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的班级(优质18篇)

时间:2023-11-30 10:42:37 作者:LZ文人

通过写作,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自己的内心世界,表达自己的想法和感受。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优秀作文范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给大家一些启示和借鉴。它们多样的主题和风格展示了优秀作文的千姿百态,相信你一定会从中找到适合自己的写作方法和思路。让我们一起来欣赏吧。

我和我的班级作文

有幸进入21班,是我们茁壮成长的开端。

开学第一周,我小学的同学见我就说:你们21班真优秀!我问你怎么知道,她说:微军训你们班天天被表扬。我比较谦虚地说:是,我们前边的同学没有一个书本掉落,当时我就坐第一排。

我们的班级很优秀,是因为我们的同学们很优秀。先不说咱班的学霸们,就说我身旁的浩然同学,有一次我眼镜没戴,当时坐在倒数第二排,眼前是一片模糊,本来这不关浩然的事,当时他发现了我的情况后,在课堂上将不用抄不用记的笔记让给我看,当时真的是一股暖流涌入我的心田,这是老师、父母的爱都做不到的,这是同学之间的非常纯洁的互助之爱。

还有很多同学也很优秀,比如我们自己就是优秀人。在21班,我们每个人都是独一无二的。我不知道这个比喻对不对——我们就像一颗颗小行星围绕着太阳转,不管速度是快还是慢,形状大小如何,但是我们的心都是连着太阳,都是一个轨道。我们有像熙璐那样勤奋踏实的,有像一鸣那样努力聪明的,也有像星远那样全能的,还有像我那样笨笨、但一直努力着的、上进着的,但不管怎样,我们都是成长着的独一无二的21班人。

也许,我现在做不到每天早晨第一句话就是:我爱21班,因为这只是语言的表白,但我的生活,我的生死,我的全部都永远与21班联系起来,这我想我能做到。像花儿与大地一样,花儿的身体与大地连在一起,花儿的心长在大地上。

希望同学们在未来的学习中,大家都这样想:我未来如何优秀,21班就如何优秀;在困难来临时都这样想:21班是怎样优秀,我就应该是怎样优秀!

我和我的班级演讲稿

亲爱的同学们:

当新的一天开始,当鲜艳的五星红旗冉冉升起,我内心便无比激动与自豪。在风中飘扬的不仅仅是一面简单的五星红旗,他凝聚着全体中国人的尊敬与爱意,骄傲与自豪。他诠释着每一个中国人对祖国的守护,它包含着每一个中国人对祖国深情的爱意。

爱是什么爱就是对人或事物有深厚真挚的感情,就是爱惜、珍惜。爱与喜欢不同,喜欢意味着占有,而爱意味着责任,意味着付出。爱,首先是从对自身的珍惜和尊重开始的。古人曰:“君子自爱,仁之至也。”“人若知爱,则应慎护自己。”如果一个人不知道自爱、不知道自尊和自重,就很难说爱自己了。爱自己,首先要珍惜自己的生命、珍惜青春、珍惜机遇。对于同学们来讲,爱自己就是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对自己的一生负责;就是珍惜时间,珍视自己的声誉和尊严。个别男同学虚度光阴,甚至惹事生非,吸烟打架,任意妄为,这不是爱己,而是害己,同时也危害同学、危害班级、危害家庭。而个别女同学,不懂得珍惜自己的青春年华,浅薄无知,沉迷于梳装打扮,谈情说爱,这也是不懂得自爱。求学生涯是人生的基础阶段,是短暂而宝贵的,人生有了坚实的基础,才可以随心所欲地建造高楼大厦,也才能拥有了更宽广的世界。因此,让在校时间的学习效果化,让自己的人生拥有坚实的基础,让自己在人生道路上拥有了更多的主动权,就是珍惜自己爱自己。

爱家,就是热爱自己的家庭,爱自己的亲人。这意味着对自己的家庭和父母负责,让家长和亲人省心、放心,让他们的'精神和物质的投入得到应有的回报。对父母和家庭毫无责任心,游手好闲,花钱如流水,不思进取;对自己的行为从不反思、悔过,无能回报父母,而是让父母为自己劳力、劳心,甚至殚精竭虑,这是害父母、害家庭;有的人甚至到了社会上违法犯罪,危害一方,搞得自己也家破人亡。他就会被社会所遗弃,永远迷失爱家的方向。

爱校就是爱同学、爱老师、爱班级、爱学校;就是以自己的言行去维护同学、老师、班级和学校的荣誉和利益,维护大家共同生活、学习、成长的环境。我们的学校有着底蕴丰厚的人文环境,先进人性化的办学理念,宽敞明亮的教师,学高身正的一流师资队伍,还有我们一批优秀的莘莘学子,我们没有理由不为之骄傲,我们没有理由不为之奋斗!作为一中学子,我们要像爱护自己的眼睛一样去维护学校形象和荣誉;我们要真心实意地尊敬我们的老师;我们要自觉地保护校园的一草一木;我们还要像对待自己的兄弟姐妹一样去热爱学校的每一名同学,让我们互爱互学,一起快乐健康成长!我们要珍惜时间,刻苦学习,努力拼搏,争取优异成绩,以此来报答学校,报答我们尊敬的老师!擦亮一块玻璃,捡起地上的一张废纸,认真完成每一次扫除,学好每一门功课,对公共财产爱惜有加,对校规班规认真遵守,这就是我们爱校爱班的有力见证。“皮之不存,毛将焉附,”学校的成绩就是我们的骄傲,我们的成绩就是学校的自豪!

而关于爱国,自古传扬着这样一个神话,上古时代,天地混沌一片,盘古便生于其中,一日他猛然醒来,一个利斧便分开了天地。盘古头顶天,脚踏地,使天日一丈,地沉一丈,直至生命的尽头。在五千年的岁月里,在沧海桑田的沉浮中,中华民族开疆拓土,建功立业,不论天有多高,地有多厚,从未倒下。中华民族,就是开天辟地的豪杰,更是顶天立地的英雄。我们听着民族的浩气长歌,阅览着五千年沧桑铸就成的那可歌可泣的历史长卷,那万里雄壮山河,那千年气宇冲天,把一个民族的豪情壮语抒发至尽。回望华夏,遥想旧事,想那秦始皇帝,气吞山河,军威赫赫,响彻九霄,仿佛意犹未尽;又见那汉武大帝的千乘万骑,纵横匈奴,马蹄纷乱,令人望而生畏;忽又瞥见成吉思汗的蒙古大军,百万铁骑,南征北战,独行亚欧,不禁使人心胆意寒。即荒凉孤寂的黑夜,那一声声炮火,那一阵阵长泣,也没有压倒它如铁的脊梁,相反,当黑夜过后,它更坚强。仿佛中华民族就是世界的一根擎天柱,只要天不塌下来,中华民族就永不会倒下。这就是伟大的民族精神!

