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实施方案(模板14篇)

时间:2023-12-18 14:52:04 作者:JQ文豪

工作方案的制定要考虑实际情况,合理安排人员和物资,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工作方案是项目管理的关键一环,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工作方案范文,供大家参考借鉴。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感染的疫情防控工作,有效切断病毒传播途径,减少人员聚集,防止交叉感染,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根据省、市文件精神和应对病毒感染指挥部关于做好清明节期间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霞应对疫情指挥部【__】58号)以及《民政局关于印发__年清明节工作方案的通知》(霞民政【__】17号),做好疫情期间清明节安全保障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牢记“加强疫情防控必须慎终如始,对疫情警惕性不能降低,防控要求不能降低,继续抓紧抓实抓细”“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把人民群众生命安全放在首位”一系列重要指示精神,从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和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的政治高度,以保障群众平安、有序祭扫为首要目标,认真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大力推进殡葬移风易俗,坚持以人民为中心,以维护社会稳定为目标,以维护群众利益为宗旨,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工作。

二、工作任务。

认真贯彻上级有关要求,建立健全沟通协调、运转高效的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机制和疫情防控机制。认真查找殡葬管理服务中的薄弱环节,扎实做好各项应急处置准备工作。践行生态文明战略,落实惠民殡葬政策,坚决落实各项规章制度和便民利民措施,大力弘扬先进殡葬文化,树立殡葬新风。

三、工作内容。

(一)落实属地防控责任。各村(社区)严格按照县街防控指挥部的要求,切实发挥联防联控机制作用,有关部门要密切配合、齐抓共管,扎实做好清明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祀组织管理。各村(社区)要采取发放一封信或倡议书等形式,积极劝导外出人员、海外乡亲在清明期间不返乡,鼓励海外乡亲采用网络祭祖或委托在家的亲戚朋友代为祭扫等方式完成祭扫心愿,通过建立亲属微信群、制作微视频、思念卡等绿色简约方式寄托哀思,切实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

(二)全力保障祭扫安全。各村(社区)要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监测预警、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对扰乱殡葬服务机构正常秩序、拒不服从防疫现场管控的,由公安机关依法予以处置。

(三)推进殡葬领域移风易俗。要紧紧围绕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广泛宣传__年清明期间各殡葬服务机构暂停群体性祭扫服务、实行限制性祭扫的规定,做到家喻户晓,赢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和支持。要抓住清明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工作的有利时机,通过报纸、电视、广播、互联网、短信、微信、宣传单等方式加强宣传,引导广大群众树立文明祭扫新风。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带动广大群众革除祭扫陋习。要发挥村(社区)委会、红白理事会、老人协会等基层自治组织作用,持续推进殡葬域移风易俗工作。

(四)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进一步加强所在村(社区)的宣传和管控。全街道干部职工,特别是党员干部要以身作则、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管好家人、亲属,发动街坊邻居自觉遵守规定,做文明安全祭扫的倡导者和实践者。各村(社区)要加强宣传教育和监督管理工作,如有违反县防指关于清明节祭扫规定的,一律依法依规从严处理。

四、工作步骤。

(一)宣传部署阶段(3月31日-4月3日)。

1:利用微信公众号清明节倡议书、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通告、至籍海外侨胞的一封信等内容。

2:成立清明节祭扫督导组,督导组到各村(社区)督导宣传政策,查看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通告、倡议书、标语、横幅等。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4日-4月6日)。

2:启动清明节期间的应急值守工作,各村(社区)清明节值班表于4月2日报街道党政办。

五、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克服松懈麻痹思想,把做好疫情期间清明节工作作为推进殡葬改革,维护社会稳定的重要内容抓实抓好。要建立清明节工作值班制度,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强化监督检查。要切实做好疫情期间群众祭扫活动服务工作,重点加强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的安全保障,关注舆情,及时妥善处理群众对殡葬服务单位的投诉。

(三)做好信息报送。要按照上级有关要求,按时报送相关信息,确保上报信息准确有效。各村(社区)应主动报送本辖区清明节工作措施、祭扫动态和意见建议,为科学决策提供依据。

疫情期间清明节祭扫工作方案

为贯彻落实好省委、省政府《关于统筹推进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工作的若干措施》和省民政厅《关于切实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殡葬服务机构疫情防控相关工作的通知》精神,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和群众祭扫管理工作的函》(湛殡改﹝2020﹞2号)和《关于做好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廉督字﹝2020﹞8号)文件要求。春分至清明节期间为我镇森林特别防火期,为切实做好春分至清明节期间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我镇结合工作实际,现制定横山镇2020年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方案。

按照“依法依规、属地管理、完善机制、科学高效、有效防治”的原则,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及省委、省政府各项决策部署,按照湛江市委、市政府和廉江市委、市政府的工作部署,切实抓好疫情防控、森林火险预防处置、山坟纠纷等工作的落实,全力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维护社会稳定。

各单位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清明节祭扫期间疫情防控工作的重要性,保持清醒头脑,认真落实行政领导负责制,做到守土有责。镇成立由镇委书记任总指挥的指挥部,各村(居)委会成立领导小组,由支部书记任组长,切实加强疫情防控、森林防火工作、山坟纠纷等工作的领导,并结合网格化工作机制,开展矛盾纠纷维稳事件、大姓宗族祭祖扫墓、华侨和港澳台胞及外国人回乡祭祖、涉军人员祭扫及森林火灾风险隐患排查,确保不发生输入性疫情、大规模集聚祭扫聚餐活动、严重纠纷案件和大的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对相关工作要早部署、早准备、早行动,做到组织到位、领导到位、措施到位,认真排查管控,把工作落细落实,减少风险隐患。

各单位要加强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形式,倡导群众开展文明祭扫,摒弃封建迷信,告别祭扫陋习。引导群众采取多种方式缅怀纪念故人,一是居家祭祀,倡导居民采取叠千纸鹤、买一束鲜花、建立亲友微信群等形式在家祭拜亲人,寄托思念、缅怀之情;二是提倡文明祭扫,可采取追忆故事、诵读祭文等方式寄托哀思,不借机搞封建迷信和传播邪教;三是网上祭祀,可通过引导各大姓宗族自建微信群和借助网络平台等,开展网上祭祀。

