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热门15篇)

时间:2023-12-12 21:16:34 作者:念青松

医务工作的总结有助于我们及时发现问题,并及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以下是一些医务工作总结的精选段落,希望能够帮助大家更好地完成自己的总结写作。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二条。

本制度所称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从事诊疗、护理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病毒感染者或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被含有细菌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它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被感染的情况。

第三条。

各科室应当按照本制度的规定,加强医务人员预防与控制感染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预防。

第四条。

医务人员预防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源物质采取防护措施。

第五条。

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疾病感染时,医务人员应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面罩;有可能发生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戴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2、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诊疗和护理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第六条。

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保证充足的光线,并特别注意防止被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第七条。

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第三章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第八条。

1、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2、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水和流动水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3、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乙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当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4、如被hbv阳性病人血液、体液污染的锐气刺伤,应在24小时内注射乙肝免疫高效价球蛋白,同时进行血液乙肝标志物检查,阴性者皮下注射乙肝疫苗。

5、发生hbv职业暴露,根据暴露级别、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等不同采取基本用药或强化用药程序。

第四章登记和报告。

第九条。

医务人员应该对被感染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病源感染发生的时间、地点及经过;被感染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维护医院工作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院工作人员中出现职业危害,保护劳动者的健康,制订本制度。

第二条职业危害指医院工作人员在职业活动中,接触职业性有害因素引起的伤害。

第三条医院工作人员包括医疗、护理、医技、药技、行政、后勤等所有工作人员。

第四条对职业危害的预防,医院以贯彻落实职业病防治法为主进行预防。

第五条各科室、部门应积极主动掌握工作环境下可能产生的职业危害因素、危害后果和应当采取的职业防护措施,建立健全有科室特色和针对性的防护制度,严格操作规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对工作中可能产生的职业危险因素、危害程度及时告知员工,让职工知晓职业危害有关情况。

第七条各科室、部门应提供符合防治职业危害的防护设施和个人使用的防护用品。

第八条加强工作人员对医疗环境中职业安全防护教育。上岗前对职工进行医院感染、职工防护、安全工作技术和方法等岗前培训。医院不定期进行职业卫生教育培训,对员工进行有关知识培训。

第九条医院为职工提供员工保健体检,并建立职工健康档案,及时发现潜在问题,让职工享受到有关的健康服务。

第十条要求职工本人加强防护,增强自身防护意识,培养良好的工作习惯,凡违规操作,责任自负。

第十一条在发生职业病危害事件时,应在十二小时内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加强信息沟通与传递。信息上报内容包括:职业病危害概况、发生时间、部位以及事件现场情况、事件的简要经过;已经采取的措施等。在做好防护的前提下,按程序开展具体的事件应急处理工作。

第十二条事件发生后相关部门应及时调查事件的发生原因和事件性质,估算事件的危害波及范围和危险程度,查明人员伤害情况,做好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第十三条对已受损害的接触者可视情况调整工作岗位,并予以合理的治疗,促进职工康复。

为维护医务人员的职业安全,有效预防医务人员在工作中发生职业暴露感染疾病,根据《医院感染管理规范(试行)》、《医务人员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防护工作指导原则(试行)》等,制定本制度。

1.职业暴露是指医务人员在从事诊疗、护理、预防、检验等工作过程中,意外被hiv、hbv等感染者或者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皮肤或者粘膜,或者被含有病原体的血液、体液污染了的针头及其他锐器刺破皮肤,有可能感染疾病的情况。

2.医务人员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进行防护,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感染性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2.1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上述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2.2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感染性物质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隔离衣。

2.3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感染性物质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2.4被病人感染性物质污染的物品、医疗用品和仪器设备应及时处理,重复使用的医疗仪器设备用于下一病人前应进行清洁和消毒。

小心处理锐器,防止锐器刺伤。

3.1防止锐器刺伤的防护措施:。

3.1.1使用后的针头或锐器立即扔进耐刺的锐器盒中;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3.1.2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

3.1.3手持无针帽的注射器时,行动要特别小心。

近端向远端挤压),并用肥皂液和流动水清洗伤口和皮肤,禁止伤口的局部挤压。

3.2.2清洁后用75%的酒精或0.5%碘伏消毒、包扎。

3.2.3暴露者意外受伤后必须尽快报告科室负责人和有关部门(医生报告医院感染管理科,护士报告护理部),并如实填写《艾滋病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和《职业暴露人员个案登记表》,完成后资料交医院感染管理科。

3.2.4暴露者应根据职业暴露评估专家的评估意见,遵循自愿的原则采取相应的预防措施和跟踪监测,监测期间发现异常情况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

3.2.4.1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

医院职业暴露评估专家对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

进行评估和确定;。

暴露者根据评估专家评估意见,遵循自愿的原则实施预防性用。

药;。

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6周,12周,6个月,12个月对。

3.2.4.2发生乙肝病毒职业暴露后:。

已知暴露者hbsag阳性或抗hbs阳性,则可不予特殊处理;如抗。

hbs滴度低需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加强乙肝疫苗1次(5μg)。

已知暴露者hbsag和抗hbs均阴性,尽快给暴露者注射乙肝免疫。

不明确暴露者hbsag或抗hbs是否阳性,立即抽血检验hbsag和。

抗hbs,并尽快给暴露者注射乙肝免疫球蛋白(hbig)200u;并根据检验结果参照上述原则进行下一步处理。

3.2.4.3发生丙肝病毒职业暴露后:。

暴露者应分别在暴露后即刻,4周,8周检测hcv抗体和hcv-rna,发现异常尽快报告预防保健科;如确定hcv感染尽快抗病毒治疗。

3.2.4.4发生梅毒职业暴露后:。

长效青霉素240万单元肌肉注射,每周一次,连续3周。4.化学治疗的防护管理。

4.1化学治疗防护措施。

4.1.1化疗科室护理人员要进行上岗前教育,定期进行防护知识讲课,增强化疗病房护理人员的防护意识及防护知识。

4.1.2化疗病房配药室要求配备必要的防护设施,配药室要求能够自然通风,有条件的应安装排气扇(或生物安全柜),最好由静脉配制中心统一配制。

4.1.3冲配规则包括:使用输液泵和软袋液体以减少空气中有害物质排出;用水代替粉剂以减少冲配时气溶和气雾的外溢;必须打开粉剂安剖时应用无菌纱布包裹,溶解药物时溶媒延瓶壁缓慢注入瓶底,待药粉浸透后再行搅动,以防粉末外逸;抽取药液时以不超过注射器容量的3/4为宜,并使用针腔较大的针头抽取药液,以防注射器内压力过大,药液外溢。

