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工场管理制度(汇总21篇)

时间:2023-12-13 20:52:06 作者:琴心月

加工是一种将原材料经过一系列工艺处理转化为成品的过程。在加工技术的推动下,我们相信未来的制造业将更加智能、高效、环保。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8、生产加工场所严禁存放与生产无关的杂物。

1、食品小作坊生产经营者应当加强对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应积极参加监管部门组织的各类培训;

4、培训方式可采取集中讲授、自学等方式,对培训结果进行考核;

5、应建立从业人员教育培训记录,将培训时间、培训内容、考核结果记录归档保存。

2、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进入生产场所不得涂抹化妆品和佩戴饰品;

6、严禁食品小作坊从业人员将工作衣、帽穿戴出加工场所。

1、食品小作坊对采购的原辅材料,应如实记录购进原辅材料的相关信息;

2、采购人员应根据采购原辅材料的质量特性,选定合格供货方;

4、购进的原辅材料应符合国家标准,并按相关要求进行验收;

7、对索取的相关证明材料应及时归档保存;

8、对购进的不合格品按《不合格品管理制度》处置。

4、发现不合格品,不得流入下道工序,应按照废弃物进行处置;

5、生产场所、设施设备及工器具应在生产结束后进行清洗、消毒,并记录;

6、生产场所内物品堆放应整齐、有序,半成品、成品应在规定的区域堆放整齐;

7、食品添加剂应由专人领用、添加,并做好记录。

8、应做好生产加工记录,并保存至产品保质期满后6个月,没有保质期的不得少于一年。

1、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必须在醒目位置公示;

6、食品添加剂应当严格管理,专区(柜)、专账、专人管理,并标示食品添加剂字样;

7、应配备与食品添加剂使用相适应的计量器具,并定期校检。

9、使用的食品添加剂应向上级食品药品监管部门备案。

2、生产用水采用集中管网供水的无需检验,采用自备水源的须经检测合格后方可使用;

3、生产过程中,应当定期或不定期对产品进行送检;

4、食品小作坊生产的食品应按生产日期留样;

5、留样的食品应存放在固定区域,存放环境应与食品保存环境要求相一致;

7、样品存放期限应不低于食品的保质期。

3、废弃物收集容器应完好、密闭和整洁;

4、应与具有合法资质的企业签订收购、运输废弃物协议,企业资质应留存备查;

5、处置废弃物应做好记录。不得将废弃物随意排入雨水管道、污水管道、沟渠等;

6、严禁以废弃物为原料生产加工食品。

1、产品不合格是指原辅材料、半成品和成品的不合格;

2、不合格原辅材料不得用于生产加工;

3、不合格半成品不得进入下道工序,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处置;

4、不合格成品不得销售;

6、对不合格品应无害化处置,并记录。

1、食品仓库不得存放与食品生产加工无关的杂物和有毒有害物品;

4、库房内定期清扫,保持整洁。应配备防尘、防鼠、防蚊蝇设施;

6、仓储应分区,生熟食品应分开存放;食品及原辅材料应离地离墙存放,标识明显;

7、仓储产品应“先进先出”;

8、贮存、运输食品的容器和设备应当安全、无毒,保持清洁,防止食品污染,并符合保证食品安全所需的温度等特殊要求,不得将食品与有毒、有害物品一同运输。

2、销售的食品发现质量安全问题应立即召回,查明原因,立即组织整改;

3、应当按照“先产先出”的原则销售产品;

5、向食品生产经营者销售产品时应出具“一票通”票据。

1、食品小作坊产品对消费者的健康造成伤害时,应采取应急处置措施;

4、对确认属于被污染的食品,应在监管部门的指导下开展召回等处置工作;

5、不隐瞒、谎报、缓报食品安全应急情况,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6、发生食品安全应急情况时,应积极配合监管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7、应加强对食品质量安全信息的收集,加强对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应急知识的培训。

1、因季节性生产或者其他原因需停业、歇业三个月以上的,需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停业、歇业时间。

2、恢复生产前,应对生产场所、设施设备进行自查,具备生产条件后,在生产前十日内向所在地食品药品监管部门提交书面报告,并对报告内容的真实性负责。

3、停、歇业期间,应定期对生产设备进行维护保养。

4、停、歇业期间不得进行生产活动。

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 各生产车间要由专(或兼职)负责人监督落实规范的卫生管理并做好相关记录。

2. 落实规范的卫生管理包括:工作现场严格遵守“四不准”即:不准未着工作装未洗手消毒入车间、不准随地吐痰、不准用工作服擦汗或擦鼻涕、不要对着食品咳嗽或打喷嚏。

3. 现场使用器具要求每日清洗、消毒,并指定器具专用容器和放置区,容器应采用无毒、耐腐蚀、易清洗的材料制作。

4. 现场加工人员如遇下述情况之一时必须洗手、消毒:开始工作之前;上厕所之后;处理被污染的原材料之后;从事与生产无关的其他活动之后。分割肉制品加工人员离开加工场所再次返回前应洗手、消毒。

5. 现场地面、墙壁、案台、桶具等每班工作结束后,必须彻底清洗、及时进行消毒,生产车间和其他工作场地的废弃物必须随时清除,厂房通道及周围场地不得堆放杂物。

6. 车间内外应定期、随时灭鼠。车间内使用杀虫剂时,应按卫生部门的规定采取妥善措施,不得污染生产产品。使用杀虫剂后应将受污染的'设备、工器具和容器彻底清洗,除去残留药物。对肉制品车间应设有热水消毒或其他有效的消毒设施。

