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大全(16篇)

时间:2023-12-02 17:48:05 作者:笔舞

心得体会是我们对过去经验的反思和总结,也是对自己进步的一种肯定和鼓励。以下是一些写心得体会的优秀范文,供大家参考和借鉴,希望能激发大家的写作灵感和思考能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体会

***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何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镇纪委深入学习贯彻***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镇实际,以“三个聚焦”推动“一把手”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压紧压实责任。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拓展同级监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机制,切实做到与党委充分汇报沟通、工作协助谋划落实、问题深入会商解决,实现协助与监督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深化细化工作落实机制,协助党委制定“四责协同”工作意见,建立“四责协同”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确保履责更清晰、尽责更到位;不断完善科学精准问责机制,划出问责红线、列出负面清单,提升问责针对性、强化问责震慑性,倒逼村组、站所党组织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做实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四清单一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沟通,党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一把手””精准画像”等制度,让落实主体责任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着力推进“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创新开展对二级机构“一把手”履职情况的质询监督,明确全镇各级“一把手”每年要分期分批对其班子成员及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一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对“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三是聚焦重要节点,持续纠治“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部署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加强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党性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与党内谈话等制度融合贯通,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提醒、教育、预防叠加效果。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让“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学习《中共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体会

——增强“三个自觉”。增强政治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作为政治建设的大事要事来抓,坚定做到“两个维护”;增强行动自觉,带头敢于加强监督,自觉乐于接受监督;增强制度自觉,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突出“三个监督重点”。监督对象突出“一把手”,各类监督既要向“一把手”聚焦,“一把手”又要带头抓监督;监督内容突出政治监督,开展“政治体检”,打好“政治疫苗”,确保做到忠诚干净担当;监督格局突出党内监督,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

——落实“三项制度”。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筑牢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堤坝;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科学民主决策,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

——开好“三个会”。开好民主生活会,促进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开好组织生活会,接受支部党员“近距离”监督;开好述责述廉会,接受广大党员干部监督评议。

——防控“三个风险点”。强化人财物规范管理,防控岗位廉政风险;严防违规插手干预司法案件,守住“底线”、不碰“红线”、远离“高压线”;规范领导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及家属从业行为,切实强化精准监督。

——坚持“三个常态化”。坚持监督检查常态化,及时补齐短板、加强弱项、堵塞漏洞;坚持分析研判常态化,从严从实抓好教育管理;坚持整改落实常态化,确保整改到位。

——创新“三项监督机制”。创新完善谈心谈话机制,解决苗头性问题;探索建立“八小时之外”监督机制,让每个领导干部监督时刻在身边;创新建立“灯下黑”问题治理长效机制,精准施策、靶向治理。

——抓好“三个环节”。强化学习教育,把学习习近平总书记最新重要讲话和党中央重要文件精神作为秘书长会议第一议题,及时传达学习、研究贯彻意见;强化任务落实,不折不扣把《意见》落到实处;强化督导考核,“一把手”和班子成员带头履职、接受监督评议。

1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公布,对如何加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供了参考、指明了方向。正所谓“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群众监督是最基本、最直接的监督,发挥好群众监督的主体作用,是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质量、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的重要手段。

监督“一把手”,要看群众“脸色”。“一把手”作为一个地方或单位的“领头雁”,肩负着组织的重托和人民的期盼,为民办实事、为民谋幸福是“一把手”的分内之事。“知政失者在草野,知屋漏者在宇下”,“一把手”做得好不好,就必须深入到基层一线、深入到田间地头、街头巷尾,通过实地走访察民情、访民意,看群众最真实的“脸色”,判断“一把手”是否做到了切实为民服务办实事、谋利益,对于群众的“笑脸”要及时“跟拍”,将其详细记录,把好的经验做法进行推广,对“一把手”给予肯定,反之,对于群众的“愁眉苦脸”,必须找出症结所在,及时“回炉修炼”,通过持续深化整改,获得群众的“笑脸”,让群众的“脸色”成为监督“一把手”担当作为的“晴雨表”,切实在群众的“脸色”上找准工作“发力点”和“落脚点”,进一步提振干事创业的“精气神”,督促自身紧紧依靠人民、造福人民、牢牢植根人民。

监督“一把手”,要听群众“声音”。习近平总书记指出:“以群众呼声为第一信号,以群众满意为第一要求,是开展群众工作对党员干部的要求。”可见对于“一把手”而言,善于倾听群众声音尤为重要。俗话说,“良药苦口利于病,忠言逆耳利于行”,“一把手”在面对新形势新任务下,要敢于倾听群众的“骂声”,善于从群众“骂声”中找出自身的不足和群众的痛点,秉承“有骂声的地方就是问题的所在之处”的观点,深入“骂声聚集之地”,找准自身看不见的问题和本职工作有待加强的地方,要把“挨骂”当成是一种鞭策、一种监督和鼓励,同时,还要善于倾听群众的“呼声”,倾听群众的需求,了解群众所急所难,坚持在“民有所呼、我有所应,民有所盼、我有所为”,切实解决好群众的操心事、烦心事、揪心事,坚持在“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中提升各项工作质量水平,提升人民群众的幸福感获得感安全感。

监督“一把手”,要看群众“指数”。看群众的“脸色”,倾听群众的“声音”,归根结底还是要看群众的“幸福指数”。《关于改进推动高质量发展的政绩考核的通知》提出:“把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作为评判领导干部推动高质量发展政绩的重要标准”,“幸福指数”是衡量群众对自身生存和发展状况的感受和体验,它不是简单的“数字化”,也不是简单地做表面功夫,更不是靠“哄”出来的,“一把手”是在埋头干事,还是在做“形象工程”,群众的“幸福指数”最能直观体现出来。“一把手”要实实在在地为群众着想、为群众谋利益,把群众当做是自己的亲人般对待,从群众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小事做起,用自己的“辛苦指数”来提升群众的“幸福指数”。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体会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对加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把手”作为企业的主要领导,在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负有总揽全局、协调上下的重要责任,因此,“一把手”要写好“一”字,始终发挥好“班长”作用,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

写好一叶知秋的“一”,见微知著,统揽全局。凡成大事者,皆善于知大势、识大势。***总书记指出,把党和人民事业长长久久推进下去,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一把手”既要立足当前在具体工作上抓好贯彻落实,又要着眼长远在超前谋划上做好文章,站得高、看得远;既要吃透上级精神,坚持用党中央精神、上级的安排和决策分析形势、落实工作,发挥走在前头的表率作用,又能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将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解构为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要练就一双政治慧眼,透过表面精准识别现象本质,不断提高一叶知秋、见微知著的能力,强化风险分析和危机应对能力,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

写好一以贯之的“一”,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党的事业是一场接力赛,必须一棒接着一棒跑,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把手”要发挥好“火车头”作用,牢固树立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的政绩观,要杜绝“只唯上,不管下”的错误思想,时刻将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造福职工群众为最大政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让工作经得起职工群众的检验,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担当,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格局,接续奋斗,担当尽责,真正做到对职工群众负责,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满足感、幸福感、获得感。

写好一马当先的“一”,躬身践行,率先垂范。“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国有企业“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被赋予重要权力,在推进企业党建纪检、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生产接续、权证办理、企业品牌创建等方面肩负重要责任。为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把手”应当一马当先,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躬身践行、率先表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努力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强化高效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执行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机融合。

写好一尘不染的“一”,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一把手”离不开“一尘不染”的品质。***总书记曾引用清代廉吏张伯行“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毫一厘,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的廉洁箴言,就是告诫领导干部要以张伯行清正廉洁的操守,淡泊名利的定力作为镜子,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律不严,难以服众。“一把手”要发挥好旗帜和榜样作用,自觉规范自己的“工作圈”、管好自己的“生活圈”、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亲与清,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要把握原则、坚守底线,不为名利所困、不为诱惑所扰,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做到清廉刚正、洁身自好、两袖清风,持之以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写好一秉至公的“一”,不存私心,接受监督。作为企业的“一把手”要时刻警醒自己,不存私心、不存侥幸,自觉接受企业纪委和群众监督。要健全监督机制,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凡事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出现“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要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推动“一把手”能够一秉至公,依法行政,按党纪国法办事,按规矩办事。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体会范文

意见的本意是人们对事物所产生的看法或想法。意见是上级领导机关对下级机关部署工作,指导下级机关工作活动的原则、步骤和方法的一种文体。意见的指导性很强,有时是针对当时带有普遍性的问题发布的,有时是针对局部性的问题而发布的,意见往往在特定的时间内发。下面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范文(精选4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近日,《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全文公布,对加强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提出了明确要求,提供了根本遵循。“一把手”作为企业的主要领导,在领导班子中居于核心地位,负有总揽全局、协调上下的重要责任,因此,“一把手”要写好“一”字,始终发挥好“班长”作用,为班子成员和党员干部作出榜样。

写好一叶知秋的“一”,见微知著,统揽全局。凡成大事者,皆善于知大势、识大势。习近平总书记指出,把党和人民事业长长久久推进下去,必须增强政治意识,善于从政治上看问题,善于把握政治大局。“一把手”既要立足当前在具体工作上抓好贯彻落实,又要着眼长远在超前谋划上做好文章,站得高、看得远;既要吃透上级精神,坚持用党中央精神、上级的安排和决策分析形势、落实工作,发挥走在前头的表率作用,又能紧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将党中央的指示精神和上级的决策部署解构为推进工作的具体举措。要练就一双政治慧眼,透过表面精准识别现象本质,不断提高一叶知秋、见微知著的能力,强化风险分析和危机应对能力,在任何情况下都要做到“乱云飞渡仍从容”。

