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报告(专业18篇)

时间:2023-12-19 05:33:20 作者:字海

在月工作总结中,我们可以向上级领导汇报工作情况,也可以向同事们分享自己的经验和心得,以促进团队合作和共同进步。接下来,小编为大家整理了一些优秀的月工作总结范文,希望对大家写作有所启发。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1、撰写8月份大气通报,整合督察组对各级生态环境问题提出相关的建议,通报给各个成员单位。

2、根据《芜湖市环境空气质量生态补偿暂行办法》要求,对我区微站点8月份(8.1—8.31)数据进行统计与分析,统计结果如下:白马街道(第8名)、火龙街道(第11名)、中南街道(第14名)、澛港街道(第18名)、马塘街道(第26名)、南瑞街道(第31名),其中南瑞街道倒数第二。南瑞街道申请移动备用站点至水文站,目前正在协调中。

4、接群众投诉“芜湖市弋江区伟业臻园旁边的新亚特电缆工厂隔三差五不是塑料加热的臭味就是烧焦的味道,都是在晚上搞,严重影响生活了”信访件后安排人员前往新亚特电缆厂开展现场检查,对企业营业执照、环评等相关许可证件进行检查,随后前往生产车间进行勘察,生产过程中未发现明显气味。

5、根据芜湖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重点工作调度要求,陪同王局前往芜湖卷烟材料厂开展vocs废气治理工程专题调研会,协助企业解决废气工程建设难点,推进重点企业vocs达标排放升级改造。

6、8月8日对蔚蓝海岸商业街委托第三方检测公司进行噪声检测,根据检测报告结果对主要噪声源“弋江区五味坊漂鱼酒店”与8月24日下达环境问题的整改意见(市环弋发〔20xx〕41号),要求商家对楼顶空调器及油烟净化等相关设备产生的噪声采取隔音降噪措施,并于8月31日整改完毕,确保达标排放;8月27日,生态环境分局组织召开蔚蓝海岸餐饮油烟噪声绿桌恳谈会,会上对餐饮油烟和噪声明确了整改要求,采取“三查一罚”措施以及“溯改测”的方式全力解决群众餐饮油烟问题和噪声困扰。市环境监察支队、区城管局、澛港街道、儒林西苑社区、伟星蔚蓝海岸物业、餐饮企业代表3人、居民代表12人参会。

7、对5家油烟连续3日超标的餐饮企业上门下达告知函,督促企业及时清洗油烟设备,做好清洗记录,确保油烟达标排放。

8、撰写大气组相关亮点工作材料,报送新闻稿件,每周总结等相关文字材料。

工作效率有待提高。

(一)持续关注我区国控站点指数,每日通报给各单位,跟进国控站点地面维修情况;

(二)及时处理回复大气相关信访投诉,现场复查;

(四)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事项。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按照市大气办文件精神,我局将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教育纳入今年法治宣传工作重要内容,通过“五下乡”、春苔会集中宣传与各司法所常态化宣传相结合的方式,有序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工作。

一是以“五下乡”活动为契机,先后在x等镇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通过宣讲《大气污染防治法》相关法律知识、悬挂宣传横幅、发放宣传资料和提供法律咨询、法律服务等方式,现场宣传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二是以“春苔会”为契机,我局普法小分队与各司法所工作人员、驻社区律师在人群密集区域,针对农村人口,重点宣讲秸秆禁烧、大气污染防治法律知识,营造良好宣传氛围,提高群众防治大气污染意识;三是在“x·x世界环境日”,各司法所开展环境保护专题法治宣传活动,接受群众咨询和答疑解惑,现场发放《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读本等普法宣传资料。

一是各司法所在春节等重要节点,通过在人群密集地设立大气污染防治宣传点,发放宣传资料,重点宣讲大气污染的危害、造成污染将要承担的后果及防范知识,宣讲大气污染给社会及个人身体健康带来的严重后果和危害,提高群众警惕性;二是司法所组织志愿者深入社区,扩大大气污染防治宣传覆盖面;三是利用微博、微信发布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进一步扩大宣传影响力,强化宣传实效。

截止目前,全市已开展各类宣传活动xxx余场次,发放各类宣传资料xxxx余份。

在接下来的工作中,我局将继续做好大气污染防治法治宣传工作,结合公共法律服务集中宣传、文明城市创建等工作,通过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法治夜话”、乡村坝坝会、走基层活动等形式,深入社区、院落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法律法规宣传,进一步提高群众防治意识,推进防治工作取得实效。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为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大力改善我镇环境空气质量,按照《x市新都区xx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行动方案》、《x市新都区xxxx年臭氧防控工作方案》和《关于印发实施“x治霾十条”推进铁腕治霾新都工作方案的通知》等文件的工作要求,我镇高度重视,认真落实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集中力量解决大气污染突出问题,现将相关工作完成情况报告如下。

制定下发了《新都区清流镇xxxx年春夏季大气污染防治专项行动工作方案》、《x市x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xx年臭氧防控行动工作的通知》(清府发〔xxxx〕xx号)、《清流镇xxxx年环境保护工作方案》、《清流镇xxxx年网格化环境监管实施方案》(清府发〔xxxx〕xx号)文件,成立清流镇大气污染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镇长为组长,各分管镇领导任副组长,相关办站所、村(社区)负责人任成员的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全面安排部署企业污染、臭氧防控、秸杆禁烧、扬尘污染治理、餐饮油烟整治等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并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目标管理考评,严格责任追究。

(一)扎实做好“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

建立镇村两级网格,制定了清流镇“散乱污”工业企业网格化编号管理表;全部实行网格化管理,确定镇人大主席为镇网格长,村主任为村网格长,明确任务,细化网格职责,并将此项工作纳入年底目标管理考核,严控散乱污企业生存空间,依法整治取缔现有“散乱污”企业,杜绝整治取缔的“散乱污”企业死灰复燃。

(二)认真做好重污染天气应对。

重污染天气期间,严格管控建筑行业扬尘污染,一是派出专人巡查,督促进行湿法作业,确保建筑工地、各类堆料场采取覆盖防尘网等措施,进出入工地的车辆必须冲洗,保持环境清洁,较少扬尘污染。二是严查运渣车渣土未覆盖,沿途遣散倾倒建筑垃圾等违法行。三是进一步加大道路冲洗除尘和绿化带冲洗频次。加大对新九路、利清路、成彭公路等城镇主要道路和两侧绿化冲洗频次,保持路面湿润,降低扬尘。四是严查违规行驶的大货车、运渣车。在全新九路、成彭公路等主要交通路口设置检查点,严查货运车和运渣车,杜绝运渣车抛洒现象,进一步督促和响应货车限行的要求。

(三)积极开展利剑斩污攻坚行动。

2、斩断工业污染源。加大辖区内涉气企业的巡查力度,督促企业加强管理,正常运行废气处理设施,确保废气达标排放。通过实施清洁能源改造、砖瓦窑整治关闭、控制三产业和民用燃煤等措施,减少燃煤污染,大幅削减氮氧化物和二氧化硫的排放。

(四)加强砖厂、商混站整治。

全面强化辖区内商混站、砖厂的整治管理,加强督导粉尘收集、噪声达标排放等关键生产工序。目前白兰砖厂、新型墙体机砖厂已完成关闭工作,盛瀚商混站已完成整改提升工作。

(五)认真实施臭氧污染防控行动。

印发《x市新都区清流镇人民政府关于开展xxxx年臭氧防控行动工作的通知》(清府发〔xxxx〕xx号)文件,严格按照管控和错时标准,稳步推进臭氧污染防控行动管控工作。在实施夏季臭氧污染防控期间,严控商业装修、商铺装修、汽车修理行业露天喷涂作业。要求产生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生产线和喷涂工序在规定时间作业,x市白兰新型建材有限公司、x市新都区新型墙体机砖厂均自愿关闭,辖区x家化工企业减产达xx%以上,有效减少了氮氧化物和vocs有机废气排放量。

