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热门15篇)

时间:2023-11-16 21:44:29 作者:琉璃 安全文明管理制度(热门15篇)

遵守规章制度是每个成员的责任和义务,它能够有效地维护组织的秩序和公平性。学习和掌握规章制度的原理和要求,有助于提升个人的素质和能力。

安全文明生产管理制度

1.1为强化工程建设各施工工地的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全面贯彻有关安全施工的法规、制度等,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保障施工过程中的安全和健康,确保工程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规定。

1.2在施工管理过程中,除本规定外,各单位还应执行《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及《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

1.3应严格遵循工程建设的客观规律,一切从实际出发,在确保人身设备安全、保证工程质量的前提下,严格按基建程序和合理工期组织文明施工。

1.4必须贯彻'管生产必须管安全'的原则,摆正安全、质量、进度三者之间的关系,要始终把安全工作摆在首位。做到在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施工质量及进度工作的同时,计划、布置、检查、总结、评比安全工作。

1.5安全工作要有法制观念,安全制度要有严肃性,制度面前,人人平等。

1.6在执行过程中,遇有和上级规定相抵触时,应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

施工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乙方对甲方对现场提出的安全隐患要及时采取措施进行整改,不得以任何理由拒收甲方发放的局部停工令、隐患整改通知、违约金处罚单。对拒收或对安全隐患不采取处理措施或整改不及时的,将对其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乙方在进行每道工序之前要对班组及工人进行书面的安全技术交底,其内容要具体详细,具有针对性,严禁代签名现象,否则,每次对乙方处以100元/份的违约金处罚,甲方安全部门有权拒收不符合要求的安全资料。

(3)乙方配备的专兼职安全员,需应定时地对本施工作业现场进行安全巡视检查,并作好巡视记录。对本范围内施工隐患要做到定整改责任人、定整改时间、定整改措施及定整改复查人进行监督整改,否则将对相关责任人员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或其它形式的处罚。

(4)对新进场施工从业人员,未进行三级安全教育培训的,乙方不得安排工作,违者,对乙方按照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5)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对无操作证的人员,对乙方处以1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勒令其换岗。

(6)现场施工从业人员必须熟悉本工种的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对不清楚操作规程上岗的,对分包处以5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

(7)进入施工现场不戴安全帽或不按照要求戴好安全帽的、人员形象不符合ci要求(胸卡、标识、编号、着装)、高空作业不按规定佩戴、使用安全带及穿硬底鞋、电工作业、电焊动火作业不按照要求穿戴防护用品,对乙方每人次100元违约金处罚,若超过3人以上5人以下对分包处以2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若超过6人以上对分包处以4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文明施工处罚规定。

(2)对进入施工现场衣衫不整、赤膊、赤脚或穿拖鞋的施工从业人员,对乙方处以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3)建立保卫制度,责任落实到人,对工作中脱岗或工作不负责的人员,如经发现,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4)作业班组在各自的工作范围内必须做到工完场清,材料(钢材、木枋、模板等)以及半成品使用后必须分类堆放,堆码整齐,违者,对分包50元/处违约金处罚。

(5)要注意成品与半成品的保护,对随意堆放以及对成品、半成品造成损坏者,将处以5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成品半成品要根据价值加倍赔偿。

(6)在施工现场内不准随地大小便,违者,对分包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标语、ci设计标牌以及其它安全警示标志有损坏和未经允许擅自移动的,违约金处罚50元/次。

(8)在施工区域内严禁打闹嬉戏,违者将对分包其处以50元/次违约金处罚。

(9)泥浆、污物、垃圾等严禁直接排入排水沟,违者一经发现,将违约金处罚200元/次。

(12)材料堆码高度不得超过1.6米,每发现一处对分包违约金处罚50元。

(13)严禁损坏消防器材,一经发现,将处以500元/人次的违约金处罚,并对损坏的消防器材加倍赔偿。

(14)在施工现场乱写乱画者,给予乙方5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15)每天施工完必须工完场清,未做到工完场清每检查发现一次50元~100元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从高处往下抛物或倒垃圾,违者对乙方处以10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7)凡在施工现场打架斗殴者,视情节轻重给与乙方500元~5000元违约金处罚,造成后果者送交公安机关处理。

临电管理处罚规定。

(1)线路架设应规范,并应有相应的安全措施,闸具、熔断器参数与设备容量,应当匹配,否则,对乙方将处以100--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严格执行“一机、一闸、一漏、一箱、一门、一锁”制,箱内配电应有明确的标识。电箱必须标明用途、责任人、编号、每日巡视表及线路图,对违反此规定乙方,将处以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机具应作接地保护,工作接地与重复接地应符合相应的规范标准,线路破损时,应及时包扎。否则,将对乙方每处100元的违约金处罚。

(4)、潮湿处作业人员照明必须使用36v以下安全电压,电箱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对违反这一规定的乙方将处以200~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5)非专业人员擅自接线的乙方,每次违约金处罚200元。

(6)非专业人员擅自使用电动工具或操作时违反操作规程的乙方,将处以违约金处罚100元/次。

(7)擅自乱接电源或将电线直接接插座者,给予乙方100元/人次违约金处罚。

(8)圆盘锯无接零、无漏电保护器的,或锯片有裂纹,无防护罩、分料器、防护挡板等装置,仍继续使用的,对乙方处以100元/处违约金处罚。

(9)钢筋加工机械应有保护接零,冷拉作业区和对焊作业区应设防护措施,否则,对乙方处以500元的违约金处罚。

(10)钢筋机械操作时,严禁在危险区域(如对焊机前方,张拉区前方,切断机前方,切割机前方等)严禁站人,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1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1)电焊机使用需专业人员进行,应有保护接零接地装置,并设立漏电保护器、二次降压保护器,露天作业时要设立防雨罩(棚)。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同时勒令停止作业。

(12)潜水泵必须有保护接零、接地、使用15ma防溅型漏电保护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3)所有机械设备必须根据国家及地区要求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使用,否则,将对乙方处以200元/次违约金处罚。

(14)氧气、乙炔瓶应由氧焊工领取,领取后应由氧焊工负责妥善保管。气瓶严格按照规范要求分开使用和存放,并配置灭火器,作业时办理动火证,专人监护,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15)电焊作业必须进行动火申请、配备消防器材、专人监护,临边作业焊花必须用专用料斗接住,不得任其散落,以免造成火灾事故,对违反规定并造成后果的将进行严惩。如若违反,一经发现,将对乙方处以500元违约金处罚,酿成后果造成损失的,按照损失金额双倍违约金处罚。

(16)严禁使用地拖板和不符合要求的电线、电缆,违者,对乙方的电线、电缆没收,并处以100元/次违约金处罚。

外架安全处罚规定。

(1)外脚手架搭设后要求及时办理验收手续,未经技术负责人、生产负责人、技术员、施工员、质检员、安全员一起验收合格,乙方班组不能进行下一道工序。凡未经验收,擅自进行下一道工序的,将对乙方处以500元/次的违约金处罚。

(2)脚手架立杆应垂直稳放在坚固的基础上,并加设符合安全规范要求的垫块。立杆禁止采用搭接,立杆与大横杆交点处应设置小横杆,横杆接头应按规范要求相应错开,并拧紧扣件螺栓,栏杆间应按规定设置剪刀撑。以上各条,违反其中任何一条,将对乙方处以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3)施工层应设1.2米高防护栏杆和20㎝高的挡脚板,脚手架外侧应用密式安全网进行防护,脚手板材质应符合要求。铺设时应进行满铺,不允许出现探头板。搭设卸料平台时,平台支撑系统不允许与外脚手架连接,如不按要求搭设将对对乙方处以200元/处违约金处罚。

(4)外架上不准有活动的钢管、木枋等材料,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5)外架钢管里面不准插有钢筋等物,防止拆架时发生坠物伤人,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元。

(6)脚手架拆除时,拆除的钢管、扣件等材料禁止往下抛掷,一经发现,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7)卸料平台的每次拆卸安装必须进行安全技术交底后方可进行拆卸安装,未经安全技术交底,擅自安装,将每次给予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8)卸料平台必须与外脚手架断开分离,不能落于外脚手架上,出现违章擅自使用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9)卸料平台使用必须挂设限载标牌,周边搭设1.2米高防护栏杆,安装20㎝的挡脚板,封闭严密,经验收后方可使用。否则每次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10)卸料平台转层安装时,必须保证平台上无材料、杂物等,防止高空坠物,出现一次高空坠物行为,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

高空坠物安全处罚规定。

(1)高空坠落物体,但未造成安全事故者,给予对乙方违约金处罚500元/次。

(2)高空作业故意抛物,造成伤亡事故的,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将责任人移交当地刑事主管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

临边、洞口防护安全处罚规定。

(1)临边、洞口处作业应进行防护,上下垂直作业应有隔离防护措施,对未设立防护或防护不到位的,将对乙方2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

(2)凡临边、洞口作业不系安全带的,或安全带系挂不符合要求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每人次200元。