生在这样一个民族里,哪个不骄傲,生在这样一个国度中,哪个不自豪,当我们生在黄河之畔,长在黄河之畔,北望长城,南视南疆,我们就没有理由再怨弃哺育我们的祖国;当听着奔腾不息的长江,看到滔滔东去的黄河,我们就没有理由再停步不前,不思进取了。

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当今,我们正值青春年华,血气方刚,朝气蓬勃,当今之中华,正踌躇满志地建设社会主义新中国,身为炎黄子孙,我们本身肩上便是一种无形的重任,为中华之崛起而努力奋斗。

亲爱的同学们,当你跨进xx一中的大门,当你看到“博学知礼,励志笃行”那八个大字,不知你有没有意识到,那是一种强烈的使命感,一种必须的责任感。这使命是完善自我,走向成熟的使命,这责任是以校为荣,光耀xx一中的责任,这使命是继承传统文化,发扬民族精神的使命,这责任是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责任。让我们在国旗下勇敢地宣誓:热爱祖国,热爱校园,用自己的青春书写最华美的生命乐章!

我和我的新班级作文

人们常说“读一本好书就像是认识一位好朋友”,我就和我的“朋友”就发生过一段有趣的事儿。

几天前的一个晚上,我们刚刚吃过饭。爸爸妈妈为了不让我和妹妹打扰他们,就让我和妹妹下楼找我们的小朋友玩,但是我忽然想起作业本下面压着一本还没有看完的书,想到这儿,我就对妹妹说“妹妹,你先下楼玩儿吧,我还要去解手。”说完,我就装着想要解手的样子,天真的妹妹就信了我,下楼玩了。

为了不让妈妈起疑,我过了一会儿就对妈妈说“妈,我下楼玩了。”听到回答后,我开了门,又随便走了几步,就偷偷关上了门。然后我脱下鞋子,轻手轻脚地走进卧室,想了一会儿,想到了床底下最安全。之后我一手拿书一手拿手电,躺在地上滚了两下,就滚到了床下的中心,然后左右一看——没人,我心里的那座大山终于落了下来。然后我打开手电翻开书,接着以前看的继续看,看了一会儿,有几只蚊子在旁边像干扰器似的一直打扰我。我使劲用手背拍它们,但拍到了床的支架。疼得我大叫了一声“哎呦,疼死我了”,这一叫不要紧,却把凶巴巴的“老虎”给招来了。我赶紧合上书,关上手电,从床下爬出来,把书和手电扔到书桌上,笑嘻嘻的腆着脸迎接父母。

哎,嘴上没毛,办事不牢,以后做事更加小心才行呀!不过,爸妈说了,以后看书要光明正大地看,没要必要东躲西藏的。听了他们的话,我的心里真是乐开了花!

我和我的班级作文

xxxx年x月x日,那是一个特殊的日子。我成为了山东省济南历城二中初中部34级15班的一份子,我成为了一名中学生,成功的从一名稚气未退的小学生蜕变成一个朝气蓬勃的初中生。刚入班的那几天,我对一切还是不熟悉的,陌生的校园,陌生的同学面孔,陌生的老师的笑容。还未熟悉一切时,魔鬼似的7天军训就展开了。

这七天彷佛是我人生中的最漫长的七天。在军训期间叫苦连天,苦不堪言,都只是为了最后的比赛。虽然那次比赛我们没有进入优秀的行列,但大家还是受益匪浅的。第一次比赛,我们虽然没有获胜,但我们只是输在了起跑线上,接下来的`比赛还未开始。我们还未开跑、冲刺。

歌唱比赛算是大家并肩作战的第二次。大家以倔强、不服输的精神将全部努力灌溉在那一首《让我们荡起双桨》。有一位领唱甚至为了唱上高潮部分将嗓子唱沙哑了,在此,我们应该对他表示诚挚的敬意。在比赛那天,大家保存了多天的实力如火山般喷发了出来,当我们唱完歌,音乐老师微笑地很灿烂时,我就明白,我们这一次一定不会输!大家果然拿到了第三的好名次!

骄兵必败。那次的拔河比赛大家本自信满满,可因为上次赢在了歌唱比赛上,大家便有些轻敌了。导致哨声刚响没几秒钟,我们就输了。虽然拔河比赛没有胜利,但大家因此懂得了:大意轻敌的道理。

最近一次的期中考试战役,我们都吸取了经验,为了集体的荣誉及个人的荣誉而骁勇奋战。这次,我们又取得了年级第三的好成绩。此时,为了考试而奋力拼搏的同学们是否该给自己一次热烈的掌声呢?我们离年级第一仅差2分,我相信只要大家努力拼搏,下一次,第一的宝座定不会被隔壁夺走!

这三个月以来,我感受到了初一十五班这个大家庭的温馨、团结,我感受到了身为一名历城二中学生应尽的责任。身为这个大家庭的一员,我感到无比的光荣与自豪。我相信,只要我们努力尝试,就永远不会败!haveatry,neversaydie!

我和我的班级作文

在碧桂园初中部的三年里,我一直都担任九年级一班的班长,这三年教会了我许多。身为班长,我承担着许多的责任,班级里大大小小的事务都由我和班级里的其他六位值日班长共同承担。在这个过程中,我学会了担当,合作还有如何更好的与他人沟通交流的能力,虽然在平常的的、班级事务中值日班长承担起了最大的责任,但遇到班级有班干部缺席时,我总是作为“万能选手”及时顶岗,保障班级各项事务的正常运转。

在我们班级,班级的小组合作学习小组也是我感受最深的,小组合作倡导动手实践,自主探究与合作交流,为了更好的发挥小组合作学习的作用,班级在每学期根据班级同学的个性特长合理分配小组成员,并明确小组成员在组内的分工与责任,大家齐心协力共同承担班级的各项任务。同时班级为了强化小组团体的激励作用,每周都会对小组进行考核评价。记得有一周,我们组的成员比较松散,在评价时比较靠后,但好在刚刚卡在边缘。从那以后,我们组的成员积极反思不足,在接下来的每周我们组的各位成员表现的都十分积极,争取有更好的表现。

三年时光匆匆而过!转眼到了毕业季!美好而艰辛的初中生活接近尾声,是终点也是起点,让我们铭记此时,是碧桂园成就了一个更好,更认真,更负责的我!

