观、公正。

4、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保持和提高专业胜任能力,必要时可聘请有关专家协助。

5、内部审计人员应当遵循保密性原则,按规定使用其在履行职责时所获取的资料。

6、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报告中应客观地披露所了解的全部重要事项。

7、内部审计人员应不断接受后续教育,提高服务质量。

第八条公司实行审计回避制度,内部审计人员与审计事项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不得参与该项审计工作。

第三章内部审计职能与职权。

职能:

1、依照法律、法规和要求,起草、修订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2、根据公司工作计划制定内审工作计划;

3、为公司经营、管理决策提供可靠信息和建设性意见;

4、负责组织公司内部审计人员的业务培训;

第十条监察审计部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开展下列审计业务:

1、财务收支审计:与财务收支相关的经济活动情况,资金和财产管理情况等进行审计监督。

2、离任审计:公司所属单位主要管理人员离任、调职时,对其任职期间履行职责情况及经济活动情况进行审计。

3、工程项目程序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新建、改扩建、大修、装修项目程序审计。

4、内控审计:审查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内部控制管理制度建立和执行情况,促使各项工作规范化。

5、专项事项的审计:对公司及公司所属单位与经营活动有关的特定事项进行专项审计调查。

6、后续审计:为检查被审计单位对审计发现的问题所采取的纠正措施及其效果而进行的审计。

7、其他审计:公司认为需要审查的其他事项。

2、参加审计事务相关会议;

3、对审计中涉及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有关文件及证明材料;

6、审计部门进行内部审计时,被审计单位不得转移、隐匿、篡改、毁弃会计凭证、会计账簿、财务会计报告以及其它与财务收支有关的资料。

7、对审计中的重大事项,及时向领导反映;

8、跟踪被审计单位执行公司领导作出的审计建议、意见和决定,限期纠正问题,改善管理。

1、根据审计工作安排,制定具体审计计划,监察审计部应在实施审计前,向被审计单位发送内部审计通知邮件,特殊审计业务可不通知被审计单位。

2、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据审计目标获取不同类型的审计证据。

3、内部审计人员在审计工作中应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底稿应内容完整、记录清晰。

4、内部审计人员应在审计实施结束后,形成审计结论与建议,出具审计报告。

5、内部审计报告应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被审计单位应当在收到审计报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书面反馈意见;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果执有异议,审计项目负责人及相关人员应进行研究、核实。

6、将审计报告连同被审计单位意见报监察审计部分管领导,由分管领导签发审计意见。

第十三条对签发了审计意见或审计决定的审计项目,监察审计部应实行后续跟踪,检查被审计单位执行审计意见或决定的情况。

第十四条监察审计部进行审计事项或审计调查时,审计人员不得少于2人。

第十五条审计事项结束后,审计证据、审计工作底稿等材料归档管理。

第五章罚则。

第十六条对阻挠、破坏审计人员行使职权的,打击报复审计人员和检举人的以及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甚至诬告、陷害他人的都应对直接责任者给予必要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十七条审计人员泄露机密、以权谋私、玩忽职守、弄虚作假的,应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给予相应的处分,造成严重后果的要移交司法机关惩处。

第六章附则。

第十八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度的规定执行。

第十九条本制度由公司监察审计部解释。

集团内部审计建议书

20xx年内部审计工作将紧密围绕集团公司发展目标,树立以“监督促治理”的审计理念,坚持“围绕集团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建立、健全各项内部审计规章制度,有效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确保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充分发挥内部审计监督、管理、服务职能,为集团公司的发展提供保障。

二、年度工作目标。

采取先易后难的原则,从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入手,初步确定年底前完成对股份有限公司所属各子公司的财务收支审计,力争用一年的时间对集团所属各子公司轮流实施一遍财务收支审计。通过监督各子公司财务收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从治理机制和完善内控制度的层面揭示问题并提出审计建议,督促被审计单位逐步规范和提高经营管理。积累一定的工作经验后,再根据集团公司的总体要求逐步开展其他类型的审计。

三、年度工作计划。

(一)开展财务收支审计和内控情况检查工作。

随着集团公司经营规模的不断扩张,经营模式不断变化改进和完善,内部审计的工作任务也更加艰巨。

针对目前内部审计人员少,审计力量有限的工作实际,从基础的财务收支审计入手,争取用一年左右时间对集团所属各公司轮流实施一遍审计。从资产、负债、权益和损益的真实性、合法性和效益性方面进行审计,同时结合各公司内部控制制度的建立和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评价,掌握集团各公司经营管理状况和内控制度建立、执行情况,查找和完善内部控制中财务管理的薄弱环节。为后期在集团公司逐步开展经济效益审计、离任经济责任审计、风险管理审计奠定扎实基础。同时,根据集团公司工作部署和领导交办完成专项审计工作。

20xx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安排如下:

(二)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工作制度,从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开展。

根据国家和内部审计协会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团公司实际,逐步建立健全内部审计制度和管理办法,在组织和制度上保障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

1、制定内部审计管理办法,从内部审计工作职责和权限、内部审计工作程序、内部审计工作要求、奖惩等方面加以完善,在组织和制度上为内部审计工作的正常开展提供保障。完成时间20xx年9月30日。

2、制定财务收支审计实施细则,作为对公司及所属各单位财务收支活动的真实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效益性进行审计监督的指导文件,规范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完成时间20xx年9月30日。

3、制定内部审计工作文档模板,内容包括审计通知书、审计承诺书、被审计单位基本情况表、审前调查记录表、审计证据汇总记录表、审计工作底稿、审计报告等,从格式上规范审计工作文档。完成时间20xx年5月31日。

4、借助集团公司内部报刊和oa平台,宣传普及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相关知识和内容,提高公司员工树立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意识,为今后开展相关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三)坚持以人为本,加强内部审计人才队伍建设。积极营造有利于内部审计人才成长的良好环境,是开展内部审计工作成败的关键所在。因此,要进一步优化审计人才成长的环境,不断为审计人才队伍注入新的生机和活力。

1、与四川省内部审计师协会取得联系,在业务上接受其指导。分期分批选派集团公司内审人员及所属各公司财务骨干集中参加专业培训,获取内审专业资格证书,努力提高内部审计人员的专业素质,为内部审计工作下一步在各公司的开展和落地生根创造条件。

2、认真学习执行《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培养审计人。

员不断增强全局意识、责任意识、管理意识、风险意识和自律意识,提高政治素质和综合素质。

3、通过参与和执行审计项目,在实践中学习和摸索方法,逐步积累和总结内部审计工作经验,提高审计专业技能和水平。

4、购买内部审计、内部控制、风险管理等专业理论书籍和培训课件,充实内审人员的专业理论知识,提高专业技能水平,更好地服务于集团公司。

5、通过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引进和招聘各类审计专业人才,充实集团公司审计力量,在人员和力量上为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奠定基础。

