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样板(优质12篇)

时间:2023-11-18 19:56:19 作者:雨中梧

生产是指利用一定的生产要素,通过一系列的加工和组装等工艺,制造出满足人们需求的产品或提供服务的过程。这里有一些成功企业的生产管理案例,希望能给大家带来启示。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1.总则1.1为了规范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完善应急预案体系,增强应急预案的科学性、针对性、实效性,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家安监总局令。

第1。

7号)、《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生产经营部门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评审指南(试行)〉的通知》(安监总厅应急〔2009〕73号)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定本制度。

1.2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发布、备案、培训、演练和修订等工作。

2.管理职责2.1本制度由总经理组织编制,安全生产部负责归口管理。

2.2应急预案的总体策划由安全生产部负责。

2.3公司应急办公室设在安全生产部。

2.4公司成立应急预案的评审小组,组长由安全生产主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由主管安全生产、消防的公司领导担任。成员由参加应急预案编制的有关人员组成。

3.应急预案的编制3.1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3.1.1符合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3.1.2结合公司、部门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3.1.3结合公司、部门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3.1.4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3.1.5有明确、具体的事故预防措施和应急程序,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3.1.6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并能满足公司、部门的应急工作要求;

3.1.7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3.1.8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2公司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生产经营部门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aq/t9002-2006)(以下简称导则),结合公司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应急预案。

3.3公司应急预案体系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3.3.1针对公司存在的各种风险、事故类型的,在总经理的领导下安全生产部负责编制公司的综合应急预案。综合应急预案包括公司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响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3.3.2对于某一种类的安全生产风险,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和消防、后勤主管领导组织制定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

3.3.2.1公司专项预案包括:……。

3.3.2.2专项应急预案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组织机构与职责、预防措施、应急处置程序和应急保障等内容。

3.3.3对于危险性较大的重点岗位——关键岗位、重点部位(包括重大危险源),由所在部门领导组织制定现场处置方案。现场处置方案应当包括危险性分析、可能发生的事故特征、应急处置程序、应急处置要点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3.4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所涉及的其他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5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4.应急预案的评审4.1评审方法应急预案评审采取形式评审和要素评审两种方法。形式评审主要用于应急预案备案时的评审,要素评审用于应急预案评审工作。应急预案评审采用符合、基本符合、不符合三种意见进行判定。对于基本符合和不符合的项目,应给出具体修改意见或建议。

4.1.1形式评审。……4.1.2要素评审。……应急预案要素分为关键要素和一般要素。

4.1.2.1关键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必须规范的内容。包括危险源辨识与风险分析、组织机构及职责、信息报告与处置和应急响应程序与处置技术等要素。关键要素必须符合公司实际和有关规定要求。

4.1.2.2一般要素是指应急预案构成要素中可简写或省略的内容。包括应急预案中的编制目的、编制依据、适用范围、工作原则、部门概况等要素。

4.2评审程序4.2.1评审准备。成立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成员包括公司领导、职能部门负责人及涉及部门负责人及技术人员。

4.2.2组织评审。评审工作由董事长(总经理)或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主持,应急预案评审工作组讨论并提出会议评审意见。现场处置方案的评审,采取演练的方式对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4.2.3修订完善。应急预案编制组织者应认真组织分析研究评审意见,按照评审意见对应急预案进行修订和完善。

4.2.4批准印发。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论证,符合要求的,综合预案和专项预案由总经理签发,现场处置方案由安全生产副总经理签发。

5.应急预案的备案5.1公司综合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报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有关上级主管部门备案。并提交以下材料:

5.1.1应急预案备案申请表;

5.1.2应急预案评审或者论证意见;

5.1.3应急预案文本及电子文档。

5.2公司应当向接受备案的上级部门,领取备案登记证明。

6.应急预案的实施6.1公司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技能。

6.2各部门定期组织开展本部门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6.3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置明显的标志。

6.4公司在制定年度安全工作计划时,同时制订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6.5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部门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6.6应急预案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

6.7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6.7.1公司因兼并、重组、转制等导致隶属关系、经营方式、法定代表人发生变化的;

6.7.2公司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6.7.3周围环境发生变化,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6.7.4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6.7.5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6.7.6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6.7.7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6.8公司及时向有关部门或者部门报告应急预案的修订情况,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6.9公司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各部门必须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6.10若发生事故,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7.附则7.1本制度由安全生产部负责解释。

7.2本制度从发布之日起执行。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一、为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规范公司应急管理制度,提高应对风险和防范事故的能力,保障职工的安全健康和生命安全,最大限度的减少财产损失、环境损害和社会影响。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三、学习会议制度

1、每月召开一次应急管理工作例会,会议内容为学习文件、查 找隐患、制定措施、明确任务。

2、应急管理工作例会要与安全教育、安全检查、安全工作总结 紧密结合,与贯彻落实上级指示要求和法规、制度紧密结合,与研究新情况、解决新问题紧密结合,防止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3、特殊情况下,如国家举办重大政治活动、单位出现严重事故 隐患的苗头时,要随时召开应急管理工作会议,具体研究部署安保工作方案,排查隐患,采取有效措施防止安全事故发生。

四、信息上报制度

1、实行企业主要负责人负责制。

2、发生或接到突发安全事故后,必须及时向公安、交警、安监、 消防等部门报案请求援助。本着“先控制、后处置、救人第一,减少损失”的原则,果断处理,积极抢救,指导现场员工离开危险区域,做好事故现场保护工作,上交突发安全事故有关材料,做好善后处理工作。

五、应急管理分“预防、准备、响应和恢复”四个过程。主要内容包括:应急管理组织体系,应急救援预案管理、应急培训、应急演练、应急物资保障等。

六、成立以公司总经理为组长,主管安全生产经理、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应急管理办公室设在安全部,并负责日常管理。

