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位劳动合同版(通用12篇)

时间:2023-12-14 21:40:58 作者:梦幻泡

劳动合同的签订是保障劳动者合法权益、促进劳动关系稳定的重要举措。要想写一份完美的劳动合同,可以参考下面的几个范文,理解合同的基本结构和要素。

单位劳动合同

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

乙方(劳动者)姓名:____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国家有关规定,甲乙双方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订立本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选择以下第___种形式确定劳动合同期限:

(一)有固定期限:自___年___月___日起至___年__月__日止。

(二)无固定期限:自_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__止。

(三)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________时止。

其中,试用期自___年__月__日至___年__月__日。

(四)根据甲方工作需要和任职要求,乙方同意在__________岗位上工作。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工作岗位,双方签署的变更协议或者通知书作为本合同的附件。

(五)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标准。

(六)乙方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时间不超过40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1日。

甲方因生产特点不能按照前款执行时,经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批准,可以实行综合计算工时或者不定时工作制。

(七)甲方根据本单位的工资制度,确定乙方正常工作时间工资执行以下第___种方式:

1.甲乙双方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乙方月(周、日、小时)工资为___元。试用期的工资为___元/月(周、日、小时)。

2.甲乙双方实行计件工资制,计件单价为____元。

甲方提供食宿条件或者等同于提供食宿条件的,不得折算为乙方工资。

(八)甲方按月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每月___日前支付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九)甲乙双方实行周、日、小时工资制的,甲方应按双方约定的时间,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并由乙方签字确认。

(十)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的劳动安全保护设施、劳动防护用品和其他劳动条件。甲方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对女职工和未成年工实行特殊劳动保护。

(十一)甲方在乙方上岗前对乙方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在施工现场,甲方必须按照国家建筑施工安全生产的规定,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

(十二)甲方为乙方提供的宿舍、食堂、饮用水、洗浴、公厕等基本生活条件必须达到安全、卫生要求,其中建筑施工现场必须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

(十三)用人单位应当将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的有关情况在本单位内公示。用人单位和职工应当预防工伤事故发生,避免和减少职业病危害。职工发生工伤时,用人单位应当采取措施使工伤职工得到及时救治。

(十四)甲方依法制定的需要乙方遵守的劳动规章制度,应当在与乙方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告知乙方。

(十五)乙方自觉遵守有关劳动法律、法规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项规章制度,严格遵守安全操作规程,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乙方对甲方违章、强令冒险作业有权拒绝;对危害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的劳动条件,有权提出批评、检举和控告。

(十六)甲乙双方单方面解除本合同,应符合《劳动法》第25条、第26条、第27条、第31条和第32条的规定。乙方有《劳动法》第29条规定情形的,甲方不得随意解除本合同。

(十七)劳动合同期满或者当事人约定的劳动合同终止条件出现,劳动合同即行终止。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十八)解除、终止劳动合同时,甲方应当依据有关法律法规等规定出具解除、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书或者相关文件。

(十九)甲方依法解除乙方劳动合同,应当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的,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乙方根据《劳动法》第32条第(二)(三)项规定解除本合同,甲方也应按照《劳动法》及有关规定执行。

(二十)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低于施工地行政区域内最低工资标准的,要在补足低于标准部分的同时,依法支付赔偿金。

(二十一)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劳动合同时发生争议的,可先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当地(用人单位工商注册地或者施工地)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在15日内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二十二)甲、乙双方约定的其他内容如下: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十三)本劳动合同与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相违背的,依照国家法律法规及有关规定执行。

本劳动合同一式2份,甲乙双方各执1份。

本劳动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_乙方(签字)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者。

委托代理人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年月日签字日期:年月日

单位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同意,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1、本合同期限为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年月日止,合同期满聘用关系自然终止。

2、聘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聘用合同。

3、本合同期满后,任何一方认为不再续订聘用合同的,应在合同期满前一个月书面通知对方。

1、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岗位工作。

2、甲方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乙方的人身安全及人体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3、乙方必须保证自己具有相应岗位必备的资格。

乙方工作时间至,每个月休息天,端午节休息天,中秋节天,春节休息天,合同签订后,一个月内到卫生局办理注册。

乙方未经甲方同意超过一星期未上班,甲方有权扣除本月工资。

1、甲方有权根据乙方从事的岗位以及服务站的经济效益情况,确定乙方的工资分配。

2、乙方确保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前提下,甲方每月____日以货币形式足额支付乙方工资,月工资标准为元,加处方提成%。

1、乙方应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

爱护甲方的财产,遵守职业道德;。

2、乙方违反劳动纪律,甲方可依据本单位规章制度,给予纪律处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1、聘用合同依法签订后,合同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合同规定的义务,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合同。

确需变更时,双方应协商一致,并按原签订程序变更合同。

双方未达成一致意见的,原合同继续有效。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聘用合同。

聘用后被证明不符合聘用条件的;。

严重违反工作纪律或聘用单位规章制度的;。

故意不完成工作任务,给甲方造成严重损失的;。

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单位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乙方不履行聘用合同的。

1、乙方违反本合同约定的条件解除劳动合同或违反合同约定的保守商业秘密事项,对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应按损失的程度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1、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协商解决;。

协商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南昌市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2、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国家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立即生效。

甲方:乙方:

签约时间:年月日签约时间:年月日。

单位劳动合同

___(身份证号:_______):

因项目施工结束,不再与本公司有合作关系,期间多次电话联系,但你至今未到公司办理解除合同手续。公司在年月日已向你户口所在地发出了(离职手续催办函)后,本人未到公司办理相关手续,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公司决定自年月日与你解除劳动合同关系,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未回本单位办理解除劳动合同手续的,视为自动解除。

特此公告。

__有限责任公司。

单位劳动合同

自我国实行改革开放国策之始,原有的计划经济模式下的用工制度与人事制度与改革开放与市场经济发展无法适应,对此,我国率先在国营企业进行国营企事业用工制度改革,到1986年,以国务院《国营企业实行劳动合同制暂行规定》(国发(1986)77号1986年10月1日施行)为标志,在国营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到了《劳动法》颁布实施止,企业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劳动合同关系均转换为受法律调整的轨道。随后国务院办公厅以国办发[20xx]35号下发了《国务院办公厅转发人事部关于在事业单位试行人员聘用制度意见的通知》,《意见》规定“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人员聘用制度主要包括公开招聘、签订聘用合同、定期考核、解聘辞聘等制度。通过实行人员聘用制度,转换事业单位用人机制,实现事业单位人事管理由身份管理向岗位管理转变,由行政任用关系向平等协商的聘用关系转变,建立一套符合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求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至此事业单位的人事制度改革序幕正式拉开,开始试行聘用制改革,在事业单位推行聘用合同至今。