写好一以贯之的“一”,守正笃实,久久为功。国有企业是我们党执政的重要基础,党的事业是一场接力赛,必须一棒接着一棒跑,一茬接着一茬干。“一把手”要发挥好“火车头”作用,牢固树立以职工群众为中心的政绩观,要杜绝“只唯上,不管下”的错误思想,时刻将职工群众的安危冷暖放在心上,以造福职工群众为最大政绩,多做打基础、利长远的事情,让工作经得起职工群众的检验,以实际行动践行“我为群众办实事”。以“春蚕到死丝方尽,蜡炬成灰泪始干”的担当,以“功成不必在我,功成必定有我”的格局,接续奋斗,担当尽责,真正做到对职工群众负责,让职工群众感受到满足感、幸福感、获得感。

写好一马当先的“一”,躬身践行,率先垂范。“人不率,则不从;身不先,则不信。”国有企业“一把手”作为“关键少数”中的关键,被赋予重要权力,在推进企业党建纪检、经营管理、安全环保、生产接续、权证办理、企业品牌创建等方面肩负重要责任。为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一把手”应当一马当先,以身作则,充分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始终做到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方案亲自把关、关键环节亲自协调、落实情况亲自督察,躬身践行、率先表率,层层示范、层层带动,努力形成上行下效、整体联动的总体效应,强化高效的凝聚力、向心力、战斗力、执行力,全力推进各项工作有机融合。

写好一尘不染的“一”,淡泊名利,清正廉洁。“一把手”离不开“一尘不染”的品质。习近平总书记曾引用清代廉吏张伯行“一丝一粒,我之名节;一毫一厘,民之脂膏。宽一分,民受赐不止一分;取一文,我为人不值一文”的廉洁箴言,就是告诫领导干部要以张伯行清正廉洁的操守,淡泊名利的定力作为镜子,堂堂正正做人、干干净净做事。自律不严,难以服众。“一把手”要发挥好旗帜和榜样作用,自觉规范自己的“工作圈”、管好自己的“生活圈”、净化自己的“社交圈”,正确处理好公与私、情与法、亲与清,个人与组织、与群众、与制度的关系。要把握原则、坚守底线,不为名利所困、不为诱惑所扰,始终做到慎独、慎微、慎言、慎行,做到清廉刚正、洁身自好、两袖清风,持之以恒营造风清气正的干事创业环境,为企业健康稳定发展提供坚强保障。

写好一秉至公的“一”,不存私心,接受监督。作为企业的“一把手”要时刻警醒自己,不存私心、不存侥幸,自觉接受企业纪委和群众监督。要健全监督机制,坚决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将“一把手”权力置于有效监督之中,凡事重大事项必须由领导班子按决策程序、议事规则集体研究决定,防止出现“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要强化监督检查,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要健全完善党务、政务公开制度,让广大干部群众有知情权、参与权和决定权,推动“一把手”能够一秉至公,依法行政,按党纪国法办事,按规矩办事。

习近平总书记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深刻阐明了“为何监督、监督什么、谁来监督、怎么监督”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为健全党内监督体系、推动全面从严治党提供了科学指南和根本遵循。xx镇纪委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论述,结合xx镇实际,以“三个聚焦”推动“一把手”监督高质量发展。

一是聚焦关键少数,压紧压实责任。紧盯“一把手”这个关键少数,积极拓展同级监督,建立健全党委领导机制,切实做到与党委充分汇报沟通、工作协助谋划落实、问题深入会商解决,实现协助与监督有机融合、一体推进;深化细化工作落实机制,协助党委制定“四责协同”工作意见,建立“四责协同”项目清单、责任清单等,确保履责更清晰、尽责更到位;不断完善科学精准问责机制,划出问责红线、列出负面清单,提升问责针对性、强化问责震慑性,倒逼村组、站所党组织层层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二是聚焦关键环节,做实日常监督。严格落实“四清单一报告”制度,“三重一大”事项会前沟通,党委会“一把手”“末位表态”,“一把手””精准画像”等制度,让落实主体责任看得见、摸得着、抓得住;着力推进“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公开,创新开展对二级机构“一把手”履职情况的质询监督,明确全镇各级“一把手”每年要分期分批对其班子成员及下级单位主要负责人开展廉政谈话,对各单位及其领导干部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统一开展谈话提醒,强化对“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的监督。三是聚焦重要节点,持续纠治“四风”。抓住重要时间节点,在春节、五一、端午、中秋、十一等重要节点,部署专项监督检查,持续加强纠治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四风”等问题的监督执纪问责力度,将党性教育、廉政警示教育与党内谈话等制度融合贯通,注重用身边事教育身边人,实现提醒、教育、预防叠加效果。同时,畅通信访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群众监督和舆论监督作用,让“一把手”及其班子成员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又一力作,释放了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监督工作的“牛鼻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领域的政治生态和党风政风、干部精神状态有着重要的直接的示范引领作用,如果“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出现廉政问题,必然会给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必须始终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来开展监督,抓住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二是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掌握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要坚持好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坚决有效地堵住权力任性的空间。

三是纪委要切实发挥好专责监督作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委必须贯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要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班子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监督意见。要监督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履行好专责监督,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地方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

四是监督要通过落实相关制度来实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依靠落实相关制度来保障和推动。要用好党内监督条例,通过派驻监督、信访举报受理、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等,让监督带电长牙,切实发挥作用。要严格执行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尤其要聚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要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实现新时代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奋进新时代,开启新征程,只有毫不动摇坚持党的全面领导,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才能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不断取得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胜利。我作为xx乡党委书记、“一把手”,工作生活中时刻要做到以下几点。

一是带头学深悟透作表率。深刻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为党和国家谋强盛、为民族谋复兴、为人民谋幸福、为世界谋大同的使命情怀,不断寻求心灵深处的共鸣,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努力做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模范生。为此,xx乡周一例会首先进行理论学习,及时传达上级有关党风政风建设文件,重点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等相关党纪法规知识。在党委理论中心组学习时,我本人率先领学并撰写学习心得体会和同志们交流,发挥好表率作用。

二是抓好贯彻落实作表率。坚持把抓落实作为衡量“四个意识”强不强的重要标准,不断强化抓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当前,要在抓好常态化疫情防控的同时,统筹抓好乡村振兴工作,聚焦党建引领,不断夯实基层基础;聚焦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夯实干事创业基础保障。xx乡建立了《乡村干部包村联组入户工作制度》,对干部实行网格化管理,每项工作都明确了具体责任领导和责任人,实现了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良好局面,行风政风明显好转,经济社会和谐发展。

三是严守纪律规矩作表率。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坚决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区委的决策部署,确保各项政令决策在xx乡落地生根。严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责任,加大对党员干部尤其是班子成员和村(社区)“一把手”的监督、教育、管理,做到经常性“红红脸、出出汗”。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不独断专行,不搞家长制、一言堂。严格遵守议事规则和决策程序,做到不违规越权决策、不盲目随意决策。带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自觉接受监督,模范遵守党规党纪。

在下一步工作中,我将严格按照《意见》要求,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一是发挥纪检机关专责监督作用。支持乡纪委加强对乡党委的监督,推动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一贯到底。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二是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党委书记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年度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及时开展任职廉政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三是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进一步完善《xx乡党委议事、决策规则》,规范“一把手”用权行为,增强“一把手”权力运用的透明度,促进决策的民主化、科学化、规范化,力争达到决策失误率为零的目标。

学习《中共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建设坚强有力的领导班子,加强监督至关重要。各级党委要根据领导班子换届后的新情况,采取有力措施,切实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保证各级领导干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秉公用权、廉洁从政,推动各项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加强监督是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的必然要求,是建设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保证。我们党历来高度重视党内监督特别是对党员领导干部的监督工作。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深入发展,我国经济体制深刻变革、社会结构深刻变动、利益格局深刻调整、思想观念深刻变化,各种思想文化相互交织、相互激荡,社会环境日趋复杂。在这种情况下,要使领导干部经受住方方面面的诱惑和考验,始终保持政治上的清醒坚定和思想道德的纯洁,就必须坚持严格要求、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这次换届,进行了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实行了常委分工负责,领导班子成员工作的独立性相对加大,个人的权力更加集中,加强监督显得更加重要。

干部监督工作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只有建立严密有效的监督体系,形成监督合力,才能保证各项监督任务落到实处。上级党组织要切实担负起对下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的重要职责,通过做好巡视工作、派人参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定期分析干部队伍建设形势等多种途径,及时准确地掌握干部的情况,有针对性地解决好存在的问题。要充分发挥有关职能部门的作用。纪检机关要切实加强对领导班子成员履行职责、行使权力、廉洁从政等情况的监督检查,促进领导干部作风建设;组织部门要把干部监督工作纳入干部培养教育、考察考核、选拔任用和日常管理之中,贯穿于干部工作的全过程;信访部门要搞好干部监督信息的收集、整理和分析,及时提出加强干部监督工作的意见建议;审计部门要认真做好经济责任审计工作,促使领导干部勤政廉政。要进一步强化群众监督,畅通群众反映问题的渠道,建立健全干部监督管理的群众参与机制。同时,要进一步推进党务、政务公开,注重发挥新闻媒体的监督作用。

