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赁合同问题(汇总14篇)

时间:2023-11-22 17:46:11 作者:FS文字使者 租赁合同问题(汇总14篇)

在租赁合同中,租赁的标的物可以是房屋、土地、车辆等各种可租赁的资产。想要撰写一份完美的租赁合同吗?不妨参考下面提供的范例。

签订租赁合同的几点注意问题

1、签订房屋租赁合同是正式建立租赁关系的凭证。签订租约必须交验房屋分配单位核发的“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必须交验本市居民正式户口,立约人以“房屋分配通知单”或“换房协议书的姓名为准。

2、房屋合同契约要按照统一规定的填写方法填写,不得擅自变更。如有保留租金、合同厨房、而所或其他另有协议的`内容,要在租约的“附记”栏内填写清楚,以免造成租赁纠纷。

3、在用户进住房屋时,要会同用户到房屋现场核对房屋装修设备,并向用户点交。核对点交无误后,填写“装修设备保管单”。填写方法要按照装修设备登记说明的要求。用户进住后自己又安装的设备不计在内。

4、房管员为了掌握住户的基本情况,要建立“住户人户手册”,反蚋房产租赁租住户的其本情况。

5、房屋租赁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立约人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另订协议。如双方同意,也可以办理公证。

6、起租日期按照进住的不同情况确定。新接管的房屋按接管通知确定的日期起租;新增加的房屋按批准进住日期起租;调换房屋,订租日期要衔接;新分配户。根据分配批准办理准住手续之日起租。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1、房屋租赁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合法和诚实信用原则,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在协商一致的情况下签订合同。

我国《合同法》规定,当事人订立合同,应当具有相应的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当事人订立合同,有书面形式、口头形式和其他形式。法律、行政法规规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当事人约定采用书面形式的,应当采用书面形式。依法成立的合同,对当事人具有法律约束力。

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履行自己的义务,不得擅自变更或者解除合同。签订房屋租赁协议注意事项:双方当事人的情况,确定出租人具备处分房屋的权利,即出租人对房屋具有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在合同中应写明出租人和承租人的姓名及住址等个人情况。实践中,有的出租人对房屋并不具备所有权或者处分权,导致承租人入住以后被真正的房主“驱逐”,而这时所谓的出租人往往又不见踪影,因此,一定要注意这个问题。

2、住房具体情况住房的具体位置。

写明住房的确切位置,如位于某路某号某室;住房面积;住房装修情况,简要说明住房的墙壁、门窗、地板、天花板、厨房和卫生间的装修情况;配备设施和设备等;住房的产权及产权人,写明这套住房为何种产权,产权人是谁,出租人与产权人的关系及是否得到产权人的委托出租住房。

3、住房用途。

住房是用于承租人自住、承租人一家居住、还是允许承租人或其家庭与其他人合住;住房是仅能用于居住,还是同时可以有其他用途,如办公等。

4、租赁期限。

合同中约定一个期限。在这个期限内,如果没有特殊情况,出租人不得收回住房,承租人也不得放弃这一住房而租赁别的住房。期限到了之后,承租人将住房退还给出租人。如果承租人要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则要提前通知出租人。经协商,出租人同意后,承租人可继续租赁这套住房。如承租人要搬走,但是没有找到合适的新住处,出租人应酌情延长租赁期限。

5、房租及支付方式住房租金。

由出租人和承租人协商确定,在租赁期限内,出租人不得擅自提高房租。租金的付款方式大致有按年付、按半年付、按季付。如果一次付清较长期限的房租,可以和出租人讨价还价,要求给予一些优惠。但从承租人的经济承受能力角度考虑,按月或按季付款造成的经济负担相对较小。

6、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

住房修缮责任出租人是住房的产权人或产权人的委托人,所以修缮住房是出租人的责任。承租人在租赁前应对住房及其内部设施进行认真检查,保证自己今后能够正常使用。

7、住房状况变更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

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8、转租的约定有的承租人租房的目的并不是自住。

想通过转租取得租金收入,由于这种转租行为影响到出租人的利益,所以双方应该在合同中对转租加以规定。如果允许转租,双方可以协商确定一个分享转租收入的比例;如果不允许转租,而承租人擅自转租,出租人则有权终止租赁合同。

如果在租赁过程中出租人和承租人认为有必要改变合同的上述各项条款,如租赁期限、租金等,双方可以通过协商对合同进行变更。

10、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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塔机租赁合同防骗要注意哪些问题

塔机是塔式起重机的简称,属于建筑、交运业中的重要起重设施,随着新一年的到来,特别是各地建筑工程紧锣密鼓地展开新的施工,塔机租赁企业亦将迎来新的旺季,但是,鉴于宏观经济转冷,大量工程面临预付款、尾款不足的问题,一些不重合同的企业,很可能会以各种各样的方式拖欠塔机租赁企业的租金,故合同防骗也成了新一年里要重视的问题。

出了以下几条防骗小技巧,供大家参考。

一、塔吊入场条件。

某些施工单位,为了故意折扣租金,在合同中不约定或有意忽略产品标准方面的内容。在塔吊入场后,再以不合工程规范为由扣减应给的首付乃至最后的租金。

对策:在合同中明确约定塔吊型号、规格再入场,保证自己的权益。

二、付款时间的约定。

以“工程结束付款”为例,

一些建筑施工方在享受完塔机租赁服务后,常常以“我没说不付款,我一直答应付款,但并没有说明工程结束后什么时间付款”为由拖延付款时间,通过逼迫塔机租赁公司降低要价标的来达到“省钱”的目的。这也是一种不得不防的合同骗局。实际上,“工程结束后付款”实际只是约定了付款期间的起点而遗漏了终点。

对策:在订立合同的时候应把履行合同债务的时间约定清楚,如:工程结束后__日内结清全部余款。

免责条款与解释权。

有些建筑施工方常常在合同尾部的“免责条款”和“解释权”上“咬文嚼字”,以期使塔机租赁公司签约人上当受骗。举例说明:某施工方甲公司要求从事塔机租赁业务的乙公司将几台塔吊及其机组人员运到“工地”,但是由于合同未指定明确,故乙公司的塔吊装运去了甲公司不需要塔吊的工地上,致使甲公司以“装运错误、延误工期”为由扣下了不小的一笔施工费,这其实就是“咬文嚼字”合同暗藏玄机之处。

实际上,合同一切条款,包括附加条款都需解释清楚,特别是时间、地点、规格等关键要素,这才是企业合同防骗的重中之重。

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拍卖是拍卖人接受出卖人的委托或根据法律的强制规定,通过公开叫价或者密封递价的方式,将特定财产出售给出价最高且超过底价的竞买人而进行的买卖活动。拍卖须具备3个条件:(1)由中介机构――拍卖人主持:(2)有两个以上的竞买人;(3)围绕价格展开竞争。由于拍卖的形式和内容必须公开,如将一切有关买卖的详情公布,让公众知道,让公众参加,在公众的监督下按公认的标准成交,因此从性质上讲,拍卖是最典型的公卖方式。

