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专题(通用16篇)

时间:2023-12-17 13:10:28 作者:XY字客

实施方案的成功与否,往往取决于领导和团队成员的积极参与和配合。小编在这里为大家搜集了一些实施方案相关的资源和资讯,希望能够给大家带来一些帮助和启发。

贵安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认真落实xxx号文件,全面提高xx区生活垃圾处理能力,加快城市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进程,逐步建立和完善垃圾分类工作运行机制,实现垃圾资源综合利用。现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如下: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生活垃圾减量化为核心,资源化、无害化处为目标,以垃圾源头分选分投、多途分运为手段,以厨余垃圾收集处理为突破口,科学分分运、优化垃圾分类莫斯,固化街道社区监管职责与工作程序,强化市民环境卫生意识,提过城市文明程度,致力打造高端产业云集、核心功能彰显、城市品位卓越、体制机制优越的现代化南京标志区和城市新中心。

通过垃圾分类试点,逐步推进全街道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实现垃圾源头减量和资源回收利用。初步形成适合我街道的垃圾分类工作的运行机制;至20xx年底在全街道范围内实施生活垃圾分类;至20xx年青奥会前全街道基本做到垃圾分类工作全覆盖,力争实现生活垃圾填埋减量50%。

(二)责任分工。

1、城管科。

负责街道垃圾分类工作具体实施方案的制定和协调组织实施;负责从区分类办处领受任务并将其分解、分派,及时处理落实;负责将街道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任务落实情况等信息收集、汇总,建立各类基础档案资料并上报区分类办。

2、各社区。

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重要意义的宣传;负责对本社区居民(单位)进行垃圾分类投放的指导示范;负责招募垃圾分类推广志愿者;负责对志愿者和相关工作人员进行垃圾分类工作的相关培训;负责监管本社区各类垃圾收集、转运作业实施;负责本社区居民(单位)垃圾分类落实情况的调查、考评。负责对本社区内垃圾分类相关信息的收集、人员情况的`统计等。

为全面扎实稳健推进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按照区里的统一布署,根据我街道的实际情况,垃圾分类工作总的推进原则是先试点、再全面;先生活垃圾分类、再全面实施分类;宣传、指导工作要贯穿在整个分类推广过程中。

(1)厨余垃圾:瓜果皮核、剩菜剩饭等。

(2)其它垃圾:烟头、被污染的纸张等。

(3)可回收物:纸张、玻璃、废金属。

(4)有害垃圾:废电池、废日光灯管、过期药品等。

2、其它7种特殊垃圾:

(1)集贸市场垃圾:丢弃的蔬菜等。

(2)餐厨垃圾:废弃的生、熟食物。

(3)装修垃圾:废弃的建筑材料、装修材料。

(4)大件垃圾:家具、马桶、浴缸等。

(5)电子垃圾:电器和元器件。

(6)绿化垃圾:落叶和修建下的枝叶。

(7)道路机扫垃圾:以有害灰尘为主的垃圾。

(二)垃圾分类推广大致分两个阶段。

(1)居民(单位)的日常生活垃圾分成四类后,由环卫作业部门负责从指定地点至垃圾末端处理地的直收直运。投放时间:早上6:00-7:00,晚上20:00-21:00;沿街单位的垃圾分类后直接投放到城管部门的专用收集车。投放时间:上午9:00-11:00,下午14:00-16:00。

(2)集贸市场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3)餐厨垃圾分流。

由经核准的特许单位专用运输车收集运输。

(4)装修垃圾、大件垃圾、电子垃圾、绿化垃圾、道路机扫垃圾等五种特殊垃圾由专业部门的专用车辆进行收集运输,杜绝与生活垃圾“混装、混运”。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专题

为全面推进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工作,构建“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处理体系,提高农村人居环境质量,提升城市形象。按照《*市深化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三年行动计划(2020-2022年)的通知》(*分类组〔2020〕1号)文件要求,结合本镇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成立以书记、镇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的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承担领导小组日常事务,协调各村、社区、镇属有关部门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相关工作,督促落实领导小组议定事项、工作部署和要求,开展日常检查考评和督促等工作。

二、工作目标。

在已完成的八村一社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基础上,于2022年持续巩固我镇生活垃圾分类创建工作。按照先易后难,循序渐进、全面覆盖的原则,有计划地推进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工作,完成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和资源化综合利用示范工作目标,全面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及处置的管理和运行体系。

三、工作内容。

(一)因地制宜,合理规划。

结合农村和社区实际,因地制宜,科学规划,合理布局环卫设施。因地制宜采取一村(社区)一建方式,同时科学选择适用处置模式,合理配备保洁员(分拣员),整体推进垃圾分类处理工作。

(二)以点带面,逐步推进。

开展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试点,总结经验,以点带面,全面推进。以特色精品村,镇中心村,历史文化村,文明社区等为切入口,通过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处置,使日常生活垃圾的收运处置减量明显,社会效益明显。

(三)源头分类,循环利用。

提倡城镇农村生产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收集,就地处置,循环利用。结合城镇农村“门前三包”“门前五包”长效管理工作,加强城镇、农村生活垃圾源头分类投放管理,形成生活垃圾源头群众自觉分类投放的良好意识,从源头上把好分类关,对可利用生活垃圾就地消化,提高垃圾的资源利用率,实现资源的循环再利用。

(四)简洁方便,技术创新,安全运行。

制定科学简便实用的城镇农村垃圾分类方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和处理模式,方便社区居民和村民分类操作,以“适用、先进、安全”为方向,推进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处理技术创新,引进合理的垃圾分类回收、分拣处置方法和垃圾资源化利用设备,加强分类收运、处置设施运营监管,严格控制分类收集,分类处置过程对环境造成的污染。

四、工作措施。

城镇、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工作,重点是分类减量化处理和资源化利用设施建设两个方面。根据分类方式和资源化利用设施的不同,采用堆肥处理模式进行处理,太阳能堆肥处置等其他科学合理,因地制宜的减量化资源化处理技术。

(一)基础设施建设。

积极推进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根据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模式要求,各村(社区)按在册户数,每户配置分类垃圾箱(桶)二个。培育一支保洁队伍,设立垃圾分类宣传栏。

(二)保洁队伍建设。

根据生活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的工作方式,各行政村(社区)要配齐保洁人员和垃圾分拣员(指导员),确保垃圾分类工作顺利开展。

(三)垃圾分类标准。

以户为单位,对生活垃圾按照其他垃圾和厨余垃圾进行分类。通过分类,厨余垃圾进入垃圾资源化利用处理设施,采用生物制肥方式处理;其他垃圾,按原“户集、村收、镇运、区集中处理”的模式。

(四)实施办法。

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等。

可回收物。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废纸主要包括报纸、图书、包装纸等,纸巾和厕所纸由于水溶性太强,不可回收。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等。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罐头盒等。与废旧物品公司或专收废旧物品人员联系收购一般有村保洁员(分拣员)负责。

厨余垃圾。主要包括剩菜剩饭、菜叶果皮、腐烂瓜果、动物内零食碎末等生活垃圾,以及作物佶杆、枯枝烂叶、谷壳、笋壳、残次水果和饲养动物粪便等生产垃圾。采用生物发酵制肥资源化处理设施或太阳能垃圾减量化处理设施进行处理。

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物质和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电池、荧光灯管、灯泡、水银温度计、油漆桶、家电、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根据有害垃圾处理的规定,对环境危害较大的有害垃圾在集中收集后,交与具有相关资质的危废处置公司进行处理,其他一般的有害垃圾采用填埋处理。经处理后,不应对地表水、地下水、空气产生二次污染。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受污染与无生的纸张、妇女卫生用品、破旧陶瓷品、烟头、渣土等难以的废弃物,转运环保热电厂焚烧处理。

(五)收集、分拣办法。

村(社区)级配套分类垃圾桶由镇组织进行统一采购,分类垃圾桶需标注“可回收物”、“其他垃圾”字样,按户发放一套(2个),并在村(社区)内放置共用分类垃圾桶。村(居)民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投入到户用垃圾桶,并收集到公用垃圾桶内,由保洁员进行必要的二次分拣。