制度建设带有根本性。实现经常有效的监督,必须建立科学完备的制度,进一步完善强化预防、及时发现、严肃纠正的干部监督工作机制。要健全完善促进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的制度,根据领导班子配备改革后的新情况,进一步健全和坚持领导干部定期报告工作、民主评议领导干部、重大失职失误行为责任追究等制度,保证领导干部正确履行职责、行使权力。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日常监督管理制度,坚持预防为主、防微杜渐,进一步健全和坚持诫勉谈话和函询、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等制度,使领导干部的权力运行始终处于经常化的监督之中。要健全完善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制度,抓住容易发生问题的重要环节,进一步健全和坚持个人有关事项报告、述职述廉、收入申报等制度,促进廉洁自律各项规定的落实。要进一步健全完善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根据党章和党内监督条例等党内法规文件,进一步细化有关部门的工作职责,明确权限,强化责任,促进各项监督制度的落实。

加强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必须把握重点,抓住关键。在监督内容上,要重点加强对领导干部贯彻党的路线方针政策、执行民主集中制、依法行政、选人用人、联系群众、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的监督。当前,要针对一些领导干部权力行使中反映出来的共性问题,着重强化对干部选拔任用、财政资金使用、国有资产运营、金融资本运作、土地使用权出让、行政审批权运用等的监督,认真贯彻执行《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确保领导干部正确行使权力。在监督对象上,要加大对一把手监督的力度。上级党委要加强对一把手履职情况的监督检查,全面、深入地掌握一把手在政治纪律、选人用人、工作作风、廉洁从政等方面的情况,严格规范一把手的从政行为。同时,认真抓好对掌管人、财、物等关键部门、关键岗位的领导干部的监督。

对领导干部最重要、最经常的监督,来自于党委班子本身。领导干部的情况,上级和下级不能天天看到,而同级领导成员彼此之间最熟悉。相对于外部监督,领导班子内部的监督更直接、更及时,因而在一定意义上也更有效。要科学合理地划分和确定领导干部的权力,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要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坚持集体领导和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制度,建立健全议事和决策规则。凡属重大问题决策、重要干部任用、重大项目安排、大额资金使用等,都要由领导班子集体讨论决定。要充分发挥民主生活会的预防和监督功能,借鉴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的成功经验和做法,改进民主生活会的方式,提高民主生活会的质量,不断增强领导班子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领导班子成员要增强监督意识,自觉接受监督,勇于进行监督。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体会

市委:

和民主法制建设方面都取得了很大成绩,使全市面貌发生了深刻变化,为辽宁省老工业基地的调整改造趟出了路子,积累了经验,**经济已逐步走出复苏期,呈现出向纵深发展的强劲势头。对于市委领导班子,全市人民是拥护和信赖的。按照市委的要求,我们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对市委领导班子提出几点建议:

一是希望市委带领全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应该说,近年来,在市委的正确领导下,全市上下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与时俱进,开拓创新,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但是,由于多年来受计划经济体制的束缚和影响较深,我们**市解放思想的任务仍然十分艰巨。特别是一些地区、部门虽然也在天天讲解放思想,但落实到具体工作上却仍然习惯于照搬本本,跳不出原有的条条框框,在解放思想上出现“两头热”,“中梗阻”的现象,创新的口号不少,创新的举措不多,这说到底还是思想没有真正解放。在把**建设成为“中国东北东部现代化****城市”的进程中,思想解放的程度决定改革的力度,决定经济社会的速度。成也观念,败也观念。因此,我们衷心希望市委领导班子,能够带领全市人民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为实现**新的城市发展定位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证。

二是希望市委进一步加强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队伍建设。按照**新的城市发展定位目标的要求,切实把那些务实肯干、清正廉洁、开拓创新、亲民爱民,有能力、有魄力、有潜力的干部选拔到重要岗位上,尤其要重视年轻干部的选拔和使用,切实形成“选准一个干部、振兴一方经济、造福一方百姓”的良好局面。重视人才,着力解决本地人才(特别是在外地就读的大学生)大量外流的问题。

三是希望市委进一步加强对公安工作的领导。近年来市委、市政府对我市公安工作和公安队伍建设高度重视,给予了极大的关怀和支持。**市公安机关是实现**新的城市发展定位目标的主力军。面对**新的城市发展定位目标赋予公安机关的重大历史使命和繁重工作任务,(我市的公安工作不论是从硬件到软件,公安队伍建设无论是从数量到质量,无论从机构级格的设置到干部民警的职级待遇,都有许多不相适应的地方,不仅与我省经济较发达的市相比存在较大差距,就是同经济发展水平相当的中小城市相比,我们也有一定差距。因此,希望市委进一步加大对公安工作的领导力度,加快**公安发展的速度,使公安机关在实现**新的`城市发展定位目标中切实发挥应有的作用。

四是希望市委尽快建立维护社会稳定的责任机制。就我市来说,因特殊市情所致,我市群体访事件时有发生,在实现**新的城市发展定位目标过程中,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非常复杂,十分繁重。因此,希望市委加快推进维护社会稳定机制建设,尽快建立健全切合**实际的以维护稳定责任机制为核心的联动机制、应急机制和快速反应机制等,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分兵把口,各司其职,形成合力,共创安定团结的大好局面。

学习《中共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受组织委托,在你即将奔赴新的岗位前,我们面对面进行一次任前廉政谈话,希望你一定要守好责任田,做忠诚干净担当的表率……”这是伊宁市纪委监委开展任前谈话的一幕。

打好“预防针”是监督的关键,伊宁市纪委监委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抓好“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提任全过程,从廉政审查到廉政谈话,通过由相关科室核查梳理汇总形成回复意见,分管领导审核,报主要领导审定后给出意见回复,做到层层核实、步步把关,严把选人用人关口、强化党内监督。

近年来,伊宁市纪委监委积极探索“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警示教育形式,通过举办家风座谈会、廉政谈话、任前测试、典型案例警示教育等活动,推动全市“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切实把责任扛起来。

同时,该市纪委监委强化日常监管,以建立健全党员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为抓手,将党员领导干部人事任免、重要事项报告、处分文件、党风廉政意见回复等情况纳入廉政档案,进行动态更新,定期进行审核,随机抽查核实干部个人事项填报等内容,全面掌握了解干部情况,对干部进行多角度精准“画像”,实现干部监督工作的闭环管理。

此外,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定期对各单位(部门)各项工作落实情况进行监督检查,通过列席联系单位的“三重一大”会议,对领导班子的决策进行全过程监督;按照不同单位的职责,开展“小精特”专项监督,提升监督质效。根据履职情况,每季度召开工作反馈会,通报日常监督检查情况,督促全市各单位“一把手”落实主体责任,不断拧紧各级党组织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的“发条”。

据统计,近年来,伊宁市纪委监委开展廉政测试4场次,廉政谈话78人,共计对4482人进行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其中,提出暂缓意见11人。

伊宁市纪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将加大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进一步传导责任压力、健全体制机制、凝聚监督合力,真正推动“一把手”成为“一把好手”,领导班子发挥强大合力。

学习《中共中央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下文简称《意见》)指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监督,是新时代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提高党的建设质量,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的必须要求。目前,有的领导干部存在不敢监督、不愿监督、害怕监督、拒绝监督等问题。究其原因,主要是没有深刻认识加强监督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监督观念淡薄,把监督看成同自己“过不去”“找茬子”,感到“丢面子”,觉得“失威信”。笔者感到,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执行《意见》,就要把监督当成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虚心接受监督,带头抓好监督。

领导干部要以海纳百川的博大胸怀,正确对待监督,确保行稳致远不迷向。***总书记指出:“没有监督的权力必然导致腐败,这是一条铁律。”行之有效的监督可以帮助领导干部少犯甚至不犯错误,是对领导干部政治上的最大关心,对其家庭的最好保护。领导干部要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改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把接受政治监督摆在首位,自觉践行“两个维护”,认真执行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将监督的压力化作用好权力、砥砺奋进的动力,更好地运用手中的权力为人民服务,做到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钱为民所花,物向民所发,保证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不忘初心、行稳致远。

领导干部要以闻过则改的崇高境界,虚心接受监督,养成甘愿监督好习惯。领导干部不论官职大小、身处什么岗位,都要增强虚心接受监督的意识,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学习工作生活,主动接受各方面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更不可逃避监管,自觉把自己的一言一行置于党组织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之下。能否虚心接受党内外监督,是衡量领导干部政治觉悟和思想境界高低的重要标尺。善待党各种监督,才是各级领导干部真正的胸襟、真正的自信、真正的智慧。领导干部要增强虚心接受监督意识,就要以闻过则喜、闻过则改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视监督是爱、是福,善于从人民群众监督中,汲取大智慧、获得正能量、掌握真本领,主动履职尽责、攻坚克难、担当作为,认真贯彻新发展理念,积极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推动高质量发展。

领导干部要以率先垂范的高度自觉,带头抓好监督,实现监督工作全覆盖。领导干部在监督这方面要当标杆、作表率,既要为下级做好样子,自觉接受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同级相互监督,又要做到监督下级不怕丢“选票”,监督同级不怕伤“和气”,监督上级不怕穿“小鞋”。要主动参加双重组织生活,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要自觉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制度,做到对党绝对忠诚,始终保持忠诚干净担当。各级党组织要切实改变对主要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上级监督不到、同级监督不了、下级不敢监督的现象,努力做到领导干部的权力行使到哪里,领导活动延伸到哪里,监督就实行到哪里,实现监督全覆盖。