拍卖公证由拍卖物所在地或拍卖活动举行地的公证处管辖。鉴于拍卖的公卖性质,竞买人为不特定的多数,因此,保证拍卖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是公证对拍卖过程进行监督的主要内容。

从公证审查的角度,拍卖的公开性主要审查两个方面:

一是审查拍卖主体的资格是否合法。根据《拍卖法》的规定,拍卖人应为专营拍卖的企业法人;选手人对拍品应有绝对的处分权;拍品应为有价值可转让的适合拍卖的物或财产权利;拍卖人与委托人是否确立了委托关系;竞买人是否具备行为能力;在拍品特殊的拍卖中,还要审查竞买人是否符合特定的要求。二是审查拍卖人是否已将上述情况以公众可以获知的普遍方式予以告知。通常公证员宜从拍卖公告发布的形式和公告内容两方面进行审查。

拍卖的公平性主要是审查拍卖人的《拍卖规则》制定得是否合法、公平,无非法的歧视或限制性条款。对《拍卖规则》中要求竞买人交纳保证金和银行保函的,公证员也要对每个竞买人交纳保证金的情况予以记录和审查,以保证竞买人在竞争上的公平地位。

公正性就是要监督拍卖过程是否按拍卖规则如实进行,并按规则在公开、公平、公正的前提下将拍品拍卖成交。

最后,在确定了买受人后,审查买受人的资格和行为能力,为成交合同公证。前述内容是拍卖公证的原则性内容,所谓万变不离其宗,无论拍卖品是什么,拍卖规则如何复杂,大致程序和应把握的重点都在其中。而本文所要讨论的是除却上述拍卖公证中所要遵循的基本原则,还要明晰特定的.拍卖中产生的法律问题。

一、在强制性拍卖中,谁是拍卖行为的委托人。

强制拍卖是指法院依照法律规定,将扣押、查封的被执行人的财产拍卖,目的在于清偿债务。强制拍卖中,谁处于委托人的地位,理论上有不同的看法。其一,债务人是委托人:其二、债权人是委托人;其三、法院是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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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一、案情。

10月,某贸易有限公司(下称甲公司)与市某科技咨询有限公司(下称乙公司)签订房屋租赁合同一份,内容为:甲公司将近500平方米的店铺出租给乙公司;租期三年,自月1日至10月31日;租金每年25万元,先付后用;甲公司负责出租房屋的水电正常供应,乙公司按月交纳水电费用;一方不履行合同,另一方有权提前解除合同,违约方应一次性向对方支付违约金10万元。该合同经公证处公证。甲公司在出租时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出租后才取得。该房屋租赁一直未到房管部门进行出租登记。2月,甲公司将乙公司起诉至法院,称乙公司未交第二年租金,拖欠水电费用,故请求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支付所欠租金和违约金。

本案系一起房屋租赁合同纠纷,其中涉及的法律问题颇多,既牵涉不动产物权的登记,又牵涉及合同生效要件和公证效力等问题,值得研究。笔者拟作一初浅分析。

二、相关法律分析。

《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52条规定:“房屋租赁,是指房屋所有权人作为出租人将其房屋出租给承租人使用,由承租人向出租人支付租金的行为。”因此,只有房屋所有权人才是租赁房屋合法主体。但没有产权证是否为所有权人?笔者以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不等于不是所有权人,因为从不动产登记发证的法律制度的发展看,登记发证是为了将物权进行公示,无证的物权只不过不能对抗有证的第三人,未办理产权证并不影响所有人对物的所有权。所以,所有权人与所有权证持有人的概念并不相同。房屋在建过程中所有人尚未成为所有权人,而房屋竣工后,房屋所有权人要隔相当时间才能成为所有权证持有人。在此期间,如果不允许租赁,显然不利于提高社会资源的利用效率,违背鼓励交易的市场经济原则。《合同法》第212条规定“租赁合同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收益,承租人支付租金的合同”。其中,出租人并不以所有人为限。应该说凡对标的物享有合法的使用收益权的人,原则上均可作为出租人,有权将其使用的标物转由他人使用。况且《合同法》第51条规定:“无处分权的人处分他人财产,经权利人追认或者无处分权的人订立合同后取得处分权的,该合同有效。”《合同法》第228条还规定:“因第三人主张权利,致使承租人不能对租赁物使用、收益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这从另一个侧面说明,出租人是否为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不影响租赁合同的效力。以他人之物出租的,租赁合同仍为有效,不过出租人负有将租赁物交付承租人使用的义务。如出租人不能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应承担债务不履行的责任;如出租人将标的物交付承租人使用,则承租人仍应交付租金,而不得以租赁物非为出租人所有而对抗。出租人以他人之物出租的,对标的物所有人构成侵权或不当得利,应向标的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负侵权的民事责任或返还不当得利的义务。出租物的所有人或合法使用人请求承租人返还标的.物的,因承租人与其并无租赁关系,所以承租人不得拒绝,承租人因此而受到的损失只能请求出租人赔偿。当然,承租人对租赁物的所有人或使用权人也不负交付租金的义务或侵权的民事责任。可见,连出租别人的房屋《合同法》也并没有规定无效,而对于权属并无争议,只是因为时间问题暂时未取得产权证的房屋出租,更没有无效的理由。因此,出租无产权证的房屋既不违反法律,又不违反社会公共利益,不能归于无效。至于国家建设部1995年5月9日发布的《城市房屋租赁管理办法》第6条“未依法取得房屋所有权证的房屋不得出租”的规定,不能作为合同无效的理由。因为认定合同是否有效,其判断的根据只能是法律、行政法规的明确规定。而该建设部令并不是国家法律、行政法规,故不能作为认定合同无效的根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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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租赁合同涉及的法律问题

租店面之前,到该店面所在房地产交易中心查一查产权登记情况,要确认:

1、房屋的类型为商业用房性质、土地用途是非住宅性质。这样你租的店面才可以作为商铺使用。否则,将面临无法办出营业执照以及非法使用房屋的风险。

2、产权人是谁。这样可以确保你不是在租其他第三人的房屋。

3、该房屋有没有租赁登记信息。若已有租赁登记信息的,导致新租赁合同无法办理登记手续,从而导致新承租人的租赁关系无法对抗第三人,也会影响新承租人顺利办出营业执照。

二、免租装修期。

商铺租赁中,免租装修期经常会出现在合同之中,主要是由于承租人在交房后需要对房屋进行装修,实际不能办公、营业,此种情形下,出租人同意不收取承租人装修期间的租金。在签订租赁合同时一定要明确约定免租装修期起止时间,免除支付的具体费用,一般情形下,只免除租金,实际使用房屋产生的水费、电费等还需按合同约定承担。但“免租装修期”不是法律明确规定的概念,所以,你在租房是要去谈,把这个期间谈出来。谈不出来怎么办?租还是不租自己看着办。

