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疫工作实施方案范文(18篇)

时间:2023-12-12 17:49:16 作者:XY字客

制定工作方案时,需要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工作目标、任务分工、实施步骤等。在这里,我们为大家整理了一些常见问题的工作方案解决方案,供大家参考。

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为了全面掌握我县20xx年春季牲畜口蹄疫和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布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决定对今年春防进行检查验收。

1、春季动物防疫工作进行安排部署情况,包括制定方案、下发文件、召开会议、签订责任状等。

2、集中免疫开展情况。包括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疫苗的领取、台帐建立、供应情况;耳标领取、发放情况,按程序规范免疫、免疫耳标佩带、免疫证发放、养殖档案建立等情况。

3、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猪高致病性蓝耳病、猪瘟、布病、鸡新城疫、小反刍兽疫的免疫密度。

每乡抽查1个村、1个规模养殖场;每村检查5个养畜户、5个养禽户。以实地检查为主。

各乡镇对辖区内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负总责,乡长是第一负责人,主管副乡长是直接负责人。政府负责组织发动,保密度;畜牧部门保措施,保质量。

检查验收结束后,将对各乡镇六种重大动物疫病的防疫工作开展情况进行通报。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

改革,汉语词语,即改变与革新。现常指改变旧制度、旧事物。对旧有的生产关系、上层建筑作局部或根本性的调整,改革是社会发展的强大动力。改革一般包括对政治、社会、文化、经济做出的改良革新,相较于革命以极端的方式推翻原有政权,以达成改变现状的目的,改。以下是小编收集整理的2022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3篇】,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缓解全县基层动物防疫力量不足的问题,保障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措施的有效落实,按照《江西省农业农村厅关于做好2022年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任务实施工作的通知》(赣办科【2022】13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万载县是国家级生猪调出大县,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防控任务繁重,为了更好的做好我县畜牧业防疫工作,现继续在全县范围内招募特聘动物防疫专员23名。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考核等次为优秀的8名直接录用外,其余15名将通过考试考核进行招募。

(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对象须具各以下条件之一:。

2、计算机职业等级五级以上,熟悉电脑文档操作等技能;

3、具有大专以上学历并从事动物防疫工作3年(含)以上的执业兽医、乡村兽医;。

4、普通高校畜牧兽医类专业优秀应届毕业生。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在编在岗人员不纳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招募范围。

(二)万载县户籍或在万载县从事畜牧业生产经营的非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原则上男性年龄在50周岁以下,女性年龄在45周岁以下。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热爱农业农村工作,责任心、服务意识和协调能力较强。

(四)身心健康,具各履行岗位职责必各的身体条件。

(五)遵纪守法,品行端正,无违纪、违法犯罪记录。

(六)9月上旬将对2021-2022年度特聘防疫员进行考核,能全面完成了县农业农村局和乡镇农办分配的动物防疫工作,并在考核中评为优秀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的直接录用(优秀比例占1/3,即8名);未完成工作任务考核不合格,取消动物防疫专员资格,本年度不得重新申报动物防疫专员。

(一)个人申请。符合报名条件的人员,需本人携带身份证、毕业证原件及复印件、1寸近期免冠彩色照片3张到县农业农村局领取《特聘动物防疫专员申请表》,申报材料一式3份,联系人:刘晴,联系电话:15180571314。报名时间为9月1日至9月15日,逾期不予受理。

(二)资格审查。报名同时进行资格审查,报名人员要携带个人身份证、学历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和资格认证证书(执业兽医证、乡村兽医证等)相关材料原件、复印件(2份),近期二寸免冠彩色照片3张,并现场填写提交报名表2份。资格审查贯穿招募工作始终,发现弄虚作假者,立即取消招募资格。

(三)考试考核。县农业农村局于9月下旬组织理论水平测试和业务技能考核。资格审查通过的人员,由县农业农村局安排参加面试(具体面试时间待通知)。特聘动物防疫专员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成绩相同,优先录取有相关工作经验者。

(四)确定人选。根据考核结果,按所报乡镇从高分到低分初步确定人选,经县农业农村局党委研究审定后进行公示,公示期5天。公示期满无异议,确定最终人选。

(五)签订服务协议。 由县农业农村局与特聘人员签订服务协议,聘用为动物防疫专员,协议期一年(服务时间从2022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终止)。

为我县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技术指导与咨询服务;为畜禽养殖场户提供动物防疫技术帮扶;与乡村兽医、村防疫员结对开展技术服务,增强乡村兽医、村防疫员专业技能和实操水平;为我县畜牧兽医部门动物防疫工作提供指定的专业服务。

由县农业农村局对特聘人员进行考核,主要以服务期间工作任务完成情况、服务对象满意率、解决产业发展实际问题所取得的成效等为主要考核指标,采取量化打分和实地测评相结合的方式,定期对特聘农技员进行绩效考核,考核不合格的及时解除服务协议;考核优秀的,服务期满后可优先续聘。

工资待遇具体标准结合其承担的工作任务、工作量等研究确定,按照每个防疫专员1.5万元资金,在基层农技推广体系改革与建设补助项目统筹支持。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临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管委会,临沂商城管委会,临沂综合保税区管委会,各县级事业单位,各高等院校:

为夯实基层动物防疫工作基础,促进畜牧业稳定健康发展,保障公共卫生和畜产品质量安全,根据《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鲁政办字〔2018〕239号)精神,经市政府同意,现就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通知如下:

村级动物防疫员作为落实重大动物疫病和人畜共患病防控措施的一线力量,是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的坚强基础。2006年,根据《临沂市人民政府关于选聘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的实施意见》(临政发〔2006〕6号)要求,我市建立了村级应急性动物防疫队伍,十多年来发挥了重要基础性作用。近年来,随着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肩负的职责更加繁重。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还存在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难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是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的重大举措,对于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能力,维护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具有重要意义。各级、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重要性,增强做好这项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不断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乡村振兴作出积极贡献。

(二)基本原则。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三)总体目标。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到2021年底前,建设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的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明确工作职责任务。村级动物防疫员主要承担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

(二)科学核定配置数量。各县区要按照因地制宜、按需设置的原则,把村级动物防疫员纳入农村实用人才队伍和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整体规划。要根据本地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免疫程序、无害化处理场和畜禽屠宰场数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按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进行总量核定,确保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落实。

(三)规范选聘程序条件。建立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中选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45周岁,连续干满2年以上,由乡镇畜牧兽医站会同乡镇政府盖章出具年度考核合格以上证明,县区畜牧兽医部门审核确认,通过测试公开选聘。需从社会上新选聘的,应是不超过45周岁的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且通过测试公开选聘。要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各县区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

(四)加强专业知识培训。加强专业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

(五)创新网格监管模式。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各县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

(六)构筑长效工作机制。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和工伤等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省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市、县级财政按照3:7比例共同承担。劳务派遣费用由各县区财政承担。同时,要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各县区根据需要额外自行选聘的村级动物防疫员,所需经费由县区自行承担。

(七)建立奖惩进退制度。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把完成工作任务等情况作为考核主要内容,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要严格执行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细化工作措施,压实各方责任,加快工作步伐。各级畜牧兽医、财政、人社等部门要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区要加大人力、物力和财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防疫检疫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工作场所、办公条件和设施设备。

(三)推动重心下移。要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教育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格执行招聘工作纪律,做到程序合法、公开透明、手续完备,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省、市、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求,切实做好2022年我镇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特制定如下实施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三农”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立足维护养殖业发展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物安全大局,按照“预防为主,预防与控制、净化、消灭相结合”的动物防疫方针,切实做好我镇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

认真贯彻落实农业农村部、省农业农村厅、市农业农村局、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加强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部署要求,扎实开展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小反刍兽疫、布病、猪瘟、新城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的动物免疫工作,全面落实各项防控措施。确保畜禽群体免疫密度常年保持在90%以上;应免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

集中免疫时间安排:春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4月1日—5月10日;秋季动物集中免疫时间:9月15日—10月31日。集中免疫分三个阶段。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春季为4月11日—4月3日,秋季为9月15日—9月18日。各村委要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任务,明确完成时间,召开专题会议安排部署。

第二阶段:具体实施阶段。春季为4月1日—5月2日,秋季为9月19日—10月25日。各村委要按照有关要求,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排查、监督检查等各项重大动物疫病防疫工作,全面完成春秋两季防疫任务。

第三阶段:自查整改阶段。春防为5月6日—5月10日,秋防为10月26日—10月31日。各村委要对照各项防疫任务和措施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确保应免尽免、不留空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实到位。

(一)加强基础免疫,构筑预防屏障。各村委要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要求,早筹划、早安排、早部署、早行动,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按时完成春秋两季集中免疫任务。一是规模养殖场(户)要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散养户要采取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年适时补针的工作制度开展免疫,做到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禽,确保畜禽免疫密度达到100%;二是对集中免疫过程中符合“三不打”的畜禽,要进行登记造册,按时组织补针,确保应免尽免,不留死角;三是建立健全规模养殖场免疫档案,落实好散养户免疫户口簿管理制度,确保免疫记录清晰、完整,数据真实、可靠。四是在春秋两季集中免疫期间,全市实行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周报告制度,每周四上午12点前将免疫进展情况报送至镇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

(二)深化疫情排查,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工作,继续开展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等重大动物疫病的排查工作,落实疫情排查工作责任制,突出排查重点,细化排查任务,明确排查职责,建立排查档案,确保排查真实有效。特别要加大对规模场、种猪场、屠宰场和无害化处理场等重点区域的疫情排查力度。在排查过程中,要做好新修订《动物防疫法》宣传教育工作,进一步明确养殖场户强制免疫的主体责任和义务,采取散发宣传资料、张贴挂图、新闻媒介等多种形式开展宣传,积极引导各养殖场责任人及其产品经营主体充分认识到动物疫病的危害性和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强化消毒灭源,切断传播途径。各村委要将消毒灭源工作作为一项基础性、长期性的工作来抓,要结合春秋两季集中免疫,全面落实养殖、调运、屠宰等各环节的清洗消毒措施。督促畜禽饲养场(户)、定点屠宰场(点)、畜禽调运车辆等场点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配备消毒设施设备、做好消毒灭源登记台账等,实施定期消毒。特别要加强“两场”的生物安全管理,落实全进全出和封闭式管理制度,着力提高生物安全水平,有效防止疫情的传入。

(四)健全冷链体系,确保疫苗效价。一是加强动物疫苗冷链设施设备的建设。要为基层动物防疫人员配备动物疫苗冷藏箱,配足兽医站存贮疫苗的冰箱、冰柜。二是规范动物疫苗的调运、储存和使用。要做好动物疫苗的冷链运转工作,切实保障动物疫苗的调入调出、运输和储藏处于良好的冷链运行状态,确保疫苗效价;三是做好疫苗出入库登记台账。将疫苗名称、生产厂家、批签发、有效期等信息记录全面,确保疫苗入库数量与发放、库存、损坏、过期数量相统一;四是完善动物疫苗的管理制度,健全工作机制,强化纪检监督和风险防范,有效化解廉政风险。

(五)健全应急体系,做好应急准备。一是完善应急预案。各村委要根据交口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交口县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的通知》文件精神,进一步完善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应急预案,及时调整指挥机构,明确各应急小组的工作职责。二是充实应急物资。县重大动物疫病防控指挥部应急物资储备价值不得少于5万元,而且应急物资种类要齐全、数量要充足,能够满足辖区内突发动物疫情处置的需要。三是强化应急值守。要坚持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严格落实重大动物疫情日报告和零报告制度,做到责任明确、人员到位、信息畅通、反应迅速。四是果断处置疫情。做到有举报必核实,有问题必核查,有疫情必处置。一旦发生疫情,要迅速启动应急预案,特别是在发生非洲猪瘟疫情时,要严格按照农业农村部《非洲猪瘟疫情应急实施方案(2020年第二版)》的要求,坚持“早、快、严、小”的原则,做到反应迅速、有效应对、果断扑灭、及时处置,确保疫情不扩散、不蔓延。

(六)抓好人畜共患病、常见病、外来病的防控。各村委要加强布鲁氏菌病、高致病性禽流感等人畜共患传染病的防控措施,同时要对畜禽狂犬病、羊痘等常见疫病开展全面的防治和指导,引导养殖场(户)严格落实消毒灭源和隔离观察等综合防控措施,大力推行全进全出、封闭管理等科学饲养管理模式。特别是大型规模养殖场、养殖园区要配备防疫、隔离、消毒等设施设备,完善各项防疫制度,提高生物安全管理水平,有效降低疫病发生率和畜禽病死率。要切实抓好外来动物疫病的防控工作,特别是边境乡镇或与境外有动物及其产品交易的场(点),要密切关注境外地区高致病性禽流感、非洲猪瘟、疯牛病等重大动物疫情动态,采取有针对性的防控措施,构筑抵御境外疫情的防预屏障;要科学研判境外疫情的传入风险,进一步加强部门联防联控机制,共同防范境外疫情的传入。

(七)加快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为生猪保供提供坚实保障。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区和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农办牧〔2020〕33号)、山西省农业农村厅办公室《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晋农办牧医发〔2020〕206号)和吕梁市农业农村局《关于做好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及评估工作的通知》(吕农牧发〔2020〕43号)文件精神,2022年我县要按照国家关于动物疫病区域化管理要求,继续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充分发挥养猪企业主体功能,加快推进非洲猪瘟无疫小区建设和评估进程。