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远的编写和修订。公司应急管理制度领导小组负责预案的编制、修订。预案要符合《生产经营单位应急救援预案编制导则》,并保持与上级部门预案的衔接。根据国家法律法规及实际演练情况,适时修订《预案》,做到科学、易操作。

八、应急管理培训。每年至少进行一次全员应急管理培训,培训内容应当包括:事故预防、危险辨识、事故报告、应急响应、各类事故处置方案、基本救护常识、避灾避灾避险、逃生自救等。全面开展应急宣教培训工作 丰富应急宣教培训载体。通过不定期举办应急知识宣传活动,向员工宣传应急法律法规、应急预案、应急管理工作动态和应急安全指南等内容。结合广播电视和政府信息网络平台,播放应急宣传专题片和网站增设应急管理专栏,系统宣传应急管理相关知识加大应急管理宣教力度。

九、应急演练。根据年度应急演练计划、每年至少分别安排一次桌面演练和综合演练,强化职工应急意识,提高应急队伍的反应速度和实战能力,安全生产科负责做好演练记录和总结。

十、应急通讯设备保障。公司要对电话、对讲机、手机等通讯器材进行经常性维护或更新,确保通讯畅通。

十一、应急救援物资保障。根据公司预案做好应急救援设备、器材、防护用品、工具、材料、药品等保障工作。确保经费、物资供应,切实加强应急保障能力,车间日常维护检查每周一次,呼吸器气瓶每三年检测一次,其它器材每次维护、更新要有记录,确保性能完好。

十二、应急处置。事故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

十三、成立简直救护队,人员由各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和相关工作人员组成,并进行经常性训练,熟练掌握基本的救护常识和救援能力。

十四、应急救援协议。充分利用社会应急资源,与地方政府预案、上级主管单位及相关部门的预案和应急组织相衔接。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第一条 为预防生产安全事故的发生,有效处置安全生产事故,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损失,根据《安全生产法》,结合本州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的应急预案,系指安全生产事故预案。应急预案管理应按照分类管理、分级负责、属地为主的原则,各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应当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监督、指导应急预案的制定、培训、演练和宣传教育等工作,协调相关应急预案的衔接关系,对应急预案所涉及的资源和保障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第三条 应急预案必须经制定单位组织论证和审查,并经实施应急预案有关单位认可,由制定单位发布,印送与应急预案实施有关的单位。

第四条 各级人民政府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上一级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政府各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送同级人民政府及其安监部门备案。

第五条 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各级单位都应当针对本单位可能发生的安全生产事故制定应急预案和有关作业岗位的应急措施。生产经营单位所属单位和部门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报经上一级管理单位审查。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和民用爆破器材生产、经营、储运单位的应急预案,以及生产经营单位涉及重大危险源的应急预案,应当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报安全监管部门和有关部门备案。

生产经营单位涉及辐射、城市公用事业、道路交通、火灾、铁路、民航、水上交通、渔业船舶水上安全以及特种设备、电网安全等事故的应急预案,依据有关规定报有关部门备案,并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抄报安全监管部门。

第六条 应急预案制定单位应当对与实施应急预案有关的人员进行上岗前培训,使其熟悉相关的职责、程序,对本单位其他人员和相关群众进行培训和宣传教育,使其掌握事故发生后应当采取的自救和救援行动;生产经营单位还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岗位应急措施的培训;应急预案所涉及的有关单位对应急预案中明确的与其相关的职责应当组织落实。

第七条 应急预案在相关的法律、法规、标准,适用范围、条件,有关应急资源情况,以及与相关预案的.衔接关系等发生变化时,或发现存在问题时,应当及时修订。

第八条 应急预案的演练与实施。州、县人民政府应根据辖区内安全生产工作重点领域的具体情况和需要,组织开展应急预案的演练;高危行业、人员密集场所等生产经营单位,每年应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其他生产经营单位要结合各自安全生产工作的特点,开展针对性的应急预案演练工作。

一旦发生重特大生产安全事故或其他突发事件,应按照“分级、属地”的原则,立即启动应急预案。规范、迅速、有效地开展应急救援工作,最大限度地降低各种损失。

1、坚持将事前预防与事发应急有机结合,把应急救援的各项工作落实在日常管理之中,提高管理人员和员工应急救援水平。

2、一旦发生事故发,现场作业人员立即撤离并报告矿调度室,事故报告应包括以下内容:

1)发生事故的时间、地点。

2)事故简要经过、伤亡人数。

3)事故原因、性质的初步判断。

4)事故救援的情况和采取的措施。

5)需要有关部门和单位协助事故抢救和救援的有关事宜。

3、事故应急救援措施

1)事故发生初期,现场积极采取自救措施,防止事故的扩大。

2)现场管理人员、职工都有参加有组织的重、特大安全事故抢险救灾的义务。

3)事故发生后,配合矿事故应急救援小组,及时组织实施相应事故应急预案,并随时将事故应急救援情况报告矿调度室。

4)保护好现场,防止人为破坏现场。

安全生产应急救援管理制度

1、乡镇安监站负责本乡镇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乡镇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辖区内本行业、本领域的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2、乡镇安监站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及县安监局的应急预案,结合实际,组织制定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3、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单位的危险源状况,危险性分析情况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制定相应的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4、综合应急预案应当包括本单位的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预案体系及相应程序、事故预防及应急保障、应急培训及预案演练等主要内容。

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应当经常更新,确保信息准确有效。

5、乡镇安监站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审定。

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放射性物品等危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使用单位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专家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公布。

6、乡镇安监站的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报乡镇政府和县安监局备案。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乡镇安监站。

乡镇安监站应当指导、督促、检查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

7、乡镇安监站、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预防、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安全责任和应急处置技能。

乡镇安监站应当将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本乡镇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程序和岗位应急处置方案。

