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道路交通秩序整治方案(热门16篇)

时间:2023-11-19 18:51:28 作者:LZ文人

计划书的编写需要我们对自己的情况进行客观分析和评估,以确定最合适的行动方案。在阅读这些计划书范文时,我们可以关注作者对目标、计划和实施过程的思考和理解。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领导关于农村交通安全整治批示指示精神,深刻汲取全国、全省、全市近期道路交通事故教训,经研究,决定在深化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和全镇安全生产“打非治违”百日行动的基础上,从即日起至12月31日在全镇各村各有关部门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特制定如下具体工作方案:

通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进一步强化安全风险隐患管控,进一步强化重点车辆及驾驶员管理,进一步强化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查处,切实规范农村地区道路通行秩序,降低交通安全风险,全力维护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为群众安全出行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

(一)重点排查治理道路:农村各类马路市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公路、事故多发路段等。

(二)重点整治违法违规行为:农村客运车辆超员、货车超限超载、拖拉机违法载人、校车超员、“黑校车”非法接送学生等违法违规行为。

(三)重点宣传教育群体:客货运企业负责人及驾驶员、农村中小学生以及集中出行的农村群众。

要全面排查农村地区4、5吨以下轻型货车和低速货车,公安监管部门在把好车辆年检关时,督促车主严格落实安全主体责任,逐车清理货车制动系统不良、非法改装加装等问题隐患。

要严格驾驶员黑名单制度管理并实行联合惩戒,持续保持严厉打击农村客运驾驶员违法违规行为的高压态势。

要全面排查货物源头装载点,检查督促企业场站落实源头监管责任,从源头上遏制货车超限超载行为。

(四)加强农村重点车辆治理。新村办要切实加强拖拉机源头管理,逐车清查整改无牌无证、逾期未检、非法改装等违法行为,及时消除交通安全隐患。交通站要定期组织公路巡警中队、乡镇交警中队,借助农村派出所、农机管理站力量,深入乡镇农村,加强对县乡村道路的执法巡查,进一步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特别是变形拖拉机违法载人的劝导查纠力度。

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介,发布交通安全出行常识,引导学生不乘坐超员车、三轮车、拖拉机等违法车辆,引导家长选择合格车辆和有资质驾驶人接送学生。

要加强农村客运安全案例警示教育,及时通报各类农村客运违法违规处理情况,有效防范农村客运安全事故的发生。交通站、人保财险部门要大力推广警保合作模式,将针对性交通安全宣传纳入保险员日常业务工作,将交通安全知识送到集市圩日、田间地头。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开展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是严防农村地区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稳定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的一项重要工作,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根据本地本部门实际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责任分工,认真组织实施,务求取得实效。

(二)主动协调,密切配合。各有关部门要密切沟通协作,紧密衔接配合,形成工作合力,共同推动专项整治行动有序有效开展。要明确部门职责、落实工作责任制,经常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检查,强化专项整治工作力度,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抓紧抓实抓好。

(三)加强督导,提升效果。各有关部门要对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开展督导检查,定期对整治成效进行通报,确保专项整治行动各项工作部署落到实处、取得实效。镇道路交通安全专业委员会也将不定期组织工作组赴各地督导检查,并及时通报各地专项整治工作情况。

(四)汇总信息,及时报送。各有关部门要及时掌握本地本部门工作情况,做好数据统计,并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按照《运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运政办发〔20xx〕19号)精神和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结合全县农用车上路较多,安全隐患突出,事故高发的实际,从即日起至12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暨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坚特“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体制,在全县范围内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全力提升农村交通安全水平,最大限度地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为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创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工作目标。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县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三)工作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在县政府统一领导下,组织部署、检查落实。在国道、省道、县道、乡道以及城市道路范围内,以部门为主实施,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加强联合执法,提高协同共治水平;在村道范围内和道路以外,以乡(镇)政府、村(社区)为主实施,督促村民自治组织、林牧场等产权单位履行主体责任,整合各方力量,实施网格化联防联治。

坚持源头防范、标本兼治。强化系统治理、依法治理、综合治理、源头治理,既要注重加强路面执法,严查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又要注重在农用车销售、出村上路之前等源头环节加强监管,从严控制隐患车辆上路行驶。

坚持适度原则,稳步推进。将依法依规治理农用车违法载人与做好服务保障工作同步开展,想方设法满足农民群众出行需求,最大限度降低对农业生产、经营和运输的影响。

县政府成立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及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领导小组。

组长:

副组长:

成 员:

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办公室主任由大队长原振涛同志兼任。

各乡镇、各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要亲自研究、亲自推动,及时研究解决整治工作中遇到的重大问题。分管负责人要具体负责、抓好落实。各项工作任务要落实到责任部门、责任人,确保整治实效。

(一)层层压实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严格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多层级量化考评体系,将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大排查大整治工作列入乡镇政府安全生产和乡村振兴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

(二)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实行乡(镇)干部包村、包路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

(三)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三站三员”工作。村党支部和村委会要依据《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协助乡镇政府设立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规范劝导站日常运行,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实行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

(四)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的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

(五)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

专项整治工作分三个阶段进行:

(一)部署发动阶段。

1.营造强大整治声势。要坚持宣传先行,迅速将《关于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专项行动的通告》以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危害广泛告知社会,为专项整治工作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2.制定专项整治方案。要准确把握农村地区交通出行特点,精心研判农村务农务工、赶集庙会等农村群众出行规律,深入分析农用车违法载人的易发多发时段、路段,明确整治目标和职责任务,细化整治措施,抓紧制订符合本地本部门实际的专项整治方案。

(二)集中整治阶段。

1.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农村源头无人管等问题。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建立健全村(社区)“两委”交通安全工作机制,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管理责任,落实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日常运行和劝导责任。每个村(社区)委会要设立农用车专管员,实行机动车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切实掌握本村农用车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并将车辆和所有人信息录入山西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要与辖区每个村(社区)签订交通安全责任书,村(社区)要与每位农用车车主签订“拒绝农用车法载人”承诺书,推动落实农村交通安全源头防控责任。

2.集中整治农用车违法载人出村上路问题。要充分发挥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源头防控作用,落实劝导员误工补贴,建立健全农村劝导站、劝导员管理考核机制,保障落实劝导站建设和劝导经费,配齐劝导装备。要检查考核劝导员工作,确保劝导员每月开展劝导工作不少于20天。要完善劝导站布局,对车流集中的路口没有设立劝导站的,要补建劝导站,消除管控盲区。要加强劝导工作安全防护,对拒不听从劝导的,要及时报告公安机关。严禁劝导员在国省干线公路上开展劝导工作。

3.集中整治道路上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县公安交管部门要全警动员,围绕农用车违法载人专项整治,加大路面执法检查力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迅速形成严管高压态势。每月“逢五”为全国农用车违法载人查处统一行动日,每周一、周五为我省统一行动日,还要根据实际确定全县的统一行动日或统一行动的时间。对查处的农用车违法载人要追本溯源,向其主管部门通报,督促加强源头管理。

4.集中整治重点行业领域从业人员搭乘农用车通行问题。各乡镇、各有关行业主管部门要认真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7部门《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严防农田作业、农贸市场、园林绿化、公路施工等场所从业人员违法搭乘农用车、货车上下工或者转场通行,凡发现或者有关部门抄告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要及时予以处理,必要时建议解除合作合同,更换施工作业队伍。

5.集中整改农用车底数不清问题。要发动村(社区)“两委”开展农用车底数摸排,切实掌握有牌、无牌(包括符合注册登记条件但未登记挂牌和不符合注册登记条件无法登记挂牌两种情形)底数。每个行政村(社区)要建立农用车基础台账,切实做到底清数明。

6.集中整治违规农用车生产、销售问题。公安、交通运输、市场监管等部门持续深入开展违规农用车联合治理,全面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农用车生产、销售,严厉查处违法违规生产、销售行为,引导农村群众购买使用合规车辆,从源头上防止隐患车辆新增。

7.集中整治农村道路安全隐患。交通运输、公安等部门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临水临崖、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及城郊结合部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在年底前,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超过3人的临水临崖、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实现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3人以上交通事故或死亡人数累计超过5人的平交路口,实现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

8.加强农村交通出行服务保障。交通运输部门要会同各乡镇政府加强农村群众出行服务保障,提升农村客运安全应急保障能力,努力构建供需匹配、组织灵活、模式多样、服务适宜的农村客运供给体系,引导农村群众选乘合规交通工具,推动实现农村群众“行有所乘”,减少乘坐农用车出行带来的安全隐患。

9,充实农村交通管理力量。各乡镇人民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两委”,尤其是村级基层自治组织要进一步强化责任,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统筹,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运输部门路长、农机部门协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充分整合,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各方协间、共营共管。公安部门要准确把握城乡一体化发展趋势,发挥交警队和乡镇派出所的优势,共同做好农村交通管理工作。

(三)巩固提升阶段。

1.确保专项整治成效。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对专项整治工作成效、经验以及发现的深层次问题进行认真总结,开展整治情况“回头看”,对效果不明显、问题突出的地方予以督促,对未完成整治任务的一盯到底,确保整治到位。

2.巩固完善工作机制。各乡镇、各有关部门要总结和推广整治工作中好的经验做法,进一步完善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注重解决深层次、根本性问题。要建立农用车交通安全隐患常态化、闭环式排查治理机制,持续巩固整治成效。

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将农村交通安全列入乡村治理及平安建设重要内容,负责统筹协调乡(镇)综合执法办公室、公安派出所、综治办及司法员、网格员等现有各方力量和资源,形成政府主导、各方协同、齐抓共管、联防联治的专项整治工作局面。建立执法协作机制,对非执法部门在整治中发现的违法载人行为,按照有关规定及时移交执法部门处理,形成工作闭环。指导、督促村(社区)“两委”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

公安部门: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负责依照《道路交通安全法》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上道路行驶交通违法行为;公安机关治安部门和派出所依法查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行为,查处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

应急管理部门:指导监督负有安全监管职责的有关部门认真履行专项整治工作职责;配合有关部门开展事故应急救援和现场处置;依法开展农用车违法载人道路交通生产安全事故调查。

交通运输、公路部门:负责源头治理公路建设,坚决禁止养护人员搭乘农用车上下工或者在公路施工区域内部通行的行为,必要时建议更换施工队伍。按照《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地区重点时段群众出行服务保障工作的通知》(交办运函〔20xx)934号)要求,加强农村群众集中出行服务保障。深入排查治理农村公路平交路口、路侧险要路段、穿村过镇路段安全隐患。力争年底前完成增设农村公路平交路口减速带的任务。

农业农村部门:加强对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的.安全监管,强化对拖拉机驾驶人的安全教育,坚决禁止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违反规定载人。

市场监管部门:依法查处商户非法销售不符合国家标准的三轮、四轮电动车的违法违规行为。

住建部门:负责城市园林绿化、施工工地内人员搭乘机动三轮车的治理。

林业部门:对林业生产人员搭乘农用车在施工区域内部通行或者上下工行为进行整治,加强施工队伍管理。发现农用车违法载人的行为要及时劝阻,必要时向公安机关举报。

教育部门:将交通安全纳入课堂教育,负责指导学校开设交通安全课程,加强学校师生及家长的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坚决禁止中小学上下学乘坐电动三轮车。

文旅部门:要加强旅游景点的交通安全管理,在各个景点大力宣传农用车、三轮车载人的危害,禁止农用车、三轮车拉载游客旅游,切实保障游客安全。

宣传部门:引导新闻媒体针对农民特点,宣传乘坐农用车出行的危害,提升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教育农村群众自觉抵制乘坐农用车出行。引导新闻媒体加大对专项整治工作的宣传报道力度。

其他部门:按照各自职责规定,大力开展农村道路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大整治大宣传工作。

(一)精心组织部署。要加强组织协调,密切沟通协作,凝聚工作合力,统筹推进整治工作。结合实际,“一地一策”制订具体工作方案,细化整治措施,认真谋划部署,从严从实从细抓好整治工作。

(二)加强科技应用。要强化农村交通安全管理科技信息化应用,提高发现、劝导、查纠违法载人等重点交通违法的能力。年底前,要打造2-3个示范乡(镇),每个示范乡(镇)要打造3个以上示范路口或路段。

(三)强化责任落实。各乡镇政府负责人要深入一线明察暗访,对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整治效果进行随机抽查,采取调度、通报等方式加大推进力度,逐级压实责任,推动措施落实。相关部门在查处农用车违法载人行为的同时,要通报车辆所有人所在的乡(镇)政府和社区服务中心,由各乡(镇)政府、社区服务中心通报村(社区)“两委”,对劝导工作不力的,要及时撤换劝导员,对履职不力的,要追究责任。辖区农用车违法载人现象多发或者农用车违法载人发生较大或2起以上亡人交通事故的,要严肃追究各乡镇政府及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的责任。对发生造成人员死亡及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全部进行深入调查,深入调查事故暴露出的交通安全因素和存在的主要问题,对道路交通事故暴露出的重点隐患,及时报告当地政府,通报主管部门,采取约谈整改、宣传警示曝光、联合惩戒、纳入信用记录等措施,推动履行交通安全属地责任、监管责任、主体责任,倒逼整改安全隐患,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实实处,切实从源头上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

