半命题我喜欢优选(优质14篇)

时间:2023-12-21 14:47:33 作者:书香墨

优秀作文应该具有独特的个性和鲜明的风格,让读者在阅读中感受到作者的情感和思想。现在,我将向大家推荐一些优秀作文的经典范例,希望对大家的写作能有所启发。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大家都喜欢听别人表扬自己,当然我也不例外。但我更喜欢听他的责备。

“董颖馨!你怎么才考了这么点分?你是不会吗?上课时候都干什么去了……”

这是我姥爷的声音,虽然不像xxx的歌喉那么动听,也不像大自然中的天籁之音那样奇妙,对它是中充斥着反感,但自从他去世之后,我才真正感到那才是世界上最美的声音。

“馨馨,快下来吃饭了!在不下来,你就不要吃了!”食有时,在我家是非常严格的“家训”有时为了多写一些作业,下楼完了,我就别想着享受美味的饭菜了。但这食有时的“家训”不仅保证了我身体的健康,更使我学会了“守时”这一重要的做人原则。

“馨馨,要求你连的字都练到哪里去了?本上怎么还是空白?”他一边翻着我把空白的描红本一边怒气冲冲的问道。从那以后,我认真习字,虽然我总是在姥爷的责骂和催促下完成的描红,但终究是我练成了一手还算好看的大字。

同样的“责备”还有很多,但每一件事都是我有所感悟。虽然这些责备很刺耳,可是,它们是姥爷对我的爱,它们成为了我奋进的动力!

我喜欢听他那美妙的责备声!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说起我最喜欢的一种颜色,我一定会骄傲而自豪地说:“我喜欢明朗的蓝!”

我从小就喜欢蓝色,我认为它是明朗、高贵的颜色。蓝色是我生活中的主色调,大到桌子、书柜,小到铅笔、牙刷,都是蓝色的。

记得4岁时,爸爸妈妈带我去三亚玩,到了那儿,我觉得那里简直就是世外桃源,天空和海水都是那样的蓝,向远方眺望,简直就如仙境一般,从那儿回来以后,我就深深地爱着蓝,它成了我生活中不可或缺的颜色。

在神舟7号发射的当天晚上,我非常激动,我们中国的航天科技终于得到了举世瞩目的成就,圆了全中国人民的一个梦,而正是蓝天赋予了这一切,自从这件事后,我对象征着科技的蓝更是喜爱倍增。

蓝天就像一个你的知音,你每天都可以对着她絮絮低语、倾诉衷肠,而她也会满怀深情地听你倾诉。

啊!蓝色,你明朗、高贵,你象征着科技、恬静,充满了希望。你是我生命的色彩,激励我勇往直前,你永远象征着明朗。无论今天、明天,还是后天,我心中永存的是一抹明朗的蓝。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生活中,我有许多喜欢的事物,动物,季节,玩耍,学习……宇宙中有这无穷多的事物。我都喜欢。

我喜欢春日的小雨,在雨中,我会举着雨伞。大声对天倾诉心声,啊,我似乎忘了些什么?“作业”我大声嚷道,“对!”。我回到屋中,看见一本《十万个为什么》,为什么雨后空气那么清新?我怀着疑问打开了书,这本书告诉我,臭氧属于地球深处。雨后陆地上会充满臭氧,他会使空气更清新。

我喜欢夏天的烈日炎炎。晒着阳光,躺在游泳圈上,背对水,面朝天。闭着眼睛,不让阳光直射,左手拿着可乐,右手拿着饼干。享受阳光。在烈日下,品尝提拉米苏味的雪糕,他在我的口里融化,感受着无与伦比的冰火两重天的乐趣。

我喜欢秋天的硕果累累,农民的丰收。我喜欢那多汁的水果和营养的蔬菜,在丰收的季节,我曾问过妈妈为什么说秋天是丰收的季节。妈妈说:因为秋天丰收的是中国人的主食一稻米。”我对妈妈的说法将信将疑。还有一点让我喜欢秋天——节日,中秋、国庆。

我也喜欢冬天。我的家乡不经常下雪,所以我非常喜欢下雪。在雪中狂欢,冬天有许多节日春节、元旦、除夕、圣诞节等。

我喜欢四季。充满生机的四季,春天绽放生命!夏天培育生命!秋天训练生命!冬天孕育生命!这多么的美好!

我喜欢一切,美好的一切,我都喜欢!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的家乡是河北魏县的一个小村庄,虽没有江南鱼米之乡的富饶,也不像西沙群岛那样的举世闻名,却是休假纳凉的好去处!