应急预案的要点和程序应当张贴在应急地点和应急指挥场所,并设有明显标志。

8、乡镇安监站应当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生产经营单位综合应急预案或专项应急预案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现场处置方案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演练。

9、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情况进行评估,分析存在的问题,对应急预案提出修改意见。

乡镇安监站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管理情况进行总结,并报县安监局。

10、乡镇安监站制定的应急预案,应当根据预案演练、机构变化等情况适时修订。

生产经营单位制定的预案应当至少每三年修订一次,预案修订情况应有记录并归档。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1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

(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工艺和技术发生变化的;

(三)周围环境发生变化的,形成新的'重大危险源的;

(四)应急组织指挥体系或者职责已经调整的;

(五)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发生变化的;

(六)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要求修订的;

(七)应急预案管理部门要求修订的。

12、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要求配备相应的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使用状况档案,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良好状态。

13、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后,应当及时启动应急预案,组织有关力量组织救援,并按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预案启动情况报告乡镇安监站和有关部门。

14、乡镇政府应当成立应急救援指挥体系。具体工作由乡镇党委政府统一领导,明确责任任务,明确程序和方法,落实人员、物资、经费,组织实施救援。乡镇有关部门必须主动、积极、迅速配合,服从指挥,紧急救援,最大限度减少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把事故损失降低到最低限度。

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义务支持和配合事故救援工作,提供一切可能的便利条件。

15、对于在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工作中,尤其是在救援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乡镇党委政府应当给予表彰和奖励。

应急预案编制和管理未按有关规定办理,甚至导致事故救援不力或者造成严重后果的,由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依法给予行政处罚。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1、施工单位每年对职工进行一次专门的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处理程序的培训。特别是要加强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知识培训,提高现场应急处置能力。

2、项目部要在建设单位,总监办安全监督管理部门的统一指导下,根据国家安全生产事故有关应急预案,分门别类,制定及修订本单位的各类安全生产应急预案。项目部要按照《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编制导则》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健全各单位以及关键工作岗位在内的应急预案,形成“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应急预案体系,并与上级部门及有关部门的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3、积极组织应急预案的演练,每年至少要组织一次应急预案的演练,通过演练,检查预案,锻炼队伍,教育职工,提高能力。

4、依靠科技进步,提高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和应急救援水平。

5、通过各种有效方式,加大宣传力度,普及安全生产事故预防、避险、自救、互救和应急处理知识,提高职工救援技能,增强职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事故灾难的能力。

6、建立兼职的应急救援队伍,加强组织和培训。

7、加强对应急救援器材的管理工作,加强对储备应急物资的动态管理,保证及时补充和更新。

8、项目部要切实保证对应急管理设备及设施的资金投入力度。

9、对重点部位的危险源点及重大危险源实行24小时实时监控。

10、安全生产事故善后工作结束后,现场应急救援指挥要分析总结应急救援经验教训,提高改进。

安全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20xx年上半年以来,xx镇的应急管理工作,在县应急管理局等有关部门的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高度重视和各相关单位的密切配合、共同努力下,认真贯彻落实了省、市、县关于安全生产的电视电话会议和有关通知精神,按照镇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狠抓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严格实行目标管理,扎实认真开展以深化道路交通、企业安全、非煤矿山为重点的专项整治活动及各种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半年来未发生安全生产事故。目前,全镇应急管理工作总体形势平稳。现将上半年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应急管理工作,严格落实应急管理工作责任制。一是年初镇政府分别与各村、镇属各机关单位、各生产经营企业签定了20xx年应急管理目标责任书。进一步明确了各有关单位、各村、各生产经营企业的责任制;二是要求各村、各单位、各企业行政主要负责人要落实“一把手负责制”,对本村、本单位、本企业应急管理工作要亲自抓负总责。要严格落实“一岗双责”制度,按照管事必须管安全、管项目必须管安全、管工程必须管安全、牵头抓工作必须牵头抓安全的要求,逐级逐人分解落实安全生产责任;三是要求各村要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强化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日常监管、安全隐患排查和报告职责。

自今年以来,镇政府严格按照各村、各单位职能,扎实深入地开展经常性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检查督查活动,突出重点环节、关键部位、重要时段和季节特点,加强重点行业和领域的安全专项整治和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强化整改落实,着力建立安全生产长效机制,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道路交通方面:开展了道路交通专项整顿行动,以打击非法营运、农用车、三轮车、摩托车等违章载人为重点,抓好道路交通监管工作。认真抓好节日期间的安全工作,配合交警中队、派出所加强道路安全检查,加大查处力度,有效打击了各种车辆的违章载人行为,确保了全镇半年来无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同时,对全镇机动车辆进行了一次全面的。摸排,并要求各村对本村存在交通隐患的路口等进行全面梳理,对危险路段设置安全警示牌。

消防安全方面:一是继续推进火灾隐患整治工作。重点对辖区内商铺、饭馆、学校等人员密集场所的火灾隐患整改工作;二是长期落实消防安全数字网格化管理平台的录入工作,将此项工作作为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网格化管理的重要抓手。

校园安全方面:重点检查镇辖内各中小学和幼儿园的安全出口、疏散指示、应急照明、锅炉管理、消防配备、用电用火管理和卫生安全等,暑期将至,要求各学校加强学生的安全知识教育,增强学生自我防护能力。

烟花爆竹管理方面:一是加强对各持证经营户的监督管理,加强平时的巡查检查,要求经营户建立销售进货台账,及时掌握各经营户的进货销售情况;二是加强监督检查,对经营户未按要求设专柜、超量储存等行为,责令经营户限期进行了整改;三是加强了对市场的巡查清理,及时发现和处理无证流动摊点的非法经营行为。

