优质装饰装修安全协议书(模板18篇)

时间:2023-11-03 15:56:31 作者:HT书生 优质装饰装修安全协议书(模板18篇)

不同的装修风格可以展现出主人的个性和品味,并为居住者带来愉悦的心情。在选择装修风格和色彩时,我们要考虑到房间的功能和整体的协调性。

装饰装修协议书

为维护双方的权益,根据现行的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签订本合同,并遵照执行。

第一章合同背景。

第一条施工地点位于_________市_________区_________路_________弄_________号_________室,(以下简称“该房屋”)。该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并已交付使用。

第二条甲方委托乙方施工,使房屋安全、卫生、美观、适于居住、方便生活、令人心情愉悦。

第二章施工单位资格。

第三条乙方是经过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核准登记的企业法人,通过最近一次企业年检,具有经建设行政主管机关审定的从事民用建筑装饰装修工程的资质,资质等级符合本次施工的要求。乙方不具备营业资格或相应资质的,甲方有权终止本合同,乙方应当立即返还甲方已支付的费用,并赔偿乙方损失。

第四条本合同签订前,乙方应向甲方出示《营业执照》、《资质证书》原件。

第三章施工内容。

第五条该房屋属_________结构,房型为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建筑总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施工的是其中的_________房_________厅_________厨_________卫,施工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详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一)的《房型图》中红线匡定部分。

第六条施工内容和做法说明如下(不够可附页):

前款没有说明的,依作为本合同附件(二)的《装修施工图》确定。

第四章材料、设备和价款。

第七条施工使用的材料和设备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三)的《主要材料报价单》、作为本合同附件(四)的《辅助材料报价单》,乙方的人工费见作为本合同附件(五)的《人工费报价单》。

第八条该房屋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材料费_________元、人工费_________元、管理费_________元、设计费_______元、垃圾清运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元、其他费用_________元。工程总价款是各分项价款的总和。

前款所述的总价款和分项价款是乙方的预算价格。结算价格超出预算价格的,甲方按预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结算价格低于预算价格的,甲方按结算价格支付工程总价款。第九条乙方对材料费、人工费、管理费、设计费、垃圾清运费的报价,不得超过本合同签订时该费用的市场平均价格。

乙方在本合同中的报价超过市场平均价格的,按市场平均价格结算。

双方对前款所述的市场平均价格有异议的,可以委托价格评估部门评估,价格评估部门的评估结论,双方应当接受。

第九条乙方应在《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中注明材料和设备的名称、生产厂厂名、厂址、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乙方提供并已经使用的材料和设备与《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不符的,甲方有权选择以下列方式之一处理,乙方应当接受:

(1)甲方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免收该材料和设备的费用。

(2)甲方不同意继续使用的',乙方应当根据《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规定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费减半收取,原工期不变。

第十条乙方应当提交说明书、保修单、环保说明书和购货发票复印件,甲方要求与原件核对的,乙方应当同意。发票上应当载明产品名称、品牌、型号、规格、等级、价格和数量。

第十一条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有质量检验合格证明和有中文标识的产品名称、规格、型号、生产厂厂名、厂址等,不得使用国家明令淘汰的建筑装饰装修材料和设备。

乙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必须符合国家环保标准,包括但不限于完工后的室内空气质量,辐射、照明和噪音强度等指标,使甲方达到安全居住、生活的目的。

乙方违反前两款规定的,应当立即更换和重做,更换后的材料和设备不再收费,原工期不变。

第十二条甲方变更施工内容的,乙方应当同意。工期、总价款、《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的内容相应变化的,经甲方书面确认后生效。

第八条至第十二条在乙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以及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十三条该房屋的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元,其中人工费_________元、税金_________、其他费用_________元。

第十四条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应当按时送到现场,乙方应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供的材料、设备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乙方应在验收后以书面形式向甲方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造成损失的,由甲方承担责任。甲方供应的材料、设备运抵现场,经乙方验收后发生损坏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十五条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应用于本工程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挪作他用。

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提供的材料和设备短缺或被更换的,乙方应按短缺材料和设备的价款或材料和设备被更换前后差价的10倍赔偿甲方。

第十三条至第十五条在甲方提供施工使用的材料、设备,乙方提供劳务的情形下适用。

第五章付款方式。

第十六条工程款按以下方式支付:

(一)本合同签订后,开工前二至五日,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30%的工程款。

(二)完成50%的工程量之日后的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40%的工程款。

(三)竣工验收后三日内,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25%的工程款。

(四)竣工验收合格一年后或双方约定的保修期满,甲方支付相当于总价款5%的工程款。

甲方支付工程款,乙方的业务员或施工人员收取的,视为乙方收取。

第十七条因变更施工内容导致总价款增减的,甲方在竣工验收合格之日支付或收取增、减部分的款项。

第十八条双方款项往来,均应出具收据。施工结束,甲方全额付清应付款项后,乙方应当出具合法发票。

第十九条竣工验收合格后,甲方有权留取相当于工程总价款的5%的保修基金。竣工验收合格后一年内没有发生工程质量问题的,甲方应将保修基金全额退还乙方。

第六章结算。

第二十条工程竣工,甲方验收后对价款有异议的,可以要求不超过七日的核价期,核价期内,甲方有权暂停向乙方付款,乙方应当同意。甲方若委托第三方进行评估的,核价期至取得评估报告之日届满。

甲方委托第三方评估价格的,以《主要材料报价单》和《辅助材料报价单》约定的价格作为计算总价款的依据,按照评估结果结算总价款,乙方应当同意。

第七章工程进度。

第二十一条本工程于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开工,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竣工,工期为_________天。每日施工时间为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_________时_________分至_________时_________分休息)。

工期中施工时间内,乙方未施工的,不论工程是否竣工,未施工的每1日按延误工期1日处理。不满1日的按1日处理。

第八章施工。

第二十二条乙方指派_________为工程驻工地代表,负责本合同的履行,包括根据要求组织施工,协调、处理由乙方负责的各项事宜。乙方对其指派的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均予认可。

乙方更换驻工地代表的,应当书面通知甲方甲方收到更换通知前,乙方对原驻工地代表的行为应当认可。

第二十三条乙方应当自行施工,未经甲方同意,不得将本工程转包给任何第三方。

第二十四条工程执行dbj08—62—97《住宅建筑工程技术规程》、db31/t30—1999《住宅装饰装修验收标准》,以及国家和本市建筑行政主管部门制定的其他标准、质量评定验收标准和双方的约定。

第二十五条施工期间,甲方及其代表有权在现场查看、了解、检查施工情况,乙方应当配合但甲方不得因此影响乙方施工。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和其他技术标准施工,按照甲方认可的设计、施工方案和做法说明完成工程,确保工程质量,不得偷工减料。

第二十七条施工期间,甲方修改设计方案并相应地变更施工方案、增减施工内容的,应在变更的项目施工前通知乙方,乙方应当根据甲方的要求施工。

甲方变更、增减施工项目的,应当与乙方签订作为本合同附件(六)的《工程项目变更单》。

因甲方变更工种项目引起竣工日期和工程总价款变化的,按本合同第十二条的规定处理。

第二十八条乙方在施工中不得变更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不得擅自折、改供暧、燃气管线,或实施其他影响建筑结构,危害使用安全,和超过住宅原设计标准的行为。

甲方要求实施前款规定禁止的行为,乙方可以拒绝,但应当提供修改意见。

第二十九条乙方应当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程,采取必要的安全防护和消防措施,保证作业人员安全,避免甲方房屋和其他财产的损失。

乙方违反前款规定,造成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条施工中,不得侵占公共空间,不得损害公共部位的设施。乙方违反前款的规定,引起相邻纠纷和与物业公司及任何第三方的纠纷的,应当负责处理,造成甲方损失的,应当赔偿。

