疫情防疫管理制度(汇总15篇)

时间:2023-11-29 17:54:42 作者:QJ墨客

严格遵守规章制度可以营造一个公平、公正、有序的工作和学习环境。通过规章制度的执行,我们可以建立健康的竞争环境和公平的机会平台。

疫情防疫管理制度【】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国务院、省委省政府和教育厅、市教育局、苏州大学、区教体文旅委关于疫情防控工作的部署,进一步加强我园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的防控工作,保障师生员工的生命安全与身体健康,维护校园安全稳定,幼儿园决定从2月1日起,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期间的校园管理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自2月1日起,校园加强实行封闭式管理。外来人员、车辆一律不得入内。

二、延迟开学期间如有工作需要确需返校的教职工需报学校人事处批准后方可进入,进校前必须进行体温检测,体温(额温)超37.5℃不得进校。家长、幼儿一律不得不得进入校园,有事可与班主任通过电话、微信、qq等新式沟通。开学后师生员工按规定在校门口接受体温测量,符合规定的方可进入校园,不符合规定的幼儿在隔离室等待家长接去就医。

三、严格执行校园封闭式管理,家长接送幼儿不入园。

1.入园时间为7:45-8:45,期间家长将幼儿送至园门口,由幼儿自行进入校园,托班幼儿由班级老师负责在门口接,进入校园先洗手再晨检,晨检通过再进入班级。如有疑似,进入隔离室,并马上通知家长。

2.离园时间托班15:40-15:50,小班15:50-16:00,中班16:05-16:15,大班16:20-16:30。一班家长按顺序在园门口排队等候,二班家长在食堂南面小路上排队等候,三、四班家长在小树林至纵横楼前道路等候,排队时彼此之间间隔1米,教师将幼儿带至园门口场地3路纵队站立,按照1、2、3、4班从北往南依次排队,家长刷卡入园,教师喊幼儿姓名并放行。

3.中午离园幼儿实行错峰措施,托、小班11:45起,中大班11:50起,由班级老师带到园门口交给家长。家长需提前5分钟到达园门口,按照时间段分批站好等候。

四、除救护、消防、工程抢修等车辆外,其他车辆一律禁止进入校园。

五、中途不得随意进出校门。疫情防控期间,如有特殊情况,教职。

工中途需要离开学校的须经分管园长同意、传达室登记后放行,返校时同样需要测温后入校。

六、外来人员一律不得进校,如有特殊紧急情况,需经园长室同意,体温检测无异常的出示有效证件、履行登记手续、方可戴口罩进入校园。

七、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停止一切师生集体外出活动及升旗仪式。

八、开学后疫情防控期间师生一律在校内用午餐,教职工中途不得外出或接受外卖食品。就餐的人员严格遵守相关规定(佩戴口罩直到最后用餐时,同向就坐用餐等)。

九、加强消毒通风。公共区域、食堂、教室、卫生间要按规范每天消毒、通风。个人要讲卫生,不串班,勤洗手。

十、加强人员管理。凡外地返苏的教职工需自觉居家医学观察14天,方可到校。

十一、上级有关部门如有补充意见随时补充。

以上规定,要求大家自觉遵守,有特殊情况可联系幼儿园办公室,联系电话:6511257。

学校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一、为进一步加强疫情防控物资的管理,确保物资正常供给和学校防疫工作有序开展,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二、本制度所指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以下称防疫物资)是指用于疫情预防、诊断、处置等疫情防控工作的消毒药、防护服等一系列物资和设备。

三、防疫物资,必须严格管理,并由专人负责物资的领取、发放、保管、登记和编报计划等工作。

四、城东小学疫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全校防疫物资的计划、储藏、发放、使用和管理。

五、防疫物资入库应根据实际收货数量办理入库手续,填写入库单,入库单上要标明名称、单位、数量、有效期、生产批号、生产企业名称等内容,并有物资管理人员和负责人的签名。

六、防疫物资出库应根据本校防控工作的需要发放,发放时填写物资领用单,领用单上标明领取单位的名称和应急物资的名称、单位、数量等内容,并有签发人和领用人的签名。

七、防疫物资保管员依据物资领用单发放,定期核查防疫物资的库存情况。

医院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关于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医院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精选

为规范娄底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根据湖南省《全省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物资保障有关问题的会议纪要》要求和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部署,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本办法所指疫情防控物资是指我市集中生产和采购、受赠及上级下拨给我市的84消毒液、免洗消毒凝胶、络合碘、75%酒精、手洗消毒液、测温器材、医用防护口罩、防护服等疫情防控物资。

防控物资按照“集中统筹、专业管理、保障急需、专物专用”的原则,由市工信局指定专人专库进行统一管理,保管人员按时验收、核实、登记、入库,并建立疫情防控物资管理档案,每日报告疫情防控物资储备、领取情况。

1、本市集中采购和健缘医疗、大乘药业集中生产的防控物资由市工信局根据市防控工作指挥部的要求按照统购统配统销原则入库管理。

2、上级下拨的防控物资由各承接单位交(报)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3、市红十字会、市慈善总会、市工商联、市侨联等单位的捐赠物资,定点捐赠的按相关规定办理,数据报市工信局备案,非定点捐赠的物资交市工信局统一入库管理。

市级防控物资调配坚持以下四个原则:一是急用优先保障,首先保障医疗救护人员,重点服务防控一线;二是重点地区优先保障,不搞平均分配;三是根据2防控物资生产和存放地点实行就地就近调配;四是及时调配,每天调配一次。

1、统筹安排,集中调配。市级所有防控物资调配由市工信局统一负责,市卫健局(一名副局长和一名科长)、市市场监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市财政局各派一名科长到市工信局集中办公,集中调度,分组实施。

2、各需求单位实行“一把手”负责的归口管理制度,对所辖部门、单位需调用的防控物资品种、数量严格审核把关,并填写防控物资申请审批单(见附表),报市工信局按程序审批发放。

3、市工信局负责根据每日防控物资库存数量按需求及时调配到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部门。

4、市卫健委负责按照每日防控物资保障组分配的物资数量调配到医疗卫生系统,并负责全市所有专用医护口罩和防护服的调配。

5、每日上午11点前,各单位将疫情防控物资需求情况报市工信局(联系电话:0738-8312754);市工信局根据库存及分配原则制定当日防控物资调配方案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批准,并于下午17:00点前由市工信局调配到位;下午17:30前由市工信局将当天生产、采购、入库及调配情况报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挥部和市纪委备案。

