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年(优秀15篇)

时间:2023-11-28 07:19:39 作者:飞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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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集合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基层。当前,乡镇纪委在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最终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乡镇纪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对策建议。

x县现有x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x名纪检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专干,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全县各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责任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将主体责任落实的中心放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侧重于应对实绩指标的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由纪委出来“单挑”,忽视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二是事事牵头,样样负责,监督职能虚化。少数乡镇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干部的责任”。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之外,往往还要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着乡镇其他专干工作任务,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三是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接受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平级关系,难免要顾忌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削弱。

(二)工作作风需要转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缺失。少数乡镇纪委对自身承担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厘清工作关系,对于自身“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认识模糊,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差,在思想观念上弱化了纪委监督职能。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县纪委监委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虽然自2017年以来,x县各乡镇每年都有自办案件,但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够多,作风督查未形成常态。三是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充斥好人主义思想,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害怕将来影响自己的人脉,不愿意创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则推,消极懈怠,不敢动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脸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有时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三)“专干不专”问题突出。一是乡镇纪检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来看,x县各乡镇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纪检专干兼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乡镇工作繁杂,人少事多,纪检专干看似配齐配足,但非专职状况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专,兼而不管的虚位现象,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配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心无力。二是业务不精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虽然各乡镇都配齐了纪检队伍,但就乡镇办案人员现状来看,熟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缺乏办案经验,查办案件的办法不多,技巧不够,缺乏程序意识,在案件查办上难有突破,导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大多是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在上岗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培训少,业务和技能一时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乡镇纪检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没有主动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业务不熟不精,加之乡镇纪检干部岗位调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乡镇干部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监察对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查办和处理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实行定期工作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在向乡镇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加大提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对县纪委负责的导向作用,实现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均衡化。乡镇党委要明确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以及腐败问题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纵,保证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地位。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正派、办事风格硬派、能够保持原则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修改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意见以县纪委监委意见为主,乡镇党委意见为辅,不断消减乡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障碍。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关注重点领域,不断加强村干部履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领域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岗位,将监督对象重点放在班子成员,财政、民政、扶贫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身上。紧盯风险环节,重点盯紧乡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低保评议等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压人、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深耕细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纪检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乡镇纪检工作中作风不实,办案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消除监督死角,避免灯下黑。同时,切实关心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近几年来,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对工作存在着一些模糊认识,总认为主要是协助党委、政府抓好中心工作,中心工作是“硬任务”,纪检监察工作是“软任务”;有的基层领导甚至错误地认为,只要经济工作抓好了就可以了,担心乡镇纪委如果查办案件会影响乡镇的“稳定”和经济发展,影响上下左右的关系;有的乡镇纪委对基层的一些腐败现象和不正之风不敢管、不愿管、不会管。乡镇纪委在一些干部、群众的眼中近乎摆设,乡镇纪检监察工作一度在较低水平上徘徊,存在这些问题的主要原因是:

一是乡镇主要领导不够重视。一些乡镇的党政领导不能正确认识反腐败与经济建设的关系,唯恐反腐败影响本地经济发展,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不够,支持不力,纪委书记有职无权。

二是乡镇纪委书记工作任务繁杂。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要包村驻点,有的还当上“片长”,一年到头绝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分管工作中,很难专职抓纪检监察工作。

三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工作积极性难以调动,纪检监察工作任务难以完成。乡镇纪委在办案过程中,一怕乡镇党委、政府不支持;二怕遭到打击报复;三怕查处案件得罪人,丢选票。

四是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变动大,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人员少,业务知识欠缺等,导致乡镇纪委工作被动。

五是多数乡镇纪委没有一套较规范的管理制度,工作随意性大,常常应付了事;开展日常工作、研究案件都没有记录,有的乡镇纪委书记在换届交接班时连案卷资料都没有移交,工作缺乏连续性。

针对存在问题,加强基层纪检组织建设过程中,需要解决以下几方面的问题。

一、解决领导重视的问题。不仅是上级纪检监察部门的领导要重视,基层党委政府的领导也必须重视。转变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观念,让他们认识到干纪检监察工作这一行应该“有为才有位”,使他们感觉到自己从事的是一项责任重大的工作,明白到纪检监察工作是他们的‘责任田’和‘自留地’,只要用心去耕种,就一定有收获。纪委书记的任务明确了,责任加重了,注意抓好本单位各项规章制度、档案资料、硬件设施的规范化建设,有利于新任纪委书记尽快熟悉该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开展的情况,不致于造成工作脱节。

二、解决责任落实的问题。责任能否落实,一方面看上级纪委的工作力度和要求标准,另一方面看基层纪委的工作态度和工作责任心。近年来,我市对乡镇纪检监察工作实行了目标管理。年初将上级部署的各项工作任务,结合本地实际情况进行量化分解,制定具体的考评内容和考评办法。在抓目标管理责任制的同时,要积极探索如何抓好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进一步提高乡镇纪委工作水平的新方法,要出台《关于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的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工作计划、制度建设、文书档案、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组织领导方面应包括班子成员分工情况,班子成员挂钩联系村、联系乡镇直党支部情况,班子的年度目标管理责任分解情况等;工作计划方面应包括年度纪检监察工作计划、月份工作要点、党风廉政宣传教育计划、党员干部教育计划等;制度建设方面应包括学习制度、月例会制度、来信来访举报登记办理制度、案件审理工作制度、重大事项监督检查制度、收发文件登记制度等;文书档案方面要应包括案件材料、学习材料、学习记录本、会议记录本及其他专题汇报材料等;自身建设方面应包括办公条件、人员配备、业务培训、廉洁自律等情况。

三、解决素质提升的问题。要提高素质,上级纪委要抓好业务知识的培训,基层纪委要加强业务学习。一是日常学习培训。规定各乡镇纪委每月至少组织2次政治理论和业务学习,学习要做到“八个有”,即有学习专题、有学习材料、有学习记录、有中心发言、有学习心得、有讨论交流、有出勤登记、有检查评比。每位纪检监察干部每年都撰写3-4篇心得体会和1篇调研文章。二是专题培训。每年都确定1-2个专题,由市纪委业务科室负责人或邀请有关专家、学者作专题讲座,内容涉及纪检监察工作、财务审计、预防职务犯罪、经济管理、网络知识等,帮助纪检监察干部拓宽知识面,提高办案水平。三是岗前培训和岗位培训。新任乡镇纪委书记要先培训后上岗,每位乡镇纪检监察干部任期内每年都要接受一次以上的业务培训。四是跟班学习或以案代训。定期把乡镇纪检监察干部请到市纪委来,既学习理论知识,又参与办案。

四、解决案件查办的问题。查办违法违纪案件是乡镇纪委工作的“重头戏”,同时也是一个薄弱点。为了调动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办案的积极性和主动性,要建立查案评比制度,把查办案件分为自办案件、协办案件、信访交办件、信访阅处件和自己受理信访件5类,对每一类案件的查办权限、办结时间、回复时间、质量要求等都有明确的评分标准。规定乡镇纪委每月要向市纪委报告一次办案情况,对一些重大案件或疑难案件要随时报告有关情况。市纪委要坚持每周召开一次案件工作分析会;每月对乡镇纪委案件查处情况进行一次通报;每半年召开一次查案工作座谈会,组织各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办案经验,互相取长补短;年终组织一次查案总结讲评会。对办案工作成绩突出的给予表扬,对办案工作没有起色的提出批评。

五、解决检查评比的问题。对检查工作,上面要求严格,下面工作就认真,上面要求松,下面就会应付对待。抓规范化管理的方向明确了,措施出台了,关键的一条就是如何抓落实。应采取过硬措施,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的监督检查,确保各项工作落到实处。一是平时考查。平时考查主要由挂钩联系乡镇纪委的市纪委领导和乡镇党委主要领导负责,着重考查日常工作和专项工作的进展情况。挂钩联系的市纪委领导每季度必须向市纪委常委会汇报一次自己所挂钩乡镇纪委的工作情况,遇到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平时考查成绩占全年考评的30%左右。二是专项检查。根据工作需要,每年都组织几次专项检查,专项检查的成绩占全年考评的10%左右。三是年终考核。先由各乡镇纪委按照评分标准进行自评,再由乡镇党委审核把关,然后由市纪委组成考核小组进行全面检查。考核结束后,要把考核结果作与乡镇纪委工作人员个人激励挂钩,与个人政治待遇挂钩。体现考核结果的严肃性。年终检查的成绩占全年考评的70%左右。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我们在对乡镇纪委案件质量检查中发现,由于办案人员工作态度、自身业务能力等因素影响,案件质量存在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1、证据不足就定案。一是缺少主要证据,甚至孤证定案。如某单位查处的11个基层所长违规挤占、挪用农业发展资金案:唯一证据就是县农业发展银行的调查报告,并依此分别给予行政处分。二是证据之间矛盾没排除就定案。如某单位查处计生专干主某失职案:处分决定以主某于三次双查时骗说陈某、单某(夫妻关系)已办理《流动人口计划生育合同》,错误认为单某从外单位开出的虚假妇检证明有效,造成单某206月超生一胎错误。按《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试行)》第113条以失职错误给予处分。有关书证和言证各取了十几份,但到底是“骗说”、弄虚作假,还是工作失职造成超生,却没有查清。

2、定性量纪不准确。一是案件定性不准。如某镇处理小学校长吴某贪污案:该镇教育办公室误将其他学校交款3000元记入该校,吴某得知本校帐上多出3000元后,就安排会计用白条列支3000元平帐,待到教办落实后再处理。该镇纪委认为是合伙贪污行为,以贪污定性并作出相应党纪处分。二是引用条规不当。村计生专干、村民组长侵占公私财物案引用党纪处分第五十七条,定为贪污的`现象较多。三是处理倚轻倚重。如某镇1名村会计漏交农业税329.36元,该镇即给予撤职处分;1名村支部副书记赌博,一次赌资就在5000元以上,只给予警告处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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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网,帮您找文章]3、办案程序不规范。在检查环节,一是收集证据不规范,有的用引诱、欺骗的手段收集证据,谈话笔录中,谈话人引诱痕迹明显。二是调查取证由1人进行,谈话人和记录人为同一人名。三是询问笔录或错误事实见面材料无被调查人意见。四是调查报告日期在错误事实见面材料之前。五是个别案件没有审理谈话,支部处分决定无被处理人意见等。

笔者认为,要想提高基层纪委案件质量,办案人员必须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紧密联系实际,牢牢掌握、灵活运用纪检监察基本知识及现代经济、金融、法律、科技、管理等知识,不断提高自身政治素质和业务素质。同时,要建立三项制度,严格把好“三关”:

1、建立立案报批制度,把好立案关。

按照案件管辖权限,镇纪委自办案件的立案审批权在乡镇纪委或党委政府,由于主客观因素影响,党委政府往往对立案把关不严,甚至仅凭主要领导人一句话就立案查处有关人员。因此,要建立严格的立案报批制度,即对于受理的反映违法违纪问题的线索和材料,必须通过初查,认为确有问题存在,需要追究责任的,方可提交立案。并及时将违法违纪事实及其证据材料上报县纪委案件检查部门审查把关,通过审查符合立案条件的方可按程序立案调查。

2、建立案件协查制度,把好证据关。

证据是案件的基础,对于纪检监察机关查办案件起着决定性作用。一切调查活动都是围绕证据进行的。因此,办案人员要根据每个问题发生的过程和环节,按照合法程序,取足相关证据。同时,对所涉及的证据材料进行对照、分析,去伪存真。并根据问题发生的背景、主客观因素、情节、责任、危害,进行由此及彼、由表及里的剖析,作出符合客观实际的体现其本质的结论。由于乡镇纪委办案力量较薄弱,对于复杂或疑难案件难以独立完成,因此,要建立案件协查制度,由上级纪委直接派人下乡指导,协助调查或是组织邻边乡镇纪检干部到案发单位帮助调查。这样,既能提高办案效率,又能保证案件证据充分。

3、建立协审会商制度,把好审理关。

对于一般案件,调查终结后,要经过审理小组讨论把关,严格按照办案“二十四字”要求进行案件审理。对于大、要案,疑难或复杂案件,乡镇纪委把握不准的,要在审理小组讨论后,提交党委政府研究前,将案件材料报上级纪委进行协审会商,力求准确定案。同时要保证协审会商意见的落实,如有变动,必须征得上级纪委审理室同意,不能有任何的随意性。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是经济发展、社会稳定、国家长治久安的重要基础。它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协助乡镇党委抓党风廉政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工作的重要职责,担负着为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提供坚强政治保证的重任,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缺少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地履行职能,这对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农村社会和谐稳定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当前,随着改革开放和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特别是随着反腐败斗争的不断深入,腐蚀与反腐蚀斗争日益尖锐,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和构建和谐社会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然而,通过调查发现,乡镇纪委在工作中有不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问题,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工作体制和机制不健全,工作难以打开局面。现行体制明文规定,乡镇纪委是在上级纪委和同级党委双重领导下开展工作,这种体制针对性不强,缺乏基层现有的特点。而在实际工作中,乡镇纪委往往是在同级党委的绝对领导和控制下做事。如:纪委书记是党委副书记兼任的,在分工上必须接受同级党委的安排;在干部使用上,乡镇纪委副书记的配备虽然要征求上级纪委的意见,但这仅仅是个形式,上级纪委很难改变乡镇党委决定的人选;在工作方面,乡镇纪委开展工作都要看党委的“脸色”,特别是书记,只要书记支持的就好办,书记不支持,绝对无法办。如上级纪委要求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执法监察等工作,书记讲这个月抓计划生育、安全生产、烤烟生产等工作,其它工作放一放,有时一放就是几个月。又如查办违纪案件,书记不表态,纪委就不敢下手。所以,从某种意义上讲,乡镇纪委能否正确履行职责,工作成效如何,很大程度上取决于党委书记,这是基层纪委工作的最大特点,也是难点。在机制上,纪检工作处于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县级垂直管理,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导致乡镇纪委监督困难。

(二)书记兼任,工作无精力。在调查中发现,乡镇纪委书记都是党委副书记兼任,还要分管党建、党政办公室、后勤、信访、新农村建设等具体工作,工作头绪多,事务繁杂,一年到头大部分精力都投入到乡镇各项中心工作中,精力难于集中,很难抽出时间从事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据调查发现,一些乡镇党委副书记一年只有20%的精力和时间用于纪检工作,而这20%的精力和时间是主要应付来自上级纪委布置的重点工作,如完成上级纪委安排的案件工作任务,对机关部门的执法监察等,自己主动想做好分内的事就很难,导致乡镇纪委工作几乎没有创新,缺乏工作的主动性和开拓性,习惯于上级布置什么就干什么,领导安排什么就做什么,叫怎么干就怎么干,工作方式、工作方法根本不能适应新时期纪检监察工作的需要。