(六)处置办法。

1.其他垃圾处置办法。按照“户集、镇收、区处理”的处理模式,运送环保热电厂焚烧处理。

2.厨余垃圾处置办法。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村(社区)必须按照市有关文件要求的处理技术实施。

3.微生物发酵资源化处置技术。经设备发酵、堆肥处置,实现可堆肥垃圾资源化和减量化。

4.太阳能堆肥处置技术。充分利用太阳能与垃圾渗滤液会喷技术,促进堆肥加快反应与生成。

5.有措施的还山还田。部分位置偏远、交通不便的自然村,居住人口少,可采用建设可腐烂垃圾发酵池的方式,将分类后的可腐烂垃圾进行发酵后还山还田。

(七)建立健全监督考核机制。

建立分级监督考核机制。镇政府按照长效管理考核办法,从宣传发动、组织实施、工作成效、长效管理等方面对各村(社区)进行监督考核,并作为年终评优以及经费拨付依据。各村(社区)是城镇、农村垃圾分类处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在发挥村党员干部带头示范的同时,要充分发动村(居)民参与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建立并落实好卫生门前三包制。

度,以美丽家庭、卫生先进户、最佳保洁员、最佳分拣员等评比活动为载体,加强宣传教育,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

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处置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镇村的重要抓手和载体。各行政村(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目标,细化方案,加快推进城镇农村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工作。

(二)明确职责、规范制度建设。

在加强硬件建设的同时,实施村(社区)要建立垃圾分类领导小组,建立垃圾分类约束机制和制度,确保设施常态规范运行,严格定时定点投放,建立村民自律制度,把垃圾分类、定时定点投放等列入村规民约,建立计分奖惩制度,定时检查村(居)民分类收集及定点投放情况,对检查结果进行量化计分并适当奖惩。建立责任包干制度,专人负责卫生责任区垃圾定时定点投放巡查,对分区包干情况实行绩效考核。

(三)加强考核,长效管理。

将垃圾分类投放、收集、处理工作纳入城镇农村环境卫生长效管理工作,通过采取定期、不定期暗访督查和考核考评等形式,监督垃圾分类收集处理常态化。镇政府对每个行政村每月检查考核一次;行政村(社区)每天对垃圾分拣情况检查一次。

(四)加大宣传力度。

城镇、农村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工作是一项社会效益和生态效益明显的民心工程,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各种会议、走家入户等形式宣传活动,积极发动党员干部,妇女儿童等群体,大力宣传垃圾分类减量化资源化处理的政策措施、垃圾处理成效和典型经验做法,倡导低碳节约的生产方式和绿化健康的生活方式,促进垃圾源头减量和循环利用。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1、了解垃圾的来源,认识到合理处理垃圾,保护环境的重要性。

2、掌握相关知识,初步学会给垃圾分类,能树立节约资源,保护环境的意识。

有关垃圾的资料。

一、什么是垃圾。

垃圾就是没有用的、准备扔掉的东西。

二、垃圾到哪里去了。

我们每个人每天都会扔出许多垃圾,你知道这些垃圾它们到哪里去了吗垃圾处理的通常方法大多处于传统的堆放填埋方式,占用上万亩土地;并且虫蝇乱飞,污水四溢,臭气熏天,严重地污染环境。人们大量地消耗资源,大规模生产,大量地消费,又大量地生产着垃圾。

三、了解垃圾的危害。

出示有关垃圾危害的资料,请大家结合自己的经验谈谈垃圾的害处。

小结:垃圾气味难闻,破坏风景;垃圾侵占土地,使人们生活的地方越来越小;垃圾中的病毒、病菌会让人生病。

四、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分类处理垃圾的优点:

3、变废为宝:回收1500吨废纸,可免于砍伐用于生产1200吨纸的林木。生产垃圾中有30%—40%可以回收利用,应珍惜这个小本大利的资源。大家也可以利用易拉罐制作笔盒,既环保,又节约资源。

五、认识垃圾分类标记,学会垃圾分类。

出示新型垃圾箱照片,说说它的外形特点。

如今中国生活垃圾一般可分为四大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和其他垃圾。

可回收垃圾主要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大类。

厨余垃圾包括剩菜剩饭、骨头、菜根菜叶、果皮等食品类废物。

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废日光灯管、废水银温度计、过期药品等,这些垃圾需要特殊安全处理。

其他垃圾包括除上述几类垃圾之外的砖瓦陶瓷、渣土、卫生间废纸、纸巾等难以回收的废弃物,采取卫生填埋可有效减少对地下水、地表水、土壤及空气的污染。

六、树立垃圾分类的环保意识,宣传垃圾分类的重要意义,爱护身边的环境,把垃圾从敌人变成朋友。

1、出“垃圾分类”主题黑板报。

街道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三、强化组织领导

(三)强化指导员队伍抓成效。各村(居)要严格按照《xx街道城市生活垃圾分类指导员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要求,切实加强对指导员队伍的培训、管理、监督和考核,保证垃圾分类各项工作有序推进。

贵安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到2020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一)提高认识。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专题

坚持预防为主、源头治理,属地管理、分级负责,尽职免责失职追责,全面履行教育、管理、监护责任,建立健全学校、家庭、社会“三位一体”预防溺水事故工作体系,构筑安全防护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溺水事故发生。

二、组织领导。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预防溺水工作组织领导,决定成立镇预防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由镇党委副书记叶能华任组长,各职能分管领导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农业农村办公室(简称“镇防溺水办”),由李鹏飞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葛鑫航担任联络员。

三、部门职责。

(一)综合指挥室:负责牵头、组织协调成员单位开展工作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纳入平安建设考核范畴,推动专项工作措施落地。

(二)宣传线:发挥新闻媒体作用,组织广播、电视、报纸、网站等新闻媒体,加强游泳安全、防溺水公益广告、警示教育和经验做法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防溺水氛围。

(三)xx派出所:负责组织派出所民警积极开展防溺水安全宣传,督促兼任学校法制副校长的民警配合学校开展防溺水安全教育。整合公安、应急、卫生、民间组织、危险水城巡防队等力量,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救援机制。

(四)xx教育管理办公室:负责学生预防溺水事故安全教育,通过公共安全教育课、校园宣传等形式开展预防溺水事故专题教育,增强教师、学生、家长安全防范意识,让学生掌握溺水时正确自救施救方法。指导中小学校全面开展集中教育活动,印发《告家长书》,并通过开展暑期家访,延伸防溺水宣传教育阵地,增强家长预防溺水事故的安全意识和监护人的责任意识,共同做好安全防护工作。

(五)农业农村办公室:按照属地管理和分级管理的原则,负责对水利工程日常管理、对大中型水库、拦河坝阐等重要水利工程以及人居密集的主要河道水系等长年保持有深水的区城,督促水域责任管理单位在显著位置设立警示标志;配合公安部门将“智慧水利”相关河道监控设备和公安社会监控相对接,编织覆盖面更广的资源共享监控网;对重点水域以及库区开展安全隐患排查和安全督察监管,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六)村镇建设办公室:完善公园内水域警示标志和防护设施:督促相关企业加强房屋建筑工程、市政基础设施工作工地施工过程中形成的水池、水坑等遗留坑洼监管;对危险水池、坑洼等要及时回填,无法回填的,设立警示标志或有效防护设施,并加强巡查管理。

(七)综合指挥室、社会事务管理办公室:制定、落实溺水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协调开展事故应急救援,配合做好预防溺水、救人自救的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制定溺水事故医疗抢救应急预案,确保事故发生后,迅速到位,及时抢救;重点时期,选派优秀医护人员,组织溺水抢救业务培训,开展溺水人员先期救助。

(八)旅游办:指导旅游景区加强日常安全管理,对涉水区域落实警示标志,配备相应的护设施,定期组织安全督查;督促旅行社、宾馆酒店、农家乐行业加强对外来游客预防水事故宣传和警示教育,提高游客的安全防范意识。

(九)发展服务办公室:加强防溺水信息宣传引导,配合相关部门指导各企业组织开展一次以预防溺水事故为主题的安全防范教育,增强外来务工人员的安全意识和对子女监护的责任意识。