签定合同发生的费用。

三、租赁保证金。

俗称“押金”,主要用于抵充承租人应当承担但未缴付的费用。押金主要是为了对付不守约的承租人的。你守约,押金就跑不了。

四、税费承担。

按照法律、法规、规章及其他规范性文件规定,出租或转租商铺的,出租人或转租人应当承担以下税费:

1、出租。

营业税及附加租金*5.55%。

房产税租金*12%。

个人所得税所得部分*20%(所得部分为租金扣除维修费用,维修费用每次不超过800元)。

印花税租金(总额)0.1%(在第一次缴税时一次性缴纳,按租期内所有总租金计算。)。

土地使用税按房屋地段每平方米征收,具体以代征机关实际征收为准。

2、转租。

营业税及附加转租收入*5.55%。

印花税印花税转租租金(总额)0.1%。

上述标准只是法定征收标准,不同区域或许存有不同的征收方法,具体可在签订商铺合同前咨询实际代征网点工作人员。

虽然上述税费的缴纳主体为出租人或转租人,但租赁合同中可以约定这些税费由谁承担或分担的比例。就像卖房,一般来说都约定的是卖家要缴的费用由买家出。

签定合同时要注意的重要内容。

五、营业执照。

租商铺的目的在于开展商业经营活动,而商业经营活动首要条件就是必须合法取得营业执照,因此,在签订商铺租赁合同时,许多条款都要围绕着营业执照的办理来设置,主要涉及以下几个方面:

3、房屋类型不是商业用房,从而无法进行商业经营活动,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5、因出租人材料缺失而导致无法注册营业执照。

对于上述第1、2、3、5条情形,可在合同中设定为出租人义务,并给予出租人合理宽限期,超过一定期限还无法解除妨碍的,应当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上述第4条情形,可设定为无责任解约情形,以保障承租人万一无法办出营业执照时可以无责任解除合同。

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中应注意的问题

在商场租赁经营,不论你经营什么商品,也不论是租赁柜台还是租赁门面房,都要和房屋的产权人订立租赁合同,这样才能保护你的合法经营权,才有资格进行经营,才有经营的场所。所以订立一个完善、合法的商铺、房屋租赁合同,是商铺经营的头等大事,在订立时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做好订立合同的准备工作:

1、全面了解该商铺房屋坐落的地点、房屋的结构和附属设备、房屋的数量、房屋的坚固程度等具体情况,并从商业角度了解市场行情。

2、对商铺的财产所有人进行了解,要了解出租的商铺是出租人的还是承租人的,是不是他人转租,出租人和房屋是什么关系,包括该商铺的房屋有没有共有人,若为共有人是否有权出租房屋、房屋产权是否有争议等。

3、同出租人进行初步交谈,并准备租赁合同的文本。

4、签订房屋租赁合同并登记。当事人双方意思表示一致,达成了书面协议,商铺房屋租赁合同就成立了,按规定还要到房屋管理部门办理登记。

根据我国现行的《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私房管理暂行条例》和《合同法》的规定,房屋租赁合同的必要条款有:标的物、租金、期限、用途、修缮责任等。

1、标的、出租房屋状况应在合同中明确体现,表明具体地点、门牌号码、楼层、结构及附属设备等。

2、出租房屋的数量,应载明出租房屋的面积或间数。

3、租赁房屋的用途,是经营还是自住。合同中应明确用途,使承租人能按租赁房屋的使用性质正确合理地加以使用,避免使用不当而使承租房屋遭受损失。

4、租赁期限,包括起租日期和终止日期。

5、租金及支付租金办法。应明确租金数额和出租标准,租金支付的时间和方式。

6、修缮责任。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如没有约定,则由出租方负责。合同中可以约定由承租人负责正常维修,由出租人支付费用或从租金中扣除。

7、违约责任。双方可约定在违反合同时的责任,如违约金数额或支付标准。

8、纠纷发生后处理的办法和管辖等。

9、其他如承租人的优先承租权、优先购买权等。

在房屋租赁合同中,前期对商铺房屋的考察是十分必要的,如果对出租人的具体情况了解的比较充分的话,并依据房屋租赁合同中的主要条款,根据双方当事人实际情况具体签订,经过双方平等合理地协商,合同条款比较全面,就会避免在房屋租赁过程中产生纠纷。

一份房屋租赁合同公证中的几个法律问题

租赁房屋,是大多正在奋斗的青年都无法回避的现实问题。主要涉及到房屋租赁定金交付后想不租了的、房屋到期解除时出租方以物品损坏为由扣留押金的以及出租方以高价转租的等问题。

1、出租人未取得房屋所有权而订立的租赁合同是否有效。

有效。根据司法实践来看,如果当事人一方以出租人在订立租赁合同时对租赁房屋没有所有权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院一般不予支持。

2、出租人就同一房屋与两个或多个承租人签订租赁合同的效力认定。

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城镇房屋租赁合同纠纷案件司法解释》第六条之规定,出租人就同一房屋订立数份租赁合同的,租赁合同均为有效,承租人均可根据租赁合同向出租人主张合同权利,人民法院按照下列顺序确定履行合同的承租人:(1)已经合法占有租赁房屋的;(2)已经办理登记备案手续的;(3)合同成立在先的。

租赁合同有效。对于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保障住房来讲,法院在认定租赁合同有效的同时,需要在裁判文书中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关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4、涉及群租房屋或租赁合同未经登记时的合同效力如何认定。

当事人一方以租赁房屋属于”群租“房屋为由,要求确认房屋租赁合同无效的,法院不予支持;同时,在裁判文书中应当写明法院对租赁合同效力的认定不影响行政主管机构对违反行政管理规定的违法行为予以处理。

5、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作为租赁标的物的租赁合同的效力如何认定。

合同无效。未经合法批准建造的房屋,因其标的物具有违法性,该租赁合同应为无效。如被行政部门确定为违章建筑的或所建造的房屋没有合法审批手续的等。

1、房屋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承租人在租赁标的物上的装修添附物或残值如何处理。

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三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增设他物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恢复原状或者赔偿损失。”因此,租赁合同无效或解除时,添附物可以取回的,由添附人取回,不能取回的,租赁双方对房屋添附的处理有约定的按约定,没有约定的,可以视不同情况分别处理:一、未经出租人同意,承租人自行决定添附的,承租人应当自行将添附物除去。如不能除去的,出租人一般不必补偿。因为在这种情况下,如果要求出租人给予补偿,对出租人而言,该补偿将构成强制得利的补偿。而依照不当得利的规则,强制得利是不应补偿的。二、经过出租人同意的添附,在合同解除后,由于该添附物不能取回,已经成为添附方的损失。对于这种损失,原则上按照过错承担赔偿责任。如虽系承租方违约,但所留装潢物对于出租方确有再利用价值的,可由出租方酌情给予补偿。

