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业在建工程交接协议(汇总16篇)

时间:2023-11-11 08:56:51 作者:翰墨 专业在建工程交接协议(汇总16篇)

通过合同协议可以确保各方的权益得到有效的保护,防止发生纠纷和纠纷解决的难题。接下来将展示一些常见合同协议的案例,希望对大家的合同起草有所帮助。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与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__(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__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__与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__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__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__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转让内容。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__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第三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__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__)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第四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五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六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一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二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三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五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

乙方(盖章):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代表人(签字):____。

____年__月__日。

____年__月__日。

签订地点:____。

签订地点:____。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下称“甲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受让方:xx(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鉴于:

1、20xx年1月8日,工程建设单位xx与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签订《xx工程》,将工程承包给施工方xx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xx年1月12日,由于施工方业务调整等其他因素,不能继续进行工程施工。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转让内容为:

位于xx的人饮工程。上述转让内容以下统称“工程”。

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工程总价格为人民币983000元。

二、支付。

1、本协议自生效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20%,计人民币136600元;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80%,计人民币546400元:

a、甲方已依据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后将工程交付给建设单位;

c、工程主管部门验收合格并接受工程竣工资料,受理工程竣工决算等相关资料。

3、工程建设完成后八个月之内,工程不出现任何质量问题,相关主管部门也认可工程完工后无任何问题后,甲方将拨付全部工程款给乙方。

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

a、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后,不得在参与工程建设,但必须监督乙方按照《xx工程》施工内容进行施工。

b、甲方在工程竣工并验收合格后,不得以最初施工方的名义领取工程款,工程主管部门在工程竣工进行款项拨付时可以按照《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拨付乙方(xx)工程款。

二、乙方义务。

2、协助完成工程竣工资料。

3、按期完成工程,并保证工程质量。

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完成竣工资料。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工程相关资料转让给乙方,未办理相关转让手续。

b、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工程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工程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其他。

本协议一式三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日期:日期: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喀什市农三师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工程。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位于喀什市麦盖提县46团境内(公路段全长25公里)等外级公路,包工包料;包费用项目”。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路段”。

一、价款:甲方转让路段总价格为人民币7659409.62元。

二、支付:见借款合同。

甲方义务。甲方于借款合同到期之日无法归还乙方借款时,将在建工程农三师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转让给乙方。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文档为doc格式。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

协议书。

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喀什市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工程。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位于喀什市麦盖提县46团境内(公路段全长25公里)等外级公路,包工包料;包费用项目”。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路段”。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甲方转让路段总价格为人民币7659409.62元。

二、支付:见借款合同。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义务。甲方于借款合同到期之日无法归还乙方借款时,将在建工程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书

转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位于________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

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3).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一、甲方义务。

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1).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2).开具售房发票;。

(3).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1.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2.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1.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2.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4.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

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

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

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

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

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

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____。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交接协议书

甲方:(卖方)。

乙方:(买方)。

根据甲乙双方所签房屋交易合同约定,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在乙方付清全部房款后,甲乙双方于年月日就位于(字第),所交易的房产内就办理相关房屋交接手续达成如下协议。

一、办理水、电、房产证过户等移交手续时需由甲方提供的资料和物品:

1、房屋所有权证(包括房屋平面图、完税证明、原房屋购买合同等相关资料);

3、水、电户主签字的水、电表过户申请书以及最近月份的水费和电费清单;

4、房款全部付清收据(订金收据、余款收据及全部付清收据)。

二、双方对房屋的附属设施(水、电、有线电视等)的情况做出如下确认:

房屋交接前发生的各项附属设施费用由甲方承担,交接后由乙方承担,甲方配合乙方办理相关设施的更名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1、电表费用已缴至。

2、水表费用已缴至。

3、有线电视。

三、其它:

1、户口转出问题:如若甲方的户口登记是在此交易的房屋地址上,甲方应于天内将户口迁移。

2、房产证过户问题:由于按照国家相关规定,现在办理房产过户,费用过高,经双方平等协商,乙方可在年月日内之前办理房产证过户,在此期间,房产证由乙方保管。在约定期限内,乙方认为适合办理时,甲方应积极配合,过户费用由乙方负责,甲方不得收取任何费用,如若甲方不配合办理房产证过户,则需赔偿乙方人民币10万元(大写拾万圆整);通过诉讼的方式解决,过户、诉讼费用按法律规定分担。