1、市工信局:负责全市防疫物资的生产、政府采购、调配和管理,负责防疫物资保障组日常工作的协调处置和信息汇总上报。

2、市卫健委:负责全市医疗卫生系统防疫物资的审核申报和管理,负责对专用医疗物资的对口采购工作。

3、市交通运输局:负责疫情防控物资的运输和车辆保障,并开辟运输“绿色通道”和海外物资入关的协调工作。

4、市市场监管局:负责本市生产、采购和受赠物资的.质量监管和保障工作。

5、市财政局:会商市工信局按照战时状态进行应急采购,实行先采购后备案,采购时预付部分货款,确保企业资金流动性。

6、市公安局:负责防控物资的安全保障及配合相关部门打击违法犯罪活动。

7、市红十字会、市工商联、市侨联、市慈善总会等单位在负责本单位受赠物资统一入库管理的同时,要发挥自身优势,积极加大防疫物资外购力度。

8、其他成员单位按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切实履行各自职责。

各责任单位要加强监管,任何单位不得挤占、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对管理混乱、虚报冒领、挪用和擅自分配防控物资等问题,由市纪委市监委依法依规严肃查处。同时,各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牟取暴利、制假售假、扰乱防控物资管理等违法犯罪行为,依法依规从严从速处理。

本办法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解除突发公共卫生事件一级响应为止。

学校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规范我校新冠肺炎防疫物资管理,按照学校有关规章制度的规定,结合此次防疫工作实际情况,特制定出入库管理制度,具体实施要求如下:

1.防疫物资由校新冠肺炎领导小组统一管理,由后勤管理处按规定负责物资的出入库。设物资管理员一人,记账员一人(均为兼职)。

2.防疫物资存放地点:真知馆4楼。

3.防疫物资管理做到规范化,既要保证物资安全,账目清楚,账物相符;又要做到入出库均要有规定的相应手续。

4.防疫物资主要包括:红外额温枪、体温计、口罩、消毒液、医用手套以及洗手液等。

1.下拨、自购、捐赠等无论何种方式收到的防疫物品收到后物资管理员首先办理入库手续,按照物品的相关来源材料认真清点所要入库物品的数量,并检查好物品的规格、质量,做到数量、规格、品种准确无误,质量完好,做好物资和相关来源材料的交接手续。

2.物资管理员将入库物资的相关材料交记账员登记账目。

3.物品入库,要按不同的类型、型号规格、功能和要求,分类、分别放到规定位置存放,在存放时要做好防护处理,保证物品的安全。

4.物品入库管理要做到数量准确,帐物相符。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

5.库房保持通风,保持室内整洁,物品摆放规范合理。

1.需领用物品,领用人应填写《防控物资领用表》,并报校新冠肺炎领导小组分管后勤工作的副院长批准签字后,交物资管理员办理领用手续。

2.物资管理员将物资领用表交记账员记账。

3.物资管理员每日盘查库存,与记账员核对账物。发生问题不能随意更改,应查明原因。

4.做好库存物资管理,随时报告物资的库存情况,为防控工作做好物资保障。

学校疫情防疫物资管理制度

为贯彻落实江苏省委、省政府和教育部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部署要求,加强学校疫情管理和控制,落细、落实各项防控措施,预防学校发生公共卫生事件,切实保障学校师生员工的健康与生命安全,根据江苏省教育厅《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工作的紧急通知》《南京科技职业学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预案》等文件有关规定,结合我校实际,现制定疫情防控物资管理办法。

学校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指导开展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工作,具体日常工作由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组织实施。根据学校《关于成立疫情防控工作专项工作组的通知》(南科委字〔20xx〕6号)要求,后勤保障工作组组长由钱闻明同志兼任,副组长由李季平、葛坚、张云良、王国祥、刘舍礼同志兼任。

疫情防控应急物资管理由党政办、后勤服务中心、资产处牵头,财务处、审计处等相关部门配合实施,具体任务主要包括物资需求统计、物资采购计划、多方联系货源、及时实施采购、物资保管存放以及物资申请、批复及发放等工作,负责统筹全校应急物资的使用调配,及时向上级报告事态变化情况、提出请求支援等。

1.应急物资需求统计。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统计物资需求,上报物资清单。物资清单主要包括物资名称、规格、数量以及急需程度等。疫情防控应急物资主要包括消毒液、口罩、体温测量仪、防护服等物品,其他物品由各单位、各部门按照学校相关规定自行采购。

2.应急物资采购计划。学校后勤保障专项工作组汇总统计各单位、各部门物资需求,结合上级要求、当前状况及未来趋势等情况,定期充分研究、科学制定防控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形成《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批量采购清单》(附件1),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确定。

(二)疫情防控物资货源联系与采购实施。

3.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学校相关部门密切与地方政府、教育厅联系,想方设法多管齐下,积极开展联系应急物资货源联系工作。

4.应急物资采购实施。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相关部门根据物资批量采购计划,合理选择采购渠道,及时实施物资采购。对于市场紧缺、需求紧迫且多方联系无法通过常规采购方式获取的应急物资,由后勤保障工作组提出有关建议(明确采购方式、名称、数量及单价等)(附件1),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后实施。

(三)疫情防控物资储备存放与申请领用。

5.应急物资储备存放。批量采购的应急物资到校入库须填写《南京科技职业学院疫情防控应急物资入库交接单》(附件2)或供货商出具的送货清单,建立台帐、定期盘点,安排专人妥善保障物资(附件3)。

6.应急物资申请领用。应急物资采取“集中管理、统一调配、部门申请、审批领用”的原则进行发放使用,物资发放建立台帐明确入库与领取、名称与数量、日期与人员等信息。各单位、各部门从工作需要出发,以部门为单位提出物资申请,经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同意,领取相关物资并由各领用部门指定专人妥善保管物资,做好发放记录备查。学校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可结合工作需要紧急调配应急物资。物资领用调配相关工作表单见附件4。

疫情管理制度

为规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的消毒、隔离工作,严格落实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机构内新型冠状病毒感染预防与控制技术指南》、降低发生感染的风险,保障医患安全,特制定该管理制度。

一、适用范围。

适用于需要急诊入院、待排查新冠肺炎可能的患者收治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该病区工作人员以及到该病区会诊、抢救、保洁或转运等工作人员均应执行该制度。

