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住宅服务合同(热门14篇)

时间:2024-01-22 17:50:06 作者:ZS文王

服务月是人们为社会贡献力量、传递爱心、传播正能量的重要方式之一。以下是一些关于服务月的范文,希望能够为大家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

江苏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需方):乙方(供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以及相关法律法规,遵照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双方就本工程项目的采购和安装事宜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工程名称:工程地点:合同内容:

第二条组成合同的文件。

1、本合同书和合同条款。

2、中标通知书。

3、投标书及其附件。

4、招标文件。

5、国家法规、规范、行业标准和有关技术文件。

6、双方有关供货问题的协商、会议纪要等书面协议或文件视为本合同组成部分。

第三条合同范围和条件本合同的范围和条件应与上述合同文件的规定相一致,交货方式为交钥匙工程。

第四条合同价款甲方向乙方订购(包括运输)计人民币元,安装计人民币元,合计人民币元,大写人民币元整。其产品名称、规格型号、数量、单价、生产厂家、技术规格及功能、备品备件、易损件、进口和国产部件清单、维保计划表、五至________年的易损件报价单等详见附表。

第五条乙方向甲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货和施工、竣工,承担设备的质量问题,并在质量保修期内承担工程质量保修责任。

第六条甲方向乙方承诺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和方式支付合同价款。

第七条合同生效合同订立时间: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合同订立地点:本合同约定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第八条合同份数本合同正本二份,双方各存一份。双方约定合同副本四份,双方各执二份。

甲方:(公_)乙方:(公_)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江苏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乙方:电话:身份证号码:

由于甲方有雇佣月嫂方面的需求,乙方愿意为甲方提供月嫂服务,并为甲方提供专业、优质、安全的月嫂服务。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经平等协商,特订立如下合同,双方共同遵守:

一、甲乙双方约定事项:

1、服务期限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年__月__日止,共计26天。

2、服务费用____元,大写_____元,服务期内休息四天,具体时间双方协商,合同签订当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服务费定金____元,服务至第七天将全款的50%____元付清,第十三天将全款金额____元付清。

3、国家法定节假日,乙方是否休息,由双方协商,如不能休息,甲方可参照国家有关节假日标准,支付乙方报酬(一天工资的双倍),(元旦一天,清明一天,端午一天,中秋节二天,国庆节三天,春节三天)。

4、乙方工作时间,正常每天24小时不断性服务,时间长、责任重,因此甲方不得随意额外增加乙方的其它服务内容,必须保证乙方体力充沛,精力旺盛,保证顺利完成母婴的正常护理工作。

5、由于工作的特殊性与活动性,乙方可以根据客户需求转为第三方服务。

6、若有早产儿未满37周新生儿,体重低于2500克,需再加护理费壹仟元。

二、服务内容:

1、产妇。

a根据产妇的饮食习惯合理的安排营养餐。

b指导产妇实行母乳喂养,按需哺乳。

c指导产妇进行乳房按摩与护理,防止乳房下垂、松弛。

d协助产妇进行个人卫生清洁,做好会阴冲洗及伤口护理,防止细菌感染。

2、婴儿。

a科学、合理健康喂养婴儿,保证婴儿健康的营养需要。

b安抚哭闹婴儿、呵护入眠。

c为婴儿洗澡、按摩、抚摸,增加与宝宝的情感交流,促进婴儿健康发育,及时为婴儿换衣服、尿布。

d做好脐部护理,臀部护理,保持干爽,防止感染。

e随时对婴儿的身体状况(食欲、食量黄疸、体温、大小便)的观察f培养婴儿的良好的生活习惯。

三、甲乙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1、甲方的权利: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及有效证件。

甲方的义务:按时向乙方支付服务费,不得以任何理由拖欠,为乙方提供与甲方基本相同的食宿条件,配合乙方做好月嫂工作,并提供合理的协助。

2、乙方的权利:乙方有权拒绝甲方不合理的工作安排,并要求甲方提供有效的健康证明。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生效,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如有违约,由违约方向对方赔偿相应损失,本协议未约定事项,由双方协商解决。

江苏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雇主):居民身份证:

一、经甲方(雇主)乙方(家政服务员)协商同意,签定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雇主)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政服务工作。未经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准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不逼乙方做没有安全措施的工作。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_________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内乙方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理赔,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理赔以保险条款为准。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_______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能安排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理赔事项由投保的保险公司负责,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予甲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乙方在服务期内因疾病及意外损伤所引起的赔偿,由投保的保险公司理赔,一切以保险条款为准。慢性病回家自费治疗。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2.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3.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4.本合同经双方商洽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

甲方(签字)乙方(签字)。

江苏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乙方:印江自治县3赢广告经营部依据《民法典》和有关法规的规定,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就委托设计事项,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信守执行:

一、委托事项:

二、设计与制作费用:设计与制作费用总计为:人民币元,(大写:元整)。

三、付款方式:

1、甲方需在合同签订时付委托设计与制作总费用的50%即人民币。

元(大写:元整)。

2、乙方将设计制作印刷品交付甲方时,甲方需向乙方支付合同余款,即人民币(大写:)。

四、设计与制作作品的时间及交付方式:

1、乙方需在双方约定的时间内完成设计方案。因甲方反复提出修改意见导致乙方工作不能按时完成时,可延期执行,延期时间由双方协商确定。

五、知识产权约定:

1、甲方在未付清所有委托设计制作费用之前,乙方设计的作品著作权归乙方,甲方对该作品不享有任何权利。

2、甲方将委托设计制作的所有费用结算完毕后,甲方拥有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

六、双方的权利义务:甲方权利:

1、甲方有权对乙方的设计提出建议和思路,以使乙方设计的作品更符合甲方企业文化内涵。

2、甲方有权对乙方所设计的作品提出修改意见;。

3、甲方在付清所有设计费用后享有设计作品的所有权、使用权和修改权;甲方义务:

1、甲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关费用;。

2、甲方有义务提供有关企业资料或其他有关资料给乙方;乙方权利:

1、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提供有关企业资料供乙方设计参考;。

2、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款项;。

3、乙方对设计的作品享有著作权,有权要求甲方在未付清款项之前不得使用该设计作品:乙方义务:

1、乙方需按照甲方的要求进行作品设计与制作。

2、乙方需按照合同约定按时交付设计制作作品。

七、违约责任:

1、甲方在设计作品初稿完成前终止合同,其预付的费用无权要求退回;甲方在乙方作品初稿完成后终止合同的,应当支付全额的设计费用。

2、乙方如无正当理由提前终止合同,所收取的费用应当全部退回给甲方。

江苏家政服务合同

甲方为使老人能够得到最完善的照顾,特此聘请乙方为甲方提供家政服务,经双方协商达成如下协议。

一、服务时间。

乙方从签订合同之日起,吃住都在甲方家里,全天24小时的照顾家庭的老人,为老人提供完善的家政服务,每月月休四天上六休一。

二、服务内容。

1、照顾老人的起居生活(整理内务、洗衣服、洗澡、打扫家庭卫生、保证老人的安全)如果老人出现问题要及时通知甲方。

2、合理安排老人的饮食,饮食要以清淡、软烂为好。

3、甲方以每月支付乙方人民币__________元(大写:_______________元)作为支付乙方的劳务报酬,(工资支付应在乙方服务满月后十日内发放上月劳务报酬)。

4、甲方不履行本协议,乙方可以提出辞职、申请劳动仲裁或向人民法院提出诉讼;乙方不履行本协议,甲方可以辞退乙方。乙方因人为原因给甲方造成重大损失,甲方享有诉讼权利。

三、甲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甲方有权利,让乙方按照上述的服务内容提供保姆服务。