2.要落实镇、村干部、林业员、护林员、网格员的巡查责任,严禁大姓宗族违规祭扫;

4.要严格排查山坟纠纷、涉军人员祭扫等矛盾纠纷易发点,及早调解,防范未然;

5.要加强对山上作业人员的管理,签订防火责任书;

7.要加强值班,强化组织调度指挥工作。

镇及各村(居)委会坚持每天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做好上传下达工作,一旦发生疫情或山火等紧急事件,各单位要按规定及时上报镇指挥部,指挥部根据情况启动应急预案。春分至清明节期间,各单位要保持通讯畅通,精心组织,科学预防,以人为本,确保人员安全。

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

清明节将至,为做好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服务和安全保障工作,深入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我县《关于加快推进殡葬改革工作的实施意见》(乾办字[20××]121号)精神,突出“文明低碳祭扫”主题,全面推进殡葬改革,促进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和生态文明建设,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要深刻认识文明低碳祭扫是时代赋予清明节的全新内涵和基本要求,大力宣传家庭追思会、网络祭扫、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的现代祭扫方式,引导群众移风易俗树立文明新风尚。要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奠,低碳祭扫,教育引导群众接受文明低碳祭扫观念。党员、干部不仅要做带头文明低碳祭扫的坚定践行者,还要做积极宣传的模范,有效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和周围群众自觉抵制陈规陋俗和封建迷信活动,引导群众传承优秀殡葬文化,弘扬时代新风。要加强清明节祭扫工作的管理,在集中祭扫的殡葬服务场所,加强制度化建设和规范化管理。要继续开展鲜花换烧纸和志愿者宣传服务活动,加强对烧纸钱、焚祭品、放鞭炮等不文明祭扫行为的管控,坚决抵制祭扫过程中的封建迷信活动。注重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积极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充分发挥好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城乡基层组织作用,将文明低碳祭扫要求纳入村规民约,积极传播清明优秀传统文化,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要针对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时间、空间相对集中,保障安全压力大的特点,按照“全覆盖、零容忍、严执法、重实效”的原则,提早制定祭扫接待方案、人员交通疏导方案、突发事件应急预案。要完善安全保障机制,加强组织领导,我局成立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局长张录寿同志担任组长,副局长杨建团同志担任副组长,办公室设在民政局办公室。各镇、社区也要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和工作班子,主动加强与公安、消防、交通、林业、工商、城建、综合执法、物价等部门的协作,统筹安排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形成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要明确重点时段和重要场所的安全管控,严防意外安全事件发生。殡仪馆要进行消防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做到排查不留死角,整改不留问题,在祭扫高峰日要主动延长服务时间,实行全员上岗和24小时值班,落实突发事件零报告制度。各镇、社区民政工作站要配合有关部门加大野外祭扫用火巡查力度,防止发生森林火灾,并与村签定清明节安全目标责任书,做到任务明确,责任到人。

要以清明节为契机,向群众广泛宣传惠民殡葬政策,引导群众自觉参与殡葬改革,使惠民殡葬、绿色殡葬、人文殡葬深入人心。要结合我县重点区域坟墓整治工作,认真梳理殡葬救助制度在资金筹措、救助对象、救助程序、政策宣传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健全完善管理运行机制,做到政策公开透明、标准切实可行、程序严谨便民。凡农民自愿火化、平坟、迁坟的,都要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补助。

清明节是社会各界普遍关注殡葬工作的焦点时刻,也是宣传殡葬改革的重要时机。各镇、社区在3月25日至4月15日期间,开展“文明祭扫,生态安葬”主题宣传月活动,通过专题宣传、发放《倡议书》、印发殡葬改革宣传册、组装宣传车、重要场所悬挂横幅等方式宣传殡葬改革政策,重点宣传中办发[2017]23号文件和(乾办字[20××]121号)文件精神,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示范带头作用,使群众进一步理解和支持殡葬改革工作。要及时回应媒体和社会关切,对媒体曝光的问题要第一时间反应,坚持以事实为准绳,及时公布调查处理结果,情况属实的要限期进行整改,问题严重的要追究领导责任。

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强化服务意识,扎实推进行风建设,切实提高殡葬服务水平。要组织开展“优质服务月”活动,不断优化服务流程,认真执行殡葬服务行业标准,严格落实各项服务公开、承诺制度,明确部门和岗位职责,保证责任落实到人。要把群众满意不满意作为殡葬服务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把殡葬服务单位行风建设与清明节工作同部署、同考核、同提高,切实加强对殡葬服务的监督管理,全面掌握祭扫情况,及时协调解决祭扫突发问题。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清明节前后的一个时段是年度森林防火工作的关键时段,为了抓好重点时段的防火工作,降低森林火灾的发生率,我们必须采取严防死守的办法和一切行之有效措施,确保广大群众的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的安全,为此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一、实施的时间范围清明节前两周后一周,即从3月23日开始至4月14日的晴好高火险天气。

二、实施对象全体联村(社)干部及村(社)干部,村(社)级巡逻员、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森林防火应急分队。

三、具体工作措施。

(一)宣传方面。

1.由各联村(社)干部负责实施。

2.各村(社)要求用墙头标语、横幅等开展大张旗鼓的宣传。

3.召开全体党员、干部、村民(社员)代表、团妇、老年人协会负责人会议,讲清讲透在清明节前后禁止上坟烧纸钱、点蜡烛、放鞭炮、烧灰、野外炊饮等一切野外用火行为。

4.各村(社)要落实敲锣示警人员,在入山道口及早晚间在村(社)内敲锣示警,加强管理,告知村民(社员)禁止野外用火。

5.在村(社)主要道口、醒目处张贴清明节期间禁止野外用火的通告,并逐户下发xx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禁火令,确保家喻户晓。

