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外用工自查报告(汇总18篇)

时间:2023-12-02 19:27:11 作者:影墨

自查报告的目的是为了推动自己不断完善和提高,使自己在工作中更加出色、更加积极。下面是一些成功人士的自查报告,希望能给大家一些启发和思考。

用工自查报告

为进一步规范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制外用工人员合法权益,有效控制政府运行成本,减少财政供养人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上级有关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的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近日,市人力社保局、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发布《关于进一步规范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意见》。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使用编外用工应遵循“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使用岗位和数量,坚持总量管理、按需使用,规范程序、加强监督,建立健全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长效机制,有效减少政府运行成本,依法维护用工双方合法权益,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和服务水平。

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实行总量控制、从严掌控,原则上只减不增,因事业发展工作需要增加的,应主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的方式解决。编外用工控制数根据分类管理原则,分别由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根据机关事业单位职能、编制、任务等,按照有关规定和程序核定。

1、市本级机关和全额财政拨款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审批管理单位)尚缺编的,在核定的编制员额内经市编办核准可顶编使用编外用工。已经满编的单位原则上不得再聘用编外用工,确因工作需要的,报市编委审批。编外用工控制数经市编委或市编办研究同意后,由市编办书面函复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抄送市财政局、市人力社保局。编外用工实际使用人数大于控制数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2、差额财政补助和自收自支事业单位(以下统称为备案管理单位)使用编外用工数需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核备案。未经备案不得自行聘用编外用工;未经备案已经自行聘用编外用工的单位,需在发文之日起6个月内按程序补办备案手续,逾期不办或备案不通过的应当依法解除劳动关系,否则不得列支相关人员费用。

编外用工使用一般应限于临时性、辅助性及普通事务性等岗位。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岗位按照具体承担的工作职责分为以下三类岗位:

1、管理类岗位,按照岗位性质分为:(1)执法辅助岗位:在具有行政执法主体资格的单位,协助行政执法人员开展行政执法工作;(2)普通辅助岗位:尚未实行服务外包,协助开展业务、事务办理和服务保障等工作。

2、专业技术类岗位:从事专业技术工作并具备相应专业技术职称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支持和保障。专业技术类岗位可根据具备的专业技术资格、专业技术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岗位、中级岗位和初级及以下岗位。

3、工勤技能类岗位:从事工勤技能工作并具备相应国家职业资格,为实施公共管理提供技术技能支持和保障。工勤技能类岗位可根据职业技能水平高低细化分为三类:高级技师岗位、技师岗位和高级工及以下岗位。

编外用工招聘工作在市人力社保局的指导下,由用人单位会同主管部门组织实施。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要做好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和考核等工作。

1、编外用工招聘实行年度计划申报制度。各单位根据编制、人员缺额情况和工作需要,在核定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内制订年度编外用工招聘计划,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招聘编外用工计划申报表》,经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按管理权限报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核准后实施。

2、编外用工一般实行公开招聘。各单位根据核定的编外用工招聘计划,按照“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结合岗位要求,公开招聘,择优录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大中专毕业生、复退军人以及就业困难人员等。

3、公开招聘的编外用工须符合下列基本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作风正派。

(2)具备岗位所需的学历和年龄条件。

(3)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

(4)岗位要求的其他条件。

4、编外用工实行合同管理。编外用工招聘后由用人单位填写《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详见附件2),经主管部门审核后,报市人力社保局审批。用人单位根据《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审批表》与编外用工签订劳动合同,办理缴纳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未履行编外用工核准审批及未签订劳动合同的单位和个人,经办部门不予办理各项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缴存手续。用人单位招聘的编外用工实行劳务派遣的,人员管理按《劳务派遣暂行规定》等有关规定执行。

5、编外用工实行动态管理。各单位应在编外用工签订或解除、终止合同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市编办和市人力社保局报送相关人员信息。

6、对于已完成阶段性工作、劳动合同期满且不符合续聘条件或在劳动合同期内违反单位规章制度的编外用工,用人单位可依据相关法律法规,终止或解除劳动合同。

7、强化考核管理机制。各单位要加强对编外用工的教育和管理,设定岗位职责,建立完善内部分配和考核机制,强化考核激励,提高工作效率,考核结果要与编外用工的使用和待遇挂钩,考核不合格或连续两年考核末位的不予聘用。

1、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由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年终考核奖组成。

(1)岗位工资、岗位工龄津贴具体标准详见《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标准》。

(2)年终考核奖发放标准由市人力社保局会同市财政局另行制定。

(3)编外用工社会保险费、住房公积金、工会费等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4)编外用工工资待遇标准由相关部门根据社会发展水平和经济财力状况适时调整。

2、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办提供的编外用工实有人数和现行编外用工人员预算标准安排编外用工人员经费。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所需资金超出年初预算的,用人单位可在人员经费结余资金中统筹解决。

3、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工资薪酬福利可与业务量挂钩,可实行“同工同酬”,工资薪酬报市人力社保局备案后实行总量控制,但不超过同单位同类在编在岗正式工作人员工资水平。

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成立丽水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领导小组加强对编外用工管理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定期召开会议,听取工作情况,研究政策措施。

市编办负责审批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的审核、下达等工作;市人力社保局负责备案管理单位编外用工控制数审核备案,市本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管理办法政策制定、岗位分类、计划核准、人员招聘、合同签订、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等的政策指导和监督管理;市财政局负责全额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经费支付核算以及人员经费支付的监督管理;主管部门负责对用人单位提出的编外用工控制数、年度招聘计划的审核和上报,对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进行指导和监督管理。各用人单位具体负责编外用工岗位设定、协议(合同)履行、待遇分配、岗位考核等日常管理工作。

各单位及主管部门要严格执行编外用工使用管理的相关规定,建立健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考核办法,做好本单位、本系统编外用工的日常管理工作。市编办、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要定期对各单位编外用工使用管理情况进行抽查,对未按本意见要求核定、招聘、使用编外用工的单位,将核减或停止核拨其编外用工经费,冻结其编外用工核定控制数,并进行通报批评,视情节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用工自查报告

按照《xxx市环保局、xxx市农业委员会、xxx市发展和改革委、x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xxx市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绩效考核办法的通知》(x环防[20xx]34号)要求,我县切实做好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工作自查自检,认真梳理各项指标完成情况,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20xx年我县承担秸秆综合利用的主要任务是:秸秆机械化还田5万亩,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1个,生物质户用气化炉推广使用50台,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5%以上。

截止到目前为止,我县已完成一个生物质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建设任务,该生产点坐落在板桥头乡中村,正常投入生产,今年已生产生物质颗粒燃料近2万吨,年初与该生产点签订了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秸秆收购合同;完成秸秆机械化还田5.12万亩,超额完成任务;生物质户用气化炉50台已采购、发放到推广户。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87%,全县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年收购利用秸秆量达到可收集量的34.6%。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民生工程完成率达100%。

(一)成立组织,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成立了xxx县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领导小组,分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办主任和县环保局局长任副组长,各有关部门负责人和乡镇长为成员,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工作的领导和协调,同时明确了各成员单位的工作职责。

(二)制定方案,明确目标,细化措施。

xxx县人民政府办公室(x政办[20xx]51号)文件,印发了《xxx县20xx年秸秆综合利用工作方案》、《xxx县20xx年秸秆禁烧工作方案》、《xxx县20xx年秸秆禁烧县直单位包保帮扶划分方案》和《xxx县20xx年秸秆禁烧责任网格划分方案》等四项工作方案,明确了工作目标、工作重点,提出了保障措施,并确定了县直单位包保帮扶乡镇和责任网格划分,同时,县农委还成立了秸秆综合利用提升工程专家组,负责秸秆综合利用的技术研究和技术指导,确保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各项工作落到实处。