2、甲方在家时可主动减轻乙方的劳务,如做饭、打扫卫生、洗衣服等。

3、甲方(包括老人)认为乙方没有按约定的事项例行职责、或者没有按照上述内容进行服务,要求乙方改正无效时,有权辞退乙方。

4、甲方不承担乙方为甲方服务期间的任何人身意外伤害和健康医疗费用。

四、乙方的权利、责任和义务。

1、乙方有权利要求甲方按时支付服务费用。

2、乙方应尽职尽责做好本职工作,为甲方提供优质的服务。尽量做到使老人满意、环境卫生干净整洁、饭菜可口。

3、乙方必须服从甲方的领导,明确__________与服务的关系,对甲方提出正常的批评意见和改进意见,应自觉接受和改进。

4、乙方对甲方的老人言语过激和不讲道理的行为应给予谅解。

5、乙方在服务期间享有人格尊重、人身自由、人权平等的基本权利。对于要求甲方合理改进和必须完善的事项,享有充分的建议权,甲方应及时给予答复。

6、乙方家中有事需要回家,应及时向甲方请假。特殊情况甲方应在最短的时间内予以批准。乙方有权利提出辞职,但在提出辞职时应至少提前一周通知甲方,并简要说明辞职理由;乙方辞职、协议终止。

五、服务期限自_____年___月___日至_____年___月___日,月休___天。

六、本协议一式_____份,自签字之日起生效。

江苏家政服务合同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协议法》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由甲方和乙方协商达成协议,甲方负责的______________内所有家庭保洁业务全部指定由乙方服务完成不得承接第三方。特订立本合作协议,以资信守。

一、双方的权利、义务。

(1)甲方:。

1、甲方负责为乙方提供家庭保洁订单推荐服务,并在服务期间为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服务支持。负责安排乙方进场服务的相关内容。

2、甲方必须提供真实有效的家庭服务订单信息。

3、指派专人联系、协调乙方的服务工作。

4、负责小区内住户的信息和服务需求的收集。

(2)乙方:。

1、向甲方指定的业主进行的相应的服务并当日收取相应费用。

2、按住户的要求及规定在相应的时间内按质按量完成工作。

二、服务地点、内容及结算方式。

1、服务地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合作期限及合同变更。

1、本协议的服务期限为:年月日至年月日,自双方签约之日起,一方要求提前终止时应提前十天书面通知另一方。

2、合同期内,合同内容如有变更,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合同变更应采取书面形式。

3、订立本协议的所依据的法律、行政法规、规章发生变化,本协议应变更相应内容。

4、订立本协议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协议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或者终止协议履行。

四、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合同约定,另一方均有权要求其赔偿因违约造成的损失;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六、争议解决。

在本协议执行期间如果双方发生争议,双方应本作友好协商解决。如果协商不成,双方有权提交当地仲裁委员会进行仲裁,并接受其仲裁规则。该仲裁裁决是终局的,双方将无条件服从该仲裁裁决。

七、不可抗力及意外事件。

因不可抗力,使得本协议履行不可能、不必要或者履行不及时,遭受不可抗力、意外事件的一方不承担违约责任。但应及时通知另一方。不可抗力的是指不能预见、不能克服并不能避免且对一方或双方当事人履约造成重大影响的客观事件,包括但不限于自然灾害如洪水、地震和风暴等以及社会事件如战争、动乱、政府政策变化等。

八、其他约定。

1、一方变更通讯地址或者联系方式,应自变更之日起两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联系方式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后果承担责任。

2、双方对提供的资料负有保密义务,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第三方泄露于本合同有关的数据、资料、技术及商务信息等内容。

本合同一式贰份,甲乙双方各执壹份,均具同等效力,由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

连体住宅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_________姓名:_________。

为维护甲、乙双方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依法订立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约定的各项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有固定期限劳动合同,本合同自____年_月_日始至____年_月_日止,合同期限为____年。

第二条乙方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同意担任____________岗位工作。本合同履行过程中,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整乙方的工作部门或岗位。

第三条乙方应按甲方制定的岗位职责、工作规范和标准、作业流程、考核标准等规定,按时、保质、保量地完成甲方规定的工作任务。

第四条在乙方付出正常劳动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前支付乙方薪资。在乙方的薪资收入中,包含甲方提供的.各项福利待遇和补贴等工资性报酬及甲、乙双方需缴纳的社会保险(乙方须按时到相应机构自行缴纳)。具体薪资标准根据乙方工作岗位和职责不同按甲方薪资制度执行。

第五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工装、培训、食宿等相应的福利待遇(详见甲方制定的福利待遇条款)。

第六条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甲方可即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给予乙方任何补偿,如乙方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的损害赔偿责任:

1)在试用期内,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劳动纪律或甲方规章、制度,根据甲方有关规定应予解除劳动合同的;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损害甲方利益的;

4)故意或无意泄露甲方商业秘密的;

5)提供虚假个人信息和身份证明、履历、学历、职业资格、医疗证明等材料的;

6)自动辞职或等同于自动辞职的;

7)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政策及甲方有关规定的。

第七条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待甲方同意后,按离职程序办理相关手续。乙方主动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无权要求甲方支付补偿费。

第八条本合同期限届满,本合同自行终止。

第九条本合同期满前____日,经甲、乙双方平等自愿、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续订,并签订《劳动合同续订书》。

第十条经济补偿与赔偿:甲方无故解除劳动合同的,应支付乙方经济补偿。乙方提前解除劳动合同的,应赔偿甲方培训费等费用。

第十一条劳动争议处理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双方协商解决,协调不成,当事人一方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____日内向甲方所在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第十二条其它:

第十三条与乙方工作相关的甲方交乙方保管使用的所有文件资料和因工作需要交乙方保管使用的甲方资产,乙方均应办理领用手续,并妥善保管正当使用。乙方因任何原因离职,均应如数向甲方交还所有甲方的文件资料和资产,如因乙方保管或使用不当造成的损坏、丢失或文件泄露,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四条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第十五条本合同由甲方盖章,乙方亲笔签名生效。甲方(盖章)。

乙方(亲笔签名):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

江苏家政服务合同

一、经甲方、乙方协商同意,签订本服务合同,在合同有效期间,甲、乙双方必须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司颁发的《用户须知》和《服务员守则》,以保护甲、乙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二、甲方(用户)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提供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未商得乙方同意,不得增加上述规定以外的劳务负担。

2.向乙方提供与甲方家庭成员基本相同的食宿(儿童、老人、病人加餐除外),不得让乙方与异性成年人同居一室。

3.平等待人,尊重乙方的人格和劳动,在工作上给予热情指导。不得虐待。

4.负责保护乙方安全。

5.按月付给乙方工资________元,每月递增_______元,增到元,不得拖欠克扣。

6.服务期半年内负担乙方医药费______,半年之后负担乙方医药费。

7.保证乙方每月休息不少于______天,如因特殊情况不让乙方休息,征得乙方同意,并应按天付给报酬。

8.乙方为甲方服务时,造成本人或他人的意外事故,甲方应立即通知有关部门和公司,积极处理好善后事宜,并承担一定经济责任。

9.乙方在服务过程中,因工作失误给甲方造成损失,甲方有权追究乙方责任和经济赔偿的要求,依照国家法律和有关法规处理。甲方不得采取搜身、扣压钱和物以及殴打、威逼等侵权行为。

10.不得擅自将乙方转换为第三方服务,不许将乙方带往外地服务。

三、乙方(家庭服务员)的权利和义务。

1.自愿为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为内容的家庭服务工作。

2.热心工作,文明服务,遵守公共道德和国家法律、法规。

3.不得擅自外出,不带外人去甲方住处,不准私自翻动甲方物品,不参方家庭纠纷。未经甲方允许私自外出或违反上述规定,发生问题责任自负。

4.服务期间,因工作失误造成的损失,均由自己负责。

5.每月可休息______天,如因甲方需要而停休,有权向甲方按天收取报酬。

6.服务期半年内自己负担医药费______,半年以上,自己负担______。

7.有权拒绝转换为第三方服务,或带往外地服务。

8.有权拒绝甲方增加合同规定之外的劳动负担,如双方协商同意,乙方有权要求增加劳动报酬。

9.乙方合法权益受到侵害,有权向有关部门和公司提出申诉,直至向司法部门控告。

四、合同签订与解除:

1.签订合同时,双方向公司(合同签发部门)交纳介绍费______元,(甲方______元、乙方______元)。介绍费一律不退。

2.合同到期后或合同内容有所变更时,七天之内应由双方持合同到公司办理续签和变更手续。

3.经公司同意,双方持合同办理解除合同手续,服务合同才视为终止。

4.乙方擅自离开用户家,甲方必须在24小时内通知公司备案,

否则乙方所出问题均由甲方承担责任。

5.合同未到期双方均要解除合同,各收违约金______整,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则由提出方交纳______元违约金。

6.本合同双方商洽,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甲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____。

登记号: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盖章)______________。

附续订合同期限。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备注:如有双方有特殊要求,经公司同意后在合同上注明。

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

住宅物业服务合同

地址:__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受委托方: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

注册地址: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

物业基本情况:____________。

物业类型:住宅及配套设施。

座落位置:北京市海淀区永泰庄北路甲19号。

占地面积:____________平方米。

建筑面积:____平方米。

第一条根据《怡清园业主公约》、《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及有关法律、法规,怡清园业主委员会委托________公司为怡清园小区提供物业服务。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受托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遵守本合同约定。

第二条委托服务的事项。

受托方应提供以下服务:

3、公共绿地的养护与管理;

4、公共环境卫生,包括房屋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公共场所的清洁卫生、垃圾的处理等;

5、小区内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维护;

7、保管与物业相关的工程图纸、住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

10、其他通常应当由物业服务公司提供的小区公共服务,如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修物业时,书面告知有关限制条件,并负责监督。

受托方可以选聘专营公司承担本物业的专项管理或服务,但不得将本物业的管理责任转嫁给第三方。

受托方不履行上述某项义务或提前终止合同给业主或物业使用人造成损失的,应当依法赔偿。

第三条服务收费标准。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向受托方交纳以下费用:

2、保安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3、小区绿化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

5、水泵费,由受托方按每套住宅每季______元收取,无水泵的二、三号楼不收;

7、公共设施维修费,由受托方按套内面积每平方米每季______元收取;

10、停车管理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元收取;停车场地使用费,由受托方按地上每车每季______元、地下每车每季______元收取;临时停车,每次逗留时间不超过2小时的来客免收,超过2小时的按地上每车每小时_____________________元、地下每车半小时1元收取管理费,超过半小时算一小时,不足半小时不算,大型车辆加倍。

商铺的管理费、暖气费按套内面积收取。第1-6项收费按每100平米套内面积折算为一户,电梯费暂不收取。如商铺需要经常性地使用电梯,须事先与业主委员会商定电梯费价格。

第四条交费办法。

上述第1-7项收费及第9项供暖费、第10项车辆管理费应与受托方完成相关任务的支出(含提供相关劳务的工人工资)相符,多余部分受托方应交给业主委员会,归全体业主共有。停车场地使用费应于收费后按季交给产权人或共同产权人(由业主委员会代表)受托方的利润与受托方管理层的工资只能从管理费中提取。

管理费于提供服务后按季交纳,暖气费按供暖年度预交,其他费用均按季预交交。相关服务开始提供满一月后尚未交纳的,受托方可以在公告栏公示催交。

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费或由物业代收、代交的费用逾期的,从享受服务满一月之日起受托方可以加收滞纳金:逾期的第一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一的滞纳金;逾期的第二个月,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二的滞纳金;从逾期的第三个月起,每逾期一天加收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第五条家庭服务。

受托方应于本合同生效后一周内制定各种家庭维修服务的收费标准(维修辅助材料如螺丝、钉子、凝结剂等包括在维修服务费内)与保证修理质量的时间,报业主委员会备案后公布。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养护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提出委托时,受托方必须接受委托并按公布的标准收费;在保质时间内出现修理质量问题的,受托方应当免费返修。房屋自有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需要的主要材料用户可自行购买,如需受托方提供则应先跟用户就材料价格达成一致意见。

第六条服务标准。

受托方的服务质量应达到下列要求:

1、房屋及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排除,建立维修服务回访制度,每年进行年检并保存大、中、小修的相关记录,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

2、保洁服务:居住区域的道路、楼梯每天清扫一次,垃圾每天清运一次,及时清理居住区内公共场所的废弃物,及时清扫积水和积雪,及时组织清理乱堆放的物品、乱张贴的宣传品。

3、保安服务:24小时专人值守,进行日常巡查,对火警事故、交通事故、治安事件以及其它紧急情况有处理预案并于事发时及时处理,配合派出所处理区内的违法现象,不得对业主及其家属使用暴力,对来犯外人使用暴力时不得超出正当防卫限度。

4、绿化管理:绿地无杂物,基本无裸露土地,草木修剪及时,无明显枯枝及病虫害现象。

5、消防管理:建立消防责任制,定期进行消防训练,定期巡查、检修消防设备,保证消防设备完好并有明显标志。

6、车辆管理:车辆停放有序,设有专人负责看管,对区内停放车辆的人为损伤与区内停放车辆的失窃负补充责任(就侵权人或保险公司赔偿后剩余的损失负责)。

7、装修管理:监督业主和施工单位遵照有关规定进行装修并对装修过程进行监控。

8、档案资料管理:设专人管理,建立档案资料管理办法,并对物业基础资料和业主入住后的相关资料统一管理。

9、急修:1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95%以上;小修:72小时内完成,及时率达80%以上。

10、供暖:保证门窗长时间关闭的情况下顶楼北向房间气温不低于15度。

第七条保障措施。

为保证以上约定达到目的,委托方享有下列权利:

1、审定受托方制定的物业服务方案及需要业主与物业使用人遵守的各项规章制度;

2、检查受托方管理、服务工作的执行情况;

3、审查受托方的费用支出情况(管理费除外)并在小区内公告;

4、按季(或按半年、按年,依群众意见的强烈程度而定)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工作的满意程度进行民意测验,民意测验的样本数不得低于100人。

委托方在享有上述权利的同时应履行如下义务:

3、当业主或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协助受托方催交;

4、协助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物业服务与收费遗留问题。

第八条奖惩。

受托方提供服务或进行管理应尽量做到服务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使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对受托方的服务与管理满意。民意测验将对本合同第二条、第四条规定的委托事项分别按及时、高效(质量)节约、和善四个指标打分后取平均值。民意测验对受托方的平均满意率达到60%为受托方取得全部管理费的条件。平均满意率每降低5个百分点,应扣减测验前一季度和测验后一季度的管理费各5%.平均满意率不足40%,委托方可提前单方解除合同并免除负违约责任。平均满意率超过80%,或平均满意率超过70%且有明显的通货膨胀(10%以上),委托方应建议业主大会适当提高下一年度的管理费标准。

第九条合同终止与合同解除。

本合同有效期限为一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本合同到期时,任何一方不愿续约的,应当提前30天告知对方,否则视为同意本合同自动顺延一年。但因服务质量太差导致业主与物业使用人抽样调查平均满意率低于40%而提前解除合同的,不受“提前告知”条款限制。

本合同终止或解除后,受托方必须于10日内向委托方移交全部管理用房及物业管理的全部档案资料,委托方应当采用公告催交、出具证明材料、出庭作证等方式协助受托方追收欠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当交纳的费用。

第十条附则。

本合同草签后需依《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进行公示,公示15天后无异议或异议者不足规定人数的,加盖业主委员会印章,合同正式生效。

本合同双方协商一致时可对合同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但补充协议实质性地修改了合同条款的,需要完成《怡清园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规定的公示程序。

本合同及其附件和补充协议中未规定的事宜,均遵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执行。

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及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本合同在履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应当向海淀区人民法院起诉。

委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受托方签章: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连体住宅物业服务合同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名称:

代表人:

联系电话:

受委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企业名称:

法定代表人:

联系电话:

根据《民法典》、《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甲乙双方就物业服务事项达成共识并订立本合同。

第2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别墅、连体住宅。

座落位置:

占地面积:62504.2平方米。

建筑面积:约34000平方米。

第3条乙方提供服务的受益人为本物业区域内的全体业主和使用人。

本物业的全体业主、使用人均应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4条本物业小区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5条本物业小区共用设备的维修、养护、运行和管理。

第6条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第7条附属配套建筑和设施及构筑物的维修、养护与管理。