(十)财政管理办公室:负责将防溺水事故相关经费统筹纳入对政预算,保障预防溺水事故工作。

(十一)妇联、总工会、关工委:组织开展各种形式宣传教育活动,重点加强外来务工子女和留守儿童宣传教育,号召机关单位广大党员职工广泛参与游泳安全、预防溺水宣传,营造浓厚的全社会预防水事故氛图。

(十二)团委:加强青少年安全自护宣教志愿者队伍建设,重点面向外来务工子女、留守儿童群体开展防溺水知识宣讲,组织举办青少年暑期自护教育体验营系列活动,组织团员青年积极参与“预防溺水、安全度夏”主题宣传。

四、工作重点。

突出弱水事故预防,切实看牢学生、儿童以及来xx务工旅游的外来人员;把牢7月至9月天气炎热、溺水事故高发的著期时间段;守牢易发生溺水事故的溪流、河塘、水库等危险水域。

(一)全面排查整治隐患。各行政村、企业要按属地管理原则,对辖区内水域开展安全隐患大排查,全面查找隐患,分析溺水事故原因及时采取针对性措施。

(二)大カ开展防范宣传。要针对溺水事故重点人群督促教育主管部门,深入校园开展安全教育活动,进一步加强与家长的沟通联系,切实履行对未成年人的监护职责,各行政村、企业要组织力量,通过各种途径、方式加强对外来人员的防范宣传。

(三)着力形成工作合力。要从保护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主动作为,积极履责,统筹各部门力量,加大重点时段、重点水域巡防频率,由点带面,提升预防溺水事故工作实效。要自觉参与,整合力量,做到资源共用信息共享。

(四)大力提升教援能力。要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提前做好处置溺水事故各项准备,添置必要救援器材全面开展应急救援培训,坚决防止因出警不及时、处置不果断而耽救援时间,造成不良影响。一旦发生溺水死亡事故,要积极组织有关部门要善处置,严防发生次生事件。

五、工作步骤。

(一)动员部署阶段(20xx年7月20日前)。组织开展预防溺水宣传月活动,多渠道、多形式开展防范溺水事故宣传教育。建立溺水事故警示教育制度,通过专题教育、现场警示教育形式,切实把教育工作做到点、做到人。健全完善预防溺水专项治理工作联动机制,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各部门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

(二)排查整治阶段(20xx年7月21日至8月10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属地管理、分负责”的原则,完成安全隐患排查,对水域所属地方、单位、责任人、安全隐患、基础设施,以及安全管理制度落实,警示标识、救接装备设置等情况进行全面检查,逐一建立台帐,做到底数清、情况明。落实排查责任,对排查的每一处水域要标注具体排查人和排查时间,写明隐患情况,并做好留档。要求于20xx年8月6日前上报镇溺水办。建立隐患销号制度,坚持挂图作战,对前期排查出的安全隐患,逐一落实针对性措施子以整治,做到“整治一个、销号一个”。

(三)常态化巩固阶段(20xx年8月11日-9月30日)。按照职责分工,严整改、抓落地,全面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强化专题宣传教育。镇防溺水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开展常态化督查阶段式考评,落实“一事故一核查一通报”制度,严格倒查并问责,并将溺水亡人事故纳入平安建设考核内容。

六、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要充分认识预防溺水事故工作的必要性、紧迫性,切实增强维护公共安全的责任感、紧迫感,迅速行动起来,强化工作措施,建立健全联合检查、信息传递等工作机制,推动防溺水工作扎实有效开展。建立溺水事故领导到场制度,发生死亡1人(含)以上溺水事故的,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发生死亡2人(含)以上溺水事故的,分管领导、派出所所长必须到场,还需报请县分管单位领导、公安机关领导通知到场。

(二)严格督导,落实责任。要明确责任、定岗定人,切实把工作发动起来,把隐患排查出来,把问题整改消除到位绘制隐患清单、制订整改方案,按照整改时限和标准严格整改到位。镇预防溺水事故专项工作领导小组对各行政村、企业预防溺水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常态督导检查,建立溺水事故一事一报和倒查制度,对重点水域安全隐患排查整改不到位,未按期完成任务的,一律予以通报批评:对责任制不落实、防护设施和警示标牌不完善的一律由分管领导约谈行政村、企业、学校责任领导;对安全管理不到位、安全隐患排查不力,导致发生溺水事故的,一律追究责任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建章立制,加强信息报送。要建立常态化督导,分管领导要经常到重点水域检查督导,帮助解决疑难问题,做到半月一检査、一月一回顾、一季度一评估,并建立检查台帐。7月至9月,镇防溺水办成立专项督查组,实行“半月一通报”,全面查找问题、及时督办整改,切实提升预防能力和隐患整改成效。坚持标本兼治,着力解决一批影响预防溺水事故工作长远发展的体制机制问题。在推进过程中要发现好的典型、好的做法,加大经验总结和宣传力度,落实专人负责相关数据统计,及时向县防溺水办报送相关工作信息。发生溺水亡人事故的,第一时间摸清事故情况,24小时内向县防溺水办上报溺水事故情况报告。

生活垃圾分类的实施方案

成立局机关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价格综合科科长任领导小组组长,xxx担任组员,落实工作责任,共同推进机关单位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1.楼层内:每层楼梯间各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2.局机关大院:在值班室后面内空地设置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可回收物收集桶及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1个其它垃圾桶和1个可回收垃圾桶。

4.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设置回收纸张书架、回收电池箱、电子类产品回收箱各1个。

(一)有害垃圾。

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物品统一投放在一楼值班室后的有害垃圾桶。之后由具备资质的有害垃圾回收机构统一回收。安排专人与回收机构联系,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约定收运频率。

(二)可回收垃圾。

1.计算机、打印机、复印机、传真机、扫描仪、投影仪、电视机、空调机等废弃电器电子类产品,按照废弃电器电子类资产管理,建立台账制度,记录电器电子类资产数量、去向。电器电子类产品超过规定使用年限或经专业技术部门鉴定无法修复的,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通过报废资产处置平台,统一委托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中涉密载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2.公开发行的废旧报刊图书、废弃打印纸等其他可回收垃圾,由各自办公室临时整齐堆放,定时委托已签订合同具备资质的处理企业上门回收。

(三)其他垃圾。

废弃食品袋(盒)、保鲜膜(袋)、卫生纸、餐巾纸、果皮果壳、灰土等不可回收垃圾,投放在每层办公楼楼梯间的可回收或不可回收垃圾桶。

(一)加强组织领导。

各科、分局、中心、办要高度重视,要充分认识到垃圾分类工作的意义,把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推进绿色发展、建设节约型机关的重要抓手,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

(二)加强工作认识。

全体干部职工要严格按照方案要求进行垃圾分类,自觉在工作、生活中养成垃圾分类投放的良好习惯,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

社区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提高工作成效,根据《关于印发〈xx区机关事业单位、国有企业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x城管〔20xx〕x号)文件精神,结合街道工作实际,制定本方案。

为加强工作领导,成立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由孙行军同志任组长,沈阳同志任副组长,李晓玲、徐恩、朱宁宇、沈伟、沈琦敏、戎振松、方超、占月华、朱红星任成员,推进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实施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党政办,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日常各项工作开展,包括制定实施方案、指导设施配置、监督检查、宣传培训、垃圾集中堆放点选址等。

(一)准备阶段(20xx年5月31日至6月24日)。

1、制定实施方案。根据机关实际情况,制定专项工作方案,明确工作职责和任务要求。

2、召开动员会议。召开街道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动员会议,提出实施方案、落实任务要求。

3、开展宣传发动。完善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识,完成各分类点位的设施布置,保障分类设施统一规范。开辟生活垃圾分类宣传栏,采取分发公开信及操作指南、专题讲座等方法,宣传垃圾分类相关政策知识,营造浓厚氛围。

(二)实施阶段(20xx年6月25日至6月30日)。

1、落实分类职责。建立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宣传员、专管员、督查员、保洁员等“四员”管理制度,分工明确、各司其职,互为补充、互相监督。

宣传员牵头做好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的宣传普及工作,提高垃圾分类知晓率和参与率。