四、内部审计工作要求。

(一)合理调配审计资源,按照审计项目计划分别下达审计通知,成立审计小组,明确分工和责任。

(二)以客观公正、事实求是为原则,依法依规实施审计。

(三)严格审计程序,规范审计行为,确保审计质量。

(四)严格遵守廉洁从业若干规定,恪守内部审计人员职业道德规范。

集团内部审计建议书

--年审计部的总体工作目标是:在20--年审计工作在公司经营管理中取得了重大突破的基础上,用心主动地开展企业的效益审计,加强对公司财务管理及会计资料的审计,评价其真实性、合规性及效益性。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职能、评价职能和管理控制职能。在具体的工作中,进一步调整工作思路,重点是要把审计工作的重心前移,将事后审计同事前、事中审计并重,努力使审计的批判性、保护性和建设性的作用得到程度的发挥。为公司的二次创业目标的实现做出应有的贡献。具体的工作有以下几个方面:

1、继续做好费用及工资的审核。

这项工作做好了,就体现了审计是企业经济卫士的作用。200-年由于我们十分注重与财务部的交流与沟通,这项工作开展得还是比较顺利的。个性是对车间及装卸队工资的审核结果上墙制度,既体现了审计的公正、公开、公平,也从某种程度上对管理者起到了警示作用。

2、重点对公司基建项目进行审计。

企业的基建工程既是一个投资大的地方,也是一个容易出问题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地方。参照200-三季度以来我们进行的工业园区基建项目的工程验收、施工单位报价核对的工作,虽然过程很顺利,也维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但是这只是浅层次、简单的、事后的审核,并不能很好的体现内部审计对投资项目的管理监督的作用。--年我们要保证不仅仅从形式上,还要在资料上对基建项目进行全方位的整体监督审计,用心争取总公司及相关部室的配合,努力做到从项目立项、工程投标、施工队伍选取及具体施工合同的签订、施工过程中项目的变更签证、建筑材料的选定和价格的确定,直至竣工决算的全过程参与,为审计工作能深入细致的开展打下基础,绝不只做最后收方工作的随从者。

集团内部审计建议书

(一)加快内审工作转型与拓宽的建设性举措。推行管理建议书,使内部审计体现了监督与服务相结合具有建设性的审计行为。

(二)充分发挥和利用内部审计资源优势。内部审计人员除提出审计报告处,还提交管理建议书,将使审计资源配置运用更加合理,并体现经济性和效率性的结果。

(三)推动和提高内审人员业务素质的有效举措。编写管理建设书必须促使内审人员扩大关注视野的监督覆盖范围,积极提高自身的业务素质,以满足内部审计的转型与发展的趋势。

(四)有利于提高内部审计整体工作质量。管理建议书的实施,必然提高审计项目实施过程的具体工作程度,促使审计项目实施的整体工作质量的提高。综上所述,推行内部审计管理建议书,是在已有审计经验的基础上探索、创新与发展的举措。内部审计工作在财务审计基础上推行“内部审计管理建议书”,应该是内部审计业务创新的一项举措,并在实践中不断完善与发展。对内部审计整体而言,也具有一举两得或一举多得之功。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内部审计建议书

(五)对预算管理的严谨性和资金结构的合理性、大额贷款风险性控制方面分析,并提出具体建议。

(八)对重要经济岗位有关责任人员工作变动的经济责任交接状况,历史遗留挂帐问题、往来资金等方面的财务问题,提出具体改进建议;审计人员在编写管理建议书时,应善于发现审计报告中提出的“审计意见”不能覆盖的经营管理、会计核算、内部控制等方面的薄弱环节、差距、偏向等方面的重要问题提出的建议,不局限(也不求全)于上述所列内容。

集团内部审计建议书

(三)与相关部门密切交流,充分发挥审计的监督作用。一是信息接受机制。参加与监狱经济和企业经营有关的会议,阅知与经济和企业经营有关的文件,实现审计与各类经营管理信息系统共享,及时地获得其从事工作所必须掌握的各类信息。二是工作报告机制。定期向单位领导报告审计工作发现的重大和重要事项,并提交审计意见和建议,保证了审计成果成为决策的重要依据。

(一)认真做好比价采购审计。食品采购是与市场紧密相联的,要实现对采购工作的有效控制,就必须用各项规章制度来规范和约束。我们参与制定了食品采购工作的相关规定并监督实施。对食品采购工作,自始至终全过程参加,充分发挥了事前、事中、事后审计的监督作用。一年来共参与食品采购项目余项,涉及金额近元,规范了食品采购行为,维护了单位的经济利益。

建立了60个厂家的主辅材供货台账(其中钢材厂家10个,辅材厂家50个)。通过分析,我们公司在原材料价格不断上涨、用户对产品的质量要求不断提高等严峻的经济形势下,为降低原材料成本方面做了大量的努力,如: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不断开发了一些原材料质优价廉的新的供货厂家,尤其是钢材方面,采购价格稳中有降。

对企业的进厂主辅材票据,把好进厂材料关,严格细致地审核每一份物资采购计划和票据。发现问题,及时与相关人员交流,协商解决或请示主管领导。今年共审核票据3917份,总金额10799余万元,发现有问题的发票3份,价值53.1余万元,将其退回,进行纠错。通过严格把关,使公司的各类票据更加规范、价格更加合理、渠道更加透明。

(三)参与单位各项招投标工程。

随着体制改革的迅速发展,基础建设项目资金的投入继续增加,我们克服人员少,任务重,审计事项跨度长的困难,以监狱利益为出发点,从工程的招标、施工到竣工验收结算的每个环节,实行全面审计,对查出的问题进行纠正、整改。全年共审计基建、维修、装饰工程项目多项,审计金额多万元。维护了我单位合法权益,挽回了经济损失,有效地规范了工程项目的管理。

三、强化廉洁意识,坚持监督与服务并重。

在体制改革的新形势下,我们将进一步贯彻落实内部审计工作指导意见和单位工作的指导思想,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围绕中心,突出重点,求真务实”的工作方针,按照《内部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要求,建立符合治理结构的审计监督新机制,充分发挥审计监督和服务的作用。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毕业论文

企业内部控制是现代企业管理的重要手段,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及其员工共同实施的,旨在合理保证实现企业战略、经营效果、财务报告、资产评估等基本目标的控制活动,究其本质是保证企业在合理的范围内保证企业基本目标的实现。企业风险管理是一个过程,是由企业董事会、管理层以及其他人员共同实施的,应用于战略制定及企业各个层次的活动,旨在识别可能影响企业的各种潜在事件,并按照企业的风险偏好管理风险,为企业目标的实现提供合理的保证。《内部控制——整体框架》一书中,提出风险管理的控制要素包括控制环境、风险评估、控制活动、信息和沟通、监督等。由此可知,任何企业所面临的环境都存在较多的不确定因素,气压应该在掌握客观的外部环境的基础上,通过一定的控制方法,制定控制流程和措施,以期能达到实现企业的目标。