(3)楼梯口、电梯井口均应设置防护栏杆,预留洞口、坑井应进行防护处理,出入通道口应设置安全防护棚,阳台临边设置防护栏杆,安全防护与工程施工同步及时设置,对未进行设置的,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并责令其整改,情节严重者将加重处罚。

(4)对擅自拆除或损坏防护设施者,对乙方100元/处的违约金处罚,因施工需要临时拆除防护设施时,须经甲方现场负责人允许,服从甲方施工员、安全员安排,并及时恢复原状,否则,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对外脚手架连墙杆私自拆除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元/处。

(5)作业面的电梯井口未进行水平封闭或封闭不严密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电梯井道内未按照要求每二层不超过10米设置一道水平安全兜网的,每发现一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1000元。

支撑架体安全处罚规定。

(1)模板支设时,严禁在支模架上堆放过重物品及散料,违者,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2)基准面2米以上高处作业应有可靠立足点,对未设立足点的,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3)模板拆除时,应在该层挂设水平兜网进行防护,并应在拆除区域设置警戒线,挂设警示牌并派专人监护,对违反此规定,对乙方违约金处罚200元/处。

凡违反以上规定的违约金直接从乙方进场向总包交的安全保证金内扣除,余额不足的在乙方工程进度款中扣除。

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戴好安全帽,高空作业系好安全带,穿好防滑鞋等,严禁在脚手架搭设现场吸烟。

2.脚手架搭设好经验收合格或正在搭设的脚手架,都应悬挂脚手架状态标识牌,脚手架安全搭设和安全文明使用宣传牌、脚手架文明使用奖罚办法宣传牌也悬挂在脚手架上,提醒人们遵守脚手架管理制度。

3.严禁酗酒人员上架作业,施工操作时要求精力集中,脚手架上操作禁止开玩笑和打闹、奔跑等。

4.脚手架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考试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凡患有高血压、贫血病、心脏病、恐高症及其他不适于高空作业者,一律不得上脚手架操作。

5.上架子作业人员上下均应走人行梯道,不准攀爬架子。

6.护身栏、脚手板、挡脚板、密目安全网等影响作业班组支模时,如需拆改应通知施工员由架子工来完成,脚手架拆改后不得降低其受力性能。没有施工员的安排,任何人不得任意拆改脚手架。

7.脚手架验收合格后,要保持好脚手架杆件和安全设防的合格状态,合格状态的保持由日常安全巡视、检查来完成,并要有记录,安全状态的脚手架杆件不变形、不位移、安全设防设施齐全。

8.不准利用脚手架悬挂手拉葫芦吊运重物,作业人员不准攀登架子上下作业面;不准推车在架子上跑动。塔吊起吊材料、物品时,在被吊材料、物品高于脚手架的高度并保持一定的安全距离后,吊臂才能向脚手架方向悬转,严禁塔吊起吊物体碰撞和拖动脚手架。

9.不得将模板支撑杆、缆风绳、泵送混凝土输送泵管、供二级配电箱电源电缆线等固定在脚手架上。

10.施工时在脚手架上使用电、火焊和拆除架子使用电、火焊时,离操作部位的下部30㎝左右部位应设接盛火星盘,并派专职监督人员检查防火工作情况,严禁火星和切割物溅落在脚手板上或其它易燃物体上。

11.脚手架使用时间较长,因此在使用过程中需要进行检查,发现基础下沉、杆件变形严重、防护不全、拉接松动等问题要及时解决。

12.要保证脚手架体的整体性,架体受力要均衡,不得将钢管、扣件、模板、建筑配件、材料的堆放在脚手架上,外装饰所使用的材料,下班时使用不完的材料要放在结构平台上、不存放在脚手架上。

13.严禁施工人员凌空投掷杆件、物料、扣件及其它物品,脚手架上的施工垃圾,集中堆放到平台上及时运走,工具用滑轮和绳索运输,不得乱扔。

14.使用的工具要放在工具袋内,防止掉落伤人;登高要穿防滑鞋,袖口及裤口要扎紧。

15.脚手架堆放场做到整洁、摆放合理、专人保管,并建立严格领退料手续。

16.施工人员做到活完料净脚下清,确保脚手架施工材料、扣件不浪费、不乱放。

17.运至地面的材料应按指定地点随拆随运,分类堆放,当天拆当天清,拆下的扣件和钢丝要集中回收处理。应随时整理、检查,按品种、分规格堆放整齐,扣件螺栓除锈刷油润滑,妥善保管。保持脚手钢管堆放场地的干净整洁。

18.六级以上大风、大雪、大雾、大雨天气停止脚手架作业。在冬期、雨期要经常检查脚手板、斜道板、跳板上有无积雪、积水等物。若有则应随时清扫,并要采取防滑措施。

19.倒料平台:倒料平台应根据倒料平台所标荷载卸料,严禁超重,每天使用的砂浆,砼必须清理干净,并不得堆放材料。

20.脚手架倒料平台,应悬掛管理制度标识牌,内容有承载力,管理制度,内容要简明扼要。

21.每天使用完脚手架清理干净脚手板上的砂浆。碎砖、砼及其它材料,经常保持脚手架整洁、干净。

22.脚手架上架设电缆,电缆要悬掛在绝缘子上,不得直接架设在脚手架上。

23.总施工,施工员,安全员在现场巡视时,时刻注意脚手架的安全情况,正常使用情况以及文明施工,随时制止不符合管理制度规定的操作行为。

24.结构平台上堆放脚手钢管时,荷载不得过于集中,也不可堆放时间太长,每平方米不得超过4kn,后浇带、悬挑板部位不得堆放脚手钢管和扣件。

24.脚手架使用安全管理情况的信息要及时反馈,每周在项目部会议作汇报,每月组织检查一次,存在问题及时整改。

宿舍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1)安防主管或安防班长担任宿舍长职务,负责宿舍的日常管理。

(2)必须服从宿舍长的统一管理,应自觉爱护宿舍的公用设施及物品,每日自觉整理宿舍内务。

(3)宿舍床位由部门主管统一安排,未经许可不得擅自调换宿舍及床位,若有调换需向部门主管申请。

(4)必须按“卫生值日表”自觉轮值,当值人员应做好房间内及公共部分的清洁卫生。

(5)必须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保持室内整洁、整齐,不得乱摆乱放,保管好个人贵重物品丢失自负。

(6)必须节约用水、用电,正确使用和自觉维护水、电及电器设施,确保住宿安全,宿舍无人时,需关闭门窗、天然气及所有水电设施及电器。

(7)住宿员工应爱护公共财物,保持宿舍现有的电视、桌椅、床铺等器具的完好性。如因疏于管理或恶意破坏,由具体责任人赔偿,责任不明确的,由同室人员共同承担赔偿责任,赔偿标准视具体情况而定。

(8)不得在宿舍随手乱扔烟蒂、垃圾、杂物等,不得在走廊、楼梯出入口和紧急通道处堆放杂物,违者记口头警告一次。

记口头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若出现个人安全事故自负。

(10)宿舍安全用电,宿舍内不得私自随意搭接电线接装电器;严禁使用“热得快”等危险电器;厨房做饭烹饪时注意安全;违者记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

(11)未经许可,不得留宿外来人员,如有发现记书面警告一次并罚款50元;若住宿员工直系亲属确需留宿,经由宿舍长书面申请批准后方可,留宿时间不超过二天;宿舍员工因故需在外住宿一个月以上,须事前知会安防主管;经批准后方可搬出宿舍。

(12)严禁携带易燃、易爆、剧毒、放射性等危险品及管制刀具、有杀伤力的器械进入宿舍区者,违者记严重警告一次并给予2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辞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3)严禁打架斗殴;严禁酗酒生事,严禁窃取偷盗;禁止在宿舍区聚众赌博;造成不良影响的记严重警告一次并给予200元处罚,造成严重后果的,辞退并按国家有关规定处理。

(14)员工离职(包括自动辞职、解聘等)时,应于离职3日内到办公室办理移交手续,清点财务,迁离宿舍,不得借故拖延,违者由公司强制迁出;员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员工宿舍住宿,应至办公室提出申请并立即办理宿舍相关物品移交手续,并于3日内将个人物品搬离员工宿舍。

(15)进入他人房间时要敲门,征得同意后方可进入,他人房间无人时禁止入内。

(16)本制度自颁布之日开始实施。

安全文明生产施工管理制度

1、各承包商在签订工程承包合同的同时,必须与业主签订安全责任合同书,否则不准进入现场。

3、当发生重大安全事故及设备事故时,各承包商应及时向业主、监理及有关上级部门通报。各承包商进行事故调查,分析研究处理办法时,监理及业主的有关部门和领导应予关心和帮助,并及时报告有关单位和管理部门。