专管员负责督促保洁员和食堂工作人员做好垃圾分类和分类设施管养工作,提高分类设施的完好率和整洁度,联系垃圾收运单位按规范及时清运垃圾。

督查员根据日常检查考核办法,不定期开展监督检查,督促做好机关垃圾分类工作。

保洁员负责每日对各楼层及会议室易腐垃圾、其他垃圾进行收集、清理,统一收集至机关大院的投放点;每周定时收集各办公室的废弃纸张(文件等)、报纸;每半月对大院投放点的可回收物进行分拣、清理并集中到堆置点;做好公共场所垃圾桶的清洁工作,确保干净整洁完好;对各办公室分类错误的垃圾进行分拣,并将发现问题反馈给机关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食堂工作人员负责及时清理收集食堂内垃圾,分类投放至投放点,严禁乱倒乱放,定期清洗垃圾桶,确保干净整洁完好。

2、实施分类投放。按照分类要求,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易腐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投放点,确保垃圾不落地,垃圾投放正确。

3、检查分类成效。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检查及不定时抽查垃圾分类效果,及时通报结果。

(三)总结阶段(20xx年7月1日起)。

1、做好自查自检。各科室认真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自查自纠,积极主动地发现问题并抓好整改,实现常态化管理。

2、推进分类覆盖。街道办事服务中心根据实际,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在7月底前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全覆盖。

(一)设施设置。

1、楼层内:每层卫生间各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桶和一个易腐垃圾桶,开水间设置一个带过滤设施的茶叶渣收集容器。

2、街道机关:在机关大院内设置一处集中投放点,集中放置易腐垃圾桶、有害垃圾桶、废品及可回收物收集桶和其他垃圾桶一套。

3、各办公室:设置一个其他垃圾、易腐垃圾双拼垃圾桶。

4、食堂:设置易腐垃圾桶和其他垃圾桶各一个。

5、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在机关大院内设立一处废品及可回收物集中堆置点。

(二)投放要求。

1、易腐垃圾:日常办公生活产生的茶叶渣倒入开水间的专用茶叶渣收集容器,纸杯等倒入其他垃圾桶;水果皮核、枯枝树叶等投放至各办公室易腐垃圾桶内,再投放至卫生间易腐垃圾桶内。

2、其他垃圾:实行定点投放,日常产生的其他垃圾投放到各办公室其他垃圾桶内,再集中投放至卫生间其他垃圾桶内。

3、废品及可回收物:

(2)其他可回收物由办公人员自行分类投放至集中投放点,饮料瓶投放前将喝剩的饮料倒尽,确保可回收物干燥。

4、有害垃圾:投放至集中投放点。

1、提高认识。全街道机关工作人员要高度重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是党员我先行”主题实践活动等,积极推行垃圾分类工作,当好样板、做好示范。

2、严格管理。本着“科学合理、简便易行”的原则,合理配置分类设施,规范分类标识,落实管理责任,强化日常管理,做到坚持不懈,取得实效。

3、加强宣传。广泛利用各种宣传途径,加大宣传教育力度,不断增强主动参与垃圾分类的责任意识、文明意识,共同维护好工作环境。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参考

为响应进一步推进健康九江建设的相关精神,提高医疗行业生态文明建设水平,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根据国家卫生计生委等八部门关于在医疗机构推进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文件精神要求,结合我院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根据市生活垃圾分类和减量管理要求,以提升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为目标,以垃圾不落地、垃圾不外露、垃圾不抛撒和“全程分类”为标准,进一步规范我市卫生计生系统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改善生活环境。到20xx年底,全院全面实行垃圾分类,生活垃圾分类知晓率、参与率达100%。到20xx年底,全院地对产生的生活垃圾实现准确分类投放、暂存,并与各类垃圾回收单位按分类进行有效衔接,分类运输、分类处理。

二、组织机构。

成立九江学院附属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医院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总务科、党院办、院感办、医务科、护理部、门诊部科室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挂在医院总务科。领导小组办公室职责:负责落实上级文件精神,对全院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总体筹划部署、落实、协调、督查、总结。

三、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要求。

(一)分类类别要求。

1.有毒有害垃圾是指存有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重金属、有毒的物质或者对环境造成现实危害或者潜在危害的废弃物。包括废电池、废荧光灯管、废灯泡、废水银温度计、废油漆桶、废家电类、过期药品、过期化妆品等。

2.易腐垃圾主要包括:食堂的餐厨垃圾,及各病区产生的瓜果皮核剩饭剩菜等。

3.可回收垃圾分为:纸类、金属(易拉罐、牙膏皮等)、塑料(各种饮料瓶等)。

4.其他垃圾:危害较小,但无再次利用价值,如建筑垃圾类,生活垃圾类等。

(二)分类投放要求。

1.有害垃圾投放要求。医院应当按照安全、便利、快捷的原则,集中或定点设立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实行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有害垃圾标志。

2.易腐垃圾投放要求。在易腐垃圾主要产生区域设置专门密闭容器单独投放易腐垃圾。

3.可回收物投放要求。根据可回收物的种类和产生量,设置专门容器和临时存储空间,定点投放和暂存。

4.全院放置四种生活垃圾桶,黑色污物袋装生活垃圾,黄色垃圾袋装医疗垃圾,利器盒装锋利的垃圾。污物入袋应严格按分类弃入不同的颜色袋中,生活垃圾和医疗垃圾不可混装。

5.收集容器必须有密封盖、防渗漏、防蝇、防鼠、并便于搬运及消毒。封扎、运送、不得外露外泄。

(三)分类处置要求。

1.有害垃圾处置要求。与有资质的`危险废物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并按相关要求处置。

2.易腐垃圾处置要求。与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签订合同,每日产生的易腐垃圾由易腐垃圾专业处置单位上门收集并处理。

3.可回收物处置要求。应当统一处置医院产生的可回收物,与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做好交接、登记和统计工作,实现可回收物的可追溯。再生资源回收单位向再生资源利用单位提供输液瓶(袋)类可回收物时,应当说明来源并做好登记,确保可追溯。再生资源利用单位利用这类可回收物时不得用于原用途,用于其他用途时不应危害人体健康。

(四)使用后输液瓶(袋)的分类管理要求。

1.对于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的输液瓶(袋),应当在其与输液管连接处去除输液管后单独集中回收、存放。去除后的输液管、针头等应当严格按照医疗废物处理,严禁混入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及其他生活垃圾中。

2.残留少量经稀释的普通药液的输液瓶(袋),可以按照未被污染的输液瓶(袋)处理。医疗机构应当科学、规范、节约用药,提高药物使用效率,减少浪费,降低药品消耗和环境承载压力。

3.存在下列情形的输液瓶(袋),即使未被患者血液、体液和排泄物等污染,也不得纳入可回收生活垃圾管理。

(1)在传染病区使用,或者用于传染病患者、疑似传染病患者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的其他患者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感染性医疗废物处理。

(2)输液涉及使用细胞毒性药物(如肿瘤化疗药物等)的输液瓶(袋),应当按照药物性医疗废物处理。

(3)输液涉及使用易制毒药品和放射性药品的输液瓶(袋),应当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处理。

四、分类管理工作实施步骤。

(一)准备阶段(20xx年6月――20xx年7月)。

调研医院生活垃圾产生情况,建立责任机制,培训专业人员,负责医院的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包括制定各类生活分类处置方案方案和工作流程,与各类垃圾的回收、处置、利用单位签订垃圾回收合同或协议,根据各种垃圾的产生量准备相应的分类处置所需工具(容器)、暂存场所等。

(二)实施阶段(20xx年8月――20xx年10月底前)。

(三)整改阶段(20xx年11月――20xx年6月底前)。

一是针对分类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认真研究提出整改方案,明确整改目标、任务、时限和具体措施,逐项抓好落实。二是进一步建立健全工作制度和工作流程,明确责任。三是各相关部门相互协作,促进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落实到位。

(四)总结阶段(20xx年7月――20xx年12月底前)。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对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进行认真总结,并建立长效工作机制。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

医院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纳入医院年度工作当中来,落实生活垃圾分类管理的主体责任,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医院领导要承担起第一责任人的职责,亲自筹划部署。领导小组根据医院实际,建立责任分工,制定工作制度,把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各项任务分解到人。

(二)建立机制,规范管理。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要建立垃圾分类工作台账制度,记录工作开展情况、统计分类投放垃圾量及分类运转等情况,同时做好工作信息收集、梳理工作。