事业单位是指由政府批准,隶属于政府各行政主管部门,通过开展自身业务活动提供公***品和公共服务满足“社会共同需要”的社会组织。

1、有政府和企业不能也不宜涉足的非盈利服务领域;

2、较政府与企业要能降低交易协议成本;

3、并非政府专属。基于我国事业单位的独有的、特殊的特征,以及事业单位的社会功能,将现有事业单位划分为监督管理、经营服务和公共服务三大类。对不同类型的事业单位,分别采取回归政府、推向市场、保留和撤销等不同的改革方式,纳入各自的领域。而后在分类改革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化各自领域的改革,即回归政府的事业单位,按行政序列和公务员管理办法严格管理;对转企业的事业单位,纳入全市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按照国有企业的监管要求,加强管理,深化改革,兼并重组;保留下来的事业单位,要进行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的改革,有些要进行必要的整合。

(1)事业单位在编人员包括事业单位负责人、专业技术人员、管理人员和工勤人员。

(2)事业单位向社会招聘的无编制(编外)人员。

按照我国现行用工管理与干部管理体制,《劳动法》、《劳动合同法》原本与事业单位的多数事业编制内人员、员工没有直接的关系。就劳动合同而言,依据《劳动法》第2条之规定,也仅仅与由《劳动法》调整的事业单位中部分工勤人员(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以及在用人制度改革中,事业单位向社会招聘而不具有事业编制的招聘人员有关外,与实行了聘用制的事业单位的,签订《聘用合同书》的在编人员无关,他们均属于人事管理的范畴。

聘用制与原来制度模式的`重要区别就在于,必须给予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维权救济途径。在聘用合同与聘用合同履行争议实行过程中,聘用合同制设计者感到:若将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合并,必然在体制上、法律适用上出现大量的冲突,而劳动与人事两者分开后,除原有冲突仍存在外,还产生了大量的新问题。尤其事业单位“人事法律”至今仍处于空白的状态,不论人事争议仲裁与审判都存在较大难度,需要得到法律的支撑。于是向全国人大提议,将人事制度改革中推行的聘用合同纳入劳动合同一块立法,原本全国大人也有所考虑,但最终还是因两者管理体制与可适用的法律严重缺失,形成差异巨大,最终全国人大还是将“聘用合同”部分取下,仅出台了《劳动合同法》。为了将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之间的关系纳入法律调整范围,但在《劳动合同法》主体调整范围又不可能与《劳动法》第2条规定相冲突,于是以《劳动合同法》第96条设立了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合同的适用。

《劳动合同法》第96条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问题是,第96条规定的是“聘用制的劳动合同”,显然从第96条的条文文意上看,立法机关未将聘用合同纳入,那么第96条所规定的“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就存在两层问题:1、条文中的“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的范围是哪些?2、条文中的“劳动合同”的范围是哪些?对于这一问题,先看人大常委会法工委《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简称《法工委释义》第96条的条文释义。

该条释义如下:

事业单位是具有中国特色的组织。所谓事业单位,是指为了社会公益目的,由国家机关举办或者其他组织利用国有资产举办的,从事教育、科技、文化、卫生等活动的社会服务组织。国家通过编制管理实现对事业单位人员的配置和调控。按照国家财政拨款的多少,可以将事业单位分为三种: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差额拨款的事业单位和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我国事业单位数量众多,类型不一,队伍庞大。截至20xx年底,全国事业单位总计126万个,涉及教育、卫生、农业、文化、科研等多个领域,职工人数近3035万,其中正式职工2923万(包括原固定职工和使用期限在一年以上的合同制职工)。职工人数中教育业占51.3%,卫生业占14.3%,农业占9.5%,文化业占5.1%,科研占2.4%。

国家对事业单位实行编制管理,按照编制核算拨款的数额。目前事业单位编制都是多年前核定的,编制基数多年不变,不能满足事业单位不断发展的需要。在编制满额的情况下,各事业单位只好大量扩充编外人员和其他人员,这样造成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复杂,人事管理分割。事业单位人员结构,归纳起来分为三类:第一类是编制内聘用人员,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和无须签订聘用合同的编制内聘用人员;第二类是编制外人员,包括档案内部管理的编外人员和档案外部管理的编外人员,编外人员一般实行企业化管理,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第三类是劳务派遣人员,是通过劳务派遣形式招用的。

事业单位人员是否应当纳入本法进行调整,是立法中争论比较大的一个问题。反对的意见提出,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有本质的区别,不应当纳入劳动合同法调整。从目前我国事业单位改革的发展趋势看,履行公共管理职能的事业单位要变成行政机关,从事经营的事业单位要回归企业,从事公共服务的如教育、卫生、文化、科研等事业单位,还要保留公共服务的职能,按照事业单位进行管理。事业单位有编制、有财政拨款。内部管理机制与企业也不一样,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在合同期限、试用期、加班费、工资、福利、保险等方面都有自己的特殊性,都与企业不同,它与国家机关比较近似。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只是要比公务员要有一点灵活性,但不是完全推向市场。聘用制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性质不一样,调整的手段也不一样。如果将事业单位也纳入劳动合同法管理,将比较难以处理好本法与事业单位改革和社会保障体系完善之间的衔接,并可能产生其他新的社会问题和矛盾,会引起事业单位管理的混乱,出现不安定因素。处理事业单位的问题,应当循序渐进,把管理体制理顺后,再对事业单位人事制度进行立法。这样比较妥当。赞成将聘用合同纳入本法调整的意见认为,长期以来,我国人事制度是由政策和行政文件相结合建立起来的,调整人事关系几乎没有一个完整的法律规范性文件。1994年劳动法颁布时,企业的劳动关系由劳动法调整,对事业单位职工是参照公务员管理体制进行管理。公务员法出台后,公务员法将事业单位的工作人员排除在适用范围之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不能参照公务员法,如果也不适用劳动合同法,那么,对事业单位人员的权利保护缺乏法律依据。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虽然有不同的地方,但本质上并无区别,不应存在两种合同制度,不应当两个部门管就变成两个性质的合同,将聘用合同纳人劳动合同法的适用范围,解决事业单位人员实体权利保护无法可依的局面,有利于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制化和规范化,有利于保护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合法权利,有利于促进我国事业单位的改革。

考虑到目前事业单位正处于改革过程中,用人制度的情况比较复杂,事业单位的聘用合同具体特殊性和复杂性,将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工作人员纳入本法调整需要慎重。同时,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的表述,另外在本条中规定:“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对事业单位聘用制工作人员的劳动合同如何适用本法做出特别规定。这样规定,既解决了本法与现行的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制度的衔接,解决了事业单位聘用合同无法可依的局面,也为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留下空间。

