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援助工作汇报(优质18篇)

时间:2023-12-05 09:32:12 作者:念青松

工作汇报不仅是向上级展示自己的工作成果,也是与同事和团队共享工作经验的重要途径。以下是小编为大家收集的工作汇报范文,仅供参考,大家一起来看看吧。其中包括对工作中的挑战和困难的应对方式,对自身工作能力的提高和成长的总结以及对未来工作计划的展望和规划。希望大家可以从中获得一些启发和借鉴,写出一份令人满意的工作汇报。

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汇报材料

尊敬的各位领导:大家上午好!

首先,我代表平安县总工会全体干部职工对全总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检查调研组一行莅临我县检查指导工作表示热烈的欢迎!下面,我就平安县工会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作一简要汇报,不妥之处敬请各位领导批评指正。

我县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在、县政府的高度重视和青海省农民工法律援助中心海东分站的业务指导下,围绕“组织起来、切实维权”的工作方针,始终坚持“基层为主、预防为主、调解为主”的工会处理劳动争议原则,结合“平安海东”创建工作,以发展和谐劳动关系为主线,以维护困难职工群众的合法权益为重点,积极开展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有效促进了区域劳动关系的和谐稳定和县域经济的较快发展。年初,我会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站被中华全国总工会命名为“全国职工法律援助维权服务示范单位”。

一、基本情况

常年法律顾问1人。08年以来,县法律援助工作站累计接待各类法律援助94人次,受理劳动争议、工伤赔偿、死亡赔偿等案件40起,调处成功40起,涉及金额154.18万元。各基层法律援助点累计接待来信来访200余人次,成功调解劳动争议9起。

二、主要做法

近年来,我县工会法律援助工作以扩大-法律援助社会惠及面为目标,以法律援助工作站规范化建设为契机,健全维权工作体系,加强各项机制建设,着力提升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水平,整体工作呈现以下几点:

助工作站工作流程图》和《法律援助工作站职责》,开通了维权服务专线电话0972-8612050,建立了职工法律援助中心节假日值班制度,畅通了职工法律援助便民服务渠道,确保了职工法律援助工作的及时有效。

2、加强宣传,扩大工会法律援助知晓度。通过多渠道、多形式,加大-法律援助维权服务工作的宣传力度,使职工明白工会是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娘家人”。 一是编印下发了了《职工维权手册》、《农民工进城务工百问百答》等宣传手册,制作了宣传纸杯。二是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周活动。结合各类宣传周活动对《青海省法律援助条例》、《妇女权益保障法》、《劳动法》、《工会法》、《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进行了集中宣传。三是围绕“六五”普法和“下基层、接地气、办实事”活动,开展法律下乡镇、进企业、入社区宣传活动。邀请法律专业人士和职业律师深入乡镇、企业、社区举办法律维权知识培训,宣传各类政策法规,并现场为职工、农民工提供政策咨询和维权引导。四是结合中央1号文件和“四下乡”等活动,深入农村宣传法律知识,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维权服务。2017年至今,累计开展各类法制宣传20余次,发放各类法制宣传材料2万余份,接受宣传3万余人。

申请法律援助的,不再进行经济状况审查,直接给予法律援助。二是推出便民利民措施。如向进城务工人员发放“连心卡”,通过把工会维权服务内容、维权电话等直接印制在卡上,方便进城务工人员有困难时第一时间联系工会、第一时间提供维权服务。三是开展法律援助“七进”活动。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了法律援助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进家庭、进企业、进机关、进寺院“七进”活动,进一步将法律援助服务向最基层各个层面延伸,方便群众法律求助,满足群众法律需求,真正将法律援助这一民生工程和民心工程做深做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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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我县地处秦岭南麓,商洛西南部,总面积3487平方公里,境内山大沟深,地形复杂,素有“九山半水半分田”之称,既属传统型山区农业县,又是国家重点扶持的老、少、边、穷山区贫困县,全县辖25个乡镇(14个建制镇、11个乡),205个行政村,2个社区,1060个村民小组,73240户、283312人,其中农业人口26.59万人。现将全县法律援助工作向各位领导予以汇报:

一、领导重视,机构健全。我县法律援助工作于99年正式逐步展开,特别是2002年《省法律援助条例》出台后,我县加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投入,曾多次向县委、政府汇报,赢得了县委、政府高度重视和支持,去年借国务院颁布实施的《法律援助条例》之东风,又专题向县委、政府汇报,得到了县编委的大力支持,去年,9月县编委下发了关于成立“镇安县法律援助中心”及人员编制的文件,定编3人,系事业单位建制。因政府机构改革原因,人员暂时未到位,此项业务由县局基层股代办。为了扎实认真的搞好法律援助工作,县局在全县基层相继成立了法律援助工作站14个(主要挂靠公证、律师、基层法律服务所),从事法律援助人员39人。其中专职3人,具有律师资格的4人,公证员资格的2人,法律服务资格的29人,均系大专以上文化程度,法律援助队伍素质得到明显加强,从而保证了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由于领导重视、全县法律援助机构、人员网络健全。

二、开拓进取、扎实工作,努力践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打造了司法行政爱民窗口形象。全县从事法律援助的工作人员,从不讲条件,不讲报酬,默默地为那些法律上无知、经济上无助的弱者、残者及社会困难群体提供法律援助,为当事人服务,为实现法律面前人人平等的宪法原则努力工作,上为党和政府分忧,下为弱势群体解难,树立了司法行政机关爱民窗口的形象,赢得了广大人民群众的赞誉。据不完全统计,2002年以来,全县法律援助机构共承办法律援助案件391件,其中刑事案件14件,民事57件,行政1件,非诉讼代理70件,法律咨询、代书249人次或件,支付法律援助经费高达5万元,全系自行承担。青铜关镇法律服务所积极主动为残疾弱势群众提供法律援助,去年5月受到司法部、中国残联的表彰。目前我县的法律援助中心受理并办理2002年9月22日特大交通事故索赔案,受遇难者家属委托,担任28名受害者诉讼代表的委托代理,为其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援助,此案涉及诉讼人数之多,涉及索赔金额高达60余万元,在我县尚属首例。

三、抓住机遇、乘势而上,努力开创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局面。一是广泛宣传国务院、省人大及中、省分别颁布的《法律援助条例》及配套规范性文件,采取了多种形式,从党政领导,从咱们司法行政系统内部和基层人民群众三个层面进行重点宣传,大力营造领导重视法律援助、全社会支持法律援助、法律服务人员积极参与法律援助的良好氛围,进一步推动了我县法律援助工作更快更好地开展;二是认真履行管理职能,推进法律援助的规范发展,《法律援助条例》明确了监督管理是司法行政机关的职能,我们将切实履行这一职能,加强监督和管理,坚持“统一、便捷、效率”的原则,规范案件运作流程,规范法律援助行为,建立规范、科学的业务管理制度,加强对法律服务人员的培训、教育,不断提高办案质量和服务水平为受援人员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三是完善法律援助组织网络,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进一步完善以县、乡镇法律援助机构为主导,以社团法律援助组织、社会力量为补充,以村级“两会一户”及社区工作点为基础的法律援助网络,不断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更广泛地满足贫困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把贯彻《法律援助条例》的过程,变成扩大法律援助服务的过程,通过对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当事人给予帮助,引导他们通过法律程序解决问题,为党委、政府排忧,为困难群众解难,促进社会的稳定,为“安全镇安”创造良好的法制环境。

四、存在问题。一是法律援助工作人员执业素质较低,影响承办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二是宣传不够深入,导致当事人不知自己是否属于法律援助对象,贻误案件时机;三是因无分文经费,严重制约法律援助业务正常开展,使许多受援对象,挡在门外,无法为他们提供法律“救济”;四是专职人员未到位,制度不健全,阻碍了法律援助事业的向前发展;五是法律援助工作开展的不够平衡,目前主要承办的是刑事、清欠民工劳动报酬、法律咨询、代书,对外出办案,因无经费无力援助。

以上汇报妥否,请各位领导指正。

镇安县司法局。

二oo四年七月二十七日。

法律援助个人工作汇报

今年,我站法律援助工作在乡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在上级司法行政机关的指导下,坚持“应援尽援、应援优援”的目标,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进一步强化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建设,加大宣传的力度,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出发点,以扶助社会弱势群体为突破口,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为维护社会稳定,构建和谐社会提供了有力的法律保障。一年来,接待来电来访咨询65件,经办法律援助案件12件。现将2015年法律援助工作总结如下:

一、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站点建设,健全法律援助工作网络

二、建立健全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按照“高起点、规范化、稳步推进”的工作目标,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运行机制。一是根据县局司法行政工作的要求,完善工作制度,制定了我站业务规范化标准;二是为积极发挥农村法律援助点的作用,及时化解社会矛盾,为弱势群众减少诉讼成本,努力构建和谐社会,推行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规范非诉讼法律援助工作。

三、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

大力开展法律援助进社区、进企业、进学校活动,在“3.15”、江淮普法行、“12.4”等大型活动中,通过解答法律咨询、法制讲座宣传法律援助,接待当事人咨询近36人次,发放法律援助宣传材料,广泛进行法律援助知识、解答法律援助咨询。通过宣传,扩大了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知晓率,为低收入群体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的顺利实施营造了浓厚的氛围。