4.1.4护理人员在配制化疗药及为病人进行化疗药物的穿刺注射时,应戴口罩、帽子及双层手套;有条件应戴防护目镜,穿防护服。

4.1.5配制化疗药后的垃圾应按医疗废物处理,装入黄色垃圾袋,盛垃圾的容器要加盖,防止化疗药物挥发于空气中污染环境。

4.1.6化疗病人的排泄物、分泌物、呕吐物应马上处理或应用加盖容器。

4.1.7严格化疗药物管理,设专人专柜保管,药瓶有损坏应及时处理,防止污染环境。

4.2化疗药物污染的应急程序。

4.2.1立即用流动清水冲洗被污染部位。如:操作中不慎将药液溅到皮肤或眼睛,应立即使用生理盐水彻底冲洗;如果溢出到桌面,应用棉纸或纱布吸附药液,再用清水冲洗被污染桌面。

4.2.2立即就诊,根据造成污染的化学物质的不同性质用药。

5.接触消毒液的防护措施。

5.1使用化学消毒剂时,护士应穿戴好手套、防护衣和口罩,口罩和手套要定时更换。

5.2保证良好的通风环境。

5.3遵守医院或部门的剧毒、有害物质的保管规定;集中存放,容器密闭,并有显著标志。

5.4使用中的化学消毒剂容器加盖;一些使用消毒剂集中的特殊部门如手术室、供应室、内窥镜室的建筑应达到一定速度的通风排气要求。

产科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实行业务副院长行政查房制度,及时协调院内相关科室关系,解决产科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改进产科工作,并做好记录备查。

(二)、实行科主任负责制,建立健全产科工作制度,严格执行三级医师查房制度,落实各种人员职责。

(三)、成立院内产科抢救组,产科质量管理小组,每半年评价一次产科质量,并做好登记。

(四)、实行产科危重病人请示报告制度。发现危重孕产妇,要及时报告上级医师和科主任,科主任接到通知后,应及时奔赴现场抢救,指挥抢救工作,并报告医院,协调各相关科室共同组织抢救。

(五)、严格实行医生、护士每班值班,交接-班制度。特殊情况个别交接;交接时应对孕产妇的胎心,产程进展,高危因素变化等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并如实记录,签字。科主任应对交接-班情况进行详细检查和监督。

(六)、加强对产科人员的助产技术培训。实行产科人员继续医学教育学分管理制度,有计划安排医师进修,学习,参加学术会议,不断提高技术水平。积极引进和推广产科服务新知识新技术,促进产科质量不断提高。

孕产妇安全管理制度

(一)、认真做好孕妇系统管理,产前保健时医疗保健机构必须统一使用依法印制的《山东省孕产期保健手册》 ,如实填写相关内容,按要求认真做好孕妇学校健康教育,孕期保健服务。孕妇住院分娩时须将《山东孕产期保健手册》交给产科,通知在检查产妇后要向孕妇和家属介绍产妇情况,耐心细致解释分娩本身的安全性和风险性,提供咨询服务,提倡和鼓励自然分娩,使产科医生及时掌握孕妇孕期保健情况,记录分娩情况,做好产后保健记录以及产后入户访视的母婴保健情况。

(二)、对住院分娩的孕妇,接诊人员要详细、如实地填写孕产妇姓名,丈夫姓名及夫妻双方身份证号码,住址,联系电话。

(三)、产房实行 24 小时负责制,负责第一产程到第三产程全产程监护的产时保健服务,助产人员除掌握适宜产科技术外,还应掌握一定的新生儿窒息复苏技术,抢救危重患儿时应有儿科医师进产房负责抢救,助产人员协助。实行剖 宫产术需由主治医师以上职称的医师决定,主刀医师应具备 妇产科医师职称,具备国家认可的中专及以上医学学历。

(四)、危重孕产妇的急救和转诊制度

1、急救和转诊 市妇保院应负责本市内的高危孕产妇急救和转诊工作,建立母婴安全绿色通道。接到乡镇医院的急救电话后应立即 通知妇产科科主任及护士长,在家做好充分准备,同时派专人携带急救物品随车以最快速度接应孕产妇,对规定服务范围以外的高危孕产妇应及时转至上级医院进行诊治,不得延误或推诿。

2、我院所具备的条件 应具备各种难产诊疗技术,产科及新生儿危重症的抢救技术,全套麻醉,呼吸,循环管理等技术相应设备,以及产 科抢救药品,产科抢救设备,抢救制度,而且抢救物品随时处于功能状态。

随着医疗护理技术的不断创新,患者维权意识的增强和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护理活动中许多新的风险因素日益彰显。产科是医疗护理纠纷的高发科室。从护理角度出发,如何保障和促进孕产妇安全,加强护理安全管理,是当前产科护理管理的一项重要课题。近2 年,我们针对产科护理管理工作中一些潜在的和新发现的护理安全问题,采取了新的防范对策,有效地降低了护理缺陷、护理差错和护理纠纷的发生,现总结报告如下。

1 新变化

1. 1 认识的变化随着新《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的实施,患者的自我保护意识和法律意识不断增强,而护士的法律意识、护理风险防范意识和明确护患双方责、权、利的意识尚显缺乏。

