额借款合同(优质15篇)

时间:2023-12-09 13:59:30 作者:琴心月

借款合同作为一种金融合同,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并严格履行合同约定。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借款合同范文,供各位借鉴参考。

借款合同

地址:。

乙方(出借人):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

丙方(担保人):

地址:。

甲乙双方就下列事宜达成一致意见,签订本合同。

具体约定:

(一)、乙方借给甲方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本合同借款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本合同借款月利率为_____________‰。

(四)、本合同借款期限___月,自__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年__月__日止。

(五)、甲方选择的还款方式为。

(六)、本合同借款的担保方式为_个人无限连带保证反担保_(见第二条保证条款)。

(七)、本合同自签订日起生效,一式五份,甲、乙、丙方各执一份。

甲方:乙方:

借款合同

一直以来,企业之间借贷合同都被认为是违反国家法律、政策以及金融秩序的,被认定为无效合同。虽然国家已经加大对小微企业贷款的扶持力度,但是由于足额担保的限制有很多小企业仍旧无法从银行获得贷款,因此,企业间的相互借款成为很多企业解决资金问题的一个重要途径。那么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否合法、有效应当是大多数小微企业关心的问题,下面通过对当前我国法律规范的分析来回答这个问题。

第1条为:“本规定所称的民间借贷,是指自然人、法人、其他组织之间及其相互之间进行资金融通的行为。”可见,民间借贷不仅仅是指自然人与自然人之间的,自然人与法人或其他组织之间的借贷,还包括法人与法人之间的借贷关系,即企业间的借贷也属于民间借贷。那么这种借贷关系究竟是否有效呢?该规定的第11条给出了明确的答案,即法人之间、其他组织之间以及它们相互之间为生产、经营需要订立的民间借贷合同,当事人主张民间借贷合同有效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也就是说,企业间的借贷合同是是有效的,是受法律保护的,而不是像之前一样一直被各项法律规范所否定。而且该规定的第12条也赋予了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在本单位内部通过借款形式向职工筹集资金的自由,不管是企业还是劳动者主张这类民间借贷合同是有效的,人民法院都应予支持。

活动仍然提供借款的,那么甲、乙之间的借贷合同也无效。 因此,企业在与其他企业签订借款合同时应当注意辨别,防止签订的合同最终无效。对于其中“知道”、“应当知道”的规定,企业不要认为这是我的主观判断法院无从认定而心存侥幸心理,因为主观认识向来是以客观事实进行判断的。

点击律推出的“做合同”服务,由百位法律专业人士为您精心设计各类合同,其中就包括借款合同,您只需要填写合同双方的基本信息以及借款数额、借款期限等内容,就可以轻松生成一份标准、正规的借款合同,而且合同中还设置了担保条款,可根据需要要求借款人或第三人提供担保。这不仅节约您的宝贵时间,而且一份正规书面合同也是您日后顺利收回借款的保障。

借款合同

本人与共同购买座落于的房屋,并以该房屋作为抵押物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现因,特委托作为本人的代理人,代为办理与购房、银行贷款相关的一切手续,受托人具体代理权限及范围如下:

1、签署购房合同及与购房相关的文件,办理相关合同备案登记、公证事宜。

2、办理及领取上述房产的《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权证》,并缴纳相关费用。

3、就所购房产向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申请贷款,办理与贷款有关的一切手续(包括但不限于在借款合同、抵押合同、购房抵押登记申请表、个人贷款支付凭证等与贷款有关的文书上签字)。

4、办理归还银行贷款、抵押注销等相关手续。

5、签收福建省直单位住房公积金中心和建行福建省分行送达的与贷款有关的各类文书。

受托人在办理上述事项所做的一切行为,视同本人所为;因此所签署的相关文件及支付的相关费用,本人均予以承认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委托人(签字):

含担保借款合同借款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借款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出借人)

性别:_______________

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

电话:_______________

甲方因本人生产或经营需要,向乙方申请借款,并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物,经当事方协商一致,乙方同意出借并签定本合同内容。

借款总金额:人民币 _____元,大写 _______________.