我和我的班级

我是古城小学六年级二班的学生,我爱着我们的班集体,爱着我们班的每一位老师和同学。

当清晨的第一缕阳光悄悄撒落校园,我们班的同学们正用响亮而有朝气的声音朗读着优美的课文。“勤奋好学,创新进取”成为我们班我们每一为同学的学习格言。

我们的班级是个充满着爱和关怀、充满着欢乐和幸福的大家庭,这里的一切时刻感动着我,温暖着我。在这个温暖的家庭里,老师公平公正的对待每一位同学,给予大家同样的关心指导、同样的鼓舞和期望,就好像是我们每位同学的父亲母亲;在这个温暖的家庭里,同学们奋发向上、互助互爱,就像是亲亲的姐妹弟兄,我们一起度过了美好的学习时光。转眼间,小学的学习生活就要结束了,六年的学习生涯,使我从一个不懂事的小孩变成了一个独立思考,积极进取的班干部,从一个贪玩的小女孩逐步成为一个知道学习重要性的三好学生,这些方面的进步与老师孜孜不倦的教侮和同学们的帮助是分不开的。我感谢他们,发自内心的感谢。

时光的流失,我和同学们建立了深厚的感情,可再过几个月,我就要离开可亲可敬的老师、离开朝夕相处、一起学习、一起进步的同学们了,真是有点舍不得啊!

我和我的班级心得体会作文

作为学生,每一个人都需要学习和成长。在这个过程中,班级是一个非常重要的环境。我所在的班级也是如此。在这里,我获得了很多收获和体会。

第一段:班级氛围是班级成长的关键。

班级的氛围非常重要,它是一个班级的灵魂和特色。当班级有一个良好的氛围时,同学们之间会更加团结,互相支持和鼓励。我们的班级也一样。在这里,我们经常会同心协力地解决问题,互相分享我们的优点和劣势。因此,班级氛围很好,同学们之间关系也特别亲近。我们可以说成为了一家人。这个氛围是班级成长的关键,也是班级能够元气满满地前行的原因。

第二段:团结是班级最可贵的品质。

团结是班级最可贵的品质之一。这并不是说我们都是一样的人,而是说,我们可以在保持自己个性的同时,互相尊重和合作。当我需要帮助时,我的同学总是愿意为我提供帮助,并给予我鼓励和支持。当他们也需要帮助时,我也会尽我最大的努力来帮助他们,这就是团结的表现。团结是班级的优良传统,也是班级能够风雨无阻地前行的重要因素。

第三段:共同进步是班级成员的追求。

每个人都有自己的梦想,而在班级里,我们都希望实现自己的梦想,并希望在这个过程中共同进步。我的班级有很多学习线路不同、性格不同、爱好不同的同学,但我们始终紧密地团结在一起,互相配合,共同学习,共同进步。每次考试前,我们会举办一个小型讨论会,共同探讨学习方法和考试技巧。每次放学后,我们也会自愿留下来交流和讨论。每一次的进步都是全班心血的结晶。我们都能感受到一种强烈的团结感和归属感。

第四段:班级大家庭需要我们共同努力。

班级大家庭需要我们共同努力。班级同学们不仅是我们的同学,也是我们的朋友、家人。我们需要为了班级的整体利益共同工作,克服一些小问题和不和谐因素。当我们出现一些小问题时,我们会确保在交流和妥协中达成统一,并协调问题的解决方案。我们把我们的一切都带进班级当中,为了现在和将来,我们共同努力,让我们的班级更具品质、更具感染力。

第五段:结语。

班级是一个非常特殊的空间,可以让我们获得很多不同的体验。在我的班级,我们不仅有着良好的氛围和团结,还有共同进步和努力的精神,以及我们一起追求班级成长的热情。这些都是让我们能够跨越困难和不顺利的重要原因。班级给我带来了很多机会,在这里,我感悟了团结和合作的力量,并养成了健康成长的习惯。我相信,我的班级也将为很多人提供同样的机会和体验。

我和我的新班级作文

我们给自己的“家”取了名字叫“龙神”。这个名字既霸气又有与众不同的含义:我们是龙的传人,龙神就是带领众龙之王,也就是众人之王了吗。还有,组内成员也鼎好哦:

霸主是我们的梦,让我们相互学习,相互督促,管好自己,努力克服自己身上的缺点,改掉坏习惯。我相信“美丽小组”非我们莫属!加油,“龙神!”

我和我的班级

敬爱的老师、亲爱的同学们:

大家好!

今天我演讲的题目是《》。

八月末,我们都走进了同一所学校,同一个教室,那68个人,组成了一个新的班集体。多么荣幸成为了34级15班的一员,成为了这六十八分之一。我们是一个团结友爱的班级,是一个温馨的大家庭,同学们亲密无间互相帮助,老师们和蔼可亲。每当清晨第一缕阳光撒进校园时,朗朗的读书声会从我们的教室传出,传出同学们都在背英语单词,朗读语文课本中的优美段落和诗歌。有的同学哪到题不会做了,就会虚心的向别人请教。到处都有同学们学习的身影,上课了,同学们坐在自己的位子上,聚精会神地听老师讲课并认真思考问题、积极回答问题。34级15班是个优秀的班集体,我们之间互相帮助、团结友爱、相互理解。有那个同学生病了,同学们都会给他送去问候。有那两个同学闹矛盾了,握握手,笑一笑,还是永远的朋友,好伙伴。

平时,有哪个同学忘带了一样东西,任何人都会慷慨的借给他。时光匆匆、岁月无情,我们从一个少不更事的孩子变成了一个能够独立思考的,积极进取的中学生,在和同学们学习玩耍的过程中,我们不禁对你、我、他,整个班级的感情更深了,更浓了。我爱我的班级,,在这里,我们撒满了欢声笑语,在这里我们奠定了坚实的学习基础,在这里,我们留下了成长的脚步。成也十五,败也十五,但我们的班级日志中没有败字,因为我们是三十四级十五班!

我和我的班级作文

我给梦想插上创新的翅膀,飞向美好的未来。

新的一天开始了,我刚来到医院,护士小吴便急冲冲地对我说:“龚博士,氧气用完了,病人李大爷又昏过去了,怎么办?”李大爷是我的一个病人,患了肺癌,呼吸困难,天天都离不开氧气瓶。我从口袋里拿出一颗胶囊:“别急,有这个呢!”我把胶囊往李大爷鼻子前晃了晃,李大爷便苏醒过来了,小吴目瞪口呆。这是我刚研制成功的压缩氧气胶囊,它只有普通药用胶囊大小,是由特殊材料——海绵晶体制成的,别看它小,却能收集储存两百平方米绿地的氧气,可以在需要时随时随地释放氧气,可供一个人呼吸两天。

下班了,我带着几颗胶囊来到海边,纵身一跃,潜到海底,各种各样的鱼儿以及从未见过的生物在我身边游来游去,我在珊瑚丛中穿梭,同鱼儿嬉戏,好不自在!回家时经过一片垃圾场,苍蝇嗡嗡地飞着、叫着,发出陈陈恶臭。我拿出一颗压缩氧气胶囊扔进垃圾场,顿时一股清新的气味扑鼻而来,使人神清气爽。

