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心得(热门18篇)

时间:2023-12-09 16:57:21 作者:FS文字使者

心得体会是我们根据自己的实际经验和体验得出的一些有益的观点和建议,可以为自己和他人提供参考和指导。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几篇优秀心得体会范文,希望能给大家提供一些写作参考和借鉴。

中国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心得

12月2日,中国银监会党委结合学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召开银监会系统违纪案例警示教育会。学习会议由银监会党委书记、主席尚福林主持,中央纪委法规室主任马森述以“全力推进依规治党贯彻落实好两部重要党内法规”为题进行了专题辅导。银监会党委班子成员、国有重点金融机构监事会主席、银监会机关处长以上干部及会管单位党委书记和纪委书记在主会场参加了学习会议。各银监局、银监分局党员干部在一二级分会场参加学习会议。银监会系统党员干部共14607人参加学习。

会议深入学习了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会议指出,要深刻理解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精髓要义,始终绷紧纪律红线。一是要充分认清中央颁布两部法规的重大意义。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体现了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体现了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是在新的历史时期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党的纪律建设的重要成果,是全面从严治党的制度利器,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提供了坚强的纪律保证。二是要准确理解《准则》和《条例》的基本内涵。贯彻执行好《准则》和《条例》,要准确领会法规中蕴含的指导思想、政策涵义和目标原则,准确理解法规的基本内容、程序条件和规定要求。三是要组织抓好《准则》和《条例》的宣传教育。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按照中央通知要求,将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贯彻党章和党的及历次全会精神紧密结合,与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原原本本学习法规原文,逐条领会精神实质。要丰富学习教育形式,作为各级党委中心组学习、党课和党员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加强宣传教育,唤醒党员干部的党性意识和纪律意识,开展专题培训,不断提高依据法规开展工作的能力。

会议围绕身边发生的典型案例开展深入剖析。会议指出,在看到工作成绩的同时,也要清醒认识到当前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尤其是党的纪律建设面临的挑战和存在的不足。从监管部门看,主要是律己和用权不严、标准不高。从会管金融机构看,主要是业务经营决策和管理有待进一步规范。

会议强调,全面从严治党,关键在党,要害在严。银监会各级党组织要落实标本兼治要求,切实加强教育、管理、监督和惩治,真正把党员干部管严管实,以严的标准和实的作风做好各项工作。一是始终坚持党的理想信念宗旨。二是始终坚持把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三是始终坚持落实管党治党政治责任。四是始终坚持发挥“关键少数”示范作用。五是始终坚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廉洁自律准则”高度概括了党员、干部应该具备的思想道德境界,要求公私分明、尚俭戒奢、甘于奉献等。并首次在党的规章中提出“修身齐家”要求:“廉洁修身,自觉提升思想道德境界”和“廉洁齐家,自觉带头树立良好家风”。“廉洁自律准则”比党纪的标准更高,“高于纪律严于纪律。个别党员干部的行为即使没有违反党纪国法,达不到党纪处分的标准,但是有可能违背了廉洁自律准则,不符合党员干部的思想境界要求”。

我们在实际工作生活中,一定要进一步认识到党员自身的廉洁自律在各项工作中的重要性,要能顶得住歪理,只得住邪气。在市场经济条件下,由于利益主义、拜金主义、享乐主义等腐朽思想的侵袭,一些歪理邪说在社会上流行,在正确行使权力时,就必须提高觉悟,坚定信念,锤炼意志,增强免疫力,真正做到理想信念不动摇,大是大非不糊涂,党性原则不丧失,不被糖衣炮弹所俘虏。要耐得住清贫。树立正确的利益观。并且特别注意处理好“先富”与共同富裕的关系。因为社会发展总有个过程,总要经过从少数人富裕到共同富裕的阶段,但这个阶段我们党员、干部绝不能利用职权谋取私利而先富起来,这是我们党的宗旨和执政地位所决定的。要抗得住诱惑,坚持自重、自省、自警、自律。要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公私分明;特别要慎重交友、慎重用权;尊重自己的人格,珍惜自己的声誉。

《准则》虽简,从严治党力度却很强。我们要在贯彻落实《准则》的过程中,务实求“简”,落实求“劲”。真正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内心深处,真正落实好全面从严治党的主体责任,使廉洁自律规范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坚持理想信念宗旨的信念,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条件可以变,环境可以变,但政治本色绝不能改变。

中国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心得

12月16日下午,院党委召开《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宣讲大会,党委书记徐亮就落实好《准则》和《条例》宣讲学习活动发表讲话,院长王国强主持会议,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峻岭作主题宣讲报告。院领导、中层干部、纪委委员及有关部门工作人员参加宣讲活动。

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峻岭在宣讲时指出,两项法规的修订颁布是在党长期执政和依法治国条件下,落实全面从严治党战略部署,实现依规治党,切实加强党内监督的重大举措,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她从五个方面作了主题宣讲:一、两项法规修订的过程和背景;二、修订两项法规的基本原则;三、《准则》的特点、作用及主要内容;四、《条例》的特点、作用和主要内容;五、关于两项法规的学习贯彻。高峻岭同志结合教育部党组通报的高校违纪典型案件及学院工作实际做了深入浅出、条理清晰的宣讲和解读。

党委书记徐亮对落实好宣讲学习活动提出了十点要求。第一,要高度重视,要站在政治和全局的高度,进一步增强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要精心组织,认真学习,切实抓好宣讲学习工作,全面提高广大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第二,要加大宣传力度,充分利用网络、报纸等媒体进行全方位、多角度、深层次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学习氛围。第三,要丰富学习方式,坚持集中宣讲和个人自学相结合,采取院党委中心组学习、各党支部学习、组织培训、开展研讨等多种方式,对《准则》和《条例》原原本本学、逐字逐句学、联系实际学,力求做到掌握精髓、吃透要义,做到学以致用、知行合一。第四,要做到五个结合:一要把学习《准则》、《条例》与学习《党章》结合起来;二要与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特别是党风廉政建设重要论述结合起来;三要与学习中央和省委重大决策部署结合起来;四要与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结合起来;五要与当前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结合起来。第五,要全面抓好《准则》和《条例》的贯彻落实,各党支部书记要发挥引领作用,率先垂范,带头学习,带头落实各项要求,严格按照《准则》和《条例》的规定办事。要加强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和管理监督,对发现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让“咬耳扯袖”、“红脸出汗”成为常态。第六,要结合下一步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民主生活会和组织生活会,对照两部法规和“三严三实”要求,深刻查摆存在的问题,严肃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措施。

