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汇总15篇)

时间:2023-11-29 20:28:34 作者:XY字客

在工作中,情况报告通常用于向上级、同事或合作伙伴介绍和沟通某一特定情况的细节和进展。在阅读范文时,希望大家可以注意范文的结构和表达方式,借鉴其中的好的写作技巧。

年市局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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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市xx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组织人事法规政策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强化政治把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现将2021年选人用人情况报告如下:

     。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xx局领导职数的通知》(x编〔2019〕20号)和《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xx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办〔2019〕104号)精神,市xx局领导职数调整为1正xx副,全供事业编制调整为xx名,内设机构xx个,分别为办公室、xx科、xx科等。正科级领导职数xx名,副科级领导职数xx名。我单位现有工作人员xx名,其中局长x名,副局长x名,正科级干部x名,副科级干部x名,科员x名。

    。

     市xx局党组在选人用人方面严格执行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严格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干部选拔任用都是在编制职数限额内。2021年,市xx局共提拔使用干部1名(副局长xxx,市委宣传部调入),职级晋升4名(晋升一级主任科员3名,晋升三级调研员1名)。

  。

坚持把《条例》纳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推荐考察前的必学内容,提高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过程。严格落实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选拔任用干部时,召开市xx局党组会议动议调整干部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宣传部及时汇报,待批复后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干部的调整工作。

   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选拔那些事业心强、作风过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那些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选拔那些敢于开拓、善于创新、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干部。把选人用人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通过使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来展示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流于形式的监督则是对腐败的纵容。市xx局党组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狠抓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

     。

     市xx局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于存在问题及原因,归纳如下几点:

     对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发展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人才紧缺,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比较少。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转发省委组织部关于结合巡视对成都等9个市(州)和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等7个省直单位选人用人工作检查情况的通报的'通知》(达市组通〔20xx〕257号)要求,我局党组高度重视此项工作,专门进行了安排布署,对我单位近几年来贯彻执《干部任用条例》、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执行情况和中央、省、市严肃换届纪律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十八大以来,在市委和市委组织部正确领导下,我局认真贯彻落实《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和《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以及相关法规文件,深入开展整治选人用人公信度,着力建设高素质的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把从严和规范落到干部选拔任用的全过程。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使干部人事工作程序化、制度化、规范化。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让工作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真正使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人在政治上得到优待、心理上得到激励,进而推进我局的干部队伍建设。2015年以来,局党组共提拔科级干部3名,其中乡科级正职1名,乡科级副职1名,副主任科员1名。

一是通过制作“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和机关干部作风行为规范‘四要十不准’”的桌牌和安装“换届纪律”的电脑桌面和滚动保护屏幕,确保干部职工随时学习、时刻警醒、严格遵守。二是通过组织学习、会议强调、科室抽查等形式,有效督促干部职工对相关政策法规的学习。三是制定《开展严肃换届纪律和提高组织工作满意度谈心谈话活动工作实施方案》,并严格按照方案开展谈心谈话活动。让每位领导干部职工,特别是负责人事工作的同志针对岗位主要职责,排查潜在廉政风险,进行廉政风险防范承诺,有效预防用人的廉政风险。20xx年,我局从未接到任何反映用人问题的举报。

20xx年,全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我们也要清醒的认识到存在的问题,如:对干部人事相关规定的学习有待进一步提高;对干部的能力素质有待进一步提升;干部选拔任用的文书档案有待进一步规范等。针对存在的问题,在今后工作中,我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要求,结合督查工作不断变化的形势,采取更加有力的措施,通过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深入整治用人不正之风,狠抓干部队伍建设,强推人才素质建设等,切实开展好干部人事工作,为达州市的经济社会文化发展做出积极的贡献。

(一)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根据中央《20xx—20xx年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规规划纲要》、《关于深入整治用人上不正之风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的意见》、四项监督制度、“五个严禁、五个一律、十七个不准”等,提高干部职工的政治思想意识和对干部人事工作的认识,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方针,坚持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方向,重点突破、统筹推进,狠抓落实、锐意创新,进一步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广辟途径培养干部,拓宽视野选拔干部,全面客观考察干部,严格要求管理干部,满腔热情爱护干部,及时有效监督干部,树立正确用人导向,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二)建立长效机制,严惩用人上不正之风。认真总结我局一些好的做法,坚持抓源头、抓根本,在制度建设上下功夫,健全和完善规范的管理制度、广泛的监督制度、科学的考评制度,并使其长态化、长效化。切实促进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坚决防止用人上不正之风,形成制度管权、制度管人的良好机制。对于涉及用人上不正之风方面的信访举报及案件,切实做到认真对待,严格查实,及时汇报,严肃查处。

(三)加强督促检查,推进人才工作。大力加强队伍建设,建立合理的奖惩机制,形成良好的竞争机制,调动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充分发掘和培养干部职工的综合能力,让其在合适的岗位上发挥特长。针对人才工作进行长期规划,有目标、有计划的遴选人才到我局工作。

国企选人用人工作情况的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做好xx年度市管领导班子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工作的通知》(宁组通〔20xx〕58号)文件要求,我局党组对局系统xx年度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认真回忆,对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开展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为更好地适应日益繁重复杂的民族宗教工作形势需求,把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作风过硬,清正廉洁的干部推到重要岗位,xx年局党组在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在编干部队伍中开展了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和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工作。xx年3月,我局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提拔使用干部11人,其中局机关6人(调研员1人,副处长2人,副调研员3人),团体在编干部5人(团体办公室主任2人,副调研员3人);9月,开展干部内部轮岗交流使用,调整了4个处室的负责人;10月对局部干部进行了处室调整。通过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配强配优了局系统中层干部队伍,为我局完成各项重大任务提供了人才保障;通过内部轮岗、交流使用等举措,使民宗干部在多个岗位上得到锻炼,增强对民宗工作全面深入了解,熟悉各条口工作性质,提高机关干部的总体业务工作能力。

我局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认真贯彻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的各项规定,不断完善工作机制,使真正使想干事的人有平台,能干事的人有时机。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条例。局党组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相关规定,坚持选人用人原那么,在干部素质标准上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那么;在干部能力要求上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那么,在选拔干部过程中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和民主集中制的原那么,营造了有利于优秀人才脱颖而出、健康成长的开展环境。

(二)严格标准干部选拔任用程序。xx年初,局党组根据局机关及宗教团体实际工作需要,经过充分酝酿,提出启动局机关及团体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意见。局办公室(人教处)对局机关及团体在编干部队伍情况进行分析梳理,结合处级职位和干部队伍实际情况制定了《南京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和《南京市宗教团体(基督教青年会)在编干部副处级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方案》,经局党组研究并报市委组织部和市人社局同意,于xx年3月在局机关和团休在编干部中开展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工作中我局严格按照方案组织实施,召开干部大会公开岗位和职数,标准个人申请报名、资格审核、竞职演讲、民主推荐、组织考察、公示的各个环节。选拔过程中紧紧把握民主推荐、考察、酝酿等重要环节,不搞形式,不走过场,公正公开,接受监督,切实做到组织严密,程序合法。