(八)继续推进强制免疫“先打后补”和兽医社会化服务体系建设。根据农业农村部办公厅《关于深入推进动物疫病强制免疫补助政策实施机制改革的通知》(农办牧〔2020〕53号)等规定要求,我国将逐步推行畜禽养殖场户自主采购疫苗、自行开展动物强制免疫,免疫后财政直补到位的“先打后补”政策,各村委将动物强制免疫“先打后补”政策向广大养殖者进行解读和宣传,营造养殖者全员参与的良好社会氛围。

(一)畜禽养殖环节。要加强产地检疫,对出栏动物要到场到户实施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的监督检查,对没有实施强制免疫、无免疫标识等违规行为的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要坚决取缔使用泔水饲喂生猪的养殖场(户),严厉打击泔水饲喂生猪违法行为。要加强对病死畜禽的无害化处理,严禁乱抛、乱弃、出售病死畜禽。要对畜禽交易、人员往来、饲料购入、粪便处理等环节严格管控,努力改善规模养殖场的动物防疫条件,提高养殖场(户)的生物安全水平,严防疫情传入。

(二)畜禽调运环节。一是认真落实生猪调运车辆备案管理制度,对没有备案的车辆不得从事生猪调运、不得出具检疫证明。二是加强畜牧经纪人的管理,规范畜牧经济人的经营行为,开展对畜牧经济人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严格调运申报制度,严格动物及其产品运输车辆装载前、卸载后的清洗消毒制度。三是严禁从疫区省份调入动物,非疫区省份调入的动物,也要实行报检、隔离、观察、消毒等制度,确系健康无疫的才能混群饲养或屠宰;严禁转卖、经营、运输病死畜禽的违法行为,严防流通环节引发动物疫情。四是加强官方兽医的管理,严禁隔山出证、只出证不检疫、倒卖票证、收取贿赂等违法犯罪行为,一经查实,移送纪检、司法机关严肃查处。

(一)加强组织领导,落实防控责任。要充分认识到当前非洲猪瘟、高致病性禽流感等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严峻性、重要性和紧迫性,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组织领导,周密安排部署,细化工作任务,狠抓措施落实。各村委要组织好本辖区内的动物疫病防控工作,要定岗、定职、责任到人,将防控责任落实到场户、落实到人员,建立横向边,纵向到底的监管责任体系,确保“事有人管、责有人担”,确保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的各项措施在基层得到有效的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保障措施到位。镇人民政府要按照机构改革后动物疫病防控的工作实际及相关政策规定,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费列入年度支出计划,保障动物防控经费充足,切实保障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正常开展。

(三)稳定基层队伍,强化人员管理。要强化基层动物防疫队伍的建设和管理,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基层动物防疫人员的管理机制、运转机制。要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的管理,规范村级防疫人员的行为,强化村级动物防疫员技术培训,提升村级防疫员的业务水平,切实发挥基层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四)实行考核管理,务求工作实效。春秋两季防疫工作结束后,在各乡镇考核验收的基础上,县农业农村局将组织对各乡镇的防疫工作进行全面的考核验收,考核结果将进行一条龙排队,在全县范围内通报,并作为年终目标责任制考评的重要依据。对因领导不重视、责任不明确、措施不到位造成动物疫情扩散和蔓延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为全面贯彻山东省政府办公厅《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改革和完善我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山东省动物防疫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方案。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以加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建设为重点,以提高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能力为核心,积极适应新时代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改革现行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创新基层畜牧兽医工作网格化监管模式,推动关口前置、重心下移、措施落实,不断完善畜牧兽医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夯实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基层基础,为打造乡村振兴齐鲁样板作出积极贡献。

(一)修订新办法。充实、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重新修定《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暂行办法》。

(二)解决老问题。解决当前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存在的制度不完备、布局不合理、缺乏保障机制等问题,以满足日益严峻的动物疫病防控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需要,保障畜牧业生产安全、畜产品质量安全、生态环境安全和公共卫生安全,适应畜牧业发展和公共安全、生态环境、乡村振兴功能不断拓展以及力量下沉、巩固基层基础要求不断提高的新要求。推进动物疫病防控制度有效供给、创新管理方式、夯实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基层基础,提高防控重大动物疫病和管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的能力。

(三)建设强队伍。通过严格把关、公开招聘,实战操作、专业培训,绩效考核、有序进退,力争在2020年末全部建成一支政治过硬、业务熟练,热爱本职、恪尽职守,扎根基层、服务行业的专业化、职业化、年轻化高素质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

坚持因地制宜、按需设置,明确责任、择优选用,注重素质、创新机制,强化考核、动态管理的原则。

(一)明确职责,全面服务。按照山东省《关于改革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的意见》精神要求,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职责修定为主要承担以下工作:完成畜牧兽医法律法规宣传、动物强制免疫注射、畜禽标识加挂、免疫及养殖档案建立、动物疫情报告、畜禽养殖统计和信息化基层数据维护等公益性任务。协助做好产地检疫、屠宰检疫、动物诊疗、投入品及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辅助实施饲养场、屠宰场、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厂监管,开展养殖业政策性保险的协保理赔。配合监测采样、疫情调查和扑灭,指导养殖场户做好病死畜禽、毛皮动物胴体无害化处理及畜禽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参与基层畜牧兽医站技术推广和服务等工作。(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二)科学配置,任务相当。改革防疫员队伍的配置数量,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各县(市、区)要根据本地区畜禽饲养量、养殖方式、地理环境、交通状况和免疫程序等因素综合测算,科学合理配置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每10个左右行政村设立1名村级动物防疫员。村级动物防疫员配置要与其承担的畜牧兽医实际工作任务相适应,确保动物疫病防控、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措施在基层有效落实。(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三)择优招聘,录用规范。改革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的选聘程序和应聘条件。优先从现有乡村兽医、畜牧兽医大中专毕业生中选聘,建立完善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选用制度。严格选用条件和选用程序,严把进人关,充份落实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各县(市、区)政府可根据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公开选聘,采取劳务派遣等方式,由劳务派遣机构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劳动合同,县(市、区)畜牧兽医部门与村级动物防疫员签订工作责任书,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负责日常管理和使用,明确其权利义务。(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四)强化培训,提高技能。改革建立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岗前培训和在岗培训制度,进一步加强专业知识培训。把村级动物防疫员培训纳入畜牧兽医专业队伍整体培训计划,制定系统完善的培训方案,着力培养一支适应新时代畜牧兽医事业发展需要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切实提高村级动物防疫员的业务素质和工作能力。(滨州市农业农村局负责)。

(五)网格管理,全程监督。各县(市、区)要结合辖区内工作实际,划定监管网格,定人员、定区域、定职责、定奖惩,建立健全基层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网格化监管体系,按照网格全覆盖、资源共分享、管理无盲区、责任可追究的要求,将动物防疫安全监管对象全部纳入网格进行统一有效管理。(滨州市农业农村局、各县市区负责)。

(六)待遇公平,追求长效。建立科学合理的工资机制,村级动物防疫员工资按照“基本工资+绩效工资”的方式管理,按规定参加养老、医疗、工伤、失业和生育社会保险,所需资金除市级以上财政切块下拨的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外,差额部分由县(市、区)级财政承担。落实村级动物防疫员必要的交通、防护、信息终端、统计协管等工作经费,配备必要的工作设备,保障基本工作条件,确保各项工作顺利开展。(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滨州市财政局、各县市区负责)。

(七)动态管理,奖惩分明。改革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考核机制和动态管理机制,建立防疫员队伍奖惩进退制度。定期对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考核,并把考核评价结果与工资挂钩,考核内容以完成其承担的社会公益性任务等情况为主。严肃村级动物防疫员工作纪律,规范村级动物防疫员行为,对工作表现突出,作出显著成绩和贡献的村级动物防疫员给予表扬、奖励;对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给予相应的处罚;对综合考评不合格的,及时调整出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滨州市农业农村局、滨州市人社局、各县市区负责)。

按照农业农村部、山东省畜牧兽医局相关指导思想制定出台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办法。(2019年12月底前完成)。

做好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宣传工作,组织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公开招考报名工作。(2020年1月底前完成)。

根据滨州市村级动物防疫员招考要求,开展滨州市各县(市、区)村级动物防疫员考试、政审、体检等工作。(2020年3月底前组织,6月完成)。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县(市、区)要结合当地实际制定具体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明确目标任务,完善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路线图、时间表,加快推进改革步伐。各级财政、人力资源管理、畜牧兽医等部门要密切配合、各司其职,共同做好相关工作。

(二)强化条件保障。各县(市、区)要加大人力、财力、物力投入,将基层动物防疫工作补助经费等列入同级财政预算,及时足额拨付到位。村级动物防疫员原则上在乡镇(街道)畜牧兽医站或动物卫生监督分所集中办公,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负责提供必要的办公条件、设施设备及工作场所。

(三)推动重心下移。村级动物防疫员不得以各种名义借调到其他单位从事与畜牧兽医专业无关的工作,要专司村庄、社区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职责。按照职责法定原则,进一步落实畜牧兽医部门监管责任和乡镇政府(街道办事处)、村(居)民委员会属地管理责任,推动动物防疫和畜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等工作重心下移。

(四)严格规范管理。各县(市、区)要研究制定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办法,明确村级动物防疫员岗位职责,建立健全管理使用、绩效考核、教育培训、有序进退等配套制度,逐步建立完善规范化长效管理机制,做到用制度管人管事,夯实动物疫病防控和畜牧产业发展基础。

(五)积极稳妥推进。各县(市、区)要科学核定村级动物防疫员配备数量、人员待遇和经费测算,尽快组织实施。严肃招聘工作纪律,做到公开透明、程序合法,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各级、各部门要妥善做好原农村应急性动物防疫员工作,实现平稳过渡,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年县村级动物防疫员管理制度改革工作实施方案范文

近年为加强州,县,乡,村四级动物防疫体系建设,提高重大动物疫病整体防控应急处置能力,降低动物疫病带来的风险,全国各地开始建立和完善村级动物防疫员队伍。以下是小编精心整理的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实施方案,仅供参考,希望能够帮助到大家。

为建立依法防控、科学防控、群防群控的动物防疫防控长效机制,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身体健康,促进我县畜牧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根据《动物防疫法》、《重大动物疫情应急条例》、《国务院关于推进兽医管理体制改革的若干意见》(国发[20xx]15号)和河源市《关于进一步健全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的通知》(河府[20xx]16号)精神,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动物防疫工作是公共卫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保持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一项基础性工作。当前我县动物疫病防控体系建设不够健全,动物疫情不能及时发现、报告,动物存栏和出栏情况统计不够准确,很大程度上制约了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开展,为此,我县实行聘用村级动物防疫员(兼动物疫情观察员,下同),建立和健全村级防疫员制度,以完善基层动物防疫体系,促进全县动物卫生工作全面发展。

全县每个行政村配备1名动物防疫员,强化基层动物防疫体系,进一步建立健全动物疫病防控的长效机制,提高动物疫病防控水平和动物卫生及其产品的安全水平。

村级动物防疫员在县级动物防疫监督机构和镇畜牧兽医站的指导下开展工作。其主要职责是: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和科学知识,开展预防免疫、预防消毒、预防用药、动物疫情观察报告、病死动物无害化处理、畜牧生产统计等任务。

(一)聘用原则。

村级动物防疫员聘用按照公平、公开、竞争、择优、按区域聘用的原则向社会公开招聘,聘任人员实行目标管理责任制,具体管理办法按河源市农业局制定的村级动物防疫员制度进行管理。

(二)聘用条件。

2、具有高中以上学历,特殊情况可适当放宽至初中学历;

4、兼公办事,清正廉洁,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5、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50周岁,能胜任基层动物防疫工作;

6、经县级畜牧兽医行政管理部门岗位考试、考核合格,并取得相应资格证书。

符合条件的畜牧兽医专业院校毕业的待业青年和镇畜牧兽医站分流人员可优先聘用。原则上村干部不兼任动物防疫员。

(三)聘用名额。

全县315个行政村聘用315名。

(四)聘用办法。

具体聘用办法由县畜牧水总站负责制定和实施。

村级动物防疫员的劳动报酬采取由县财政定额补助和防疫有偿技术服务相结合的方式解决。村级动物防疫员县财政定额补助标准为每人每年1000元,今后根据经济发展水平调整村级动物防疫员待遇。

年动物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各村、居委会、各养殖(场)户:

为有效预防春季重大动物疫病发生,保障畜牧业健康发展,维护公共卫生安全,我镇决定从3月20日开始利用两个月的时间,在全镇范围内全面开展春季动物防疫工作。为做好此次春防的各项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精神,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用科学发展观统领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全局,按照“加强领导,密切配合,依靠科学,依法防治,群防群控,果断处置”的24字方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工作目标,落实工作任务,建立健全重大动物疫病防控长效机制,切实提高重大动物疫病防控综合水平。