我的发明不但让我的宇航员梦、潜水员梦、医生梦变成了现实,也为全人类带来了福音。

看,肺病患者不带着沉重的氧气瓶;潜水员可以在两百米水深处进行数小时的深水作业;越来越多的人登上了珠穆朗玛峰,登上了太空;雪山哨所里的解放军战士个个精神抖擞……“缺氧”已经成了一个古老的词语,我也因此获得了诺贝尔最佳发明奖。

乘着创新的翅膀,我回到了现在。我相信只要我们肯努力,敢于探索奥秘,就一定会梦想成真,让我们乘着创新的翅膀,为梦想而奋斗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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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和我的狗

在我7岁过生日时,外婆给我带了一条小狗来,是送给我的。

小狗真可爱,两只水灵灵的眼睛,小小的;一对三角形的耳朵,像“收音机”一样灵敏,可以听到很细微的声音;那敏捷的鼻子能闻出各种气味;他的毛是金黄的,除了脚上有几处是白的,全身都是黄的。我给他取了个名字叫“乖乖”。

乖乖是因为刚刚才到我家的吧,有点生疏,他这看看,那儿瞧瞧。经过一段时间后,他和我比较熟悉了,我们一起玩耍,一起跑步。

渐渐的,乖乖长大了,他变得更强壮有力了,他变得本分了,他知道他应该做什么了,那就是守家。对爸爸妈妈来说是好事,可对我来说就是坏事,因为他和我玩的时候越来越少。于是,我就想起他以前跟我玩的情景:他在前面跑,我跟在后面跑得上气不接下气,乖乖却欢快地叫着,直着尾巴跑。最后,我们来到一处油菜花地,乖乖直往里面钻,后来被花粉折腾了一番,在回家的路上,一直打着喷嚏。笑声、喷嚏声回荡在路上......“以前乖乖多好啊!”我伤心地说。

后来我又想了想,乖乖以后会更听话了吧,他常跟着我也显得有些不大好吧。于是,我就让他守家了。可是,我又不能不和他了吧?因为我们永远都是好朋友,有什么委屈,可以跟他说说,解解闷,他好像能听懂我说的话,总是专心地听着。从他的眼神可以看出:我伤心,他也会难受;我高兴,他则比我还兴奋。我们之间似乎有一种共同语言。

记得有一次,那是一个百花齐放的季节,山上的花儿都开了,鸟儿也回来了,勤劳的蜜蜂也开始干起活了。但是,对于我来说,这一切太美了,但又不能身临其境。老师对我们说:山上的蛇、虫都从寒冷的冬天醒来了,叫我们不要上山采花、玩耍。我把这事告诉了乖乖,乖乖似乎有了主意,急忙在我面前欢快地跳了起来。然后就快速地跑到山上去了。我一开始什么也不明白,只是觉得他跑到山里玩去了。

时间一分一秒地过去了,还没见他回来,天也快黑了,我和爸爸妈妈们打着电筒进山找他,找到直至天全黑下来的时候,爸爸决定回家,回到家后,屋子里静极了,只听见钟点在滴滴嗒嗒地走着。

爸爸妈妈也灰心地去休息了。我躺在床上左翻身,右翻身,脑子里只想着乖乖地身影,不知不觉地睡了。在梦中我被一段急促而欢快的狗吠声惊醒了,我听得出来那是乖乖地叫声,马上翻身上床连衣服都没得来及穿就光着脚去开门了。门一开乖乖就跳到我的身上,用他那热乎乎的大舌头舔着我的脸,还一边发出高兴的声音,好像在说:“杰杰,我回来了,我还给你带回来了花!”我顺着灯光往外看,看见满地的迎春花!我跑了出去,拾起地上的花,虽然已经凋谢了,但是,在我心中是最美的花了!花枝上有着大大小小地咬印,那是乖乖咬的,我哭了。妈妈在一旁也被深深地感动了。

啊,从乖乖身上我明白了一个道理:人与人之间能和谐相处,人与动物也能友好相处,只要你用真爱去感化于他,无论是他老虎还是狮子,你们都能成为好朋友!不是亲人,也胜似亲人。

对面长年无人居住的阳台上有一团懒散的黑色块状物,我总以为那是只晒太阳的流浪猫,可是它总是不动。于是一次借义务劳动的机会,我特意打量了这只“黑猫”一下,发现它原来不过是一块像猫的岩石罢了。我不禁有点失望和后悔,若一直以为它是只黑猫,那该多有诗意!可是现在望向窗外,就只有一块大石头丑陋地向我微笑。

晚上多喝了几罐可乐,再加上停电不能开空调,也不知是热得,还是可乐的缘故,我辗转反侧睡不着。于是拿了袋零食,坐在拉开窗帘的窗边,一边一口一口地塞着零食,一边死死地盯着那猫型石块,想着各种乱七八糟的事情,希望能以此产生睡意。可是突然,我的瞳孔急剧增大,手中的零食残渣悄无声息地掉落,我看见了什么?!

第二天,我仍感到心惊胆战,拖着妈妈不停地说,妈妈不耐烦地回答:“你出现幻觉了吧!那块石头不还在那儿老老实实地呆着吗?好了好了,别在这挡着我做事,跟你说了多少遍了,不要看那些神灵鬼怪的片子小说,偏不信,现在看到了吧,真是……”我急忙捂着耳朵奔回房间,要知道,我妈要么不唠叨,一唠叨起来绝对如黄河之水滔滔不绝,连绵不断,比唐三藏还唐三藏。

醒来的时候,感觉自己已经睡了很久的样子,于是梳棱了下头发,揉了揉眼睛,抬头,一双熟悉的,惊恐的双眼跳入眼帘,旁边还有未吃完的零食,我打了一个寒颤,直直地盯着那既熟悉又陌生的脸。原来如此,心中不禁漫起一股苦涩,我慢慢地露出一个笑容,原来猫果真是有表情的。

苍茫的天空中幽幽地传来一句诡异的话:好奇心害死猫。

我的班级

我的班级非常优秀,在这个由46名同学组成的集体里,经常“闪动”着乐于助人、为荣誉而努力的故事,她就是包铝小学二年级二班。

说到乐于助人,还真有不少让我们学习榜样。一次,我的`脚崴了,课间只能坐在教室里,眼巴巴的看其他同学玩耍。同桌闫雯璐看到这种情况,便主动地在课间搀扶我来到操场,看其他同学嬉戏、玩耍,一连两个星期每天如此,直到我的脚完全好了。我心里非常感激,心想,以后我也要做个乐于助人的好学生。去年期末考试前,我班吕佳鹏同学生病了,一连10几天没有上课,眼看就要考试,我们班的同学都很着急,因为如果他不能参加考试,我们班的期末总分肯定上不去。怎么办?对,我们组成一个互助小队,轮流到他家和他一起学习,绝对不能让他落下功课。就这样,我们9名同学分3组,每天一组到他家帮他温习功课。期末的成绩下来了,吕佳鹏笑了,我们9个人笑了,全班同学都笑了!