4、监理和业主管理人员对施工活动中不安全因素提出监督意见,各承包商应立即采取措施予以改进。

5、承包商在开工报告中应专项列出安全文明施工保证措施,各级安全人员,应对同级施工组织设计(方案)及作业指导书安全部分进行审核。

6、各承包商必须重视文明施工,必须保持承包范围内的道路畅通,场地平整、清洁卫生,所有物品必须堆放整齐注意消除污染,每天工作结束后应对施工作业面作必要的.清理。

7、承包商每月25日向监理提交安全文明施工月报并报送业主,对施工现场的安全、文明施工情况进行总结。

8、由业主或监理组织,各承包商参加或承包商自我组织开展安全、文明施工竞赛活动,总结、交流安全文明施工经验,表彰先进。

9、各承包商安全部门应按年度制定安全活动计划,定期开展安全活动。各承包商进入场区施工,必须严格遵守国家、部颁的有关安全规程组织施工,并应制定严密的、切实可行的工地安全生产条例'及安全生产的有关要求。承包商必须对其施工人员的安全负全部责任。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在施工中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化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本工程将以建筑施工现场标准化工地的各项要求严格加以管理,创建筑现场标准化工地。

管理措施:

(1)贯彻文明施工的要求,推行现代管理方法,科学组织施工,做好施工现场的各项管理工作。

(2)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设置各项临时设施。堆放大宗材料、成品、半成品和机具设备,不得侵占场内道路及安全防护等设施。

(3)施工现场设置明显的标牌,标明工程项目名称、建设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项目经理和施工现场总代表人的姓名、开、竣工日期、施工许可证批准文号等。施工单位负责施工现场标牌的保护工作。

施工现场的主要管理要员在施工现场应当佩戴证明其身份的证卡。

(4)施工现场的用电线路,用电设施的安装和使用必须符合安装规范和安全操作规程,严禁任意拉线接电。施工现场必须设有保证施工安全要求的夜间照明;危险潮湿场所的照明以及手持照明灯具,必须采用符合安全要求的电压。

(5)施工机械按照施工总平面布置图规定的位置和线路设置,不得任意侵占场内道路。

(6)保证施工现场道路畅通,排水系统处于良好的使用状态;保持场容场貌的整洁,随时清理建筑垃圾。在车辆,行人通行和地方施工,应当设置沟井坎穴覆盖物和施工标志。

(7)施工现场的各种安全设施和劳动保护器具,必须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及时消险隐患,保证其安全有效。

(8)职工生活设施,符合卫生,通风,照明等要求。职工的膳食,饮水供应待应当符合卫生要求。

(9)做好施工现场安全保卫工作,采取必要的防盗措施,在现场周边设立围护设施。非施工人员不得擅自进入施工现场。

(10)严格依照《中华从民共和国消防条例》的规定,在施工现场建立和执行防火管理制度,设置符合消防要求的消防设施,并保持完好的备用状态。在容易发生火灾的地区施工或者储存,使用易燃易爆器材时,施工单位应当采取特殊的消防安全措施。

(11)遵守国家有关环境保护的法律规定,采取措施控制施工现场的各种粉尘、废气、废水、固体废弃物以及噪声,振动对环境的污染和危害。

(三)对于高空废弃物必须使用密封式的容器装好后用塔吊吊下,再运出现场;

(四)采取有效措施控制施工过程中的扬尘;在炎热干燥的天气时,由专人在现场及现场附近道路上洒水,以保持湿润,防止尘土飞扬;对于现场的容易飞扬的材料如水泥、粉煤灰等,采用适当的覆盖。

(五)为了降低施工中噪声对环境的影响,采用如下措施:

通过统筹安排,合理计划,限度地减少夜间施工的时间和次数;

在某些特殊时期内,如高考前夕,现场不安排施工;

砼施工采用商品砼,可降低砼搅拌而产生的噪声;

楼面模板采用胶合板模板,可比采用钢模板减少噪声;

教育工人在砼振捣时不得用振动器长时间振动钢筋;

车辆进出现场,专人指挥,减少或不鸣笛;

(12)搞好公共关系的协调工作。为限度地减少施工对周围环境的影响,我公司由专人负责公共关系的协调工程,随时听取有关方面对我施工的意见和建议,并在可能的情况下加以改正,满足有关部门的要求,使工程能顺利进行。

电厂安全文明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工作,预防火灾发生和减少火灾危害,保护国家财产和员工生命安全,维护公共安全和设备安全,保障应急救援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安部第61号令)、《电力设备典型消防规程》(dl5027-93)和《火力发电厂与变电站设计防火规范》(gb50229-2015)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定《国华电力公司消防安全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本规定)。

第二条 消防工作贯彻执行“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实行责任制管理,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条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依照本规定,建立健全消防安全制度,落实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确定各级和各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并予以公布、实施。

第四条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本部、各分(子)公司,也适用于其所属承包商。

第二章 消防组织机构

第一节 消防组织

第五条消防安全工作实行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公司总经理是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子)公司总经理(厂长)是本单位的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公司所属各部门、各分(子)公司各级、各岗位的负责人是该级、该岗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各级、各岗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六条公司生产负责人(生产副总经理)为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公司总经理负责,负责组织、实施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子)公司生产(基建)副总经理(副厂长),为本单位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负责牵头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各分(子)公司后勤负责人(副书记或副总经理),为本单位非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非生产(基建)区域消防安全责任负责,负责配合组织、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

第七条 公司设立消防安全委员会(以下简称消委会),统一领导和协调公司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八条 消委会设主任一人,常务副主任一人,副主任若干,委员若干。

1.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

2.公司生产副总经理担任常务副主任。

3.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

4.消委会委员由公司各部门正职和消委会主任、常务副主任推荐人员共同组成。

第九条 消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公司安健环监察部,是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

1.办公室设主任一人,由安健环监察部经理担任。

2.办公室成员若干,由生产、基建、消防、事故调查等人员组成。

3. 办公室设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第十条 各分(子)公司应设立消委会或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统一领导和协调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

1.各分(子)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组长)。

2.各分(子)公司生产(基建)副总经理(副厂长)、后勤负责人(副书记或副总经理)为常务副主任(组长)。各分(子)公司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公司副总经理、总工程师担任副主任(组长)。

3.消委会委员由各单位部门正职和主任(组长)、副主任(组长)推荐产生。

4.消委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生产技术部(安全技术部),是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归口管理部门,安健环部是消防安全监督部门。

5.办公室设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6.专职消-防-队、义务消-防-队归口管理部门是生产技术部(安全技术部)。

7.各分(子)公司所属各部门设消防安全责任人、所属多经公司设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并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8.班组设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一人。

第二节 义务消-防-队

第十一条 公司所属各分(子)公司均应建立义务消防组织。义务消-防-队长、副队长由各级消委会或领导小组任命。

第十二条 义务消-防-队建设标准

1.一般防火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按照不少于员工总数10%的比例标准建设义务消-防-队。

2.防火重点部门,义务消-防-队员按照不少于员工总数70%的比例标准建设义务消-防-队。

3.运行人员、库房人员全部是义务消防员。

4.义务消-防-队员应定期接受消防培训,义务消-防-队每年进行一次调整和补充。

5.义务消防员消防活动每季不应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年不少于一次。

第十三条义务消-防-队在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开展消防安全工作,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是义务消-防-队的指定成员。

第三节 专职消-防-队

第十四条  装机总容量400mw及以上大型发电厂应当建立单位消防站,承担本单位的火灾扑救工作。

第十五条  消防站建立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的有关的规定,并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验收。

第十六条  新建发电单位专职消-防-队的设置,应严格执行当地公安消防部门的建设审查意见。如需成立专职消-防-队,则必须在机组整套试运前完成组建工作。

第十七条 专职消-防-队应按照国家规定承担重大灾害事故和以抢救人员生命为主的应急救援工作。

1.专职消-防-队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业务指导,接受公安消防部门的调动指挥参加社会火灾扑救工作。

2.专职消-防-队应当充分发挥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专业力量的作用。按照国家规定,组织实施专业技能训练,配备并维护保养装备器材,提高火灾扑救和应急救援的能力。

3.专职消-防-队扑救火灾和应急救援,不得收取任何费用。

4.专职消防员消防活动每周不少于一次,消防演习每季度不少于一次。

5.专职消-防-队的队员依法享受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

第十八条  专职消-防-队消防车的配备应符合以下规定:

1.按照《消防法》要求应当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分(子)公司,消防车的配备不少于2辆。

2.建立专职消-防-队的分(子)公司,应设置消防车库,消防车库预留一个消防车位。

3.专职消-防-队员、扑救火灾和紧急救援的器材和设施符合专职消-防-队配备标准。

4.消防车装备、器材应严格执行公司《消防车器材配备标准》的规定。

第十九条对于装机容量在400mw以下的,未达到《消防法》建立专职消防站标准的各分(子)公司,应当与当地政府专职消-防-队同建共享,建立消防联保机制,并与地方公安消防部门签订消防安全服务合同,在合同中应明确以下条款内容:

1.专职消-防-队到达各分(子)公司火灾现场的时间不能超过5分钟。

2.各分(子)公司一级动火作业现场必须有专职消-防-队员监护。

3.专职消-防-队对各分(子)公司所属各单位的消防安全进行全面检查,对重点防火区域加强定期检查,对火灾隐患及时下发火灾隐患整改通知。

4.专职消-防-队参与各分(子)公司的消防演练和消防安全培训工作。

5.专职消-防-队参与各分(子)公司火灾事故的事故调查工作。

第三章生产厂区重点防火要求

第二十条生产厂区应划分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应建立岗位防火责任制、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消防安全措施,配置消防器材,制定灭火方案,并经常进行检查,及时消除隐患,杜绝火灾事故的发生。

第二十一条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应有明显标志,并在指定的地方悬挂标示牌,其主要内容是:防火重点部位名称、防火责任人、防火重点要求和警告标示等。

第二十二条 对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的岗位人员,应进行消防安全知识教育和防火安全技术培训。

第二十三条 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如需动火工作,必须严格执行公司工作票管理标准的规定。

第二十四条 生产区消防设备设施配置应符合公司《生产区消防设备设施配置标准》的规定。

第四章  消防安全职责

第一节 逐级消防安全职责

第二十五条 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保障公司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掌握公司的消防安全情况。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公司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批准实施公司消防安全制度、标准,确定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4. 批准实施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 批准实施公司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 监督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第二十六条 公司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

1.审核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2.审核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审核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检查其落实。

3.审核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检查其落实。

4.组织防火检查,督促火灾隐患整改落实。

5.监督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监督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监督各分(子)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维护保养工作。

7.定期听取各分(子)公司执行消防制度、标准和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

8.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

9.考核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0.定期向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1.完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12.组织召开年度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全年消防安全工作,表彰先进、处罚违章、部署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七条 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委员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审核完善公司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及考核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2.依照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规章制度,负责做好其管辖责任范围内的消防安全工作。

3.监督各分(子)公司开展防火、灭火宣传教育及普及消防知识情况。

4.定期听取各分(子)公司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5.审核公司重大火灾隐患的解决方案,督查重大火灾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

6.督查各分(子)公司防火组织的建立和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执行落实情况,审查消防制度、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

7.检查基建工程(新建、扩建、改建、装修)执行消防技术规范和履行消防审核手续工作情况。监督基建工程消防设施、设备、器材安装配备到位情况。

8.检查重点工程消防设施(设备)的安装及验收工作。

9.协调各分(子)公司、各部门做好消防安全工作。

第二十八条 公司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职责

1.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并组织落实。

2.拟订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拟订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落实。

3.拟订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组织落实。

4.开展防火检查,研究整改火灾隐患,制定重大火灾隐患整改方案并组织实施。

5. 组织开展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检查各分(子)公司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识维护保养工作。

7.检查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对消防安全责任制落实情况。

8.审核认定各分(子)公司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及灭火预案。参加基建工程消防建设审查会议,并提出建设审查意见。

9.参加上级召开的消防工作会议,并传达部署落实会议精神。

10.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提出对火灾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11.领导消委会办公室工作,处理日常消防安全工作。

12. 总结年度消防工作及拟订年度工作计划。

第二十九条 公司消防委员会办公室成员职责

1.贯彻公司消委会制定的各项工作目标,研究制定全公司消防工作重点,督促、检查各单位贯彻落实情况。

2.组织日常消防安全检查,根据不同季节、重大政治活动要求组织防火大检查。

3.协助检查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的履职情况及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

4. 协助审定各分(子)公司重点防火区域和部位及灭火预案。参加基建工程消防建设审查会议,并提出建设审查意见。

5.参加基建工程消防竣工验收,组织消防设施的交接。

6.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提出对火灾责任人或责任单位的处理意见。

7.完成公司消防委员会办公室主任安排的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十条 各分(子)公司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职责

1.保障本单位各项消防安全工作符合有关规定,掌握本单位的消防安全情况。对本单位发生的火灾事故负领导责任。

2.将消防安全工作与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管理等活动统筹安排,批准实施年度消防工作计划。

3. 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制度、标准和操作规程,确定逐级、各岗消防安全责任制。

4. 批准实施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

5. 批准实施本单位的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

6. 定期召开会议,听取消防工作汇报,研究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7. 监督防火检查,监督火灾隐患整改落实情况,及时处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8.监督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对专兼职消防干部、义务消防组织给予必要的支持和工作条件保障。

9.对于新建、扩建、改建、装修的工程,责成有关部门按规定办理消防审批手续。

10.带领员工扑救初级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

11.奖励、表彰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做出成绩的部门和个人。

第三十一条 各分(子)公司的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职责

1.审核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组织实施日常消防安全工作。对本单位管辖区域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审核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标准,审核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组织其落实。

3.审核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资金投入和组织保障方案,并组织其落实。

4.组织本单位防火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落实工作。

5.组织开展对义务消-防-队、全体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和培训,组织开展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的实施和演练。

6. 组织实施对本单位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畅通。

7.定期听取本单位执行消防制度、标准和日常工作情况的汇报。

8. 组织员工扑救初级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及处理火灾事故。

9.考核本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

10.管理本单位专职消-防-队和义务消-防-队。

11.定期向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工作情况,及时报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问题。

12.完成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13.组织召开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会议,总结全年各项消防工作,表彰先进、处罚违章、动员部署下年度工作计划。

第三十二条 各分(子)公司所属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标准,完成上级部署的消防安全工作,熟知本部门火灾风险状况,有针对性地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不发生火灾事故。对本部门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 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情况,制定消防安全责任制和各项管理制度,并组织落实。

3. 制定并落实消防安全检查制度,对发现的火灾隐患和不安全因素要认真整改,对本部门无力解决的问题,应及时上报。

4. 领导义务消防组织,利用各种形式对员工进行防火安全教育及培训,提高全员消防知识水平和防火意识,自觉遵守消防法规、规章制度,增强自防自救能力。

5. 委派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对本部门的消防器材,消防设施进行管理、检查等工作。

6. 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并组织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协助上级消防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7. 定期向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汇报本部门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8. 每年向公司消防组织申报消防器材的添置、维修计划。

9. 接受上级消防职能部门的监督、检查、指导,对上级机关提出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

第三十三条 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职责

1.按照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制度、标准的要求,负责实施对本单位的日常防火检查、巡查,督促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

2.负责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

3.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消防教育培训。

4.负责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制定培训和演练计划,定期组织演练。

5.记录消防安全工作开展情况,建立完善消防档案。

6.认真完成其他消防安全工作。

第三十四条  班(组)长职责

1.领导本班(组)消防安全工作,随时向上一级消防安全责任人汇报消防安全情况,对本班(组)发生的火灾事故负直接领导责任。

2.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确保本班(组)不发生火灾事故。

3.教育员工自觉遵守各项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结合实际实施和完善岗位消防责任制,按区域、岗位责任到人。

4.定期协同消防安全管理人对本班(组)进行防火检查,消除各类火灾隐患。

5.熟知本班(组)消防工作要点,对发现的不安全因素应及时整改,并做好整改记录,对无力解决的要及时上报。

6.检查维护消防器材、设施,保证其完好有效,发现消防器材、设施有损坏、丢失等情况应及时更换或上报解决。

7.发生火灾时,做到会报警、会使用消防器材,迅速组织员工进行扑救,保护好火灾现场,同时协助上级和有关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8.支持班组义务消-防-队的各项活动,提供必要的方便条件。

9.外出作业要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有关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及所在单位部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三十五条  义务消-防-队长职责

1. 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

2.熟知本单位的消防状况,对人员、设备、重点部位、仓库储存物资(可燃、易燃)等内容做到情况明、底数清。

3.在本单位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直接责任人的领导下,组织义务消-防-队开展灭火预案演习等各项消防安全工作。

4.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

5.发生火灾时,迅速报警和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调查火灾事故原因。

6.协助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完成其它消防工作。

第三十六条  义务消-防-队员消防安全职责

1.熟知本单位火灾危险性,掌握所配备的各种消防器材、消防设备的使用和操作方法,熟知本单位初起火灾的扑救方法。

2.学习消防知识,自觉遵守各项消防法规和消防规章制度,督促本岗位其他员工共同遵守各项消防安全制度,劝阻和制止违反消防安全制度标准、操作规程及其它不安全行为。

3.参加消防安全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参加消防知识的学习、培训以及灭火预案演习。

4.会维护、保养各类消防器材。会报火警,会使用灭火器,会扑灭初起火灾,会自救逃生。

5.发生火灾时,及时准确向公安消-防-队提供火灾现场情况,在火场指挥员的领导下,配合公安消-防-队疏散物资、抢救伤员、维持秩序、协助灭火。火灾扑灭后,保护好火灾现场,配合调查火灾原因。