(三)班子成员形同虚设,工作无整体合力。按照上级要求规定,乡镇纪委应有3至5人组成,其中必须有一名专职纪检监察干部,而实际情况恰恰相反,除了乡镇纪委书记是兼任外,就连配备的专职纪委副书记也要兼任许多具体工作。比如除了承担党委、政府安排的各项中心工作外,还要承担修志、政务服务中心、安全生产、包村包组等各项工作。而乡镇的纪委委员也全部都是兼职,他们所任的职务都是乡镇机关的重要部门,如财政所所长、党政办主任、组织干部、人事劳动和社会事务保障所所长、计生办主任等等。象这样的机构形式,一旦执行上级纪委交付的重大工作任务时,纪委委员们常常以工作繁忙,没时间为借口,不愿参与纪检的各项中心工作。特别是遇到乡镇自办案件抽人,这些纪委委员最怕的是得罪人,不敢面对违纪违法人员,都会以各种的正当理由想法回避,导致基层纪委工作全部都落在党委副书记和纪委副书记的头上,而一切工作的具体实施最终落在了纪委副书记的头上,纪委副书记真是心有余而力不足。

完成县纪委安排的案件任务”。

(五)是履行职能困难多。乡镇纪委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战斗在第一线的党员和干部,在认真履行“保护、监督、教育、惩处”四项职责的同时,担负着兴一方经济、保一方稳定的责任。但在实际工作中,存在着纪检工作打不开局面、迈不开步子、效果不明显,有“上头热下头冷”的现象,主要表现为“四个不适应”:一是工作力量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在现行体制下,乡镇纪委力量明显不足,特别是案件查办工作难以开展。为了应付上级检查,一般都是象征性地完成一两个案件,没有真正做到有案必查。由于案件查办不力,就起不到对违纪违法者的震慑效果。二是工作时间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由于乡镇纪委班子成员都是兼职,都有其它工作任务,加之个别党政主要领导在认识上存在偏差,认为乡镇纪检工作是务虚的,存在重视不够,把大量纪检干部的工作时间安排在了包村工作、中心工作和其它工作当中。一年到头,乡镇党委副书记、纪委副书记除了到县纪委开会、办一两件案件外,其余大多时间挪作它用了。三是经费保障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目前乡镇财力普遍不足,连保工资、保运转都困难。在这种体制下,乡镇纪检部门要履行执纪职能,缺乏经费那是很自然的事情。据了解,大多数乡镇纪委没有配置辅助办案设施,专门的经费也没在财政的预算之内。不少乡镇纪委书记感叹:“又要马儿跑,又要马儿不吃草,确实很难做得好”,这是对当前乡镇纪检工作现状的真实写照。四是工作热情与纪检工作职能不相适应。乡镇纪委干部的工资、福利、提拔、重用、组织人事关系等都在乡镇,造成部分乡镇纪检干部存在思想顾虑,工作热情不高,工作积极性不够,工作起来放不开手脚,担心得罪人,特别是在查处镇属机关和村支两委的主要负责人时,担心民主测评不好,影响今后自身的发展前途,致使案件查办工作到头来是“大事化小,小事化了”。

鉴于以上存在的种种现实问题,严重制约了乡镇纪检部门职能作用的发挥。比如:即使有时参加一系列所谓的监督,大多数是流于形式。在这种机制和体制下,乡镇纪委面临严重的挑战,为了提高乡镇纪检工作作用的正常发挥,必须针对现实,与时俱进,大胆探索创新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提高乡镇纪委履行职责的能力和威信,实实在在地为本地区的经济发展起到保驾护航的作用。为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建立符合乡镇实际的工作体制。乡镇纪委肩负着维护当地的经济发展和社会政治稳定的重要职责,在新的形势下,特别是乡镇科级领导干部存在的行贿受贿问题都以新的不同形式出现,手段变得更加高明、隐蔽,而乡镇纪委的权利由于受现行体制的制约,对领导干部的违纪违法问题难以实施监督。比如在矿产资源转让、土地出让、工程承包、政府采购等过程中,科级干部是老板私下联系的主要对象和协商者,乡镇纪委除了无法履行监督的权利外,有时反而给他们提供了行贿受贿的平台和披上合法的“外衣”。通过对近年来发生在乡镇科级干部的经济案例分析,造成领导干部腐败的主要原因是工作体制不健全,监督不到位。因此,现行的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越来越不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只有创新乡镇纪委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才能使乡镇纪委的职能得到充分发挥。鉴于乡镇纪委处于受制于人的尴尬现象,思想上难免存在一些顾虑和工作压力,造成工作很难打开局面。在这种情况下,可以借鉴税务、工商等部门的做法,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工资和考核一并收归县级纪委统一管理,以利于纪检监察干部放下思想包袱,大胆、创造性地开展工作,从而避免乡镇纪委办案的顾虑,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监督权和办案效果。

(二)规范乡镇纪委机关的机构设置。乡镇纪委办事机构建设状况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而规范乡镇纪委机关的机构设置,当务之急是要完善领导体制和管理机制。第一,明确乡镇纪委应设置办事机构———纪委机关,实行县级纪委机关直接领导,人员编制、经费开支、业务工作划归县级纪委统一调配和管理。第二,科学设定乡镇纪委机关的职能。其主要承担上级纪委交办的日常工作,及时向上级纪委汇报本乡镇纪检工作开展情况;负责受理同级党委委托办理的教育、监督、案件查处等反腐倡廉工作,定期向乡镇党委、县级纪委反馈所受委托工作的开展情况。

(三)合理核定乡镇纪委机关人员编制。目前,乡镇纪委人员都是兼职的,无法把精力投入到纪委机关工作中,特别是在查办案件时,到处抓“壮丁”,这在很大程度上影响了办案质量。因此,必须核定乡镇纪委机关的人员编制,除乡镇纪委正、副书记外,须另外配备3---5人综合素质较高、精通某些专业技术知识或技能(如法律、财会等)的人员担任专职纪检干部,这样既保证了编制人数落实到位,又强化了乡镇纪委的办案力量和质量,增加震慑力,达到减少和预防职务犯罪。

(四)全面加强乡镇纪委机关建设。一要着力改善工作条件。首先要解决办公场所问题。其次要配齐电话、电脑、打印机、传真机等必要的现代办公设施。再次要设置纪检档案室或专用档案柜,集中、统一保管纪检工作档案资料。二要建立完善各项工作制度。要制定和完善分工制度、议事规则、学习制度、信访制度、收发文件登记制度、联系点制度、印鉴和文书档案管理制度等,切实规范和改进纪委机关内部运作机制和管理制度。三要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乡镇纪检工作任务繁重,同群众直接接触多,直接面对各类复杂情况和问题,对乡镇纪检干部的素质要求是极高的,要严格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完善“能上能下”的约束激励机制,彻底改变占位不谋事和不敢得罪人的现象。要通过加大培训力度,拓宽培训领域,切实解决乡镇纪委干部知识结构单一、视野狭窄、工作前瞻性不强等问题,打造一批年富力强、素质过硬、锐意进取的纪检干部队伍,真正让乡镇纪委有为、有位、有威,切实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四是强化监督检查,解决“如何评”的问题。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同时要将考核的结果与政治经济生活待遇挂钩,以调动乡镇纪检干部的积极性。

综上所述,通过创新机制和工作体制,切实采取有效措施,充实力量,健全制度,规范管理,从而达到全面加强和改进乡镇纪委工作之目的,使乡镇纪委工作能够有效、有序地开展,从而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提高农村基层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为维护农村社会稳定,促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向纵深推进提供坚强的组织纪律保障。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范文

广安市广安区纪委近期在调研中发现,部分乡镇纪委书记在履职方面存在四个方面的问题,应予以高度重视并认真解决。

(一)思想认识不够,存应付之意。个别乡镇的纪委书记对纪检监察工作重视程度不够,认为反正有区纪委在抓,在工作精力投入上时有不足,导致出现监管不深入、管不到位的现象。而且,还有人认为,乡镇纪检组织和工作不过是形式,只要不出问题,平时应付上级的检查和年终考核就是全部的工作,没有真正把乡镇纪检组织和干部队伍作风建设等工作摆到应有的位置和高度。

(二)分管工作过多,乏专职之心。绝大多数乡镇纪委书记都想在纪检监察方面“专起来”“有所为”。而实际上,乡镇纪委书记除主持纪检监察工作外,还分管了其他部门及联系村的工作,如彭家乡纪委书记在2013年党委成员工作分工时又分管了乡便民服务中心、文化科技工作,负责枣彭公路和巴广渝高速公路的征地折迁工作,并挂点观音村。据普遍反映,乡镇纪委书记80%以上的时间用于中心工作,20%左右的时间用于纪检业务工作,被戏称“纪委书记一个筐,苦事难事往里装”。

(三)纪委职能弱化,缺监督之权。乡镇纪委应在上级纪委和乡镇党委的双重领导下履行职责,但在工作实践中,乡镇纪委基本上是在乡镇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处在“单一领导”的状况,纪检监察职能作用很难得到充分发挥,在党委政府处理重要工作特别是项目与资金上,仅是一个旁观者,乡镇纪委无法也无力监督。

(四)业务水平不强,少履职之力。这个“力”指业务能力。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对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的知识欠缺,对程序性、政策性、业务性的问题把握不准,不知道如何寻找案件线索,找到案件线索不知道从哪里着手查办,对上级纪委有较重的依赖思想,查办的案件基本是农村党员干部违反计划生育之类简单的案件,对于其他较为复杂的没有力量查办,很难适应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需要。

(一)提高思想认识,解决“敢担责”的问题。一是上级纪委要加强对乡镇纪委工作领导、支持力度,增强乡镇纪委大胆工作、干好工作的信心和决心。二是乡镇主要领导要切实树立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的观念,全力支持、放手纪委开展工作。三是乡镇纪委书记要树立强烈的工作使命感,务实奋进,以实际行动来赢得乡镇党委、政府的支持,人民群众的支持,不断营造宽松的工作环境。

(二)理顺管理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不断探索乡镇纪委受双重管理的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进一步探索如何加强对乡镇纪委的工作领导和业务指导,乡镇纪委书记专管纪检监察工作,确保主要精力放在纪检工作上。将工作职责具体分解到纪检委员和专职纪检干部,充分发挥其作用,进一步明确专职纪检干部不得兼任与纪检无关的工作,确保乡镇纪检干部专职专用,主业主抓。

(三)优化干部队伍,解决“谁来做”的问题。一是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为乡纪委配备真正意义上的几名专职纪检干部协助工作,彻底转变部分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的现象。二是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的教育培训,把思想政治教育放在首要位置,把应知应会知识、工作职责任作为重要内容,突出信访、查案、审理、纠风、执法等基础知识,全面提升乡镇纪委干部的工作能力和业务技能。三是加大对乡镇纪检干部异地交流使用力度,乡镇纪委干部达到一定年限必须交流,工作能力强的给予提拔重用。

(四)强化监督管理,解决“如何评”的问题。进一步完善纪检工作的考核体系,抓住责任目标、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奖惩四个环节,建立科学、合理、具体的定量考核指标,用有效的考核来改进和完善工作。建议对乡镇纪委及纪检干部的考核要以上级纪委为主,以增强乡镇纪委干部主抓纪检工作的事业心和责任感,同时可以减轻乡镇纪委干部的心理压力,使其放手大胆地开展纪检工作。建立竞争激励机制,将考核结果与政治经济待遇挂钩,激发内在动力,调动工作积极性。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乡镇纪委的处理和管理对象基本上都是村级两委成员,即使现在的《政务处分法》出台之后,一些村委会成员能够纳入监管范围,但是其实处理的方式和角度也不是很均衡。

纪委书记的任期相对三两年的时间,所以你在这个岗位上基本是过渡,往下还有副书记,人大主席等岗位在等着你。

所以,对于村两委成员的处理你要记住既要严格围绕政策落实,同时也要注意保护干部。因为纪委书记的任上你呆的时间不会超过三年的,所以“维护“并切实解决一些他们的困难和问题才是你们的重点啊。

当然了,在整个的工作过程中,你也一定要注意处分的刀什么时候砍下去,悬着的刀是最令人恐怖的,尤其是对于刚刚下到乡镇的干部来说,更是应该注意技巧,有的村干部会对你们多少有点不知敬畏,甚至会轻视你们,那么你们最好的方式就是一定要不管什么错误都向严重的角度说,只有这样他们才会对你有敬畏之心,只有这样你们才能知道自己的权威才能树立起来。

02。

能动嘴绝不用刀。

——因为村里的事情相对复杂。

着一定会被抓到。

乡村本就是单纯,但是绝对不会是那么可爱的,尤其是那些单纯地质朴的脸下面暗藏着很多的你不知道的”无知”,因为价值观和思想观的不一样,他们对事情的理解只是站在自己的角度上,只是对自己的简单的事情理解,绝对不会沿着你的思维给出正确的理解。

所以,当面对村干部直接的举报问题的时候,当面对作风、贿选等问题的时候,这个时候有时候用纪法,还不如让包村干部去做工作来的容易,因为他们直接的举报更多的是因为“一口气”,“面子”,甚至是“一顿薄酒”,所以大家在面对这个事情的时候先不要着急去查明真相,先不要着急去把处分给拿出来,这个时候,让村干部或者是中间人,去摆摆利弊,去说说人情,这个时候起的效果是应该更好的。这是乡村政治的潜规则,也是乡镇干部的一些小手段。

03。

该用刀砍绝不留情。

——因为你的身份所然。

人,纪委必须冲在前面,就像是某领导人说的“只要党和人们有需要,纪委将出现在一切应该出现的地方”。

说实话,现在因为工资待遇的提升,绝大多数的村干部是绝对服从和配合党委政府的工作。但是,有一个事情就需要大家注意了,就是领导班子成员很多,但是绝不是每一个班子成员的工作,我们的村干部都能尽心的完成,都能愿意好好的配合。

尤其是对于标准高,时间节点重要的这部分工作,就是需要我们的村干部好好的给于配合,他们会出现抵触甚至是排斥的问题。那么,为了维护班子团结的形象,树立党委班子一班人的权威,那么纪委就要充分发挥吹毛求疵,敢言直谏的能力,对于坐班不力,对于作风不当,对于便民不为的问题,就要冲在一线了。用敲边鼓的形式,震慑一部分村干部,让他们真正的成为我们政府的得利干将。

上面就是我在乡镇工作期间的浅薄思考,多少有点暗黑学,但是我还是希望这能够成为每个人在乡镇工作,做好工作的有力武器。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最初使用的绩效报告“总结”或“报告”经过不断完善,逐渐形成了独特的风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基层。当前,乡镇纪委在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最终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乡镇纪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对策建议。

x县现有x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x名纪检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专干,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全县各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责任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将主体责任落实的中心放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侧重于应对实绩指标的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由纪委出来“单挑”,忽视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二是事事牵头,样样负责,监督职能虚化。少数乡镇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干部的责任”。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之外,往往还要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着乡镇其他专干工作任务,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三是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接受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平级关系,难免要顾忌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削弱。

