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习内务准则心得体会(模板13篇)

时间:2023-11-14 09:14:53 作者:FS文字使者

通过写心得体会可以加深对所学知识和技能的理解和掌握。以下是一位职场新人的心得体会,他通过实践和反思,总结出了在职场中获得成功的方法和技巧。

准则学习心得体会

在“三严三实”教育活动深入开展期间,中共中央修订颁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新的《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这是党内法规体系的又一次完善和创新,必将进一步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新《准则》和新《条例》,充分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的要求。新的党规,为全体党员树立了一条道德高线,立了新标杆,立了新规矩,厘清了负面清单,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加)强新《准则》和新《条例》的学习,锤炼的是我们党员干部一颗向党之心,强调的是信念坚定、遵规守矩,是“内功”、是“境界”,只有心存敬畏、心中有法、心中有规,才能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才能遵规守矩、用权为民,这也是修身、律己、正行的统一、协调的内在要求。从本人来说,将严守新《准则》和新《条例》,廉洁从政,认真履职,依法行权,自觉做守纪律、讲规矩的模范。

当前,学好、用好《准则》和《条例》,是加强党的建设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具体是“三个做到”:

一要深入开展学习活动,做到党规党纪意识的唤醒。市委中心理论学习组要将《准则》和《条例》纳入学习计划,做到带头学习,模范遵守。各党委要将学习内容纳入党委干部教育培训计划,要活化学习形式,通过开展专题辅导、理论研讨、知识测试、组织竞赛、警示案例剖析等活动,促进学习的深入开展。全市各级党组织、全体党员要在研读原文上下功夫,逐章逐条学、逐字逐句研。通过学习,坚守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牢牢把住党的纪律和规矩“底线”,坚持在全面从严治党中,切实把党的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

二要坚决贯彻《准则》和《条例》,做到主体责任、监督责任的全面落实。要以贯彻执行《准则》和《条例》为切入点,全面落实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贯穿到落实“两个责任”工作之中,贯穿到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的方方面面,严格执行新《准则》和新《条例》,严格遵守道德高线,严守纪律底线,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从而推动我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三要牢牢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做到执纪方式的创新。

在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以“四种形态”为标准,进行分类处理。重点查处不收敛、不收手的严重违纪违法行为。注重抓早抓小,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和“法纪分开”对苗头性问题及时教育提醒,做到关口前移。强化监督举措,做到“触角”灵敏,有问题早发现、早处置,有效阻断违纪进程,促进党员队伍健康发展。

学习党内准则心得体会

党内准则是中国共产党最根本的行为规范,是每个党员必须牢记、遵守的生命线。对于广大党员而言,学习党内准则并不是仅仅为了应付考试或是取得晋升的升迁,而是为了更好地践行党的宗旨和使命,成为一名合格的党员、干部。

第二段:理解党的宗旨和使命。

党的宗旨和使命是新时代中国共产党的价值取向和行动方向,是党员们所必须深刻领悟和践行的。通过学习党内准则,可以更加深刻地领悟党的宗旨和使命,坚定自己的信仰。同时,在工作和日常生活中,也能够注重自身形象和言行举止,做到永远忠诚于党,坚持为人民服务的初心。

第三段:加强党性修养。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要不断提高自身的党性修养,才能够更好地履行自己的职责和使命。学习党内准则有助于我们认清自己的党员身份,更加自觉地接受党的领导,牢记党员的职责义务,在工作中做出成绩,在生活中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第四段:推动党建工作。

学习党内准则也是推动党建工作的有效途径。作为党员,应该始终保持理论学习的热情和劲头,学以致用,将所学知识转化为具体行动,为党的事业积极奉献,推动组织建设、理论研究、制度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五段:结尾。

最后,在学习党内准则的过程中,我们不仅要有一颗谦虚的心态,敢于承认自己的不足,更要有实干的作风和坚定的信念,不断提高自身素质和能力,始终做一个合格的共产党员。同时,在学习和实践中,也要勇于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伟大精神,传承红色基因,弘扬正气和积极向上的精神风貌。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一、党组高度重视及时传达学习。

市人社局党组召开会议,原原本本全文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局党组书记、局长对全市人社系统学习贯彻两项法规作出具体部署,要求局党组和纪检组要切实履行好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要分别到所联系的单位开展不少于一次的学习辅导。要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当前党建工作的重中之重,纳入“三严三实”专题教育重要内容。

二、形式多样广泛开展宣传学习。

为了不断推动《准则》和《条例》的深入学习,及时将《准则》和《条例》两项法规全文上传政府站——市人社局网页方便党员干部学习;充分利用局机关oa办公系统、工作简报、手机短信等平台和载体,开展多层面、多角度的学习宣传。同时印发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通知,要求局机关和局直属各单位要围绕“廉洁自律怎么做”、“树好人社干部新形象”等专题,进行一次学习讨论,积极组织广大党员干部认真学习好、宣传好、贯彻好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让党规党纪刻印在全体党员干部的心上。局机关退休党支部为退休老党员送学上门、送资料上门,向每名党员配送一个学习笔记本和一支笔,督促党员记好笔记,写好心得,确保两项法规宣传学习不留死角、不走过场。

三、人社系统党员干部反响强烈。

局党组副书记、副局长学习后深有感触:新修订的《准则》简短明了、制定的标准是看得见摸得着的;《条例》做到纪法分开、纪严于法,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作为局班子成员要带头学习贯彻,模范遵照执行。局监察室主任说:我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三年多了,我感觉到新的《准则》和《条例》出台之后,从严执纪将不再是一句套话和空话,我们今后的'工作压力会越来越大。我们将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的领导下,对系统内违反两项规定的人和事,发现一起查处一起,绝不手软,坚决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

学习党内准则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学习党内准则一直是我感到自豪和义不容辞的责任。在这个过程中,我收获了很多的收获和体会。在下文中,我将分享我的学习心得和感悟。

第一段:了解党内准则的重要性。

党内准则是党组织的基础,它规范了党员的行为和作风,是我们党历经磨难走到现在的根本原则。学习党内准则,不仅能够增进我们对于党的基本理念的了解和认识,同时能够提高我们的党性观念和政治素养,有利于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增强党性意识,维护党的形象和声誉。

第二段:理解党章对于党员的规范。

党章是党的根本大法,对于党员的规范具有极其重要的意义。在学习党章的过程中,我们应该将其看成是一份程序规定,明白自己作为党员应该扮演怎样的角色和拥有哪些职责。对于违反党章的行为,不仅对自身造成了损害,同时也会对党的形象造成很大的影响。因此,我们应该时刻铭记党章,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

第三段:党纪处分的意义与警示。

党纪处分是对违反党纪党规的行为所要承担的责任,它是党的法律规则之一。被处分的党员和组织应该认识到这是一种惩罚,但同时它也是一种提醒和警示。通过学习党纪处分,我们应该意识到在日常工作和生活中,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意识形态,维护党的利益和形象,并严格要求自己的行为。

第四段:政治纪律与作风的重要性。

政治纪律是党员必须严格遵守的行为准则,对于维护党和人民的利益有着非常重要的作用。中央八项规定(禁止公款送礼、私人自用公车、违规公款吃喝等)就是对政治纪律的一种实施,对于纠正不良的优越作风,改变党员的不正之风,树立党员作风的正常是非常有必要的。作为一名党员,我们不仅要严格遵守政治纪律,同时也要做到守正常、出风头,讲正气,做一个既做事实绩,又是品德高尚的好干部。

