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会讨论内容通知(实用13篇)

时间:2023-12-02 19:52:06 作者:碧墨

通知经常被用于学校、公司或其他组织内部,以便及时告知成员某些重要事项。如果你对通知的写作方式有疑问,不妨看看以下范文,或许能够找到答案。

开会讨论内容通知

兹定于9月9日(周六)下午1:00在奉贤区古华中学报告厅(奉贤南桥镇曙光路89号)举行17秋新生开学典礼,请大家提前15分钟入场。典礼结束后凭缴费发票赴奉贤开大(电大路10号)领取教材。谢谢配合!

友情提醒:

1、古华中学车位有限,电大路校区不得停放机动车,请同学们尽量选择绿色出行。电大路为单行道,菜场路口进,南奉公路口出。

2、请带好缴费发票,学生必须凭缴费发票领取课表与教材。如发票遗失,请至招生办(曙光路160号)开具发票证明。

停电的通知内容

尊贵的各位业主:

因供电局公网线路突然出现故障,导致南郊地区大面积于20xx年6月17日早8:00停电,供电部门现正在积极抢修中!

停电造成本小区供电系统无法正常运行,望各位业主相互转告;并关闭电器,停电期间有随时来电的可能,为了您的人身安全请远离电源!

另:小区公共区域用电及供水系统、立体车库等设备运行正常。

为您生活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特此通知!

******物业部。

20xx年06月17日。

将本文的word文档下载到电脑,方便收藏和打印。

开会讨论内容通知

公司员工:

为使我公司各部门工作顺利的开展,并且保证各部门之间能够衍接顺畅,有效地提高工作效率。经公司领导研究决定将定期召开公司员工例会。具体通知如下:

例会召开时间:每周五下午4:00;。

例会召开地点:公司小会议室;。

参会人员:公司总经理及全体员工,如有紧急工作不能参会请提前通知行政部刘丽佳;。

例会主题及安排:各部门员工本周工作总结及下周工作计划,需协调待解决的工作。

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执行。

x人事行政部。

20xx年4月2日。

开会讨论内容通知

尊敬的客户,您好!

我司将于20xx年1月14日晚18点-21点在xx国际饭店举办公司年会,届时公司员工将参于公司活动,故值班人员较少,此时段仅支持重启(请电联机房值班:0527-84xxxxxx转801),21点后恢复,烦请您提前做好准备工作,敬请您理解!

感谢您的理解与支持!预祝您新年快乐,鸡年大吉!

20xx年1月13日。

清明节放假通知内容

亲爱的牛牛们:

大家好!

时间飞逝,不知不觉,清明节即将到来。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20xx年清明节期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为了不影响各位客户的业务咨询及开展,在清明节假期期间我们将保持服务热线畅通,如有任何需求,欢迎您致电:

全国统一销售服务热线: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开会讨论内容通知

1、业余班旧生注册时间:9月9日(星期六)。

注册缴费地点:台山开放大学市民服务中心。

2、20**秋季新生开学典礼:

时间:9月16日上午9:30。

地点:学校礼堂。

参加人员:20**秋季全体新生、班主任、校级领导。

公司内容开会的通知稿

会议时间:今天晚上(年08月23日。

会议地点:一楼办公室会议人员:生产部领班和品质咳嗽。

会议内容:

一、关于刀具、工具管理制度。

二、关于近期时间不良品返工及投拆。

三、关于工作台整理、地面清洁。

注意事项:请在规定时间内到达会议地点。到时可以发表个人意见及建议。

周三)20:15日期:

2021年8月23日。

审核:

召回通知召回通知应当包括哪些内容

第十九条食品经营者知悉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后,应当立即采取停止购进、销售,封存不安全食品,在经营场所醒目位置张贴生产者发布的召回公告等措施,配合食品生产者开展召回工作。

第二十条食品经营者对因自身原因所导致的不安全食品,应当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

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应当告知供货商。供货商应当及时告知生产者。

食品经营者在召回通知或者公告中应当特别注明系因其自身的原因导致食品出现不安全问题。

第二十一条因生产者无法确定、破产等原因无法召回不安全食品的,食品经营者应当在其经营的范围内主动召回不安全食品。

第二十二条食品经营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程序,参照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处置。

第二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依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对因停止生产经营、召回等原因退出市场的不安全食品采取补救、无害化处理、销毁等处置措施。

食品生产经营者未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责令其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

第二十四条对违法添加非食用物质、腐败变质、病死畜禽等严重危害人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的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立即就地销毁。

不具备就地销毁条件的,可由不安全食品生产经营者集中销毁处理。食品生产经营者在集中销毁处理前,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十五条对因标签、标识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而被召回的食品,食品生产者可以在采取补救措施且能保证食品安全的情况下继续销售,销售时应当向消费者明示补救措施。

第二十六条对不安全食品进行无害化处理,能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食品生产经营者可以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处理。

第二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对不安全食品处置方式不能确定的,应当组织相关专家进行评估,并根据评估意见进行处置。