1. 2 环境的变化环境的变化分为硬环境的变化和软环境的变化。有学者将自然环境称为“硬性环境”,而将社会环境称为“软性环境”。本课题的硬环境特指病房的房屋、设施、仪器、水电等;软环境指护理人员的服务、技术、文化、情感等,这两个变化如果不能相互适应、相互提高,会导致医疗护理纠纷。科学技术的不断发展推动了医疗护理技术的发展,然而医疗技术具有高风险性,患者对医疗护理的期望值过高,对自己要承担一定的风险的意识认识不够,加之新闻媒体热衷于医疗纠纷的报道,使得全社会对医疗安全质量投以关注,给医院管理工作带来了很大的压力。据报道指出,作为护理安全影响因素之一的环境因素没有受到护士的足够重视。

1. 3 制度的变化我国医疗体制改革尚处于摸索阶段,医疗保险维护患者的利益,但部分患者要求赔偿额度过高,扰乱正常的医疗秩序。而相对应医护人员的职业医疗保险制度仍未全面展开。

1. 4 产科工作特点的变化独身子女生育高峰到来、营养过剩现象增多、产科病房陪护率不断攀升等,都为产科工作带来了前所未有的挑战。

2 新对策

2. 1 重视安全教育针对护士在工作中缺乏风险意识,对医院及护理现存和潜在的风险认识不够,我们组织护士在上岗前接受护理部开展的安全意识讲座。进入科室后,护士长再次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内容包括(1) 各项规章制度的学习;(2) 差错事故预防措施; (3) 以往差错事故案例; (4) 发生差错事故的原因等; (5) 学习《医疗事故处理条例》、《护士职责》、《专科疾病护理常规》、《安全事故防范百题》等相关制度。

2. 2 完善护理规章制度据报道,差错和事故的发生多来自系统的缺陷,这种缺陷主要指卫生管理制度和操作技术流程的缺陷,所以制度的完整和流程的合理是预防差错的关键。我科根据实际情况制定了一系列相关制度,包括: (1) 编写了产科急症抢救预案; (2) 制作了术后注意事项卡片; (3)建立了标本交接登记本、新生儿护理登记本、差错事故登记本、胎动计数卡片; (4) 在本院陪伴制度的基础上专门修订了产科陪护制度,规定入院后要向患者介绍住院患者须知、产科陪护制度、患者及家属告知书并登记签名制度; (5) 制定了预防接种告知签字制度、胎盘去留签字制度等。

2. 3 制作护理标识规范醒目的标识,能给人们一种警示信息,使之对此有所反应、有触动,从而对其思想和行为产生影响。产科病房人员流动性大,可变因素多,因此,醒目的标识可以随时提示和帮助护士、患者、未经专业培训的陪护人员。各种警示牌、提示标识大大降低了护理差错和纠纷的发生率。

2. 4 强化知情同意在护理中的作用知情同意是一个完整的概念,包含了两层含义,即知情权和同意权。张秀云提出,护士在给患者做各项操作时,必须向患者解释操作的目的和意义。我科制定的预防接种签字制度、陪护签字制度、胎盘弃留签字制度等都是在告知的基础上再确认的防范措施。

2. 5 规范与改进护理文书新的《医疗事故处理条例》出台后,一切护理活动应遵守:“写我所做,做我所写,记录做过的”。我们医院护理记录实施三级三时段监控。三级为责任护士、护士长、护理部,三时段为当时、次日晨交接-班时、出院时。产科所有护理文书的正规书写,都留有备份以便查看。因产科工作变化快,处理不当会危及母-子两人生命;产程记录多,发生纠纷时,家属要求立即封存病历,有时护理记录还来不及补记,这样对纠纷的处理带来很大的困难。我们要求助产士要及时准确地记录产程,除抢救患者外,减少事后补记的现象。如有医护记录不符合,要及时查找原因,寻求一致。我们将产后和术后的一般护理记录在病历的产程记录单上,予以保存,为日后可能的医疗纠纷提供准确可靠的依据。我们建立的新生儿护理本,详细记录了对新生儿的喂养、大小便、呕吐、异常情况,包括家属的拒哺乳等。以上做法将整体护理的精髓贯穿到为患者提供人性化、个体化的优质服务中。

2. 6 加强护理风险的监控在强化护士风险意识的同时,护士长要加强对基础质量、环节质量的监控,尤其对重点对象(新护士、责任心较差的护士、实习进修人员、陪护、保员) 、重点患者(新患者、危重患者、特殊治疗患者、分娩术后患者、情绪有波动的.患者、新生儿) 、重点时段(交接-班、节假日、新护士值班、分娩手术时) 、重点环节(患者管道、治疗用药、护理并发症、新生儿操作) 等加强监控,确实做到每日四看五查一巡视。坚持每月召开一次安全形势分析会,就近期存在的安全隐患做详细的分析,提出整改措施。在每周一次的护理质量自查自评中,及时发现问题,及时予以改正和警示。

2. 7 促进医护关系的配合良好的医护配合是提高医疗护理水平,消除疾患,促进患者康复的重要保证。在产科,医护关系的配合尤为重要。因为助产士在给患者实施导乐式分娩过程中,承担大量的监护技术,可为医生诊疗提供准确客观的信息。新生儿护理有着孩子小、病情变化快、母婴同室后陪护人员多且复杂、潜在的可变化因素多等特点,若医护合作不协调,会导致医生对护理信息及技术的认知有偏差,为医疗纠纷埋下隐患。所以我们须注重医护合作关系的培养,每周一次医护共同交接-班,助产士与医生每日共同查看患者,每晚医生、护士、助产士共同查房,每月一次医护安全形势分析会。护士长参加每周一次的医疗大查房和学术会,并注重平时医护关系的协调、沟通与配合。其目的都是不断地提高护理人员的理论和技术水平,增加医护配合的一致性。

2. 8 处理发生的风险护理工作具有连续性、动态性、直接性和具体性,即使护理人员按章办事,仍有一些不安全护理事件发生。随着临床医学的发展,高新技术的应用,也增加了护理工作的难度和风险。一旦发生风险,护理管理者应将如何最大限度地降低对患者伤害作为工作的重中之重。我们应从管理制度上或流程上找出缺陷,从根本上杜绝差错的发生。为此,我们制定了一系列措施: (1) 护理缺陷分析会:分析缺陷发生的原因,提出杜绝的措施; (2) 差错登记报告制度:登记报告的目的和意义及必要性; (3) 安全形势分析制度:近期的护理隐患及防范措施; (4) 奖惩制度:调动大家的积极性,提高防范的自觉性。同时,在处理一些纠纷时,还要注意方式方法,如保密性、时效性、自愿性等。