借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共计 _____天。月利息 _______.

1. 借款的支付:借款及抵押手续办妥后,乙方将借款金额一次性支付给甲方或转入甲方账户。

2. 借款的偿还:本借款在到期日一次性还清本息。

3. 甲方可以提前还款,但必须提前15天通知乙方。

1.汽车种类及牌号:_______________

2.车架号:_______________

3. 发动机号:_______________

1. 抵押物由乙方保管, 在抵押期间,乙方无偿使用该车辆,保证该车辆无任何交通事故及违章。若是由于车辆自身原因或自然损坏,不可抗力等因素造成的车辆损失,免除乙方赔偿责任。

借款合同

借款人:

贷款人:

贷款人接受本合同,同意向借款人发放借款。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双方当事人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贷款人向借款人发放以下内容借款。

1、借款金额(币种及金额大写):大写。

2、借款用途:

第二条本合同生效后,除另有约定外,任何一方需变更或解除合同,由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达成协议。

第三条还款方式:自借款之日起,每满1年,15日内还10万。分三年还清。

第四条违约责任。

1、借款人未按本合同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由此造成的资金风险责任由借款人承担。同时贷款人有权提前解除本合同,收回借款。

2、借款人提前还款的,应当经贷款人书面同意。

第五条本合同自双方签字或盖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本合同一式两份,借款人、贷款人各一份,效力相同。

借款人:贷款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抵押借款借款合同

抵押权人(以下简称乙方):___。

甲方因公司经营需要,以自有车辆作为抵押向乙方借款,经与乙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本抵押协议。

名称:___,车号为___发动机号为:___。上述抵押的车辆为甲方所有。

抵押期限为月,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_月___日止。

1、清点:___本协议生效后一天内,甲、乙双方共同清点检查抵押物的数量、质量,并列出抵押情况声明,经核实无误后双方在抵押情况声明上签名,加盖手印,以示认可。

2、暂管:___抵押物由乙方负责暂管,一切仓储及其保险管理费用均由甲方承担。

1、甲方应保证是该抵押的合法所有权人,今后如因该抵押物的所有权归属问题发生纠纷,并因此而引起乙方的.损失时,甲方应负责赔偿。

2、在本协议签订之后,甲方应将与抵押物有关的一切原始单证、票据交给乙方。

3、乙方应妥善保管抵押物,不得遗失、毁损。

本协议期满,甲方尚不能还清欠款本息者,乙方有权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处分抵押物,亦有权将抵押物转让、出售、再抵押或其它方式处分。

1、当甲方抵押期限到期,仍因实际困难无法如期偿清贷款本息、要求延长抵押期限者,经甲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审查同意并签订补充协议和作为本协议书的附件,可以延长抵押期限。

2、本协议未尽事宜,甲,乙双方可另行协商,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如任何一方当事人不履行协议,对方当事人可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一百八十六条之规定向____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3、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抵押人:___抵押权人:___。

___年___月___日。

借款合同

甲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身份证号码:

乙方因___________,资金短缺,特向甲方拆借资金缓解燃眉之急,经甲乙双方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及民间融资规定,按照《民法典》特定如下合同条款:

一、借款总额:人民币__________元整(大写:人民币________元整)

二、借款期限:六个月(自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三、资金使用费计算:资金使用费支付时间按甲方从银行转账日起计算,2.5%,每月一万两千五百元(12500元),每月结算一次。

四、借款抵押:乙方愿意将位于的房产抵押给甲方,并将房产证交付甲方保存。如果到期还不了借款,甲方可以将房产出售,以抵房款。

五、甲方如在借款期限内急需资金,可提前15天通知乙方还款,乙方保证按时付给,但资金使用费按乙方实际使用时间计算。

六、逾期还款:甲方按每天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如提前归还借款,按实际借款时间计算。