第三十一条施工现场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公用事业费用由甲方承担,但日平均支出超过以下限额的,超过的部分由乙方承担:水费_________元/日,电费_________元/日,煤气费_________元/日,电话费_________元/日。

前款所述施工现场每日发生的各项公用事业费为施工期间该项费用的总额与施工天数的比值,以公用事业企业的付款通知或收据为认定费用的依据。

第九章验收。

第三十二条隐蔽工程完工后,乙方应在完工前三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按乙方通知的时间参加验收。甲方不能按时验收的,应当通知乙方另行安排时间。

甲方无法及时验收,可能导致乙方延误工期的,乙方可以组织人员验收,甲方应当接受验收结果。甲方事后要求复验的,乙方应当按要求办理复验,复验合格的,复验、返工费用由甲方承担,工期予以顺延。

第三十三条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在竣工前五日书面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自接到通知后七日内按照工程设计合同约定和相应的质量标准组织验收,验收合格的,办理验收移交手续,签署作为本合同附件(七)的《工程质量验收单》和作为本合同附件(八)的《工程结算单》。乙方应当出具作为本合同附件(九)的《住宅室内装饰装修质量保修书》。甲方在规定的时间内不能组织验收的,应当及时通知乙方另定验收日期,验收合格的,甲方承认原竣工日期。

第三十四条乙方因施工质量问题导致甲方或第三方人身、财产损失的,不得因甲方已经或未按照本合同第三十二条、第三十三条的规定验收,免除赔偿责任。

第十章保修。

第三十五条工程保修期三年。有防水要求的厨房、卫生间和外墙面的防渗漏为五年。保修期自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一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六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第一款的规定,每逾期1日,应按逾期未付款金额的万分之四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三十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每逾期一日,应当支付对方_________(100元—500元)的违约金但因甲方的原因或经甲方书面确认的变更施工项目等原因而延长工期的除外。

第三十八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四条、第二十六条的规定,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乙方赔偿损失。

第三十九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重做或解除本合同,原工期不变,造成甲方损失的,乙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条甲方违反第三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当赔偿。

第四十一条本合同生效后,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的,经结算已完成的工程款,提出终止合同的一方支付另一方相当于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后,本合同终止。

第十二章其他。

(一)向_________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四十三条本合同正本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装饰装修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二、三、四、五、六、七、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行防火安全教育。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八、九、十、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1。

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

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二。

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

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

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

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

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代表人:联系电话:

房间号: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装修协议书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房屋进行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二、装修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开始——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三、工程项目:

1、三个房间(俩卧室、一客厅);一个厨房,一个卫生间,一个阳台,总建筑面积________平方米,所有房间的墙壁全部按照规范要求刷乳胶漆(打腻子三遍,乳胶漆(要求用立邦,多乐士)三遍)厨房、卫生间、阳台全部贴卫生瓷片包括地面,卫生间和厨房吊铝扣板,卫生间和厨房的.水路按照甲方要求做,卫生间和厨房做防水,卧室和客厅、饭厅全部铺地板砖,甲方提供地板砖和卫生陶瓷,乙方负责其他材料和人工。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乙方按照装修预算表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的所需辅材(沙子、水泥等),并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装修总金额为:一万五元整。材料及装修费用由乙方先提供,待甲方验收合格后,按照装修总额给予付款。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装饰装修协议书

工程项目: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居室装潢。为保证工程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规定,特签订;(同附件和所有补充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_____工程概况:_____。

1、工程地址:_____居室规格为复式结构万元。

第二条:_____工程结算。

1、工程采用包工包料形式,根据预算总装修金额为万元。

2、工程开工预付20%,其余80%在工程结束时一次性付清,汇入乙方项目经理账户。

第三条:_____工程进度。

施工日期:_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工期天。本合同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如有疑问,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由当地人民法院仲裁。

甲方:_____乙方:_____。

代表:_____。

开户银行:_____。

银行账号:_____。

装饰装修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甲方实施安全防范制度并保证乙方在内施工中的安全,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在施工期间单元及相关区域为乙方的安全责任区域,并确定为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的职务为;身份证号码为;紧急联系电话为,施工时乙方要确保该区域的安全。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安全。

消防申报程序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并将公安消防机构的批准文件及装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在内施工。

属员工进行治安、防火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所有安全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用人规定,将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办理出入证件。

5、乙方人员因施工进入,必须佩戴证件,随时接受物业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按指。

定路线行走。不得私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本工程以外区域,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不得违章作业并自觉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查验。无证件人员,甲方有权谢绝其进入大厦。

6、乙方施工的物品在出入时,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的批准,并执物业服务中心签字。

确认的《出门许可证》方可出入,无签字的不予放行。滥用“出门许可证”偷运财物的作偷窃行为处理。

增加配置灭火器一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内,施工人员不得留宿。

8、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乙方在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电气焊割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要向物业服务中心申办“动火证许可表”并制定安全措施,不准无证动火。

行。乙方不准在施工现场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每天离场时需把易燃、易爆物品携离。

1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防物体从高空坠落,以免伤人。

12、乙方要教育所属员工及分包单位遵守所有管理规定,如乙方所属员工及分包商的日常行为及操守违反相关规定,乙方须负责并赔偿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13、工程竣工时应有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14、甲方有权按照实际需要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装饰装修工作是否按规定及经审批的图纸进行。

15、本协议作为《装修手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家居装饰装修协议书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本合同文本是参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有关法律法规所制定的示范文本,仅供双方当事人参照约定使用。签订合同前请仔细阅读:

一、家庭居室装饰装修是居民较大的一笔消费,涉及的标的额较大,专业性较强,合同服约期较长,双方订立合同时应慎重,力求内容具体、全面、严密,正确选择示范文本所提供的选项条款。

二、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禁止损坏房屋承重结构及公用管线和设施。

三、开工和竣工日期必须明确。这关系到违约责任的认定。

四、工程款付款方式原则上按工程进度分阶段付款。甲、乙双方另有协商约定,可在合同中写明。

五、甲方承若有权对该住房进行装饰,由此而产生的一切后果由甲方承担所有责任。

六、合同签订生效后,如有变更施工内容的、或者材料要调整的,甲方应立即通知乙方,材款应当按实计算。

七、甲方或者乙方提供的材料,应当符合《室内装饰装修材料有害物质量10项强制性国家标准》。

八、甲方提供的材料、电器、设备质量不合格而影响工程质量,其返工费由甲方承担,工期顺延。

九、如由乙方原因造成工程质量事故,其返工费由乙方负责,工期不变。

十、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与验收手续。甲方不能按预约日期参加验收,由乙方组织人员进行验收,甲方应予以承认。

十一、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在7天内组织验收,验收通过后办理移交手续,并按合同付清工程全部价款,如有质量不过关之类的情况,乙方应立即落实整改。从可移交之日起,由乙方所提供的材料质量和施工质量应保修一年。

十二、在装饰施工前,甲方应向施工所在地的物业管理企业申报登记,如需押金或其他手续,甲方应予以办理完成。

十三、在施工中,甲方应做好施工中因临时占用公用部位或施工操作而影响邻里关系等的协调工作。

十四、甲方应在开工前三日内全部腾空房屋内所有影响施工的物品,向乙方提供所需的水、电等必备条件并说明使用注意事项。

十五、工程开工前,甲方应将房屋钥匙交乙方保管,工程交付后,乙方应把新锁钥匙交付甲方。

十六、甲方负责清运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并按物业管理企业所指定的地点堆放。

十七、工程未办理验收及结算手续而甲方提前入住使用,由此造成的后果应由甲方负责。

十八、自合同订立之日起,乙方必须保质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务。

十九、工期:自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十、付款时间及付款方式:

二十一、签订合同:

装饰装修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广义的协议书是指社会集团或个人处理各种社会关系、事务时常用的“契约”类文书,小编提供了有关装修消防安全协议书,希望能够切实的帮助到大家。

为了保障二次装修工程的安全,防止火灾危害和发生治安灾害事故,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吉林省消防条例》及其它相关的法律、法规对建筑施工现场安全防火工作的有关规定,经_______物业服务中心(甲方)和_______(乙方)协商,制定如下安全、防火协议书:

一、施工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由乙方负责,甲方负责检查监督安全防火措施的落实和执行情况,甲、乙双方共同接受政府公安消防部门的指导和监督。乙方应确定一名施工负责人为现场安全、防火工作负责人,全面负责现场的安全、防火工作并将所有施工人员基本情况表交至甲方备案。

二、乙方应在施工中制定消防应急措施,确保施工安全。

三、施工现场有明显防火宣传标志,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防火知识教育,施工作业应佩戴出入证,防止治安、伤害事故的发生。

四、进行电气焊、油漆粉刷或从事防水等危险作业时应有防火要求和措施,并对有关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五、乙方应制定使用电气设备,易燃易爆物品的防火安全措施。

六、使用易燃易爆材料、明火作业,应严格按规定进行,并要对有关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七、从事电气设备安装和电、气焊切割作业要有操作证,由施工队负责人到物业服务中心办理用火手续,配备看火人员和灭火器,动火前需清除附近易燃易爆物。

八、搭建临时建筑或木板房,需符合防火要求,并经消防监督机关批准。

九、禁止将施工现场建筑物作仓库使用或长期存放超量易燃可燃材料,施工需要的易燃可燃材料,要根据工程计划限量进入,并有可靠的防火措施。

十、不准在施工建筑物或库房内调配油漆、稀料。

十一、施工现场禁止吸烟。

十二、施工现场及库区、料场禁止使用俗称“小太阳”的强热光源照明。

十三、不准在施工工地使用液化石油气钢瓶、乙炔发生器作业。

十四、施工保温材料的存放和使用要有防火安全措施,禁止采用可燃保温材料。

十五、施工现场未经物业服务中心批准不得使用电热器具,批准使用的电热器具要符合电气安装规范。

十六、施工材料、设备的存放、保管要符合防火安全要求。

十七、易燃易爆物品,应设专库分类单独存放保管,有良好的通风条件、照明等电气设备应符合防火规定。

十八、氧气瓶、乙炔瓶(罐)工作间距不小于5米,两瓶与明火作业距离不小于10米。

十九、严禁在现场喝酒、赌博、打架斗殴、无理取闹和进行其他违法犯罪活动。

二十、乙方应按照国家和市府有关规定制定关于安全、防火的奖励和惩罚条款,并报甲方备案。

二十一、施工现场应有专职负责人,检查督促落实上述规定的执行情况。

二十二、施工期间在施工工地如发生火灾和治安、安全方面的事故,均由乙方负责。

二十三、搞好文明施工,对施工现场的垃圾要及时清理,尤其对刨花木屑等易燃易爆杂物必须随时清扫,清除火灾隐患。

二十四、施工人员要按物业服务中心指定出入口进出及公共区域,按指定的路线进入施工区域。

二十五、禁止在施工现场大小便。

二十六、乙方应按消防要求在施工现场配备足够量的灭火器及水桶等,乙方配备的灭火器进场,须经物业服务中心检验合格。

二十七、对违反上述有关的单位及个人甲方视情节轻重及态度好坏,给予批评、书面通知、赔偿直至交公安消防机关处理。

此协议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保留协议全文,甲方只留存签字页及协议样本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

代表人:

乙方签名:

身份证号:

联系电话:

房间号:

分包单位(以下简称乙方):

工程名称:

工程地点:

起止时间:从乙方进场至分包工程结束。

为了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安全防火方针,“突出重点,早做准备,统筹安排,服从大局”,以对人民的财产负责的精神,对可能出现的事故进行加强控制,确保施工安全,将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杜绝重大事故发生,切实抓好防火工作,特签订消防安全协议书。协议双方须共同信守,严格履行。

一、甲乙双方职责:

1、甲乙双方都有维护消防安全、保护消防设施、预防火灾、报告火警的义务。任何单位、成年公民都有参加有组织的灭火工作的义务。

2、消防产品的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3、建筑构件和建筑材料的防火性能必须符合国家标准或者行业标准。

4、组织防火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5、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不得堵塞消防通道。

6、任何人发现火灾时,都应当立即报警,严禁谎报火警。

7、所有参施人员在施工现场不准吸烟。

二、甲方职责:

1、甲方对施工现场重点防火部位(仓库、易燃物堆放场所)要设置明显的防火标志,要“严禁烟火”。

2、甲方主要安全保卫消防领导,要对消防员日常工作进行提示指导。

3、消防员经常检查、维护、保养,保证消防器材灵敏有效。

4、甲方安全员负责监督检查乙方的消防安全工作及消防器材和设施的配置情况。

5、甲方发现火灾隐患,要督促乙方及时整改。

6、施工前甲方必须对乙方(施工人员)进行口头和书面防火安全交底,交底人及所有被交底人必须履行签字手续。

三、乙方职责:

1、乙方要遵守国家及北京市有关相关法律、法规、条例,执行甲方、公司及项目部文明施工安全管理有关规定。

2、乙方施工队队长必须是消防安全第一负责人、责任人。

3、乙方必须成立安全消防组织(必须有书面内容),对施工人员进行施工前消防、防火安全教育、演练、普及消防安全常识。

4、乙方要接受甲方对其消防工作的检查监督,接受甲方对其进行的消防知识提问及考试,要按照甲方的要求对不合格的消防项目及时整改,要服从甲方的安排。

5、乙方要设消防安全员、义务消防员,做到人员落实,责任明确。

6、乙方发现火灾隐患要及时报告甲方并消防隐患。

7、乙方不准将消防器材及设施它用。

8、乙方不准占用消防栓和消防通道。

9、乙方使用的易燃、易爆材料应分类单独存放,保持通风,用电必须符合防火要求,必须有专人负责。

10、乙方不准随意动火和明火作业,乙方如须动火作业,作业人员每次用火作业前(电焊、气焊、喷灯等明火作业),必须办理用火申请,经项目经理主管部门审批同意并落实看火监护人,在确认周围安全后,方可动火作业,动火设备必须安全完好。动火施工安全作业人员必须挂证上岗,懂防火知识,有防火预备措施,有看火人,记录动火时间、地点。五级以上大风天气不准动用明火作业。

11、施工交叉作业时,防火措施不落实不准动火作业。

四、补充条款:以上条款望双方共同遵守,如另有未尽事宜按北京市相关规定执行。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名称:负责人:

乙方名称:负责人:

为确保#楼单元室(业主)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政府的有关规定,室内装修期间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物业管理处(甲方),与(业主)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装修施工单位)(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协议书如下:

甲方: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小区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的权力,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乙方:

1、负责#楼单元室乙方施工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火警事故。

2、在装修方案获得有关部门审批后三日内向提交甲方施工进度表,以便甲方安排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姓名:,身份证号码:),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消防安全负责。

4、进行电气焊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得到甲方批准,操作人员应持证上岗,严禁违章作业。

5、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6、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人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能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7、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8、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至少配备二个。

9、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及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10、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至指定区域,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1、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检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2、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13、乙方在装修过程中,潍坊消防规定造成火灾和他人财产损失的,负有赔偿责任,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处理。

甲方:

乙方:

(装修施工单位)。

日期: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北京市消防条例》以及北京市公安局和安全防范工作的要求,为确保甲方实施安全防范制度并保证乙方在内施工中的安全,甲乙双方签订如下协议:

1、乙方在施工期间单元及相关区域为乙方的安全责任区域,并确定为乙方施工现场的安全负责人。该负责人的职务为;身份证号码为;紧急联系电话为,施工时乙方要确保该区域的安全。甲方管理人员监督施工现场安全。