(六)积极实施工业企业废气治理。

一是加大对重点排放大气污染物工业企业的检查,确保企业废气治理设施安全正常运行。派出工作人员对投诉问题较多的企业进行严格排查。二是积极引导企业进行减产限排和错峰生产。三是大力推进在用燃煤锅炉清洁能源改造。目前我镇共淘汰燃煤锅炉x台,煤改电锅炉x台,煤改气锅炉x台,大大提升了电力、天然气清洁能源消费比重。

(七)抓好露天焚烧污染治理。

抓好全镇的秸杆禁烧工作。制定《关于做好xxxx年秸秆综合利用暨禁烧工作的安排意见》(清府发〔xxxx〕xx号)文件,成立了xxxx年禁烧工作组,与全镇农户签订了秸杆禁烧责任书,对我镇的秸杆露天焚烧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四抓措施”,镇抓村,村抓社,社抓农户,农户抓田块,实行秸秆禁烧疏堵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确保秸杆还田促进增产,同时要求全镇所有企(事)业单位严禁焚烧垃圾。最终确保了“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的禁烧全覆盖,期间全镇未发生焚烧秸杆和垃圾的现象。

(八)大力防治露天烧烤等餐饮污染。

1、严格管控露天烧烤污染。

强化对占道露天烧烤摊点的查处,在城镇规划区内,坚决取缔、关闭占道从事露天烧烤、露天柴火鸡和火盆烧烤等经营摊点,共关闭露天烧烤摊点x家。

2、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整治。

加大餐饮业油烟治理执法力度,对未安装油烟净化设施、擅自拆除或闲置油烟净化设施以及不正常使用油烟净化设施的,责令限期改正并实施处罚,拒不改正的责令停产整治,不予办理相关证照或者相关证照不予以年审。截止目前,爱吾生态源、双车坊清泉农庄、庄家院子、石板鸭、郑胖子农家乐、三岔口饭店、老赖饭店等x家大小型餐饮场所完成了油烟净化设施安装工作。

1、企业环保意识和管理能力仍需加强。我镇是农业乡镇,大多数企业由家庭作坊发展而来,规模普遍较小,企业投资人相对缺乏环保意识,对大气污染防治等环保设施的投入或管理措施不足,致使大气污染信访时有发生。

2、环境监管能力还有待加强。对小散乱污企业处理的方式方法相对简单,只实施强制断电或劝离清流,造成多数厂房闲置、无产出,存在散乱污企业或作坊违规入驻隐患,需对搬空厂房全面强化监控,由于近年来基层环保工作繁重,缺少环保专业人员,请上级环保部门给予人员和经费支持,用于完善优化网格化环境监管工作。

在下步工作中,我镇将继续按照工作安排部署,加大环境保护大检查排查及排污整治力度,发现重点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严格按照区环境保护局的安排部署做好相关工作,全力促进清流镇生态文明建设工作再上新台阶。

一是严格落实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责任。全面与辖区村(社区)、学校、企事业单位签订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强化网格化监管,将环境保护工作纳入全年目标任务,严格责任追究。

二是推行产业结构调整,做好重点区域企业的关停并转工作。对主要交通、出入城通道及农业产业项目周边的企业,鼓励其结合清流产业发展规划,围绕泉水、梨花和艾芜文化等特色资源,发展现代农业、文化创意、乡村旅游产业。对属集体建设用地上的工业企业,将结合土地整理项目,逐步实施拆除还耕。

三是建章立制,巩固取缔成效。通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建立环境保护企业约束机制和公众监督机制,强化镇村常态化巡查监管措施,推行环境保护有奖举报制度,加强社会化监管。强化对占道露天烧烤摊点的查处,严格查处露天烧烤,全面推进餐饮油烟整治,杜绝整治取缔的“小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和死灰复燃,严格督促辖区企业全面落实环保设施,实现达标排放,对不能达标排放或违规新增的单位,坚决采取强制措施实施关停。

四是大力防治扬尘污染。严格管控建筑行业扬尘污染,全面强化对全镇范围内商混站、砖厂的管理,全面关停砂石场,强化重点区域的冲洗保洁降尘。

五是积极推进清洁能源改造。严格贯彻落实禁燃区工作要求,提高禁燃区监管工作力度。加强与银鹏天然气公司的沟通联系,协助其加快完善沥青园区燃气管网,督促原燃煤锅炉使用企业完成清洁能源改造,引导企业有序恢复生产。

六是重点抓好露天禁烧工作。认真落实上级秸杆禁烧工作指令,对我镇的秸杆露天焚烧进行严格管理,落实“四抓措施”,镇抓村,村抓社,社抓农户,农户抓田块,实行秸秆禁烧疏堵并举,提高秸秆综合利用率,强化秸杆还田促进增产,确保“不见火光,不见黑斑,不见烟雾”的禁烧全覆盖。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月12日,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议针对全区提出了整治要求。根据会议精神,社区随即成立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组,开展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组围绕小锅炉整治、裸露土地围挡绿化补植、建筑工地扬尘整治、餐饮油烟企业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四个方面,历时3个月,辖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的进展。现将相关工作汇报如下:

辖区内存在1处需要整治的小锅炉目标任务。工作组先登门查看小锅炉情况,并对商户进行动员、宣传。在随后的几周内,工作组在区大气办的指导下,在网格工作人员的协助下,对小锅炉顺利完成了移除、切割销毁。工作组将相关资料整理汇报区大气办,为该商户争取到了补助资金,圆满完成了辖区小锅炉整治目标。后期工作组仍组织工作人员对辖区进行巡查,防止新增小锅炉现象的发生。

辖区共有4处裸露土地需要进行围挡绿化。截止目前,徽州大道与扬子江路交口的裸露土地作为合肥金融港工程用地,已经围挡施工;庐州大道与锦绣大道交口空地作为安徽中城联盟置业工程用地,也已围挡施工。下剩两块裸露土地,其中会展二期地块在市指对接会上明确表示,将于近期清运土堆,实施绿化。另一块已与市指对接中,计划尽快完成整改。

辖区共有14家建筑工地需进行扬尘整治。工作组在区大气办、区住建局的指导下,联系指派的督导员,有计划的深入到工地现场进行仔细检查。社区大气办为14家工地负责人建立了一个qq交流群,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在群中进行通报,敦促其及时完成整改。目前辖区14家建筑工地除3家处于完工状态外,其余11家全部按照要求完成整改,完成了销号工作。

辖区共有119家餐饮油烟企业需要安装油烟净化装置。工作组组织各网格工作人员逐一上门宣传教育,并按照区大气办的要求逐一完成油烟净化装置的安装。目前共完成销号116家,全部用照片和店主确认的巡查记录等方式留存资料。对于下剩3家企业,工作组已和区环保局达成一致,由区环保局直接完成其整改销号工作。

目前,社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已经基本完成,后期工作将针对下剩目标任务进行开展。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根据《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三府办〔20xx〕37号)要求,现将我市交通运输行业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和20xx年工作计划汇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组织领导。

按照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关于印发市20xx年大气污染防治实施计划的通知》(三府办〔20xx〕37号)要求,我局相应成立了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把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制定了本部门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年度计划,确定工作重点,细化工作措施,确保交通运输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有序开展。