第七,广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遵守纪律、执行纪律作为做人做事的基础,认真践行廉政准则,严守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坚决做到尊崇党章,以《准则》为高标准,努力看齐、模范践行;以《条例》为底线,不逾越、不触碰,做到讲纪律、守规矩,知敬畏、存戒惧,形成遵守法规的良好风尚。第八,要切实加强对两部法规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要把《准则》和《条例》的要求体现到监督执纪问责的全过程。要转变执纪理念,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严明党的纪律戒尺。要加强对学习贯彻情况的监督检查,对不重视学习法规、不遵照执行或者搞变通的要坚决纠正、严肃问责,真正把纪律立起来、紧起来。要从严执纪,敢于动真碰硬,敢于得罪人,对踩“红线”、闯“雷区”的行为零容忍,发现一起严肃处理一起,切实维护党纪党规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打造忠诚、干净、担当的干部队伍。第九,要在学好《准则》和《条例》的同时,对学院各项制度进行认真梳理。第十,全体党员干部要以此次主题宣讲活动为契机,加强学习,深刻领会《准则》和《条例》颁布的重大意义,以身作则、以上率下,做学法规、守纪律、讲规矩的表率,全面提升该院党员领导干部的整体素质,为学院的快速发展提供强有力的思想保障。

王国强院长认为党委副书记、纪委书记高峻岭的主题宣讲内容详实,深入浅出;徐亮书记提出的十个方面的要求全面具体,针对性强。王国强对学习贯彻好两个法规,提出了“三个心”的要求和期望:一是学习要“入心”,二是掌握要“用心”,三是执行要“实心”。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作为一名基层执法单位党员干部,我积极参加了市局组织的学习贯彻《廉政准则》活动。在学习过程中,我发现许多普通党员对学习《廉政准则》存在一些思想认识上的误区。学习之余,我对为什么会形成这些误区进行了独立思考,并结合普通党员的心理特点和工作实际,对如何走出这些误区进行了一些浅薄的探讨。现就其中两个最突出的认识误区,谈一点个人看法。

误区一:“普通党员没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

《廉政准则》第十五条明确规定了其适用范围:

本准则适用于党的机关、人大机关、行政机关、政协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中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人民团体、事业单位中相当于县(处)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

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含国有和国有控股金融企业)及其分支机构领导人员中的党员;县(市、区、旗)直属机关、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科级党员负责人,乡镇(街道)党员负责人,基层站所的党员负责人参照执行本准则。

由此可见,《廉政准则》对没有担任领导职务、或者说不是党员负责人的普通党员没有约束力。《廉政准则》在一定程度上说,是一个“一把手”准则。而目前在全国各地开展的学习《廉政准则》活动并不只是领导干部参加,而是由全体党员干部共同参加并掀起了活动的热潮。一些党员在学完了《廉政准则》后,不禁发起了牢骚:搞了半天,《廉政准则》对领导干部才适用,为什么要我们这些普通党员来学呢?某地组织各机关单位,搞了一个学习《廉政准则》的知识竞赛,并通过电视直播,结果引起了记者的批评。原来,参赛的选手都是一些参加工作不久的办事员、科员。记者追问:学习《廉政准则》,领导干部为什么不上台竞赛?“一把手”为什么不上台答题?让普通党员干部参加《廉政准则》知识竞赛有多大意义?我赞同记者提出的“一把手”应带头参加活动的看法,但不认为普通党员干部就不能参加学习《廉政准则》的活动。

普通党员干部也应该认真学习《廉政准则》,原因有五:

其一,《廉政准则》8个方面的禁止、52个不准,是基于各种普通廉政法规而融合提炼出来的,有较强的针对性,但并没有偏离普通廉政法规强调的中心,因此它不是一部“高高在上”的准则,仍然是一部“实实在在”准则,是领导干部和普通干部都能看得懂的准则。

其二,虽然《廉政准则》有些条款的确不适用于普通党员干部,如:“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方面的“8个不准”,但多数条款,对普通党员干部也有借鉴意义。比如说,“个人或者借他人名义经商、办企业”、“非法占有公共财物”、“虚报工作业绩”、“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这些行为,在普通党员干部身上一样可能发生。

其四,领导干部来自于普通干部,普通干部是产生领导干部的源泉。日后,一些普通党员干部也会走上领导岗位,因此,早一天学习《廉政准则》,对其成长很有好处。抓廉政,就要从源泉抓起。

其五,我们的党是一个讲民主的党,下级对上级有监督权,有检举揭发权,学习《廉政准则》,知道了领导干部应遵守的廉洁从政行为规范,普通党员干部就可以更加理直气壮地对领导干部进行监督。

综上所述,普通党员很有必要学习《廉政准则》,是一件于国于民于组织于单位于个人都有利的事。

误区二:“领导干部的工作能力是第一位的,廉洁是第二位的。”

这是市场经济下非常流行的一个论调。正是这一论调的误导,一些党组织过分看重了干部的能力,而放松了对其道德品质方面的考察、监管与教育,甚至对一些领导干部的不廉洁行为采取了包容放纵的态度,结果导致腐败案件接二连三地发生,危害越来越大,影响越来越恶劣。

其实对于官员的“德”与“能”,古代就已经争论出了结果,金朝诗人元好问有一句诗:能吏寻常见,公廉第一难。说的就是这个理儿。只要好好地选拔,人才总是有的,但是像焦裕禄、牛玉儒这样德能兼备的领导干部在今天仍然是“稀缺资源”。

很多贪官的前身本是颇有政绩的人民公仆。重庆打黑案主犯文强曾经是公安战线上的一位功臣,因抓获“中国头号悍匪”张君而名声远扬,被认为是一个能人而被提拔,官至重庆市司法局局长。然而,文强并没有做到“穷不忘操,贵不忘道”,而是权欲膨胀,利欲熏心,从人民公仆蜕变成了黑社会保护伞,他本以为挖到了金矿,没想到是自掘坟墓。被捕后,文强痛哭流涕道:“人生在世,吃不过一日三餐,睡不过一张床……为什么要到失去后才珍惜呢?!”贪官们总是在落入法网之后才去问这个“为什么”,在位时却从不问为官的准则是什么。当然,有的贪官即使有一堆准则摆在案头也是视若无睹。私利障目,底线一点一点地丧失。文强就是这样的人,是知法犯法者。知法犯法者,能有什么好下场?包拯曾在《乞不用赃吏疏》中说:“廉者,民之表也;贪者,民之贼也。”所以包青天对于罪大恶极的赃官,不能你官有多大,功有多高,总是毫不留情地一刀铡掉。文强不做民之表,而做民之贼,百姓视之为硕鼠,人人喊打。他受审之日,群众在庭外燃放鞭炮庆祝;被执行死刑时,重庆市民挂出了“文强死,百姓欢”的标语,可见人们对贪官的痛恨到了咬牙切齿的程度。