二、具体要求。

(一)对于急诊患者且不能排除新冠病毒感染时,可按照接诊疑似患者做好防护,先抢救治疗。

(二)新收入院患者,单人单间收治,固定陪护人员,在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排除新冠肺炎可能后再转入普通病区进一步住院治疗,降低潜在院内交叉感染风险。

(三)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内设置污染区、潜在污染区和清洁区,分区明确。配足必要的防护用品(详见附件)。

(四)医务人员进入污染区前,在清洁区穿防护用品;离开污染区时,通过缓冲间脱去防护用品,并进行手卫生。

(五)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有明显标识,并限制无关人员出入。

(六)患者的诊疗、护理工作和病人的生活活动必须在病室内完成,直到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排除新冠肺炎后再转至普通病区。

(七)医护要及时对患者及陪护进行健康教育:严禁探视,不串病房,自觉规范佩戴口罩,正确实施咳嗽礼仪和手卫生。

(八)医务人员应加强个人防护和消毒隔离观念,在抢救或处置不同患者时医护人员应相对固定。如人员紧张无法固定专人时,在处置不同患者之间应立即进行手卫生,更换防护用品,紧急情况下可更换外层隔离衣、外层口罩和手套,避免交叉感染。

(九)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应符合隔离要求,在实施标准预防的基础上采取接触隔离、飞沫隔离和空气隔离等措施。进出隔离病房,应当严格执行《医院隔离技术规范》、《医务人员穿脱防护用品的流程》,正确实施手卫生及穿脱防护用品,防止污染。

(十)个人防护标准应依据国家及省相关要求做好防护。

1.医务人员个人防护:按照相关防护标准严格执行穿脱防护用品流程,正确穿脱个人防护用品2.医用外科口罩、医用防护口罩、护目镜/防护面屏、隔离衣、防护服、手套、鞋套和胶靴等防护用品被患者血液、体液、分泌物等污染时应当及时更换。

3.正确使用防护用品,穿防护用品前、戴手套前、脱去手套或隔离服后应立即进行手卫生。

4.下班前进行个人卫生处置。

5.严格执行新冠职业暴露及锐器伤防范措施。

(十一)消毒要求:

1.空气消毒:按照《医院空气净化管理规范》,加强病区走廊和病室通风换气,每日至少4次;治疗室等每日用紫外线灯进行空气消毒2次。

2.地面、墙壁消毒:每日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或喷洒消毒至少4次,消毒作用时间应不少于30分钟。地面若有明显的血渍等体液污染时,先用吸湿材料去除可见的污染物,再用mg/l含氯消毒剂的喷壶对准血渍等沿四周方向向中心喷洒;作用30分钟后用一次性毛巾清洁,用后此毛巾作医疗废物处理。

3物体表面消毒:诊疗设施设备表面以及床围栏、床头柜、家具、门把手、呼叫按钮、监护仪、微泵、门把手、计算机等物体表面、转运车辆、担架等运输工具等(使用完之后立即消毒),每日用1000mg/l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2次,作用30分钟后清水擦拭干净。有血渍体液污染时处理同前。

4.患者的呕吐物、排泄物、分泌物,应采用专门容器收集,使用5000mg/l的含氯消毒剂作用2h后处理污染物。

(十二)应当尽量选择一次性使用的诊疗用品。听诊器、温度计、血压计等医疗器具和护理物品实行专人专用。重复使用的医疗用品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做好标识,密闭运送至洗衣房或消毒供应中心消毒灭菌处理。

(十三)患者外出检查应戴外科口罩,检查完成后检查室应立即消毒;运送车辆应更换一次性床单或座椅套,并用10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十四)确诊患者使用过的床单、被套、枕套用双层黄色医疗废物袋盛装,袋外贴上“新冠”字样,一次性使用,按照感染性废物处理。

(十五)患者排除新冠可能转入普通病区后,对其病室应按《医疗机构消毒技术规范》进行终末消毒。

(十六)患者未排除新冠或已确诊新冠的患者死亡,对尸体应当进行处理。处理方法为:用3000mg/l的含氯制剂棉球或纱布填塞尸体口、鼻、耳、肛门等所有开放通道;用双层纱布包裹尸体,装入双层尸体袋中,通知殡仪馆专用车辆及时火化处理。

(十七)应急隔离区/过渡(缓冲)病房产生的废弃物,包括医疗废物和生活垃圾,均按照医疗废物进行分类收集,用双层黄色垃圾袋盛装,不得与其他医疗废物混装,要与医疗废物处置单位进行单独交接。

(十八)每日对病区医务人员的体温和症状进行监测,如有发热或出现呼吸道症状则应立即报告医务科/护理部。

防疫管理制度

规范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管理制度,保证公司疫情防控措施周密、安全、有效。本制度适用于从国外进口货物的装卸、运输、仓储、领用、加工等疫情防控管。

(一)成立公司进口货物疫情防控领导小组,认真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法律法规,全面负责进口货物从装卸至加工完毕的整个过程的监督及管理。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等规章制度,提高企业员工的风险意识、防疫意识,严防外来有害生物的传入、蔓延。

2、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各项关于进口货物各项疫情防控管理措施的执行,加强对进口货物疫情防控的管理。

3、根据管理制度,定期检查进口货物储存、使用等各个环节情况。

4、密切配合职能监管部门对进口货物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指导、帮助和协调。

1、实行进口货物专仓储存、专人管理责任制,不得与国产货物及其他物品混放。

2、查验“三证”(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阴性和消毒证明)后方能卸车并办理入库。认真填写《进口货物入库台账》,详细记录货物来源、运输车辆、物流路径、货物流向、核酸检测、预防性消毒等相关信息,确保进口货物信息全程可溯。

3、负责进口货物专仓管理,不同批次的进口货物要建立每批的出库记录,及时填写《物料卡》记录货物领用及退库情况。

4、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1、生产车间负责进口货物出库至生产加工全过程的货物疫情防控管理,保证安全生产加工。

2、生产车间应严格按照工艺流程生产加工货物,根据排产情况单独填写进口货物领料单并按需领用进口货物,不得多领备用或在车间暂存间存放进口货物。生产加工过程中,如发现问题及时汇报相关部门,及时采取补救措施。