(二)注重宣传,动员社会参与。

结合行业特点,充分利用媒体、网络,积极宣传以“绿色交通,低碳出行”为主题的节能环保知识。在车站、码头和广场等人员密集场所发放宣传材料,在机关办公场所、公共交通车辆、公路养护机械、公路巡查执法点等场所悬挂、张贴宣传条幅,引导市民群众选择绿色低碳生活方式,努力营造“防治大气污染,人人责无旁贷”的舆论氛围。

(三)采取措施,强化行业监管。

1.积极推广使用节能环保车型。全市今年共新增55辆公交车,更新213辆老旧公交车,目前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664辆,占公交车总数82%。完成20xx年至20xx年投放的1084辆出租车更新工作,现有2350辆出租车全部为油气两用双燃料出租车。

2.加快推动发展公共交通和交通运输节能改造。20xx年共开通8条公交线路,优化调整14条公交线路。全市行政村(居)委会村村通公交率82%,完成市委市政府提出的到20xx年底行政村“村村通”公交率80%的目标。共计发放公交ic卡14多万张,发放公共交通票价补贴781.43万元。

3.加强建筑工程扬尘防治。设置车辆冲洗台及配套的排水、泥浆沉淀设施,将车轮、车身冲洗干净后再驶出工地;对敞开式作业可能扬尘污染的施工工地周围设置围墙或围挡,并定期进行清洗,保证工程周围环境整洁;对建筑垃圾以及易产生扬尘的堆积物料,增加喷淋压尘或采取覆盖等其他有效措施,防止风蚀起尘及水蚀迁移;对建成区的渣土运输车辆全部采取密闭措施,防止运输途中抛撒遗漏。

4.加大运输车辆道路扬尘检查力度。积极配合综合执法、环卫等部门加大对道路运输渣土车辆的执法检查。

5.健全节能减排和应对气候变化的管理制度和运行机制。按照省交通运输厅要求,完成全市交通运输行业能源消耗信息调查报送系统,并上线运行。实时掌握全市公路水路及港口运输企业能源消耗及影响大气环境的情况,监督企业自觉履行环境保护的社会责任。

(一)节能资金欠缺,与大气污染防治各成员单位交流合作不够。

(二)节能减排压力继续加大。交通运输行业的快速发展,势必增加节能减排空间拓展的难度。

(三)基础设施薄弱,公交车加气站少。目前全市加气站仅4个,不能满足市场需求。

(四)清洁能源推广缓慢,新能源车型比例有提升空间。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冬季进入采暖期后,季节性燃煤造成污染物排放量剧增,燎荒及焚烧秸秆、垃圾明显增加,同时逆温、静风等不利气象条件频繁出现,造成雾霾天气频发,对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产生活造成严重影响。全镇人民要充分认识当前冬季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重要性,采取有力举措,积极防止和应对可能出现的重污染天气,改善空气质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的重要性,于xx年xx月7日召开党政领导班子会,xx年xx月12日召开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会。先后成立了xx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下设指挥部,设置四个部门分别是:办公室、应急处置组、宣传报道组、监督检查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

(一)、建立网格化管理体系。分别成立了xx镇重污染天气应急领导小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领导小组、xx镇大气污染防治巡查小组(镇区、企业巡查组和村街〈含村级企业〉巡查组),各位片长、包村干部各负其责。从镇到村、从企业到个人,横纵联合形成我镇大气污染防治网格化管理体系。

(二)、全天巡查制度。每天白天片长、包村干部负责制入村巡查,晚上由值班带班组长、值班员和派出所干警联合巡查,二十四小时无间断巡查,并建立巡查档案。巡查日志必须有明确记载,发现着火点、时间地点方位、当事人、扑灭时间、着火原因等,要记录清楚。发现了违反大气污染防治问题从村干部开始到包村干部、片长、主管领导、镇长等等逐一追责!其中:

1、值班人员负责晚上6:00-10:00巡查。哪组值班哪组巡查。记好晚间巡查记录,带班领导签字把关,每天早晨交接班也要交接记录,办公室做好巡查记录本。

2、派出所主要责任:一是有举报点火者必须立即出警,带人处罚,不能滞后迟疑;二是晚上值班干警会同镇政府值班干部共同搞好夜间巡查,必须严厉处置。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分别与25个村街签订xx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与60余家镇规模以上工业企业、家具生产企业和有污染源企业签订xx镇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

(四)、广宣传造氛围。各村街张贴禁烧公告,早、中、晚利用广播等到形式大力宣传禁烧政策,努力营造大气污染防治氛围。发放的公告、宣传稿要有留存档案,村内广播要每天早、中、晚至少宣传一遍。镇区和各村街悬挂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条幅50条。xx月28日在xx镇政府第三会议室召开了xx镇大气污染防治培训会,参加会议的人员有:xx个村街书记、主任,xx村、庆功台村、马庄村三个村街30家家具生产企业,派出所同志、各包村干部。会议邀请县环保局的贾队长来授课,经委主任王俊旺同志针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详细讲解《xx镇大气污染防治实施方案》。镇长张占春同志做重要讲话。

同日,镇主要领导和相关工作人员在网通公司门前做大气污染防治宣传活动。发放大气污染防治宣传单和严禁焚烧秸秆、落叶、垃圾的通告。并沿镇区街道两边把宣传材料发送到商户手中。

冬季期间,应着力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一)严格控制燃煤污染。积极推进“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加快淘汰燃煤小锅炉;冬季采取“限煤量、限煤质、限排放”等措施。妥善解决农村原煤散烧污染问题。

(二)深化面源污染治理。要大幅减少冬季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确保“不着一把火、不冒一股烟”。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三)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鼓励企业将设备检修、维护时间安排在冬季。依据最高法、最高检关于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司法解释,对偷排偷放、屡查屡犯等企业环境违法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涉嫌环境污染犯罪的,一律移送司法机关追究有关责任人的刑事责任,提高环境执法监管的震慑力。

目前对家具企业摸底调查正在进行中,待调查结束后建立xx镇家具企业台账。

(四)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禁止超标车辆上路行驶。加快淘汰黄标车和老旧车。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20xx年是我市“全国园林城市”创建年,也是我市“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工作第一年,我委紧密结合“全国园林城市”和“全国文明城市”创建活动,分别从扬尘污染防治制度建设、加强宣传教育、严把工程开工关、加强过程指导、加强巡查监管等方面积极开展扬尘污染防治工作,并取得一定成效,截至目前,我市市区在建建筑工程(含市政工程)均基本达标,现将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暨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总结如下:

我委于20xx年4月16日研究成立了建筑施工扬尘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委党组书记、主任任组长,相关副主任、总工任副组长,相关机关各科室(二级机构)负责人任成员的建筑工程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专门负责制定、协调我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中的重大决策和重大事项。

我委积极宣传《市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办法》,省、市以及市政府出台的扬尘污染相关文件,积极印发给全市建筑、施工、监理企业,为全市开展建筑工程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提供进一步政策依据。

我委通过市住建委网站公布有关文件和动态,新闻报道、施工现场张挂条幅、标语等多种渠道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的宣传,日常通过短信群发、扬尘微信、微信群、qq群及时通报日常检查、巡查情况,同时,努力营造群防群治的良好氛围。

我委建设监督管理站每月两次巡检,今年在检查质量、安全的同时,将扬尘治理作为专项检查一并检查,并下发整改通知书,督促各建筑工地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每次整改回复除了文字,还特地要求加上整改前和整改后的照片,以做对比,提高扬尘治理透明度。每个季度开展安全生产例会,通报质量安全的同时,通报在建建筑工程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情况和问题,并对下季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阶段性目标和重点工作进行部署。