(三)注重摸底,加大宣传,落实资金。

为了摸清我县农作物种植品种和种植面积,为秸秆综合利用提供科学依据,以县政府办的名义下发文件,要求各乡镇政府调查摸底农作物实际种植面积。同时,县农委派出技术人员进行核查,确保数据的真实性。为加强对秸秆综合利用的宣传发动,县环保局和县农委专门配备了宣传车,在主要路口、村庄进行宣传,同时印发宣传资料发放;各乡镇政府利用各种会议、横幅、广播等大力宣传,确保家喻户晓、人人皆知。为了落实秸秆综合利用专项资金,县财政局、环保局、农委多次召开会议进行协调,落实生物质户用气化炉、秸秆打捆机采购和秸秆收购利用奖补资金,并出台了《xxx县农作物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奖补资金管理办法》,确保资金依法安全高效使用。

(四)大力开展集约化秸秆收储网点体系建设。

积极培育秸秆收储市场,鼓励秸秆综合利用企业建立秸秆收储网点,以示范带动效应推进秸秆收储站点的建设,逐步建立政府推动、企业和合作组织牵头、农户参与、市场化运作的秸秆收储服务体系。

(五)因地制宜、多措并举、“四化”利用。

针对我县各乡镇具体情况,因地制宜,多措并举,推进秸秆“四化”利用,即肥料化、能源化、饲料化、基料化。在农作物种植主产区,加大秸秆机械化还田的推广,同时指导农户进行秸秆堆沤发酵还田和推广秸秆进山核桃林、竹林,实现农业资源循环利用。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建设,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鼓励和支持规模牛羊养殖场(户),购置和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秸秆处理加工设备,加大秸秆养畜技术指导,促进秸秆饲料化利用。引导食用菌种植大户和食用菌种植专业合作社,利用农作物秸秆培育食用菌,促进秸秆基料化利用。

(一)群众认识还不足。秸秆利用推广工作仍存在很多困难,主要表现在农村基层干部缺乏秸秆经济意识,没有从产业化的高度出发,农民群众对秸秆综合利用的长远利益、社会效益以及利用新途径等方面的认识也不到位。

(二)资金投入不足。尽管今年县政府在推进秸秆机械化还田及综合利用上投入了一定量资金,但尚未形成稳定有效的投入机制,仅依靠地方政府补贴扶持,资金量还远远不足,农民和生产企业的积极性也很难充分调动起来。

(三)受立地条件制约。我县农作物种植地点分散,地块小,不连片,秸秆拾捡打捆不适宜大型机械化操作。

(四)秸秆离田靠人工收集,耗费大量人力,离田费用大,运输成本高。

(五)秸秆利用企业少,利用量不大,要建设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厂缺乏资金。我县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规模小,不能大量消纳利用秸秆。

(六)省级奖补政策以“千吨消纳量”作为奖补控制线,不能提高小型秸秆利用企业收购秸秆的积极性,不利于山区县秸秆综合利用。

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指导,以秸秆综合利用为主线,以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和耕地质量提升率为目标,坚持“政府引导、市场导向、企业主体、农民参与、布局合理、因地制宜、高效利用”的原则,加快技术进步,完善产业体系,加强政策支持,推进秸秆综合利用规模化、专业化、产业化发展,促进农业增产、农民增收和乡村文明,努力构建农作物秸秆禁烧与综合利用长效机制。

农作物秸秆的综合利用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社会系统工程,要使采取的技术、经济、行政措施和“堵”、“疏”相结合的方法得以有效实施,必须把科研、推广、管理纳入这个大系统中,把各方面工作紧密结合起来,加强领导,搞好协调。

(一)稳步推进机械化秸秆还田。一是规范技术工艺流程,推进农机装备、农业技术、农业信息化在秸秆还田中的集成应用。科学采用秸秆粉碎还田、深翻深耕轮作等方式,提高耕地质量,提升利用效果,有条件的地方每2—3年要进行一次耕地深翻作业,完成上级下达我县机械化秸秆还田任务。鼓励秸秆生物质有机肥生产,实现资源循环利用。二是推广免耕直播技术。加快推进以秸秆覆盖、少免耕播种为核心的保护性耕作技术,在小麦、油菜主产区推广免耕机播等成熟技术。因地制宜发展稻麦联合收割机加装秸秆粉碎装置、秸秆灭茬机、秸秆掩埋深翻犁等秸秆还田适用机械装备和大型少免耕直播设备。三是稳步开展机械化秸秆还田示范片建设,在金沙镇、瀛洲镇各建立50亩以上机械化秸秆还田示范片1个。开展秸秆不同数量还田对比试验,加强秸秆还田环境下病虫草害发生规律研究,采取切实可行措施,控制病虫草害发生,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技术模式,实现绿色增产、资源节约和生态环保。

(二)继续支持秸秆饲料化、基料化利用。全县养殖重点地区要结合肉牛、肉羊产业发展,鼓励和支持规模牛羊养殖场(户)购置和建设与养殖规模匹配的秸秆处理加工设备及秸秆青贮氨化设施。一是继续推广秸秆窖(池)青贮。鼓励养殖场建立种植基地或与农户建立订单生产关系,促进全株青贮专业化种植。二是大力推进打包青贮。鼓励在小型养殖场(户)开展打包青贮、拉伸膜青贮建设。三是加大秸秆养畜技术指导。大力推广秸秆青贮、氨化、微贮等技术,提高秸秆利用效率。实施以食用菌栽培为重点的秸秆基料化利用,重点推广平菇、大球盖菇等能够充分消耗农作物秸秆的种植模式。鼓励食用菌生产企业、合作社、家庭农场或粮菜种植大户,充分利用当地作物秸秆,开展示范种植。同时,鼓励有机肥厂收购食用菌废料,生产有机肥实现循环利用。

(三)大力发展秸秆能源化利用。一是积极推进户用沼气池改造。大力推广以秸秆为原料制沼气技术,构建秸秆-沼气-沼肥还田等农业循环利用模式。二是积极推进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建设。结合美丽乡村建设,继续扶持秸秆固化成型燃料生产点,配套推广生物质户用气化炉。

(四)引导调整种植业结构。以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为抓手,充分利用现代农业发展政策,鼓励和引导农户发展特色高效农业,大力推进建设蔬菜基地、瓜果基地、畜禽、水产养殖生产基地、苗木花卉生产基地、特色园区生产基地等重点农业项目,建立和完善特色农业产业园区,在保证农民增产增收的同时,减少农作物秸秆的产生量。

(五)建设秸秆收储体系。合理规划布局秸秆收储网点,构建“组有堆放点、村有收储站、乡镇有收储中心、县有规模化利用企业”的秸秆收储利用体系。一是加快收储中心、收储站的建设步伐,扶持专业合作社、农民经纪人建立秸秆收储中心、收储点;二是由各乡镇组织村组,逐户对所有种植田块进行登记,并由农户对秸秆处理方式进行承诺,农户自行利用的,由农户自行离田,农户不利用,不能自行离田的,由镇村或农民经纪人组织运输到收储中心。

用工自查报告

为贯彻市政府《关于落实“进一步优化对企业和市民的服务”的市政协建议案的实施方案》,进一步强化政务服务队伍待遇保障,切实加强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编外人员(以下简称“编外人员”)队伍建设,充分调动编外人员的工作积极性,现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和实施办法。