(四)加强信息报送。要明确专人负责信息报送工作。20xx年7月25日前将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设立情况、成员名单、联络人(姓名、电话、职务)、方案制定及工作部署情况报县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每月月底前报送专项整治工作进展情况;20xx年1月5日前报送工作总结。专项整治部署推进、经验做法、典型案例及工作亮点随时报送。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预防和减少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道路交通事故,确保全市道路交通安全,市公安局、农业局决定在全市范围内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从7月11日开始至8月10日结束。此后转为长效管理。

整治对象为全市范围行驶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

整治内容为涉及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超载、超限、违法载人、闯红灯、无牌无证、走禁行线、酒后驾车、未按规定年检以及悬挂外地牌照和持有外地驾驶证不报备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此次整治采取源头管理、现场查处和非现场查处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一)源头管理。以农业局为主,加强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使用单位、车主及驾驶人的宣传教育,印制宣传资料发到每个使用单位、车主和驾驶人,对驾驶人进行一次安全教育培训;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安全性能进行一次全面检查,杜绝不符合安全性能要求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上路;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进行全面的排查登记,摸清底数;对悬挂外地牌照的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以及持有外地驾驶证的驾驶人进行报备登记,纳入管理视线;落实农机专管员的工作职责,建立健全管理工作制度。

(二)现场执法。以农机警务室为主,交警各基层中队及各乡镇(街道)农机专管员配合,在全市范围内上路执勤执法,并把320国道、23省道、05省道、汽觃线、新中线、春永线、江滨东大道作为整治的重点路段,依法严查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

(三)非现场执法。以交警为主,通过电子警察和电子监控设备,对拖拉机、低速运输车的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人工抓拍,将违法信息通报农机警务室,由农机警务室在日常管理和路面执法中予以查处。

(一)提高认识,落实责任。开展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专项整治行动是公安交警、农机部门以人为本、进一步强化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举措。参战单位要高度重视,切实提高对整治工作的重要性的认识,精心组织,周密部署,力争通过专项整治,预防和控制因拖拉机、低速运输车交通违法行为而引发的交通事故,要明确工作责任,落实工作措施,以高度的责任感投入到整治工作中去。

(二)加强宣传,畅通信息。整治期间,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加强与新闻媒体的联系,认真做好对外宣传报道工作,营造良好整治氛围。农机警务室要将整治相关信息编印成简报向各职能部门和乡镇街道通报,使各单位了解整治工作的进展情况,取得支持和配合,从而保证整治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加强配合,落实长效。公安交警和农机部门要及时将整治工作的准备、开展情况向有关乡镇街道党委政府汇报,取得支持;要加强与横向职能部门的协作,密切配合,适时开展联合整治,落实长效管理机制,以期取得良好的整治效果。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我乡境内交通发达,目前通车公路总里程达367.5公里,其中县道25.5公里,村道140.5公里,组道201.5公里;全乡共有机动车驾驶员112名,机动车75辆。近年来,在乡党委、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各职能部门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下,围绕“保畅通、保安全”的总体目标,按照政府统一领导、部门各司其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标本兼治的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工作机制,我乡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本步入了良性发展轨道,工作成效逐步显现。但随着经济和社会的不断发展,特别是近年来随着“村村通工程”建设的深入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日趋严峻。

1、发生事故情况及道路交通安全形势严峻。

我乡道路交通死亡事故发生0起,无人员死亡,虽然没有发生死亡事故,但目前我乡道路交通形势管理难度非常大,主要是摩托车无牌无照,非法营运十分严重,经统计,摩托车2750辆,其中无牌无照22047辆,非法营运16辆。严重存在着交通安全隐患。

2、安全设施普遍缺少。

“村村通工程”的实施和新农村建设的开展,乡村道路建设迅猛,但安全设施普遍缺少。全乡白聚油路18公里,甘宝油路7.5公里,通村公路18条、140.5公里,通组公路120余条、201.5公里,普遍存在着坡陡、弯急、路面差等现象,并且缺乏护栏、档墙、防撞墙、警示标牌139处,另外还有许多村民、企业集资修建、改建的道路,基本没有安全设施。同时,农村马路边乱搭乱建情况较多,严重阻碍机动车驾驶员和行人的视线,由此带来了较大的交通安全隐患。

3、管理力量比较薄弱。

由于一直以来在交通安全工作中管理力量历来不足。当前在农村硬化道路和机动车保有量增长、交通安全设施不完善、农村群众安全意识欠缺的情况下,农村道路迫切需要规范化、制度化管理,我乡现仅有派出所4名干警,安监站3名工作人员,既要保证城镇的交通畅通、安全,又要做好农村大范围、长里程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同时还要抓好我乡其它工作,管理力量与管理需要之间显然很不协调。

产生以上问题的主要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1、法制和自我保护意识较差。

农村群众文化水平相对较低,而且接受交通安全教育的面比较狭窄,法制意识和自我保护意识都较差,特别是老年人难以在短期内改变固有的思维和行为习惯,随意穿越马路、在路边堆放杂物情况较多;幼儿更是没有自我保护意识;外来人员交通法制意识和安全意识都不强;许多青壮年村民法制意识淡薄,无证驾驶、驾驶无牌车、报废车、超载、加载等违法行为十分突出。这些都会影响农村道路交通安全。

2、交通压力不断增大。

近年来,我乡农村驾驶人员和机动车量迅速增加,基础建设也吸引了大量外地车辆和务工人员,加重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农村中从事非法运营的面包车较多,而且驾驶报废车、无牌无证摩托车等行为一直以来都是管理的盲点和难点,尤其是在农村主要道口、农贸集镇上,各种车辆混杂,交通拥挤,交通安全问题非常突出,我乡的通村、通组公路路面窄、坡陡、弯急,在很多地方无安全标示牌,防护栏和档墙等安全设施。这些都加剧了农村道路的交通压力,也成为造成交通事故的隐患。

为加强和改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防范事故的发生,建议如下:

1、提高思想认识,进一步重视交通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事关广大农村人民群众的生命和财产安全。最大限度预防交通事故的发生,最大限度减少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损失,是关注民生、重视民生、保障民生、改善民生的具体体现。深刻认识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重要性和特殊性,高度重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大力解决影响农村人民群众安全的突出问题。

2、明确管理职责,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

农村道路及安全设施要象城市道路和国省道一样,明确有人建、更有人管。进一步明确各级各部门职责,特别是要明确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职责,防止出现“有人建、无人管”和“人人管,人人又不管”的情况。二要认真履行职责。各部门之间要加强配合和协作,切实履行相应职责。同时对今后新建的`道路,要严格把关,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和道路设计、建设、验收。

3、加大宣传力度,进一步提高安全素质。

一是加强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显得尤为重要。派出所,安监站,交管站等部门要经常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加大对道路安全工作的宣传和报道。二要强化对农村青壮年的教育。农村中的青壮年往往是农村交通违法行为的主要和主动参与者,他们在较大程度上决定着交通是否安全。要把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教育和培训纳入农民素质教育工程,通过强化教育,提高村民的法律知识和安全意识,提高村民素质。三要增强弱势群体的自我保护意识。我乡农村中的老年人、幼儿和外来人员是交通安全中的弱势群体,要采取他们易懂、易记、易接受的教育方式进行宣传教育,增加他们的交通常识,提高他们的自我保护能力。

4、加大投入力度,进一步改善安全设施。

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既是法律法规的要求,也是预防交通事故发生的有效途径。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投入,特别是要加大安全设施建设和维护的经费投入,最大限度地解决安全隐患的存在,尽可能控制安全隐患的发生。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九)推进科技信息应用。全面应用路长制信息系统、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平台、四川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信息网,通过系统、平台汇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基础信息和工作动态信息,实施线上工作部署、统计、监督、考核。积极推进智能交通系统、“雪亮”工程、“天网”系统、重点车辆动态监控系统、农村地区自建监控等视频数据采集系统融合共享。城镇出入口、重要交通节点未建监控点的,要补充建设视频监控设施。建设集违法智能抓拍、视频监控、道路情况提示、执法取证、事故监测等功能于一体的县级智能交通指挥中心。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三)建强设施设备。各地要根据乡村分布和路网结构特点,在进入国省县道、通客运道路的乡镇村口(道口)、赶集地出入口、多条乡村道路交汇路口合理规划劝导站;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在农村集市、人群密集地、出村出镇口等重要地点安装交通安全宣传提示大喇叭。乡镇人民政府要为乡镇交管办(路长办)配置办公设备、装备;为执法小分队、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和农村劝导员提供日常办公、路面劝导和执勤执法保障;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五)严格考核问责。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目标考核,强化结果运用,严格逗硬奖惩。健全责任倒查制度,对工作不重视、不履职或不正确履职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逗硬问责;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根据xx县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印发的《全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施方案》(浦交联办〔20xx〕2号)文件要求,为贯彻落实自治区党委书记鹿心社等自治区领导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批示精神,以及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部署和要求,进一步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全力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通过在全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着力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切实消除一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査处一批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减少农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状况得到明显改善,交通参与者法律意识、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高为全国“两会”、新中国成立70周年大庆营造安全稳定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

20xx年3月22日至9月15日。

为确保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各项措施落实到位,经研究决定,成立寨圩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

组长:xx镇党委书记。

副组长:xx镇党委副书记、镇长。

xx镇党委副书记、人大主席。

成员:xx及各村工作组长和各村农村交通劝导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由谢兰强同志兼任,成员为xx。

1、xx: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第一责任人,对全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负全面领导责任。

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包括专项整治),督促落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的整改,及时上报,并配合有关部门依法采取相应的措施。

3、xx:对全镇道路交通的安全监督管负主要责任。协助上级对重大交通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4、xx:负责交通站的日常工作,组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宣传教育、经验交流、安全督查,起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计划,做好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总结,筹备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会议及其它重要活动。

5、各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员,对各村的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点负主要责任。

(一)开展隐患排查整治专项行动。

1、按照《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加强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实施方案的通知》(桂政办发[2016]21号)要求,加速推进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建设工作,按时完成钦州市挂牌督办危险隐患点段的整改任务。由镇交通站牵头,按时开展农村公路安全隐患排查,重点排查临水临崖、长大下坡、平交路口等路段,进一步完善隐患路段基础数据库,对列入数据库的路段,要逐一制定整改计划,要积极配合上级部门处理,落实整改计划。

2、强化重点车辆、驾驶人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以“两客一危”、重型货车、农村面包车、摩托车、低速载货汽车、农用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等车辆及驾驶人为重点、采取源头排査、路面巡査、登门核査等多种方式,对多车辆逾期为检验、逾期未报废、未投保交强险、非法改装、驾驶证逾期未审验、交通违法未处理等情况开展摸排清理。该检审的全部检验,该报废注销的一律报废注销,该审验的督促及时接受审验教育,加大源头隐患“清零”工作力度。

3、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录入。发动各交通安全管理员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进村入户、进单位开展调查,积极将辖区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信息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纳入日常管理范围,与农村面包车、三轮摩托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要深入景区、园区、场区、矿区、林区以及工程建设、园林绿化工地等重点场所开展摸排,清理无牌无证、报废车辆,对长期在本辖区运行的外地号牌面包车,要一并录入系统,纳入日常管理,实施有效源头管控。对有3辆以上面包车的个人及农村幼儿园、中小学校、驾校、乡镇企业等单位,以及从事农村客运、载客外出劳务等用途面包车,要纳入重点监管范围。

1、严厉查纠面包车、校车和接送学生车辆超员,货车和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无证驾驶、未投保交强险等严重交通违法,要实行顶格处理。特别是要加大对校车、营运客车严重超员违法行为的处罚力度,构成犯罪的,要严肃追究相关刑事责任。

2、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大劝导”。充分发挥“两站两员”作用,严把出村出镇的主要关口、检查、劝导制止面包车超员、摩托车驾乘人员不戴头盔、校车和学生接送车辆超员、货车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酒后驾驶等交通违法行为,推动保险行业积极参与农村交通安全工作。要在节假日、赶集赶圩、民俗活动等重点时段增设劝导点,镇、村干部要驻站守点,确保劝导工作取得实效。

(三)加快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

1、加强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和维护。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交通运输厅财政厅公安厅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推进建制村通客车工作的若干意见》(桂交运输发〔2016〕125号)要求,建立健全农村地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养护、管理、运输协同发展长效机制,加大财政投入,对达不到通客车条件的农村公路进行达标改造。