我委针对市区建筑工地竣工和开工动态变化的现状,及时更新《建筑扬尘污染防治项目台账》,加强新开工工地监管。将扬尘防治工作作为检查的必查项,通过日常检查、四个季度大检查和建筑施工扬尘防治专项检查,督促市区建筑工程施工扬尘防治工作动态达标。今年以来,我委开展了多次巡查、四个季度大检查。每次选取三个工地通报表扬,三个工地通报批评,通过此举,大家争当优秀工地,起到示范带动作用,针对少数对扬尘污染防治不力的建筑工程,我委通过现场督办、约谈、通报、处罚等多方式加强监管,确保扬尘污染防治动态达标。

为进一步把好源头关,我委参照《市建筑工地“六到位”管理规定》,进一步明确了对新开工工程施工现场封闭围挡、出入口及主干道硬化、配备车辆冲洗设备等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对于不符合要求的,一律不予办理安全、质量报监手续,不得开工建设,对新开工的建筑工地严把入口关。

在我委建筑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结合《市建筑工地扬尘污染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20xx年《市住建委建筑工地文明创建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对整治范围、整治标准、组织机构、责任划分、时间节点、处理措施等各项要求,扎实开展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整治工作。

针对建筑工程施工不同阶段,加强扬尘污染防治技术指导,如工程开工,采取封闭围挡、硬化道路、绿化等措施,工程配套设施施工阶段,采用围挡、裸露土方覆盖等措施。

在我委的帮助指导下,20xx年我市有5项在建工程创建市安全质量标准化小区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5项在建工程创建质量安全标准化工地并顺利通过评审验收。我委坚持不懈推进项目安全质量标准化示范工地的创建工作,提高了我市建筑工地安全质量管理水平,展现出我市建筑工地文明创建水平,为我市实现“文明城市”创建贡献中坚力量。

通过以上各项措施,我市建筑工地施工扬尘得到较好控制,为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出一定的贡献。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总结

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3月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提升我区环境空气质量,结合我区实际,现将我公司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汇报如下:

从历年同期数据分析,3月份本市处于冬春转换,空气中细颗粒物和可吸入颗粒物浓度处于全年较高时期,气温偏高,降水偏少,逆温、静稳天气现象多发,出现空气重污染的概率较大。结合我公司工作实际,制订了《北京环卫集团房山有限公司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方案》。

(一)完善组织领导。建立各级大气污染防治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加强工作落实情况的督查力度,根据组织结构划分,明确责任分工,做到各司其职,责任到人。

(二)强化作业标准。各作业中心在3月20日至3月31日期间,借鉴20xx年亚太经济合作组织领导人会议期间道路清扫保洁经验,采用“吸、扫、冲、收”工艺,按道路等级采取相应的清扫保洁措施。

一是对一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2次机械保洁作业,每日开展1次机械冲刷、冲洗和不少于1次喷雾降尘作业,在每日12时前完成一次喷雾降尘作业。二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夜间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清扫作业,每日白天开展不少于1次机械保洁作业,每周开展不少于3次机械清洗作业。三级清扫保洁道路,每日6:00前完成清扫作业,白天开展人工巡回保洁,视条件开展机械保洁作业。

二是人员清扫时顺着风向扫,压低扫帚高度,减少因人工清扫造成的二次扬尘污染。

三是在沙尘天气过去后的24小时内,对道路路口、桥下车辆掉头处、过街天桥、地下通道、隔离栏底座,开展清除积尘作业。

四是加强了职工的业务培训,增强突发事件的'应变能力。

(三)根据空气质量颜色预警,制定了相应的应急预案,在各作业中心成立了应急队伍,配备应急车辆、设备,确保快速处理突发事件。

(四)提高业务检查组巡查频次,对各作业中心降尘、压尘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截止到3月31日,共出动人员7824人次,出动车辆1260车次,行驶里程47406公里,作业里程35697公里,使用自来水5610吨,中水840吨,巡视自查495次。

在今后工作中,我公司将进一步创新思路,开拓进取,做好大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一是认真落实《房山区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房山区空气重污染应急预案》文件精神,按照职责分工做好相关工作;二是做好辖区内业务道路清扫保洁工作;三是加大监督检查力度,促使业务水平再提高。为降低路面尘负荷,提高道路洁净度,贡献最大力量。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改善我县环境空气质量,有效解决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污染等问题,维护和提升城市形象,全面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环境保护部等部门关于推进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改善区域空气质量指导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xx〕33号)和张掖市人x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张掖市大气污染防治施方案》的精神,现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改善空气质量为目标,以全面削减大气污染物排放为手段,建立统一监管、统一监测、统一协调的全县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工作机制,通过扎实有效的工作,集中力量解决我县突出的燃煤、扬尘、机动车排气和餐饮油烟及秸秆焚烧等污染问题,提高城市管理水平和环境监管能力,改善城市空气质量。

(二)总体目标。全面完成市政府下达的年度大气主要污染物减排指标任务,重点企业全面达标排放,饮食服务业油烟、运输车辆、建筑工地扬尘、粉尘治理,达到环保要求,环境空气优良天数占全年天数的比例保持在90%以上。

(一)重点监控项目。

二氧化硫(so2)、二氧化氮(no2)、可吸入颗粒物(pm10)、烟尘。

(二)重点监控污染源。

1.县城城市规划范围内所有建筑、市政施工、拆迁和绿化施工工地扬尘污染。

2.煤场、灰场、料场露天堆存和装卸扬尘。

3.物料和渣土运输、道路保洁扬尘污染。

5.机动车排气污染。

6.餐饮炉灶和露天烧烤油烟污染。

7.秸秆焚烧污染。

1.县工信局职责。负责落实限制发展和淘汰企业名录,会同县环保局提出高能耗、高污染工业企业整顿、关停名单;监督落实污染企业的关停、限产工作;会同县直有关部门指导工业企业按规范化要求整治厂容厂貌,加强对企业内部货场露天堆存物料扬尘污染防治的监管。

2.县公安交警大队职责。严把新车登记和在用车辆尾气排放控制标准,提出机动车分时段禁行、禁鸣路段和监管措施,在全县范围内对高排放尾气车辆禁止上路行驶,全面落实市上下达淘汰高排放尾气车辆的工作任务。配合县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进一步完善建筑工程物料、渣土运输车辆的管理,推进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密闭化;会同县环保局提出全县定点机动车尾气污染监测单位,完成资质上报审核工作,并配合县环保局开展检查。

3.县建设局职责。负责监管城市规划区内的建筑施工工地扬尘的污染防治。施工期间,施工单位应设置文明施工牌、环境保护牌、管理人员名单及监督电话牌等;施工工地边界应设置高度1.8米以上的连续密闭的围挡,必须在建筑工地设置有效抑尘的密闭防尘网或防尘布;开挖、运输和填筑等施工过程,遇到干燥、易起尘的土方工程作业时,必须辅以洒水压尘;施工过程中使用易产生扬尘的建筑材料,必须采取密闭存储、设置围挡或堆砌围墙、采用防尘布覆盖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工程中产生的弃土、弃料及其他建筑垃圾,要及时清运,或采取覆盖防尘布(防尘网)、定期喷水压尘或其他有效的防尘措施;施工期间,进出工地的物料、渣土、垃圾运输车辆,应采用密闭车斗,并保证物料不遗撒外漏;工地内从建筑上层将具有粉尘逸散性的物料、渣土或废弃物输送至地面或地下楼层时,应采取袋装化措施,可用电梯、物料提升机运至地面,不得凌空抛撒。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交通运输局、城管执法局、房管局做好建筑工程物料、建筑垃圾运输车辆的专项整治活动。