二、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的内在关系。

风险管理的目的是要防止风险、及时地发现风险、预测风险可能造成的影响,并设法把不良影响控制在最低程度。内部控制就是企业内部采取的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的制定依据主要是由风险甚至完全由风险因素(在某些极端情况下)来决定的.。维护投资者利益、保全企业资产、创造新的价值是内部控制或风险管理的根本作用。作为企业制度组成部分的企业内部控制的目的就是保证会计信息的准确可靠,防止经济欺诈,保护财产安全,同时保护企业名誉,以免造成经济损失等。而在新的技术与市场条件下对内部控制的自然扩展的风险管理来说,内部控制推动了风险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的动力主要来自于对风险的管理,当企业进行风险运营时,内控系统就成为了必要的、高效的、有效的风险管理方法,因此,企业风险管理体系应该达到的状态就是能够满足企业内控系统的要求。换句话说,风险管理是内部控制概念的自然延伸,新技术和市场推动内部控制走向风险管理。总而言之,企业在实际经营过程中,风险管理与内部控制是密不可分的。

三、目前企业面临的主要风险。

经济全球化的不断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导致现代化企业面临的风险与日俱增,市场化程度越高,企业风险的表现就越明显,可以说,企业风险是时时在,处处有。

企业风险主要分为外部风险和内部风险,外部风险主要指外部存在的诸多因素,如国家法律、正常变动、市场供求状况或竞争力等。内部风险主要指企业的资源配置、行业地位、业务流程、财务能力以及管理人员的价值取向、岗位职责、激励机制和团队精神等。

无论企业自身发展或和迎接风险与挑战来说,建立健全企业内控制度已成为当下急需解决的问题。企业只有根据实际的经营情况制定科学合理的内部控制制度,同时加以严格执行,才能够达到防范风险的目标。本文所指的内部控制主要包括人、财、物与信息。具体来说,主要包含以下内容:

(一)实施内部控制的原则和要素,确保实现有效的风险管理。

企业内部控制的原则是指全面性、重要性、制衡性、适应性。要素主要包括五个方面即内部环境要素(治理结构、机构设置及权责分配、内部审计机制、人力资源政策、企业文化),风险评估要素(目标设定、风险识别、风险分析、风险应付),控制活动要素(不相容职务分离控制、授权审批控制、会计系统控制、财产保护控制、预算控制、运营分析控制、绩效考评控制),信息与沟通要素(信息质量、沟通制度、信息系统、反舞弊机制),内部监督要素(日常监督、专项监督)等。在实际操作中企业应时刻检视所制定的规章制度、流程、工作要求等是否符合四原则和五要素的内涵,有利于确保风险管理的成效。

(二)加强人力资源管理,完善用人制度。

企业在管理时较容易出现缺乏相关制度和流程,人员未严格执行相关制度流程,或人员业务能力、自身素质不高的现象,这将导致提升企业的用人风险。因此充分调动企业人力资源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已成为现代企业管理必须解决的问题。首先应该建立严格的招聘程序,把好进口关;其次要定期组织理论和实践培训,把好素质关;最后应制定较为合理科学的奖惩激励机制,把好分配关。

(三)强化财产安全管理,确保企业利润。

强化财产管理,即指强化对存货、能源及固定资产的物化管理。存货风险主要指各种原因引起的存货损坏而对企业造成的损失,一旦存货出现危机,那么也将影响企业经营方向或现金的流向。有部分企业对财产物资的内控管理过于宋笋,制度得不到落实,因此造成库存物资的损毁、报废、短缺等情况,致使单位造成比较严重的经济损失。因此要想降低企业风险必须健全物资财产的内部控制管理,应加强定期盘点、账实核对、登记明细、财产保险、监控监管等工作,从而确保财产的安全,促进企业有效经营,以求企业实现更好的发展。其次应严格执行资金授权批准制度,在做好节约资源的基础上,能够有的放矢的运用资金。企业的资金流动主要用于采购、付款、销售、收款等,应制定刚性的管理制度,并要求各职能部门的职权范围和责任,确保能够职工按照相应管理条例予以执行,以保证资金安全。

企业层面的内部控制国家出台了细分为十八项的规范指引,是对五要素的进一步细化,为企业的规范运作起到了十分详细的指导作用,每个指引明确了风险点,如何控制潜在的风险等,是企业建立内控体系的重点参照内容,也是企业必须坚持执行的规范内容。但是更为重要的是无论是风险管理还是内部控制的实施最主要的是人的执行力,所以企业实施风险防范管理体系的最关键因素是参与意识和全员素质的提高。

文档为doc格式。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切实加强交通运输系统内部管理和监督,遵守国家财经法规,促进廉政建设,改善行业管理,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国家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的规定》、交通运输部《交通行业内部审计工作规定》和《关于加强交通建设项目审计监督的通知》,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的内部审计,是交通经济监督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局内部审计机构依法独立监督和评价本单位及所属企事单位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的真实、合法和效益,以及为加强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实现经济目标提供保证和咨询服务的行为。

第三条内部审计制度和审计人员的职责,经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批准后实施。内部审计人员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局的规章制度,对本局及所属企事业单位的经济活动独立进行审计监督。

第四条内部审计机构坚持依法审计、服务大局、突出重点的工作方针,坚持审计、指导、促进相结合的原则,执行内部审计准则,规范内部审计行为,防范审计风险,提升审计价值。

第二章审计机构与人员。

第五条内部审计工作由财务统计股负责。

第六条财务统计股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配备具有审计或会计专业知识的专(兼)职内部审计人员,并保持人员的相对稳定。

第七条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开展内部审计工作,被审计的单位和人员应予以积极配合,依法保护审计人员的合法权益,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开展内部审计工作,应当严格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准则,忠于职守,依法审计,客观公正,廉洁自律,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内部审计人员与被审计单位或审计事项有利害关系的,应当主动申请回避。

第九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不断接受业务后续培训,不断提高业务能力,确保审计质量。

第十条内部审计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资格的取得和聘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 内部审计工作所需的经费,列入局财务预算。

第十二条 内部审计人员享受适当岗位补贴,具体标准按照财政部门或参照当地审计机关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三条 在审计力量不足时,财务统计股经局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批准,可从其他部门抽调相关专业人员协助配合内部审计工作。

第三章审计职责。

第十四条财务统计股在主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以及本局的规章制度,对所属各企事业单位和工程建设项目的财政、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工作接受县审计局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的业务指导和监督,及时办理其交办的内部审计事项,并报告工作。

第十六条财务统计股根据工作需要,可授权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办理审计事项,并指导检查审计工作开展情况。所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应按要求办理并接受指导、及时报告工作。

第十七条财务统计股要按照规定或局党委的要求以及财务隶属关系、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关系,履行下列职责:

(一)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的财政收支、财务收支、经济活动进行审计;

(二)对所属事业单位预算内、预算外资金的管理和使用情况进行审计;

(三)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本局内设机构及所属单位领导人员的任期经济责任进行审计;

(四)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审计;

(五)对所属企事业单位经济管理和效益情况进行审计;

(六)对所属企事业单位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性和有效性以及风险管理进行评审;

(九)配合国家审计机关、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会计师事务所对本局的审计工作;

(十)法律、法规规定和局党委要求办理的其他审计事项。

第十八条财务统计股管理和指导所属单位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职责是:

(一)研究制定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和规章、制度、办法;

(三)明确工作重点,下达年度审计工作计划,提出具体工作要求;