2、加强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联合审核工作。在建立健全农村客运班线通行条件审核机制的基础上,组织交通运输、公安交警、应急管理、公路、运管等部门,对尚未开通客车的建制村联合开展建制村通客车通行条件核查工作,对客车拟途经公路的技术条件、公路安全设施状况、中途停靠站点及车辆技术条件要求及相关匹配情况等进行审核形成联合审核报告,作为建制村开通客车依据。

3、加快落实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建制村通客车可持续发展的保障政策,落实对建制村通客车的各项补助补贴政策和国家关于支持客运经营者、农村客运基础设施建设的税收优惠政策,并结合实际落实安全监管特殊政策,确保农村客运班线安全运行、持续服务。

(四)加大宣传教育力度。

1、加强农村道路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以村道路沿线的居民为宣传教育重点,开展形式多样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努力提高沿线居民的交通安全意识,杜绝交通陋习,逐步适应现代交通文明的需要。

2、加强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中小学校要开设交通安全法制课,每学期对学生的交通安全教育不少于2课时,充分发挥"小手牵大手"的作用,定期编印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和交通常识,增强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各村要落实学校周边道路的交通安全设施,认真实行学生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强化学校对学生的交通安全管理力度。

3、加强企业职工特别是外来务工人员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各村(社区)要督促辖区内企业成立交通安全组织,定期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具体体现。各村(社区)、各单位一定要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和历史使命感,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的势头。

(二)加强领导,强化责任。要进一步建立健全预防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工作的领导机制,切实加强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领导,严格落实责任倒查追究制度。落实执法、管理责任制,严防因管理不到位引发重特大恶性交通事故。

(三)齐抓共管,综合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涉及人、车、路等多个方面,涉及各有关部门的工作,仅靠一个方面、一个部门的工作难以取得明显成效,必须多管齐下,多策并举。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按照职能分工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增强大局意识、协作意识,形成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

(四)加强督促检查。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领导小组按时对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督促检查,确保各项工作措施落到实处。

(五)加强信息报送。各村(社区)、各部门要及时加强沟通、协调对接和信息报送工作,有紧急情况及时上报。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在党委、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广泛发动社会各界力量,对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进行综合治理,对各类交通违法行为进行严管严治,大力改善交通秩序,消除事故隐患,减少事故死亡人数,稳定交通安全形势,切实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为维护我市和谐稳定创造安全、畅通、有序的交通环境。

经过集中整治,达到全市交通违法行为减少,其中超限超载率下降6%左右,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道路交通事故起数、死亡人数、直接经济损失三项指数同比零增长;一次死亡2人的重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力争不发生一次死亡3人以上的特大交通事故。

(一)重点交通违法行为:机动车超速行驶;客运机动车超员;货运车辆超限超载;违法占道行驶;未取得驾驶证驾驶机动车;酒后驾驶机动车;违法违规运输危险化学品;货运机动车、正三轮、残的、摩的及拖拉机违法载人;驾驶和乘坐二轮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盗抢机动车辆;套牌、假牌、故意遮挡牌照。

(二)重点公路(路段):xxx国道、中横线、胜新线、芦庵线、樟新线。

(三)重点车辆和运输企业:从事公路客货运和危险化学品运输的车辆;超限超载严重的车辆和企业。

(一)提高认识,加大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镇党委、构建和谐社会的高度,充分认识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重要性,把这次专项整治作为今年建设“平安xx”的重点工作之一,切实加强组织领导。市里成立由市委常委、公安局长为组长,市委政法委副书记xxx,市公安局副局长xxx为副组长,市交通局副局长、市农机总站副站长、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副局长为成员的交通秩序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公安局。各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配合,迅速形成整体联动、齐抓共管的综合整治局面。要明确重点,落实责任,在认真分析近几年来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发生的交通事故原因、特点的.基础上,梳理影响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确定本辖区、本部门、本行业的整治重点。通过3个月的努力,迅速扭转一些地方和行业交通秩序混乱,事故隐患严重,事故多发的状况。

(二)集中力量,从严查处各类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各地各部门要集中管理力量,迅速形成对路面各类交通违法行为严管重处的高压管理态势。市公安局要根据全省“两超”(超速、客车超员)违法行为集中整治,组织开展集中统一行动,全警动员,全力以赴,坚决整顿路面行车秩序。在重点整治的路段加强巡逻检查,加大执法力度,用足现有法律法规,从严从重处罚,营造严格管理的氛围。对下列6项严重违法行为,必须依法从严处理:一是驾驶机动车超过规定时速50%以上的,除罚款外并处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二是凡酒后驾驶汽车的,除罚款外并处暂扣3个月机动车驾驶证;三是凡醉酒驾驶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7至15日的拘留和暂扣6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四是凡驾驶二轮摩托车未戴安全头盔的,处100元至200元罚款;五是凡客运车辆超员30%以上的,处1000元至xx元罚款;六是凡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汽车、农用运输车或未取得驾驶证驾驶其他无牌机动车的,除罚款外并处10至15日拘留。公安机关要严格执行“六个从严”,不得降格处理。要根据部际联席会议关于道路运输危险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的要求,深入开展道路运输化学品安全专项整治。按照交通部、公安部的部署,推进公路运输超限、超载整治工作向纵深发展。

(三)落实责任,强化对重点单位的交通安全监督管理。各地各部门要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和《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按照部门职能,落实各项工作措施。要制定整治工作方案,加大对交通事故多发的镇、运输企业的交通安全监管力度。各镇要建立由主要领导负责的交通安全工作责任机制,实行领导定点联系,切实把措施和责任落在实处。强化源头管理,对营运大中型客车及其驾驶人,公安、交通部门要单独建立档案,实行户籍化管理,定期检查车辆状况,定期开展驾驶人安全教育。安全技术状况不合格的营运车辆、驾驶技能不过关的驾驶员,不允许进入道路运输市场从事经营性活动。落实责任,对重特大事故频发的运输企业,坚决采取降低企业资质、停业整顿,直至取消营运线路等措施,并依法追究相关管理人员的责任。

(四)加大投入,全面整治公路事故多发点段。对上报xx的xxx国道宏一道口和樟新线这二个事故“黑点”,要按照原来的整治方案抓紧落实。各镇确定的事故“黑点”,也要切实加大投入,抓紧时间通过完善安全设施、落实管理力量等加以全面的整治,确保年底消除“黑点”。

(五)综合治理,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要积极发挥各镇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进一步健全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机制,落实工作责任制,完善道路交通安全设施,加强道路执法管理和宣传教育,严格查处各类交通违法行为,大力整治道路交通秩序,努力改善道路交通安全环境。要加大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学生接送班车交通安全管理,落实中小学交通安全校长负责制,同时加强对学生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高自我防范的能力。

(六)广泛发动,营造强大的交通秩序整治氛围。要围绕整治重点,依托新闻媒体,重新开辟电视台“人、车、路”专题,办好“交警与市民”广播栏目,大张旗鼓地宣传整治交通秩序的意义、目标和要求,争取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支持和参与。发挥公路收费站的阵地作用,向过往的驾驶人宣传交通法律法规,提高机动车驾驶人的安全行车意识。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进农村、进单位、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活动,针对驾驶人、中小学生、农民、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人群,加强交通法律法规教育,提高遵守交通法律法规的自觉性。对严重违法、肇事的典型案例要公开曝光。整治期间组织2—3次有声势的全市中心联动宣传活动,不断掀起宣传高潮,形成浓厚社会氛围。

(一)落实工作责任制。各镇各部门要明确各项工作分工,把整治目标、措施和责任落实到具体单位和个人。公安、交通、农机、安监等部门要按照各自分工,加强组织协调,抓紧制定实施方案,落实工作措施,精心实施整治。要层层落实责任制,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对因管理上失职、渎职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的,要在查清事故原因的基础上,严肃追究相关部门及责任人的责任。

(二)加强检查督促。各镇党委、政府要对本辖区的整治工作情况进行经常性地检查,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整治工作结束后,市里将组织检查考核,对达到整治目标,成效显著,事故明显下降的,给予表彰奖励;对工作不力,未达到预期目标,道路交通事故仍未下降的地区和单位,在全市通报批评,同时责成继续做好整治工作,限期改变面貌。要认真总结集中整治的成功做法和经验,完善交通安全防范体系,落实长效管理措施,巩固和深化整治成果,坚决防止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反弹。

(三)规范执法行为。在整治中要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坚持依法办事,文明管理,严禁乱收费、乱罚款,严禁粗暴执法,坚决杜绝公路“三乱”行为。要把整治工作与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教育活动结合起来,把教育活动激发的工作热情引导到整治工作之中,用整治工作的效果体现教育活动的实效。

(四)强化科技保障。要加大交通管理的科技投入,可以安装电子警察的路口要根据积极争取财政支持分期分批安装。同时要进一步安装和完善监控系统,提高路面违法行为的动态管理能力,切实提高非现场执法的效率。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落实交通安全基础工作,提升道路交通安全基层监管能力,推进道路交通安全社会化管理,实现镇人民政府对道路交通安全管得住、控得牢、防得稳的基本目标,形成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长效机制,结合我镇实际,特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实施方案,内容如下:

努力实现我镇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少,伤亡少、宣传深入、监督有力的目标。具体达到五个方面的要求:一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和工作机制健全,二是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责任落实到位,三是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四是交通参与者安全意识不断增强,五是致人死亡的交通事故下降,杜绝死亡3人以上的群死群伤交通事故。

(一)组织领导,强化管理。

镇政府成立镇道路交通安全活动领导小组,由镇长张定国任组长,纪委书记章果和副镇长舒毅任副组长,镇安监办、信访办、综治办、城管办、农服中心、工商、国土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镇交管办,协调交管工作中出现的问题与矛盾。在此基础上,明确职责和奖励措施,强化交通安全责任制。

(二)落实责任,分片包干。

1、镇干部包村(社区),按照镇领导、镇属部门联系挂包村(社区)落实包片措施,即珠山村由章果、唐达建、山星社区由叶晓明,鞍山村由张云秀、张志毅,四圣村由廖红梅、任彦霖,南坝社张云秀、张黎,渠光社区由舒毅、毛道行,北门社区由张建强、张文莉,两路社区由张建强、余志琼,后溪社区由黄云明、薛雄、解放社区黄云明、黄伟,胜利社区由章果、董军,四合社区由欧华、王泷,南桥社区由欧华,谢汇渠,和平社区由欧华,徐濛,南门社区由张建强、罗毅负责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长效机制。

2、包干到人,实行属地管理,村(社区)所辖负责一岗双责,村(社区)党组织和村(居)委同责,即各村(社区)书记、主任为第一责任人,各村(社区)须落实专人管理,专人管理者为直接责任人,村(社区)干部实行包组包户。(三)建立严格规范的交通安全管理制度1、建立镇、村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会议制度。每季度对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进行分析,并根据季节,气候的变化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精神适时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辖区安全工作,采取有针对性的工作措施,及时解决存在的问题。

2、建立台账管理制度。对辖区交通安全管理基础数据逐年登记造册,摸清底数,对有关安全活动的开展情况做到有文字记录、照片等资料可查。

3、建立交通安全日常监管和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制度,通过日常监管和对春运、节日、重大活动(含集市)等重点时段、地区、路段的强化监管,做到每条路、每台车、每个驾驶人都有人监管,确保违法车辆不上路,违法行为不出村。

4、建立交通安全宣传教育管理制度。通过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学校等平台以及院坝会、宣传资料等方式加强宣传,对本辖区人员进行道路交通安全教育,使交通安全知识在人民群众中得到广泛的普及。使每个村(居)民做到“五不要”、“五不坐”。即:不要在公路上闲聊嬉闹、不要在机动车道上拦车、不要在公路上随意橫穿、不要在公路上打场放牧、不要擅自损毁公路;不坐超限超载的机动车、不坐农用车(含拖拉机)。

5、建立交通安全信息报告和应急求援制度。各村(社区)要将辖区的交通安全信息及时向镇有关部门报告,发生重特大交通事故要即时报告。发生一次死亡1至2人或重伤5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其他重大交通突发事件,村(社区)负责人和有关职能部门必须立即赶赴现场,协助进行善后处理工作,化解矛盾,维护现场秩序。并做好一旦发生堵桥堵路、重特大交通事故等突发性事件后的及时做好、上报工作处置预案。

6、推进“路长责任制”,“两站两员”有机结合,既守点又管线,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实现“一降三升”(道路交通事故明显下降,交通安全防控能力明显提升、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明显提升、交通缓堵保畅明显提升),切实增强人民尊重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建立“一村(社区)一长、一路一策、一路一体、一路一专员”管理机制模式。由辖区村(居)委会主任任路长,各驻村(社区)负责人为监督员,专职路管理员为社长,网格式路长制。

7、建立交通安全监督考核奖惩制度。镇交管办适时组织考核检查,奖优罚劣。特大事故发生地的村,由于管理失误或道路安全设施不完善等原因造成的,对相关村(社区)实行岗位目标考核一票否决,并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连带责任追究的原则追究主要责任人、主管领导、直接责任人及负有责任的主管售货员和其他责任人员的责任。