如果双方约定合同终止时添附物归出租人的,则该约定属于关于添附物归属的附条件的约定。即以合同正常履行完毕,作为将添附物价值完全移转给出租人的条件。因此,根据附条件法律行为的规则,如因出租人违约而致条件不能成就的,则承租人取回添附物;添附物不能取回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出租人赔偿。如果因承租人违约导致合同解除的,视为阻止条件成就的行为,应当确认添附物归出租人所有;同时,出租人也不必给予承租人赔偿。

转租在房屋租赁中太平常了,我们现在大多数人所租赁的房屋可能都不是从一手房东那里租来的,所谓一手房东就是对房屋享有所有权的人,即房屋产证上所登记的那个人。在转租的情况下,我们就不只是简单地被称为承租人,而是次承租人,所谓次承租人,通俗来讲就是我们不直接面对一手房东,而是承租人背后的承租人。在房屋转租的情况下,法律关系基本上都是围绕出租人、承租人和次承租人之间展开的,这里面最难保证和最有风险的莫过于次承租人的合法权益。主要的问题在于以下几个方面:

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转租合同亦不能履行,出租人既可以依据合同约定要求承租人返还房屋,也可以房屋物权人名义要求次承租人(实际使用房屋的承租人)腾退房屋。出租人仅以承租人为被告提起诉讼的,法院可以向其释明,告知其可以追加次承租人为共同被告,或者申请通知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也可基于判决生效后的执行以及保护次承租人利益的需要,直接通知次承租人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如果次承租人为多人,且各方利益不同,则不宜追加次承租人为第三人,可根据案件实际情况,由当事人另行分别解决。

2、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是否有效。

在没有其他无效原因存在的情况下,未经出租人同意的房屋转租合同有效。

租赁合同属于确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合同,而不是以产生物权变动效果为目的的合同。出租人对租赁物是否享有所有权、处分权,不是租赁合同必须考虑的内容。租赁合同的内容是出租人将租赁物交由承租人占有、使用,承租人支付相应的租金。承租人将依照合同取得的对租赁物的占有、使用权转移给次承租人享有,并不构成对租赁物的处分。《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第二款规定:“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出租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对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合同法给出租人设定的救济途径是可以解除原租赁合同,而非宣告转租合同无效。

在司法实践中一般认为承租人与次承租人之间的租赁纠纷与前一租赁合同是两个法律关系,如果在案件审理过程中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出租人表达意见的话,势必造成讼累,不利于案件的审理。所以,不需要追加出租人为第三人或通知承租人。但是,承租人有证据证明出租人已通知解除租赁合同的,在案件审理过程中应当作为一个事实予以考虑;或出租人已另案诉讼要求与承租人解除租赁合同的,应当等待另案的处理结果。

4、房屋转租合同解除后,次承租人要求出租人赔偿装饰装修损失的,如何处理。

法院不予支持,因为合同具有相对性,次承租人的合同相对主体是承租人,所以次承租人不能简单依据房屋租赁合同无效、履行期限届满或解除导致转租合同解除。此时次承租人有两种选择:a)依据合同相对性向承租人主张权利;b)依据《合同法》第七十三条的代位权规定处理。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会支持的,具体的房屋使用费可以依出租人请求参照租赁合同约定、转租合同约定或当时当地同地段房屋的租金标准酌情确定。

6、承租人擅自转租获得差价收益是否属于不当得利。

不属于。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租赁房屋,出租人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时,要求承租人返还向次承租人收取的超出出租人应收租金部分收益的,法院是不予支持的。

出租人以承租人欠付租金为由主张解除房屋租赁合同,次承租人依据《解释》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主张代承租人向出租人履行租赁合同债务的,可以作为无独立请求权第三人参加诉讼,法院应当根据案件具体情况要求次承租人在合理期限内(一般为三十日),按照出租人主张的租金和违约金数额向法院提供等额现金担保,逾期不提供的,对次承租人的该主张,不予支持。

在房屋租赁中,无论是出租人还是承租人都在百思寻解的问题就是在什么情况下我可以径直解除租赁合同而又不承担违约责任。

1、出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关于房屋租赁合同的相关规定,出租人享有法定解除权的情形包括以下几点:(1)因不可抗力致使合同不能继续履行的;(2)承租人擅自变动房屋建筑主体和承重结构或者扩建,在出租人要求的合理期限内仍不予恢复原状的;(3)承租人未经出租人同意转租的;(4)承租人无正当理由未支付租金或迟延支付租金的,出租人可以要求承租人在合同期限内支付,承租人逾期支付的;(5)承租人未按照约定的方法或者租赁房屋的性质使用租赁房屋,致使租赁物受到损失的;(6)不定期租赁,出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

2、承租人在租赁合同期限内单方面解除租赁合同的条件。

根据《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承租人享有法定解除的情形如下:(1)因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2)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房屋,经承租人催告在合理期限内仍拒不交付房屋的;(3)因不可规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全部毁损、灭失,致使合同目的不能实现的;(4)不定期租赁,承租人有权随时解除合同;(5)租赁物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的,即使承租人订立合同时明知该租赁物质量不合格,承租人仍有权随时解除合同;(6)司法机关或者行政机关依法查封租赁房屋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7)租赁房屋权属有争议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8)不符合《建筑法》、《消防法》等法律关于房屋使用条件的强制性规定并导致承租人不能使用的;(9)一房数租之有效合同不能实际履行的。

承租人在租赁合同履行期限内拒绝接收房屋,或者单方搬离租赁房屋并通知出租人收回房屋的行为,属于以自己的行为表明其不再履行租赁合同,其拒绝接收或搬离房屋的行为不符合合同法规定的解除条件,不具有单方解除合同的效力,出租人有权据此解除合同,但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房屋租赁合同的违约方主张违约金数额过高的,应当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若干问题的解释(二)》第二十九条的规定,以违约造成的实际损失为基准,根据公平原则和诚实信用原则,综合衡量合同履行程度、当事人过错、预期利益、当事人缔约地位强弱、是否适用格式合同或条款等多项因素予以确定。

延伸阅读: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____________。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一、甲方将位于____市____街道____小区__号楼________号的房屋出租给乙方居住使用,租赁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计__个月。

二、本房屋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元,按月/季度/年结算。每月___月初/每季___季初/每年___年初__日内,乙方向甲方支付___全月/季/年租金。

三、乙方租赁期间,水费、电费、取暖费、燃气费、电话费、物业费以及其它由乙方居住而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负担。租赁结束时,乙方须交清欠费。

四、乙方同意预交元作为保证金,合同终止时,当作房租冲抵。

五、房屋租赁期为,从__年__月__日至__年__月__日。在此期间,任何一方要求终止合同,须提前三个月通知对方,并偿付对方总租金___的违约金;如果甲方转让该房屋,乙方有优先购买权。

六、因租用该房屋所发生的除土地费、大修费以外的其它费用,由乙方承担。

七、在承租期间,未经甲方同意,乙方无权转租或转借该房屋;不得改变房屋结构及其用途,由于乙方人为原因造成该房屋及其配套设施损坏的,由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八、甲方保证该房屋无产权纠纷;乙方因经营需要,要求甲方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其它有关证明材料的,甲方应予以协助。

九、就本合同发生纠纷,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天津开发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司法解决。

十、本合同连一式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份,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_。

身份证:______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租赁合同

甲、乙双方通过友好协商,就房屋租赁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1、租赁地址:_____________区____号_______室;房型规格___________________.