3、安排专职人员进行进口货物的领用及退库工作,在专用的指定区域存放。

4、操作人员领用、使用进口货物时,要严格执行防疫防护要求。

2、接卸时对进出货物接卸区域的人员、车辆及其它设备进行清洁、消毒。接卸结束后,对仓库装卸区域彻底清扫,并进行疫情防控消毒处理。

4、进口货品涉及的各环节从业人员及环境建立完善的应检尽检制度及健康监测制度。在接触进口货物14天内如出现发热、干咳等新冠肺炎相关症状,应及时就医,并主动告知医生相关流行病学史。保洁人员、环卫工人、废物回收人员、垃圾处理场人员等相关工作人员存在接触进口货品包装或废弃物的可能,在工作中应加加强个人防护,做好健康监测。

(1)负责进口货物收发、核对,保持帐、卡、物一致;

(1)进口货物出入库,应认真核对,确保收发数量无误;

(2)发现收发错误时,应及时与车间或采购人员核对盘查。

(2)按要求整理库内物品,堆放在指定位置,标签明确,堆放整齐,不超量、不超高。

(1)仓库由防疫实施员每周进行一次消毒灭毒,并做好防疫实施记录;

(4)公司疫情防疫员毎周不少于一次检查防疫设施、标识的完好和正常使用情况。

1、加强全员组织学习,每周组织学习上级新冠疫情防控有关规定等相关知识学习,增强疫情防控意识,提高公司员工疫情防控能力和法规观念。

2、制定疫情防控培训实施方案,明确培训目标、内容和方法,提高公司员工专业能力和法规观念,增强疫情防控意识。

3、定期组织员工以自学、研讨、讨论等形式,加强疫情防控知识和技能等方面学习,积极提高自身素质和业务能力。

4、建立疫情防控工作培训档案,包括培训范围、培训方式、培训教师、培训人数、培训时间、学习情况等,将员工接受培训的具体情况和培训结果详细记录备案。

1、建立疫情防控专门档案,凡渉及疫情防控工作的进口货物计划、统计资料、会计档案、经营情况、会议记录、决定、委托书、通知等具有参考价值的文件资料,都列为归档范围,保证原始资料及单据齐全完整、安全保密和查阅方便。

2、疫情防控档案由档案管理员分别向公司内各部门或相关人员收集应该归档的原始资料。

酒店防疫管理制度

2020年新冠疫情发生,全国都陷入了灾难中,各地隔离措施相继出台,为减少亏损、保证员工身体健康,南长城国际大酒店权衡利弊,积极配合政府落实隔离措施,暂停营业。截止到目前,酒店尚未恢复正常,期间所受的损失如何弥补,年度经营任务如何完成,成为了疫情结束后面临的一个重大课题。鉴于当前形势,乐观估计酒店在2月底或3月初应能重新正常营业,在这个基础上,我思考应着重解决以下几个问题,以确保酒店得以继续生存和恢复良好经营状态。

1、持续做好预防工作。当前疫情只是得到有效控制,距离完全扑灭尚有很大差距,据专家估计,疫情完全扑灭要到6月底。这期间,酒店恢复营业,但仍要做好预防工作,开业前员工需全部到岗进行卫生清洁和消毒,做好准备;营业中采购索证索票、大型会议餐饮留样、定时消杀工作要继续严格执行,防止出现问题,因小失大。

2、主动工作恢复客流。受疫情影响,酒店原本接受的2月会议、宴席订单全部取消或延期,重新营业后,营销部门应主动出击,适时推出促销手段并做好宣传,跟踪本酒店取消、延期的会议或宴席,积极与主管会议、操办宴席的负责人进行沟通,适当给予优惠,促成短时间内恢复客流量。对非本酒店承办的会议,也可以拓展渠道,积极争取转到本酒店进行。

3、调整线上订单服务。关注商务、政务类客人在疫情结束后的住店需求,升级更新线上订单服务项目,在客房配备洗手液、一次性口罩等物品满足客人需求,加强与线上管理员的沟通,更新线上房间介绍,增强线上订单客户的接受度。

1、保持骨干队伍。人员流动性高是酒店行业的一大特征,关键在于如何流动。保住酒店发展,核心在于保持骨干队伍的健全。一般的员工流动是常态,重要的是能不能保持骨干队伍,骨干队伍保住了,就保住了后劲,保住了酒店将来发展的余地。对骨干员工,要根据能力适时调整岗位,明确职责,充分调动员工的工作积极性,使员工的能力转化为酒店发展的动力。

2、强化员工管理。安排员工分阶段返岗,对没有及时安排返岗的员工,与员工形成一致意见。根据国家相关政策,妥善解决员工待岗期的待遇问题。根据返岗后的经营情况,有计划安排员工休假和轮休,以控制人工成本,提高工作管理的效率和劳动生产率,进行岗位优化。适度开展员工心理干预,积极引导员工正确看待本次疫情,提高员工积极向上的心态,增强自身免疫力。做好与员工的沟通,培养员工的忠诚度,让员工养成与企业同患难、共命运的职业道德。

疫情之下,要有更强的危机意识,在保障客人利益的前提下,在全酒店形成挑战极限式降低成本的氛围。努力缩减费用、剥离不良业务、杜绝亏损及没有质量的增长。节约经营,勤俭持家。可以考虑积极响应国家政策创建绿色酒店,降低洗涤成本、能源成本,同时也能打造绿色品牌,更易被客人接受。尝试推出国家的取消六小件计划,以降低经营成本。但要特别注意,挖掘成本不能以牺牲质量为代价,在努力降低成本的同时,要考虑到确保服务品质和出品品质,同时要保持竞争力。危机过后,要逐步提升服务品质,打造品牌。

1、返岗员工要安排必要的防疫培训、卫生安全培训和食品安全培训。

2、新招聘员工要进一步强化业务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尽快进入工作状态。

3、创新培训方式,尽量借助微信等平台开展网络培训,减少人员聚集,避免出现问题。

防疫管理制度

编制人员:

审核人:

审批人:

1.施工单位建立足够的隔离宿舍,隔离室在条件允许情况下尽量一人居住,确保做到每日通风两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2.被隔离人员须遵守纪律,严格做到每日测温两次,并记录。

3.每天按管理要求,使用84消毒液、75%酒精等对隔离室、垃圾桶开展四次消毒工作并记录。

4.要做好人员花名册,记录所有人员进场时、节日期间所在地、返岗时间、是否与高风险、中风险地区人员接触、是否有发热等症状。

5.项目非医护人员一律不得进入隔离现场,医护人员进入隔离现场前,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并在场外使用喷雾器对全身进行消毒。