2. 9 改变传统的护理习惯为了使护理工作更加科学化、人性化,实现优质服务,杜绝纠纷差错,我们对护理工作中的不适应患者心理需要的传统做法进行了改革。具体改革如下: (1) 上午的输液时间调整为早8 时整,解决了过去因输液过晚而耽误患者治疗,使其不满意的现象。(2) 新生儿全部实施了留置针输液,减少了穿刺过多导致新生儿痛苦、家属不满意的现象,提高了工作效率,体现了人文关怀。(3) 改变了以往病房护士自行清洗打包消毒器械的习惯,护士将器械经过预处理后送至消毒供应中心进行科学清洗消毒,增加了护士护理患者的时间,也为避免医院交叉感染提供了更有利的保障。(4) 改变了以往为新生儿作股静脉穿刺和舌系带剪断时未告知家属和病员的传统习惯。(5) 规定配液后不能弃去空药瓶,留下为患者加输液体时再次核对,确保每一个环节都准确无误。(6) 建立了办公护士每日向患者提供费用清单,护士长每周一、三、五检查费用情况的工作程序。

3 效果

医疗护理环境不断地变化,我们不断地重视和加强护理风险的管理,取得了一定的效果。提高了护士的法律意识、自我保护意识、风险防范意识,提高了规范护理行为、遵守规章制度的自觉性。完善了护理工作制度,使护理工作有章可循,制度落实。护理标识的应用突出了细节服务和人文关怀,避免了潜在的护理风险。提高了护理安全指标,护理缺陷由2004 年的5 起下降到2015 年的3 起;护理事故由2004年的1 起下降到2015 年的0 起;护理差错由2004 年的5 起下降到2015 年的0 起。提高了护理质量和患者的满意率,在每月护理部全院科室质量考评中,各项得分均名列前茅。患者的满意率由2004 年的96 %上升到2015 年的98 %。

综上所述,通过近2 年的思考与实践,我们感到产科患者从入院开始,护理风险就无处不在,且日益增多。但只要我们善于发现新问题、新隐患,及时制定具有针对性和前瞻性的干预措施,保持良好的敬业精神和长期防范意识,就可以将护理缺陷、护理差错、护理纠纷消灭在萌芽状态,防患于未然。同时也为降低医疗纠纷事故奠定良好的基础。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近两年来,我矿职业安全健康形式总体趋稳,粉尘等职业危害事故整体下降。但是职业安全卫生形式仍不容乐观。为了保障我矿一线职工作业场所职工健康安全,减少粉尘、瓦斯等事故发生,切实维护职工合法权益,根据国家安监总办〔20xx〕139号文件精神,在结合我矿实际的基础上,特制定我矿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办法。各单位在接到通知后,应认真学习,严格按本制度开展工作。

一、广泛普及《职业病防治法》、《煤矿安全作业规程》、《工伤保险条例》等法律法规。加大对采掘一线职工的法律宣传教育力度,加强从业人员上岗前职业安全健康培训和在岗期间的定期培训,普及职业安全健康及职业病防治知识,增强职工职业病防治观念,提高职工自我保护意识。

二、加强和完善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工作队伍建设,建立专门的工作机构,配备专职或(兼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做好职业卫生监督管理工作,推进我矿职业安全卫生健康管理制度建设。各区队在接到本通知后要积极行动起来,抽调得力人员积极在本区队开展职业健康安全防护治理,并将所配备的.职业健康监护人员机构报劳人部门批准。

三、建立健全职业卫生健康监护制度,使本单位的职业健康监护管理规范化、制度化。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应包括企业简介、企业工伤职业病作业办理流程、作业场所职业危害因素检测评价报告书、职业卫生与健康计划、近期各类人员体检结果、职业危害与防治措施与制度、职业危害因素定期检测结果、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管理制度及实际发放情况报表、员工职业安全卫生培训等内容。

四、加强职业健康个人防护工作,为从业人员配备合格的职业健康防护用品,加大对劳动防护用品使用情况的检查力度,督促职工按规定正确佩戴和使用劳动防护用品,提高职工自我防护意识,并做好检查记录。对井下产生严重职业危害的作业岗位在醒目位置设置警示标识和警示说明,提醒工作人员进行健康防护。

五、建立井下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监测与评价考核制度。定期对生产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进行检测与评价。我矿的粉尘浓度监测报表由通风区按月提供,劳资部门将其存入职业卫生健康监护档案。

六、严格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定期组织职工进行职业健康体检。体检事宜由劳资科负责,具体见《20xx年职业健康查体计划》。依据我矿的职业危害特点,我矿职工应具体做好心电图、拍片子等内科检查。

七、切实做好“一通三防”和洒水灭尘工作。深化煤矿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加大对采空区封闭和风门的管理工作,增加矿井有效风量,加强采掘工作面的局部通风管理,确保井下人员有符合质量和风量要求的新鲜风流;同时随着开采深度的延伸,应加大安全投入,不断改造和完善洒水灭尘系统,加强防尘设施建设,竭力为职工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八、本办法自下发之日起施行。

医务人员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医务人员预防艾滋病病毒感染的防护措施应当遵照标准预防原则,对所有病人的血液、体液及被血液、体液污染的物品均视为具有传染性的病源物质,医务人员接触这些物质时,必须采取防护撒施:

一、医务人员接触病源物质时,应当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一)医务人员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手套,操作完毕,脱去手套后立即洗手,必要时进行手消毒。

(二)在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有可能发生血液、体液飞溅到医务人员的面部时,医务人员应当戴手套,具有防渗透性能的口罩、防护眼镜;有可能发生血、体液大面积飞溅或者有可能污染医务人员的身体时,还应当穿具有防渗透性能的隔离衣或者围裙。

(三)医务人员手部皮肤发生破损,在进行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的诊疗和护理操作时必须戴双层手套。