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作为对外服务窗口,大力推行“预约、代办、、延时”等服务,普遍建立延时服务常态机制,中心工作人员长期处于窗口服务一线,工作强度和精神压力都很大。目前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有近500名编外人员,薪酬待遇标准不一,且绝大部分没有薪酬增长机制。为保障窗口工作提速增效,应制定服务中心编外人员统一工资标准,并建立分级管理机制和适度增长机制。

本办法的实施范围,是指我市机关事业单位入驻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的编外人员,不包含临时用工(一年以内)、保安、保洁和社会化管理等外聘人员以及退休返聘人员。企业入驻人员可参照执行。

编外人员的薪酬收入包含月工资和年度奖金。

(一)月工资。

为体现工资待遇标准的合理性、公平性,综合考虑学历、工龄和岗位等因素,编外人员的月工资由基本工资、工龄工资、岗位津贴、双休日考勤补贴、保留工资等五个部分组成。

1、基本工资:月基本工资标准为,研究生毕业2850元,本科毕业生2650元,大学专科毕业生2350元,中专及以下毕业生2150元。

2、薪级工资:主要体现编外人员的工作表现和资历。薪级工资起薪点以入驻中心当月为界,入驻前后分别按30元/年、50元/年标准及对应的工龄,分段加总确定。20xx年1月1日起,薪级工资根据年度考核结果调整。年度考核结果为合格及以上等次的编外人员,每年增加一级薪级工资,标准为50元。编外人员考核结果为不合格或基本合格的年度,不增加薪级工资。

3、岗位津贴:窗口工作人员的岗位津贴为300元/月,后勤及其他岗位人员的岗位津贴为100元/月。

4、双休日考勤补贴:根据双休日上班考勤情况发放,每月不超过500元,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制定发放办法并实施。

5、保留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低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可调整到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编外人员原工资高于按照本实施办法核定的工资,高出的部分转为保留工资,并以每年增加的薪级工资逐年进行冲销,直到冲销完毕。

(二)年度奖金。

年度奖金:按本人本年度12月份月工资(扣除双休日考勤补贴)两倍的标准发放年度奖金。编外人员年度考核由市行政(市民)服务中心管委会负责实施。

用工自查报告

近年来,随着我市经济社会快速发展,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人员日益增多,出现了使用管理不规范等问题。为切实保障市级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的合法权益,根据劳动合同法和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和完善机构编制管理严格控制机构编制的实施意见》(浙委办〔20xx〕98号)精神,结合我市实际,现就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提出如下试行意见:

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是贯彻落实劳动合同法的要求,也是保障机关事业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合法权益的需要,对于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政府形象、构建和谐社会具有重要意义。各部门、各单位要统一思想,切实提高对规范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真执行劳动保障等法律法规,树立编外用工成本意识和风险意识,依法实行规范管理。

(一)明确编外用工岗位设置。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应与编制管理相结合,按照“编内为主、编外为辅;从严控制、规范管理”原则,控制行政运行成本。现有编制内人员能够保证工作正常开展的,一律不准使用编外人员。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确因工作需要使用编外人员的,应限于后勤及辅助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员等。其他事业单位应限于后勤以及辅助性岗位、替代性岗位,具体为:驾驶、门卫、保安、保洁、绿化、打字(计算机录入)以及部分辅助性、替代性岗位。

机关公务员岗位以及事业单位行政管理、行政执法、涉密岗位不得使用编外人员。

(二)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用人单位应本着“必要、精干、高效”原则,严格控制编外用工数量。市级机关、参照公务员管理单位和监督管理类事业单位编外用工数量一般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2%以内;纯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15%以内;准社会公益类事业单位控制在单位现有编制数的20%以内;编制数较多的单位应适当从紧。部门、单位的具体编外人员控制数由市编委办下达,所需经费由用人单位自筹解决。

(三)规范编外用工审批程序。属于下列情况的,按以下程序申报,经批准后方可招用:

1、编外用工数量在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以内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批准,并抄送市编委办。

2、未满编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根据编制限额可顶编使用编外人员,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报市编委办批准后下达用工计划。以后补充正式工作人员时,按照“退一补一、先退后补”原则进人。

3、确因工作需要超过市编委办下达的编外人员控制数使用的,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会同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下达用工计划。

4、根据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要求或确因阶段性、突击性工作需要,在道路保洁、城市绿化以及交通、治安、城市管理的协管等公共服务岗位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由用人单位申请,主管部门审核,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研究后报市政府同意,由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共同下达控制数。

(一)规范使用编外人员。用人单位使用编外人员,应严格按照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编外人员使用规章制度,做到规范使用、规范管理。

(二)建立健全编外人员选用机制。招用编外人员,应符合岗位要求和综合素质要求,体现公开、公平、公正原则,经考试、考核后择优选用。在同等条件下,对企业下岗(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和失地农民应优先安排。编外人员的招用工作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组织实施。

(三)明确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的权利义务。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应按照劳动合同法的规定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权利义务。劳动合同的订立、履行、变更、解除、终止和经济补偿金的支付以及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等问题,严格按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规定执行。

(四)切实保障编外人员工资待遇。编外人员的工资待遇由用人单位和编外人员双方约定,工资标准不得低于当年市政府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按有关规定为编外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参保登记,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其中属于个人缴纳的部分,由用人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五)积极探索编外用工新路子。充分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积极培育和引进劳务中介机构,探索劳务派遣、人事代理、劳务承包等政府服务外包的新路子,广泛开展环卫、园林及后勤服务等服务外包,变“花钱养人”为“花钱办事”,提高行政效率。采取劳务派遣方式的用人单位,严格按劳动合同法有关规定执行。采取人事代理方式的用人单位,人事档案原则上由用人单位委托经批准的人事档案代理机构代理,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工作由用人单位负责。

(一)加强编外人员招用计划管理。用人单位编外用工的招用计划应按规定在招用前报市人劳局备案。用人单位与编外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后1个月内,应将编外人员花名册、劳动合同文本等材料报市人劳局备案。实行劳务派遣制的单位,由用人单位将编外人员花名册报市人劳局备案。

(二)落实编外人员使用经费。经市编委办、市财政局批准使用编外人员的单位,所需经费以用人单位自筹解决为主;确有困难的,根据用工计划或控制数,由市财政酌情给予补助。经批准顶编使用的市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管理事业单位,市财政局根据市编委办下达的用工计划和实际人数,按照每人每年补助2万元的标准补助,在部门预算中予以安排。

(三)健全编外用工管理责任制。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规范管理工作由市人劳局牵头负责,市编委办、市财政局和用人单位、主管部门根据各自职能分工负责。市人劳局负责编外人员招用的指导以及劳动用工、社会保险的服务和监督检查;市编委办负责用人单位编外用工计划的审核和下达;市财政局负责用人单位编外人员经费使用的监督;主管部门负责对本系统编外用工数量的审核、招用及用工情况的监督管理;用人单位负责编外人员的日常管理。

各部门单位要按照本意见及市编委办下达编外人员控制数文件要求,对现已使用的编外人员作一次全面清理,对已经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或不适应岗位要求的人员要依法解除合同或予以清退,对确因工作需要继续使用的人员要重新申报。对未经批准超过编外用工控制数使用的单位,由市人劳局责令改正;对违反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侵害编外人员合法权益的行为,由市人劳局依法查处。各部门单位要各负其责,密切配合,认真做好市级机关事业单位编外用工的规范管理工作,切实解决编外用工存在的突出问题和矛盾,努力提高机关事业单位行政效能。