6.联村(社)干部要在3月23日前到村(社)召开森林防火工作会议,安排好本村(社)的森林防火工作。

(二)巡查方面。

1.全体联村(社)干部在天气晴好之日必须到村(社)开展巡逻,督促村(社)干部到岗到位抓好防火工作。

在清明节期间,各村(社)要安排好本村(社)护林防火人员,每个自然村(社)在山岙、坟墓集中区、村口及入山道口设立卡点,做好劝导管理工作,防止火种上山。

巡逻时间从上午800到下午500止,实行不间断巡逻。

2.村(社)干部在清明节前后的一段时间内,村(社)主要干部必须到岗到位,落实好设卡人员收缴易燃品和巡逻人员,组织落实好本村(社)扑救队伍,并要求在晴好天气进行待命。

3.村(社)级巡逻员在本村山林及坟墓集中区巡逻。

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00。

4.街道聘用的专业巡逻人员在各自划定的责任区范围内,从上午800至下午600进行不间断的巡查。

要求穿迷彩服、戴红袖套、带打火把、柴刀或手提喇叭等设施。

5.街道农业农村科巡逻人员加强巡逻与督查密度,根据天气情况延长巡逻时间,从上午800至下午530。

分两组,具体由陈小凯、杨益高同志负责,车辆安排为浙bp01t9消防车,车内随带扑火工具。

6.森林防火应急分队在晴好的.高火险天气,就近待命,接到街道通知,应立即集中开展工作。

分编两个组,每组20人,由街道人武部统一指挥。

一旦发生森林火情,立即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的部署,组织扑救。

7.派出所在高火险天气和清明上坟高峰期,要安排警力和警车,必要时拉响警笛进行巡逻,配合街道抓好森林防火工作。

在人员车辆密集地,牵头有关部门进行交通秩序维护,并及时查处违章用火和严厉打击火灾肇事者。

8.街道扑火突击队按照ab岗的形式,坚守岗位。

在接到指令后,由组长带队,在确保自身安全的前提下,迅速奔赴火灾发生点,全力扑灭森林火灾,并及时向森林消防指挥部汇报火情动态。

9.设立瞭望台。

瞭望台设立在福泉寺,由章兆葵负责,要坚持24小时瞭望,一有火情,立即报告。

(三)扑火设施准备方面由杨益高、潘建平负责。

检查扑火工具是否完备,准备好扑火物资,检验维护森林防火器材,保证性能完好,落实扑火用车和用具以及风力灭火机、水枪、水泵等设施。

(一)加强指导,落实责任。

防火总指挥由夏方伟主任担任,副指挥由朱汉根、金益、叶元合、邬春海、刘鹏英同志担任。

指挥部其他人员见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

(二)联村(社)干部到村(社)巡逻时一律穿上迷彩服、佩戴红袖章,中餐在村(社)内就近解决,实行全天候巡逻。

(三)根据气候状况,3月23日4月14日期间的节假日,若天气晴好则照常上班,集中精力抓防火。

(四)天气晴好时,下班时间延长至下午500。

(五)一旦发生森林火灾,由总指挥发出指令,启动应急预案。由邬春海部长迅速带领应急分队奔赴火灾发生地,同时,派出所要出动干警开展案件的查处工作,并根据情况进行惩处。

(六)街道值班室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一旦有森林火灾报警,应及时报告。

(七)后勤保障、宣传发动工作及其它相关事项按跃龙街道森林火灾事故应急处置预案处置。

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方案

各市(区)民政局、医药高新区民政局:

为贯彻落实民政部《关于做好2017年清明节祭扫工作的通知》(x函〔2017〕x号)精神,全面做好我市2017年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工作,切实保障群众人身安全,优化殡葬服务,倡导移风易俗,推进殡葬改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清明节是广大群众缅怀先人,传递亲情的重要节日,清明祭扫工作事关千家万户。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届大会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以对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高度负责的态度,充分认识做好今年清明节期间祭扫安全工作的重要性,强化红线意识和底线思维,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真正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平安有序,坚决杜绝各类安全事故发生。各地民政部门和殡葬服务单位的负责同志要提前深入一线实地检查,完善清明祭扫应急预案,严格落实应急值守、重特大事故报告制度,确保清明祭扫的各项安全预防措施落实到位,及时有效地应对、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对安全隐患排查中组织不力、责任不落实或者整改不到位的,必须责令限期改正到位;造成严重后果的,坚决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要持续深化“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坚持问题导向,认真对照完善制度、健全设施、精准服务、廉洁从业等核心目标,深入查找问题和不足,细化工作措施,督促和指导殡葬服务机构做到“八不得、八提升”:不得出现“生、冷、硬、推”的服务态度,强化人员素质,提升人文化、专业化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脏乱差的服务环境,改善服务条件,提升整洁温馨和绿化水平;不得擅自增设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落实价格管理要求,提升严格执行价格政策水平;不得误导、捆绑、强制或变相强制消费,坚持公平交易,提升诚信践约水平;不得隐瞒或模糊服务内容、标准、价格等需公开的重要信息,保障群众知情权,提升服务公开透明水平;不得刻意减少中低档殡葬服务和殡葬用品供应量,保障消费者自主选择权,提升公益性服务水平;不得出现轻率火化、烧错遗体等重大服务事故,强化服务全流程管理,提升服务规范化水平;不得利用工作职务之便从事违法违纪违规活动,全面加强风险防控,提升廉洁从业水平。要加强殡葬行风建设,与清明节祭扫工作同部署、同考核,采取双随机抽查、实地暗访等多种方式,在清明节前对照“八不得、八提升”要求对殡葬服务机构组织一次督促检查,对查出来的问题立行立改,在提升群众满意度上见成效。