(四)、医务人员在进行侵袭性诊疗、护理操作过程中,要注意防止针头、缝合针、刀片等锐器刺伤或者划伤。

(五)使用后的锐器应当直接放入耐刺、防渗漏的利器盒,或者利用针头处理设备进行安全处置,也可以使用具有安全性能的注射器、输液器等医用锐器,以防刺伤。

禁止将使用后的一次性针头重新套上针头套、禁止用手直接接触使用用后的针头、刀片等锐器。

二、发生职业暴露后的处理措施。

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应当立即实施以下局部处理措施:

(一)用肥皂和流动水清洗污染的皮肤,用生理盐水冲洗粘膜。

(二)如有伤口,应当在伤口旁端轻轻挤压,尽可能挤出损伤处的血液,再用肥皂液和流动进行冲洗;禁止进行伤口的`局部挤压。

(三)受伤部位的伤口冲洗后,应当用消毒液,如:75%已醇或者0.5%碘伏进行消毒,并包扎伤口;被暴露的粘膜,应录反复用生理盐水冲洗干净。

三、医务人员反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机构应当对其暴露的级别和暴露源的病毒载量水平进行评估和确定。

四、医疗卫生机构应当根据暴露级别和暴露源病毒载量水平对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的医务人员实施预防性用药方案。

五、预防性用药方案分为基本用药程序和强化用药程序,基本用药程序为两种逆转录酶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强化用药程序是在基本用药程序的基础上,同时增加一种蛋白酶抑制剂,使用常规治疗剂量,连续使用28天。预防用药应当在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尽早开始,最好在4小时内实施,最迟不得超过24小时;即使超过24小时,也应当实施预防性用药。

六、医务人员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后,医疗卫生机构应当给予随访和咨询。随访和咨询的内容包括:在暴露后的第4周、第8周、第12周及6个月时对艾滋病病毒抗体进行检测,对服用药物的毒性进行监控和处理,观察和记录艾滋病毒感染的早期症状等。

七、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对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登记,登记的内容包括: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发生时间、地点及经过;暴露方式;暴露的具体部位及损伤程度、暴露源种类和含有艾滋病病毒的情况;处理方法及处理经过,是否实施预防性用药、首次用药时间、药物副作用及用药的依从性情况;定期检测及随访情况。

八、各科室应当及时将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上报感染办,医疗卫生机构每半年将本单位发生艾滋病病毒职业暴露情况进行汇总,逐级上报至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省级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汇总后上报中国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一)协助部门领导认真贯彻执行上级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指示、规定、制度。做好基层安全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安全规章制度的执行情况。

(二)接受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的业务指导,积极参加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活动和业务会议,向职业安全卫生管理部门如实反映职业安全卫生情况,提供改进安全工作的'建议,并负责组织、指导本部门班组安全员开展好经常性的安全活动。

(三)积极宣传劳动保护工作方针、政策和职业安全卫生知识,负责对新工人、实习、代培人员进行部门级安全教育,组织本部门员工进行安全操作规程、安全知识的学习,负责建立和管理本部门有关安全检查、安全教育、事故登记等各项职业安全卫生的原始记录,协助领导组织开展职业安全卫生竞赛活动,做好有关安全奖惩方面的工作。

(四)协助部门领导组织开展安全日查、周查,并经常进行现场安全检查,仔细检查事故隐患,制止违章行为,遇有危及人身安全、财产安全和可能导致火灾、爆炸等事故的作业情况,有权先行停止操作,并及时报告领导处理。

(五)参加对本部门受压容器、行车等重点设备的技术性安全检查,参加制定本部门临时危险作业的安全措施方案,监督有关人员严格遵守。督促本部门特殊工种人员及时参加安全技术培训。

(六)参加本部门研究制定新技术、新工艺、新设备、设备大修以及新建、扩建、改造工程项目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并督促实施。同时参加本部门工程验收和试运转工作。

(七)参加本部门伤亡事故的调查、分析、处理,及时进行本部门事故登记、报告,协助本部门领导制定预防事故的措施。督促有关人员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做好事故处理方面的各项工作。

职业安全管理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职业病防治法》和卫生部《职业性健康检查管理规定》,结合本矿实际,制定本制度。本制度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检查、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管理等内容。

1、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制度,保证职业安全健康监护工作的落实。

2、组织从事接触职业危害作业的职工进行职业健康检查。职工接受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应当视同正常出勤。

3、按照有关保护妇女的劳动法规,安排工作要充分考虑妇女的生理特点,依法保护妇女的合法权益。

4、不得安排有职业禁忌的职工在其所禁忌的环境从事作业。

5、不得安排未成年人接触职业危害的作业场所;不得安排孕期、哺乳期的女职工从事对本人和胎儿、婴儿有危害的作业。

6、依法组织接触职业危害因素的'员工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发现职业禁忌或者有与所从事职业相关的健康损害的职工,应及时调离原工作岗位,并妥善安置。具体包括:

(1)上岗前职业性健康检查:对准备从事有害作业和对健康有特殊要求作业的劳动者及已就业调换到新的有害作业岗位的工人进行健康检查,及时发现职业禁忌症,受检率确保100%。

(2)定期职业卫生健康检查:对从事粉尘作业的井上、下接尘职工及原从事采掘满四年的职工每两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3)对接触噪声、振动等和接触化学性有害因素(放炮工、采掘工、电气焊等)的劳动者每两年检查一次,对职业病患者及观察对象每年检查一次,受检率达100%。

(4)对脱离粉尘作业及其它有毒有害作业的工人要进行离岗前健康检查,受检率确保100%。

7、劳动者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费用,由矿承担。

8、本矿定期进行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的周期一般为两年,特殊工种、职业禁忌人员为一年。

9、及时公示职业安全健康检查结果,将健康检查结果如实告知职工。职工有权查阅、复印其本人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10、建立健全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并实行信息化管理及妥善保存职业安全健康监护档案。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安全生产责任制是用人单位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的核心,是用人单位行政岗位责任制度和经济责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最基本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方针和“管生产的同时必须管安全”的原则,将各级负责人员、各职能部门及其工作人员和各岗位生产工人在职业安全健康方面应做的事情及应负的责任加以明确规定的一种制度。