我们班的集体荣誉感也很强。就拿今年的运动会来说吧,我们有喜悦,有悲伤。在4x50米接力赛上,我班的4名运动员在赛场上和其他选手奋力搏杀,助跑、递棒、接棒、冲刺,赛场下的我们则为她们摇旗呐喊、加油鼓劲。当我班的最后一棒第一冲过终点的时候,全班同学欢呼雀跃,喜悦的心情不言而喻。在男子60米决赛的时候,我班路子昂同学没有发挥出最好水平,当看到他垂头丧气的时候,全班给了他最温暖的安慰,但我们的内心也感到悲伤。

这就是我的班级,她用“闪动”着的故事,时刻教育引导我健康成长!

我和我的国

生来就是中国人,一切便都顺理成章了。老师讲“热爱祖国”,便听话地记住,一如记住那些数学公式、政治术语。

成长的路途太过忙碌,忙着找寻青春的记忆,忙着憧憬美好的未来。真的,太忙碌,以至于我们都忘记回头,看一眼自己诞生的地方——生命的根。

我自认不是个感情丰富的人。何谓“祖国”,何谓“中华”,太过模糊,也太过抽象,每每思及,总是疑惑茫然,便索性不再去想。

于是,又过了那么久那么久,久到我几乎都要忘记了“祖国”。

就在这时,六十周年国庆临近了。

死寂了那么久的心,突然便躁动起来。一天又一天,兴奋地期待着十月一日的到来。

曾经,我只想踏过高考的独木桥,进入大学校门,然后到一个高福利的国家定居。很平淡无奇的规划,却真的是个不错的规划。不必在暮年感到孤寂,也不必担心自己的生活失去保障。快快乐乐地工作过,老来便安闲惬意地度过晚年。何等自在!

现在,安逸平淡的生活仍是我的追求,然而对于当初的规划,却渐渐怀疑起来。

因为,从未像现在这样清楚地知道:我爱中华。

爱这个被称为“炎黄子孙”的民族,爱她延续千年不断的文化。对她,了解的越多,便越无法放下。

曾经,我以为我的梦只有在欧洲田园中才能找得到。如今,我才懂得,我要的东西,只有在这片中华大地上才寻得到;我的梦,一直就在身边。

是啊,只有与这片土地相连,才能真正与五千年风流相通。庄周的孤傲,五柳的恬淡,中散的狂放,安石的淡定,那份情怀,只在这里,只在这片千百年未曾改变的土地上。

于是,终于悟了。

脚,只有踏在这片土地上,才是平稳的;心,只有停泊在家里,才是安定的。暂时的离开不过是为了远行。不管对远方有着怎样的贪恋,落叶总要归根,游子,也终要回家。

国为根,唯与根相连,叶才有生命。

回头望望走过的路,总不禁慨叹:有些东西,真的只有长大才能懂。彼时的我,绝无可能这么静静地谈着自己的家,自己的国。

曾经,也算是半个愤青。

那时,太小,眼界,便也太过狭窄。

太多文章报道将西欧描述得宛若人间天堂,向往,便由此而生。羡慕他们不受束缚的个性,不必像国内学生那样为了升学而收尽锋芒、埋首书本;羡慕他们对待生活的淡然宁静,而不必像国人那样为了生计劳苦奔波。那时的自己,一厢情愿地认为西欧才是梦中的天堂。

那时,真的是有怨的,怨自己为何会生在这里,为何自己所处的是这样一个地方。那时,每每看到国人因低素质而遭白眼,又看到那么多官员因腐败下马,心中,便慢慢有了恨。

为何,中国人要这么让人失望?!

越是清楚地看到西欧的发达,便越是痛心于中国正不断滋生的拜金和腐败。那时,只看到了其他国家的好,却从不曾留意中国的努力。无论如何接受不了这巨大的反差,痛心疾首,到最后竟模糊了自己对“国”的感情。

而现在,终于长大了,终于能够冷静地审视中国的前进。

阅兵式上,看着一列列队伍走过,我的心在颤抖。

我一直坚信,军人有着比普通人更为骄傲的尊严。他们是国的象征,他们的尊严,便是国之尊严。

两个小时的阅兵式,始终无法遏抑充溢心中的激越和感动。沉寂了许久的热情,因着这六十年大阅兵重又燃烧起来。

“红日初生,其道大光;河出伏流,一泻汪洋;潜龙腾渊,鳞爪飞扬;乳虎啸谷,百兽震惶……天戴其苍,地履其黄;纵有千古,横有八荒;前途似海,来日方长……”

实如梁先生所说,不久的将来,这个东方大国定会放出万丈光芒!

我的班级

我的班级,充满着欢声笑语。当我喜出望外地踏进初一(3)班时,我就觉得这是一个充满和谐、幸福的气氛的一个大家庭。所以,我爱我的班级。

虽然我的班级不是最优秀、最突出的班级,但是,这肯定是一个积极向上、有集体荣誉感的班级。平时,在上课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都会在上课前窃窃私语,总会引起一阵哄乱。但有一次上公开课的时候,我们班的同学在上课前居然没有一个人在说话,静得连蚊子飞过的声音都能听到。有了以往没有的宁静。上课时,同学们认真地听老师讲课,而且还积极举手发言。就连那些平时很爱讲话的几个同学也认真地在听课。一节公开课很快就过去了。之后,我们听老师讲,来听课的老师对我们班给予很高的评价。我们听了这个消息之后欣喜若狂。事后,我发现我的班级原来是一个积极向上,有集体荣誉感的班级。

我的班级又是一个团结的班级。前段时间的活动课上,我们班和6班进行篮球赛。我们班打篮球的几个同学团结协作,摩拳擦掌的上前打篮球。他们不放弃任何一个进球的机会,伴随着我们的欢呼声,他们用他们的汗水和努力赢得了这场比赛。为我们班添加了一份光彩。我又发现,原来我的班级也是一个团结的班级。