第二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如实记录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的名称、商标、规格、生产日期、批次、数量等内容。记录保存期限不得少于2年。

第五章监督管理。

第二十九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不安全食品的,应当通知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或者召回,采取相关措施消除食品安全风险。

第三十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现食品生产经营者生产经营的食品可能属于不安全食品的,可以开展调查分析,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应当积极协助。

第三十一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情况进行现场监督检查。

第三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不安全食品存在较大风险的,应当在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向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书面报告情况。

第三十三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要求食品生产经营者定期或者不定期报告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

第三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对食品生产经营者提交的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报告进行评价。

评价结论认为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的措施不足以控制食品安全风险的,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采取更为有效的措施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

第三十五条为预防和控制食品安全风险,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可以发布预警信息,要求相关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不安全食品,提示消费者停止食用不安全食品。

第三十六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将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记入食品生产经营者信用档案。

第六章法律责任。

第三十七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有关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的规定,食品安全法律法规有规定的,依照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十八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八条第一款、第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三条、第十四条、第二十条第一款、第二十一条、第二十三条第一款、第二十四条第一款的规定,不立即停止生产经营、不主动召回、不按规定时限启动召回、不按照召回计划召回不安全食品或者不按照规定处置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一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三十九条食品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九条的规定,不配合食品生产者召回不安全食品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十三条、第二十四条第二款、第三十二条的规定,未按规定履行相关报告义务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一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三条第二款的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食品生产经营者依法处置不安全食品,食品生产经营者拒绝或者拖延履行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给予警告,并处二万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二条食品生产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第二十八条的规定,未按规定记录保存不安全食品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情况的,由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二千元以上二万元以下罚款。

第四十三条食品生产经营者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不免除其依法应当承担的其他法律责任。

食品生产经营者主动采取停止生产经营、召回和处置不安全食品措施,消除或者减轻危害后果的,依法从轻或者减轻处罚;违法情节轻微并及时纠正,没有造成危害后果的,不予行政处罚。

第四十四条县级以上地方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不依法履行本办法规定的职责,造成不良后果的,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的有关规定,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给予行政处分。

第七章附则。

第四十五条本办法适用于食品、食品添加剂和保健食品。

食品生产经营者对进入批发、零售市场或者生产加工企业后的食用农产品的停止经营、召回和处置,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十六条本办法自2015年9月1日起施行。

党员学习通知书的内容

根据学校党委关于加强党员理论学习的要求,近期重点学习三方面内容:一是学习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精神;二是学习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三是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现将学习内容以附件形式上传至学院网站,请各教工党员、学生党员及时下载学习。

附件1: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会议要点。

附件2::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附件3::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旅游与环境学院党委办公室。

20xx1月3日。

清明节放假通知内容

亲爱的牛牛们:

大家好!

时间飞逝,不知不觉,清明节即将到来。

根据国家法定节假日规定,20**年清明节期安排如下:

放假时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为了不影响各位客户的业务咨询及开展,在清明节假期期间我们将保持服务热线畅通,如有任何需求,欢迎您致电:

全国统一销售服务热线:**。

全国统一客户服务热线:**。

清明节放假通知内容

各教学单位,各室、部、中心、馆: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以及学院实际情况,现将我院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20xx年4月4日至6日放假共3天。其中4月5日(星期日,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6日(星期一)补休。

请各单位根据放假时间,提前做好各项工作安排,妥善安排好值班和安全保卫等工作,遇有重大突发事件发生,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理,确保广大师生员工平安祥和地度过节日假期。

xxx学院办公室

20xx年x月xx日

清明节放假通知内容

各处(室、中心、公司):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现就我院清明节放假时间及有关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放假时间:4月5日至7日放假调休,共3天。4月8日(星期日)上班。

二、放假前相关部门要对办公、生活设施、活动场所进行一次全面地安全检查。重点部门、重点部位,如财务室、档案室、印刷厂、车(仓)库等,要明确安全措施,落实责任到人。院区保安人员要加强消防和治安巡查,确保万无一失。

三、各处室(中心、公司)要安排好本部门安全生产、防火防盗及职工假期的工作、休息。假期加班人员在离开办公室要随手关灯、关门、关窗、关闭所有电源。

四、院办安排好假期值班、安保和后勤保障工作,遇有突发事件,值班人员要按规定及时报告并妥善处置。安保后勤责任人电话:张耀华**;水工:胡鹏勃**;电工:刘为民**。

院办公室。

二〇**年三月二十九日。

清明节放假的通知内容

20xx年清明节即将来临,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20xx年部分节假日安排的通知,结合我公司实际情况,现将20xx年清明节放假安排通知如下:

4月5日-4月7日放假。其中4月6日(星期六)、4月7日(星期日)为公休、4月5日(星期五,农历清明当日)为法定节假日,4月8日(星期一)正常上班。

温馨提示:放假期间,我公司不提供接收订单及发货服务,由此给您带来的不便,敬请谅解!

x公司。

20xx年x月x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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