8. 车间内有良好的通风、排气装置,及时排除污染的空气和水蒸气,保持恒温生产状态(操作现场温度控制在12℃以下)。

9. 盛装废弃物的容器不得与盛装原材料、半成品及成品容器混用,不同的容器应有明显的标志,并分区存放专人负责检查监督。

10. 按生产工艺的先后次序和产品特点,应将原料处理、半成品处理和加工、包装材料和容器的清洗、消毒、成品包装和检验、成品贮存等工序分开设置,防止前后工序相互交叉污染。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1.目的:对委托加工的产品进行有效质量控制,确保委托加工商提供的产品符合客户要求。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以xx食品有限公司销售而非xx有限公司生产的的所有产品。

3.职责:

3.1生产车间为委托加工产品的归口责任人。

3.2供销科负责委托加工供货商的选择。

3.2质检科负责确定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参与委托加工公司的实地考察和产品质量评价、通报。

4.定义:

委托加工:系指在非xx食品有限公司加工,以xx食品有限公司名销售的成品。

5.安全注意事项:无。

6.程序和要求。

6.1委托加工商的选择。

按照本公司的战略规划,供销科提出新产品、新业务拓展的需求,公司组织进行可行性分析后确定新产品、新业务在公司生产还是委托加工,由供销科提出委托加工公司的推荐名单。并同时要求对方提供以下证明文件,掌握初步资料:

a、营业执照副本、税务登记证副本复印件。

b、已通过的质量保证体系有关文件。

c、相关行业的营运许可证明,如生产许可证、特种经营许可证等。

d、企业基本情况介绍:资信状况、行业地位、人力资源、产品、服务等。

e、产品标准、双方认可的检测方法。

f、研发能力。

g、服务水平。

h、主要原材料。

i、工艺流程图。

j、供方调查表。

6.2委托加工者的资格要求。

6.2.1依法登记注册,能独立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

6.2.2委托加工者生产技术水平在该行业中处于领先地位。

6.2.3委托加工商的生产车间应符合食品加工行业通用卫生要求,具有先进的生产设备、必备的检测仪器和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

6.3样品测试。

对拟委托加工的产品由该产品的技术负责制定样品综合测试计划,质检科按该产品的国家标准或企业标准及国家食品卫生要求审核测试计划后安排检测中心进行样品的检验,产品技术负责人根据样品测试结果召集相关人员评审后作出委托商样品是否符合公司要求的判定。同时将检测结果通报委托加工单位、营销、质检科等相关部门及公司技术、质量、营销负责人,同时抄报公司总经理。

6.3委托加工公司的实地调查。

由质量管理、研发、销售、供应等组成调查小组,对初选的委托加工公司进行实地调查,分别对其质量保证能力、供货能力及成本作出评价和测算。

6.4评审。

产品技术负责人汇集委托加工公司的所有资料、现场考察情况、成本核算及样品检测情况,组织相关人员评审,确定新产品、新业务的委托加工公司,经副总经理审核后,报总经理批准。

6.5质检科负责组织制定委托加工产品的质量标准,标准包括质量要求(含内外包装材料的要求)、检测方法和验收规则。

6.6签定合同。

由供销科代表公司与委托加工公司按委托加工的标准合同格式签定合同。

6.7产品质量验收。

6.7.1要求委托生产公司随货将每批检测报告传至我公司质检科,质检科按委托加工产品的标准要求对产品进行抽样检验,生产车间对照委托生产公司的检测报告对委托生产公司的产品质量和检测结果进行评价和确认,作出合格判定。合格入库发货,不合格的退货或降级接受。

6.7.2定期的评审:供销科每年年底组织质检科、生产车间等相关部门对委托加工公司进行综合评价,主要评价内容为产品质量、订单交付及时性、售后服务等,将评价结果和改进建议抄送生产企业。

6.7.3质量问题的处理:发生质量问题时,通知委托生产公司改进,同时做好质量考核管理工作,并依照合同的规定进行处罚。对连续出现质量不合格,影响公司声誉的生产公司,可向公司提出更换委托加工商的建议,经供销科长审核,总经理批准按委托生产企业的选择程序重新选择合格的供应商。

加工厂管理制度

1、遵守劳动纪律,按时上、下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有事办理需负责人同意。

2、生产期提前十五分钟上班,做为交接班时间。

3、严格请、销假制度:上班迟到10分钟,对其进行批评教育;10分钟以上扣除半天考勤;1天扣除3天考勤。

1、认真履行岗位职责,严格按操作规程及工艺要求操作,违者视情节轻重,处以50元以上罚款。

2、工作时间禁止睡觉、串岗、聊天等于工作无关的事,违者罚款50元。

3、严禁越岗操作,不经车间主任同意,不得私自调节设备重要参数、阀门、开关等,违者承担所造成的全部经济损失。

4、严禁将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带入车间,违者处以50元罚款。

5、各岗位操作工相互监督、协调配合,紧密协作。

1、服从车间主任管理、调动和各项工作的安排,若有不服从管理、调动和工作安排的`,轻者上班且扣除考勤一天,重者到办公室报到学习。

2、对车间提出合理建议,能够降低成本、提高效率,若被公司采纳,给予表彰奖励。

3、上班认真、负责,且本岗位不出现重大失误和设备故障的给予表彰奖励。

OEM加工管理制度

一、面食制作人员必须穿工作服、戴帽子、口罩;不留长发、长指甲;操作前先用肥皂刷洗双手,并反复用清水冲洗。

二、工作台、工具架、电烤箱、烤盘、搅蛋机、面粉机、馒头机、保鲜柜、蒸笼以及制作面食的案板等应经常打扫清洁干净;使用前要再次进行清理、检查,以免异物混入面中,并做好防蝇、防鼠、防尘,保洁等工作。

三、加工前要检查各种食品原料,如米、面、黄油、果酱、果料、豆馅以及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如果发生霉变、生虫、有异味、污秽不洁等不符合卫生要求的情况,不能使用。