8、整治道路安全隐患。要定期排查辖区公路的危险路段,及时报告上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并提出方案组织治理:配合职能部门治理,要积极做好配合,按时按量完成治理工作。

9、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要按照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学校、进家庭、进工厂、进院坝的要求,通过多种形式,宣传交通安全知识普及到户、教育到人。

10、建立货运源头监管工作。预防和防治货运从辖区源头超限超载,特别是南坝社区的上、中、下码头,山星社区码头。必须由专人监管,将责任压紧压实。从而遏制重、特大交通事故的发生。

11、开展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协同有关职能部门适时组织对辖区道路交通秩序进行集中整治,解决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本部门、本村(社区)实际,研究制定工作方案,将该项工作拿入重要议事日程。各有关部门、村(社区)要严格落实工作责任,按照分片包干、实行部门联动,深入基层实际工作。确保我镇交通工作再上一新台阶,确保我镇居民生命财产更安全。

农村道路交通整治方案

根据《20xx年桐庐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实施方案》要求,为全面落实“平安横村”建设各项决策部署,深入推进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行动。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即日起至10月31日,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特制定方案如下:

牢固树立“安全至上、生命至上”理念,全力推进我镇道路交通安全领域的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以降低我镇交通事故、通过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为核心目标,实施七项治理措施,提升人民的获得感、幸福感和安全感。

(一)交通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全镇交通事故同比下降30%以上。

(二)交通亡人事故控制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实现全镇交通事故“零”亡人。

(三)道路交通隐患整改目标。全面完成各类道路隐患、入村口“五个一”工程、斑马线、标志标线标牌和隔离、渠化设施的排查整改。

(四)交通安全宣教工作目标。百日攻坚期间,完成横村镇实有人口宣教率达到100%,外来务工者、60岁以上老年人、电动二三轮车所有人、私家车主和职业驾驶人等重点群体宣教率分别达到100%。

(五)市级挂牌整治乡镇验收目标。建立完善“党政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交通安全综合治理格局,多措并举、综合施策,确保在9月底通过整改验收,实现顺利“摘牌”。

(六)208省道横村段验收目标。确保省挂牌208省道横村段和市挂牌的208省道横村镇凤联路口在9月底前高标准完成整改验收。

(一)健全完善交通安全组织架构及责任体系。成立领导小组,下设一办五组,以例会、通报、督查等机制,全力推动各项工作有序开展。领导小组每旬召开专题推进会,工作小组每日会商分析通报,全力推进综合治理行动。严格执行重伤、亡人交通事故镇村两级主要领导到场制。

(二)全面开展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工作。加快推进挂牌治理点段进度,积极配合交运部门,在规定时限内高标准完成省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市级挂牌事故多发点段治理和验收。

1.对近三年来完成的治理点位进行“回头看”,确保隐患点位整治的完结及设施的完好性。

2.边排查边治理。按照“应排尽排、应封尽封”的原则,全面开展穿镇、穿村公路,临水临崖、在建施工、通车未验收、景区道路、未硬化和废弃道路的安全隐患排查,确保10月底前完成治理。

3.对已排查的点位“特事特办”,加快治理的动作,确保9月底前完成。

(三)规范完善镇交治中心及村交治站建设。

1.规范完善已建成的镇交治中心与村交治站,加强宣教人员的培训督导,提升宣教人员专业能力。

2.依托交治中心及交治站平台,利用文明播报屏、宣教室和体验功能区,实现交通安全宣教全覆盖。

3.加快建设横村镇第二个交治中心、板头村交治站,8月上旬前完成板头村交治站建设,10月底前完成镇第二个交治中心建设。

(四)全力筑牢重点车辆源头管控防线。

1.开展农机车辆的再排查工作,对当前在使用的农机车辆进行强制报废,确保农机车“零”上路。

2.开展电动三轮车的登记备案工作,对底数再摸底排查,实现应备尽备,在备案过程中对三轮车驾驶员进行事前交通安全宣教。

3.压实运输企业交通安全主体责任,督促运输企业及黄牌车驾驶员落实交通安全职责,定期开展职业驾驶人的'安全宣讲和防御性驾驶教育培训,对发生事故的驾驶员采取“三个一律”(即事故违法一律追处、企业绩效一律追处、重大事故一律严惩),货车重点违法、交通事故追利率达100%。

4.开展电动二轮车专项整治行动。严格执行《全县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专项治理两年行动方案(20xx-20xx年)》,每周不定期由镇政府、交警中队、城管中队、交运等部门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加大对电动二轮车闯红灯、违法载人、未戴头盔等违法行为的惩处力度。

(五)加快推进宣教全覆盖工作。

1.实现学生宣教全覆盖。通过交通安全进校园、小手拉大手等活动,开展学校师生、家长的宣教工作。

2.实现党员干部宣教全覆盖。依托每月的党员国定活动日,每月开展一次党员干部的宣教。

3.实现企业、事业单位宣教全覆盖。结合企业百万员工大培训活动、企业安全生产培训、各单位例会等形式,对企业、事业单位、派驻机构进行交通安全宣教。

4.实现重点车辆、重点驾驶人宣教全覆盖。定期对我镇运输企业开展上门执法,督促企业落实重点车辆“三率”和重点驾驶人“两率”清理工作,确保100%达标。同时督促企业每日对驾驶员进行宣教后再上岗。

5.实现交治站宣教全覆盖。依托交治中心、交治站,对外来人口进行宣教,实现宣教任务完成100%。

6.开展村社交通安全劝导行动。镇班子成员每月要到联系村社开展交通劝导不少于1次,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村社班子要每周上路开展一次交通劝导,每次时长不少于半小时;各级党员干部每月要开展一次上路体验活动,对路面交通违法开展劝导提醒。各村社要结合辖区事故多发点段、复杂路口和大流量路口科学安排不少于1处劝导点位,每处不少于2名劝导员,对进村出村的未佩戴头盔、违法载人进行劝导提醒,对拒不服从现场劝导管理的人员,登记后,报告镇街和交警部门予以通报、处罚。

(六)建立健全重大事故善后处置机制。

1.发生重大事故,所在村社干部第一时间前往现场,及时联络110、120、119,确保伤员第一时间得到救治。

2.及时跟踪事故伤员情况,掌握伤情动态,做好伤员及其家属的安抚工作。

3.全力调处事故矛盾纠纷,力争最短时间内完成事故善后处理,确保平安稳定。

(七)有效提升党员干部守法意识。

1.与镇村两级干部、镇全体党员签订《交通安全文明出行承诺书》和《交通安全倡议书》。

2.对一年内首次有交通违法行为的予以提醒谈话,第二次予以诫勉谈话。被谈话人员需参与横村镇文明志愿劝导行动一次,时间不少于1小时。

一是要提高思想认识。各相关单位要充分认识到我镇道路交通安全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牢固树立全镇“一盘棋”意识,坚持“生命至上、安全至上”,并将此项工作与重点工作有机结合,把压降交通警情和亡人事故作为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的重点工作,全力以赴抓落实。

二是要形成工作合力。全镇上下要立足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工作实际,举全镇之力,紧盯道路交通安全整治工作,进一步形成“党政主导、部门协同、公安主抓、社会参与”的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大格局,按照目标任务要求,落实工作责任,明确工作措施,形成分工明确、协调高效的工作机制。

三是要落实工作职责。全镇各相关单位要坚持“一把手”总负责,严格落实道路交通安全属地责任、部门责任和主体责任,明确分管领导、确定具体责任人。紧扣时间节点,坚持挂图作点、倒排计划,按期保质完成任务。对领导干部责任不落实,政府部门监管走形式,专项整治不认真等问题,要进行约谈提醒、警示通报。对态度消极或者拒不整改的,要联动镇纪委,依法依规依纪严肃追责问责。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20xx年度中考即将开始,为进一步做好中考期间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为广大考生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环境,根据上级部门要求,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大队成立20xx年全县中考期间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县公安局党委副书记、交警大队长路高生任组长,教导员陈建峰任常务组长,副大队长汪金旺、副教导员周造辉任副组长,各科(室)、中队负责人为组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大队秩序科,负责组织协调、信息收集和上传下达等工作。

(一)全面做好集中接送学生车辆的摸底排查工作,落实交通安全管理责任。

各中队要加强与教育部门联系,确定学校负责人员,确定责任民警,对中考期间辖区内集中接送中考学生的车辆及驾驶员进行摸排(车辆及驾驶人名单附后),对不按规定进行安全技术检验、非法改装或达到报废标准的接送学生车辆,一律禁止运行。对最近连续3个记分周期内有被记满分记录;有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有饮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1年内有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的驾驶人,禁止其驾驶集中接送中考学生车辆。

(二)科学部署警力,加强中考期间的交通疏导工作。

6月17日至19日为中考时间,各中队要在考生通往考区的主要路段部署足够警力,加强巡逻,疏导交通,推出各种便民措施,尽所能为考生服务。遇考生所乘车辆交通违法时,要立即纠正放行,事后再做处理;遇到考生乘坐车辆因交通堵塞受阻的特殊情况,要根据实际多想办法,如确有需要,可采取警车开道等切实有效方式转送考生安全到达考点,确保其顺利参加中考。

(三)加强考点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净化考点周边交通环境。

今年中考设弋阳一中、志敏中学、弋阳县第二小学三个考点。要积极会同治安管理部门及辖区各考点学校,有针对性的'开展考点周边及食宿地周边的交通秩序整治,严查车辆超速行驶、酒后驾驶、随意掉头、逆向行驶、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在各考点设置中考交通管制标志,禁鸣喇叭标志,减少机动车的噪音干扰,减少交通堵塞,确保考生有一个安静的考试环境。要实行定时、定人、定岗制,在开考、考试结束时段,派出民警、协管员在校门口执勤,维持交通秩序,确保学生出行安全。负责加强对城南片区各路段的巡逻管控力度。

(四)结合天气变化,做好路面管控工作。

各中队要与气象局取得联系,密切关注本辖区的天气变化情况,如遇有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以及洪涝灾害等影响而出现道路交通险情时,要及时启动恶劣天气道路交通应急处置预案,认真维护好道路交通秩序或进行交通管制,并及时向当地政府和大队报告。增加雨天巡逻班次,提醒驾驶人减速慢行,设置雨天安全行车提示语。

上午7:30时至考试结束,下午13:30时至考试结束。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中队要充分认识做好中考期间的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重要性,一切工作都要围绕着“保平安、保畅通、保考场秩序”这个中心点来进行,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把各项工作做细、做深、做扎实。

(二)落实责任,加强备勤。各中队要严格领导带班备勤制度,严格落实领导分工负责制和民警岗位责任制,将各项任务层层分解、落实到人,做到定职定责、定岗定位,切实做到领导到位、民警到位、措施到位、责任到位。中队领导要深入一线,加强督促、检查和指导,保证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大队将就此工作进行督查,对因措施不到位、交通保障不力,影响中考顺利进行的,要严格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三)加强信息报送。各中队及时将中考期间的安保情况报送至大队指挥中心。

道路交通秩序专项整治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新时代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水平,助推乡村振兴战略深入实施,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现提出以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治理能力和治理水平,改进和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手段和措施,构建我县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长效机制。

(二)基本原则。

坚持属地管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的组织、协调等管理工作均实行辖区负责制,县级负总责,乡(镇)级主责主抓。

坚持部门联动。部门严格履行自身职能职责,积极协调联动,从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各个环节综合施治。

坚持社会共治。动员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形成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合力。

(三)工作目标。

进一步深化“路长制”工作,消除农村道路安全重大隐患,整合应用各类信息系统平台,大幅提升农村地区群众交通安全意识和交通文明素质,有效遏制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和交通事故,确保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稳中有降,确保不发生较大及以上道路交通事故。

(一)健全完善农村交管机制。建立健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失职追责”责任制。县、乡(镇)两级建立本级道路交通安全责任清单,主要负责同志负总责、亲自抓,分管负责同志具体抓,确保层级、部门、岗位职责清楚。乡镇交管办(路长办)牵头,承担公安、交通运输、农业农村、应急等职责的部门(单位)结合自身职能职责参与,村、社基层组织全面推动道路交通安全群众自治,辖区内单位、企业、学校等社会各方面积极参与,确保形成工作合力。建立农村道路交通事故联勤联调等机制;建立县级领导包乡镇(见附件:县级领导联系指导乡镇安排表县级领导如有人事调整或者分工调整,由接任者自然接替)、包交通主干道,乡镇干部包村、包农村公路,路管员包车辆、包路段、包驾驶人的责任机制。