我的班级由46个同学组成,每个人都用自己的努力和汗水,去灌溉我们的班级。让我们的班级变得更强大。

我和我的家

关于,要讲起来的话,或许是可以讲三天三夜的。因为我虽然是一个人,但我的家可是有五口人的家,除了我之外,还有我的爷爷奶奶和我的爸爸妈妈,他们和我才组成了我的家。

我是一个小学三年级的学生,我的爱好是画画,我长着一副小女孩的模样,却有着一颗小男孩的心。我是指我非常的调皮,而对于我的调皮,我想是因为我非常喜欢和我的家人开玩笑吧!每次开完玩笑,看见我的爷爷奶奶爸爸妈妈笑得合不拢嘴时,我的心情也会随之变得明亮起来。

我的家,之前已经说了,加上我有五口人。然而每次我又调皮了的时候,我会用我的画笔,把我们家的五口人画成是五只动物。爷爷通常是森林之王,狮子;奶奶有时候是小白兔,有时候是小绵羊;爸爸则一般都是一只胖乎乎的大猪;妈妈有时候和奶奶一样是一只小白兔,有时候又会被我画成一只漂亮的老虎;而我通常都是一只小蚂蚁,被我画在一个零食框里,偷吃着零食。

我心情好的时候,我会把我们这五只动物画在一起开会,狮子和大猪,以及两只小白兔围着零食框上的我,一起在开会。我心情不好的时候,我会把狮子画在山顶上沉思,把大猪放在猪圈里打呼噜,把小绵羊放在山下吃草,把妈妈那只漂亮的老虎放在我这只蚂蚁所在零食框旁徘徊。每次画的都不尽相同,不过大概的主题已经被我的家全部参透了。

我的爷爷似乎因为他在画里的地位,他对我的调皮是采取包容并鼓励态度的,他会把我画的每一张画都帮我框起来挂在墙上,让我的家里挂满了我的心情写照。而我家的其他几位小动物,则只能看着这些画,哭笑不得。

我和我的书

“要热爱书,它会使你的生活轻松,它会教导你尊重别人和你自己。”高尔基如是说。书能通古晓今,像与朋友交谈,书能使我们写好作文,所以我和书结缘。

我把我的课余时间全用在了书上。在书海里遨游,吸取知识的精华。我爱闻书上那股淡淡的油墨香气。也许你会说看书有什么好?干巴巴的,不像电视一般有声有色,不如电脑那样用途广泛。我不那么认为。书常常把我领到一种旁人不可达到的似乎仙境的境界,使我魂牵梦绕,朝思暮想。

我是从七岁才开始读带拼音的《格林童话》,读完后,我就一直嚷着让妈妈给我买许多带拼音的童话书,直到九岁那年,我才开始读科技书、作文书。

我喜欢西游记中的人物,他们个个栩栩如生;喜欢神话故事的神奇离异;喜欢探险记的紧张与惊险;我也喜欢那些让人快乐,开心的漫画书;我最喜欢的是狄仁杰的四大迷案,个个写得扑朔迷离,环环相扣,惊心动魄,让人毛骨悚然;我还喜欢那精彩迷人的西游记,让人目不暇接。

书陪伴我走过了很多的时间,它把无知的我领进知识的大门,自始至终地陪伴我去攀登那知识的高峰。它让我看到了社会的各个领域,使我的心灵得到净化,它让我插上了想象的羽翼,让我有了奋斗的目标......

永远都不分离,只会随着我的成长而变得越来越亲密!

我的班级

充满爱的班级就像一个大家庭。一个有许许多多爱和心组成的家。

像家一样的和睦,像家一样的亲切自然,老师像对待自己的儿女一样对待同学们,同学们像兄弟姐妹一样团结友爱,在这个大家庭中有许多欢声笑语,朗朗的读书声,这就形成了丰富多彩的家。

家也需要我们的爱护,谁都希望一走进家门就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景象,所以,我们还要学会爱护这个大家庭。

我相信:我们是最健康的。

我们是最快乐的。

我的家!

我和我的山

燕山山脉余脉在我家北边甩了一下尾巴,从这往南,地形开始逐渐平缓,地形也从丘陵渐变成一马平川的平原,土壤也随着地势的变化从红粘的土渐渐细化成黄色的沙土。

燕山余脉一座山脚下便是我的家。

打我记事开始,心中都认为自己住在大山脚下,山好高好高。小时候知道老家西边有白云山村,还知道老白云山村往南迁出一部分人家组成了新白云山村。不过我们这的口音把这三个字叫成(baiyinshan)。我家北边这座山丘没有名字,我叫它东山,管著名的白云山叫西山。直到我小学毕业,才知道原来西山就是白云山,传说山上有一只金鸽子,后来南方来了一个有道行的,把金鸽子逮了去,山顶一块石头真的像极了一只站着的鸽,或许是被逮走的金鸽子的化身直到今天还矗立在山上。每到雨季白云山顶云雾缭绕,白云山名字就这样传开,沿用至今。

我家的山和白云山只隔一条山沟,却完全没有白云山这样出名,山上除了长满一到秋天就变红的黄柏草,还有的是布满山的小兰花花、蒲公英、毛毛草等等更多不知名的植物。他的海拔超不过200米,用一刻钟就能到山顶。

我很多次提起的山就是这个样子。

人大概总有些记忆中的东西忘不掉,一件事,一些景,一些人。这些记忆留存在脑海里,不经意跳出来,无缘由冒出来,让人毫无准备,就像史铁生对于地坛,沈从文对于湘西,汪曾祺对于大淖。

一年前曾经写过一篇《我的山》被坛友指摘措辞不准确,她说“山如何是(我)的呢,是相看两不厌?还是寂寥应如是?看山是山,却没有能看出是楼主的山。

感觉还可以在(我的)上多些文笔。”我执拗地跟她辩“我觉得凡是我老家的东西,不管是山还是别的,都是我的,这个我的,有些割舍不掉的滋味在里面。前些天有一位骑友和我一起骑行家乡的白云山,路过我写的山跟前,也跟我说了与版主同样的话,我毫不犹豫说了一句:这就是我的山,没有为什么。”

我回复版主这些话有些火气在里面,一年过去了,忽然觉得版主说得对,为什么是我的,山是他自己,而我不过是过客,即便花我一生去熟悉,探究,也不过几十年,我走了,而山依然在,任花开花谢,草木枯荣。不过是登山的人变了。

“有一天我也将沉静着走下了山去,扶着我的拐杖,那一天,在某一处山洼里,势必会跑上一个欢蹦的孩子,抱着他的玩具。

当然,那不是我。

但是,那不是我吗?”