4.县林业局职责。负责监管绿化施工扬尘污染防治。城市绿化工地应根据现场情况采取喷水、围挡等降尘措施;土地平整后,1周内要进行建植工作;否则要每天洒水1至2次或加以覆盖;植树树穴、绿化带所出坑土,要加以整理或拍实;种植完成后,树穴和各类绿化带回填土低于边沿10厘米以上,树坑应覆盖卵石挡板、草皮,或做其它覆盖;道路或绿地内各类管线敷设工程完工后,1周内要恢复路面或景观,不得留裸土地面;绿化产生的垃圾,主要干道、景观地区及繁华地区做到当天清除。

5.县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职责。负责对未采取防燃、防尘措施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存放煤炭、煤矸石、煤渣、煤灰、砂石、灰土行为的查处和整治;负责对未采取密闭措施或者其他防护措施,运输、装卸或者储存影响城市大气环境质量和在建筑施工和拆迁工地造成的二次扬尘的监管;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禁止焚烧沥青、油毡、橡胶、塑料、皮革、垃圾以及其他产生有毒有害烟尘和恶臭气体物质;在城市人口集中地区内露天焚烧秸秆、落叶等产生烟尘污染物质、露天烧烤油烟污染防治工作的监管,组织开展集中专项清理整治活动。配合县公安交警大队、建设局、交通运输局做好各类施工工地扬尘污染执法检查。

6.县交通运输局职责。负责出租车、公交车辆和相关运输货车的尾气污染防治工作。协调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做好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环境防治和保洁工作;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物料、渣土运输车辆治理整顿。

7.县工商局职责。负责依法办理淘汰取缔关停企业营业执照的吊销、注销工作;配合县环保局对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超标单位,在工商执照年检时进行前置审查。

8.县农委职责。负责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的推广应用。配合县环保局、城管执法局抓好农作物秸秆禁烧工作的监督管理。

9.县爱卫会职责。负责监督城乡环境卫生综合整治,落实城区、城乡结合部环境卫生综合整治工作,并开展专项活动。

10.县环保局职责。全面监督管理各工业企业大气污染物达标排放工作,加强对电力、水泥、建材、燃煤锅(窑)炉消烟除尘、烟气脱硫措施落实的监管,确定并公布重点整治企业名单,开展全县大气污染防治联合执法检查,集中整治违法排污企业,适时开展机动车环保检验标志管理,建立城区大气自动监测网络,定期通报城区环境空气质量,发布空气质量月报,负责建设完善城区大气重点污染源在线自动监控系统,及时通报违规违法单位名单。配合县直有关部门做好各项相关大气治污工作,会同县公安交警大队开展机动车尾气污染防治相关工作。

11.县房管局职责。负责监管拆迁施工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工作,拆除工程施工前,工地周围应设置高度不低于1.8米的围挡。拆迁作业时,必须辅以持续加压洒水设施,以抑制扬尘飞散,拆除施工中的土方作业、建筑垃圾管理与运输等防尘措施,必须采取与建筑施工扬尘污染控制同样的措施,拆除工程完成后15日内不能开工建设的,必须采取覆盖、洒水等抑尘措施。配合县建设局、公安交警大队、城管执法局做好建筑施工(拆迁)物料、渣土运输车辆密闭化工作。

12.张掖公路分局民乐公路管理段职责。负责国道、省道道路施工扬尘污染及道路保洁污染防治工作。

13.县电力局职责。负责关停和限产企业的停断电工作。配合县工信局、环保局对大气污染企业采取停产、限产措施。

14.县供热中心职责。按项目实施方案要求,全面完成集中供热项目年度建设任务。

1.明确目标责任。各相关部门要把控制大气污染纳入重要的议事日程,实行“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签订责任书,明确责任,抓好落实。各相关管理部门要进一步分解细化本部门的目标任务,完善和落实具体措施,做到大气污染控制任务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取得实效。

2.强化督促检查。控制大气污染涉及多个部门,县环保局要加强组织协调,部门与部门之间要配合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县监察局和环保局要组成联合检查组对每个阶段的控制和治理措施进行检查,加大执法监督力度,保证大气污染控制工作扎实推进。县环保、建设、城管、林业、交通运输、公安交警等部门要设立防治大气污染举报电话并向社会公布,各部门对举报的事项要立即安排查出,对非本部门主管的事项应在1小时内移交相应主管部门,主管部门要迅速进行查处,并将查处结果报送县环保局。

3.严格行政问责。新闻宣传部门要加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宣传力度,报道先进典型,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相关部门要认真履行职责,切实负起控制大气污染的责任,对行政不作为,未有效控制大气污染造成不良影响的,要追究有关领导和直接责任人的责任。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通报

各学院、各单位:

20xx年,是我校“十三五”的开局之年,是推进高水平大学建设的关键年。为提振精神,以更好的工作状态,创造新的工作业绩,现通知如下:

一、加强工作纪律。将纪律挺在前面,严肃查处违反学校教育教学相关规定问题。严格上下班时间规定,不得迟到、早退。严禁在工作时间从事上网聊天、炒股、玩游戏等与工作无关的事情。

二、改进工作作风。认真学习和贯彻落实《中共河北省委、河北省人民政府关于开展省级机关作风整顿的意见》重要精神,按照促进思想解放、调整精神状态、提升工作效能、提高发展成效的总要求,结合各自工作实际,深入开展强教风促学风建设和“四零”服务(服务受理零推诿、服务方式零距离、服务质量零差错、服务结果零投诉)承诺活动,塑造优良师德师风,提升服务标准,不断提高教学科研水平、工作效率与服务质量。

三、强化考核与监督。各单位要结合教职工日常考核的相关要求,加大对工作纪律与工作作风方面的绩效考核与监督,并及时上报发现的问题,不得瞒报、漏报。

人事处。

年2月23日。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我省通报20xx年1-6月各市(州)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环境保护厅、财政厅于今年3月19日联合印发了《四川省环境空气质量考核激励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7月21日,省大气办对各市(州)1-6月环境空气质量资金激励和扣收额度情况进行了通报(以下简称《通报》)。

按照《办法》相关规定,与20xx年同期相比,今年上半年有12个市(州)为奖励额度,分别是:成都、自贡、攀枝花、绵阳、广元、内江、乐山、南充、宜宾市和阿坝、甘孜、凉山州。有9个市为扣收额度,分别是:资阳市200万元、眉山市150万元、遂宁市100万元、广安市100万元、达州市100万元、泸州市50万元、德阳市50万元、巴中50万元、雅安市50万元。

《通报》指出,当前,我省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仍然严峻,今年下半年是完成政府年度目标的关键时期,请各市(州)政府对上半年环境空气质量数据进行认真分析,积极做好常态化管控,结合实际情况,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夯实工作责任,注重联防联治,强化督查考核,用硬措施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

【地方及部门工作动态】。

内江市人民政府负责人专门集体约谈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

今年以来,内江市大气污染防治形势严峻,副市长田文平近日代表市人民政府对城区建设工地扬尘污染治理责任单位-市中区、东兴区、经开区和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国土局、市环保局等部门进行了集体约谈。

他明确指出了城区建设工地环保制度不落实、扬尘治理措施不落实、监管督查不到位、联防联控作用不明显等突出问题,要求各级各部门切实认真履职,敢于动真刀,敢于下深水,务必把扬尘污染控制住、降下来。会上,组织参会人员重新学习了《内江市城区建筑垃圾管理办法》、《内江市建设工程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进一步理清了各级各部门扬尘污染治理责任。

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着眼城市扬尘数字化城市管理,全面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于20xx年立法出台了《四川城乡环境综合治理条例》,主要内容之一是创新开展城市扬尘污染防治。