四、做馅用的肉、蛋、水产品、蔬菜等原料要按照粗加工卫生制度的要求加工。蔬菜要彻底浸泡清洗,易造成农药残留的蔬菜(如韭菜)浸泡时间应在30分钟以上,然后冲洗干净。

五、按规定要求正确使用食品添加剂。

六、加工结束后及时清理面点加工场所,做到地面无污物、残渣,面板清洁;各种容器、用具、刀具等清洗后定位存放。

七、出现问题及时和管理员联系处理。

钢筋加工场管理制度

3、严格执行施工安全协议书和批准的施工计划,遵守安全规定,互相监督,协调配合,尽职尽责,堵塞漏洞,消除不安全因素。

4、对于每个岗位不同的`特点,使员工更深刻认识自己的工作环境必须进行岗位教育。

5、保持施工场地的整洁,每天下班后,施工人员应及时对施工场地进行整理,做到材料分类成堆,机械设备停放有序。

6、积极为职工搞好个人卫生创造条件,如修建自来水,发放劳保用品等。

7、主要运输道路进行固化,定时洒水防尘,严禁在场地内燃烧各种垃圾及废弃物;作业场地及运输车辆应及时清扫、冲洗,保证场地及车辆的清洁。

8、在施工时对维护排水设施,进行植被绿化,搞好水土保持工作。

9、钢筋加工场及其它施工区产生的施工废水采取过滤、沉淀净化处理后方可排放。

10、对于施工中废弃的零碎配件边角料、包装箱等及时收集清理并搞好现场卫生以保护自然环境不受破坏。

钢筋加工场管理制度

为了统一管理,保证生产生活正常进行制定本方案。

1、现场安全员划定的场地内施工人员进行生产,不得擅自进入他人生产范围内进行作业,严禁非钢筋场作业人员和管理人员进入钢筋加工的区域,如必须进入告知管理人员或现场安全员,经得同意方能入内。

2、在卸钢筋过程中,应该确保安全作业。钢筋卸后,进行分类、分型号存放在自己的作业区域内。现场安全员及时做好材料标识牌,并摆放在对应的钢筋存放处,各施工队负责本施工区域内材料标识牌的养护工作,如有损坏应当及时报安环部或自行修理,如不作出相应处理,则由安环部修整或重新制作,但是制作费用将按照价格从计价中扣除。

3、施工队保证到场钢筋平直无锈蚀,到场后,为防止钢筋日晒雨淋,施工队负责钢筋遮盖的工作。

4、在钢筋使用过程中,揭开帆布提取钢筋,使用完毕后,作业队必须把帆布重新遮盖在钢筋上,防止生锈。如果由于作业队自身原因造成钢筋锈蚀,则在进行钢筋成品半成品制作之前必须除锈,执行谁使用谁养护的原则,并处以200元处罚。

5、在各施工队所属加工区域如果出现积水的情况应及时进行处理,保持钢筋加工场加工区域的干燥清洁。

7、钢筋加工过程,全程统一在加工区加工生产,不得随意选择区域加工。

8、施工队在钢筋加工时,要做到工完料清,及时清理加工过程中产生的废料、废渣,并归堆未使用完的.钢筋材料以及加工设备,保证钢筋加工场地整洁。

9、钢筋加工后,所得成品和半成品摆放到相应的位置中去,阴雨天气应该及时遮盖,并且做支垫处理,防止钢筋受潮锈蚀。相应设备及时清理、归类整齐。

10、施工队应该配备自己的专职电工,以保证场区用电的规范化。

氧气,乙炔瓶分别存放到氧气、乙炔存放区。使用氧气瓶、乙炔瓶用来工作时,放置距离要大于5米。动火区和氧气乙炔瓶距离要10米以上。施工大型机械禁止载人和承重。

加工卫生管理制度

1.餐饮单位应设置专用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及设施,其使用面积应与生产供应量相适应。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清洗间或区域池,并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粗加工间或粗加工区域地面应易清洗、不吸水、防滑、排水通畅,所用材料应无毒、无臭味或异味、耐腐蚀、不易发霉、符合卫生标准、有利于保证食品安全卫生。

3.粗加工场地应设有层架,加工场所防尘、防蝇、防鼠设施齐全并正常使用。加工用工具、容器、设备必须经常清洗,保持清洁,直接接触食品的加工用具、容器必须用后消毒。

4.解冻、择洗、切配、加工工艺流程必须合理,各工序必须严格按操作规程和卫生要求进行操作,确保食品不受污染。

5.动物性食品与植物性食品应分池清洗,水产品宜在专用水池清洗,并有明显标志。加工肉类、水产品与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志。

6.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7.加工后食品原料要放入清洁容器内(肉禽、鱼类要用不透水容器),不落地,有保洁、保鲜设施。易腐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在规定时间内及时使用或冷藏。

8.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放在层架上。

9.加工后的.肉类必须无血、无毛、无污物、无异味;水产品无鳞、无内脏。

10.加工后的蔬菜瓜果必须无泥沙、杂物、昆虫。蔬菜瓜果加工时必须做到一拣(拣去腐烂的、不能吃的)、二洗、三浸(必须浸泡半小时)、四切(按需要切型状)。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秩序,促进员工养成良好的工作习惯,经公司研究决定,特制定以下规章制度:

一、上下班时间:

岗,上下班做到不迟到不早退,如本月内发现迟到早退3次扣出勤1天。

二、公司实行严格。

打卡制度,打卡均由本人亲自打卡,严禁代打或托人打卡,违规者责任双方各罚款每次10。

元。上午8:00准时点名,列队整齐,不准嬉闹,服从领导安排,认真完成好当天工作任务。

三、员工严格执行。

请假制度,如有特殊情况必须办理请假手续征得领导同意后方可休息,如不执行另扣出勤一。

天。上班工作时间不得在车间内打斗嬉闹,不准随便玩弄手机,如有发现每次罚款30元。

元。

五、上班进入厂区中途不准自行离开工厂办私事,特殊情况必须经领导批准。如有发现违者每次罚款30元。途中发生意外责任自负。

六、员工上班车辆一律停放规定车棚内,排放整齐,挎包不得带入车间。本公司生产的产品、原辅料及一切货物员工不得私拿,一经发现应予以辞退并重罚。

七、领导通知大饭店如有任务,所有员工必须无条件服从安排。不服从者每次罚款50元,并做好记录,年终奖酌情扣罚。员工上下班途中自觉遵守交通规则,杜绝事故发生,确保人生安全。

八、生产车间保持整洁,生产设备、物品干净整齐。生产过程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发现问题及时解决,生产结束后车间内必须打扫干净,车间内不存放与生产无关的物品。各车间内生产设备及工具、容器、门窗、工作台、天面、地面、墙面清洁明亮,无卫生死角。

九、生产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个人卫生制度,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生产人员必须进入风淋房吹风方可进入车间,做到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手上不佩戴饰品、穿着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口罩及鞋套,头发不得外露帽外,双手洗净消毒。如发现违规者批评教育,屡教不改者罚款每次20元。

十、操作人员手部如有外伤者必须包扎后戴好防护手套方可工作,必须取得卫生部门健康合格证方可上岗。

不执行、酌情扣罚。生产无关人员不得带入生产车间。

以上各条希望各员。

工共同遵守,本规定从20xx年1月1日起执行!

20xx年3月1日。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为保证生产食品安全,避免因管理不到,卫生因素引起的食品危害,也为保证管理制度的落实,必须做好车间管理制度。

1、员工遵守考勤制度,做到不迟到,不早退。

2、员工在入车间时要更衣,洗手,消毒。

3、卫生项目:

1)车间卫生。(墙面,房顶,地面)。

2)设备卫生。(运行设备,备用设备,相关生产配套设备小车,木板,压板等)。

3)个人卫生。(衣着整齐,勤剪指甲勤理发,)。

4、工作的衔接,组与组的配合,员工与员工工作的关系,团结一直,做到生产各项指标达标。

5、产品质量按照公司的规定标准严格控制,产品质量做到最好,将废料率降到最低,在废料标准之内。

6、设备日常维护,简单的工作自行处理,做到自检设备的习惯。(例如,换皮带,设备润滑加机油,轴承的更换,等)。

7、节能节源,节水节电,养成节能的习惯。

8、生产车间要注意安全,小心地滑,安全使用生产设备。

9、在生产过程中要严格控制跑、冒、滴、漏现象发生。

10、生产中严禁干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打电话,聊天,干私事等)。

11、遵守公司的各项制度。

加工食品管理制度

一、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一、 烹饪人员(厨师)要严格检查待烹饪加工食品原料的安全质量,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他感官性异常,不符合安全要求的.食品绝不烹制。

二、 加工食品时要充分加热,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不能只讲食品颜色而造成食物外熟内生。菜肴着重体现菜品特色,感官性强,做到可口易于消化。加工四季豆,扁豆等高危险食品一定要煮烂、煮透,确保食品安全。肉类食品烹调后应无血、无毛、无污染、无腥味、无异味,严防外熟内生。

三、 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存放时必须使用清洁、经消毒过的菜盆、瓢、碗、盘等专用容器盛装,并有序排放于食品原料、半成品分开存放。未经消毒清洗的餐具,工用具、容器、抹布等不得使用。

四、 供应后剩余的食品必须放入冰箱冷藏,冷藏时间不得超过24小时。成品、半成品与原料、生食熟食品要分冰箱放置。

五、 凡冷藏的隔夜、隔餐的食品必须经高温彻底加热,在经过尝试后、确认感官无异样、无异味方可出售。

六、 烹饪加工工作结束后,调料容器要加盖收好。灶上灶下,工具、用具都要冲洗干净、随时保持操作间清洁,无油垢。地面无食渣、垃圾入桶,地面用水冲干净。

七、 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八、 按照食品从业人员卫生要求做好个人卫生。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加工前检查食品原料质量,变质食品不下锅、不蒸煮、不烘烤。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加工后的直接入口熟食品要盛放在已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不得使用未经消毒的餐具或容器。

3、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两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当在高于60℃或低于10℃的条件下存放,需要冷藏的熟制品应在放凉后再冷藏。

4、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食用。

5、灶台、抹布要随时清洗,保持清洁。不用抹布揩碗盘,滴在盘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

6、严格按照《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废弃食用油脂管理规定》要求,收集处理废弃油脂,及时清洗抽油烟机罩。

7、剩余食品及原料按照熟食、半成品、生食的卫生要求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

8、工作结束后,调料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地面清洗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1、在制作加工过程中检查待加工的食品及原料,发现有腐败变质或其它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或者使用。用水水质应贴合gb5749《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规定。