包括:物业管理办公经营用房、文化体育娱乐场所及设施、配电房等。

第8条公共绿地、公共场所内的花木、公共场所内的建筑小品的养护与管理。

庭院内的绿地、花木可以应业主要求给予适当管理。

第9条公共环境卫生管理。

包括:公共场所、场地的清扫保洁及垃圾的收集。

第10条协助公安部门维护小区公共秩序。

第12条按照《维修基金管理使用办法》的规定做好小区维修基金利息及维修资金的管理和使用工作。

第13条房屋自用部位、自用设备的维修可以委托乙方实施,但委托方要承担一切费用。

第14条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伴海山庄管理规约》和业主委员会决议及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行为。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15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二年。

自二〇一〇年九月一日起至二〇一二年八月三十一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和义务。

第16条甲方权利和义务。

(一)甲方权利。

1.代表和维护业主、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根据业主大会的决议与物业管理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4.检查监督乙方物业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议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维修财务预算及决算;。

6.查阅本小区物业档案资料(与物业公司内部管理有关的资料除外);。

7.向业主筹集或续筹维修资金,审定维修基金的使用情况;。

8.监督公共建筑、共用设施设备和物业管理办公用房及经营用房的使用情况。

(二)甲方义务。

1.听取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并及时将业主、使用人的意见和建议反馈给乙方;。

3.协助乙方开展物业管理工作,完成和实现物业管理各项管理目标;。

4.当业主、使用人不按规定缴纳物业管理服务费时,协助乙方催交;。

5.协助乙方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工作。

第17条乙方权利和义务。

(一)乙方的权利。

1.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合同有关约定制定物业管理实施方案并实施管理;。

2.编制物业管理年度管理计划、编制维修基金使用计划及预决算报告;。

3.编制共用设施设备大修、中修、更新、改造方案;。

4.依照本合同和市物价局核发的收费许可证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

5.负责物业管理档案资料;。

6.规劝制止业主、使用人违反物业管理规定及《伴海山庄管理规约》的行为;。

7.有选聘专业公司承担专项工程的权力;但不得将物业管理责任转让给第三人;。

9.依法向业主、使用人追缴欠交的物业管理服务费。

(二)乙方的义务。

2.接受业主委员会和业主、使用人的监督;3.接受物业行政主管部门的监督、指导;。

4.对本物业的公共配套设施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使用功能。

如需扩建或完善配套项目,须经甲方同意并报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5.在条件成熟的情况下定时向业主公布维修基金及其利息使用管理情况;。

6.向业主、使用人提供优良生活工作环境,搞好社区文化和社区服务;。

7.发现违法行为要及时制止并向政府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报告;。

8.定期对房屋设施设备状况进行检查,及时排除不安全隐患和险情;。

9.物业服务合同终止物业服务企业退出时按照《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的内容向甲方移交相关资料和设施设备。

第18条依据国家、山东省和日照市有关规定,制定本物业管理服务质量及标准。

具体内容如下:

(一)房屋及共用设备管理。

1.小区园区、房屋幢号、户号有明显标志,设有引导方向平面图、指路牌和引导牌。

2.物业管理人员按要求经过专业培训,持证上岗。

3.进一步完善房屋档案资料,包括按幢、户立档,设备图纸、档案资料齐全,设备台帐记录清晰,便于查阅。

(二)共用设施管理。

1.小区内公共配套服务设施完好,并按原设计用途使用。

2.公共照明设施设备齐全,运行正常。

3.保持道路畅通。

4.污水排放畅通,沟道无积水。

5.危险部位标志明显。

(三)绿化及养护管理。

绿化有专人养护和管理,对绿地、花木等定期浇水、施肥、除虫、修剪、清除枯叶。

(四)环境卫生管理。

1.小区内环卫设施完善,设有果皮箱、垃圾箱等保洁设施。

2.道路、公共绿地、公用场地,保持清洁。

3.雪后及时扫净小区内道路积雪;雨后及时清理污水。

4.公共场所发现乱堆、乱放、乱贴、乱画现象及时制止或处理。

5.发现小区内有乱搭乱建的现象及时劝阻。

(五)社区秩序维护。

1.小区内实行24小时值班巡逻制度;严禁脱岗。

2.值班人员统一着装,熟悉辖区情况,工作规范,责任到人,相片公示,有值班巡逻记录,各项管理措施落实。

3.进一步完善小区内的监控工作,监控设备完好,监控画面尽量保持清晰;无特殊情况监控资料7天有效。

设施设备的完善、改造或更新,需要动用维修基金的按照以上相关条款执行。

(六)消防。

1.消防系统标志明显,设备完好,可随时启用。

2.配备兼职消防管理人员。

(七)公共文体娱乐场所原则上仅对小区业主及物业使用人开放。

(一)依照日照市物价局的批复,住宅房屋,乙方按业主房产建筑面积每月每平方米0.70元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

(二)业主转让物业时,须交清转让前的物业管理服务费用。

第20条房屋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和更新费用,按国家有关文件执行。

第七章违约责任。

第21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六条甲方义务的约定,使乙方未完成规定管理目标,乙方有权要求甲方限期解决。

第22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章的约定,未按合同约定标准管理物业,甲方有权要求乙方限期整改。

第23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六章的约定,擅自提高收费标准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清退。

第24条乙方不按规定和甲方审定的计划使用维修基金,或将维修基金利息挪作他用的,甲方有权制止。

第八章附则。

第25条本合同期满前二个月甲乙双方应就续签合同事宜进行协商。

第26条双方可以对本合同的条款进行补充,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

但是补充协议须经业主大会讨论通过并经甲乙双方共同签字盖章后才具有法律效力。

第27条本合同一式三份。

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报物业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28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报请物业主管部门进行调解,调解不成功时双方同意:

(一)由日照市仲裁委员会仲裁。

(二)向人民法院起诉。

第29条其他约定:

1.加强对建筑垃圾的管理工作。

2.为维护公众、业主、使用人的切身利益,在不可预见情况下,如发生燃气泄漏、漏电、火灾、水管破裂、救助人命、协助公安机关执行任务等突发事件,或因自然灾害、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业主、使用人人身伤害、死亡和财产损失的,甲乙双方均不承担责任。

甲方(签章):_____________乙方(签章):_____________。

代表人:代表人: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连体住宅物业服务合同

乙方(业主)委托代理人姓名:_____。

根据《xx大厦住宅用房物业管理和费用收取办法》,甲乙双方就乙方使用的房屋物业管理服务及费用等事宜,达成协议如下:

一、房屋地址:_____。

二、管理建筑面积:m2。

三、管理期: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五、物业管理费标准为元/m2月,月总额为元。乙方每月x日前按现金付款方式缴付物业管理费给甲方。乙方签定物业管理服务协议后,应向甲方预缴两个月物业管理费作履约保证金(人民币)元,预缴水电周转金元,合同期满后无息退还。

六、乙方须遵守如下规定:

1、因使用需要对房屋进行扩、加、改建(含改变间隔)、室内装修或增加设备,乙方须以书面文件(附施工图)向物业公司申报,根据乙方的申报材料,甲方负责向业主申报审批。我司接到业主审批通知后,通知乙方施工。

2、非住宅用房的原有公共设施及其设备的'维修,由甲方负责,乙方须无条件服从维修工程的需要。如因乙方过错延误维修造成他人人身伤亡、财产损失的,须负全部责任。乙方使用房屋不当或人为造成房屋或公共设施损毁的,须负责修复或赔偿。

3、乙方在承租屋内需增设、使用超过原核定标准规定的水、电设备,须经业主和物业公司同意并承担所发生的费用。

4、注意防火安全,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不得在房屋内非法存放除生活所需以外的易燃、易爆等危险品。

5、乙方须遵照政府有关法律、遵守大厦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规定,合法合理使用房屋,不制造环境污染、噪声污染、空气污染、不发生影响大厦正常生活秩序的行为。

6、乙方须按时如数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及其他应交的费用,无正当理由拒交、延交者按有关规定处理。