(四)组织开展专项审计调查;

(五)组织内部审计理论研究,培训内部审计人员;

(六)总结、交流内部审计工作经验,表彰、宣传内部审计工作先进单位(集体)和个人;

(七)配合有关部门对打击报复内部审计人员依法履行审计职责的行为进行调查。

第十九条 财务统计股应当向县审计机关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报送下列资料:

(一)内部审计工作发展规划、年度审计工作计划及工作总结;

(三)审计报告、审计调查报告和审计决定;

(四)严重违法、严重损失浪费、贪污贿赂案件的专案审计报告;

(六)内部审计工作信息、经验材料;

(七)其他有关资料。

第二十条 财务统计股在年度结束后,应将审计计划执行情况及时向局主管领导和主要负责人提交总结报告。

第四章审计权限。

第二十一条 内部审计的主要权限是:

(二)参加生产、经营、财务和经济管理等方面的有关会议,召开与审计事项有关的会议;

(四)检查有关生产、经营、财务活动的资料、文件和现场勘察实物;

(五)检查有关的计算机系统及其电子数据和资料;

(六)对与审计事项有关的问题向有关单位和个人进行调查,并取得证明材料;

(七)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和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作出临时制止决定;

(十)提出纠正、处理违法违规行为的意见以及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

(十一)根据审计工作需要,可聘请外部审计机构对其进行审计;

(十二)对违法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批评或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十三)对局有关部门及所属单位严格遵守财经法规、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集体和个人,可以向局主要负责人或局党委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

第五章审计程序。

第二十二条根据主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批准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的年度审计计划与阶段工作计划安排开展审计工作,其他审计工作依据县审计局和上级内部审计机构等授权部门委托开展审计工作。

第二十三条审计一般采取预先通知方式,审计通知书以书面形式在审计前3日送达。被审计单位在接到审计通知书后,应认真按照审计通知书的要求做好准备工作;如遇特殊情况应及时说明。

第二十四条审计工作按如下程序进行:

(一)实施审计前,应成立审计小组,指定小组负责人,同时制定项目审计方案,明确审计范围、审计内容和审计方式。

(二)实施审计时,审计人员应认真听取被审计单位有关情况介绍,调查内部控制制度建立健全和执行情况,查证会计凭证、帐薄、报表和反映经济活动的有关资料;对审计事项,应取得证明材料,填写审计工作记录单,编制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单由相关人员签章确认。

(三)审计现场工作结束后,审计组应就被审计内容发表审计意见,形成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

(四)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征求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的意见。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应在收到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提交书面意见。在规定时间内未提交书面意见的,视同无异议。

(五)审计组将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审计工作底稿、审计工作记录以及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送财务会计科负责人或其授权人员进行复核。复核完毕,拟出审计报告,连同审计报告(征求意见稿)和被审计单位的书面意见,一并报送主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或局长办公会议审批。

(六)将经批准的审计报告(必要时出具的审计决定),送达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审计报告及审计决定,并在规定的期限内以书面形式反馈执行结果。

(七)被审计单位或有关人员对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如有异议,可向主管领导和局主要负责人或局党委提出,局主要负责人应当及时处理;在未作出新的决定之前,原审计报告和审计决定仍然有效。

第六章奖惩。

第二十五条对审计工作成绩显著的财务会计和忠于职守、坚持原则、有突出贡献的内部审计人员,以及揭发检举违法行为、保护国有财产的有功人员,局应当给予精神或物质奖励,并报请上级有关部门予以表彰奖励。

第二十六条 对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的内部审计人员,由局依照有关规定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七条被审计单位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审计或提供资料、提供虚假资料、拒不执行审计结论或报复陷害内部审计人员的,局应当依照有关规定及时予以处理;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衡南县交通运输局财务统计股负责解释。

第二十九条本制度自局党委会或局长办公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目的。

为加强公司及所属公司的经营管理和业务监督,严肃财经纪律通过审计工作,查错揭弊,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确保有关规章制度的切实有效执行,改善经营管理,为公司的经营决策提供相对独立、客观的依据,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及其所属全资或控股子公司、有实质性控制力的参股成员公司(以下简称“各单位”)。

第三条释义。

(一)审计是指xxx审计部门和审计人员在总经理办公会的直接领导下,依据法律法规和xxx有关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审计职权,对xxx各部门以及xxx所属各单位的业务经营各环节、财会工作系统和经济效益开展监督、稽核、评价工作,查明其真实性、正确性、合法性、合规性和有效性,提出意见和建议的一种专职经济监督活动。

(二)审计工作直接对公司主管领导和总经理办公会负责,审计机构发表审计意见及审计决定,并向总经理办公会报告工作;同时将审计结论和有关决定通报被审计部门或单位。

第二章审计机构。

第四条xxx总经理办公会是审计工作的最高决策机构。总经理办公会负责依据xxx的规章制度,管理及决策要求,结合股东的具体利益要求等因素,要求xxx审计部门具体的审计监察事项;职责如下:

(二)监督xxx的审计制度执行及其实施;

(三)组织协调和配合集团审计机构对xxx的审计工作;

(四)审议核定内部审计报告和内部审计决定。

第五条审计部为xxx审计工作的具体管理和执行机构。职责如下:

(二)制订公司审计工作计划,经批准后组织实施。

(四)负责对公司及各单位的财会报表和经济核算报表的合法性和真实有效性进行审计;

(七)负责开展离任审计、经济责任审计等各种专项审计;

(一)xxx高级管理层、中层经理和部门负责人、各职能部门;

(二)xxx各下属单位;

(三)集团、平台总经理办公会或主管领导认为需要检查的其他事项和人员。

第七条审计依据。

(一)国家法律、法规、政策;

(三)公司经营方针、计划、目标;

(四)其他有关标准。

第八条财务活动及财会工作。主要包括:。

(一)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的规范性;

(二)财务预算核计划的执行和决算;

(三)资产管理情况;

(四)经营成果、财务收支等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效益性;

(五)会计核算工作及财务管理工作的合规合法性,效率性;

(六)各项财会规程执行的正确性;

(七)各项业务活动的经济效益。第九条内控制度。

主要包括:内部控制制度体系建立是否完善,严密;内部控制制度的体系执行是否有效;内部控制体系是否和预期要达到的目标一致。

第十条经济业务活动。主要包括:

(一)工程及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立项,资金来源,以及预算、决算、竣工开工等;

(二)采购等重要经济合同、契约的签订;

(三)联营、合资、合作企业和项目投入资金、财产使用及其效果;

(四)对公司各项经济工作程序及方法应用成效进行检核;

(五)对公司各项计划及年终考核完成情况进行检核。第十一条离职审计。主要包括:

部门副经理以上领导及关键业务岗位(如会计、出纳等)人员在职期间履行职责的情况和工作交接情况,执行任期内经济责任审计。

第十二条其他交办审计事项。

总经理办公会、主管领导可提出专项审计事项委托。集团提出的审计任务按照集团审计制度执行,平台及下属各单位配合实施。

(一)审计工作会议。

总经理办公会于年末召开审计工作会议,主管领导总结本内部审计工作,并根据总经理办公会经营指导思想,确定下内部审计工作规划和内部审计工作重点,形成会议记录。

审计部在审计会议的方针原则指导下,组织制定xxx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明确将进行重点审计的部门、下属单位以及重点审计的财务项目、业务项目、工程项目等;计划要求明确列示重点审计范围、预计审计时间、重点审计方案和审计项目组人员配备等内容。