有一个趋势值得关注,即:被查出来的贪腐官员官阶越来越高,官越大,犯的案子自然也大,甚至“惊天动地”。这给我们的党建工作发出一个警示信号:虽然不能说我们的党到了危急存亡之秋,但面临着严峻的考验。我们的党已经清醒地认识到,执政党的党风关系党的生死存亡,党中央也坚定了惩治腐败、肃清队伍的决心,多次采取果敢措施打击腐败。新中国成立后很长一段时间,党的反腐多靠三把“利斧”:开展整风改造官员思想和工作作风,发动民众检举批斗贪污腐化干部,重刑严惩腐败分子。然而,在三把“利斧”之下,仍然有贪官“前赴后继”,“野火烧不尽,春风吹又生”,这种情况下,我们党把反腐败工作的重心移到制度保廉和源头防腐上。一些党内反腐倡廉法规相继出台,《廉政准则》是其中最引人注目的一部。

但是,仅有《廉政准则》是不够的,它的执行和落实才是至关重要的,这需要全体党员的共同努力。但愿有一天,我们身边的领导干部都是德能兼备的时代人物。

中国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心得

省委举办《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专题辅导报告会。中央纪委副书记张军作专题辅导,省委书记陈敏尔主持报告会并讲话。

省委副书记、代省长孙志刚,省政协主席王富玉,省委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谌贻琴,省委宋璇涛、刘晓凯、秦如培、张广智、慕德贵、王晓光,省人大会党组书记、副主任龙超云,省人大会、省政府、省政协和省检察院有关领导同志出席报告会。

报告会上,张军从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高度,对《准则》和《条例》的修订背景、重大意义,相关条文规定的丰富内涵、理论依据、实践基础以及工作中如何掌握执行等,作了深入阐述和权威解读。他强调,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最根本的是全面从严治党,加强纪律建设是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策。《准则》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了一个看得见、够得着的高标准,《条例》划出了党组织和党员不可触碰的底线,两项党内法规相互配套、相辅相成,体现了依规治党与以德治党的紧密结合,实现了党内法规建设的与时俱进。在具体执行中,要把《准则》与《条例》的执行结合起来,把纪律挺在前面,坚持纪严于法、纪在法前、抓早抓小,违纪必究,确保党规党纪落实到位。

陈敏尔在主持报告会时指出,张军副书记的辅导报告,紧扣中央精神、贴近贵州实际,深入浅出、生动鲜明,既有理论阐述又有案例剖析,既有很强的思想性政策性又有很强的指导性操作性,必将有力推动两项党内法规在贵州落地生根。全省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要以报告会为契机,切实增强学习贯彻的政治自觉和思想自觉,坚持高标准严要求,把握理想信念“高线”,守住纪律规矩“底线”,学深悟透、知行合一,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做到心有所畏、言有所戒、行有所止。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有力有效地抓好两项法规的贯彻执行。要结合贯彻落实《准则》和《条例》,加强党的建设和干部队伍建设,集中精力抓好当前工作,以更加坚决的态度、更加有力的措施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在贵州不断取得新成效,让党中央放心,让全省人民满意。

报告会以电视电话会议开到市(州)、贵安新区和县(市、区)、乡镇(街道办事处、社区),共1余人聆听了报告。省纪委领导班子成员,省委巡视组组长、副组长,省纪委派驻(出)机构负责同志;省委各部委、省人大各专委会、省级国家机关各部门、省政协各专委会、各人民团体副厅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在筑省属高等院校、中央在黔有关单位、在筑省管国有企业党委(党组)主要负责同志;省直有关单位部分党员干部在省主会场参加报告会。

中国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心得

近日,中共中央印发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并发出通知,要求各地区各部门认真遵照执行。

船要稳行离不开“压舱石”,党员干部立身做人、干事创业、为官从政,也都需要装填几块“压舱石”。负载“压舱石”可能会降低船速,却可以让人生之舟安稳驶过暗礁密布、激流纵横的水域。对于党员干部而言,恪守廉洁自律要求,不仅是立身之本、为政之基,更是人生“任凭风浪起”,我自“稳坐钓鱼船”的“压舱石”和“稳定器”。

党的以来,随着作风建设的持续深入推进,党员干部;廉洁自律的意识在不断加强,党风政风在不断改进,但仍然存在少数党员干部律己不严的问题,如有的目无组织纪律,有令不行、有禁不止,对上级决策选择性执行;有的自由散漫,不讲规矩,该请示的不请示、该报告的不报告;有的胆大妄为、随心所欲,什么话都敢说,什么事都敢干;有的对从严管理干部不适应,不能吃苦,不敢担当,甚至“为官不为”„„面对这些问题,领导干部如何才能落实好《准则》要求,筑牢廉洁自律的人生“压舱石”呢?笔者以为,做到三点尤为重要。

首先,廉洁自律要“拘小节”。古人云:贪如火,不遏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则滔天。“大节”与“小节”,从来都是相互统一、互为依存的。在小节、小事上“不矜细行”,就会“温水煮青蛙”、“终累大德”。党员干部要牢记“从善如登,从恶如崩”的古训,时刻在细微之处保持警惕、警觉、警醒,不以善小而不为,不以恶小而为之,以“吾日三省吾身”的精神警醒自己、鞭策自己,防微杜渐、警钟长鸣,严防一念之差、一时糊涂,严防在不知不觉中变化、变质、变腐、变坏,不断增强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能力。其次,廉洁自律要“知敬畏”。古人云:君子有三畏,畏天命、畏大人、畏圣人之言。知敬畏,不仅是党员干部应有的人生态度,更是党员干部必须具备的人生智慧。要敬畏法纪,视法纪如“高压线”,严守从政准则,恪守职业操守,时时警醒自己、处处检点自己、事事约束自己,真正做到令行禁止;要敬畏组织,不计较个人荣辱得失,自觉维护大局与团结,自觉抵御歪风与邪气,以一流的业绩回报组织的培养、赢得组织的认可;要敬畏人民,自觉把人民群众当成衣食父母、当成自己的服务对象,常怀爱民之心,恪守为民之责,善谋富民之策,真正做到对人民负责,为人民干事,受人民监督,让人民满意。