2、熟制加工的食品要烧熟煮透,其中心温度不低于70℃.油炸食品要防止外焦里生。

3、直接入口熟食品须盛放在经过消毒的容器或餐具内。用于餐饮加工操作的工具、设备必须无毒无害,标志或者区分明显,并做到分开使用,定位存放,用后洗净,坚持清洁。

4、油炸食品时避免温度过高、时间过长;随时清除煎炸油中漂浮的食物碎屑和底部残渣,煎炸食用油不得连续反复煎炸使用。

5、烹调后至食用前需要较长时间(超过2小时)存放的食品,应及时采用高于60℃热藏或低于10℃冷藏(冷藏的熟制品应当在冷却后及时冷藏)。

6、应当将直接入口食品与原料或者半成品分开存放,半成品应当与食品原料分开存放;不可混放和交叉叠放。隔餐隔夜熟制品必须经充分再加热后方可使用。

7、灶台、抹布随时清洗,坚持清洁。不用抹布揩已消毒的碗碟,滴在碟边的汤汁用消毒布揩擦,及时清除抽油烟机罩。

8、工作结束后,调料品加盖,工具、用具洗刷干净,定位存放;灶上、灶下底面清除冲刷干净,不留残渣、油污,不留卫生死角,及时清除垃圾。

加工生产管理制度

一、安全生产检查是发现生产作业中人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及管理缺陷,消除不安全因素,保障安全生产顺利。

二、安全检查的主要内容是查思想、制度、管理以及人的不安全行为、安全防护设施等。

三、安全检查的方法及要求:。

1、主要负责人对每月工作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生产安全负责人每旬对工作现场进行一次安全检查,班组长班中要不定时现场巡查,作业人员作业过程中随时进行安全检查。

2、对检查发现的安全事故隐患,要严格按“三定”要求组织落实,即定人员、定时间、定整改措施,建立事故隐患整改台账实行闭合管理,并做好检查记录存档档案工作。

3、认真接受上级部门的安全检查,对提出的问题必须按要求进行整改,整改完成后并向检查部门进行回复结果。

一、坚决贯彻自行国家劳动保护与职业危害防止的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制定和完善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预防制度。

二、认真组织工人学习劳动保护及职业危害预防知识,结合砖厂实际,进行实际讲习与演练,提高工人的自我劳动保护与预防职业危害的本领。

三、生产区内所有设备及电器要设置明显的安全警示标志,运输带、装载机等所有机械和配电室要按规定安装,并设置必要的'安全防护装置。

四、电工、焊工及维修工按国家规定发放绝缘鞋、手套、有色眼镜、电焊服,烧窑工、皮带工、装袋工必须备防尘面具等。

五、定期对从业人员进行职业健康危害体检,对不适合人员应及时调整岗位。

六、所有购进的劳保用品必须是有产品合格证、安全鉴定证、生产许可证的的产品。

七、必须为所有工人提供合格的劳保用品,并要求按规定佩带和使用劳动保护用品。

八、厂内为工人设置的洗澡间,认真搞好食堂、宿舍、个人卫生,每周进行一次卫生大检查。

安全教育培训工作是贯彻安全生产方针,保护自己和他人生命安全,实现安全生产的重要保证。

一、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接受安全教育培训,并取得厂长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资格证,必须熟悉国家安全生产方针政策法规和本岗位安全生产标准。

二、厂内安全员、班组长必须掌握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安全技术、安全生产规程和安全文化知识,熟悉各岗位安全操作规程掌握必要的事故抢救、应急处理措施。

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经专门的安全教育培训,取得安全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工作。

四、员工必须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必须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主要内容包括:。

1)新员工上岗前的安全三级教育,既厂级、车间级、班组级。

2)从业人员变换岗位或重新上岗必须进行相应的安全技术培训,按照车间级、班组级的安全教育程序进行教育培训。

3)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使用新设备时,员工必须掌握新的安全技术操作技能。

4)班前班后讲明安全注意事项,讲评安全生产情况。

五、员工每年必须接受再教育,安全培训时间为20课时。

根据国务院《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为做好事故调查、分析、处理、考核、管理等工作,达到深刻吸取事故教训、采取有效防范措施,确保安全生产,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一、事故的分类及分级管理。

1、轻伤:指负伤后休息一个工作日以上,但未达到重伤程度的伤害。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组织调查分析、处理,上报生产安全副厂长。

2、重伤:按劳动部颁发的《关于重伤事故范围的意见》和《公司伤亡事故标准规定》的规定执行。由生产安全副厂长组织调查处理,报厂长。

3、死亡:指生产安全负责人事故发生后当即死亡或经抢救在一个月内死亡者。由县安监局组织有关部门进行调查、分析、处理,生产安全负责人、主要负责人配合事故调查工作。

4、险肇事故:指可能造成人身事故,但由于防范措施得力或其他种种原因而幸免伤亡的事故。一般险肇事故生产安全负责人组织调查分析、处理,报厂长。

二、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

1、发生事故后,要尽一切可能及时抢救伤员和厂里财产,制止事故发展和损失扩大。由于不负责、不积极抢救或抢救不力,造成更大伤亡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

2、要认真保护事故现场,在未获得事故调查部门批准前,不得人为地破坏或清理现场。要及时组织事故现场调查取证,查明情况,排查整改,认为现场没有危险后,方可恢复生产。

3、事故调查过程中,任何人不得进行“串供”。事故责任人和现场有关人员要如实反映情况,不准弄虚作假。

4、事故分析要从直接原因入手,逐步分析到间接原因和管理缺陷等其他原因,真正分析清事故原因。

5、事故处理要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事故原因分析不清楚不放过、有关人员未受到教育不放过、责任人未受到处理不放过、整改措施未落实不放过)进行处理,并落实好整改防范措施。

三、事故报告程序:。

凡是发生工伤事故,事故单位必须按照以下要求上报事故。

1、事故报告应当及时、准确、完整,任何个人对事故不得迟报、漏报、谎报或瞒报。

2、发生轻伤事故,班组长当天电话报告生产安全负责人,并三日内将事故经过、原因、防范措施及处理意见写出书面报告。

3、发生重伤事故,班组长1小时内电话上生产安全负责人,并保护好事故现场,由生产安全负责人进行调查处理。

4、发生死亡事故,事故现场有关人员应当立即向本单位负责人报告;单位负责人接到报告后,必须立即向当地政府和县安监局报告。

5、事故发生单位负责人接到事故报告后,应当立即采取有效措施,进行组织抢救,防止事故扩大,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6、事故发生后,有关单位和人员应当妥善保护事故现场以及相关证据,任何人和单位不得破坏事故现场、毁灭相关证。