结合全省城乡环境综合治理工作深入开展,各级政府以城市环境管理为重点,扎实推进工地和道路扬尘治理工作。主要加大对城市道路、工地扬尘污染防治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绿色环保建筑等的投入力度,统筹整合住房和城乡建设、公安等部门资源,加快推进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建设,推进城市建筑工地、城市道路扬尘和步行自行车慢行系统监督管理数字化,促进城市管理水平的全面提升和转型,目前,全省18个设市城市和西昌市已建成数字化城市管理平台,其他各县(市、区)正在积极推进。

绵阳市投入600万元补助锅炉改造。为推进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绵阳市20xx年投入财政资金600万元,设立燃煤锅炉更新改造专项补助资金。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按照3万元/蒸吨的标准,给予10家“煤改气”、“煤改电”企业一次性补助。

据了解,自该市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开展以来,按照市委、市政府的总体部署,明确建立城区工业燃煤锅炉整治工作“1+x”协调机制,由绵阳市环境保护局牵头,市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财政等部门配合推进整治工作。对未能按期完成整治的.企业责令停产,除按规定征收排污费外,对超标排放烟尘等污染物的,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给予最高10万元行政处罚。

同时还划定城区高污染燃料禁烧区,加大对工业燃煤锅炉企业的监管,把使用清洁能源作为新建项目立项、环评审批、开工建设的前置条件。加快推进集中供热、“煤改气”、“煤改电”工程建设,淘汰分散燃煤小锅炉。

遂宁市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今年6月,遂宁市目督室、市大气办及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有关成员单位组成督查组对该市经济开发区、河东新区、船山区进行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专项督查,重点对砂石料场、混凝土搅拌站、建筑工地、道路交通的扬尘控制,以及部分大中型餐饮油烟治理等大气污染防治的关键环节开展督查。

督查组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各责任单位严格按照《遂宁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20xx年度工作方案》要求,加强扬尘污染防治,确保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昨天,我市召开全市“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工作调度会,深入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大气污染防治相关会议精神,对“散乱污”企业集中整治及燃煤锅炉替代等工作进行再调度再部署。副市长鞠志杰出席会议。

在听取相关整治情况汇报后,鞠志杰指出,近几年来,在各级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下,我市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和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及人民群众的期盼相比还存在一定差距,需要久久为功、持续发力。

鞠志杰要求,各级各相关部门要把思想聚焦到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及“五大发展理念”上来,站在新时期、新形势、新要求、新期盼的角度,认清当前大气污染防治的严峻形势,摆正“金山银山”与“绿水青山”的关系,进一步提高认识,牢固树立要发展更要生态的理念,与沧州加快建设创新驱动经济强市、生态宜居美丽沧州的发展定位相适应。

要坚定信心,下定决心,增强做好环保工作的自觉性、主动性,做到“十个要”(态度要坚决、重点要突出、底数要清楚、信息要对称、反应要迅速、整改要到位、责任要明确、压力传导要到底、宣传要广泛、工作不力要问责),以决战决胜的.姿态,坚决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4月21日至22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易铭珅率领检查组赴前锋区、华蓥市、广安经开区,就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情况开展检查。检查组一行实地考察了水泥、化工、煤炭等重点企业和建筑工地,就企业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法》、治理技术升级改造、工地及道路扬尘控制、清洁生产等相关情况进行检查。

并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市政府关于全市大气污染防治情况的工作汇报,听取了环保、经信、住建等6个履职单位作的责任报告,检查组成员结合现场考察情况开展了询问发言,就工地数字化监管、火电厂技术改造、执法监管能力建设、提升思想认识等深入交换了意见。

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的成绩给予充分肯定,对进一步推进全市大气污染综合防治工作提出重要指导建议。易铭珅指出,通过实地检查和座谈交流,感到各级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认识不断提高,领导重视,措施有力,保障到位,成效显著。

当前,我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形势依然严峻,任务依然艰巨。要深入贯彻实施新《环保法》、《大气污染防治法》,部门要切实履职尽责,明确实施大气污染防治的路径、措施、形式和办法,严格执法,保持监管高压态势。重点解决好扬尘污染、工业污染和城市复合型污染问题,确保空气环境质量持续向好。

副市长陈捷参加座谈会,并表示,将进一步加强《大气污染防治法》贯彻落实,加压驱动,铁腕治理,切实改善环境空气质量,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

一是强规划。继续深入贯彻执行中、省关于大气污染防治的工作部署,加强组织领导,提高综合决策。将大气污染防治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和经济发展、城市建设、项目实施紧密结合,做到同步规划、同步实施、同步发展,减少资源浪费和生态破坏。

二是调结构。坚持可持续发展战略,按照“围绕经济抓环保,抓好环保促经济”的原则,优化工业布局,把经济增长点转移到降低消耗、提高效益上来。大力发展质量环保产业,严控高投入、高消耗、重污染、低效益的企业上马,防范新的污染源产生。

三是重治理。加强扬尘污染治理,强化建筑工地、道路运输、物料堆场扬尘污染源的监管,扩大清扫保洁范围,推进城市绿化建设,有效降低扬尘负荷;加强露天焚烧治理,加大对露天焚烧行为的巡查处罚力度,切实杜绝秸秆焚烧、垃圾焚烧、烟熏食品行为;加强工业污染治理,加快推进火电、水泥等行业脱硫、脱硝、粉尘治理设施建设,确保企业达标排放;加强汽车尾气治理,严格机动车环保标志管理,落实机动车定期检验和分类管理制度,加快黄标车和老旧车辆淘汰;加强落后产能淘汰,按照工作计划,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做到应关尽关、应停尽停。

四是硬考核。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开展情况作为对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和政府绩效考核的重要内容,定期对区市县空气质量的改善和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贯彻落实情况开展督查并通报,对未通过考核的,以约谈、环评限批等方式实行问责。

近日,市大气办组织人员深入广安主城区开展了扬尘污染防治情况暗访督查。督查组先后检查了东南片区、广安经开区、环城北路沿线、协兴园区部分建筑工地和商品混凝土企业,暗访发现,低碳智慧新城、承平盛世、新天地、荣天锦苑、嘉州阳光5家施工工地扬尘防治措施落实不到位,扬尘污染未得到有效控制。不同程度存在“一硬四有”设施不完善、出行车辆未严格执行冲洗、场内未落实湿法作业、建筑垃圾四处散落、大面积裸土未覆盖、清扫保洁不力、进出口道路尘土污染严重等问题;同时发现,广安华泰混凝土有限公司、广安市中海商品混凝土有限公司未严格落实扬尘污染防治措施,存在出行车辆未严格执行冲洗、生产场地及进出口清扫保洁较差、生产加料环节未落实洒水降尘措施等问题。督查组责令工地、企业按照相关要求限期整改,并分别向广安区政府、广安经开区管委会、协兴园区管委会发出了督办通知,要求加大工地、企业扬尘及渣土运输整治力度,全面排查,严处重罚,督促问题工地、企业落实整改,加强场内及周边保洁,有效控制扬尘污染。

市环保局顺利举办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培训。

4月23日,市环保局举办了新《环境保护法》及配套实施办法培训,邀请省环保厅政策法规处调研员覃栋材到会主讲。环保系统及重点企业80余人参加了培训。会上,覃栋材围绕新《环境保护法》侧重介绍了现行《大气污染防治法》的.基本情况以及施行十多年以来,在我国大气污染防治中发挥的重要作用,并结合当前大气污染现状,对新形势下,尤其是新《环保法》出台后现行法暴露出来的诸多问题进行了分析,对修订争议、修订要点及进程做了详细的讲解。通过讲座,与会人员对新《环境保护法》和《大气污染防治法》有了更全面、更深刻的认识,对我国进一步完善环境法律体系解决大气环境问题有了更清晰的认识。最后,市环保局副局长袁奇强调,要以改善环境质量,保障群众健康为原则,认真学习,提高认识,为建设生态宜居城市,着力打造碧水蓝天,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作出贡献。