二、目标任务。

力争春季不发生高致病性禽流感、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等重大动物疫情;如有疫情发生,确保疫情不扩散、人员不感染。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为期两个月的秋季动物防疫工作,对高致病性禽流感、牲畜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猪瘟、鸡新城疫等重大动物疫病实施强制免疫,同时要认真落实消毒、监测、监管等各项防控措施。

三、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成立领导组。

为认真做好我街道秋季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经研究成立春季动物防疫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长:盘进国(政协工委主任)。

副组长:邓运军(镇人大副主席)。

朱勤芳(畜牧站站长)。

成员:各驻村(居)包村干部、各村居委主任、及畜牧站全体人员。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主任由朱勤芳担任,办公室设在镇畜牧站,各村居也要成立领导组,掌握各户动态,大力支持畜牧兽医人员工作,1各村居委会主任是该单位第一责任人,防疫工作要求责任到人,层层负责。

四、时间安排。

春防工作从3月20日开始,集中60天的时间,5月20日全面完成任务。

第一阶段:3月20日至3月31日,动员部署阶段。研究制定秋防实施方案,部署秋防工作,做好畜禽饲养摸底调查及疫苗、消毒药品等防控物资的调拨与发放等各项准备工作。

第二阶段:4月1日至5月10日,具体实施阶段。认真组织开展免疫、消毒、监督检查等各项工作,全面完成秋防任务。

第三阶段:5月11日至5月20日,自查整改阶段。对照市指挥部有关要求开展自查自纠活动,查漏补缺,整改问题,确保防疫不留死角。

五、工作方法。

(一)全面落实免疫政策,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做好动物防疫追溯工作。继续坚持规模养殖场严格按照农业部免疫程序进行免疫,散养畜禽实行春秋集中免疫、每月及时补免。要早行动、早安排,对不能进行免疫的畜禽认真登记造册,及时组织补针,确保免疫密度达到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到70%以上。防疫员要利用识读器将免疫结果上传农业部,使动物防疫追溯工作落到实处。

(二)广泛开展消毒灭源工作,消除疫情隐患。要将消毒灭源作为一项基础性工作来抓,要督促养殖场、交易市场以及调运等流通环节建立健全消毒灭源制度,完善消毒设施,定期开展消毒灭源。消毒工作要规范化、制度化,消毒要求不留死角、不留隐患,切实达到消灭病源、有效阻断疫病传播途径的目的。要结合全省“集中消毒日”,对辖区内的养殖场、交易市场等重点场所组织开展一次全面集中消毒灭源活动。

(三)强化疫情监测,及时掌握疫情动态。要广泛开展动物疫病监测,严格按照我县2014年动物疫病监测方案,完成监测任务,以便于及时掌握我街道重大动物疫病病源分布、流行规律和疫情动态,提高预警预报能力。

(四)强化检疫监督,严防疫情传入。一是严把产地检疫关。对出栏动物,到场到户实施产地检疫,加大免疫标识监督力度,对无免疫证明、免疫标识的动物不得出具产地检疫合格证明。二是严把流通监督关。加强动物调运、动物产品交易市场以及贮藏场所等流通环节的监督检查,严防流通环节发生疫情。三是严把病害动物无害化处理关。加强动物饲养场防疫监督,规范养殖行为,完善防疫条件,强化病害动物的无害化处理,严厉查处屠宰、转卖、加工、经营、运输病害动物及动物产品的违法活动。

(五)健全动物免疫档案,实行证标制管理。继续执行规模场全省统一畜禽档案,散养户免疫户口簿制度,进一步规范畜禽养殖档案填写记录工作,确保记录清晰、完善,数据真实、可靠,二维码耳标等标识佩戴率达到100%。

(六)加大应急管理工作力度,提高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处置能力。要健全突发重大动物疫情保障体系,完善应急预案,规范突发重大动物疫情应急反应程序,健全应急指挥机构,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如有疫情发生,要迅速启动预案,果断扑灭疫情,防止疫情扩散蔓延。

(七)加大督促检查力度,及时掌握秋防进展。一是坚持一线督查。要制定督查方案,健全督查制度,明确责任分工,坚持深入一线,搞好调查研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二是加强指导。要适时召开督导会议,总结经验教训,加强协调指导,不断改进工作方法和措施,按时保质保量完成任务。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原则,秋防工作由办事处统一组织部署,由畜牧站具体组织实施。要高度重视,周密部署,严格落实,要将任务和责任层层分解,落实到人。

(二)健全队伍,提高素质。畜牧兽医部门要进一步完善动物防疫体系建设,积极探索工作运转机制,全面加强一线防控工作,强化动物防疫人员技术的培训工作,提高人员素质,切实发挥动物防疫主力军作用。

中小学校防疫防控复学复课工作实施方案

在党中央的英明领导下,全国人民众志成城,勠力同心,全力以赴,共克时艰,来势汹汹的新冠疫情最终得到遏制。居家隔离多日的师生不久将重返校园,开始正常的学习生活。为确保师生生命健康,确保校园安全,学校将面临“一手抓防疫,一手抓教学”的新常态。为确保万无一失,保质保量完成教学计划,特制订本工作方案。

坚持安全第一、生命至上的原则。强化安全意识,落实安全工作。校长是学校安全复学准备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体教师均有相关分工,班主任,教师,门卫责任必须落实到位。杜绝疫情防控绝一阵风,对学校卫生保健工作要常抓不懈、形成常态。在确保安全防护扎实到位的情况下,有计划开展教育教学工作,圆满完成本期教育教学任务。

确保全校师生健康安全第一的前提下,学生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素质全面协调发展并养成良好的学习、生活和行为习惯,期中、期末考试各学科三率达到良好以上,毕业班成绩继续保持全县前列。

(一)建立疫情防控机构,落实强化工作责任。

学校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副组长由分管安全副校长承担,全体班主任及教师为组员。强化学校安全管理,做好安全工作。安全工作无小事,学校要定期做好安全排查工作,开学前组织开展以校舍安全、消防安全、校车安全、饮食卫生安全、宿舍安全、校园周边安全为重点的学校安全排查,消除隐患。开学第一天讲好安全第一课,学校与各部门、教师、家长签订好安全目标责任书,各司其职,各负其责。

校长为防控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全面负责学校疫情防控工作的组织领导、责任分解、任务落实和督促检查。建立学校、班级、师生、家长四级防控工作联系网络,及时收集和报送相关信息,随时关注学生健康状况。进一步完善疫情防控工作方案制度:学校关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预案、关于防控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确保校园开学安全的工作预案、学校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开学工作方案;学校传染病观察室制度、学校传染病病例复课查验制度、学校传染病疫情及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报告制度、学校健康教育制度、通风换气消毒制度、学生晨午检制度、学生健康管理制度、学生因病缺课、病情追踪制度。学校加强与县疾控中心、当地村卫生服务中心、就近医疗机构、派出所的沟通协调,取得专业技术支持,配合有关部门积极开展联防联控。继续落实疫情信息定期报告制度,明确信息报告人,及时按要求向中心校报送信息。

(二)做好复学前摸排、健康教育培训,严防死守,坚决把疫情拒之校门之外。

开学前要根据上级主管部门要求和疫情防控方案对全体教职员工进行制度和知识技能培训。通过微信、班级群、宣传海报等形式,对师生和家长进行疫情防控知识宣传教育,动员其积极配合学校各项防控措施,提高自觉防控意识和能力,做好个人防护,减少疫情期间外出,规范佩戴口罩,尽量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参加聚会,不到人员密集的公共场所活动,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地方。学校在开学前汇总学生家庭住址、联系方式及家庭成员等信息,逐日收集学生的体温情况、有无发热咳嗽等症状、主要活动区域疫情状况等信息并做好记录。学生如无可疑症状,可正常返校。有疫情高发地区居住史或旅行史的学生,自离开疫情高发地区后,居家或在指定场所医学观察14天。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应报告学校或由监护人报告学校,及时就医,待痊愈后再返校。

学校根据在校学生人数,学校食堂、餐厅、宿舍、教室等设施情况,合理规划,加大投资,做好防疫物资储备,诸如红外线测温计、消毒液、口罩等必备物资,要准备充分,教育学生养成良好卫生习惯,正确使用口罩,正确洗手方法。形成人人讲卫生,个个懂防疫的氛围。

(三)坚持,例会制度、日报告、零报告制度。

建立例会机制:坚持每天召开工作例会,汇报各项工作推进、进展和完成情况。对工作中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及时总结,研究方法。各班主任要加强责任意识,分工负责,对学生要逐个认真进行体温监测,仔细填写,登记造册,定时向学校汇报。学校有专人汇总,逐日向上级报告。

(四)做好校园疫情发生预案,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做好科学应对。

对出现的校园疫情,要第一时间启动应急预案,科学处置,并及时上报上级部门。决不能出现瞒报、谎报等不实事求是的现象发生,贻误病情,造成不可挽回的损失。

(五)加强学生课堂防护措施,确保师生上课安全。

课堂教学是师生容易聚集的场所,确保师生课堂安全,健康学习尤为重要。要加强课堂防疫有关知识培训,提高师生防护意识。教室上课期间,教师要佩戴口罩,学生也要佩戴口罩,避免教师讲课、学生读书、回答问题过程中飞沫传染。教室内课桌凳应尽量拉开,尽量让学生保持距离。课间活动不聚集、校园集会要减少甚至取消。每班应配置洗手液等消毒物品,让学生每天入教室前,每个学生进行全身消毒,每节课活动之后洗手。全天消毒应不低于四次,上下午各两次。根据所处的农村学校实际,可以采用室外授课方式,尽可能让学生保持距离,以避免疫情发生。

(六)增强时间观念,科学把握教学进度。

由于受疫情影响,学校根据上级部署,不得不推迟开学时间,让学生在家里“停课不停学”期间,接受教师网上统一辅导学习。这种师生不见面的隔空教学方式,虽对于学生学习有一定的帮助作用,但还不能完全替代常规的课堂教学效果。一些学生受设备制约,或者其他因素,包括在家学习的自觉性各不一样,对知识的掌握也不尽相同。

开学后,各班要做好疫情防控其间教学情况与效果的详细摸排,并根据教学内容,设计一定针对性的测试,对学生学习效果进行详细的摸底,因地制宜的查漏补缺,确保学生都能跟上。杜绝以延期开学中间教学内容替代已经算讲授过内容,要按照教材,有计划的重新开始,认真讲授,使学生弄懂弄会,学有所得。

针对延迟其间,教学时间相应缩短,学校要组织各科教师认真研究,合理规划,科学决策,制定方案,有计划进行教学。珍惜时间,把握春季美好时光,在不增加学生负担的情况下,不失去的时间补回来。

(七)加强常规教学管理,向过程管理要质量。

1、进一步明确常规教学管理实施细则,认真总结本校常规教学管理规章制度和实施细则,修订完善本单位常规教学管理办法,使之更加科学实用,通过常规教学管理,规范教师教学行为,提高教学质量。

2、强化常规教学管理力度,狠抓教学常规落实。认真抓好“备、讲、批、辅、考、评”等常规教学工作,尤其要认真检查教师备课和作业设计批改工作,坚持周清月检制度。确保常规教学抓得细、落得实、有成效。

3、认真组织质量调研工作,加强对教学质量监控和管理。本期学校将根据上级精神,科学组织期中、期末质量调研和月清工作。认真组织六年级期末质量评估,稳步提高我校教学质量。

(八)创新教研方式,提高校本教研质量。

1、扎实开展小学中心学区片教研活动。本学期,认真组织小学学区片教研活动,整合教研力量,建立学片教研组,发挥中心小学教研工作辐射和引领作用,提高小学教研活动的质量。

2、继续开展周教研日活动,丰富周教研日活动的内容,提高周教研日活动的质量。本学期,周教研日活动突出以下主题:小升初试题研究及信息采集交流,经典诵读、听评课、专家讲座等内容。学校领导要深入学科教研组参加活动,每次活动要有主题、有内容、有主讲人、有记录、有成果。周教研日活动要充分准备,严密组织,确保周教研日活动扎实有效开展,不流于形式,不走过场。

3、发扬专业引领功能,建立学习型教师专业群。各校要以打造学习型教师专业群为教研工作抓手,提高教师专业水平,提高教育教学质量。

(九)开展书香校园活动。

教育部20xx年工作要点明确要求把立德树人当作学校工作重点,认真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加强中华优秀传统文化教育。本学期,学校在开展读书活动时,要把中华传统经典和反映中国共产党革命及建设历程内容的书籍作为阅读内容,同时,也要把反映改革开放生活的书籍引入课堂,塑造学生高尚的灵魂,培养学生健全的个性和高雅的情操。各学继续开展课外阅读考级活动,通过阅读考级,扩大学生阅读面,同时要鼓励学生踊跃向报刑杂志投稿,争取在《作文指导报》等cn刊物发表文章。本期县局在期中、期末考试中以10分权重加入《中华经典诵读》国学启蒙读本内容,考察学生背诵和阅读情况。

(十)加强毕业班工作的领导和指导,突出重点,抓好毕业复习备考工作,提高毕业班教学质量。

加强毕业班领导,强调毕业班复习必须做到八个到位:

一是毕业班以教学为中心的思想观念必须到位;

二是对毕业班的师生思想情绪、生活情况掌握必须到位;

三是检查计划、教案作业、单元题、过关卷必须落实到位;

四是教师之间相互听评课必须落实到位;

五是专题研究,集体备课,必须落实到位;

六是开好班级教导会,明确目标任务,培优补差必须落实到位;

七是后勤保障,教学资料,奖励基金,特别是省中招考试资料供应必须落实到位;

八是领导深入教学第一线,以教导教,包班包科,必须落实到位。

总之,在新的学期,摆在我们面前的是时间较短、工作繁重,任务艰巨,希望广大师生释放正能量,坚定信心,振奋精神,积极进取,务实拼搏,以饱满的激情、昂扬的斗志、扎实的行动,凝聚新活力,合力推进我校教育工作再上新台阶、谱写教育新篇章!