(二)工作作风需要转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缺失。少数乡镇纪委对自身承担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厘清工作关系,对于自身“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认识模糊,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差,在思想观念上弱化了纪委监督职能。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县纪委监委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虽然自2017年以来,x县各乡镇每年都有自办案件,但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够多,作风督查未形成常态。三是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充斥好人主义思想,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害怕将来影响自己的人脉,不愿意创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则推,消极懈怠,不敢动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脸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有时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三)“专干不专”问题突出。一是乡镇纪检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来看,x县各乡镇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纪检专干兼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乡镇工作繁杂,人少事多,纪检专干看似配齐配足,但非专职状况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专,兼而不管的虚位现象,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配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心无力。二是业务不精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虽然各乡镇都配齐了纪检队伍,但就乡镇办案人员现状来看,熟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缺乏办案经验,查办案件的办法不多,技巧不够,缺乏程序意识,在案件查办上难有突破,导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大多是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在上岗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培训少,业务和技能一时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乡镇纪检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没有主动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业务不熟不精,加之乡镇纪检干部岗位调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乡镇干部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监察对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查办和处理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实行定期工作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在向乡镇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加大提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对县纪委负责的导向作用,实现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均衡化。乡镇党委要明确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以及腐败问题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纵,保证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地位。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正派、办事风格硬派、能够保持原则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修改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意见以县纪委监委意见为主,乡镇党委意见为辅,不断消减乡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障碍。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关注重点领域,不断加强村干部履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领域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岗位,将监督对象重点放在班子成员,财政、民政、扶贫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身上。紧盯风险环节,重点盯紧乡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低保评议等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压人、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深耕细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纪检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乡镇纪检工作中作风不实,办案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消除监督死角,避免灯下黑。同时,切实关心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机关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和中央纪委关于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的要求,切实履行监督责任,聚焦监督执纪问责主业,取得明显成效。但由于体制机制等多方面原因,基层纪委(纪检组)在履行监督责任的工作中仍存在一些薄弱环节。在新的形势下,如何履行纪委的监督责任,推动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是各级纪委(纪检组)必须加以认真思考和研究的新课题。习近平总书记强调:各级纪委履行好监督责任,既协助党委加强党风建设和组织协调反腐败建设,又要督促检查,落实惩罚和预防措施。中纪委提出新形势下的纪检监察机关“三转”问题,这是基于党章和反腐败斗争实践对纪委监督责任提出的明确要求。

纪委的监督责任既是党章赋予的权力,又是纪委的重要职责,各级纪委作为党内监督的专门机关,必须紧紧围绕“三转”要求,把监督责任牢牢扛在肩上,强化使命担当,让监督责任落地生根。但实际工作中,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责任时,还存在着以下几方面的困难和问题:

(一)同级监督难。对同级党政领导班子成员进行监督的难题长期存在,主要存在三个障碍。

1.思想上有障碍。纪委书记(纪检组长)作为党委(党组)班子成员,“一口锅”里吃饭,监督主体在人、财、物方面依附于监督客体,一些基层纪委书记把履行同级监督职责与服从同级党委领导剥离开来,过多地强调服从,而忽视了监督,“怕得罪人、怕丢选票”的思想坎难以逾越,不愿、不敢大胆履行同级监督职责。如有的派驻纪检组长,在监督同级党委(党组)时,对发现的一些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上级纪委报告,怕受到“爱打小报告”的指责;向班子成员本人指出又怕引起别人反感,思想顾虑压力大。

2.制度机制上有障碍。党章等法规制度明确了监督要求,但配套的监督制度不完善、未跟进,缺乏操作性强的实施细则,同级监督没有抓手、缺乏依据,“抓与不抓一个样、抓好抓坏一个样”现象客观存在。

3.实践层面上有障碍。少数基层领导干部在口头上接受监督,思想和行为上却规避监督,如少数基层部门,班子成员与派驻纪检组长之间产生一种“防备”心理,工作联系少、思想交流少、生活交往少,形成一道无形的墙,产生少数派驻部门纪检组长“边缘化”、坐“冷板凳”现象,制约着基层同级监督职能作用发挥。

(二)“四风”根治难。当前,作风建设成效显著,但病源还在、病根难除,停留在“不敢”层面。

1.“不能”的制度笼子不够严密。监督机制、预防制度制订数量多、执行效果低、发挥作用小、问题突出。同时,有的制度设计不符合实际情况、不符合经济社会发展要求,工作的连贯性不强,执行中难度增大。如办公用房标准在5年内进行了3次调整,但有的部门在办公用房清理工作中流于形式,甚至有的部门领导干部把原来的超标办公室隔开,投资购买一些办公用品,在门头上挂个“班子会议室”或者“接待室”之类的牌子来应付检查。办公用房清理本身监督涉及面广、工作量大,但在实施过程中无形中增加了行政成本。

2.“不易”的监督难度日益增大。有些作风规定,制度制订得好,广大党员干部拥护得多,但在基层想一下子根治则比较困难,如严禁午餐饮酒规定,对于农村党员干部,受民风习惯影响,有的不理解不配合,治理起来“事多面广”、难监督难问责,群众监督的参与度也不高,给执纪监督工作带来了难度。同时,新形势下出现的“公款吃喝进农庄”、“带彩娱乐进家庭”、“电子礼品卡”、“快递送礼”等“隐身衣”、“换马甲”问题,再加上“为官不为”、“门好进、脸好看、话好听,但事仍难办”现象等等新情况新问题的不断出现,给作风建设带来了新的挑战。

3.“不想”的自律环境没有形成。基层党员干部尚未完全形成带头践行作风规定的思想自觉,从近几年查处的几起典型案例看,少数基层党员干部面对作风规定,在工作生活中首先想到的不是如何模范遵守,而是如何避开监督不被发现。同时,“刮风论”、“过头论”、“影响论”等错误的思想意识仍然存在,这些都为根治“四风”带来负面影响。

(三)工作越位多。很多基层纪委没有认真理清自己的职责,加上有些地方党委政府领导认为有些工作只有纪检监察机关参与,才具有合法性和权威性,常常让纪委出面做一些“老大难”工作,如一些乡镇在征地拆迁、项目建设、信访维稳等工作安排纪检监督机关全程参与,让纪委在一线推动,既当裁判员,又当运动员,且经常出现“协调变牵头,牵头变主抓,主抓变负责”的情况。纪委有时甚至直接充当监管主体和执法主体,使基层纪委往往在现实生活中扮演着“督查员”、“开山斧”、“灭火队”等角色,很难聚焦主业,结果是“种了别人田,荒了自家地”,导致纪委工作任务繁重。

(四)监督不到位。有些基层纪检干部好人主义思想严重,乐当“泥瓦匠”和稀泥,不敢当“铁匠”硬碰硬,不愿监督,不敢监督,不敢负责,作风检查,惩治腐败力度不够。有的地方对党风廉政建设部署多,监督少,作风督查失之于宽,失之于软,查处的作风问题和腐败案件不多,通报曝光力度不够,震慑力不强,让一些人心存侥幸,顶风违纪。有些基层纪检干部抓防微杜渐工作不够。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多,手段缺乏,督查时松时紧,未形成常态,对党员干部中的不良风气和苗头倾向制止不力,早发现早处置机制不完善,使一些单位作风问题纠而复生,难以根治。

(五)自身建设弱。近年来,各级纪检监察部门切实加强自身建设,纪检监察干部的能力和素质也不断提高,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1.基层纪委力量薄弱。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少,且部分基层纪委班子机构还不健全。如有的乡镇纪委班子不健全,虽然配备了2名纪检监察员,但都是兼职。有的由于没有适当的人选,纪委班子难于配齐。另外,虽然有编制,但单位上没有适合进入纪检队伍条件的人,年轻的要么不是党员或其它条件不符,符合条件的不是年龄偏大就是其它要求达不到,导致纪委班子出现人员编制空位问题,人员匹配与所担负的重任难相适应,造成“小马拉大车”现象。

2.有的纪检监察干部作风不过硬。有的基层纪委(纪检组)工作人员作风飘浮,律已不严,自觉接受监督意识差,办关系案,人情案,对一些不正之风不抵制,甚至还参与其中。

王歧山书记在中纪委三次全会报告中把纪委的工作职责简要表述为“监督、执纪、问责”6个字,这也是各级纪委履行党章赋予的职责。但基层纪委在履行监督职责时为什么会存在以上几个方面的问题呢?本人认为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

(一)基层纪委没有理清自己的主责脉络,弄清权力和责任的边界线。党章对纪委的组织协调作用虽然作出明确的规定,但目前仍没有任何条例、规定、文件对组织协调的范围、内容、方式、程序进行规定。什么工作需纪委牵头组织,什么工作仅需纪委配合协调,比较难把握,往往是根据当地党政主要领导的指示或纪委自身的理解来实施,缺乏可操作的规范性做法。

(二)党政主要领导过分依赖。有的党政主要领导除了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都推给纪委去做,由纪委大包大揽而外,有时还把涉及相关职能部门的问题也明确要求纪检监察组织参与处理,过分相信与依赖纪委,认识上缺乏一定的高度,存在一定的误区。导致纪委工作常常出现“越位”的情况。

(三)有的基层纪委不敢大胆履职。由于体制原因,各级纪委工作上要服从于同级党委政府的安排部署,经费开支要同级党委政府的支持,往往导致基层纪委对于同级党委不敢监督,怕大胆工作伤及情面,得罪领导,心存畏惧,不敢履职,特别是在监督检查,查办案件时,纪检干部最担心领导不支持,更怕查出问题领导不满意,以后工作难以开展,导致监督责任没有落实到位。有的纪检干部只求平稳,不愿履职,把纪检岗位当作个人升迁的跳板,对本职工作漠不关心,“主业、副业”严重倒置,敷衍塞责,不负责任,工作推一下,动一下,以会议贯彻会议,以文件落实文件。有的纪检干部业务不通,不能履职,对工作无所用心,心中无数,知识结构单一,执纪能力滞后,协调能力不强,难以适应高智能化、高科技化的治腐趋势,导致监督责任难以落实到位。

(一)履行监督责任要有新认识。履行好监督责任,提高思想认识是基础,要组织各级纪检监察组织和纪检监察干部深入学习党的十八届四中、五中全会、十八届中央纪委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部署要求上来,牢固树立“抓好监督是本职,抓不好监督是失职”的理念,自觉克服好人主义思想,切实增强履行监督责任的责任感、使命感。

(二)落实“两个责任”要有新手段。在建立责任清单制度,扎紧责任体系“笼子”的基础上,要把“考核、问责”这根“牛鞭子”作为推进“两个责任”落实的重要手段,出台“两个责任”考核办法,健全责任考核体系。在总体规划上,变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为以上级党委为考核主体的“主体责任”考核,变纪检监察工作绩效考核为以上级纪委为考核主体的“监督责任”考核;在“主体责任”考核份量设计上,应与经济社会发展考核平行,结果运用同比重;在考核指标设计上,应以定性定量科学、注重实绩、方便操作为目标;在责任追究上,建立刚性的问责追责机制,突出考核追责、问题倒查追责、履职不力追责三个重点内容。通过强化考核和追责,倒逼“两个责任”落实到位。

(三)监督执纪工作要有新举措。推进监督方式转变,及时出台“纪检监察机关再监督实施办法”,实现“监督与再监督”的无缝对接,避免出现“工作空档”和部门责任弱化、纪委责任泛化的现象。建立纪委统筹、归口监督、纪委再监督再检查的工作体系和工作链条,不断提升监督效果,切实实现纪委事中监督向事后监督、监督事向监督人的转变。

(四)体制机制创新要有新突破。强化顶层设计,出台“两个为主”、同级监督、县级纪委机关内设机构等具体化程序化制度化运行规范,推进体制机制改革创新。探索乡镇纪检监察机构改革方案,针对乡镇纪检干部职能不专、队伍不稳的实际问题,建议参照“法、检”机构改革模式,推行乡镇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制定明确的工作路线图,实现乡镇纪委书记、纪检监察员专职专责,“人、财、物”上收县纪委管理。

(五)持续改进作风要成新常态。履行好监督责任,强化作风督查是切入点和突破点。要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市、县委十不准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大明察暗访、问责处理、通报曝光、整改落实力度。坚决防止“四风”问题反弹回潮,同时从“四风”问题延伸下去,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工作作风、文风会风建设,健全完善长效机制,推进作风建设常态化、长效化、制度化。

(六)惩治腐败要坚持零容忍。履行好监督责任,加大惩治腐败力度是重中之重,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敢于亮剑,始终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充分整合资源,强化纪检监察机关同法院、公安、检察院以及审计部门之间的协调配合,探索乡镇纪委、部门纪检组(系统)协作办案模式,重点查处发生在重点领域、关键环节和涉及民生资金项目落实的案件以及发生在农村基层干部中的腐败案件,冶病树拔烂树,坚决遏制腐败蔓延势头。

(七)监督机制、体制、制度要健全。履行好监督责任,健全机制制度是关键,要积极推进纪律检查体制改革,贯彻落实查办腐败案件以上的纪委领导为主的要求,线索处置和案件查办在向同级党委报告的同时,向上级纪委报告,探索县级纪检监察机关派驻部门机构的有效途径。发挥好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的监督职能,定期听取履行监督职责情况汇报,研究制定乡镇纪委和部门纪检组以县纪委考核为主的考核办法,保证纪检监察干部大胆履职。用好责任追究这把“杀手锏”,对重大腐败案件和严重违纪行为实行一案双查,既追究当事人的责任,又倒查追究单位党组织的主体责任和纪检组织的监督责任,增强责任追究的刚性。

(八)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要加强。履行好监督责任,纪检干部队伍建设是保障,要认真落实王歧山书记“对自身的监督必须更加严格,执行纪律必须更加刚性”的要求,强化纪检监察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做到既敢于监督、善于监督、又自觉接受监督。加强纪检干部队伍思想建设和能力建设。通过集中业务培训,以案代训等形式不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业务水平。加强纪检干部作风建设,健全内部监督制约机制,对涉及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坚决查处,决不姑息,防止“灯下黑”,努力打造一支忠诚、干净、担当的纪检监察干部队伍。

当今世界,环境复杂多变,信息量日益扩增,这也给乡镇纪检工作带来了新的挑战和机遇。如何在新形势下做好纪检工作,充分发挥乡镇纪委的职能作用,是摆在乡镇纪检机关的迫切需要探求和解决的问题。我们要从战略和全局的高度,认真总结经验教训、研究探索如何更好地发挥乡镇纪委职能作用,深入推进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一是对党风廉政建设认识不到位。近年来,农村经济持续健康快速地发展,乡镇干部大部分精力放在了经济社会发展上,对党风廉政建设的重要性认识不到位,没有把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摆到重要的位置。乡镇班子一心抓经济建设,而对于出现一些小问题则认为无伤大体,甚至疏忽党风廉政建设;有的把查案和稳定对立起来,怕查了案子乱了班子,怕查了案子伤了感情,影响工作积极性,于是能拖则拖;有的不愿查案,采取大事化小,小事化了,用组织处理代替党纪政纪处分。