七、利息支付:甲方与每月____日前将当月利息按乙方提供的账号存入。

八、如合同到期,乙方不能按时按时足额归还甲方借款本息,甲方可向人民法院起诉,乙方自愿接受人民法院的强制执行。

九、本合同从签定之日起生效,望双方以诚信为本,以使今后长期合作。

十、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担保人一份。

甲方:

签约日期:

乙方:

签约日期:

担保人:

担保日期

借款合同

2、借款主体资格:从事贷款业务的金融机构,民间借贷(除企业跟企业之间的外,有自然人之间、自然人与企业之间皆为民间借贷,一般认定为有效,但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公民与企业之间借贷行为效力问题的批复》,有如下几种情形:×企业以借贷名义向职工非法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非法向社会集资×企业以借贷名义向社会公众发放贷款×其他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行为,应认定为无效的)。

3、关于企业之间的借款的处理: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对企业借贷合同借款方逾期不归还借款的应如何处理问题的批复,企业借贷合同违反有关金融法规,属无效合同。对于合同期限届满后,借款方逾期不归还本金,当事人起诉到人民法院的,人民法院除应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法(经)发[1990]27号《关于审理联营合同纠纷案件若干问题的解答》第四条第二项的有关规定判决外,对自双方当事人约定的还款期满之日起,至法院判决确定借款人返还本金期满期间内的利息,应当收缴,该利息按借贷双方原约定的利率计算,如果双方当事人对借款利息未约定,按同期银行贷款利率计算。借款人未按判决确定的期限归还本金的,应当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二条的规定加倍支付迟延履行期间的利息。

5、增列当事人问题:根据省高院处理银行借贷纠纷案件的实施意见,以下案件增列原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债务人或保证人的上级主管单位,开办单位或投资人作共同被告:×债务人或担保人经营期满,未进行清算×债务人或担保人被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撤销、吊销、解散后,未进行清算×债务人或担保人虽经营期限未满,但已停止经营活动达一年以上,未办理注销手续,也未进行财产清理(但对债务人,担保人是否停止经营活动,银行负有举证责任。搬离原址或下落不明,不能作为认定停止经营的唯一依据),(当然,如果上级单位主体资格也灭失的话,就不必追加)可判令由其主管单位、开办人或投资人负责清理该法人的财产,以该法人的财产清偿债务,也就是说这部分案件应该单列一个诉讼请求,要求其清算。

6、是否有其他问题需要探讨?

1、级别管辖(略)。

2、地域管辖:民诉法规定:一般是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被告住所地(略),合同履行地:(2)《民法通则》第八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以及合同法六十二条的规定,即"履行地点不明确,给付货币的,在接受给付一方的所在地履行(该点有争议,因为银行有开设帐户的问题,还款时银行是接受给付的一方);(1)《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如何确定借款合同履行地问题的批复》;合同履行地是指当事人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借款合同是双务合同,标的物为货币。贷款方与借款方均应按照合同约定分别承担贷出款项与偿还贷款及利息的义务,贷款方与借款方所在地都是履行合同约定义务的地点。依照借款合同的约定,贷款方应先将借款划出,从而履行了贷款方所应承担的义务。因此,除当事人另有约定外,确定贷款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3、选择管辖: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

4、有否其他问题需要探讨?

1、普通时效。

2、特殊情况注意:

(1)借款期限约定不明或没有约定:注意借条跟欠条的在起算时效上的区别。

(3)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借款人在催款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法律效力问题的批复,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四条、第九十条规定的精神,对于超过诉讼时效期间,信用社向借款人发出催收到期贷款通知单,债务人在该通知单上签字或者盖章的,应当视为对原债务的重新确认,该债权债务关系应受法律保护。但应当与《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法院应当如何认定保证人在保证期间届满后又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问题的批复》相区别: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担保法》的规定,保证期间届满债权人未依法向保证人主张保证责任的,保证责任消灭。保证责任消灭后,债权人书面通知保证人要求承担保证责任或者清偿债务,保证人在催款通知书上签字的,人民法院不得认定保证人继续承担保证责任。但是,该催款通知书内容符合合同法和担保法有关担保合同成立的规定,并经保证人签字认可,能够认定成立新的保证合同的',人民法院应当认定保证人按照新保证合同承担责任。