6.通过消毒检查和人员管理,随时监测全体人员是否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若出现发热等疑似病例,在第一时间内进行隔离并通知项目部疫情防控领导小组成员,由领导小组长向上级主管部门及城区疫情防控指挥部报告。

7、加强生活区、宿舍、食堂等区域的检查、消毒、通风、人员出入的管理。

8、隔离宿舍专人管理,专人负责,无关人员严禁入内。

9、做好隔离宿舍门口入住牌,填写入住人、时间、班组、负责人、电话等便于管理观察。

10、隔离区就餐采取送到指定位置为准,严禁接触。

11、防疫工作人员必须做好自保护安全措施方可开展各项防疫工作。

1、宿舍成立疫情管理小组,建立疫情报告体系。设置专人监督,检查宿舍的疫情管理及消毒情况,积极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发生。

2、每天对住宿人员进行体温检测,发现有体温高于37.3℃时,及时通知项目部疫情领导小组,进行隔离观察或住院治疗。

3、宿舍实行日报制度,每天不少于两次,上报体温及人员出行情况。

4、宿舍住宿人员不得私自将无关人员带进宿舍住宿。

5、进出生活区必须佩戴口罩,并每天进行更换,防止细菌感染。

6、宿舍公共区域有专人进行每天不少于2次的消毒,重点部位如宿舍门把手、餐桌、碗柜、卫生间等,应重点消毒,增加消毒频率。

7、宿舍住宿人员必须注意个人卫生,各宿舍住宿人员严格执行宿舍管理制度。

8、宿舍内注意通风及用电、用水、用火安全,做到人走灯关、水关、火灭。

9、保证饭前及便后洗手,碗筷、水杯、毛巾不混用。

10、食堂必须采用分餐进食,避免人员密集扎堆,防止感染。

11、就餐时,必须认真洗手,不得在就餐时扎堆,避免面对面就餐,避免就餐时说话。

12、进入宿舍生活区,在就餐时最后一刻才能摘下口罩。

13、有电梯宿舍,乘坐电梯必须佩戴口罩,每天对电梯按钮进行消毒,按压电梯后手指请勿接触口鼻及揉眼,更不得接触口罩,到达楼层后及时洗手才能防止感染。

14、宿舍专人负责消毒、清扫、垃圾统一地点存放、统一外运,严禁私自乱扔,清扫人员必须做好防护各项安全措施。

1、施工单位要积极宣传疫情防控知识,严格落实每日早班会制度,要求所有分包商单位每日组织所有作业人员召开早班会,将疫情防控内容纳入每日早班会教育内容。

2、在工地出入口处、各楼栋安全通道处、作业面等醒目位置张贴宣传图片和宣传标语,在入口电子屏幕上滚动播放防控疫情标语和宣传片。

3、分包商对工人进行防疫交底、教育,教育时长不少于15天且教育不得将人员集中在一起开展,可通过微信、腾讯会议等线上方式进行教育、交底。

4、教育施工人员在工余时间尽量避免外出,尤其不能到人群集聚地活动。

5、要对测温、消毒等作业人员进行测温、消毒等工作的专项培训交底,对保安、保洁等人员进行防疫知识培训、测温仪器使用和消毒注意事项培训,消毒液配比和消毒液使用区域范围交底等。(注:84消毒液与酒精不得混用)。

6、体温测量人员需要穿防护服、佩戴护目镜,与入场人员签订健康承诺书。将入场教育、防疫教育等资料整理归档。

7、做到科学防控,要以各参建单位、班组为单位宣传疫情防控知识,确保人人知晓,人人做到。同时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8、监督分包商做好防疫防护用品的发放及正确使用。

消毒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区、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生活区、办公区、机械设备必须消毒杀菌处理,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3、坚持每天全面消毒,出入口、门卫室、食堂、宿舍、办公区、生活区等人员密集地方开窗通风,保持室内空气流通,并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2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杀。房间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4、项目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应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污水处理等工作。

5、采用分食就餐,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台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用,食堂采购人员或供货人员须佩戴口罩和一次性橡胶手套,避免直接接触食材,摘手套后及时消毒。

1、疫情严重、反弹等期间禁止举行各类现场会,班前教育、技术交底等活动分散开展;可以采取网络形式微信交流;疫情防范和安全教宜采用微信、广播等方式进行,减少集中召开的会议,确需集中召开的,选择开阔、通风地方,参会人员全部佩戴一次性医用口罩,进入会场前后须洗手消毒。

2,疫情未完全解除时,监督所有管理人员上班时均需佩戴口罩,交流时必须保持足够的安全距离。

3、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餐具用品须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台和熟台混用,避免肉食生食。

4、人员密集场所定时喷洒消毒液,办公区保持常通风。

5.在分包商生活区设置每日体温测量点,上中晚一天三次测量工人体温并建立体温测量记录6.所有人员用餐必须分时错峰,管理人员在各自办公室就餐,施工人员分散用餐,不能造成人员聚集。

7、epc项目部、分包商必须采购足够的防疫用品,并适时发放。

1、用分餐就食,使用一次性饭盒错峰打菜,避免人员密集。

2、打菜人员与厨师均需正确佩戴口罩,打菜人员之间必须至少保持2米以上距离。

3、所有在疫情期间值班的人员可坐在同一餐桌就餐,新到岗人员必须将盒饭带到非密集通风的地方就餐。

4、严禁对着食堂内饭菜咳嗽、打喷嚏。

5、打菜分多批次进行,严防扎堆。

6、饭前必须洗手,洗手时长不少于20秒。

7、餐厅每日消毒两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餐具用品需高温消毒。操作间保持清洁干燥,严禁生食和熟食混用,避免肉食生吃。

8、规范食品进货渠道,体检不合格人员不得从事食堂管理和服务工作。要求施工人员禁止购买街头盒饭及无照商贩的食品。

9、食堂就餐实行分时间段分批开饭制,之间保持安全距离、专人负责监管。

10、epc项目部及分包商,就餐时间派专人负责食堂监督管理,纠正违章。

1、分包商做好返程人员的“实名制”管控。针对开工务工人员大规模进场务工的情况,要坚决按照工地实名制管理的要求,认真做好进场人员的信息登记。

2、进入施工现场的车辆必须登记且对车辆消毒,进场司机戴好口罩,须填写身份证信息、留存电话,包括14天活动轨迹,对不符合要求人员予以劝退。

3、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的,未在工人实名制花名册建档的、未测温、自查不正常的工人,不得进入现场。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4、对现场人员的健康状况、住址、联系方式、身份证号码、返岗时乘坐的交通工具等进行登记造册,要求信息详实。