乡黄龙病综合防控工作汇报范文。

禽流感防控工作汇报。

关于动物防疫工作通知范文。

财政监督廉政风险防控工作汇报范文。

畜牧兽医防疫工作。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1、学校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2、学校对全体教职员工开展防控制度、个人防护与消毒等知识和技能培训。

3、开学前对学校进行彻底清洁,对物体表面进行预防性消毒处理,教室开窗通风。

4、所有外出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返回居住地后应当居家隔离14天,健康者方可返校。

5、做好洗手液、手消毒剂、口罩、手套、消毒剂等防控物资的储备。

6、设立(临时)隔离室,位置相对独立,以备人员出现发热等症状时立即进行暂时隔离。

7、制定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制度明确,责任到人,并进行培训、演练,校长是本单位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

8、每日掌握教职员工及学生健康情况,加强对学生及教职员工的晨、午检工作,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并向主管部门报告。

9、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对门把手、课桌椅、讲台、电脑键盘、鼠标、水龙头、楼梯扶手、宿舍床围栏、室内健身器材、电梯间按钮等高频接触表面,可用有效氯250~500mg/l的含氯消毒剂进行喷洒或擦拭,也可采用消毒湿巾进行擦拭。

10、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学校食堂、浴室及宿舍地面的清洁,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11、各类生活、学习、工作场所(如教室、宿舍、图书馆、学生实验室、体育活动场所、餐厅、教师办公室、洗手间等)加强通风换气。每日通风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30分钟。课间尽量开窗通风,也可采用机械排风。如使用空调,应当保证空调系统供风安全,保证充足的新风输入,所有排风直接排到室外。

12、加强餐(饮)具的清洁消毒,餐(饮)具应当一人一具一用一消毒,建议学生自带餐具。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250mg/l的含氯消毒剂浸泡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13、宿舍要定期清洁,做好个人卫生。被褥及个人衣物要定期晾晒、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后,再常规清洗。

14、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15、加强个人防护。校门值守人员、清洁人员及食堂工作人员等应当佩戴一次性使用医用口罩或医用外科口罩。食堂工作人员还应穿工作服,并保持工作服清洁,工作服应当定期洗涤、消毒。可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清洁消毒人员在配制和使用化学消毒剂时,还应做好个人防护。

16、严格落实教职员工及学生手卫生措施。餐前、便前便后、接触垃圾、外出归来、使用体育器材、学校电脑等公用物品后、接触动物后、触摸眼睛等“易感”部位之前,接触污染物品之后,均要洗手。洗手时应当采用洗手液或肥皂,在流动水下按照正确洗手法彻底洗净双手,也可使用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

17、加强因病缺勤管理。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对因病缺勤的教职员工和学生及时追访和上报。

18、不应组织大型集体活动。

19、设立健康宣教课堂,由专人定期对学校内的教职员工和学生进行个人防护与消毒等防控知识宣传和指导。指导教职员工和学生在疫情防控期间避免到人群聚集尤其是空气流动性差的场所,减少不必要的外出。如果外出,应当做好个人防护和手卫生,去人口较为密集的公共场所、乘坐公共交通工具、厢式电梯等必须正确佩戴医用口罩。

20、教职员工如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应当立即上报学校负责人,并及时按规定去定点医院就医。尽量避免乘坐公交、地铁等公共交通工具,前往医院路上和医院内应当全程佩戴医用外科口罩(或其他更高级别的口罩)。

21、如学生出现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症状,及时向学校报告并采取相应措施。

22、教职员工或学生中如出现新冠肺炎疑似病例,应当立即向辖区疾病预防控制部门报告,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管理。

23、对共同生活、学习的一般接触者进行风险告知,如出现发热、干咳等呼吸道症状以及腹泻、结膜充血等症状时要及时就医。

24、专人负责与接受隔离的教职员工或学生的家长进行联系,掌握其健康状况。

防疫物资供应实施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监管的决策部署,进一步提升我市防疫物资产品质量,着力维护市场秩序,根据《市场监管总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全国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国市监竞争〔20xx〕74号)、《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等七部门关于印发云南省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专项整治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云市监办发〔20xx〕30号)精神,结合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关系到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关系到人民群众和医护人员健康安全,关系到国家形象和中国制造声誉,各级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充分认识开展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意义,增强紧迫感、责任感、使命感。通过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排查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市场秩序中存在的隐患,全面整治生产、流通、消费、出口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建立横向协同、纵向联动的工作机制,深化防疫物资保障监管工作,为统筹推进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有力支持。

突出全种类整治。着重对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84消毒液、免洗手消毒液、医用酒精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加强监管。

突出全过程整治。贯穿防疫物资生产、流通、消费、出口全链条监管。强化生产源头控制,严格企业资质,明确产品标准,提升产品质量;强化流通环节监管,对不合格产品开展全流程追溯,依法追究生产经营者责任;强化消费市场监管,维护消费者利益;强化出入境监管,严把出口防疫物资质量关。

突出全方位整治。既要全力保障国内防疫物资产品质量和供应,规范市场秩序;也要全力保障出口产品质量,规范出口秩序。

突出综合整治。针对防疫物资生产、产品质量、标准认证检验检测以及市场秩序等方面的突出问题,综合运用行政执法、刑事打击、信用惩戒、联合执法等多种手段,提升整治效能。

(一)全面排查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全面梳理本区域内口罩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额温枪)、新型冠状病毒检测试剂等八类防疫物资及其重要原辅材料生产企业清单。加强监督检查,特别是将从其他行业转产,通过应急审批生产医疗器械的企业纳入重点监管范围。将原材料控制、生产过程控制、产品放行等执行情况作为检查重点。对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生产企业是否落实进货验收制度和制定关键质量控制点操作控制程序开展质量排查,要求相关企业签订产品质量诚信承诺书,督促企业加强自身原材料进货质量控制和生产工艺过程控制,规范产品标识标签和说明书。严格按照《国家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关于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期间做好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有关工作的通知》(市监检测〔20xx〕16号)要求,组织开展医疗器械防护用品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工作。(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二)全面加强防疫物资产品质量抽检。全面加强对生产销售的防疫物资和重要原辅材料的质量监管。组织对生产和流通领域非医用口罩、无纺布、熔喷非织造布等开展监督抽检和风险预警监测。坚持以问题为导向,突出抽检工作的针对性和靶向性,加大对疫情防控医疗器械的抽检力度,对我市经营和使用环节的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红外体温计、呼吸机、新冠病毒检测试剂按一定比例开展风险监测抽检和质量监督抽检,防止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流入市场。各县(市、区)市场监管局要督促辖区企业建立产品质量追溯机制,全面排查已流入市场的不合格产品流向,依法处置,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依法查处并曝光。(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三)全面加强出口防疫物资监管。严把八类防疫物资出口质量关,加大出口防疫物资查验力度,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和企业质量安全承诺声明进行严格审核,加强对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证书内容进行审核,重点对出口的防疫物资品名、数量,以及是否存在霉变、污染、超出保质期、破损、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以不合格冒充合格等情况进行现场查验。对投诉举报较多的出口企业进行全面核查。严格按照《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有序开展医疗物资出口的公告》(商务部海关总署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告20xx年第5号)规定执行,对具备出口条件的防护物资生产企业严格管理,指导企业在报关前完善出口产品档案,并承诺出口产品符合进口国和进口地区的质量标准要求,动态掌握其出口销售和对外捐赠情况。对不符合相关质量标准的出口产品,要追溯生产企业出口认证、认证类型、认证模式(第三方认证/自我申明)、认证依据标准、获证时间发证机构、认证费用等信息。(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四)全面规范认证检验检测行为。充分发挥认证检验检测机构在质量监管中的作用,由具备资质的检验检测机构对防疫物资开展检验检测工作。重点整治从事认证活动的机构无合法资质虚假认证、买证卖证、认证严重失实、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标志等行为。(市市场监管局、腾冲海关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五)全面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严厉查处各类违法犯罪行为,及时移送涉嫌犯罪案件,保障防疫物资全产业链平稳运行。严厉打击生产销售和出口不符合相关标准的产品,在产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产品冒充合格产品,生产销售过期失效产品和“三无”(无生产日期、无厂名厂址、无产品质量合格证明)产品等质量违法行为。严厉打击生产经营无证医用口罩、医用防护服、呼吸机、红外体温计、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等,或以非医用产品冒充医用产品进行宣传销售的行为。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价格、违规收费等价格违法行为。严厉排查垄断和查处不正当竞争违法行为,重点查处达成、实施的协同涨价、限制产量、分割市场、联合抵制等垄断协议行为。严厉打击防疫物资领域制售假劣商品、非法经营等违法犯罪活动,强化对大案要案的查办。严厉打击伪造、冒用、非法买卖认证证书和认证标志,未经批准擅自在我国境内从事认证活动等认证违法行为。对没有资质、资质不全、不符合生产条件的企业依法依规严肃处理;对抽检不合格存在产品质量安全重大问题的依法从严查处;对出口医疗物资未申报或者申报不实的、申报为非医疗物资逃避商品检验的,依法从重处罚。对违法生产经营主体要向社会曝光。深化协调配合,加强行刑衔接,建立线索通报信息共享、案件移送快速通道和防疫物资证据快鉴快检通道。各部门要实现监管数据互通共享,将在专项整治行动中发现的违法违规行为,及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公示系统(云南)记于企业名下,并向社会公示。同时,将其处理结果纳入企业信用记录,实施联合惩戒,形成打击合力。(市公安局、腾冲海关、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六)全面提升服务市场主体水平。积极主动靠前服务,深入了解企业生产经营面临的实际困难和政策诉求,不断完善相关政策法规,优化营商环境。强化防疫物资应急调配,保障有效供应。指导防疫物资生产企业加强全面质量管理,完善产品标志标识和使用说明书内容,推动生产企业更好地落实质量主体责任,落实《云南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关于深入开展中小企业质量技术服务活动的意见》,指导企业建立健全质量管理体系,不断提升企业的质量管理能力和水平。推动相关标准信息指南落地应用,积极引导帮扶企业,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发布的《口罩等防疫用品出口欧盟及美国市场认证信息指南》,选择合法合规的认证机构进行相关质量认证,提高防疫用品质量。督促商贸流通企业和电子商务平台加大排查力度,严把验货关口,严格落实进销主体责任和购销台账制度。加强质量帮扶,鼓励标准化专业机构、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为企业提供防疫用品有关的标准容询和标准信息服务,提升检验检测服务能力,及时更新防疫物资检验检测机构名录及相关信息,促进企业提升产品质量。加大企业商标、商业秘密等知识产权保护力度,加强知识产权维权援助,强化商标、专利维权指导,高效办理违法举报投诉,积极开展相关咨询服务加强缺陷产品召回工作,帮助企业减小损失,维护企业正当利益。(市发展改革委、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市场监管局按职能职责分工负责)。

(一)提高政治站位,加强組织领导。各级各部门要强化政治意识,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树立全局观念,建立联合工作机制,加强工作统筹,积极配合、主动作为,市场监管部门在发挥好牵头作用的同时,建立内部高效协同机制,形成工作合力。

(二)加强协同配合,创新工作机制。建立健全信息报送机制,各级各部门要指定专人,每周定时向同级市场监管局报送整治进展情况,重大事项随时报告。建立全链条查处机制,各地各部门在整治过程中,对发现的重大问题和线索要及时移交相关部门实行全流程追溯。建立综合整治机制,发挥各部门职能优勢注重横向配合、纵向联动,开展综合协同整治。

(三)突岀整治重点,狠抓工作落实。各县(市、区)要结合实际情况,制定细化工作实施方案,层层压实责任,确保专项整治各项目标任务落到实处。对重大问题、重大案件,各级各部门要建立问题清单,加强研判、直接查办、挂牌督办,落实属地责任,保证12月底前问题清单清零,并进行半年和全年工作总结,于2021年12月31日前通过电子邮件报送。

(四)加强舆论引导,营造良好氛围。各级各部门要坚持正面宣传引导,加强与宣传部门、新闻媒体的沟通协调,深入宣传解读政策措施,及时发布整治成果。对重大案件、典型案例加大曝光力度,形成有力震慑。积极推动社会共治、全民监督,充分发挥媒体监督作用,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推进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根据上级部署和要求,结合我区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基本原则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和尊重党员民主权利为根本,不断推进党内基层民主建设,提高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战斗力和创造力,为推进开发区科学发展、跨越发展、和谐发展,冲刺全省开发区第一方阵目标提供有力保证。

(二)基本原则。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必须坚持发扬民主、广泛参与,积极稳妥、注重实效,统筹兼顾、改革创新,区别情况、分类指导,服务大局、促进发展的原则。