(4)中断: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民事案件适用诉讼时效制度。

借款合同

抵押人:

授权人:

致 分行:

根据你行于 年 月 日与我公司签订的贷款合同规定,由我公司以自有财产作抵押,你行同意向我公司发放总金额为 的贷款,贷款年利率为 ,贷款期限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为此,特设定本抵押书。本抵押书为无条件和不可撤销的,为上述贷款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1、抵押物名称:

2、规格:

3、数量:

4、帐面价格:

5、存放地点:

6、保险险种及金额:

1、本抵押书第一款所列用作贷款抵押物系抵押人合法拥有和实际存在的。

2、所提供的抵押物没有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过,今后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也不会向任何第三方抵押或转让。在本抵押书有效期内,抵押人保证抵押物的安全、完整无缺,并同意随时接受你行的监督检查。抵押物如有短缺,抵押人将立即负责补足。

3、上述第一款所列抵押品已于 年 月 日向 保险公司 分公司投保,并办妥以你行为第一受益人的权益转让手续。

在发生下列事件一项或数项时,你行有权依照规定程序及方式处理抵押物,以所得款优先偿还你行在本抵押项下的贷款本息及费用。

1、抵押人在本抵押书中所作的声明和保证不真实或不履行。

2、抵押人不能按本抵押项下的贷款合同规定,如期偿还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

3、抵押人有其他违反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或本抵押书规定事项。

对你行根据本抵押书及本抵押项下贷款合同规定处理抵押物,以清偿贷款本金、利息及费用,抵押人无条件放弃抗辩权。

1、本抵押书自抵押人有效签章后生效。

2、本抵押书将持续有效,直至本抵押项下贷款本息及费用全部清偿后自动失效。

抵押人(即借款人)公章

授权人:

法定地址:

年 月 日

借款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就甲方向乙方申请固定资产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1、借款币种为______,借款金额为______,(大写______)。

2、借款期限为______个月(即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

3、甲方应将借款用于______。本合同项下借款专款专用,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改变借款用途。

借款的利息为_______%。

甲方按先还息再还本的原则偿还,甲方应在借款到期日连本带资金占用费一并归还乙方。

甲方应向乙方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借款担保,担保合同由乙方和担保人另行签订。

1、甲方发生下列任一情况,均构成违约:

(2)甲方未履行或不完全履行第六条约定的任一义务的;

(3)甲方未按约定按时足额偿还本合同项下任意一期贷款本息的;

(4)甲方未按约定用途使用借款的;

(6)甲方停止项目建设或生产经营;

(8)甲方未履行对乙方负有的其它到期债务,或乙方发现甲方有其他拖欠债务的行为的;

(10)甲方(被)申请破产;

(11)甲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其他义务。

2、保证期间内,保证人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1)违反保证合同任一约定或陈述与保证的事项存在任何虚假、错误、遗漏的;

(3)保证人拒绝乙方对其资金和财产状况进行监督的;

(4)保证人向第三方提供超出其自身负担能力的担保的;

(5)保证人丧失或可能丧失保证能力的其他情形。

3、抵押或质押期间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甲方未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的,构成甲方违约:

(4)可能危及乙方抵押权或质权实现的其他情形。

4、担保不成立、未生效、无效、被撤销、被解除,担保人违约或者明确表示或以其行为表明将不履行其担保责任,或担保人出现部分或全部丧失担保能力、担保物价值减少等乙方认为可能危及本合同项下债权安全的其他情形,甲方未按乙方要求提供新的担保的,视为甲方违约。

出现上述任一违约情形,乙方有权行使下述任一项或同时行使几项权利:

(1)停止发放本合同项下的贷款;

(2)宣布贷款立即到期,要求甲方立即清偿全部贷款本息及相关费用;