第五段:党员应该做出的努力。

总之,学习党内准则是每一名党员必须要完成的任务之一。党内准则是我们党的行为规范,是我们党的营养剂和力量源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应该时刻坚定信念,巩固党性观念,转变思想观念和行为方式,以实际行动践行党内准则,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伟大事业做出我们应有的努力。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专家指出,条例的印发施行,标志着党的问责工作进一步规范和强化,再次释放出全面从严治党的强烈政治信号。条例对谁来问责、对谁问责、什么情形要问责、如何问责等具体问题作出了明确规定,让问责工作“有章可循”。

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作为全面从严治党的细化具体化,问责的“利剑”指向何方?“板子”怎么打?“新华视点”记者梳理条例为你一一解读。

覆盖各级党组织 瞄准“关键少数”

条例:党的问责工作是由党组织按照职责权限,追究在党的建设和党的事业中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的主体责任、监督责任和领导责任。

问责对象是各级党委(党组)、党的工作部门及其领导成员,各级纪委(纪检组)及其领导成员,重点是主要负责人。

中央党校教授辛鸣认为,问责条例对问责工作的概念作了明确界定,首先明确了问责工作的主体和对象,即谁来问责、对谁问责的问题。“问责的主体是有管理权限的党组织,包括从中央到地方的各级党组织。对我们这样一个拥有8800多万党员、440多万党组织的执政党来说,问责工作必须落实分级负责的原则,从中央到地方,层层压实责任。”

中央党校党史教研部主任谢春涛表示,除了自上而下分级负责的原则,条例把问责的责任不仅落实到党委(党组)、纪委(纪检组),也分解到组织、宣传、统战、政法等工作部门,这是问责制度的一个重要创新,体现了全面从严治党要细化落实责任、层层传导压力的鲜明态度。

对于“对谁问责”的问题,条例规定包括失职失责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

专家表示,将各级党组织纳入问责对象之中,意味着问责不能只对下级,包括中央部委党组、省区市党委也要把自己摆进去。同时,条例还突出强调问责重点是主要负责人,突出了“关键少数”,特别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中的关键少数”,更成为了问责的重中之重。

6种问责情形 体现纪法分开。

以来,党中央把问责作为管党治党利器,先后对山西塌方式腐败、湖南衡阳和四川南充拉票贿选案等严肃问责。据统计,截至今年5月底,全国共对4.5万余名党员干部作出了责任追究,起到了很强的震慑警示作用。

在现有500余部党内法规制度中,与问责相关的共有119部,这些法规制度对事件、事故等行政问责规定多,没有突出坚持党的领导、紧扣全面从严治党,问责主体不明确、事项过于原则、方式不统一。条例明确规定,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有6个方面失职失责的情形,造成严重后果或者影响恶劣的,就要进行严肃问责。

根据条例原文,这6种情形概括起来包括:

党的领导弱化,在推进各项建设中,或者处置重大问题中领导不力,出现重大失误等情形;党的建设缺失,党组织软弱涣散,中央八项规定精神不落实,作风建设流于形式等削弱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的问题;全面从严治党不力,主体责任、监督责任落实不到位,管党治党失之于宽松软等情形;维护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不力,特别是维护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失职等情形;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坚决、不扎实,管辖范围内腐败蔓延势头没有得到有效遏制等情形;其他应当问责的失职失责情形等。

辛鸣表示,条例从6个方面具体规定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失职失责需要问责的情形,前5条是主体内容,第6条是兜底条款,紧扣全面从严治党的方方面面,同时也与行政问责事项区分开来,对引咎辞职、涉嫌犯罪移送司法机关等已有明确规定的方式和程序不再重复规定,体现了坚持依规治党,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的原则。

7种问责方式 可以合并使用。

现有各类问责规定中,共有14种不同问责方式,包括批评教育、作出书面检查、给予通报批评、公开道歉、诫勉谈话、组织处理、调离岗位、停职检查、引咎辞职、辞职、免职、降职、党纪军纪政纪处分、移送司法机关依法处理等。

条例区分党组织和党的领导干部两种不同对象,根据情节轻重规定了共7种问责方式:

对党组织的问责方式有3种,包括检查、通报、改组。

对党的领导干部的问责方式有4种,包括通报、诫勉、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纪律处分,其中诫勉既包括谈话诫勉,也包括书面诫勉;组织调整或组织处理包括停职检查、调整职务、责令辞职、降职、免职等。

谢春涛分析指出,这些方式均在党内法规中有明确规定,在实践中也经常使用,问责条例对既有各类问责规定中的问责方式进行了规范。

条例还规定,这些问责方式,可以单独使用,也可以合并使用。谢春涛认为,这主要是考虑到在问责实践中,有时要进行组织处理,也要给予纪律处分,这时就要将两种方式合并使用,“双管齐下”。

规定问责时限 实行“终身问责”

条例:问责决定作出后,应当及时向被问责党组织或者党的领导干部及其所在党组织宣布并督促执行。有关问责情况应当向组织部门通报,组织部门应当将问责决定材料归入被问责领导干部个人档案,并报上一级组织部门备案;涉及组织调整或者组织处理的,应当在一个月内办理完毕相应手续。

辛鸣认为,条例明确规定了问责决定作出后如何执行等细则,特别是要求受到问责的领导干部书面检讨的同时,还要在民主生活会或者其他党的会议上作出深刻检查,建立健全问责典型问题通报曝光制度,可以保证问责达到最终效果。

“这既体现了‘严’和‘实’的精神,也可以通过一个个具体鲜活的案例,发挥警示作用,唤醒责任意识,激发担当精神,真正做到‘惩前毖后、治病救人’。”辛鸣说。

此外,条例特别规定:实行终身问责,对失职失责性质恶劣、后果严重的,不论其责任人是否调离转岗、提拔或者退休,都应当严肃问责。

对此,谢春涛表示:“坚持失责必问,问责必严,把该打的板子狠狠打下去,决不能搞下不为例、网开一面,才能不让问责的利剑生锈,形成破窗效应。”

制度的生命在于执行。相关专家最后指出,作为一部党内问责工作的基础性法规,条例对问责情形、问责程序等作了明确而原则的规定,目的是为各地区各部门各单位紧密联系实际细化问责工作、制定实施办法、抓好贯彻落实留下余地。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党的十八届六中全会围绕全面从严治党作出战略部署,审议通过的《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源自党章、臻于实践,是深入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推进标本兼治的重要制度成果,必将在党的历史上留下浓重一笔。

新时代承载着新使命。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是从1840年开始的。中华儿女从来就没有甘心屈辱,无数志士仁人前赴后继、奋起抗争,在黑暗中找寻光明。中国共产党正是在中华民族蒙受苦难、探索复兴之路的逆境中应运而生,历经革命、建设、发展、改革、开放,成功开辟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事实雄辩地证明,历史和人民选择中国共产党,领导实现民族复兴是完全正确的。“七一”重要讲话在阐述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后,特别强调文化自信。文化自信是民族自信的源头,历史文化传统决定着道路选择。中国共产党把马克思主义同50绵延不断、博大精深的中华文明融合起来,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正是深深植根于中华民族独具特色的历史文化,文化自信是对“中国特色”的最好诠释。实现“两个一百年”奋斗目标是党的庄严承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是一个新时代的开启,要以坚定的信心抓住宝贵战略机遇期,战胜困难挑战,为中华民族伟大复兴奠定坚实基础。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特征。实现党在新时代的使命,必须坚定不移全面从严治党,厚植党执政的政治基础,确保党始终成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