(三)工作目标。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提升基层党组织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的水平,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增强基层党组织的生机活力,提高党内事务的透明度,密切党群关系,促进基层和谐稳定;通过实行基层党务公开,进一步规范基层权力运行,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增强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自觉性,推进基层党风廉政建设。

二、公开的制度、主体、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

(一)公开制度。逐步建立和完善党务公开工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党务公开监督员制度、党务例行公开制度、党务依申请公开制度、党务公开意见建议收集整理和办理反馈制度、党务公开工作情况登记管理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资料归档制度、党务公开工作考核制度。

(二)公开主体。开发区机关、办事处、企业、村(居)、社区等党的基层组织。

(三)公开内容。按照全面、真实、具体、合法的原则确定,并逐步实现系统化、规范化和制度化。原则上,凡属《中国共产党党内监督条例(试行)》和其他党内法规要求公开的内容,以及本地区、本部门党员群众关注的重大事项和热点问题,除依照法律法规需要保密的事项外,其他可公开的应全部公开。公开的内容是:

1、党组织决议、决定及执行情况。执行中央方针政策,贯彻执行上级党组织决议、决定的情况,本级党组织作出的重大决策、决定、决议情况及重大事项落实情况,任期工作目标、阶段性工作部署、工作任务及落实情况。

2、联系和服务党员、群众情况。听取、反映和采纳党员、群众意见和建议,帮助党员、群众解决生产生活实际困难情况,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政策措施和政策执行落实情况,群众反映突出问题的解决落实情况。

3、党的思想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开展思想政治工作、党员干部理论学习、教育培训情况,年度党建工作目标及完成情况。

4、党的组织建设情况。本级党组织的设置、主要职责、机构调整、党内选举、发展党员、民主评议、党员权利保障、党费收缴与管理和使用、党务工作经费收支、创先争优、评比表彰等基层党组织建设方面的情况,党内制度和各项办事程序、工作要求落实情况,落实党务公开工作责任制、重要制度的改革和完善等情况。

5、领导班子建设情况。领导班子职责分工、理论学习、联系重点项目和基层单位等情况,议事规则及决策程序执行情况,执行民主集中制和召开民主生活会情况,年度考核评价情况。

6、干部选任和管理情况。包括干部轮岗交流、提拔使用、考核奖惩、后备干部培养推荐、干部监督制度及执行等情况。

7、党风廉政建设情况。执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廉洁自律规定、落实党内监督制度、反腐倡廉任务分工、领导干部述职述廉、领导班子民主测评情况;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开展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施责任追究、处理违纪党员情况。

8、其他应当公开的事项。

(四)公开形式。党的基层组织要针对不同内容和范围确定公开方式,做到因地制宜、简便易行、利于监督。主要分为党内公开和党外公开。

1、党内公开。应在党内公开的,可通过党的有关会议、文件、简报等形式公开。健全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及时公布党内信息,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开展党内问询和党员定期评议等活动。

2、党外公开。按规定可以向党外公开的,可通过新闻媒体、党务公开网站、电子显示(触摸)屏、手机短信平台、党务公开栏、便民服务窗口等形式公开。要充分发挥已有公开平台的作用,整合资源,注重实效。

(五)公开的程序。严格按照“制定目录、实施公开、收集反馈、归档管理”的程序公开。

1、制定目录。工委分类制定所属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指导目录(附后),其他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目录由上一级党组织制定,规范公开的内容、范围、方式和时限等。

2、实施公开。按照方案规定的公开内容、形式和时限进行公开,如有目录外需要公开的事项或须变更、撤销、终止的事项,须经制定目录的上级党组织审核同意。

3、收集反馈。认真收集党员对党务公开情况的意见和建议,及时作出处理或整改,向党员反馈结果。对实名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反馈结果。

4、归档管理。按照档案管理的要求,将党务公开的内容、党员群众的意见建议及处理落实情况等及时整理,形成图文资料,归档保存,并做好管理利用工作。

(六)公开的时限。分为长期公开、定期公开、分期公开、即时公开和点题公开。所有公开内容要注重时效性,公开时间与公开内容相适应。

1、长期公开。主要指党的有关政策规定、工作制度、工作程序、办事机构等具有长期性、固定性的内容。

2、定期公开。主要指在一定时期内相对稳定的常规性工作,原则上每季度公开一次。

3、分期公开。主要指动态性、阶段性的工作,应根据进展情况分期逐段公开。跨年度的工作除按阶段公开外,还应在工作结束时进行。

总结。

性公开。

4、即时公开。主要指临时性工作,如干部考察预告、任前公示等内容,应根据情况随时进行公开。

5、点题公开。上级要求公开事项,以及党员群众要求认为有必要公开的事项。

三、

开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总的时间安排自2011年10月开始,至2012年底为集中开展阶段,分动员部署、组织实施、完善提高三个阶段进行。

第一阶段:动员部署阶段(2011年10月下旬)。

1.成立组织。成立由市委常委、副市长、开发区工委书记王图强为第一组长,开发区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邢高为组长,管委会副主任、纪工委书记、工会办事处主任、同创公司负责人为副组长,各部门、各单位负责人为成员的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陈义周任办公室主任,陈杰、张海涛任办公室副主任,周静、蔡军部为办公室成员。各级党的基层组织应聘请3-5名党务公开监督员,设立并公布监督电话、电子邮箱,加强监督。

2.制定实施细则。各公开单位根据本实施方案,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实施细则,并于11月10日前将工作机构名单和实施细则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3.宣传动员。要因地制宜,采取悬挂横幅、张贴标语、印发放宣传资料、制作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党务公开工作的重大意义和相关要求,营造党务公开浓厚氛围,引导广大党员群众关心支持、积极参与党务公开工作。各单位要召开党务公开工作动员会议,进行思想发动,部署工作开展。

第二阶段:组织实施阶段(2011年11上旬月至2011年12月底)。

1、搭建公开载体,丰富公开形式。设置公开栏,各级基层党组织应设置党务公开栏,有条件的地方党务公开栏可延伸至村民组。开辟网站专栏,在开发区网设立党务公开专题栏目,各单位也可在单位网站上设立党务公开专栏。创新公开载体,各办事处要利用现有的“阳光村务工程”电子触摸屏,将党务公开内容及时上传和更新,方便党员群众查询,其他有条件的单位也可配备触摸屏或电子显示屏等,进行公开。

2、建立工作联系点,进行分类指导。分层次建立党务公开工作联系点,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以及各办事处、村(居)、社区党务公开领导机构成员,都要建立工作联系点,经常深入基层,开展调查研究,及时分析工作中遇到的新情况、新问题,综合考虑各办事处、企业、村等单位基础条件、发展程度、行业差距等因素,积极探索工作的新思路、新办法,针对不同类型党的基层组织特点,搞好分类指导。

3、健全保障制度,全面实施公开。党务公开工作要健全和实行例行公开、依申请公开、党内情况通报、意见收集和处理回复、监督检查、考核评价等制度,用制度保障工作落实,严格按照公开内容、形式、程序和时限的要求,全面实施党务公开。

4、强化监督检查,严格目标考核。强化督查,开发区党务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定期或不定期对各级党务公开工作进行督查;上级党组织要加强对下级党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检查;切实发挥各级基层党组织的党务公开监督员作用,加强对本级党务公开工作的监督。严格考核,将党务公开工作纳入对党组织及其主要负责人党建工作、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领导干部年度工作考核的重要内容,并适时组织评议和考核。严肃追究,对工作开展不力、在公开中弄虚作假、侵犯党员民主权利的,严肃进行批评教育,情节严重的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第三阶段:完善提高阶段(2012年1月至2012年底)。

各级党组织要加强联系点、示范点建设,注重借鉴成功经验,结合实际,形成有效管用的特色做法,并充分发挥典型示范和带动作用。要认真对照相关要求,搞好工作总结,分析存在问题,抓好整改落实。不断强化工作责任,规范工作运行,健全长效机制,努力提升我区党的基层组织党务公开工作科学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

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家文物保护的法律法规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关于文物保护的有关规定,促进建设施工过程中依法加强对文物保护的管理,执行文物保护责任制度,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的发生,以及在施工中发现文物时,施工单位能采取紧急措施减少文物流失和文物损坏,根据望城县政府和长沙铜官窑遗址管理处的要求,并结合项目实际,特制定本项目建筑施工文物保护专项方案。

一、工程概况。

江东岸(##综合枢纽至##古镇段)防洪排涝工程(一期),起于古城大桥,止于##古镇,包括堤防加固、堤防护砌、基础防渗等。本堤岸为湘江一线干堤,近期采用50年一遇,远期采用120xx年一遇,为ii级堤防。按照施工设计图纸清理表土、清基及清淤施工。根据道路纵断面设计,全线道路填方高度均小于5m,边坡在一般路段采用1:3.0,临水边坡路段采用1:2.5。临水坡脚处设砼脚槽、雷诺护垫等,考虑到部分路段地块尚未开发及地表排水需要,设置排水沟。

1.组织机构。

(1)项目部成立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由工程总负责人、工程现场负责人、现场协调负责人及项目各部门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一)。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下设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由劳务分包负责人及各施工班组负责人组成,办公地点在项目部办公室。(见附图二)。

2.职责。

(1)文物保护领导小组组长职责:

a.建立健全施工期文物保护管理组织机构、管理制度以及应急预案;。

c.发布有关文物保护命令、信号;。

d.掌握汇总有关情报信息,及时作出处置决断。

(2)文物保护领导小组副组长职责:

d.应切实落实施工现场文物保护工作,加强与地方文物主管部门的沟通与咨询,加强现场文物保护监督检查。

(3)文物保护领导小组成员职责:

c.积极配合文物部门组织的文物挖掘抢救和搬迁保护工作。

(4)工程现场文物保护办公室职责:

d.跟踪监督施工现场每一个施工作业人员动态,发现文物及时上报,并保护好现场。

四、重点部位。

清基开挖地段、卸土区等地段。

1.我方土方回填卸土区段为铜官古大桥段至在建的铜官博物馆,卸土区实行全封闭,派专人负责看管,严禁一切与卸土无关的人员或车辆入内,卸土车司机在卸土区内严禁下车。卸土区堆满土后,就地进行场地平整并满铺草皮形成绿化地段,且派专人负责看管。

2.开挖现场实行全封闭,严禁一切与土方开挖无关的人员或车辆进入现场。开挖时及时通知文物保护监管单位现场监督。(具体开挖位置及方案见后附图三)。

五、文物保护措施在工程现场发掘出的所有文物、古迹以及具有地质研究或考古价值的其他遗迹、化石、陶瓷、钱币或物品,均属于国家财产,因此,在施工中,我们采取以下措施进行文物保护工作。

1.施工现场实行全封闭化管理,所有施工人员和施工车辆凭有效证件出入工地。

2.施工现场设置醒目的文物保护标志、标牌等。

3.请专职保安16名对工地现场进行文物保护至该项目竣工,配置相应的文物保护专用装备、器材等。

4.加强教育、提高全员的文物保护意识,开工前组织全体施工人员进行文物保护重大意义、文物保护知识方面的教育,增强全体职工保护文物的自觉性和责任感。5.开工前主动和地方文物保护部门进行联系,与当地群众进行文物保护方面的调查,对地下是否有文物初步做到心中有数,以便超前、有针对性地做好工作。

6.一旦发现文物,我单位遵守国际咨询工程师联合会及《长沙铜官窑遗址保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并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1)已开工的要立即停工保护现场,防止任何人员移动或损坏任何该类物品。

(2)及时向文物保护领导小组、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汇报。

(3)按照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的指令,积极协助处理。

(4)文物保护部门处理完现场,并接到业主和文物保护部门可以继续施工的通知后才能重新开工。

7.不准随意乱刻、乱画、破坏文物,坚决打击、抵制贩卖文物活动。

8.临时设计、施工用地不占用文物保护控制区。凡属施工影响区域内的古树、古建筑要加以安全围护。

六、文物保护应急预案。

1.应急准备和应急响应组织机构石渚坪广场项目部文物保护应急指挥小组。组成如下:

组长:工程总负责人(罗##)。

副组长:工程协调负责人(周##)。

工程技术负责人(黄##)。

组员:工程技术部、资料部、保卫部、安全部、材料部(袁##、高##)。

2、应急指挥小组工作职责:

a.接到应急报告后立即赶赴文物发现现场,组织、指挥保护好文物发现现场;。

b.在规定时限内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c.迅速对文物发现现场进行勘察,对有可能进一步扩大的发现文物地段进行封闭,在记明数据和绘制现场示意图的前提下做到预先保护。

d.接待并配合相关部门进行文物的初步调查;。

e.组织、调动各方面的资源进行现场出土文物保护和发掘现场的保护。

f.配合文物调查组开展文物的调查、分析和处理工作。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一)测量体温。每天早晚各为老年人测量1次体温(接触式体温计要做到个人专用,若不能做到个人专用,则需彻底消毒后再用。非接触式体温枪应当按照使用要求定期消毒),随时询问老年人身体情况。