要把握清明节祭扫和安葬契机,深入宣传贯彻市委办、市政府办《关于充分发挥党员干部带头作用深入推进殡葬改革的实施意见》(x办发〔2014〕x号)和市发改委等11部门《关于推行节地生态安葬的实施意见》(x民发〔2016〕x号)精神,大力弘扬中华民族传统文化,积极开展节地生态安葬和文明低碳祭扫。要在清明前后,对公路田头尤其是国道、省道沿线明坟进行专项整治,采取切实措施,推进平坟还田、迁坟入园。支持和培育公益生态安葬试点,推广实施生态奖补等激励措施,组织开展树葬、花葬、骨灰撒海(江)等公益性节地生态安葬活动。要充分发挥党员干部模范带头作用,以自身的实际行动教育和引导亲属、朋友以及周围群众抵制封建迷信活动和陈规陋俗,自觉接受现代文明低碳的祭扫理念。要积极引导群众开展鲜花祭扫、植树祭扫、网络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大力倡导家庭追思、集体共祭、网络祭奠、踏青遥祭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在集中祭扫服务场所,通过发放文明低碳祭扫倡议书,推出“鲜花换纸钱”、“思念墙”等方式,主动为群众文明低碳祭扫提供便利,营造文明低碳祭扫氛围。

要抓住清明节期间社会各界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制定宣传方案,充分发挥广播、电视、报纸等传统媒体和网络、微博、微信等新媒体的作用,通过新闻发布会、网络问政、媒体访谈等形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加强交流互动。要把弘扬厚养薄葬和绿色殡葬理念宣传到位,为移风易俗营造良好的氛围;把惠民殡葬政策和殡葬工作好的做法宣传到位,凝聚共识、提升民政形象;对群众和媒体反映的问题,在认真调查处理的基础上要及时反馈到位,争取群众的理解和支持。

根据省民政厅要求,市局确定兴化墓园为全省清明节观察点。各市(区)要确定1个公墓为全市清明节观察点,于4月2日至4日每日14:30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观察点祭扫情况日报表》(见附件)。请各市(区)于3月17日前上报清明节期间的带班领导、值班人员和观察点联系人员名单及联系方式,4月6日前上报2017年清明节工作总结及“殡葬服务提升年”活动方案。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当前,全市疫情防控形势依然十分严峻复杂,随着清明假期临近,我镇部分人员计划返乡祭扫或踏青出行,聚集性活动增多,疫情防控输入和传播风险将进一步增大。为统筹做好我镇今年清明期间疫情防控与群众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最大限度阻断疫情传播,保护广大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聚集性活动疫情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洪新冠指办字〔__〕58号)、《关于印发全市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洪新冠现指发〔__〕8号)和《关于印发《全县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方案》的通知》(进新冠现指发〔__〕4号)文件精神,结合当前疫情防控工作实际,现就做好我镇__年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制定方案如下。

一、指导思想。

落实中央、省、市、县新冠疫情防控工作要求,避免人员聚集,降低交叉感染风险,坚持安全、低碳、文明祭扫方式,推动清明祭扫由“重形”向“重情”转变,培树尊重生命、孝老敬亲、慎终追远的现代文明祭扫新风尚。

二、工作措施。

(一)坚持从严从紧、封闭管控。

因当前疫情防控需要,镇域范围内历史埋葬点一律暂停现场祭扫活动;协助九宝陵公墓实行封闭管理,加强人员管控及周边区域巡查,确保“祭扫车辆禁行、祭扫人员禁入”。

(二)坚持高质高效、强化服务。

开辟网上祭扫、代为祭扫等渠道。在严格落实疫情防控措施的前提下,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即公布一个网格员爱心服务热线;组织一支代祭扫志愿者队伍;向墓位敬献一支鲜花;开放一个网上祭扫平台(关注进贤发布、进贤县民政局微信公众号);清理一次墓区环境。

(三)坚持有力有效、压实责任。

镇外人员非必要不跨省跨市跨县回乡、不跨乡镇祭扫。除九宝陵公墓由镇防疫办协调人员进行严格管控外,其他场所实行属地管理。各村(社区)要从严落实清明祭扫防控工作机制,安排专人值班值守,严防群众扎堆聚集,负责清明节期间防控安全管理。镇防疫办将对较为分散的农村公益性墓地及历史埋葬点,安排巡查人员不定时督查。

三、职责分工。

(一)各村社区。

负责暂停辖区内历史埋葬点的现场祭扫活动;负责做好暂停现场祭扫政策宣传工作,引导群众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代祭扫等方式缅怀亲人;做好清明期间的“三禁”及安全保障工作。

(二)镇防疫办。

牵头做好全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倡导居民通过居家追思、网上祭扫、公墓及历史埋葬点代祭扫、家书寄语等方式缅怀先祖;指导各村(社区)落实疫情防控工作要求,落实24小时值班和信息报送制度,开展文明祭扫“五个一”活动。

(三)镇宣传办。

负责做好清明期间暂停现场祭扫的宣传工作,及时发布我镇文明祭扫相关信息,协调做好清明期间网上舆论引导工作;负责我镇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举措、特色亮点成果的宣传报道。

(四)镇党政综合办公室。

负责在号召全镇干部,发挥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负责暂停宗教活动场所的现场祭扫活动。

(五)镇派出所。

(六)镇综合行政执法局。

(七)镇应急办。

负责加强烟花爆竹生产销售的源头管控,打击非法生产、经营、贮存烟花爆竹行为;负责清明期间突发公共事件应急处置的统筹协调工作。

(八)市场监管局李渡分局。

负责开展全镇殡葬用品市场整治,重点查处销售封建迷信和低俗愚昧的丧葬用品行为。

(九)镇纪委监委。

负责对各单位职责落实情况进行督查。

四、有关要求。

(一)强化思想认识。

各单位要进一步提升政治站位、强化思想认识,从全镇社会安全稳定的大局出发,把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作为当前一项重要任务抓紧抓好抓实,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社会面“清零行动”成果。

(二)强化组织领导。

清明祭扫服务保障工作由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负责组织实施。镇防疫办负责具体工作,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安排专人,切实履行工作职责。