全面从严治党首先要从党内政治生活严起。中国共产党能够由小到大、由弱到强,严肃党内政治生活是一个重要法宝。我们党正带领人民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面临的风险和挑战前所未有,突出问题是党的观念淡漠、组织涣散、纪律松弛。指出无视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的“七个有之”,即搞任人唯亲、排斥异己的有之,搞团团伙伙、拉帮结派的有之,搞匿名诬告、制造谣言的有之,搞收买人心、拉动选票的有之,搞封官许愿、弹冠相庆的有之,搞自行其是、阳奉阴违的有之,搞尾大不掉、妄议中央的也有之,都有着很强的现实针对性。有的领导干部用党和人民赋予的权力谋取私利,政治腐败和经济腐败通过利益输送相互交织;有的不信马列信鬼神,不信组织信“大师”,与共产党人的信仰完全背道而驰;有的党员领导干部把自己当成“官”,管党治党被置之脑后,对错误行为三缄其口、听之任之。党的以来,党中央从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破题,以上率下、率先垂范,党内政治生活呈现新气象;严肃查处周永康、令计划等严重违纪违法案件,遏制腐败蔓延势头,防止形成特殊利益集团;以坚决的态度和强烈的自信,查处湖南衡阳、四川南充、辽宁系统性贿选案,全面加强纪律建设,强化党内监督,推动管党治党迈向标本兼治。六中全会以制定《准则》、修订《条例》为切入点,深化全面从严治党,既是对历史经验的总结,也寓示着新实践的开启。

维护党的领导核心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关键。一个国家、一个政党,领导核心至关重要,拥有坚强有力的领导核心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优势所在。有着8800多万名党员、440多万个党组织的大党,正处在实现民族复兴的关键历史节点,更离不开核心的引领。对坚持党的领导理直气壮、旗帜鲜明,展现出坚定的信仰和信念;坚持问题导向,对党自身存在的问题从不回避遮掩,透视出深沉的忧患意识和顽强的意志品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把握时代大势,回应人民群众期盼,开创党和国家事业新局面,赢得党心民心。“四个服从”根本在于全党服从中央;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最终要落实到向核心看齐上。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是党内政治生活的必然要求,不能作为标语口号。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不仅要听其言,更要观其行,最终看实际成效。要以党中央的旗帜立场、决策部署、担当精神为标杆,提高政治站位、查找政治偏差,坚持实事求是优良传统,把党的路线方针政策落实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的权威,在思想和行动上确保全党紧密团结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周围。

坚定理想信念宗旨,提高政治觉悟。党的领导是具体的,有着鲜明而丰富的内涵,体现在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制定和实施路线方针政策上,体现在坚持党管干部原则、选对人用好人,树立鲜明价值观和政治导向上。中央巡视组发现的突出问题是党的领导弱化、党的建设缺失、全面从严治党不力,有的中央部委司局级干部党建常识测验连“四个全面”、“五大发展理念”都答不全,甚至忘记了自己入党是何年。如果政治意识淡漠,搞政治虚无主义,党内政治生活必然失去坚定正确的政治方向,党的领导就会被削弱。严肃党内政治生活的根本任务是增强理想信念的坚定性,确保全党思想统一、步调一致,提高凝聚力和战斗力。理想信念宗旨决定了党的政治纲领和政治主张,是共产党人的灵魂。每一名共产党员入党时都要举起拳头,对着鲜红的党旗宣誓。拳头代表的是心,入党誓词就是发乎于心的承诺,守不住这个初心就做不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共产党人要坚定对马克思主义的信仰、对共产主义的信念和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做有政治觉悟的先锋战士。

学习准则心得体会

作为一名党员,学习《准则》和《条例》既是责任又是义务。以下是小编整理的相关的心得体会,供各位党员参考,希望对大家有帮助。

近期,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为进一步规范党员行为准则、切实加强辽河保护区分局队伍纪律作风建设,全面树立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按照盘锦市公安局党委的要求,辽河保护区分局第一时间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议由辽河保护区分局陈x光局长主持。

辽河保护区分局召开会议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会上,郜小东政委对《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进行了全文通读和细致解释,要求全体民警和政府雇用文职人员深刻理解党对广大党员民警的纪律要求,规范和约束自我行为,提高个人防腐拒变和抵御风险的能力,要本着警察在一方工作保一方平安的思想,要为群众办事、办好事、办实事,要让群众满意。

会议最后,陈x光局长做了强调发言并提出了具体要求:

一是要充分认识修订《准则》和《条例》的重大意义。

在高举反腐倡廉“大旗”和全面开展党风廉政建设的大背景下,党中央及时修订两大党规,把党的十八大以来治党管党的实践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

两大党规通篇贯穿着“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词,吹响了全面从严治党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公安机关作为国家法律的执行者、捍卫者,作为刑事执法、治安管理和社会管理服务职能部门,无疑是具有很多和很具强制权力的部门,但同时也是最容易产生争议和分歧的部门,应该常怀如履薄冰、如临深渊之感,确保不踩“黄线”、不越“红线”。

二是要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辽河保护区分局全体党员干部都要把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作为讲政治、讲党性的重要任务,切实抓紧抓好,要紧守思想道德高线,严明纪律底线。

特别是领导班子成员,要以下率上,坚持从我做起,从自身做起,带头执行《条例》规定的“六大纪律”,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自觉做到廉洁从政、廉洁用权、廉洁修身、廉洁齐家。

三是要抓好“两大党规”的学习和宣传。

各大队要迅速行动起来,继续组织本大队民警再原原本本地学,逐条逐句地学,全面领会精神实质,准确把握内涵要义。

要采取一次专题辅导、一次警示教育、一篇心得体会、一次座谈讨论等形式教育引导党员民警永远把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排在首要位置,同时通过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带动其它纪律严起来,始终做到守纪律、懂规矩。

通过此次集中学习,切实增强了辽河保护区分局民警的纪律意识和责任意识,收到了良好效果。

大家一致认为:作为一名公安机关民警和政府雇用文职人员,在任何时候都必须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时刻与人民群众保持血肉联系,在思想上、工作上、生活上应坚守底线思维,做到执行纪律不变样、遵守规矩不含糊、守住底线不逾越,打造过硬队伍,树立良好警风。

11月30日,县卫计委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学习了中共中央印发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通过学习,我认为作为卫计系统一名党员,要做到廉洁从政,就必须认真学习不断加强党性修养,自觉接受监督,增强法纪意识。

一、认真学习,加强党性修养。

重新修订后颁布实施的《准则》《条例》,是在党长期执政和全面依法治国条件下,实现依规管党治党、加强党内监督的.重要举措。

作为一名党员干部,首先要学习、熟知《准则》《条例》。

因此,要充分认识学习《准则》《条例》的重要性、必要性,全面把握精神实质,进一步增强贯彻落实《准则》《条例》的责任感、紧迫感和自觉性。

要自觉加强党性修养,从思想道德教育这个基础抓起,不断夯实廉洁从政的思想道德基础、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我们一定要清醒地认识到,各级领导干部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而不是谋取个人私利的工具。