七、甲方责任、义务。

1、认真贯彻、严格执行政府和地方的法律、法规和省、市物业管理规定。

2、为乙方提供报批装修所需的图纸及技术资料。

3、对承诺的服务项目每年至少进行一次租户满意度的调查及征询,不断提高服务质量。

4、努力为乙方营造一个良好的工作和生活环境。

八、法律责任。

1、乙方违反本协议约定或违反物业管理有关规定的,甲方有权对乙方进行批评、教育、劝阻,或接受业联会委托采取其他有效措施。

2、乙方未能按照协议之约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水电费等费用,甲方有权按日加收应交费用千分之三的滞纳金。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于签定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住宅物业服务合同

物业服务包括工业、商业和住宅物业服务,其中住宅物业服务是为住宅物业所有权人和使用人所提供的一种全方位、立体式的综合性管理与服务。住宅物业服务合同是怎样写的呢?以下是在本站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住宅物业服务合同范文,感谢您的阅读。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联系电话:

乙方:

法定代表人:

住所地:

邮编:

资质等级:

证书编号:

联系电话:

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xxxxxxx住宅小区提供前期物业服务事宜,订立本合同。

下列词语在本合同中,所赋予的定义是:

1、专有部分-----指在建筑物中依法取得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独立空间或区域,包括上述空间或区域内专用的计量设施和管线接驳端以内的相关设施设备。

2、共用部位-----指住宅主体承重结构部位(包括基础、内外承重墙体、柱、梁、楼板、屋顶等)、抗震结构、部位、户外墙面、门厅、楼梯间、公共通道等。

3、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内,共用上下水和地下排水管道、下水管、水箱、加压水泵、电梯天线、共用线路、照明、锅炉、暖气线路、煤气线路、消防设施、共用智能化设备、其它机电设备和共用设备使用的房屋。

4、共用设备-----指住宅小区或单幢住宅、公共绿地、道路、路灯、沟渠、池、井、非经营性车场车库、公益性文体设施和公共设施使用的房屋等。

5、交付使用-----指业主按《商品房。

买卖合同。

》约定办理完结开发商指定的相应手续;业主在约定期限内不办理相应手续,视为房屋已交付使用。

第一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一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名称:;。

物业类型:;。

座落位置:;。

建筑面积:;。

总占地面积:;。

东至:;。

南临:;。

西至:;。

北至:。

第二章服务内容与质量。

第二条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包括以下内容:

1、物业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

2、物业共用设施设备的运行、维修、养护和管理;。

3、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地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污水管道的疏通;。

4、公共绿化的养护和管理;。

5、停车场秩序管理服务;。

6、物业档案资料管理。

说明:业主门户以内的部位和设备,包括但不限于水、电、气户门以内的管线和自用阳台、空调位等不在本合同的服务范围之内。

第三条乙方提供的前期物业服务应达到约定的质量标准(前期物业服务质量标准详见附件)。

第三章服务费用。

第四条本物业服务区域物业服务收费采用包干制方式。

第五条物业服务资金由业主按其拥有物业的建筑面积预先交纳,具体标准如下:

4、预收的物业服务资金由物业服务支出和乙方的经营利润构成。

第六条其他服务收费标准。

1、地面车位服务费:元/月;。

2、地下车位服务费:元/月。

3、电梯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中间层元/平方米/月,上下逐层增减0.01元/平方米/月。首层可直接入户业主不收取电梯费。

4、水费:住宅:吨;商业:吨。

5、电费:住宅:度;商业:度。

6、生活垃圾处理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元/月/户。

7、装修服务费:元/平方米。

8、装修垃圾清运费按政府规定收费标准收取,即:

(1)200元/户一室一厅以下。

(2)260元/户二室及二室一厅。

(3)320元/户二室二厅及三室一厅。

(4)380元/户三室二厅及四室以上。

第七条物业服务资金主要用于以下开支:

1、服务人员的工资、社会保险和按规定提取的福利费等;。

2、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日常运行、维护费用;。

6、办公费用;。

8、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及公众责任保险费用;。

9、法定税费;。

11、其他费用。

乙方按照上述标准收取物业服务费用,并按本合同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提供服务,盈余或亏损由乙方享有或承担。

第八条物业服务费收费标准会随着项目规划变更、政府政策变化。

第九条物业服务费采取银行托收或业主自行交纳的方式。

第十一条业主应于本物业交付之日起交纳物业服务费用。

1、纳入物业服务范围的已竣工但尚未出售,或者因甲方原因未能按时交给物业买受人的物业,其物业服务费用由甲方按70%交纳。

2、业主与物业使用人约定由物业使用人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从其约定,业主负连带交纳责任。业主与物业使用人之间的交费规定,业主应及时书面告知乙方。

3、物业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于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物业服务费,逾期交纳物业服务费的,每逾期一日,应交纳欠费总额的3‰作为滞纳金。

4、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向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服务费用,乙方对于施欠物业服务费的行为可以通过将欠缴费用的业主名单在物业服务区域内予以公布等合法手段催收、催缴。乙方也可以采用寄送挂号信得方式对拖欠物业费得业主进行催收、催缴,邮寄地址为业主办理入住登记时登记地址为送达地址。未交纳物业服务费超过3个月的,乙方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诉。第十二条乙方应当明示物业服务费用的收费项目和标准以及特约服务项目的收费标准。

第四章物业的经营与管理。

第十三条本物业服务区域内的车位所有权属,依照法定或业主与甲方签订的合同约定。

第十四条停车场收费分别采取以下方式:

1、共有产权停车场使用,车位使用人应按元/次·位的标准向乙方交纳车位服务费(含车位使用费)。

2、按月、季或年进行预先交纳,未交费车辆不得进入园区及使用停车位。

3、独体车库由业主购置的,业主或车库使用人按元/月的标准向乙方交纳服务费,服务费用按季交纳,业主或车库使用人应于每季首月15日前向乙方交纳当期车库服务费,拖欠及逾期的处理方式同第十一条第3、4款。

第十五条乙方应与车位使用人签订书面的车位使用协议,明确双方在车位使用及停车服务等方面的权利义务。

第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停车场及其他物业共用部位、公用设备设施统一委托乙方经营,乙方可以在此物业服务区域内进行宣传、场地租赁等经营活动。

第十七条装修服务费与装修垃圾清运费纳入物业服务收入资金,专项专用。

第五章物业的承接验收。

第十八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配合乙方对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进行查验。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确认查验过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所存在问题,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

第二十条对于本合同签订后承接的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甲乙双方应按照前条规定进行查验并签订确认书,作为界定各自在开发建设和物业服务方面承担责任的依据。

第二十条乙方承接物业时,甲方应向乙方移交下列资料:

2、设施设备的安装、使用和维护保养等技术资料;。

3、物业质量保修文件和物业使用说明文件;。

4、物业服务所必需的其它资料。

第二十二条甲方保证交付使用的物业符合国家规定的验收标准,按照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六章物业的使用与维护。

维护等方面的。

规章制度。

物业交付后,乙方根据规章制度提供服务时,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应给予必要配合。

第二十五条乙方应及时向全体业主通告本物业服务区域内有关物业服务的重大事项,及时处理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投诉,接受甲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监督。

第二十六条乙方应当开展对本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年度安全检查工作,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予以整改。

第二十七条因维修物业或者公共利益,甲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和乙方的同意;乙方确需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征得相关业主的同意,临时占用、挖掘本物业服务区域内道路、场地的,应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八条乙方与装饰装修房屋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签订书面的装饰装修服务协议,就双方的权力、义务与装饰装修服务内容、服务费用等事项进行约定,并事先告知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装饰装修中的禁止行为和注意事项。

第二十九条甲方应于物业交付使用前30天向乙方提供能够直接投入使用的、不少于法律规定面积的物业服务用房。

第三十条物业服务用房属全体业主所有,乙方可以在本合同期限内无偿使用,但不得改变其用途。

第七章双方其他权利义务。

第三十一条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1、监督检查乙方各项方案和计划的实施。

3、制定《xxxxxxx业主临时管理规约》,并在物业买卖合同中要求物业买受人书面承诺遵守。

4、不得擅自改变本物业的公共建筑、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使用功能,应取得本物业三分之二的业主同意后报有关部门批准实施。