第三十七条  员工职责

1.认真学习消防法规,提高消防法制观念。

2.遵守公司消防制度标准、安全操作规程,发现火灾隐患时,应及时整改或上报领导,避免发生火灾事故。

3.认真学习和掌握防火、灭火知识,积极参加各种消防技能培训及演练,增强消防意识,提高自防、自救及逃生能力。

4.有权制止各种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及安全操作规程的行为。有权拒绝接受违章作业指挥,对各种违章行为(指挥)可越级申诉,有权对违法、违章行为进行举报。

5.熟知本岗位消防情况,有责任维护本部门消防设施、器材完好有效。熟知本单位配备的消防器材种类、性能及使用方法,会报警及扑救初起火灾,会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

6.每日做好交接-班工作,下班前检查工作现场,切断电源及消除火种。不违章使用电热器具,不在生产现场内吸烟。

7. 全体员工都应做到“四懂”、“四会”,即:懂本岗位产生火灾的危险性;懂本岗位预防火灾的措施;懂本岗位火灾扑救;懂疏散逃生方法;会报火警;会使用本岗位消防器材;会扑救初起火灾;会组织疏散逃生。

第三十八条  公司各级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对本单位消防安全负主体责任,对下级单位负领导和监管责任。

第二节  组织机构消防安全职责

第三十九条  党委组织职责

教育党员、干部认真学习、贯彻、执行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组织党员、干部学习、宣传消防知识,积极参加防火灭火知识培训及疏散预案的演习。

第四十条  工会组织职责

公司各级工会组织,应积极配合所在单位、部门、工种、岗位做好消防安全工作,对职工及家属进行防火宣传、教育,组织开展各种形式的消防安全活动。

第四十一条  共青团组织职责

组织团员、青年认真学习遵守消防法规和公司消防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积极开展消防宣传、教育,参加义务消防活动,发挥共青团员在消防安全工作中带头作用。

第四十二条  公司消委会职责

1.贯彻执行上级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法律、法规,研究部署全公司消防安全工作,制定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督促、检查、考核各单位贯彻执行情况。

2.检查督促各单位确定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建立各级防火组织,建立健全各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3.领导全公司适时开展防火宣传教育及普及消防知识。及时组织防火安全检查,消除火灾隐患,改善消防条件, 完善消防设施。

4.筹集消防经费。组织审核、认定及研究解决重大火灾隐患。

5.协助公安消防机关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6.总结表彰先进,考核处罚严重违章行为。

第四十三条  各分(子)公司消委会(领导小组)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消防法律、法规和上级消防安全管理规定,研究部署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结合本单位的工作特点制定、完善岗位消防安全责任制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2.督促所属部门、承包商等确定消防安全责任人, 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

3.制定本单位年度消防工作计划,确定消防安全工作目标,落实消防经费。

4.组织消防安全检查,研究整改重大火灾隐患及制定整改措施。

5.制定本单位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并组织演练。督促、检查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及义务消-防-队工作。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活动。

6.组织年度消防工作总结、表彰先进。

第四十四条  企业专职消-防-队职责

1.承担企业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普及消防知识。

2.定期进行企业防火检查,督促有关部门和个人落实防火责任制,及时消除火灾隐患。

3.建立防火检查档案,按照国家规定设置防火标志。

4.掌握企业的道路、消防水源、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等情况,建立相应的消防业务资料档案。

5.制定企业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重点部位的事故处置和灭火作战预案,定期组织演练。管理及维护保养好消防器材、设施。

6.组织消-防-队员的日常训练和指导培训义务消-防-队。

7.扑救火灾,保护火灾现场,协助调查火灾原因、处理火灾事故。

8.定期向地方公安消防机构报告消防工作情况。

9.按规定应当履行的其他职责。

第四十五条  义务消-防-队职责

1.在上级消防组织和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的领导下,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单位消防管理规章制度,制止违反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行为。

2.开展防火宣传教育,进行防火安全检查,整改火灾隐患。有计划的组织灭火训练和演习。

3.熟悉消防知识和本单位的消防器材、设施、设备的灭火性能和操作方法。

4.发生火灾时,及时报警、及时扑救,保护火灾现场,协助有关部门追查火灾原因。

第四十六条  在公司内的项目承包商,当事人在签订合同中,应依照有关规定明确各方的消防安全责任。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经营、管理的单位,必须遵守本规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围内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第四十七条  公司内对于有两个以上产权单位和使用单位的建筑物,各产权单位、使用单位(可委托统一管理)对消防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疏散设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设施应当明确管辖范围、管理责任。

第四十八条  公司内员工公寓的物业管理单位,应当在管理范围内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职责。

1.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开展防火检查,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消除火灾隐患。

2.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保障公共消防设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标识完好有效。

第四十九条  建筑工程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单位负责。实行施工总承包的,由总承包单位负责。分包单位向总承包单位负责,服从总承包单位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

对建筑物进行局部改建、扩建和装修的工程,建设单位应当与施工单位在订立的合同中明确各方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责任。

第五章  消防安全义务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公安部《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公司各分(子)公司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第五十条  一般单位消防安全义务

1.认真贯彻执行消防法律、法规和公司制定的各项消防规章制度。

2.建立消防组织,落实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

3.对新员工做好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在员工中广泛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 定期进行防火知识培训和灭火技术训练,开展群众性的消防安全竞赛活动。

4.组织防火安全检查,及时制止纠正违法、违章行为,消除火灾隐患。对一时难以消除的火灾隐患,必须采取应急安全措施。对公安消防机关指出的火灾隐患,应按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及时报告公司主管部门和公安消防机关。

5.对重点部位安装的火灾自动报警,、自动灭火设备及消防器材应有专人负责维护管理,并保证完好有效。

6.确定防火重点部位,制定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灭火预案,定人、定岗、定责严格管理。

7.制定安全疏散和灭火预案,定期组织演练。发生火灾时,应立即报警并积极组织扑救,抢救人员和物资。火灾扑灭后保护火灾现场,协助公安消防机关做好火灾事故调查工作。

8.建立有效的值班巡逻制度,值班巡逻人员应坚守岗位不得擅离职守。同时掌握正确的防火和灭火知识。

9.对新建、改建、扩建和装修工程,其建设单位必须通过消防部门建审及验收,杜绝人为造成、遗留火灾隐患。

10.建筑物出租单位和使用单位,应签订防火安全责任书,明确各自的消防责任。

11.落实消防经费,保证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的`相对稳定,并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生活条件。

12.建立本单位的逐级消防安全责任制,并实施消防安全责任制的奖惩考核,奖优罚劣。

13.对于房屋建筑改变使用性质的,必须进行重新审核,其消防安全设防标准,按消防规范进行改造。

14.按规定设置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和应急照明设施,保证防火门、防火卷帘门、安全疏散指示标识、应急照明、机械排烟送风、火灾事故广播等设施处于正常投运状态。

第五十一条  消防安全重点单位除遵守第五十条规定外还应履行下列消防安全义务

1.制定并完善火灾扑救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应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实际演练。在消防安全重点部位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

2.将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以及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消防安全直接责任人等情况向公司消委会上报备案。

3.对本单位员工至少每半年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训。

4.建立健全消防档案。消防档案应当详实和全面反映本单位消防安全工作的基本情况,并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补充、更新。

5.严格执行动火作业管理制度。

第六章附则

第五十二条对在消防工作中做出突出成绩和贡献的,由公司消防安全委员会进行评比奖励。

第五十三条本规定由公司消委会负责监督实施,由公司安健环监察部负责解释。

第五十四条  本规定自文件下发之日起实施。

一、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意义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的具体体现。作为企业文化的一部分,安全文化代表了先进文化的发展方向,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任务就是宣传科学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员工的安全技术水平和安全防范能力,它代表了先进生产力的发展要求,其出发点在于提高-干部员工的安全文化素质,形成“关爱生命、关注安全”的舆-论氛围,最终目标是防止事故、抵御灾害、维护健康,它代表了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企业生存发展的需要。近几年来安全生产形势十分严峻,国家虽然三令五申,但是重特大事故仍然屡禁不止,特别是一旦发生事故,不仅会给企业造成重大的经济损失,而且打乱了企业正常的生产工作秩序,迟滞了企业发展的步伐。因此,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就是要造成浓厚的安全氛围,提高员工安全自主管理能力,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环境,使企业能集中精力抓生产,聚精会神搞建设。只有这样,企业才能在激烈的市场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是现代企业面临的现状所决定的。从安全生产工作的实际情况来看,企业发生的各类事故95%以上都是违章操作、违章指挥和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由于对行为后果的认识不同,人们即使面临同一个环境却会采取不同的行为方式。这种支配行为能力的形式,主要取决于人的安全文化素质。因此,加强企业安全文化建设,提高管理干部和员工的安全素质是企业事故预防的重要基础工程,是当前企业发展面临的一项重要课题,是企业文化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加强企业文化建设的首要任务。

二、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基本途径

1、加强领导,形成合力,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前提条件。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工程,它包括安全宣传、教育、管理、法制、经济等方面的建设和组织措施,涉及企业党政工团各个部门和单位,涉及千家万户和全体员工,必须加强沟通和联系,努力构建安全文化网络体系,动员方方面面的力量,形成党政工团齐抓共管的格局,发挥整体效应,促进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顺利进行。