二是党风廉政建设宣传不到位。乡镇纪委在农村没有形成大力宣传廉政思想、廉政教育的浓厚氛围,廉政文化活动开展不扎实,廉政教育手段单一乏力,缺乏针对性和有效性,远程教育等载体作用发挥得不明显。部分村干部文化素质低、党纪法制观念淡薄,对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纪条规学习不够,不认真领会、贯彻。在农村干部中,尤其是党员干部思想中没有牢固树立“两个务必”的思想,往往会出现互相攀比消费水平,办事讲排场,比阔气等问题。

呈上升趋势。在一些基层农村党员干部头脑中法律意识淡薄,民主监督意识较差,一些农村工程项目承包随意性大,村级财务以及村集体财产的处置透明度较低,使群众对党员干部产生不信任的情绪,激化了社会矛盾。特别是现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道路建设、改水改厕、都涉及到资金的安全使用问题,群众对新农村建设的拥护程度,就取决于新农村建设资金安全使用程序。

五是对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不健全。由于乡镇处在基层,有较强的独立性,只忙于各项任务的完成,对村级组织监督少。村级即使有专门监督的纪检小组、村民代表议事制度、民主生活会等也未发挥出应有的监督作用,致使基层组织监督薄弱,容易滋生腐败。

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是加强基层政权建设,巩固党的执政基础的必然要求;是密切党群干群关系,维护社会稳定、促进社会和谐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基层干部改进作风、推进农村基层各项事业健康发展的必然要求。如何进一步推进我县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当务之急,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四个方面方面:

一是要进一步深化农村基层干部教育。当前,要建立健全教育培训机制,每年有规划有组织地举办乡镇、村干部培训班。要充分发挥现代远程教育的积极作用,大力开展党风廉政电化教育。要突出教育的针对性,注重教育的实效性。要重点抓好党的宗旨教育、方针政策教育、党纪法规教育、正反典型教育,促进农村基层干部廉洁自律和依法行政。

二是要进一步改革创新反腐倡廉制度。乡镇纪委要针对群众对乡(镇)村两级干部在工作作风、民主意识、职务消费、婚丧嫁娶等反映突出的问题,进一步规范农村基层干部廉洁从政行为。要继续深化“村账乡管”制度,建立健全乡村集体资产管理制度,进一步规范七站八所财务管理,积极探索建立乡村干部职务消费制度,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用公款大吃大喝和以权谋私行为。要进一步加强村务公开,把群众关心、关注的热点问题作为重点,及时公开,广泛征求意见。同时,要适当提高农村基层干部特别是村干部的待遇,增强其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一起。

四是要进一步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乡镇纪委要认真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行一岗双责,建立健全责任制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责任分工,层层签定责任状,严格责任追究,积极推广一些地方在村级推行“三职干部”(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会计)诺廉、述廉、评廉的经验和做法,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要进一步加强乡镇纪检监察干部队伍建设,按照中央提出的“五个能力”建设要求,加大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力度,切实增强乡镇纪检干部的业务知识水平。要进一步加强对乡镇办案工作的指导和协调,采取联合办案、异地办案等形式,不断提高农村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能力。

农村党风廉政建设时一项长期而又艰巨的任务,这项工作做得好不好直接关系到党的执政根基。乡镇纪委除了要按照以上四个方面去做好本职工作,更应该在创先争优活动中把乡镇纪委工作抓出特色、抓出水平。

乡镇纪委书记履职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上半年以来,大河镇纪委认真贯彻落实中央、中纪委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县纪委全会精神,严格按照党章的要求,明确职责定位,聚焦中心任务,加快转职能、转方式、转作风,切实履行好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为镇域经济社会健康快速发展提供了坚强的政治保证。

一是加强组织协调,细化责任分解。镇纪委牵头研究了《大河镇党政领导班子成员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职责分解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将全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细化分解,落实到镇党委、政府班子成员,切实履行“一岗双责”,严格执行“一把手”负总责、班子成员分工负责的工作机制。镇党委、政府与部门单位签订了《20xx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明确目标,落实责任,形成了党委政府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各部门密切配合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局面。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科学预防腐败。镇纪委牵头制订了《关于党政领导班子贯彻落实“三重一大”事项集体决策制度的实施方案》,凡属涉及到“三重一大”问题,由党政领导班子以会议形式集体讨论决定,没有出现个人说了算的现象,确保了决策的民主、科学、正确。在土地整理、社会抚养费征收、土地流转三个领域认真组织开展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重点把握“明确岗位职权、查找廉政风险点、评估风险等级”三个环节,积极探索建立廉政风险预警防控体系以实现“反腐败关口前移”。不断深化“三资四统”制度落实,加强村级工程和资金管理,严把款项拨付审核关,基层经济运行更加规范高效。制订了《大河镇“阳光农廉网”信息报送制度》,努力打造“网上政务”、“阳光政务”,全面上传惠农、涉农政策和资金数据等应公开信息,切实保障了群众的知情权、监督权。

三是注重宣传教育,营造廉政氛围。深入开展基层党风政风“四督四查”检查机制建设活动和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学习《廉政准则》、《农村基层干部廉洁履职若干规定》,使党员干部进一步熟知党纪条规,增强党性观念、纪律意识,提高了自觉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推动廉政文化进机关、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家庭的“六进”活动,沿路刷写廉政标语10条,印发廉政知识小册子200余份,指导上河村创建农村党风廉政建设示范村。镇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带头讲廉政党课,用他们的实际行动推进廉政文化在基层的广泛传播,在全镇营造出崇廉尚廉浓厚氛围。

四是强化作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严格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督促党员干部厉行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公务接待一律在食堂就餐,迎接上级检查不摆果盘、不摆鲜花、不配香烟。严格执行《关于党和国家工作人员操办婚丧喜庆事宜的暂行规定》,未发生利用婚丧嫁娶寿庆借机敛财和违规等现象。结合我镇实际,制订了大河镇《关于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的实施办法》,狠抓工作纪律,重点对迟到、早退、旷工,上网聊天、购物、玩游戏等问题进行检查;对监督检查中发现的问题,以当面批评指正、下发督查通报等方式督促限期整改。通过加强作风建设监督检查,全镇党员干部自律、自警意识加强,人民群众满意度得到提高,党群、干群关系日益融洽。

五是严肃案件查处,维护党纪权威。加强基层信访举报制度建设,所有信访案件必查必果。上半年接待了田口村、尖山村群众来信来访,及时办结了群众信访诉求。在执纪办案过程中,始终坚持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在案件审理过程中,严格按照“事实清楚、证据确凿、定性准确、处理恰当、手续完备”的要求。上半年办结案件2件,分别给予2名违纪党员党内警告处分和严重警告处分。

今年以来,在县纪委和镇党委的正确领导下,我镇党风廉政建设取得了一定成效,各项工作有序推进。但纪委监督检查及时性、有效性、针对性不足,下一步,镇纪委将按照上级要求和监督职责,进一步聚焦主业,推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不断深入。

当前机关纪委和纪检委员履职中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思考

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的规定,纪委委员应承担参与决策、监督检查、组织协调、质询询问和调查研究等五项工作职责。但从基层调研情况来看,相当一部分兼职纪委委员“只戴帽、不履职或弱履职”,成为虚职。这既有主观方面的因素,又有客观方面的原因。

从兼职纪委委员自身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缺乏”:

委员意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缺乏自身对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重要性的认识,认为监督执纪问责是纪检监察干部的事,缺失了对纪检监察工作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从而导致一些兼职纪委委员认为这是一种政治待遇或荣誉称号,不是一种责任。具体表现为平时开会、干工作“捧捧场”、“鼓鼓掌”、“拉家常”。

业务知识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分散于其他各个领域,平常接触较多为本部门的业务工作,但对党内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尤其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相关业务并不是很熟悉。俗话说“外行看热闹,内行看门道”,如果兼职纪委委员对自己监督对象的相关业务、相关知识都不熟悉,谈何监督,即使监督也只是流于形式,无法真正展开工作。

时间精力缺乏。兼职纪委委员大部分是基层其他单位一把手,主要从事本部门的管理或业务工作,少部分还分管社会管理、经济、党建等工作,身兼数职现象较普遍,从事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难以保障。特别是乡镇纪委委员承担的工作太多,根本无暇顾及纪委委员职责,更谈不上对相关工作开展经常性监督。

从纪检监察机关层面来看,主要表现在“三个不够”:

提供平台不够。一些基层纪委没有给兼职纪委委员提供参与反腐倡廉和监督工作必要的载体和平台,致使兼职纪委委员的功能仅仅局限于在纪委全会上听取报告、审议报告、举手表决报告,对纪检监察机关一些重大活动、重要工作、重点课题调研和重要情况通报不了解,职能没有得到真正有效发挥。

主动关爱不够。一是与兼职纪委委员的联系不紧。一些基层纪委没有固化联系机构和管理机制。二是对兼职纪委委员的信任不足。部分基层纪委认为兼职纪委委员都是“门外汉”,让他们提出有质量的意见建议,很好地履行职责有一定难度,这种思维使得兼职纪委委员更加边缘化。三是给兼职纪委委员的待遇不公。专职纪检监察干部享有津贴,而兼职纪委委员则没有,从而导致兼职纪委委员履职积极性不高。

管理考核不够。一是配套制度不健全。当前基层在纪委委员的选拔任用上多是重“选”不重“用”,缺乏一套系统严密有效的纪委委员特别是兼职纪委委员发挥职能作用的配套制度。二是意见落实不主动。部分基层纪委对兼职纪委委员的意见建议没有主动去梳理分析、建立台账、跟踪落实和意见反馈,严重损害了兼职纪委委员开展监督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三是考核评价不到位。当前基层对纪委委员履职情况普遍缺乏考核评价,追究责任的情形几乎没有。

加强队伍建设。

强化人选配备。要本着对纪检监察工作负责的原则,通过所在单位党组织推荐、考察,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选拔政治素质好、自身素质高、知识结构合理、热心纪检监察事业的党员干部充实到纪委委员队伍中。对履行职责不积极、不到位,或违纪违法、侵害群众利益、影响队伍形象的,坚决调整出纪委委员队伍,并依据规定严肃处理。

强化委员意识。纪委委员是地方党的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一种荣誉,更是一份担当。一方面,要着力强化纪委委员的责任意识,杜绝职责不明、履职虚化的现象,另一方面,要强化纪委委员的监督意识,围绕纪检监察工作的重点、难点实施监督,并在实践中采取“传、帮、带”的方式,及时指出问题、提出要求。

强化履职能力。建立集体学习制度,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参加纪检监察机关的思想政治学习,增强纪律意识和组织观念;建立业务培训制度,将兼职纪委委员纳入纪检监察系统干部教育培训计划统筹考虑。同时,着力引导兼职纪委委员积极探寻本职工作与委员职责的“交叉点”、“结合点”、“平衡点”,提高履职能力。

强化日常管理。一方面,要加强沟通管理,明确负责兼职纪委委员联系沟通和日常管理的机构和人员,定责到岗到人,及时掌握纪委委员的工作状况;另一方面,要强化兼职纪委委员的“组织存在感”,参照纪检监察办案人员的补贴标准,对兼职纪委委员给予适当的补贴,调动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积极性。

搭建履职平台。

建立工作通报平台。要通过情况通报会、工作文件、工作安排表、工作简报、廉政网站等形式,及时向兼职纪委委员通报反腐倡廉重大决策、重要部署和重点工作等,让兼职纪委委员在第一时间掌握最新情况,切实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知情权。

建立活动参与平台。首先,要坚持重要会议邀请兼职纪委委员参加,如纪委全会、重点工作推进会、征求意见会、专题研讨会等;其次,要坚持重大决策征求兼职纪委委员意见,如纪委全会工作报告、纪检监察工作目标任务书等;再次,要坚持重要工作发动兼职纪委委员协助,如直接吸收兼职纪委委员协助信访件调查处理、纪律审查、案件审理等业务工作。

建立询问质询平台。兼职纪委委员可以通过询问书、会议当面询问等形式,向纪委提出询问问题。同时,针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在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存在的突出问题,组织兼职纪委委员以专项巡查的形式开展询问和质询活动,并提出整改意见。强化问题整改工作的落实和跟踪督查,对整改不力的严肃问责。

丰富履职方式。

推行调查研究制度。组织兼职纪委委员结合各自工作实际,开展经常性的调查研究,及时了解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情况,发现党风廉政建设存在的苗头性、倾向性问题,向纪委常委会决策提供信息,当好参谋。同时,可设立纪检监察理论研究联系点,为兼职委员开展调研、熟知“下情”、促进成果转化提供方便。

推行专项督查制度。根据兼职纪委委员职责分工,由纪检监察机关牵头组织或参与专项督查,对各地、各部门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和领导班子成员履行“一岗双责”情况,落实“三重一大”,对廉政文化建设等情况进行巡察。

推行民主评议制度。充分发挥兼职纪委委员来自各个部门,工作接触面较广,工作处在一线的优势,安排兼职纪委委员担任“党风政风评议员”、“作风建设评议员”,对单位的党风、政风进行评议。此外,还可以结合班子换届考察、年度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实情况考核、召开民主生活会等,安排兼职纪委委员对单位和一把手进行评议。

健全导向机制。

健全委员述职制度。要定期组织兼职纪委委员向纪委常委会述职,重点汇报参与纪检监察工作情况、改进其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情况等,不断自我加压,提高工作的主动性和积极性。

健全履职考评制度。要建立完善兼职纪委委员履行职责情况目标责任考核体系,尽量量化考核指标,采取年初设立目标、年中抽查谈话、年底总结对账的方式,通过对兼职纪委委员表率作用发挥、完成交办任务、参与监督活动等内容,最后由纪委常委会确定兼职纪委委员完成年度目标的等次,督促真正履职尽责。

健全成果运用制度。建议组织部门在考察干部时,将纪委委员履行“一岗双职”纳入其中一并考察,对本职工作和纪委委员职能作用发挥突出的予以重用,并选树典型发挥带头示范作用。

健全履职保障机制。一方面,要开通兼职纪委委员工作绿色通道,凡是兼职纪委委员以书面形式署真名反映的事情或提出的意见建议,纪委有关部门应尽快提出拟办意见,组织相关科室或转交有关单位限期办结、及时反馈;另一方面,要保障兼职纪委委员的履职安全,严禁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反映问题的兼职纪委委员实施打击报复。

目前纪委存在的问题建议集合

纪律检查委员会,也称为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纪律检查委员会属于中国共产党的纪律检查机关,不是政府部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是纪律检查机关,不隶属于任何部门,受中共中央领导。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监督是纪委监委的基本职责、第一职责。监察体制改革以来,xx市监督对象大幅增加,目前全市共有xx名党员,xx名监察对象。面对这么多的监督对象,如何对其实施精准有效监督,构建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是摆在纪检监察机关面前的一个重大课题。

发现问题是监督工作的生命线。从目前监督工作来看,2020年,xx市纪委监委处置的xx件问题线索中,日常监督发现问题线索xx件,仅占比xx%,这说明我们的监督工作还有很大差距和不足。