四、做好重点对象的法律援助

(一)切实做好外来民工的法律援助,根据我乡实际情况,在平时的工作中,为外来用工人员就他们关心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等问题开展普法宣传教育,同时开展职业道德和社会公德教育,增强他们法制观念,遵守职业道德,受到他们的欢迎;并且针对他们反映的工资拖欠、用工合同等问题,及时和有关部门联系,和企业交涉,协调解决。

(二)做好老上访户的法律援助工作,积极帮助他们通过司法途径解决老大难问题,为他们提供优质的法律服务,在依法维护他们合法权益的同时也为政府分忧解难。既维护了当事人的权益,又维护了社会稳定。

五、下一步工作安排

一年来,法律援助工作虽然取得了一些成绩,但与上级的要求还有一定的差距,工作中还存在这样或那样的不足。为此,下一步要着重抓好以下工作:一是继续抓好站点的工作人员的政治和业务学习,提高办事水平和效率;二是继续做好日常来电来访的法律咨询工作,抓好法律援助案件的来访、受理工作。

××乡法律援助工作站

2015年1月5日

高塘岭法律援助工作以规范化建设贯穿始终,以法律援助宣传为切入点,以提高法律援助服务质量为目标,以完善各项规章制度,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支撑点,积极发挥法律援助工作职能作用,坚持以人为本,服务于民,为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提供优质、高效的法律服务。

一、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完成情况

和一案一卷、一卷一装的原则对已结案案卷及时归档,由专人负责管理;半年、全年法律援助工作报表准确、及时。

二、采取的方法、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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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今年11月12日,我省政协委员、吉林创一律师事务所律师姜艳芳在人民日报20版委员手记专栏发表题为《农村两后生岂能成为失管一代》的文章。该文发表后,省互联网信息办认为此文对我省加强农村地区社会综合治理和教育就业工作有一定启示,并形成《网络舆情专报》呈送省领导,蒋超良省长批示:请谷春立副省长和隋忠诚副省长阅研。隋忠诚副省长及时签署了意见:请省农委、省新农村办研究提出意见。按照省领导的指示,我办结合自身工作就这一问题进行了专题调研,11月28日我办到大安市太山镇,与该镇负责同志、2所学校的校长、3个村的负责人和群众代表、镇司法所的相关同志进行了座谈交流,现将调查情况作以汇报。

调查基本情况。

大安市太山镇有2所学校,分别是太山镇中心校(小学)和太山镇第一中学(初中)。太山镇中心校在校生612人,20xx年有214人升入初中,无人辍学。升初中的学生一部分(约30多人)进入太山镇第一中学读书,但大多数都随父母在县城或省内外大城市学校读书。太山镇第一中学(初中)现有3个年级6个班,21在校生143人,共有34人升入高中,无人辍学。据太山镇两所学校校长介绍,当地两后生并不多,一般两后生的出路有三条:一条出路是当兵,一条是出路是进入各种职业学校学习技能,还有一条就是外出务工或随父母经商做生意。两所学校的老师均表示没有听说毕业后的学生误入歧途,从事违法犯罪活动。

在与太山镇长春村、巨宝村和净山村负责人和群众代表座谈时,均表示两后生在本村很少,没有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长春村有310户1200人,共有60人在校读书,据村书记倪严峰介绍,目前了解该村两后生只有3人,其中1人学习汽车修理,1人初中毕业后当兵,1人在初二时辍学,现在家中属于宅男,但没有出去惹是生非。巨宝村有418户1418人,共有60余人在校上学,据村书记卢亚副介绍,本村只有2人是两后生,1人学习汽车修理后在广州工作,1人在镇赉从事超市保安职业。净山村共有720户2823人,没有学生辍学现象。

太山镇司法所所长李英为向我办介绍了该镇近年来未成年人犯罪情况,据掌握只有2起案件是未成年人犯罪。一起是:高某,男,汉族,1992年出生,户籍地为大安市太山镇万山村,因聚众斗殴罪,于20xx年12月被大安市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发时为高中三年级学生,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案情为积极参与并纠集七八人参与殴斗,造成被害人轻伤。其本人在高中就读期间成绩优秀,并在高考时考入大连海事学院。另一起是:冯某,男,汉族,1995年出生,户籍地为大安市太山镇解放村,因故意伤害罪,于20xx年1月被吉林市船营区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案发时为吉林信息工程学校学生,年龄未满十八周岁。案情为发现女友与另一名不认识的男青年聊天,携带砍刀,将被害人头部、左臂、背部猛砍数刀,造成轻伤。被判缓刑前羁押于吉林市看守所,判处缓刑后回原籍服刑,并就读于大安市职业教育中心。

从在大安市太山镇调查的情况看,近几年该镇未出现初、高中毕业生在家打仗斗殴犯罪现象。在当地农村两后生较少,而且两后生无业在家的也不多,多在父母亲属的安排下当兵、进入职业学校学习或外出打工经商。从我们了解到的未成年人犯罪情况看,也不属于两后生,两名未成年人犯罪都是已考入高等学校,不属于初中、高中毕业生无业在家犯罪,他们犯罪的原因究其根本是当事人法律观念意识不强造成的。

几点建议。

我们调查后认为,姜艳芳委员在《人民日报》发文关注农村两后生群体中违法犯罪高发现象,具有一定的典型意义,政府部门应该采取措施综合治理农村两后生违法犯罪问题。为此,提出三点建议:

第一,相关部门应建立农村两后生档案。摸清毕业后不打算升学或成绩不理想未能升学的学生数量、家庭基本情况以及将来打算,这样便于动态掌握情况,实现跟踪管理,才能避免两后生在离开学校以后变失去管理的情况。

第二,加强对农村两后生的职业技能培训。充分利用现有职业教育资源,通过广泛宣传,积极引导两后生通过继续教育和职业教育掌握一技之长。把两后生作为农村劳动力培训的重点,使他们掌握就业和创业技能,在农业现代化建设和城镇化建设中发挥自身应有的作用。

第三,把农村两后生作为劳动力专业的重点群体。从贷款发放、税费减免、工商登记、信息咨询、就业服务等方面对掌握一定技能的两后生予以支持,支持他们外出务工或在乡创业就业。

法律援助工作汇报

法律援助是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人员为某些经济困难的公民或特殊案件的当事人提供法律服务并减免法律服务费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根据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的规定,我局自1999年以来,按照上级要求积极开展了法律援助宣传活动,工作中建立健全了统一审查、立案、指派等法律援助工作程序,强化了质量管理机制,对法律援助案件实行了全程管理,先后指派律师为30多名弱势群体提供了法律援助,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为政府赢得了良好的声誉。我县每年需要指派律师为弱势群体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达200件以上,但是由于机构不健全,缺乏工作人员,经费不足,我们每年能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非常有限,许多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案件没有得到及时的法律援助。自1999年以来,我局共审核符合法律援助条例的案件927件,因经费困难只对30件提供了法律援助,影响了政府这项“民心工程”的深入开展。

1、按照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和上级的要求,成立县法律援助中心,列编为股级事业单位,隶属县司法局管理。工作人员从局机关现有人员中调剂2-3名,其余从大学法律专业毕业生中考试择优录用。

2、按中央、省、市要求,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财政预算并全额拨付,专款专用,保证法律援助工作的顺利开展。我县每年需办理的法律援助案件都在200件以上,所以每年至少需经费5万元,1999-2004年县财政均未足额拨付,目前我局还欠指派律师办案经费3万余元,因此,根据国务院和山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关于“法律援助是政府的责任,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采取积极措施推动法律援助工作,为法律援助提供财政支持”的规定,申请将法律援助经费纳入县财政年度预算,用于法律援助案件的欠帐支付和办案经费。

二00四年十一月十日。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发往单位:

受援人:

案由:

经办人(签字):

日期:

注:本函用于承办人向办理案件的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仲裁机构、行政机关以及看守所等表明身份。

本中心(处)对(受援人)一案,已指派(承办机构)(承办人)担任其代理人/辩护人。

特此函告。

承办人联系方式:

(公章)。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在局党组的领导下,在市法律援助中心的指导下,紧紧围绕年初局党组下达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以及自身职能职责,扎实有序推进、狠抓落实,现将上半年工作总结和下半年工作安排如下:

(一)全力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

法律援助工作是省市区民生工程,为了确保目标任务的顺利完成,中心在加大自身工作力度的前提下,通过将目标任务分解到街镇乡,确保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目标任务的顺利推进。预计到x月xx人,全区为城乡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服务xxxx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xx%。

(二)大力开展专项工作,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1、畅通法律援助渠道,全力做好农民工讨薪专项法律援助工作。每年的岁末年初都是农民工集中讨薪的时期,中心对民工讨薪案件开辟“绿色通道”,只要是符合条件的民工涉及劳动报酬,工伤待遇等案件都及时提供法律援助,做到当天申请、当天指派,并一律免于经济状况审查。x月xx日至xx日每天到区民工维权中心值班。上半年,为农民工提供法律援助服务xxx(次),涉案金额xxx万余元。