用工自查报告

根据中xx陕人力〔20xx〕62号《关于开展劳动用工检查工作的通知》精神,我分公司组织劳动用工管理工作进行了自查,现将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如下:

为确保劳动用工管理工作有章可循,我公司制订下发了《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xx市分公司c类用工管理细则》、《xx市分公司c类用工岗位分类、职业发展通道、各层级任职条件》等规范性文件,其中《xx市分公司劳动用工管理办法》的制订过程,均征求了法律事务和工会方面的意见。以上制度的建立,为劳动用工的规范化管理奠定了基础。今年以来,我部共进行了2次较大规模的劳动用工检查活动,检查内容涉及用工制度建设、财务费用核查、工作现场抽查等多个环节,对于查到的问题进行通报和限期整改,工作持续性较强,效果突出。针对个别单位用工形势不佳、管理制度有缺失等问题,我部用工主管能够上门支撑,一对一辅导,制度缺失的我部提供模板后共同修订,用工形势不佳的我部一起分析原因后确定工作整改措施,做到了授人以渔。

(二)派遣制员工管理。按照派遣制用工的定义,我公司重新划定了派遣制员工的名单,并按要求派遣公司与员工重新签订了劳动合同,工资发放及时,办理基本的社会保险,同时严格进出手续,劳动风险相对较小。

(三)代管外包管理。我公司要求外包单位进行资质完善,并规范了外包协议,规避法律风险,同时为代管外包员工办理了基本养老、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能够按时发放工资,混岗的问题基本得到了规避。并严格外包人员的进出程序,杜绝随意调动的问题,加强了管理。

(四)农村统包管理。因为农村统包管理松散,极易形成劳动风险,为此我们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规范,目前公司不存在农村统包人员。

二、岗位梳理情况。根据标准岗位目录,我公司对全部岗位进行了梳理,目前基本完成,岗位名称数量大大减少。但部分关键岗位的认定和对岗位评估与业务部门的意见不统一,需要进一步沟通和理顺。

(一)由于目前成本不支撑,加之业务管理、业务协同相对复杂,代管外包转真外包难度较大,目前用工量较大的营业、维系、客户经理、客户端维护岗位难以实现真正的外包。

(二)目前公司合同制、派遣制、代管外包制员工的相互混。

岗问题,尚未得到根本性的解决。

(三)非合同制员工养老保险体系目前正在完善中,但成本压力巨大。

特此汇报。

用工自查报告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已经于20xx年12月28日发布,并于20xx年7月1日起实施。

该决定重点对原《劳动合同法》中劳务派遣相关规定做了修订,主要有四个方面:

1、提高劳务派遣机构资质门槛(第五十七条)。要求劳务派遣机构的注册资本不得少于人民币二百万元(原为五十万元),还须向劳动行政部门依法申请行政许可,于20xx年7月1日前(期限一年)完成。未达标的不能经营劳务派遣业务。

2、严格用工单位派遣岗位的限制(第六十六条)。明确劳务派遣用工是补充形式,只能在临时性、辅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岗位上实施。并定义临时性工作岗位是指存续时间不超过六个月的岗位;辅助性工作岗位是指为主营业务岗位提供服务的非主营业务岗位;替代性工作岗位是指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因脱产学习、休假等原因无法工作的一定期间内,可以由其他劳动者替代工作的岗位。

3、强调同工同酬(第六十三条)并给出具体比较标准。用工单位对被派遣劳动者与本单位同类岗位的劳动者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用工单位无同类岗位劳动者的,参照用工单位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关于新旧法的衔接,《决定》规定:“本决定公布前已依法订立的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但是劳动合同和劳务派遣协议的内容不符合本决定关于按照同工同酬原则实行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的规定的,应当依照本决定进行调整;本决定施行前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单位,应当在本决定施行之日起一年内依法取得行政许可并办理公司变更登记,方可经营新的劳务派遣业务。”即现有20xx年12月28日前订立的劳务协议调整满足“同工同酬”要求的,可不考虑岗位“三性”而继续执行至期限届满。20xx年12月28日后订立的劳务协议,自20xx年7月1日起则不得违反新劳动合同法任何条款。

为进一步规范a公司用工行为,避免新劳动合同法实施后发生无谓的经济损失,特进行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自查。

受a公司委托,本人于20xx年6月26日至7月1日期间,在a公司人力资源部的大力配合下,对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现状进行了调查。查明劳务派遣用工现状如下(详见附件):

1、派遣机构、派遣人数及岗位构成情况。

a公司(含子公司)现有劳务派遣用工人员共26名,派遣机构均为b公司。a公司本部使用派遣人员共计8名:xx部7名、xx部1名。其子公司a1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7名,其中xx部6名、xx部1名;a2公司使用派遣人员共计11名,均为xx部人员。

2、用工期间及现有合同期限。

以上派遣人员的用工期间(在公司累计工作期间)在3年以上的有2名;1—3年的有10名;1年以下的有14名。

现行劳务合同期限将从20xx年7月19日至20xx年6月30日陆续到期。

1、原派遣机构资质未达标。

b公司(劳务派遣公司)注册资本仅为人民币w万元,且截止目前,尚未增资并申请行政许可。在达标以前,不具备经营新劳务派遣业务资质。如果公司需要办理劳务派遣,应寻找具有合法资质的劳务派遣公司签约。但用工成本在同工同酬的规范操作下,可能不具有经济上的吸引力或竞争力。

2、部分派遣岗位不符合三性定义,应进行调整。

a1公司的主营业务为……,xx部人员为其所属常年工作团队,其成员亦全年在岗,因而该岗位对a1公司而言,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适用劳务派遣。

a公司经营具有淡旺季的特点,xx岗位随季节性增减比较明显,旺季集中在3月至9月期间(约六个月),且每年各商业网点也存在变动,具体岗位存续期限较短,可归属于“临时性工作岗位”,适用劳务派遣用工。而xx岗属于在冬天淡季仍持续存在的岗位,是长期岗位,不适用劳务派遣。

a2公司主营业务为……,但xx岗位并非专业人员,可以比照保安人员视为……主营业务的“辅助性岗位”,勉强适用劳务派遣用工。

3、劳务协议不符合同工同酬规定的,必须调整。

同工同酬包括基本工资、绩效奖励、劳动保护和社保福利等一切因劳动而所得在内。现存问题一是劳务派遣人员基本工资水平和提成比例与正式员工有差距,需要及时调整补足;二是“五险一金”缴纳不足,需要调整。

现有26份劳动合同中,有9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三险”,未缴纳生育险、失业险和公积金;其他17份仅约定为其缴纳“五险”,未缴纳公积金。以上情况均需进行调整。

4、部分劳务协议效力存在瑕疵,需及时予以调整。

按照签约时间的先后,公司现有劳务派遣人员劳动合同分为以下两类:

(1)按照“同工同酬”标准调整薪资待遇后,可继续履行的(共17份)。

按照新旧法衔接之规定,调整后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具体包括两种情形:

一种是20xx年12月28日之前签订的。公司与b公司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时间为20xx年7月20日,合同期限为3年,将于20xx年7月19日到期。26份劳动合同中,20xx年12月28日前签订的有6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均陆续于20xx年7月下旬、8月底到期。劳务派遣协议及此6份劳动合同经调整,满足同工同酬后可继续履行到合同期满。