5、施工单位进场工人需劳资员处办理实名制联网登记,做好记录。

1、首次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在保安室门口接受体温测量,并建立台帐。

2、凡是体温测量在37.1℃以下的人员即可进入现场观察区,严禁直接进入生活区,不合格人员执行政府管控措施。

3、被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合格的医用口罩,测温人员必须穿防护服,佩戴防护眼罩、防护手套等。

4、接受测量体温的人员必须自觉排队,间隔二米,严禁扎堆,扰乱秩序。

5、体温测量人员必须通过扫二维码查询14天活动轨迹,截屏交给值班人员,做好登记。

6、首次体温测量合格的人员进入现场后,需按照每日至少两次的标准在观察区进行体温测量,为期14天,并建立体温检测台帐。

7、进入观察区未做核酸检测的人员不得进入生活区。

新型冠状病毒消杀制度。

1、开展项目卫生防疫大扫除,以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等传染病为重点,做好项目生活区、办公区的清洁、消毒和通风工作(每日两次)主要包括办公室、会议室、生活区、食堂、洗手间、浴室等,确保室内通风换气畅通,预防病菌滋生、传播。

2、项目施工现场、机械设备、进场车辆,必须消毒杀菌处理。

3、保持施工现场、生活区域(工地食堂、宿舍以及厕所等场所)的清洁卫生及室内空气流通,落实环境消毒制度。

4、每天上午10:00、下午16:00使用84消毒液集中消毒两次。对人员密集场所,重点区域多次消毒。房间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

5、施工现场和生活区、办公区设置废弃口罩专用收集容器,做好垃圾清运消毒、污水处理等工作。

6、消毒人员必须正确穿戴隔离服并接受项目部的防疫知识教育、交底。

7、84消毒液配比需按照要求配比,严禁随意稀释。

8、食堂必须做好食物存储覆盖,不得将消毒药物喷洒在食物上,严防食物中毒。

9、做好消毒液的存储工作,建立病毒消杀记录。

1、施工单位要对现场全封闭管理,仅留主大门唯一通道,人车分流,防止工人随意外出将病毒带回项目部。

2、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式管理,招录外地新来打工人员必须在未到之前提前两天填报行程轨迹、健康状况上报复核合格后方可调入,杜绝外来闲杂人员进入施工现场。

3、在疫情期间不允许风险中等区域的车辆进入现场。

4、白天及夜间安保人员必须2小时巡查一次围墙,杜绝工人翻墙外出或进入工地。

5、所有人员在疫情未解除期间不得擅自离开工地,确需离开必须在epc项目部开具的出门证,详细说明出门事由。

6、疫情期间所有工人不得将亲戚、朋友留宿项目部。

7、隔离区、生活区、观察区均需封闭围档,严禁区内人员互相流动。

8、施工单位宿舍在附近村内的严格执行防疫管理。

9、外出人员做好签字审批后方可外出。

10、对中风险来往人员进行隔离、测温、观察等措施。

11、疫情严重或反弹期间严禁聚众饮酒、打牌等现象。

12、丰县南部新城初级中学、实验小学、开发区学校各个校区分包商必须加强对疫情防控的管理,应急的管理、演练的管理,提高防范意识,不松懈、不忽视;epc项目组加强监督督促。

疫情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新冠肺炎疫情期间的学生管理工作,确保学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疫情期间学校正常的秩序,结合我校实际,特制定本规定。

一、严格执行体温晨晚检制度。

晨、晚检实施“日报告,零报告”制度。每天上午12点前、晚上7点之前,各班班长组织本班同学测体温,通过易班app的“校本化轻应用”,组织本班的学生完成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检测报送工作,每天下午2点、晚上8:30之前辅导员在易班后台查看检测结果,并将《湘南学院在校学生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排查日报表》报送学生处工作邮箱。无发烧、咳嗽、乏力等症状,则执行“零报告”。有发烧、咳嗽、乏力等相关症状的,及时通知学生到校医务所就诊。各班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做好每天班级的晨晚检工作。(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二、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宿舍管理规定。

1、学生公寓在疫情防控期间实行封闭管理,学生应遵守学校宿舍管理规定,学生必须刷卡进出宿舍,不得出让床位或留宿非本宿舍人员,不得接待校外人员到校园内或学生宿舍内活动。配合做好晚点名工作,未经批准不得晚归或夜不归宿。(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单位:后勤管理处、学生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2、注意个人卫生。进入宿舍后马上采用正确的洗手方式,用肥皂或洗手液洗手,保持双手清洁。咳嗽或打喷嚏时用纸巾、毛巾或者手肘等遮住口鼻,并及时洗手。养成不随地吐痰的好习惯,保持宿舍内卫生情况良好。如发现同学持续咳嗽、低烧、胸痛、呼吸困难等症状应及时报告班主任并去医务所就诊。(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3、禁止在宿舍内串门、打牌、打麻将、聚餐和聚会,严禁在宿舍里赌博、做生意、开网店。(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4、保证宿舍环境卫生。每间宿舍加强通风换气,每天最少保证早中晚定时通风,每次通风时间不少于30分钟。(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5、禁止将宠物带进学生宿舍和宿舍公共区。(责任单位:校物业公司。配合部门:学生处、后勤管理处、保卫处、二级学院)。

6、实施学生党员、校、院主要学生干部寝室包干联系制度。(责任单位:学生处(李正标)。配合单位:二级学院党总支,校团委;责任人:学生党支部书记,学生处、团委学生干部指导老师)。