必须紧紧围绕为人民掌好权、用好权这个根本问题,牢固树立宗旨意识,时刻把人民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全心全意为人民群众谋利益。

二、干净做事,自觉接受监督。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严格按照《准则》《条例》来要求自己,时时处处做表率,自觉做到“五个‘实’字”:敢说实话、善谋实事、勇报实情、脚踏实地、能干实政。

要加强管理,强化监督,从而建立“教育、监督、制度”三位一体的惩治和防腐体系。

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做到两袖清风,一身正气,始终保持艰苦奋斗、勤俭节约本色,自觉接受广大人民群众监督。

三、从严要求,增强法纪意识。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人生观、权力观和政绩观,自觉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的法律法规,认真执行党内监督各项制度,严格执行《准则》《条例》的各项规定,成为遵纪守法的模范。

我们在日常生活和工作中,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为社会健康和谐发展营造良好的氛围,为全县经济建设和百万群众身体健康保驾护航。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廉政准则》共有52个“不准”,犹如52条鲜红的“警戒线”,谁敢触碰,那就是“死亡线”;自觉遵守,那就是“安全区”。从某种意义上说,《廉政准则》的发布和实施,在对党员领导干部违纪行为惩处的同时,更重要的还是警示、教育和保护,最大程度地使党员领导干部少违纪违法甚至是不违纪违法。将进一步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着力解决涉及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突出问题。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各项规定,时刻保持高度警惕,始终做到警钟长鸣,就一定能够保证自己的“安全”。

一、要做到“知”与“行”结合。

思想是行动的先导。贯彻落实《廉政准则》这部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首先必须抓好对《廉政准则》的宣传学习,要逐条逐条学,原原本本学,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仅是知道明白该做什么,不该做什么还不够,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要做到“自律”与“他律”结合。

《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廉政准则》执行力、约束力的大小,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员领导干部的自觉遵守,以“自律”作为基础。大量的资源和权力主要掌握在党员领导干部手中,如果党员领导干部缺乏遵守制度的自觉性,单靠外界的监督和压力是行不通的,所以必须在“自律”上下功夫。要做到自律,首先要加强自己的思想道德修养,增强廉政意识和自律意识,积极组织开展对《廉政准则》的学习,充分认识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重要性,提高遵守的主动性和自觉性。而对于少数不能自觉遵守《廉政准则》的党员领导干部,还需要加强监督检查,辅以“他律”。同时,充分发挥社会舆论、干部群众信访举报等的监督作用,从而自觉遵守《廉政准则》。

三、要做到“勤小物,治其微”

能否正确对待小事,能否防微杜渐,是共产党员的基本修养问题。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一个细节能成就一个人,也能毁掉一个人。《廉政准则》的52条不准,从细微处,从小事情,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执政行为进行了规范。这就要求我们的广大干部,要“勿以恶小而为之”,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注意,管好自己的“癖好”,管好身边人的“要求”。

总之,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就是党员干部行为规范的一场及时雨,是党员干部尤其是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日常生活和工作中,我们一定要进行对照检查,加强自律自警意识;作为教育系统的一名领导干部,我还要对照《廉政准则》做好他律,监督管理好我们身边的党员领导干部。以《廉政准则》中提出的从政行为八大方面的“禁止”及52个“不准”,结合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大对《廉政准则》的执行力度,为施甸教育的健康和谐发展营造风清气正、政通人和的氛围。从而让“52个不准”筑成一道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防洪堤,成为一条政治生命的高压线,成为领导干部的人生信条。

中央召开贯彻实施《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电视电话会,全国上下迅速掀起学习贯彻《廉政准则》的热潮。但到底如何贯彻落实,笔者以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常怀“三颗心”,方能使头脑清醒,言行一致,使《准则》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

一是对《准则》要常怀敬畏心。《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可以说,《准则》明确了哪里是“不能入”的禁区,哪些是不能触的“高压线”。如果党员领导干部财迷心窍、官迷心窍、色迷心窍,走入禁区,触动“高压线”,就必然受到党纪国法的严厉惩罚,轻则名誉受损,重则身败名裂、断送前程、祸及家人。因此,每位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对《准则》心存敬畏,抓好《准则》的宣传学习,把《准则》熟记于心,全面、透彻、深入地领会其精神实质,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此外,还必须将形成的理念用于实践,做到知行合一,在工作、生活和社会交往中自觉践行,廉洁从政,真正做为民、务实、清廉的党员领导干部。

二是对权力要常怀“平常心”。《廉政准则》约束的主要对象是党员领导干部,规范的主要是领导干部的从政行为。一言蔽之,就是对权力的约束和规范,要让权力在阳光下运行。领导干部要规范、正确行使自己手中的权力,就必须用一颗“平常心”看待自己手中的权力。要清醒认识到“做官一张纸,做人一辈子”,权力来自人民,权力是用来为人民服务这些基本道理。同时,更要清楚认识到权力是柄双刃剑。正确地行使权力,则群众喜,事业兴,己光荣;错误地行使权力,甚至滥用权力,则群众怨,事业损,声名败,甚至成为人民的罪人。清人申居郧说得好:“做官时,要往前日想一想:我原不是官;又要往后想一想:我不能常有此官。寻取真我,方有着落。”每一个领导干部只有常怀这种“平常心”,牢固树立掌权为民的思想,始终以人民群众的利益为出发点,自觉站在人民群众的立场上认识和处理问题,才能自觉当好人民的“公仆”,全心全意为人民的利益而努力工作。

三是对诱惑要常怀“明白心”。作为领导干部,经常要面对形形色色的诱惑,如果不能头脑清醒,保持一颗“明白心”,就会为物欲所惑,为名利所困。当诱惑渐欲迷人眼,就要炼得一双火眼金睛,识破诱惑背后的陷阱。要明白世上没有免费的午餐,诱惑向权力献媚,目的就是想俘虏权力。江泽民同志也曾用古训告诫领导干部:“大厦千间,夜眠七尺;珍馐百味,无非三餐”。领导干部如果不能正确地对待诱惑,唯利是图、见利忘义、利令智昏,势必走上以权谋私的邪路,最终误党、伤国、损民、害己。所以,作为领导干部,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眼,不该看的不要看;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管住自己的腿,不该去的不要去。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个堂堂正正,廉洁奉公的人民公仆。

近来,我学习了《中国共产党赏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这一具有深刻长远意义的中央文件。通过学习,我们认识到了中央关于反腐倡廉的重视程度,以及中央关于做好反腐倡廉工作的决心。就此,我谈谈对此《廉洁准则》的一些个人看法和所得:

一、加强认识,落实学习。

中央此次发布《廉洁准则》,无疑是对民意、民愿、民声的最好策应和有效“回应”,可谓正当其时,正合时事,正顺民意。

二、加强学习,勤政为民。

作为人民群众的勤务员,我们应该明确自己身上所肩负的责任,杜绝不良思维,不断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深刻领会“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认真践行“八荣八耻”重要内容,将“为人民服务”牢记于心,坚定自己的政治立场,勤政为民。