防灾减灾救灾方面:摸排建立了自然隐患点台账,成立了我镇应急救援队伍和村级安全监管员、应急联络员和信息速递员队伍。各村设立和标识了应急避险点,完善了重点危险地段的监测及预警机制。

今年以来,xx镇采取了多样的方式加强应急管理、安全生产的宣传教育工作。一是发放宣传资料,加大了森林防火的宣传力度,落实森林防火工作;二是在“安全生产月”活动中,举办安全宣传专栏、制作安全宣传展板、张贴悬挂安全宣传标语横幅等活动;三是发放安全生产基本知识宣传手册,广泛宣传上级部门有关应急管理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向群众宣传安全应急自救的有关常识。

当前,尽管xx镇各相关部门做了大量的工作,全镇上半年安全形势呈平稳状态,没有发生各类生产事故,但我镇的安全形势仍存在一些困难和问题:一是我镇防灾减灾救灾机制还不够完善,对灾情信息的报送还么有熟练掌握;二是我镇辖区内企业运营车辆超载超速现象较为严重,通村公路损毁严重,导致道路交通方面存在着较大安全隐患;三是对应急管理安全知识宣传力度还不够大,应急演练不够到位。

总之,下半年我们将再接再厉,常抓不懈,使我镇的应急管理安全生产工作上一个新的台阶,确保全镇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快速、及时、妥善地处理我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重大生产安全事故,做好应急处置和抢险救援的组织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财产损失和社会危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安全生产工作的决定》,以及上级有关文件和要求,特制定本预案。

本预案适用于本公司区域和活动范围内发生的生产安全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

2.1一次死亡一人及以上;

2.2一次重伤三人及以上的事故;

2.3重大机海损事重大火灾、爆炸事故;

2.4重大交通事故;

2.5其它性质特别严重、产生重大影响的事故。

事故应急救援工作实行公司统一领导,分级、分部门负责的原则。重伤及其以下事故、一般机海损事故、一般交通消防爆炸事故等,在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由事故单位和主管部门组织应急救援工作;重大事故的应急救援工作,由公司统一组织,必要时请求外部支援。

4.1公司成立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由公司领导、安全质量监督部、工程管理部、设备管理部、总经理办、综合事务部、党委工作部组成,办公室设在安全质量监督部和总经理办公室。电话:000、0000000。

4.2应急救援领导小组同时下设抢险救援组、医疗抢救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

4.3主要职责。

4.3.1领导小组:组织领导全公司的应急救援工作,发布重大事故应急救援命令;公司范围内紧急调用救援设备、物资、人员;根据灾害的变化,随时调整应急救援措施;做好稳定公司秩序和伤亡人员的善后安抚工作。

4.3.2抢险救援组:以事故单位为主,提供抢险设备;组织对伤员、财产的抢救;维护现场秩序,保护事故现场;负责排除险情。

4.3.3医疗抢救组:由综合事务部负责,协同事故单位指导对伤员的抢救,联系医疗救援队伍,提供医疗救援保障。

4.3.4对外联络组:由总经理办公室负责,相关部室配合,负责对外求援,通报救援情况,传达上级指示。

4.3.5事故调查组职责:按事故类别由系统主责部门和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组成事故调查组,并配合上级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调查处理工作。

4.3.6善后处理组:由事故单位负责,相关处室配合,做好伤亡人员及家属的安抚工作。

4.3.7各基层单位应建立应急救援体系和应急救援领导小组。

5.1应急报告。

5.1.1重大事故发生后,事故单位领导小组须在最短的时间内,迅速将事故的基本情况向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进行报告;与此同时,立即启动本单位的应急救援预案;必要时,向外部求援。

5.1.2公司领导小组接到事故单位报告后,紧急磋商,下达命令;启动公司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同时向上级报告,并接受指示。

5.2应急措施。

5.2.2事故现场应切断电源,隔离可燃物品,防止事态扩大;

5.2.3疏通事故现场道路,保证救援人员和车辆设备通行;

5.2.4配合专业救援队伍进行急救等各项工作;

5.2.5做好事故处理后的生产恢复工作。

6.1事故救援要迅速、及时、有序,调动公司的资源并借助外部的力量,避免事故的扩大。

6.2接报后,公司、基层两级事故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要立即前往事故现场,指挥救援工作。

6.3抢险救援组、医疗抢救组、对外联络组、事故调查组、善后处理组要认真履行救援职责。

6.4按照救援指挥的命令,救援设备、车辆、物品及时到位,投入救援。

6.5伤员要立即送往指定医院或就近医院救治。

6.6向上级报告事故情况,必要时进一步请求社会援助。

6.7协助上级部门做好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7.1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成员联络。

姓名部门职务电话。

公司总经理(组长)。

公司党委书记(副组长)。

公司副总经理(副组长)。

公司总工程师(副组长)。

公司总经济师(副组长)。

公司公司工会主席(副组长)。

安质监督部安质监督部经理(成员)。

安质监督部安质监督部副经理。

设备管理部设管部经理(成员)。

工程管理部工管部经理(成员)。

总经理办总经理办主任(成员)。

综合事务部综事部部长(成员)。

党委工作部党委工作部部长(成员)。

7.2公司应急救援车、船联络。

设备名称设备牌号联系电话设备地点。

轿车公司机关。

轿车公司机关。

面包车公司机关。

面包车公司机关。

拖轮船舶分公司。

拖轮船舶分公司。

拖轮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起重船船舶分公司。

7.3医疗救助中心联络。

医院地址联系电话备注。

综合急救。

血液联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眼部等。

烧伤、职业病等。

胸、神经、肿瘤病。

传染病、肝病。

综合类。

综合类。

综合类。

骨科、显微外科等。

综合类。

综合类。

7.4上级有关部门联络。

上级部门地址联系电话备注。

市建委安全监督站工伤事故。

市环境保护局污染事故。

市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交通事故。

市公安消防局火灾爆炸事故。

国家大连海事局水上交通事故。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特种设备事故。

市气象局气象咨询、收听。

上级安全保障部综合事故。

8.1通讯与信息保障:定期调整公示公司与社会相关资源的信息,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通讯畅通。