二、租用期限及其约定。

2、房屋租金:每月__________元人民币;。

3、付款方式:按______支付,另付押金___________元,租房终止,乙方结清各项费用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

三、双方责任及义务。

1、在租用期内,甲方不得将乙方租用的房屋转租(卖)给任何第三者。

2、乙方须按时交纳水、电、煤气、等费用。

3、在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如有一方有特殊情况需解除协议的,必须提前_____个月通知对方。

四、室内附属设施。

a:电器:_________b:家俱:________c:水表底数:_________d:电表底数:___________e:煤气表底数:____________其它:____________。

本协议______式____份,甲、乙双方各执____份,签字后即行生效。

出租方:________________承租方:____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

租赁合同

出租人(甲方):承租人(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户口地址:户口地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根据国家、省、市有关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定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同意将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租给乙方作住房用途使用,建筑面积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三条甲乙双方协定的租赁期限、租金情况如下:

1.租赁期限为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租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按月结算.由乙方在每月的8日按支付宝或微信支付付款方式缴付次月租金给甲方。

乙方于甲方签订达成租赁合同之日向甲方交付一个月租金以及两个月的租金作为保证金,保证金为__________元人民币,大写___仟___佰___拾___元整,押金在甲方作为违约保证金,租房合同到期,乙方结清各项费用以及恢复租赁房屋清洁卫生后,甲方将押金退还乙方,不计利息。若乙方违约或者对租赁物业在使用上不当造成甲方经济损失的,甲方有权从保证金中扣除相关费用。

2.乙方按时交纳租金。若乙方因故不能按时交纳,亦不得逾期7日以上。每逾期一日,乙方须按当月租金金额的1%向甲方支付违约金。

3.租赁期内:如甲方需要将房屋另行他用,应提前一个月告知对方,甲方应退还乙方已支付押金,不得拖欠。如甲乙双方任何一方如需提前解除合同,必须征得另一方同意,否则按如下方式处理:甲方提前收回该租赁房屋,除退回全部保证金外,需支付相当于保证金数额的费用作为违约金;乙方提前退租的,甲方有权没收全部保证金。

乙方应爱护和正常使用房屋及其设备,发现房屋及其设备自然损坏,应及时通知甲方并积极配合甲方检查和维修,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而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乙方负责赔偿;因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者认为造成房屋及其设备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者赔偿。

(1)未征得甲方同意,擅自将该房产转租、分租给他人使用或调换使用的;

(2)利用该房产进行违法活动的。

(3)拖欠租金或者相关费用超过14天。

(4)未征得甲方及物业管理部门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和用途。

(5)故意损坏该房产。

合同期间,房屋遭到不可抗力因素导致毁灭或者巨大损失,本租约自然终止,互不承担责任。

期满或者提前终止,乙方必须迁出将自置家具、杂物全部搬走。否则,将视为乙方对余下物品放弃权利,有甲方全权处理,乙方不得有任何异议。

5.关于租金调整:租赁期间,如市场租金价格变动或者甲方对租赁房屋配置更新,需调整租金,需双方友好协商。

第四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甲方先行代为支付,后甲方已票据、电子票据、当下实收等方式向乙方收取,每两个月交收一次。

需要乙方支付的其他费用项目有:

1.电费,按照广州市电费价格标准,第一阶梯,0.61元/度。实际费用,按照供电局扣费通知为准。

2.煤气费,按照广州市管道煤气价格标准,3.45元/方。实际费用,按照实时抄表为准。

3.有线电视费用,53元/2个月。物业费与水费,以物业管理处单据为准。

4.其他需乙方自付费用。

第五条相关事项。

1.租赁期间,有关用电、防火、防盗安全、环境卫生及其他各项安全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2.乙方不得随意损坏房屋设施,如需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和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影响的设备,需经征得甲方书面同意,费用由乙方自理,退租时,除甲方在书面中提及接受改装以外,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按照原状恢复或者向甲方交纳恢复房屋原装所需费用。

3.乙方不得擅自将承租的房屋转让、转借他人或擅自调换使用。否则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违约责任。

4.乙方必须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各项法律法规,不得在租住期间内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第六条其他约定。

1.甲方提供一下物品:

空调两台:科龙空调(1匹)一台,在房间。奥克斯空调(2匹变频)一台,在客厅衣柜两个,沙发一张:米色布艺沙发床,洗衣机一台:海尔7kg容量涡轮洗衣机一台,电冰箱一台:电视机及机顶盒各一个:三洋液晶32寸液晶电视一台,茶几一张:木纹茶几,玻璃餐桌一张,热水器一个:万和8升天然气,樱花牌煤气灶、消毒碗柜、微波炉、抽油烟机各一个。

第七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各份内容必须一致,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经双方签章后生效。

第八条无论合同是否已履行,如甲方、乙方发生争议且无法协商解决的,应向合同履行地即该房产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甲乙双方对以上各项均无异议。

租赁合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本着平等、自愿、公平、公正的原则。并经甲、乙双方共同充分、友好协议,现甲方将自有商场出租给乙方作经营家私销售使用。为明确双方职责和权益,特订立本合同。双方必须共同遵守、执行。

一、商场地址及面积。

甲方出租的商场于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面积________平方米。

二、租赁期限和商场租金及交纳方式。

双方商定商场租期为贰年(即从_____年___月___日起到____年___月___日止)。

1、甲方将文____________服装批发市场二楼______号商场出租给乙方经营管理。

2、租金约定如下: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按__________元/平方米收取乙方租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按_____元/平方米收取乙方租金,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甲方按20元/平方米收取乙方租金。

4、经双方协商,上述商场在租赁期间,甲方按年向乙方收取商场租金,每年租金按双方约定实际计算,乙方必须先付租金后方可使用上述商场。

5、乙方必须按照约定时间向甲方缴纳租金,如有拖欠,甲方有权解除本合同。

6、合同签订后,乙方须向甲方交纳保证金人民币贰万元。

以上面积均按建筑平方计算,租赁期间所产生的水电费和卫生费由乙方自理。

1、乙方利用承租房屋进行违法经营及犯罪活动的;