上述释义可以说是相当的矛盾,既承认与肯定了现行劳动用工管理与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分为两类不同的体制,既点出了人事政策与劳动法在两类管理体制上的冲突之处,却又抱住“实质上的相同”不放。明知“人事法律”呈空白状态,强调聘用制下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签订的合同需要《劳动合同法》作实体法支撑,而在《劳动合同法》中却又排斥了聘用合同,八面玲珑,左右矛盾。这与最高人民法院法释[20xx]13号司法解释所作的明知“人事法律”空白,却要适用“人事法律”,而后又开个“人事法律没有规定的适用劳动法”口子的做法完全如出一辙。不说太多,就仅仅说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加班费一项,那怕不发加班费给换休,对事业单位来讲,财政以及事业单位生产经营科研的实际,都不现实,无法完全做到。理论上讲,《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对劳动者付出劳动后的相关报酬的规定均为强制性法律规定,事业单位如何适用与执行,无法执行的受劳动行政部门检查监督与处罚又当如何?大量的实践操作问题都将因《劳动合同法》生效后,从适用第96条中凸现出来。

1、《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田开友主编农村读物出版社释义表述为“现行事业单位聘用制劳动合同制度”,而没有涉及聘用合同。

2、《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实务100讲》曹可安主编京华出版社没有涉及聘用合同。

3、《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与案例分析》郑功成程庭圆主编人民出版社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释义中涉及第96条,释义为“这样就把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与劳动者建立的劳动关系纳入了调整范围”。

4、《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辅导读本》黎建飞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释义为“只有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才适用该法”。

5、《劳动合同法要点解读大众版》法律出版社释义为:

2、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适用《劳动法》;

3、文、教、卫生、科研机构等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的适用《劳动法》,自然也就适用《劳动合同法》,签订聘用合同的按第96条处理。

6、《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全国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姜俊禄、北京律协劳动和社会保障法专业委员会主任王建平联袂主编中国法制出版社本条是关于事业单位劳动关系的法律适用的规定。

7、《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释义与案例精解》滕晓春、李国志主编中国民主法制出版社释义为:在事业单位中享有事业单位编制的人员不是公务员,但他们与事业单位之间也不是劳动关系,不适用劳动法,应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在事业单位中,也存在着一定数量的工勤人员,如司机、打字员、清洁工等,他们与事业单位之间建立的是劳动关系,适用劳动法,故也应适用《劳动合同法》。

8、《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精解》江平顾问、李欣宇、隋平主编中国政法大学出版社《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条文释义与适用》吴高盛主编人民法院出版社直接表述为“聘用制劳动合同”,而根本没有涉及到聘用合同。

从上述专著的释义或表述可以归纳为,第96条是针对《劳动法》第2条第2款规定的进一步规定,即实行聘用制事业单位与劳动者事业单位中的部分人员签订是劳动合同的应适用《劳动合同法》,而不是对《劳动合同法》适用主体的补充,更不是增加。事业单位与其在编工作人员签订的聘用合同则不适用《劳动合同法》。

1、第96条没有必要对第2条进行劳动合同的主体进行补充,正如第2条在《劳动法》基础上增加“民办非企业单位”一样,直接增加即可。

2、第96条所表述为三层:一是“实行聘用制”;二是“工作人员”;三是“劳动合同”,因此,从文意上看,只是对《劳动法》第2条第2款的进一步说明。

3、第96条设立的另一层意思是,在事业单位中的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法律适用中,存在着“既有对全面实行劳动合同的规定,又有对实行劳动合同某一方面的规定,有时会出现既是旧法又是特殊法等情况,需要法律明示适用原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释义》姜俊禄、王建平主编”。前者三点是符合多数专家学者对第96条的理解与释义。

4、《法工委释义》第96条的条文释义中指出“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笔者注: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的表述”显然是针对的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作出这样的理解,其理由再简单不过,即事业单位包括国家机关中签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已受《劳动法》实体法的调整,而“缺乏实体法依据”恰恰只有签订聘用合同的在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如果对这条释义没有理解错的话,那么就引出下面的若干问题。

单从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条文看,其表述本身似乎存在诸多问题:

正如前面所述,按照国办发[20xx]35号文的“事业单位与职工应当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政策和本意见的要求,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通过签订聘用合同,明确聘用单位和受聘人员与工作有关的权利和义务”规定,事业单位实行聘用制,其工作人员全部编内人员签订的均是聘用合同书。而签订劳动合同只有工勤人员和编外招聘人员。聘用合同书除建立聘用关系外,本身也确认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原本存在的人事关系,但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的人事关系不是由聘用合同所建立的,而是在进编制录用所建立的,即没有与具体单位签订聘用合同,但只要进编录用就建立了人事关系,至今具体到哪个单位上班工作,相对人事关系的建立已不重要。它与劳动关系不同在于,虽然《劳动合同法》强调以实际用工之日建立起劳动关系,但与此同时《劳动合同法》又强制必须签订劳动合同最长不超过一个月必须签订或称一个月宽限期,因此签订劳动合同书也就确认了劳动关系的建立。第96条中的“工作人员”是狭义的,应当不包括签订聘用合同的人员。

第96条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似乎表达的是聘用制下签订的是劳动合同的意思,或者说聘用合同书与劳动合同书是一回事。如果表达的聘用制下所签订的合同就是劳动合同,那么就推翻“聘用合同”的模式,法律应当规定直接采用劳动合同书,在《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直接加入聘用制事业单位这一主体就行了,没有必要设立第96条。

审视《劳动合同法》第2条“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企业、个体经济组织、民办非企业单位等组织以下称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适用本法。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依照本法执行。”其第1款规定中仅较《劳动法》仅增加了“民办非企业单位”一个主体,根本没有事业单位工作人员,也没有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这一主体。而第2款“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与其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正是对事业单位中原本就有的这类人员,即《劳动法》第2条确定的,部分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即无编制向社会招聘的人员。这类人员原本就与事业单位签订劳动合同书,原本就受劳动法调整,自然也就是受《劳动合同法》调整的主体之一,因此,可以将《劳动合同法》第2条第2款规定应为签订劳动合同的工勤人员和外聘人员,而不是大多数事业单位在编签订聘用合同的工作人员。

《法工委释义》中提到“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因此,本法第二条关于劳动合同法的调整范围维持了劳动法第二条第二款国家机关、事业组织、社会团体和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劳动者,依照本法执行的表述”似乎有第96条是第2条的补充之意,理由是释义中“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并没有列举也未做具体区分,应当理解为包括在编工作人员。如果没有理解错的话,第96条本意是让聘用合同书适用《劳动合同法》。

“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未作规定的,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这样的规定,看上去不错,但对于聘用合同目前没有法律规定,也没有国务院规定,大概只有人事部以及各省市人事部门规定的状态来说,是很难执行的。另外,对于与“事业单位建立劳动关系的劳动者”,《劳动法》早已规定清清楚楚,根本没有重复规定的必要,《法工委释义》“考虑到事业单位中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如不纳入本法调整,将缺乏实体法依据,其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与《劳动法》大相径庭。