(三)严格按核定职数配备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开展前,我局对职数情况进行分析,根据《条例》规定,对照干部任职资格,对干部队伍情况进行梳理统计。为更加有效合理地确定职数职位,局党组进行充分酝酿、规划布局,并屡次到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征求指导意见,在核定的处级职数范围内能最大限度地调整使用干部,真正把能力强、素质好、作风硬,群众信任的干部选拔到领导岗位上来。xx年我局3次调整使用干部,均未出现超职数配备的现象。

(四)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我局切实遵守组织人事工作纪律,局党组书记率先垂范、以身作那么,严格按照《条例》规定的程序和纪律办理,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上,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不搞个人说了算。工作中我局坚持做到职位职数公开、任职条件公开、竞聘人员名单公开、考察对象公开等,坚决落实群众的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监督权,使我局干部任用工作得到干部群众的认可和肯定。

xx年,我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按照相关规定和程序圆满完成,但在实践过程中还存在一些问题。比方选人用人的视野不够开阔。由于编制受限,近些年我局只能通过接收转业干部的方式充实工作队伍,单一的进人渠道造成了干部队伍年龄结构偏大,人员梯次不合理。在选拔干部的过程中个别岗位还存在着论资排辈的现象。在今后选拔任用干部中,还需要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提拔使用有能力、有担当的年轻干部,在营造健康向上、积极进取的气氛上下功夫,着力激发干部动力、活力、创造力,培养干部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干成事的全面素质,形成人人思开展、人人谋开展的良好局面。

今后,我局还将进一步贯彻落实《条例》有关规定,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不断总结干部竞争上岗、选拔任用所取得的经验,努力形成人尽其才,充满活力的用人机制。培养好、选配好、使用好干部。

年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范文

按照选人用人“一报告两评议”相关要求,结合我局实际,现将20**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如下:

我局现有直属单位17个,机关部门23个,配备科级干部153人,按照上级职数配备要求,我局科级干部职数应在180人,还缺编27人。近几年,由于林区改革发展需要和上级相关要求,我局从20**年1月到20**年末只调整科级干部1次,共涉及5人,并严格履行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动议、民主推荐、考察、讨论决定等程序,并按《内蒙古自治区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实办法》进行了全程纪实。20**年未做干部调整工作。

综上所述,我局系统内没有超职数配备领导干部现象,也无机构编制管理“三超两乱”问题。

1、认真学习新修订的《干部任用条例》。我局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作为加强领导班子自身建设的一项紧迫任务抓紧落实,采取党委中心组集中学习、会议宣传、文件传达等形式学习贯彻《干部任用条例》,增强全体干部深入学习《干部任用条例》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通过学习,加深了干部对选拔任用领导干部的原则、条件、程序、纪律、监督的认识,使领导班子成员、组织、人事干部了解《干部任用条例》,统一思想认识。

2、坚持党管干部原则,发挥党组织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领导和把关作用。我局把“党管干部”作为干部工作的根本原则毫不动摇、坚定不移地予以坚持,正确把握党管干部与发扬民主的辩证关系,在干部工作中充分发扬民主,提高选人用人的公信度。同时,把党管干部原则贯穿干部选拔任用全过程。严格遵循党委常委会、“三重一大”等议事规则,准确掌握好干部工作的方针政策,科学制定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选人用人各环节步骤的组织原则性和科学性。

3、树立正确的用人导向。坚持任人唯贤,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坚持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着力解决选人用人中的唯票、唯分、唯年龄问题。局党委切实履行起党管人才的责任,做到“一把手”亲自抓“第一资源”,定期研究人才工作,制定了出台了《**局党委、**20**—2020年人才培养发展规划》、《**局20**年度人才工作计划》、《金河林局2014—20**年干部教育培训规划》,修订了《**局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暂行办法》。按照党群、行政管理、生态保护与建设、产业发展四大类别,分别建立了人才发展数据库,采取分类管理和动态调整的方式,加强后备年轻干部的教育管理,其中党群类人才38人,行政管理类人才46人,生态保护与建设类人才217人,产业发展类人才27人。为选准、用好政治上合格、综合能力强、实绩突出、群众公认、勤政廉洁的干部奠定基础。

一是对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宣传学习力度不足,干部职工对新条例还不够精通,认识上还存在一定偏差。二是组工干部队伍人员配备不足,忙于日常性事务比较繁重,对选人用人相关文件精神的掌握和理解及程序要求等欠透彻,有时对工作造成一定影响。三是档案资料归档管理有待加强。

一是要严格规范程序。制定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改方案,严格执行党委常委会议事规则,严格按照干部考核程序进行全程纪实,坚决杜绝干部任用违规现象的发生。

二是在今后干部调整工作中,严格落实“凡提四必”的工作机制,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干部。

四是在今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干部选拔任用工作透明度,严格执行公示制度,接受党内外群众监督。

五是今后严格执行干部工作问责制度,将干部提名、考核、监督、管理纳入问责内容。

六是凡涉及机构、编制和领导职数增减的,统一由编委会审核,报请上级审批。坚决杜绝超编制超职数配备人员。

七是对干部人事档案进行集中排查审核,并按照专项审核工作要求进行整改完善,形成长效机制。

20**年根据巡视反馈关于“选人用人”问题专项整治的要求,**局高度重视,迅速行动,对照选人用人专项整治目标任务、整治重点、方法步骤的主要内容进行了为期1个月的专项整治。

一是高度重视,加强学习教育,形成良好的选人用人工作氛围。林业局党委高度重视《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以及有关监督制度的贯彻落实,将此项工作纳入党委工作的议事日程。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领导,坚持“一把手”负总责、纪委、组织部门分工负责,全面把握《条例》和监督制度的内容和要求,中心组学习、科级干部培训班来切实增强贯彻执行的自觉性。

二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今后选拔任用干部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我局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加强制度建设,认真落实公开透明,职工群众知情、参与和监督的权利。印发《**局干部任前考察档案审核暂行办法》,建立选人用人整改台账,**局干部人事档案管理长效机制。二是进一步严格干部选拔任用的监督。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严格执行各项监督制度,有效的防止违反干部任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是坚持选拔任用程序,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我们坚决按照《条例》的要求,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选拔任用程序,自觉遵守干部任免纪律,坚持职工群众民主与组织考察并举的原则,注意全面考察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按照干部任免权限履行党委动议、民主推荐,确定选人、发布考察预告、组织考察、个别酝酿、讨论决定、公示、任用等程序和全程纪实。做到坚持程序一步不缺,履行程序一步不错,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队伍巡查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管理工作情况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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核定人员编制××名,其中,××编制××名,××编制××名……。

始终坚持正确的选人用人导向,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各项规定,规范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流程,选拔了一批政治素质好、想干事、能干事、会干事的干部,进一步推进了干部工作的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建设。

(一)加强条例学习,强化工作指导。

新修订的条例出台后,及时在微信工作群转发条例原文,让广大干部职工了解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程序和具体要求,奠定选人用人的理论基础。

(二)健全用人机制,强化干部日常监督。

为了保证提拔任用干部工作的严肃性,在干部内部交流、中层干部选拔以及科级后备干部选拔推荐工作中,坚持公开、透明、民主,严格执行党务公开,认真落实了干部职工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同时,在完善机关内部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年度干部考核、日常考勤管理和工作作风督查等形式,不断强化对选拔任用干部的监督,没有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

(三)严格选拔程序,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流程。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始终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按照选拔任用程序。