三、乐教勤业,为人师表。

1、强师德,即时刻保持高尚的思想道德素质和廉洁从教的作风。

作为一名人民教师,我们担负着培育新一代中国未来人才基础的历史使命。作为奠基工程的我们,一言一行都影响着他们的成长,我们的知识底蕴直接关系着我们教学的好坏。作为新世纪的教师,我们只有不断地加强自身学习,丰富自己,钻研业务,为人师表,在教学中尽显自己教学本色;快乐生活,让愉快的教学成为自己生命中一个不可或缺的部分,也为祖国的发展奉献自己微薄的力量。我相信,在中国共产党的英明领导下,我们的明天会更加灿烂美好。师德好是一名教师的道德水准、立身从教的综合体现。师德不是建立在学位、学识的基础之上,而是在德育的教化和熏陶、法纪的约束、工作的磨砺中逐步形成的。良好的师德,能够营造教书育人的浓厚氛围,能够发挥弘扬中华五千年灿烂文明文化的重要作用。强师德就要加强自身修养。历史的事实表明,师者——传道,授业,解惑,然后师。学高为师,身正为范。所以,作为一名好教师,更应“强师德、讲修养”,才会牢记使命,牢记誓言,才会不辜负党和人民的重托,对得起手中“俸禄”,对得起良心,做到俯仰无愧,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脱离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才会在重大关头、关键时刻的锻炼和考验中坚定信念,在处理各种复杂问题中经受考验,不断铸就教师品行,从而真正树立教师高尚的从教品格。

2、树形象,即做模范“带头人”。

首先要在弘扬教书育人的工作作风上做表率。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七大精神,继续解放思想,坚持改革开放,推动科学发展,促进教育和谐,实现全中华民族文化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和重大战略任务,迫切要求全体教师进一步转变教风,做好各项教育教学工作。只要做到“权为教所用,情为教所系,利为教所谋”,就能在师生中树立教师的良好形象。其次要在遵守规章制度方面树形象。即要严格遵守党和国家的各项规章制度,时时刻刻用规章制度约束自己的言行。即要求别人做到的自己首先做到,禁止别人做的自己坚决不做。三要在体察教情,深入实际方面树形象。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吃亏,“先天下之忧而忧,后天下之乐而乐”。必须切实深入教育,从教育中来,到教育中去,在求真务实的指导思想之下,积极响应科学发展观以学生为本的深刻要求,以此自勉,进一步加强自身党性的修养,始终作好传播先进文化的忠实代表。要谦虚谨慎,身体力行,脚踏实地,多干实事,多干好事,不要夸夸其谈。要时刻勉励自己,鞭策自己,努力使自己成为优秀的人民教师。

3、要在学习方面树形象。

学习是充实头脑的有力武器,是进行思想道德建设的重要途径。善于学习新知识、接受新教法,不断为自己“充电”,要深入实践,善于倾听各方意见,要学以致用,善于提出富于创新教育精神的举措。学规范是我们进行教书育人重要准则,是教师做人的“行为指南”;强师德是我们进行工作的道德准则,是教师做人的“纠偏器”;树形象是我们工作的最终目的,也是我们的必然结果。【人名】同志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提出“全党同志特别是领导干部都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这个要求,为广大教师的思想政治建设进一步指明了方向。学规范、强师德、数形象,是政治原则和行为准则,也是人生追求和道德规范;是促进科学发展和社会和谐的迫切需要,也是个人健康成长和不断进步的重要保证。我们要认真学习和实践“学规范、强师德、数形象”的各项要求,自觉改造主观世界,用这一强大的思想武器,进一步武装我们的思想,加强先进意识的监督指导作用。用我们的思想树立新形象,用我们的作风树立新形象,用我们的绩效树立新形象。

“是人民在养着我们”,我们要时时提醒自己,只有这样,我们才能以谦恭之心看待我们的工作,才能完成好党组织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才能更好地教书育人,才能让学生满意、让家长满意、让人民满意。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20xx年2月24日,《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正式印发颁行。此次修订《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是与时俱进的体现,是实践科学发展观的生动实践,更是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

自古以来,众多有识之士发出过这样的感叹:“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领导者能否廉洁自律,直接关系着领导工作的成败。《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党内法规,对于保证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形成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按制度办事、靠制度管人的有效机制具有重要的促进作用;对于加强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工作和干部队伍建设,进一步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反腐难,倡廉更难。如何防止腐败现象的发生是摆在我们面前的当务之急,要让《廉政准则》成为领导干部的从政指南,作为一名领导干部,如何能在本职工作中廉洁从政,关键在于:

一、提高思想认识,增强贯彻执行《廉政准则》的自觉性。

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全面贯彻党的理论和路线方针政策的重要保障,是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廉政准则》作为规范党员领导干部从政行为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对于增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的廉洁从政意识、推进领导干部廉洁自律、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二、要密切联系群众,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人民群众是廉政文化建设的主体,在人民群众中蕴藏着廉政文化建设的丰富资源。离开了群众的参与和支持,就失去了根基和土壤。把群众的呼声作为第一信号,把群众的需要作为第一选择,把群众的满意作为第一追求,这是密切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关键之所在。要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就必须要在满足群众意愿上下功夫。要牢记并坚持“两个务必”,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把切实的发展好、维护好广大人民群众的利益作为一切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是我们贯彻科学发展观要求的本质所在,也是以人为本的核心。维护和保证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密切联系群众,不在于要做多少轰轰烈烈的事情,而在于心里要时刻装着群众。要树立“为人民服务”的思想和敬业精神,职为民守、责为民尽、利为民谋、益为民求、业为民兴、绩为民创,以民忧而忧,以民乐而乐。深入实际、深入群众,关心群众的疾苦,倾听群众的呼声,准确把握群众的思想脉搏,诚心诚意地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以真诚踏实的办事作风,拉近与群众间的距离,消除与群众间的隔阂。

三、领导干部要严于律己,率先垂范,起模范带头作用。

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是决定的因素。作为领导干部,应该在四个地方做出表率。一是在学习理论、坚定共产主义理想信念上作表率。理想信念是灵魂,是动力、是方向。理想的动摇是最危险的动摇,信念的滑坡是最危险的滑坡。二是在增强贯彻执行党的基本路线、方针政策和自觉性上作表率。三是在加强学习,不断提高管理水平和业务水平上表率。四是在坚持从严治党,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上作表率。作为领导干部,就要襟怀坦白,光明磊落,一身正气。就要严于律己,身体力行,率先垂范,起好模范带头作用。通过自己的模范行动,做到一级抓一级,一级带一级,处处有成效。时刻把人民的利益放在心上,时刻保持艰苦奋斗的作风,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堂堂正正做人,勤勤恳恳工作,清清白白做官。任何时候、任何条件下,都能安得下心,守得住身,既管好自己,也管好家人和部属,做到慎独、慎欲、慎权、慎微,增强拒腐防变的能力,成为广大党员面前的一面旗帜。

《廉政准则》的颁布实施,是中央对广大领导干部从政的新要求,是为了我们国家的繁荣发展,是为了我们党的事业健康发展,是为了我们社会经济的科学发展,是为了人民群众的安居乐业,更直接的是为保护我们广大领导干部不出错、不犯事、扎实从政、干净做人。“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作为新时期的年轻领导干部,要以“粉身碎骨浑不怕”的精神来恪守“廉洁”二字,不为金钱、美色、权力所羁绊。常怀律己之心、常思贪欲之害,时刻牢记党的纪律,做党领导伟大事业的坚定基石。