总之,各级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意见》落实,不折不扣地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深刻认识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自觉做到“政治上跟党走、经济上不伸手、生活上不出丑”,对党忠诚,让党放心,为党增光。

1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心得

一、《意见》是我们党针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首个专门文件,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完善党和国家的监督体系的重要举措。全体干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认真学习领会文件精神,坚决贯彻落实《意见》文件精神。

二、持续学习中共中央下发的相关文件,进一步加强和改进队伍思想政治工作,务必以认真细致的工作作风做好政治工作的调查报告和理论文章的撰写。切实通过调研,了解当前队伍政治工作现状、找准问题、积极探索和创新思想政治工作的方式方法和载体途径,切实有效提出解决方法和工作思路,提高指战员思想政治工作水平。

三、深入开展党史学习教育,持续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西藏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和“七一讲话”精神,要加强内网信息的推送,在做好外宣的同时,也要注意内政的延续,多出系统化、专业化、高质量的稿件;要继续创新工作方式,丰富学习内容,充分利用新修图书室开展读书班等活动,通过优质的学习环境,提升队伍文化内涵。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心得体会

2019年10月9日,部属高校党的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座谈会、全国干部监督工作会议在北京胜利召开。两个会议看似不同,实则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高校是输送人才的地方,所以高校的党建工作非常重要。陈希同志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扎实有效推进新时代干部监督工作,推动广大干部旗帜鲜明讲政治、攻坚克难敢担当、清正廉洁知敬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为有效应对各种风险挑战、夺取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不懈奋斗。

通过学习两次工作会议的重要精神,令我们切实感受到主题教育的必要性,“不忘初心、牢记使命”,是我们每一个党员干部必须坚持的主题,不管是在教育工作岗位还是在行政管理岗位,我们都要践行党的基本路线,围绕党的宗旨,切实做好自己的工作,为人民服务。在教育的阵地上,我们要充分发挥学校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进一步明确和落实部署学校党建责任,使学校成为坚持党的领导的坚强阵地。在行政的岗位上,加强履职尽责、担当作为情况的监督,督促干部发扬斗争精神、增强斗争本领,攻坚克难、狠抓落实,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等不利于党的建设的不良风气。

为了应对新时代的挑战,我们全体党员干部要坚守初心,加强党的领导,加强党的阵地建设,加强干部监督制度建设、强化制度执行力,切合“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在新时代的复兴之路不断奋进。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宣讲报告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2021年x月,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一、深刻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

当前隐藏内容免费查看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印发了《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首次聚焦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体现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强化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和制度成果,彰显了党***破解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二、深刻认识制定《意见》的重要意义。

《意见》贯彻************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构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高新时代党的建设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引领保障作用,确保我们党始终成为xx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持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强化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强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动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坚持思想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动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年来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加强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有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进对“一把手”行使权力的监督,增强班子成员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

制定《意见》是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构建一体推进“三不”体制机制的重要举措。党的十八大以来,党***高度重视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把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作为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方针方略的重要内容。***四中***指出,重点加强对高级干部、各级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完善领导班子内部监督制度。***五中***进一步强调,加强政治监督,强化对公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今年初召开的******纪委x次***明确要求,制定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制定《意见》,围绕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明确职责任务,健全制度机制,压实监督责任,有利于推动xx特色社会主义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促进“三不”一体化推进取得更多的制度性成果和更大成效。

三、准确把握《意见》的核心要义。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持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指导思想、监督重点,从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和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加强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持以******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从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重点是“五个强化”,包括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强化”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着力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确保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责任。《意见》坚持党***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责任,统筹党内各项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动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职责;既强化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重点。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项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持和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持和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xx******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和细化完善,又结合实际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xx******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和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高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四、不折不扣抓好《意见》贯彻落实。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责任。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与学习贯彻******新时代xx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相结合,与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二中、三中、四中、五中***精神相结合,与xx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责任分工,加强分类指导,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认真履行主体责任,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确保《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项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主动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和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担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责任。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自己摆进去,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责任和权力、探索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职责,强化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和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动,确保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的部署和要求。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执行,是我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意义。特别是针对同级监督工作,带来了几个比较明显的变化:

一是促使人们对同级监督的理解发生了很大转变。由于以前没有强调“相互监督”的理念,以及在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委“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相比,地位更高、权力更集中、更不易监督,一些党委“一把手”因权力不受监督而频频落马的现实情况,人们认识理解同级监督问题,绝大多数都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的职责要求,从如何发挥同级纪委监督作用、如何有效监督好同级党委“一把手”权力,这个监督理念作为根本出发点。虽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提出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但绝大多数人还是习惯性认为,同级监督主要就是指纪委对同级党委、尤其是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同级监督的“风向标”。这个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大多数专家学者以及相当多的纪检监察实践工作者,还是围绕如何发挥同级纪委作用监督好同级党委这单一路径,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明确指出,“**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意见》更进一步把同级相互监督的措施和要求一条条开列出来,使“同级监督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同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以及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重大理念,以党中央制度文件形式,非常清晰、全面地表达出来。因此,同级监督的内涵既要包括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之间的相互监督,还要包括同级党委“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级监督的重点和难点,仍然是针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权力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班子成员往往也是同级党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部门的“一把手”,通过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同级监督作用,使这些大大小小的“一把手”都能得到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同级监督的本质仍然是“一把手”监督。

二是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和主体责任意识被大大激发出来。原来一谈到同级监督,就以为是纪委如何监督好同级党委;很多地方党委都把同级监督责任踢给同级纪委,造成纪委的被动应付;由于以前同级党委在同级监督中的被监督者角色,以及对同级纪委的领导角色,这双重尴尬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客观造成了同级纪委的不敢、不想、不能监督同级党委,以及同级党委的不甘、不愿被同级纪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虽然对党委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同级监督领导责任做了明确,但对责任如何落实、具体举措包括哪些,规定得都比较笼统、简略。《意见》对同级监督中党委的领导职责和具体监督任务进一步明确,把监督措施进一步细化,使同级党委明白了自己要干什么,怎样去做。如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等等。这些要求,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而且还大大激发了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同级监督工作要由同级党委主导,同级党委要由幕后走向前台,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和同级监督主体责任切切实实担负起来。同级党委“一把手”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不仅要约束好自己,还要负责监督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好同级纪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同级监督的主角,由原来的同级纪委,变成了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角色的转变,也必然要带来同级党委监督举措和监督效果的彻底改变。同级监督根本理念的彻底转变,标志着以党委为关键着力点的同级监督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三是同级监督各个监督主体监督责任被进一步压实。《意见》明确提出,**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压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健全制度机制。这句话点到了问题的“要害”,加强“一把手”和同级监督,就必须明确各监督主体的监督责任和监督任务重点,进一步细化监督的有效措施和办法,构建系统完善、科学有效的“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工作机制。《意见》对同级监督的监督主体,除去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外,还进一步分别明确了同级党委、同级纪委、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相互监督的监督责任和监督重点。通过进一步明确各个监督主体的监督内容和工作要求,有助于进一步压实同级监督责任,减少推诿和卸责;通过进一步明确所有领导班子成员的相互监督责任和任务要求,有助于约束大家既要自觉接受监督,还要主动监督班子成员其他人,如果发现问题不主动报告,就要被追责问责。这就从制度层面杜绝了所有监督主体都不能当“看客”的心态,在强化同级监督“责任链条”这个问题上,大家都必须保持警觉心态,既要约束好自己,还要监督好别人。同级相互监督监督主体和监督责任的进一步明确,有利于形成相互监督的氛围,有利于贯彻民主集中制原则,有利于优化净化政治生态,有利于全面从严治党战略向纵深推进,有利于党中央重大战略决策的顺利实施。

纪检监督的三种方式。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报告

这份报告被广泛使用。根据上级的部署或工作计划,每完成一项任务,都要向上级报告,反映工作的基本情况、工作中的经验教训、存在的问题和今后的工作思路,以获得上级领导部门的指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一、专题传达学习,充分加强认识。

20xx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二、对照意见,切实开展“回头看”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三、立足职责定位,发挥监督专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区委:

按照区委关于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相关精神,我局党组高度重视,赓即召开专题党组会,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研究贯彻落实工作,并对照《意见》5个部分25项工作开展“回头看”。现将贯彻学习和“回头看”情况报告如下:

2021年x月xx日,我局召开局党组会,专题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局党组书记、局长xxx在会议上指出,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坚持和加强党的领导、深化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也是坚持和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强化对权力运行的制约和监督的重要内容。这次印发《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释放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从严治党的鲜明信号,并从制度层面对监督工作作出规范完善,为我们推进更加严格的约束、更加科学的监督提供了重要遵循,必须全面深刻领会,把文件各项要求落细落实。

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也纷纷表示,要提高自己的政治站位,深刻认识到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从严要求、更是关心爱护,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接受监督、自觉配合监督,使在监督下开展工作成为一种习惯、一种常态。

派驻纪检组强调,要敢于动真碰硬,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加强日常管理监督,构筑立体式、全方位监督网络。同时,领导班子成员之间要开展好批评和自我批评,纪检监察机关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

单位“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对照《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围绕个人思想作风、学习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四个方面开展了对照检查,认真查找自身存在问题。主要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

(一)党性修养、思想觉悟和法纪意识认识不到位。平日里忙于工作,对于思想、政治、法律等方面学习不够,导致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和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不能得到有效贯彻落实。