2、乙方在施工前,应将施工方案及相关施工单位的资质证明交物业服务中心备案,按二次装修工程消防申报程序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并将公安消防机构的批准文件及装修图纸等有关资料交物业服务中心审批后,方可进行施工。未经书面批准不得在内施工。

3、乙方应将消防安全工作列入施工管理的内容,经常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并负责组织所属员工进行治安、防火知识培训,提高防范意识。遵守国家有关法规和所有安全制度,将安全责任落实到人。

4、乙方应按国家有关用人规定,将施工人员的身份证明材料报物业服务中心备案,并办理出入证件。

5、乙方人员因施工进入,必须佩戴证件,随时接受物业管理处人员的检查,按指定路线行走。不得私乘客用电梯,未经允许不得进入本工程以外区域,不得进入办公区域,不得违章作业并自觉接受甲方人员的安全查验。无证件人员,甲方有权谢绝其进入大厦。

6、乙方施工的物品在出入时,需经物业服务中心的批准,并执物业服务中心签字确认的《出门许可证》方可出入,无签字的不予放行。滥用“出门许可证”偷运财物的作偷窃行为处理。

7、乙方在施工现场应配置不少于2个灭火器,施工区域面积超过50平方米时,每超过50平米,再增加配置灭火器一个。施工现场严禁吸烟,施工人员不得携带火种。内,施工人员不得留宿。

8、乙方在施工现场的临时用电线路与设备要符合国家安全规定,确保用电安全,严防发生触电事故,杜绝一切不安全隐患。

9、乙方在施工现场需要使用明火作业时,应遵守北京市消防局《关于加强电气焊割防火安全工作的通告》的规定,要向物业服务中心申办“动火证许可表”并制定安全措施,不准无证动火。

10、乙方在施工中使用易燃、易爆及化工用品,应有具体的安全防范措施,严格按照安全操作规范执行。乙方不准在施工现场存放超过当天使用量易燃、易爆物品,每天离场时需把易燃、易爆物品携离。

11、乙方在施工中要严防物体从高空坠落,以免伤人。

12、乙方要教育所属员工及分包单位遵守所有管理规定,如乙方所属员工及分包商的日常行为及操守违反相关规定,乙方须负责并赔偿对所造成的任何损失。

13、工程竣工时应有消防部门验收后方可交付使用。

14、甲方有权按照实际需要随时到现场进行检查装饰装修工作是否按规定及经审批的图纸进行。

15、本协议作为《装修手册》的有效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

16、本协议一式两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盖章):(盖章):

年月日年月日。

家居装饰装修协议书

发包人(甲方):

承包人(乙方): 。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居室规格:室厅;总计施工面积:平米;。

3、工程地点:;。

4、工程总造价:元(大写:元整);。

5、承包范围:设计、包工、包料全包。

第二条施工图纸。

1、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图纸;。

2、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清除障碍物,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第五条工期。

1、工程限期天,开工日期年月日。竣工日期年月日。

2、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d、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

e、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要求。提供方应当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于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全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对于因此而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由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

第七条质量和验收。

2、甲、乙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和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予以顺延。

3、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4、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半年。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者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5、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若甲方先行使用,视为该工程已验收交付。

第八条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方式支付工程款;。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方式进行结算;。

a、单价不变,按实际发生数量为准计算;。

b、乳胶漆和油漆类为:墙面面积(门窗减半计算);。

c、瓷砖面积为:墙面面积(门窗减半);。

d、木工衣柜类面积为:实际面积平方米取整数值;超过0.5以上取整数。

3、特别费用约定。

a、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b、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士包括甲方不得无理干涉。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3、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4、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因数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的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损失。

第十一条双方如岁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通过友好协商解决。如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装饰装修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甲方(委托方):

乙方(施工方):

为了规范住宅装饰装修施工,保护双方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原则,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达成如下协议,共同遵守。

一、工程概况。

1、装修地址:

2、住房结构:

3、承包方式:包工包料、装修所需材料。

4、装修工期:月,从年月日开工至年月日竣工。

二、工程价款及结算方式。

1、工程装修承包价款共计人民币万元整,经双方认可施工内容,变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实另计。

2、合同签订后,支付工程总价款的%,工程竣工经甲方验收合格后二天内付清所有装修款项。

3、结算方式,采用转账方式转入乙方账户,户名;开户行:;账号:。

三、经双方协商工程内容确定,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引用由甲方承担,由乙方原因造成的工程质量问题,其返工费用由乙方承担,工程竣工后,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验收,甲方自收到验收通知后五天内进行验收。

四、本协议签订生效后,甲乙双方应履行合同规定的各项条款,不得擅自变更或解除合同,否则违约方付给对方工程总价款10%的违约金,并承担因此造成的其他经济损失。

五、本协议一式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装饰装修现场消防安全协议书

为确保装饰装修期间的消防安全,遵照济南市政府的有关规定,装饰装修工程区域在装修期间实行逐级防火责任制,现物业管理处(甲方),与业主(使用人)及其委托进行装修工程的装饰装修施工单位(一并为乙方),订立消防安全委托书如下:

甲方责任:

1、依据消防局审定的设计方案,对本装修工程进行监督;

2、协调乙方进场施工事宜;

3、负责向乙方介绍与本工程有关的小区消防设施和有关规定;

4、负责协调乙方施工中用电、用水和动火事宜;

5、对乙方施工中的消防安全有监督权,在发现乙方施工有不安全因素,有权责令乙方改正,直至下令停工,并上报有关部门依法处理。

乙方责任:

1、负责小区单元室装饰装修工程的消防安全责任,保证不发生火灾事故。

2、设立现场安全负责人(姓名:),向甲方了解与施工相关的消防安全事宜,并对施工消防安全负责。

3、用电、用水和动火应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

3.1电器操作人员应有电工操作证,应出示原件,并将复印件报甲方存档备案。

3.2进行动火工作时,应事先到甲方办理动火证,操作应由有执照的焊工进行,严禁违章操作。

4、乙方应遵守甲方的各项管理制度。

5、乙方施工中需使用易燃物品时,须提前做好易燃品的存放工作,应有专人呈报甲方,得到甲方批准后方可带入,定点专柜负责,物品存放量不能过多,以当日使用量为限,施工完毕后,须将剩余物品带离现场。

6、施工区域禁止吸烟。

7、施工区域应配备消防器材,手提灭火器数量至少配备二个。

8、发生消防事故应及时处理,迅速通报甲方及拨打119报警电话,并如实报告事故原因,保护现场,配合调查。

9、现场当日装修废料应该及时清理至指定区域,特别是刨花锯末应每天清除,设专人负责,施工废料或垃圾严禁阻塞消防通道,严禁遮挡、损坏、挪用消防设施,保证现场清洁。

10、乙方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11、乙方应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乙方对甲方的监督检查应积极配合,并制定安全制度,本协议一式三份,三方各执一份。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

乙方:(业主)(装饰装修施工单位)。

年日。

装饰装修协议书

乙方名称。

联系电话。

甲方姓名。

联系电话。

装修房屋地址。

登记编号。

施工单位负责人。

施工负责人。

现场施工日期

年月日至年月日。

竣工验收日期

保修期限年月日至年月日。

甲方代表:(签字)_________乙方代表:(签字盖章)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装饰装修协议书

协议标的:甲方位于“_________”的居室,以下简称标的。

经双方友好协商,就甲乙双方针对标的居室所签定的《家庭居室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合同》(合同编号:_________,以下简称《装修合同》)中的未尽事宜,签订以下补充协议。本补充协议作为《装修合同》的附件,与《装修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一、施工人员准则:

1、施工过程中,乙方施工人员应认真施工,不在标的居室内饮酒、随地吐痰,如施工人员吸烟必须远离易燃易爆物品。

2、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标的居室内已安装好的设施、设备(如炊具、洁具及其他设施、设备)(水、电、施工人员自备炊具、洁具除外)。

3、乙方施工人员不得使用明火做饭,不得在材料上堆放餐具,剩饭菜及弃物,应于餐后立即整理餐具,剩饭菜及弃物。

4、乙方应设置专门的垃圾堆放处,及时清运垃圾,并保持居室内的清洁和卫生。

5、安装地板、地砖后,乙方施工人员须着软底鞋在标的居室内施工,并严禁将尖利或腐蚀性或易造成地板、地砖染色的物品直接放置在地板、地砖上,所有物品均轻拿轻放,严禁在地板、地砖上拖动物品。

6、有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甲方经过提醒、警告,乙方仍违反的,甲方可以每次扣除乙方_________元的.工程款;如果因违反以上第一条1、2、3、4、5项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赔偿损失。

7、如由于乙方或其施工人员过失,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8、乙方在施工中要注意安全,如因乙方操作不当造成人员伤亡的,甲方不负任何责任。

二、材料。

9、凡运抵甲方标的居室的合同规定由乙方提供的所有材料不得在验收合格前拆封(不需拆封的材料除外),必须在运抵标的居室时当场由甲方,乙方对照《装修合同》附表5(《乙方提供装饰材料明细表》)中规定的品名、质量、数量、规格、等级等验收,由甲方认可签字后方可拆封、使用。如果乙方运抵材料与合同不符,乙方必须采取更换,补救措施。

10、乙方应当就其提供的材料向甲方出示购买凭证(发票或者购物票据)、环保证明、保修证明、材料来源、说明书等相关材料,甲方有权向厂商或者经销商核实材料的真实性,如果发现系假冒伪劣材料,乙方必须更换为合同中标定的产品,并按照合同标定价格的双倍对甲方进行赔偿;如果乙方能提出法律上认可的证据充分证明是由于供应商的责任,甲方可以根据具体情况适当降低要求赔偿的额度,乙方可以向材料供应商追究相应的责任。

11、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工程质量出现问题时,乙方须采取更换、补齐、修理等方式弥补,如不能弥补,乙方须以其他方式补偿乙方,甲方可以依不同情况扣除支付工程款项;由于乙方提供材料质量,规格等原因,造成甲方设施、设备、居室已施工完成的部位的损坏或造成邻里,物业管理公司等第三方的设施、设备、居室的损坏以及其他因此带来的任何损失,由乙方负责赔偿或从工程款中扣除,并承担全部责任。

12、由乙方购买的材料,乙方承诺对其质量负责,并负责在装修工程保修期内进行维修和更换。在甲方正常使用的情况下,因为乙方提供材料的质量问题而导致甲方的任何损失,乙方应负全部责任。

13、对于乙方在《装修合同》中约定的材料,因市场断货等特殊情况无法购买或无法运抵标的居室,乙方必须更换相同或更高质量、等级、规格的材料,且必须经过甲方的签字同意。

14、甲、乙方提供的材料进入标的居室后,乙方必须在适当的位置平整堆放材料,并妥善保管,因未妥善保管造成材料变质、变形、损坏、损耗、丢失的,乙方必须根据甲方要求更换、补齐、赔偿。

15、乙方无权擅自更换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发现问题应及时向甲方提出,甲方采取更换、补齐等补救措施。如乙方已确认并使用了甲方提供的材料,之后因工程质量出现争议时,乙方不得以甲方提供的材料不合格为理由,拒绝修理或赔偿。

16、乙方对甲方提供的材料如果造成正常损耗外的损失,乙方负责赔偿。

17、《装修合同》附件中,所有的_________改为_________(_________厚),每张板(均为标准尺寸_________×_________)补交_________元的材料费,金额按实际工程量结算。

三、施工。

18、乙方必须在工程交底日,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向甲方提供书面的工程进度表和甲方采购材料进度表。

19、进行施工工程前,乙方和其设计师应当就设计思路,工程要点对工长、工人进行培训。

20、开始施工后,乙方质检人员应当随时了解工程状况和进展情况,至少每三天到甲方标的居室检查工程情况,并作书面登记。乙方质检人员必须严格履行质检的制度,相关验收单必须齐全,作为甲方各项验收的参考之一。

21、在进行施工时,乙方有义务向甲方说明施工方式,并经过甲方确认后方可进行施工。如未经甲方确认,施工后发生不符合甲方要求的问题时,乙方应无条件进行整改,并赔偿由此而带来的损失。

甲方:_________乙方: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日期:_________

装饰装修工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委托建筑工程队建造房一幢,本建筑总平方面积为m,每平方米价格为元,合计总金额为元;瓷砖地板砖每平方米价格为元,楼梯、卫生间平方面积双算,总平方面计算以上楼板覆盖面为准。为了确保工程质量,明确双方责任,经双方多次协商,特定以下协议。

一、工程概况:房一幢,砖混结构:包括基槽开挖,砌砖钢筋制做,支模板、瓦房、屋顶处理、房子粉刷。

二、地梁、圈梁、柱子、支模另算,每米价格元。

三、甲方应备好建房所用的各种建筑材料,保证材料的供应及时。甲方负责模板、电胡芦、电夯的费用和拉运,负责乙方架材、架具的拉运。负责烟茶的供应(每天每人一盒烟)提供灶房、灶具、住房一处,甲方负责基建期间的工地安全看护,支模配合木工电锯。

四、甲方应保证工地的水路电三通,提前处理好邻居关系和兄弟纠纷,以免造成建筑中途停工,否则误工后果由甲方负担。在施工中,甲乙双方要密切配合,严把质量关,施工人员要服从甲方的技术指导,按图纸施工,如确实需要变动的要经甲乙双方协商方可变动。

五、甲方负责开工前现场清理,浇好所有的建房用砖、筛灰、土方回填、粉刷浇墙,所有建筑平方面以外的活另说价格另算。

六、付款方式:

基建承保款分三次付清,第一次开工放线付40%,现金元;第二次上梁当天付40%,现金元;第三次内粉完工付15%,现金元;第四次工程完工后付清所承包款,现金元,完工达到工满钱清。

七、乙方应确保工程质量,保证墙体端正、粉刷平直。工程质量争取达到农村基建优质标准。乙方在施工过程中时刻注意节约用料,安全施工应放在首位。在抓好质量的前提下安全施工,在施工期间,甲乙双方应积极配合,坚持现场施工,乙方负责交工后三个月的工程质量保险,保证屋顶不漏水,粉刷瓷砖不拖落,如有问题乙方负责维修,甲方负担材料。

八、在施工期间,如地基开挖有大的地质问题,由甲方自己负责处理。甲方负责前、后、中、瓦房管饭。

九、基建期间的乙方工地人员安全,由乙方负责,乙方应时刻强调工地安全这一大事。

十、双方协议成交后。单方私悔协议者,后果自负。

此协议自签定之日起生效,双方应各负其责,信守协议。

甲方:

乙方:

中证人:

别墅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

电话:___________。

传真: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承包人(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本工程设计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施工队负责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

依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发包人的家庭居室内装饰装修有关事宜(以下称工程),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承包范围:参见合同附件之预算表。

4、工程承包方式:双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承包方式:

(1)承包人包工、包料;。

(2)承包人包工、包部分辅料,发包人提供装修主要材料;。

(3)承包人包工、发包人包料。

(附件即经双方当事人签字确认的《承包人/发包人提供装饰装修材料明细表》。

)

第二条施工图纸。

双方施工图采取下列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提供:

(1)发包人自行设计并提供施工图纸,图纸一式二份,发包人、承包人各一份;。

(2)发包人委托承包人设计施工图纸,设计费(大写)____________元,由发包人支付(此费用不在工程价款内)。

(3)施工图纸经甲乙双方确认后,提供方应当负责在约定的开工日期前____________内取得有关部门确认或者批准。

(4)施工图纸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第三条甲方工作。

1、开工前_______天,全部腾空或部分腾空房屋,清除障碍物(合同已经包清理的除外),对未能全部腾空的房屋的家具和陈设采取保护措施,为承包人进场做好准备工作。

2、办理工程施工所需要的各种申请、批件等手续,保证乙方能够顺利进场施工,除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应当由乙方办理的手续外。

3、提供符合施工要求的水源、电源,负责协调邻里及管理机构之间的关系。

4、参与工程质量和施工进度的监督,负责材料进场、竣工验收确认工作。

5、施工期间仍然需要部分使用该房屋的,应当负责做好施工现场的保护等工作,应当注意为施工提供各种便利条件。

6、按照约定的期限支付工程费,依据规定交纳应由其承担的各种税费。

第四条乙方工作。

1.参加有关施工图纸或作法说明会议或现场交底,拟定施工方案和计划交甲方审定确认。

2.施工中严格执行安全施工扫做规范、防火规定、施工规范及质量标准,按期保质完成工程。

3.未经甲方同意或有关部门批准,不得随意拆改原建筑物结构及各种设备管线。

4.保护好原居室室内的家具、陈设及水电管线的完好,保证居室内上、下水管道的通畅。

5.对于施工过程中的有关事项(如材料的进场、隐蔽工程的验收、竣工验收等)需要甲方确认的,应当及时并给予其必要的准备时间。

6.严格执行有关施工现场管理的规定,不得扰民及污染环境;保证施工现场的整洁,工程完工后负责清扫施工现场。

7.工程竣工前未移交甲方之前,负责对现场的设施和工程成品进行保护。

第五条关于工期。

1.工程期限___________天,开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竣工日期_______

年_______月_______日。

2.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物料供应不及时、不按期支付工程款等)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顺延。

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原因导致工期延误的,工期不予顺延。

3.因为如下因素影响而导致不能完成工作的,工期顺延,双方互不承担责任:(1)遭遇严重影响施工的恶劣天气、停水、停电、天灾、战争、暴乱等不可抗力的;(2)经双方同意的工程量变化和设计变更;(3)因与甲方和乙方无关的第三方的原因造成工程延误,第三方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所在地(小)区的管理机构和隔壁邻居的无理行为;(4)经甲方同意的属新材料或新工艺采用而导致的工期拖延或试验时间浪费;(5)经甲乙双方同意工期顺延的其他情况。

第六条关于材料供应和保管。

1.任何一方负责提供的材料和设备,均须是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合格产品,还必须符合本合同约定的标准和设计的要求。

提供方应将材料和设备按时、按量运送到施工现场,并通知对方当事人验收签字确认。

2.对一方提供的任何材料和设备,如不符质量要求或规格有差异的,对方有权要求更换,提供方应当予以更换。

由此造成的费用增加部分,有提供方承担。

3.材料和设备进场后,统一由乙方负责保管和使用,如因保管不善或者使用不当造成的不必要的浪费、损坏或者丢失,应当由乙方负责,施工过程中的正常消耗除外。

第七条关于质量和验收。

2.甲、乙方双方应及时办理隐蔽工程和中间工程的检查、验收手续;甲方不按时参加验收的,工期应予顺延。

3.由于甲方擅自指挥乙方所属人员或第三方人员进行施工所导致的工程质量,由甲方自行负责。

由乙方负责返工的,返工费用由甲方负责。

4.工程竣工后,乙方应通知甲方验收,甲方应当自接到验收通知后_______天内组织验收,并办理验收移交手续。

5.验收时,工程项目合格率达到____________%时(以上程价款比例为准),其他不合格项目(不包括工程项目未完成或成品程序未完成的项目)的维修或返工不影响竣工日期的确立,甲方对此应予以确认。

6.乙方承诺自竣工日期起,为工程项目保修_______年。

损耗品、使用不当、人为破坏以及非工程自身原因的损坏不在保修范围。

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在本合同签署生效之前已经发布对个别的工程项目或材料有特定保修年限或豁免保修的,以国家行政部门或者行业机构的规定为准。

7.甲乙两方约定的其他保修或免保修情况: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8.工程未验收的,甲方不得先行使用。

第八条关于工程价款及结算。

1.双方约定按以下第____________种方式支付工程款:

(1)合同生效后,发包人按下表中的约定,直接向承包人支付工程款:

支付次数____________支付阶段或时间____________支付金额。

第四次____________工程验收后_______天支付工程总造价的_____%,约____________元。

(2)其他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双方同意工程的结算方法按下列第____________种进行结算:

(1)固定价格,本工程总价款为____________元;。

(2)单价不变,按实际数量加损耗率计算,但是总价不得超过____________元。

b.瓷砖面积为:实际面积+_____%×实际面积;。

e.其他按项项目按项计算;。

f.其他按平方米计算的项目为:实际面积+_____%×实际面积;。

g.估价项目测量后再具体报价;。

h.经甲方同意代购的项目按预算内造价购买,经甲方同意可以调整。

3.特别费用的约定:

(1)施工过程中,施工现场发生的一切水电费用由甲方负责。

(2)施工过程中,因为乙方的因素违规被执法机构或管理机构罚款的,罚款由乙方支付;如乙方行为是在甲方强行要求或者指挥下发生的,罚款由甲方负责。

(3)合同附件预算表中没有列明税费,税费由甲方按实际征税额向有关部门交纳;已经列明税费的,由乙方负责缴交。

(4)物业管理机构收取超过正常的物业小区内运输费用的,由甲方负责交涉或向乙方补贴差额。

4.乙方按双方签署的预算附件项目执行。

如甲方增加新的工程项目,另行签署合同。

其中涉及款项,甲方应按预付_____%、项目完工_____%的办法在工程验收前支付给乙方。

如其中物料款项大于该项目的_____%,则甲方应按实际比例先支付给乙方备料。

5.工程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双方进行工程结算。

发包人接到资料后_____天内未有异议,即视为同意按照该资料进行工程结算,双方应填写工程结算单并签字,甲方应按照前述期限约定付清乙方工程款。

第九条工程预算文件(表)属于本合同附件,所列工程项目除经过甲乙双方同意外,不得随意添加、更改、删除。

第十条责任与罚则。

1.施工调度、安全管理等事务由乙方负责,其他人事包括甲方均不得无理干涉。

甲方擅自指挥工人或亲自进行任何操作,由此引起的损失和事故由甲方负全责。

2.因乙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每拖延一天,应向甲方支付____________的违约金。

3.因甲方及其代理人(代表)的原因造成工期延误的,应当赔偿乙方因此造成的人工费损失。

4.甲方不能按照前述约定期限足额支付乙方工程款的,应当按照____________支付乙方延期付款违约金。

5.未办理验收手续,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动用工程成品而造成损失的,由其自行负责。

6.因一方原因,造成合同无法继续履行时,该方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办理合同终止手续,并由责任方赔偿对方相应的经济损失。

7.乙方在遭遇不可抗力影响施工的,应当及时采取措施避免损失扩大,并将有关情况通知甲方。

否则,应当对造成的损失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双方如对合同的执行发生争议,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无效的,可提交人民法院诉讼。

第十二条附则。

1.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个执一份,同具法律效力。

2.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动终止。

房屋装饰装修协议书

承接方(乙方):_____。

甲、乙双方经友好洽谈和协商,甲方决定委托乙方进行房屋室内全部装修,订立本协议,以共同恪守。

一、工程地点:_____。

二、形式结构:_____。

三、工程项目:_____。

1、九个房间(5卧室、3客厅、1书房)地面铺设80x80瓷砖,打地角线,要求平整;1个厨房,3个卫生间墙面30x45铺瓷到顶,留出吊顶空间,边角打磨,地面铺30x30瓷砖,要求平整。