(三)强化协作配合。

成立李渡镇清明祭扫工作指挥部,构建科学完善的协调配合机制,各职能单位要分工协作、密切配合,齐心协力、高质高效完成暂停现场祭扫的服务保障工作。

(四)强化责任落实。

镇机关各部门、各村(社区)、驻镇各单位要加强形势研判,细化工作方案,统筹做好疫情防控、人员管控、安全稳控工作,确保清明期间平稳有序、平安祥和。

清明节文明祭扫安全保障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__年清明节期间群众安全祭扫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加强新冠疫情防控,弘扬清明节“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丰富内涵,按照《永宁县民政局关于进一步做好清明节祭祀防火工作的紧急通知》(永民发〔__〕24号)及永政办发〔__〕16号文件要求,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文明祭祀、平安清明”为主题,扎实做好清明节期间群众祭扫服务管理安全保障工作,倡导文明祭扫新风尚,积极引导群众转变思想观念,自觉接受文明低碳祭扫、错峰祭扫,全力做好疫情防控与清明节祭扫服务工作,确保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从而保障全镇清明节祭扫安全、文明、和谐、有序开展。

二、清明节群众祭扫接待重点区域及高峰期。

重点区域:宁化村公益性公墓。

祭扫服务接待日:。

3月20日——4月5日,共17天。

祭扫服务高峰期:

3月20、21、27、28日,4月1、2、3、4、5日,共9天。

三、组织机构。

成立由镇长任组长的清明节祭扫工作领导小组,李俊镇派出所、卫生院及分管安全生产、民政、卫生健康的分管领导抓落实。其他班子成员履行相应的安全管理和值班责任制,确保各项安全管理措施落实到位。

组长:赵赋力。

副组长:王富李幸福??陈兴隆杨??阳??付冬晓。

成员:闫学梅??许学军??强??波??强万福。

马新立许建华??马克选??马学平??白兴军。

马自龙赵宏文??甘为平??曹艳婷??范月侠。

吴文波吴保仓??张学仁??马建雄??袁??武。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兴隆兼任办公室主任。严格落实领导带班制度和巡查值班制度,对重点坟区火险区域加强巡查,不留盲区死角,积极引导群众和提倡鲜花等文明祭扫方式,同时加强零散墓祭扫时的巡查和火源管控,严防各类火灾的发生。

四、工作措施。

1、各单位、站所、村(社区)协同配合,明确责任分工。

李俊镇派出所、卫生院及水土站、民生中心要做好协同配合工作共同发力,确保祭扫有序进行。

派出所对扰乱社会秩序,违反祭扫政策,要依据相关法律规定,依法处置。

卫生院对全镇疫情防控工作要做好指导,在祭扫高峰期安排人员在主要路口安排工作人员进行体温测量。

水土站要对重点场所、重点对象,特别是摆摊设点、销售祭祀用品的,加强针对性的执法检查,依法依规进行查处。

同时安排人员要加大巡查力度,防止因散埋坟墓祭扫引发的火灾。

宁化村及西邵村要每天安排人员对宁化村公益性公墓及周边区域进行巡查,及时通报路况信息,避免车辆拥堵。

各村(社区)要加大对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殡葬用品行为的查处力度。

2、加强火灾防控,扎实开展隐患排查。

各村社区在清明节期间组织人员对本辖区内的集中埋葬点、零散墓开展全方位、拉网式的火灾隐患排查工作,要将清明祭扫防火要求传达到户。加强村(居)社区的火灾防范巡查工作,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坚决把火灾隐患消灭在萌芽状态。

各单位、站所要按照《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方案》相关要求,切实加强对宁化村集中散埋点的管理,消除祭扫场所安全隐患,尤其对于防火防灾工作进行高度重视:一是严禁一切野外用火,发现火情要“打早、打小、打了”;二是要依法管理焚烧纸钱祭品等行为,祭扫期间禁止在街道、广场、居民区、公园、绿地、风景区等公共场所焚烧花圈、纸钱等祭祀用品,禁止在林地、草地等易失火区域进行烧纸、烧香、燃放烟花爆竹等用火行为,严防火灾事故发生;三是在重要地段设立醒目固定防火宣传牌、警示牌,开设防火隔离带。

(二)落实宣传到位工作。

1、宣传方式多样。各村、社区要通过悬挂横幅、张贴倡议书、微信群转发等多种宣传形式广泛宣传,大力提升清明节文明祭扫政策的知晓度。要充分发挥村(居)委会,红白理事会等基层群众自治组织的作用,通过村(居)民代表入户宣传、发宣传资料等形式,宣传移风易俗、丧礼改革,推动殡葬法规政策进社区,使广大群众了解殡葬法规政策,依法规范殡葬行为,自觉破除丧葬陋习,逐步摈弃大操大办丧事和祭扫节日焚烧污染环境的殡葬用品的行为。

2、宣传内容丰富。积极倡导生态环保安全理念,宣传“鲜花换纸钱”、“丝带寄哀思”“时空信箱”等活动。提倡在网络平台上给烈士献花、缅怀先辈,以植树、踏青等方式寄托哀思,充分引导群众选择文明低碳祭扫方式,抵制低俗祭祝用品和迷信行为;积极倡导文明节俭理念:大力弘扬孝老爱亲、勤俭节约的传统美德,秉持“厚养薄葬”理念,提倡老人在世时多尽孝心,使他们老有所养、老有所乐,对逝去先人,要俭办丧事,文明祭祀;积极倡导错峰祭祀,网络祭祀新理念,让清明节弘扬传统文化的方式更具现代化,寄托哀思的方式更文明。

五、工作要求。

(一)党员干部带头。

各级党员干部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自治区、银川市、永宁县关于疫情防控和党员干部带头推进殡葬改革的有关要求,加强对直系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的教育和约束,带头绿色、文明、低碳祭扫,积极做文明风尚的倡导者、引领者。