再次,廉洁自律要“善自省”。古人云:吾日三省吾身。领导干部手中掌握着公共权力,很容易成为某些人“围猎”的对象。因此,善于自我反省,知道在贪欲与错误中止步,对党员干部来说至为重要。善于自省,就是要以《准则》要求为镜,对照群众期盼、正反典型,对照改进作风要求,经常照一照自己是否拧紧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总开关”;照一照自己是否触碰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的“高压线”;照一照自己是否一直是立场坚定、旗帜鲜明的“忠诚战士”;照一照自己是否保持清廉的从政操守和高尚的人生追求。只有常自省吾身,常静思己过,才能激浊扬清、净化灵魂、正心修身,走好人生之路。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xx县地方税务局结合地税工作实际,以传达学习中央新修订的《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为载体,为扎实推进“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注入新的元素和新的要求。

一是集中学习重理解,全面铺开。以党组中心组、机关党支部和党小组为单位,使全员干部原原本本、逐条逐句学习《准则》和《条例》内容,使各项要求入耳入脑入心,把握其新要求,把党纪党规牢牢刻印在每个人的心上,做到对党的纪律心存敬畏,切实把干部的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准则》和《条例》的新要求上来,增强贯彻落实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

二是联系思想实际,开展座谈造氛围。围绕“如何落实《准则》和《条例》,全面提升干部党规党纪意识”等主题,组织开展座谈讨论,要求干部把自己摆进去,践行《准则》高标准,守住《条例》底线,做到内化于心、外化于行。广大党员干部结合岗位实际,提出了工作和生活中如何践行《准则》和《条例》的想法和举措,凝聚了打造廉洁地税、优化部门风气的思想共识,营造了学习、遵从、恪守《准则》和《条例》的浓厚氛围。

三是结合工作实际,完善举措促落实。把《准则》和《条例》各项要求贯穿到税收工作的各个环节,与开展正风肃纪相结合,坚持“八项规定”,坚决反对“四风”,恪守“三严三实”;与推进依法行政相结合,坚持依法办事、按制度办事,明确执法责任,严格过错追究,提高执法准确率;与自觉接受监督相结合,畅通监督渠道,规范执法行为;与强化作风建设相结合,开展专项监察和明察暗访,使“作风建设永远在路上”成为干部工作和生活的一种新常态。

四是加强机关纪律推动“三严三实”专题学习教育进一步开展。发挥党员先锋模范带头作用,强化严于修身和严于律己,打铁还需自身硬,要求全局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务必注意规范自己的言行举止,在遵守党纪党规方面发挥示范表率作用,坚决维护党纪的权威性、严肃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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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我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我以为,为了使《准则》贯彻落实,成为自己的人生指南。高校只有切实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党员领导干部只有廉洁从政,才能为教学科研发展和人才培养创造良好的环境和条件,才能坚持社会主义办学方向。在新时期,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问题值得深思。

一、深刻理解廉洁从政内涵。

廉洁从政就是要守廉明洁,忌贪污腐败。从传统上说,从政就意味着做官。为官者是否能意识到“廉洁”是为官之本、民之所愿,就要看为官者是否真正理解了廉洁二字。“不受曰廉,不污曰洁”“杨震拒金、陶母退鱼”的故事昭示了廉洁从政之举。“捧一颗心来,不带半根草去”作为陶行知先生的名言,彰显了教育工作者应有的心境与廉洁之范。廉洁的反义为贪污。有贪婪的心理,就会污浊自己光辉洁白的形象。贪权贪财是不廉不洁行为,必定形成污浊之果。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应明心见性,抵住权财诱惑,不行贿受贿,不受不正、不义、不洁之财,不搞权学、权钱、权权交易,始终保持自己朴素、勤俭、清正廉明之政风,始终使自己无污损。

廉洁从政就是要“秉公用权”,忌以权谋私。秉公用权,可以造福人民;以权谋私,就会祸害百姓。只有秉公用权才能真正地代表人民掌好权、用好权。目前,高校腐败现象已成为社会公众评头论足的常见话题。高校腐败现象屡屡出现,除受高校行政化强势影响外,更为重要的是有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利欲熏心,把权力看成了一种利己的工具,搞以权谋私。高校以权谋私现象容易发生在权力集中、资金流量大的领域,基建、采购、招生等实权部门成为“高发区”。武汉大学等高校的党员领导干部下马而成为阶下囚就是以权谋私之果。“权为民所用”而不是“权为己所用”。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能做到“秉公用权”,“权为师生所用,利为师生所谋,情为师生所系”。

廉洁从政就是尽心服务,忌看重权力。从政是否廉洁的要害之处就是从政者如何看待权力,如何看待服务。目前,高校存在着严重的行政化趋向,这影响到了高校的廉洁环境,影响到了知识分子的从政心理。很多知识分子都想混个一官半职,以显示自己的权势地位。殊不知,这种心理早已埋下了不健康的种子,如不及时治理,结出来的一定是残花与恶果。“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是我党的宗旨,做人民的“勤务员”、“公仆”是我党的优良传统,“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党的执政理念,处在新时期的党员领导干部不能够忘本,应始终将此牢记于心,贯穿于行。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切勿把权力当成一种欲望,而应把权力当成改良服务的一种工具和手段,应弃“官本位”,倡“师生本位”、“学术本位”,做到心系他而非己,心中想的是师生员工工作、生活和学习条件的改善,谋的是教育教学质量的提升,钻的是学校科学研究的创新,这样才能真正做到亲民而与民同乐,真正做到廉洁从政。

二、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

党员领导干部并非是没有任何私欲的圣人,这就要求党员领导干部能在私欲面前缜密思考,谨慎而行,正确行使权力,加强自我约束和自省,不断增强廉洁从政意识。这种廉政意识的增强要从三个方面来着力。