学习廉政准则心得体会

今年1月,中共中央继去年出台《中国共产党巡视工作条例(试行)》等3个重要法规之后,又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党中央在新的历史时期,坚持从严治党,狠抓党风廉政建设,扎实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建设的又一重大举措。按照县委、县政府和纪检委的安排部署,我结合贺国强同志《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新成效取信于民》、《学习问答》等学习辅导文章,认真研读了《廉政准则》。通过认真学习,使我深受教育,我认为,这一重大举措正如贺国强同志所指出的,对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推动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和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具有重要的长远战略意义。

一、立党为公,进一步增强自己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搞好廉洁从政的主动性。

中国共产党是史无前例的最大公无私、为人类最伟大的理想——共产主义而奋斗的先锋队组织,立党为公是其主旨。因此,共产党员反腐倡廉,廉洁从政,关键是要在灵魂深处立党为公,如果不能在灵魂深处立党为公,即使对《廉政准则》的重要意义理解得再深刻,也解决不了廉洁从政问题。执政党的清正廉洁问题是关系到执政党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而一个党员领导干部的清正廉洁问题,也关系到一个共产党员的政治生命的生死存亡的大问题。《廉政准则》从立党为公的高度,向共产党员领导干部提出了这个问题,作为一个党员领导干部,就要从思想上认识这个问题的重要性、严肃性,进而才能增强思想行为的主动性、积极性和紧迫性,才能永葆革命青春。《廉政准则》说:“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具有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坚定信念,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必须在党员和人民群众中发挥表率作用,自重、自省、自励;必须模范遵守党纪国法,清正廉洁,忠于职守,正确行使权力,始终保持职务行为的廉洁性;必须弘扬党的优良作风,求真务实,艰苦奋斗,密切联系群众。”通过学习,我深切的体会到,《廉政准则》言之凿凿,情真意切,是针对当前反腐倡廉的大趋势和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国情而发出的真情的伟大号召。作为一名党员领导干部,我一定要把这一号召自觉的上升为思想行为规范,用之指导自己的工作实践。

《廉政准则》的实施,是党中央关心爱护广大党员领导干部的重大举措,对于加强党员领导干部的教育、管理和监督,完善党员领导干部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廉洁从政的行为,深入推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工作,对于落实xxx在中央纪委第七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加强党员领导干部作风建设,必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纵观我党此前一段时间倒下的腐败分子,他们之所以走向了党和人民的伟大事业的反面,首先就是他们放松了反腐倡廉思想意识,忘记了立党为公这个根本;其次,他们忘记了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三是没有坚持自觉的思想改造、思想建设、思想升华,最终从思想上堕落、腐化,从而走上了自绝于党、自绝于人民的道路。我一定要以之为前车之鉴,努力践行《廉政准则》,用《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思想和行为,时刻把反腐倡廉放在心头,在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廉洁从政的思想指导下,洁身自好,勇往直前,做一个符合《廉政准则》要求的党的领导干部。

二、学透为要,把握《廉政准则》实质规范自己廉洁从政行为。

《廉政准则》是一个规范,是行动的指南,为了更好的实践它,我们就应该把它学深学透,把握其精神实质,并用以指导自己的从政行为。如果不学好,或者囫囵吞枣的学,就不能在实践中贯彻落实它,甚至会阳奉阴违。学深学透的关键是反复研读,认真思考,理解其要义,把握其实质。《廉政准则》3章18条,与《廉政准则(试行)》比较,表现了3个特点:一是继承与创新的统一,二是治标与治本的统一,三是原则性与可操作性的统一。其中,禁止性要求,概括起来共8个方面、52个“不准”,这是《廉政准则》的核心内容,也是《廉政准则》的实质所在。市场经济体制下,非禁即行,禁止性条款一定要边界明晰、可操作性强;禁止的就应该是高压线,并且要带电;如果高压线不带电,人们就不会畏惧它。《廉政准则》禁止性条款有很强的边界性、目标性、可操作性,这就为建设“满负荷带电”的高压线奠定了基础,所以我觉得,《廉政准则》的实施,必将会产生良好的反腐倡廉的效果;一定会成为党员领导干部的行为规范,进而促使我党建设起制度反腐倡廉的运行机制。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主要如贺国强同志讲话精神,理清了六个方面的问题,使我党的反腐倡廉工作向反腐倡廉制度化、机制化建设迈出了关键的步子。一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的问题。市场经济与计划经济不同,各种利益主体利益纠葛,极易混淆,而一些人为了获取超“市场”利益,就要腐蚀干部,利用干部手中的公权力捞取好处。

《廉政准则》第一条、第三条分别就严禁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以及严禁违反公共财物管理使用规定提出了明确要求。这对于解决党员领导干部滥用、乱用职权问题,将产生积极的防范作用。二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二条作了明确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杜绝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行为,切实把精力用到做好本职工作、服务人民群众上来,提出了制度性规范。三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七条对领导干部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这些禁止性规定,将会有力的促进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设,加快转变职能、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减少权力“寻租”机会,能从根本上预防、杜绝这类问题的发生。四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的问题。

《廉政准则》第五条从8个方面做出了明确规定,为党员领导干部在今后的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正确认识和处理亲情、友情,坚持原则、秉公办事、不徇私情,对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加强管理,不准他们打着自己的旗号或利用自己的职权影响谋取利益提供了法律性规范。五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的问题。《廉政准则》第四条对党员领导干部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提出了明确的禁止性要求。这有利于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坚持党的干部路线和用人标准,严格按条件和程序选择任用干部,切实为党和人民选好人用好人。六是切实解决党员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廉政准则》第六、第八条就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以及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廉政准则》是规范、是工作指南、更是座右铭,因此,在工作实践中,我一定要时刻不忘学精、学深、学透,以之指导好自己的工作实践。

三、以民为本,用《廉政准则》指导自己廉洁从政干好本职工作。

共产党员永远是人民的公仆,为人民服务永远是共产党员的宗旨,学习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最关键的就是要把《廉政准则》落实到为人民服务中,通过干好本职工作来践行《廉政准则》。我作为协助县长主管工交商贸工作的副县长,我觉得,通过学习《廉政准则》,核心问题就是要解决并干好本职工作问题,通过廉政勤政,完成县委、县政府交给的工作任务,实践当好人民公仆的理想和信念。

1、紧紧把握县委、县政府的战略部署,通过深入实际的调查研究,确立统筹抓好本战线廉洁从政工作的思路和推进机制。一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工作部署,建立本战线贯彻落实《廉政准则》的工作目标责任、考核机制,加速建立战线反腐倡廉工作政令畅通、上下一心、拼搏进取的整体合力。重点是建立自己廉洁从政的工作目标责任制;同时指导下属各局建立一把手及局廉洁从政工作目标责任制,从而形成战线反腐倡廉工作推进机制。二是以改革为动力,狠抓本战线行政职能转变、体制创新、管理创新,以《廉政准则》为指针,用廉洁从政责任制规范,推进战线各项工作提高工作效率,努力全面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2、狠抓落实,用《廉政准则》促进本战线职能部门转变作风,建立完善的公共服务机制。一是建立完善为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协调服务机制。按照廉政勤政要求,建立深入企业调查研究制度,了解企业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向企业传达国家宏观产业政策;向县委、县政府反馈企业需求,为企业搞好有效的公共服务和跟踪服务,帮助企业解决经济发展中出现的难点、重点、焦点问题。二是廉洁从政,创新管理与公共服务,促进工交商贸经济按照高效、快速发展。重点要在建设煤电化工产业化发展、重点项目推进战略、煤化工基地建设、交通、商贸经济发展等项工作中,取得成效,为经济社会和谐发展、人民生活改善提供物质服务。要协调铁路部门帮助规模以上企业解决铁路运力难题;帮助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民营企业向上争取国家新型工业化、中小企业发展等专项资金,并以此推进县域经济按照科学发展观要求发展循环经济、加速走新型工业化道路的进程。努力搞好银企对接,通过银企对话、政银企协调,促进民营企业与国有银行对话,解决民营企业贷款难题,推动民营经济科学发展、快速发展。三是按照《廉政准则》要求,强化市场监管,努力创造县域公开、公正、公平的市场经济环境。组织有关部门,强化消费品、金融、农资、运输、煤炭运营等市场的监管,规范市场安全运营秩序;打击整治假冒伪劣商品,保护经营者、消费者合法权益,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宽松、透明的好的市场经济大环境。