(二)严格做好值班报告。

3月20日至4月5日祭扫高峰期期间,镇政府值班人员每天下午4点前向县民政局实行“零报告”制度(零报告电话:__),做到有事报事,无事报平安,重大情况随时上报。墓区发生火情要立即同时向应急管理部门和民政部门报告。

清明节期间森林防火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委会,乡直各有关单位现已进入春季森林防火期,4月5日清明节即将来临,进入xx、景区踏青旅游等人为活动将大量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火灾隐患也随之增多。

为此,各村务必高度戒备,采取有效措施强化辖区踏青旅游点的火源管理,做到早宣传、早部署、早行动,确保踏青日防火安全。

现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如下

(一)加强领导部署。

由乡两委成员挂点联系各村森林防火工作。

乡森林防火指挥部及时召开会议专门研究、部署清明节森林防火工作,并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制定清明节扫墓祭祀、踏青旅游防火预案,认真组织,周密部署,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负责,各村积极配合行动。

(二)深入宣传教育。

各村要结合春季森林防火宣传月活动深入开展清明节森林防火宣传

(四)开展劝导禁火。

各村要成立巡查队伍,负责踏青、扫墓地段的森林防火工作。

各村应在清明前将上山沿线路段的'枯草等可燃物清除,并在清明节组织村干部和护林员到踏青及扫墓集中点安营扎寨,布防检查,开展面对面的教育劝导和查禁工作,做到见烟就灭,违章重罚,堵塞漏洞,消除隐患。

(五)加强实地管护。

各村要组织应急队伍整装待命,随时应对紧急情况发生;各扫墓祭祀、踏青点周边的行政村、自然村要组织村干部、护林员到主要xx地段进行实地巡查,禁止一切未审批的野外用火,包括炼山、烧田埂草、果园清杂、野外烧饭等,做到防范于未然。

(六)加强值班调度。

清明节各村要加强值班,做到信息传递迅速、及时、准确,一旦发现火情,要及时报告,迅速组织扑救,努力减少损失。

严禁组织残疾人、孕妇和未成年人以及其他不适宜参加森林火灾扑救的人员参加森林火灾扑救工作。

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简报

柳树绿、桃花红、过了寒食是清明。榨青汁、做圆团、荡完秋千放风筝。田里四野一片青,全家老少去扫墓。

清明,对中国人来说有着特殊的意义,它不仅是祭奠祖先、缅怀先人的节日,也是远足踏青、亲近自然的时节。

3月26日下午,趁着清明节前难得的好天气,平湖新仓镇举行了一场主题为“传递亲情传承文化”的活动,带着父老乡亲们感受了不一样的传统习俗。

“在群峰碧翠的竹山,那里的人民用神话的方式传颂着许书记英勇就义的传奇;在天幕葱绿的新仓,那里的乡亲用祭奠的仪式来表达对许书记绵延不绝的思念……”此时,三位年轻的老师正声情并茂地讲述着新仓革命烈士许明清的英勇故事,通过这样一种形式,感恩这位年仅28岁的英雄,铭记这段难忘的历史。

舞台上,缅怀先人的诗歌深情朗诵着。台下,三五成群的村民则久久站立在新仓本土孝道故事展板前,这里有独自撑起清贫之家的13岁男孩庄晨缘,有无怨无悔照顾瘫痪丈夫17年的张丽萍……一个个新仓人身边的故事,虽文字简短却触及人的灵魂深处。

清明,在新仓老百姓的眼里,不止蕴含着对先祖的怀念,也有着对传统习俗的快乐传承。

放鹞子(风筝)、编柳环、挖野菜、做青团……每一个民俗体验区里,孩子的笑声与父母家长的呼唤声都相互交织着,欣然有趣。

记者走到编柳环体验区时,石路村村民孙秋平正给兴高采烈的儿子带上亲手编织的'柳环。她说,编柳环是她小时候过清明最喜欢干的事,如今却少有人知晓。第一次带着小孩来参加清明节民俗活动,不仅是为了来赶这一场热闹,也是希望通过这样的文化熏陶,能让小一辈的孩子懂得感恩。

“类似这样的民俗文化活动,新仓镇今年将陆续上演120余场。”新仓镇宣传委员顾炯杰介绍,这些活动,有的因二十四节气而生,有的则就孩子们的寒暑假而行。总之,就是要通过这一系列的活动,让文化礼堂热闹起来,让百姓的日子快乐起来。

值得一提的是,活动还邀请了当湖书院的五位老师,他们以方言吟诵的方式,让大家领略了《清明》这首诗独特的古风韵味。

作为吟诵者之一的曹维军身着一袭暗红麻裙,谈起吟诵满是愉悦。她说,读经学法、吟诵诗词是这几年来最醉心的事,通过现场教授大家学习吟诵更是让她感觉意义重大,她也希望有越来越多的市民能加入吟诵的队伍,为传承传统文化贡献自己的力量。

县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简报

3月20日,民政部召开20xx年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议,江西省民政厅认真组织收听收看,并在全省设立省、市11个分会场。全国视频会议结束后,江西省紧接着召开全省清明节祭扫工作视频会,龚建辉副厅长出席会议并布置全省今年清明节工作。

龚建辉强调,要按照民政部清明节祭扫工作部署要求,认真学习借鉴北京、江苏、四川等地先进经验,切实抓好贯彻落实。

一要切实增强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要从迎接党的十九大顺利召开的政治高度,充分认识做好清明节安全管理和服务保障工作的重要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要落实民政部门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重点抓、分管领导亲自抓、部门领导具体抓,层层抓落实的工作责任制,完善工作举措,强化责任担当,确保群众渡过一个平安、文明、祥和的清明节。