(二)慢性疾病老年人管理。提醒慢性病长期服药老年人,要规律服药,不轻易自行换药或停药,有身体不适要及时告知护理人员。有条件的养老机构应当通过检测血压、血糖、呼吸状况、体重等方式,观察慢性病老年人身体状况,注意有无用药不足或过量的表现,以及药物不良反应(特别是体位性低血压、低血糖),预防跌倒。

(三)加强新冠肺炎知识宣教。告知老年人,目前针对新冠肺炎,没有确认有效的抗病毒治疗方法,切勿擅自预防性服药。

老年人身体出现不适或疾病发作,养老机构应当及时与老年人和家属沟通商量,达成一致后,通过机构内医务人员处置、电话求助医疗机构、请医疗机构医生出诊、拨打120急救电话就医或由家属送医。有条件的或根据入住服务协议,由养老机构工作人员随同协助就医。

(一)慢性基础疾病(高血压、糖尿病等)、皮肤病、一般过敏、轻微扭伤擦伤、普通牙科治疗、常规康复等,可采取上门诊视等方式保守治疗,不建议外出就医。老年人常用药物由家属、机构通过委托取药、代购等方式解决。

(二)出现咳嗽、咳痰、咽痛、头痛等症状且无加重,没有流行病学史的老年人(14天内没有接触过新冠肺炎确诊患者或疑似患者、没有出入有确诊或疑似患者社区或活动场所),可在机构内按一般感冒治疗,暂不外出就医;有慢性呼吸道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支气管哮喘等),病情稳定的老年人可在医生指导下常规用药,若病情加重危及生命则须立即联系医疗机构进行转诊。

(三)急性发热,如确无流行病学史,可先在机构内隔离观察,按一般感冒发热进行治疗;如机构内有条件,可完善血常规、肝肾功能、crp等常规检查(或抽血送附近医疗机构检验)。同时咨询相关医疗机构,有必要再送医。

(四)急危重症患者应当及时就医。老年人一旦出现慢性病急性加重或突发急病,养老机构应当立即实施力所能及的抢救措施,同时拨打120急救电话送医,并及时通知老年人家属。

急危重症包括但不限于急性心衰、卒中、心肌梗塞、心跳呼吸骤停、急性损伤创伤、急性中毒、急性胸痛腹痛、消化道出血、肠梗阻、重症肺炎、严重腹泻脱水等疾病,以及神经、心脏、呼吸、消化、泌尿等系统的危急重情况。

(一)老年人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执行隔离观察,并及时送医疗机构排查。

(二)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养老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接触的其他老年人及工作人员等)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三)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养老机构的老年人和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老年人治愈后需返回养老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工作实施方案

为加强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推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尽快运行,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发生,根据渠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文件精神及《达州市公安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方案》的工作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推动社会管理创新,坚持以人为本,加快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步伐,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为指导思想。

进一步加强农村交通安全工作,夯实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基础,按照机构“乡镇人民政府主管、乡镇交管办主抓、辖区派出所协管、村民委员会配合”的工作责任新机制的总体要求,镇人民政府内增设“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交管办”),全民落实预防交通事故的各项工作措施,改善农村道路交通环境,最大限度地减少重特大交通事故发生,确保农村道路交通有序、安全、畅通。

三、组织领导。

为确保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新机制的有序推进,镇政府成立了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熊友华;副组长:刘渠东、王国军;成员:刘锋、王元成、周小军、李坤、李明建。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由刘渠东兼任办公室主任,安办所有人员为成员。负责辖区内所有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和执法工作。

四、实施范围。

全镇辖区内的道路交通安全管理。

(一)明确职责,扎实工作。

交管办、岩峰派出所在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主要职责如下:

交管办: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建立本行政区内机动车及驾驶人员信息台帐,实行车辆、驾驶人员户籍化管理;定期组织开展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督促相关部门及时治理;强化农村道路交通秩序管理,组织开展交通违法查究工作;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办理机动车、驾驶证等相关车管业务;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调节处理工作。

派出所:发挥公安行政管理职能,协助镇交管办开展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对交通违法行为人依法实施强制措施;配合镇交管办加强农村道路日常巡查管控;协助公安交警部门做好交通事故现场维护、善后赔偿调节处理等工作。

(二)完善制度,加强培训。派出所要协助镇人民政府健全“交管办”正常运转的相关配套制度,细化明确农村道路常见交通违法查纠工作流程,镇交管办和派出所要加强对交通协管员的交通法规、交通违法查纠方法、工作规范、车驾业务流程等业务培训,切实提高交管人员的工作水平和能力。

(三)明确进度,限时推进。20xx年2月10日前成立相应的机构,完善制度,建立工作台帐和辖区内道路、车辆、驾驶人员台帐。

(四)强化协作,形成合力。镇人民政府将定期组织安监、派出所、交管办、农技站、片区教育组等有关部门开好协调会,分析研究辖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排查治理农村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解决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中的突出问题。镇交管办、岩峰派出所要把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作为日常工作内容,共同固牢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的基础。

六、工作要求。

提高认识,狠抓落实。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是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具体体现,也是加快全镇城乡一体化建设、促进民生改善、推动社会管理创新、促进社会和谐稳定的重要举措。今年来,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已成为现阶段全镇安全生产事故预防的工作重点,加强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势在必行、刻不容缓。镇交管办要加大执法力度,做好上路执法工作,派出所要及时配合交管办对违法违章人员处理工作。推进我镇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有序的进行。

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青政发[2011]6号)》的有关要求,为切实做好迎接国家“两基”督导检查工作,进一步巩固和提高我镇“两基”工作水平,根据《清水县人民政府关于“两基”迎“国检”工作实施方案》,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全面推进、突出重点、分类指导、巩固提高的工作方针,以硬件从实、软件从严为原则,督促乡镇有关部门、学区学校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促进全镇“两基”工作再上新台阶。

巩固提高全镇“两基”水平,全面提高教育。

教学。

质量,全镇“两基”相关指标达到国家规定要求,确保“两基”工作顺利通过国检。

全面总结全镇“两基”工作,查找存在的问题,认真整改落实,进一步提高“两基”水平和质量。重点要抓好义务教育普及程度、教师队伍、办学条件、教育经费、教育质量、学校安全管理和扫盲等7个方面的工作。

(一)提高普及程度。进一步完善“控辍保学”长效机制,确保小学、初中的入学率、辍学率、完成率等各项指标达到国家规定标准。重点做好贫困家庭义务教育工作和农民工子女、留守儿童、残疾儿童和女童等群体接受义务教育工作。

(二)加强师资队伍和师德师风建设。按照省定编制及结构要求足额配备教师,坚决纠正有编不补、占用挪用编制等问题,妥善解决教职工在编不在岗等问题,优化教师队伍结构。积极开展教师培训,确保教师学历合格率、职称结构、培训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三)改善办学条件。调整优化学校布局,努力解决教育资源不足问题,合理配置教育资源。认真做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作,消除现有d级危房,解决学校教学、生活用房、功能用房不足不配套等问题,使学校生均校舍建筑面积等达到国家标准。加大教学设备设施投入,切实解决教学仪器设备及图书不足、陈旧等问题,使仪器设备设施和图书配备基本达到国家和省现行标准。进一步加强农村现代远程教育设备的管理、维护和使用,充分发挥其在教育教学中的作用。

(四)保障教育经费。依法做到教育经费的“三个增长”。落实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把义务教育经费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加大义务教育投入。按时足额发放教师工资,及时发放免费教科书和助学金,严禁侵占、挪用、截留教育经费,严禁向学校非法收取或者摊派费用。

(五)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全面贯彻教育方针,积极推进素质教育,规范学校办学行为。学校要严格执行国家和省制订的课程计划和教学大纲,开齐课程,开足课时,减轻学生课业负担,落实学生体质健康和体育锻炼标准。认真落实中小学新课程改革制度,不断提高教育质量。

(六)强化学校安全管理。进一步建立健全学校各项规章制度,树立良好的“校风、教风、学风”,提高学校管理水平。加强校园周边环境治理,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和应急机制,加强师生安全教育,配备、完善各类消防设施,及时消除安全隐患,严防各类安全责任事故发生。

(七)巩固扫盲成果。摸清我镇文盲基数、落实扫盲工作经费和农民培训基地,扎实开展扫盲和脱盲后的巩固提高工作,确保扫盲指标达到“两基”国检指标要求。

在做好以上七个方面工作的同时,必须着重做好以下几项工作。第一,狠抓教育普及程度的提高。(1)抓好适龄儿童的入学率。乡镇政府作为“控辍保学”的第一责任人,必须切实加强领导,加大控辍保学力度,要求学区学校要紧密配合,全力以赴组织适龄儿童全部读完九年义务教育,确保入学率、辍学率、义务教育完成率等各项指标符合国检标准;(2)高度重视学生流失问题。学校要严格学籍管理,对流失在校外的适龄儿童、少年,乡镇政府必须要依法采取有效措施,使其尽快返校就读。(3)要切实提高教育完成率。依法采取有效措施,着力提升15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和17周岁人口初等教育完成率。(4)要不留盲点。乡镇有关部门及学校要随时了解随父母流动的儿童、少年的就学情况,确保流动儿童、少年正常入学。

第二,全面落实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教育经费“三个增长”是“两基”迎“国检”的七个一票否决指标中最硬的一项指标,也是最容易出现问题的一个关键指标。乡镇有关工作机构要组织力量对学校教师工资发放情况、寄宿学生生活补助费及各类贫困生资助资金落实等情况进行认真检查。

第三,建立和完善“两基”档案。我镇要高度重视“两基”迎“国检”全过程资料的收集、整理工作。乡镇政府、学区学校必须做到“两基”档案规范连续、齐备、准确,表册相符、人册相对,检查方便,教育经费划拨、管理、使用,教育费附加的全额征收和使用等方面的资料必须齐全。对使用d级危房、学校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弄虚作假的乡镇部门、学区学校将实行一票否决。

第四,扎实“硬件从实”工作。(1)加快我镇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建设步伐,按期完成今年的各项建设任务;(2)要做好学校音体美器材和实验室、图书室、信息化多媒体教室等建设、更新工作,使中小学办学条件符合验收标准。

四、工作步骤及时限。

(一)第一阶:宣传发动阶段(2011年3月)。

1.成立工作机构,制发工作方案。成立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明确各相关部门工作职责,制定下发《白驼镇“两基”迎“国检”工作方案》等文件;各村、乡镇级有关部门、学校也要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并制定工作方案。

2.召开动员大会。3月份召开全镇“两基”迎国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两基”迎“国检”工作。

3.抓好“两基”迎“国检”宣传工作。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要大力宣传“两基”迎“国检”的重要意义,通过书写永久性标语、办板报、墙报、进村进户、召开家长会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积极宣传关心支持教育工作的先进典型事迹,营造“党以重教为先、政以兴教为本、民以支教为荣”的尊师重教氛围。

(二)第二阶段:自查自纠和督查整改阶段(2011年3—7月底)。

1.乡镇部门及学区学校开展自查自纠工作(2011年3月20日—2011年4月14日)。乡镇部门、学区学校自查以国检7个方面的工作任务为主要内容逐项进行,研究制定解决问题的措施办法并认真落实整改,自查工作应在2010年4月中旬结束,同时完成“两基”档案资料建设工作。迎接县“两基”迎“国检”办公室相关领导的跟踪督办。

2.接受市政府复查(2011年4月15日—2011年5月底)。汇总相关资料,整理完善各项迎国检档案资料、数据填报工作,完成相关文件资料编辑工作,形成我镇“两基”工作汇报材料。镇相关部门、政府及学区学校再次查漏补缺后,迎接市政府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验收,并根据市上提出的指导意见制定整改方案,进行整改。

3.省级抽查阶段(2011年6月—2011年7月底)。

我镇在自查、县上督导、市上复查评估后,迎接省上组织政府督学和有关专家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抽查、评估、指导,我镇进一步落实整改意见,集中精力抓好各项软硬件指标的巩固提高,进一步完善各项迎检资料。

(三)第三阶段:省级预检和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8月—10月中旬)1.省级预检阶段(2011年8月—2011年“国检”前)。8月上旬,迎接省督导团领导和有关专家对我镇迎“国检”工作进行预检、指导,进一步巩固和提高各项指标,安排落实各项迎检工作,接受国家督导检查。

2.接受“国检”阶段(2011年10月中旬)。

(四)第四阶段:工作总结阶段(2011年10月下旬—12月底)。

1.根据国家教育督导团督导检查后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研究制定整改意见和措施,并进行整改。

2.召开“两基”工作总结大会。总结成绩,查找不足,提出下一步工作要求。

五、保障措施和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落实责任。“两基”迎国检工作是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也是推动我镇“两基”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重要机遇。各有关部门要切实加强领导,把迎国检摆上重要议事日程,作为全镇教育工作的重大任务抓紧抓实抓好。镇“两基”迎“国检”工作领导小组统一组织全镇“两基”迎国检工作。