(二)落实主体责任措施不够到位、成效不够明显。未能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特别是在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工作中,一般都是部署多,督促推进不够。

(三)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较弱。纪律和规矩意识不够强,特别是八小时工作时间外的生活中廉洁自律意识有待加强。

(四)党建学习重形式轻效果。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执行不严格,对“抓发展必须抓党建、抓党建就是抓发展”的理念认识不到位,存在重业务轻党建的现象。

(五)监督协调贯通机制不够健全,监督合力尚未形成。现有的干部监督方式仍以“从上对下”的监督为主,群众监督的主渠道作用发挥得还不够充分。

(一)提高政治站位,增强“关键少数”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要紧盯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是否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贯彻落实党中央决策部署,自觉适应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不断提高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是否坚持党建业务一起抓,推动形成决策科学、执行坚决、监督有力的权力运行机制;是否带头遵守党的六项纪律,带头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反对“四风”。要着力发展健康的党内政治文化,把党史学习教育作为加强党的政治建设的重要抓手,同时不断加强警示教育,充分发挥一把手典型违纪违法案例的反面教材作用,强化通报曝光,引导督促“关键少数”加强自我监督。

(二)紧盯三个环节,对领导干部用权全程监督。一是完善选人用人机制,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强化对一把手和班子成员选拔动议、研究、考核、公示、谈话等环节的监督,严格把好干部选拔任用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健全干部带病提拔问责机制,严肃查处选人用人中的不正之风。二是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权力运行的监管,推进机构、职能、权限、程序、责任法定化,全面推行权力清单、负面清单和责任清单制度,抓好关键环节排查和重点领域防控。三是加强经济责任离任审计,一把手离任、转任前,提前与审计机关沟通,保证足够时间全面审计一把手任职期间的经济责任,加大离任审计的力度,分清经济责任,使离任干部不交马虎账,下任干部不接糊涂班。

(三)压实工作责任,凝聚对领导干部监督的工作合力。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督促局党组认真贯彻落实《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压实局党委书记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其他班子成员的“一岗双责”,定期听取工作汇报,认真参加民主生活会,通过加强检查考察、谈心谈话等方式,了解情况、发现问题,充分有效履行监督职责,层层压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局机关纪委配合区城管局派驻纪检组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完善细化谈话提醒、述责述廉等制度,把握运用好“四种形态”,切实体现严管即是厚爱。

(四)强化精准思维,推动领导干部担当尽责落到实处。要精准聚焦紧盯“关键少数”,重点聚焦班子成员和廉政风险易发多发岗位,精准有力问责,坚持权责统一、失责必问,紧盯领导干部公权不用、公权私用、公权乱用,实施规范问责、精准问责。同时,整合现有监督制度,加强对关键少数、重点岗位的信息化监督,实现举报、查证、反馈、信息报送一体化,进一步提升监督效能,着力解决压力传导层层递减、责任链条逐级松动、管党治党宽松软等问题。

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笔者认为,上到中央,下到地方,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决策者在认识上是清楚的,态度上是坚定的,目标上是一致的,具体到实际运用上看,整个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工作思路清晰,制度健全,任务明确,措施得当,也取得了实实在在的效果。但有“三种现象”不容忽视,值得我们认真地分析和研究,并在以后的工作中注意加以解决。

一是“虚”存“实”亡的现象。我们常常会看到这样一些新闻:某某地方连续出现了违法违纪事件,造成了不可挽回的损失;某某部门又发生了因干部方法简单,作风粗暴引起矛盾激化群体上访问题等等,这个时候,老百姓就会质问:纪检监察部门“早”干什么去了?党组织和政府是怎样教育、培养干部的。从这种情况不难看出,在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上,虽然机构健全,理论成熟,方法多样,事例典型,既有党内的,又有党外的,既有正面的,又有反面的,既有组织的,又有舆论的等等,因而在有些人们看来,我们的管理“实实在在”,我们的形势“一片大好”,实际上,在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是“徒具形式”,“形同虚设”,甚至将纪检干部视作“另类”,将纪检、监察说成是“聋子的耳朵--只有个摆设”,没有真正将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列入到议事日程,致使这保障各项工作顺利推进的“发动机”生锈、搁置。究其原因不外乎个别领导干部,特别是部门“一把手”认识模糊,思想麻痹,再或就是个人的,小团体的利益驱动使然。

二是“宽”多“严”少的现象。在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过程中,虽然制定了许多制度,提出了许多措施,但是体现到落实上,行动中,往往存在着监督跟不上,教育无效果,致使在“出了问题”的时候,个别部门和单位对违纪干部“宽大处理”者多,严格制度者少,甚至个别领导干部为单位的问题“推诿”,为干部的错误“护短”,为个人的失职“遮掩”,该大会处理的小范围解决,该严肃对待的“轻描淡写”,不了了这,从而大家“一团和气”,还美其名曰:人性化、人情味、其实质,从大的方面讲,就是党性丧失、原则错位、宗旨淡漠、利令智昏,从小的方面说,至少也是目光短浅、能力低下、素质不高、自甘落后。

三是“厚”比“薄”彼的现象。这里特指在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中,存在着重业务、轻教育;重教育,轻监督;重限前,轻长远;重形式、轻内容的问题。表现在:个别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轻视监督、弱化监督、害怕监督,出现了以教育代替监督,以业务培训代替思想教育,甚至常年不研究、不安排、不组织、不落实,在上级检查时究于应付或玩文字游戏。同时,个别部门和单位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还存在着上班时抓得紧,八小时以外放得松,党内抓得紧,党外放得松,对人抓得紧,对己放得松的“老毛病”,致使监督失灵、干部的思想滑坡。

“三种现象”是个别的,但危害却得广泛的,其后果还直接影响了党和政府在人民群众中的良好形象,损害了国家和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同时,它也是广大干部健康成长的一种毒瘤。因此,进一步加强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仍是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工作,需要各级党组织的精心领导,需要广大干部的自警自励,需要社会各界的共同参与,更需要存在这“三种现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的“觉醒”和奋起直追。具体讲,有四个方面的建议:一是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干部,特别是部门和单位的领导干部,要把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工作提升到贯彻落实党的十六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和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来深刻认识,真正达到入心入脑,做一个思想上的“明白人”;二是夯实各级党组织和纪检要、检察、组织、人事等部门以及单位主要负责人的责任,真正使我们在村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上好措施和制度变为广大大干部的自觉行动;三是扩展和延伸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工作的广度和深度,结合业务特点,单位实际和干部的思想动态,有针对性地吸纳社会各届参与到我们对干部的监督和教育中来,真正使我们的工作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部;四是要善于总结经验,吸取教训,探索规律,把握方向,建立起干部监督和教育的长效机制,真正使我们的各项工作步入规范化、良性循环的轨道。

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党委是党执政兴国的指挥部,一把手是党是党事业发展的领导雁。要加强对高级干部的监督,各级党委(党组)要加强对管理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强调解决同级监督问题,关键在于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和相互监督的意识。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新征程,进入第二个百年目标,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和风险挑战。只有坚定不移地坚持党中央的集中统一领导,不断推进党的伟大自我革命,才能有效地监督和利用关键。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定不移地推进全面从严治党,推动落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责任、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两责、纪检机关专项监督,形成了许多有效的做法和经验。同时,必须清楚地看到,对一把手的监督仍然是一个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制度和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仍然十分紧迫。领导干部责任越重要,岗位越重要,监督越重要。要解决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问题,必须明确监督重点,夯实监督责任,细化监督措施,完善制度机制。各级党委(党组)要充分认识和加强一把手。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完善党和国家监督体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不断增强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推动中国特色监督制度优势更好转化为治理效能。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要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

各级领导干部要从政治上认识领导职责中包含监督职责,增强监督意识,履行监督责任;正确对待党组织和群众的监督,勇于纠正错误,切实改进工作;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主动接受监督,决不能拒绝监督、逃避监督。“一把手”要自觉置身党组织和群众监督之下,强化责任担当,加强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和下级领导干部的监督。

(一)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强化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必须以强有力的监督促使其做到位高不擅权、权重不谋私。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二)“一把手”要以身作则,自觉接受监督。“一把手”必须旗帜鲜明讲政治,带头做到“两个维护”,带头落实党内监督各项制度,在履行管党治党责任、严格自律上当标杆、作表率,既要自觉接受监督,又要敢于担当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高级干部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廉洁治家,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始终保持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三)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上级“一把手”必须抓好下级“一把手”。中央政治局委员要注重了解分管部门、地方、领域党组织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督促有关地方和部门“一把手”履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做到廉洁自律,发现问题及时教育提醒。中央纪委、中央组织部应当加强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的监督,督促省级党委加强对下级“一把手”的管理。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情况作为每年述职的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同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

(四)严格执行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下级“一把手”落实责任不到位、问题比较突出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通过抓好组织实施和督促检查、提出整改建议等方式,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制度,考核结果作为对“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五)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完善“三重一大”决策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防止出现搞一言堂甚至家长制问题。中央组织部应当对省级党委、中央单位“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纪委书记、派驻纪检监察组组长发现“一把手”违反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六)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及时发现问题。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定位,查找纠正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被巡视巡察党组织“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深入了解。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七)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建立健全述责述廉制度。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八)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认真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中央委员会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中央报告或者实名向中央纪委常委会反映。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发现问题坦诚向对方提出,发现“一把手”存在重要问题的可直接向上级党组织报告。坚持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九)发挥领导班子近距离常态化监督优势,提高发现和解决自身问题的能力。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建立健全相关制度。领导班子成员应当本着对自己、对同志、对班子、对党高度负责的态度,相互提醒、相互督促,把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增强领导班子战斗力;发现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有违纪违法问题的,应当及时如实按程序向党组织反映和报告,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