8.2装备与支援保障:各类装备定期修验,确保使用安全有效,以保证应急救援的需要。

8.3宣传、培训与演练:定期组织各类宣传培训,讲解应急救援方法,每年组织一次公司级演练。

9.1安全质量监督部和总经理办公室是公司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常设办公室,负责应急救援的日常工作、传达紧急状态时应急救援领导小组的各项指令及落实情况。

9.2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工伤、环保、防火防爆范围内的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

9.3设备管理部负责船机设备、交通范围内的'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在紧急状态时,负责应急救援的船机、设备的调遣和及时到位等项工作。

9.4工程管理部负责工程安全方面范围内的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在紧急状态时,负责应急救援的调度工作。

9.5综合事务部负责职业病、公共卫生(设备)范围内的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在紧急状态时,负责应急救援的医疗救护等项工作。

9.7总经理办负责防台防汛范围内的预案制定、应急救援、事故调查和处理,在紧急状态时,负责通讯联络等项工作。

9.8党委工作部负责舆论导向和通讯报道工作。

10.1加强监督与检查,定期组织对应急救援工作的落实情况进行检查,并纳入公司管理考核评比中。

10.2本预案将通过演练、事故后的评价、上级要求等定期组织修订和完善。

10.3公司所属各单位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的事故应急救援预案,定期组织演练,提高应变和控制能力。

11.2本预案由公司安全质量监督部负责解释。

某施工企业。

20xx年3月10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4、提高全员安全意识。

二、演练适用范围、总体思想和原则。

本方案针对动用企业内部应急资源进行全面演练进行情景设计,按照《安全生产法》、《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等国家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和企业应急预案的要求,进行演练策划,遵守保护生命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以及“救护优先、防止和控制事故扩大优先、保护环境优先”的原则,并在组织实施过程中,结合实际、突出重点、讲究实效,保证演练参与人员、公众和环境的安全。

三、演练策划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其承担的任务主要包括:确定演练目的、原则、规模、参演的单位;确定演练的性质与方法,选定演练的地点与时间,规定演练的时间尺度和公众参与的程度;确定演练实施计划、情景设计与处置方案,审定演练准备工作计划和调整计划;检查和指导演练准备与实施,解决演练准备与实施过程中所发生的重大问题;协调各类演练参与人员之间的关系;组织演练总结与追踪。

四、应急演练参与人员。

按照应急演练过程中扮演的角色和承担的任务,将应急演练参与人员分为演习人员、控制人员、模拟人员、评价人员和观摩人员,这五类人员在演练过程中都有着重要的作用,并且在演练过程中佩带能表明其身份的识别符(佩戴不同颜色的安全帽和胸卡)。

1、控制组。

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

其承担的任务包括:确保应急演练目标得到充分演示;确保演练活动对于演习人员具有一定的挑战性;保证演习进度、解答演习人员疑问和演练过程中出现的问题;保证演练过程的安全。

2、评价组组长:×××。

成员:×××(分别派驻指挥中心、事故岗位、消防队桥头等)其承担的任务:观察演练人员的应急行动,并记录其观察结果;在不干扰演练人员工作的情况下,协助控制人员确保演练按计划进行。

3、模拟人员。

场外应急组织模拟人员:xxx。

模拟伤员:xxx。

模拟应急响应效果人员:xxx(模拟泄漏)xxx(释放烟雾)。

模拟被撤离和疏散人员:若干。

4、观摩人员。

邀请市、区安监局、化医安环部等领导前来观看。

五、应急演练时间:

20xx年xx月xx日。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5)事故后的现场清除,整理及挥发措施等。

(6)应急预案除了上述要素外,还应该实现以下内容:明确应急系统中各机构的权利和职责,指挥人员的缺位替代,建立培训及演习等准备程序,对所设计到得法律法规的论述,对特殊危险建立专项应急预案,事故应急预案的更新等等。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为了保证在特重大安全事故发生时有条不紊的开展援救工作,使被伤害人及时有效的救援,防止事故演变扩大,特制定本预案。

淳化县冶峪中学校舍安全工程,位于淳化县城。该建设项目总建筑面积为4333.8。建筑结构类型为框架结构,建筑总高度25.5m。水平垂直运输采用塔吊,脚手架为扣件式钢管脚手架。现场使用机械主要有:砂浆搅拌机、蛙式打夯机、平板砼振动器、插入式砼振动器、电焊机、电锯、电刨等。

1、使用切断机、钢筋弯曲机、电锯、电刨等机械,使用不当,误操作,存在危险及上肢安全的。风险。

2、架子搭设、拆除过程中存在高空坠落和坠物打击风险。

3、切割机、打夯机、振动棒及其手持电动工具使用中绝缘保护不到位存在触电危险。

4、宿舍、木工房、易燃品仓库等易引发火灾地方,因电源漏电或用电不当存在火灾风险。

5、钢筋调直若不按操作规程,有可能脱钩拉开伤人风险。

6、冬天用煤炉取暖存在中毒风险。夏天在露天作业存在中暑的风险。食堂卫生工作不到位可能引发事物中毒。

为应对突发安全生产事故,工地成立应急救援小组,对小组组成人员作到分工明确,责任到人,高风险部位,人员实行双配制,每天都有配套人员值班,执行现场抢救。医疗救护人员应经过培训,具有专业知识,组织救授30天进行一次演练,在施工现场显著部位公示当日值班人员姓名及联系电话。