审计部将《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核通过后,提交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

根据批准的《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审计部按时间进度定期负责制定《内部审计实施方案》,包括审计对象及其责任人、内容、各项工作执行的时间表和人员配备,报总经理办公会进行审计立项申请。

(二)立项审批。

总经理办公会根据经营周期、工程进程等审议批准审计立项申请,对立项申请的批复要求在1个工作日内完成。

(三)实施方案归档。

《内部审计实施方案》要求内连续编号,并注明既定审计项目的直接工作负责人,该方案留档为开口档案,即当该审计项目结束时,所有资料和文件相应按该审计项目归档。

(四)审计通知书。

审计项目立项后,审计部按方案规定的时间进度向审计对象负责人发布审计通知书,《内部审计通知书》由被审单位负责人签字后,统一由审计部归档。

审计部根据《内部审计实施方案》与有关被审计单位协调,进行前期准备工作,包括资料准备、人员配合以及工作安排等。

(二)内部审计培训审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安排对被审单位有关人员就审计配合或资料提供情况予以培训。

由审计项目组对被审部门进行审计,包括财会审计、业务稽核等内容。

内部审计操作过程中对机密材料、业务中特定保密程序的接触要求内审人员取得总经理的授权,取得书面形式的《授权书》,经总经理签字,并向被审单位出示。

内审过程的所有资料由审计人员统一归档,任何内审人员不得擅自保留,对所有接触的业务、财务信息要求内审人员对内对外严格保密,只能通过审计报告渠道单汇报给审计部和总经理办公会;擅自泄漏经营信息的审计人员给予开除的处分,并将根据情节的严重性追究其法律责任。

内审人员必须严格按审计方案的时间进度要求开展审计工作,不得擅自拖延审计时间,影响正常经营活动,由于被审单位配合不利或审计中发现新的问题需要扩大审计范围,而须延期审计时,需要及时上报审计部,并报请总经理办公会调整原审计实施方案;对审计延期的责任人,须上报总经理办公会,在审计决定中统一作出处理决定。

由总经理办公会、xxx总经理或主管领导向总经理办公会提出专项审计委托,出据《内部审计委托书》经总经理办公会同意后,交审计部执行;《内部审计委托书》在审计部存档。

专项内部审计须执行方案制定、立项和审计操作的程序,规范同内部审计。

(一)审计报告草稿。

审计小组现场调查完成后,根据现场审计具体情况整理审计工作底稿,根据初步审计结论形成审计报告草稿报审计部。

(二)审计报告定稿。

审计部对审计小组提交的审计报告草稿进行重点复核,对重大的会计、审计问题可与被审计单位负责人交换意见,交换的范围仅限于澄清事实而非对审计结论的讨论,如未发现审计报告草稿有不妥之处则要求审计小组提交正式《内部审计报告》,审计部在复核中如发现事实未清或有其他不妥之处应责成审计尽快予以落实,或补充工作程序。

审计报告的要求为:。

1、事实清楚;

2、数据确实;

3、依法有据;

4、建议恰当;

(三)审计报告报送。

(一)内审结果沟通。

总经理办公会应审查审计报告是否符合《内部审计工作计划》及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并召开审计工作会议,就审计报告结论及其所反映的重要问题通告被审单位负责人,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

(二)内审决定。

总经理办公会依据审计部的《内部审计报告》结论和相关处理建议,审议形成审计决定,包括对责任人的处理意见和制度改进意见,由审计部编制《审计意见书》呈报总经理办公会审议批准后,由总经理办公会授权xxx管理层执行。

(一)内审资料归档。

所有内部审计的过程资料和程序控制文件须以内部审计实施方案的编号为基本索引,责任审计负责统一归档;对电子档案要求制作书面路径目录文档。

(二)内审档案调用权限。

原则上审计机构以外的人员一般情况下不得接触内审档案;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调阅内审档案,须书面请示,并获得总经理办公会批准。

审计机构内有关人员对审计档案须按权限进行调档,按内审档案资料的类别制定档案的调用限制级别,一般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由审计部审批;特殊限制级别的档案调用最高权限审批人为总经理。

第二十条重大经济事项监核。

(一)重大经济事项监核范围和权限。

审计部应依照主管领导及总经理办公会的要求,参与招标采购、重大金额日常经营事项、重大合同、投资立项、融资决策等重大经济事项的业务决策程序,监核决策过程,对决策程序及决策依据的合法、有效性发表意见;但内部审计人员不得发表决策性意见。

(二)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呈报。

重大经济事项监核的监核意见直接由负责监核的审计在相关决议文件上签署意见;并由负责监核的审计向总经理办公会以《重大经济事项监核意见书》形式陈述详细意见;该意见书经总经理办公会批示意见后由审计部存档。

(三)意见处理。

经总经理办公会认定的监核意见,如确认该项业务决策程序或决策依据不符合xxx有关规定,有损xxx利益或涉嫌违法的,该决议不能生效。

第二十一条各单位应按平台总部审计要求,对本单位进行审计;平台审计部门对各单位的审计工作进行指导和监督,并可进行直接审计。第二十二条各单位应积极配合平台总部组织开展的各项审计工作,并自觉接受检查和指导;各单位应制定本单位审计规章制度,拟定审计工作计划和方案;对于在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重大问题,及时向平台审计部门汇报,并进行整改。

第二十三条各单位总经理接受平台总部对其进行的经济责任审计,审计范围为:各单位总经理任期届满,或者任期内办理调任、降职、免职、辞职等事项时必须进行经济责任审计;企业改制、改组、兼并、出售、拍卖、破产等,需要委托会计中介机构对各单位总经理进行审计的,由平台总部委托会计中介机构实施审计。

第二十四条经济责任审计内容:

(一)任职期间企业经营成果的真实性;

(二)任职期间企业财务收支核算的合规性;

(三)任职期间各单位资产保值增值情况;

(四)任职期间对重大经营决策行为应承担的经济责任;

(五)任职期间经营绩效考核指标完成情况及企业收益的分配情况;

(六)与上述经济活动有关的内控制度建设及其执行情况;

(七)任职期间企业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情况;

(八)其他需要审计的事项。

第二十五条审计人员依照平台总部审计制度行使职权进行审计,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对其实施打击报复。实施各单位总经理经济责任审计时,被审计的各单位总经理及其所在公司应积极配合审计组的工作,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在进行经济责任审计过程中,根据审计需要调阅与审计有关的任何资料,被审计单位应予积极配合,不得拒绝。

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审计组将向平台总经理汇报,并提出处理意见:

(一)拒绝提供会计凭证、会计账簿、会计报表等资料;

(二)拒绝、阻挠审计人员工作的;

(三)提供伪证、毁灭转移证据,隐瞒事实真相;