说到底,聘用合同与劳动合同的本质区别在于,劳动合同反映的是以劳资条件为主的劳动关系,理论上讲劳资关系是平等主体之间的劳动法律关系。而聘用合同反映的是,行政管理体制下的人事行政管理关系,这种关系自始就是不平等的,且也不具有法律特征,即不是一种法律关系。因此,即使要适用,也只能在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直接涉及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切身利益和相关权益方面适用《劳动合同法》。因此,第96条似乎应表述为:

第96条事业单位与实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员订立、履行、变更、解除或者终止聘用合同,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照其规定;未作规定的,涉及工作条件、工资待遇、社会保险、福利待遇等方面依照本法有关规定执行。

3、目前尚有大量的事业单位尚未进入社保体系,如何适用《劳动合同法》。

1、众所周知,法律是调整各社会关系的规范,但不能说凡社会关系就存在法律关系,应当认真透析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之间人事关系的内容与性质,符合法律关系调整范围的方可纳入。

2、关于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规范聘用合同以及人事关系缺失法律规范,至少目前没有实体法律规范,就如同结婚时没有婚姻法,多半只能由家长确认、摆婚宴婚礼议式、登报申明让局部社会来知晓,借以达到“告示”夫妻关系,但不能说,这一关系是某一婚姻法上的夫妻关系。

3、人事关系中,事业单位的权力可以说出个1、2、3...甚至数不清,而工作人员的权利就不知从何而说,即法律关系上的权利义务内容缺失。

4、通常事业单位在履行职能时行使部分公权力,即通常所称的“行政法授权的行政权力”,这是我国社会关系中的特殊现象与独有组织机构,对此不少专家学者认为,在社会转型期间,事业单位应当按其职能特征分流为国家机关与企业化两类,如原为司法行政机关主管事业单位的律师事务所现已转为合伙制等类型的组织,又如原为事业单位的城管队现已升格为国家机关之一的“城市管理执法局”,律师、城管执法局工作人员与单位之间的关系分别《律师法》、《公务员法》规范与调整。正是由于事业单位人事关系的特殊性、政策性、非权利义务性,不可能有与之相对应的法律来加以调整。

5、本次立法机关试图以《劳动合同法》第96条的设立,来让事业单位与工作人员之间的聘用合同有实体法来调整,让聘用合同关系成为法律关系。让聘用合同与人事关系实现分离,让其建立用人关系、让《劳动合同法》调整聘用合同中规定或约定直接涉及工作人员的权益与切身经济利益部分,这一良好初衷无疑是可取的,思路也是正确的。

6、如果说,第96条包含有事业单位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的意思,其最为关键的是,立法机关要尽快规范与明确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所享有并应承担的权利义务。

不论怎么说,无论在法律制度上、人事制度存在怎样的问题,《劳动合同法》已出台,并距今仅有不足半年时间就要生效施行了。对于实行了聘用制的事业单位,国家必须尽快明确第96条的所指的,一但明确聘用合同适用《劳动合同法》,至少实行聘用制的事业单位的用人管理应当符合其规定。如果说“凡采用事业单位与其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的,不适用《劳动合同法》”则另当别论。但这必须要立法部门或有权机关做出明确的具体规定或解释。

单位劳动合同

甲方:

乙方: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用人单位)

用人单位名称用人单位住所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

乙方(劳动者)

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文化程度联系方式户籍所在地 实际居住地

居民身份证号码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在遵循合法、公平、诚实信用原则的基础上,经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一、劳动合同期限

有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并约定试用期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以完成工作任务为劳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完成本项工作任务之日即为劳动合同终止日。

二、工作内容和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经与乙方协商一致或依法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基准和甲方依法制定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双方经协商确认执行下列条款,乙方工作时间平均每周不超过四十小时,甲方应当保证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

a、甲方实行每天小时工作制。具体作息时间,甲方安排如下: 每周工作天,每周休息天。

b、甲方实行轮班制,安排乙方实行班运转工作制,每班工作时间小时。

(二)甲方严格遵守法定的工作时间,控制加班加点,保证乙方的休息与身

心健康。甲方因工作需要必须安排乙方加班加点的,应与工会和乙方协商同意,并依法给予乙方补休或支付加班加点工资。

四、劳动报酬

甲方应当每月至少一次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工资,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乙方的工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或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约定的工作时间内提供了正常劳动,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

(一)甲方承诺每月日为发薪日。

(二)乙方在试用期内的工资为每月元。

(三)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对乙方的工资报酬按下列条款执行:

a、 乙方的工资报酬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中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确定,根据乙方的工作岗位确定其每月工资为元。

b、 甲方对乙方实行基本工资和绩效工资相结合的内部工资分配办法,乙方的基本工资确定为每月元,以后根据内部工资分配办法调整其工资;绩效工资根据乙方的工作业绩、劳动成果和实际贡献按照内部分配办法考核确定。

c、 甲方实行计件工资制,确定乙方的劳动定额应当是本单位同岗位百分之九十以上劳动者在法定工作时间内能够完成的,乙方在法定工作时间内按质完成甲方定额,甲方按照约定的定额和计件单价,根据乙方的业绩,按时足额支付乙方的工资报酬。

(四)乙方加班加点的工资,按不低于本条第(三)项约定的工资标准为基数计算。

(五)乙方依法享有带薪假期(如:婚假、丧假、年休假等)期间的工资。

(六)乙方发生工伤事故或患职业病的,甲方应负责及时救治,或提供可能的帮助,并在规定时间内,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为乙方依法办理劳动能力鉴定,并为乙方享受工伤保险待遇履行必要的义务。

六、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

(一)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乙方离岗前进行职业健康检查。

(二)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三)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的,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医疗期的规定执行。

七、双方协商一致,约定下列条款

九、其他事项

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省和市有关规定执行,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本合同不得涂改。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签名:乙方签名:

甲方盖章:

签章日期:签名日期:

单位劳动合同

第二十三条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本条对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用人单位发生变化劳动合同如何履行的规定。

根据本条的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效力,劳动合同应当继续履行。

劳动合同订立后,用人单位一方当事人发生变化后的劳动合同的履行问题,在实践中存在这种情况,有些企业、公司或者事业单位等用人单位因更改了名称或者更换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还有的用人单位也借口投资主体发生了变化而拒绝履行劳动合同。这是法律所不允许的。