(三)严格考评,确保实效。

医院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工作领导小组不定期对各科室、各部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落实整改,确保工作取得实效。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指示精神,根据《关于印发县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20xx-2020年)的通知》文件精神和要求,全面推进我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促进资源回收利用,推动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新发展理念,加快全市党政机关、学校、医院等公共机构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形成常态化、长效化机制,全面实现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应分尽分、应收尽收。通过党政机关做表率、学校医院做示范,引导居民和社会各界养成自觉分类的习惯,推动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的良好氛围。

二、工作目标。

到20xx年底,全镇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实现全覆盖,分类投放准确率达90%以上,分类设备完好率及分类标识准确率达100%,回收利用率达35%以上,建成公共机构分类投放、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运转体系。

三、分类标准。

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其它垃圾四类。

(一)可回收物。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二)有害垃圾。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废相纸及废油墨等。

(三)厨余垃圾。包括蔬菜瓜果、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产品内脏等。

(四)其他垃圾。除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和厨余垃圾以外的'其他生活垃圾,包括一次性塑料袋、泡沫餐盒、被污染的纸张等。

四、工作任务。

(一)加强宣传。利用电子屏、宣传栏、灯箱广告牌、道德讲堂、三会一课等方式,讲解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知识,提高干部职工生活垃圾分类的自觉性、主动性和积极性,教育引导干部职工增强生态文明意识,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营造生活垃圾强制分类氛围。

(二)强化培训。积极开展垃圾分类知识培训,组织相关人员学习垃圾分类法律法规,分析研究公共机构垃圾分类工作中遇到的难点问题;要根据自身实际,组织开展垃圾分类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干部职工的生活垃圾分类意识。

(三)完善设施设备。进一步完善垃圾分类设施设备,做到垃圾分类设施设备标志清晰、设置合理、配置齐全。有条件的单位可设置可回收物专门收集场所,为干部职工分类投放垃圾提供便利条件。

(四)健全收运体系。按照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四个环节”要求,各级公共机构要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采取引入社会生活垃圾分类服务企业等方式,完善收运体系,建立收运台账,进一步完善公共机构垃圾分类收运体系。

可回收物。其中涉密的废旧文件资料,按照相关保密规定和要求进行收运处置;涉及国有资产处置,按照相关资产管理规定,履行资产处置程序后,交由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进行环保回收处理。其他可回收物,可选择与具备资质的再生资源回收企业签订回收处置协议,按照相关约定,采取定时、定点等方式进行回收处置。市供销社负责指导再生资源回收体系规划和建设,促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部分的收集利用。

有害垃圾。单位办公区域要设置有害垃圾专用收集容器或场所,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识,对不同种类的有害垃圾要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交由具备资质的机构进行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与回收公司协议确定具体回收频率。

厨余垃圾。餐厨垃圾须设置专门的密闭容器单独存放,建立台账制度,记录餐厨垃圾数量、去向。餐厨垃圾应交由专业回收公司进行回收无害化处理,做到日产日清。

其他垃圾。按照原有运输处理模式进行清理处置。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各部门要充分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垃圾分类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深刻理解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重要意义,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认真抓好落实。

(二)广泛宣传。广大干部职工自觉参与垃圾分类,当好主角。要强化党建引领,充分发挥支部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通过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干部职工养成主动分类、自觉投放的行为习惯。

(三)明确责任。各干部职工要把垃圾分类作为党委的一项重要任务。镇党委书记谢小云为第一责任人,综合执法办负责管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的宣传、指导、督导;并确定熊成为督导员,负责专门引导本单位生活分类投放及管理,确保垃圾分类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四)加强督查。镇督导员要加强对单位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定期对生活垃圾分类进行督导,确保将生活垃圾分类落实到位。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关于印发宁夏回族自治区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方案》(宁政发〔**〕126号)文件精神,为推进“塞上湖城”和“美丽凤城”建设,进一步发挥党政机关公共机构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中的示范引领作用,全面落实公共机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深入贯彻***总***关于普遍推行垃圾分类制度重要讲话精神,认真落实自治区政府关于实施生活垃圾分类部署,牢固树立和贯彻落实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的发展理念,加快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垃圾处理体系,努力提高垃圾分类制度覆盖范围,将生活垃圾分类作为推进绿色发展的重要举措,不断完善城市管理和服务,创造优良的人居环境,力争**年底前厅机关各处室生活垃圾分类达到全覆盖。

1.日常教育引导。将生活垃圾分类教育作为干部职工培训的重要内容,持续开展主题宣传,定期开展教育培训,组织厅机关人员参加生活垃圾分类知识测试,做到人人知晓分类。将生活垃圾分类融入机关日常管理之中,作为日常行为规范,引导人人参与践行。将生活垃圾分类纳入节约型机关、文明机关创建目标,让生活垃圾分类成为绿色生活方式。

2.完善分类设施。根据厅机关实际,因地制宜地配置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容器与暂存空间。每个办公室设置垃圾收集容器;在楼梯间、楼层廊道设置可回收物收集容器、其他垃圾收集容器;按便捷、安全的原则,集中设置有害垃圾收集容器;在食堂与就餐区域设置餐厨垃圾、其他垃圾收集容器,在开水间设置收集茶叶渣、瓜果皮的收集容器。厅机关设置垃圾集中存放区域,集中存放区域配置与生活垃圾收运系统相配套的240升或120升标准容器。

3.实施分类投放。厅机关工作人员应按分类目录要求,以及具体规定,将生活垃圾中的可回收物、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分别投放至对应的收集容器。鼓励对可回收物中的废纸、废玻璃、废金属、废塑料等进一步进行细分。

4.实施分类收运。可回收物由厅机关服务中心统一回收,并做好品种与数量记录;餐厨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委托辖区城管环卫部门统一组织收运。

5.倡导绿色办公。推进信息系统建设和数据共享共用,积极推行无纸化办公,全面实施纸张双面打印,提倡重复使用,推行可更换笔芯的中性笔,减少一次性物品使用。落实厉行节约反对食品浪费的号召,实施光盘行动,减少餐厨垃圾产生。

6.突出源头治理。积极探索实施物业服务+分类服务的模式,加强生活垃圾源头分类工作,做好废快递包装物、废饮料包装、废玻璃、废塑料等低价值可回收物的收运工作。鼓励引入生化处理机,对餐厨垃圾实施就地处理,最大限度减少生活垃圾的排放量。

1.加强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有序开展。成立厅机关垃圾分类工作小组,组长由分管副厅长担任,副组长由办公室主任、计财处处长担任,成员由厅机关各处室负责人担任,负责落实实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机关服务中心明确管理、监督和宣传人员和职责,负责机关生活垃圾分类的管理、监督和宣传及回收处置工作。

2.加强考核评估。将厅机关落实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制度情况纳入工作绩效考核,加强日常督导检查。每季度进行一次全面检查,对工作落实不力的处室及个人要予以通报,确保将工作责任压紧压实。

3.加强示范创建。建立健全联动工作机制,对厅机关实施垃圾强制分类情况进行不定期分析,鼓励干部职工广泛参与,积极提出好的思路、方法。对实施过程中行之有效的经验和好的做法,及时加以总结并在厅机关宣传推广,努力营造浓厚的氛围,形成强大的合力。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国办发〔20xx〕26号)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20xx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分别于20xx年、20xx年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20xx年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20xx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实施方案

为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加强生活垃圾分类管理,加快建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制度,改善市民生活环境,自开展垃圾分类管理工作以来,道里区城管局积极响应全市垃圾分类试点运行工作部署,努力实现生活垃圾的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创建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探索新型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建立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的生活垃圾治理体系,提升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水平,力争2020年底,达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35%以上的目标。

二、基本原则。

(一)我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由市政府统一部署,区属各成员单位为实施主体和管理主体。各街道办事处要在区城管局等相关部门的指导下,建立辖区生活垃圾分类责任体制,建立督导队伍,组织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二)在工农街道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片区和示范公共机构创建工作,探索建立符合实际、可复制、可推广的垃圾分类投放、收集、运输、处理模式。根据创建情况,逐步扩大分类试点范围,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三、分类类别。

结合城区实际,将生活垃圾分为可回收垃圾、有害垃圾、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四类。