2、乙方拖欠租金的。

四、租赁期间房屋修缮。

甲方将房屋交给乙方后,乙方的装修及修缮,甲方概不负责,其经营情况也与甲方无关;租期结束或中途双方协商解除合同,乙方不得破坏已装修部分及房屋架构,并无条件将商场交还甲方。

五、各项费用的缴纳。

1、水电费:__________________由乙方自行缴纳。水费是按照商场的物业进行收取,电费是按照实际用度收取。

2、维修费:__________________租赁期间,由于乙方导致租赁房屋的质量或房屋的内部设施损毁,包括门窗、水电等,维修费由乙方负责。

3、使用该房屋进行商业活动产生的其它各项税费均由乙方缴纳(其中包括乙方自已申请安装电话、宽带、有线电视等设备的费用)。

七、违约金和违约责任。

1、若出租方在承租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或租给他人,视为甲方违约,甲方须退还乙方保证金并赔偿乙方违约金贰万元。

2、若乙方在甲方没有违反本合同的情况下提前解除合同,视为乙方违约,乙方负责赔偿违约金贰万元。

八、免责条件。

若租赁期间房屋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导致损毁或造成承租人损失的,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九、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如出现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任何一方均可以向__________县法院起诉。

十、本协议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

签订时间:_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租赁合同

出租方(甲方):

承租方(乙方):

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互利的基础上就甲方将其合法拥有的`厂房出租给乙方使用的有关事宜,双方达成协议并签定合同如下:

一、出租厂房情况。

甲方出租给乙方的厂房坐落在__________,租赁建筑面积为_____平方米。厂房类型为_____,__________结构。

风险提示:明确房屋用途。

订立租赁合同前承租人一是要注意产权证上的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如果土地用途和房屋用途与承租的实际用途不符的,则承租人可能面临无法办理营业执照、无法通过相关审批手续等风险;二是要了解相关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等,如果承租人将要经营的业态不符合相关的商业规划和有关政策,否则必将导致人力、财力的浪费。

在无法确定的情形下,承租人可以在租赁合同中特别约定相关事宜作为解约条件,以此避免遭受不必要的违约责任。

二、厂房起付日期和租赁期限

1、厂房装修日期_____个月,自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月_____日止。装修期间免收租费。

2、厂房租赁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止。租赁期____年。

3、租赁期满,甲方有权收回出租厂房,乙方应如期归还,乙方需继续承租的,应于租赁期满前三个月,向甲方提出书面要求,经甲方同意后重新签订租赁合同。

三、租金及保证金支付方式。

风险提示:明确各项金额及支付方式。

租金、押金的金额及支付方式等需明确约定,否则极易产生争议甚至诉讼纠纷。

在支付租金及押金时,应当在合同中约定支付方式。最好是用银行转账方式,以确保纠纷发生时候有充足的支付依据。如果采用现金支付的方式,应注意保管好有效的收款凭证,在纠纷发生时才能有效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另外,最好约定租金的调整方式,避免因出租方随意增加租金引起的争议纠纷。

1、甲、乙双方约定,该厂房租赁每日每平方米建筑面积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月租金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年租金为__________元。

2、第一年年租金不变,第二年起递增率为3%5%。

3、甲、乙双方一旦签订合同,乙方应向甲方支付厂房租赁保证金,保证金为一个月租金。租金应预付三个月,支付日期在支付月5日前向甲方支付租金。

四、其他费用。

1、租赁期间,使用该厂房所发生的水、电、煤气、电话等通讯的费用由乙方承担,并在收到收据或发票时,应在三天内付款。

2、租赁期间,乙方应按月缴纳物业管理费,每日每平方米物业管理费为人民币__________元。

五、厂房使用要求和维修责任。

风险提示:明确修缮责任。

如果在使用过程中,房屋及其附属设备出现问题或故障,应由谁维修,费用应由谁承担,这是双方需要提前明确的,否则,一旦出现问题,极易产生纠纷。

为避免风险,应特别注意租赁合同中出租方对租赁物的维修责任,以保障承租方正常经营。

此外,承租人应该爱护住房和各种设施,不能擅自拆、改、扩建或增加。在确实需要对住房进行变动时,要征得出租人的同意,并签订书面协议。

1、租赁期间,乙方发现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有损坏或故障时,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3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

2、租赁期间,乙方应合理使用并爱护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因乙方使用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损坏或发生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乙方拒不维修,甲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

3、租赁期间,甲方保证该厂房及其附属设施处于正常的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甲方对该厂房进行检查、养护,应提前3日通知乙方。检查养护时,乙方应予以配合。甲方应减少对乙方使用该厂房的影响。

4、乙方另需装修或者增设附属设施和设备的,应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按规定须向有关部门审批的,则还应由甲方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

六、厂房转租和归还。

1、乙方在租赁期间,如将该厂房转租,需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如果擅自中途转租转让,则甲方不再退还租金和保证金。

2、租赁期满后,该厂房归还时,应当符合正常使用状态。

风险提示:明确财产交接事项。

承租人进行房屋设施的清点与交接时,做好财务清单,如果可以就是进行拍照描述,以免租赁合同终止时或者中途解除时,双方对财产的遗失或毁损产生纠纷,房东也会因此扣留押金。

如果出租方不能按照约定交付标的物或交付的标的物不符合约定条件,例如房屋面积与合同约定有误差,应视为出租方交付的标的物有瑕疵,承租人可要求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可以采取书面形式通知对方要求解除合同,也可以双方经协商减少租金,变更合同内容。

七、租赁期间其他有关约定。

1、租赁期间,甲、乙双方都应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不得利用厂房租赁进行非法活动。

2、租赁期间,甲方有权督促并协助乙方做好消防、安全、卫生工作。

3、租赁期间,厂房因不可抗拒的原因和市政动迁造成本合同无法履行,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4、租赁期间,乙方可根据自己的经营特点进行装修,但原则上不得破坏原房结构,装修费用由乙方自负,租赁期满后如乙方不再承担,甲方也不作任何补偿。

5、租赁期间,甲方向乙方无偿提供_____门电话。如需_____门以上的电话,费用由乙方自理。

6、租赁期间,乙方应及时支付房租及其他应支付的一切费用,如拖欠不付满一个月,甲方有权增收5%滞纳金,并有权终止租赁协议。

7、租赁期满后,甲方如继续出租该房时,乙方享有优先权;如期满后不再出租,乙方应如期搬迁,否则由此造成一切损失和后果,都由乙方承担。

风险提示:明确违约责任。

在签订合同时,双方就要想到可能产生的违反合同的行为,并在合同中规定相应的惩罚办法,通过明确违约时需要承担的责任,来督促各方真正履行应承担的义务,一旦违约情况发生,也有据可依。