一是强化“学习”意识,提高思想认识。一些高校党员领导干部思想认识存在偏差,就是没有正确地看待学习。这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首先是对政策理论的学习不积极,特别是党风党纪的学习不认真,消极对待,走形式,没有真正入脑入心,不重视组织和自身的反腐倡廉建设,于是不知不觉地脱离了廉洁自律的轨道;其次是对古今中外廉洁从政榜样学习不够,缺乏内心精神力量的鼓舞、激励与鞭策,甚至认为这种榜样是在作秀,是不适应“时宜”和大环境的表现,于是失去了对自我的约束力;另外是对贪污腐败案学习不重视,不思考贪污腐败的根源,甚至认为那些人手段还欠高明,于是放松了警醒意识而失足成千古恨。因此,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学习”意识,切实加强学习,改造与建设自我主观世界,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纠正扭曲的权力观与利益观,战胜拜金主义和享乐主义的诱惑和困扰,远离腐败和犯罪。

二是强化“勤政”意识,做到以身作则。为官者要勤政,这是天经地义。勤政是高校党员领导干部的本色。党章明确规定,“党的干部是党的事业的骨干,是人民的公仆。”勤政就是不懒惰散漫,讲奉献,立足于服务,勤耕于“公田”;就是不庸俗低级,聪明能干;就是不吹牛,不说大话、假话和空话,说实话、办实事、重实干,以身作则,认真履行岗位职责。因此,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在组织和管理学校的一切教育过程中,要做到勤勤恳恳、兢兢业业,正确把握物质生活与精神生活的关系,以忘我的劳动与勤勉的工作推动高等教育事业的发展,办出人民满意的一流高校。

三是强化“汇报”意识,接受各种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虽然是权力的行使者,但其权力的赋予不是来自自身,而是来自组织和人民的信任。因此,党员领导干部要强化“汇报”意识,自觉接受各种监督,把监督作为一种自我爱护、一种组织信任、一种心灵净化的措施来看待。汇报和监督是党章对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也是检验党员领导干部党性强弱的重要标准。首先,进行自我汇报,接受自我监督。要慎对自己,经常反思自己的思想、剖析自己的行为,达到自量、自省、自警、自励,努力提高自己遵纪守法意识和执政能力,努力使自己成为“一个高尚的人、一个遵纪守法的人、一个有益于人民的人”。其次,进行组织汇报,接受组织监督。党员领导干部要定期向组织报告执行廉洁自律和廉洁从政的情况,有关部门加强对其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再次,推行校务公开,接受师生监督。学校要强化纪委、监察职能,充分发挥教代会、工会监督作用,根据形势的新发展和实践的新要求,加大在职领导干部的日常监督力度,着力使校务公开制度逐步推行,把监督关口前移,切实防范职务犯罪。

三、切实规范廉洁从政行为。

严格遵守《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义重大。《廉政准则》指出,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是新时期从严治党,不断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的重要内容;是推进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基本要求;是正确行使权力、履行职责的重要基础。高校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对校园廉洁文化环境形成、对凝聚师生员工的力量、对高校健康发展都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因此,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按照党中央提出的“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要求,自觉执行各项廉洁从政规定。

努力做到不误政。“误政”是严重的失职行为,会对工作造成不可估量的损失。高校党员领导干部要努力做到不误政,就要讲政治,坚持共产主义理想和社会主义办学方向,着力培养社会主义建设者和可靠接班人;就要保持清醒的头脑,理清工作思路,创造工作佳绩;就要加强管理,促使工作有序开展,推进高等教育事业不断向前发展。只有用马克思主义武装头脑,用理性充实精神,用智慧引领思想,用廉洁治理行为,才能确保廉洁而不误政。

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

在开展“严纪律、转作风、树形象”主题教育中,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以下简称《准则》),更加深刻地认识到廉政建设的重要意义。作为一名共产党员,我要严格遵守廉洁自律准则,时刻不忘廉洁自律、勤勉工作,将清正廉洁贯穿于日常生活和工作之中,努力做到廉政纪律不可忘,腐败红线不可触,公仆之情不可移。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的颁布,是党中央加强新形势下党员队伍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其目的是要以学习思廉、以警示促廉、以纪律保廉,使廉洁意识植根于每位党员干部的头脑之中。作为一名共产党员,一名政法干警,要真正做到清正廉洁,就必须从源头抓起,从思想根源入手,营造“以廉为荣、以贪为耻”的良好氛围,牢固树立正确的价值观、政绩观和工作观,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不断增强清正廉洁、勤政为民的思想意识,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贯彻“为民、清廉、务实”的要求,真正从思想上预防腐败现象、从纪律上制止腐败现象的发生。

二、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联系工作实际,扎实做好本职工作。

联系到实际工作,认真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必须要以高度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做好司法行政各项工作,更好服务和服从于五华经济社会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一是坚持党性锻炼,增强事业心和责任感。要进一步加强党性修养,增强热爱本职工作的意识,牢固树立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思想。严格遵守和执行各项法律法规,忠实履行职能。二是要切实转变观念,树立依法、依规工作的意识。要切实加强对有关法律、法规的学习,同时加强自我宣传教育,提高执行制度的自觉性,树立严肃纪律,依法行政的观念,从根本上防范和遏制违法违规的发生。目前要重点加强对《准则》的学习和掌握,正确领会其精神实质,并严格按照《准则》的要求开展工作、加强自我约束。三是要加强学习,努力提高业务工作水平。认真学习和领会中央和省、市政法工作会议精神,以邹碧华、杨竹芳及“昆明市十佳政法干警”等先进人物为榜样,不断提高政策理论水平,为做好司法行政工作打下扎实基础,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工作能力。

三、要坚持廉洁奉公,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在工作中必须保持公道正派、廉洁自律的形象,自觉“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遵循“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理念,“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在思想上筑起一道牢固的防污染和拒腐蚀的壁垒,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经受住各种诱惑的考验,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本色。要经常用《准则》为自己的行为敲警钟。管住自己的脑,不该想的不要想;管住自己的嘴,不该吃的不要吃;管住自己的手,不该拿的不要拿。要像古人那样“一日三省吾身”,自重、自省、自尊、自励,正确对待个人利益,自觉防止私欲膨胀;要把群众利益放在首位,时刻关心群众的疾苦冷暖,真正做到情为民所系,权为民所用,利为民所谋。这样才能做到“绝非分之想,拒非分之物”,不为物欲所惑,成为一名信念坚定、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政法干警。

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

廉洁自律是对党和人民对党员的基本要求,也是每一个党员应具备的起码品德。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实践看,廉洁自律和制度建设是相互依存、相互影响的,而在制度尚不健全或完善时,自律就显得尤为重要。