用人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核心是实现安全生产的'“五同时”,就是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生产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其内容大体分为两个方面,一是纵向方面各级人员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类人员(从最高管理者、管理者代表到一般员工)的安全生产责任制;二是横向方面各分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即各职能部门(如安技、设备、技术、生产、财务等部门)的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制度是职业安全健康管理制度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是企业有计划地改善劳动条件和安全卫生设施,防止工伤事故和职业病的重要措施之一。这种制度对企业加强劳动保护,改善劳动条件,保障职工的安全和健康,促进企业生产经营的发展都起着积极作用。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编制的主要内容包括:(1)单位或工作场所;(2)措施名称;(3)措施内容和目的;(4)经费预算及其来源;(5)负责设计、施工的单位或负责人;(6)开工日期及竣工日期;(7)措施执行情况及其效果。

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的范围应包括:改善劳动条件、防止伤亡事故、预防职业病和职业中毒等内容,具体有以下几种:

1.安全技术措施,即预防劳动者在劳动过程中发生工伤事故的各项措施,包括防护装置、保险装置、信号装置、防爆炸设施等措施。

2.职业健康措施,即预防职业病和改善职业健康环境的必要措施,包括防尘、防毒、防噪音、通风、照明、取暖、降温等措施。

3.辅助用室及设施,即为保证生产过程安全卫生为目的所必须的用室及一切措施,包括更-衣室、休浴室、消毒室、妇女卫生室、厕所等。

4。职业安全健康宣传教育措施,即为宣传普及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所需要的措施,其主要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教材、图书、资料,职业安全健康展览和训练班等。

编制职业安全健康措施计划主要依据以下几方面:(1)国家发布的有关职业安全健康政策、法规和标准;(2)在职业安全健康检查中发现而尚未解决的问题;(3)造成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的主要原因和所应采取的措施;(4)生产发展需要所应采取的安全技术和工业卫生技术措施;(5)安全技术革新项目和职工提出的合理化建议。

编制计划时,用人单位领导应根据本企业的情况,分别向车间提出具体要求,进行布置。车间领导要会同有关单位和人员制定出本车间的具体措施计划,经群众讨论,送安技部门审查汇总,技术部门编制,计划部门综合后,由用人单位领导召开各管理、生产部门等负责人参加的会议,确定措施项目,明确设计、施工负责人,规定完成日期,经领导批准后,报请上级部门核定。根据上级核定的结果,与生产计划同时下达各车间贯彻执行。

三、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制度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明确规定:用人单位要“对劳动者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用人单位的安全教育工作是贯彻用人单位方针,实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提高员工安全意识和安全素质、防止产生不安全行为、减少人为失误的重要途径。其重要性首先在于提高用人单位管理者及员工做好职业安全的责任感和自觉性,帮助其正确认识和学习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基本知识。其次,是能够普及和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知识,增强安全操作技能,从而保护自己和他人的安全与健康,促进生产力的发展。

1.管理人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

对企业法定代表人和厂长、经理主要应进行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及有关规章制度;工伤保险法律、法规;安全生产管理职责、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知识及安全文化;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教育。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四十学时。

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人员教育内容应包括:国家有关职业安全健康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和职业安全健康标准;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安全技术、职业健康知识、安全文件;工伤保险法律、法规;职工伤亡事故和职业病统计报告及调查处理程序;有关事故案例及事故应急处理措施等项内容。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一百二十学时。

企业其他管理负责人(包括职能部门负责人、车间负责人)专业技术干部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主要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本职安全生产责任制;典型事故案例剖析;系统安全工程知识;基本的安全技术知识。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班组长和安全员的职业安全健康教育内容包括:职业安全健康法律、法规、安全技术、职业健康和安全文化的知识、技能及本企业、本班组和一些岗位的危险因素、安全注意事项;本岗位安全生产职责;典型事故案例及事故抢救与应急处理措施等。安全教育时间不少于二十四学时。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二、内容:公司所有生产场所及作业人员。

三、场所安全要求:

1、进入须配戴防护用品的作业现场人员,必须按要求配戴好安全防护用品,如防护口罩等。

2、作业前应按要求对机器设备进行安全检查;对危险部位设置必要的安全提示。

3、不得让物品随意堵塞消防及逃生通道。

4、严禁违章指挥和违章操作。

5、临时用电由专职电工人员进行检查和维护,临时拉线要妥善保护。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四、消防安全要求:

1、建立健全的消防组织和人员,进行经常性巡查,不漏死角。

2、消防用水,消防器材具备充足适用,布局合理,消防设施1米内不得堆放物品。

3、对易燃易爆等物品,要设有专用库房和地点存放。存放领用专人管理,严格手续。

4、明火作业,采取专人检查批准,实行“动火证”制度,现场禁止吸烟,必要时设置安全的吸烟场所。

五、场容、卫生、环保措施:

1、路平整畅通,无积水。

2、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

3、做到搬运物料等,不沿途遗洒及清扫维护。

4、生产区内外保持清洁卫生,生产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5、供应充足的饮用水,禁止饮用不清洁的生凉水。

6、随时注意治理冒、滴、漏等现象。

职业安全卫生管理制度

安委会由烧结厂厂长任主任,烧结厂副厂长及厂长助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车间及职能科室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三)审定烧结厂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五)组织安全大检查。

(六)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七)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为保证员工的职业健康安全,特制订本规定;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的劳动保护和劳保用品的管理。

2.1总经办负责制定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发放标准与管理;

2.2总经办安全管理人员和生产管理部负责监督检查劳防用品管理制度贯彻和防护用品的使用情况。

2.3各有关部门须严格按照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的要求佩戴实施。

3.1基本原则

3.1.1为防止各种职业中毒、外伤等涉及职业健康安全而配发给员工使用的各种用品统称为劳动保护用品。各种劳防用品是保护员工在生产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的一项辅助措施,应与生产福利待遇区分开来。