(3)要求甲方限期纠正违约行为并赔偿相应损失;

(4)要求甲方对本合同项下所有债务提供符合乙方要求的新的担保;

(5)行使担保权利;

(6)委托第三方或通过任何公众媒体发布公告等方式进行催收或追偿;

(7)以法律手段追偿借款本息及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

(8)解除合同;

(9)有权采取的其他救济措施。

本合同争议,可由甲乙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乙方住所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方执______份,乙方执______份,登记机关、公证机构及担保人等执___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负责人或授权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借款合同

甲方(借款人)

身份证号:

住址:

乙方(出借人)

身份证号:

住址: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就甲方向乙方借款事宜,订立本合同,以资共同遵守。

一、借款金额及利息

借款金额:人民币(大写)_____________________

借款利息:月息2%,利随本清。

二、借款期限及还款日期

借款期限:____个月,即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甲方应于借款期限起始日前一日向乙方提供借款,乙方保证于借款期限到期日的次日按期主动还本付息。

三、解决争议的方法

若发生争议,协商解决,解决不成,双方应起诉至_________人民法院。

四、其他条款

1、合同签订地:__________.

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 日期:

乙方: 日期:

借款合同

20xx年第12期的《最高人民法院公报》登载了“朱俊芳与山西嘉和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有分析认为,该案通过“以房抵债”协议的特殊约定,规避物权法对“流押”的禁止,得到了最高法的认可。但是,针对几乎完全相同的案情和法律关系,最高法机关刊《人民司法》20xx年第16期引用的“广西嘉美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与杨伟鹏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却做出了截然相反的结论。

1、有效:最高法公报(20xx)民提字第344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一”)

20xx年1月25日,朱俊芳与嘉和泰公司签订14份《商品房买卖合同》,约定朱俊芳向嘉和泰公司购买14套目标商铺,并于同日办理了销售备案登记手续,嘉和泰公司出具了相应销售不动产发 票。

续(合同、发 票、收据)退回,到期不能偿还,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

该借款到期后未能偿还,朱俊芳诉至法院,请求确认《商品房买卖合同》有效,判令嘉和泰公司履行该《商品房买卖合同》。一二审法院均认为“借款协议”约定将到期不还的借款作为给付的房款,实际上是为已签订并正在履行的《商品房买卖合同》附加了解除条件,该合同意思表示真实,应受保护,支持原告的诉请。抗诉机关与原再审法院认为,双方形成的是民间借贷法律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是借款合同的抵押担保内容,合同中“到期不能还款用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之间互不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的约定违反法律强制性规定,应属无效。

最高法认为:当事人实际上是先后设立商品房买卖和民间借贷两个法律关系,两份协议属并立又有联系,即以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为之后的借款协议所借款项提供担保,同时,借款协议为商品房买卖合同履行附设了解除条件,即借款到期借款人不能偿还借款的,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但是,两份协议没有约定,借款到期不能偿还,朱俊芳直接通过前述的约定取得“抵押物”所有权,而必须通过履行商品房买卖合同实现;而通过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方式提供担保并为商品房买卖合同设定解除条件,并不违反法律、法规的强制性规定。故两份合同均应有效。

2、无效:(20xx)民提字第135号判决(以下称判决二)

20xx年6月27日,杨伟鹏与嘉美公司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涉及53间商品房,并约定了过户、违约责任等问题。次日,双方于房屋登记部门对合同办理了备案登记。杨伟鹏向嘉美公司支付340万元并收取61万利息。后杨伟鹏诉请确认该合同有效,判令被告交付房屋,被告嘉美公司答辩称双方当事人之间不存在商品房买卖合同关系,而是民间借贷关系,商品房买卖合同只是民间借贷中的担保环节。一二审法院均支持了原告诉请。