(一)站位不高,思想认识有偏差。党章规定,纪委是党内监督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执纪问责;监察法规定,监委是履行国家监察职能的专责机关,其职责是监督调查处置。无论是纪委还是监委,监督都是第一任务、第一职责,都要求坚决把监督挺在前面。但是,在实际工作中,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政治机关的定位把握不准,不善于从政治上审视、分析和查处问题,重审查轻监督,认为办案是硬指标、监督是软任务,无论是监督检查室还是乡镇纪委和派驻机构都忙于办案而疏于监督;有的对监督的“再”监督认识不到位,出现监督“越位”、外行监督内行的现象;有的担当精神不强,主动亮剑不够,认为监督容易得罪人,导致监督弱化、虚化。

(二)职责不清,权限职能有交叉。《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专设监督检查一章,明确监督重点,规范监督方式,使监督更加有力。但是,《规则》对纪委监委各监督主体谁来统筹、职责分工、如何协作等没有详细规定。比如:第十二条规定,党风政风监督部门应当加强对党风政风建设的综合协调,做好督促检查、通报曝光和综合分析等工作。而监督检查室具体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与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作风监督的职责上有交叉、有重合。同时,监督检查室的日常监督和派驻机构的派驻监督在对象、内容上边界模糊,职责定位不够清晰,监督关系没有理顺,导致出现“九龙治水”、无序监督,或推诿扯皮、无人监督,或多头监督、资源内耗问题。

(三)机制不畅,统筹运行有阻力。党中央一体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形成纪律、监察、派驻、巡视“四个全覆盖”的监督格局,为强化监督职责提供了重要支撑。实际工作中,党风政风监督室承担专项监督的安排部署、综合协调工作;监督检查室负责联系乡镇(单位)的日常监督(纪律监督、监察监督);派驻机构负责驻在部门的派驻监督;市委巡察办负责巡察监督,但是“四个监督”各管一块、单兵作战、行无定式,没有打破孤岛、聚拢五指,致使监督效果大打折扣。如:巡察办与监督检查室、派驻机构之间没有实现信息共享;监督检查室对派驻机构的联系指导作用没有发挥;党风政风监督室在专项监督上无力统筹“四个监督”,没有形成监督合力。

(四)手段不多,方式方法有欠缺。《中国共产党纪律检查机关监督执纪工作规则》对列席会议、听取汇报、廉政档案、意见回复等常规的监督方式均有点题,但在实践运用中,各监督主体普遍感到茫然,监督办法不多、方式不新,致使监督效果不佳。比如:监督检查室建立了领导干部廉洁档案,但是仅仅实现了档案见面、材料扫描,对监督对象的性格特征、岗位职责和廉政风险并不了解,这种粗放式的监督,形式大于内容;派驻机构在派驻监督上缺乏全局观念,未将“病树”“歪树”放在“森林”的整体之下分析研判,对驻在部门的政治生态和班子情况心中无数、画像不准;党风政风监督室在对“四风”问题的监督检查上依赖看资料、查账目等传统手段,不会运用“大数据”等科技手段,对隐形变异“四风”问题束手无策。

从监督方面的诸多问题可以看出,监督乏力已经成为制约纪检监察工作高质量发展的瓶颈之一,究其原因主要表现为“四个不匹配”。

(一)能力素质和监督理念不匹配。从实际情况看,纪检监察干部的政治素养和业务能力与当前形势还不相适应。一是监督意识不强,不会督。监察体制改革后,如何按照监察法要求和“四种形态”标准对成倍增加的监察对象开展日常监督,显得力不从心。二是思维模式固化,不想督。局限于“安排什么干什么”“看好自己的一亩三分地”,对日常监督、派驻监督抓什么、怎么抓、如何抓考虑不深不细。三是担当意识缺乏,不敢督。受熟人社会影响,有些纪检监察干部在开展监督工作中拉不下脸、下不了手,弱化了监督工作的严肃性。

(二)职责权限和监督格局不匹配。从表面看,“四个监督”是简单的1+,但目前4个1+小于4,因为各监督主体的职责权限不能有力支撑起“四个监督”一体化的格局。一是组织架构上,没有指导统筹“四个监督”的领导机构,监督缺少研判、规划统筹,导致各监督主体各说各的,各干各的,没有同向发力。二是职责定位上,监督职责、监督领域有交叉,也有留白,出现了重复监督或无人监督的困境和尴尬。三是人员力量上,各派驻纪检监察组和监督检查室的人员力量不足,在保障办案的前提下,很难有精力开展监督工作。

(三)制度体系和监督模式不匹配。目前,监督工作尚处于探索创新阶段,没有可以“照单”监督的制度体系。一是监督重点上,“四个监督”基本都可以“包打天下”,没有各自的主攻方向和侧重点,相互之间的信息共享、沟通协作机制还不完善。二是监督程序上,除了巡察监督比较规范外,日常监督、派驻监督如何请示报告、如何发现线索、如何整改落实均没有现成的制度规范。三是监督方式上,习惯于按老套路、老办法开展工作,不善于抓早抓小,特别是利用互联网、大数据监督的手段不多。四是监督对象上,派驻监督和日常监督的对象基本相同,对各自的监督层级和监督重点没有明确的区分,影响了监督效果。

(四)考核方式和监督实效不匹配。尽管xx市纪委监委机关对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和各部室每年进行考核,但是考核管理不精细,致使监督工作没有动力和活力。一是考核导向上,以案件数量论英雄,让监督工作“出力不讨好”,从主观上丧失了对监督工作的积极性。二是考核方式上,指标设置不科学,让考核显失公平,致使监督工作形式化、表面化。三是考核结果上,由于监督工作“一体两面”的特殊性,既要防止数量化,以发现问题的数量论英雄,又要防止形式化,以监督工作的资料称豪杰,需要注重工作实绩,进一步建立科学公正的考核体系。

落实xx市委“xx”部署,推动xx高质量转型发展,必须有强有力的纪检监督作保障。下一步,我们将从“五个方面”,做实做细监督职责。

(一)更新监督理念。做好监督工作必须刚柔结合,同频共振。一方面要树立“治病救人”的理念。提高政治站位,强化监督意识,增强监督的主动性,通过教育引导、谈心谈话、激励感召等方式开展监督工作,对干部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让干部切实感受到组织的良苦用心,在心底里支持配合监督工作。另一方面要遵循“惩前毖后”的方针。坚持惩治才是最严厉的监督,提高监督发现问题能力,提高谈话函询转初核比例,加大审查调查力度,严厉惩治违纪违法的人和事,真正让纪律带电、监督长牙。

(二)紧盯监督对象。将监督见诸日常,需要既见“树木”、又见“森林”。一是要突出“关键少数”。聚焦各级领导班子成员特别是“一把手”,加强对履行管党治党责任、落实党委决策部署、个人廉洁自律等情况的监督。二是要管住“绝大多数”。在盯住重点的同时,把监督的触角延伸到各个层级、各个领域,覆盖到全体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把握运用“四种形态”,处理好“树木”和“森林”的关系,维护全市风清气正的政治生态。

(三)创新监督机制。重塑权责清晰、顺畅高效的监督工作秩序需要破旧立新,才能开新局。一是要破除“单打独斗”的旧思想,确立“联合作战”的新理念。统筹推进纪律、监察、派驻和巡察“四个监督”,使党风政风监督室、监督检查室、乡镇纪委、派驻机构、巡察机构互相配合、各有侧重,形成统一调度、协调配合、衔接有序的监督体系。二是要破除“一成不变”的旧套路,确立“四位一体”新机制。制定《关于充分履行纪检监察机关监督首要职责的实施意见》《“四个监督”协作配合工作细则》《监督人员统一调度工作办法》等配套制度,使各监督主体在监督机制上环环相扣、全面贯通,实现“联”“驻”“巡”三者的优势互补、效果叠加。

(四)改进监督方法。做好新时期监督工作,既要用好用足行之有效的老办法,又要积极探索监督的新路径。一是联合监督。采取“驻守式”与“检查式”监督相结合,“驻点”与“联片”监督相结合,点穴式与常规式监督相结合,实现统筹协作,发挥集团作战优势。二是科技监督。积极探索运用大数据、“互联网+”、微信、手机app等智能手段,拓展线索收集渠道,实现动态监管、智能分析。三是日常监督。运用问题线索排查、廉政档案、巡察反馈意见整改、列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开展日常监督。四是专项监督。围绕xx市委中心工作,每年集中时间开展专项监督检查,对相关领域的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进行深度治理。

(五)注重监督效果。监督工作既要善于发现外在问题,又要由表及里,分析原因,解决问题,实现标本兼治。一是要在发现问题上下功夫。“火眼金睛”把好监督的第一道关口,用好“第一种形态”,发挥监督“发现、预警、提醒、教育”等功能,注重抓早抓小,防止小错变成大错。二是要在解决问题上下功夫。坚持把推动问题解决作为监督工作的落脚点,对问题整改情况进行跟踪督查,推动边督边改、立行立改、全面整改。同时,做好监督的“后半篇文章”,通过“一案一教育、一案一分析、一案一治理”,分层分类开展警示教育,切实发挥监督的震慑作用。

坚持以改革创新精神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的理念创新、方法创新和机制创新,是当前纪检监察部门最迫切最重要的中心工作。在全面推进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要不断提升创新实践的科学性、实效性,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可持续性发展,努力取得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理论思考和实践探索“双丰收”。

在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过程中,许多不符合、不适应新形势新要求的陈规旧俗必然被摒弃。但是,任何创新都是生产要素与生产要件的重新组合,不可能与历史传统完全“断脐”。因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首先必须正确处理新与旧的关系。

纪检监察工作创新是对过去的反思、批判和超越,而不是心血来潮式的“作秀”。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应该不求“轰动效应”,拒绝“形象工程”。为此,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由头,往往都是工作中遇到难题需要解决,或者发现可以预见的难题需要拿出“预案”。这种工作创新带有很强的现实意义和针对性、可操作性,同样,也只有这样的工作创新才有生命力,才能真正体现纪检监察部门求真务实、贴近实际的工作作风,成为全社会崇尚创新、务实创新的典范。

就纪检监察工作创新而言,工作机制是最重要的内因,方法创新是外因;纪检监察干部队伍自身建设是内因,全面开创纪检监察工作新局面是外因。只有正确处理“内外”关系,才能真正实现纪检监察工作创新的新跨越。要尤其要充分发挥纪检监察部门对资源配置、放大、倍增的作用,最大限度地开发利用好各种纪检监察资源,努力挖掘纪检监察资源的整体潜力,努力形成符合科学发展观要求的工作运行机制,不断提高纪检监察工作效益。

现实是未来的基础,而未来是现实的发展;现实是立足点和出发点,而未来是着眼点和目标点。纪检监察工作创新只有立足现实,着眼未来,才能适应内外环境的变化和发展,从而长期保持主动和领先,把握和赢得未来。

我们要不断强化高举旗帜、服务民生、科学发展、以人为本、公平正义等理念,切实提高纪检监察工作运行发展的能力水平,构建更加阳光的纪检监察工作运行机制,使纪检监察工作的成效始终体现在为人民谋利益求幸福上,不断增强纪检监察工作的凝聚力、感召力,为经济社会发展总目标提供坚强有力的纪检监察保障,使纪检监察工作与时代发展同步伐,与经济社会同进步。

习总书记强调,贯彻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方针,必须扎实做好抓基层打基础的工作。张湾区纪委监委着眼落实全面从严治党监督责任,立足区情、突出实效、统筹推进,多措并举夯实区、乡、村三级纪检监察工作基础,推进高质量高水平“三转”落实落地,探索出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的基层实践新路径。现根据工作实际,分析存在主要问题,并提出有益的对策和建议。

一是派出监督工作职能发挥还不够充分。一是日常监察监督力度不够。对纪检监察工作没有明确的思路、方法,监督意识不强、手段不多,没有真正做到纪法贯通、协调推进。二是与派出单位沟通协调不够。派出纪检监察组参与所联系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较少,对“三重一大”的监督存在较大困难。

二是纪检监察工作质效还不够优化。基层纪委对程序性、政策性、业务性的问题把握还不够精准,办理信访件和查办案件大多依赖于区纪委监委的全程指导,被动领件占绝大部分,自主发现问题少。

三是纪检监察工作力量还不够充实。一是“缺能力”。纪检干部的业务素质、工作能力和新形势下监督执纪能力水平还不能完全适应新形势下反腐败主业要求。二是“缺方法”。廉政教育和日常监督形式单一,缺乏深度、广度和力度。三是“缺精力”。纪检干部大部分时间被查办信访件所牵制,忙于省、市纪委转办件、区委巡察移交件等问题线索,开展日常监督有心无力。

(一)找准“转职能”的定位,明确职责界限,建立健全“监督+再监督”责任体系。

一是强化领导责任,变“单打独斗”为“齐抓共管”。狠抓“主体责任落实”,从区到乡,层层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纪委监督责任。结合《九届张湾区委村(居)巡察工作规划(2019—2021年)》,积极推动区委常规巡察和村(居)巡察全覆盖,对发现的问题绝不姑息,以守土有责、守土担责、守土尽责的政治担当,强化管党治党意识、落实管党治党责任。

二是明晰职责定位,变“牵头负责”为“专责监督”。彻底厘清职责,解决“主责主业不清”问题,对纪委专职专责情况进行清查,纪检干部尤其纪委书记不再参与纪检监察业务以外的工作,清理各类议事协调机构、领导小组。明确区直部门、乡镇街道纪委的角色定位,专列纪委机构编制,配齐配强纪委班子,切实担负起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专职监督责任。

三是突出政治监督,变“被动执法”为“主动执纪”。引导纪检组、乡镇街道纪委主动作为,抓好日常监督,不能只满足于被动办信办案。运用好监督执纪“四种形态”,通过从轻到重层层设防,用纪律管住“大多数”,紧盯严重违纪涉嫌违法立案审查的“极少数”并施以高压,真正把纪律挺在法律前面,不折不扣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责任。

(二)用好问责的“杀手锏”,协同高效作战,给“牛鼻子”穿上铁环。

一是在纪委监委机关,变“有力问责”为“有效问责”。用好问责戒尺,不能一味罚而不奖、责而不容,挫伤干部积极性,引导铁腕执法变科学问责。完善容错纠错机制,重视监督执纪后半篇文章,做好回访教育、以案释纪、警示教育等工作,在全区树立精准问责的导向,为区域社会治理现代化建设工作注入源源不断的正能量。

二是在派出纪检组,派驻监督变“有形”为“有神”。整合纪委监委力量,延伸监督触角,在巡视巡察中搜集、发现问题线索,通过下发纪检监察建议书、列席党委(党组)会等方式,在日常工作中加强对派驻单位的监督管理,强化对问题线索的分析研判,对派出单位盯住权、找准事、看紧权,形成常态化监督的高压震慑。

三是在乡镇街道纪委,变“柔性约束”为“制度约束”。推动基层纪检监察工作规范化、制度化,乡镇街道纪委的人、财、物由区纪委统一管理,办公经费由区纪委统一调配,着力解决基层纪检监察组织普遍存在的人员不足、专职不专、经费紧张等问题,结合乡镇街道小网格、片区治理机制,充分发挥村(社区)纪检监察信息员的作用,定期组织纪检干部业务大练兵,着力打造一支高素质的反腐“铁军”。

(三)解决“角色尴尬”问题,创新体制管理,打铁还须自身硬。

选优配能,变“因事进人”为“严进严出”。严格纪检干部准入门槛,选出德才兼备、人岗相适的纪检干部。充分运用公务员招考、选调、调任、公开遴选等干部录用政策,今年,区纪委监委已通过省公务员招考5名,目前已进入体检环节。下一步,创新干部选拔方式、拓宽选人用人渠道,注重补充法律、财会、审计等专业人才,计划再选调5名左右,委机关(巡察办)保留空编制8名。

培优赋能,变“被动学习”为“主动学习”。采取跟班提升、跟案学习、交流研讨等方式,对纪检监察干部实施全覆盖的办案轮训,提高办案能力和水平。同时,强化“八小时”以外的时间管理,线上线下齐头并进,对党纪法规、法律政策常学常新、熟练掌握,实现理论学习与业务实践深度融合。

严管提能,变“自我监督”为“群众监督”。加强管理,强化纪委监委监督的协助引导推动功能,促进党内监督与民主监督、舆论监督、群众监督等贯通融,构建科学、严密、有效的监督网,促使党员干部正确对待监督、主动欢迎监督,习惯在受监督和约束的环境中工作生活。

自中纪委提出“三转”要求以来,按要求规范和调整纪检监察组工作分工,在开展“三转”工作中取得了一定的经验和成效,但在实践中也还存在一些问题.