(二)排查整治道路隐患。乡镇人民政府应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加强农村道路安全隐患排查整治,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道路隐患排查,汛期内要经常性开展道路隐患排查,排查工作要突出重点路段和点位,对排查出的隐患逐一登记造册、上报分流。并及时开展隐患治理。县、乡、村道与国、省道交叉路口以及急弯、陡坡等危险路段、点位要设置交通警示标志,事故多发点特别是交叉路口〔三年内距交叉路口中心点250米(含)范围内,发生3起(含)以上造成人员死亡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10起(含)以上适用一般程序处理的道路交通事故的,或发生20起(含)以上道路交通事故的〕要安装减速带(垄)等安全设施。进一步规范、完善农村旅游道路交通标志标识,方便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对穿过场镇和城乡结合部的普通公路,各地要进一步明确管理职能职责,加强交通信号、标志标线等道路安全设施的建设和维护。

乡镇人民政府明确相应的'机构和人员具体负责辖区乡道、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建设、养护等工作;村民委员会在乡镇人民政府和县交通运输局指导下,按照村民自愿、民主决策原则,组织村民做好辖区村道交通安全配套设施的日常养护工作。积极推进全县通车村道的安保工程(路侧护栏)建设。新建、改建县道、乡道和通客运的村道交通安全设施等应当与主体工程同步设计、同步建设、同步使用;已建成的县道、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应当逐步完善;对已建成县、乡道和通客车的村道安保工程(路侧护栏)损毁的,应及时进行修补、维护。新建、改建农村脱贫公路必须按照相关规定、技术标准,建成人民群众安全路。

(四)加快公共交通发展。积极发展农村小型客运,满足群众出行需求,将客运站、招呼站等与农村公路同步规划、同步建设、同步交付使用和同步维护。优化农村客运站点布局和客车班次配置,配置符合农村实际情况的客运车辆特别是9座以下小型客运车,加强车辆技术状况管理,满足农村居民长短途出行需求,进一步提高农村客运服务水平。有条件的农村地区要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专用校车。

(五)加强重点车辆管理。加强农村面包车管理,组织乡镇交管员、路管员进村入户,对辖区面包车车主逐一签订安全承诺书和责任书,进行宣传提示教育,确保每辆面包车都有专人对口负责管理。加强农村摩托车管理,突出加大对无证驾驶、驾乘人员不带头盔、超员等违法行为的宣传劝导,及时上报公安交警查处。加强农村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管理,县级相关部门要依据自身职能职责,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生产、销售、维修市场主体的监管,从源头管住超标、改装的电动自行车和低速电动车;大力开展交通事故责任深度追究,依法追究生产销售企业连带赔偿责任。加强变型拖拉机监管,在坚决杜绝增量的同时,建立退出机制,逐步消减存量;农业农村、市场监管、公安等部门要加强生产、销售、维修等监管,坚决打击机动车悬挂套用、假冒拖拉机号牌等违法行为,加大变型拖拉机路面违法行为的查处力度。

(六)深化安全源头监管。县政府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单位)每月至少开展1次辖区客、货运源头联合巡查,对辖区客运场站等旅客集中地,矿山、砂石等货物运输重点源头企业开展综合治理。源头企业要设置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建立交通违法源头消除、安全监管上路等制度,杜绝超员、超限超载车辆出厂(场、站)上路行驶。各地针对群众性餐饮聚会等活动,落实组织者责任制,负责劝阻酒后驾驶、超员等违法行为发生;督促农村地区幼儿园、学校建立幼儿、学生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制度,采取学校保安、派出所驻校民警等兼任安全监管员或劝导员的方式,在校门口制止纠正超员、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

(七)加强路面巡查劝导。结合辖区实际,制订落实路面勤务制度。重点开展双休及节假日、赶集日、学生上学放学、红白喜事、民俗活动、恶劣天气等“六个时段”的巡查劝导,严查突出交通违法行为,将交通违法处罚标准在劝导点、赶集场镇出入口向社会公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乡镇交管办(路长办)、路管员四支农村交管工作力量组成的联合执法小分队每月至少开展1次下乡进村联合执勤执法行动;路管员每月上路开展路长制工作不少于8次,每周不少于2次,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每月抽查一次不少于辖区三分之一行政村的路长制工作,每半年集中开展一次路长制工作全面督查,适时开展专项督查,督查后并进行情况通报。村支书、村主任等要带头上路开展宣传教育和违法劝导。路管员发现超员、超载、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行为,要立即宣传劝导;对不服从劝导和多次违法的,要通知辖区交警中队,依法严厉查处。

(八)构建信用体系。县、乡(镇)建立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用体系,从社会综合治理的角度约束交通违法行为人,形成社会共治。公布举报电话,畅通网络、手机等举报渠道,依靠社会力量共防共治,大力营造全民监督、共同遵守、人人自律的良好氛围。

(十)开展事故快处快赔。探索建立警保联动相结合的快处快赔模式,利用移动终端和互联网技术,大力推广应用道路交通事故互联网在线快速处理平台。对仅造成车辆损失的事故,通过互联网在线平台采集上传信息、推送事故电子文书;对造成人员伤亡的交通事故,探索事故快速处理、调解一体化模式。创新道路交通事故在线定损、在线理赔服务,推动实现道路交通事故处理全流程“一站式”服务。

(十一)广泛宣传教育。乡镇政府和道安委成员单位要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依托广播、电视、电台、报刊、网络等媒体,以公益广告、安全提示等方式积极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公安、交通运输、教育、司法等部门,共同做好幼儿、小学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引导学生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乡镇政府要结合村民日常出行和农村生产生活实际,利用农村“大嗽叭”、墙体、岩体等阵地,以“小手拉大手”、设立交通安全宣传橱窗等形式,向村民和学生广泛宣传交通安全。行政村要打造村宣教室、制作宣传展板积极开展阵地宣传。各乡镇要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积极开展文明交通安全乡村创建活动,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

(一)确保工作经费。县财政要足额保障本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经费。举报奖励、县路长办工作经费及路管员的个人补贴等工作经费统筹给予保障。建立健全绩效考核机制,建立符合本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实际的基本工作经费和补贴动态调整机制。

(二)强化责任分工。加强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乡镇安办、乡镇交管办(路长办)、村路管员等四支力量建设,整合、动员基层多种力量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主要负责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交通违法查处、交通安全管理业务培训等;乡镇安办安全管理员主要负责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监督检查、宣传劝导、隐患治理等;乡镇交管员、村路管员主要负责农村群众的交通安全宣传、交通违法劝导、隐患排查、农村交通安全重要警情报告等工作。各乡镇派出所(交警中队)负责定期组织乡镇交管员、各级路长、村路管员队伍开展交管培训,乡镇交管办(路长办)具体承办;在开展涉及道路交通安全的重大行动、活动或阶段性工作前,要适时组织培训。在法律法规许可范围内,探索扩充路管员在车驾管业务代办、快处快陪代办、保险代理等方面的智能职责。

行政村的主要出村口、机动车集中路口、乡镇要整合力量集中设置重要路口劝导站;

各相关部门要为本部门的农村交管力量配备必要的专业工作装备。各地劝导站至少要设置“四个一”(一块劝导站的标牌、一个亭子或一把遮阳伞、一本检查登记簿、一套桌椅)。有条件的乡镇可建设固定岗亭或活动板房,设置职责公示牌、安全提示牌、交通违法曝光牌、自动升降杆、视频监控等。劝导员配备“六个一”(一件反光背心、一个红袖标、一顶帽子、一个停车指示牌、一个随身工作包、一个肩闪灯),有条件的地方可配备喊话器、照相机等。

(四)加强应急处置。乡镇交管员、农村路管员同时要负责道路交通管理的信息收集和上报,对辖区发生人员伤亡道路交通事故或严重交通拥堵的,要及时将信息报送乡镇人民政府、公安机关等,同时在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的指挥下,协助开展处置工作。乡镇人民政府要制订道路交通安全应急预案,对节假日期间车辆发生严重拥堵超过2公里或时间超过1个小时的,乡镇人民政府要组织工作人员协助公安交通管理部门开展缓堵保畅工作。

发生较大以上道路交通事故,要开展责任倒查,深度调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市第三次党代会和市“两会”精神,围绕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战略目标,切实改进工作作风,优化发展环境,狠抓工作落实,采取有力措施解决当前交通秩序存在的突出问题,维护城区道路良好的交通环境,根据市政府要求,决定从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在中心城区组织开展为期二个月的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活动,特制定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通过开展集中整治,使各种交通违法行为特别是乱停乱放、乱行乱窜、闯灯越线等现象明显减少,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明显好转,交通拥堵明显改善,基本达到停车有序,车辆、行人遵章守法的目标,营造安全、畅通、文明、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组织领导。

为加强领导,成立上饶市中心城区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组,负责整治期间各项工作的组织协调、指挥调度,组成人员如下:

长:吴。

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支队长副组长:高。

市城管局副局长。

成员:吴。

团市委副书记。

程秀琴。

市妇联副主席。

吴宣耀。

市教育局工会主席兰。

市政府法制办副主任王建平。

市城乡规划局局长徐江华。

市公路局副局长刘海卫。

市房管局副局长刘东生。

市人防办纪检组长。

彭芳德。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运管处处长苏卫东。

市交通运输局党组成员、客管处处长郑德成信州区交通运输局局长李。

上饶县交通运输局局长周元锋。

上饶县城管局局长。

陈永忠。

上饶经济技术开发区城管局局长徐承志。

工作组下设办公室,地点设在市公安局交警支队,由交警支队副支队长王强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由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公路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抽调一名工作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整治工作的组织、协调及信息上传下达。各成员单位要确定一名工作联络员,负责整治工作的具体沟通、协调和每日信息收集、报送,并将联络员姓名、联系电话、传真号码、电子邮件地址报办公室备案,确保联络通畅。

三、工作任务。

法规,自觉遵守交通信号规定,服从公安交通警察的指挥和管理,各行其道。

(二)治理车辆违法停放现象,增设临时停车场(点),解决停车难问题。确保公交车、出租车在规定的站点和临时停靠点停车上下乘客。

(三)设臵一批单行道,在有条件的路段加装隔离护栏,以提高道路通行能力。

(四)打击非法营运车辆。重点打击摩托车、机动三轮车(含残疾人机动三轮车)、人力三轮车和其它无营运证的车辆非法载客营运行为。

(五)规范沙石、建材运输车辆采取覆盖或者密封措施,避免遗洒、飘散载运物。

(六)整治占道经营、堆物作业等非交通占道影响交通畅通的行为。

(七)整治摩托车、电动车非法安装遮阳伞,人力三轮车等车辆非法安装动力装臵的违法行为。

四、整治措施。

整治时间从2011年11月15日至2012年1月15日,按照工作安排,分为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11月15日至11月30日)。

工作措施,召开动员大会,抓好责任落实。

(二)向社会发布整治通告,提高市民对规范市中心城区交通秩序重要性的认识,了解此次整治工作的内容和要求,引导全市人民共同参与和监督。

(三)集中开展宣传教育工作。各单位将涉及到本部门的整治宣传内容、具体措施及有关法律法规,集中汇总到领导小组办公室,办公室将协调政府部门,在电视台、广播电台、报纸报刊等新闻媒体,进行广泛的宣传教育。各单位要组织人员,将通告及宣传资料在城区各主要交通要道、娱乐酒店场所、辖区、村(居)委会发放和粘贴。对路面一线开展的集中整治情况将联系记者进行跟踪报道,曝光一些典型的、严重的交通违法行为。通过电视、广播电台、各交通主干道电子显示屏等广泛积极地做好宣传报导工作,营造浓厚的宣传氛围,争取社会各界和广大群众的理解与支持。各单位在整治过程中的典型事例、事迹、先进个人事迹要及时汇总报整治组办公室,统一安排宣传报导。宣传教育工作贯穿整治活动始终。

(四)开展交通组织调研。各单位为今后建立长效管理机制,在整治期间按照职责分工,积极开展各项工作调研,并于12月15日前完成,拿出切实可行的管理办法及意见包整治组办公室。具体调研工作如下:

1、开展增设隔离护栏的调研。(交警支队负责)。

合)。

3、开展将中心城区符合条件的大型建筑防空地下室,改造成地下停车场有关事项的调研。(市人防办牵头负责,市城管局、规划局、交警支队等配合)。

4、开展在主要路口设臵led引导屏有关事项的调研,以满足及时公布周边停车场停车信息,引导车辆停放的需要。(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城管局配合)。

5、开展调整公交车、出租车停靠站点布局有关事项的调研。(市交通局牵头负责,市城管局、规划局、交警支队配合)。

6、开展物业小区停车管理的调研。(市房管局、交警支队负责)。

7、开展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采取限时限制摩托车、电动助力车、三轮电瓶车(含加装动力装臵的人力三轮车)通行的调研。(交警支队负责)。

8、开展设臵单行道有关事项的调研。(交警支队负责)。

9、开展清除影响道路交通的部分市政绿化带设施,增加道路通行能力有关事项的调研。(市城管局牵头负责,交警支队配合)。

10、开展上饶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的调研,成立交通影响评价委员会,把交通影响评价作为城区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和规划控制的基本措施。(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法制办、规划局、建设局配合)。