主要指适宜回收和资源利用的垃圾,包括纸类、塑料、金属、织物和瓶罐等。

主要指居民日常生活及食品加工、饮食服务、单位供餐等活动中产生的垃圾,包括丢弃不用的菜叶、剩菜、剩饭、果皮、蛋壳、茶渣、骨头等。

主要指含有害物质,需要特殊安全处理的垃圾,包括对人体健康或自然环境造成直接或潜在危害的电池、灯管和日用化学品等。

主要指除去可回收垃圾、厨余垃圾、有害垃圾之外的所有垃圾,包括受污染与无法再生的纸张、受污染或其他不可回收的玻璃、塑料袋与其他受污染的塑料制品、废旧衣物与其他纺织品、破旧陶瓷品、难以自然降解的内含骨骼、妇女卫生用品,一次性餐具、烟头、灰土等。

四、工作任务。

按照城市生态文明建设的理念和要求,通过政策引导和宣传发动,引导社会各界自觉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活动,提高市民垃圾分类减量知识知晓率。

(1)使用多种载体开展宣传。在广场、公园、景点、车站、工地围墙等公共场所和设施投放分类宣传公益广告,利用广播电台、电视台、报刊和互联网站等媒体开展公益宣传,普及生活垃圾分类减量知识。

(2)组织策划系列宣传活动。定期组织广场和进社区宣传咨询活动,开展垃圾分类论坛,依托各类知名栏目,邀请各界人士开展研讨交流等社会文化活动。

(3)借助社会力量开展宣传。通过社会团体、志愿者协会、知名企业等开展生活垃圾分类各类宣传活动。在全区范围开展树立生活垃圾分类典型,发挥社会各界名人宣传示范效应,引领垃圾分类的社会风尚。

(4)深化社区分类宣传。利用小区各类宣传设施,运用多种宣传形式,确保宣传内容“到单元、入楼道、进家庭”,保证居民入耳入眼入心。

“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良好的卫生习惯。把生活垃圾分类知识纳入全区中小学、幼儿园的教育和社会实践内容。同时,通过“小手拉大手”,由学生将垃圾分类相关知识带给家庭成员,进一步强化宣传的针对性与实效性。

(1)加强管理人员培训。成立区级生活垃圾分类指导中心,对从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管理人员、物管人员和企事业单位生活垃圾分类管理人员进行分门别类的培训,提高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日常管理和培训指导的能力。

设置相应生活垃圾分类指导部门,负责指导辖区单位、社区的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2)普及社区居民培训。对居民小区实施培训教育活动,通过社区课堂、现场观摩会、经验交流会等形式对居民进行垃圾分类知识培训,做到应知应会。

(3)开展公共机构分类培训。鼓励各成员单位和企事业单位设立垃圾分类宣教基地,定期组织分类培训知识讲座,培养公共机构职工垃圾分类的理念和意识。

3.加大政策和资金支持力度。

积极向上级部门争取***基建投资等资金政策支持,加大各级财政支持力度,对生活垃圾分类治理相关工作提供必要的资金保障,并分别将相关资金纳入财政预算。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通过公开招标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

在首批示范创建期间,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或者政府部门直接组织的方式,根据实际情况,在示范小区和公共机构设置分类垃圾桶、宣传板、标识牌,并为小区居民免费发放足量的分类垃圾袋。

垃圾产生者将产生的垃圾装入分类垃圾袋并投入对应的分类垃圾桶。在示范片区,按照300户聘1名督导员、20户配1名志愿者的标准,组建垃圾分类专门指导队伍,负责宣传、指导、督促居民按照标准投放垃圾袋,并对错投的垃圾进行分拣,促进居民逐步养成分类习惯。

鼓励有资质的再生资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源回收利用企业建立积分兑换平台,采用app或电话预约服务、自动投放或上门回收可回收物方式。

推进生活垃圾收运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系统衔接。充分利用xx循环经济产业园区——国家“城市矿产”示范基地对可回收物及大件垃圾进行规模化、无害化处置,推动生活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实现“两网融合”。

推进餐厨废弃物处理项目稳定运行,保障餐厨废弃物得到有效处理。

五、实施步骤。

(一)示范筹备阶段。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具体实施办法。完成首批示范片区和单位收集设施配置工作,完成宣传培训相应准备工作。

(二)创建示范阶段。选取工农办事处1个小区(xx新城小区)率先开展生活垃圾分类示范创建工作,探索建立分类投放、收运、处置体系,并逐步扩大示范范围,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分类模式,建立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的常态化、长效化机制。

公共机关强制分类和示范片区创建经验,连片成网,在巩固原有宣传工作的基础上,继续推广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计划以区委、区政府两个驻区单位、工农街道办事处辖区内1个居民小区、2所学校、1个大型商超纳入推广范围。

(四)全面推广阶段。遵循全市推广垃圾分类收运处理模式,形成规范有序、科学长效的生活垃圾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理运行机制,实现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的目标。

六、组织机构。

按照xx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成立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小组办公室。(同级别按姓氏笔画排序)。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注:待试点工作完成后,如继续扩展垃圾分类工作范围,将涉及其他各街道办事处。

道里区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城管局,负责区生活垃圾分类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确保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有序推进。各相关单位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督查制度和综合考核制度等,将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情况纳入各部门绩效考核体系,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相关工作。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的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试点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工作实际困难;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建议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

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相互配合做好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

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试点建设。加大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动员社会参与。

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

教育。

工作。

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

知识。

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确保垃圾分类试点工作有序开展。

生活垃圾分类工作流程实施方案

根据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住房城乡建设部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的通知》要求,结合福建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目标。

(一)总体要求。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新发展理念,按照我省建设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的要求,加快建立生活垃圾分类管理机制,大力推进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完善分类投放、分类收集、分类运输、分类处置的生活垃圾处理系统,着力形成以法治为基础、政府推动、全民参与、城乡统筹、因地制宜的垃圾分类制度,努力提高生活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处理水平,不断改善全省人居环境。

坚持政府推动,落实主体责任;坚持因地制宜,合理确定实施路径;坚持立法先行,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法规体系;坚持教育引导,动员全民参与;坚持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带头示范,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带动居民小区连线成片整体推进,逐步扩大垃圾强制分类范围。

(二)目标任务。

加快出台垃圾分类实施办法,福州市、厦门市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年底前出台生活垃圾分类办法或实施方案。

加快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厦门市、福州市城市建成区全面推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除厦门外,福州、泉州、漳州、莆田、三明、龙岩等6个获得“全国文明城市”的设区市至少选择1个区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其他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城市建成区于20xx年前开展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到20xx年,全省基本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生活垃圾分类模式,实施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城市生活垃圾回收利用率达到35%以上。

(一)主体范围。全省到20xx年前在设区市建成区实行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以设区市辖区为单元,居住区域、单位区域、公共区域连线成片推进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建立政府、社区、企业和居民“四位一体”机制。

居住区域,包括居住小区、公寓区、别墅区等生活住宅区域,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单位区域,包括政府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大厦等办公场所,有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厨余垃圾、有害垃圾、其他垃圾四类;无集中供餐的一般分为可回收物、有害垃圾、其他垃圾三类;公共区域,包括车站、公园、体育场馆、商场等公共场所,一般分为可回收物、其他垃圾两类。有条件区域,可在此基础上进行精分、细分。

(二)强制分类要求。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要结合本地实际,制定生活垃圾分类办法,细化生活垃圾分类类别、品种、投放、收运、处置等方面要求。其中,有害垃圾必须作为强制分类的类别之一,同时参照生活垃圾分类及其评价标准,再选择确定易腐垃圾、可回收物等强制分类的类别。未纳入分类的垃圾按现行办法处理。

1、有害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废电池(镉镍电池、氧化汞电池、铅蓄电池等),废荧光灯管(日光灯管、节能灯等),废温度计,废血压计,废药品及其包装物,废油漆、溶剂及其包装物,废杀虫剂、消毒剂及其包装物,废胶片及废相纸等。

(2)投放暂存。按照便利、快捷、安全原则,设立专门场所或容器,对不同品种的有害垃圾进行分类投放、收集、暂存,并在醒目位置设置有害垃圾标志。对列入《国家危险废物名录》(环境保护部令第39号)的品种,应按要求设置临时贮存场所。