(二)加大经费投入,提供条件保障。要继续加大教育经费的投入力度,努力提高我镇“两基”水平,确保“两基”各项指标达到国家标准。

(三)坚持标准,实事求是。在迎接“两基”国检中必须坚持标准,实事求是。“两基”的各项数据和情况要真实可靠,严禁弄虚作假,坚决反对形式主义。

(四)强化督查整改,狠抓工作落实。我镇相关工作机构要加强对“两基”迎国检工作的督查与指导,对“两基”工作进行全面盘查、全面整改,查漏补缺,及时研究解决本镇、本部门“两基”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五)加大宣传,营造氛围。要结合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多渠道、多形式、多层面宣传“两基”迎国检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坚持正面的舆论导向,宣传我镇“两基”取得的成效和涌现出来的先进事迹,对不良现象要大胆曝光,使国家关于“两基”的政策法规家喻户晓,深入人心,营造全镇人民关心支持教育的良好氛围。

(六)总结经验,做好汇报。

六、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

为进一步做好“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确保我镇顺利通过验收,现将工作机构及职责分工如下:

1.领导小组办公室: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全镇国检各项准备工作的组织、协调;(2)负责起草有关会议文件,领导讲话审核有关材料;(3)负责编写工作简报,传达工作信息。2.业务指导组:

主任:副主任:成员:主要职责:(1)对我镇“两基”工作进行全面检查和指导,确保各项指标不下滑、有提升,确保迎“国检”各项工作稳步有序推进;(2)对迎“国检”中存在的问题进行逐项分析,认真排查,切实加以解决。3.档案资料组:

组长:

成员:主要职责:(1)指导“两基”材料立卷、归档及数据填报等工作,完成“两基”各项档案资料建设工作;(2)完成“两基”迎“国检”复查报告的撰写,填报有关表册数据;(3)做好验收材料工作。4.安全工作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依法打击针对学校及师生的违法犯罪活动,整治校园及周边突出治安问题,有针对性的开展治安巡逻,确保学校师生安全;(2)做好中小学生自我保护、交通安全和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教育;(3)督促、检查《学校卫生安全条例》等国家关于学校安全卫生有关规定的执行情况,监督、指导学校做好安全卫生工作;(4)加强对学校周边文化娱乐市场的管理,努力优化文化环境。5.后勤保障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两基”迎“国检”后勤保障工作。6.宣传组:组长:成员:

主要职责:负责迎“国检”的宣传工作,督促乡镇、学校书写“两基”宣传标语,营造迎检氛围。7.督查组:组长:成员:主要职责:(1)负责对各工作机构迎“国检”各项工作进行督查,督促乡镇、各相关部门及学区学校“两基”迎“国检”各项工作按有关规定完成任务;(2)对工作进展缓慢、突出问题得不到解决的工作机构、单位和相关负责人进行问责。

清水县白驼镇人民政府。

二0一一年三月十一日。

学校防疫实施方案

为了更好地贯彻“预防为主”的方针,积极预防和控制学生常见病和传染病的发生和流行,保护学校师生的身体健康,提高师生的健康水平,制定卫生防疫工作实施方案: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一)做好师生的健康教育宣传工作,利用学生的健康教育课、卫生宣传栏、学校月报、广播、贴宣传画,教职工大会等多种途径,进行卫生知识、传染病防治知识的普及教育,使大家逐渐了解卫生保健知识,养成健康文明的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提高健康水平。

(二)做好季节染病的预防工作,特别要做好突发性重大传染病疫情应及处理工作。

(三)建立传染病疫情报告制度。发现师生患传染病及可疑传染病时应及时报告县卫生防疫站和县教育局,并迅速隔离病人,对病人活动的场所进行彻底消毒,对密切接触者进行医学观察,防止疫情扩散。

(四)对在防治传染病工作中,特别是在突发重大疫情的防治工作中有突出成绩的应给予一定的奖励和表扬,对知情不报,造成传染病扩散或故意造成传染病扩散的依照国家有关法律处理。

(一)教学卫生:

1、保障学生每天学习的时间。适当安排作业,尽量减轻学生课业负担。

2、各年级学生应坚持做眼保健操,自觉课间休息。

3、教师应准时下课,保证学生有充分的时间休息。

4、每周要调整学生座位,矫正学生视力。

(二)环境卫生:

1、学校建立卫生检查评比制度,建立卫生评比制度,每天两检查,每周一小结。全学期卫生评比总分列入班级评比内容。

2、以班为单位,落实卫生地段,坚持每天两扫(早、午)。教育学生养成文明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不乱丢纸屑,不涂污墙壁,大便后要洗手,做到确保校园净化。

(三)个人卫生:

1、要求学生仪容端庄大方,讲究衣着,头发卫生。

2、定期对学生进行个人卫生检查,着重于衣着、头发、指甲的卫生,并进行卫生教育。

3、建立和健全学生卫生档案,健全个楼层的卫生保健箱,班主任要及时做好卫生保健指导,结合各个不同季节特点,对常见病的预防进行教育。

4、认真做好预防近视宣传和教育工作。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控工作需要,为建立健全市生活物资市场保供应急机制,做好应急调控准备,维护市场经营秩序,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基本生活物资消费需求,制定本应急预案。

(一)领导小组

全市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由市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生活物资保障组(以下简称“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领导和指挥。生活物资保障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市场监管局、市公安局、市民政局、市交通运输局、市国资委、市财政局等单位组成,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对本县(市)区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工作的统筹安排和协调处置。

(二)职责分工

1、市场保供组。由市商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农业农村局、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市国资委、市场监督管理局等部门组成。组织各成员单位综合协调好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负责收集、汇总报送市指挥部和市委、市政府有关信息,及时向市领导请示、报告有关情况。传达市指挥部指示要求,调度、通报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工作情况。保障粮食、蔬菜、食品等重要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确保不脱销、不断档。建立信息发布机制,稳定市场预期。

2、储备调拨组。由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民政局、市国资委等部门组成。负责监测生活必需品价格,储备调拨粮油、猪肉、蔬菜等重要生活必需品,接受社会捐赠并发放,根据市场供需情况确保调得出、用得上。

3、农业生产供应组。由市农业农村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粮食、蔬菜、畜禽等农副产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农副产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4、食品生产供应组。由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市商务局、市交通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组织全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生产加工,提供产量、产能等相关情况,提高我市自给能力。组织我市食品等生活必需品外调支持疫区生产生活。

5、市场监管组。由市市场监管局、市发展改革委、市商务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负责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行为,维护市场秩序。严厉打击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行为,保证产品质量安全。

6、运输保障组。由市交通局、市公安局、市商务局、市国资委、营口铁路、港口、机场等部门组成。负责有序恢复交通运输保障,科学配置运力,做好生活必需品及农药、化肥、食品原材料等运输保障工作。建立农副产品绿色通道,确保农副产品高效、低成本运输。

7、特殊生活物资保供小组。安排专人解决特殊人群对小众生活物资的需求问题,对确实需要的物资采取直取直达的方式进行配送。

8、资金保障组。由市财政局负责保障购买生活必需品的资金,当疫情发生时,按照市政府相关要求进行拨付。

(一)货源准备

1、完善政府储备。落实“菜篮子”市长负责制要求,要进一步建立健全粮食、“菜篮子”产品等生活物资储备制度和配送体系,保障当地居民7至10天消费量。加强储备安全管理,完善储存设施设备,保证储备商品数量充足、质量完好,确保紧急情况下调得动、运得出、用得上。

2、增加商业库存。与全市应急保供企业和生活物资储备企业保持紧密联系,督促企业及时更新生产、库存情况,做好应急调运准备。鼓励大中型商贸流通企业增加经营性库存,落实后续货源,明确投放网络,构建多方参与、多元供给的应急物资保障体系,使企业库存成为政府储备的有效补充。各县(市)区方便食品和饮用水商业库存应保证3天以上供应量。

3、加强产销衔接。各县(市)区要督促流通企业与生产者、供应商进一步密切产销衔接,多渠道组织货源,完善供应链采购,加快催拨调运,保障市场供应。重点发挥骨干企业网络渠道广、集散功能强的优势,做好对疫情严重地区的应急供应、配送、补货等工作,视情况需要,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统一从周边未发生市场波动的各市紧急调运商品或商请省级生活保障组进行商品调运。

(二)监测预警

依据商务部《生活必需品市场供应应急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令2011年第4号),将我市市场异常波动按照影响范围大小,分为二级:二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县内的市场异常波动;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是指发生在一个设区的市较大范围的市场异常波动。

各县(市)区商务、发改、农业农村、工信部门要根据预警级别,做好市场供应保障监测工作。密切监测生活物资生产基地、加工企业和批发、仓储、零售等流通领域货源、库存、销售、价格,以及消费需求变化情况,及时做好预测预警,对发现潜在隐患以及可能发生的市场异常波动,应及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报告,提出应对建议。

(一)分级响应

发生一级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对全市生活物资保障工作进行组织协调,同时报市防疫指挥部批准后启动本应急预案;发生其他级别市场异常波动时,由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负责组织实施,并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

(二)信息报告

大型批发、零售企业如出现抢购生活物资,导致价格在较大范围内猛涨或商品断档脱销,影响社会稳定,企业负责人应当在1小时内向所在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监测到市场异常波动或接到报告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应当立即组织力量对报告事项调查核实、确证,及时汇总、科学分析、综合评价相关数据,在2小时内向本级人民政府报告,同时向市生活物资保障组办公室报告,市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市场异常波动情况,启动不同级别的应急响应。各县(市)区报告信息时,应包括:报送信息单位名称、人员姓名和联系电话,事件发生的时间、地点、起因、造成的影响、已采取的措施、可能造成的进一步危害、下一步应采取的措施建议,急需的生活物资货源种类、数量等内容。

(三)指挥协调

启动应急响应后,市、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根据应急工作需要,及时召开成员单位会议,根据市场异常波动级别,研究部署应急处置工作,检查应急处置任务落实情况。各成员单位根据本预案所明确的分工,履行生活物资应急保障职责,需要时,生活物资保障组组长带领相关工作人员要赶赴现场,指导、组织生活物资应急处置行动。

(四)建立保供企业、设施、人员“白名单”制度,做好生活物资保障场地设施规划

疫情发生后,市、县(市)区两级要优先解封重点保供企业人员、车辆、物资、场点等,采取“专人、专车、专线、转管”或“绿色闭环”等管理措施。一旦发现1例及以上感染者,即启动生活物资保障机制,直至感染者清零。按“就地保障、临近调配、全市集并、请求支援”的顺序,进行生活物资紧急调运。健全各县(市)区生活物资联保联供机制,确保在24小时内运抵目的地。市、县(市)区两级要提前规划设置一批封控、管控情况下的生活物资临时供应点和物资接驳设施,必要时,通过流动售货车、临时售货亭等形式保障供应。

(五)优化封闭社区(小区)终端配送

各县(市)要制定完善封闭社区(小区)居民生活物资配送指南,落实末端配送“四个一”工作机制,即“一人一楼,一楼一群,一天一问,一接一送”。在社区(小区)内划出固定接收点,实现“最后一公里”无接触配送。组织大型商超、农产品批发市场、连锁生鲜企业等与社区对接,根据需要做好相关生活物资供应。鼓励临近超市、社区菜店等提供线上订购线下配送、移动售货车销售等服务,采取配送柜收货、志愿者派送等配送方式。鼓励商贸企业、生鲜经营个体户在社区指定地点设立临时售卖点,满足居民多种购物需求。鼓励居民利用电商app、社区团购群、商超微信群、小区信息群等进行线上购物,发挥电商平台和快递骑手作用。在配送能力难以满足居民个性化需要时,可采取标准化“蔬菜包”等方式派送,减少后端订单处理、分拣包装、运输配送工作量。

(六)打通生活物资供应最后一公里

指导物资保供单位,大力配合社区,对行动不便、不会网上采购的居民,安排楼长、网格员等专人,做好需求收集、帮助购买、配送到户等工作,切实保障特殊人群的生活物资需求。

(一)组织保障。充分发挥市、县(市)区两级预防网作用,坚持统一指挥,分级负责。各县(市)区生活物资保障组要切实担负起属地领导责任,坚持预防为主,建立“快速、高效”的应急反应机制和必要的政府储备,稳定市场供应。加强各成员单位间沟通协调,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形成工作合力。

(二)经费保障。对于按照各级政府指令组织调运、投放应急物资发生的各项额外费用,分别由各级财政合理补助。

(三)交通运输保障。积极协调交通、铁路部门调配运力,建立应急商品铁路、公路、水路运输“绿色通道”,确保应急商品运输畅通。

(四)治安保障。公安、市场监管等部门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囤积居奇、哄抬物价、谋取暴利、破坏市场经济秩序以及制售假冒伪劣商品、损害消费者利益等违法犯罪活动,依法从重从快惩处。

(五)县(市)区级预案。由各县(市)区政府组成县(市)区保障组,负责统计疫情期间辖区内需要供应物资的总量,负责分发相关物资,商请市生活物资保障组给予相关物资支持,并做好接受物资相关事项。各县(市)区政府比照本预案制定本级应对疫情生活物资保障应急预案,详细谋划管控区、防控区等的物资配送体系,承接本预案要求各县(市)区政府相关职责。

工作实施方案

为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全力保障师生员工身体健康,维护学校稳定,维护社会稳定,根据《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做好春节后错峰返程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通知》现就做好我返学工作,特制订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习总书记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的重要指示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和关于做好疫情防控工作的安排部署。进一步强化工作举措,加强“三返”人员管理,切断疫情传播途径,消除病毒输入隐患,坚决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切实保障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维护良好的教育教学秩序。