最高法再审认为:结合双方签订该合同的具体情况、杨伟鹏未能提供销售不动产**原件、不能说明支付款项性质等事实,应认定双方的真实意思表示是借款法律关系。双方签订商品房买卖合同并办理备案登记的行为为非典型担保方式。既然属于担保,就应适用物权法有关禁止流押的原则,也就是说在债权人实现担保债权时,对设定的担保财产,应当以拍卖或者变卖的方式受偿。最终最高法驳回了杨伟鹏要求交付的诉讼请求。

债务到期不能偿还时直接发生物权变动行为(取得所有权),而是约定债务不能偿还时发生其他的原因行为(如本案的商品房买卖合同),其他的原因行为不是取得物权的直接原因。用通俗的话解释,钱如果还不上,不是直接拿走你的房子,而是要履行一份新合同,虽然这份新合同可以让我拿走你的房子。

其次,订立商品房买卖合同以担保借款合同的方式在房地产开发融资中并不少见,学者如杨立新教授称之为“后让与担保”。判决一关注债务未能履行时,债权人并不能直接获得物的所有权,只是依据合同取得债权,物权效力的发生与否依赖于合同履行情况,故不属于流押(质)条款,并独辟蹊径地从附解除条件的合同角度予以解释;判决二强调“禁止流押(质)”是物权法的原则性规定,对非典型担保亦应适用,该做法变相实现了流押,自应认定为无效。

1、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

两份判决的交易模式在实践中没有统一的称呼,但两份判决都承认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上是借款协议的担保(“双方当事人实际是用之前签订的商品房买卖合同为之后签订的《借款协议》提供担保”,见判决一)。

首先,以另一份合同为债权提供担保,无疑不属于“成文法有明确规定、法律适用清晰、担保效力易于确定、担保权利义务稳定”的典型担保方式。厘清这种非典型担保的担保物和担保作用如何实现,是必须的。

其次,回顾最高法判决一,其之所以认定商品房买卖合同不是“流押(质)协议”,潜藏的法理实际上是将担保的标的物视为合同债权——因为担保物是债权,债务到期并不直接变动物权,而是获得对债务人的合同债权,这种非典型担保并非以物权为担保物的“物保”,自然不需考虑流押禁止。

然而,从实质上看,对借贷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是商品房买卖合同的标的物,而不是该合同的债权。杨立新教授将这种所谓的“后让与担保”发生担保作用的链条概括为“行使买卖合同债权——交付买卖标的物即房屋——房屋价值抵偿债务——消灭借贷债务”(判决一中“将以该抵押物抵顶借款,双方互不支付对方任何款项”反映了这一点),可见实质上商品房买卖合同发生担保作用的不是债权,而是债权即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房屋。

借款合同

(合同编号:--号)

出借人(以下简称甲方):

身份证号:

地址:

电话:

借款人(以下简称乙方):

证照号码:

住所:

联系电话:

乙方因资金周转需要,向甲方申请借款,为明确双方责任,恪守信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规定,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条款,共同信守:

本合同项下之借款用于且必须合法使用。

本合同项下借款金额为人民币(大写)元整(小写:)。

本合同项下借款期限为天,即从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借款按以下方式支付:以转账形式支付,甲方划入乙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在合同约定的借款期限内,月利率%;借款人到期未归还本金的,逾期部分按照在本条约定利率的基础上加%利率。

乙方如果需要展期,应在本合同到期1日前向甲方提出书面申请,甲方经审查同意展期的,甲、乙双方另行签订合同;若甲方不同意展期的,则本合同仍然有效,乙方已经占用的借款和违约金应按本合同规定偿付。

合同期限届满,乙方应以转账形式一次性偿还借款。乙方划入甲方指定账户(开户行:,户名:,银行帐号为:)。

1、为保障甲方债权安全,乙方自愿以其拥有的全部财产(包括但不限于房地产、银行存款、公司股权、投资收益等)为本合同项下的债务承担无限连带保证责任。

保证责任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本合同项下的借款本金、利息、违约金、甲方实现债权的所有费用(如: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保证期限为乙方全部借款项下的款项结清止。