(一)思想认识偏差,身转心不转.

一是认为如果专职从事纪检监察工作,不去深度参与经济一线工作,既难以实施有效监督.二是纪检监察工作的特殊性,决定“干工作就要得罪人”.“三转”之后,随着纪检监察力度和深度的加大,因执纪监督而得罪人的情况也会越来越多,甚至还可能遭到打击报复.这些因素,都使得纪检监察干部在履职过程中难免有后顾之忧,不能放开手脚大胆开展监督执纪问责.

(二)能力水平不足,形转实不转.一是基层纪检人员专职不专业,缺乏专业素养,财会、审计、法律等专业能力水平.二是对基层纪检监察干部来说,“三转”之后虽然时间和精力都有了,但由于个人能力素质跟不上形势,不知如何开展监督,难以找准切入点和着力点,难以取得应有的成效.三是机构不健全.随着纪检监察工作职能的强化,系统纪检监察工作业务量逐步增多,但是市级队没有设立纪检室,县级队纪检员往往也都是兼职,专职干部缺乏.

(三)由于基层队主要领导认识上的偏差,监察员在抓督查问责,协助队班子推动日常工作的过程中,往往得不到支持.基层队,把年纪大,其他岗位安排有困难的干部安排到纪检监察工作岗位上,导致纪检监察干部“老龄化”问题比较突出.而这“老干部”怀着做“临时工”的心态,本身对纪检业务就不熟悉,也不肯下功夫去学,过一天算一天。

近年来,xx市纪委监委始终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中央纪委和省纪委全会部署,聚焦主责主业,不断转变执纪观念,创新执纪方式,加大纪律审查力度,以扎实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成果推进全面从严治党向纵深发展。然而,工作发现,在监督执纪过程中,也还存在着诸多困难和短板,亟待解决,具体如下。

一是基层纪检监察队伍建设还需持续加强。基层纪检监察队伍配备虽然按编制要求配备到位,但面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打好作风建设攻坚战持久战、一体推进“三不”机制建设、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等重大政治任务,人员紧张、力量不足问题仍然突出,同时,面对不断变化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纪检监察干部的专业化能力还需继续提高,懂法律、金融、财会、计算机、写作等专业人才缺少,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业务知识还不够丰富、监督执纪问责能力还不够强,在监督执纪中过程中存在发现问题难、甄别问题难、解决问题难的问题,与之不相适应的是,当前基层纪检监察干部参加系统性业务培训不多,业务知识得到有效补充途径较少;很多干部长期在同一部门甚至在同一岗位工作,知识结构单一,接触面狭窄,一定程度上影响工作开展。同时,少数纪检干部责任对“熟人”社会监督存在思想顾虑,担当意识不强,瞻前顾后、怕得罪人,容易致使查案不深入、执纪不到位等问题发生。

二是少数纪检监察干部执纪观念、工作方式还未完全适应纪检监察工作新形势新任务要求。一些纪检干部习惯于原有的思维惯性和工作模式,在履行监督责任的过程中仍用老套路,未能真正将全面从严治党的理念贯穿到纪检监察信访举报受理、问题线索管理、纪律审查和案件审理等环节,在纪律审查各个环节还没有完全体现抓早抓小、关口前移、动辄则咎。如:有的纪检监察干部对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体制机制的认识还不全面,对做深查办案件“后半篇文章”的重要性认识不足,以案促改推进动作还不够连贯,还没有形成以案“压责任、除风险、改制度、抓治理”逐步递进、制度化常态化的良性局面;有的习惯原有的工作模式,存在重案件查办,轻日常监督的思想误区,对查办腐败大案要案主动性强、积极性高、投入精力大,但对履行监督第一职责认识不到位,忽视了对苗头性、倾向和轻微违纪问题处理;有的政策把握能力和思想工作水平不高,不会或不善于党章党纪、理想信念和事实证据去教育说服党员干部,没有做到审查调查“力度”和思想教育“温度”的有机结合。

四是基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的力度不大,质量不高。受限于工作力量、业务水平等因素的制约,基层纪委监委执纪审查的力度还不够大,震慑效应还需加强。。如:近三年以来,xx纪委监委共受理信访举报xx起,其中,涉及扶贫领域信访举报xx起,占比xx%,分别查处扶贫领域腐败和作风各类问题xxx起、xxx起、xxx起,xx起、xxx起,呈现递增趋势,反映出群众身边扶贫领域腐败问题仍易发多发,以案示警的震慑作用还没有深入人心。同时,乡镇纪委存在着日常监督“带电”不足,发现问题的精准度不高等问题,今年以来,xx纪委监委受理的扶贫领域问题线索中,通过专项检查、日常监督途径发现的问题线索有xx条,仅占比xx%,表明一定程度上存在着监督乏力的问题,有的不敢监督,也有的不会监督,绝大多数乡镇纪委主要承办上级转办案件,本级受理或主动监督发现的问题较少,发现高质量问题线索的能力还需继续提高;有的执纪审查欠缺刚性,有时存在查不深入、查不彻底问题,容易因举报人对调查结果“结而不服”而造成重复访,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审查调查公信力。

一是进一步加大违规违纪问题查处力度。进一步畅通信访举报渠道,注重从信访举报、舆情反馈、巡视巡察和日常监督中摸排线索,按照程序管理和分配线索,并加强跟踪督办,对受理问题线索逐件跟进核查,做到问题查清查透、追责问责到位,确保办案程序规范,办案手续齐备。同时,在同时案件质量上下真功夫,坚持速度服从质量,稳扎稳打、步步为营,确保查清查透,严格处理到位,切实提高成案率,坚决减少腐败存量,重点遏制增量。

二是进一步完善齐抓共管工作机制。进一步健全完善与反腐败协调各职能部门的沟通协调机制,使各职能部门充分发挥专业优势,切实履行监管职能,承担相应的监督责任。找准纪检监察机关职责定位,聚焦主责主业,发挥好“监督的监督”的作用,督促各部门及时移送、高效处置在集中检查、督查调研、日常监督中发现的问题线索,共同推动形成严密高效的监督网络。

三要突出抓实纪律审查“后半篇文章”。加大典型案例通报曝光力度,以身边事教育身边人,持续发挥震慑作用。加大以案促改工作力度,把查处问题与督促整改结合起来,对查处的腐败和作风问题典型案件,定期进行剖析,找原因、堵漏洞、压责任、建机制,充分发挥查办案件治本功能。要把严格追责问责作为推动“两个责任”落实的“撒手锏”,严格追责到位,确保责任追究到事到人,坚持“一案双查”,落实“责任终身追究制”,实现责任追究的制度化、常态化。

四要加强队伍建设。注重以党建工作为引领,开展多层次、多岗位业务培训,不断强化调查研究能力、学习思考能力,增强纪法思维、辩证思维,提高干部执行政策水平、执纪执法水平、思想政治工作水平,锤炼严实深细作风。强化全县纪检监察工作“一盘棋”的工作理念,加强对乡镇(街道)纪(工)委、派出监察室的督促指导力度,采取以干代训、挂职锻炼等多种方式提升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履职能力。加强干部培养,培养锻炼优秀干部特别是年轻干部,让干部经风雨、见世面、长才干、壮筋骨,敢于斗争、善于斗争,在重大斗争一线学真本领、练真功夫。完善内控机制,对执纪违纪、执法违法者“零容忍”,坚决防范被“围猎”,坚决防止“灯下黑”。自觉接受党内监督和其他各方面监督,始终做到忠诚坚定、担当尽责、遵纪守法、清正廉洁。

乡镇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集合

1.河水污染严重。工厂排放的污水、生活垃圾、化粪池没有处理的粪便直接排放到河内;化肥、农药使用过量,生活垃圾、农药使用后的垃圾随处丢弃,随着雨水直接进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2.垃圾乱堆乱放。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垃圾增多,上街购物不再使用竹篮,都使用方便袋,用后随便丢弃。不穿的衣服、不用的东西、秸秆、树棍随意堆放,特别是公路旁、田头、河道两侧,到处是生活垃圾。近年来建筑垃圾和电子垃圾等明显增加。

3.农业秸秆等废弃物处理不当。每年产出的秸秆利用率低,剩余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污染空气,又存在安全隐患。随处堆放的秸秆经过风吹日晒,渐渐成了垃圾,也有部分农民将秸秆扔进河里,既污染了水源,又造成流水不畅。

4.养殖污染严重。家禽、家畜散养。没有形成规模,粪便随处可见,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影响了环境卫生;个别地方虽然实行了集约化畜禽养殖,但由于规模小和布局不合理,区域环境容量小,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5.乡镇工业企业污染严重。随着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污染的企业逐渐向农村转移,乡镇企业数量越来越多,极为分散,布局混乱,发展很快,经济条件不足,技术装备差,管理水平低,资源和能源消耗相对较大,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少部分企业甚至没有防治污染措施,使污染危害变得较为突出和难以防范,成为农村社会的最大污染源。

1.发展生态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缩减政府对农业的化肥和农药补贴,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术,从源头上抑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广先进科学的节水灌溉技术,走生态农业的道路,提高农业用肥、用水的利用率,退耕还林,实现水环境和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征收面源污染税,内部外部经济化,降低上述面源污染产品的供给。

2.强化乡镇企业污染治理。对于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加快企业改造升级,促进乡镇工业规模化、集约化,对危害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严格限制,结合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做好县、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

3.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订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保障农村生活饮水安全。

4.环境污染防治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有些地区的环境恶化是由于经济不发达引起的,过度开发资源导致环境污染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将扶贫工作和防治污染相结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如在农村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建设生态示范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双赢。

5.加强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和治理。逐步改变现有养殖业散、小、乱的状况;科学拟定畜禽饲养区域,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规范清理,通过建设沼气池和实施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6.要确实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识。要想解决我国农村环保问题,要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是关键所在。需要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农民树立起强烈的环境意识,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村环保工作中去,提高保护家园的意识。农村环保宣传教育要适应新形势,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加强教育,增强他们对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只有让农民自己行动起来,农村的环境问题才有望得到根本的解决。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把农村环境问题放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及早规划、及早防范、及早治理。不断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探索农村环保工作规律,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使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年当前乡镇纪委职能发挥存在问题及对策建议年

下面是小编为大家整理的,供大家参考。

 

党风廉政建设,重在基层。当前,乡镇纪委在发挥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中的关键作用尚有较大差距。千里之堤溃于蚁穴,乡镇纪委能否有效发挥职能作用,关系到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深入推进,最终影响的是党和政府在群众心目中的形象和地位。x县纪委监委结合工作实际,对乡镇纪委队伍建设情况、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研究,并就如何促使乡镇纪委更好的履行监督责任提出对策建议。

一、乡镇纪委基本情况。

x县现有x个乡镇,每个乡镇配备x名纪检书记(兼任监察室主任),x名纪检专干,均享受纪检监察干部岗位津贴。全县各乡镇纪委在监督执纪问责工作中,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不同程度的存在不敢监督、不会监督、不想监督的问题。

(一)职责定位存在偏差。一是对落实纪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监督责任重视不够。有的乡镇对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认识不足,将主体责任落实的中心放在经济发展、脱贫攻坚、项目建设等方面,侧重于应对实绩指标的考核,在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则由纪委出来“单挑”,忽视了党建的引领作用。二是事事牵头,样样负责,监督职能虚化。少数乡镇党政领导担当意识不足,任何工作都要纪委参与,认为这就是“纪委的监督”,每项重大决策都要求纪检干部到场,认为这就是“纪检干部的责任”。乡镇纪委书记除了履行纪律检查职责之外,往往还要承担其他事务性工作,纪检专干同时还兼任着乡镇其他专干工作任务,结果难于聚焦主责主业,造成监督职能虚化。三是乡镇纪委对乡镇党委依附性强。乡镇纪委在乡镇党委和县纪委双重领导下工作,乡镇纪委书记要接受乡镇党委书记的领导,与其他班子成员也是平级关系,难免要顾忌相互之间的关系,履职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大为削弱。

(二)工作作风需要转变。一是政治站位不高、政治责任缺失。少数乡镇纪委对自身承担的党要管党、全面从严治党职责定位把握不准,没有厘清工作关系,对于自身“该干什么”“不该干什么”认识模糊,责任感、使命感不强,纪律意识和规矩意识较差,在思想观念上弱化了纪委监督职能。二是监督执纪问责的积极性不高。目前,乡镇纪委查处违法违规案件多以配合县纪委监委为主,自己主动开展监督检查和进行执纪问责的案件少之又少。虽然自2017年以来,x县各乡镇每年都有自办案件,但查办的案件基本都是涉及群众举报或上级督办后才启动调查处理程序,问责措施多是批评教育和一般性警告提醒。日常性监督少,对党员干部日常监督特别是“八小时以外”监督方法不够多,作风督查未形成常态。三是担当意识不强,监督执纪不严。少数乡镇纪检干部充斥好人主义思想,出于对自己前途的考虑,害怕将来影响自己的人脉,不愿意创造彼此之间的不愉快,工作能推则推,消极懈怠,不敢动真碰硬,伸手不打笑脸之人,对群众反映的问题线索睁只眼闭只眼,得过且过。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差,有时不愿监督、不会监督、不敢监督,监督执纪存在“宽松软”。