另一种是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且派遣岗位符合新法要求的。26份劳动合同中,仅从签订时间来统计,符合此期间要求的有15份,其中xx岗3份、xx岗1份、xx岗2份、xx岗9份。经分析,xx岗和xx岗因岗位不满足“三性”要求,无法继续履行;xx岗和xx岗符合新法关于派遣岗位的要求,即此11份合同在满足“同工同酬”的前提下,可继续履行。

(2)因违反新法相关规定,属于无效合同(共9份)。

此类合同亦包括两种情形:一种是在20xx年12月29日至20xx年6月30期间签订的,但派遣岗位不符合新法要求的。此情形的共4份合同,分别为xx岗3份、xx岗1份。另一种是20xx年7月1日以后续订的。属于此种情形的合同共有5份,其中售货岗4份,导游岗1份。对于无效合同涉及的相关人员,应结合岗位实际,及时予以妥善处置。

调整原则:公司作为规范的用工企业,应按照新劳动合同法规范派遣用工,从源头上一劳永逸地规避劳动纠纷和无谓的经济损失。考虑已经失去原合作劳务派遣机构作劳动纠纷防火墙以及劳务用工和劳动合同用人二者成本趋于一致的情况,尽量减少不必要的劳务派遣用工。

1、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在按新法要求调整“同工同酬”合同内容后,继续履行至期限届满。

可继续履行的合同(共17份,自20xx年7月下旬至20xx年10月底将陆续到期)原则上继续履行,但应自20xx年7月1日起按照“同工同酬”的标准调整其薪资待遇。虽劳务派遣用工的人工成本优势不复存在,但继续履行可较好地保持公司人员稳定,业务正常运行。合同到期后,再按以下方式处理(符合下列第2条情况的,可一并做外包处理)。

2、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可采取集体外包的方式处理。

说明:整建制的劳务派遣人员,如不满足继续派遣条件或增加正式编制受限的,可考虑转为业务外包(非第一选择)。即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签订商业合同,由对方提供相应有偿服务。公司与对方提供的服务人员不存在任何劳动或派遣关系。这可能是许多公司采取的规避措施,在政府明令禁止之前,可以试行。

操作:

(1)a2公司服务员整体均为劳务派遣人员,a1公司xx岗除一名正式员工外,其余也均为劳务派遣人员。若将仅有的一名正式员工调离该岗,则此两类岗位都可以整体进行外包。

(2)因a1和a2公司经营内容均以取得专业资质许可为前提,且相关行业法规对不具备资质擅自经营上述业务企业的行政处罚力度较大(除没收违法所得及相关设备、器材外,并处违法所得5—10倍或8—10倍的罚款),建议将a2公司服务员岗和a1公司xx岗分别外包给有相应资质的专业公司。

(3)为保留来之不易的xx岗人员和避免遣散此两类人员的麻烦,在自愿基础上,可将现有劳务人员推荐给外包公司,由外包公司与此两类人员建立规范的劳动合同关系。对不愿进入外包公司的或外包公司不同意聘用的劳务人员,退回b公司,由公司承担相应经济补偿。

3、售货岗人员除特别优秀的.可考虑将其转为正式员工外,其余人员建议退回b公司。旺季增加岗位,可使用实习人员。

(1)该岗位门槛比较低,普通人员稍加培训便可直接上岗。

(2)该岗位人员需求季节性波动较大,旺季明显且比较集中。长期设岗将增加不必要的人工成本。

(3)公司有较为固定的实习合作单位,能较好地保证实习人员的输送。

操作:在有实习人员补充的前提下,解除相关人员劳务派遣合同,支付经济补偿金。符合上述第1条条件的,可履行到合同期满。

4、公司常设岗位且派遣人员表现良好的,可转为正式员工。

(1)b公司已经丧失了经营劳务派遣业务的资质,无法继续劳务派遣服务。即使另寻有资质的劳务派遣机构,在用工成本上也没有任何优势,且存在岗位限制的违法风险。

(2)从公司整体经营考虑,此类岗位既为公司必备岗位,配备较为固定的人员有利于提升员工忠诚度和工作热情。

(3)此次增加编制,属于法律调整的要求,公司有充分依据,上级公司理应批准。

操作:确定转正岗位和人员后,解除劳务派遣合同,签订劳动合同。

以上报告妥否,请领导批示。

xxx律师。

20xx年xx月xx日。

用工自查报告

通过自查我乡上级下拨自然灾害救助资金59.69万元,其中20xx年度43.49万元,20xx年度16.2万元(其中敬老院3万元)。资金申请和审批程序规范、财务管理规范、账务清晰、评定程序严格,除敬老院3万元和部分冬春资金外均通过“一卡通”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无优亲厚友、截留挪用行为。

1、有资金使用超范围现象。20xx年支援王坪烈士陵园建设3.22万元,由于无资金来源,用救灾资金解决。

2、资金兑现不及时。救灾资金有款年度兑现情况,有些资金跨的时间还很长。

3、部分资金没有通过“一卡通”发放。两个年度的部分冬春资金使用由于均在年终安排,时间紧,受益户没有及时提供银行账号,存在由党委会研究后,由政府出文,然后资金拨付到民政办,由民政办通过村民委员会将资金直接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4、没有按要求建立受灾人员冬春救助工作台账。

1、加强救灾资金管理。所有资金均通过“一卡通”及时按要求兑现到受益人手中。

2、不擅自扩大救灾资金的使用范围。严格按资金的使用性质兑现救灾资金。

3、建好受灾人员冬春资金台账。

用工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关于做好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检查验收各项准备工作的指示,我们针对我馆文化体制改革任务完成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凉州区图书馆正式成立于1926年,重建于1956年,原馆址设在武威市东大街。1958年与县文化馆合并,成为文化馆图书室。1984年又重新成立武威市图书馆。是隶属于凉州区文化体育局的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

凉州区图书馆位于市区中心文化广场,1992年政府投资120万元修建了四层2680多平方米的图书馆大楼。现有职工15人,其中本科以上学历7人,专科学历8人;现有专业技术人员10人,中级职称6人,初级职称4人;现有馆长1人,副馆长2人;馆内设有办公室、综合图书借阅室、电子阅览室、报刊阅览室、多媒体室、采编室、地方文献阅览室(特藏阅览室)、少儿借阅室、过刊借阅室等9个对外服务窗口,拓展了少儿借阅专区,电子书城和盲人有声读物等服务领域。

20xx年,凉州区图书馆经全国第四次评估定级被文化部评为为“三级图书馆”。

近年来,图书馆在区文体局领导下,为繁荣全区文化事业,满足群众日益增长的精神文化需求,为读者提供最基本的读书、看报、网上查询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近几年来,图书馆在大力推进文化事业发展的同时,在体制机制改革方面做了一定工作,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建章立制,完善内部管理制度

20xx年,图书馆进一步制定完善了各项规章制度,如:考勤制度、职工请销假制度、目标管理细则、图书馆内部管理制度等,为业务人员的工作业绩和任务进行量化考核制定出切实可行的依据。通过完善岗位目标责任制考核等工作机制,营造了宽松的工作环境,广大干部积极性得以调动。

2、积极推进用人制度改革

根据公益性文化服务的性质、范围、对象、功能以及发展趋势,与人社部门一起,对图书馆职责进行梳理,按照优化资源配置、统筹人力管理、强化服务功能、有利岗位协调、打破职称界限的思路,重新确定岗位类别、个数、名称,梳理岗位职数,岗位类别确定后进行定职、定编,明晰职责任务以及任职、工作条件,并根据岗位所承担的责任、技术含量、劳动强度、工作量大小,划分岗位档次,确定岗位职责,初步建起岗位管理框架。