2、甲、乙双方可就担保的具体事项另行签订担保合同,作为本合同项下债权担保。

3、本合同项下之担保如发生了不利于甲方的变化,经甲方通知,乙方应按要求另行提供令甲方满意的担保。

1、乙方违反本合同下的任一条款,即构成在本合同项下的违约。

2、乙方违约,甲方均有权提前终止合同。

3、因乙方违约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损失包括但不限于评估费、保险费、保管费、公证费、鉴定费、拍卖变卖费以及律师费等实现债权的费用。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合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可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在本合同签订所在地的人民法院通过诉讼方式解决。协商和诉讼期间,争议不涉及的其他条款双方仍须履行。

本协议经双方签字后生效,借款本金及违约金全部清偿后终止。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合同签订时间:年月日

合同签订地址:

借款合同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贷款人(以下简称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公司住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和诚实信用原则,就借款事宜达成一致。特订立本借款合同,供双方恪守履行。

第一条借款金额与期限。

合同双方协商一致,由乙方向甲方出借现金共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_元整)。

本合同借款期限为_____________年,自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借款用途。

甲方将借入的资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如业务发展需要,甲方也可将该笔本金用于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有权随时对资金去向向甲方索取书面说明。

第三条利率与利息。

1、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本合同借款______年利率为税后%,即借款总额%,合计人民币________________元整(大写:____________元整)。

2、本合同借款自乙方划出资金之日起计息,利息在所借款项到账后当场以现金或现金划账方式支付,不得拖欠;如未能及时支付利息,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当场解除合同,并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四条还款方式。

1、经协商一致,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_种还款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1)甲方分期偿还借款:_________(2)本合同借款期限届满后,甲方一次性偿还借款。

2.乙方指定以下银行账号为收款账号并保证其真实有效。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七个工作日内,甲方将本合同借款(或者分期还款金额)汇入该账号。

开户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

开户名: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账号: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甲方提前还款的,应当提前七个工作日书面通知乙方,乙方所收取的相关费用不予退还。

甲方不能按期归还本合同项下借款,需要展期时,应在借款期限(或者分期期限)届满前一个月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经乙方审查同意,签订借款展期协议后有效,否则视为甲方违约,乙方有权终止合同收回全部借款,并可向甲方索取相应的经济损失。

第六条贷款的担保。

甲乙双方选择履行本条第____款。

归还期限还款日期

还款金额。

第一期第二期第三期。

1.甲方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依法成立的公司,具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民事权利能力和行为能力,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

2.甲方提供的与本贷款有关的一切文件、报表及陈述均是合法、真实、准确、完整的。

3.甲方保证:本借款合同不因法人代表或公司股东变更而失效,无任何欺诈行为,并为不可撤销、不可更改的无条件保证兑现的见索即付凭证,具有永久法律效力。所借资金到期后,若不履行承诺,恶意逃避或故意拖延还款,愿接受下列处治:提起诉讼向我公司追索,我方无条件放弃一切抗辩和反诉权。乙方可凭此借款合同依法冻结我公司的银行帐户;借款合同转为我方欠乙方的欠条;追回应兑现的款项并按该借款总额加收每天1%的滞纳金;追索期间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均由我公司承担。

第七条甲方义务。

1.甲方应按合同约定清偿贷款本金和利息。

2.借款期间,甲方经营决策发生任何重大改变(包括但不限于转股、改组、合并、分立、合资、合作、经营范围和注册资本变更等),可能影响乙方权益,甲方应至少提前一个______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3.甲方应当接受乙方监督。如乙方要求,甲方应当提供真实反映借款使用情况的报表及其他文件。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以任何方式转移或变相转移本合同的债务责任。

5.甲方转让、处分其重大资产或营业收入的全部或大部分,应至少提前一个______月书面通知乙方,并且落实借款清偿责任,或者提前清偿贷款,或者提供乙方认可的担保。

6.如发生影响甲方合同履行能力的重大事件,包括但不限于重大经济纠纷、停业、歇业、被宣告破产、解散、被吊销营业执照、被撤销、财务状况恶化等,甲方应立即书面通知乙方。