(三)“专干不专”问题突出。一是乡镇纪检力量配置薄弱。就目前来看,x县各乡镇除纪委书记以外,其他纪检专干兼职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由于乡镇工作繁杂,人少事多,纪检专干看似配齐配足,但非专职状况仍然存在,造成兼而不专,兼而不管的虚位现象,投入纪检监察工作的时间和精力有限,配合开展监督执纪工作有心无力。二是业务不精通。纪检监察工作是一项专业性、政策性较强的工作,虽然各乡镇都配齐了纪检队伍,但就乡镇办案人员现状来看,熟悉与纪检业务相关的财政、审计、法律等专业知识的人员较少,缺乏办案经验,查办案件的办法不多,技巧不够,缺乏程序意识,在案件查办上难有突破,导致办案整体质量不高。三是队伍整体素质亟待提高。新任的乡镇纪委书记和纪检专干大多是没有纪检监察工作经验的年轻干部担任,在上岗时对纪检监察业务系统培训少,业务和技能一时得不到有效提升。同时,乡镇纪检干部又忙于其他工作,没有主动钻研业务提高自身素质,业务不熟不精,加之乡镇纪检干部岗位调动频繁,工作的延续性受到较大影响。

二、对策建议。

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后,全县监察对象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改革后的x人,其中乡镇干部及基层群众自治组织中从事管理人员由改革前的x人增加到了改革后的x人,监察对象增加了x%。

一是完善乡镇纪委管理体制。在坚持乡镇纪委双重领导体制这一基本原则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县纪委监委对乡镇纪委的领导和业务指导,明确查办和处理案件以县级纪委领导为主。实行定期工作上报制度,乡镇纪委在向乡镇党委汇报的同时,要及时向县纪委报告,由县纪委加大提审办案力度,不断强化乡镇纪委对县纪委负责的导向作用,实现纪委双重领导体制的均衡化。乡镇党委要明确支持纪委独立开展工作,对本乡镇范围内发生的党员干部违反纪律以及腐败问题不得偏私和包庇放纵,保证乡镇纪委依纪依法履行职责查办案件的相对独立地位。

二是强化选人用人导向和标准。严格选拔那些政治素质过硬、纪律作风正派、办事风格硬派、能够保持原则的优秀干部担任乡镇纪委书记。修改完善乡镇纪委考核办法,采取平时抽查与定期检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考核,对乡镇纪委书记的考核意见以县纪委监委意见为主,乡镇党委意见为辅,不断消减乡镇纪委独立履行监督执纪问责的制度障碍。

三是明确监督内容,聚焦监督重点。持续关注重点领域,不断加强村干部履职、脱贫攻坚、项目建设、低保、惠农政策落实等群众反映问题突出领域的监督检查。盯住关键岗位,将监督对象重点放在班子成员,财政、民政、扶贫等重要岗位工作人员身上。紧盯风险环节,重点盯紧乡镇党员干部在工作中吃拿卡要、损害群众利益等问题,以及在危房改造、建档立卡贫困户评定、低保评议等过程中优亲厚友、以权压人、以权谋私等行为,一经发现决不手软。

四是加强乡镇纪检干部素质和能力培养。有计划、有重点的组织乡镇纪检干部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纪检监察新思想新论断和各级纪委有关文件精神,牢固树立“搞好监督是天职,搞不好监督是渎职”的理念,定期开展纪检监察法律法规和业务技能培训,引导乡镇纪检干部聚焦主业主责深耕细作,做到不越位、不错位、不缺位。

五是健全纪检内部监督管理机制。对乡镇纪检工作中作风不实,办案不力的一经发现,严肃问责处理,绝不姑息,消除监督死角,避免灯下黑。同时,切实关心乡镇纪检干部的工作和生活,加大乡镇纪委书记交流力度,对任职时间长且成绩突出的干部,积极推荐、提拔,调动其工作积极性,提高乡镇纪委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乡镇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集合

紫马乡地处晴隆县最南端,下辖5个行政村80个村民小组,全乡总人口1.78万人。脱贫攻坚已经交上圆满的答卷,我乡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新时代进军,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美好生活得到大量改善,同时农村环境治理也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环境意识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质保障也随着上升,但在农村垃圾随处乱丢乱发的现象仍然不断上演,缺乏爱护环境的意识,不清楚这种现象带来的危害,总是随意丢弃,而不理会是否需要丢在指定位置。

二是农村管理制度不够,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村里没有制定在垃圾池旁边摆放相关标语来提醒乱丢乱放将受到咋样的处罚,并约束他们的这种行为。

三是投入资金力度不够,垃圾处理池、垃圾车数量少,一个村差不多10多个组,每次清理垃圾花费时间较长。虽然在每个组都会有四到五个垃圾池,可是农村每次在办红白喜事之后就会遗留大量垃圾,垃圾池都堆满了也要很久才能处理,虽然有十大员负责打扫,但组里没有明确的管理者。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并提高农村群众意识,利用乡、村、组各种广播设备在乡、村、组等场所广泛宣传环境保护、不乱丢乱扔垃圾,同时村支两委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来宣传爱护环境对下一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重要性,明确老百姓对其的认识与重要性,加深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加快营造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村村优美的场景。同时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农户意识,明确乱丢乱放对环境危害带来的严重后果。

二是加强垃圾处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联系清理已经堆积的垃圾,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村规民约,约束减少乱丢乱放的现象,同时在各种明显位置以及垃圾池旁边设置相关标语来提醒农户,爱护环境,做好垃圾处理。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乡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对垃圾池、垃圾车的配备,充分发挥资金在农村垃圾处理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垃圾有效管理以及垃圾快速处理,促使农村环境不在出现乱丢乱发现象,营造美好的农村环境,加大对十大员的管理与培训,不定期及时组织对农村街道进行打扫,维持农村良好的环境卫生,向新时代美丽乡村迈进,同时使垃圾管理得到大量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有效推进我乡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进行。

乡镇环保工作存在的问题及建议

环境保护是环境保护的全称,是指人类为解决实际或潜在的环境问题,协调人与环境的关系,确保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而采取的各种行动。其方法和手段包括工程技术、行政管理、创新研发以及法律、经济、宣传教育。以下是为大家整理的关于,欢迎品鉴!

xxx年,xxx镇在上级党委、政府的关怀和支持下,环境保护工作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我们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社区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不断改善生态环境、人居环境、经济发展环境,全镇环保工作取得了一定成绩,为加快全镇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将xxx年全镇环保工作自查报告如下:

xxx年,我镇积极响应县委、县政府提出的建设“一库碧水,两岸青山”、“秀美、开放、和谐”的三峡门户的口号,以环境保护法及国家相关法律为准绳,以高质量完成县委、县政府下达的环境保护任务为目标,将环境保护及污染治理工作摆上重要位置。镇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专门成立了环境保护领导小组,由镇长任组长,分管副镇长任副组长,各相关负责人为小组成员。环保小组坚持实行目标管理,狠抓落实,分别与有关负责人签订了目标责任状,实行一级抓一级,级级负责制。通过加强领导,明确职责,严格考核,促进了环保各项工作的有序开展。

xxx年xxx镇举办了首届长江三峡(奉节)国际低空跳伞节,我镇以这次盛会为契机,广泛开展环保宣传,提升居民环保意识。我镇充分利用国际低空跳伞节所创造的良好的舆论氛围,利用电视、报纸、宣传栏等多种形式宣传国家环保法律法规,充分传达县委县、政府环保工作要求,一方面为国际低空跳伞节创造了良好的环境,提高了我镇甚至我县的环保形象,另一方面也提高了我镇居民支持环保、参与环保的意识。我镇还开展了形式多样、贴近生活实际的环保活动,如散发传单、现场讲解、随机抽查等。通过我镇的积极工作,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居民参与的齐抓共管的局面。

我镇在坚持常规性环境管理的基础上,采取了一系列有效措施加强环境管理工作。对于重点环保区域,我镇实行领导挂钩负责制。林业、绿化、环境监测、综合治理等各方面都有分管领导全权负责,谁分管,谁负责,并将环保工作作为年终考核的重要指标。环卫工作人员实行包场包干责任制,每个环保工作人员具体负责一片区域,各区域出现的问题,由环保人员作为直接责任人,责令整改。我镇还聘请群众担任义务环保监督员,监督场镇、社区、各村的环保状况。通过这些新的机制,我镇初步形成了镇党委、政府主管,分管领导负责,环保人员和各村两委负责人具体管理,群众监督的环保网络,提升了环保效率和水平。

(一)我镇加大力度保护关系到广大人民群众基本生产生活所需的基础设施。我镇将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作为环保的重要目标,对饮用水源的保护加大了力度,全年无一例饮用水不安全事件。对于饮用水源的保护,镇政府采取从严控制、谨慎采用的原则,保证了水源清洁无污染,对于可能对饮用水源造成危害的污染源,镇党委、政府以保护优先的原则进行处理,关停、取缔污染源。为了能适时掌控水质条件,镇环卫部门定期、不定期的对水源进行抽查,确保水源安全。

(二)我镇充分利用各种途径,为居民创造宜居条件。我镇今年开展了大规模的环境治理和城镇美化工作。我镇制定了详细的环境整治计划,准备利用今年底到明年初的时间,完善场镇绿化,街道的园林化建设。我镇还与各社区、学校、驻镇单位协调互动,形成合力,全方位打造宜居城镇、绿色城镇、生态城镇。今年,我镇20万吨垃圾处理厂的选址规划工作也已完成,预计投产后我镇及附近乡镇生活垃圾都能得到规范无害化处理。

(三)我镇采取措施,鼓励引导环保产业。我镇积极鼓励环保产业的发展,大力推进无公害农业的发展。xxx年,我镇生态农业取得长足进步,无公害蔬菜基地、肉兔养殖基地、生猪养殖基地、烟叶基地、高山药材种植基地发展壮大,旅游业、服务业等无污染,能耗小的第三产业蓬勃发展,成为了我镇的支柱产业。香港中轩集团投资建设的魔芋加工企业也已动工。环保农业、第三产业、农产品加工业等产业的发展,为我镇生态经济发展奠定了基础。

(四)建立环保专业队伍,提升环保专业水平。我镇今年组建了新的环卫所,配备了垃圾车等专用设备,配齐了环保人员,选举产生了环卫所负责人,建立了环卫工作制度。环卫部门每天必须对场镇进行一次垃圾打扫、清运。

(五)严格控制建筑、交通等重点领域环境污染。建筑、交通领域是环保工作的重点,也是难点。违章建筑、违规搭建、建筑施工及拆除等都容易引起环境问题。今年我镇利用天坑跳伞节的机会,集中整治了建筑领域的环境问题。对于违章、违规建筑,环卫所进行调查评估,造成环境问题的,严格按照规范,责令整改。建筑施工的材料乱堆乱放、扬尘等问题,镇政府领导也多次奔赴现场,进行批评教育,限期整改。交通领域也是环保的重头戏之一,粉尘、乱停乱放等严重影响了市容市貌。对此,我镇利用街道行道树对粉尘进行了隔离。今年,我镇将xxx客运站进行了扩容,工程完工后,所有车辆必须归位,车辆乱停乱放的想象得到了一定遏制。

虽然我镇的环保工作取得了很大进步,但仍然存在一些问题,需要我们再接再厉,加以解决:

首先是区间客运小面包车占道比较严重,这一方面是司机为了抢客而忽视了环保规则;另一方面也是因为我镇也缺乏一个面包车停车场。其次是农村部分地区缺乏安全的人畜饮用水。最后是有一部分不发分子利用护林人员人手少,时间紧的空子,滥砍滥伐森林资源。

紫马乡地处晴隆县最南端,下辖5个行政村80个村民小组,全乡总人口1.78万人。脱贫攻坚已经交上圆满的答卷,我乡要巩固脱贫攻坚成果与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向新时代进军,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随着时代的发展与进步,人们美好生活得到大量改善,同时农村环境治理也存在许多需要改进的地方。

一是环境意识保护意识不强,近年来人民生活水平提高,物质保障也随着上升,但在农村垃圾随处乱丢乱发的现象仍然不断上演,缺乏爱护环境的意识,不清楚这种现象带来的危害,总是随意丢弃,而不理会是否需要丢在指定位置。

二是农村管理制度不够,没有明确专人负责,村里没有制定在垃圾池旁边摆放相关标语来提醒乱丢乱放将受到咋样的处罚,并约束他们的这种行为。

三是投入资金力度不够,垃圾处理池、垃圾车数量少,一个村差不多10多个组,每次清理垃圾花费时间较长。虽然在每个组都会有四到五个垃圾池,可是农村每次在办红白喜事之后就会遗留大量垃圾,垃圾池都堆满了也要很久才能处理,虽然有十大员负责打扫,但组里没有明确的管理者。

一是必须高度重视并提高农村群众意识,利用乡、村、组各种广播设备在乡、村、组等场所广泛宣传环境保护、不乱丢乱扔垃圾,同时村支两委经常深入基层、深入群众组织开展群众会、院坝会等形式来宣传爱护环境对下一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的重要性,明确老百姓对其的认识与重要性,加深群众爱护环境的意识,加快营造村庄有规划、环境美如画、村村优美的场景。同时调动农村群众的积极性与主动性,增强农户意识,明确乱丢乱放对环境危害带来的严重后果。

二是加强垃圾处理管理,明确专人负责,及时联系清理已经堆积的垃圾,建立相应的管理制度与村规民约,约束减少乱丢乱放的现象,同时在各种明显位置以及垃圾池旁边设置相关标语来提醒农户,爱护环境,做好垃圾处理。

三是加大资金投入力度,完善乡村垃圾处理基础设施。对垃圾池、垃圾车的配备,充分发挥资金在农村垃圾处理中的作用,同时加强垃圾有效管理以及垃圾快速处理,促使农村环境不在出现乱丢乱发现象,营造美好的农村环境,加大对十大员的管理与培训,不定期及时组织对农村街道进行打扫,维持农村良好的环境卫生,向新时代美丽乡村迈进,同时使垃圾管理得到大量改善,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建设新时代美丽乡村,有效推进我乡乡村振兴战略有序进行。

1.河水污染严重。工厂排放的污水、生活垃圾、化粪池没有处理的粪便直接排放到河内;化肥、农药使用过量,生活垃圾、农药使用后的垃圾随处丢弃,随着雨水直接进入河道,造成河水污染。

2.垃圾乱堆乱放。农民生活水平提高了,生活垃圾增多,上街购物不再使用竹篮,都使用方便袋,用后随便丢弃。不穿的衣服、不用的东西、秸秆、树棍随意堆放,特别是公路旁、田头、河道两侧,到处是生活垃圾。近年来建筑垃圾和电子垃圾等明显增加。

3.农业秸秆等废弃物处理不当。每年产出的秸秆利用率低,剩余秸秆被随意焚烧。既污染空气,又存在安全隐患。随处堆放的秸秆经过风吹日晒,渐渐成了垃圾,也有部分农民将秸秆扔进河里,既污染了水源,又造成流水不畅。

4.养殖污染严重。家禽、家畜散养。没有形成规模,粪便随处可见,没有及时有效地处理,影响了环境卫生;个别地方虽然实行了集约化畜禽养殖,但由于规模小和布局不合理,区域环境容量小,产生的畜禽粪便和养殖废水随意排放对环境造成很大的污染。

5.乡镇工业企业污染严重。随着城市环境管理水平的提高,有污染的企业逐渐向农村转移,乡镇企业数量越来越多,极为分散,布局混乱,发展很快,经济条件不足,技术装备差,管理水平低,资源和能源消耗相对较大,企业污染防治水平不高,少部分企业甚至没有防治污染措施,使污染危害变得较为突出和难以防范,成为农村社会的最大污染源。