(一)开学前防控工作准备。

1.重点排查,实施硬核防控。

各学校开学前要通过校园网、微信群、qq群、办公平台等提前通知学生返校前需自查症状、自测体温。如出现发烧、咳嗽等相关症状要暂缓返校。安排具体人员通过电话、微信等形式,提前了解学生假期动向,对学生是否赴重点疫区参加活动、探访亲友,是否接待和接触过从重点疫区回来的相关人员,是否接触过有发热、咳嗽等症状患者,返校途中的路线、交通工具等进行排查摸底,并建立管理台账,做到数字清、情况准。对重点疫情区域返校的学生,实施重点健康跟踪监测,发现疑似学生,指导就医。

2.遵守要求,安排返校时间。

按照省教育厅《关于推迟全省大中小学幼儿园20__年春季开学时间的通知》的要求,根据省、及我疫情防控实际情况,确定开学时间(教育局通知:因省教育厅已明确延迟春季开学时间,但尚未明确具体开学时间,所以请各地等候通知,再确定教师到校备课时间。在接到教育局正式通知前,切勿组织教师集中到校备课。严禁组织学生返校!),并充分考虑外地返洮师生需“居家隔离14天”的要求,师生做到每日主动监测体温,开学前14天体温监测正常方可返校。确保疫情防控和日常工作两手抓、两不误。

3.制定预案,确保返校安全。

各学校要制定学生返校工作预案。严格按照要求返校,确保每位学生掌握旅途防护措施,提前做好返校安全提醒。一是提醒学生返校途中要尽量避免途径武汉等疫情严重的地区。二是提醒学生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时,建议全程佩戴口罩。三要提醒学生随时保持手的卫生,尽量戴手套,减少接触交通工具的公共物品和部位。四是旅途中要做好健康监测,发热时要主动测量体温。同时,要留意周围旅客健康状况,发现身边出现可疑症状人员,及时报告乘务人员,避免与可疑症状人员近距离接触。五是提醒学生妥善保存好交通工具票据信息,以配合相关调查。学生返校时要对学生进行体温测试。测试正常的,可安排学生正常上课,测试不正常的,指导其就医观察。

4.保障到位,加强物资贮备。

学校要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储备好疫情防控所需消毒物品、红外体温测量仪等防控物资,改善学校卫生基础设施和条件。

5.教育宣传,做好舆情应对。

各学校要在开学前向全校师生发放《告知书》,告知学校防控新型冠状病毒的要求,既要有人文关怀,又要提出有关。重点关注因学校推迟开学引发的学生和家长对学生学业的焦虑、担心等舆情动态,加强人文关怀,引导师生员工及家长理性认识疫情、做好科学防护,并及时做好对学生及家长的解释工作和心理疏导工作,使其理解和支持政府、学校各项应对措施。

(二)开学后疫情防控工作。

1.靠前指挥,做到守职尽责。

各学校要认真做好值班值宿安排。确保值班工作网络24小时畅通。一旦发生疫情,必须第一时间采取措施,第一时间按应急预案的处置流程向教育行政部门和卫健部门报告。

2.责任到人,落实监测措施。

各学校要在校园设立体温监测防线,进入校园区域严格实行进出身份核验和体温检测,寄宿制学校的实行封闭式管理,进出必须实名验证并检测体温。在校学生每天定时测试学生体温,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统一向教育局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报学生健康情况,发现疑似病例要及时采取有效控制措施,送往定点医院,迅速切断传播途径,并完成上报。

3.关注舆情,强化教育宣传。

各学校要通过qq群和微信群等新媒体媒介,利用广播、晨会、午会、班会、健康教育课、宣传栏等形式及时推送官方公布的疫情防控知识、防控政策、求助通道,并作为重要内容纳入“开学第一课”,以提高师生员工的防范意识和能力,保证心理健康。要求师生员工不外出、不聚会、不举办和参加集中性活动,引导师生员工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要大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每周组织学生开展1-2次教室、寝室等彻底大扫除活动,开展卫生与健康主题教育活动,引导师生员工养成良好卫生习惯和健康生活方式,积极参加体育锻炼,不断增强自身免疫力。

4.物资到位,落实消杀工作。

各学校务必做好校园环境卫生整治工作,开展校园集中消毒。要由专人负责,每天对教室、办公室、宿舍、实验室等公共区域进行1-2次消毒工作,确保卫生达标、不留死角。加强教室、办公室、实验室、宿舍等活动区域的日常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

5.落实包保,实行联防联控。

各学校要实行逐级联防联控制度。一是严格落实责任包保制度,校级领导包保教师,班主任包保本班学生;二是疫情期间,严格压缩各类会议规模、数量和频次,一律暂缓人员聚集性活动,一律暂缓到重点疫情防控地区参加活动。三是加强学生出入班级、食堂、宿舍等的管控工作。原则上家长不进校(特别是幼儿园),在校门口接送学生。四是严格执行学生请销假制度,做好缺勤、早退、请假记录,严控学生离校。五是在疫情解除前,全体师生员工在校期间需佩戴合格的防疫口罩,尽量缩小活动范围。

(一)建立应急指挥体系。

各学校依据和参照《教育局关于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方案》《教育系统关于做好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应急预案》《教育局关于做好返学工作的实施方案》,研究制定科学全面、切实可行的防疫工作方案和预案,做好20__年春季开学准备工作,保障开学后教育教学秩序。各学校认真做好返校和开学后师生员工的疫情监控和日常检查,收集、汇总、上报学生返校和开学后学校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相关信息,根据预案做好紧急应对的准备。

(二)加强督导检查。

教育局疫情防控工作组要按分工和任务,分时段对各学校返校、开学的防疫工作开展督导检查,发现正反方面典型。各学校要先行自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将返校和开学有关防疫工作情况做好上报准备。

(三)疫情解除后工作安排。

1.人民政府宣布疫情解除后,及时恢复正常教育教学秩序。

2.统筹寒假、暑假时间安排,保证学生年度在校学习总时间。

3.认真总结经验教训,健全完善我教育系统公共卫生防控事件处置工作长效机制。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

切实高举旗帜,凝心聚力,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批示、重要讲话和中央政治局常务委员会会议精神,严格落实中央、省、地、疫情防控工作的要求,把联防联控工作落到实处。做到守职有责,守职担责,守职尽责。

(二)强化组织领导。

成立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的职责:在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领导和指导全教育系统疫情防控的各项工作;配合卫健局等部门落实疫情防扩散措施,及时分析、研判全教育系统防控工作形势,调整全学校教学及其它相关工作安排;督促、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制定防控具体方案和措施;督导各级各类学校疫情防控措施的落实情况;及时掌握、处置疫情信息,妥善做好相关网络舆情处置。

(三)强化校内防控管理。

各学校要成立以校长为组长的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明确任务分工,加强各项工作监督管理,逐级压实,落实责任到人,确保师生在校安全学习、工作、生活。

防疫物资项目实施方案

(一)落实主体责任。儿童福利院负责人是疫情防控第一责任人,建立防控制度,组织院内护理人员、医务人员、后勤人员制定应急方案,做好相关人员的信息采集工作。

(二)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安排专人对福利院中的工作人员和儿童进行体温监测,每日实行晨检和晚检,体温异常者或有咳嗽、乏力等症状的人员应当及时就医排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隔离、早治疗”。

(三)加强防控知识宣教。用健康提示、张贴宣传画、视频播放等多种方式,加强新冠肺炎防治知识科学宣传普及,引导儿童充分了解新冠肺炎防治知识,学会正确的洗手方法,养成良好卫生习惯。

(四)建立进出人员登记制度。在新冠肺炎流行期间,尽可能减少不必要人员的访视。所有人员进入福利院前进行体温监测,异常者不得入内;减少后勤采购人员等物资采购频次,尽量采取送货上门等方式。

(五)发挥医务室的作用。注意配备相关药物、各类防护用品和消毒物资,如口罩、防护服、护目镜、洗手液、消毒工具、消毒剂等。

(六)鼓励开展心理健康服务。了解受疫情影响儿童的心理健康状况,疏解儿童的焦虑恐惧情绪。

(七)合理控制人员密度。充分利用福利院内空间,合理控制居住房间、活动室、盥洗室、洗浴间、游戏区、图书阅览区、办公区等区域内护理人员和儿童数量,人与人之间保持1米以上距离。

(一)通风换气。保持室内空气流通,采取切实可行的措施加强空气流通。在气温状况允许的情况下,可开门开窗。每日开窗2-3次,每次时间30分钟,同时注意保暖,避免室温改变引起儿童着凉感冒。

(二)清洁消毒。

1、做好物体表面和地面清洁消毒。保持室内各区域环境整洁卫生,每天定期消毒,并做好清洁消毒记录。对日常高频接触的物体表面,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擦拭;保持地面整洁卫生,可用含氯消毒剂(有效氯浓度250mg/l-500mg/l)湿式拖布拖拭。

2、呕吐物处理。当发现人呕吐物时,应当立即用一次性吸水材料加足量消毒液或有效的消毒干巾对呕吐物进行覆盖消毒,清除呕吐物后,再使用季铵盐类消毒剂或含氯消毒剂进行物体表面消毒处理。

3、餐(饮)具清洁消毒。餐(饮)具去残渣、清洗后,煮沸或流通蒸汽消毒15分钟;或采用热力消毒柜等消毒方式;或采用有效氯含量为250mg/l溶液,浸泡消毒30分钟,消毒后应当将残留消毒剂冲净。

4、纺织品的清洁消毒。保持衣服、被褥、床单等纺织物清洁,定期洗涤。如需消毒处理,可用流通蒸汽或煮沸消毒30分钟,或先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液浸泡30分钟,然后常规清洗。

5、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清洁消毒。对福利院内公共卫生间、洗浴间(更衣室、洗浴室)的卫生洁具每日消毒,可用含有效氯500mg/l的消毒剂浸泡或擦拭,作用30分钟后,清水冲洗待用。

(三)餐厅和食堂防护。

1、保持空气流通,以清洁为主,预防性消毒为辅。

2、采取有效的分流措施,鼓励错峰用餐,保持1米以上距离,避免人员密集和聚餐活动。

3、餐厅每日消毒3次,餐桌椅使用后进行消毒。食饮具一人一用一消毒。

(一)护理人员个人防护。

1、加强手卫生。护理人员在上岗期间应当经常洗手,或用有效的速干手消毒剂揉搓双手;有肉眼可见污染物时,应当使用洗手液在流动水下洗手。在工作中避免用手或手套触碰眼睛。

2、佩戴口罩。护理人员应当佩戴防护口罩,在护理儿童和婴幼儿的时候不得摘下口罩。

3、保持良好卫生习惯。不要对着儿童和婴幼儿打喷嚏、呼气。如果咳嗽和打喷嚏时,要用纸巾捂住口鼻,如果来不及就用手肘捂住口鼻,然后再去清洗手肘。另外,先丢弃捂住口鼻的纸巾,再洗手。

(二)儿童个人防护。

1、尽量佩戴口罩。引导儿童在集体活动时正确佩戴口罩。

2、儿童出现以下情况必须洗手:吃东西前、上厕所前后、从户外进入室内、玩玩具前后、玩耍后、擤鼻涕后、打喷嚏用手遮掩口鼻后、手弄脏后等。

3、打喷嚏和咳嗽时应当用纸巾或手肘部位遮蔽口鼻,将打喷嚏和咳嗽时使用过的纸巾放入有盖的垃圾桶内,打喷嚏和咳嗽后应当用肥皂或洗手液彻底清洗双手。

(三)婴幼儿的卫生防护。婴幼儿主要是以被动防护为主,即靠护理人员的防护来间接保护婴幼儿。

(一)一般措施。

1、设立隔离观察区域。当护理人员、儿童出现发热、乏力、干咳等可疑症状时,及时到该区域进行暂时隔离,再按照相关规范要求进行处理。

2、加强健康监测。护理人员应当注意自身健康状况监测,福利院应当合理安排工作人员轮休。

3、加强室外环境整治。加强对院内公共区域清扫力度,彻底清除院内以及角落散落的堆积物和垃圾,做到日产日清,卫生无死角。

4、加强物体表面清洁消毒。应当保持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环境卫生整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

5、加强重点场所地面清洁消毒。应当加强居住房间、食堂或餐厅、澡堂、公共活动区等场所地面的清洁,每日定期消毒并记录。可使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液擦拭消毒。

6、加强垃圾分类管理,及时收集清运,并做好垃圾盛装容器的清洁,可用有效氯500mg/l的含氯消毒剂定期对其进行消毒处理。

(二)发现病例。

1、护理人员和儿童出现新冠肺炎可疑症状(包括发热、干咳、乏力、鼻塞、流涕、咽痛、腹泻等),不排除有流行病学史的,应当立即在隔离区执行隔离观察。

2、被确诊为疑似病例或确诊病例的,应当立即送定点医疗机构就诊;福利机构须及时向相关部门报告,在当地卫生健康、民政部门指导下对密切接触者开展排查,实施14天隔离观察;机构开展全面消杀、规范处置个人物品等相关工作。

3、在医疗机构就诊后返回福利机构的儿童及陪同工作人员,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和工作。新冠肺炎儿童治愈后需返回福利机构的,应当隔离观察14天,无异常后方可入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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