(十)坚持集体领导制度,严格按规则和程序办事。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十一)督促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抓好职责范围内管党治党工作。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委应当向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十二)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发现问题及时报告。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当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组织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党组织报告。不按要求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分领域形成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报告。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的分析,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领导班子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四)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如实报告领导班子成员履职尽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纪委书记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主要负责人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五)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把管理和监督寓于实施领导的全过程。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做到责任清晰、主体明确、措施管用、行之有效。

(十六)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推进监督工作规范化。党委(党组)要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七)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推动构建亲清政商关系。高级干部要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为全党作出示范。党委(党组)要抓好相关规定落实,营造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八)加强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的指导,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上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有计划地参加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重点检查“一把手”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是否态度鲜明,民主生活会是否真正红脸出汗。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九)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落实干部考察考核制度。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强化对下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拟任人选的把关,压实分析研判和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各环节的领导责任。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凡提四必”程序,全面考察干部。纪检机关应当动态更新领导干部廉政档案,严把党风廉政意见回复关。党委(党组)要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进行专项考核。

(二十)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对群众反映多的领导干部及时敲响警钟。党委(党组)要重视信访举报工作,了解掌握群众对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领导干部要倾听群众呼声,严肃认真地对待群众的意见、批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对信访举报情况定期开展分析研判,对反映的问题提出有针对性的处置意见,督促信访举报比较集中的地方、部门、单位党组织查找分析原因。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进行专题分析,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开展谈心谈话。

(二十一)推动问题整改常态化,完善纪检监察建议制度。党委(党组)、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开展警示教育。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二十二)加强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各级党委(党组)必须坚决落实党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决策部署,领导好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注重发挥基层党组织日常监督和党员民主监督作用。

(二十三)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各级党委要切实发挥党内监督带动作用,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加大统筹力度,整合各类监督信息资源,有效运用大数据,建立健全重大监督事项会商研判、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移送机制,定期听取工作情况汇报,使各类监督更加协同有效。

(二十四)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增强监督实效。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以严格的执纪执法增强制度刚性,对滥用职权、以权谋私的坚决查处,对不抓不管、失职失责的严肃问责。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五)积极探索创新,增强针对性、有效性。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折不扣执行到位。加强分类指导,细化监督举措。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创新相结合,鼓励地方、部门和单位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为加强对主要领导干部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根据《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文件精神,结合我区实际,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总体要求。

党的十八大以来,自治区党委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论述,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不断压实党委(党组)主体责任、书记第一责任人职责、领导班子其他成员“一岗双责”、纪检机关监督专责,着力破解对“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难题,形成了许多有效做法和经验,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同时,必须清醒地看到,“一把手”违纪违法问题仍时有发生,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完善党内监督体系、落实监督责任的任务依然十分紧迫。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以有效监督把“关键少数”管住用好,充分发挥党员领导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和表率引领作用,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战胜前进道路上的各种艰难险阻,奋力开启建设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壮美广西新征程,谱写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广西篇章。

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促进主动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强化上级党组织监督,做实做细同级监督,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工作格局。全面落实党内监督制度,突出政治监督,重点强化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践行“两个维护”情况的监督;强化对立足新发展阶段、贯彻新发展理念、服务构建新发展格局,推动高质量发展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监督责任情况的监督;强化对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依规依法履职用权、担当作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推动党员领导干部增强政治意识,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

二、聚焦“关键少数”,切实加强对“一把手”的监督。

(一)强化对“一把手”履职用权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被赋予重要权力,担负着管党治党重要政治责任。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要带头遵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主动向党组织请示报告工作,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其实施细则精神,自觉反对特权思想、特权现象。各级党委(党组)、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要突出对“一把手”的监督,将“一把手”作为开展日常监督、专项督查等的重点,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党委(党组)应探索建立“一把手”权力清单和负面清单制度,围绕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三方面厘清权力明细,划定权力红线,明确“一把手”职责边界。纪检机关要加强对两项清单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特别是对违反负面清单的要依规依纪严肃查处,防止“一把手”权力“脱缰”。

(二)落实“一把手”第一责任人职责。党委(党组)建立完善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监督谈话、专题约谈、委托谈话工作机制。上级“一把手”对下级“一把手”定期开展监督谈话,对存在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进行批评教育,对存在轻微违纪问题的及时予以诫勉。上级“一把手”定期选取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不到位、存在问题突出的领域或部门,对下级“一把手”进行专题约谈,提出整改意见,督促落实责任。纪检机关在处置同级党委(党组)管理的“一把手”问题线索时,对情节轻微、适用“第一种形态”处理的,可委托同级党委(党组)“一把手”对其进行谈话,推动第一责任人切实履行职责。上级“一把手”要将监督下级“一把手”的情况作为每年述职重点内容,对下级新任职“一把手”应当开展任职谈话,进行廉洁从政教育。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健全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考核机制,考核结果作为“一把手”选拔任用、实绩评价、激励约束的重要依据,对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不担当、不作为的,依规依纪追究责任。

(三)认真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的监督检查,并作为巡视巡察、审计监督、专项督查的重要内容。组织部门要对“一把手”贯彻执行民主集中制情况进行重点监督,把“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纳入巡视巡察和基层党建“两随机”调研指导内容。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发现“一把手”违反民主集中制、“三重一大”决策程序的问题,应当及时提出意见,对纠正不力的要向上级纪委、派出机关反映。

(四)及时掌握对“一把手”的反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下级党委(党组)“一把手”的日常监督,通过驻点调研、专项督查等方式,全面掌握其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落实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负责人同下级“一把手”谈话制度,上级纪委书记、组织部长每年至少与下级“一把手”开展一次谈心谈话,发现一般性问题及时向本人提出,发现履行全面从严治党第一责任人职责不力、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规依纪问责,发现严重违纪违法问题向同级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并依纪依法处理。纪检机关要建立完善“一把手”涉嫌违纪违法问题线索直报制度,发现同级“一把手”问题线索应及时向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对下级“一把手”问题线索优先办理、及时处置,处置情况向同级党委(党组)及上级纪检机关报告。开展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扩大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工作,述责述廉报告在一定范围内公开。

(五)巡视巡察工作要紧盯“一把手”。党委(党组)要坚持“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的巡视工作方针,坚守政治巡视巡察定位,查找纠正在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等方面的政治偏差。巡视巡察组应当把“一把手”作为监督重点,进驻前向纪检机关、组织部门深入了解“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等方面情况。巡视巡察谈话应当将“一把手”工作、生活情况作为必谈内容,对反映的重要问题特别是“一把手”涉嫌违规违纪违法问题,通过查阅资料、受理信访、下沉了解等多种方式深入了解核实。巡视巡察报告应当将“一把手”履行第一责任人职责和廉洁自律情况特别是存在的问题单独列出,提出明确意见和整改要求。

(六)开展领导干部廉政家访。党委(党组)根据实际情况,逐步探索建立“一把手”对同级领导班子成员和下级“一把手”入户廉政家访工作制度,通过了解干部家境解难事,掌握干部思想解心结,体察家风家教识人品,排查廉政风险早提醒。领导干部要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自觉带好头、作好表率,强化本人及家属“家庭助廉”意识,充分发挥家庭监督作用。通过廉政家访,督促“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洁齐家、严以治家,自觉净化朋友圈,引导其家属做好“贤内助”、常吹“廉政风”。

(七)加强领导班子成员相互监督。各级领导班子成员必须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发现其他成员有违反党章、破坏党的纪律、危害党的团结统一的行为,应当及时向党委(党组)主要负责人报告或者实名向纪检机关反映,对隐瞒不报、当“老好人”的要连带追究责任。党委(党组)“一把手”要管好班子、带好队伍,经常开展谈心谈话,切实履行好教育、管理、监督责任;对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所作的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时,要进行教育提醒,不能“一签了之”。领导班子成员之间应当经常交换意见,相互提醒、相互督促,坦诚提出问题。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一把手”要带头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领导班子成员按规定对个人有关事项以及群众反映、巡视巡察反馈、组织约谈函询的问题实事求是作出说明。

(八)坚持集体领导制度。健全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合理分解、科学配置权力。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集体领导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坚决防止以专题会议代替常委会会议作出决策,坚决防止以党委集体决策名义集体违规,坚决防止“一把手”搞“一言堂”、“家长制”,决不允许领导班子成员将分管工作、分管领域变成不受集体领导和监督的“私人领地”。完善领导班子议事规则,对“三重一大”等重要事项须提交领导班子会议讨论,会前按规定做好征求意见和充分酝酿工作,会中领导班子成员应当充分发表意见,实行“一把手”末位表态,意见分歧较大时应当暂缓表决,对会议表决情况和不同意见应当如实记录、存档备查。

(九)督促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分解工作任务。“一把手”要定期听取领导班子其他成员履行管党治党责任的情况汇报,发现责任落实不到位的及时约谈。纪检机关应当向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通报其分管部门和单位领导干部遵守党章党规、廉洁自律等情况,推动领导班子其他成员抓好分管部门和单位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党委(党组)要建立党委常委会(党组会、党委会)审议重要违纪违法案件制度,由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通报案情,分管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检视反思,其他常委(党组成员、党委委员)对照查摆,党委(党组)书记全面点评,严格落实“一岗双责”。