3、积极推进分配制度改革。实行绩效工资制,根据有

关政策和规定,结合实际,制定绩效工资分配办法。在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绩效工资总量内,按照规范的分配程序和要求,采取灵活多样的分配形式和办法,自主决定本单位绩效工资的分配,并依据工作人员的实绩,合理拉开档次,调动干部职工的工作积极性。

经过几年的改革实践,图书馆自身改革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各种内部、外部等主客观因素的制约,改革还存在不少问题。

一是经费不足。近几年,图书馆基础设施有一定的改善。文化事业费的投入相对较少,财政拨款增长幅度跟不上文化事业发展要求,各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作中经费捉襟见肘。图书馆图书老化、新书更新不足导致图书结构严重不合理,技术装备达不到现阶段群众对文化的需求。

二是人才缺乏。从图书馆干部职工的构成情况看,年龄偏大,文化偏低。全馆15名事业干部职工中,35周岁以下的只有3人,占20%,大专以上学历的占53%,中级以上职称的占40%。图书馆专业人员还是空白,出现思想守旧、技术老化的现象,严重制约了业务工作开展和业务研究的进行,也制约了图书事业的科学有序发展。

三是观念落后。从文化事业单位内部讲,文化从业人员缺乏经营文化的理念,“缺少有钱可以干事业,没钱也要想办法干事业”的精神,依靠政府扶持、财政拨款的等靠要思想和盼改革又怕改革的矛盾心理等一定程度上也束缚了文化体制上的改革与创新。

尽管图书馆改革的尝试,取得了一定的效果,但由于文化体制改革的宏观环境和微观环境尚未形成,所以改革的气氛不浓、思路不宽、步伐不大、成效不足。从宏观层面讲,政府在文化体制改革上缺少规划引导和政策推动。图书馆改革缺少相关的经验借鉴,缺少政策法规体系的配套,缺少政府的引导和推动,缺少整体方案的研究和部署。从微观层面讲,文化事业单位改革尚欠深入,某种程度讲,文化事业单位分配机制上的“大锅饭”现象尚未彻底打破,如用人机制、内部岗位设置和用人用工结构不合理,改革创新意识不浓等依然存在。

文化体制改革是发展社会主义先进文化、构建和谐社会的必然要求,是推动我区图书事业发展,实现全区经济、文化、社会跨越式发展的内在动力。进行文化体制改革是一项十分复、牵涉面广的系统工程。根据图书馆现状及存在的问题,下一步,我们将在以下几方面推进改革:

一是制订规划,走出困境。积极争取区上制订出台切实可行的文化体制改革方案,以政策、制度等形式明确图书馆改革的方向、重点、目标任务和具体激励措施,为深化图书馆改革提供宏观指导和政策依据。

二是改革人事管理方式。一要加大图书专业人才的引进和使用力度。二要完善公益型文化事业单位职工职称的评聘体系。

四是转换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要加快以劳动、人事、分配为重点的公益性事业单位工作运行机制转换。一要转换用人用工机制。建立领导聘任制,职工聘用制。用人用工上由调配任用制向公开招考、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聘用转变;管理方式由人员身份分类向职位分类转变;专业技术人员的职称实行评聘分开,允许高职低聘、低职高聘,建立优秀人才脱颖而出的聘用机制。二要完善分配机制。实行成绩实效工资制。收入分配上根据不同岗位的工作强度、责任风险、劳动复杂程度等情况,将管理、技术、责任等要素纳入分配,做到按岗定酬、按任务定酬、按业绩定酬,体现多劳多得,充分调动员工的积极性。

用工自查报告

尊敬的各位领导专家

大家好!

首先我代表山西长治羊头岭永丰煤业有限公司全体干部员工对各位领导专家的到来表示热烈的欢迎和衷心的感谢!山西长治羊头岭永丰煤业有限公司经过一年多的艰苦努力,兼并重组整合项目已全部按照初步设计和安全专建设完成,现将我矿“从业人员素质提升工程进展”和“劳动用工”作如下汇报:

山西长治羊头岭永丰煤业有限公司位于山西省长治县南宋

乡永丰村西南角,行政区划属南宋乡管辖。是一座经山西省煤矿企业兼并重组整合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以晋煤重组办发【2009】37号文批复的整合保留煤矿,由长治县南宋乡永丰村永丰煤矿和长治县南宋乡长掌煤矿兼并重组整合而成,主体企业为山西长治羊头岭煤业有限公司,企业性质为地方国有控股企业。矿井设计生产能力60万吨/年,井田面积3.4431平方公里,批准开采3#、15#煤层,现开采3#煤层。资源储量截至2011年底3#、15#煤层共有储量3198万吨,服务年限31年。

目前我矿的从业人员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工作已按照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和文件精神完成,煤矿从业人员和劳动用工管理的相关资料、证照已准备齐全。我矿在从业人员准入管理过程中,严格执行国家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文件精神,成立了由矿领导牵头,人事劳资科和信息科具体负责的从业人员准入和劳动用工管理机构,根据山西省矿井从业人员准入和用工管理投产验收工作流程、验收标准及相关要求,制定和完善了学历提升、技能培训等各项制度,并且有效提升了职工素质和技能。

(一)加强相关学历准入与执(职)业资格准入管理,并制定提升计划。

1、专业学历准入和提升计划我矿现有职工480名。

a类管理人员共有11名,其中本科(包括正函授人员)学历5名,大专学历6名,计划2013年剩余6人参加本科函授,2015年底11名全部达到本科学历。 b类管理人员有20名(包括待证6名),其中本科学历3名(包括正函授1名),大专学历8人(包括正函授2名),中专学历9人,到2013年剩余9个中专报考大专,在2015年全部达到大专水平。

c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共175名,其中2名正函授大专在读,涉煤中专以上学历现有111人,2013年组织其余人员全部完成中专班学历提升。在2015年以前报考大专达到20人煤矿特有工种共205人.2013年联系相关学校对特有工种人员进行培训全部达到高中以上学历。

以上各类安全管理人员及特种作业人员均符合晋煤劳发【2011】1166号文件精神。占全矿职工的41%,其余低学历岗位人员已按我矿拟定的学历提升计划参加各类继续再教育学习。按照计划2015年底前各类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和班组长均达到准入标准。

2、执(职)业资格及提升计划

b类管理人员20名,现有初级工程师2名,2013年再申报初级9名,2014年剩余人员全部申报初级职称,部分申报高级职称,十二五末,中级以上职称人数达到10名,全部达到准入要求,完成目标任务。

c类管理人员和特殊工种共有175名,现有55名达初级技能(五级),46名达到中级技能(四级);2013年将其余55名全部申报中级技能(四级),同时申报高级技能(三级)46人,到2013年底中级技能以上职称达到175名;2014年底申报高级技能55人,到2014年底,高级技能(三级)达到100名,全部达到准入要求,完成目标任务。特有工种现有205人,2013年,申报初级技能人数205人,2015年全部达到初级技能(五级),达到准入标准。

(二)、变招工为招生,创建和谐劳动用工关系:

“十二五”期间,我公司将依托长治县煤矿培训中心、长治市各煤炭相关学校等教育单位积极开展校企合作和委托招工、订单培养我公司所需人才,逐步实现“变招工为招生”的超前战略设想,优先从各大煤炭类院校引进吸收新鲜血液;优先从业人员技能、学历层次和年龄结构,把好源头第一关,逐步为井下员工全部实现中专(技校)学历、提升职业技能的既定目标而努力。