开展工作。一是严把推荐考察关。坚持民主推荐、考察预告、民主测评、个别谈话等程序,认真做好推荐考察各个环节的工作,在每次干部推荐过程中都严明工作要求、严肃工作纪律,提高了民主推荐的有效性和考察结果的真实性。二是严把酝酿关。对拟选拔推荐的干部,广泛征求局领导、干部职工的意见,进行充分酝酿,力求达到广泛的民主,确保选人用人质量取得较好效果。三是严把讨论决定关。干部选拔过程中,首先将相关资料报区委组织部预审,预审通过后再进入党组会讨论程序。讨论干部任免时,做到每位领导班子发言明确表态,让选人用人在阳光下运行。

(四)加强干部培养力度,合理调整岗位。

内部调整干部共××人次,选拔中层干部××人,选拔推荐科级后备干部××人。

(一)加强理论学习培训,从思想上牢固干部队伍忠诚意识。

党的十九大以来,采取中心组学习、集中学习、上党课及自学等多种形式,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全面贯彻学习党的十九大及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特别是十九大以来,坚持把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和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作为重中之重,学习新党章、新修改宪法、国家监察法等系列重要规章法律。同时,结合领导干部宣讲、上党课等交流的形式共同进步、共同提高、分享所学所得。继续深入推进“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持续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学习成果,把学习领会总书记在治国理政实践中形成的一系列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同中央、省委、市委、区委重要工作部署结合起来,同推进全区司法行政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创新化发展结合起来,同提高党员干部队伍思想理论素养,提升司法行政队伍建设的正规化、专业化、职业化结合起来,在为××区提供优质法治服务的同时,从思想上牢固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对党忠诚的自觉意识。

2.扎实开展各项主题实践活动,从行动上努力践行干部队伍对党忠诚和可靠。

党的十九大以来,通过开展“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找差距、转作风、强本领、优环境、促发展”、“学训词、铸忠魂、锻铁军”专项活动、“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以及政法队伍教育整顿,进一步提高干部职工综合素质,使学习成果真正转化为推动司法行政改革的强大精神动力。先后修改完善各项规章制度,通过制度建设,进一步规范司法行政干部行为,加快了机关作风的转变,有力促进了各项工作的开展,做到了用制度管人、管事、管物,有效杜绝了“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现象的发生,并适时开展监督检查。结合工作实际,通过法律服务各种方式,深入到社区、乡镇集市、帮扶村等,开展法治宣传和法律事务办理活动,让服务上门、让宣传进村入户。特别是公共法律服务三级平台建设的稳步推进,各法律服务工作者、律师成为全区各村(居)的法律顾问,老百姓在本地便可得到实惠的法律服务资源,权益主张得到及时办理。通过各项工作的部署和落实,广大干部职工用实际行动践行了对党忠诚老实、为民全心全意服务的承诺,大大提升了司法行政系统的良好形象。近年来,司法局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工作、法律援助工作、法治宣传活动做得有声有色,并在服务过程中得到了老百姓的认可和称赞。

党员干部深入帮扶村,结合同步小康工作的开展,与帮扶村党支部结队开展党员服务活动;

党组成员带队,深入到帮扶村、各乡镇开展司法行政服务事项的宣传及协调,让司法行政服务职能横到边、纵到底宣传到群众中,更好地开展服务。

在局党组的带领下,全局干部职工齐心协力,结合“法律六进”、法律援助回访等活动的开展,深入各乡(镇、街道)、重大项目场所开展法治宣传、排查各类矛盾纠纷、提供法律服务,服从指挥、服务大局、服务群众,是一支可信可靠的干部队伍。

(四)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保证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绝对纯洁。

保证了司法行政干部队伍的纯洁,也保障了司法行政系统良好的政治生态。

四、存在的主要问题。

总体来看,××局选人用人工作以及干部队伍管理工作落实较好,但对照区委和广大干部群众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和不足。

(一)选人用人方面。

一是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水平有待进一步提高。

负责组织人事工作的工作人员对条例内容掌握不全面、不透彻,具体工作中存在边学习边落实工作现象,导致工作推进较慢。

二是选人用人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

一方面,虽然,我局按照区委组织部要求严格落实选人用人工作,规范了选人用人的程序和方法,但在干部教育培养上往往采用老办法、老方式,导致干部学习的积极性不高,兴趣不足,教育培养的效果不明显。另一方面,考核评价体系有待健全,比如在司法所年度考核过程中,没有将各个司法所的工作量和工作难易度纳入考核评价体系考量标准。

三是年轻干部的培养选拔工作有待进一步加强。

2018年以来,虽然选派了部分年轻干部到基层司法所锻炼,工作能力有所提升,组织协调能力也得到了锻炼,但是在业务上年轻干部因缺乏工作经验和处事经验,处理问题时仍有等、靠思想,达不到基层司法行政工作要求。

四是干部队伍专业化水平还不够高。

从全局情况看,干部专业能力与推动司法行政新发展的实际需求还有较大差距。一方面,熟悉法律法规知识和熟练应用法律知识的干部紧缺,与机构改革后的司法行政职能需求不相匹配,不能适应新形势新发展的需要。另一方面,专业型、复合型的干部不多,特别是面对基层工作压力加大的局面,一些干部在创新工作、破解难题方面还感到本领恐慌。

一是党内政治生活还不够严肃,对党员的教育管理不够严格。

党内组织生活吸引力和战斗性还不强,党建活动形式载体缺乏创新,党建和业务工作“两张皮”的问题仍不同程度存在。

二是工作创新不够,跟不上时代节奏。

随着时代的不断发展,信息化步伐加快,部分老同志电子技术应用能力不足,在技术手段上跟不上时代节奏,在业务上没有创新意识,群众不易信服。

三是司法行政干部队伍力量与当前工作不成正比。

机构改革后,司法行政机关业务范围增加,编制不增反而减少,综合性科室工作统筹协调困难,从业务科室特别是行政复议科、法治科以及司法所目前人员配备看,工作量与人员匹配严重不成正比,造成工作的质量可靠性不容乐观。

下一步,将在区委区政法委的坚强领导下,按照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要求,认真落实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加强干部队伍管理,努力打造一支政治素质高、执行能力强的干部队伍,为××的各项工作提供有力的组织保障。

一是进一步加大学习宣传和培训力度。

三是严肃纪律,防范未然,加强对政法干警的监督。进一步加强对政法干警的教育,认真学习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省委十项规定、市委二十九条实施细则,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以及《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等党内法规,创新学习形式,强化学习效果,将纪律和规矩挺在前面。切实履行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分管领导加强对分管科室政法干警的监督管理,局作风建设领导小组不定期开展督查,强化廉政风险防控。按照梳理的廉政风险防控点和防控举措在工作中切实执行,防范于未然,将廉政风险降到最低。

四是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宣传教育巩固“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教育整顿学习教育阶段成果,通过参观警示教育基地、听取廉政宣讲、党员上党课等活动,加大对政法干警廉政纪律教育力度,营造守纪律、讲规矩的氛围,杜绝违法违纪问题发生。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集合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多年来,农工部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部党支部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部农工部党支部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农工部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部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部党支部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农工部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农工部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年干部队伍建设和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是省委组织部、省国资委党委、浙建集团党委积极推进的一项重要工作,也是扩大职工群众对选人用人工作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的重要举措。二建集团党委在浙建集团党委的领导下,从建设百亿集团的高度认真做好选人用人工作,通过部署一系列工作措施,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工作的满意度。