3、本协议一式二份,甲乙各执对方填写的一份,自双方签字确认起生效。

甲方:乙方:

身份证号码:身份证号码:

年月日年月日。

交接协议书

甲 方: 乙 方:

现甲方将移交给乙方,为了加强农田水利灌排工程的监督管理和保护使用,充分发挥工程效益,保障灌排工程安全运行,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办法,第十七条、第十八条规定,签订本协议。

移交内容包括大中小沟、涵闸、机井、井房、桥梁及相关附属设施等全部工程。

4、督促施工单位对保修期内发现的工程质量问题进行处理;

5、其他需要甲方解决的问题。

1、代表国家行使工程的所有权;

2、配合县水务局制止与查处破坏水利工程行为的义务;

甲 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乙 方: (单位公章)

法定代表人:

(或委托代表人

)二〇年 月 日

交接协议书

丙方:(接管方)深圳市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为确保飞亚达大厦物业移交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明确各方的责、权、利关系,保证大厦主体结构安全,满足设施设备使用功能,使物业接管验收工作顺利周全,经认真准备和商讨,甲、乙、丙三方就大厦物业接管验收工作协议如下:

(一)原则。

1、保障业主利益原则;

2、安全平稳过渡原则;

3、保障按时交付使用原则;

4、友好协商、力求完美原则;

(二)要求。

1、确保物业使用安全、功能正常,方便用户;

2、设施设备交接万无一失;

3、资料交接齐全、条理清晰;

大厦接管验收工作自20xx年1月6日起,分三步进行。第一步为丙方护管员进驻大厦,维护大厦公共秩序,实行门禁制度;第二步为甲方及丙方接管验收小组完成质量和使用功能等方面的查验工作,第三部为物品清点(见附件《物品交接方法》)、交接及签署接管验收文件等,时间安排为:

1月6日至8日,丙方护管员进场熟悉情况。

1月8日下午6时,丙方护管员进驻大厦;

1月6日至1月10日,由验收接管小组对大厦质量与使用功能等进行查验;1月10日至15日物品清点、移交、签收等。

(一)甲方权利和义务。

1、有权要求乙方按建筑规范和设计要求等限时进行整改;

2、有权拒绝接收未达到要求的项目及事项;

3、负责组织和通知各方人员参与并。

按《物业接管验收方案》制定的工作计划。

按时完成接管验收工作;

4、负责督促乙方按时完成整改项目;

5、负责协调解决接管验收中各方的意见分歧;

6、支持、配合丙方安管人员对违反大厦管理规定的行为进行劝阻。

(二)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有权按照相关规范对验收意见作出说明和解释;

2、有权针对须整改的项目提出改进方案;

3、负责指派专人全力配合接管验收小组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方案》按时完成交接工作;

4、负责及时完成验收小组提出的整改项目;

5、遵守大厦相关管理规定,协助丙方安管员对施工人员及各分包方进行管理、

约束;

6、负责安排接管验收期间各专业的技术培训工作。

(三)丙方的权利和义务。

2、有权拒绝接收未达到验收标准的项目;

4、负责维护大厦公共秩序,防止物品丢失和损坏;

5、负责参与整改项目的监督、验收工作;

6、负责指派专业管理和技术人员全面接管大厦物业管理工作。

签定协议的各方应认真履行协议规定的责任和义务,按照《物业接管验收方案》规定的验收标准开展工作;任何一方如违反本协议规定,不履行协议,并给其他方造成损失的,应负赔偿责任。

本协议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执一份,未尽事宜,三方本着友好协商,有利于顺利完成接管收工作的原则,另行协商。

甲方(签章):深圳市飞亚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代表:

乙方(签章):中建二局。

代表:

丙方(签章):深圳中航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代表:

签约时间:

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_________(下称“甲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受让方:_________(下称“乙方”)。

地址: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职务:_________。

鉴于: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

位于_________(建筑面积共计_________平方米)。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房产”。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

甲方转让房产总价格为人民币_________元。

二、支付。

2.下列条件全部满足之日起9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a.甲方已依据《民事裁定书》将房产权属证书办至甲方名下;。

c.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受理房产过户申请。

3.房产权属证书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支付总价款的_________%‘计人民币_________元。