例如,如果承租人不按期交纳房租,出租人可以提前终止合同,让其搬离;如果出租人未按约定配备用具等,承租人可以与其协商降低房租等。

八、其他条款。

1、租赁期间,如甲方提前终止合同而违约,应赔偿乙方三个月租金。租赁期间,如乙方提前退租而违约,应赔偿甲方三个月租金。

2、租赁期间,如因产权证问题而影响乙方正常经营而造成的损失,由甲方负一切责任给予赔偿。

3、可由甲方代为办理营业执照等有关手续,其费用由乙方承担。

4、租赁合同签订后,如企业名称变更,可由甲乙双方盖章签字确认,原租赁合同条款不变,继续执行到合同期满。

5、供电局向甲方收取电费时,按甲方计划用电收取每千瓦用电贴费_____元,同时收取甲方实际用电电费。所以,甲方向乙方同样收取计划用电贴费和实际用电电费。

九、本合同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必须依法共同协商解决。

十、本合同一式肆分,双方各执贰分,合同经盖章签字后生效。

出租方:

授权代表人:

电话:

承租方:

授权代表人:

xx年xx月xx日。

租赁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互惠互利、共同发展的原则,经充分协商,就甲方租用乙方位于西安市友谊西路127号爱生楼三楼的教室事宜达成以下协议:

第一条乙方权利及义务:

1、为甲方提供可容纳____人的教室__个,用于举办培训的教学工作;上述教室容纳人数不含加座。

2、在教室内提供用于教学的相关设备,包括:上课所需30套学员桌椅和计算机(计算机的配置见附件一),同时保证上述设备能正常使用,以及能支持上述设备的正常用电荷载。

3、保证教室在课前__分钟开门,保证教室外周围环境卫生;。

4、确保校园内(包括但不限于甲方使用的房屋场地)的防火、防盗、房屋及其附属设施齐全并处于正常可使用和安全的状态。若出现损坏或故障,乙方应及时进行维修,以保障甲方教学活动的正常进行。

5、确保甲方教学、办公所需水、电的正常供应。如有异常,应在可能的最短时间内派人到现场落实解决。

6、保证以下事项:

(1)甲方班级开课之日不能因任何原因调整教室;。

(3)在发生不可抗力导致协议不能履行时,及时告知甲方。

第二条甲方权利及义务:

1、甲方组织教学,督促学员爱惜教室内设施设备;由于学员及甲方工作人员故意、过失损坏设施设备或其它不当行为,造成乙方财产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按甲方实际财产损失额赔偿,并可向责任学员追偿。

2、甲方认真履行乙方教室的治安、防火等规定。

3、本协议期内造成的甲方学员人身伤害,如因甲方原因造成的,由甲方承担赔偿责任。

4、在乙方不按本协议第一条的约定履行义务而给甲方造成的损失时,甲方有权要求乙方负责赔偿。

第三条协议的解除。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协议。

2、因地震、火灾等不可抗力致使房屋毁损、灭失或造成其他损失,导致甲方无法正常使用的。本协议终止,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违约责任。

3、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双方结清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交付的房屋不符合协议约定严重影响乙方使用;。

2)不承担租赁房屋的维修义务致使甲方无法正常使用该教室的;。

3)交付的教室危及甲方人员安全或者健康的。

4、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协议,双方结清实际发生的费用,并可要求乙方承担违约责任:

1)擅自改变租赁房屋的用途;。

2)擅自将房屋转租给第三人的;。

3)利用该房屋从事赌博、传销等违法活动的。

第四条租赁期限及费用支付。

1、租赁期限:自___年_月日始,至____年__月_日止(共计___天)。

2、教室使用及管理费用按使用天数计算;每天__元,租赁期限为2天,教室租赁合计费用共计____元(大写:__)。茶歇费用为__元/天,茶歇为2天,共计____元(大写:____)。各项合计总费用为__元整(大写:____)并由甲方在使用教室之前支付,以上费用即本协议项下甲方应向乙方支付的所有费用,除此以外乙方不再向甲方支付其他任何费用。

第五条结算方式。

1、现金或转账结算。

2、乙方为甲方出具国家正式发票,项目内容为:技术服务。

第六条违约责任。

双方在租赁期间除不可抗力因素外,不得单方面中止履行本协议,一方单方面中止的,应提前十五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并按协议总金额的20%向对方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或纠纷,由双方本着友好态度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向房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八条其它。

1、本协议未尽事宜,双方协商另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具有同等效力。

2、本协议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本协议一式__份,双方各执___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赁合同

出租方(以下简称甲方):

承租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房屋租赁条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甲、乙双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赁达成如下协议:

第一条:房屋基本情况。

甲方房屋(以下简称该房屋)坐落于___市___街___巷___号。

房屋的建筑面积___平方米、使用面积___平方米。

甲方持有房屋产权证。所出租房屋的房屋产权编号:

第二条:租赁用途。

该房屋用途为xxx使用。

第三条:租赁期限。

租赁期限为__年,自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如乙方需要继续承租,需要向甲方提供提出,由甲方决定是否继续续签合同。

第四条:租金。

该房屋年租金为(人民币大写)_____元整。合同签订后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第一年的租金。租赁期间出租方需按合同租金租赁,在乙方租赁期间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任意调整租金。

第五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自乙方按合同交纳租金之日起,按合同向乙方提供室内设施完好的房屋,否则规定由甲方向乙方承担责任。

2、甲方负责房屋自身的维修(不包括房屋的附属设施),除乙方人为造成的房屋损坏和不可抗力外,保证房屋不漏雨、倾斜、倒塌等。

3、承担出租房屋的房产税。

4、合同期内,在乙方正常履行义务的前提下,甲方不得提前终止本合同。否则,按租房租金的计算方式向乙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期内,甲方不得提高租房租金。

6、出现其他违约情况时,依法承担责任。

第六条:乙方义务。

1、按合同规定交纳租房租金。

2、使用房屋前,检查好所用房屋及附属设施,之后发生的一切事故,除不可抗力及甲方责任外,承担修复和赔偿责任。

3、如需对房屋内的配电设备,给排水设备进行更改,对房屋进行装修,须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后方可进行,批准后的方案若需更改须重新向甲方提出方案并经甲方批准。

4、不得将所租房屋转租。不得利用所租房屋进行非法活动,否则,乙方将承担由此引起的一切不利后果(包括给甲方造成的直接或间接损失)。

5、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严格遵守甲方制定的一切规章制度。

6、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应当依法经营,若发生诉讼由此给甲方造成损失(包括乙方被财产保全导致甲方房屋被查封),乙方应当具实承担。

7、乙方不得在承租场所内从事不符合《企业进驻国际创业中心申请审批表》,或未经甲方允许的非高科技开发经营的项目。

第七条:乙方违反本合同中乙方项下的任何一项义务,甲方均有权解除合同,并有权请求赔偿。甲方违反本合同中甲方项下的义务时,乙方也享有相应的权力。

第八条:本合同如须经有关部门登记备案,费用由双方分担。

第九条:本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由双方协商一致作出补充协议。该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十条:付款方式。