用人单位的名称只是代表一个用人单位的称谓符号,用人单位的名称发生变更,也只是这一称谓符号发生了变化,而用人单位这一实体组织及其内部机构、人员并没有发生任何变动,这当然不会也不应该影响到劳动合同的履行。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和其他有关法律的规定,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职务行为都是代表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的行为。我国民法通则规定,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利能力和民事行为能力,依法独立享有民事权利和承担民事义务的组织;法人的法定代表人,是依照法律或者法人组织章程的规定,代表法人行使职权的负责人。法人对它的法定代表人和其他工作人员的经营活动,承担责任。可见,法人是独立于自然人的一类法律主体,它的内部由决定机构、执行机构和监督机构等组成,法定代表人是其中最为突出的一个机构,其虽然由自然人担任,但自然人的职务行为属于法人的行为,其一切法律后果由法人承担。担任法定代表人的自然人可以变动,但法定代表人的职务行为的归属却不能变,也就是说,法定代表人的行为即法人的行为没有变。因此,只要法人存在,原法定代表人与职工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即依然有效。因此,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后,用人单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变更的,原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的职务行为的后果也仍然要由用人单位承担。

至于投资人的变更,也不会改变用人单位这个实体组织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性质,用人单位仍要继续履行其与劳动者已经订立的`劳动合同。

综上,本条明确规定,用人单位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

单位劳动合同

雇主:(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之间的劳动关系,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试用期为个月,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到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劳动合同期限届满,劳动合同终止执行,经双方协商同意,可以续订劳动合同。

根据工作需要和乙方自身专业,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岗位说明书另行编制)。为保证乙方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应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向乙方提供必要的生产和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执行。特殊情况需要延长工作时间的,甲方应当按照《劳动法》的规定支付劳动者加班费。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更换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应服从甲方的工作安排,不得无故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的,可向甲方提出申诉或解除劳动合同。

合同期内,甲方根据国家和本单位的有关规定,根据乙方的岗位,按月支付______。

工资以人民币元支付,试用期工资为正式录用工资标准的______%。

如果乙方工作表现良好,甲方将根据相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果乙方岗位变动,变动后的岗位工资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

甲方应于每月5日以现金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的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乙方在合同期内受伤、致残或死亡的,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由乙方负责。

乙方应承担因打架斗殴和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而造成的伤害、伤残和死亡的一切费用。乙方的其他福利待遇按甲方相关福利制度执行..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员工手册及甲方制定的其他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和指挥,保守甲方的商业秘密,维护甲方的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定代表人授权。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由乙方自行承担民事责任。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且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损失的;

3.违反《员工手册》并遵守该手册;解除劳动合同”有条件的;

5.故意损坏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擅自组织员工罢工,故意制造事端的;

8.办公时间内的娱乐和赌博活动;

9.涂改、伪造文件和证明材料的;

10.违反公司保密制度,遵守保密制度“解除劳动合同”有条件的;

1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其他触及刑法和行政强制规定的行为。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应提前30天通知乙方解除劳动合同,并根据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期间未通过年度考核;

2.乙方不能胜任公司安排的工作,经过培训或者岗位调整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4.如本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的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规定的可以由用人单位终止的其他情形。

3)乙方应在合同期内提前30天通知甲方解除劳动合同。

4)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内;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提供工作条件。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6)双方书面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劳动合同终止后,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果一方违约,给另一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60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乙方的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保管,甲方不承担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为建立劳动关系的依据。

2)甲方可根据需要向乙方提供技术培训,并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的内容支付。

3)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给甲方造成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担任重要职务(全部财务人员、部门经理及以上等)时,应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

乙方:(签字盖章)。

法定代表人: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署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乙方:_________。

身份证号码:_________。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和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在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协商一致、诚实信用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

自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二、工作内容及工作地点。

(一)乙方根据甲方要求,经过协商,从事_____________工作。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和对乙方业绩的考核结果,按照合理诚信原则,变动乙方的工作岗位,乙方服从甲方的安排。

(二)甲方安排乙方所从事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应当符合甲方依法制订的并已公示的规章制度。乙方应当按照甲方安排的工作内容及要求履行劳动义务,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数量,达到规定的质量要求。

(三)甲乙双方约定劳动合同履行地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

乙方加班需甲方的书面同意,加班工资计算基数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

本工资,其他按照国家政策及有关法律执行。

四、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一)甲方对可能产生职业病危害的岗位,应当向乙方履行如实告知的义务,并对乙方进行劳动安全卫生教育,防止劳动过程中的事故,减少职业危害。

(二)甲方必须为乙方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安排乙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应定期为乙方进行健康检查。

(三)甲方按照国家关于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保护规定,对乙方提供保护。

五、劳动报酬。

(一)甲方承诺每月________日为发薪日。

(二)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乙方基本工资为每月________元。

六、社会保险和福利。

(一)双方依法参加社会保险,按时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依法应由乙方缴纳的部分,由甲方从乙方工资报酬中代扣代缴。

(二)甲方应当将为乙方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的情况公示,乙方有权向甲方查询其各项社会保险的缴费情况,甲方应当提供帮助。

甲方制定的劳动纪律应当符合法律、法规、政策的'规定,履行民主程序,并向乙方公示。乙方遵照执行。

八、协商条款。

a.乙方工作涉及甲方商业秘密的,甲方应当事前与乙方依法协商约定保守商业秘密或竞业限制的事项,并签订保守商业秘密协议或竞业限制协议。

b、如有法律规定之情形,需支付经济补偿金,计算基础约定为劳动报酬条款中约定的乙方月基本工资。

经甲乙双方协商约定,出现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终止劳动合同:

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可以向本单位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

十一、其他。

(一)劳动合同期内,乙方户籍所在地址、现居住地址、联系方式等发生变化,应当及时告知甲方,以便于联系。

(二)本合同未尽事宜,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国家没有规定的,通过双方平等协商解决。

(三)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四)本合同于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生效。

甲方(签字盖章):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乙方签名: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单位劳动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聘用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受聘方)。

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

为建立劳动关系,明确权利义务,依据劳动法、劳动合同法等有关法律规定,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本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为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

第二条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工作岗位,乙方的工作任务为______,工作地点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经双方协商同意,甲方可以调换乙方的工种或岗位及工作地点。

乙方应认真履行岗位职责,遵守各项规章制度,服从管理,按时完成工作任务。

第三条乙方按甲方规定完成工作任务的`,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支付工资,支付的工资为_______元/月,其中试用期的工资为________________元/月。或者实行计件制,计件单价为________。

第四条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社会保险、劳动保护、劳动条件和职业危害防护等按照法律法规、规章等规定执行。

第五条双方解除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法定程序办理,甲方为乙方出具终止、解除劳动合同的通知书或相关证明。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支付乙方经济补偿。

第六条其他未尽事项按照国家及地方现行有关规定执行。

第七条双方其他约定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条本合同双方各执一份,涂改或未经授权代签无效。

甲方:____________公司乙方:______(签字盖章)。

(盖章):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

授权代表住址:______。

签字盖章:______联系电话: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以下简称《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政策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合同所列条款。

甲乙双方同意按以下方式确定本合同的期限

固定期限:自劳动合同签定之日起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共________年(_____个月)