(十)严格执行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党委(党组)应建立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对领导班子成员存在违规插手干预干部选拔任用、工程建设、项目招投标、执纪执法司法等问题的,受请托人应全面如实记录,并及时向所在部门和单位党委(党组)书记和纪检机关主要负责人报告。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对来自其他领导干部家属亲友的违规干预行为应当坚决抵制,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纪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报告。不按要求记录、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一)建立健全政治生态分析研判机制。党委(党组)每年对本地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综合分析不少于一次,并经常听取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相关报告,认真查找领导班子自身存在的突出问题,采取有力措施加以解决。纪检机关应当加强对审批监管、工程建设、资源开发、金融信贷等领域情况的分析和研判,注重发现普遍性问题,形成专题报告,促进同级党委(党组)领导班子成员加强对关键岗位的管理监督。

(十二)完善纪委书记谈话提醒制度。纪委书记、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主要负责人应当牢固树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各级纪检监察机关及其派驻(出)机构主要负责人应主动与同级领导班子成员谈心谈话,发现领导班子成员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及时进行提醒;发现存在重要问题的,及时向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党组)书记报告,全面准确反映情况。不报告或者不如实报告的,依规依纪严肃追究责任。

(十三)落实上级党组织对下级党组织的监督责任。党委(党组)要切实管好自己的“责任田”,综合运用检查抽查、指导民主生活会、受理信访举报、督促问题整改等方式,加强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要把制度的笼子扎得更紧更牢,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健全任职回避、定期轮岗、干部交流制度,对“一把手”制定更严格的管理制度。坚持和完善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对抽查核实发现存在漏报瞒报情形的,严格按查核结果处理办法等有关规定处理;强化领导干部年度报告事项受理审核,对新增配偶子女经商办企业情况,严格按有关规定进行甄别和规范;推进“一把手”个人有关事项在领导班子中公开工作。健全干部双重管理制度,明确主管方、协管方对双重管理干部的监督职责。

(十四)规范领导干部家属从业行为。各级领导干部要自觉带头执行规范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规定,相关情况应如实向组织报告,未如实报告的,由纪检机关、组织部门依规依纪严肃处理。领导干部与企业家交往必须守住底线、把好分寸,“一把手”要带头落实“亲”、“清”要求,不得以权谋私,搞暗箱操作和利益输送;管住管好自己的家属亲友,决不允许他们利用本人职权敛财谋利,防止居心不良者对家庭成员进行“围猎”。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加强对构建亲清政商关系情况的监督检查,及时处置投诉举报,发现问题依规依纪严肃处理。

(十五)加强对下级党组织民主生活会的指导。党委(党组)要履行组织开好民主生活会的领导责任,统一确定或者批准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主题。严格执行上级党委(党组)成员指导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制度,上级党委(党组)每位成员分别联系指导1—2个下级党组织领导班子年度民主生活会。在年度民主生活会上,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必须开展态度鲜明的批评和自我批评,民主生活会必须真正“红脸出汗”。组织部门应当会同纪检机关对下级单位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进行督促检查和指导,对不按规定召开的严肃指出并纠正,对走过场的责令重新召开。对下级党组织所辖地区、部门、单位发生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等重大问题的,督促下级领导班子及时召开专题民主生活会。

(十六)强化选人用人的组织把关。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对下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实行分级分类考核,同巡视巡察、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督查、相关业务部门考核发现的问题相结合,进行全面客观评价。组织部门应当按照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相关规定,在干部选拔任用的动议环节即启动“凡提四必”程序,坚决防止“带病提名”、“带病提拔”。每年可以选定部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进行重点考核,对问题反映较多的,视情况启动专项考核。纪检机关应当健全完善“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成员廉政档案并动态更新,对干部选拔任用前征求党风廉政意见的,综合分析研判,认真开展核查,严把政治关、品行关、作风关、廉洁关。

(十七)定期分析研判信访举报情况。党委(党组)要及时了解掌握群众对下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的反映。纪检机关、组织部门应当每半年对群众反映领导干部的信访举报情况开展综合分析,对涉及下级“一把手”及领导班子其他成员的信访举报问题及时受理、及时处置,对社会反映突出、群众评价较差的领导干部情况及时向同级党委(党组)报告,对一般性问题及时开展谈心谈话,抓早抓小抓预防,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

(十八)做好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党委(党组)、纪检机关要切实做好查办严重违纪违法案件的“后半篇文章”,建立完善“一案一通报、一建议、一谈话、一警示、一整改、一评议”的以案促改工作机制,督促下级党组织和“一把手”履行好以案促改工作的主体责任和第一责任人职责。针对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暴露出的问题,完善纪检监察建议提出、督办、反馈和回访监督机制。党委(党组)、纪检机关、组织部门要加强对问题整改情况的监督检查,通过审核整改报告、督办重点问题等方式,压实主体责任,督促整改落实到位。对整改问题不及时不到位甚至拒不整改的,依规依纪严肃处理,对典型问题通报曝光。

五、加强党的领导,一体推进落实“两个责任”

(十九)强化党委(党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自觉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领导好本地本部门本单位党内监督工作,抓好督促检查。把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摆在管党治党突出位置,通过抓好“关键少数”带动“绝大多数”。统筹党内各项监督,推动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财会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贯通协调,形成合力。支持和监督纪检机关履行监督责任,督促党的工作机关加强职责范围内职能监督工作。

(二十)发挥纪委监委专责机关作用。纪委监委要强化政治监督,做实日常监督,督促各级“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履行好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好党中央以及自治区党委决策部署。精准有效运用“四种形态”,严格落实“三个区分开来”,积极为干部撑腰鼓劲。加强对下级纪委监委的领导,大力支持下级纪委监委、派驻(出)纪检监察机构履行监督职责,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完善全覆盖的监督机制。加强纪检监察机关自身建设,健全内控机制,自觉接受监督,确保权力受到严格约束。

(二十一)支持鼓励积极探索创新。各级党组织和领导干部要切实抓好本实施意见的贯彻落实,对各项监督制度不打折扣、不搞变通,坚决执行到位。积极发扬首创精神,注意与基层创新相结合,持续探索强化监督的有效办法和举措,及时总结经验,不断增强监督实效。

各地各部门各单位在实施过程中遇到的重要情况和重大问题要及时向自治区党委报告。

《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颁布执行,是我国全面从严治党制度建设的又一“里程碑”,对加强“一把手”监督和同级监督,具有重大的理论指导和实践探索意义。特别是针对同级监督工作,带来了几个比较明显的变化:

一是促使人们对同级监督的理解发生了很大转变。由于以前没有强调“相互监督”的理念,以及在同级领导班子成员中,党委“一把手”与其他班子成员相比,地位更高、权力更集中、更不易监督,一些党委“一把手”因权力不受监督而频频落马的现实情况,人们认识理解同级监督问题,绝大多数都是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的各级纪律检查委员会关于“加强对同级党委特别是常委会委员、党的工作部门和直接领导的党组织、党的领导干部履行职责、行使权力情况的监督”的职责要求,从如何发挥同级纪委监督作用、如何有效监督好同级党委“一把手”权力,这个监督理念作为根本出发点。虽然《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也明确提出要“强化自上而下的组织监督,改进自下而上的民主监督,发挥同级相互监督作用”,但绝大多数人还是习惯性认为,同级监督主要就是指纪委对同级党委、尤其是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监督,同级纪委对同级党委的监督是同级监督的“风向标”。这个观点虽然具有一定的片面性,但大多数专家学者以及相当多的纪检监察实践工作者,还是围绕如何发挥同级纪委作用监督好同级党委这单一路径,进行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央纪委十九届四次全会上明确指出,“破解同级监督难题,关键在党委常委会,要用好批评和自我批评武器,增强主动监督,相互监督的自觉”;《意见》更进一步把同级相互监督的措施和要求一条条开列出来,使“同级监督是在同级党委领导下的、同级纪委和同级党委以及同级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这一重大理念,以党中央制度文件形式,非常清晰、全面地表达出来。因此,同级监督的内涵既要包括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之间的相互监督,还要包括同级党委“一把手”和其他领导班子成员之间的相互监督。同级监督的重点和难点,仍然是针对同级党委“一把手”的权力如何进行有效监督。由于同级班子成员往往也是同级党的工作委员会以及其他部门的“一把手”,通过充分发挥相互间的同级监督作用,使这些大大小小的“一把手”都能得到有效监督,由此可见同级监督的本质仍然是“一把手”监督。