3、以《廉政准则》为纲,把廉洁从政贯彻落实到各项细微的具体工作中。一是认真学习《廉政准则》等一系列党和国家关于反腐倡廉的法律、法规、文件,进一步深化我对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牢固共产主义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增强防腐防变防侵蚀的能力。坚持“以法为镜”,严格警醒自己遵守《廉政准则》。积极参加党内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坚持民主集中制,增强权力运用的透明度,自觉接受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下基层轻车简从,不为个人和亲友谋私利,自觉抵制各种错误思潮的侵袭。牢固树立公仆意识,时刻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对群众上访的焦点、难点、重点问题,要认真接待、过问、研究,组织搞好调查研究,提出解决办法,还群众一个公道,确保战线稳定。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党的建设长期实践的科学总结,是全面从严治党客观要求的高度提炼,也是保证我党队伍纯洁、长期执政的纪律法宝。两项党内法规把党要管党、从严治党转化为道德和纪律要求,为党员干部树立了道德“高线”和纪律“底线”。近期以来,我认真学习了《准则》和《条例》,有以下几点学习体会和认识。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熟知要义,真学真懂,内化于心。首先要带着要求学。我们必须把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抓紧、抓实、抓好。在具体学习过程中,必须与学习党章,学习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以及“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对重要内容进行深入研究和探讨,既要学习党规文本,更要领会其中深意,真正学深悟透、入脑入心。其次要带着自觉学。《准则》和《条例》的学习,不同于一般性的学习,必须从从政立德的高度来认识和对待,坚持正本清源、吐故纳新,在学习中不断强化认识,在学习中不断加深理解,在学习中不断提升境界,做到认识更深刻、行动更扎实,真正让纪律释放出沉潜的力量,真正把党规党纪的精神内涵内化为自己的人生价值追求,在思想深处树立起自觉意识,主动约束自己的行为。再次要带着问题学。《准则》坚持正面倡导,《条例》开列“负面清单”,既树立了看得见、摸得着的高尚党格,又划出了一目了然、明白清晰的行为底线,体现了高标准与守底线相结合。在学习过程中,既要向高标准看齐,又要对照底线要求,不断联系自身思想、工作和生活实际,自觉查找不足,逐项逐条进行“对标”,深挖根源,立说立行,切实整改。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落实行动,外化于形,成为准则。首先要凡事思规矩。党的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是党的生命线,也是全体党员的行为规范和行动准则。党的纪律和规矩不彰,坚定理想信念宗旨就会成为一句空话。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凡事守纪律、讲规矩,牢记“党纪不可违,违纪必被究”,自觉把纪律和规矩挺在法律前面,事事绷紧纪律和规矩这根弦,始终把自己的一言一行都限定在党的纪律和规矩的范围内,不能有任何逾越,真正做一个政治上的“明白人”。其次要干事用规矩。党员领导干部手中或多或少掌握一定的公权力、支配着一些公共资源,许多行为一旦作出,就可能会对个人、对组织、对社会产生多重的影响。因此,一定要明白“权力出笼子,人就可能进笼子”的道理,时刻用党规党纪的尺子去衡量自己的行为,坚持权为民所用,严格按照规则、制度行使权力,自觉接受并正确对待党和人民的监督,做到秉公用权、依法用权,阳光用权。再次要时时有规矩。《准则》和《条例》强调自律,重在行动,贵在坚持。严以律己不是一朝一夕、一时一刻对自己的严格要求,而是党员领导干部一辈子的永恒修炼,要“吾日三省吾身”,时刻反躬自省,不可有一时懈怠和疏忽。

学习《准则》和《条例》要正己正人,以上率下,率先垂范。作为党员领导干部,不仅个人要守纪律、讲规矩,更要带头学习纪律,带头敬畏纪律,带头遵守纪律,带头维护纪律,做遵纪学纪守纪用纪的模范。作为市政协的党组书记、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我觉得,首先党组要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折不扣执行《准则》和《条例》,统筹安排、认真组织,扎实搞好整个政协党组的学习,迅速掀起学习宣传的热潮,为两部党内法规的贯彻实施营造良好的氛围。同时,个人要带头学习,率先垂范,践行廉洁自律规范,带头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敢于负责、敢于较真,既管好自己、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又坚持对党员干部严管厚爱,抓早抓小抓苗头,把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以纪律为准绳,用纪律管理干部、监督干部、约束干部,切实把《准则》和《条例》落到实处、发挥作用,全面提高政协机关的工作水平,树立良好形象。

学习《准则》心得体会

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为了更好地实现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中国共产党人需要始终坚持党的宗旨,始终牢记自己的使命,不断提高自身素质。为了更好地理解和贯彻党的准则,我特意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党章》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深感准则对于我们每一个党员来说都是至关重要的。下面我将从准则对于理想信念的要求、公正廉洁的标准、党性修养的提升、团结统一的重要性和领导核心地位的体现五个方面,谈一谈我对于学习《准则》的心得体会。

首先,《准则》对于理想信念的要求给予了党员很高的期望。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们必须要坚守共产主义信仰,始终保持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定信念。《准则》要求我们要旗帜鲜明地坚持马克思主义的指导地位,严守党的宗旨,牢记自己的初心和使命。这让我深感作为一名党员,我们应该时刻保持对共产主义远大理想的执着追求,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时刻紧跟党的正确道路。

其次,《准则》对于公正廉洁的标准提出了明确要求。作为党员,我们时刻要保持清正廉洁的行为作风,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准则》要求坚持反腐败斗争不松劲、不停步,反腐斗争的目的就是要把为人民服务的执政党建设成为人民满意的党。只有让党员党性的光亮驱散黑暗,让党员党性的磁能吸引群众,才能够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不断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第三,《准则》对于党性修养的提升有着明确的要求。党员应该始终保持先进性,坚守正确的党性。穿梭在党性修养的路上,每一步都要紧跟党的步伐,时刻牢记党员的身份、职责和使命。我们要时刻自觉地树立共产主义的思想信仰,坚决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把党的光辉历程融入到自己的灵魂深处。只有不断提升自己,才能够更好地为人民群众服务,为党的事业作出贡献。

第四,《准则》强调了团结统一的重要性。作为党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团结统一的工作。只有团结一心,才能够使党更加坚强有力,推动党的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准则》要求我们弘扬民族团结,加强党内团结,做到思想一致、政策一致、行动一致,始终保持团结统一的核心地位。