(3)收运处置。根据有害垃圾的品种和产生数量,合理确定或约定收运频率,定时收运。危险废物运输、处置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有害垃圾分类收集后,由相应资质的单位进行运输、处置。鼓励环保企业全过程统筹实施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

2、易腐垃圾。

(1)主要品种。包括:单位食堂、宾馆、饭店等产生的餐厨垃圾,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产生的蔬菜瓜果垃圾、腐海鲜产品(水产品)、腐肉、肉碎骨、蛋壳、畜禽内脏等。

(2)投放暂存。设置专门容器单独投放,除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可设置敞开式容器外,其他场所原则上应采用密闭容器存放。餐厨垃圾可由专人清理,避免混入废餐具、塑料、饮料瓶罐、废纸等不利于后续处理的杂质,并做到“日产日清”。按规定建立台账制度(农贸市场、农产品批发市场除外),记录易腐垃圾的种类、数量、去向等。

(3)收运处置。易腐垃圾应采用密闭专用车辆运送至专业单位处理,运输过程中应加强对泄露、遗撒和臭气的控制。相关部门要加强对餐厨垃圾运输、处理的监控。

3、可回收物。

(1)主要品种。包括:废纸,废塑料,废金属,废包装物,废旧纺织物,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废玻璃,废纸塑铝复合包装等。

(2)投放暂存。根据可回收物的产生数量,设置容器或临时存储空间,实现单独分类、定点投放,必要时可设专人分拣打包。

(3)收运处置。可回收物产生主体可自行运送,也可联系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上门收集,进行资源化处理。

三、积极引导居民开展生活垃圾分类。

各地应结合实际制定居民生活垃圾分类指南,引导居民自觉、科学地开展生活垃圾分类。根据试点情况完善立法,逐步扩大生活垃圾强制分类的实施范围。

(一)单独投放有害垃圾。实施居民生活垃圾中有害垃圾分类投放。居民社区应通过设立宣传栏、垃圾分类督导员等方式,引导居民单独投放有害垃圾。针对家庭源有害垃圾数量少、投放频次低等特点,可在社区设立固定回收点或设置专门容器分类收集、独立储存有害垃圾,由居民自行定时投放,社区居委会、物业公司等负责管理,并委托专业单位定时集中收运。

(二)分类投放其他生活垃圾。居住社区可探索按照有害垃圾、可回收物、厨余垃圾和其他垃圾实施“四分类”。结合当地情况,采取灵活多样、简便易行的分类方法,实行社会分类与专业分类相结合,引导居民将“湿垃圾”(滤出水分后的厨余垃圾)与“干垃圾”分类投放。“湿垃圾”由环卫部门、专业企业采用专用车辆运至餐厨垃圾处理场所,做到“日产日清”。鼓励居民和社区对“干垃圾”深入分类,将可回收物交由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企业收运和处置。根据垃圾产生量采取定时定点分类收运方式,引导居民将分类后的垃圾直接投入收运车辆,逐步减少固定垃圾桶。

大件垃圾和装修垃圾临时堆放场所单独设置,有条件的地方要探索推动建筑垃圾和园林绿化垃圾的资源化利用处置。

(一)建立与分类品种相配套的收运体系。完善生活垃圾分类相关标志,配备标志清晰的分类收集容器。环卫主管部门要加快组织改造城区内的垃圾房、转运站、压缩站等设施,有条件的增加大件垃圾破碎、分拣设施,适应和满足生活垃圾分类要求。更新老旧垃圾运输车辆,配备满足垃圾分类清运需求、密封性好、标志明显、节能环保的专用收运车辆。鼓励采用“车载桶装”直运、定点定时等收运方式,避免垃圾分类投放后重新混合收运。建立符合环保要求、与分类需求相匹配的有害垃圾收运系统。

(二)建立与再生资源利用相协调的回收体系。健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网络,合理布局布点,提高建设标准,清理取缔违法占道、私搭乱建、不符合环境卫生要求的违规站点。强化产品制造企业与销售企业的产品及包装物回收再利用责任,通过“以旧换新”“押金退换”等方式,利用现有物流体系,推进垃圾收运处置系统与再生资源回收利用系统衔接,建设兼具垃圾分类与再生资源回收功能的交投点和中转站。鼓励在公共机构、社区、企业等场所设置专门的分类回收设施。建立再生资源回收利用信息化平台,提供回收种类、交易价格、回收方式等信息。鼓励定时定点开展大件垃圾、园林垃圾收集和再生利用工作,有条件的鼓励建设收集处置专用场所。

(三)完善与生活垃圾分类相衔接的终端处理设施。加快危险废弃物终端处理设施建设,建立健全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确保分类后的有害垃圾得到安全处置。鼓励利用易腐垃圾生产工业油脂、生物柴油、饲料添加剂、土壤调理剂、沼气等,或与秸秆、粪便、污泥等联合处置。有条件的大型农贸市场、果品批发市场、机关事业单位、学校和大型企业等有机易腐垃圾产生量较大的单位自行建设相对集中的处理设施,避免分类后易腐垃圾直接进入城市焚烧厂或填埋场。严厉打击和防范“地沟油”生产流通。严禁将城镇生活垃圾直接用作肥料。加快培育大型龙头企业,推动再生资源规范化、专业化、清洁化处理和高值化利用。鼓励回收利用企业将再生资源送钢铁、有色、造纸、塑料加工等企业实现安全、环保利用。

年底前,设区市和平潭综合实验区应建立健全餐厨垃圾和非工业源有害垃圾收集、运输、处置系统。20xx年底前,按照《福建省城乡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十三五”规划》要求完成具体项目建设,对即将饱和的垃圾填埋场要实施新建扩建。

(四)积极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统筹规划建设生活垃圾终端处理利用设施,积极建立集垃圾焚烧、餐厨和建筑垃圾资源化利用、再生资源回收利用、垃圾填埋、有害垃圾处置于一体的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促进各类基础设施共建共享,实现生活垃圾分类处理、资源利用、废物处置的无缝高效衔接,提高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水平,缓解生态环境压力,降低“邻避”效应和社会稳定风险。20xx年底前,福州、厦门、漳州、泉州、龙岩要力争建成生活垃圾分类协同处置基地(产业园区)。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建立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联席会议制度,办公室设在省住建厅,定期研究相关工作。设区市人民政府和平潭综合实验区管委会要切实承担起推动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主体责任,加快制定辖区生活垃圾强制分类工作方案并组织实施;建立协调机制,统筹协调区域内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置设施建设和工作推进,研究解决重大问题;加强监督检查,将垃圾强制分类工作作为年度考核的重要内容,建立季通报、年考核制度,对年度目标任务未完成的通报批评,对工作力度大、成效明显的单位和个人给予通报表扬。省直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加大对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协调力度,强化督促检查,将城市生活垃圾分类和治理工作纳入省文明城市、生态城市、卫生城市、环保模范城市、园林城市、食品安全创建城市、人居环境奖和全域旅游示范区等各类创建活动的考核评价体系。

(二)明确部门职责。各级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加强对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督促和检查,共同做好工作。

环卫主管部门负责对本辖区内生活垃圾分类工作的指导、考核和监督,推进生活垃圾分类设施建设,组织协调解决生活垃圾分类中的重大问题。

发改部门负责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处理项目审批、核准等相关工作,积极争取国家资金,发挥省预算内基建资金的引导带动作用,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系统。

经信部门负责推进再生资源的综合利用,推动新技术、新设备的推广应用和产业化示范等工作。

商务部门负责推进生活垃圾中可回收物的回收管理,制定和实施再生资源回收行业发展规划、产业政策工作。

环保部门负责有害垃圾的运输、处置监督管理,督促加快危险废弃物处置设施建设,依法对违反环境保护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处罚。

宣传、教育部门负责垃圾分类宣传教育工作。宣传部门负责协调、组织和指导各类媒体和志愿者开展垃圾分类工作的宣传教育和引导,开展公益广告宣传,将垃圾分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区的评测内容。教育部门负责将生活垃圾分类相关知识纳入幼儿园、小学、中学以及其他教育机构教学内容。

其他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和本办法的规定,督促指导本行业系统做好生活垃圾分类工作。