踏上乡间沟壑交错、好像老人衰颓皮肤一样的小道,有一种无可替代的真实感,仿佛站在了热血沸腾的躯体上,庄严的没有丝毫修饰。阳光渗透下来,溅起一层朦胧的黄雾,然后腾飞,隐逸在树荫遮起的屏障内。狗趴在角落里陶醉着,鸡鸭也挥动着欲飞的翅膀。在光与阴与犬吠与鸡鸣的共同勾勒下,一幅天然的画卷平铺在瞳眸里,属于你,属于我,属于每个沐浴在平静里的过客。

乡村美,但那里的人更美。看啊,小河边,一老一少准备过河。从他们的神情、动作以及翕动的嘴唇,可以判断出这是素不相识的两个人。这时小伙子弯腰背起了老人,?着水过起了河。小伙子那古铜色的皮肤在夕照下熠熠生辉,老人轻捻着胡须流露出满足的神情,一切都那么和谐动人!

一天的劳作过后,便迎来了久违的安逸。人们端着饭碗,三五成群蹲在门口,用不着酒菜做虚伪的陪衬,就着家长里短的话,把粗茶淡饭咽下,充实着已经饥肠辘辘的肠胃。吃过饭后,人们会从屋里拿出吊床,挂在院里的树下,在轻风中躺上去,心满意足地小憩一会儿。倘若时间在这一刻定格,想必这一定是世上最美好的一幅画卷!

夜幕在不知不觉中降临,星星眨着调皮的眼睛,倾听着人们进入甜美梦乡时轻微的?声,不觉露出了笑脸。空旷的夜里,不时传来几声犬吠,好美啊!

我喜欢这样的村庄,质朴却不失趣味,真的好美!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有人喜欢铃铛叮铃叮铃的声音,有人喜欢小鸟叽叽喳喳的声音,而我喜欢大海的声音。

有些海浪发出的声音很小,像小雨轻轻地落下来。

有些海浪发出的声音很大,像哗啦哗啦的大雨砸向屋顶。

当我高兴的时候,海浪向我扑来,像给我讲故事似的,让我更加快乐。

当我伤心的时候,海浪向我扑来,像给我在一起玩耍。

当我每一次来到大海边,我都把我心爱的海滩球扑通一声扔进海里,让海浪哥哥把我的海滩球拿过来,如果海浪哥哥拿不回来,那么我就去自己一个人游过去拿。

每次我一来到海边,我就会去找大海爷爷,让大海爷爷去找海浪哥哥玩,每次我和海浪哥哥玩,我就会和它玩泼水战,水枪战&&每次我们都玩得很开心。

在睡觉前,我又听见了大海的声音,在睡梦里,我也听见大海的声音了,我爱大海,因为他给我们带来了快乐!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校园里的每个班级都是一个集体。自然每个班都有很多小团体。大家要和睦相处,一起为团体争光。在我们分群加人之前,我很担心会没有默契。毕竟有团建之类的群体活动。分裂之后,我们举行了摸着石头过河组队游戏。

操场上风声呼啸,绿地里还有很多小冰块。我很担心:以前没合作过,儿子还是那么坏。结束了。这时,吴老师下来了,要求改革。我们赶紧跑去改革。我和陈墨商量了一下,换了猪蹄和小梁的位置,开始向梁京觉讲解战术。我一边说,一边带着陈墨向他展示,梁潇说:好吧,我明白了。我和陈墨停下来,我想我现在几乎脱水了。这时,当我拿到板子时,我们组的每个人都有点紧张。陈墨的手在出汗,我的心跳有点快,小梁不停地搓着手。

一切都准备好了,就等吴老师下命令吧。

吴老师叫开始,我愣了一下,拍了拍我。我一觉醒来,发现面前的小梁已经跳到了木板上。我很快跟上了我的脚步,一只手抓着陈墨,另一只手拿着黑板,非常有秩序。路不长,很快就接近尽头了。突然听到有人喊:陈佳田的脚落地了。我急忙冲着陈佳田:小提姆,别动,站在板上。时间在流逝,我们的体力也在流逝。陈墨一边拿着它一边说:我累了。

我听着听着,好像呼吸都变得急促了。很快,击球手徒劳地到达了终点线,我前面的每个人都跑得很快。不知怎么的,陈墨把我向前推了推,我连忙说道:你不想关了板子吗?陈墨也是后知后觉的跑了回来,幸好k组也没收了,正要收。陈墨的手不能马上放下,所以我很快对她说:这样扔。不久,陈墨回来了,我们组赢了。每个人的脸都红了,像喝了一点酒。每个人看到自己的成绩都很高兴,去当裁判了。