(三)加强职工培训培训管理:为了适应全国煤炭工业信息化、机械化、现代化的需要,全面提高我矿从业人员的整体素质,推进煤矿从业人员“人本安全、培训教育、素质提升”工程,成立了专门的职工培训科。我矿培训科积极开展全员培训工作,使从业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进一步提高,充分利用上岗前培训、专题培训、安全技能培训、班前班后培训、违章后强制性培训等形式进行武装和充实职工的自保互保意识。为实现我矿从业人员知识化、技能化奠定良好基础。

(四)、开展多种形式的素质提升:

1、建立素质提升激励机制,对外出培训学习的员工,根据所取得成绩,为其(进修、函授等)报销所有学习费用及培训期间的基本工资、往返车费等,不能及时获得学历或考试不及个格的学员学费自理的考核办法,激励员工通过自学、函授等渠道参加专业知识学习,使各类培训学习及格率达到100%。

2、是组织各级管理人员先后到周边煤矿参观,向兄弟单位学习先进管理经验,来强化提升公司的安全生产管理。

3、是开展班组建设,制定班组建设实施方案,责成专人落实班组建设,明确考核标准,完善管理制度,规范岗位操作(岗位对标和手指口述,充分利用班前会每日一题及岗前安全宣誓活动,强化员工安全意识,使班组管理得到有效提升。

我矿在劳动用工管理过程中,坚决执行各级管理部门的规定及文件精神,按照煤矿用工管理规定及“五个统一”要求,对劳动用工进行管理:

(一)、建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与规章制度:

1、建立劳动用工管理机构:

按照“五个统一”的煤矿用工管理要求,公司兼并重组后,公司董事会、矿委会先后召开劳动用工专题会议,统一思想、转变观念,由矿长亲自负责,组建劳动用工管理机构,配备了专职的管理人员,完善的软硬件设施。

2、建立规章制度:

依据相关劳动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组织专业人员修订完善了永丰煤业《劳动用工管理制度》。在招工录用方面严格按照制度中的录用、使用程序进行。杜绝各种以包代管、劳务承包等非法、违法用工行为。

用工自查报告

根据《xxx市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全面推行机构编制实名制管理工作的通知》(景编发〔20xx〕2号)精神,现将我单位机构编制和实有人员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核定内设机构构),分别是、;实有内设机构、;实有机关党委、纪检监察、。

我单位机关核定行政编制名,实有人;核定部门正职职数名、副职名,实有正职部门其他领导(具体职务名称)名,实有名;主任科员人,副主任科员人。科员(办事员)人;工勤人员人;借调外单位在编人员人(借调事由,是否明确借调期限),在编不在岗人(其中长期病休人,带工资脱产上学人,立案未有结论人,长期外借人,离岗创业人,“退二线”长期不上班人);“吃空饷”

核查机构编制情况核查表、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打印人员情况核查表交个人核查和签名。填报编外用人情况核查表、借调(借用)人员情况表和机构编制涉嫌违规违纪行为核查情况表。

在上报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前,在不涉及国家秘密和影响社会稳定的前提下,将本部门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在所在单位进行公示,做到“公开、公平、公正”,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公示期为7天。

经过自查,我单位存在以下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xx(含临时机构)。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在xx机构对外加挂xx牌子,合署办公等。

3、机关单位以借调、工作需要等名义长期混用事业单位编制人员xx人。

4、编制外聘用人员xx人。

5、已退休或调出人员未减编xx人。

6、超编、超职数人员xx人。

不存在问题填写:未发现有超规格设置的机构、人员混编混岗、非政策性超编和“吃空饷”等违纪违法行为。

依据自查情况,制定以下整改措施:

1、撤销擅自成立的xx机构,撤销擅自加挂的xx牌子,及合署办公机构等。

2、取消借调和长期聘用人员xx人。

3、为已到达退休年龄人员xx人办理减编。

4、通过自然减员、控制人员调入等手段,消化超编、超职数人员。

5、规范数据平台数据xx,确保平台数据准确性。

附件:

1、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核查表。

2、党政群机关机构编制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3、党政群机关离退休人员情况核查表。

4、党政群机关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5、事业单位实有人员情况核查表。

6、事业单位编外人员情况核查表。

7、离岗人员情况核查表。

用工自查报告

会议上对照十一条检查标准进行了积极的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为公司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手续完备,资料归档。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除帮扶团队,其余全部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档案已建立。

2、依法在当地劳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在册职工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已按照规定及时缴费投保。

3、所有职工都要经过安全教育培训,特殊作业人员和技术工种都要持证上岗。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在岗人员已全部培训,做到持证上岗,针对需要培训、复培的人员已按时送出培训。

4、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建立了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

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花名册已建立,职工基本情况已建立档案。

5、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并且资料完整。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已建立归档。

6、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有关待遇执行不到位、劳保福利未按时发放。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未拖欠职工工资、职工工资按《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执行,劳保福利已按规定发放。

7、是否存在用工违法现象,例如用童工、强迫劳动、限制人身自由等。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此类问题。

8、是否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劳动用工内部管理制度。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劳动用工统一由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并制定《昌平煤业有限公司工资薪酬管理办法》,所有招募工人均通过三门峡煤业公司允许。

9、是否有定岗定员文件,按照文件组织生产。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定员文件已由三门峡煤业公司批复,生产组织正在按照批复执行。

10、是否存在或变相存在井下工程外包、包工队管理民工方式组织生产的现象。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不存在该情况。

11、是否存在超能力、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超定员入井。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我公司为技改矿井,不存在超能力生产,也未发现超强度、超定员组织生产,定员入井人数为50人,入井人数已严格按标准执行。

我公司对以上问题已做了细致的排查,但由于水平有限尚有一些工作未做到位,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渑池县昌平煤业有限公司。

20xx年10月9日。

用工自查报告

根据要求,我公司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人员基本情况:截止6月30日,在册职工共2356人,其中干部323人(含在岗干部239人,非在岗干部84人),工人20xx人。

二、及时规范的办理好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新分配的大中专生我段都按劳动法的规定及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和同。辞职、除名人员在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中我们把工作做齐、做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过清理目前有259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由于两个单位合并,除公司外原其他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变更从新签订,这些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都需要等公司新版本的劳动合同下发后才能办理。

三、针对20xx年2个单位合并以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专人专管人事档案,目前在册人事档案3000共册,在岗职工2228册、退休772册。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努力,已完成2522册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加入材料等工作,现档案基础管理已达标,符合相关规定。

安全、效益做出努力。

公司人劳部

20xx年7月15日

用工自查报告

根据上级对我公司用工检查的要求,为加强我公司劳动用工管理,我公司于接到通知后高度重视,立即组织相关人员召开自查分析会议。

会议上对照十一条检查标准进行了积极的自查,现对自查结果汇报如下:

1、为公司所有职工签订劳动合同,且手续完备,资料归档。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除帮扶团队,其余全部订立劳动合同,用工档案已建立。

2、依法在当地劳动部门按照有关规定给所有在册职工办理参保并按时足额缴费。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已按照规定及时缴费投保。

3、必须建立职工花名册,并建立了职工基本情况数据库。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花名册已建立,职工基本情况已建立档案。