一是要加强员工的安全理念的灌输,把各种安全理念、警句汇编成册,组织员工进行学习,并定期开展安全理念专题研讨、讲座、交流活动,提高员工对各种安全理念的认识程度,从根本上强化安全认识,提高安全觉悟,牢固树立“关注安全、关爱生命”的观念。

二是要加强员工的安全技能培训,规范员工的安全行为。一个人树立了正确的安全观念,掌握了一些安全知识,不等于就具有实际操作技能,只能是“应知”。要做到“应会”,还必须进行反复的技能训练。对此,要狠抓员工安全操作技能的强化性训练,有计划、分步骤地进行系统安全技能培训,定期举办各工种、岗位的安全知识考试,提高和巩固培训效果。同时,积极开展安全操作对抗赛、岗位安全操作技术练兵、突发事故处置演练和反事故演习等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安全技能训练活动,切实提高员工的安全操作技能和自我保护能力。

3、优化环境,开展丰富多彩的活动,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重要载体。良好的安全环境是企业安全文化的“硬件”建设,是安全文化建设成果的具体表现。因此,要充分利用广播、电视、板报、宣传栏等宣传舆-论工具,积极建设安全文化园地、安全文化长廊,开展安全知识竞赛、技术比武、劳动竞赛、安全座谈以及征集安全漫画、安全警句格言、举办安全签名等活动,在企业内部形成浓厚的安全文化氛围;要积极开辟安全学习园地,悬挂安全标语口号,设置安全橱窗,为员工提高良好的安全学习环境;要积极改善安全文化环境,安全文化环境建设向客户延伸、向关键岗位延伸,对重点部位进行美化、亮化、规范化,主要工作地点达到净化、牌板化、标准化,为员工创造一个良好的安全生产作业环境。要通过安全文化的物态化,依靠环境引导人,使广大员工受到了潜移默化的教育和熏陶,从而有效提升企业整体安全文化水平。

4、加强制度建设,构建长效机制,是加强安全文化建设的必要保证。安全文化建设是一项长期工作,要保证安全文化建设的健康发展,不能完全依靠强力推动和组织发动,必须以制度来保障,以机制来引导。要把开展安全文化建设纳入到企业两个文明建设的总体规划中,将安全文化建设作为一项长期目标,及时研究企业安全文化建设的方针、目标、任务、内容及相应的措施,使安全文化建设能够紧紧围绕企业安全生产的发展目标,切实把安全理念培育、安全行为养成、安全形象识别等文化实践活动与安全工作目标与规划、安全岗位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过程控制及监督反馈等安全生产实践紧密结合起来,真正使安全文化融入到企业安全生产管理的全过程。

总之,只要我们有意识的去培育企业安全文化,营造良好的安全氛围,就一定能为企业的健康、快速、持续发展保驾护航。

文明施工安全管理制度

1、为了规范操作,文明施工,加强施工管理,杜绝不良行为,预防安全意外事故的发生,提高施工队伍的综合素质,确保装修施工顺利进行,特制定如下管理制度,施工现场各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以便施工顺利安全。

2、施工现场大小便必须到临时厕所。临时厕所使用后要随时清洗。

3、材料构件等物品分类码放整齐。领用材料、运输土方,沙石等,不沿途遗洒及时清扫维护。

4、施工中产生的垃圾必须整理成堆,及时清运。做到工完料清。

5、现场施工人员的着装必须保持整洁。不得穿拖鞋、不得光着肚皮上班。

6、工棚必须保持整洁,轮流打扫卫生,生活垃圾,生产废物及时清除。

7、团结同志,关心他人,严禁酒后上岗,酗酒闹事,打架斗殴,拉帮结伙,恶语伤人,出工不出力。

8、对施工机械等躁声采取严格控制,

最大限度减少躁声扰民。

2、进入施工现场人员配戴好安全帽,必须正确使用个人劳保用品,如安全带等。

3、现场施工人员必须正确使用相关机具设备。上岗前必须检查好一切安全设施是否安全可靠。

4、特殊工种持证上岗,特殊作业配戴相应的劳动安全保护用品。

5、使用砂轮机时,先检查砂轮有无裂纹是否有危险。切割材料时用力均匀,被切割件要夹牢。

6、高空作业时,要系好安全带。严禁在高空中没有扶手的攀沿物上随意走动。

7、深槽施工保持做到坡度稳定,及时完善护壁加固措施。

8、危险部位的边沿,坑口要严加栏护,封盖,及设置必要的安全警示灯。

10、装卸堆放料具,设备及施工车辆,与坑槽保持安全距离。

11、大中型施工机械(吊装运输碾压等)指派专职人员指挥。

12、小型及电动工具由专职人员操作和使用。注意用电安全。

13、施工人员必须遵守安全施工规章制度。有权拒绝违反“安全施工管理制度”的操作方法。

开工进场的材料必须符合质量要求,严禁劣质材料进入施工现场,进场材料按指定地点,码放整齐。隐蔽工程须严格按照施工工艺,严禁偷、漏、减项。验收合格后,方准覆盖。

1、严禁将工具乱放在已经完成的木制品或地板、地砖上。所有已覆面板的清油工程或已喷漆混油工程,均应在其上覆盖塑料薄膜或其他纸、本质介质后方可在其上放置物品。

2、管道口、预留口、地漏在进场前用防潮棉封口保护。

1、剩余油漆、胶类妥善保管;空油漆桶、胶桶必须分类放置和处理;防止对环境造成污染。

2、施工现场严禁吸烟(包括外来人员),工作期间禁止喝酒、赌博、打架斗殴等,违者按有关规定给予处罚。

2、经常检查机械设备运行情况,电路和电器设备安全情况;

3、电锯、电刨转动部分要设防护罩,无人操作要切断电源;

2、每一种材料必须摆放在适当地点,整齐、干净;严禁乱堆乱放;

1、施工现场应根据工程大小和不同的施工阶段和周围环境及季节、气候的变化配备相应数量和种类的安全警示标志牌。

2、安全警示标志应设置在明显的地点,以便与作业人员和其他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易于看到。

3、各种安全标志设置后,未经施工负责人批准,不得擅自移动或拆除。

4、施工现场应设置专人负责施工现场安全警示标志,并定期对标牌、警示灯完好情况进行检查,发现残缺或毁坏的标志牌等要及时更新、更换。

5、施工人员要遵守安全警示标志牌要求,爱护安全标志牌,对破坏安全警示牌的行为要坚决制止,并按照相关制度进行处罚。

1、现场必须设宣传板一块,张贴各种制度、图纸和施工安排等。

2、施工人员及各班组之间要团结友爱、互相帮助,严禁在施工现场打架闹事,严禁在施工现场抽烟、喝酒、打牌、赌博。

3、现场及楼梯间过道必须每天及时清理垃圾,保持施工现场干净整齐。

4、材料堆放整齐、合理并有明。

文明安全管理制度

1.1为确保xx风电项目的安全、经济、高效施工,确保人、机、环境的和谐与安、健、环的统一,公司特制定施工现场安全管理规定。

1.2施工单位和业主单位的所有成员认真执行本规定中的条款。在施工过程中安生部将对公司管理部门、施工单位、责任人检查考核。

2.1发包方(业主单位)和承包方(施工单位)在施工合同执行期间必须严格遵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

2.2施工单位必须具备安全施工许可证及必要的资质证明,并将复印件交安生部存档。

2.3业主单位安全管理人员要经常深入现场,对施工现场安全生产进行检查。施工单位要建立项目经理为第一责任人的各级人员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安全管理专责人,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组织机构和管理制度,并认真执行。

2.4承包单位项目部承担起对生产现场人员、设备、原材料及施工场所的安全管理责任。

2.5施工现场所有施工人员必须与施工单位项目经理签订安全协议。

2.6施工单位随时对施工单位的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监督。承包方和发包方的职责及管理按《中国xx集团公司电力生产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和《xx有限公司发包工程安全管理规定》执行。

2.7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危险点预测分析,制定妥全措施,并确保有效实施。安生部对其进行审核、补充,对安全措施执行情况经常进行检查、指导,必要时给予相应的处罚。

2.8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防寒、防冻、消防、防汛及放暑降温工作,确保设施和施工人员安全。做好春、秋、冬及特殊季节期间的草原防火工作。

以上八项条款在施工前未按规定执行,工程项目禁止开工。

3.1施工单位项目部做好易燃易爆物品、化学物品、危险品的.运输、存放、使用和保管工作。

3.2所有施工临时电源必须加装漏电保安器;行灯电压符合《电业安全工作规程》规定。

3.3正在施工的建筑设备要有明显的警示标志,特殊作业场所(如:卷扬机操作棚、钢筋棚等)应有防护棚,当防护棚距离建筑物较近时,防护棚顶部要使用3—5公分后的硬质木板做棚顶;在高压电源附近区域作业时,应搭设隔离栏或采取其他的隔离措施。