根据浙建集团党委的要求和企业自身发展的需要,我集团从20xx年以来相继出台了《浙江-集团领导及中层后备人员队伍建设实施意见》、《浙江-集团提高选人用人满意度责任制》、《浙江省-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聘)用管理办法》、《浙江-集团规范中层管理人员选拔任用初始提名工作暂行办法》、《浙江-集团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制度的实施意见》、《浙江-集团20xx-20xx人才发展规划》等一系列与干部任用相关的管理办法,指导、规范集团公司的选人用人工作,严格按照规章制度、规范程序公道正派地选人用人。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目前,我集团公司提名、酝酿、集体研究、民主推荐、考察预告、考察、任前公示等环节均严格按照制度进行。

群众公认、注重实绩的原则,是党的群众路线在做好选人用人工作的体现和运用,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非常重视群众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公认度,20xx年,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进行了一些新的探索,在安装分公司试点了中层管理人员(总工程师)民主推荐工作,既进行了会议推荐又开展了个别谈话推荐,提高了群众参与和知情度,体现了选人用人的公开、公平、公正。我们还通过公开招聘的方式招聘时代公司总经理、集团监察审计室副主任中层管理人员,过程中不仅注重应聘者的工作能力也非常重视听取职工群众的意见和建议,这些工作群众反响较好,也为今后在集团内部推广积累了经验。我们不仅重视把好选人用人工作的入口关还重视干部在使用过程中的公认度,为了解群众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为了解群众对中层管理人员的德、能、勤、绩、廉等方面的评价,在前些年党委和职代会民主评议干部小组共同考评中层管理人员的基础上,20xx年,集团党委对机关部门负责人、分(子)公司领导班子成员进行了述职述廉和民主测评,从考核、测评结果看绝大多数的中层管理人员群众反映都较好。从工作实绩来看集团生产经营再创新高与我们的中层管理人员的努力密不可分,说明职工群众对集团领导和中层管理人员的评价是准确的。

集团公司目前现有中层管理人员98人,平均年龄46岁。近两年共新提拔中层管理人员17人,平均年龄40岁,与集团中层管理人员平均年龄相比下降了7岁。其中最年轻的29岁。60后5人,70后10人,80后3人。使我们中层管理人员的年龄结构更趋合理。为加强集团的后备人员队伍建设,形成更加合理的梯次结构,我们在建立集团领导后备人员的基础上,还在分(子)公司普遍通过群众推荐、分(子)公司班子讨论、集团党政领导班子决定等方式建立了分(子)公司后备人员库,20xx年共推荐中层后备人员55人。

  除了利用各种宣传工具和会议广泛深入宣传浙建集团党委、二建集团党委关于选人用人工作的所有情况外,为了解广大职工对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工作的意见和建议,我们还及时设立了董事长、党委书记信箱并建立了管理办法;在集团范围还开展了“选人用人大家谈”金点子征集活动,共征集了20条金点子,集团领导班子逐条进行对照分析研究,对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对今后工作有借鉴意义的及时采纳,20条金点子也上报浙建集团供领导参考。为了解基层分(子)公司在选人用人过程中遇到的问题,我们召开了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座谈会、职工代表座谈会、青年知识分子座谈会等,一是向大家宣传浙建集团和我集团选人用人工作,二是通过群策群力找出共性问题进行剖析,共同研讨解决办法。

总的来说,近几年集团在选人用人方面开展了一些工作,也取得一些阶段性成绩,但是与省委组织部、浙建集团党委和广大职工的要求与期望还是存在较大差距,尤其是在培养使用年轻人才方面进展不快,急需人才随着企业规模扩大更显严重不足。需要我们进一步扎实工作,努力提高选人用人工作满意度。

年市局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市xx局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严格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等各项组织人事法规政策规定,坚持党管干部原则,落实好干部标准,严格执行选人用人程序,强化政治把关,树立正确用人导向。现将2021年选人用人情况报告如下:

根据《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关于调整市xx局领导职数的通知》(x编〔2019〕20号)和《中共xx市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调整市xx局机构编制事项的通知》(x编办〔2019〕104号)精神,市xx局领导职数调整为1正xx副,全供事业编制调整为xx名,内设机构xx个,分别为办公室、xx科、xx科等。正科级领导职数xx名,副科级领导职数xx名。我单位现有工作人员xx名,其中局长x名,副局长x名,正科级干部x名,副科级干部x名,科员x名。

科员3名,晋升三级调研员1名)。

坚持把《条例》纳中心组学习的重要内容、纳入干部推荐考察前的必学内容,提高了执行《条例》的自觉性和坚定性,增强了干部职工对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做到记录完整,考察材料、任免职审批表等资料齐全、规范,客观真实地反映了干部选拔任用的运行过程。严格落实干部调整预审备案制度。选拔任用干部时,召开市xx局党组会议动议调整干部事项,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向市委宣传部及时汇报,待批复后再按照《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规定的程序和有关规定进行干部的调整工作。

始终坚持正确的用人导向,把事业需要、岗位要求与促进干部成长、调动各方面干部积极性有机结合起来,大力选拔那些事业心强、作风过硬、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不出事,实绩突出的干部,选拔那些埋头苦干、不事张扬、注重为长远发展打基础的干部,选拔那些敢于开拓、善于创新、敢抓敢管、勇于负责的干部。把选人用人聚焦到内在素质高、发展潜力大、群众反映好的干部上,通过使选拔的干部得到群众公认,来展示正确的用人导向,始终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和个人形象一面旗、工作热情一团火、谋事布局一盘棋的用人标准。

没有监督的权力是滋生腐败的根源,流于形式的监督则是对腐败的纵容。市xx局党组坚持关口前移,未雨绸缪,狠抓监督工作制度建设,切实加强对干部的日常监督管理。认真执行述职述廉、诫勉、谈话、等制度,逐步完善干部监督管理的各项措施。

市xx局在组织人事方面总体情况较好,但是还存在一些差距和不足,对于存在问题及原因,归纳如下几点:

对组织人事工作政策法规学习不够深入,存在以干代学的现象;

干部队伍整体素质与发展的形势任务不相适应,人才紧缺,整体效能有待进一步提高;

党员干部参加学习培训的机会比较少。

和培养,提高年轻干部思想政治素质,提高业务能力,增强个人核心竞争力;

加强干部教育培训,提前安排干部教育培训。

计划。

加强选人用人机制措施。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选拔用人,让。

工作。

实绩突出,群众公认的优秀人才得以突显,推进我单位的干部队伍建设。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根据中共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党组《关于开展选人用人自查自纠工作的通知》(琼国税党组发[20xx]72号)精神,我局对选人用人问题情况进行了自查自纠,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长期以来,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我局党组都严格按照中央和总局、省局相关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来开展工作,无论是在省局主导下选拔科级干部,还是自主组织股级干部选拔,均无违反干部任用标准、程序问题。

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干部任用条例》,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