(四)其他不利于审计的行为。

第二十六条平台总部审计组在审计过程中应当客观公正,实事求是,保守秘密,并遵守审计回避制度。审计人员在审计期间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违反集团审计制度和审计职业道德的,发现后依照有关规定处理。

第二十七条由总经理办公会根据有关审计结果,在审计完成后两周内提出相应的评价建议和奖惩建议。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本制度由xxx公司审计部负责拟订、修改和解释。第二十九条本制度经xxx公司董事会通过后执行。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范文

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二章内部审计机构和人员。

第四条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

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内审部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审计人员的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内审部配置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也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工作。

第九条公司所属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工作,更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十条内审部要保证其部门的独立性,不置于财务的领导之下,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且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应有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保守其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三条审计人员应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第四章审计范围及审计时限。

第十四条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时限。

(一)公司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

(二)公司下属分公司、生产车间及其它所属机构;

(三)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内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五)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有重大经济问题时,经审计委员会决定,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六)当发生管理人员离任、调任及需要专项审计时,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第五章内审部职责。

第十五条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五)内审部应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六)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固定资产、资金、投资与中小企业融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等的管理。

(七)内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控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九)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十)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六章内审部的权限。

第十六条内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

(二)有权列席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会议,有对重大的投资、中小企业融资、对外担保和企业发展战略活动的参与权。

(三)有权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有权审查被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及其他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料,对有关的计算机系统、电子数据与资料具有检查权。

(五)有权了解被审单位就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的执行情况,对其经济、业务活动执行穿行测试并具有评价权。

(六)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有权要求被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和提供证明材料。

(七)在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条件下,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具有暂时封存权。

(八)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具有临时制止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具有提请相关上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的建议权。

(九)对公司和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的建立健全具有建议权。

(十)对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向公司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权。

第十七条董事会授予的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其他权限。

第七章审计工作程序。

第十八条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制定下具体项目审计计划。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其日常工作程序为:

(一)审计立项: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审计准备:内审部应当充分考虑具体项目情况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方案,做好审计准备。内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通知各部门准备相关资料。各部门接到审计部门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的资料,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内审部经理同意,可于原约定日后三日内提供,逾期视为无效资料。

(三)实施审计:

4、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以支持审计意见和审计结果。如有询问程序,应视询问适宜的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被询问人签章。

(四)审计结果。

1、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做出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

2、审计报告经审定后,内审部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和审定意见,向各部门下达审计意见。

3、被审单位应按照审计处理意见书的要求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完成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并报内审部备查。

4、内审部应对审计处理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第二十条如为避免股东利益和公司财产损失等特殊原因而采取突击审计,则可不按上述审计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建立审计档案,按审计档案管理和公司保密管理的要求,做好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的管理工作。

第八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二条内审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制止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的,提出的管理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内审人员违反本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内审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等;拒不改正的,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行为;

(三)阻挠内审人员行使职权,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行为;

(四)打击报复内审人员或者提供审计线索人员的行为;

(六)截留、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七)转移、隐藏、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八)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九章附则。

第二十五条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加强和规范南方泵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内部审计工作,提高内部审计工作质量,加强现代企业制度建设,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依据《公司法》、《审计法》、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企业内部控制基本规范》、《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结合公司具体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内部审计,是指公司内部审计机构或人员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制度的规定,对公司各内部机构以及控股子公司的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的有效性、财务信息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经营活动的效率和效果等开展的一种评价活动。

第三条 公司所属各内部机构、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均应按照本制度规定,接受内部审计监督。

第四条 公司董事会下设审计委员会,制定审计委员会议事规则并予以披露。审计委员会由三名董事组成,其中两名为独立董事,审计委员会主任由会计专业人士的独立董事担任。

第五条 公司在审计委员会下设内审部,负责公司内部审计工作,依据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和公司章程、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监督权。

第六条 内审部是董事会审计委员会领导下独立开展工作的内部审计机构,是审计人员的日常办事机构,依照国家法规、政策和企业规章制度,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公司所属各部门、全资、控股子公司、分公司及办事处的经济活动实行审计监督,不受其他部门或个人的干涉。

第七条 内审部负责人,由审计委员会提名、董事会任免。

第八条 内审部配置的专职人员从事内部审计工作,也可根据内部审计工作需要,从公司其他部门临时抽调人员组成审计组开展工作。

第九条 公司所属各单位、控股子公司及具有重大影响的参股公司应当配合内审部依法履行职责,不得妨碍审计工作,更不得拒绝、阻碍审计人员执行任务、打击报复审计人员。

第十条 内审部要保证其部门的独立性,不置于财务的领导之下,不与财务部门合署办公。

第十一条 审计人员在执行审计时与审计对象或被审计单位(部门)有利害关系的,应事先申明,且不得参与该项内部审计工作。

第十二条 审计人员必须遵守职业道德规范和公司规章制度,恪守“独立、客观、公正”原则,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并应有职业谨慎态度执行审计工作,发表审计意见,保守其在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商业秘密。在内部审计工作中取得的资料不得用于与审计无关的目的。

第十三条 审计人员应不断加强学习,努力提高自身的素质和专业胜任能力,提高审计质量。

第十四条 内审部开展内部审计工作的'范围及时限。

(一) 公司本部(包括各职能部门);

(二) 公司下属分公司、生产车间及其它所属机构;

(三) 各全资子公司及控股子公司。

(四) 内审部可根据实际情况,对被审计单位实施定期或不定期、全面或局部审计。

(五) 当发生重大投资事项、签署重大经济合同或有重大经济问题时,经审计委员会决定,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六) 当发生管理人员离任、调任及需要专项审计时,内审部可随时审计。

第十五条 内审部应当履行以下主要职责:

(五) 内审部应将审计重要的对外投资、购买和出售资产,对外担保、关联交易、募集资金使用及信息披露事务等事项作为年度工作计划的必备内容。

(六) 内部审计应涵盖公司和控股子公司经营活动中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所有环节,包括但不限于:销售与收款、采购与付款、存货、固定资产、资金、投资与中小企业融资、人力资源、信息系统和信息披露等的管理。

(七) 内审部应以业务环节为基础开展审计工作,并根据实际情况,对与财务报告和信息披露事务相关的内控设计的合理性和实施的有效性进行评价。

(九) 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下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并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后两个月内向审计委员会提交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

(十) 董事会和审计委员会授予的其他职责。

第十六条 内审部的主要审计权限:

(二) 有权列席公司重要经营、管理会议,有对重大的投资、中小企业融资、对外担保和企业发展战略活动的参与权。

(三) 有权参与有关业务部门研究制定和修改公司有关的规章制度并督促落实。

(四) 有权审查被审单位的会计凭证、账簿、报表、合同及其他有关生产经营活动的资料,对有关的计算机系统、电子数据与资料具有检查权。

(五) 有权了解被审单位就法律法规、内部管理制度和业务规范的执行情况,对其经济、业务活动执行穿行测试并具有评价权。

(六) 对被审计单位就审计事项进行调查时,有权要求被审单位及相关人员进行配合和提供证明材料。

(七) 在审计委员会批准的条件下,对可能被转移、隐匿、篡改、毁弃的会计资料和相关资料具有暂时封存权。

(八) 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法违规行为,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具有临时制止权。对违法违规和造成损失浪费的单位和相关人员,具有提请相关上级部门给予通报批评或追究相应责任的建议权。