2、按照省厅、市局安排,全力推进信息化工作。目前,中心根据要求安装了电子政务外网,并于x月xx日在中心召开了x市法律援助业务系统应用片区推进会,x区法律援助分管领导、中心主任、系统管理员以及电信人员xx余人参加。本月还召开法律援助工作会,对各街道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律师事务所进行培训,尽快使全区顺利应用法律援助业务系统。

3、组织法律援助知识宣讲,提升民众法律意识。应龙泉特殊教育学校的邀请,为学生家长和老师作了“监护人的职责和责任”以及“妇女权益保障”方面的法制讲座。应洛带司法所的邀请,为洛带镇专职人民调解员和村社区治保主任讲解法律援助工作。x月安排德斯普律师事务所曾正律师到龙泉看守所讲课。希望通过不同的方式,对不同的人群进行法律知识讲解和法律援助的宣传,做到知法、懂法、不犯法。

(三)不断深化法律援助工作,确保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上半年,中心还加强或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进一步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将经济困难群众的申诉案件纳入法律援助范围;二是巩固法律援助联动工作机制,按时召开了律师事务所、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联动工作会议;三是开展了对法律援助受援人的回访;四是坚持法律援助案件补贴定期申报制度,确保补贴及时准确发放到位,共审核发放法律援助办案补贴xxxxx元,做到专款专用;五是继续深化法律援助“点援制”,上半年,有xx名受援人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了“点援”律师,被点援律师xx人次;六是办理市长公开电话x件。

1、全面完成为城乡群众法律援助xxxx人次的民生工程目标任务,实现对应援人群的法律援助受理率xxx%。

2、进一步推进x省司法行政工作平台法律援助业务管理系统的.应用。

3、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为人民群众提供良好的办事环境。配合办公室做好法律援助大厅的升级改造工作,提升法律援助大厅的硬件设施,使之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相适应。

4、深化法律援助“点援制”,按法律援助案件不同类型建立专业化服务团队,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办理案件的能力,不断提升法律援助人员与受援人的联系。

1、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有待进一步加强,仍然需要加大业务学习,不断提升处理复杂问题的能力。

2、街镇乡法律援助工作站人员办理法律援助事务积极性不高、能力不足。

3、法律援助办案质量还有很大提升空间,特别是卷宗结案材料不高的问题。

法律援助工作情况汇报

20xx年,我乡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努力为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服务,切实维护了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取得了较好的社会效果。现将工作情况总结如下:

一、健全站点建设,完善法律援助网络。

1、乡设法律援助工作站,4个行政村均设了法律援助工作点,确定了法律援助联络员和宣传员,将法律援助工作延伸到基层,及时了解和掌握困难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正确引导困难群众寻求法律途径解决问题。

2、加强与各村和民政、残联、妇联、团委等部门的协作配合,接待来访困难群众,受理法律援助申请,从而方便低保家庭、经济困难群众和青少年寻求法律援助,维护其合法权益。

二、开展法律援助宣传,提高弱势群体法律援助意识。

1、通过法律援助联络员专题会议,人民调解员培训及其它会议,对法律援助意义、受案范围、申请条件和流程进行讲解,方便在具体的工作中宣传法律援助工作。

2、在法律援助宣传月、“三下乡”、江淮普法行等活动中,组织工作人员设台解答群众法律咨询,发放《法律援助指南》和与群众密切相关的法律等宣传材料,内容涉及婚姻家庭、老年人维权、劳动争议、申请法律援助等方面的问题,使群众了解到如何运用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提高法律援助制度的公众知晓率和知晓程度。

将法律援助服务纳入到综治维稳信访工作中心中,方便群众办事,方便政府解决和疏导纠纷。认真接待来电、来访群众,设立“8576148”咨询电话,实行法律援助人员轮流值班制度,接待解答群众来电来访。工作人员做到:一是态度热情,对所有来访者一视同仁;二是说法透彻,为来访者宣讲法律,晓之以法,动之以情;三是引导有效,对来访者进行正确的疏导,引导他们通过合理合法的途径解决问题,防止矛盾激化;四是对来电、来访问题不推、不拖,及时处理。

今年以来,我法律援助工作站在县法律援助中心精心指导下,在镇党委、政府的关心支持下,以“为民办实事”工程为契机,以人民群众满意为标准,积极有序的开展了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

一、基本情况。

云湖桥镇共有46个行政村,一个居民社区,全镇约有人口数为62000。20xx年,工作站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突出重点、加强宣传、规范制度、巩固成果、提高水平的工作宗旨,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工作,为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稳定、促进镇域经济发展作出了一些努力和实践。截止到目前为止,共接待法律咨询448人次,办理完结法律援助案件15件,其中交通事故赔偿案件2件,人身损害赔偿案件9件,工伤工亡案件4件。

二、主要工作。

(一)开展法制宣传,进一步增强群众的法律援助意识。

结合“12.4”、“3.15”、“6.26”、“农村法制宣传月”、“青少年法制宣传周”等维权日、宣传月活动开展大型法律援助宣传。今年3月8日,结合三八妇女节活动,邀请了县普法讲师团的讲师为全镇机关干部和村干部上法制讲座,通过现场提问题的方式解答干部们在日常工作中遇到的法律问题。5月11日,结合县学校安全及校园周边环境综合治理行动,组织法制副校长对镇属8所中、小学校的在校师生上法制课,并散发了法制宣传单。

(二)加大办案力度,不断满足贫弱群众的法律援助需求。

法律援助工作站采取了积极措施,把工作的落脚点放在多办、办好法律援助案件上,在保证刑事指定辩护案件的办理的基础上,加大了民事、非诉讼法律援助案件的承办力度,实现办案数量稳中有进,半年来共办理案件达15件。如:20xx年8月8日,我镇石井铺村村民黄述秋在裕湘公司上班时,不慎将右手弄伤,于20xx年1月4日伤愈出院。经医疗鉴定机构鉴定,黄述秋构成9级伤残。因其家庭条件困难,申请县法律援助中心给予援助,经援助中心审核后,交我工作站予以援助。经过我工作站工作人员多次上门找裕湘公司进行协商,最终裕湘公司同意在支付黄述秋治疗期间全部医疗费用的基础上再给予其各项补偿54130.3元,维护了黄述秋的合法权益。

(三)完善工作站建设,不断完善基层法律援助工作机制。

今年以来,按照县法律援助中心的要求,我们逐步完善了辖区内的法律援助工作站。目前,我镇包括镇法律援助工作站48个,法律援助联络员52名;在横向上,与镇残联、妇联、总工会、老龄委协作组建的残疾人、老年人、妇女儿童和下岗职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达到10个,设立军人军属、未成年人、在押在教人员及农民工专项法律援助工作站13个,横向援助体系基本覆盖了弱势人员集中的主要群体。据此,纵向到达村(社区),横向涉及各主要弱势群体,我镇法律援助纵横相交工作网络已基本成形。

自湖南省法律援助中心部署窗口规范化建设创建工作以来,我局党组高度重视,专门召开局党组会研究落实,成立了局长主抓、分管局长为第一责任人,中心主任、中心工作人员为创建组成成员的工作班子。通过全局上下的努力,最终确定将黄沙湾街道雁栖湖耀江花园的一楼临街面定为石鼓区法律援助中心接待窗口,按要求建设了面积达100平方、设施配套、功能齐全、标志醒目、制度完善、办事高效的法律援助窗口。中心接待窗口的建成提升了形象、扩大了影响,提高了我区法援中心的服务能力和工作效率。

一、强化硬件投入、打牢创建基础。

创建工作开展以来,我局从有限的办公经费中拿出12万元,更新了中心门楣和室外标牌,安装了led电子显示屏。对接待大厅进行了装修改造,新添了2台电脑,建成了接待大厅、私密谈话室、档案室等。

二、优化人员配置、切实提高服务能力。

按照法援窗口规范化建设的要求,选强配齐工作人员,建立一支政治合格、业务精通、作风优良、热情的法律援助专业队伍。招考了通过司法考试的三名同志来中心工作,充实大厅咨询、业务受理等工作。目前中心共有工作人员4名、专职律师2名。

20xx年11月28日,省司法厅党组成员、副厅长万传友、省法律援助中心主任蒋春林等一行来到石鼓区调研法律援助窗口建设工作。石鼓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区长周楚政亲自陪同调研,并现场向省厅领导介绍我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情况,万厅长在听取了汇报情况以后,高度评价我区法律援助窗口建设的高标准、高质量。

四、狠抓办案质量,保障弱势群体合法权益。

今年以来,我区法律援助中心共接待群众来访来电100余人次,共受理法律援助案件27件(其中,刑事案件1件,民事案件26件,结案9件,18件正在办理当中),为受援人挽回经济损失达40余万元。

我中心以“便民服务”为指导,不断完善法律援助受理、审批、指派、承办等各环节的制度和服务标准,通过不断完善援助服务质量监督机制,提高办案质量,这其中不乏典型案例,20xx年3月当事人钟少华送来一面写有“法律卫士、匡扶正义”的锦旗,并饱含感激之情。在日常接待中,工作人员对来电来访进行认真登记并将资料进行归档,将案件信息录入到数据库中,并及时对案件进行回访,以提高办案效率。