(五)积极配合政府尽快出台《上饶市超标电动车管理办。

法》,对超标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考试发证。

(六)聘请专家对中心城区道路交通问题进行指导、设计。第二阶段:集中整治阶段(2011年12月1日至2011年12月31日)。

各成员单位全面开展整治活动。牵头负责的责任单位针对存在的问题,制定切实可行的具体措施,逐一组织整治,逐一解决问题,各配合单位积极主动参与,不推诿,不扯皮,形成合力。

(一)强化路面巡逻管控,严格落实勤务安排。由领导小组统一安排,在市中心城区实行分片包干,逐级负责的勤务模式,划分职能层层包干,边调研边治理。每条责任路段安排交通民警、协警,交通运输、城管及其它各部门工作人员,分两班进行巡逻管控、纠违整治(第一班:7:30—9:00,11:00—12:00,15:00—17:00;第二班:9:00—11:00,14:00—15:00,17:00—18:10)。团市委、市妇联和信州区有关单位负责联系志愿者,在重点整治路段、路口对行人、非机动车闯红灯、不按分道行驶及其它违法行为进行劝阻、教育,志愿者佩戴红袖章,持小红旗和口哨,工作时间:9:00—11:00,15:00—17:00。具体安排如下:

1、东市片区。

责任领导:吴。

刚市公安局党委委员、交警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谢柏富市交警支队直属一大队大队长人员安排:

(1)五三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民政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黄凯(***)。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20名。(2)赣东北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信江桥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邱梦飞(***)。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20名。(3)中山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冯强(***)。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20名。

2、西市片区。

责任领导:王强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兰照勇直属一大队副教导员。

(1)解放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4人,雷锋像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李军(***)。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6名。(2)胜利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黄志华(***)。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4名。(3)滨江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8人,负责人:黄新国(***)。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2名。

3、北门片区。

责任领导:杨思跃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刘艳军直属一大队副教导员。

(1)带湖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华良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陈文玺(***)。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2名。(2)庆丰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张荣毛(***)。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3)凤凰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程睿(***)。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

4、水南片区。

责任领导:孙建中交警支队副支队长。

市城管局。

市交通运输局。

管华权直属一大队副大队长。

(1)书院路路段。

市交警支队民警、协警共6人,信江桥北确保1名民警在岗,负责人:吴伦辉(***)。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2)叶挺大道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4人,负责人:杨奇(***)。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志愿者10名。

5、郊区片区(320国道全路段)。

市交警支队。

民警、协警共11人,负责人:林桦(***)。

市城管局市交通运输局。

6、经济技术开发区由开发区城管局牵头,交警、交通、运管等部门积极配合;上饶县由县交警大队牵头,公路、城管、交通、运管等部门配合,共同开展集中整治活动,具体措施参照市中心城区工作安排实行。

(二)各部门联合统一行动安排:

1、统一行动周时间为12月1日—12月7日,每日集中开展三次统一行动,行动时间为:上午9:00—11:00,下午15:00—17:00,夜间19:30—23:00。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各抽调20人,市公路局抽调10人参加统一行动,其他部门根据行动具体安排,组织人员积极配合。各相关单位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对具体人员、时间安排进行调配;也可以根据工作需要,有重点地安排人员、时间,针对沙石、渣土运输车辆违法行为进行专项整治。

2、从12月8日起至整治结束,每周二、四为联合统一行动日,市公安局交警支队、市交通运输局、市城管局在每个行动日各抽调20人,市公路局抽调10人参加,时间及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三)各单位通过两个阶段的工作开展及交通组织调研,根据职责分工,将以下工作落实到位:

强物业小区的停车管理(市房管局、交警支队负责);在中心城区部分路段采取限时限制摩托车、电动助力车、三轮电瓶车(含加装动力装臵的人力三轮车)(交警支队负责)。

2、建立上饶市建设项目交通影响评价制度,成立交通影响评价委员会,把交通影响评价作为城区项目建设的基本程序和规划控制的基本措施(交警支队牵头负责,市法制办、规划局、建设局配合)。出台《上饶市超标电动车管理办法》,对超标电动车实行登记管理、考试发证(交警支队、市交通局、信州区有关部门负责,市法制办配合)。

第三阶段:巩固提高阶段(2012年1月1日至2012年1月15日)。

(一)各成员单位继续巩固前两阶段的工作措施,制定出台本部门相关管理规定,合理调整完善现有的勤务模式,加强沟通协作,互相支持配合,齐抓共管,形成合力,确保整治工作效果,并在此基础上建立各部门长效管理机制。

(二)各单位要成立集中整治督查小组,负责对整治期间各部门的工作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领导小组也将派人对整治工作进行督导。对工作不力、敷衍塞责甚至推诿扯皮的单位和个人要追究责任,对落实工作措施成效明显的,予以通报表彰。

五、工作要求。

动的部署和要求上来,把整治行动作为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推进建设宜居、宜业、宜游的现代化区域中心城市的一项重要举措,下大力气抓紧抓好,切实抓出实效。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各成员单位要切实做到思想认识到位、组织领导到位、工作措施到位、宣传力度到位,确保整治活动取得实效。各部门要成立交通秩序集中整治领导小组,既要各司其职、强化工作责任制,又要密切配合、协调作战,联合执法。各承担整治任务的单位要加强领导,明确工作责任,将工作目标层层分解,建立奖优罚劣的考核激励机制,充分调动工作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确保整治工作落到实处。

(三)强化宣传,营造氛围。各成员单位每日要及时收集、上报整治情况和信息,宣传本部门法律法规,表扬先进典型,曝光不文明陋习,并利用各种媒体和宣传工具,多形式、多层次、多渠道、全方位地开展宣传教育工作,深入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乡镇(街道)、村(居)委会,开展交通安全“五进”宣传教育,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整治氛围。

(四)规范执法,依法行政。各成员单位既要严格依法办事,对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充分运用法律手段,依法处罚,同时要注意方法方式,注意上路人员自身安全,防止可能出现驾驶人因拒绝检查逃逸而导致意外事故发生,防止引发和激化社会矛盾,维护社会稳定大局。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要规范着装,证件齐全,举止端庄,语言文明,令行禁止,注意工作方法,把握工作分寸,在执法过程中要充分利用摄像机、照相机等执法装备,注意适时取证,确保证据有效、充分。对于在执法中发现的各类违法违规行为,要坚持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决不姑息迁就,从重从快处理。

(五)严肃纪律,加强管理。各成员单位参与整治的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执勤巡逻时间的安排,服从整治工作组的领导,不迟到、早退,不推诿、扯皮,任劳任怨,做好本职工作。各任务分片小组实行每日上下岗集中点名签到制度,建立工作台帐,从12月2日起每日上午9时前,将前一日整治工作具体情况、取得的战果及发现的问题汇总上报到整治组办公室。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提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水平,切实保障农村地区经济发展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山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政办发〔20xx〕88号)和运城市正在开展的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要求,制定本实施方案。

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推进乡村振兴加快农业农村现代化的意见》,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紧盯道路交通事故预防“减量控大”总目标,健全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充实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力量,着力构建“党委领导、政府负责、社会协同、公众参与、法治保障、科技支撑”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制,不断提升全市农村交通安全现代化治理能力水平,为加快实现农业农村现代化创造良好道路交通环境,坚决杜绝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以农村地区“防事故保安全”为核心,进一步强化主体责任、部门监管和属地管理责任,建立健全常态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实现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制度健全、机制完善、人员落实、保障到位、管理有序、考核常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设施进一步完善,农村群众交通安全法治意识进一步增强,坚持“源头+路面+宣传”同步发力,通过开展全方位、全链条、多层次的整治行动,各类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较大交通事故得到有效遏制,确保全市道路安全形势稳中向好。

1.严格属地管理责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组织领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安全生产责任制规定》和运城市人民政府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全市安全生产大检查大整治大提升工作方案》,严格落实县级政府负总责,乡镇政府负主责的工作机制,乡镇政府主要负责人是本行政区内农村交通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要明确分管负责人责任,县级政府领导包乡镇(街道)、包交通主干道,乡镇(街道)领导包村(社区)、包通村公路,村(社区)干部包车辆、包驾驶人、包路段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包保责任制。构建“主责在县级、管理在乡镇(街道)、延伸到村(社区)、触角到村组”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2.强化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建设。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紧紧抓住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和平安乡村建设的契机,依托“一中心+网格+联户”基层社会治理机制,完善县、乡、村三级农村道路交通管理体系,乡镇设立交通安全管理站,配齐、配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推动乡镇交通安全管理员、农村劝导员、社会综治网格员、交通部门路长、农机部门管理员、保险公司协保员和营销员等力量融合发展,实现职能扩充、一人多岗;积极推动建立“一村一辅警”参与交通安全管理机制,发挥驻村辅警交通安全管理作用,有效提高农村地区交通参与者的交通文明意识,实现农村道路通行秩序明显好转、严重交通违法行为明显减少、交通事故明显下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运城公路分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3.规范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工作。按照《村民委员会自治法》《安全生产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和《山西省农村交通安全“两站两员”建设及运行指导意见》(晋交安〔20xx〕10号)要求,指导支村两委规范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建设和运行管理,履行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责任和劝导责任。深化与保险公司合作,充分利用社会资源充实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力量。落实“两站两员”劝导勤务制度,切实履行交通违法劝导、交通安全宣传、基础信息采集、公路隐患排查等职责。(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配合)。

4.多渠道落实工作经费。要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保障,按照分级管理、分级负担原则,保障乡镇交通安全管理站、农村交通安全劝导站配置必要办公设备和执勤执法装备,保障日常工作运行、农村交通安全劝导员误工补助、农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和交通技术监控设备建设等经费。保险公司要运用防灾防损机制对劝导站建设予以支持,鼓励保险公司对警保合作劝导员给予经费补贴。(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运城银保监分局分工负责)。

5.推动农村派出所积极参与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明确农村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职责和任务,农村派出所在开展辖区治安巡逻时,要加强重点路段、重点部位、重点时段的巡逻管控,积极疏导交通,纠正交通违法行为,维护道路交通秩序。通过农村公安派出所参与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市公安局负责)。

6.完善农村道路交通事故应急救援机制。公安、交通、农业农村、卫生健康、应急、消防救援等部门要构建农村地区跨部门交通事故应急救援体系,要结合辖区实际,整合救治资源,优化救援路径,共同建立完善农村地区交通事故救援救治网络,提升伤员救治率。根据各自职责统筹配备交通应急与急救装备,定期开展联合应急演练。(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卫健委、市应急局,市消防救援支队分工负责)。

(二)大力提升农村公路建设管理水平。

7.加强农村公路精细化管理。按照《农村公路中长期发展纲要》,深入开展“四好农村路”“平安农村路”“美丽农村路”建设,逐步扩大农村公路纳入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保障范畴比例,结合实际探索实施差异化生命防护工程配套建设。推动农村公路主管部门落实管养资金保障,真正解决农村公路管养主体不明确、责任不落实、养护机制缺乏活力等问题,对新、改、扩建农村公路严格落实“三同时”制度,工程完工后,要及时组织交通、公安等部门参加竣(交)工验收。要健全完善农村公路建设、管理、养护、运营有关标准,明确农村公路养护巡查考核要求,落实养护责任,加强技术指导和人员培训,推进常态化、规范化养护。(市交通局、市审批服务管理局牵头,市公安局配合)。

8.健全完善安全隐患常态化排查治理机制。交通和公路部门要严格按照《公路安全保护条例》,加强对公路安全隐患排查治理,督促指导乡镇政府落实乡村道路隐患排查治理。公安部门以临水临崖、陡坡、急弯等交通安全风险高的路段为重点,加大农村公路事故多发点段隐患排查力度。交通、公安部门要建立健全联合排查、隐患通报、协同治理、挂牌督办、联合验收等机制,加强动态排查,根据隐患严重程度,推动实施市县乡三级政府挂牌督办整改。(市交通局、市公安局、运城公路分局分工负责)。

9.加快推进科技信息化手段应用。全面推广应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提升县、乡镇(街道)两级“农交安”app应用水平。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基础工作信息化,提高“人、车、路、环、管”等基础信息录入率。加强农村地区重点路段交通感知设备建设,推进视频监控、卡口等向农村地区延伸覆盖,提高科学研判、快速发现、精准查处能力水平,并实现与各级公共安全视频监控平台的联网共享。加快交通安全执法站和交通技术监控设施设备建设配备,构建人防、物防、技防一体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控体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三)切实强化交通安全执法管控。

10.强化联合执法管控。建立健全由公安、交通、农业农村等部门参与的联合执法长效机制,常态化组织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定期整治占道经营、违章搭建、晒谷晒粮、非法营运等道路交通顽疾。加大对低速货车、三轮汽车、电动三(四)轮车、拖拉机违法载人等违法行为的劝导、查纠、惩处力度。依托公安交警执法站、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劝导站等,查处超员、超速、无证驾驶、酒(醉)驾及违法载人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加强货车超限超载问题治理,优化超限超载检测站设置,不断深化治超联合执法,打击公路货运车辆超限超载、强行冲卡等问题,有效遏制公路货运车辆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分工负责)。