(九) 对公司和被审单位的经营管理,制度建设和内控管理的建立健全具有建议权。

(十) 对公司及所属控股子公司严格遵守财政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经济效益显著贡献突出的单位和个人,有向公司提出表扬和奖励的建议权。

第十七条 董事会授予的履行审计职责所需的其他权限。

第十八条 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执行;按批准的年度计划制定下具体项目审计计划。

第十九条 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独立、客观、公正的基本原则。其日常工作程序为:

(一) 审计立项:内审部应当在每个会计年度结束前两个月内制定次一年度的内审工作计划,报审计委员会批准后实施。

(二) 审计准备:内审部应当充分考虑具体项目情况和内部管理需要,制定具体项目审计计划方案,做好审计准备。内审部应当在实施审计前3个工作日,通知各部门准备相关资料。各部门接到审计部门通知后,应当做好接受审计的各项准备工作,并及时提供所需资料。由于客观原因,无法及时提交的资料,由各部门相关负责人提出申请,经内审部经理同意,可于原约定日后三日内提供,逾期视为无效资料。

(三) 实施审计:

4、内部审计人员应将审计程序的执行过程及收集和评价的审计结果,记录于审计工作底稿,以支持审计意见和审计结果。如有询问程序,应视询问适宜的重要程度决定是否需要被询问人签章。

(四)审计结果

1、审计小组在实施审计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单位和人员询问并提出改进的建议,审计终结,依据审计工作底稿,做出审计报告,提出审计意见,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分管领导,同时送达被审计单位。

2、审计报告经审定后,内审部应当根据审计结论和审定意见,向各部门下达审计意见。

3、 被审单位应按照审计处理意见书的要求提出整改计划,明确整改的完成时间、措施和责任人,并报内审部备查。

4、 内审部应对审计处理意见书中提出的整改项目进行后续审计,监督检查被审单位的整改落实情况和整改效果。

第二十条 如为避免股东利益和公司财产损失等特殊原因而采取突击审计, 则可不按上述审计程序执行。

第二十一条 审计项目完成后应建立审计档案,按审计档案管理和公司保密管理的要求,做好审计档案的整理、归档、保管的管理工作。

第二十二条 内审人员在工作中忠于职守,客观公正,认真履行职责,发现重大风险隐患及时制止或挽回经济损失成绩显著的,提出的管理建议被公司采纳并取得显著经济效益的,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表彰或奖励。

第二十三条 内审人员违反本制度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弄虚作假、泄露秘密、造成损失或不良影响的,视其情节轻重和损失大小,公司审计委员会应当给予批评、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四条 内审部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单位或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责令其改正等;拒不改正的,向公司董事会提出追究行政责任、给予行政处分和经济处罚的建议。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 拒绝或者拖延提供有关资料或者提供虚假资料的行为;

(二) 不配合内部审计工作,拒绝、阻碍监督检查的行为;

(三) 阻挠内审人员行使职权,拒不执行审计决定的行为;

(四) 打击报复内审人员或者提供审计线索人员的行为;

(六) 截留、挪用公司资金的行为;

(七) 转移、隐藏、侵占公司财产的行为;

(八) 其他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侵害公司经济利益的行为。

第二十五条 本制度未尽事宜,按国家有关的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的规范性文件、深交所的相关规则的规定执行。

第二十六条 本制度由公司董事会负责解释。

第二十七条 本制度自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之日起施行。

内部审计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国家规定的审计范围内单位内部审计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和审计署《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在本单位主要领导人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对本单位和下属单位的财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本单位领导人负责并报告工作。

第三条市、区、县审计机关依照审计范围负责指导本辖区的内部审计工作;审计机关驻政府部门派出机构负责指导直属单位和行业的内部审计工作;上级内部审计机构负责指导所属单位的内部审计工作。

第四条内部审计工作应当遵循客观公正、实事求是的原则。

第五条下列单位应当根据工作需要,设置独立的内部审计机构,并配备专业专职审计人员:

(一)审计机关未设立派出机构的政府部门;

(二)国有金融、保险机构;

(三)国有大中型企业(集团);

(四)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公司、集目);

(五)承担行政管理职能的行政性公司(集团);

(六)财务收支金额较大的全民所有制事业单位;

(七)国有资金比例较大的大型基建项目的建设单位;

审计业务较少的单位,可以设立专职内部审计人员。

第六条目有资产占控股地位的股份制企业的内部审计机构,应当隶属于监事会。

第七条内部审计机构至少应当有一名专职人员。专职人员应当具备下列条件:

(一)财经类大专以上学历;

(二)中级以上审计或会计专业技术职称;

(三)从事财经工作三年以上。

第八条内部审计人员应当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玩忽职守、泄露秘密。

内部审计人员依法行使取权受国家法律保护,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第九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事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财务计划或单位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各项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国家和单位资产的管理和使用情况;

(五)国家财经法纪的执行情况;

(六)承包、租赁经营的有关审计事项;

(七)所在单位领导人交办的和审计机关委托的其它审计事项。

第十条内部审计机构对本单位与境内、外经济组织兴办合资、合作经营企业以及合作项目所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第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所在单位的规定,可以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鉴制定。

第十二条内部审计机构可以制定本系统和单位内部审计规章制度和业务规范。

第十三条下属单位内部亨计机构应当按照要求,向其主管的内部审计机构报送内部审计工作计划、报表、工作总结及重大审计事项的报告。

第四章内部审计机构的职权。

第十四条内部审计机构的主要职权:

(一)检查会计凭证、报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的文件和资料;

(二)参加有关经济决策、计划拟定等会议;

(三)对审计中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据;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或者严重损失浪费的行为,作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五)提出改进管理、力口强内部约束、提高经济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

第十五条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工作需要,有权要求下属被审计单位报送有关计划、预算、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有关单位必须及时报送。

第十六条内部审计机构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单位和个人,经单位领导人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拖,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第十七条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规定内部审计机构作出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

第十八条下属单位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应当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机关反映。

第十九条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

(二)实施审计前,应当通知被审计单位;

(三)根据审计计划实施审计;

(四)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单位意见后,报送本单位领导人。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单位必须执行。

第二十条被审计单位对审计结论和决定有异议的.可以向内部审计机构所在单位的领导人提出申诉,该领导人应当及时处理。

第二十一条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办法的单位和个人,由其主管单位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第二十三条集体经济组织的内部审计工作,可以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办法由南京市审计局负责解释。

第二十五条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南京市人民政府1984年3月1日批转市审计局《关于建立部门、单位内部审计的报告》的通知同时废止。

内部审计在经济管理中的作用

内部审计要将出发点立足于内部控制制度,从会计控制以及管理控制两个方面着手,着重考查医院在经营中凸显的特性,也要对一些重要的单位或者是部门在会计核算过程中是否符合有关要求进行核实。具体的说,主要从以下两个方面加大审计力度。