通过学习,我认为:《廉政准则》是党中央给党员领导干部筑起的一道“防腐墙”,目的是为了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近几年来,一些党员领导干部由于没有遵守廉洁从政的若干准则,走上了违纪违法甚至犯罪道路,这些党员领导干部违法违纪犯罪事实令人触目惊心、不寒而栗。我们有理由相信,《廉政准则》的正式实施,能够更加有效地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行为,更有效地指导今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实践,成为一部高质量、高层次的党内法规。可以说《廉政准则》的实施,是给党员领导干部装上了“防腐墙”,只要党员领导干部自觉遵守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不越雷池一步,就能远离腐败。

要做到廉洁自律,最重要的是做到持之以恒。一时一事易,一以贯之难。廉洁自律贵在持之以恒,始终不懈,一以贯之。在今天腐蚀与反腐蚀的斗‘争十分激烈的社会环境中,领导干部的活动和权力延伸到哪里,腐蚀和反腐蚀的斗争就会延伸到哪里。廉洁自律必须持之以恒,长抓不懈,处处以身作则当好表率,真正将廉洁自律坚持到底。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近段时间,按照所内的安排,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通过这次学习使我们充分地认识到,《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依据党章和宪法、法律,结合党的建设与实践,以党内法规的形式明确回答了党的纪委和纪律处分方面等一系列重大问题。《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颁布和实施,将会保证我们党始终坚持做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和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对维护党的章程、严肃党的纪律,保证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发挥重要作用。同时,也将保证党的纪律的严肃性,通过将法律机制引入到党的队伍建设中,使我们执政党的地位得到进一步巩固和加强。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是关于党的纪律和纪律处分方面的一部重要的党内法规,它是维护党的团结统一的有力武器,是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的重要条件,是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得以实现的重要保证,对于增强党的凝聚力和战斗力,密切党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党从其诞生之日起,对党的纪律建设一直非常重视,历次党章都对党的纪律作出了明确规定。我们党作为一个有着六千六百多万党员的大党,没有严明的纪律作保证,就会失去战斗力,成为一盘散沙;全党纪律严明,朝气蓬勃,就能无往而不胜。在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加快推进社会主义现代化的新的发展阶段,党面临着长期执政和改革开放的双重考验,需要认真解决好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和领导水平、提高拒腐防变和抵御风险能力两大历史性课题,在这样的形势下,加强党的纪律建设显得更为重要。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明确了共产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行为准则。在党风廉政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党的十六大以来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提出了明确的要求,颁布了一系列的法规、条例,这是我们党对执政规律和反腐倡廉工作规律认识的进一步深化,是在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和对外开放条件下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新要求,是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根本举措,对于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巩固党的执政地位,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搞好政治理论学习,即是坚定理想信念的基础,也是增强拒腐防变意识的前提。党员干部是反腐倡廉教育工作的重点。作为一名党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十七大会议的精神实质,深入、系统地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基本纲领和基本经验,主动接受从政道德教育、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教育、党纪条规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坚定共产主义的远大理想,坚定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主动性,打牢思想基础,筑严思想防线,常修为政之德、常思贪欲之害、常怀律己之心,切实做到勤政为民、廉洁从政。

许多铸成大错的党员干部,在反省自己一步步走向堕落罪恶的过程时,普遍反映出一点,就是从一些不起眼的小便宜、小动作、小利益开始,诱发他们私欲膨胀,不顾党员领导干部的基本原则,心存侥幸,降低了标准,放松了要求,逐步陷入不可自拔的境地,造成对国家、对社会、对人民无法弥补的巨大损失。古人云“勿以恶小而为之,勿以善小而不为”,作为党员就要警钟长鸣,时刻用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严格遵守党的纪律,牢记“两个务必”,做到“八个坚持、八个反对”,防微杜渐,从我做起,从现在做起,从一切能够做的事情做起,永葆共产党员的先进性,不断提高拒腐防变的能力。

作为党员要严格执行党章,全面贯彻党内处分条例和党内监督条例,自觉接受来自各方面的监督,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和党员、群众提出的意见进行认真整改,进一步在教育教学工作中不断完善,不断创新,不断进步。

作为一名警察,如何做到廉洁自律,我觉得,首先,要努力培养自律的自觉性。其次,必须从最细小的事做起,不取一点一滴的不义之财,不向索一针一线的非法之财。再次,要做到公正从警。所谓公正从警就是指警察在执法过程中要公平、公正地对待每一个群众,同样也包括嫌疑人,绝不因贪图一些私利而有失公平公正。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树立正确人生观、地位观和利益观,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做人民的公仆,始终保持共产党员的先进性。坚持党员服务群众,人民警察为人民,以创新的意识、创新的精神、创新的思路去工作,做一名廉洁自律、爱岗敬业的好警察。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心得体会

按照镇党委的安排部署和集团党委的学习要求,最近我认真学习了《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现就我学习情况谈谈自己的几点体会:

1、深刻认识《廉洁自律准则》、《党纪处分条例》颁布的重要意义。

当前,我国正处在“四个全面”重大战略布局深入推进的关键时期,党中央同时颁布《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下简称《准则》和《条例》)。这是以同志为的党中央坚定不移推进全面从严治党迈出的重要步伐,是深化党的建设制度改革、强化依规治党取得的重大创新成果,在党的建设史上具有里程碑式的重大意义。因此我认真学习《准则》、《条例》,全面把握精神实质。

2、深刻领会《准则》、《条例》的基本内涵。

在党风廉政方面,廉政建设关系到一个国家的生死存亡,一个政党、一个国家工作人员的腐败不解决,最终要导致政党垮台甚至国家灭亡。因此,处分条例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作出了严格的规定,从严制党、及时清除腐败分子和不合格分子,纠正不正之风和违规现象,促使党风廉政建设朝着法制化轨道发展。条例中还明确了哪些是反基本路线、自由化思想,内容丰富,对党的基本路线、基本理论、基本纲领的维护都作了严格的规定,对维护党的基本路线的长期性、稳定性具有重要意义。

3、全面把握《准则》、《条例》的思想原则。

《准则》、《条例》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突出执政党特色、严肃党纪要求,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立足当前、着眼长远,统筹推进。围绕新修订的《准则》和《条例》的学习,要把握好以下原则:

三是坚持问题导向。重点针对现阶段党纪存在的突出问题、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在廉洁自律和遵守纪律方面存在的主要问题作出明确规定,特别是将党的以来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组织纪律以及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心得体会"八项规定精神、反对“四风”等要求转化为纪律条文。不求一步到位,重在符合实际、务实管用。