五、加大宣传力度,弘扬法律援助精神。

20xx年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将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以维护弱势群体合法权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为目标,全面落实国务院《法律援助条例》和《江西省援助条例》,进一步推进网络建设、便民服务窗口建设,健全工作制度,规范工作流程,完善质量评估体系建设,切实改进工作作风,努力提高服务水平;创新工作思路,降低援助门槛,扩大覆盖面,实现了“三个明显提高”,即办案数量明显提高、服务质量明显提高和社会影响力明显提高,为促进我县“四区建设”、打造名副其实的“莲花之乡”营造了良好的法制环境。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提供组织保障。

法律援助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紧密相关,法律援助在实现民主法制,公平正义等方面具有独特的功能和重大的作用。规范化建设是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效率和质量、增强法律援助服务能力的基础条件。我们充分认识法律援助作为司法行政窗口的重要地位和作用,认识到了规范化建设工作的重要性和长期性,立足现状,抓住工作中的薄弱环节,以积极有为的工作面貌不断开拓法律援助的新局面。我们积极主动向县委、县政府汇报,使他们认识到法律援助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密切关系,得到了他们的大力支持。把法律援助经费列入了财政预算,并随着经济的发展逐年提高。同时在装备方面也向县法律援助中心倾斜,目前为止中心共有电脑两台、复印机一台、扫描仪一台、打印机一台,极大的方便了办理法律援助工作所需。

二、夯实基础、规范管理,大力加强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

结合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要求,我县着力从法律援助的“组织体系、机构设施、人员队伍、规章制度”四项建设入手,有效夯实了法律援助工作基础。

一是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服务网络。针对我县法律援助工作实际,大力加强组织体系建设,健全法律援助服务网络,构建县法律援助中心、乡镇法律援助工作站、村法律援助联系站三级法律援助网络体系。同时,协调工、青、妇、残、劳动、看守所等群体组织或部门设立了专门的法律援助工作站,架起了一座党和政府为弱势群体办实事的“连心桥”。

二是加强机构设施建设,增强基础保障。除配齐配全基本的办公设施外,我县为了方便群众办事,将法律援助服务窗口设立在临街面,另外设立了秘见室,进一步畅通群众诉讼渠道。

三是加强人员队伍建设,提高服务能力。首先是配齐专职人员。为了加强法律援助工作,我们积极向县委、县政府主要领导汇报,在他们的大力支持下,20xx年就经县委常委会讨论通过了法律援助中心增加全额拨款事业编两名的决定并于当年招录到位,今年为了进一步增强中心的服务能力又新增了一工作人员,较好的满足了今后法律援助工作的需要;其次是加强基层法律援助工作力量。每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均配备了一名专职法律援助人员,同时要求各法律援助联络点均需固定一名联系人。第三是强化了人员培训。积极参加省厅组织的法律援助律师和工作者培训,通过培训,使法律援助工作人员的理论水平和业务水平得到了强化和提高,为法律援助工作奠定了良好的基础。目前,全县已建立了以法律援助专职工作人员为主、社会律师、法律服务工作者、司法鉴定人员、公证员为辅的法律援助工作队伍,基本满足了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需求。

四是加强制度建设,规范法律援助工作。为切实提高法律援助工作水平,保障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制度化发展,我们先后制定了《首问责任制》、《法律援助案件受理制度》、《法律援助案件审查、指派制度》等规章制度,明确了工作职责和人员岗位职责,规范了法律援助来访接待、咨询登记、受理、指派等方面工作。制度的完善,促进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建设的开展,提高了法律援助工作规范化管理水平。

三、强化措施、狠抓办案,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范围和质量。

我们始终把加大法律援助办案力度,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质量作为法律援助规范化建设重点,采取“四项措施”,全面提升法律援助办案数量和质量。

一是降低门槛,拓宽援助范围。我们在《法律援助条例》规定的基础上,把《江西省实施〈法律援助条例〉若干规定》规定的案件范围落到了实处。同时将农民工、老年人、未成年人、残疾人、妇女等五类弱势群体全纳入到法律援助范围。做到“能援则援”、“应援尽援“,切实解决了困难群众的“打官司难”和“打不起官司”的问题,使更多的困难群众享受法律援助的温暖,实现了“援助大门朝你开,有理无钱请进来”的目的。

二是简化受理程序,提供便捷服务。简化和规范了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审查和指派程序,做到便利群众、方便诉讼。推行首问责任制、一站式服务,切实增强人民群众对法律援助的满意度。

三是加大宣传力度,扩大法律援助知晓率。首先是依托各类媒体采取灵活多样的宣传活动,做到电视有图像,广播有声音,报刊有文字;其次是通过宣传标语,“联系卡”等多种方式开展法律援助宣传,通过宣传让群众知道了法律援助就在身边,提高了公众知晓率,扩大了社会影响力。

全县法律援助工作简要汇报

立足于研究中国基层法律服务(特别是法律援助)的现状与改革在研究整个中国司法问题所具有的特别意义上,基层社会和基层政府是整个中国社会和整个国家的地基,对于基层社会的治理一直是中国政府治理策略(社会综合治理)的重点之一,基层司法构成我国司法制度的基础和主体(法律规定基层司司法局以及作为其组成部分的基层司法所管辖的法律援助案件为主要且经常的法律援助案件)。在司法专业化与司法民众化的冲突/双重困境中以及强大的诉讼积案压力下,寻求建立为当事人提供充分、适当、可供选择的多元纠纷解决机制,为简单、小额的案件提供低廉、快捷的法律服务,亦即获得正义(accesstojustice)是当代世界普遍面临的重大课题。在中国这种城乡差异、地区差异巨大并且不断增大却又实行单一制政府结构形式的大国,如何为占中国人口主要成分的基层老百姓特别是广大农民提供符合其经济、文化层次需求的有效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一方面直接关系到基层纠纷的解决和基层社会的稳定,另一方面也将影响到作为标准模式的诉讼结构是否能够在我国社会里找到确实适合的土壤、并真正地扎下根来这一重大问题,并最终影响中国在尚未全面实现现代化的阶段面临后现代社会的冲击能否作出适时适当的回应。

具体的调查目的又可分为以下几个:农村基层政府:这里的基层政府包括司法与行政两部分,主要是指县一级和乡一级的政府机关和司法派出机构,主要调查它们在一些案件中所扮演的角色以及起到的作用与影响。

乡土道德伦理:这里的乡土伦理不仅仅包括费孝通先生的无讼差序格局等,还需要具体的深入到农村进行调查分析,进而来看这些乡土的道德伦理对于农民维护自己权利中所起的作用,以及它与基层政府运作的关系等。本次调查将围绕着农村的基层法律援助制度以及法律援助与基层政府以及乡土道德伦理的关系而展开,主要调查农村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状况,遇到的困难,基层政府(司法行政部门)对于法律援助制度的态度,以及农村传统观念对于法律援助制度实施的影响等。

调查方法。

在课题给定的三天期限内,我们选择以地方性文献调查为基础,对几个有代表性的考察点进行解剖,以大致掌握法律援助的发展脉络及其在所在地区的整个法律服务体系(包括基层法院、人民调解、仲裁、律师、公证等)中的位置,最后综合运用不同路径获得的信息,使之相互印证而获得完整结论:

基层法律援助事业从成立、发展、繁荣,到变革的命运。通过收集、阅读和分析记载这一历史演变过程的现有文献。

实证考察与信息的获取和使用。

考察范围。

进行实证考察、获得信息的渠道包括:研究对象,即乡镇司法所,行政主管机关即县(或市)司法局(主要是司法局法律援助中心)、提供服务的主要场所(主要是竞争对手和改革者预期的替代者即律师事务所。)和作为法律援助主体的人民群众。

考察路径与方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蚌埠市司法局立足城乡困难群体法律援助需求,积极推进品牌建设,深化便民服务,提高办案质量,扎实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实事。

深入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品牌活动。围绕老、妇、青、工、残等特殊困难群体常态化开展“法援惠民生”专题宣传活动,通过法治讲座、法律咨询、以案释法的形式深入乡街、村居、工地、校园等地,面对面为群众讲解法律援助的.援助对象、受理范围及申请方式,解答法律疑问,解除心理顾虑,着力提升困难群众的法律意识和维权能力。今年以来,组织开展“法援惠民生”系列宣传活动24场次,发放法律援助法等法律资料3500余份,总结报送相关活动信息18篇。

深入贯彻落实“应援尽援便援速援”。全面推行便民服务机制,重点落实“三个办理”。落实当日办理。对于手续齐全的法律援助申请,做到当日受理、当日审查、当日审批、当日指派。落实“容缺办理”。对手续不够齐全,但案件情况紧急或案件特殊的申请,在一次性告知需要的材料后,先行为受援人提供法律援助,后续再补齐相关申请材料。落实“承诺办理”。《法律援助法》实施以来,申请人只需书面承诺经济困难的事实,愿意承担虚假不实承诺的法律责任,即可获得法律援助。今年以来,全市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764件,其中通过“承诺办理”方式受理申请类法律援助案件2254件。