(一)对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查。

资金的来源和运用是经济运行活动的基本表现,而医院的经济活动也同样有着同样的表现。审查内部控制的健全性和完整性其实质是确定医院是否建立了有效的监管制度来检查资金来源和运用,并且保证其内容的齐全性以及方法的有效性。

(二)审查内部控制制度是否有效。

有效性一直是各种制度所要追寻的最好的效果。医院的管理也在不断的进步,不断的进行完善,并且医院也制定了相关的制度,这些制度也起到了很积极的作用。但是医院缺乏内部制度审计,使得医院的管理制度不能更好的执行。更甚者,这些制度在时间的淡化下,也变成了摆饰,没人重视,更得不到有效执行。近年来,医院已经发生了几次关于财务摞用、贪腐事件,就是因为没有很好的执行内部控制制度,而这就是因为没有内部审计制度或者是有也没有很好的执行。

另外,对财务收支进行定期审计,可以引起医院对财务收支核算的重视,提高增收节支。对医院资金的一收一支进行内部审计,找寻到医院的.财务在收支所存在的问题,以及在收支制度上的不完善,并且提出相应的相关解决方案方面的意见,领导就这些意见做出有利于提高医院效益的决策。

首先,对医院收入的审计。医院的收入主要来源于医疗服务和药品,其价格都是由物价部门出示标准,而内部审计主要是为了检查所出售价格是否与按照物价部门标准,看是否有错收、漏收等情况,还有检查在核算收入时是否及时准确真实。

其次,对大额资金支付的审计。是指对支付的大额资金进行审计,这些支付费用在医院并不是时常有,然而因其交易额度特别大,一旦出现纰漏,医院会受到一定的损失。这些支付包括维修基础建筑的费用,购买置办医疗设备的费用,还有各个阶层的职员的工资和科研费用等等。这些费用均要通过严格的审计,虽然医院设有有关部门管理负责这些业务,但是并不能确保这些部门实施的有效性,而内部审计刚好起到监督作用。

最后,对于日常生活的经济监督的审计对医院的发展也有非常大的好处。要审计医院日常开支是否得当,有没有浪费,或者是审批是否存在问题,有没有虚报的情况,内部审计也可以为保障职员福利发挥作用。有了内部审计的监督作用,医院的日常开支可以尽可能的减少浪费,同样也可以防范经济性的犯罪。

总而言之,医院的内部审计对于医院的管理进入现代化有很重要的作用,内部审计在医院经济管理中是不可或缺的环节,可以使医院的经济更好的运行,更加完善自己的体制,增强了在医院体系中的竞争能力,同样更好的遵循市场规律。当然,各个部门的配合会使内部审计的作用效果更明显,更加有效,为医院的可持续发展打下坚实的基础。内部审计也要做到客观、公正,使之走向制度化、规范化。

参考文献。

[1]肖莹;关于医疗卫生机构内部审计工作的研究[j];天津经济(08)。

[2]罗春蓉;浅谈如何做好医院内部审计[j]中国实用医药(12)。

[3]郑瑞娟;医院内部审计存在的问题及其解决对策[j]北京:现代商业,(9)。

内部审计与风险管理毕业论文

风险管理框架下的内部审计是目前国外最先进的内部审计理论.我国内部审计尚存在从业人员知识结构不合理、审计范围小、手段简单落后等问题,应借鉴风险管理框架下内部审计理论、技术和方法,实现管理决策的.科学化,增强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作者:王玲贾亚男作者单位:王玲(乌鲁木齐财政会计职业学校)。

贾亚男(新疆财经学院,财政系,新疆,乌鲁木齐,830012)。

刊名:商业经济英文刊名:businesseconomy年,卷(期):“”(6)分类号:f239关键词:风险管理内部审计审计理论

内部审计管理制度

为加强医院内部的审计工作,根据审计部门《关于内部审计工作的规定》的要求,制定本制度。

一、医院实行内部审计制度,以加强内部管理和监督,维护财经纪律,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审计工作由医院经济管理小组负责,在院长领导下,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负责本院经济部门业务收支及其经济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独立行使内部审计职权,对院长负责并报告工作。

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或审计人员,接受上级审计机关的业务指导并协助上级审计机关对医院审计。

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审计范围内的下列专项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一)医院财务计划或者预算的执行和决算。

(二)与医院财务收支有关的经济活动及其经济效益。

(三)内部控制制度的健全、有效。

(四)医院财产、物资的管理情况。

(五)专项资金的提取、使用。

(六)国家财经政策、计划、规章制度、法令的执行情况。

(七)医院院长交办或审计机关委托的其他审计事项。

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本院与外单位合作项目的投入资金、财产的使用及其效益,进行内部审计监督。

六、医院内部审计机构根据医院的规定,对有关经济活动实行审签制度。

七、根据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需要,被审计部门应按时向审计机构报送有关的计划、预决算、报表和文件资料等。

八、医院内部审计的主要职权是:

(一)检查凭证、账表、决算、资金和财产,查阅有关文件资料。

(二)参加有关的会议。

(三)对审计的有关事项,进行调查并索取证明材料。

(四)对正在进行的.严重违反财经法纪,严重损失浪费行为,做出临时的制止决定。

(五)对阻挠、破坏审计工作以及拒绝提供有关资料的,经院长批准,可以采取必要的临时措施,并提出追究有关人员责任的建议。

(六)提出改进管理、提高效益的建议,以及纠正、处理违反财经法纪行为的意见。

(七)对严重违反财经法纪和造成严重损失浪费的人员,提出追究责任的建议。

(八)对审计工作中的重大事项,向上级内部审计机构和审计机关反映。

九、院长可以在管理权限范围内授予院内审计机构经济处理、处罚的权限。

十、医院内部审计工作的主要程序是:

(一)根据上级部署和医院的具体情况拟订审计项目计划,报经院长批准后实施。

(二)实施审计时,应当事前通知被审计部门。

(三)对审计中发现的问题,可随时向有关部门和人员提出改进意见。审计终结,提出审计报告,征求被审计部门的意见后,报送院长,经批准的审计结论和决定,被审计部门必须执行。

(四)被审计部门对审计结论和决定如有异议,可以向院长提出申诉。

十一、医院内部审计机构对办理的审计事项,必须建立审计档案,按照规定管理。

十二、医院内部审计人员应具有较高的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有较丰富的财务工作经验和审计工作经验,有较高的会计理论水平,熟悉有关政策、法令和制度。

十三、医院内部审计机构的负责人员,按照干部管理权限的规定任免,并应事前征求上级主管部门的意见。

按照国家规定,评定医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的专业技术任职资格,聘任内部审计人员。

十四、医院内部审计机构要依法审计,忠于职守,坚持原则,客观公正,廉洁奉公,保守秘密。不得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泄露秘密,玩忽职守。

十五、医院内部审计机构人员行使职权,受国家法律保护,医院任何部门及个人不得打击报复。

十六、对违反本规定的部门和个人,根据情节轻重,给予行政处分、经济处罚或者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