7、寝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保持宿舍内清洁,不留卫生死角,责任到寝室,班主任以及联系该寝室党员、学生干部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管控期间实行校园全封闭管理,所有学生无故不得出校门,若特殊情况需要外出校门,必须到本学院办理出入证,出入证要通过班主任、辅导员、党总支副书记审批。在校园内(教学楼、办公楼、实验楼、食堂、图书馆、校车以及其他公共场所等)活动必须正确佩戴口罩。凡在校外参加勤工助学的同学要暂停工作;不到影剧院、健身房、游戏厅、网吧等封闭性公共场所活动;不得邀请家长及亲朋好友来校走访。全体学生应严格遵守学校关于防疫工作的有关规定,服从学校统一管理,除必要的教学和科研活动外,尽量减少校园内大型聚集活动。按时上课,不迟到、不早退,不参加未经学校批准的集体性活动。错峰到食堂就餐,提倡自带餐具,不订外卖,减少与校外人员的接触。(责任单位:保卫处:配合单位:学生处、二级学院、校物业公司)。

四、严格执行新冠肺炎防疫期间学生复课证明查验制度。

如出现疫情,在市、区疫情防防控中心指导指挥下,统一做好同班同学、授课教师、同层宿舍楼的同学等密切接触者的隔离工作,立即停课、待在宿舍不得外出。具体按《湘南学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落实。隔离解除后,学生即可正常学习生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辅导员)。

五、积极配合学校的各项防疫检查。

全体学生应按照学校要求每日如实报告个人健康状况,严禁瞒报、漏报、谎报、错报、迟报。学生党员、学生干部要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积极配合学校做好防控工作。服从学校的门卫监控要求,出入校门要主动出示有效证件,进入各教学场馆、宿舍楼时配合工作人员测量体温。(责任单位(责任领导):学生处(袁青兰)。配合单位(责任领导):二级学院(副书记))。

六、加强教室环境卫生清洁的管理。

1、教室内环境卫生由相关二级学院负责组织每天一次清扫,责任到班级,班主任协助辅导员具体落实,没有完成追究班主任责任。(责任单位:二级学院。责任人:班主任)。

2、学生处组织校学生会干部每天下午6点之前进行检查,并及时通报检查结果,没有达到要求的扣除学院当月学生工作绩效考核分数。(责任单位:学生处;配合部门:校团委、二级学院。责任人:学生处学生管理科负责人、校团委学生会干部指导老师)。

七、规范自身行为。

1、全体学生应做好自我防护,保持个人良好卫生习惯,勤洗手、勤通风、勤消毒,出门佩戴口罩。积极采取有效的防护措施。全体学生应积极响应国家号召和部署,遵守国家和学校疫情防控的各项规定和工作安排,积极配合国家、地方、学校的疫情防护工作,了解和掌握疫情防控知识,做到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

2、全体学生应做好学习规划,坚持学习、读书,合理安排疫情期间学习和生活,坚持体育运动,每周锻炼时间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提高心理防控意识,增强心理调节能力;保持合理饮食,正常作息不要熬夜,加强营养,放松心情,以积极心态面对疫情变化,传递社会正能量。

3、防控疫情期间,要求全体学生自觉保持通讯畅通,积极配合学校学院和当地相关部门做好疫情排查统计工作,与班主任及辅导员老师保持密切联系,发现异常情况及时上报。

4、全体学生干部、党员要认真履职,发现他人有发热咳嗽症状或疫情接触史的要及时向学院如实反映情况。组织、引导广大同学自觉遵守学校一切管理规定,并起到先锋模范带头作用。

八、疫情期间违规学生处理细则。

1.违反疫情防控规定和要求,有隐瞒、谎报个人行程信息、居住地信息和身体异常状况,故意拖延迟迟不报告者,一经查实,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2.有参与制造恐慌、发布不实信息、传播散布谣言造成不良后果者,视性质、情节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3.有不服从疫情防控需要所采取的限制出入窜访、限制聚集活动等行为者,给予警告至记过处分。

4.未申请或未获批准而擅自提前返回学校者,给予警告处分或严重警告处分。

5.有不服从学校疫情防控需要所做的工作安排、教学安排、生活安排等其它情况者,视情节和后果给予警告或严重警告处分。

6.有不服从或不执行各级政府部门、社区、学校依法颁布的疫病防控命令、决定、规定,干扰疫情防控工作者,拒不执行居家隔离观察、居家医学观察指令,进入公共场所拒绝个人防护、消毒检疫、绝体温监测、疏散劝离等情况者,视性质、情节和后果给予记过及以上处分。

7.有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其它行为者,视性质和情节轻重给予警告及以上处分。

8.有多项违纪违规行为者,按照违纪违规处分单项最高级别的加重一级处分。

9、对负有教育管理责任的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相应的组织处理。

猪场防疫管理制度_猪场防疫管理制度办法

1、猪场应实行兽医防疫卫生管理的场长负责制,组织拟定本场兽医防疫卫生工作计划,制定各部门的防疫卫生岗位责任制。组织领导实施传染并寄生虫病和常见普通病的预防、控制和消灭工作。

2、整个猪场可分生产区和生活区两部分,生产区主要包括猪舍、兽医室、饲料库、污水处理区等。生活区主要包括办公室、食堂、宿舍等。生活区应建在生产区上风方向并保持一定距离。

3、猪场实行封闭式饲养和管理。所有人员、车辆、物资仅能经由大门和生产区大门出入,不得由其他任何途径出入生产区。

4、非生产区工作人员及车辆严禁进入生产区,确有需要进入生产区者必须经有关领导批准,按本场规定程度消毒、更换衣鞋后,由专人陪同在指定区域内活动。

5、生活区大门应设消毒门岗,全场员工及外来人员入场时,均应通过消毒门岗,按照规定的方式实施消毒后方可进入。

6、场区内禁止饲养其他动物,严禁携带其它动物和动物肉类及其副产品入场,猪场工作人员不得在家中饲养或者经营猪及其它动物肉类和动物产品。

7、场内各大、中、小型消毒池由专人管理,责任人应定期进行清扫,更换消毒药液。场内专职消毒员应每日按规定对猪群、猪舍、各类通道及其他须消毒区域轮替使用规定的各种消毒剂实施消毒。 工作服要在场内清洗并定期消毒。

8、饲养员应在车间内坚守岗位,不得进入其它生产车间内,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因工作需要须进入生产车间时,应在车间入口处消毒池中消毒后方可进入。

9、饲养员要在场内宿舍居住,不得随便外出;场内技术人员不得到场外出诊;不得去屠宰尝其它猪场或屠宰户、养猪户场(家)逗留。

10、饲养员应每日上、下午各一次清扫猪舍、清洗食槽、水槽,并将收集的粪便、垃圾运送到指定的蓄粪池内,同时应定期疏通猪舍排污道,保证其畅通。粪便、垃圾及污水均需按规定实行无害公处理后方可向外排放。