4、建立健全职工培训档案,并且资料完整。针对该标准我公司自查结果为:职工个人培训档案已建立归档。

5、是否拖欠职工工资,有关待遇执行不到位、劳保福利未按时发放(没有)。

7、是否成立了相关的管理机构,并制定有关劳动用工内部管理制度。我公司对以上问题已做了细致的'排查,但由于水平有限尚有一些工作未做到位,还请领导批评指正。

和静县公路宾馆有限责任公司

20xx年1月1日

用工自查报告

为认真贯彻落实矿关于开展劳动用工专项监察的安排意见,进一步加强区队劳动用工管理,促进劳动用工规范化、制度化,通风二队自3月21日开始,对区队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认真自查自纠,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通风二队截止20xx年3月31日,全队在册干部职工共计87人,其中干部5人、职工82人。(详细用工情况请见附件)

1、非在册用工情况。主要包括劳务派遣、劳务外包、临时工及其他用工;

3、20xx年劳动组织整顿情况;

4、《定编定员方案》编制情况;

5、落实“人员零增长年”具体措施与建议;

6、建立劳动组织整顿长效机制情况。

区队在册87名干部职工中,有85人在岗,2人不在岗,密闭工李刚,自20xx年3月22日工伤至今休伤假;密闭工张正官,自20xx年1月16日因严重违章被矿留查2年至今没有上班。

二是对于因参加矿上组织的招聘、应聘而调离区队的人员,区队在接到劳资部门下发的正式调令后,方可进行劳动关系调动手续办理;研究并确定由区队车间工会主席尹肇俭具体负责档案管理,符合相关规定。

1、明确目的,规范区队劳动用工管理,发现不符合劳动用工现象,及时联系纪检、劳资部门妥善处理。

2、强化监督,杜绝违规违纪现象。充分发挥车间工会群众监督作用,凡区队岗位调整前,必须征求车间工会意见,区队拿出方案后再上报领导审批。

3、联系医保部门,对李刚伤情进行鉴定,若符合上班条件督促上岗或调岗。

4、继续做张正官思想工作,督促上岗,若继续不上班,建议劳资部门按矿有关规定对其解除劳动合同。

用工自查报告

根据要求,我公司对劳动用工情况进行了自查,自查情况如下:

一、公司人员基本情况:截止6月30日,在册职工共2356人,其中干部323人(含在岗干部239人,非在岗干部84人),工人20xx人。

二、及时规范的办理好了劳动合同的签订、变更、解除工作。新分配的大中专生我段都按劳动法的规定及时与他们签订了劳动和同。辞职、除名人员在办理劳动合同的解除手续中我们把工作做齐、做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办理。经过清理目前有259名职工的劳动合同已到期需要续签,由于两个单位合并,除公司外原其他单位职工的劳动合同都需要变更从新签订,这些人员劳动合同的签订工作都需要等公司新版本的劳动合同下发后才能办理。

三、针对20xx年2个单位合并以来的人事档案管理工作,我们制定专人专管人事档案,目前在册人事档案3000共册,在岗职工2228册、退休772册。经过今年上半年的努力,已完成2522册人事档案的分类、编号、整理加入材料等工作,现档案基础管理已达标,符合相关规定。

四、我单位一贯来重视劳动用工管理,报表及时、台账齐全,严格执行上级部门的关于劳动用工方面的政策和规定,严格落实车务部门的劳动定员、定额标准,从未擅自招聘和录用过临时性用工,不择不扣的执行着上级的劳动用工政策和规定。为公司的安全、效益做出努力。

劳动用工自查报告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劳动保障年审有关规定和要求,我们对20xx年度劳动与社会保障情况进行了自查。从自查情况来看,我公司较好地遵守了国家各项劳动法律、法规和政策,自觉维护企业和员工双方的合法权益。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xx分公司人力资源部

20xx年6月12日。

编外聘用人员自查报告

机构和人员编制核查自查工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情况。

(一)批准机构和实际设置情况。

1.批准机构情况(历史现状):我校创办于1995年9月1日,隶属于东方市教育局,机构级别为股级,本单位属全额事业单位。

2.经费来源:财政全额拨款。

(二)核定编制和实有人员情况。

1.核定编制情况:根据东方市编制委员会《关于东方市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分配方案的批复》(东编〔20xx〕14号)的文件规定,我单位事业编制123名,其中:全额拨款事业编制123名、差额拨款事业编制0名、经费自理事业编制0名。

2.实有人员情况:目前实有在编在岗人员80人(其中工勤人员4人),其中:全额拨款80人、差额拨款0人、经费自理0人。

(三)领导职数核定和实际配备情况动手续材料等2件;

(5)市人社部门和财政部门盖章确认的工资明细表1件;

(6)住房公积金管理部门盖章确认的干部职工住房公积金缴交花名册1件;

(7)干部职工劳动合同书、聘用合同书和社保手续材料共0件;

(9)编外事业单位聘用合同书11件、公益性岗位人员流动申请表1件;

(10)核查信息生成表公示1次相片22张。

3.公示期间,共收到举报和反映材料2件,已办结并对核查信息进行变更修改2件,未办结0件。

4.经单位主要负责人审核并张榜公示7个工作日后,无意见。

三、核查中反映的'主要问题及处理情况。

(一)存在的主要问题。

1.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设立机构的情况:无。

2.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改变机构设置形式的情况:无。

3.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加挂牌子的情况:无。

4.未经机构编制部门批准擅自变更机构名称的情况:无。

5.我校没有超编。

6.“吃空饷”问题0人。

(二)主要问题简要说明及处理情况。

四、对上报核查自查信息的承诺本单位上报的核查自查信息已经单位自查、审核、公示等程序,并按要求将收集的机构和人员编制材料信息全部录入机构编制实名制信息系统中,核查自查信息真实、准确、完整,无虚报、瞒报的情况。

编外聘用人员自查报告

x市人社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处:

根据你局《关于开展事业单位岗位管理检查评估工作的通知》(xxxx?20xx?xxx号)文件要求,我单位自x月xx日以来,严格对照考核内容对本单位岗位管理、人员聘用工作情况进行自检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我单位岗位共有行政编制xx个,在编在职人员xx名,比核定的编制少x名。管理制度建立和岗位管理机制运行情况很好,其中管理岗位xx个:五级职员岗位x个、六级职员岗位x个、七级职员岗位x个、八级职员岗位x个、九级职员岗位x个。设置专业技术岗位x个,实际聘用x人,并未设置工勤技能岗位。我单位亦不存在违反国家、省有关岗位设置政策、答复口径设置岗位的问题。同时,认真及时执行上级研究决定的机构编制事项,没有违反管理权限和程序设立机构,没有擅自增加编制和领导职数,无机构编制违纪违规情况发生。严格执行上级机构编制管理文件,规范机构设置、人员编制调配及管理。

经自查发现,因历史原因,我单位未与工作人员及时签订聘用合同,未能使聘用合同在单位人事管理中发挥作用;专业技术人员任职资格、技能专长与所聘岗位的匹配度也是一般;无高等级专技岗位和“双肩挑”人员,也不存在工勤人员跨岗位类别聘用情况。

经自查,我单位人事管理信息系统建立和运行使用情况、人员信息入库情况、岗位管理信息和人员聘用信息的'实时更新、维护和管理情况都很好。

我单位在编在岗人员全部纳入实名制管理管理,并在编制册和台帐中进行实名登记管理。机构编制实行动态管理,20xx年新进人员在严格控制机构编制总量的前提下,按照规定进行配置,并及时办理入编手续。

依据本次自查评估情况,我单位将进一步加强机构编制管理,建立并完善长效工作机制。会同各部门,定期组织督查,做好机构编制管理工作,争取各项工作迈上新台阶。

附件:

1.事业单位岗位管理和人员聘用制度落实情况自查自评表。

2.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和人员聘用情况统计表。

xxxxx。

20xx年xx月x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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