深入推进法律援助案件提质增效。严格实行案件质量监管制度,综合运用个案跟踪、旁听庭审、案卷评查、征询办案机关意见建议、受援人回访等措施强化案件质量监管,同时建立案件办理质量与补助标准、受援人满意度相挂钩制度,不断督促承办人员依法依规履职,切实提升案件办理质量和服务实效。今年以来,全市办结法律援助案件3425件,为受援人争取权益约1600万元。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淮北市相山区秉承“创新服务方式,援助弱势群体”的工作理念,坚持“应援尽援、惠及民生”的`工作方针,“四步走”不断推进法律援助民生实事工作。

一是推进法律援助“全覆盖”。不断拓展法律援助服务范围,探索在经济领域、生产生活领域等方面的法律援助,重点做好困难群众就业、就学、就医、社会保障等领域法律援助便民工作。

二是实现法律援助“零距离”。完善法律援助“一刻钟法律援助圈”,以区法律援助中心、各法律援助工作站(室)为网络全面铺开,实现应援就援、即时即援、就近援助的目标。重点做好下岗人员、残疾人、未成年人、妇女、老年人的法律援助工作。发放便民服务卡,完善便民服务措施,认真做好法律咨询及相关信息登记工作。

三是打造法律援助“一站式”。主动出击,加强与兄弟部门的沟通、协调,凡涉及民工涉及欠薪案件,不审查经济困难条件,推行“一站式”服务,做到优先受理。对群体性纠纷要按照重大案件执行,遵循集体讨论和即时向领导报告制度。

四是推进法律援助“高质量”。为了为当地群众提供快捷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各法律援助工作站积极沟通联系当地村(社区),设立法律援助联系点,及时提供法律援助信息;在此基础上,建立健全各项相关制度,及时做好相关工作总结。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宁波市**区(原浙江省*县,20xx年4月19日经国务院批准“撤县设区”而设立为宁波市**区)。地处浙江省东部沿海,下辖18个镇、1个乡、3个街道,东、西、南三面与宁波市老城区接壤,全区面积1381平方公里,总人口74万,综合经济实力位居全国百强县前列。我局现有在编干部职工25人,其中党员20人,大专以上文化程度22人(其中本科8人),全区有1家公证处、4家律师事务所和15家法律服务所。几年来,我局在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关心指导下,紧紧围绕党委、政府的中心工作,为维护社会弱势群体和社会稳定所做了一些工作。局党组统一思想,认识到位,切实把148和法律援助工作当作新形势下实践“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政治高度来抓,当作是党和政府关爱弱势群体,维护社会稳定的“民心工程”、“阳光工程”和“实事工程”来抓,通过为群众提供及时、到位、高效、快捷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赢得了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信赖和支持,实现了司法行政工作的再创新、再提高。20xx年,被省司法厅授予“人民满意司法行政单位”称号。20xx、20xx连续两年被宁波市司法局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创一流奖”单位。20xx年12月3日,被人事部、司法部联合授予“全国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荣誉称号。

我区自1999年4月22日正式开通1600148热线,并成立了148办公室,于20xx年9月1日改号为12348。该办公室现有人员4名(其中专业接线员1名),配备12348热线平台一个,电脑四台,传真机一台、激光扫描仪一台,最新法规库(可随时更新升级)一个。今年区财政划拨148法律服务专项经费10万元,并做到每年有一定比例的增加。除了宁波市局,在整个宁波地区,我局148办公室是运行最好的。

开通至今,148办公室共接听解答咨询电话20xx4人次,月平均375人次;共接待来信来访2370人次,月平均接待43人次;共劝阻越级上访38批次;办理法律援助案件368件。近五年来,12348法律热线在148办公室工作人员的努力下,运作情况良好,较好地维护了当事人合法权益同时也为社会的稳定作出了一定的贡献,受到了领导的好评和群众的欢迎,并显示出强大的生命力和广阔的发展前景,我们在5年中的具体做法是:

加强队伍建设,不断提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

做好工作,人的因素永远是第一位的。148工作人员政治素质和业务水平的高低,直接影响着服务质量和12348法律咨询热线的信誉,因此,我们把加强队伍素质放在148工作的突出位置来抓。一是健全制度,在局里现有的制度上,148办公室又制定完善了值班与交接、设备维护、学习和卫生等九项制度以及值班、接待、微机管理人员职责等六项管理规定,并做到从严要求,经常检查制度的执行和落实情况;二是加强学习,每星期组织一次政治学习,每月组织一次业务学习和讲评,探讨问题交流体会,同时积极组织工作人员参加各种业务培训班,学习接听电话、电脑操作与使用技巧,学习各类最新颁布的法律法规知识,提高工作人员解答问题的效率。

加强法律宣传,提升12348咨询热线服务知名度。

1、运用新闻媒体,做好宣传工作。前几年我们曾在鄞州电台开设了一个《今日关注》的咨询栏目,由法律服务中心田虹主持热线,一度取得过很好的宣传效果;20xx年,我们又与鄞州日报社合作,开办了“148法律服务专栏”,用实际案例选登、法律解答等形式,来宣传12348法律热线和提供法律服务,加深12348在群众心目中的印象;同时在《宁波新闻周刊》上开设专栏,以问答的形式解答群众的疑惑,用活生生的事实对148进行了最优质的宣传;从20xx年开始,我局在自己办的《鄞州普法》报上开辟一定篇幅,专门用于12348的宣传和解答比较典型的群众来电和来访,收到了很好的效果。

2、利用普法阵地,加强宣传力度。在每年3月份的妇女维权周、“12·4”全国法制宣传日以及节假日期间,148办公室及时会同普法办、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组织人员下乡上街进行宣传和现场为群众解答,在提高群众法律意识和法制素质的同时,更提高群众通过12348法律服务渠道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的意识。今年12348改号以后,为进一步加强宣传工作,做到12348法律咨询热线家喻户晓,我局投入大量财力物力,专门制作了760块写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宣传牌,在全区各镇乡(街道)中的醒目位置进行悬挂;同时还特制了300顶印有“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的雨伞,分发给全区群众。经常有咨询者反映道:“我们是看到村里的“寻求法律帮助请拨12348”牌子后才来的。”

1、建立健全各类制度。几年来,我局先后出台了《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管理办法》、《鄞州区法律服务实施若干规定》、《鄞州区法律援助办案百分考核制办法》、《鄞州区法律援助工作站工作的若干意见》等一系列制度,用制度来规范和提高法律服务的质量,以取得引导和促进法律服务工作的良好效果。

2、建立完善服务网络。经过几年的不断完善,我区基本形成了法律援助三级网络:与区有关部门联合成立的维护妇女、残疾人、职工、老年人、军人军属利益等专门性法律援助站;镇乡(街道)法律援助站;社区(村)级法律援助工作站。并严格按照司法部办理法律援助案件“四个统一”要求,制定相应的工作办法,进一步完善接待咨询、办案指派、费用减免等一系列制度,以优质优量的服务为群众和弱势群体提供法律援助。

四、创新法律服务渠道,全力维护社会稳定。

1、建立内外联动机制,加强督办落实工作。一是及时向网络单位通报12348每月工作情况,加强与区委办、区府办、区信访局的联系,互通情报,对一些可能引起上访的咨询,在积极做好工作的基础上以信息形式通报联动单位。二是启动内部联动网络,加强与基层司法所、法律服务所的联系,依靠内部运作,相互支持,及时解决当事人的法律服务要求。同时完善定期分析制度,充分发挥信息网络作用,使12348成为政府掌握社情民意的窗口,成为基层党政领导与人民群众联系的桥梁,成为人民群众维护合法权益的工具。如20xx年4月,姜山镇司法所在接受当事人要求调处的一起赔偿纠纷中,因双方当事人对赔偿的责任认定有异议,调解陷入僵局,后在司法所的建议下当事人拨通148咨询电话直接向148值机员咨询,经过值机员依法耐心周全的解答,做通了双方当事人的思想工作,就赔偿达成了一致意见,使纠纷当场得到了解决。

2、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保障弱势群体利益。20xx年,我局全面实施“法律保障工程”,将全区被民政部门确定在最底生活保障线以下的特困家庭共2713户4970人逐一进行了注册,并向他们统一发放了自行设计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为他们开通法律援助绿色通道,持卡人可以凭卡要求区属公证处、律师事务所和法律服务所免费为其提供法律咨询、代写法律文书等法律服务,同时也可要求减免代理刑事诉讼、辩护及民事诉讼和行政诉讼等费用,从根本上为弱势群体营造公正、公平的法律氛围。今年上半年,居住在下应镇的史某、钟公庙镇的付某、邱隘镇的陈某等5户低保家庭,面对因拆迁可以入住的新居,在办理房产权登记、房屋拆迁、房屋继承等手续时,因经济困难,为千余元公证费伤透了脑筋,眼看着快到办理房产登记的截止日期了,办公证的钱还没有着落,真是心急如焚,这时想到了手中的《法律援助专用卡》,于是,他们抱着试一试的心情来到鄞州区公证处,提出了公证法律援助申请,公证处受理他们的申请后,根据他们的实际困难,减去了他们50%的公证费用,使他们顺利办理了房产登记手续,解了他们的燃眉之急。事后,他们说:“手中的绿卡真有用”。