最后,《准则》在强调党的领导地位时体现出了非常重要的意义。作为党员,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最本质的特征和最大的优势,要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党的领导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保证和核心力量,只有“坚持党对一切工作的领导,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坚持党是最高政治领导力量”的原则,才能够顺利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的发展。

通过学习《准则》,我深刻认识到党员的责任和使命,也更加明白了作为一名党员应该如何提高自身修养和素质。只有时刻保持共产主义信仰,始终坚守党的宗旨,我们才能够不断提高自身素质,更好地为人民服务,为党的事业作出应有的贡献。同时,我们要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作风,坚决同腐败现象作斗争,不断提升自己的党性修养。通过团结一心,我们才能够使党更加强大,推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一步发展。最重要的是,我们要时刻牢记党的领导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做到思想一致、政策一致、行动一致。只有这样,才能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

学习准则条例心得体会准则条例心得体会

准则》紧扣廉洁自律,重在立德,是我们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突出政党特色、面向全体党员廉洁自律的党内重要的基础性法规,为全党树起了必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高线”。《条例》突出党纪特色、围绕党纪戒尺要求,开列“负面清单”,重在他律立规,为党的组织和党员划出了不可触碰的纪律“底线”。

《准则》提出全体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定共产主义理想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必须坚持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根本宗旨,必须继承发扬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必须自觉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即“四个必须”,它将落脚点放在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上,展现党的先锋队本色,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

习近平总书记曾形象指出,理想信念就是共产党人精神上的“钙”,没有理想信念,理想信念不坚定,精神上就会“缺钙”,就会得“软骨病”。对党员、干部来说,思想上的滑坡是最严重的病变,“总开关”没拧紧,各种出轨越界、跑冒滴漏就在所难免了。为保持思想上的清醒、政治上的坚定,每一位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坚持廉洁自律、自觉接受监督,永葆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这是对共产党员、党员领导干部最基本的也是最高的要求。

为实现“四个必须”,全体党员要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公私分明,先公后私,克己奉公;坚持崇廉拒腐,清白做人,干净做事;坚持尚俭戒奢,艰苦朴素,勤俭节约;坚持吃苦在前,享受在后,甘于奉献,即“四个坚持”。

党员领导干部作为党内“关键少数”,由于其特殊身份和岗位特征,围绕“廉洁”这个主题,分别从“从政”、“用权”、“修身”、“齐家”四个方面,做到“四个自觉”。即,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

《准则》中“四个必须”是共产党人的价值指向,是我们党“两个先锋队”本色、党性修养和道德情操的高度概括,是管总的。党员廉洁自律规范的“四个坚持”与党员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范“四个自觉”,构成“八条规范”,它们是共产党人世界观和道德情操的集中体现。“四个必须和八条规范”构成一个有机整体,相互呼应,是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看得见、够得着的自我衡量标准,理想信念宗旨“高线”。

修德为本,坚持“八条规范”。中国共产党人的高尚道德品格,始终是党赢得人民群众拥护支持的重要法宝和战胜各种困难和风险的强大力量。毛泽东同志曾要求共产党员要做“一个高尚的人,一个纯粹的人,一个有道德的人,一个脱离了低级趣味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修德就是要提升道德境界,追求高尚情操,自觉远离低级趣味,自觉抵制歪风邪气。严以修身,严以律己,内化于心,外化于行,把遵守《准则》作为自身政治责任,化为自觉追求,认真贯彻“四个坚持”、“四个自觉”的规范要求,解决好公私关系、廉腐问题、俭奢问题、苦乐问题,明确廉洁的分界线、把握廉洁底线,筑牢廉洁的防线,追求廉洁高线。党员领导干部自觉保持人民公仆本色,勤政为民;自觉维护人民根本利益,用权为民;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修身安人;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齐家正气,让廉洁成为一种文化、一种习惯、一种传统,不为名所缚、不为物所累、不为利所驱、不为钱所惑、不为色所诱,清白做人,干净做事。

示范为要,坚持“修身齐家”。“欲化人,先正己,正己而后化人”。党员是先锋战士,干部是骨干和公仆,都要求发挥先锋模范带头作用。道德的感召力是巨大的,榜样的力量是无穷的,“其秘诀就是把一种需要加以提倡的精神,加以推崇的价值观,加以实现的原则,加以推广的经验,具体化在一个或几个看得见摸得着的人物或事件上,使之成为一面鲜艳的旗帜”。坚守道德底线要坚持以上率下,层层立标、作示范,通过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加强党性修养,影响和感召身边人和广大群众,实现党风、政风、民风的好转。

《条例》坚持以德治党和依规治党有机统一,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全党纪律的“底线”,是我们党的建设经验的高度总结,也是对党的建设规律的深刻把握。全党在思想上坚定党的理想信念宗旨,政治上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的同时,还必须以严明的纪律为保障,《条例》为党组织和全体党员亮起了“红灯”、开列了党内纪律“底线”。

《条例》坚持纪法分开,纪在法前、纪严于法的原则,把党的纪律挺在前面。《条例》实现了党纪处分与国法处理的有效衔接,使党员在突破法律“底线”前先触碰到党纪“底线”。既保证了党的“先锋队”性质,又保护了党员健康发展。

尊崇党章精神与原则,按照党的建设规律,对党的纪律进行重新归类。《条例》突出强化党章意识,维护党章权威,增加了党组织和党员必须自觉遵守党章,严格执行和维护党的纪律,自觉接受党的纪律约束的规定。把党内违纪行为整合为6类,即: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生活纪律。

坚持问题导向,把十八大以来管党治党的经验转化为党规党纪,凸显“全面”和“从严”。从严规范各类违纪行为,把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摆在首要位置。对反对党的领导和反对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基本经验、基本要求的违纪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拉帮结派、对抗组织审查、搞无原则一团和气以及违反党的优良传统和工作惯例、对不按照有关规定或者工作要求向组织请示报告重大问题等作出违纪处理。对权权交易,对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失管,搞权色交易和钱色交易等作出违纪处理。对侵害群众利益、漠视群众诉求,破坏党同人民群众血肉联系的行为作出处分规定。对党组织不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泄露、扩散或者窃取涉密资料等作为违纪条款。对生活奢靡行为,违背社会公序良俗行为等作为违纪进行处理。

《条例》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遵循、不可逾越的“底线”,是带电的“高压线”。

《准则》与《条例》一正一反,提倡什么和反对什么一目了然。党的各级组织和全体党员、党员领导干部必须认真学习《准则》与《条例》,将其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坚持底线思维,敬畏纪律,守住“底线”。

各级党组织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不断提升思想认识,强化责任担当,改进方法措施,将廉洁纪律树起来。要把《准则》和《条例》学深学透、融会贯通,将现阶段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际与《准则》、《条例》的新规定、新要求相结合,将党的廉洁纪律严格执行到位。对违反廉洁纪律的行为,要严格按照“四种形态”要求,对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做到抓早抓小、动辄得咎,对需要追究责任的,决不手软,严格问责。广大党员干部要坚定理想信念,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正确行使手中权力,自觉做到不义之财不取、不正之风不染,严以律己、清正廉洁,耐得住寂寞、经得起诱惑,永葆共产党人的政治本色。党员领导干部要以上率下,自觉做遵守廉洁纪律的标杆,克己奉公,清正廉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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