5、当项目具备成立业主大会条件后,甲方应当向项目所在地的区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街道办事处提出成立业主大会的申请。

第三十二条乙方的权利义务。

1、在本物业服务区域内设立专门机构负责本物业的日常管理工作,履行本合同的有关权利、义务。

2、根据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和本合同的约定,自主开展各项物业服务经营活动,但不得侵害业主、物业使用人及他人的合法权益,不得利用提供物业服务的便利获取不当利益。

3、建立物业服务档案,及时记载变更情况。

4、可以将物业服务区域内的专项服务业务委托给专业性服务企业,但不得将该区域内的全部物业服务一并委托给他人。

5、应当协助做好物业服务区域内的安全防范工作。发生安全事故时,乙方在采取应急措施的同时,应当及时向有关行政管理部门报告,协助做好救助工作。

6、监督《xxxxxxx。

7、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及他人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维修养护,有关业主必须予以配合,责任人不履行维修养护义务或有关业主拒绝给予配合的,乙方将事件通知相关业主或社区后,可以自行维修养护,所发生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第三十三条本合同终止时,乙方应将物业服务用房、物业服务相关资料等属于全体业主所有的财物,及时完整地移交给业主委员会。

第八章专项维修资金。

第三十四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缴存按xxxxxxx市政府相关文件由业主在入住前一次性交纳并存入政府指定专用账户。

第三十五条专项维修资金的使用和分摊,按照国家和xxxxxxx当地法规和政策规定。

第三十六条相关业主不批准乙方所编制的专项维修资金使用方案,或资金不够所引致的经济损失及法律责任,由相关业主承担。

第三十七条专项维修资金的续筹:业主专维修资金账面余额不足首次缴集专项维修资金总额的30%时,依据《xxxxxxx市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专项维修资金补建续筹及使用规定》的相关条款,按房屋所有权人所拥有的房屋建筑面积比例向房屋所有权人续筹。续筹的专项维修资金标准,由业主大会讨论决定,并报市房产局和区房产局。

第九章违约责任。

第三十八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十九条、第二十条、第二十一条的约定,致使乙方的管理服务无法达到本合同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质量标准的,由甲方赔偿由此给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造成的损失。

第三十九条除前条规定情况外,乙方的管理服务达不到本合同。

第二条、第三条约定的服务内容和服务质量标准,应按国家或地方行业主管部门规定的标准向甲方、业主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条甲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第十一条的约定,未能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的,每逾期一日应按欠交总额的0.3%的标准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第四十一条乙方违反本合同第五条、第六条的约定,擅自提高物业服务费用标准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就超额部分有权拒绝交纳;乙方已经收取的,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有权要求乙方双倍返还。

第四十二条甲方违反本合同第二十三条的约定,拒绝或拖延履行保修义务的,业主、物业使用人可以自付或委托乙方修复,修复费用及造成的其他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十三条以下情况乙方不承担责任:

1、因不可抗力导致物业服务中断的;。

2、乙方已履行本合同约定义务,但因物业本身固有瑕疵造成损失的;。

5、在本物业内发生治安或刑事案件包括但不限于伤害、抢劫、破坏、爆炸、火灾、盗窃等事由所致之损害。

6、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7、甲方或业主在已有标识提示或告之的前提下,不遵守《xxxxxxx何损害。

8、业主门户内部位、设施、自用阳台、空调位及附属构件的损失以及由于该部位、设施、自用阳台、空调位及附属构件的损坏及其他原因给第三人所造成的损失。

9、甲方或业主、物业使用人未经乙方同意,擅自委托乙方工作人员提供服务所致之任何损害。

10、其他业主与使用人另有约定的情形。

第十章其他事项。

第四十四条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业主委员会代表全体业主与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业主临时管理规约》或其他法律法规所引致之任本合同自动终止。

第四十五条业主可与物业使用人就本合同的权利义务进行约定,但物业使用人违反本合同约定的,业主应承担连带责任。

第四十六条本合同的附件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四十七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另行以书面形式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存在冲突的,以补充协议为准。

第四十八条本合同在履行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双方可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方式处理。

第四十九条本合同一式陆份,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后生效。甲方执叁份、乙方、物价局及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各执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本合同当事人:

委托方(以下简称甲方): 。

受托方(以下简称乙方): 。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贵州省物业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等国家、地方法律、法规,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物业管理服务合同。

第二条、物业基本情况。

物业类型:住宅小区。

座落位置:思南县思唐镇城北街碧海花园。

四至:东至城北乌江花园,西至城北二期廉租房,南至大同路,北至乌江粮油农贸市场;。

住宅面积:20470.93平方米;。

第三条、乙方提供服务的收益人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本物业的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应对履行本合同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二章委托管理事项。

第四条、房屋建筑共用部位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楼盖、屋顶、梁、柱、内外墙体和基础等承重结构部位、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门厅、设备机房等。

第五条、共用设施、设备的维修、养护、管理和运行服务。包括共用的上下水管道、落水管、污水管、垃圾库、抽风排烟道、共用照明、可视门、加压供水设备、配电系统、楼内消防设施设备、电梯、供水系统等)。

第六条、住宅小区规划红线内属物业管理范围的市政公用设施的维修、养护和管理,包括道路、室外上下水管道、化粪池、沟渠、池、井、室外泵房、路灯、停车库及地面停车位等。

第八条、公共区域绿地、花木、建筑小品、水系的养护、维修和管理。

第九条、公共环境卫生,包括公共场所、房屋建筑物共用部位的清洁卫生、垃圾的收集、清运,小区消杀。

第十条、小区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

第十一条、维持公共秩序,包括安全监控、巡视、门岗值勤登记等。对碧海花园小区实行24小时封闭式管理,对碧海花园小区规划红线内范围进行全天候监控巡视,实行外来人员检查登记出入制度,配合和协助公安机关做好小区保安工作。

第十二条、建立、保存、管理好与物业有关的工程图纸、住用户档案与竣工验收资料等。

第十三条、为小区业主提供社区文化娱乐服务。

第十四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自用部位和自用设施及设备的维修养护,在当事人提出委托时,乙方应接受委托并合理收费。收费标准应公布。

第十五条、负责向业主和物业使用人收取物业管理服务费,停车费用等;并负责按照国家规定和双方约定代收代缴有关水电费用。

第十六条、在甲方的授权和配合下,对违反业主公约的行为及时采取规劝、批评、制止,直至诉讼等措施。

第十七条、做好政府法规和行业政策所规定的应由物业管理公司承担的其它事项。

第三章委托管理期限。

第十八条、委托管理期限为一年。自20xx年1月20日起至20xx年1月20日止。

第四章双方权利义务。

第十九条、甲方权利义务。

1、代表和维护产权人、使用人的合法权益;。

2、制定业主公约并监督业主和物业使用人遵守公约;。

3、核准乙方拟定的物业管理制度;。

4、检查监督乙方管理工作的实施及制度的执行情况;。

5、审定乙方提出的物业管理服务年度计划、财务预算及决算;。

6、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物业管理用房由乙方无偿使用;物业管理用房建筑面积根据具体情势另行协商。

8、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不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时,甲方负责协助催交;。

9、协调、处理本合同生效前发生的管理遗留问题;。

10、协助乙方做好物业管理工作和宣传教育、文化活动。

第二十条、乙方权利义务。

2、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本合同的约定,制订符合本物业管理区域特性的物业管理制度;。

3、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法规、规章的行为,提请有关部门处理;。

4、按本合同第十六条的约定,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违反业主公约和物业管理制度的行为进行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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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区住宅物业服务合同

为规范住宅小区的管理,保证全体业主的合法权益,为广大业主提供一个优美、文明、舒适、安全、清洁、便捷的居住环境,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及相关管理规定,经双方协商同意,签订本协议。

甲方(物业服务企业):(以下简称甲方)乙方(业主):(以下简称乙方)第二条甲方的义务1、甲方依据服务协议对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共用部位:房屋、基础、墙体、承重结构、外墙面、楼梯间、走廊通道等共用设施设备的管理养护或协调相关管理单位进行维修养护。