二要全力保障祭扫活动安全文明有序。要严格落实“管行业必须管安全、管业务必须管安全、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要求,切实加强清明节安全管理,要以政府名义或部门联文形式发布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的通告,成立由政府领导担任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负责同志任副组长的“保障清明节安全文明祭扫工作领导小组”,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并纳入社会突发公共事件应急预案重点内容。要由政府主导,民政、公安、城管等有关部门密切协同,大力实施清明祭扫“禁烧祭品、禁燃鞭炮”,广泛开展鲜花祭扫等现代文明追思活动。要牢固树立“隐患就是事故”的意识,制定周密的工作方案,在清明节前对所辖殡葬服务机构(公墓)进行全面排查整治,确保工作落实到位。

三要抓住清明有利时机推进殡葬改革和宣传。要充分利用清明节社会高度关注殡葬的有利时机,采取多种方式,深入开展殡葬改革和惠民殡葬政策宣传。要突出宣传党员干部带头遗体火化、带头生态安葬、带头宣传移风易俗典型事迹,讲好殡葬行业故事,传递正能量,凝聚全社会殡葬改革共识;要进一步采取有力措施,巩固提高火化率、整治丧葬陋俗和乱埋乱葬、推行节地生态安葬,夯实殡葬改革的工作基础和群众基础;要着力推进殡葬服务机构优质服务承诺和便民惠民举措,树立殡葬行业“为民、爱民”良好形象。

驻厅纪检组负责同志,厅事务处、省殡葬协会负责同志;南昌市民政局分管领导,驻局纪检组和事务处负责同志,南昌市殡葬管理处、南昌市辖区公墓负责同志在省分会场参加会议。各设区市和所辖各县(市、区)民政局及相关负责人等在市分会场参加会议。

市落实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简报

昨日,南昌市发布《清明文明祭扫活动实施方案》,巩固“禁鞭禁燃禁售”工作成效,落实文明祭扫和安全工作责任制,努力营造平安、文明、和谐的祭扫环境。

《方案》旨在引导市民摒弃燃放鞭炮、焚烧冥币等祭扫陋习,大力推行鲜花祭扫、网络祭扫、家庭追思会、社区公祭等现代绿色祭扫方式,在确保清明祭扫活动安全有序、健康文明、时尚节俭、低碳环保的同时,推动祭扫从传统走向文明、从注重实地实物转移到以精神传承为主。

《方案》指出,市民政局负责清明时期全市群众祭扫工作,部署各县(区)、开发区(新区)民政部门做好街道(乡镇)、社区(村)文明祭扫和清明期间在瀛上墓区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的宣传工作;在瀛上墓区入口处通过悬挂横幅、设立展板、张贴标语等方式宣传文明祭扫;合理安排人员在所辖墓区做好安全巡查工作;通过开展鲜花祭扫、黄丝带、心愿卡等活动,引导群众文明祭祀;在瀛上墓区安排二十辆轮椅方便残疾人、七十周岁以上的老年人祭扫等。

各县(区)人民政府、开发区(新区)管委会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瀛上墓区以外的经营性墓园以县区为单位实行“三禁”。4月1日至7日,东湖区、西湖区、青云谱区、湾里区、青山湖区、新建区、经开区、高新区、红谷滩新区的严控区(即:交通主干道、党政机关、重点文物保护单位、沿江边、沿湖边、桥梁下、涵洞内、主要旅游景点和大型广场周边)及全市所有经营性墓园禁止燃放鞭炮、焚烧祭品;禁止违规销售鞭炮、纸扎祭祀品、纸钱和冥币等迷信丧葬用品;充分利用宣传栏、悬挂横幅标语、小喇叭等形式,营造良好的文明祭扫氛围;积极做好辖区内相关摊点经营者的宣教工作,引导经营者改销鲜花、心愿卡等文明祭祀用品;督促本辖区内经营性墓园加强内部秩序管理,完善人防、技防设施,确保文明祭扫工作安全、文明、有序。

清明祭扫期间,经开区管委会将在松鹤路东西两端的墓区入口及可进入墓区的各条分叉道路交会处、各墓园入口实施分段设卡,防止祭扫群众将鞭炮、冥币、纸钱等带入瀛上墓区内。同时,做好附近村民工作,并加强流浪乞讨人员管理;做好松鹤路及墓区周边道路清理违章搭建、堆放杂物、占道摆摊设点及市容保洁工作,如发现清明祭扫出售鞭炮、冥币纸钱的摊点和人员,立即予以取缔;免费开放位于松鹤路中段及周边的垃圾中转站,集中处理清明期间群众祭扫时产生的垃圾,维护好墓区祭扫环境。

为便于各项安保工作的统一调度指挥,由市公安局牵头,统筹协调公安(属地公安分、县局)、交管、消防、武警等部门,整合工作职责,建立多部门协同合作的安保指挥体系。合理部署警力,严格把住祭扫人员通道关,重点加强高峰期和人员密集墓区及过往行人的`安保工作,重点维护各殡葬服务场所周边交通秩序,对松鹤路及瀛上墓区区域实行交通管制,禁止“五车”进入墓区,并联合民政、工商、城管、经开区等部门单位成立流动巡查执法分队,确保文明祭扫工作顺利开展。

为了大力营造浓厚的文明祭扫氛围,我市将以“文明祭扫、平安清明”为主题,利用报纸、电视、网络、微博、专栏等媒体向市民发送温馨提示,告知市民清明期间所有的经营性墓园将全面实行禁止燃放、销售鞭炮,禁止焚烧、销售纸扎祭祀品和纸钱、冥币等丧葬用品。在3月26日至4月7日,利用全市公交车载流动媒体和出租车顶灯、led显示屏滚动播出清明期间禁止乘客携带鞭炮、纸钱、冥币等上车告示和《南昌市文明祭祀通告》,提醒广大市民遵守祭扫相关规定。下发《关于全市机关党员干部带头开展清明文明祭扫的通知》,要求全市公职人员特别是党员、干部带头文明祭扫,积极推动殡葬改革,同时,做好亲属及身边人员文明祭扫宣传引导工作。利用网络和报刊等媒介刊发《致市民的一封信》,向市民发出文明祭扫倡议。加强对学生文明祭扫的教育,通过“小手牵大手、共创文明清明”等系列活动,动员学生家长共同参与文明祭扫。