3、组建民企法律顾问部,维护民企合法权益。我国加入wto后,为保证我区民营经济的健康发展,我局与区工商总会联合组建了区民营企业法律顾问部,顾问部由司法局、工商总会及律师事务所相关人员组成,为民营企业提供法律服务,帮助企业解决各类经济纠纷,提供金融证券、房地产、知识产权等专业性较强的特色法律服务,及时对企业经营管理人员进行相关法律知识培训。同时,聘请了一定数量的监督员,对顾问部的工作进行监督,并提出意见建议,这一举措的推出,受到了民营企业的普遍欢迎和一致好评。

4、开通防治非典热线,发挥法律服务职能。在今年上半年非典肆虐期间,我局迅速开通了依法防治非典12348法律服务热线,充分发挥法律援助和12348专线电话的职能作用,为群众详细解答预防非典等卫生方面的法律规定,为政府有关部门开展预防工作提供相应的法律服务,并做到一日一报,及时反映全区防治非典工作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据统计,在我区防治非典期间,共解答来电咨询327人次,接待上门来访106人次,为有关部门提供《传染病防治法》、《职业病防治法》、《传染病防治实施细则》等相关行政法规37部,为我区防治非典工作营造了良好的法制氛围。

5、开展服务周活动,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国务院颁布《法律援助条理》以后,为更好地宣传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让全社会了解法律援助,参与和支持法律援助事业,我局结合“法律进社区”活动,开展了以“社会的公平和正义呼唤法律援助,法律援助需要全社会的参与和支持”为主题的法律援助志愿者服务周活动,以法律咨询、现场受理符合条件的法律援助案件等方式,为需要法律援助的贫困群众提供优质服务,让老百姓真切感受到党和政府对困难群众利益的关心。服务周期间,共分发各类资料1万余份,接受咨询198人次,受理法律援助8件。

几年来,尽管我局在148及法律援助工作取得了一定的成绩,得到了党委、政府的肯定和人民群众的好评,但随着社会的进步,经济的发展,人民群众法律维权意识的不断增强,综观全局,也存在在着一定的问题和不足之处,主要有:

1、12348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在148办公室成立之初,该办公室有人员5名,但经过机构改革和人员调动后,之剩下4名(专业接线员只有1名),但从这几年咨询电话和办理法律援助案件的数量来看,却是逐年增多,出现办公室工作人员不足的现象。

2、工作人员业务素质亟待进一步提高。虽然我局有最新的法规库和订阅了大量的法律书籍,随着法律法规的不断颁布更新,群众法制意识的增强,但还是不能满足更好地为群众服务的要求,我们掌握的现有法律知识与群众的问题咨询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因此急需工作人员积极参加各种业务培训,不断提高业务水平。

3、法律援助经费不能满足发展需要。从五年来的总体情况看,工作量在不断增长,而148办公室的硬件设备大部分是前几年置办的,部分已经老化,跟不上形势的要求,需要添置或更新,人员培训,资料搜集,调查研究也需要响应的经费保障。同时每年的法律援助案件上升较快,20xx年只有5起,而20xx年已经增加到了181件,随着《法律援助条例》的颁布和实施,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将以更快的速度递增,而法律援助办案补贴也已做相当的提高,因此除了区财政划拨的专项经费外,局里每年还要补贴不少,这在一定程度上也制约了148和法律援助工作的进一步发展。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全市计划办理法律援助案件5780件。截止6月30日,全市共审批案件3457件,完成率达59.80%,办结案件2318件,结案率达67.05%,经费投入计划数635.80万元,已投入444.86万,经费投入率69.96%,已支出229.28万元,其中,办案补贴212.46万元,宣传培训等费用支出16.82万元,经费使用率达51.53%,办案补贴发放占比达92.66%。

1.持续推进法律援助品牌建设,认真贯彻落实以人民为中心发展思想,宣传活动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多角度监管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组织学习省厅关于法律援助案件质量管理的7个文件,认真贯彻落实司法部出台的《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审视以往案件质量管理工作,以高标准严要求对待法律援助案件的质量,综合采用旁听庭审、征询办案意见、案卷检查、回访受援群众等措施,强化内部和外部监督,努力为当事人提供优质的法律援助服务。进一步畅通投诉渠道,通过设立投诉电话、公布电子邮箱等强化外部监督,明确投诉范围和处理程序,规范投诉处理工作,确保法律援助服务质量。探索实行案件质量与办案补贴挂钩的机制,促进案件的质量的提升。

3.组织开展20xx年度上半年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查工作,由各县区法援中心主任、执业5年以上热心于法律援助工作的社会律师、市法律援助中心工作人员组成,采取分组异地互评方式进行。评查严格按照司法部颁发的《民事行政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同行评估规则》执行,对照评查标准逐项进行测评,按优秀、良好、合格和不合格四个档次进行评定。并将案卷评查结果进行通报。

3.积极开展法律援助宣传工作。依托三八妇女维权月、学雷锋服务月、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四月民生工程宣传月等宣传节点,开展上集市、进乡村、进农户、上街头、进企业等形式宣传活动,集中宣传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工伤保险条例》、《法律援助条例》等与农民工切身利益相关的政策法律法规,提升了农民工知法用法的能力。线上线下多维度提高法律援助工作的知晓度,全力提升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社会影响力,组织召开六安市法律援助新闻发布会,进一步提高法律援助社会知晓率。

4.加强对涉及民生案件的法律援助力度,对于因交通事故、工伤事故、人身伤害请求损害赔偿;请求支付劳动报酬;请求发给抚恤金、救济金;请求给付赡养费、抚养费;请求给予社会保险待遇或者基本生活保障待遇;请求国家赔偿;刑事案件的被害人请求诉讼代理等与公民基本生存或生活条件密切相关确实需要提供法律援助的民生方面的案件,法律援助中心及时立案、报批,及时安排法律工作者给予办理,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涉及到在册贫困户和农民工事件,特事特办、急事急办,为县重点工作开展提供力所能及的业务支持。

1.经费投入率并未达到100%,经费使用率有待提高。

2.虽然案件审批已达到序时进度,但并未完成年度任务,案件结案率偏低,各县区结案数不均衡。

3.案件质量需要进一步管理提高。

4.宣传推广力度有待加强,信息及案例质量需进一步提高,对法律援助工作中涌现的先进人物、典型案例需加强报道。

1.围绕省厅、市局下发的相关文件,努力打造好“法援惠民生助力农民工”、“法援惠民生关爱残疾人”、“法援惠民生扶贫奔小康”等品牌,以此在做好特殊人群法律援助工作的基础上,带动整体法律援助服务效果的提升。

2.下半年宣传工作需要大力宣传法律援助专项服务品牌,充分利用国家法定节日和特定纪念日开展宣传工作。

5.与市财政局联合组织开展一次法律援助经费检查,重点对各法律援助资金到位情况、资金使用情况(使用率、使用比例)等进行检查,通报检查结果。

6.下半年度案件质量检查和优秀案例评选,11月份由市中心组织牵头,对全市20xx年1月以来报结的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进行评查,同时评选出十佳优秀案例,评查结果纳入年终考评。

7.准备年度收官以及考评准备工作,按照惯例和要求,每年11月全年案件任务数要100%完成,经费要100%使用,这项“双百”任务每年年底都要不停地敦促,同时要求各县区上报年度考评资料,组织第三方考评,向民生办报告考评结果。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罗湖区法律援助处在市法律援助处的精心指导和区司法局的正确领导下,积极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全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模式改革,努力实现“应援尽援、应援优援”,最大限度地为经济困难群众和特殊群体提供优质便捷的法律服务。全年共受理各类案件530宗,其中民事行政案件346宗,刑事案件184宗,提供咨询4200人次,为370宗认罪认罚案件和70宗刑事速裁案件提供法律帮助。

一、推进法律援助标准化建设,一月份顺利通过法律援助窗口标准化建设验收。根据省司法厅要求,法援处购买电脑、身份证识别仪、高拍仪、执法记录仪等设备,提高设备保障能力。制作统一的路边指示牌,使用统一的法律援助标识,建立标准化的窗口工作流程,公开网上办理流程,明确岗位职责,推进援务公开,提升服务形象。规范咨询接待行为,完善值班制度,提高服务能力。

二、全面落实《广东省法律援助条例》,扩大法律援助范围,简化申请手续。将低收入群体、军人军属等特殊群体纳入法律援助范围,将共同犯罪案件中唯一没有委托辩护人、有重大社会影响的案件、检察院抗诉的案件、被告人可能无罪、外国人或者无国籍的人犯罪、恐怖犯罪和危害国家安全案件等情形纳入援助范围。对低收入群体、追索劳动报酬或工伤待遇等十五种情形免除经济困难审查,约80%的民事案件不需要提供经济困难申报材料,简化其申请手续,降低当事人的'维权成本。