(三)完善政策法规。各地要加快推进立法,明确生活垃圾强制分类要求,发布生活垃圾分类指导目录,完善生活垃圾分类及站点建设相关标准。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制定完善引导政策和收费政策,保障垃圾分类、收运处理等所需经费。按照污染者付费原则,完善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探索开展垃圾“计量收费”。积极争取中央基建投资政策,采取投资补助、贷款贴息等方式,支持相关城市建设生活垃圾分类收运处理设施。严格执行城市生活垃圾处理税收优惠政策,鼓励企业投资生活垃圾、建筑垃圾等资源化和再生产品应用项目。出台相关市场推广引导机制,促进低值废品回收。

(四)创新体制机制。实行生活垃圾投放管理责任人制度,明确各类型区域管理责任人及其职责,制定相关考评激励办法。鼓励社会资本参与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理。积极探索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特许经营、承包经营、租赁经营、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引入专业化服务公司。加快城市“智慧环卫”系统建设,通过“互联网+”等模式提升垃圾分类回收整体水平。逐步将生活垃圾强制分类主体纳入环境信用体系,推动建设一批以企业为主导的生活垃圾资源化创新战略联盟及技术研发基地,提升分类回收和处理水平。通过建立居民“绿色账户”“环保档案”等方式,对正确分类投放垃圾的居民给予可兑换积分奖励。探索“社工+志愿者”等模式,推动企业和社会组织开展垃圾分类服务。探索引入第三方专业机构实施监管。

(五)动员社会参与。充分发挥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的作用,开展多种形式的宣传教育活动,及时报道垃圾分类工作实施情况和典型经验,形成良好社会氛围。引导公众树立垃圾分类人人有责的绿色环保理念,普及垃圾分类知识,从身边做起,从点滴做起。共青团、妇联要动员团员青年、基层妇女积极参与垃圾分类工作,发挥党支部、居委会、老人会、志愿者协会等基层力量,建立垃圾分类督导员及志愿者队伍,引导公众分类投放。强化国民教育,着力提高全体学生的垃圾分类和资源环境意识,建设一批生活垃圾分类示范教育基地,开展垃圾分类专业知识和技能培训。

生活垃圾分类制度实施方案参考

为落实《宜春市生活垃圾分类行动方案》、《宜阳新区区垃圾分类处理工作方案》、宜春市《关于报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进展情况的通知》精神,全面推进垃圾分类工作,结合我校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以“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五大发展理念为引领,积极营造低碳、健康、文明的教育氛围,为创建“文明城市”发挥教育人积极的作用。

二、总体目标。

我校共有55个班级,3000余名师生员工,每人每天都要产生一些垃圾,如废纸、旧书报、食品包装、厨余垃圾等,其中以废纸为最多。这些垃圾如果混杂在一起被运走,一方面是对资源的浪费,如废纸、塑料等完全可以再生利用;另一方面,垃圾中有可能混有少量有害物品(如废电池),会造成环境的污染。另外,少数学生平时乱扔垃圾,既影响校园环境,又会养成不良习惯,这也不利于学生环保意识的培养。

鉴于上述情况,学校在“发展循环经济,建设节约型社会”的思想指导下,培养学生“保护环境,从我做起”的意识,让垃圾分类成为一种习惯,同时进行环保宣传教育,培养学生良好的卫生习惯,以学生影响家庭、社区、为我校实施垃圾分类打好基础。

三、组织机构:

为了切实做好垃圾分类管理工作,特成立工作领导小组。

组长:罗俊。

副组长:潘国荣莫新华。

成员:

各班班主任。

四、责任分工:

1、学校领导小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统一部署相关工作,负责组织开展宣传动员、保证推广及分类工作所需经费。

2、校长室负责对教师的宣传教育,检查各部门工作完成推进情况,负责教师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3、德育处负责制定垃圾分类工作方案和考评细则,加强对学生的宣传教育,保证学生垃圾分类收集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并发挥“小手拉大手”作用,组织师生开展投放垃圾的分类实践活动,切实宣传倡导绿色健康和勤俭节约的生活方式,减少垃圾产生。

4、总务处负责学校垃圾分类的落实工作,做好教室、办公室等垃圾箱准备工作,督促垃圾回收部门进行垃圾的分类收集、分类清运工作。布置学校垃圾分类大型和小型宣传牌。

5、教务处负责垃圾分类纳入课程计划,指导学校垃圾分类“进课堂、进教材”活动。

五、目标任务。

(一)宣传动员。通过“国旗下讲话、黑板报、主题班会”等途径,大力宣传垃圾分类知识,努力营造全体师生人人参与垃圾分类的氛围。通过学科渗透,将垃圾分类知识渗透到课堂教学中,帮助全体学生树立垃圾分类意识,了解垃圾分类的意义,掌握垃圾分类方法,培养学生爱护环境、珍惜资源的良好习惯,让垃圾分类意识入手、入脑、入心。切实提高学校全体师生对垃圾分类工作的知晓率、参与率。

(二)开展小手拉大手活动,号召学生积极向家庭成员宣传垃圾分类的意义,带动家庭成员参与并践行垃圾分类活动,让垃圾分类成为家庭生活习惯,促进家庭和社会共同参与垃圾分类。

(三)垃圾分类工作落实到位。学校将进一步加大投入,完善学校垃圾分类设施设备的添置,确保校园内教室、办公室、公共场所合理设置足够的垃圾分类箱,满足实际分类需要。建立校园垃圾收运体系,并明确具体负责人,做好学校厨余垃圾、可回收垃圾、不可回收垃圾的分类、收集、运输和处置工作。

六、步骤措施。

(一)宣传、启动。

主要内容:

以宣传普及垃圾分类意义和方法为重点,提倡、鼓励师生实行垃圾分类投放,让全校师生逐步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处理的好习惯。

相关措施:

1、加强垃圾分类回收教育,充分利用国旗下讲话、主题班会、黑板报、宣传橱窗、社会实践活动等多种形式,对学生进行垃圾分类处理宣传教育,增强学生垃圾分类的意识,使广大师生逐步养成自觉进行垃圾分类收集的好习惯。

2、开展“垃圾分类”进课堂活动,营造“垃圾分类”的课程氛围。

3、设置垃圾分类宣传标语和宣传牌。

(二)实施、推广。

主要内容:

1、一方面继续多种形式,各种渠道、全方位开展垃圾分类处理的宣传教育;另一方面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校园文化建设等工作有机结合,建立和完善相关的制度,加强管理过程的监督、整改。

2、组织开展“小手牵大手”活动,力争做到一个学生带动一个家庭。

相关措施:

1、进一步完善硬件设施建设,增设垃圾分类回收箱,并统一标识。

2、利用微信群、家长会等各类活动,开展“节约资源,垃圾分类从我做起”为主题的宣传,以点带面,促进学校周边社区全面开展垃圾分类收集工作。

3、分别召开教师、班主任及学生会议,明确分类意义、工作要求,落实具体措施。

4、完善先进班级评比制度,把垃圾分类处理工作与日常行为规范养成教育工作有机结合起来。

七、具体分类:

校园垃圾主要包括:可回收垃圾、其他垃圾、有毒垃圾、厨余垃圾四大类。

1、可回收垃圾。

包括:废纸、塑料、玻璃、金属和布料五类。

(1)废纸:主要包括报纸、期刊、图书、各种包装纸、纸盒等等,但是纸巾和厕所纸遇到水就会化掉,所以是不可回收的。

(2)塑料:主要包括各种塑料袋、塑料包装物、一次性塑料餐盒和餐具、牙刷、杯子、矿泉水瓶等。

(3)玻璃:主要包括各种玻璃瓶、碎玻璃片、镜子、灯泡、暖水瓶胆等。

(4)金属物:主要包括易拉罐、饼干罐、罐头盒、废电线等。

(5)布料:主要包括废弃衣服、桌布、洗脸巾、书包、鞋等。

2、有毒垃圾。

主要包括废电池、日光灯管、水银温度计、油漆筒、药品等。

3、厨余垃圾。

主要包括饭堂吃剩的剩菜剩饭。

4、其他垃圾。

可回收物、有毒垃圾、厨余垃圾以外的垃圾基本都是不可回收垃圾。比如口香糖、树叶、烟头、建筑垃圾、粉笔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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