2、未尽细节的之处,由甲方提出方案,商量确定。

四、承包方式:甲方按乙方要求必须保证装修期间提前配合乙方购买所需材料(乙方需提前通知甲方),和施工期间的午餐供应,乙方负责施工。

五、质量标准:施工质量要符合安全要求,装修质量不得低于同一施工类型的.装修标准,双方认可。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个月内因乙方施工出现质量问题,乙方负责无偿返工维修。

六、工程造价:甲方支付乙方装修材料及人工费共计260000元人民币。

八、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相同效应。本协议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别墅装饰装修工程承包协议书

经双方充分的在友好协商签订本合同书,共同遵守如下:

一、工程名称:装修房屋。

二、工程地点:秀水乡卫生院(老医院)。

三、工程项目内容:室内、室外墙壁粉刷,门窗修理,门口地皮打板。

四、工程期限:本工程自20__年11月6日至20__年11月16日完工。

五、付款方式:现金支付。

1、合同签订后甲方交付乙方工程总造价预算的50%。

2、验收合格后甲方向乙方补支付总预算的50%。

3、工程完工验收合格后,乙方应向甲方提出工程结算,并将有关资料送交甲方。甲方接到资料两日内如未提出异议,即视为同意、方可付款。

七、材料设备:

本工程所需的工程材料由乙方负责采购,及时组织进场,材料设备保管,场地由甲方提供,以满足工程的需要和有一个好的保管场所。

八、工程施工:

1、乙方必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进行施工,如有违反,甲方有权提出停工或返工。

2、施工中甲方提前增改项目,必须事先通知乙方,并双方签字附加协议,提出的增改项目对施工所造成的损失和误工费由甲方负责,工期顺延。

3、乙方应了解遵守施工技术规范,因乙方施工中造成人身伤害、设施的损坏,由施工方负责。

九、工程质量:

1、本工程以各类工程作法的普通合格工程为质量评定验收标准。

十、工程验收:

由乙方发出工程验收通知,双方人员到施工现场,按所要求和有关标准对工程进行验收,验收后,双方负责人应在验收单上签名认可。

十三、本合一式二份,甲、乙方双方各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后即生效,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单位代表人(签字):乙方单位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装饰装修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了加强对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维护装饰装修市场秩序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国务院《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具有文物保护价值的建筑、古建筑的装饰装修,依照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 本规定所称装饰装修,是指为使建筑物、构筑物内、外空间达到一定的环境质量要求,使用装饰装修材料,对建筑物、构筑物外表和内部进行修饰处理的活动,以及从事与装饰装修工程配套的室内用品的陈设、布置。

第四条 南京市建设委员会(以下简称市建委)是本市装饰装修活动的行政主管部门。南京市装饰行业管理办公室是本市的装饰装修管理机构,负责全市装饰装修活动管理、监督的日常工作。该办公室由市建委、市经委共同管理。

县装饰装修活动行政主管部门负责辖区内装饰装修活动的管理、监督工作,并接受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的业务指导。

市工商、税务、规划、房管、建工、物价、公安消防、环保、质量技术监督等有关部门,应当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装饰装修管理工作。

第五条 政府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投资设立为住宅装饰装修消费者提供工程承包、材料供应、劳务交易、信息咨询、设计、监理、质量评估等服务的市场或企业。

第六条 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到南京市建设工程交易中心依法办理报建和招标手续。

依法可不实行招标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办理登记手续。

第七条 发包单位应当将装饰装修工程的设计、施工、监理,依法发包给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承包单位。

第八条房屋在装饰装修过程中,不得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或者承重结构。

原有房屋装饰装修时,凡涉及拆改主体结构和明显加大荷载的,房屋产权人应当依法向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提出核准申请,对符合房屋结构安全要求的,由市房屋安全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房屋装饰装修安全核准书;房屋装饰装修申请人应当持核准书向有关建设管理部门办理报建手续,领取施工许可证后,方可施工。

第九条 涉及建筑主体、承重结构变动的装饰装修工程,建设单位应当在施工前委托原设计单位或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单位提出施工图设计文件,并报送市建委审查;没有施工图设计文件,或施工图设计文件未经审查的,不得施工。

第十条 建设单位在领取施工许可证或开工报告前,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办理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第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和设计、监理等单位应当持有相应等级的资质证书,并在资质等级许可的范围内承接工程。

第十二条 在本市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应当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办理核准手续。

第十三条 装饰装修施工企业需申请领取资质证书的,应当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提出申请。对于符合法定条件的申请,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应当按规定上报发证机关审批。

第十四条 住宅装饰装修管理应当坚持方便群众、市场引导、规范行为、加强监督的原则,建立方便群众的住宅装饰装修配套服务体系。

第十五条 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具有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

无装饰装修施工企业资质证书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应当向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申请领榷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应当在收到申请之日起十五日内给予书面答复,对符合条件的,发给《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

第十六条申请领榷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应当符合下列条件:

(一)依法领取营业执照;

(二)注册资金不低于十万元;

(三)具有相应的施工机械、设备;

(四)工程技术、施工人员不少于十名,其中专业技术、经济管理人员不少于三名;

(五)法律、法规和规章规定的其他条件。

第十七条 设立住宅装饰装修市场,以及成立为住宅装饰装修活动提供信息咨询、设计、工程监理和劳务等服务的企业,应当经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同意,并依法办理有关手续。

第十八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资质等级、经营场所或者分立、合并、终止的,应当在变更或者终止后三十日内,到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

第十九条 凡在本市从事装饰装修施工的人员必须经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专业考核合格,领取上岗证书后,方可上岗作业。

施工企业应当加强对施工人员的教育培训,不得使用无上岗证书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

第二十条 本市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资质(资格)证书、核准书和施工人员上岗证书应当按规定进行年检。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施工人员不得持转让、出借、出租、涂改、伪造、复制以及其他无效资质(资格)证书、核准书或上岗证书承接装饰装修工程或上岗作业。

第二十一条 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应当严格依照国家、地方或行业规定的规范和标准进行。装饰装修工程设计、施工的安全和质应当符合规定的标准。

第二十二条 建筑物、构筑物外表装饰装修应当符合规划设计的外部立面要求。

第二十三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企业应当建立健全施工质量检验制度,严格工序管理,做好隐蔽工程的质量检查和记录,隐蔽工程在隐蔽前,施工单位应当通知建设单位和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机构。

第二十四条 装饰装修工程使用的材料、构配件和设备应当符合国家或地方规定的规范、标准,不得使用放射性等环境污染超标的材料。

第二十五条 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责时,有权采取下列措施:

(一)要求被检查的单位提供有关装饰装修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

(二)进入被检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检查;

(三)对发现违反工程质量规范、标准问题的,责令改正。

第二十六条 建设单位应当自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十五日内、将工程竣工验收报告及有关部门认可的文件或准许工程使用文件报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备案。

第二十七条 装饰装修工程施工应当符合环保、消防、安全等规定,在施工过程中应当采取有效措施减轻所产生的噪声,在午间和夜间禁止进行产生高噪声的施工作业。

(二)在本市承接装饰装修工程的施工企业未办理核准手续的;

(三)未领榷南京市住宅装饰装修资格证书》承接住宅装饰装修工程的;

(五)施工单位使用无上岗怔书的人员进行施工作业的;

(六)市装饰装修管理机构履行监督检查职能时,施工单位未按要求提交有关工程质量的文件和资料、不及时整改工程质量问题的。

第二十九条 装饰装修行业管理工作人员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

第三十条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对装饰装修行业管理中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一条 市建委可以根据本规定制定实施细则。