四、事故处罚规定:。

1、发生轻伤事故,由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调查处理。

2、发生重伤事故,由生产安全负责人调查处理,对相关责任人处3000----10000元的罚款。

--10000元的罚款。

4、发生设备事故损失在5000元以上的设备管理人员和生产安全负责人共同调查,对有关责任人进行责任追究。若因设备事故导致人身伤害事故,参照上述处罚规定执行。

五、事故管理中应注意的事项。

1、各级领导和调查人员,必须秉公办事,不得滥用职权。

2、事实求是收集、整理事故现场有关资料,并进行综合分析,要查清事故原因和分清事故责任。

3、认真制定整改措施,严格监督落实整改,防止同类事故发生。

4、对事故隐瞒不报、谎报或拖延报告的,要严肃追究相关责任人员的责任。

5、对事故有关责任人员要按照厂里的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一、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认真学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遵守劳动纪律,做好安全管理,提高自我防护能力。

二、管生产必须管安全,认真搞好“五同时”,即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三、项目部以负责人为第一责任人的安全生产领导机构,对安全生产全面负责,每年与各岗位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签订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责任、措施、经费,严明奖惩,杜绝事故发生。

四、凡新入厂的职工必须接受“三级安全教育”,熟悉本岗位的工作环境、性质、工艺流程、工作特点、工器具及实施设备的特点,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规程,严禁违章作业,拒绝违章指挥,提高事故防范能力,及时向负责人反应安全隐患。

五、个班组长必须做好每天的班前、班中、班后的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处理,不安全,不开工。

六、负责人每月至少到生产区去检查一次安全工作,发现问题及时督促落实,对未及时整改的责任人给予经济处罚。

七、每月召开一次全厂安全生产工作例会,总结、分析本月安全生产工作情况,安排部署下一阶段的安全生产工作,表彰先进、惩处落后。

八、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取得相关部门颁发的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持证上岗。

粗加工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水产类、蔬菜、原料加工洗涤区或池,并要有明显标志。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场所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

2、加工肉类、水产类、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分开使用,并要有明显标志。盛装海水产品的容器要专用。

3、各种食品原料不得就地堆放。清洗加工食品原料必须先检查质量,发现腐烂变质、有毒有害或其他感官性状异常,不得加工。

4、蔬菜类食品原料要按“一择二洗三切”的顺序操作,彻底浸泡清洗干净,做到无泥沙、无杂草、无烂叶。

5、肉类、水产品类食品原料的加工要在专用加工洗涤区或池进行。肉类清洗后无血、毛、污,鱼类清洗后无鳞、鳃、内脏,活禽宰杀放血完全,去净羽毛、内脏。

6、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保持室内清洁卫生。加工结束及时拖清地面,水池、加工台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切菜机、绞肉机等机械设备用后拆开清洗干净。

7、及时清除垃圾,垃圾桶每日清洗,保持内外清洁卫生。

8、不得在加工、清洗食品原料的水池内清洗拖布。

烹调加工管理制度

烹调加工是食品销售前的最终一道工序,所以对环境卫生、加工场所、用具、容器都有较高的要求,具体规定如下。

一、餐厅应有专用烹调间,暂时不具备条件的,设置相对独立的烹调区域。

二、为避免粉尘污染食品,中心规定禁止使用燃煤灶具,统一使用燃气灶具。炉灶上方要有排烟排气设备,且与炉灶匹配合理,坚持设备运转良好,并与灶具同步使用。

三、配料操作台(架)要美观实用、摆放合理,贴合烹调加工的需要,并且易于清扫和洗涤。配置两个水槽以上的流水洗物池,用于洗涤烹调用具和容器;设有流水的专用从业人员洗手池,并有明显标记,严格区别使用。

四、烹调用具和供餐用具要标志明显,定位存放,分开使用。配备足够数量的保洁柜,用以保存洗涤、消毒过的器具,防止鼠类、昆虫造成二次污染。

五、配备的冷藏、冷冻设备,要求设备完好,运转正常。其外部要有明显的温度显示装置,柜内温度冷藏要坚持在10℃以下、冷冻要坚持在—1℃以下,坚持柜内清洁,结霜厚度不得超过1厘米;柜内冷冻(冷藏)物品不得超过柜资料积的70%。原料、半成品、成品不能混放在同一冰室,同时植物性食品、动物性食品、水产品要分类摆放,不允许混放,更不允许直接叠压摆放。

六、在入口处设置宽敞的更衣室,准备干净整洁的工作衣帽,供从业人员使用,从业人员必须更衣后方准进入烹调场所。

七、闲杂人员严禁进入烹调场所。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为规范餐饮服务粗加工、切配工作管理,保障公众餐饮安全,根据《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和《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章,制定本管理制度。

1、加工前应认真检查待加工食品,发现有腐败变质迹象或者其他感官性状异常的,不得加工和使用。

2、食品原料在使用前应洗净,动物性食品原料、植物性食品原料、水产品原料应分池清洗,禽蛋在使用前应对外壳进行清洗,必要时消毒处理。

3、食品原料的加工和存放要在相应位置进行,不得混放和交叉使用,加工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要有明显标志并分开使用。