3.1.2各种劳防用品是根据各工种的岗位特点和条件而相应确定。凡属于保护员工职业健康安全的防护用品,公司严格按相关政府规定要求发放。

3.1.3各种劳保用品发放标准依照公司规定,结合岗位与生产作业条件的实际情况而制定。随着操作条件的改变而不断调整。

3.1.4凡上岗操作的员工必须配备防护用品,并按规定穿戴。

3.2管理办法

3.2.1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的制定

3.2.2各办公室、事业部、制品部根据岗位安全操作需要,由各主管填写“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经总经办审核后,按标准发放。(发放标准见附表)

3.2.3劳保用品发放标准原则上每年审核,调整一次,以使发放标准符合实际性。

3.2.4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一经批准后,公司全体员工原则上不得额外领取劳保用品。如有领用的,按劳保用品的实际价格,由领用人承担。特殊情况,必须有总经办批准的“岗位操作劳保用品申报单”才能领用。

3.3劳保用品的.采购

3.3.1仓库管理员于每月30日前,根据仓库库存情况和劳保用品发放标准编制劳保用品采购单,经总经办批准后交采购部采购。(所有物品统一在麦德龙采购)

3.3.2采购部根据采购单于每月5日之前,将所需的劳保用品采购入库。

3.4劳保用品的发放

3.4.1各部门负责人每月必须严格按各岗位人员填写登记表上报总经办。

3.4.2仓库管理员于每月8日,通知各部门主管开领料单领用劳保用品。

3.4.3仓库管理员必须严格按劳保用品的发放标准进行发放。

3.4.4仓库管理员每次发放完劳保用品后,必须在劳保用品登记簿上做好发放台帐,以备核查。

3.5劳保用品使用管理规定

3.5.1发放给员工个人的防护用品,员工在生产操作过程中必须按要求正确使用。

3.5.2经常接触粉尘、化学品的员工工作时必须戴好防毒、防尘口罩。

3.5.3特殊工种在工作时必须严格按要求穿戴好相应的防护用品。

3.5.4对于要穿防护鞋的工种,各事业部、制品部主管填写申报单交总经办,经审核批准后由总经办统一购买并备案发放。防护鞋每6个月更换一次。

职业安全防护管理制度

1、病房护士长负责护士的职业安全监管工作,在医院现有条件下提供防护设备。

2、护士在执业活动过程中,严格遵守管理规定、护理技术操作规程。

3、严格按照化疗药物使用说明书配制药物,配药时带手套。

4、严格执行接触放射线安全防护措施和操作规程。

5、操作前后按“七步洗手法”认真洗手。

6、操作有可能接触病人的血液、体液、气管、粘膜或破损的皮肤时带手套。当估计操作会有血液、体液可能溅到眼睛、鼻腔、口腔或者皮肤时,采用适当的保护用具(戴口、面罩、围裙等)来防止感染。

7、一副手套只能用于一位病人或一项操作,操作完后立即丢弃用过的手套。

8、一旦手被病人的血液、体液污染,或每次摘下手套均对手进行彻底清洗。

9、使用针具进行消毒时,带手套,用过的针具立即扔到废物桶内,严格执行普及性预防措施:回套针帽(必要时用单手法)不摆弄针头、不徒手分开针头与注射器。

10、用过的针具、刀片或其他锐器置于不易被刺破的专用容器内。

11、操作后及时料理污染场地,不留给他人料理,禁止用污染的手接触开关、清洁区和清洁物品。

12、受到(甲类传染病中非典型肺炎,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立即采取相应的处置措施:

用肥皂水或清水冲洗被刺或损害的伤口。

用清水冲洗被血液或体液溅到的鼻腔、口腔和皮肤。

用清水、生理盐水或其他特定清洗消毒液冲洗被血溅到的眼睛。

13、报告程序和时限:一旦受到乙类传染病艾滋病、乙肝、丙肝)病人用过的尖锐器械损伤后或带伤接触艾滋病病人的血液,立即逐级报告,当事人伤后立即向护士长报告,护士长接到报告后立即向护理部、感染办汇报。

14、用过的污染物品或被传染病源污染的物品,严格按照医院医疗废弃物管理的关规定处理。

15、其他处理程序按医院有关规定处理。

16、护士受到职业暴露后有义务接受医院有关部门追踪,对当事人做好保密工作。

职业安全生产管理制度

安委会由烧结厂厂长任主任,烧结厂副厂长及厂长助理、工会主席任副主任,成员由各车间及职能科室的主管领导和有关人员组成。其职责:

(一)贯彻执行国家和上级部门关于职业安全卫生的方针、政策、法规。

(二)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规章制度。

(三)审定烧结厂年度职业安全卫生方针、目标、安全技术措施项目及长远规划。

(四)审定烧结厂职业安全卫生的奖惩事宜。

(五)组织安全大检查。

(六)审批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改方案。

(七)审批重伤以上伤亡事故、重大火灾爆炸事故的调查报告、处理意见和防范措施。

职业健康安全管理制度

“三同时”制度是指,凡是我国境内新建、改建、扩建的基本建设项目(工程)、技术改建项目(工程)和引进的建设项目,其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标准,必须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对此,《劳动法》第五十三条做了明确的规定。

——安全技术方面的设施;

——职业健康方面的设施;

——生产辅助性设施。

新建、改建、扩建工程的初步设计要经过行业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工程项目完成后,必须经主管部门、安全生产行政主管部门、卫生部门和工会的竣工验收合格后,方可投产和使用。

“三同时”制度具体包括以下内容:

——建设项目验收合格正式投入运行后,不得将职业健康安全设施闲置不用,生产设施和职业健康安全设施必须同时使用。

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通过中质协质量保证中心正式审核后,确认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符合国家经贸委1999年颁发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行标准》要求,颁发了带有金钥匙标志的认证证书。