史铁生在《地坛》这样反问自己。

我反问自己――山不是我的,

家乡的山脊像一条鱼背,不过没有鱼的背鳍。站在最高点四处望望,往南能看到百年老矿全貌,陈旧的井架转着,再南些是一座巨大的矸石山,每到夏天往外冒一缕缕的青烟,这座山总该有百多年的历史了吧。往北,蜿蜒的山峦中青龙山显得挺拔。东边有的山被削掉了大半个山,刺白的山石和存留的山体植被交割着。西边就是白云山。以前山脊上有一座四角铁塔,印象中铁塔有三米高,我可以爬到顶端四处张望,风吹铁塔微微地颤。

如今铁塔没有了,塔底下也被挖了一个大坑,站在没有标志物的山顶,感觉眼界也变得小了,心里怅然。

从山下到山顶有好几条路,一条长而缓的路从西边一直能到山顶,一条略陡,另一条从东而来,在东边的山坳打个折才上山顶,另有一些支路和三条路轿交叉在一起,只有到了冬天火把野草都燎光了,你才能辨得出这些稀稀落落的线条,春夏秋三季这些线条被掩藏起来,风吹过野草和灌木,山路时隐时现。

就像这座山――幼年印象里山的高大险峻如今都成了温柔的绵延,就算是横亘在半山腰,印象中巨大巨大那块石壁,如今看起来也是能攀上去,并非不可逾越。与我的人生经历类似,幼年时觉得生活苦难,渐渐长成人,再回忆起这些,反倒少几分苦痛。当你眼看着曾经凶恶的父亲越来越佝偻,眼神从犀利的问责变成尝试和我沟通的期望,再坚硬的心也该可以变得柔软。

每天早上,我都要跑到我家已经平整好的新庄址,围着它跑一圈,再折回来,距离四千米,跑一圈大概二十五六分钟。这块以前的采煤塌陷地早在四年前就已经完工,一直闲置着,老村子的人迟迟不搬,逐渐的,这块地长了草,南边靠水,芦苇在池塘里婀娜的.随风摆。附近村庄的人试着开一小片荒,种些玉米。第二年,开荒的人渐渐多了,成片的庄稼在夏天绿满这块曾经的荒地。庄稼地块沿着被人踩出的路绵徐,人走在路上,风穿过庄稼,玉米叶沙沙地响。

这块土地上唯一没有的一种植物是我家乡的山上的小兰花花――像满天星。

家乡的山每到春天,开始从一片枯黄和暗红的颜色逐渐变绿,暗红的是黄柏草头顶的毛绒绒。等时间一天过去,到了夏天,一片片的兰花花开始冒出来,这种花长在草间,这种植物有些像小灌木。山路弯弯,零星棋布的兰花花不扎眼,它不像马尾草和黄百草似的满山疯长,不过你总能在不经意的时候看到它们招摇着小兰色山风拂来,兰花花草摇曳。小时候,去姥姥家过寒假,姥姥家的土布被子也是这种蓝色染的,盖在身上很重,不过暖和。

山上的兰花花灵动一些,更婀娜,但不妖艳。

我小时候曾经吸过长在山脚路边、田埂上的曼陀罗花心里的汁,味道甜,母亲告诫我这种花有毒,我不敢再去吃。曼陀罗花的花瓣连在一起不分开,像一朵喇叭花。秋天曼陀罗结很多带刺的果实,有的裂开里面是一颗颗黑色的种子。和我一起吸过曼陀罗花汁的小伙伴很多,曼陀罗会让人迷幻,也许是这种迷幻让我忘记大多数人的名字,听人说人的记忆在年幼的时候是选择性和片段性的,你会忘记大多数事情,除了那些记忆中极其深刻的事,我宁愿把它理解成这是小时候曼陀罗花的作用,而不是这种理性的、科学的说明。我偏执地认为长在田埂上的曼陀罗让我中了毒,并且抹去了我记忆中幼年时大多数小伙伴的名字,那些名字像黑板上的粉笔字,被擦掉以后虽然还淡淡地留些痕迹在黑板上,可是你瞪大眼睛仔细辨认,那些字又很模糊,辨认不出来了。

我能记住的三个小伙伴名字,大概是因为我们在一起时间太长,跟屋檐下雨水敲打地面留下的坑一样,水滴石穿,虽经过岁月的打磨,这些印记还隐约可见。

这两个名字分别是董p、刘bz,高y。

董的父亲叫董万发,董大爷炒菜的时候放完香油盖香油瓶子前,会用舌头把瓶口的油舔一下,用力一抿,才盖上瓶子塞。董是家里老小,小时候嘴歪过,他说大夫用一根针扎到他脸上,舌头能添到针尖。

我小时候很傻,董比我大一岁,比我懂的多,这跟他的姓有几毛关系吧。有一天他说是父亲母亲一起睡觉以后才有的我们,我跟个斗士一样和他争辩,他反问我,我一板一眼说:父亲和母亲在一起吃饭生活,身体里有一种东西结合在一起以后,产生了我。他突然跟我说,他们俩在一起睡觉才有的我们。

我不知道睡觉是什么意思,还纳闷,睡觉就能有小孩,这个神奇。

这件事我猜了很久,但是不敢跟父亲母亲问。

到了很久以后,这个谜终于解开,那时我已经上五年级。

董的家比我家矮很多,到他家需要下一个很陡的台阶,台阶上是马路,马路对过又建起房子,这种房屋阶梯式的架构在我看来真得很习惯,大以前没人在这里安家的时候,也都是野山坡,埋些死人,我不止一次听说,有人翻盖房子改土炕,挖出人头骨,还有的人铺了地砖,一到夏天都隆起,他们吓得非常。这些其实都不是怪事情,试想一下,一个不伟岸的、不奇峻的山,并且比邻农庄,如果没有现在这座工厂,即便是我活在再大以前,也会在这座山边替先人选一个宝地,让他入土为安。

那年,不知道谁翻起了北墙外的土,一座棺材露出来,刚开始几天,我们都不敢去那里看,后来我自己炸着胆子翻过工房北墙,两腿叉开站在坟上,拿起散落在挖开的坟墓里面的骨头,对着太阳端详,太阳光照着我,后来,我做了什么想不到了,我觉得大概是把骨头扔进坑里,转头回家了吧。

小时候不敢想离开这座无名的小山,去看世界。

有一年三十晚上,我和董坐在半山腰,看着烟花在我们脚下一片片腾起来,灿烂繁华。我俩不住的扭头往山顶望一眼,黑漆漆的山顶忽无忽现,烟花璀璨的亮光一次次把山脊照亮,我俩渐渐有些害怕,顺着小路下山。