乙方按______支付租金给甲方。

第十一条:交付房屋期限。

甲方应于本合同生效之日起x日内,将该房屋交付给乙方。

第十二条:甲方对房屋产权的承诺。

甲方保证拥有房屋产权,提供相应证明。在交易时该房屋没有产权纠纷。除补充协议另有约定外,有关按揭、房屋买卖、抵押债务、税项及租金等,甲方均在交付房屋前办妥。交易后如有上述未清事项,由甲方承担全部责任,由此给乙方造成经济损失的,由甲方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维修养护责任。

《一》甲方应保证房屋的建筑结构和设备设施符合建筑、消防、治安、卫生等方面的安全条件,不得危及人身安全。承租人保证遵守国家、的法律法规规定以及房屋所在小区的物业管理规约。

《二》租赁期内,甲乙双方应共同保障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处于适用和安全的状态:

1、对于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因自然属性或合理使用而导致的损耗,乙方应及时通知甲方修复。甲方应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_________日内进行维修。逾期不维修的,乙方可代为维修,费用由甲方承担。因维修房屋影响乙方使用的,应相应减少租金或延长租赁期限。

2、因乙方保管不当或不合理使用,致使房屋及其附属物品、设备设施发生损坏或故障的,乙方应负责维修或承担赔偿责任。

3、因甲方未按约定履行维修义务造成乙方人身、财产损失的,甲方应承担赔偿责任。

4、因乙方管理使用不善造成房屋及其相连设备的损失和维修费用,由乙方承担并责任赔偿损失。

5、租赁期间,防火安全,门前三包,综合治理及安全、保卫等工作,乙方应执行当地有关部门规定并承担全部责任和服从甲方监督检查。

6、出租人应当履行租赁物的维修义务。

7、因不可归责于承租人的事由,致使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的,承租人可以要求减少租金或者不支付租金。因租赁物部分或者全部毁损、灭失,致使不能实现合同目的,承租人可以解除合同。

8、承租人应当妥善保管租赁物,因保管不善造成租赁物毁损、灭失的,应当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9、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对租赁物进行改善或者增设他物。

10、在租赁期内,甲方应保证出租房屋的使用安全。该房屋及所属设施的维修责任除双方在本合同及补充条款中约定外,均由甲方负责(乙方使用不当除外)。甲方提出进行维修须提前____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应积极协助配合。乙方向甲方提出维修请求后,甲方应及时提供维修服务。对乙方的装修装饰部分甲方不负有修缮的义务。

11、乙方应合理使用其所承租的房屋及其附属设施。如因使用不当造成房屋及设施损坏的,乙方应立即负责修复或经济赔偿。

12、乙方如改变房屋的内部结构、装修或设置对房屋结构有影响的设备,设计规模、范围、工艺、用料等方案均须事先征得甲方的书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一)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二)因不可抗力导致本合同无法继续履行的,本合同自行解除。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单方解除合同:

1、迟延交付房屋达日的。

2、交付的房屋严重不符合合同约定或影响乙方安全、健康的。

3、不承担约定的维修义务,致使乙方无法正常使用房屋的。

第十五条:关于房屋租赁期间的有关费用。

在房屋租赁期间,以下费用由乙方支付:

1、水、电费。

2、煤气费。

以下费用由甲方支付:

1、供暖费。

2、物业管理费。

第十六条:违约责任。

租赁期间双方必须信守合同,任何一方违反本合同的规定,需通过法律赔偿违约金。

第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项,由甲、乙双方另行议定,并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不一致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十八条:本合同之附件均为本合同不可分割之一部分。本合同及其附件内,空格部分填写的文字与印刷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项,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执行。

第十九条:其他约定。

(一)出租方为已提供物品如下:

(二)当前的水、电等表状况:

(1)水表现为x度。

(2)电表现为x度。

(3)煤气表现为x度。

第二十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甲、乙双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二十一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一式_份,甲、乙双方各执_份,具有同等效力。

第二十二条:房屋产权证复印件、甲乙方双方身份证的复印件为本合同附件,随合同一起签订。

第二十三条:租赁期间相关费用及税金。

1、甲方应承担的费用:

(1)租赁期间,房屋和土地的产权税由甲方依法交纳。如果发生政府有关部门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项目但与该房屋有关的费用,应由甲方负担。

2、乙方交纳以下费用:

(1)乙方应按时交纳自行负担的费用。

(2)甲方不得擅自增加本合同未明确由乙方交纳的费用。

第二十四条:房屋交付及收回的验收。

1、甲方应保证租赁房屋本身及附属设施、设备处于能够正常使用状态。

2、验收时双方共同参与,如对装修、器物等硬件设施、设备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当场难以检测判断的,应于x日内向对方主张。

3、乙方应于房屋租赁期满后,将承租房屋及附属设施、设备交还甲方。

4、乙方交还甲方房屋应当保持房屋及设施、设备的完好状态,不得留存物品或影响房屋的正常使用。对未经同意留存的物品,甲方有权处置。

第二十五条:甲方违约责任处理规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约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应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总额x%的违约金。甲方除应按约定支付违约金外,还应对超出违约金以外的损失进行赔偿。

2、如乙方要求甲方继续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则每日应向乙方支付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甲方还应承担因逾期交付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维修义务或情况紧急,乙方组织维修的,甲方应支付乙方费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应提供有效凭证。

4、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提前收回房屋的,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向乙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乙方损失的,甲方还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5、甲方因房屋权属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导致本合同无效时,甲方应赔偿乙方损失。

6、保证该房屋产权清楚,没有纠纷,若发生与甲方有关的产权纠纷或其他债务,概由甲方负责清理。给乙方造成损失的,甲方负责赔偿。

第二十六条:乙方违约责任。

1、租赁期间,乙方有下列行为之一的,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该房屋,乙方应按照合同总租金的x%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负责赔偿直至达到弥补全部损失为止。

(1)未经甲方书面同意,将房屋转租、转借给他人使用的。

(2)未经甲方书面同意,拆改变动房屋结构或损坏房屋。

(3)改变本合同规定的租赁用途或利用该房屋进行违法活动的。

2、在租赁期内,乙方未经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应该按合同总租金x%的额度向甲方支付违约金。若支付的违约金不足弥补甲方损失的,乙方还应承担赔偿责任。

3、乙方如逾期支付租金,每逾期一日,则乙方须按日租金的x倍支付滞纳金。

4、租赁期满,乙方应如期交还该房屋。乙方逾期归还,则每逾期一日应向甲方支付原日租金x倍的滞纳金。乙方还应承担因逾期归还给甲方造成的损失。

第二十七条:免责条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继续履行或造成的损失,甲、乙双方互不承担责任。

2、因国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赁的房屋,使甲、乙双方造成损失的,互不承担责任。

3、因上述原因而终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实际使用时间计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数计算,多退少补。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甲方(签章):

电话:

乙方(签章):

电话:

___年___月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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