二是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和主体责任意识被大大激发出来。原来一谈到同级监督,就以为是纪委如何监督好同级党委;很多地方党委都把同级监督责任踢给同级纪委,造成纪委的被动应付;由于以前同级党委在同级监督中的被监督者角色,以及对同级纪委的领导角色,这双重尴尬角色,在一定程度上客观造成了同级纪委的不敢、不想、不能监督同级党委,以及同级党委的不甘、不愿被同级纪委监督。《中国共产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规定》等党内法规文件,虽然对党委的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和同级监督领导责任做了明确,但对责任如何落实、具体举措包括哪些,规定得都比较笼统、简略。《意见》对同级监督中党委的领导职责和具体监督任务进一步明确,把监督措施进一步细化,使同级党委明白了自己要干什么,怎样去做。如党委(党组)要加强对全面从严治党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党委(党组)要全面履行加强和规范党内政治生活的领导责任、党委(党组)要制定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年度计划、党委(党组)要完善落实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的具体举措、党委(党组)要定期分析本地区本部门本单位政治生态状况,等等。这些要求,不仅进一步强化了同级党委的领导作用,而且还大大激发了同级党委的主体责任意识,开展同级监督工作要由同级党委主导,同级党委要由幕后走向前台,采取有力有效措施,将全面从严治党领导责任和同级监督主体责任切切实实担负起来。同级党委“一把手”也要强化责任意识,变被动监督为主动监督,不仅要约束好自己,还要负责监督好领导班子其他成员,领导好同级纪委的监督检查工作。同级监督的主角,由原来的同级纪委,变成了同级党委和同级纪委,角色的转变,也必然要带来同级党委监督举措和监督效果的彻底改变。同级监督根本理念的彻底转变,标志着以党委为关键着力点的同级监督工作机制正在形成。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强化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与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意见》贯彻***总书记关于强化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检视,构建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全覆盖的监督体系,对于提升新时代党建质量,发挥全面从严治党指导保障作用,保证我们党始终成为**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坚持领导核心具有重要意义。

制定《意见》是坚强党的全面领导、维护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必然要求。领导干部是党的执政骨干,“一把手”是党的事业发展的领头雁,在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上必须作表率、打头阵。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面临前所未有的复杂环境与风险挑战。制定《意见》,适应新发展阶段要求,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政治监督,有利于督促各级“一把手”与领导班子在思维上政治上行动上始终同以***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团结带领广大干部群众顽强奋斗,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提供坚持保障。

制定《意见》是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对“一把手”监督与同级监督难题的迫切需要。党的十八大以来,党中央坚强思维从严、监督从严、执纪从严、治吏从严、作风从严、反腐从严,推进落实管党治党主体职责与监督职责,全面从严治党取得了历史性成就,反腐败斗争取得压倒性胜利并全面巩固。但从近几年查处严重违纪违法案件情况看,“一把手”出问题占相当比例,对“一把手”监督仍是薄弱环节,落实监督职责的任务依然非常紧迫。领导干部职责越重大、岗位越重要,越要强化监督。制定《意见》,把党章党规相关规定细化具体化,把实践中有效做法上升为制度规范,有利于改善对“一把手”行使权力2021年x月,党中央印发了《关于强化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这是党中央首次聚焦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制定的专门文件,集中展示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加强自我监督的理论、实践与制度成果,彰显了党中央**党内监督难题的坚定决心。

《意见》着眼政治大局,坚强严的主基调,牢牢把握强化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的政治性,明确了强化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监督的重要意义、引领思维、监督着重,从强化对“一把手”的监督、同级领导班子监督与对下级领导班子的监督x个方面作出规定,对切实强化党对监督工作的领导提出要求。

坚定政治方向。《意见》坚强以***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维为引领,从坚强与强化党的全面领导出发,以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职责为主线,落脚在完善党与国家监督体系,实现党的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升上。《意见》通篇贯穿着领导干部要进取开展监督、自觉接受监督的要求。

突出政治监督。《意见》开宗明义强调了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的监督是政治监督,明确政治监督的着重是“五个加强”,包括加强对“一把手”与领导班子对党忠诚、践行党的性质宗旨,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与党中央重大决策安排、践行“两个维护”,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与监督职责等情况的监督。这“五个加强”是对政治监督内涵的集中概括,也是开展政治监督的主要出发点,目的是督促各级“一把手”与领导班子不断提升政治判断力、政治领悟力、政治执行力,自觉践行忠诚干净担当,带头维护党中央权威与集中统一领导,保证全党步调一致向前进。

落实政治职责。《意见》坚强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在谋篇布局上聚焦落实党委(党组)的主体职责,统筹党内各种监督,层层传导压力,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监督格局,推进各级党组织与领导干部把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职责作为最根本的政治担当。既突出党委(党组)主体职责、书记第一职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一岗双责”,又规定纪检机关监督专责、党的工作机关职能监督责任;既加强党组织自上而下的监督,又做实做细同级监督;既强化党委(党组)对监督工作的领导,完善党内监督体系,又以党内监督为主导,贯通各类监督,形成监督合力,增强监督实效。

突出监督着重。各级“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是“关键少数”,“一把手”是“关键少数”中的关键。《意见》把对“一把手”的监督作为重中之重,贯穿全篇各个部分。党委(党组)、上级“一把手”、领导班子成员以及纪检机关、党的工作机关五大监督主体,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视监督四类监督方式,都紧盯“一把手”;做实谈话提醒、民主集中制、述责述廉、干部人事管理、民主生活会、信访举报等各种监督制度,织密监督之网,使“一把手”置身于党组织与群众监督之下,切实让“一把手”时刻感受到用权受监督。

坚强与完善制度并重。《意见》立足坚强与完善现有制度,对党的十八大以来形成的新经验进行系统集成,既有对党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职责规定》等法规制度的重申强调了与细化完善,又结合现实创新方式方法。比如,在《**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规定的基础上,进一步明确述责述廉的范围与形式,要求下级“一把手”在上级党委常委会(党组)拓展会议上述责述廉、接受评议,不断提升述责述廉制度的执行效果。

切实抓好《意见》的贯彻落实,是各级党组织与领导干部的共同政治职责。各级党组织要抓好学习宣传、组织实施。自觉把学习贯彻《意见》和学习贯彻***新时代**特色社会主义思维相结合,和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与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相结合,和党史学习教育相结合,抓紧进行任务分解、职责分工,强化分类引领,研究制定具体落实举措,鼓励地方、部门与单位探究加强监督的有效办法,及时总结经验。要仔细履行主体职责,把《意见》实施情况作为各级党委定期检查、专项督查、巡视巡察的重要内容,保证《意见》的贯彻落实。

各级“一把手”与领导班子成员要从讲政治的高度认识监督工作。一方面,要自觉接受监督,明确权力边界、行为底线,增强自律意识、标杆意识、表率意识,带头落实《意见》规定的各种监督制度,不断增强贯彻执行《意见》的政治自觉、思维自觉、行动自觉,习惯在受监督与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另一方面,要增强监督意识,进取开展监督,不能患得患失、爱惜羽毛,当“老好人”,搞无原则一团与气,做到真管真严、敢管敢严、长管长严,真正为党负责、为同志负责,切实肩负起管党治党政治职责。

各级纪检机关要充分发挥监督专责作用。要将学习贯彻《意见》作为重要政治任务,把个人摆进去,牢固确立报告问题是本职、该报告不报告是失职的意识,敢于监督、善于监督。要坚决贯彻落实《意见》对纪检机关提出的具体要求,突出政治监督,紧盯职责与权力、探究总结日常监督的有效办法,并以严格执纪保障《意见》落地见效,增强制度刚性。同时,要立足职能责任,加强对党委(党组)、党的工作机关与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意见》举措要求的监督推进,保证各方面扎实监督、形成合力,共同落实好党中央的安排与要求。

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

范文(1)

《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的制定,是健全党和国家监督体系的又一力作,释放了一以贯之全面从严治党、不断强化对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的强烈信号,必将产生深远而积极的影响。现将学习心得汇报如下:

一是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是监督工作的“牛鼻子”。“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对一个地方、一个单位、一个领域的政治生态和党风政风、干部精神状态有着重要的直接的示范引领作用,如果“一把手”和领导班子出现廉政问题,必然会给政治生态和社会风气带来巨大的伤害。因此,必须始终聚焦“一把手”和领导班子来开展监督,抓住了“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这个关键环节,就抓住了监督工作的“牛鼻子”。

二是党委(党组)在党内监督中负主体责任。党委(党组)要按照《党内监督条例》的相关要求,切实履行党内监督的主体责任,党委(党组)书记要履行好第一责任人责任,班子成员要履行好分管范围内的“一岗双责”。要认真贯彻民主集中制,完善党委议事规则,加强领导班子内部监督。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主要负责人、关键岗位领导干部的监督,加强干部日常管理监督,掌握思想、工作、作风、生活状况。要坚持好党内谈话、述责述廉、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制度等,坚决有效地堵住权力任性的空间。

三是纪委要切实发挥好专责监督作用。作为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力量,纪委必须贯通履行协助职责和监督职责。要在上级纪委领导下发挥好对同级党委班子的监督作用,发现问题及时提醒,提出监督意见。要监督推动同级党委“一把手”加强对下级党委“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的监督,加强对下级党组织特别是“一把手”的监督,强化上级纪委对下级纪委的领导和监督,推动形成上下贯通的监督合力。要处理好监督与支持的关系,既履行好专责监督,又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推动党中央决策部署落地落实,推动地方政治生态进一步清朗。

四是监督要通过落实相关制度来实现。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必须依靠落实相关制度来保障和推动。要用好党内监督条例,通过派驻监督、信访举报受理、严把党风廉洁意见回复关、依规依纪进行执纪审查等,让监督带电长牙,切实发挥作用。要严格执行规范权力运行监督机制,尤其要聚焦“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党政“一把手”不直接分管人财物和末位表态、任职回避、定期轮岗、离任审计等制度执行情况,确保制度执行到位。要深入推进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监督、巡察监督统筹衔接,健全人大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统计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制度,以党内监督为主导,推动各类监督有机贯通、相互协调、形成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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