1、夹板、绑扎带、急救药品、消毒药水、剪刀、镊子、止血钳等急救常用药品、药具。

2、干燥木棒、电工钳、绝缘手套、靴子。

现场调查。

组织抢救。

救授组负责人。

当日值班。

事故第一现场。

通知。

{}。

事故报告。

组织抢救。

事故第一现场。

现场应急救援处理方法:

1、触电事故:

a、施工人员做好自身安全防护。

b、分离开触电人和用电设施,切断电源。

c、作人工呼吸,心脏按摩,处理外伤。

2、坠落、击打等肢体受伤事故:

a、不要轻易移动,尽量在原地施救。

b、止血、消毒、固定挫伤部位。

c、保存冷冻残肢。

d、服用药物止血。

3、火灾事故:

a、切断电源、转移离火较近的易燃品。

b、组织扑救,燃油严禁用水扑救,尽量使用现场灭火材料,用砂、土扑压或其它灭火材料扑救。

c、抢救受伤人员,进行现场包扎。

d、保护好现场,防止盗抢发生。

事故发生后保护好第一现场,为事故调查创造条件。施工现场在专业救援开始后,应由监理方牵头组织施工单位展开事故调查,如实查清事故发生原因及人员财产损失情况,写出调查报告,送市建设规划局、市安监局、市质检站。

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工作,迅速有效处置生产安全事故,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条例》等法律、行政法规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管理办法》(国办发〔2013〕101号),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以下简称应急预案)的编制、评审、公布、备案、实施及监督管理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应急预案的管理实行属地为主、分级负责、分类指导、综合协调、动态管理的原则。

第四条应急管理部负责全国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国务院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在各自职责范围内,负责相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应急预案的综合协调管理工作。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负责有关行业、领域应急预案的管理工作。

第五条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组织编制和实施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并对应急预案的真实性和实用性负责;各分管负责人应当按照职责分工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职责。

第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分为综合应急预案、专项应急预案和现场处置方案。

综合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各种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综合性工作方案,是本单位应对生产安全事故的总体工作程序、措施和应急预案体系的总纲。

专项应急预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为应对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生产安全事故,或者针对重要生产设施、重大危险源、重大活动防止生产安全事故而制定的专项性工作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是指生产经营单位根据不同生产安全事故类型,针对具体场所、装置或者设施所制定的应急处置措施。

第七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遵循以人为本、依法依规、符合实际、注重实效的原则,以应急处置为核心,明确应急职责、规范应急程序、细化保障措施。

第八条应急预案的编制应当符合下列基本要求:

(一)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标准的规定;

(二)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实际情况;

(三)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危险性分析情况;

(四)应急组织和人员的职责分工明确,并有具体的落实措施;

(五)有明确、具体的应急程序和处置措施,并与其应急能力相适应;

(六)有明确的应急保障措施,满足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的应急工作需要;

(七)应急预案基本要素齐全、完整,应急预案附件提供的信息准确;

(八)应急预案内容与相关应急预案相互衔接。

第九条编制应急预案应当成立编制工作小组,由本单位有关负责人任组长,吸收与应急预案有关的职能部门和单位的人员,以及有现场处置经验的人员参加。

第十条编制应急预案前,编制单位应当进行事故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

事故风险辨识、评估,是指针对不同事故种类及特点,识别存在的危险危害因素,分析事故可能产生的直接后果以及次生、衍生后果,评估各种后果的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提出防范和控制事故风险措施的过程。

应急资源调查,是指全面调查本地区、本单位第一时间可以调用的应急资源状况和合作区域内可以请求援助的应急资源状况,并结合事故风险辨识评估结论制定应急措施的过程。

第十一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和同级人民政府以及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结合工作实际,组织编制相应的部门应急预案。

部门应急预案应当根据本地区、本部门的实际情况,明确信息报告、响应分级、指挥权移交、警戒疏散等内容。

第十二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相关标准,结合本单位组织管理体系、生产规模和可能发生的事故特点,与相关预案保持衔接,确立本单位的应急预案体系,编制相应的应急预案,并体现自救互救和先期处置等特点。

第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风险种类多、可能发生多种类型事故的,应当组织编制综合应急预案。

综合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组织机构及其职责、应急预案体系、事故风险描述、预警及信息报告、应急响应、保障措施、应急预案管理等内容。

第十四条对于某一种或者多种类型的事故风险,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编制相应的专项应急预案,或将专项应急预案并入综合应急预案。

专项应急预案应当规定应急指挥机构与职责、处置程序和措施等内容。

第十五条对于危险性较大的场所、装置或者设施,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现场处置方案应当规定应急工作职责、应急处置措施和注意事项等内容。

事故风险单一、危险性小的生产经营单位,可以只编制现场处置方案。

第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应当包括向上级应急管理机构报告的内容、应急组织机构和人员的联系方式、应急物资储备清单等附件信息。附件信息发生变化时,应当及时更新,确保准确有效。

第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组织应急预案编制过程中,应当根据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或者实际需要,征求相关应急救援队伍、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意见。

第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编制的各类应急预案之间应当相互衔接,并与相关人民政府及其部门、应急救援队伍和涉及的其他单位的应急预案相衔接。

第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在编制应急预案的基础上,针对工作场所、岗位的特点,编制简明、实用、有效的应急处置卡。

应急处置卡应当规定重点岗位、人员的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以及相关联络人员和联系方式,便于从业人员携带。

第二十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组织有关专家对本部门编制的部门应急预案进行审定;必要时,可以召开听证会,听取社会有关方面的意见。

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的生产、经营(带储存设施的,下同)、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评审,并形成书面评审纪要。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可以根据自身需要,对本单位编制的应急预案进行论证。

第二十二条参加应急预案评审的人员应当包括有关安全生产及应急管理方面的专家。

评审人员与所评审应急预案的生产经营单位有利害关系的,应当回避。

第二十三条应急预案的评审或者论证应当注重基本要素的完整性、组织体系的合理性、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的针对性、应急保障措施的可行性、应急预案的衔接性等内容。