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组讨论决定干部推荐任用人选,坚持党组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民主集中”的原则决定人选。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在此次自查过程中,发现我局存在实有行政编制人数超过核定行政编制人数2名的问题。产生此问题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一直以来按照2003年12月29日下发的《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印发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主要职责机构设置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琼国税发[2003]440号)核定的行政编制60人进行人员编制管理,并无超编情况。20xx年9月19日省局下发了《海南省国家税务局关于核定白沙黎族自治县国家税务局人员编制和职数的通知》(琼国税发[20xx]211号),其中对我局行政编制进行了重新核定,核定数为58人,较之前减少2名,导致我局实有行政编制人员比核定编制人员多2名的结果。针对以上问题,我局将根据工作需求,本着适应发展、职能整合、优化效能的原则,在及时办理人员退休的基础上,减少公务员招录,以使人员控制在核定范围内。

我局为正科级单位,我局科级及以上干部提拔均由省局主导进行,因此不存在超机构规格提拔干部情况。

我局内设机构9个,实际设置垂直管理机构4个,实际设置派出机构4个,事业单位1个,均经上级机关批准成立,无超审批权限设置机构。

我局干部职级待遇均经省局批准后下发,无擅自提高干部职级待遇情况。

我局干部提拔工作均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和相关政策法规的规定进行,且我局监察部门全程介入,未发现有跑要官、买卖官和说情打招呼情况。

我局全体在职干部职工均无违法违规行为,不存在“带病提拔”、“带病上岗”情况。

在我局干部档案管理过程中未发现有造假情况。

经查,未发现我局在职干部职工有兼职情况。

我局全体干部职工的配偶子女均在国内居住工作,无“裸官”问题。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未发生有违法违规选人用人行为,但与距离更高要求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由于受基层职级职数限制,干部提拔空间较小,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2021年,省林草局党组在省委正确领导和省委组织部有力指导下,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践行新时代党的组织路线,牢固树立鲜明的选人用人导向,坚持好干部标准,坚持事业为上、以事择人、人岗相适,扎实做好干部选任工作,加大年轻干部培养使用力度,着力打造政治过硬,高素质专业化的新时代林草干部队伍,为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了较好的组织保障。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编制、职数及职务职级配备情况。

一、二级巡视员xx职,实配xx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xx职,实配xx职、空x职。

x家参公事业单位,核定二级巡视员x职,实配x职,一级至四级调研员xx职,实配xx职、空x职。

(二)领导职务选任及职级晋升情况。

科员及以下职级xx人次;

启动参公人员职级晋升x批次、xx人次,其中二级巡视员x人次,一级至四级调研员x人次,一级主任科员及以下x人次。

(三)干部调任、交流使用情况。

交流公务员x人,事业单位交流干部xx人。

二、主要做法。

上年度省林草局选人用人工作民主评议结果显示,选人用人工作总体评价、从严管理监督干部情况评价为“好”的比例均为xx%,高于省直单位平均比例(xx%、xx%)。但选人用人民主评议表中所列10项主要问题仍不同程度有所反映。一年来,省林草局党组提高政治站位,将问题整改与干部队伍建设同步推进、一体贯通,作为强化选人用人工作的重要切入点和落脚点,聚焦“当下改”、着眼“长久立”,高标准高质量做好选育管用、推动整改落实。

(一)精准识别,把好准入关。

真正把业务素质高、适应能力强、基层经历丰富、职位匹配好的干部选出来、用起来。同时,着力推动“能上能下”,畅通年轻干部的晋升通道。对所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年龄较大、精力不足的,及时让出领导岗位,转到相应的专业技术岗位,保证工资待遇不降低。2021年共有x名干部因身体健康原因免去了处级领导职务,有x名干部因年龄较大、精力不足,免去了科级领导职务。局机关及直属参公单位有x名处级以上干部进行了由职务向职级的调整。全面履行代管职责,对省林科院领导班子中的正处级领导干部及有关分院、研究所正职进行了调整,开展了部分研究所正职选任并指导内设机构正副职和研究所副职选任,从局直属单位优选x名干部到省林科院内设机构及研究所交流任职,在班子调配和干部队伍建设方面给予全力支持和保障。一是坚持知事识人、确保以岗择人。局党组及主要领导通过广泛谈心谈话、工作调研了解,全面掌握干部队伍建设情况,经常性开展干部队伍结构分析和综合研判,坚持对干部能力和平时表现进行比较,发现适用人选,做好干部选用储备。二是综合分析研判,充分酝酿动议。每轮干部选任前,人事部门综合有关方面建议和平时了解掌握的情况,提出初步人选建议,向党组主要领导汇报,在一定范围内进行沟通酝酿,形成工作方案。三是人岗配置科学,选任工作顺畅。局党组带头坚决执行《中国共产党组织工作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要求的选任程序,人事部门进一步调整完善干部选任工作流程,严格操作标准和具体流程,做到全过程留痕,全过程接受组织和群众监督。四是广泛征求意见,防止以票取人。人事部门从选任岗位关联性、对干部了解熟悉程度和参与推荐代表性等角度,科学确定谈话调研推荐和会议投票推荐范围,提高推荐结果的参考价值,避免图形式、走过场,防止简单以票取人。五是考察了解到位,杜绝“带病提拔”。严格执行“凡提四必”,坚持全面考察干部的政治表现、履职担当、工作实绩、廉洁自律情况,对干部进行全方位体检,不断拓展干部考察的深度和广度,坚决杜绝“带病提拔”。六是集体讨论研究,走好“最后一公里”。局党组要求研究干部问题的上会材料需经人事处处长、协管领导、分管领导三级把关,会上不简化流程,逐一深入听取干部考察情况、履历情况和“凡提四必”情况,党组成员充分发表意见,集体讨论确定任职人选,确保把好干部选任“最后一公里”。

(二)严格管理,把好监督关。

印发《关于进一步规范外出请假报批报备工作的通知》,规定了外出请假报批报备的范围、程序、内容、方式,明确了有关要求。推进落实《xx省林业和草原局激励干部担当作为容错纠错实施办法》《新提拔任职领导干部跟踪考察办法(试行)》,局党组x次召开新任职干部和新进人员集体谈话会议,强化干部任前教育管理。督促领导干部如实填报个人有关事项,对发现问题的x名干部分别给予批评教育和诫勉谈话处理。

(三)强化培训,把好能力关。

培训班;

“xx干部教育网络学院”参学率、合格率均为100%。

三、存在的问题。

一是40岁左右的内设机构正职人数不足。因工作需要,省委编委于2021年xx月将我局机关内设机构正职职数由xx名核增至xx名,按照省直党政部门xx岁左右的内设机构正职配备比例的要求,我局应配备xx岁左右的处长x名。截至目前我局已配备x名xx岁左右正处长,尚未达到配备要求。二是处级任职培训存在明显短板。任职培训名额不足,机构改革后近三年来,我局选拔任用的xx余名处级领导干部中尚有xxx余名没有参加过处级干部调训,目前已超出组织部门规定的培训时限,在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干部任职能力和理论素质的有效提升,我们也将积极建议干部教育部门适当增加我局处级干部培训名额。

加大优秀年轻干部培养选拔力度,常态化推进“六个一批”,40岁左右的内设机构正职配备比例达到全国《规划纲要》和我省落实措施的要求,持续调整优化干部队伍结构,建设适应振兴发展需要的高素质林草干部队伍,为推动我省林草事业高质量发展提供坚强组织保障,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

专此。

报告。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

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深入开展选人用人工作自查的通知》要求,xx党委高度重视,迅速安排部署,并对照《通知》检查内容,对xx选人用人工作,进行了全面、认真、详尽的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报告如下:

1、加强学习宣传、提高认识。

多年来,xx一直高度重视干部的选拔任用工作,重视《条例》的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xx党委将学习贯彻《条例》工作列为重要议事日程,不定期的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和全体党员干部认真学习中央、省、市关于在选人用人方面的政策、法规,通过集中学习、专题讨论等形式,深刻领会《条例》及相关政策、法规的精神实质,从而进一步统一了思想,提高了认识。

2、强化程序意识,注重落实。

在选人用人工作方面,xx党委始终坚持严格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等政策法规精神和所要求的程序进行,一丝不苟的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严格执行民主推荐、民主测评、民主评议和考察报告等程序,并按照上级文件精神随时完善单位的工作措施。坚持群众路线与组织考核并举的原则,全面考查干部的德、能、勤、绩、廉,通过个别谈话和征求意见等多种形式,对候选干部进行全面了解,对考察中发现的问题和情况进行认真核查,坚持做到贯彻程序一步不缺,落实程序一步不错。

3、建立健全机制,强化监督管理。 一是加强制度建设。为了保证选人用人工作的纯洁性、严肃性,xx首先围绕选好人、用好人,在认真贯彻落实好《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等相关制度的基础上,制定了符合我社实际情况的相关的规章制度,认真落实了民主推荐制度和群众对干部选拔工作的知情权、参与权、监督权。二是进一步强化了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在完善制度的基础上,通过公示、开设举报电话、设立举报意见箱等方式,强化选拔任用干部监督机制,加强了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有效的防止了违反选拔任用干部原则、程序和纪律的现象发生。用健全的制度、科学的方法、良好的作风、严格的纪律在民主的监督下,把人选准用好。

4、严格执行组织人事纪律,杜绝选人用人不正之风。

xx党委认真贯彻落实组织人事纪律,带头学习宣传干部选拔任用有关政策法规,深入开展了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使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公信度进一步提高。经广泛、认真、深入调查了解,近年来xx在干部选拔任用上未发现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突击提拔、“带病提拔”、“带病上岗”、任人唯亲、指定提拔、弄虚作假、造假骗官、到龄不退等选人用人不正之风问题。

二、存在问题及改进措施虽然我们在选人用人工作中取得了一定成效,但是在工作中还存在着对《条例》学习不够透彻、配套机制不够健全等问题。 为进一步贯彻落实好上级选人用人制度和《干部任用条例》,xx将着重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结合《干部任用条例》与《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的总体要求,进一步建立健全选人用人配套机制,用纪律和制度规范选人用人工作。

2、不断完善干部考核考察办法。根据不同职务、不同责任要求,认真研究制定具体的干部考核考察标准,积极探索拓宽干部考核考察的深度和广度,扩大群众的参与面,自觉接受群众监督。

3、加大公开选拔和竞争上岗力度。通过制度创新、方法创新、手段创新,不断提高公开选拔的科学化水平和工作效率,全面推进干部竞争上岗。

4、建立调整不称职干部的有效措施。对在年度考核、干部考察中,经组织考核不称职干部的,坚决予以调整。

选人用人工作情况自查报告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信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年度选人用人工作情况报告

为深入贯彻县委组织部《关于印发琼中黎族苗族自治县关于开展选人用人情况专项检查工作方案的通知》(琼中组通字〔2015〕54号)文件精神,我单位高度重视,指派专人负责,对照检查方案要求对我乡选人用人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自查情况汇报如下:

目前,我乡总编制数58个,在编在岗人员37人,其中行政编制27个,在岗在编人员23人(含县直单位借用5人),缺编4人;事业编制31个,在岗在编人员14人(含县直单位借用2人),缺编17人。在岗不在编人员12人,其中省聘1人,县聘8人,乡聘3人。全乡共计工作人员49人,2014年以来,我乡共有3人调入县直单位,5人借用(跟班学习)到县直单位。

(一)加强学习,准确把握选人用人精神要求。

加强对2014年新修订的《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下称《条例》)及《关于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的意见》(下称《意见》)的学习,认真贯彻执行《条例》及《意见》的有关规定。首先,乡党委坚持个人学习与集体学习相结合,印发《条例》及《意见》至全体干部职工,并组织全体干部职工参加《条例》及《意见》专题学习会,对其进行了深入的学习,并在会上就《条例》中的一些条款进行讨论,加深对《条例》及《意见》内涵的理解,使每个干部职工对《条例》及《意见》的内容有了全面的认识,让领导干部职工掌握和了解选拔干部的原则、标准和程序。

(二)强化执行,科学民主选人用人。

我乡在实际工作中,始终按照《条例》及《意见》要求,坚持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的原则、基本条件、遵守任职资格规定,严格执行党政领导干部选人用人工作程序,做好民主推荐、组织考察、讨论决定等方面的具体工作,并把相关资料建档保存,保证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严格有序开展,使干部选拔任用真正得民心、顺民意。

(三)严肃纪律,防止选人用人工作中的不正之风。

在乡里重要岗位的人员安排过程中,乡党委严格按照《条例》有关规定,坚持原则,严格执行操作程序。在提名、讨论等各个环节中,认真听取各方面的意见,严格执行干部任用回避和交流等相关制度,本着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不搞个人说了算,不搞任人唯亲,干部任用工作得到了全乡干部职工的认同和肯定。

根据县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谈心谈话活动的相关文件精神和要求,我乡党委精心组织、周密部署,扎实推进谈心谈话活动,参加本次活动的有乡班子领导9人,谈话对象共30人,涉及全乡全体公务员、事业编制干部。

(一)加强领导,高度重视。

为加强对本次谈心谈话活动的指导,我乡成立了以黄有福书记为组长、王开宁乡长为副组长的乡干部谈心谈话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制定《2015年吊罗山乡干部谈心谈话活动实施方案》,按照乡党委书记与乡委委员进行谈心谈话;乡党委副书记、乡长与不是乡委委员的领导班子成员、不是领导班子成员的科级干部进行谈心谈话;各领导班子成员与其分管的内设机构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及干部进行谈心谈话的部署,将谈话任务层层分解,确保此次谈心谈话活动质量。

(二)明确内容,注重实效。

将此次谈心谈话与贯彻落实党员干部“三严三实”要求,加强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干部人文关怀、查找干部自身问题及提高干部执行力结合起来,深入讨论交流,增强党员意识,有效增强谈心谈话的针对性。

通过开展谈心谈话活动,组织上对干部的思想、工作和生活情况有了更加全面的了解,对群众反映的问题有了更加准确的把握,对当地两个文明建设情况和干部的现实表现有了更加直接的印象,从而增强了对干部进行教育帮助的针对性,提高了识别干部的准确性。同时,在谈心谈话活动中,进一步密切了班子成员之间和班子与一般干部间的关系,消除了工作上的误解,加深了相互了解和信任,增进了团结。

(三)集中整改,改进工作。

1、对谈心谈话活动中涉及的重大问题及意见建议,领导班子召开专题会议,进行研究。

2、在谈心谈话过程中对反映的问题和困难力所能及地帮助解决,不能马上解决的,要求做深入细致的思想工作,进行耐心的说明和解释,力求谈深、谈透,真正解决问题。

3、领导班子成员正确对待干部职工提出的意见建议,保证谈心的实际效果,增强互相信任感。本着实事求是的原则,从客观实际出发,打消思想顾虑。

4、不断加强领导干部队伍建设。加大干部职工教育培训投入力度,努力推进干部教育培训规范化。认真落实干部各项工作正常,努力解决相关待遇问题。

通过这次开展谈心谈话活动,使我乡全体干部职工在政治思想认识上都有了长足的提高,使全乡干部在工作中干劲倍增,增进了团结,化解了矛盾,解决了问题。活动的开展,切实增进了干部间的团结,为我乡发展创造了良好的人文环境,对建设富美和谐吊罗山乡提供了组织保障。