1.乙方的日常工作内容(岗位或工种)

2.乙方保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和工艺操作制程,按时保质保量完成日常工作任务和领导交派的日常工作。

1.劳动报酬:公司采用计件制,多劳多得,核算工资。计件工资:甲方应制定科学合理的劳动定额标准,并告知乙方,计件单价以甲方的制定的标准为准。

2.乙方在日常工作中应发挥积极主动性,进行日常工作创新和提出合理化建议,能使甲方增加效益和减少损失的,甲方会给予奖励。

3.甲方于每月_____号以前,以人民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

4.甲方可以根据其生产经营状况、可以调整变更乙方日常工作岗位。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乙双方可以变更本合同:

1、经甲、乙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2、乙方应提前____日向甲方提出书面解除合同,在乙方办理了日常工作交结后可以解除合同。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法律、法规已修改的。

(二)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

2、以暴力、威胁、监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段强迫劳动的。

3、以欺诈、胁迫的手段,使乙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嚄;

(三)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当场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1、乙方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日常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日常工作的;

2、违反劳动纪律及甲方规章制度的,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损害的;

3、同时与其他单位建立劳动关系。

4、未完成甲方日常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必须提前____日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解除并终止本合同。

符合下列情形的,甲方不向乙方支付薪水与任何经济补偿:

1、乙方擅自离职的;

2、乙方旷工十天以上的;

3、由他人代领薪水的;

4、乙方上班怠工以消极思想给生产带来严重影响的;

5、偷窃;

6、属于技术骨干,承担某项重点工程的建设、改造任务或科研项目而任务未结束的;

7、因生产特殊性乙方在合同期间均要接受甲方提供的专项技术培训,约定为甲方服务的期限为合同签定之日起36个月。乙方若违反本条约定,提前解除合同的,应参照企业相关管理制度偿付甲方培训费用。

甲乙双方解除和终止本合同的,乙方应按双方约定,办理日常工作交接等手续,并向甲方出具终止劳动关系的书面证明后,结清应支付的报酬,结清工资后双方合同自动失效。

1、甲、乙双方因合同而发生争议应先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均可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2、乙方在签订本《劳动合同时》应向甲方如实告知自己身体的重大疾病,已患其它伤痛的基本情况,甲方许诺保证不歧视。如有隐瞒,甲方可以随时解除劳动合同并不支付经济补偿金。

3、本企业相应规章制度视同本合同附件,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所有员工进厂前必须认真阅读,理解企业制度。合同签定时,视同乙方对企业相关制度知悉并认可。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合同文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签字盖章)乙方:(签字或盖章)__________

用人单位:__________职工姓名:__________

联系人:__________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甲方(用人单位)名称: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或主要负责人:

注册地址:

在京通讯地址:

联系电话:

第二条乙方(劳动者)

姓名:__________

居民身份证号码:__________

上岗证证件号码:__________

现居住地址:__________

联系电话:__________

第三条本合同采取下列第种期限形式:

(一)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 __________工作任务完成即行终止。

(二)固定期限,自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其中,试用期自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三)无固定期限,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其中,试用期自 __________年 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 __________日止。

第四条甲方招用乙方担任 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乙方的职业资格等级证或上岗证号码__________。工作地点为 __________。

第五条甲方根据国家、北京市和行业劳动定额标准和质量验收标准,安排乙方的工作任务。乙方应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时完成规定的工作任务,达到约定标准。

第六条甲方安排乙方实行下列第 __________种工作工时制度。

(一)标准工时制度。

(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

(三)不定时工时制度。

实行综合计算工时制度和不定时工作工时制度的,应经注册地人力社保行政部门批准。

第七条甲方对乙方的工作时间安排必须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并依法保证乙方的休息权利

第八条乙方工资标准为:

(一)实行按日计算工资的;

1、工资标准为 __________元/日;

2、工资计算方式为__________元/日×出勤工日;

3、出勤工日按照甲乙双方签字确认的出勤记录计算;

4、双方应于每月 __________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二)实行计件工资的:

1、工作量计算标准为__________;

2、工作量单价为__________;

3、工资计算标准为工作量单价×乙方完成的工作量;

4、乙方应当按照甲方书面告知的标准完成工作;甲方的工作标准见本合同第二十条。

5、双方应于每月__________日前,按照上述标准,核算乙方上月工资数额并由双方签字确认。

(三)乙方试用期月工资 __________元。甲方支付给乙方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北京市最低工资标准。

(四)甲方每月__________/日以法定货币或采取银行转账方式支付乙方工资。甲方每月支付乙方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市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第九条甲乙双方应按照国家、北京市和企业注册地有关社会保险的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参加社会保险,并按时足额缴纳各项社会保险费。其中,乙方负担的部分由甲方代扣代缴。

第十条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患职业病或因工负伤的待遇按国家、北京市和统筹地有关规定执行。

第十一条甲方应为从事危险作业的职工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投保标准为__________/,并支付保险费。

第十二条甲方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

第十三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技能、劳动安全生产以及普法维权教育培训。

第十四条甲方应实行“先培训后上岗”的就业准入政策,上岗前应对乙方进行以下方面的业务培训:

(一)国家有关建筑行业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

(二)建筑行业《国家职业标准》所要求的理论知识和实操方法;

(三)建筑行业相关规章、规程标准;

(四)事故防范和应急救援处理办法及安全知识的培训教育;

(五)劳动者权利义务以及劳动争议处理的程序与合法渠道。

第十五条甲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的责任制度和群防群治制度。

第十六条甲方应依法加强对建筑安全生产的管理,执行安全生产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伤亡和其他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

第十七条甲方和乙方在履约过程中,应当遵守国家、本市有关安全生产的法律、法规和建筑行业安全规章、规程,不得违章指挥或者违章作业。乙方有权对影响人身健康的作业程序和作业条件提出改进意见,有权获得安全生产所需的防护用品。乙方对危及生命安全和人身健康的要求有权拒绝,并提出检举和控告。

第十八条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可以变更本合同约定的内容,并以书面形式确定。

第十九条甲乙双方解除、终止本合同,应当按照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甲乙双方依法约定的其他事项:

1.采取计量工资方式

第二十一条甲乙双方因履行本合同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到项

目所在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依法设立的基层人民调解组织或者在乡镇、街道设立的具有劳动争议调解职能的组织申请调解;调解不成的或者当事人不愿意调解的,可以依法申请仲裁、提起诉讼。

第二十二条劳动合同履行地与甲方注册地不一致的,有关乙方的最低资标准、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危害防护等事项,按照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甲方注册地的有关标准高于劳动合同履行地的有关标准,且甲方与乙方约定按照甲方注册地的有关规定执行的,按照约定执行。

第二十三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或与现行及今后国家、北京市有关规定相悖的,按有关规定执行。

第二十四条本合同附件包括:

甲方《 》、《 》、《 》、《 》、《 》等管理制度,乙方在签署本合同前已经知悉上述制度的相关内容并同意遵照执行。

甲方(公章) __________

乙方签字:__________

签字日期: 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

单位劳动合同

是指劳动者与用工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劳动合同依法订立即具有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必须履行劳动合同规定的义务。以下是本站小编整理的单位劳动合同欢迎参考阅读。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号:

住所地:住址: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甲方保证以上信息真实有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乙方;乙方确认所填写本人邮编、地址作为甲方向乙方送达各类通告、通知或文件的有效地址,如果乙方需要变更送达地址,应及时向甲方发出正式的书面变更通知,在甲方正式收到乙方的书面变更通知之日前,本送达地址依然有效。

乙方已充分了解并熟知甲方与用工单位签订的《劳务派遣协议》内容和甲方及用工单位的。

规章制度。

的内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签订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第一条合同期限。

甲乙双方经协商一致,选择下列第种合同期限类型:

1.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为个月。

2.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乙方符合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签订条件的,根据乙方的意愿,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起至法定终止条件出现时止。

第二条工作岗位及工作地点。

甲方派遣乙方在(用工单位)岗位从事工作,工作地点为省市行政区划内。

如因用工单位情况发生变化,甲方可以就乙方工作岗位进行调整,岗变薪变。

第三条乙方的待遇。

1.乙方的劳动报酬按用工单位的考勤和计酬办法执行。乙方享有与用工单位的劳动者同工同酬的权利,实行与用工单位同类岗位劳动者相同的劳动报酬分配办法。

2.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间享受用工单位提供的保险待遇。

3.乙方的工作时间、劳动保护、休息休假等待遇按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执行。

4.鉴于劳务派遣工作的性质,乙方的工资、福利待遇、工作地点、岗位、内容、时间等标准由用工单位根据签约时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及工作岗位的要求确定;如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乙方的个人实际情况发生变化,包括乙方患病、工伤或患职业病、怀孕等情况,甲方有权根据用工单位的建议,调整乙方的工作岗位或安排乙方待岗,乙方的薪酬同时进行相应调整。

第四条甲方的权利与义务。

1.甲方应承担用人单位义务,为乙方提供就业前培训、职业技能培训和继续教育培训,负责乙方的计生管理工作。

2.按法律的有关规定,为乙方办理社会保险的有关事宜(退休和40、50人员除外)。

3.为乙方工作调动和求职提供方便。

4.作为用人单位负责和用工单位联系与乙方工作有关的各种事宜。

第五条乙方的权利与义务。

1.乙方应如实告知甲方与劳动合同相关的基本情况,保证所提供个人有关证件等信息材料的真实性;如乙方从事的是特种工作岗位的,乙方必须具有相应的资格证书。

2.乙方必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有原单位允许自谋职业的证明。

3.乙方未在甲方规定的时间内向甲方提交缴纳社会保险等所需资料(包括社保转移单、身份证、户口本、照片、医疗卡、学历证书和健康证明等),由此引起的一切责任和滞纳金全部由乙方承担。

4.认真遵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规章制度。

5.保质保量地完成所承担的工作,尽职尽责,获取用工单位的满意。

6.乙方欲解除本合同,应提前30天书面告知甲方,或以一个月工资代替通知。

7.遵守计划生育政策,即时将婚育情况如实告知甲方。

8.乙方应对与甲方签订劳动合同前的个人行为负全责;因乙方原因导致甲方或用工单位受到其它第三方索赔的,乙方应对此应承担全部民事责任。

9.乙方被用工单位退回甲方的,乙方应在接到退回通知后7日内到甲方办理相关手续,逾期不办的,视为乙方单方解除劳动关系,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

(一)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规章制度的,或有以下严重违纪行为的:

(1)违反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劳动纪律受到一次书面警告后,再犯可受书面警告的错误的;。

(2)乙方因行为不当而被行政拘留或触犯刑律免予刑事处分的;。

(3)乙方工作中有暴力、恐吓、侮辱、诽谤、扰乱工作秩序以及性骚扰行为;。

(5)乙方在与甲方维系劳动关系期间因多次迟到或早退受到书面警告又犯同样错误的;。

(6)乙方与其它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或建立劳动关系的,。

(8)乙方兼职或直营任何业务并对甲方或用工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影响的;。

(9)违反与甲方或用工单位签订的培训、保密等协议的;。

(10)乙方无法定理由拒绝履行用工单位指派的工作的;。

(11)提供虚假休假证明的;。

(12)国家法律、法规及规章规定的其他情况。

3.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1000元人民币以上经济损失或者给甲方或用工单位名誉造成严重损害的。

4.乙方非因法定或本合同约定原因,主动提出不能为用工单位提供正常劳动的。

5.因乙方提供虚假信息和材料,或隐瞒重大疾病史,或隐瞒不适合到用工单位工作的背景及其他重要情况的原因,导致本合同无效的。

6.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或劳动教养的。

7.因战争、地震、火灾、重大疾病流行等不可抗力致使合同无法履行的。

因上述情况解除劳动合同的,甲方不承担违约或经济补偿责任。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被用工单位退回的,甲方提前30日通知乙方或者额外支付乙方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

3.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甲方与乙方协商,未能就变更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三)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用工单位因按照企业破产法规定进行整顿或企业改制、分立、合并、解散或其他法定事由等原因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四)鉴于劳务派遣用工的特殊性质,因用工单位生产经营发生困难、转产、重大技术革新等原因需将乙方退回的,本合同终止。

第七条因乙方原因造成用工单位设备、设施、工具损坏及其他财产损失,乙方应赔偿用工单位损失,甲方不为此承担任何责任。

第八条乙方遇工伤时,应在十二小时内通知甲方及用工单位,甲方按法律规定予以办理工伤认定及赔偿;乙方因未按生产操作规定进行操作导致事故发生的,甲方有权根据损失情况对乙方进行处罚并要求乙方承担赔偿责任。

第九条乙方应承担保守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商业秘密及与知识产权相关秘密的义务,维护甲方和用工单位的合法权益。

第十条其他事项。

1.如乙方结束或终止用工单位的工作,应在当天与甲方办理手续;因特殊情况不能及时办理者,也应在当天与甲方取得联系;因未及时办理手续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

2.因甲方撤回或被用工单位退回,乙方应在撤回或退回的次日到甲方报到:

(1)乙方不能准时报到的,视为旷工;。

(2)甲方指定乙方到其他用工单位报到,乙方拒绝的,自甲方指派乙方到用工单位报到之日起视为旷工。

3.乙方因事或因病休假的,应提交书面请假单,并经甲方或用工单位书面批准、备案后方可休假,否则视为旷工。

4.如果甲方或用工单位向乙方提供专业培训费用,可以与乙方订立协议,约定服务期,乙方违反服务期约定的,应当按照约定支付违约金;服务期跨越本合同期限的,本劳动合同期限自动延续到服务期结束时终止。