第二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经评审或者论证后,由本单位主要负责人签署,向本单位从业人员公布,并及时发放到本单位有关部门、岗位和相关应急救援队伍。

事故风险可能影响周边其他单位、人员的,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将有关事故风险的性质、影响范围和应急防范措施告知周边的其他单位和人员。

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报同级人民政府备案,同时抄送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的应急预案,应当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二十六条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应急预案公布之日起20个工作日内,按照分级属地原则,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进行备案,并依法向社会公布。

前款所列单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总部(上市公司)的应急预案,报国务院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应急管理部;其所属单位的应急预案报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主管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备案,并抄送同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本条第一款所列单位不属于中央企业的。,其中非煤矿山、金属冶炼和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以及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的应急预案,按照隶属关系报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备案;本款前述单位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的备案,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确定。

油气输送管道运营单位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海洋石油开采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经行政区域的县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海洋石油安全监管机构。

煤矿企业的应急预案除按照本条第一款、第二款的规定备案外,还应当抄送所在地的煤矿安全监察机构。

第二十七条生产经营单位申报应急预案备案,应当提交下列材料:

(一)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

(二)本办法第二十一条所列单位,应当提供应急预案评审意见;

(三)应急预案电子文档;

(四)风险评估结果和应急资源调查清单。

第二十八条受理备案登记的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在5个工作日内对应急预案材料进行核对,材料齐全的,应当予以备案并出具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材料不齐全的,不予备案并一次性告知需要补齐的材料。逾期不予备案又不说明理由的,视为已经备案。

对于实行安全生产许可的生产经营单位,已经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在申请安全生产许可证时,可以不提供相应的应急预案,仅提供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

第二十九条各级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备案登记建档制度,指导、督促生产经营单位做好应急预案的备案登记工作。

第三十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各类生产经营单位应当采取多种形式开展应急预案的宣传教育,普及生产安全事故避险、自救和互救知识,提高从业人员和社会公众的安全意识与应急处置技能。

第三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将本部门应急预案的培训纳入安全生产培训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本行政区域内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应急预案培训工作。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组织开展本单位的应急预案、应急知识、自救互救和避险逃生技能的培训活动,使有关人员了解应急预案内容,熟悉应急职责、应急处置程序和措施。

应急培训的时间、地点、内容、师资、参加人员和考核结果等情况应当如实记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档案。

第三十二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至少每两年组织一次应急预案演练,提高本部门、本地区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能力。

第三十三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制定本单位的应急预案演练计划,根据本单位的事故风险特点,每年至少组织一次综合应急预案演练或者专项应急预案演练,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现场处置方案演练。

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单位,矿山、金属冶炼、城市轨道交通运营、建筑施工单位,以及宾馆、商场、娱乐场所、旅游景区等人员密集场所经营单位,应当至少每半年组织一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演练,并将演练情况报送所在地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对本行政区域内前款规定的重点生产经营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演练进行抽查;发现演练不符合要求的,应当责令限期改正。

第三十四条应急预案演练结束后,应急预案演练组织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演练效果进行评估,撰写应急预案演练评估报告,分析存在的问题,并对应急预案提出修订意见。

第三十五条应急预案编制单位应当建立应急预案定期评估制度,对预案内容的针对性和实用性进行分析,并对应急预案是否需要修订作出结论。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企业和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运输企业、使用危险化学品达到国家规定数量的化工企业、烟花爆竹生产、批发经营企业和中型规模以上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每三年进行一次应急预案评估。

应急预案评估可以邀请相关专业机构或者有关专家、有实际应急救援工作经验的人员参加,必要时可以委托安全生产技术服务机构实施。

第三十六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急预案应当及时修订并归档:

(一)依据的法律、法规、规章、标准及上位预案中的有关规定发生重大变化的;

(二)应急指挥机构及其职责发生调整的;

(三)安全生产面临的风险发生重大变化的;

(四)重要应急资源发生重大变化的;

(五)在应急演练和事故应急救援中发现需要修订预案的重大问题的;

(六)编制单位认为应当修订的其他情况。

第三十七条应急预案修订涉及组织指挥体系与职责、应急处置程序、主要处置措施、应急响应分级等内容变更的,修订工作应当参照本办法规定的应急预案编制程序进行,并按照有关应急预案报备程序重新备案。

第三十八条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应急预案的规定,落实应急指挥体系、应急救援队伍、应急物资及装备,建立应急物资、装备配备及其使用档案,并对应急物资、装备进行定期检测和维护,使其处于适用状态。

第三十九条生产经营单位发生事故时,应当第一时间启动应急响应,组织有关力量进行救援,并按照规定将事故信息及应急响应启动情况报告事故发生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第四十条生产安全事故应急处置和应急救援结束后,事故发生单位应当对应急预案实施情况进行总结评估。

第四十一条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和煤矿安全监察机构应当将生产经营单位应急预案工作纳入年度监督检查计划,明确检查的重点内容和标准,并严格按照计划开展执法检查。

第四十二条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应当每年对应急预案的监督管理工作情况进行总结,并报上一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

第四十三条对于在应急预案管理工作中做出显著成绩的单位和人员,各级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生产经营单位可以给予表彰和奖励。

第四十四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第九十四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5万元以下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5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未按照规定编制应急预案的;

(二)未按照规定定期组织应急预案演练的。

第四十五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可以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的罚款:

(一)在应急预案编制前未按照规定开展风险辨识、评估和应急资源调查的;

(二)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审的;

(四)未按照规定开展应急预案评估的;

(五)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修订的;

(六)未落实应急预案规定的应急物资及装备的。

生产经营单位未按照规定进行应急预案备案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急管理等部门依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未改正的,处3万元以上5万元以下的罚款,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1万元以上2万元以下的罚款。