清明期间,市市场和质量监督管理局将进一步加强丧葬用品市场管理;市安监局将对瀛上墓区爆竹经营单位进行安全生产经营审查等;市城管委将提前在墓区范围内不影响交通的位置划定摊点摆放区域,严格取缔占道经营影响交通的摊点,对违规摊点依法进行处罚。

清明节期间祭扫烈士工作总结

面对日益强化的清明节日意识和有增无减的祭扫压力,各纪念场所高度重视清明期间群众祭扫的接待工作。一是以弘扬烈士精神为主题,充分发挥烈士陵园纪念设施的红色资源优势,利用报刊、广播、网络、展板等形式广泛开展烈士事迹宣讲,深入宣传烈士英雄壮举的精神内涵。积极践行核心价值观,组织群众参加各种形式的祭扫活动,大力弘扬烈士精神。二是完善服务软硬件设施,丰富服务内容,规范服务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改进工作方式,创新工作方法,努力为祭扫群众提供更加便捷、高效、优质的服务。三是提前检修好有关设备,做好群众瞻仰祭扫物质准备,做好来园登记和解说工作。

四是认真做好烈士祭扫活动的组织接待和引导,对来烈士陵园祭扫的烈属和社会公众提供耐心细致、周到有序、诚恳热情的服务。同时做好了外地亲属来园祭扫的接待工作。

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简报

对为切实做好清明节工作,倡导文明祭扫生态安葬,加强殡葬行风建设,营造一个安全、文明、和谐、有序的祭扫环境,更好的服务群众,县民政局采取有效措施,提前谋划,积极做好清明节祭扫工作。

一是加强组织领导,狠抓责任落实。召开了清明祭扫活动专题会议,对清明节期间文明祭扫工作进行了安排部署,明确了责任分工。成立了清明节工作领导小组,对清明祭扫工作做到分工明确、责任到岗、岗位到人。制定《三穗县20xx年清明节祭奠英烈活动工作方案》、《三穗县民政局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预案》,全力以赴保障清明节各项工作部署落实到位。

二是狠抓安全保障,建立联动机制。建立应急值班制度,实行24小时值班,对烈士陵园及公墓等场所的安全工作进行检查,对安全隐患及时督促整改,并在县公墓设立了观察点。同时,与公安、消防、交通、卫生等部门搞好部门联动,形成清明祭扫安全保障合力。全面实现“平安清明”的工作目标。

三是加强宣传教育,倡导祭扫新理念。利用清明节祭扫时机,通过电视、报纸、网站、标语、宣传栏、微信等方式,广泛宣传殡葬管理政策、法规及殡葬改革取得的成效,使殡葬改革深入人心,家喻户晓,人人皆知。同时,在城区主要路段和公墓等地方悬挂标语,号召群众树立移风易俗的新风尚,引导群众鲜花祭扫等文明低碳祭扫方式。

四是坚持优质服务,促进行风建设。要求殡葬服务单位做到规范管理、文明服务。要严格规范办事程序和服务项目标准,不哄抬物价及乱涨价,认真受理群众意见及建议,努力推进阳光殡葬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殡葬工作人员要严格执行工作规范和办事程序,为祭祀群众提供优质、便捷、贴心的服务。

五是强化爱国教育,丰富清明新内涵。清明期间,充分利用县内的烈士纪念设施开展形式多样的烈士纪念活动,通过敬献花篮花圈、参观革命纪念馆等形式缅怀革命先烈,加强对党员干部和青少年学生的红色教育,大力弘扬烈士精神,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不断丰富群众现代清明节日生活方式。

县清明节文明祭扫工作简报

“清明节”正值风干物燥时段,又是国家实行清明节法定休息日,上坟烧纸人员明显增多,人为火灾隐患进一步加大,加上春季气候异常,树叶及野草十分干燥,森林防火形势十分严峻。为确保森林防火安全,打好打胜今年“清明节”森林防火战役,4月5日清明节当天开展了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森林防火专项工作,上午九点火车站社区综合治理综治办主任xx安排工作人员,对我辖区所负责的金狮山森林防火区域相对集中区域进行了现场排查,对所包区域进行了严格的“清明节”防火布控排查工作,全社区共出动人员20余人,每天定规定按人头有两人上山清查,准备铁铲10余把,以防备用。同时向祭奠人员说明森里防火的重大意义,让大家保护好的自己的家园。

在重点防火区域如:金狮山观景区、零散坟墓、主交通要道口安排专人看守,曾刚主任亲自指挥,落实到了人头地块,对“清明节”祭奠人员进行逐一登记,实行全方位监控,确保万无一失,做到了“清明节”零火情,此次行动得到居民群众的一致好评。

清明将至,群众祭扫、春耕、春游等活动增多,也是春季防火重要时期。xx市司法局采取三项措施,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

一、全面部署,认真落实安全防火工作。xx市司法局党委高度重视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市局主要领导召开会议研究落实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明确提出,一要加强值班值宿,认真落实责任,坚持每天“零报告”制度;二是责成机关党委对机关全体职工进行一次防火知识教育和培训;三是责成监所科和办公室加强防火安全检查;四是要求局直单位领导要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要把有关规定和部署落到实处。

二、积极行动,进一步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要利用全市及县区司法局法治宣传渠道,加大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力度。近日,要在《阜新晚报》“百姓问法”栏目和阜新电视台《法在阜新》专栏中进行森林防火典型案例宣传。特别是注重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森林防火条例》以及省市森林防火的有关条例和规定等。做得每个县区及乡镇都要进行一次防火法律法规知识宣传,使人民群众都知晓安全防火工作的重要性和重要意义。

三、主动出击,配合当地政府积极做好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各县区司法局要配合当地政府严肃查处各种违法违规用火行为,向群众宣传法律法规,疏导好群众情绪和调解因安全防火出现的矛盾。做到及时调解、及时化解,确保我市清明期间安全防火工作万无一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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