更多。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各市(州)1-10月份pm10平均浓度同比同期变化情况:达州市上升42.2%、广安市上升32.2%、眉山市上升7.4%、资阳市上升6.8%、德阳市上升2.7%;攀枝花市下降33.7%、阿坝州下降31.0%、成都市下降27.2%、乐山市下降23.8%、凉山州下降16.3%、自贡市下降15.6%、宜宾市下降15.1%、广元市下降13.9%、绵阳市下降12.0%、内江市下降12.0%、巴中市下降11.1%、甘孜州下降9.4%、南充市下降8.4%、雅安市下降5.1%、遂宁市下降5.0%、泸州市下降0.2%。

达州、广安市政府主要负责人今年9月中旬被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负责人约谈后,工作力度加大,采取了很多有效措施,10月份pm10平均浓度相较9月份都有所下降。但今年1-10月份pm10平均浓度与20同期相比仍不降反升。今年只有1个多月时间了,请各市(州)政府认真加强组织领导,继续采取强力措施,确保完成政府责任目标任务。

【地方及部门工作动态】。

川南地区大气污染防治联防联控第三次联席会在泸州市召开。10月22日,内江、自贡、宜宾、泸州四市相关负责人分别就各自城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推进及近期秸秆禁烧工作中的特色和亮点进行了交流,分析了工作中普遍性的问题,研究了建立联动工作机制的有关事宜。会议决定在今年11月份开展川南四市大气污染防治交叉检查工作,检查情况将在下次联席会上通报。

【重点工作进展】。

交通运输厅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交通运输厅于今年10月29日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意见》指出,要以节约资源、提高能效、控制排放、保护环境为目标,加强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和节能减排工作的有机结合,以建立健全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强化交通运输组织管理和运力结构调整等为主要任务,进一步加强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稳步推进“绿色交通”建设,确保到,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意识明显增强,大气污染防治机制更加完善,监管水平明显提升,行业资源和资源利用率明显提高,运营机动车污染物排放得到有效控制,交通建设工程扬尘治理取得明显成效,全面完成全省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总体目标。《意见》明确了主要任务:一是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二是提升综合交通运输服务水平;三是加快推进智慧交通建设;四是加强运营车辆尾气治理;五是加快淘汰运营“黄标车”和老旧车辆;六是大力推广使用清洁能源和新能源运营车船;七是加强城市周边公路施工扬尘控制管理;八是大力推广公路施工和养护新技术、新标准。《意见》还提出了保障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交通运输行业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机制。二是加大政策引导。鼓励推动大气污染防治在公路水路工程建设、清洁能源使用、运营车辆改造、淘汰运营老旧车辆等方面的政策出台;研究在工程规范化标准化施工中,对生态保护、生态修复、控制大气污染的'相关措施;加大科技资金对能源节约、生态保护、污染防治等领域的科研支持力度。三是加强部门协作。

眉山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积极行动,真抓实干,打响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眉山市政府近日召开各区(县)政府、市级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紧急会议,专题研究推进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市委副书记、市长宋朝华强调,当前,虽然眉山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些成效,但在农作物等秸秆禁烧工作、扬尘污染治理等方面还存在突出问题。他指出,必须采取有力措施,重拳出击、综合施策、严管重罚,尽快扭转大气污染防治出现反弹的问题,确保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要持续保持高压态势,对制造污染的企业和个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对责任不落实的区(县)、部门和个人要进行约谈问责,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确保处罚到位。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一)继续加大污染减排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镇村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使镇村污水处理厂尽快形成减排效益,大力推进管理减排,不断加大环境执法力度,严厉打击环境违法行为,积极推进清洁生产,引导循环经济有序发展。

(二)严把建设项目审批关,严格扩大内需项目建设中的环保准入。对中央政策支持的涉及民生工程、基础设施、生态环境建设等符合扩大内需要求的项目,以及满足环境准入条件、促进结构和布局调整的自治区重点项目,开辟环评审批“绿色通道”。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国家明令淘汰、禁止建设和对环境污染严重、污染物不能达标排放、不符合环保准入要求的项目坚决不予审批。不能为了拉动内需而放松环保要求,不能因为要上项目而降低环保门槛。严格限制审批对饮用水水源保护区有影响的项目。严格控制高耗水、高污染项目建设。

(三)全力做好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分级管理制度,强化保护区内建设项目和人为活动的监督管理,严肃查处环境违法行为;建立并完善饮用水水源污染应急预警体系,做好枯水期和汛期污染联防联治工作,尤其是做好与徐洪河饮用水源地上游的安徽省泗县和宿迁宿城区的区域联动,防止发生危及群众饮水安全的重特大水污染事故;加强监测能力建设,不断提高饮用水水源环境质量监测能力。

(四)继续加大水污染防治监督检查力度。继续深入开展环保大检查活动,进一步强化责任追究。严厉查处环境违法排污企业,完善重大水污染违法案件移送司法及协同配合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加强执法检查,加大监测监管力度,加强对重点工业污染源和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的检查,增加检查频次,确保治污设施正常运行和稳定达标排放。加强涉水部门的沟通、协调,依法统一发布水环境质量信息,强化信息共享和部门联动。完善跨部门、跨区域的水污染联防机制,研究理顺流域管理体制,推动水污染防治形成合力。

(五)进一步加强农村环境保护,控制农业、农村面源污染。开展拉网式全覆盖农村环境整治工作,推进乡镇和村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加快解决突出的农村环境问题。逐步推广循环农业技术,大力发展绿色、有机、无公害食品,推广节肥、节药、节水实用技术,尽量减少农业生产中使用化肥、农药的.数量,从源头防治农业面源污染。强化畜禽养殖污染防治,合理确定畜禽养殖规模,鼓励发展高效生态养殖业,加强畜禽养殖粪便治理,建成一批规模化畜禽养殖场废弃物综合利用示范工程。强化防护林和湿地保护工程建设,发挥其防污减污作用。

(六)进一步完善水污染防治保障机制。健全政府、企业、社会多元化投入机制,整体提升污染治理能力和水平。健全环境经济政策体系,利用财政、税收、价格、信贷、保险等多种手段促进水污染防治工作。制订水污染应急预案和饮用水水源地的应急保障方案,不断加强水污染预警和风险管理。积极探索建立生态补偿制度,建立激励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形成水污染防治长效机制,全面推进全县水污染防治工作。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汇报

今年以来,我镇严格按照区委、区政府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部署以及年初签订的目标责任书,进一步加强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取得了一些成效,现总结如下:

1、多管齐下,营造良好工作氛围。一是建立健全网格化管理体系。成立了呈坎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进一步细化了镇、村、组以及企业的四级联防联治工作格局。二是开展定期巡逻检查。会同司法所、派出所、安全办、城管中队、消防巡逻队等部门建立定期巡查工作制度,对检查出来的问题限期整改,并对整改落实情况进行验收考核。三是广泛宣传营造氛围。在各村张贴公告,通过广播等形式大力宣传新《环保法》,努力营造良好的大气污染防治氛围。

2、全面落实燃煤锅炉禁用和淘汰措施。在全镇范围及镇属工业园区企业进行全面细致的摸排,共摸排出1处工业燃煤锅炉(向荣新材料公司)和1处生产用燃柴锅炉(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并督促企业严格按照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要求进行整改提升。至目前,向荣新材料公司正在实施集中供热项目主体工程建设,预计12月份投入运营;同时,要求呈坎徽派雕刻研究所对燃柴锅炉进行整改,确保不影响周边环境。