11、员工休假回场或新招员工要在生活区隔离二天后方可进入生产区工作。

12、生产区内猪群调动应按生产流程规定有序进行。售出猪只应经由装猪台装车。严禁运猪车进场装卸猪只,凡已出场猪只严禁运返场内。

13、坚持自繁自养的原则,新购进种猪应按规定的时间在隔离猪舍进行隔离观察,必要时还应进行实验室检验,经检疫确认健康后方可进场混群。

14、各生产车间之间不得共用或者互相借用饲养工具,更不允许将其外借和携带出场,不得将场外饲管用具携入场内使用。

15、各猪舍在产前、断奶或空栏后以及必要时按照终末消毒的清扫、冲洗、消毒、干燥、熏蒸(消毒)的程序进行彻底消毒后方可转入猪只。

16、场内应在每年春秋两季必要时进行卫生大扫除,割除杂草、灌木,使场区环境常年保持清洁卫生及环境绿化工作。定期在场内开展杀虫灭鼠工作。

17、疫苗由专人使用疫苗冷藏设备到指定厂家采购,疫苗回场后由专人按规定方法贮藏保管,并应登记所购疫苗的批号和生产日期,采购日期及失效期等。

18、应根据国家和地方防疫机构的规定及本地区疫情,决定各类猪使用疫苗的品种,依据所使用疫苗的免疫特性制定适合本场的免疫程序。

19、免疫注射前应逐一检查登记须注苗猪只的栋号、栏号、耳号及健康状况,患病猪及重胎猪应暂缓注射,俟其痊愈或产后再进行补注。

20、免疫注射前应检查并登记所用疫苗的名称、批号,外观质量、有效期等;临近失效期疫苗以及失真空、霉变、有杂质或异物疫苗应予报废,严禁使用。

21、注射疫苗前、后应对注射器进行严格消毒,注射中严格做到一头一针,并应防止漏注、少注等质量事故,确保注射质量。务必做到头头注射,免疫率100%。

22、注射免疫后饲养员应仔细观察猪只反应情况,发生严重反应时应及时报告,兽医人员应立即采取相应救治措施。

23、根据本地区疫病流行规律,本场猪群保健防病的需要,在必要时使用抗生素、化学抗菌药物及其它药物对猪群实施群体药物预防或治疗。在育肥猪中应严格按照所用药物的宰前停药期用药,严禁使用国家明令禁止在饲料中使用的药物。

24、对种猪应按生产周期使用规定之药物定期进行驱虫,仔猪应在2月龄,4月龄及必要时使用规定之药物驱除猪只体内外寄生虫。

疫情管理制度

1、疫情期间村民外出需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备查,出行时必须佩戴口罩。

2、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要主动向所在村委会报告,由村委会工作人员负责对报告人员进行登记、测温,无症状的按要求居家自我隔离;有发热、干咳、胸闷、乏力、呼吸困难等急性呼吸道感染症状的,第一时间向区卫健局报告;对于未报告的,一经发现,将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3、省外来区到村(含二道江籍在外省旅居)人员不得隐瞒居住地、途经行程等重要信息,对于隐瞒信息的,将依据相关规定追究责任。鼓励村民积极监督并举报隐瞒省外来区人员情况。

4、村民要严格遵守疫情防控管理相关规定,不聚会、不聚集、不走亲访友;保持室内、庭院环境卫生清洁;勤洗手、多通风,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对疫情防控期间违反上述规定或不配合村委会工作人员疫情防控工作,抗拒、阻挠、破坏管理秩序、损坏防控设施或引发矛盾冲突的,由公安部门根据法律法规进行严肃处理。属公职人员,由纪检监察机关和区委组织部门依法依纪依规处理,情节严重的,移送政法机关处理。

为切实保障您和家人以及身边他人的健康和生命安全,请您积极配合。区卫健局疫情防控电话:xxxx。

防疫封闭管理制度

当前国内外疫情防控形势异常严峻复杂,我省多地市出现本土确诊病例。为有效控制和阻断疫情传播风险,切实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按照上级有关会议精神和属地防控部门相关要求,实行学校实施封闭管理。

1、学校实施封闭管理,暂停校园内升旗、研讨会、全体教师会等聚集性活动。

2、加强学生管理,实施“校长-分管校长-主管处室-年级组-班主任”五级分层管理机制,按要求上报每日排查信息,住校学生不得出校,如因身体原因或特别重要事项需出校的,要严格履行审批手续。走读学生要严格遵守“两点一线”(学校-家)闭环管理规定,不得擅自前往除学校、家庭之外其它任何地方。

3、严格执行教职工入校身份核验程序,验双码、测体温,校外人员一律不准入校。非本校人员不得进入校园,严禁校外人员和家长在校门口探访。

4、教育引导师生员工加强自我防护,当好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按要求填报疫情防控排查信息,坚持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不聚会、不聚餐,不进行网上购物、不收发快递,不外卖点餐。

5、根据防控需要,采取线上线下相结合的`方式开展教育教学活动,随时做好全面转入线上教学的准备。

6、严格执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严格落实网格化管理,细化网格单元,精准掌握师生员工身体状况和行程轨迹,不留死角、不漏一人。

7、严格防控措施。未报批外出离安和不按要求参加核酸检测的师生员通报批评,并按学校相关纪律处罚。

8、严格落实领导24小时带班和学校值班值守制度,高效应对各类突发事件,确保一旦发现隐患,第一时间做好应急处置。

9、加大督导检查力度,对不遵守学校防疫规定,不配合落实相关管理措施,故意破坏学校防疫设施等行为进行严肃处理,对学校防疫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严肃追究相关个人责任。

本通告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和属地防控要求及时进行调整。

卫生防疫管理制度

认真按照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学校卫生防疫与食品卫生安全工作的意见》,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做好学校卫生防疫工作,确保师生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制定以下卫生防疫制度:

一、加强对学生卫生知识的宣传,利用上健康教育课、健康知识宣传栏和发放传染病防治知识手册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师生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

二、做好季节性的传染病预防工作。定期发放消毒物品,每月由各部门、各学院把消毒登记表和消毒图片报后勤处综合科。

三、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登记制度;

四、坚持开展爱国卫生运动,保持校园环境卫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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