4、易腐烂变质食品应尽量缩短在常温下的存放时间,加工后应及时使用或冷藏。

5、切配好的半成品应避免污染,与原料分开存放,并应根据性质分类存放。

6、切配好的食品应按照加工操作规程,在规定时间内使用。

7、用于盛装食品的容器不得直接放置于地面,以防止食品受到污染。

8、加工结束应及时清理地面,水池、操作台、工用具、容器及所用机械设备清洗干净,定位存放,做到刀不锈、板不霉、整齐有序,及时清理垃圾,保持室内清洁卫生。

9、在专用洗托布池或洗拖布桶内洗拖布。不得在食品原料清洗水池内清洗拖布。

单位(盖)。

粗加工管理制度

学校食堂粗加工区管理得好,不仅能保证师生的食品卫生安全,而且也能有效预防食品中毒。为此,特制定伙食团粗加工区管理制度。

1、分设肉类(包括水产品)和蔬菜原料洗涤池,并且有明显标志。

2、加工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用具和容器必须与加工蔬菜的操作台、用具、容器分开使用,并且有明显标识,防止交叉污染。

3、盛装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容器,不得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用后必须及时消毒、清洗后,才能盛装蔬菜和加工好的食品。

4、加工过肉类(包括水产品)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必须及时消毒、清洗晾干。

5、加工过蔬菜的操作台和砧板及容器,要及时清洗、晾干。

6、保持粗加工区的清洁卫生,保持上下水畅通,及时清扫地面残留的废弃物等垃圾。

7、采买回来和未加工完的蔬菜不能直接放置于地上,要放在摊晾架上,使其通风透气,防止霉烂变质。

粗加工管理制度

(一)粗加工间保持清洁卫生,并配有防蝇、防鼠设备,购回的原材料先进粗加工间,食品分类上架。

(二)各种食品原料,在粗加工过程中,应首先检查食品质量,发现腐烂、变质、发霉、生虫、有毒有害原材料均不得加工。

(三)洗肉、洗菜的水池要分开使用,并有明显标识,加工肉类操作台与蔬菜操作台分开使用。

(四)加工完的食品要妥善保管,做好三防。

(五)每日对洗肉池、菜板、操作台及用具进行消毒。

机械加工管理制度

一、总则:

为了规范车间工作秩序、提高生产效率、保障产品品质特制定本管理规定,以供冲压车间按本制度执行。

二、范围:

适应于冲压车间作业与管理工作的操作指引与行为规范。

三、管理要求:

1.培养和营造车间全体员工的团队精神,做到“四个统一”即:观念统一、着装统一、行动统一、操作统一。

2.效率的提升,是靠激励、互助、协同、鼓动出来的。

3.根据产品的实际情况:

a)合理安排,做到定岗、定置、定员工作。

b)生产所需的工具与物料配备要齐、不能缺东少西。

c)岗位异常时要提前发现,及时纠正。

d)关注产出,坚持每天公示产量。

4.机器保养与整理:

a)每天保持工作范围清洁、干净无杂物,所有物料应统一靠黄线摆正,不准压线,确保物流(安全)通道畅通。

b)下班前,需整理工作范围,对机器、地面进行清扫、清洁,并确保一些死角无脏物,凳子需统一摆好,保持整齐。

c)员工对自己操作的机器设备进行日常保养与维护工作,每月的15号和30号或31号进行定期保养工作。

四、岗位作业要求:

1.镗床岗位要求。

开机前:

a)检查各部分的润滑情况,并使各润滑处得到充分的润滑;

b)使用前手动进行几次空行程,检查制动器,离合器及操纵部分的工作情况。

c)开机前,非操作人员离开操作区,并把杂物清理干净。

操作时:

a)镗床开动后,由1人进行操作,其他人不得触碰镗床所有的开关。b)应定时用手动润滑油泵向润滑点压送润滑油。

c)发现冲床有异常声音和机构失灵,应立即关闭电源开关进行检查。d)操作时应时常注意品质,包括尺寸、孔径、外形、表面伤痕等。操作后:

将机器或周围清理干净,并做好机器保养(包括打油、检查模具松紧等)。

2.攻丝岗位要求:

a)根据技术要求选择相对应的丝攻并夹紧。

b)攻丝前先固定紧工作台、夹具及摇臂,禁止用手握住工件直接攻丝。c)夹具尽可能的固定在工作台的中心位置,防止夹不牢现象出现。

d)操作时禁止敞开衣服或戴手套,头部不要离攻丝机器太近,女员工头发要盘起来,男员工不得留长头发。

e)擦拭机器、更换丝攻、交换皮带或加油时均应先停机再处理。

f)使用长而细的丝攻时,应预先垫好支撑物。

g)攻丝时应注意品质,不要现大螺、未攻丝或未攻透现象。

3.铆接工序要求(包括穿铆钉、铆接):

a)穿铆钉工位要检查铆钉、刀柄、刀座、铆盖是否与生产的产品相符合,铜件颜色和亮度是否正确、各配件是否变形等。

b)铆接工位要检查铆盖是否与所生产的产品相符合,注意铆接上的松、紧调整等。

以上两个工位要求大家齐心协力,有团队理念。

五、环境卫生与秩序:

1.所属员工有义务和责任,保持车间内的环境卫生整洁有序、物品(料)摆放有秩序。

2.各人负责公共区域的清理、清扫工作。

3.车管人员负责本办公室的清理、清扫工作。

4.车间和车间办公室内严禁吸烟。

六、生产过程管控:

1.生产任务:车间负责人按生产任务单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有计划的保质、保量完成生产任务,如完成不了,应即时向上级主管汇报,以便协调;同时切实安排好车间生产,保证各组的正常生产,避免衔接不良、产生误工。

2.产品质量:保证产品零配件符合质量要求和物料正确与齐备,尤其是确保产品首件质量的前提下,在生产过程中要时刻关注产品的质量,巡检人员应按规定时间要求进行巡检、抽检,避免常见质量问题及质量事故的发生,发现质量问题应现场解决,不能及时解决的要迅速向上级主管反映,以便尽早解决。