4、自觉执行《准则》、《条例》的规范要求。

党员领导干部要发挥表率作用,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自觉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领导干部忠诚履职、敢于担当的问题,当前,我镇“两新”组织党建工作正在有序推进,工作难度大、也碰到一些问题。在工作中,我始终保持旺盛的精力,要敢于较真、善于较真,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准则》、《条例》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规党纪落实到位。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做到讲规矩、守纪律,知敬畏、存戒惧,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红线,自觉尊崇制度、遵守制度、捍卫制度,以更高更严的要求,带头践行《准则》、《条例》的规范,永葆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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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心得

今年以来,全市各地各部门掀起了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热潮,百名骨干宣讲师分区域分系统开展学习大宣讲活动,深入基层、村组、工厂、企业一线,确保《准则》《条例》学习宣传全覆盖、无盲区。一季度,全市各级各部门,共举办学习宣讲会2300多场次,参学党员干部达7.3万人次。

党员学习廉洁自律准则的心得体会

年初,中央颁布《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以下简称《廉政准则》),这是我们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和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的重要举措,体现了我们党科学管党、制度管党、从严治党的决心和能力。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把学习贯彻《廉政准则》作为义不容辞的责任,既抓好自身廉洁自律,又履行一岗双责,切实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要真学真懂。《廉政准则》是规范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的重要基础性法规,其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行使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明确了“禁区”,划定了“红线”,既是廉洁自律的新标杆,又是拒腐防变的安全网。要把学习宣传《廉政准则》纳入中心组学习计划,作为干部教育培训的重要内容,同党性党风党纪教育结合起来,同开展创先争优活动和推进机关作风建设结合起来,切实增强学习实效。党员领导干部要带头学习宣传《廉政准则》,深刻理解其思想内涵,时刻铭记具体规定和要求,真正做到入脑入耳入心;要准确把握《廉政准则》中8个方面“禁止”、52个“不准”,弄清楚哪些是不能越的“红线”,搞明白哪里是不能进的“雷区”,从而树立起正确的世界观、权力观、利益观,筑牢廉洁从政、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防线。

二要严格执行。制度的生命力在于执行,再好的法规制度,如果不去执行,也会形同虚设。党员领导干部既是社会各界关注的对象和监督的重点,同时也是反腐倡廉建设的领导者、组织者和推动者。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履行好双重职责,切实发挥好双重作用:一方面要管好自己、当好表率、发挥示范带头作用,做到行动先于一般党员干部,标准高于一般党员干部,要求严于一般党员干部,要从严要求自己,带头廉洁自律,稳得住心神,管得住手脚,抗得住诱惑,耐得住寂寞,经得住考验,时刻记住法律与纪律的“高压线”,把握公与私的“警戒线”,以平和之心对“名”,以淡泊之心对“位”,以知足之心对“利”,以敬畏之心对“权”,自觉做到条件变了艰苦奋斗的作风不丢,环境变了吃苦耐劳的精神不减,时代变了甘于奉献的传统不变,成为遵纪守法的楷模,从而带动《廉政准则》有效执行;另一方面要管好下属,抓好班子成员、带好干部队伍。要求一般党员干部做到的,主要领导干部必须首先做到;要求下级机关做到的,上级领导机关必须首先做到;要求别人不做的,自己必须首先不做。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一定要敢于坚持原则、敢于触及矛盾,对班子成员和干部队伍,要敢抓敢管,严格教育、严格管理、严格监督,切实抓好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党员领导干部贯彻落实《廉政准则》工作。

三要规范用权。德不修则身家败,私不去则公道亡。党员领导干部所处环境和地位的变化,往往伴生着思想和观念的改变。如果把权力当作是为个人谋取好处的手段和筹码,则是对党和人民信任的亵渎,是对党的事业最大的不负责任。因此,党员领导干部一定要牢固树立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理念,强化廉洁从政意识。时刻保持清醒的头脑,守住道德底线,不越法纪红线,筑牢思想防线,认清手中的权力是党和人民赋予的,始终做到用权为民、清廉自守。要树立正确的权力观、政绩观,不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不搞急功近利的“政绩工程”,真正把人民群众拥护不拥护、赞成不赞成、高兴不高兴、答应不答应作为衡量工作成效的根本标准,把为最广大人民群众谋利益作为创造政绩的出发点和归宿点,严禁搞脱离实际和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好大喜功,切实提高科学发展水平,扎实推进经济跨越发展,努力创造出经得起历史、人民和实践考验的政绩。

四要接受监督。经验和教训都告诉我们,监督到位有效,贪腐之心必然收敛;监督缺位失灵,贪欲之念必然膨胀。监督能使执政者更清醒、更聪明、更审慎,我们要把接受监督当做一种精神境界和自我需求,将自己的行为置于党组织和干部群众的监督之下。邓小平同志曾经讲过,领导干部一要怕党,二要怕群众。这种“怕”,是要对组织、对群众有敬畏之感,是要正确对待、主动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党员领导干部的一言一行、一举一动是否符合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的要求,群众最有发言权。因此,党员领导干部学习贯彻《廉政准则》,就要树立“监督是关心和爱护”的理念,克服“把监督看成是对自己不信任”的抵触心理,将执行《廉政准则》情况作为民主生活会、述职述廉、个人有关事项报告以及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重要内容,诚心诚意地欢迎并自觉接受来自党内、民主党派、人民团体、人民群众和新闻舆论等方面的监督,尤其是人民群众的监督,切实把接受监督作为工作和生活的常态,习惯在监督下行使权力、开展工作。

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

高等教育在党和国家事业发展全局中发挥着极为重要的作用,高校党委要切实担负起全面从严治党的责任,大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党风廉政建设的“安全阀”。要加强理想信念教育,补牢精神之“钙”;加强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提高党性修养;加强法治教育,树立依法治校理念;加强条规学习,开展警示教育,筑牢思想防线。

加强制度建设,筑牢党风廉政建设的“防火墙”。要构建现代大学治理体系,完善并强化学校议事决策、基建维修、物资采购、招生转学、职称评聘、干部任用、人才引进、三公经费、科研经费、师德师风等方面的管理,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

强化监督制约,安装党风廉政建设的“电子眼”。要发挥组织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群众监督、舆论监督等作用,推进党务校务院务公开,建好教育阳光服务平台,公布重大事项和权力清单,实现监督内容全覆盖、监督对象有重点、廉政风险可防控。