11.持续深化农用车专项治理。组织有关部门贯彻落实省公安厅等七部门联合印发的《关于加强农用车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公通字〔20xx〕25号)要求,实行农村车辆和驾驶人户籍化管理制度,切实掌握本村汽车、摩托车、农用车、电动车、拖拉机等各类车辆和所有人、驾驶人底数,以及车辆登记挂牌、驾驶人持证等情况,建立登记管理台账。落实各职能部门农用车违法载人监管责任,切实预防和减少农用车违法载人交通事故发生。公安、农业农村等部门加强农用车驾驶人培训、考试管理和服务保障。各有关部门要落实机动车生产企业及产品公告管理、强制性产品认证、注册登记、使用维修和报废等管理制度。加强机动车产品准入、生产一致性监管,对不符合机动车国家安全技术标准或者与公告产品不一致的车辆,不予办理注册登记。依法打击制造和销售拼装车行为,拼装车和报废汽车不得上路行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分工负责)。

12.切实提升农村客运安全服务水平。会同公安机关加强对新开通农村客运线路通行条件的审查,落实农村客运班线联合审查制度,禁止不符合规定的车型运营,禁止在不符合规定的道路上通行。对已开通的农村客运线路全面开展风险评估,对安全风险较大的线路,要明确客车车型、载客人数、通行时间、运行限速等安全限制性要求。要针对农村群众务农务工集中出行需求,鼓励大型农场、企业发展通勤班车,与大型农场、农业合作社、农村大中型企业等加强协调对接,统筹运力运能,通过发送定线包车、定制班车等方式,最大限度解决农村群众集中出行难题。要针对农村学生上下学用车需求,最大限度确保农村学生乘车安全。要积极构建适应新形势的农村客运服务体系,因地制宜推进农村客运结构调整和资源整合,鼓励采取乡镇公交、定制班车等形式,有效解决学生上下学安全出行问题。构建运行规范有序的校车服务市场,加强校车安全管理培训,加强学生交通安全教育,增强交通安全意识。(市交通局牵头,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市公安局配合)。

13.加强违规车辆综合治理。禁止不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的电动车、老年代步车等违规车辆生产、销售,遏制违规车辆在农村地区泛滥。工信、市场监管、公安、交通等部门要建立健全定期会商、联合执法和信息交换机制,形成工作合力,加强对农村地区超标电动车辆、非法改装车辆生产、销售和使用的专项治理。(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工信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四)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

14.完善农村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要按照民政部等七部委《关于做好村规民约和居民公约工作的指导意见》(民发〔2018〕144号)要求,将交通安全文明出行纳入村规民约、居民公约,对酒驾醉驾、无证驾驶、三轮车违法载人等交通违法犯罪行为,提出有针对性的抵制和约束内容,表述形式应简洁明了、贴近生产生活、易于掌握和遵守,积极引导自律自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负责)。

15.持续加强宣传阵地建设和社会化宣传机制。建立健全农村交通安全媒体公益宣传机制,利用各类传统媒体和新媒体刊载文明交通公益广告,开展全方位宣传活动。将农村交通安全宣传作为年度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计划重要内容,持续深化“美丽乡村行”交通安全巡回宣传,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讲,在国省道示范路沿线重点村庄建设“交通安全文明村”。重点加强对农村客车、货车、校车、面包车、摩托车、三轮车、拖拉机驾驶人和村干部、教师、学生、外来务工人员等重点群体的宣传教育,发挥重点群体示范作用,带动农村群众文明交通素质整体提升。(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市农业农村局、市教育局分工负责)。

16.切实提升“一盔一带”治理效果。通过设置宣传展板发放倡议书,组织开展摩托车骑乘人员不佩戴安全头盔、机动车驾乘人员不系安全带宣传发动和执法引导活动,突出案例警示,讲明危害后果,引导摩托车和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正确佩戴头盔、汽车驾乘人员自觉使用安全带。(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牵头,市委宣传部、市公安局、市交通局分工负责)。

(一)强化组织领导,高位推动部署。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和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按照实施方案要求,切实把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当地乡村振兴战略,与经济建设、深化改革、创新发展同规划、同发展、同实施,进一步强化组织体系和治理体系建设。

(二)强化统筹协调,推进协同共治。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明确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按照“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履行职责,着力构建“权责一致、分工负责、齐抓共管、综合治理”的协调联动机制,共同筑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防线。

(三)强化投入保障,建立长效机制。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加大对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人财物投入,纳入财政预算,安排专项资金,规范使用管理。同时,研究建立政府、企业和社会共同承担的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长效投入机制,拓展资金保障来源。

(四)强化考核问责,严格责任追究。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和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对所属部门和下级政府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情况进行巡查、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列入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考核内容。对未履行或未正确履行职责、未及时排查治理重大安全隐患、未按时完成道路交通安全工作任务的单位、部门,要警示约谈、挂牌督办。

(五)定期报送情况、确保工作落实到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直各有关部门要定期组织召开道路交通安全联席会议或专题会议,安排重点工作,解决突出问题。每年11月底前,市直有关部门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本部门履行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职责情况;每年12月底前,各县(市、区)人民政府要向市道路交通安全领导小组报告年度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情况。

本文件由运城市公安局交警支队负责解读。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强化道路事故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根据《平昌县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方案的通知》(平交管委〔20xx〕7号)文件精神要求,决定在本辖区内组织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确保专项治理行动取得实效,特制订本方案。

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安全发展理念,全面开展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两车”交通安全、农民工就地务工短途出行交通安全、农用车辆交通安全“三个专项治理”,强化宣传教育和劝导,坚决清除无号牌机动车辆源头隐患,依法查处无证驾驶、酒驾醉驾等严重违法行为,规范“两车”注册登记和备案,规范文明驾驶行为,达到“四个一批”(教育引导一批、查处纠违一批、拘留处罚一批、报废处置一批)要求,有效预防和减少农村交通事故发生,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安全。

组长:xxx。

副组长:xxx。

成员:xxx。

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交船管站,由办事处副主任岳政印任办公室主任,具体负责此专项治理行动工作的统筹协调、督查督办等工作。

各相关社区相应成立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并制定可行治理行动工作方案,主要干部作为组长,要亲自加强组织和协调,各相关包社区挂联领导要密切协同社区做好此项工作的推动和指导工作,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一)排查摸底阶段(20xx年9月27日—20xx年10月7日)。办事处交管办摸清农村辖区“两车”生产企业、销售网点、维修场所基本情况,建立问题清单台账。各相关社区更新辖区“人、车、路”基础台账;交通文明劝导员准确采集车辆类别、是否注册登记(有无牌证)、车辆所有人、联系方式、车辆照片等信息,并录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信息系统app(简称农交安app);建立企业接送农民工上下班及农民工短途出行情况基础台账。

(二)集中宣传阶段(20xx年10月8日—20xx年10月15日)。办事处交管办深入农村开展法律法规普及、安全知识宣讲,各相关社区利用当场日、村村响工程、微信(qq)群、led、通过发放宣传资料、播放警示宣传片集中开展农村交通安全管理宣传教育;各相关社区交通文明劝导员利用婚丧嫁娶、当场日等开展政策宣讲、文明劝导等。

(三)集中治理阶段(20xx年9月24日—20xx年12月20日)。办事处交管办要充分利用法律法规政策、行政刑事执法手段开展“三个专项治理”工作;派出所充分发挥主责主抓的职能职责作用,组织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综合执法,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做到摸底、宣传、治理同步进行;对具备驾驶员条件的人员或符合上户条件的车辆,由交管办协调组织集中上报办理一批;对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违规载人的,依法顶格处罚一批;对涉嫌无证驾驶的依法行政拘留一批;对无号牌车辆行驶的依法予以查扣,责令补办上户或强制报废一批。

(四)总结推广阶段(20xx年12月21日—20xx年12月31日)。各相关单位、社区认真总结本次专项治理采取的有效措施、取得的实绩实效,形成典型经验做法上交办事处交管办,形成长效机制,进行全面推广应用。

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专项治理:两轮三轮摩托车无牌无证;两轮三轮摩托车逾期未检验;无证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未办理注册登记上路行驶;“两车”非法载人、酒驾醉驾;两轮摩托车、电动自行车不戴安全头盔,加装遮阳棚;“两车”接送学生或从事非法营运;销售未经ccc认证无合格证的“两车”;非法改装的“两车”等。涉农民工短途出行专项治理:辖区范围内建筑施工队、农业合作社、建材加工厂、砖厂、砂石厂等企业利用“专车”超员接送农民工;农民工违规搭乘两轮三轮摩托、电动车等。农用车辆专项治理:已达报废年限的农用车行驶;未年检的农用车;农用车非法载人等。

(一)强化宣传教育。交通事故的根本原因在于人。办事处交管办组织各相关社区精心组织开展一次辖区驾驶员道路交通安全教育培训,并签订道路交通安全责任书(附件1),提升驾驶员交通安全素养;组织辖区企业负责人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增强企业主体安全责任意识,签订交通安全公开承诺书(附件2),杜绝发生接送农民工交通安全事故;充分发挥社区干部、文明劝导员的作用,对驾驶两轮三轮摩托车、电瓶车,农用车的驾驶员集中组织观看《警示教育片》;对违规驾驶员,开展“一对一”安全教育,责令写出保证书或承诺书(附件3);开展辖区交通安全“进社区、进小区、进校园”等活动,教育引导居民、学生乘坐营运车、合法车车辆。

(二)强化社会监督。车辆的违法行为往往是酿成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办事处交管办配合县交通安全综合执法组开展交通安全综合治理,对无证驾驶、无号牌车辆行驶、酒驾醉驾、两三轮车违规载人等严重违法的务必严格处罚;鼓励群众对道路交通严重违法行为拨打辖区派出所所长电话进行举报(附件4),对举报查证属实的,给予举报人50—200元/次的奖励,由县交管办统计兑现。(举报范围:无证驾驶机动车、无号牌机动车上路行驶、酒驾醉驾、两轮三轮摩托车违规载人、农用车违规载人、电动三轮车违规载人)。

(三)强化设施保障。道路安全隐患也是交通事故的主要原因之一。农村道路面临坡陡弯急、临水临崖,平交路口、自然灾害等多重安全风险。各相关社区要加大路面常态化排查,对警示标志不明显的及时更换,该修复的修复到位,及时排除一般安全隐患,确保道路安全畅通;对重大道路交通隐患,先要落实有效的防护措施,再报告相关部门落实整改,防止因“路”的因素发生意外交通安全事故;对学校、医院、马路市场等人员密集路段,该设置减速带、警示标志的要及时设置到位。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开展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工作是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相关工作部署,是改善道路交通秩序,预防和减少事故发生的迫切要求,各相关部门、各相关社区要统一思想,提高思想认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为办事处辖区提供安全有序的道路交通环境。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相关单位、各相关社区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强化联动,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齐抓共管”的良好工作格局,落实干部“六包”责任制(包人、包车、包路段、包宣传、包提醒、包教育),落实“严管重罚、严查重处”措施,做好交通违法举报情况上报统计(附件5),确保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取得实效。

(三)严格督查,逗硬问责。办事处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纳入年度目标考核内容,由街道纪工委落实专人专班不定期采取明察暗访、跟踪督导、突击检查等形式开展督查,对发现的问题曝光一批,对工作走过场主要负责人通报一批,对治理无成效的社区公开约谈问责一批。

(四)畅通信息,及时上报。各相关单位、社区要密切关注和掌握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工作推进情况,对新问题要及时研究,认真协调,采取针对性措施,及时改进方法,确保专项治理工作顺利推进。同时,请各相关社区在开展此专项治理工作推进过程中,务必及时将附件1.2.3.4及相关会议、培训等影像资料上报同州街道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百日攻坚”专项治理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道路交通秩序集中整治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提升企业营运管理水平、服务质量和品牌形象,根据兰交发【2012】71号《关于印发全市交通运输行业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活动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精神,决定在我司范围内开展道路交通秩序整治、环境卫生整治、精神文明创建办公场所无烟环境创建活动百日攻坚战(简称“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创建全国文明城市和省级卫生城市为目标,重点打造“环境整洁、交通顺畅、安全便捷、舒适美观”的道路运输环境,全面提升企业经营管理水平、文明服务质量和全体从业人员的素质。

二、总体目标。

通过开展“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我司车辆行车秩序得到明显规范,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得到有效美化,从业人员的服务水平得到逐步提高,旅客出行环境得到优化,企业形象得到有效提升。

三、工作重点。

(一)严厉规范行车秩序,努力提升安全管理水平。

停运命令营运,私自揽客、甩客、宰客、欺诈旅客等行为,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和行业管理制度都进行严肃处理,做到严管重罚,决不姑息。