1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建立与运行

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按照《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建立的。为使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能够很好地建立和运行,公司在2001年6月开始筹备工作,成立了以总经理任组长的领导小组,组建了以总工程师任主任的“公司职业安全健康贯标办公室”。并请有关专家来公司讲课,培训了一批内审员,并抽调人员开始编写“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和“职业安全健康程序文件”。并在定稿前组织了多次公司各职能部门参与讨论文件可行性的会议,针对各部门提出的意见,进行了数次修改。8月份发布实施了黑龙江省送变电工程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手册”和“职业安全健康程序文件”。为使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在公司所属各部门正常运行,公司组织人员到所属工程处、项目部进行宣贯。

为保证公司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持续有效运行,对公司各处室、工程处、项目部进行了一次全面的内审。此次内审共审核了公司10个部门、8个工程处本部和12个项目部。在审核过程中审核员对各部门产生的对公司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运行影响不大而又立即改正的问题未下发不符合项报告;对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有影响的不符合项,审核员下发了不符合项报告,要求责任部门针对不符合原因采取纠正措施,防止不符合项再次发生。此次内审共查出不符合项38个,均属次要不符合。发现不符合项的部门在规定时间内均完成了整改并得到验证。此次内审得出了“公司建立的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符合‘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行标准’要求,运行有效”的结论。

公司的职业安全健康方针、目标及管理方案从发布以来,各工程处、项目部都相应制定了本部门的职业安全健康目标和管理方案,通过运行实施,对危害、危险因素进行了有效的控制。

公司在执行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试行标准前,始终按上级的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及各项安全生产指令进行安全管理工作,同时公司又相应制定了一系列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对公司的安全施工生产起到了一定的指导和保障作用,到2002年末,我公司的安全生产记录已达2769天。年内未发生施工生产人身重伤及以上事故,人身轻伤率为0,职业病发生率为0,未发生重大火灾和爆炸事故,未发生重大机械、设备事故,未发生负有主要责任的重大交通事故,未发生重大的相关方投诉。

2 体会

近年来,全国各类事故的死亡人数呈上升趋势,职业安全状况十分令人担忧,现在的安全生产工作正面临着新的挑战和机遇。随着经济不断的发展、生活水平的提高,国家计划生育政策的效果在未来几年将进一步显现,独生子女逐步进入就业大军,人们对伤亡事故承受能力越来越低,安全生产状况将直接影响社会的稳定。这更需要社会、学校、家庭对青少年加强安全教育。企业安全条件不好已成为劳工争议的主要问题。因此在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的情况下,只有重视安全生产的企业才是有潜力、有后劲、有发展的企业。只有建立一个科学、系统、先进、有效、开放和不断改进的动态管理系统,才能适应当今社会的发展。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企业全面管理体系的一个组成部分,包括为制定、实施、实现、评审和保持职业安全健康方针所需的组织机构、规划、活动、职责、制度、程序、过程和资源。它不仅应与企业的全面管理职能实现有机的结合,而且它也是一个动态的、自我调整和完善的管理系统。它要求把企业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中的计划、组织、实施和检查、监督等活动,集中、归纳、分解和转化为相应的`文件化的目标、程序和作业文件。将原来安全管理单纯靠强制性管理的政府行为,变为企业自愿参与的市场行为。使职业安全健康工作在企业的地位,由被动消极的服从转变为积极主动的参与。以下5点是我公司在体系运行过程中达成的共识。

(1) 体系覆盖范围一定要做到尽可能全面,不要忽略三种时态(过去、现在和将来)与三种状态(正常、异常和紧急)对我们的影响。

(2) 不应局限于生产活动的安全健康现状的调查,而应对企业所涉及到的所有活动的现状进行全面、系统的调查,特别应注意不要忽略管理部门的安全健康现状。

(3) 在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地方法规、上级机关有关规定的同时,更应注意我国加入wto后,所应遵守的国际公约。

(4) 应充分考虑“人、机、料、法、环”等各方面因素。特别是人的不安全行为所引起的危险情况,据权威机关统计显示,绝大部分事故的产生均是人为因素引起的。

(5)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强调全员参与性,要广泛调动企业内部全体职工的积极性。使所有员工意识到建立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是对自己的工作健康、人身安全负责。“党、政、工、青”及其它非生产部门应积极主动地自觉参与到体系中来。使每一名员工意识到安全健康关系到自身的切身利益,大家都应积极主动配合有关人员搞好企业的安全健康管理工作。

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的基本思想是实现体系持续改进,通过周而复始地进行“计划、实施、监测、评审”活动,使体系功能不断加强。它要求企业在实施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时始终保持持续改进意识,对体系进行不断修订和完善,最终实现预防和控制工伤事故、职业病及其它损失的目标。

企业原有的安全管理制度运行多年,可以讲是有效的。所以说,认证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并不是要企业重新建立一套安全管理体制,而是将现行的安全管理体制有机地结合到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来,将已经过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安全管理办法融合进职业安全健康管理体系中,将其规范化、文件化、系统化。摒弃安全大检查的机动模式,使安全管理工作成为循序渐进、有章可循、自觉执行的管理行为。

职业卫生安全管理制度

1、凡在本项目部从事施工生产的作业人员,都有按照国家的有关规定享有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权利。

2、项目安全管理部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归口监管部门,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有权对项目劳动保护用品采购、发放实施监督检查。

3、综合管理办公室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发放管理部门,依据有关规定,建立员工劳动保护用品发放登记卡,按期准时发放或更换。

4、物资设备部是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的归口采购发放管理部门,按照需要依法采购符合标准的安全防护、职业卫生保护用品。

5、个人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由个人使用保管,到期领用。

6、工地使用的特种劳动防护用品,由项目部物资设备部统一采购,并建立发放记录。

7、本制度中的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暂定为安全帽、安全带、安全网、安全绳、绝缘鞋、绝缘靴、绝缘手套、过滤式防毒面具、电焊面罩、防噪声护具、电焊护目镜、防尘口罩、防尘口罩滤料、防静电工作服、防酸、防碱工作服、防尘工作服、防水工作服、阻燃防护服、专用防护手套、鞋盖等。

8、安全与职业卫生用品按有关规定定期进行检验检查,以确保安全性能的可靠和使用的安全,对于不合格或安全性能达不到标准的劳保用品,任何人均有权拒绝使用,不合格产品坚决清除出场。

9、本制度由安质部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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