为做好此项工作,我乡成立了由乡纪委书记任组长的吊罗山乡领导干部出国(境)管理监督工作领导小组,对全体干部职工持有个人出国(境)证照、因私出国(境)信息登记及“裸官”的情况进行了全面的调查、清理和登记工作,全乡49名干部职工均无持有个人护照、往来港澳通行证、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等证件,无违规办理因私出国(境)证件情况;无领导干部配偶、子女移居国(境)外的情况。

在干部选人用人工作中,还存在着一些:一不足是学习《干部任用条例》还不够深入。主要表现为:某些干部对《条例》及《意见》的组织学习还不够细致,认识和理解还不够深刻,内容掌握还不够全面。对《条例》的学习还不够重视,有些条款和程序还不够熟悉。二是《条例》中规定有个别谈话、发放征求意见表、在考察干部中,主要是民主测评和个别谈话,通过听取谈话人的口头介绍,看民主测评结果及考察对象的总结材料,形式比较单一,手段比较简单,难以发现考察对象的深层次问题。

一是要严格执行《条例》。不断加强业务学习,练好基本功,特别是要精通《条例》,熟练掌握选人用人的方法、步骤,提高贯彻执行的自觉性。要采取多种有效形式宣传《条例》,让广大群众了解《条例》,引导广大群众正确行使知情权、参与权、选择权和监督权,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二是丰富考察方法,全面准确了解评价干部。三是要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继续深化选人用人制度的建设。切实加强干部队伍建设,打造一支立场坚定、作风优良、服务优质、群众满意的干部队伍。

选人用人和干部队伍建设

根据市委组织部2011年度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并召开专项会议,对干部选拔任用、整治用人不正之风、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四方面作了深入研究和探讨,对过去一年的工作情况进行了系统分析和总结,现将针对选拔任用工作情况反馈如下:

近年来,县委组织部高度重视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坚持民主推荐、民主测评、任前公示等制度,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大力加强监督和惩治力度,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确保实施过程的规范和透明。在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方面切实增强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的真实性和科学性,进一步推进了干部选任工作的民主化和科学化。全年共调整干部人(次),其中,提拔人,平调人,其他人,为干部工作步入科学轨道奠定了基础。虽然县委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上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但是也存在一定的问题。通过对全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认真分析,综述如下:

(一)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监督意识有待提高。部分群众监督意识不强,对干部路线、方针、政策以及干部的任用情况,对选拔任用工作了解不深。

(二)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监督力度有待加强。由于整治用人不正之风工作的监督手段比较单一,监督力度仍须进一步加强,并始终贯穿于推荐提名、考察考核、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

(三)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有待健全。从当前选拔任用工作民主评议结果看,干部选拔任用制度还不够健全、完善,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政策法规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选拔任用实施过程的可操作性仍须进一步加强。

(四)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仍须进一步推进。干部人事工作统一领导、分级管理、有效调控的宏观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通过不断推进和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立起一套选拔高素质干部队伍的用人机制。

(一)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经验不足。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惩治、制度等方面仍须进一步规范化、系统化和全面化,干部人事工作领导、管理、调控的管理体系有待进一步完善。

(二)干部选拔任用宣传力度不够。由于组织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宣传教育方面仍有欠缺,致使个别同志对选拔任用工作相关政策法规和实施细节不太了解甚至存在一定的误区。

(三)干部选拔任用制度不够完善。一些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法规、制度还不够健全,在制定符合规划工作实际和干部工作特点的实施办法及与之相配套的意见、细则方面有待完善。

(一)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各项规定。

1、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有关纪律。在每次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有关规定,认真落实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和人才发展规划《纲要》,形成科学的选人用人机制。领导干部带头做到廉洁自律,坚决打击搞钱权交易,从体制机制上解决问题,遏制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2、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程序。严格执行《干部任用条例》、“一意见三办法”等有关文件规定的程序,做到履行程序不走样。选拔任用干部的职能部门坚决把好程序关,严格按照程序办事。健全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规范干部选拔任用方式和程序,逐步完善干部的选任、交流、考核评价以及干部选拔任用的责任追究等机制,做到用制度选人、靠制度管人。改进选人用人办法,积极引进竞争机制,大力推行“阳光操作”,不断提高干部选拔的公开性和科学性。

3、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严格执行干部监督工作责任制,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监督检查不力的责任主体实施相应的制约措施,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健康运行。

(二)进一步推进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监督和惩处力度,从体制机制上杜绝选拔任用中的不正之风。凡是违反《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所选拔任用的干部,一旦发现,应立即处理;对不按《干部任用条例》规定办事的,坚决追查责任人和经办人的责任;对组织人事干部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的失职行为,严格按《组织人事干部若干规范》进行处理;对以权谋私者从重从严处罚。

2、进一步加强领导班子的作风和队伍建设。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强化责任意识,树立正确的宗旨观念,自觉接受基层、群众的意见,着力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保证每次选拔任用工作都能得到大家的公认。加强对领导干部坚持原则、自我反思、落实工作等方面的培养,能够在选拔任用工作的各个环节做到毫不松懈,严格程序。

3、进一步加强岗位教育培训,培养高素质人才队伍。要突出规划特色,本着务实管用的原则精心设计培训专题,根据不同工作岗位需要进行分层次、分类别培训,增强培训的针对性和有效性。要坚持不懈地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干部头脑,提高理论水平。要加强现代金融、现代科技、国际经济、法律法规和现代管理等知识的培训,拓宽知识面,优化知识结构,不断提高综合素质和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

(三)大力完善干部选拔任用各项制度。

1、建立用人质量评估体系。在对《干部任用条例》执行情况进行定期检查的基础上对用人情况作综合评估,并作为领导干部特别是一把手个人提拔任用的重要依据。增强领导对选人用人工作的责任感,促进领导依法依规选拔任用干部。

2、建立干部推荐、考察、讨论决定责任制和用人失察失误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和用人失误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3、建立干部任用监督巡视制度。挑选一批具有较高政治业务素质,敢于坚持原则,熟悉干部管理业务知识的同志组成巡视组,对选拔任用干部工作实施全程监督。

关于印发《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实施方案》的通知。

局机关各科(室、局),局属各单位:

现将滁州市财政局《进一步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和组织工作满意度工作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落实。

干部选人用人自查报告

根据市委组织部《关于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的通知》(甬组通[20**]46号)精神,我局对20**年7月至20**年6月期间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进行了自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局党委坚持把《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公务员法》、《公务员职务任免与职务升降规定(试行)》、干部提拔任用“四项监督制度”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等政策法规列入中心组学习和民主生活会重要内容,做到带头学习,熟悉掌握。20**年3月,中央关于《党政领导干部选拨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和中组部的“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局党委立即组织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负责人进行专题学习,要求党员领导干部按照“四项监督制度”,切实履行职责。为加大学习宣传力度,局还下发了《关于认真学习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四项监督制度”的通知》,要求把“四项监督制度”的学习和测试作为建设学习型党组织和学习型机关的重点内容。