1.发展生态农业。调整农业产业结构,发展生态有机农业;缩减政府对农业的化肥和农药补贴,实行生态平衡施肥技术和生态防治术,从源头上抑制化肥和农药的大量施用。大力推广先进科学的节水灌溉技术,走生态农业的道路,提高农业用肥、用水的利用率,退耕还林,实现水环境和农业的进一步发展。此外,征收面源污染税,内部外部经济化,降低上述面源污染产品的供给。

2.强化乡镇企业污染治理。对于蓬勃发展的乡镇企业,政府和有关部门要统一规划、合理布局、综合治理加快企业改造升级,促进乡镇工业规模化、集约化,对危害城乡水源地的乡镇企业,严格限制,结合乡镇企业结构的调整以及区域布局,做好县、乡、镇级的环境保护规划,并重点制定乡镇企业环境污染治理规划。

3.加强农村饮用水源地保护及整治力度。加强饮用水水源保护措施,建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制订出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应急预案,坚决依法取缔保护区内的排污口,重点抓好农村饮用水水源的环境保护和水质监测与管理,保障农村生活饮水安全。

4.环境污染防治与扶贫工作紧密结合。有些地区的环境恶化是由于经济不发达引起的,过度开发资源导致环境污染严重。这就要求我们将扶贫工作和防治污染相结合,从根源上解决问题。如在农村发展有机食品、无公害食品,建设生态示范区,实现农村经济发展和农村环境保护的双赢。

5.加强农村畜禽养殖业的管理和治理。逐步改变现有养殖业散、小、乱的状况;科学拟定畜禽饲养区域,实行排污申报登记和排污许可制度,加强现有规模化畜禽养殖场的规范清理,通过建设沼气池和实施畜禽粪便还田等综合利用方式,实现养殖废弃物的资源化、减量化、无害化。

6.要确实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识。要想解决我国农村环保问题,要加强农村环保宣传教育,提升农民环境意识是关键所在。需要坚持不懈的宣传教育,促使广大农民树立起强烈的环境意识,让农民积极、主动地参与到农村环保工作中去,提高保护家园的意识。农村环保宣传教育要适应新形势,运用各种传播手段加强教育,增强他们对环境保护的使命感和责任感。只有让农民自己行动起来,农村的环境问题才有望得到根本的解决。

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加快农村现代化进程的今天,我们应把农村环境问题放在一个很重要的地位,及早规划、及早防范、及早治理。不断创新农村环保体制机制,探索农村环保工作规律,加快推进农村环境综合治理,改善农村环境,使农村走上生产发展、生活富裕、生态良好的文明发展之路。

十八大报告提出要建设生态文明,环境保护是生态文明建设的主阵地和根本措施.当前,扶风县在环境保护监管中重点抓好防治工业污染、农村环境保护和生态保护工作,但也存在一些亟需解决的问题.

1、环保意识淡薄.去年我县取缔了小石灰窑、土炼油、小冶炼等“十五小”企业18户,将较具规模的畜禽养殖企业全部纳入环保规范化管理;逐步解决了影响群众生产生活的噪声、粉尘、污水等问题.但是部分企业法人以效益不好、资金短缺为借口,迟迟不建设污染治理设施,将环保治理投资和运行费用当作额外经济负担,超标现象时有发生,例如个别涉水企业由于法人存在侥幸心理,规避环境监管,追逐利益最大化,使得污染防治设施运转不能正常运行,处理效果不标达.

2、存在职能交叉.公安、水利、农业、工商、卫生等行政部门,也都具有一定环境管理职权,执法主体之间关系没有理顺,以致各个执法机关之间缺乏协调配合,造成一些环境问题积重难返;行使环境行政管理权机构众多,统一监督管理部门和分管部门关系不明确,管理职能重叠交叉,执法职责范围划分不够明确,联合执法难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执法效果,存在有效衔接问题,给一些企业主以可乘之机.

3、执法人员素质不高.环境执法人员素质与当前环境形势及所肩负任务相比仍有一定差距,很多是半路出身,大多没有经过全面系统专业培训,对法律法规理解掌握、企业违法排污认知程度、开展工作规范性等方面存在较大差距.如我县环保局仅有行政编制8人,远不能适应形势需要,尤其是专业人才奇缺,编制人员中,仅有4名专业人员.

4、保障经费投入不足.环保治理经费经常捉襟见肘,仪器设备严重滞后于形势需要,造成很多污染程度、种类、数据无法确定,以致环境执法难度加大.去年我县共需治理资金1200万,但实际只到位了500万.目前我县无监测站,不能及时获取断面监测、国省控重点污染源监测以及重点区域污染状况信息,错失了及时有效处置时效;无空气质量自动监测站,全县乃至重点区域的环境空气质量指数变化不易把握,信息不灵;全县仅有县城老区一个污水处理厂,镇村生活污水大多处于无序排放状态.

5、执法环境不理想.违法成本太低,处罚力度与一些环境违法行为严重性不相适应.我县对于企业违法一般处以1—5万元经济处罚,相对企业因环境违法所得利益微乎其微,难以发挥应有震慑作用,难以改变目前违法成本低,守法成本高的不正常现象.执法程序不健全,如环境行政处罚决定书不明、用语不当等,并由此可能引起一些争议,影响执法效果.有的环境标准尚未制定,有的虽有污染物排放标准规定,但操作性不强.公众参与度不够,缺乏发动和依靠群众参与环境保护有效机制,导致一些愿意参加的群众不能全面参与环境执法,这些问题严重影响了环境执法质量.

1.提高公众参与程度.建议制定加强公众参与环境保护制度,可以通过立法逐步来予以支持,创造和扩大公众参与环境保护机会,确保公众参与有效性,使公众广泛参与到环境保护中来.同时,还应该通过多种方式对环境保护进行宣传,使得环境保护观念深入人心,让参与环境保护成为社会公众责任和义务.对非政府环保组织的活动给予关心、支持和鼓励,做非政府环保组织坚实后盾和有力支撑.

2、完善管理体制.建议在基层环保部门一把手配备上,可以借鉴一些地方干部配备的做法,采取由同级政府副秘书长兼任同级环保局局长,高配环保部门一把手,使基层环保局长充分协调各要素之间的协同运转,形成最佳整体功能.同时,适当增加基层环保部门领导班子职数,可以探索按照行政审批、污染防治、污染减排、农村环保、核与辐射环境监管五大板块配备环保系统领导职数,切实加强基层环保系统领导班子建设.

3、改善执法环境.可以探索实行省以下垂直管理体制,把基层环保部门人、财、物统一纳入省级环保厅(局)管理,减少地方干预,让基层环保干部摆脱“挪位子”、“摘帽子”束缚,放手工作、大胆工作、无忧无虑地工作.

4、加大保障投入.硬化环保部门经费保障政策措施,确保人员经费、自动监测站运行费、环境监测机构、信息机构、放射性及危险废物管理经费、环境科研、环境宣传教育、自然保护区管理、污染减排等经费得到有力保障;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按照实际工作需要予以重点安排;仪器设备维护按照标准预算;加快推进基层执法监测标准化建设.同时,从国家生态功能区转移支付资金中明确一定比例用于基层环保执法、监测、信息标准化建设.

5、加强队伍建设.明确准入门槛,加强人员培训,提高业务水平.同时,适当提高基层环境执法、环境监测、污染减排机构级别,可提高一个机构级别,有利于推进工作.研究加强乡镇环保机构建设,切实解决乡镇环保机构“断层”问题.

20__年,在县委、县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县环保局的指导下,我们围绕从源头抓起,从基础抓起,严格控制,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着力抓好乡村环境、生态环境和企业环境建设,全乡环保工作取得一定成绩,为加快全乡经济和各项社会事业发展做出了应有的贡献。现汇报如下:

乡党委、政府高度重视环保工作,结合节能减排工作,充分利用广播、宣传单、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大对环保工作的宣传力度,年内,出动宣传车20次,发放宣传单600张,写标语12条,涂刷墙体宣传标语15处,努力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充分调动群众积极性,让群众全身心的参与到保护环境、创建绿色家园的行动中来,营造了良好的舆论氛围,使环保工作达到“家喻户晓”的目标,全乡广大干部群众的环保意识明显加强。以实现环保工作和经济建设的同步、协调发展。

项目建设是经济发展的载体,没有项目建设,经济发展就无从说起。为此,我乡今年把项目建设与环保工作紧密结合起来,营建绿色企业。围绕从“源头抓起,重点治理,全面达标”的总体要求,在引进项目时,严格审查,不符合环保的项目坚决不予引进,对新上项目严格把关,引导帮助办理环保影响评估手续,确保各个项目的“三同时”执行率达100%,年内,新上农业项目3个,工业项目1个,基础设施建设方面2个,新上项目的全部通过环保验收。

__村为今年我乡文明生态村创建村。在上级帮扶单位的大力帮助和支持下,通过乡村两级共同努力,创建活动成效显著:村内主干道2800米全部得到硬化,在主干道安装路灯41盏,张贴宣传标语136条,涂文化墙50平方米,修建垃圾池7个,公共厕所8处,建400平方米村民文化广场一处。创建村“两室一栏”建设规范、内容齐全,“六簿三册”记录规范,档案齐全。圆满完成创建任务,达到了优化人居环境,美化家园的目的,有效带动了其余各村的村容村貌建设。此外榆树沟村被市委宣传部评为优秀文明生态村。

积极督导辖区内各个企业加强污染防治,确保“三废”达标排放。加大检查力度,年内,对全乡各企业进行6次全面而有针对性的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给予处理,使我乡一年来环境污染问题没有出现一次反弹,没有引发一次群众因环境污染而越级上访事件。

积极与县农业局联系,引进先进的农业生产技术,实现科学种田,合理使用农药、化肥和地膜,即提高经济效益,又有利于环保。大力开展农村废弃物综合利用,新建沼气池800个。

按照《县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关于整改落实县环保委督办环境问题的通知》文件要求,我乡针对检查出的问题,赓即安排乡环保办开展对照整改工作。现就整改内容及措施汇报如下:

(一)针对“农村面源污染突出问题”。我乡进一步加强了对各村污染问题的“再梳理、再排查”工作。通过采取与各村村主任共同检查和随机抽查的方式,通过就发现的问题分别向所在村发整改要求函及强化督促整改加强了对“农村面源污染”的整改工作力度。

(二)针对“乡镇污水处理站运行”问题,在通过前期环保局、乡、村、组共同努力下,我乡五个污水处理站已全面整改完成。现以全部投入使用。

我乡在此次自查自纠过程中发现,与交界小地名为穿岩腔处建筑及生活垃圾乱倒问题屡禁不止。虽我乡多次对该处垃圾进行清理、整顿,但保持时间不长。后经对我乡进行排查获悉,该处倾倒垃圾的人员都是非乡人员,且都是选择在临近晚上才进行倾倒。

在今后的工作中,一是我乡将继续狠抓农村面源污染整治宣传工作,提升人民群众环保意识;二是就污水处理站日常运行维护问题,将交由污水处理站所在地小区进行监管,严格做到及时发现,及时处理,及时上报;三是针对穿岩腔处建筑及生活垃圾问题,将积极与县级部门请示、汇报,同时请求县级相关部门予以帮助,力争本年度内配合县级相关部门杜绝该处乱倒垃圾现象。

乡镇纪委案件质量存在的问题及对策

乡镇纪委是我们党和政府最基层的一级纪检监察机构,直接面对广大人民群众,面对生活和工作在农村一线的党员、干部,承担着保持政治稳定、服务经济发展、保护群众利益的重要职能,是推动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最积极、最重要、最现实的力量,是我们党和政府纪检监察系统中不可或缺的组成部分。乡镇纪委职能作用发挥如何,直接关系到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的成效,进而关系到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工作的满意度、信任度。当前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面临许多新的问题,特别是在全面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新形势下,乡镇纪委的工作显得越来越重要。因此,必须加强乡镇纪委建设,充分发挥其职能作用。

一是思想认识上有差距。思想认识上存在三大误区。误区一:一些乡镇形成了以经济利益为导向的.工作机制,重经济发展,轻党员、干部的教育、管理。个别乡镇主要领导认为惩处了其管理和使用的党员、干部,就等于给其脸上抹黑,对乡镇纪委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不够重视、不够支持,有的甚至错误地把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同阻碍经济发展划等号。误区二:一些乡镇纪检干部兼职较多,片面认为纪检工作干得如何无所谓,做好其它工作才是实的、硬的、有用的;有的乡镇纪检干部党性原则不强,怕得罪人,怕丢选票,导致乡镇纪委工作“疲软”。误区三:社会对纪检工作认同程度不一,对腐败的惩处普通存在概念上赞成,内容上同情。

二是力量配置上不适应。乡镇纪委一般由3―7人组成,纪委书记1人,委员通常是乡镇民政所、财政所、农经站等非纪检部门的人员担任,基本上是有名无实,实际纪委日常工作只有1人,纪检工作特别是办案工作难以开展。

三是体制机制上不畅通。在体制上,乡镇纪委工作体制套用县级以上纪委的工作体制,缺乏基层特点,针对性不强。在机制上,由于级别低,乡镇纪委与其它执纪执法部门沟通和信息交流不畅,纪检工作处于“自我循环”,监督乏力,难以发挥作用。在制度上,制度建设不规范,存在工作无主次、办案无章法、管理无制度、检查无资料等现象。在对基层站所人员的监督管理上,由于许多站所都实行了条管,编制、工资、福利、考核均不在乡镇,造成“看得见的管不着、管得着的看不见”现象,乡镇纪委难以监督。

一是理顺领导体制,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积极探索乡镇纪委双重领导的体制和工作机制,把乡镇纪委的干部人事任免权和工资福利一并收归县管,根据工作需要和按属地管理原则,乡镇党委对乡镇纪委履行同级领导权,使乡镇纪委既受上级纪委的领导,又受同级党委的领导。

二是优化队伍建设,解决“谁来做”的问题。要按照德才兼备的原则,配齐配强乡镇纪委班子,同时要为乡镇纪委配备一名专职纪检干事协助工作。乡镇纪委干部的任用应由县纪委提出意见,注重选拔政治素质过硬、思想作风正派、能坚持原则并且有法律、财经、审计等专业特长的年轻同志担任乡镇纪委书记,彻底改变过去纪检干部占位不谋事和“养老所”现象。要加大对乡镇纪检监察干部培训和异地交流使用力度,提高乡镇纪委的工作能力。

三是规范工作内容,解决“做什么”的问题。要制定出台乡镇纪委规范化建设工作意见,从组织领导、职责权利、工作对象、工作范围、工作要求、自身建设等方面指导乡镇纪委做好规范化工作,使乡镇纪委工作有章可循。

四是健全工作制度,解决“怎么做”的问题。要建立一套系统、便利、管用的工作制度,如学习培训、廉政教育、信访调查、查办案件、监督管理、工作纪律等工作制度,使乡镇纪委按章办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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