第四十六条《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申报表》和《生产经营单位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由应急管理部统一制定。

第四十七条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应急管理部门可以依据本办法的规定,结合本地区实际制定实施细则。

第四十八条对储存、使用易燃易爆物品、危险化学品等危险物品的科研机构、学校、医院等单位的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的管理,参照本办法的有关规定执行。

第四十九条本办法自20xx年7月1日起施行。

熟读唐诗三百首,不会做诗也会吟。上面就是给大家整理的14篇安全生产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制度,希望可以加深您对于写作生产安全事故应急预案管理办法的相关认知。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样板

本规定适用于各职能部门和全体员工;物资出入厂区的管理。

二、职责。

行政人事部负责本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三、工作内容及要求。

1、人员管理。

(1)全体员工应严格遵守公司制度,加强防火、防盗、防自然灾害的安全意识。

(2)工作时间,职工要按规定穿戴工作服并保持端正整洁。夏季禁止袒胸赤膊,禁止穿短裤、裙子进入车间,禁止穿拖鞋。

(3)进入厂区,职工要佩戴标志牌(胸卡)。外来人员随身携带会客牌(来访牌)。

(4)工作时间,禁止在车间门口及厂区主干道两旁聚集逗留。

(5)酔酒后禁止上岗。

(6)外来人员进入厂区时参照执行。

(7)外来人员不得随意进入车间(取送货人员除外),用户进入车间需有销售员陪同。

2、车辆管理。

(1)所有乘用车辆禁止进入生产区域。

(2)所有车辆(包括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要按指定区域停放,禁止堵塞厂区交通;禁止停放在厂区车间门口及标识的禁停区域。

(3)厂区限速20公里/小时,车间门口及转弯处限速5公里/小时。倒车、进出库房或厂房门口,限速2公里/小时。厂区内禁鸣高音喇叭。

(4)禁止非本公司聘用驾驶员驾驶厂内车辆。

(5)厂大门外两侧50米内禁止停放任何车辆。

(6)外来入厂车辆参照执行。业务单位的货运车辆在业务完结后要及时出厂,禁止在厂区无故逗留过夜。

(1)必须将安全生产工作列入企业办公会议的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根据上级有关安全的规定、要求和本企业安全生产形势的需要进行研究部署。各分管领导在汇报工作的同时,必须认真汇报各管辖内的安全生产工作。

(2)厂生产部门每月召开一次由全体员工参加的安全生产会议,会议由生产厂长和副生产厂长负责召集,主要由各车间汇报分管工作内的安全生产工作,针对发现的安全生产问题,研究部署下阶段的工作任务。

(3)各分管领导要根据分工系统内的安全生产管理情况,不定期召开本分管内的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确定安全工作重点,明确安全生产目标。

(4)厂生产部门作为企业具体负责安全生产工作的领导机构,要根据本企业安全工作重点、上级部门的统一部署,不定期的召开车间的安全生产会议,做到及时上传下达,不延误时间。

一、公司安全教育。

(1)对新入厂员工,在进厂时进行安全教育,使新员工了解公司安全生产方面的规章制度和安全生产注意事项,树立遵章守纪安全第一的观念。

(2)每年进行一次安全培训,学习有关安全法律法规,学习安全防火、安全用电、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素质,预防事故的发生。

(3)结合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安全教育,利用标语、板报、会议、事故总结等不同形式,让员工明白事故发生的原因和预防事故的措施,从中认真吸取教训,增强自我保护能力。

(4)不定期的学习外地经验和重大事故通报。

二、新工艺、新技术的培训。

在新工艺、新技朮、新设备、新材料、新产品投产前,要按新的安操作规程,对岗位作业人员和有关人员进行专门培训,经培训合格后,方能进行独立操作。

三、特种作业人员培训。

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特种作业人员技朮培训考核管理办法》的要求进行培训、考核,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证后,方可上岗工作。

(1)厂生产主管部门将年度内的安全生产指标分解到车间、班组及重点生产岗位,并签定安全生产目标管理责任书。

(2)厂生产主管部门要根据自身安全生产管理的特点制订安全生产管理标准,主要包括车间、班组安全组织标准;班前会标准;安全检查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安全制度管理标准;安全生产标准等。

(3)厂生产主管部门及分管安全生产的负责人不定期的对各基本生产车间、班组、重点生产岗位进行安全生产检查。通过检查发现事故隐患,责令其及时整改。并定期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总结经验教训,杜绝事故发生。

(4)对车间、班组进行安全生产评价要按照企业制订的各项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有关的安全标准进行,不得随意降低标准。通过安全生产评价,不断提高车间、班组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实现个人无违章;岗位无隐患;车间、班组无事故。

为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全面落实安全生产目标责任制,提高全体员工的安全意识,达到人人讲安全、人人管安全、人人保证安全、人人以强烈的责任心和高度的责任感做好安全生产工作之目的,维护员工的合法权益和保证企业机械设备等财产安全,圆满完成各项生产任务,特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一、认真学习并严格遵守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不得违反。

二、严格执行安全操作规程,不违章作业,不违反劳动纪律,正确使用和爱护劳动保护用品及其它安全设施。

三、对所使用的工具、器具、设备等要维护好,保证安全可靠并做到正确使用,保持作业现场的整洁和作业的方便。

四、积极参加各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活动,主动提出改进安全工作建议,发现违章行为立即劝阻和制止,发现不安全隐患要及时上报领导进行处理。

五、发生事故要尽可能保护好现场,立即报告领导,并如实介绍事故情况,不得私自处理。

六、严格执行企业制定的安全考核奖惩规定,对安全工作成绩优异者进行表彰奖励,对违反制度或违章作业而造成事故的予以经济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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