同时结合党政换届选举工作,将中组部《关于严肃换届纪律保证换届风清气正的通知》和严肃换届纪律的“五个严禁、十七个不准、五个一律”通过农民信箱发送、印发给每个党员干部群众,组织大家认真学习,加强了对干部换届纪律的教育;并及时将《严肃换届纪律宣传手册》和《严肃换届纪律提醒卡》发送给相关人员,做到人手一份,领导干部和组工干部按要求作出了严肃换届纪律的书面承诺;通过组织多种形式的学习宣传,真正使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有关干部选拔任用的政策法规要求,为实施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夯实思想基础。

自20**年7月至今年6月,局党委选拔任用干部共5名,其中,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2名、森林派出所所长1名;直属事业单位科级领导干部2名。在上述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局党委都能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委关于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规定的原则、条件、程序和纪律选拔干部,不断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

一是严格坚持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条件、任职资格。在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中,坚决贯彻执行《条例》和《xx市市直单位中层(处级)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意见》,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用人标准,努力做到坚持原则不动摇,执行标准不走样,履行程序不变通,遵守纪律不放松。对特别优秀和特殊需要的干部,适当放宽规定的任职资格条件,也是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实施。20**年6月在选拔局办公室副主任时,我们将1名任正科级职务不满三年、思想政治素质好、业务能力强,工作业绩突出、群众公认度高的干部,报经市委组织部同意后,才列入竞争选拔对象。

二是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程序。对提拔局机关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领导干部,都由干部职能处室根据工作需要,结合市编办核定的职数和局干部实际情况,提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实施建议方案提交党委讨论同意,如提拔局机关处级领导干部的还报送市委组织部审核确定后向全局公布实施;坚持民主集中制原则,按照规定程序办事,做到未经民主推荐的干部不考察,未经组织考察和考察有问题的干部不提交党委讨论,与会班子成员达不到规定的人数不研究,未经集体讨论和任前公示的干部不任命。对干部选拔任用的推荐、提名、考察、酝酿、讨论决定等各个环节,都严格把好关。

重点把好“三关”:严把推荐关,凡选拔任用局机关中层(处级)干部和直属事业单位局管领导干部,都须经过大会投票推荐和谈话推荐。召开单位民主推荐大会,公布推荐职务、任职条件、推荐范围、方法程序、提供干部名册和具体工作要求;严把考察关,对确定的考察对象,由组织人事部门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进行严格考察。采取个别谈话、民主测评、实地考察、调阅人事档案等方法,着力全面掌握干部的德、能、勤、绩、廉情况;严把决定关,党委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坚持班子成员全部到会,与会成员对任免事项发表明确意见,在充分讨论的基础上,按照“集体领导、民主集中、个别酝酿、会议决定”的原则决定任免干部。同时,在不违反《干部任用条例》规定的基本原则和程序的前提下,我们从实际出发,做到坚持原则与灵活处理相结合,规范程序与注重实效相统一。例在确定考察对象环节,规定推荐结果与党委集体酝酿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不再专门召开党委会议集体研究,直接进入考察程序。我们认真执行有关规定,全面落实了任前公示、任前谈话、廉政谈话、实行一票否决制、任职试用期等制度,较好地保证了新提任干部的整体素质。

三是严格坚持竞争上岗。局在选拔任用2名机关处级领导干部时,都按照市委组织部关于《竞争上岗实施细则》的要求开展竞争上岗,认真制定实施竞争上岗方案,严格方案报批程序,保证选拔任用工作公开、公平、公正。20**年6月和20**年11月先后推出竞争局办公室副主任、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各1个职位,竞争职位公布后即召开动员会,鼓励所有符合任职资格条件的干部报名参加竞争上岗。后因办公室副主任职位因报名参加竞争上岗的人数形不成有效竞争且有合适人选的,经党委研究决定,按照《干部任用条例》的规定,直接通过民主推荐、个别酝酿、组织考察(含民主测评)、党委集体讨论决定等干部选拔任用基本程序产生提拔人选;而局绿化造林与林业经济处处长1个职位,因报名人数符合竞争上岗条件,则按竞争上岗方式进行选拔。

四是严格遵守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纪律。局党委始终把严守组织人事纪律作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重要内容来抓。每次干部选拔任用动员部署会上,局主要领导或分管领导都代表党委明确表态,严格执行选拔任用工作方案,确保干部选拔任用公开、公平、公正。同时,要求干部职能处室和有关工作人员严格遵守组织人事纪律,坚持公道正派,认真负责地做好选拔任用工作;要求干部和群众本着对事业、对同志高度负责的态度,认真负责地参与民主推荐。在推荐时要客观、公正、全面地分析和评价干部,坚持看本质、看主流,实事求是地向组织反映情况。以严肃认真的态度公正负责地投好自己的一票。对实施过程中的违纪行为和个人,一经查实,严肃处理。我们也设立了监督电话和举报箱,公开接受全体干部职工的监督。几年来,局在选拔任用干部工作中,规范有序,没有发现违规操作现象,也没有发生用人失察失误现象,从局开展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是满意的。

积极构建开放的工作体系,增强干部工作的透明度,做到选拔任用干部的政策让群众熟悉,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每项程序让群众明白,干部上岗的具体条件和要求让群众掌握,干部的基本情况让群众了解,切实把评价干部的标准和衡量干部工作的尺度交给广大群众,以公开见公平,以监督保公正。一是落实群众“知情权”。坚持在考察前把推荐的职位及条件、考察目的与任务进行沟通和征求意见,让干部群众先知情,再推荐。坚持考察预告制,给群众充分发表意见的时间和渠道。

二是落实群众“参与权”。在推荐工作中,坚持召开全局大会,组织全体干部进行民主推荐、测评和谈话推荐。

三是落实群众“选择权”。充分尊重群众意愿,把在民主推荐中得票数高的干部确定为重点考察对象,经过考察了解和征求意见后确定拟提拔对象。近几年,局提拔任用的干部都是在民主测评中得票多、日常表现好、工作成绩突出的'干部。

四是落实群众“监督权”。坚持对干部选拔任用的事先、事后监督。为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民主监督,提高选人用人公信度,在选拔任用前,我们将选拔任用干部的每个环节都公开,特别是在考察阶段,能够认真听取群众的意见;前年中组部关于“四项监督制度”出台后,我们按照市委组织部相关要求,又加强了对选拔任用干部的事后监督,前年下半年、去年年初和年末,分别在市林场和局机关2次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一报告两评议”,让全体党员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和新选拔任用领导干部进行民主评议,使干部职工在干部的提拔任用上,既有发言权,又有评议权,提高了群众监督的积极性,从而营造了群众监督的良好环境和氛围。从局一报告两评议情况来看,干部职工对本单位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总体评价是满意的。

虽然近年来我局在推进干部工作科学化、民主化、制度化的进程上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与上级要求和现代林业建设对干部工作的要求相比还存着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现在:一是学习宣传选拔任用工作的政策法规还不够系统深入;二是激励培养优秀年轻干部、为优秀年轻干部脱颖而出搭建平台、创造条件不够。我们将以这次市委组织部开展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情况自查为重要契机,采取切实有效措施,及时改进和加强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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