三、改革政务服务模式,推进“一门式一网式”政务服务。一是法律援助、法律援助办案补贴审核及因申请终止法律援助等三个服务事项均实行网上受理和审批,当事人可以进行网上咨询、查询事项办理进度和办理结果;二是结合法援处工作特点,设立行政服务大厅专业分厅,实行前台综合受理,后台分类审批,并按专业分厅的要求开展各项工作。

四、参与刑事诉讼改革工作,保障人权促进社会公平正义。

一是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和刑事速裁试点工作全面有序开展。继20xx年试点刑事速裁工作,今年6月份又推进认罪认罚从宽制度试点工作,依托已设立的看守所和法院法律援助工作站,安排律师值班为在押人员提供法律帮助,8月份在检察院检务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取保候审犯罪嫌疑人提供法律帮助。

二是配合检察院在逮捕环节试点公开审查制度,为没有聘请律师的当事人提供辩护。

五、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处理,维护社会稳定。

一是在法院信访大厅设立律师值班点,为当事人提供咨询并参与涉访涉诉案件的调解工作。

二是对于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涉访涉诉当事人,提供法律援助,力争化解矛盾,维护社会稳定。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20xx年上半年,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准确把握新时代法律援助工作的四川使命、深入分析四川实情、奋力实现四川作为,以推进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为抓手做好法援"五年三步走"规划,以管理运行三大公共法律服务平台为手段扩大法律援助覆盖面、提升法律援助质量,重点做好法律援助民生工程项目,努力完成刑事法律援助司改目标任务,为公共法律服务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做出了积极贡献。全省受理法律援助案件30148件,提供法律咨询、代书服务248828人次。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在全国民事法律援助案件质量评估中成绩名列前茅,四川绵竹的《刘某劳务受伤人身损害纠纷案》获得全国十佳优秀案例佳绩,法律援助工作的主要举措有:。

法律援助中心在厅党委的领导下,牢固树立一年一变化、三年铸特色、五年创一流的新思想,积极响应厅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调研组号召,提供整理材料、选派人员,配合完成五年三步走发展规划以及目标绩效考评办法。法律援助中心分析了当前工作中的特色亮点,短板不足,在充分调研全国法律援助机构数、法律援助经费投入、受理案件数、咨询接待数,对标全国一流水平,向做得好的广东、浙江、江苏、河南、安徽等省、市学习的基础上,提出在增强法律援助供给能力,扩大法律援助范围,实现"应援尽援"的基础上,创新优援,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实在而不空泛、精准而不粗放,保障服务质量和效率高于法律服务市场的平均水平的总体目标。并提出通过12348法律服务热线提档升级、公共法律服务中心规范化建设、优秀案例评选、宣传法律援助民生工程十周年活动、提高法律援助经费保障水平等等举措,在五年之后,综合实力排名达到全国前七位水平。

20xx年省委、省政府连续第九年将法律援助纳入四川省十大民生工程中的扶贫解困分项目中。四川省司法厅年初制定了《20xx年四川省法律援助民生工程督查落实工作方案》,将法律援助民生工程任务作为司法厅对各市州司法局20xx年绩效考核重点工作,层层分解落实到各市(州)司法局,督促提早谋划、精心实施,确保法律援助民生工程有序开展。

各地又将工作任务细化落实到每一个乡(镇)司法所、法律服务所,明确责任单位,定期向各级政府汇报民生工程的实施情况及存在的困难和问题,加强和政府相关部门的协调,较好地解决了完成目标任务所需的资金、设备、建设等方面的问题。20xx年全年要实现法律援助服务受援人群36万人次。上半年,全省共办结法律援助案件19293件(服务人次38586),办理法律咨询、代书等其他法律援助事项201386件,共计服务受援人群239972人次,完成全年目标任务的66.66%。20xx年计划在4个县(市、区)新建规范化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截至日前,已建成1个,其余3个受理大厅均已完成选址,工程进度稳步推进,预计11月底建成并投入使用。20xx年计划在全省新建26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上半年,已建成70个,195个规范化乡镇(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点位已确定,在建中。为掌握项目实施情况,省中心每月都详细统计民生工程的完成情况,随时掌握项目进展的第一手资料。

(一)积极推进公共法律服务实体平台建设。20xx年末我省共建成并投入使用规范化的临街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155个,占法律援助机构总数的76%。规范化接待受理大厅均设有法律援助申请受理、咨询窗口、人民调解、法制宣传、公证咨询办理窗口,受理大厅都实现了网上(电子政务外网,下同)办公,同时实现了省、市、县、乡镇四级联网。20xx年,全省要依托这批规范化的法律援助接待受理大厅,在此基础上将其全面改造成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省法律援助中心草拟了《市县公共法律服务中心外观及市内标识规范》,计划于20xx年完成69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1个中心建设,20xx年完成70个中心建设,三年共改造建成210个公共法律服务中心。

(二)大力推进"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20xx年上半年,四川省除雅安、眉山,全部完成12348法律服务热线的升级改造。升级后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由原先的工作日8小时服务升级为全天时24小时响应,咨询信息储存、统计,咨询服务范围扩大到司法鉴定和公证业务领域,实现了咨询服务、法制宣传、信息录入、援助引导、舆情收集等功能整合,优化了法律服务资源的配置。省厅建成的`"12348"法律服务热线指挥中心,实现对21个市(州)热线的互联,监控管理、数据汇总;实现热线与四川司法行政工作平台的法律援助办案系统互联互通,法律援助咨询数据汇总。20xx年上半年,"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请求转人工总量63094次,接听总量35426次。

(三)12348四川法网建设。20xx年10月1日起,"12348四川法网"全面投入使用,法网主要面向群众提供公共法律服务,包括:法律援助、律师服务、公证服务、鉴定服务、司考考试、基层法律服务、人民调解、狱政公开、行政审批、戒毒所务,共10个板块。法律援助中心负责法网的日常运营和人员管理,20xx年上半年,中心草拟了《关于12348四川法网上线运行的通知》、《12348法网驻场法律服务机构和法律服务人员日常业务监督管理办法》,上半年12348四川法网的182名驻场服务人员共接收并回复中国法网312个咨询,回复四川法网4272个咨询。

司法厅四川省高级人民法院于20xx年12月18日联合出台了《四川省在人民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实施意见》(川司法发[20xx]216号)、《四川省开展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实施办法》(川司法发[20xx]217号),其中《实施意见》明确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开展范围,提供帮助对象,值班律师工作载体,值班频率,值班补助等。《实施办法》明确试点范围,确定在全省9个地区、33个单位开展工作,明确了另行指派辩护律师条件,明确同时开展刑事附带民事诉讼律师代理全覆盖,明确司法行政、人民法院建立联席会议制度,共同争取财政经费保障。文件下发后,司法厅厅领导主动带队与财政厅进行沟通协调,争取到每年200万省本级经费,用于保障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制度建设、律师参与调解等工作的补贴发放。省中心利用多媒体工具,与市(州)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传达文件精神,做好政策解读,强调时间节点和工作范围,确保文件贯彻落实。省中心积极推进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工作,并注重提高刑事辩护质量,组织全省法律援助律师赴刑事案件辩护全覆盖试点地区--攀枝花市东区人民法院现场观摩了一场高质量的刑事案件庭审活动,现场学习辩护技能,还邀请了省律师协会刑事辩护委员会副主任、攀枝花市律师协会会长刘栓宁律师讲解刑事辩护技巧,学习刑事诉讼辩护技巧。司法厅与省高院在上半年联合对法院值班律师工作及刑事案件律师辩护全覆盖试点进行摸底调研,并形成调研报告。在值班律师进行法援宣传提供法律帮助、刑事辩护在部分地区全覆盖试点的两项举措下,试点地区刑事辩护法律援助案件20xx年上半年总数为4040件,其中,因试点工作增加案件数为2841件。同时,法援中心积极与新闻媒体对接,对我省刑事法律援助工作进行宣传,在《四川日报》做了三期关于刑事案件律师全覆盖试点开展系列报道,大大提高了刑事法律援助在人民群众中的影响力和知晓度。

为切实做好春节前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稳定,四川于20xx年12月15日至20xx年3月15日,在全省开展了20xx--20xx年度岁末年初为农民工讨薪法律援助专项活动。专项活动中,全省共受理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法律援助案件5114件,其中,办结涉及农民工讨薪维权案件1888件,为农民工讨回欠薪、挽回经济损失4474.3万元。此次活动,全省各级法律援助机构畅通渠道、创新优援,广元旺苍县法援中心组织律师团冒雪深入贫困村,现场受理90户农户28万元的土地流转费用纠纷和172名农民工20万元的讨薪纠纷援助申请;攀枝花对异地农民工一次性告知所需材料,对即将返乡的农民工,申请材料可采用传真、微信、qq提交,减轻异地农民工往返成本。整合资源、形成合力,积极参与省总工会、省司法厅、省律协共同开展的"尊法守法携手筑梦服务农民工公益法律服务行动"。除成都主会场外,广元、遂宁、达州三市也同时开展启动仪式。司法厅和省人民政府驻沈阳办事处共同设立四川省法律援助中心驻沈阳工作站,是我省在东北的第一个法律援助工作站,沈阳工作站成立第二天受理了四川省政府沈阳办事处转办的阜蒙县兴荣商业中心项目施工单位沈阳天北建筑安装工程公司拖欠川籍200位农民工工资300多万元的讨薪案件,并通过行政协调方式,在年初,分两批为农民工讨回欠薪160万元、151.354万元。