董比我大一岁,现在仍住在山脚下的楼,嘴还是有些歪,他算是我的发小之一,不过现在已经很少见面,即便见面,也只是说几句套话,然后转身各走各的路。

小时候,刘和我住的很近,他瘦瘦的。

秋天到了,天气晴成一块蓝,我俩靠在大墙外的水泥烈士墓边,刘把一个干透了的大叶子搓成细末,把作业本撕下一页,再分成几小片,把碎末裹在里面,用火柴点燃,一口口吸,然后他递给我。这种叶子没啥味道,和山火燎过树叶的味道类似,不过多了一些作业本里的油墨味,吸的太狠了,还会炝嗓子。大概是这个最初级,并不舒服的感受,我一直没有学会吸烟,不过手里拿着纸卷,看着一缕缕烟往上冒,阳光洒在身上,烟消失在半空,空气里弥漫着温甜的味道,这种惬意很难忘记。

长大以前,从公房中路翻过北边的围墙可以一直上山,围墙上有一个豁口,从这里往北一跳,墙里墙外两重天。

当年公房西北偏中有一个取土的坑,被人们挖成向里凹成反向字母c的形状,我和高放学后爱钻进里边坐在坑底闲说话,一呆就是很长时间,话总有说完的时候,等太阳西沉,两人拍拍屁股上的红土,爬出土坑,他往西,我往东。

父母亲后来知道了我们的这个去处,吼我俩:不要再去,如果坑塌了,我俩小命会没了,当时我们对这种警告不屑,依然去那里靠着,直到有一天下大雨,土坑被山水冲垮,这个绝好的去处终于消失,我俩再也找不到比这个地方更好的隐蔽所。

山北有些槐树和苹果,桃树。酸枣稞围的栅栏跟山路挨着,牵牛花爬上栅栏开花。

家乡山北边有一个小山包,种满了玉米,一层层直到山顶,田埂边有很多酸枣树,树上的酸枣比别处的大还甜。这个时节酸枣还都是青的,再过些日子,他们就熟了。

想起那次带女儿爬家乡的山,带着她去看我的荣耀之剑――铁塔。等我们爬上山顶,才发现我的荣耀之剑没了,女儿瞪大眼睛,似乎是在质疑我的记忆,我惊讶到底是谁把我的荣耀之剑夺走了,除了四个留下的四个黑洞。如果把家乡的山比作我的童年天堂的话,这座铁塔该是我的天堂之剑了,谁把它取走了呢。

那天,在茂盛的草丛中寻找下山的路,我竟然迷路了,这件事在我幼年来讲是绝不可能发生的,这座山一定是开始责怪我,责怪我不再回来看它,抚摸它。

我只好带着女儿重返山顶,沿着比较平缓的西路回了我的老家。

去年年三十下午,我爬过家乡的山后写下了这样的话:

“山脚下曾经住着一位大爷,他每年种些蓖麻,沿着大墙周围都是他的地。他不在了以后,这座孤零零的院子没人居住,院子里没了鸡叫,和他一起的那条黄狗也不知到哪里去了,生锈的铁链团在栅栏门后。透过锁着的栅栏门,能看到院子里的落叶铺了一地,里面的老槐树上两个鹊窝还在,不过我没看见有鸟飞出来。沿山路走,还有几坎庄稼地在我眼前,显得有些荒芜,地里的秸秆没人收,零散的立在地上。地里的土黄色中夹着锗红,还有零散的石子,石坎围在田边,类似于梯田。近些年一大半田成了墓地,有些家底殷实的用车拉来石头和水泥,把自己家的坟地围成一个圆,种上几棵松树,有的种上龙爪槐。从山脚往上望一下,一直到半山腰你能看到的除了栉比的墓碑,再就是一坨坨的坟包。

邻近村里派人用铁丝把墓地围起来,一到清明就有人绕着山收钱,还曾经和上坟的打过几场架,今年清明,这种事还会有。

沿着山路向上,山上的石头也开始变化:山脚下大多以土色的砾石为主,父亲用它们做压积菜的醋石,半山腰就变成如同锗红色页岩,页岩一层层剥离散,有些片成一块块薄薄的红石片,有些碎的细碎,踩上去卡卡响。到了山顶,那些突出的石头大多灰白色,像是被水侵蚀过,上面有不少波纹,有的上面布着些洞。

半山腰有两块山壁,一块笔直,笔直的山壁下有一块空地,平坦;另一块嶙峋着几块大石头,能从下面攀上去。夏季埋在草丛中的小路现在清晰了,自石壁下分成两叉,一叉直达山顶,一叉盘桓很远到山坳。有人烧了山草,山腰焦黑一大片,和没烧尽的草相间成枯黄和炭黑两种颜色。

虽然天空有些雾霾,西边的白云山还是能看到,再往北,青龙山就是一个模糊的影子了,东边那座山被凌迟了一半。我的山还是完整的,虽然有狗皮癣一样的墓地粘在他身上。

站在山顶,远远望见果木都落光了叶。山北有些陡峭,不过算不上险恶,攀着野草也能到山下。北坡大多种着核桃,苹果还有梨。

一只隼,也许是鹞停在天空不动,抖着翅膀。忽然,它俯冲下去,我以为它飞走了,可它又钻上来,换了另一处天空依旧悬着。

感觉有些冷,记起来自己只穿了一件卫衣。

回头再看一眼我的山,转身下山,下山时,我发现路不光是路,还是山水往下泄的渠。山腰平缓的位置山草扑倒成一片,去年雨水大的时候,水大概从这里喧嚣着跑下山,留下了这片踩过的痕迹。到了山脚有庄稼地的地方,我试着往土坎上跳,土地还些硬,不过还不至于崴到我的脚――我的山不会伤了我。

天还没有暗,天边零星闪起几树烟花。

今天除夕。

家乡的山除了下雨的时候有红色的山水奔流下来,别的季节不会有水。山水顺山坡急急地奔下来,雨停了,红色的水流逐渐变清,红色的粘土黏在街道上,像一大块红白条纹丝巾摊在地上。

雨后的山顶弥漫着云雾,那是他的帽子,地上的红色泥迹就像他脖子上的丝巾。

如果这座山真的有山神,他的样子大概不是很高大,脸上可能还带着些淡淡的微笑,性格也许像我,略微忧伤,还带着轻轻的快乐,偶尔神经的恶作剧,可是从想不伤害每一个对自己好的人;但不像我这样懦弱和寡欢。家乡的山从容并且淡定,虽不秀丽但温柔,不美丽却耐看,也许有人看过我家乡的山以后,会不同意我的观点。我不在乎这些,一千个观众眼里中一千个哈姆雷特。我的心中的山就给我这样的感觉何必去管别人呢。

前天回家,在老家街道大杨树下,一个老人坐在轮椅上树荫遮着她苍白的脸,她是我的托儿所阿姨。直直地望着,她也看到了我,嘴角咧了一下,还能叫出我的名字。

她背后是那条延向山的路。

山路弯弯,家乡的山依旧青翠着,山顶上被登山的人新架起来的木头架直指天空。

燕山脚下有我的家,我还想再试着问问,这是我的山,还是不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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