3.4施工场地应平整无杂物,施工材料应存放在指定的区域,做到物品摆放有序,临时打的孔洞应及时封堵或采取必要的措施。

3.5施工单位在施工现场对汽、水、电源等系统进行接引时,必须由施工单位向业主单位提出申请,经安全生产部审柱批准后方可实施。在申请中应注明使用负荷、容量、使用时间等内容,严禁在使用中随意增加负荷。如必须增加负荷才能进行施工时,须经运行管理部重新核实容量批准后方可实施。

3.6大件设备吊装前,应先对起重设备钢丝绳或吊带进行载荷试验且合格。汽车吊的支撑脚必须垫上合格的枕木,起重物底部严禁有人通行或停留。

3.7起重设备应经有关部门定期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在起吊重物前应做好防止机械倾覆的事故预想。

3.8使用的机械设备应有操作规程,操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人与证件相符),还应安排专人负责检修及维护工作。

3.9严禁使用有缺陷的施工机械和工器具,电动工器具绝缘必须定期检验,并确保绝缘良好。

3.10电动机械应采用三相五线制(三火线、一零线、一地线),每一个设备必须重复接地,并具备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

3.11业主单位检查施工单位安全措施、组织措施、技术措施是否完各,在不能保障安全施工的条件下,不允许承包方开始施工。

3.12脚手架搭设必须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3.13施工使用的绝缘工器具应定期检验合格;工作人员要配备必要的劳动保护用品。

3.14在出现上下交叉作业时,施工单位应做好妥全措施,防止高空落物伤人。

3.15做基础坑挖掘或坑内施工时,应做好防止坍塌的安全措施。

3.16使用电火焊作业时,做好火灾预防措施,氧气瓶与乙炔瓶之间的距离大于8米。向室外倾倒燃料炉灰时,必须先用水湮灭,只有确认没有火星后方可倾倒。

以上十六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5000—10000元罚款。

4.1所有进入现场的工作人员必须经过安全教育,经培训合格后方可上岗工作。特殊工种的施工人员(电工、起重工等)必须经有关管理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

4.2患有电力生产禁忌症的人员不得从事本施工作业。严禁酒后上岗作业,严禁在施工场所戏耍、打闹。

4.3所有进入施工现场的人员必须正确佩戴安全帽,电气工作人员应穿绝缘鞋。对高压带电设备进行操作时,还应戴绝缘手套。

4.4高空作业必须系好安全带,必要时还应使用防坠器。作业人员严禁上下抛掷物件;严防发生高空落物。

4.5严禁穿高跟鞋、拖鞋进入施工现场,登高作业人员不得穿易滑鞋。

以上五项条款在施工中未按规定执行,对相关部门、单位和责任人处以1000—5000元罚款。

5.1任何人都有权及时制止违章作业,并对违章作业人员其进行批评教育,必要时业主单位要对施工单位给予处罚。

5.2施工单位必须接受发包方的安全检查、监督,在检查监督中如个别人发生出言不逊的现象,安生部有权终止施工。

5.3在风场室外发生一人次吸烟给子施工单位500元罚款,责任区发现一个烟蒂给予责任单位100元罚款。

5.4发生一次习惯性违章,对一责任人给予100元罚款,对施工单位给子1000元罚款。

5.5发生一次人身伤害未遂,对责任单位给予500—1000元罚款。

5.6发生一次人身轻伤或火险事故对责任单位给予1000—5000元罚款。

5.7发生一次重伤或火灾事故,对责任单位给子5000—10000元罚款。

5.8发生一人死亡、群伤或重大火灾争故,对责任单位罚款10000—50000元。

5.9制止一次违章对当事人给子100元奖励。

5.10避免一次人身伤害或火险事故对当事人给子500元奖励。

5.11避免一次重大火灾、重大设备损坏或重伤以上人身事故,公司将对有功人员给予通报嘉奖。

5.12对不能认真落实安全责任,不服从安全管理的施工单位,应立即清除施工现场。

6.1推广标准化作业,作业程序有条不紊、物品摆放有序,实施文明施工,保护生态环境。

6.2施工场所和生活场所必须干净整洁,车辆停放整齐,临时电源线敷设规范。

6.3施工单位在施工结束后,必须做到工完、料净、场地清。

6.4文明生产不合格一次给予责任单位100—1000元罚款。

7.1本管理规定由xx有限公司负责实施,对风场施工的安全生产和文明生产进行检查考核。

7.2被处罚单位和个人在接到处罚通知单当天内将罚款现金交到工程管理部。

7.3本管理规定由工程管理部负责解释。

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一、宣传教育群众学法、守法,遵守公共秩序和社会公德。

二、配合公安机关和其他治安保卫组织,制止各种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

三、协助公安派出所在特定区域、重要场所和要害部位监视看护,值勤巡逻,维护社会治安秩序。

四、协助公安机关参加大型活动和重要事项的安全警卫,维护治安秩序工作。

五、协助民警在指定的治安岗亭、交通要道设卡堵截,在复杂场所、重点部位和重点区域清查各类犯罪分子。

六、协助公安机关清理收容在城市流浪、乞讨人员和精神病人。

七、参加抢险救灾,维护社会秩序、保护群众安全。

八、发现重大刑事案件和治安案件,负责保护现场,并立即报告公安机关。

八、帮助群众排忧解难,帮助遇险群众脱离险境,帮助有困难的'群众摆脱困维。

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

1、未经项目部、施工队、班组安全教育,考试部合格的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作业,一经发现每人处罚50---100元。

2、进入施工现场所有人员未带安全帽,每人/次处罚50元。

4、酒后作业,每人处罚200元。

6、各种脚手架搭设,与结构拉结必须符合安全规范要求与规范相符,按规范设置剪刀撑、水平安全网和密目网,否则罚款500---2000元。

9、水平网架设必须符合有关要求,网内不得有杂物,否则每处处罚100元。

11、施工机械必须固定牢固,按规定搭设防砸防雨棚,安全防护装置齐全,所有电线不得拖地明敷设,漏电开关定期检查如果失灵请专业电工立即更换。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2、生活区、宿舍、库房、施工现场、木工加工处、木料存放处、电气焊加工处等必须按要求设置消防器材。否则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3、使用不合格的小型机具、手持电动工具、机械设备等无安全防护设施。配电箱、开关箱固定不牢固,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一箱的;用电线路无防护措施、配电箱损坏、无门、不合格的每项处罚100--500元。

14、塔吊施工作业期间、未按规定检测、无运行记录、雨季施工塔吊基础积水、无排水措施、吊运散料捆扎不牢、散落下来未造成人员伤亡的.、碰撞物体、脚手架等未造成后果的处罚200--500元。

15、在施工现场、生活区、出现打架、斗殴造成人员伤害的、寻衅滋事辱骂他人等根据情节轻重处罚500--2000/人处罚(情节严重的或逐出工地或交公安部门处理)。

16、施工道路平整无积水、生活区卫生整洁干净、环境卫生无污染、材料分规格码放整齐、砂石成方。现场渣土、垃圾等时清理的、专人负责、洒水降尘的;保持卫生。施工做到活完料净、场地清理未达到上述要求文明施工的每项处罚200--1000元。

17、明火作业、设施、设备部符合安全规定、无动火证或防火措施不到位、无证上岗作业;施工现场固定消防器材非火灾发生动用、挪用的处罚100--200元。

18、项目部例会迟到者、或无故不参加安全生产例会,班组没有班前安全讲话记录的每次、每次处罚50--100元。

19、使用裸露插座、塑料线、宿舍内私拉乱接电线、电器;使用电褥子、电炉、有长明灯、长流水现象;卫生、脏乱差等每项处罚100--200元。

20、脚手架基础未夯实、未垫通板、不坚固、不平整、雨季下沉悬空、有积水、无排水沟措施,处罚500--1000元/处。

21、物料提升机、卸料平台搭设与安全技术交底、施工方案不符、防护不到位、无限重标识、机械设备等进场未经有关单位验收,投入使用的处罚500--1000/天。

22、脚手架、楼层、屋面等不得集中存放超出安全规定的物料和零散材料一经发现每处处罚200--500元。

23、施工队无管理制度、没有建立安全责任制、没有按要求设置安全管理人员的处罚100--500元/天。

24、施工队没有安全教育台账、特种工作登记台账、及施工人员花名册、身份证复印件等处罚200元。

25、施工现场各种材料码放不齐、不符合文明施工安全要求的每处处罚100--500元。

26、违反安全、质量、消防、环境卫生、文明施工要求,经安全管理监督部门、监理、甲方、项目部发给安全隐患整改通知书和造成严重后果停工的由施工方承担主要责任。项目部处罚1000--5000元。