3.产品数量:各组长及相关责任人将本组生产好的产品,及时的入库。

4.安全生产:每日上班时,先检查全车间的电源、电线和机器设备,保证无安全隐患方可生产;并在每月的15号和30号或31号对全车间的灭火器和消防水管进行全面的检查;工作人员不得离开机台并严密监视机器操作情况,在下班时,关掉车间内所有电源,严禁在无人状态下机器仍在运转。

5.节省与节约:各员工对所需的零配件与材料的数量必须进行验点或复称,保证其数量无误,异常时要及时向主管上级报告,对生产出现的不合格产品定时收集,集中修复与更换,同时应积极控制和收集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过剩材料与产品零头并加以分类和存放好。

6.生产协调:在日常工作中,员工应积极与主管进行沟通协调,确有难度的,可向上级主管领导汇报,请求支持。

七、车间纪律:

1.所有员工在上班期间必需严格遵守公司及车间的规章制度。

2.所属员工必须正确佩戴厂牌上班,无特殊情况必须穿厂服上班。

3.员工做到不迟到、不早退,每天正常上班时间为10小时,如生产需要加班的,则由经理临时通知,有事需请假的,要向经理说明事由,并写请假条,经批准后方可进行,违者依《考勤管理办法》处理。

4.员工上班应着装整洁,不准带任何食品到车间内吃;讲文明、讲礼貌,工作时间内所有员工尽量讲普通话,在工作及管理活动中不得带有歧视观念,要有团队合作精神。

5.上班时,主管应对每个岗位的员工进行耐心指导与帮助,不得向员工乱发脾气,更不准置员工提出的合理要求不理不睬,遵守办公管理制度与本管理制度。

6.负责保管店铺钥匙的人员要有责任心,不得擅自将钥匙托与他人保管或借与别人,非上班时间员工不得私自进入店铺。

7.上班时,员工须坚守岗位,不得随处走动,做事须主动配合,不得消极等待、观望,更不得在岗位上偷懒、耍滑。

8.上班时,工作消极,不认真工作,影响他人工作情绪或不能按时完成工作的,甚至说和做一些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态度恶劣者,予以开除。

9.工作期间不宜接听私人电话、发短信或上网聊天,原则上在工作时间不准接听私人电话,如已接听的则要和来电话者说明自已正在上班而不能影响工作,此过程不得超过3分钟;如果有人经常接听私人电话,则将要求其在上班期间关闭手机。在此特别强调,接听电话前必须处理好手上的工作,否则造成不良后果的由当事人负全责,如果有特别事情需要接打私人电话的,要向主管负责人报告。

10.每组员工在工作时,必须与机器保持一定距离,不得在非安全状态操作,同时必须自觉地做好自检和互检工作,如发现问题并及时向主管反映,不可擅自使用不良材料以及让不合格品流入后道工序,必须严格按照品质要求作业,否则将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的处罚。

11.在生产时间内,员工必须服从管理人员的工作安排,正确使用本部发放的仪器、设备。不得乱用非本岗位的设备、仪器等。生产用具不用时应上交,否则以违规论处。

12.车间内员工必须按安全规程操作,不得擅自调整机器,在未经授权的情况下,不得操作非本工种设备和机台,如因违规作业,造成人力和设备事故的,将按损失赔偿。

13.物流(安全)通道不得堆放任何东西与杂物。

14.员工在生产过程中出现的不良品必须区分清楚,须做上明显标志,不能混乱,不得随意乱扔配件、工具,掉在地上的产品必须及时捡起。

15.生产方法经确认后,任何人均不可随意更改,如在工作过程中发现有错误,应立即停止并通知有关单位负责人共同研讨,经同意并签字后方可更改。

16.员工在操作过程中,闲杂人员不得靠近,攀谈,影响其工作。

17.所有员工必须按照操作规程作业,如有违反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8.每个工种必须接受主管的检查,监督,不得蒙混过关,虚报数量,并配合品检人员工作,不得顶撞、辱骂,经教育屡教不改者,视情节轻重予以处罚。

19.上班注意节约用水、用电,停工随时关水、关电。

20.中午(无特殊情况)不得逗留于车间内午休或干其他事情。

21.上下班随时留意,岗位有无偷盗现象,对车间内偷盗者立即开除。并追究其刑事责任。

22.员工未经允许不得随意进出办公室,拿办公用品、翻阅文件等。

23.员工提出合理化建议,一经采用将根据实用价值予以奖励。

24.员工之间须互相监督,对包庇、隐瞒不良行为者一经查处予以严厉处罚,并对举报者经查属实的给予适当奖励。

25.在工作其间,车间主管离岗时,应指定代理负责人,要求所属员工必须服从安排,代理负责人必须尽心尽力地完成交付的工作任务。

26.工具、设备因功能障碍的不得使用,必须由其负责人填写《检修申请单》,提请检修,并作好《暂停使用》标识。检修后要有《检修报告》。

27.下班时,员工应清理自已的工作范围,保持车间整洁,各种工具应收好,贵重物品交由专职人员收藏保管。员工有责任维护环境卫生,严禁随地吐痰、乱扔垃圾,车间所有生产好的产品要摆放整齐。

28.爱惜公物,在工作中如有故意破坏公司财物或盗窃公司财物的,不论公物或是他人财物的,一经发现将立即予以无薪开除,并依照盗窃之物价值款的两倍赔偿或视情节轻重移送公安机关处理,如为无意损坏生产,设备,应按价赔偿。

29.特别提示:以上各项各条如与本部相关制度、规定相抵触的,均以本部制度、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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