(二)大力开展环境整治,树立企业良好形象。

1、大力整治办公场所环境卫生。公司指定专人对环境卫生进行清扫保洁,彻底清理生产、生活垃圾和卫生死角,保证垃圾定点入台存放,提高环境卫生质量,努力营造和谐干净的工作环境。

2、集中整治车容车貌。努力做到同一线路车辆品牌、车型、车体颜色、企业标识和服务标准五统一;督促单车保持车容车貌整洁,车厢卫生良好,座套干净无异味,车窗玻璃清洁,前后挡风玻璃处不放置杂乱物品;行车中要遵守道路交通法规和职业道德,弘扬文明新风,创建文明交通秩序。

(三)继续深化整治创建,巩固企业文明创建成果。

1、对旅客进行情感式服务。驾乘人员在旅客运输服务工作中必须做到统一着装、统一服务用语,能够用普通话与旅客交流。做到来有迎声、去有送声、遇到有困难的旅客要有询问声和对待一般旅客要有热心,及时提供纯净水,使我们的服务水平真正达到陆地式航空服务的标准——“笑迎东西南北客,盛传春夏秋冬情”。

等载体向全司从业人员动员宣传,争取人人知晓活动内容和工作重点,做到全员参与,齐抓共管的氛围。

(二)组织实施阶段(5月26日—7月8日):在公司“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直接领导下,积极开展活动,认真落实实施方案,确保活动抓出实效。

(三)巩固提升阶段(7月9日—7月22日):“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要定时和不定时的对本次活动进行抽查,督促各项工作任务落到实处,对发现问题整改不及时的,要通报批评,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四)迎接验收阶段(7月23日—8月25日):通过抽查活动实施情况,及时改进不足之处,准备迎接市交通运输局和集团公司“两整治两创建”百日攻坚战领导小组的检查和验收。

二0一二年五月二十四日。

农村道路交通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有效防范和减少农村地区道路交通事故,经研究决定,自即日起至20xx年3月底,在全县范围内开展为期3个月的农村交通安全专项整治工作(以下简称“专项整治”),并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统筹发展和安全两大主题,坚持人民至上、生命至上,坚持问题导向、目标导向和结果导向,持续推进安全生产专项整治三年行动向纵深发展,对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全面排查整治安全隐患,打击突出违法行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坚决遏制农村地区交通事故多发势头,确保20xx年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事故起数和死亡人数较20xx年明显下降,为加快建设新阶段现代化“高特美强”新固镇提供良好的安全保障。

(一)强化交通安全隐患的排查与整改。各乡镇政府、县交通运输局、县公路服务中心、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水利局、县重点工程中心、县城市管理局、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蚌固一级公路公司等相关单位要按照道路分级分类管理的原则,结合公安机关提供的近三年来交通事故情况,对所管辖的道路(含堤坝道路、桥梁等)开展一次“拉网式”排查。要精心组织、扎实开展,确保全面排查、梳理出存在的各类道路交通安全隐患,重点是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段的路侧防护、国省道穿村过镇路段及平交路口交通安全设施缺失等隐患。对正在修建或修建完毕尚未正式交付使用或虽已通车但尚未正式移交的道路,由道路建设单位负责排查与整改。对存在管理争议的道路,于1月12日前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办公室(以下简称“领导小组办公室”)确定排查与整改主体。排查此工作自即日起立即开展,至1月25号前全部完成。按照“谁主管、谁排查、谁整改”的原则,由排查单位针对排查的隐患,制定具体整改措施或建议。排查情况及整改措施(完成时限)分别于1月15日、1月20日下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对排查出的隐患要认真分析,根据整改难度大小,按照“一般隐患、较大隐患、重大隐患”进行登记造册,实施分类整改。要制订切实有效的整改措施、明确整改完成时限。隐患整改原则上在3月底前完成,要强力推进、挂图作战、倒排工期、确保完成,切实按时整改到位。对于困难较大,短期不能完成整改的,要及时采取临时性管控措施。国道、省道要按相关规范全部安装路侧护栏;对非机动车、行人通行或横穿较多的路段,具备条件的应增设机非隔离等物理隔离设施;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一次死亡2人以上的交通事故或因交通事故导致死亡人数累计超过3人的平交路口,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道路标线、减速带、警示桩、交通信号灯(含闪光警告信号灯)“五必上”;对20xx年以来发生过冲出路面翻坠导致亡人交通事故的临水临沟临塘、急弯陡坡等路侧险要路段,整改措施要落实警告标志、减速带、路侧护栏“三必上”,其他县道、乡道、村道可参照《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风险防治手册》,结合路侧水体条件、边沟深度等具体情况设置路侧防护设施,对于基础条件极差、短期内不能增加护栏的,要临时性设置警示桩、堆土砌石等拦挡警示设施,加强引导提示。水利部门在实施路边沟、渠等水利施工时,要同时完善路侧防护,严防产生新的隐患。

整改情况在整改全部完成前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领导小组办公室定期通报、督导,对完成的整改组织验收、对账销号。

1.全面加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抓好源头管控。自即日起至1月31日,县市场监管局要对我县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商及经营户开展一次全面检查,对违反规定生产、销售的坚决予以处罚和取缔,检查及处罚情况实行一周一上报,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建立长态机制,强化电动三(四)轮车生产、销售等环节的监督管理,严防不合标电动三(四)轮车经我县流入市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快推进城乡公交一体化工作,合理规划路线,最大限度方便学生上、放学搭乘公交车。各乡镇政府要积极配合交管部门开展电动自行车的上牌办证工作,全力做到能上尽上。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城市管理局等单位要加大执法力度,严查电动车闯红灯、私自改装、逆行、违法载人、非法营运、乱停乱放等交通违法行为,上述单位查处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2.整治农村地区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货车超限、拼车、包车、非法营运等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县公安局要结合辖区农村地区道路的交通特点,科学安排勤务,对重点交通违法行为保持“零容忍”,结合我县农村地区出行的实际,进一步扩大酒驾、无证驾驶、“两违”等重点违法行为查处向城乡结合部、农村地区延伸、向午后凌晨时段延伸。要强化对春运期间农民工返乡拼车、包车的管控,严查超员、超速、无证、疲劳驾驶等违法行为,充分发挥交警执法站和辖区派出所“一村一警”作用,加大查处、纠违力度,提升执法效能,形成有效震慑。上述单位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3.紧抓务工务农群众出行安全。各乡镇政府、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落实属地管理责任,持续开展农村群众出行交通安全隐患大排查活动,重点关注劳动密集型企业、零星务工及“潮汐打工”人员,摸清辖区企业员工上下班通勤、农村群众就近务工出行交通方式、人员数量等信息底数,按县道交联的规定落实工作措施并建立台账。要落实包保责任制,加大抽查、检查力度,发现存在交通安全隐患的及时整改,涉及违法、犯罪的及时通知公安、交通等相关部门进行查处。排查情况及相关措施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4.抓好运输企业的源头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自即日起至本月底,要对全县“两客一危一货”及出租车企业、农班线客运车辆开展一次全面检查,督促企业及时维护保养存在隐患的农班线车辆,确保车辆不带“病”上路行驶、驾驶人不带“病”上车。要对动态监控制度未落实、安全教育不到位等问题紧盯不放,强力推进整改,切实堵塞源头安全漏洞。要建立、落实长效机制,坚持日常巡视检查与专项检查相结合,切实夯实企业主体责任,及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我县道路运输企业源头隐患“清零”,筑牢道路交通安全的第一道防线。检查及整改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5.加强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的监管。县农业农村局要切实加强对我县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安全监管,开展全面排查。要认真谋划,制订方案,采取有力措施积极推动登记上牌、发放驾驶证工作。要切实加大对道路外拖拉机等农用车辆、机械无牌无证行驶的处罚力度,最大限度减少以上车辆上道路行驶。要建立长效工作机制,夯实基础、强化处罚,不断推动此项工作持续开展,确保取得实效。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6.联合开展农村地区骑路市场、占道经营、骑路办理红白喜事等行为的整治。各乡镇政府牵头,相关部门参与,针对本辖区国省干线及农村地区道路沿线“骑路市场”,尽快采取清理取缔等整顿措施。对一时难以整改到位的,要制定时间表、路线图,及时设置临时性防范措施,必要时可上报公安机关根据实际情况实施临时交通管控,确保交通安全。要按照县道交联下发的《关于建立骑路市场安全隐患治理长效机制的实施意见》,建立整顿治理的长效机制。具体措施及工作开展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县公安局、县交通运输局、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城市管理局要各司其职,加大对占道经营的打击。其中公安机关重点处罚占用道路从事非交通活动的行为;市交通综合执法支队五大队、县交通运输局重点查处在道路之外、公路用地范围内摆摊设点等占道经营行为;县城市管理局重点处理职责范围内的流动摊点经营行为。要适时开展联合执法,齐抓共管,消除占道经营导致的道路安全隐患。上述单位的工作开展情况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各乡镇政府要切实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对农村地区挤占道路办理红白喜事、群众在道路聚集的隐患,制订工作措施、处置流程,落实各村(居)的包保责任制,充分发挥各村(居)等基层组织力量及兼职劝导员的作用,安排村居密切关注、及时予以劝导和处置。对不听制止的要及时通报公安机关介入处理,消除占道引发的风险隐患。各乡镇的包保方案、包保责任人及工作措施等材料于1月15日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三)全面抓好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内容包括交通法律法规、交通安全常识、安全出行提示、典型案例警示、电动三(四)轮车整治的相关规定等。各部门都要结合自己的职责,积极开展宣传工作。其中:县教体局要立即在学校集中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提升学生的交通安全意识;同时针对部分家长(尤其是老年人)驾驶电动三(四)轮车接送学生的情况,通过签订《倡议书》等形式,教育、引导家长及学生不使用、不乘坐,最大限度消除这一隐患;县融媒体中心要加强对此次专项行动的宣传报道,并通过现场报导等形式,扩大群众对此次整治工作的知晓度,引导广大群众积极配合整治工作,营造良好的宣传氛围;县公安局要利用“一村一警”平台,安排包村民警进村入户进行宣传;组织派出所充分利用小喇叭、宣传板等多种形式,深入辖区开展滚动式宣传;各乡镇政府要组织各村(居)利用农村大喇叭、微信群、宣传单、宣传板、横幅、上门劝导等多种手段开展宣传,提高群众遵守交通规则安全出行的意识,尤其是劝导老年人不驾驶电动车违规载人,引导群众自觉抵制不合标的电动三(四)轮车,不销售、不购买、不驾驶、不乘坐。要发挥好行政村(居)“一栏一标语”、红白喜事等宣传作用,进一步强化“两站两员一长”、村级兼职劝导员工作机制的落实,结合农村集中用工、出行的情况,集中开展严禁农用车、货车、三轮车违法载人的安全提示,营造精准覆盖的立体化宣传声势。每个村(居)委会门前至少要有一块宣传板,每个村(居)每周至少播放一次交通安全常识,主要道路出入口至少要有一条宣传提示;县市场监管局要做好对电动三(四)轮车生产厂家及经营商户的宣传引导,不生产、不销售非标产品;县农业农村局要加大对农用车辆、机械使用单位和驾驶人的宣传引导,及时上牌办证、车辆及机械不违上路、不违规载人;县交通运输局要加大对“两违一货一客”及出租车企业的宣传教育,引导驾驶人严守交通规则、切实遵守使用安全带的规定,安全文明出行;蚌埠铜陵现代产业园、县经济开发区要针对辖区集中用工企业,加大对员工出行安全的宣传引导,消除因拼车、包车、超载等原因而导致的事故隐患。以上单位的宣传情况于每周五上午下班前报领导小组办公室。

(一)强化组织领导。各相关单位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迅速行动起来,制定细化工作方案,逐项明确责任部门和责任人员。主要负责同志要亲自研究部署,分管负责同志要靠前指挥,切实加强对专项整治工作的组织领导和业务指导,坚决防止“上热中温下冷”,确保专项整治工作扎实开展、取得实效。

(二)加强督导检查。专项整治领导小组将对专项整治开展情况进行督导检查,重点隐患问题要跟踪督办,层层推动工作措施落实。对动作迟缓、落实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将进行通报约谈,对因工作落实不到位、不担当、不尽责造成严重后果的将进行“一事双查”机制,依纪依法依规严肃追究责任。

(三)规范执勤执法。切实加强执法教育培训,确保执法人员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严防因执法不规范、执法方式不当,引发重大事件和舆论炒作。要做好执法人员的执法安全防护工作,配齐配足安全防护和疫情防护装备,坚决避免发生伤亡事件。

(四)加强信息报送。专项整治领导小组负责信息收集、整理、上报工作,确保信息报送及时、准确、高效。各单位要明确联络员,将名单于1月10日前上报。各单位按方案要求上报信息,重要情况随时上报,20xx年3月底前报送工作总结。报送地址:县交管大队三楼法宣室(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联系电话:xxx,邮箱:xx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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