(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十六条规定:住宅小区内的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由专业经营单位负责设计、建设、维护和管理。

建设单位应当协调配合专业经营设施设备的施工,并承重相关管沟、设备用房等土建工程的配套建设)。

2、甲方根据委托对业主所购房屋自用部分和自用设备,按有关规定向乙方收费后进行维修,(自用部位和自用设备指业户门以内的.部位和设备;自用部位具体指:户门、户窗、户内墙面、户内地面、户内非承重墙、隔扇、自用阳台、阳台护栏、扶手等;自用设备指:室内电、气、分户水表、管线、卫生器具等)。

3、甲方依据协议对小区内道路等公共卫生的清扫保洁及绿化管理养护。

4、甲方依据协议对小区内公共设施的日常维修养护,使各项设施正常使用(雨、污水及时排放)。

5、甲方依据协议做好小区的交通秩序和消防工作,维护小区内正常的生活秩序。

6、甲方接到乙方的报修后,派人到现场落实,并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维修服务。

7、甲方为业主提供有偿便民服务,乙方根据自己的需要委托给甲方后,甲方应提供优质周到的服务,并不断开拓服务项目,提供更多更方便的服务。

8、甲方应积极创造条件,开展丰富多彩的社区文化活动,组织业主进行自我管理、自我服务,活跃小区业主的业余文化生活。

9、甲方积极开展创建文明小区活动,不断提高管理服务水平。

10、甲方依据相关管理规定对小区管理有关档案资料记录完善、完整存档,住户(业主)资料不随意提供给第三方。

第三条管理标准按照物业管理委托合同约定的质量标准提供服务,对小区进行二级服务管理及业主要求的约定提供服务。

第四条乙方义务1、乙方承诺自觉遵守和维护国家及地方政府的一切有关住宅物业的政策、法律和法规,执行甲方为实施管理俄日制定的有关规定和制度。

2、乙方装修房屋时首先做24小时闭水试验无渗漏后再进行装修。

3、乙房装修房屋、安装空调、防盗门、车库门、太阳能热水器等设施设备时,应先到物业管理处办理手续,签订相关协议,缴纳保证金后,再按照物业管理处规定进行施工。

施工完成后,经甲方物业验收合格后,若无违规现象,在验收合格之日起三个月后进行两次验收,二次验收没有质量隐患,合格后无息退还保证金(对于不合格或违规现象,按约定给予处罚,并限期恢复原状后再进行办理退还保证金手续)。

4、装修保证金单据请妥善保管好,持装修保证金单据退款,无单据将不予以办理退款手续。

5、乙方安装空调时,室外机应安装在规定位置,做到整齐美观。

6、乙方在安装或维修太阳能热水器时,必须按物业管理的规定位置和规定方法进行安装或维修,并保证不破坏房屋和防水层。

凡因安装或维修太阳能热水器破坏了防水层造成房屋漏水及对房屋产生其他问题等,责任由乙方承担。

7、为维护小区的外观统一,小区内不允许随意安装防盗网、防护栏等附属设施设备。

8、乙方因装修造成管线破裂,或因此产生的一切问题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9、乙方保证按规定、按时将生活垃圾装袋投放在指定地点,不随意倾倒垃圾或乱扔杂物。

乙方保证爱护小区内花草树木、不占用小区绿地、不私自乱栽乱种,不擅自砍、移、攀折树木,不践踏、破坏绿地等。

10、乙方承诺爱护公共设施,保持小区环境优美,做到不私搭乱建房舍,不私接乱改水、电、气、暖管线,不违章装修,不乱停放车辆和乱鸣车喇叭,不存放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不在休息时间播放大功率音响,不违反规定私自饲养家禽级宠物等。

11、乙方保证住房出售或出租时,要告知买受人或承租人到物业办公室办理相关手续。

12、乙方承诺严格按照安全用气管理规定安全使用天然气,保证不适用不合格的燃气器具。

13、乙方积极配合物业管理人员入户检查检修,按规定交纳物业管理费用,不得以房屋质量问题为由拒交物业费等相关费用,不服从管理的,一切问题由乙方自己解决,物业不在为其做相关服务等。

14、乙方保证做到积极维护小区安定团结,积极协助甲方做好各项管理工作,人人争做遵纪守法的好市民,户户争当文明家庭。

15、旭润新城多层住宅物业管理费每月每平方0.4元。

小高层住宅物业管理费按每月每平方0.6元,电梯运行费每月每平方0.2元(不含年检,维护等相关费用),商业物业管理费按住宅物业管理费标准上浮150%收取。

(以上费用不含楼道照明费,车位费,垃圾清运费,水损耗费及专营单位等收费)。

16、乙方应及时交纳各项费用,如不及时交纳,将承担自欠费之日起按每日所欠的费用总数的千分之五的滞纳金。

17、支付专营单位委托甲方代收水、电、暖、天然气、垃圾处置等相关费用,水损耗等费用业主共摊。

第五条其他事项。

1、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四十九条规定:业主或者物业使用人在住宅装饰。

3装修开工前,应当告知相邻业主。

物业服务企业对住宅装饰活动进行巡查时,业主不得拒绝和阻碍。

2、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二条规定:物业服务企业违反规定及物业服务合同,擅自扩大收费范围、提高收费标准、重复收费的,业主委员会或者业主有权拒绝。

物业服务企业依约履行义务的,业主应当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用,不得以放弃共有权利为由拒交纳,物业产权转移时,业主应当结清物业服务费。

3、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四条规定:在保修期内工程质量问题、相关配套设施及公共设施设备的维修、更换等,责任属建设单位,甲方可进行协调但不承担维修及相关责任;乙方必须服从甲方安排,配合协调工作,否则甲方不与协调,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

4、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七十九条规定:物业保修期满后,业主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

由业主负责。

5、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八十条规定:业主长期空置物业时,应当告知物业服务企业,并与物业服务企业就专有部分的养护、维修、管理等事项进行协商,采取措施防止漏水、漏气等事故的发生。

6、物业管理秩序维护职责时:维护小区内的公共秩序和消除可能危害人身、财产的公共安全隐患以及交通与车辆停放秩序的管理,不含对车辆等财务的保管。

7、请将您或来访客人车辆停放在指定安全位置:摩托车、电动车、自行车等在车库或储藏室内落锁停放,以免被刮蹭或丢失等;如需看管需另行签订协议。

物业公司不承担所有车辆的停放、看管及家庭财产等相关责任。

8、家庭保护、财产看护及贵重物品保管需业主与物业公司另行签订协议。

9、在物业秩序维护履行职责过程中没有明显过失发生盗窃等案件(包括:自行车、摩托车、所有机动车辆的丢失,车辆划痕、扎胎等),在公安机关破案后由行为人承担责任、负责赔偿损失;因物业安保工作不到位原因发生盗窃案,经公安部门鉴定后由物业公司赔偿损失。

10、所有车辆进入小区停放至指定位置并按规定交纳场地使用费,在小区内行驶时时速为每小时5公里,发生事故由驾驶员和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业主带入车辆,包括出租车和业主同意进入小区的车辆发生事故由带入业主承担;不服从管理的车辆发生一切事故由车主承担全部责任。

车辆办理出入证后凭证出入,坐到车证不分离,在小区行驶注意避让地下管井盖以免压坏井盖划伤轮胎对您的车辆造成损害,因此发生的问题又责任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1、2.5吨以上的货车、19座(含19座)以上的客车未经许可请勿驶入小区(运送装修材料、搬运家居物品的货车需秩序维修员确认后方可驶入)。

12、为防止自然灾害、避免个人损失,业主应当自行办理家庭财产、人身意外伤害等保险;时刻注意天气变化,做好行走防范,保证自身安全,雨、小心行走,因此产生的事故由事故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3、根据《山东省物业管理条例》第五十五条第五款规定:业主在物业管理活动中应按时交纳物业服务费。

14、甲方对乙方欠费进行催收,对欠费的业主,物业将终止提供一切服务;由此引发的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担全部责任。