第三条税费。

1.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办理房产权属证书所需税费由甲方负担;。

2.甲方将房产转让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所需税费按照法律规定由甲方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各自负担。

第四条双方义务。

一、甲方义务。房产权属证书及过户手续由甲方负责办理‘具体如下:

1.甲方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依据《民事裁定书》开始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2.甲方依据《民事裁定书》取得房产权属证书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下列事项:

a.与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签署《商品房购销合同》;。

b.开具售房发票;。

c.向本市房地产交易中心提交房产过户申请及相关资料。

二、乙方义务。

1.如期支付房产转让款;。

2.协助办理房产权属证书。

第五条协议变更与解除。

一、修改本协议须经双方协商一致并签署书面补充协议:

二、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有权解除协议:

a.乙方逾期付款超过120个工作日;。

b.乙方未能协助甲方办理房产证书。

三、出现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权解除协议:

a.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甲方名下;。

b.甲方未于本协议规定期限将房产权属证书及办至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名下;。

d.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将房产抵押/转让/赠与/投资/抵债给乙方/乙方指定的民事主体之外的人。

四、解除协议书面通知到达相对方之日起‘本协议即告解除。

五、本协议解除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甲方将已收取的房产转让款退还乙方。

六、本协议的解除不影响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

第六条违约责任。

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规定‘须赔偿相对方因此遭受的损失。

第七条合同的变更。

当事人如需要修改合同条款或者合同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协商一致‘签订补充协定‘补充协定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第八条协议附件。

本协议附件包括但不限于:_________。

第九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因有不可抗力致使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本协议或迟延履行本协议‘应自不可抗力事件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将事件情况以书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自事件发生之日起三十日内‘向另一方提交导致其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或迟延履行的证明。

第十条争议的解决。

本协议各方当事人对本协议有关条款的解释或履行发生争议时‘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予以解决。如果经协商未达成书面协议‘则任何一方当事人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一条权利的保留。

任何一方没有行使其权利或没有就对方的违约行为采取任何行动‘不应被视为对权利的放弃或对追究违约责任的放弃。任何一方放弃针对对方的任何权利或放弃追究对方的任何责任‘不应视为放弃对对方任何其他权利或任何其他责任的追究。所有放弃应书面做出。

第十二条后继立法。

除法律本身有明确规定外‘后继立法(本协议生效后的立法)或法律变更对本协议不应构成影响。各方应根据后继立法或法律变更‘经协商一致对本协议进行修改或补充‘但应采取书面形式。

第十三条通知。

本协议要求或允许的通知或通讯‘不论以何种方式传递均自被通知一方实际收到时生效。

前款中的“实际收到”是指通知或通讯内容到达被通讯人(在本协议中列明的住所)的法定地址或住所或指定的通讯地址范围。

一方变更通知或通讯地址‘应自变更之日起三日内‘将变更后的地址通知另一方‘否则变更方应对此造成的一切后果承担法律责任。

第十四条协议的解释。

本协议各条款的标题仅为方便而设‘不影响标题所属条款的意思。

第十五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十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_________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_________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_________乙方(盖章):_________。

代表人(签字):_________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签订地点:_________签订地点:________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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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建工程转让协议

转让方:(下称“甲方”)。

受让方:(下称“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1、喀什市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工程。

甲、乙双方因在建工程转让事宜,经协商一致,签署本协议,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标的物。

甲方转让给乙方的标的物为:“位于喀什市麦盖提县46团境内(公路段全长25公里)等外级公路,包工包料;包费用项目”。上述标的物以下统称“路段”。

第二条价款及支付。

一、价款:甲方转让路段总价格为人民币7659409.62元。

二、支付:见借款合同。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义务。甲方于借款合同到期之日无法归还乙方借款时,将在建工程农三师20xx年通连公路工程46团第二合同段(等外级公路,全长25公里)转让给乙方。

第四条生效条件。

本协议自各方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在本协议上签字并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

第六条其他。

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相同法律效力。各方当事人各执一份,其他用于履行相关法律手续。

甲方(盖章):乙方(盖章):

代表人(签字):代表人(签字):

年月日年月日。

签订地点:签订地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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