严肃执纪问责,铺设党风廉政建设的“高压线”。要坚持全覆盖、零容忍、无例外的态度,加大违纪违法案件的查处力度,实行“一案双查”、“一问三责”;执行《准则》《条例》,一寸不让,不断将党的纪律和规矩立起来、严起来、用起来。

党员廉洁自律准则学习心得

今日,中共过共产党发布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的通知》,修订后的党规,把以来治党理念实践的成果转化为道德和纪律性要求,全篇贯穿“全面”与“从严”两个关键字。针对全体党员,准则围绕如何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苦与乐”“俭与奢”的关系,提出“四个坚持”;针对党员领导干部,准则围绕“廉洁”二字,从公仆本色、行使权利、品行操守、良好家风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更高要求。

两项法规的修订,坚持以党章为遵循,是党章关于廉洁自律与纪律要求的集体化。它吹响大了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号角,意义重大,影响深远。党员领导干部要充分发挥表率作用,冲锋带头践行廉洁自律规范,代为维护纪律的严肃性和权威性。要解决好不敢担当的问题,不当“老好人”,敢于得罪人。

抓住一件事情就是一追到底,要敢于斗争,运用批评教育、组织处理、纪律处分等手段,确保把党章党规党纪落实到位。全体党员要牢固树立党章党规党纪意识,把贯彻执行廉政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真正的落实到实处,使党的纪律真正成为铁的纪律,要切实做到守纪律、讲规矩。自觉在廉洁自律上追求高标准,在严守党纪上远离违纪高压线,逐渐形成遵守制度、捍卫制度的良好风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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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

日前,省委办公厅印发《通知》,就认真学习宣传贯彻《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和《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工作作出部署。

《通知》强调,要充分认识重大意义,切实增强学习贯彻《准则》和《条例》的自觉性坚定性。中央印发《准则》和《条例》,这是党中央在新形势下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治本之举,必将对树立党章权威、扎紧制度笼子,改进党的作风、严明党的纪律,不断开创全面从严治党新境界、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产生重大而深远的影响。各级党委(党组)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充分认识《准则》和《条例》出台的重大意义,增强学习贯彻的思想自觉和行动自觉,坚定不移地抓好学习贯彻工作,为打造三个强省、建设美好安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提供坚强保证。

《通知》要求,要深刻领会主要内容,全面准确把握《准则》和《条例》的精神实质。新修订的《准则》作为党执政以来第一部坚持正面倡导、面向全体党员的规范全党廉洁自律工作的重要基础性法规,为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树立起能够看得见、摸得着、够得到的高标准。要深刻领会《准则》是党的道德宣示和行动的高标准,自觉加强党性修养,培养高尚道德情操,正确对待和处理公与私、廉与腐、俭与奢、苦与乐的关系,坚持理想信念宗旨“高线”,永葆共产党人清正廉洁的政治本色。新修订的《条例》作为党组织和党员在纪律方面的负面清单,坚持纪在法前、纪严于法,是管党治党的一把戒尺,是党员的基本底线和遵循。要深刻领会《条例》是管党治党的尺子和党员的行为底线,切实增强党章党规党纪意识,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坚决守住纪律“底线”,始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

《通知》强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确保贯彻实施好《准则》和《条例》。各级党委(党组)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工作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加强领导,精心组织。要抓好学习培训,把学习《准则》和《条例》与学习党章,贯彻党的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学习贯彻系列重要讲话精神紧密结合起来,与正在开展的“三严三实”专题教育紧密结合起来,真正学深悟透、融会贯通,把各项要求刻印在全体党员特别是党员领导干部心上。要加强宣传报道,重点围绕“四个必须”“八条规范”的正面倡导和“六大纪律”的负面清单,加大宣传阐释力度,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浓厚氛围。要压实“两个责任”,各级党委(党组)要履行好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各级纪委(纪检组)要全面履行监督责任,真正把纪律严起来、执行到位。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认真抓好分管领域《准则》和《条例》的贯彻执行,坚决维护党规党纪的严肃性、权威性。

中国共产党员廉洁自律准则

近日,中央下发《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廉政准则》中的8个方面“禁止”和52个“不准”,涵盖了行政权力使用中极易滋生腐败的各个领域,包括党员领导干部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的问题、违规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问题、浪费挥霍等干部作风问题,甚至连婚丧喜庆等个人行为也有了“紧箍咒”。这表明,中央正全力构建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致力封堵权力滥用的漏洞、挤压权力寻租的空间,以保持党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将反腐倡廉建设推向纵深。

首先,明确规定有“52个不准”。准则在“第一章廉洁从政行为规范”中列有8条,分别对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谋取不正当利益;禁止私自从事营利性活动;禁止违反公共财物管理和使用的规定,假公济私、化公为私;禁止违反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禁止利用职权和职务上的影响为亲属及身边工作人员谋取利益;禁止讲排场、比阔气、挥霍公款、铺张浪费;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这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

这“52个不准”,对违反相关规定的各种表现都有涉及,制定得很具体、很明确。特别是新增加的条款,如禁止违反规定干预和插手市场经济活动,谋取私利;禁止脱离实际,弄虚作假,损害群众利益和党群干群关系等,联系现实紧密,很有针对性。

其次,富有很强的操作性。在一定意义上说,反腐倡廉是个思想教育问题,但也需要有具体的法规来约束。从近些年的实际情况看,尽管我们在反腐倡廉方面花了很大的气力,也有一些法规,但腐败现象仍时有发生。这个中原因之一就在于缺乏一部全面、具体、明确的法规,致使一些党员领导干部滑向腐败的深渊。这次颁布的“廉洁从政准则”,可以说弥补了这一缺憾。该准则从8个方面作出了“52个不准”的规定,对各个方面的违规行为都作出了明确的界定。规定之具体、范围之广泛、针对性之强,超过以往。这个准则无疑是一部进一步促进反腐倡廉的好法规。

贯彻《廉政准则》,促进廉洁从政,重在狠抓落实。在该准则的“第二章实施于监督”中,对此作出了规定。这是确保准则得以真正贯彻落实的可靠保障。同时,各级党员领导干部要确实做到身体力行、狠抓落实。决不能让那种文件念念、会上说说、不见行动的现象出现。

在反腐倡廉问题上,容不得一点疏忽,更不允许搞形式主义,必须来“真格儿”的。这次《廉政准则》的颁布,是进一步促进和加强反腐倡廉建设的极好契机,我们应当紧紧把握,熟知牢记哪些“不可为”,以更加朝气蓬勃的精神风貌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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