3、全面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强化工程施工工地、石料场等场所的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积极配合交通部门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处罚。推进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全面禁止秸秆、落叶、垃圾焚烧,深入开展森林防火工作,确保“零冒烟”。积极推广利用测土配方、生物肥料、缓释肥等新型肥料,减少氨排放。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节日期间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4、全面推进秸秆禁烧工作。成立了呈坎镇秸秆禁烧工作领导小组,制定实施了《关于做好秸秆禁烧工作的通知》,并将全镇所有地块划片,实行片、村负责。与各村签订了禁烧责任状,责任人坚决落实镇领导包片,一般干部包村,村干部包户,农户包自家地块的分包责任制,组织广大镇村干部、镇农技人员深入村组田间地头,广泛开展秸杆禁抛禁烧宣传以及综合利用工作,秸秆禁烧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

今年以来,我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仍然存在主动性不够、监管力度不大、宣传还不够深入全面等问题,这些问题将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整改提升。

下一步,我镇将继续按照区委、区政府的安排部署,在区环保局指导下,进一步增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紧迫性和主动性,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确保全面完成年度目标任务,有效推动全镇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具体将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强餐饮店铺油烟污染清理整治工作,督促向荣新材料公司集中供热项目加快施工进度。

2、大力推广新型肥料,进一步规范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工作,深入落实森林防火工作。

3、继续加强部门联动,积极配合做好扬尘整治各项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良好态势。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简报

为进一步改善我市大气环境质量,全面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按照冀州政函(201x)113号《xx市大气污染防治文件汇编》工作要求和近期会议的安排部署,开发区领导高度重视,紧密安排,结合我辖区实际全面开展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现将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要求。

为使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工作落到实处,切实加强我辖区环境大气污染治理力度,开发区成立了由管委会主任任组长,分管主任任副组长的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整个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具体工作。

在开发区区域内应建立二级网格环境监管体系,管委会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区内网格化环境监管体系的建立和运行。

1、严格控制燃煤污染。我们先后多次对中科能源公司下达完善燃煤供热锅炉脱硫除尘设施的通知,督促其尽快完成脱硫除尘设施整改。确保供暖期间脱硫设施的正常运行。

2、深化面源污染治理。分科室对在建工地进行检查,要求在建企业大幅减少施工工地土方作业,强化施工工地扬尘环境监管,对达不到绿色施工标准的一律停工整顿。督促辖区内各种煤堆、散料堆全部实现封闭储存或建设防风抑尘设施。渣土运输车辆应采取密闭措施,禁止道路遗撒和乱倾乱倒,对不符合环保要求的渣土运输车辆一律予以整改。大力倡导减少燃放烟花爆竹,遇有不利于污染物扩散的天气条件应采取临时性限制燃放措施,以减轻燃放造成的污染影响。

3、强化工业企业污染治理。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专项检查督查为契机,对污染源实行“定人、定位、定责”,做到“全天候、全方位、全过程、全时段、全覆盖”监管,确保治污设施稳定运行、污染物达标排放。对辖区内的暖气片企业进行了一次彻底摸底调查,建立起暖气片企业台账。推动暖气片制造园区建设工作。

4、加强机动车污染监管。利用广播、电视、网络、微博等媒介开展宣传,鼓励绿色出行,降低重污染天气机动车使用强度。彻底治理黄标车,防止违规上路。

总之,开发区管委会对于大气污染防治行动此项工作高度重视。采用各种有效措施和手段开展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做到了分工明确、责任到人,从而使此项工作落到实处,为大气污染防治工作奠定了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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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计划

为切实做好我盟20xx年度大气污染防治工作,保持空气环境质量稳定,根据《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意见》(内政字〔2013〕126号)和《兴安盟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要求,结合我盟实际,制定本计划。

全盟各主要城镇空气环境质量保持稳定,全年不发生重污染天气(灾害性天气除外)。其中乌兰浩特市区、科尔沁镇、音德尔镇、突泉镇、巴彦呼舒镇空气质量优良天数比例达到90%以上,阿尔山市达到95%以上。乌兰浩特市pm2.5年均浓度较20xx年下降3.5%。

(一)推进集中供热替代,淘汰燃煤锅炉。

扩大集中供热覆盖区面积,实现集中供热替代是解决建成区低空面源污染和储煤场扬尘污染最有效的办法。20xx年,在蒙能公司2×34万千瓦热电联产项目稳定运行的基础上,取缔兴安热电有限责任公司乌兰浩特第一热电厂和乌兰浩特市、科尔沁镇建成区分散取暖小锅炉,从根本上解决部分企业超标排放和储煤场扬尘污染问题。对于确因客观需要难以取缔的,要改用生物质、电、油等清洁能源。

(二)做好城市扬尘控制工作。

一是做好建筑施工现场扬尘污染整治工作,要监督各建筑施工企业严格落实扬尘控制措施,坚决杜绝敞开式作业,综合采取洒水、覆盖、地面硬化、设置喷水装置等措施,保证施工工地现场环境整洁;二是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乌兰浩特市要加大政府投入,配置必要的机械化清扫设备,20xx年,乌兰浩特市建成区道路机械化清扫率要在20xx年基础上提高4个百分点。

(三)开展重点行业污染治理。

以集中供热企业“冬病夏治”为重点,开展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和露天工业堆场治理。在20xx年9月底前全面完成乌兰浩特市同泽热力有限公司、扎赉特旗兴达热力有限公司、突泉县鑫光热力有限公司、阿尔山市鑫光热力有限公司、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公司、扎赉特旗华阳热力有限公司除尘设施改造升级;在20xx年9月底前完成阿尔山市雪源热力有限公司储煤场扬尘治理工程。鼓励和支持其他企业开展除尘设施改造,降低污染排放水平。

一是做好老旧机动车的报废淘汰工作,在12月底前淘汰黄标车及老旧车辆2145辆;二是做好油品升级保障工作,加大执法工作力度,杜绝不合格成品油流入我盟市场。

(五)开展挥发性有机物治理。

在12月底前,全面完成城区型加油站的油气回收治理工作,完成科右前旗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旺龙石油销售有限责任公司巴拉格歹加油站、宝门秀林加油站3个油气回收治理项目。

(一)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各旗县市人民政府是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责任主体,必须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将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目标、任务、项目纳入本行政区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明确工作职责,综合运用经济、法律和必要的行政手段,有效推进大气污染防治的各项工作。各相关企业要切实承担污染治理责任,按期完成治理工作任务。

(二)加强协调配合,强化部门联动。

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相关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分工,定期开展监督检查,协同做好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环保部门要充分发挥综合协调和执法监督作用,掌握工作进度,及时向党委、政府报告,并定期向社会公布;发展改革、经济和信息化部门要加大产业结构调整力度,鼓励企业技术升级改造,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财政部门要安排专项资金,支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顺利开展;住房城乡规划建设部门要制定完善相关管理制度,加强城市施工扬尘的监督管理;公安部门要加大路检路查工作力度,严厉查处报废机动车上路行驶行为;企业作为落实防治任务的责任主体,要自觉履行社会责任,严格执行相关规定。

(三)加大工作考核,开展督查督办。

盟行署已把大气污染防治各项工作目标完成情况列入盟行署重点督查工作,实行严格目标责任考核,并适时组织工作进展情况督查,督查结果将作为各旗县市今年大气污染防治工作考核的重要依据,对工作完成不力的要实行严格问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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