7.借款期间,甲方变更法人名称、法定代表人、项目负责人、住所、电话、传真等,应在变更后七个工作日内书面通知乙方。

第八条乙方义务。

1.乙方应当依照合同约定,按时足额出借资金给甲方。

2.对于磋商、订立、履行本合同的过程中所知悉的甲方商业秘密以及甲方要求予以保密的资料、数据等信息,乙方应当予以保密。

3.乙方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利率和期限收取利息。

_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_日。

借款合同

借委托人:四川xx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周某某

住址:x市x区x路18号8栋1-2楼17号

联系电话:0000000

受托人(居间人):xx投资信息咨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王某某

住址:大竹县x镇xx路19号

联系电话:0818---123456

甲方因房地产项目经营需要资金,特委托乙方进行融资贷款,为了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等有关法律法规规定,达成如下融资委托合同条款:

第一条:委托事项:

甲方委托乙方就目标项目进行融资,委托事项包括:

1.对融资项目进行调查评估;

2.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线下推广;

3.寻找民间资金或小额贷款公司等,并与之进行谈判,协助签约。

第二条:甲方对项目融资的要求和承诺:

1.融资额度:人民币2250万(大写人民币贰仟贰佰伍拾万万元整)。

3.融资方式:民间借款或其他方式;

4.融资利息:每月1.5%以内;

第三条:甲方的其他约定

1.甲方有权询问并监督乙方在目标项目上的工作进展;

2.甲方应如实向乙方告知融资项目的情况,不得隐瞒或虚报;

3.甲方应对乙方在融资过程中提出的问题和要求在7日内作出书面答复;

4.甲方应配合乙方与贷款人的谈判,不得无故推迟或拒绝;

5.甲方应按合同要求向乙方支付相应服务报酬。

第四条:乙方的其他约定

1.乙方有权在甲方的要求范围内自主与贷款人沟通和谈判;

2.乙方有权按双方合同约定收取服务报酬;

4.乙方的主要工作:

(1)成立项目专项融资小组,指派项目负责人,以全程负责该项目的融资;

(2)到项目方实地考察,并进行审慎调查;

(3)根据审慎调查情况,制定该项目的融资策略与融资实施进度计划;

(4)如需制作项目商业计划书,乙方应协助,有关费用另行商定;

(5)对融资项目进行网上推广和网下推广,精心挑选合适的贷款人;

(6)与贷款人进行初步沟通和答疑;

(7)协助甲方与贷款人等的谈判;

(8)根据实际情况需要,可以协助甲方安排签约。

(10)融资完成后进行相应的后续跟踪,与贷款人建立良好的友谊关系;

(11)约定贷款期限届满,确需延长期限的,协助甲方与贷款人洽谈延期等事宜,并促使签订延期有关合同。

第五条:服务期限

自双方签订融资服务合同之日起融资款归还完毕之日止。

第六条:服务报酬的标准及支付方式

1.甲方根据融资金额及资金使用期限情况,向乙方支付服务报酬;

2.服务报酬标准为:融资金额× %×约定的资金使用月数;

4.若甲方延长资金使用期限的,应于贷款人同意延长当日按照前述标准一次性向乙方支付延长期间服务报酬。

第七条:双方的其他约定

第八条:违约责任

若甲方不按本合同约定支付服务报酬,则自应支付之日起,每逾期一天,按未支付金额的百分之五支付违约金。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大竹县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服务成果确认书》作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条:本合同一式两份,自双方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第十二条:特别提示

乙方已提请甲方注意对本合同各条款作全面、准确的理解,并应甲方的要求作了相应的条款说明。签约各方对本合同的含义认识一致。

甲方(签章):xx乙方(签章):xxx

法定代表人:xx法定代表人:xx

xxxx年xx月xx日

xxxx年xx日

签约地:xx

相关范文推荐

猜您喜欢
热门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