20xx年,新一届司法厅党委及志诚厅长对法律援助工作提出了新要求。扎实开展学习、培训,是提高法律援助管理和服务水平、切实提升服务保障治蜀兴川再上新台阶的素质和能力的需要。4月25日-27日,在攀枝花市举办了全省法律援助机构人员培训班。来自全省21个市州、19个百万人口大县法律援助机构的负责人、业务骨干160余人参加了培训。本次培训学习传达志诚厅长关于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相关讲话精神,学习省厅调研组最新调研成果,如何提高公共法律服务实体、网络、热线三大管理和服务水平,如何推动刑事辩护、民事代理服务水平的提高。

20xx年,省法律援助中心与四川法制报评选出了20xx年度四川法律援助理论研究优秀论文。在收到的79篇论文中,评选出一、二、三等奖十篇,优秀论文十篇。省法援中心召开专题会议,对获奖文章作者进行通报表彰、给予奖励,并安排了10位作者交流写作理念,10位法律援助机构负责人和业务骨干进行论文点评,《四川法制报》对此进行专版报道。此次优秀论文评选活动是"大学习、大讨论"的一项举措,创新学习方式,激励全省法援干部多思考、多研究,促进干部理论素养和业务素质提升。

在大调研工作部署上,省法援中心今年上半年针对"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建设推进和运行情况、下一步工作计划完成了《四川省"12348"公共法律服务热线20xx年一季度运行分析报告》;针对值班律师制度实施、硬件设置、软件配备、实施效果等情况完成了《在法院开展法律援助值班律师工作的数据分析报告》;针对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案件量、增长变化、律师资源、经费保障、刑附民案件代理等情况完成了《刑事案件审判阶段律师辩护全覆盖数据分析报告》。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六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自治区教育系统文件精神,克州三小认真组织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教育的主要单位,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组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以校长为组长、副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把学习宪法法律作为当前机关干部理论学习的重要内容,同时作为“五五”普法的内容。我校这次学习宣传活动紧密结合工作实际,采取多种形式,取得了实效,做到学习人员、学习内容、学习时间、学习效果四落实。

(一)以领导干部学习宪法法律为重点,树立学习表率。

领导干部学法是“五五”普法教育对象的重点,领导的法治意识、法制化治理水平直接影响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全局。我校充分利用党组中心理论组学习时间,认真研读党中央、全国人大、国务院关于民主法治建设的决策和宪法等,并认真指导机关干部的学习。在党组领导的带动下,全局掀起了学习的高潮。

(二)大张旗鼓的开展学习、咨询活动。

按照统一部署,4月3日、26日,各班级组织老师、学生大力学习和宣传。

(三)送法上门。充分发挥监管服务责任区人员的作用,积极开展法律进企业、经营场、农牧区所等活动,受到群众欢迎和好评。

(四)举办法制培训班。州教育局局派出流动宣讲组,深入基层,宣传工商行政法律法规,面对面解答基层人员提出的疑难问题。积极组织干部观看法制教育片,完善了学习园地。

(五)积极开展法治实践活动。进一步完善了监管服务责任区机制,使人员职责清、责任明,监管服务无死角;加大我校法制宣传力度,严厉查处不法行为。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新疆建设作出新贡献,向祖国六十华诞献礼。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年7月1日成立以来,在各级司法行政机关的重视和正确领导下,建立健全各项工作机制,取得了较好的成绩,得到各级党委、政府的肯定,获得xx省法律援助工作先进集体,xx市关心下一代工作先进集体和xx市扶残助残先进集体等多项荣誉,为打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发挥了不可替代的作用。下面,就近年工作和有关情况向大家作一下汇报:

积极发挥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公证员的社会作用,今年4月,成立xx市法律援助志愿团,形成了以法律援助中心为主导,法律服务队伍为主体,社会志愿者为补充的工作网络和格局。鼓励和支持社会组织参与法律援助工作,先后成立了维护国防利益法律援助站、民营企业维权中心、消费者协会法律援助站以及残疾人、老年人、妇女法律援助站等,共6个法律援助工作站,形成法律援助机构与有关部门协作、配合的工作机制。实行挂钩联系工作制度,有关律师所设立咨询接待日,定期到残联、妇联援助站实行咨询服务,由专职律师值班,促进援助站工作有序开展。

xx市法律援助中心自成立以来,共为困难群众提供法律援助677起,且每年援助案件呈增长趋势;“12348”协调中心解答咨询电话10022个,接待群众来访2604人次,分流解决纠纷125起。先后参与了“3·25”xx段高速公路特大交通事故、白石“10·29”重大火灾事故等突发性、群体性的事件的处理,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弱势群体合法权益做出积极努力,备受媒体和社会的关注。

在设立专栏等形式,加强了法律援助制度的宣传。并对法律援助的范围、条件和程序进行公示,为弱势群体维权指明方向和途径。另外,加强横向协调配合,与进行互动,对群众向该报投诉的重大疑难纠纷,凡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而当事人确有经济困难无力聘请律师的,市法律援助中心无偿提供服务,扩大了法律援助的社会影响,增强了广大公民的维权意识,得到了社会各界的关注和支持,使法律援助这一“民心工程”深入人心。

根据低保对象的具体情况,于**年4月向xx镇的近400户低保对象发放了首批法律援助卡。今后,执卡者无需经济状况证明,可直接到法律援助中心申请法律援助,切实解决困难群众请律师难、打官司难的问题。开辟外来民工法律援助的“绿色通道”,积极为民工解决工资拖欠、工伤赔偿补助、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等纠纷,最大可能地保证符合法律援助条件的民工得到援助。在**年受理的50件民事援助案件中,涉及外来民工的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就有25起,其中已办结外来民工援助案21件,挽回各种经济损失60多万元。

提示书》,使当事人知晓民事诉讼风险,以利于维护其自身的合法利益。

1、抓好网络和队伍建设,继续扩****律援助社会覆盖面。准备在现有6个法律援助站的基础上,在xx4个镇建立法律援助站,更好地拓展法律援助渠道,为群众提供更方便、快捷的法律援助。继续在全市律师、法律服务工、已取得律师资格的社会人员中招募法律援助志愿者,增强法律援助志愿团力量(现有39人)。。

2、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方便弱势群体上门求助。在xx二个贫困镇和四大集镇继续发放法律援助卡,为弱势群体的法律援助提供方便。

3、突出重点,及时提供优质服务。关注社会热点、难点,主动为房屋拆迁补偿、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提供法律援助服务。

4、加强监督管理,进一步提高办案质量。继续建立和完善法律援助工作制度,规范办案规程、经费使用等,采取结案材料审查、重大疑难案件集体讨论、案件服务跟踪反愧开庭旁听、案件抽查等办法,保证办案质量。

做好法律援助工作,事关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事关社会和谐稳定的大局,责任重大,使命神圣。xx市法律援助中心一定继续深入贯彻《法律援助条例》,进一步规范法律援助工作,推进xx市法律援助事业向更高的水平发展。

**年五月十日

法律援助工作总结

今年4月,是自治区第九个“宪法、法律宣传月”,根据县教育系统文件精神,认真组织我校开展了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现将活动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领导重视,组织有力。

我校作为乡中学,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是建设法治政府的具体举措,也是提高自身依法行政水平的需要,更是“法治六进”的重要内容。我校党支部高度重视此项活动的开展,成立了书记以为组长、校长为副组长、各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领导小组,并下设办公室,协调日常工作,制定下发宣传月活动实施方案。

二、结合实际,突出重点,确保学习宣传活动全面落实。

同时结合法制教育宣传月结合讲座、手抄报、作文、视频材料等形式加强对学生法制观念的教育,同时认真组织开展好本次的各项活动。

三、坚持法制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进一步规范学校各部门依法行政,提高依法治理水平。为了确保执法人员准确理解、全面掌握《教师法》有关规定,依法履行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加强食品安全监管能力建设,提高食品安全监管的有效性和公信力。采取“四项措施”强力推进《教师法》学习宣传工作内外结合,抓好《教师法》学习宣传月活动。

通过“宪法法律宣传月”活动,莫乎尔乡中学人员牢固树立了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准则,始终以维护最广大人民群众的根本利益作为出发点和落脚点;认真总结实践经验,及时研究新情况和新问题,坚决杜绝和预防执法过程中“三难”、“四不一低”现象发生,切实把“法治进校园”工作落到实处,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得到进一步提高。

宪法法律学习宣传月活动虽然已经结束,我们将继续抓好法制教育和法治实践,营造浓郁的法治氛围,努力提高各族干部群众的法律素质,为平安新疆、和谐巩留建设作出新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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