27、恶意损坏公共财产、不合理使用原材料、有浪费现象发生的根据情节轻重处罚200--5000元。

28、施工现场施工时施工队没有专职安全员巡视现场,安全管理不到位、施工人员不听从项目部管理人员管理的,处罚100--500元或清除出工地。

29、如存在以上问题被处罚的分包单位,由公司财务部门在劳务费中扣除。

安全文明小区管理制度

为保证小区内车辆的安全,各车主单位和个应自觉遵守停车场的管理规定。

一、一切车辆进出住宅小区的岗亭、门卫室,应自觉停车,接受检查和登记。违者不予进出小区。

二、凡机动车必须整齐地停放在停车场指定的位置。

三、居民住户的单车不得停放在楼梯口、走廊,必须整齐地排放在各栋门口统一单车棚里。

四、任何车辆不得停放在小区的消防通道上。

五、车辆进出小区必须凭出入卡,方可放行。晚上12时后驶出小区的车辆,一定要凭出入卡和该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和驾驶员的《机动车驾驶证》及居民身份证,经查验后方可放行。

凡违反以上规定,一律不予进出本小区。

文明安全管理制度

1、宿舍内要定人定铺,名单上墙并明确室长、安排宿舍卫生值日、遵守宿舍卫生值日制度。

2、宿舍内:a、不得酗酒b、赌博c、打闹d、不得乱拉乱接电线e、禁止发生明火f、不准使用电炉、热得快、电饭锅、电水壶等大功率电器,保证宿舍区内安全用电,防止发生触电事故。如有发现违反其中一条例,处罚直接责任人1000元/次,负责人1500元/次。收缴违规东西,不听者清除工地。

3、建立食堂制度,菜饭由施工承包班组集体解决供应,不得在宿舍内自开小灶,发现一次处罚1000元。开水由项目部组织集体供应,发现宿舍内自烧开水处罚300元/次。

4、宿舍内禁止男女混居,非本工地人员不得进入和留住宿舍,有人来访必须在门卫处做好登记手续。

5、施工工地原则上不准带小孩居住在生活区内,如确有特殊情况需要带小孩入住的,应严格带好小孩,不准带入施工现场。如有违规者罚款500元/次。

6、污水、废水、垃圾等应集中在指定场所倾倒,严禁随地大小便,厕所淋浴房内有专人管理。违反者处罚100元/次。

7、宿舍区规定统一晾晒衣服处所,不得乱晾乱晒,不得破坏绿化。

8、注意宿舍内卫生,勤开窗、勤洗衣被、床上用品及个人生活品要摆放整齐。保持室内窗明地净、通风良好无异味。如不按要求做到者,将处理代班负责人,罚款100元/次。

9、爱护公物公共设施、节约用水、节约电资源、保持宿舍内环境卫生良好状态。

10、要提高警惕,注意观察外来不明真相人的动态,发现可疑行为要及时向工地负责人报告(生活后勤管理)以便控制和查明情况,必要时向当地公安机关联系报告。

11、各班组负责人要天天检查并督促落实,工地负责人每周检查不少于2次,项目部每月检查不少于1次。

安全管理制度

为了加强对安全生产制度的管理,及时评审和修订安全生产制度,确保安全生产制度的适宜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规定。

本规定适用于公司范围内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标准评审和修订。

2.引用法规、标准。

《危险化学品从业单位安全标准化规范》。

3.1安全科组织有关的专业部门制订公司级的安全生产制度,并送达相关部门、单位进行会签,征求修改意见。

3.2安全科根据会签提出的修改意见,对初稿进行修改,形成审批稿。

3.3审批稿经分管经理审核后由总经理审批,发布实施。

4.评审与修订。

4.1.1评审的频次:正常情况下,每年组织评审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时,可随时组织评审。

a)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发生变化;。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安全生产相关的组织机构发生重大变化;d)管理机构的管理职责发生重大变化时;。

4.1.2评审组织:安全生产制度评审,本着制订部门组织相评审的原则。

4.1.3评审内容。

a)与法律、法规符合性;。

b)与企业发展总体水平的相适应性;。

c)与工艺流程和装置变化的相适应性;。

4.1.4评审输出。

4.1.4.1评审结果作为安全生产制度修订的主要依据之一。

4.1.4.2评审结果要形成书面材料,反馈给参加评审的人员和审批人。

4.2.1修订频次:正常情况下,每两年组织修订一次。当出现以下情况,可随时组织修订。

b)生产装置和工艺技术发生重大变化;。

c)新装置、新产品投产,现行管理制度不能覆盖其安全管理;。

4.2.2修订组织:安全生产制度修订,本着制订部门组织修订的原则,当制订部门发生职能变化时,由该职能的后续承接部门组织。必要时,需了解该制度的制订的原始背景。

4.2.3修订依据:

4.2.3.1国家行业的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条例。

4.2.3.3制度执行过程中,员工提出其它合理建议。

4.2.4修订后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要履行会签手续,最后由总经理审批后,修订版发布实施。

因特殊原因,终止执行的安全生产制度,按原审批程序申请批准终止执行。

文明安全管理制度

明施工管理规定,利用经济杠杆,激励现场安全文明施工管理和提高安全文明施工水平,特制订本制度。

2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xxxxxxxxxxx集团有限公司各项目部及各施工分包商。

3引用文件。

3.1原电力工业部1995年《电力建设文明施工规定及考核办法》。

3.2国家电网公司20xx年《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3.3dl5009.1—20xx《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

4工作程序。

4.1总则。

4.1.1安全健康与环境工作实行重奖重罚原则。对于及时发现和处理事故隐患,防止事故发生的施工人员给予重奖;对于工作失职、“三违”造成事故的人员给予重罚。奖惩拉开档距,严禁平均分配。

4.2.1奖励分单位奖励和个人奖励。

4.2.1.1单位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

4.2.1.2个人奖励分为:通报表扬;发放一次性奖金。

4.2.2奖励实施。

4.2.2.1对单位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提出意见,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2.2对个人的奖励由施工单位推荐。经现场经理审核和总包工程部复核,报项目经理批准。

4.2.3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单位和个人,给予奖励:

4.2.3.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有关上级文件精神。在认真开展安全教育,普及、宣传安全文明施工常识,杜绝“三违”、改善劳动条件和防止工伤事故或职业病危害中做出显著成绩者,一次性奖励500元。4.2.3.2长期坚守岗位、忠于职守、关心安全生产、经常指出施工现场不安全因素及提出切实可行整改意见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3在安全技术、工业卫生方面积极采取先进技术,提出重要建议,成绩显著者,一次性奖励500元。

4.2.3.4发现或消除事故隐患,避免发生重大事故者,一次性奖励1000元。

4.2.3.5发生事故时,积极抢救,防止事故扩大,使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免受或减少损失者(事故责任者不在此例),一次性奖励1000元。4.2.3.6安全文明施工活动中成绩突出者给予一定奖励。

4.3惩罚。

4.3.1安全、健康、环保规章制度不健全,给予该单位处罚2000元。

4.3.2违反《电力建设安全健康与环境管理工作规定》、《电力建设安全管理规程》中有关条款及有关安全文明施工管理规定的,每次处罚1000元—5000元(视违章情节而定)。

4.3.3施工单位未履行总包单位工程安全协议中有关条款的,处罚2000元。

4.3.4发现安全文明施工责任制不落实者,处罚2000元。

4.3.5重大施工项目、危险作业和特殊作业,检查无安全技术措施和无安全技术施工交底的或虽有安全技术措施,但未完全落实就强行进行施工者,处罚2000元。4.3.6施工单位未按安全协议规定配置专职安全员,处罚2000元。

4.3.7同一施工区域发现三人及以上群体违章的,对该责任单位按罚金总和加倍处罚。

4.3.8对违章罚款说情者给予同额罚款。

4.3.9对现场检查中发现的安全隐患,责任单位必须按总包单位在规定的时间内整改完毕并报验合格,不按时整改,每延迟一天处1000元罚款。

4.3.10罚款由安全监察人员开具违章违纪处罚单,以上处罚只对单位(条款已明确的除外),不对个人。

4.3.11责任单位收到处罚通知单三日内到总包财务交罚款,若逾期不交,总包单位将从本月进度款中双倍扣除。

5.违章处罚标准。

5.1.3酒后进入施工现场;

5.1.4随意移动、损坏、拆除安全设施或移作他用;5.1.5非电工私拉乱接电源;

5.1.6将电源线钩挂在闸刀上或直接插入插座内使用或一闸多用;

5.1.9用氧气作为通风的'风源或吹扫衣着;

5.1.10将点燃的焊、割炬挂在工件上或地面上,或作照明用;

5.1.20在不合格的脚手架或不牢固的构件上工作;

5.1.21不按规程、规定拆除脚手架,拆除时上下同时作业或将脚手架整体推倒;

5.1.31起重工作无统一明确的指挥信号,盲目指挥;

5.1.40钢线绳在已安装好的设备、构件上抛锚;

5.1.41氧、乙炔瓶等易燃、易爆危险品无安全施工作业票起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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