第三十二条 本规定由市建委负责解释。

第三十三条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规范室内装饰行为,加强室内装饰行业管理,保证室内装饰工程质量和安全,维护室内装饰活动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从事室内装饰活动和监督管理的,均应遵守本条例。

军事设施及特殊工程的室内装饰,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本条例所称室内装饰,是指运用物质技术和艺术手段,对公共建筑和家庭居室的内部空间进行环境艺术设计、室内六面装饰装修工程设计与施工等活动。

第四条室内装饰应当坚持保证质量、确保安全、美观实用、节能节材、环境友好的原则。

鼓励室内装饰采用先进技术、先进工艺和新型材料。

第五条市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本市室内装饰活动的监督管理,其下设的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工作。

新城、碑林、莲湖、雁塔、未央、灞桥等城六区以外市辖区、县的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的室内装饰监督管理。

第六条市室内装饰行业协会应当制定行业服务规范,加强行业自律管理。

第二章室内装饰从业资格

第七条从事室内装饰的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应当具有独立的法人资格,配备相应的工程预决算人员、工程技术人员、设计人员、施工管理人员,并有相应的注册资本。

第八条室内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应当对其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九条在本市从事室内装饰的装饰企业、设计单位,每年应持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书及专业技术人员相关资料到市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备案。

市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应当定期公布备案的室内装饰企业、设计单位名录。

第三章室内装饰工程管理

第十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招标投标,依照招标投标的有关法律、法规进行。

第十一条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施工,必须符合国家颁布的室内装饰技术规范、技术要求和强制性标准。

第十二条室内装饰工程应当依法签订书面合同,并使用统一的合同示范文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市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当事人双方可以对该文本的有关内容进行修改或者补充。

第十三条室内装饰工程开工前,装饰企业应当持书面合同、设计图纸、相关资料和工商营业执照等证书,到市室内装饰业管理办公室办理施工备案手续。

(三)需要拆改室内供暖、燃气管道的,应当征得供暖、燃气管理机构同意;

(四)需要改动防水层的,应当按照防水标准制定施工方案,并作闭水试验;

(五)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作业人员的安全;

(六)遵守施工安全操作规范,保证相邻人的人身和财产安全;

(八)装饰产生的各种废弃物,应当按照有关部门指定的位置、方式和时间进行堆放及清运。

第十五条室内装饰使用的装饰材料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强制性标准。禁止装饰企业、装饰人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环保要求和防火要求的装饰材料。

装饰人依法享有室内装饰自主权。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装饰人指定装饰企业和强行推销装饰材料。

第十六条室内装饰工程竣工后,装饰人应当对室内环境质量、工程质量、消防安全进行检测、验收。检测验收合格的,方能使用。

受委托的室内装饰工程质量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机构,应当对检测结果负责。

第十七条室内装饰工程实行保修制度,保修期限为二年,自装饰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计算。

第十八条下列室内装饰工程应当实行监理:

(一)大型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等关系社会公共利益、公众安全的项目;

(二)全部或者部分使用国有资金投资或者国家融资的项目;

(三)使用国际组织或者外国政府贷款、援助资金的项目。

第十九条室内装饰工程的施工安全,依照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四章家庭居室装饰

第二十条提倡家庭居室装饰人选择经注册备案的装饰企业承接室内装饰。

第二十一条家庭居室装饰不适用办理施工备案手续的规定。

第二十二条装饰人对家庭居室进行装饰前,应当告知相邻人。

装饰造成相邻人的墙体损坏、管道堵塞、渗漏水、停水停电、物品毁坏等,装饰人应当及时修复,造成损失的应予赔偿;属装饰施工方责任的,装饰人可以向其追偿。

第二十三条禁止在楼梯间、消防通道、电梯间、单元入口处堆放废弃物。禁止从楼上向地面或由垃圾道、下水道抛弃装饰产生的废弃物。

第五章室内装饰监督管理

第二十四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应当依法加强对室内装饰活动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五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进行执法检查时,执法人员不得少于两人,应当出示执法证件,依照法定程序,文明、公正执法。

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如实提供必要的资料、文件等。执法人员应当为被检查单位或者个人保守商业秘密。

第二十六条室内装饰活动中发生争议的,可以通过以下途径解决:

(一)双方协商;(二)向室内装饰行业协会申请调解;(三)向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投诉;(四)装饰合同中有仲裁约定的,按约定申请仲裁;(五)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二十七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在接到当事人的投诉后,应当调查处理,7日内答复投诉人;对属于其他行政管理部门处理的,应当在3个工作日内转交有关部门处理,并告知投诉者。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二十八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和相应条件从事非家庭居室室内装饰活动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装饰工程总造价0.5%至2%的罚款。

第二十九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室内装饰工程的设计或者施工不符合国家规定要求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处装饰项目造价2%至5%的罚款。

第三十条违反本条例规定,未办理施工备案手续擅自施工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补办有关施工手续,处2000元以上20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一条违反本条例规定,在禁止时限和期间进行室内装饰工程施工作业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处2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的罚款。

第三十二条违反本条例规定,使用不符合产品质量标准要求和环保要求装饰材料的,由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处不合格装饰材料总额1至3倍的罚款。

第三十三条违反本条例规定的其他行为,由有关部门按照相应的法律、法规处罚。

第三十四条依照本条例规定对当事人处3万元以上罚款的,应当告知当事人有要求举行听证的权利。

第三十五条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依法申请行政复议或者提起行政诉讼。

第三十六条室内装饰活动造成相邻人、其他人财产损失或者人身伤害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三十七条室内装饰行政管理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在室内装饰管理活动中滥用职权、玩忽职守、徇私舞弊的,依法给予行政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装饰装修工程协议书

甲方:

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协议法》及国家建设部、省市建委对建筑维修工程的有关规定,经双方协商暖气安装按实际面积每平方32元交于乙方施工,特签定协议如下:

一、工程承包方式:

施工材料为镀锌钢管,包工、包料(除暖气片、楼梯主管道外),材料经甲方验收合格后方可施工。

二、质量要求。

甲方监督乙方使用的材料质量,如乙方施工的工程质量达不到规范规定的要求,或使用的材料不合格,甲方有权停止乙方施工,责令其整改,其费用自理。竣工验收达不到要求或不合格的地方,乙方须整改或返工,费用自理。

三、付款方式。

1、工程所需材料费、人工费待工程队进入每幢楼后由甲方付给乙方工程款40%,

2、工程施工每幢楼的一半后,甲方向乙方拨付总工程款的40%,验收、审计合格后,再付每幢楼总工程款的95%.

3、质保金为5%,待两个采暖期满,无任何质量问题,一次性付清。

四、双方责任。

1、甲方:负责提供整个工程的使用、设计要求;提供现场使用的水、电位置;提供材料运输通道、必要的材料堆放场地。

2、乙方:向甲方提供工程装饰施工设计图纸及工程报价。

五、其它事宜。

经甲乙双方商定做出如下协议:

1、工程如遇特殊情况或不可抗力造成不能施工的,工期可顺延;如发生违约所造成的一切损失,由违约方承担。

2、施工中的安全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出现任何安全问题,与甲方无关。

3、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需甲方认定综合单价后,以“现场签证形式”由甲方现场负责人签字为准,并列入竣工决算追加当中。(如本工程报价外的工程已经发生或工程项目的材质、工艺发生变化时,甲方已认可,但甲方没签证的,其所发生的费用同样生效。)保证施工后美观大方,(由于住房装修所造成的影响与乙方无关)工程工艺发生变化时,经甲方认可后方可施工。

4、工程量发生变化时,按竣工后工程审计的工程量计算为准。

5、如甲方或乙方违约,而没有按协议执行的,可向上级主管部门或仲裁机构申诉。

6、其它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7、协议一式贰份,双方签字生效,各持壹份,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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