(因欠费造成的停水、停电等带来生活的不便,由欠费业主承担一切责任)。

15、房屋装修保证金的退还方式:乙方装修完毕后经物业管理人员验收合格,经观察三个月后二次验收,没有质量隐患或整改,合格后装修保证金无息退还乙方。

4陪同,严禁乘坐电梯。

乘坐电梯出现故障要保持冷静、联系救援,违反规定,则因此产生的事故由事故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未成年人和老年人使用公用健身器材或在公共休闲区域游玩,需有监护人陪同,否则,由此发生的问题由事故本人自行承担全部责任。

17、因乙方未履行本协议或违反有关物业管理的规定及因工程质量问题,发生下列情况甲方不承担责任:(1)电路问题引起的家电损坏、损毁及消防火灾等;(2)屋顶渗水、墙体裂缝、墙皮脱落、户门变形、地下室渗水等;(3)天然气渗漏或私改管线引发的中毒、火灾等;(4)自来水跑、冒、滴、漏引起的火灾等事故;(5)暖气不通或管线、分水器爆裂、跑水等;(6)乙方在小区内(含车辆)发生的一切问题;(7)乙方房屋内和地下储藏室内或因乙方引发的一切事故。

18、本协议在办理入住手续时由第一签约购置者签字后生效;本协议对本物业所有业主和非业主使用人具有同等效力。

业主更换,本协议继续有效。

第六条双方承诺1、严格执行以上条款,不得违反。

在协议执行过程中,若甲方违反规定,乙方有权按照本协议向物业管理主管部门投诉请求裁决对甲方进行管理。

若乙方违反规定,甲方有权停止服务并有权依照本协议和有关管理规定对乙方进行处理货报相关行政管理机关进行处罚,同时乙方承担因此给甲方带来的一切损失。

2、双方承诺共同遵守“《物业管理服务协议》、《业主手册》、《装饰装修管理协议》、装修管理规定、物业收费管理”等国家和地方政府的相关法律法规。

第七条附则本协议在执行过程中发生纠纷的可根据本协议的条款和相关国家规定进行协议解决,协议解决不成的申请商河县仲裁庭或人民法院解决。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自签署之日起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签字):年月日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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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宅物业服务合同

第一条根据《物业管理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制定本管理规约,对有关物业的使用、维护、管理、业主的共同利益、业主应当履行的义务,违反公约应当承担的责任等事项依法做出约定。

第二条本管理规约对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均有约束力。

第三条建设单位与物业管理公司签订的物业服务协议中涉及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应与本管理规约一致。

第二章物业基本情况。

第四条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商品房购销合同,业主享有以下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所有权:

3、由物业管理区域内全体业主拥有的共用部位和共用设施设备:包括围墙、池井、照明设施、共用设施设备使用的房屋等。

第三章物业的使用。

第五条业主对物业的专有部分享有占有、使用、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但不得妨碍其他业主正常使用物业。

第六条业主应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按照有利于物业使用、安全、整洁以及公平合理、不损害公共利益和他人利益的原则。在供电、供水、供气、排水、通行、通风、采光、装饰装修、环境卫生、环境保护等方面妥善处理与相邻业主的关系。

第七条业主应按设计用途使用物业。因特殊情况需要改变物业设计用途的,业主应在征得相邻业主书面同意后,报有关行政主管部门批准,并告知物业服务公司。

第八条业主需要装修房屋时,应提前告知物业服务公司,并与其签订《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装修管理协议》。业主应遵照装修管理的规定从事装修行为。遵守装修的注意事项,不应违反所签订的《装修管理协议》。

第九条业主应在指定地点放置装修材料及装修垃圾.不得擅自占用物业共用部位和公共场所。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装饰装修施工时间定为星期一至星期五8:00—12:00.13:30—18:oo。其他时间(包括星期六、星期日及法定节假日)不得施工。

第十条因装饰装修房屋影响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的正常使用以及侵害相邻业主合法权益的,业主应及时恢复原状并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第十一条业主应按有关规定合理使用水、电、气、通讯、有线电视及其他共用设施设备,不得擅自拆改。

第十二条业主在安装空调系统时.应按设计预留的位置安装空调,未预留设计位置的.应按物业管理公司指定的位置安装,并按要求做好噪音及冷凝水的处理。

第十三条在物业管理区域内行驶和停放车辆,应遵守本物业管理区域的车辆行驶和停车规则。

第十四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禁止下列行为:

1、损坏房屋承重结构、主体结构,破坏房屋外貌,擅自改变房屋设计用途:

2、占用或损坏物业共用部位、共用设旋设备及相关场地,擅自移动物业共用设施设备;。

3、违章搭建、私设摊点;。

4、在非指定位置倾倒或抛弃垃圾、杂物;。

6、擅自在物业共用部位和相关场所悬挂、张贴、涂改、刻画;。

7、利用物业从事危害公共利益和侵害他人合法权益的活动;。

8、法律、法规禁止的其他行为。

第十六条业主和物业使用人在本物业管理区域内饲养动物不得违反政府有关规定.并应遵守天瑞祥合园《宠物伺养管理规定》,并书面告知物业管理公司。

第四章物业的维修养护。

第十七条业主对物业专有部分的维修养护行为不得妨碍其他业主的合法权益。

第十八条因维修养护物业确需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时,业主或物业管理公司应事先告知相关业主,相关业主应给予必要的配合。

相关业主阻碍维修养护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应负责修复并承担赔偿责任。

第十九条发生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的紧急情况.必须及时进入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但无法通知相关业主的,物业管理公司可在第三方(如所在地居委会或派出所或相邻业主)的监督下,进入相关业主的物业专有部分进行维修养护,事后应及时通知相关业主并做好善后工作。

第二十条因维修养护物业或者公共利益,业主确需临时占用、挖掘道路、场地的,应当征得物业管理公司的同意,并在约定期限内恢复原状。

第二十一条专有物业存在安全隐患,危及公共利益或其他业主合法权益时,责任人应当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

第二十二条建设单位应按国家规定的保修期限和保修范围承担物业的保修责任。

第二十三条业主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专项维修基金按房屋总款的2%交纳.专项维修基金交纳、使用和续筹办法根据政府主管部门的文件执行。

第五章业主的共同利益。

第二十四条为维护业主的共同利益.全体业主同意在物业管理活动中授予物业管理公司以下权利:

2、以批评、规劝、公示、法律等必要措施制止业主、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和规章制度的行为。

3、为满足七彩俊园1栋·七彩之门业主或物业使用人的生活和办公环境,维护楼道公共部分外观统一和美观,公共部分禁止随意乱贴、安装相关公司铭牌,若有要安装公司铭牌的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必须遵守物业公司相关管理规定,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到物业服务中心提出申请。物业服务中心统一材料、规格型号、摆放位置.安装费用和材料费由业主或物业使用人承担。

第二十五条物业公司应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显著位置设置公告栏.用于张贴物业管理规章制度.以及应告知全体业主和物业使用人的通知、公告。第二十六条本物业管理区域内,物业服务收费采取包干制方式。业主应按照《威信“天瑞祥合园”小区物业服务协议》的约定按时足额交纳物业服务费用(物业服务资金)。

第六章违约责任。

第二十七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物业的使用、维护和管理的约定。妨碍物业正常使用造成物业损坏及其它损失的.其他业主和物业管理公司可依据本管理规约要求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进行赔偿。

第二十八条业主或物业使用人违反本管理规约关于业主共同利益的约定,导致全体业主的共同利益受损的。违约业主或物业使用人应赔偿其他业主或物业公司所受到的损失。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九条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专有部分,是指由单个业主独立使用并具有排他性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本管理规约所称物业的共用部位、共用设施设备.是指物业管理区域内单个业主专有部分以外的,属于多个或全体业主共同所有或使用的房屋、空间、场地及相关设施设备。

第三十条业主转让或出租物业时,应提前书面通知物业管理公司,并要求物业继受人签署本管理规约或承租人在租赁合同中承诺遵守本管理规约。

第三十一条本管理规约一式两份。由业主和物业服务公司各执一份。

第三十二条本管理规约自首位物业买受人承诺之日起生效,至业主大会制定的《业主公约》生效之日终止。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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