第十一条本合同中的“用工单位”是指与甲方形成劳务派遣合作关系的机关、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及其他组织。

第十二条乙方违反法律规定解除本合同或违反本合同约定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乙方给甲方或用工单位造成经济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甲方违反本合同的,应按照法律规定支付乙方经济补偿金。

第十三条本合同期满,劳动关系即行终止;双方同意续签的,应在本协议终止前一个月内续订劳动合同。

第十四条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可以签订补充合同,补充合同将成为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

第十五条本合同一式四份,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甲方(盖章):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签章):

年月日年月日。

聘请单位:(以下简称甲方)。

受聘人:(以下简称乙方)。

为依法确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的劳动关系,根据《劳动法》的规定,甲方与乙方在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前提下,签订本劳动合同。

第一条受聘人基本情况:

姓名:性别:文化程度:

身份证号码:

第二条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试用期个月,从年月日起至月日止,试用期间,经甲方考核,乙方不符合聘用条件,自甲方通知之日起,本合同予以解除。

劳动合同期届满即终止执行,合同期满后,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续订劳动合同。

第三条工作岗位及工作条件:

甲方根据工作需要及乙方自身特长,安排乙方从事岗位工作(职务。

说明书。

另订)。为保证乙方能顺利完成工作任务,甲方根据国家有关规定,为乙方提供必须的生产、工作条件。工作时间按《劳动法》规定执行,如特殊情况须延长工作时间,甲方按《劳动法》规定给予劳动者加班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调换乙方工作岗位,乙方应当服从甲方工作安排,不得无理拒绝。乙方对工作变动不服,可以向甲方提出申诉,也可以提出解除劳动合同。

第四条劳动报酬:

合同期内,甲方按照国家及本单位有关规定,根据乙方岗位,按每月。

元人民币支付工资,试用期工资为正式聘用工资标准的%。如。

乙方工作出色,甲方根据有关考核规定给乙方加薪,如乙方岗位变动,则按甲方岗位工资标准执行变动后的岗位工资。

甲方应每月五日以货币形式支付乙方上月工资,不得无故克扣或拖欠乙方工资。

根据社会经济增长和企业发展等实际情况,如需提高工资水平,由甲方另行规定。

第五条劳保福利待遇:

在合同期内,甲方每年为乙方购买劳动保险。

如乙方在合同期间因工负伤、致残或死亡,待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其余一概由乙方负责。

乙方因打架斗殴,参与违法乱纪活动致伤、致残、致死的一切费用自负。乙方其它福利待遇按甲方有关福利制度实行。

第六条劳动纪律:

在合同期内,乙方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及甲方制订的《员工手册》和其它规章制度,服从领导、听从指挥,保守甲方商业秘密,维护甲方形象,努力做好工作。

乙方对外代表公司进行的民事活动,必须经法人代表授权方可,未经公司授权或以乙方个人名义进行的民事活动,其民事责任均由乙自行承担。

一)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可解除劳动合同,不给予乙方任何经济补偿:

1、员工在试用期内,经考核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2、严重失职,徇私舞弊,给公司利益造成损失数额达伍仟元以上(含)的;。

3、违反《员工手册》,符合其“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5、蓄意损害公司财产,造成不良影响的;。

6、打架、斗殴造成不良影响的;。

7、组织职工擅自罢工,有意制造事端的;。

8、办公时间内进行娱乐、赌博活动的;。

9、改、伪造单据、证明材料的;。

10、违反公司保密制度,符合保密制度中“解除劳动合同”条件的;。

11、违反计划生育规定的;。

12、其它触及刑法及行政强制性规定行为的。

二)乙方有下列情况之一,甲方应提前三十日通知乙方,可解除劳动合同,并按国家劳动法给予经济补偿:

1、乙方工作中年度考核不及格的;。

4、订立本合同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可以变更本合同相关内容。

5、国家劳动法上规定的其他可以由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

三)乙方在合同期限内解除劳动合同应提前三十日通知甲方。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随时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试用期内的;。

2、甲方以暴力、威胁、监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规定支付劳动报酬或者提供劳动条件的。

五)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据本合同第七条第二款解除劳动合同:

1、患病或者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2、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内的;。

3、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六)解除劳动合同双方均须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劳动合同解除后,乙方不得再以任何理由提出任何要求。

第八条违约责任:

劳动合同签订后,双方必须全面履行,如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害或经济损失,违约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第九条劳动争议处理:

因履行本合同发生的劳动争议,当事人可以向甲方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调解不成,当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应当自劳动争议发生之日起六十日内向北京市昌平区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当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第十条双方约定的其他事项:

一)乙方劳动人事档案由乙方自行寄存,甲方不负任何责任。双方以本合同作为劳动关系建立的依据。

二)甲方根据需要可对乙方进行技术培训,签订培训合同,培训费按培训合同约定内容支付。

三)乙方应严格保守甲方的商业和技术秘密,不得对外泄露,如因此给甲方造成损失,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乙方在甲方单位任重要岗位职务(所有财务人员、部门经理以上职务等)须与甲方另行签订保密协议。

第十一条在签订劳动合同前,乙方仔细阅读、学习了甲方的《员工手册》、《部门工作职责》,并自觉遵守。

第十二条本合同未尽事宜按国家法律、法规执行。

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由甲、乙双方签字生效。

甲方(签章)乙方:(签章)。

法人代表:联系电话:

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年月日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北京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监制。

注册地址。

乙方_____性别_____居民身份证号____________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时间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邮政编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户口所在地_____省(市)_____区(县)______街道(乡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有关规定,甲乙双方经平等协商一致,自愿签订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条款。

第一条本合同为_____________________期限劳动合同。

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试用期至_____年_____月_____日止。

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终止。

二、工作内容。

第二条乙方同意根据甲方工作需要,担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岗位(工种)工作。

第三条乙方工作应达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标准。

三、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

第四条甲方安排乙方执行________________工时制度。

执行标准工时制的,乙方每日工作时间8小时,每周工作40小时。

执行综合计算工时工作制的,乙方平均每天工作时间不超过8小时,平均每周工作不超过40小时。

执行不定时工作制的,在保证完成甲方工作任务情况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时间。

第五条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应符合法律、法规的规定。甲方安排乙方延长工作时间,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200%的工资报酬。甲方安排乙方法定休假日工作的,应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乙方加班工资基数为每日________元或按_____________执行。

第六条甲方为乙方提供必要的劳动条件和劳动工具,建立健全生产工艺流程,制定操作规程、工作范围和劳动安全卫生制度。

第七条甲方负责对乙方进行职业道德、业务技术、劳动安全、劳动纪律和甲方规章制度的教育。

甲方:乙方: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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