这个团队让我感到惊讶,两位新成员给我留下了深刻的印象。这个团建让我们更加团结,更加体谅别人。校园里有我可爱的团队,让我记忆犹新。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这世间的一切是多么美好!我喜欢这世间的一切。

我喜欢清晨的阳光,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那份宁静淡远,我喜欢那暖洋洋的光和热。

我喜欢黄昏的夕阳,我喜欢在多风的黄昏和家人一起坐在田野里,听着鸟儿唱的动听的歌曲;田野里菜花翻滚,美好的菜花香翻腾着,慢慢的,美丽的云霞不见了,她好像在和我们做迷藏呢!闪烁的星星一一就位。

我喜欢夜晚,我喜欢坐在阳台上,默默的看着宁静的天空,闪烁的星星像在跳舞一样。

我喜欢雨,因为雨不仅可以使空气更清新;雨落在小溪里,落在大海里……都可以成为我们生活中不可缺少的源泉,因为不管是人还是动物都离不开水,雨还能让沙漠不那么干旱,其实使土地沙漠化的根本原因是我们自己,如果不是我们人类去砍伐树木,土地也不会那么快沙漠化。

我还喜欢风,风让我们能更清爽,不那么炎热,风也能把我的头发吹起来,让我看起来更加活泼。

我喜欢雪,纷纷扬扬的雪像绒毛一样落下来,飘在我的手上,飘在我的头上,飘在我的脸上……让我变成一个“白雪公主”。

我还喜欢我的朋友,他们是能在我开心时比我还开心,在我难过的时候能安慰我的好朋友,我喜欢在出其不意的时候去拜访他们,尤其喜欢在雨中开心的奔跑。

我喜欢辛勤的老师,在我们犯错时给予我们改正的机会,在我们得到好评时,让我们不骄傲。老师给予我们无限的知识,但在我们成长的过程中,老师也渐渐地老了,我们不能白白浪费老师的青春。

我喜欢生活,而且深深的喜欢能在我内心充满这么多的喜欢!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每个人都应该珍惜时间,时间是不能重来的,时间给勤勉的人带来智慧和力量,给懒散的人只能留下悔恨。时间一分一秒地从你身边悄悄溜走,就看你怎样对待。“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使我懂得了时间的珍贵,浪费了时间是什么也换不回来的。

寸金难买寸光阴。”的真正含义,但是已经晚了,丢失的时间再也找不回来了。我看了受益匪浅,要是再这样不努力学习,到老的时候也会像文中的明明一样后悔莫及。

现在我也看到有很多的人,在社会上无所事事,找不到自己合适的职业,一次次考试,一次次竞聘,都失败了,原因是什么呢听妈妈说是因为他们在小时候爱贪玩,不学习,浪费时间造成的。

从那以后,我努力学习,上课认真听讲,按时完成作业,抓紧时间读书写字,今日事今日毕,从不拖延。因此,我的学习进步了,现在我的成绩在班上慢慢上升。

“一寸光阴一寸金,寸金难买寸光阴。”这句格言改变了我从小贪玩的习惯,它激励着我不断前进我铭记在心。

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喜欢就是喜欢,笔者觉得喜欢是不需要理由。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我喜欢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呆在家里,两天不吃饭,饿着肚子在家里走,那样天昏地转的感觉真的很爽,让我觉得整个人都飘飘忽忽的,生命好象就此了解。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辈子都不要清醒,都不要去面对现实。

我喜欢独自一个人逛书店,在书店里,我搂着厚厚的书,悠闲的走着,不用怕是否有人在等你,不用怕是否有人在催促你,不用怕自己是否成为别人的负担。喜欢看就看,不喜欢看就走,喜欢买就买,不喜欢就不买,不用再迎合别人的口味,经过他的允许,一切都变的这么透明,一切都如此简单。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原一生都这样,让自己的心变的恬静,让自己变的轻松。

我喜欢在上课的时候对着窗外发呆,我喜欢看蓝蓝的天,也喜欢看阴阴的天,我喜欢万里无云,也喜欢乌云密布。因为它让我觉得生活不是总有阳光,人生也许是公平的,或许有所得就有所失,或许失去的可能我们一生都难以找回,因为那根本不是我们所应得到的。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一生都这样,看着天空,想着生活。或许哲人之所以成为哲人,是因为他会看到一个事物想到更多的事物。虽然我不是哲人,但我有脑子,还有思想,这让我欣慰,让我觉得我还会思考,我还是个人。

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倒不是因为我有很好的品德,多高的教养,我只是觉得这样做表示我还年轻。我喜欢给别人让座后的心情,很快乐,我喜欢看到大家的目光,很幸福,虽然这是个很平常的事,但我觉得至少我和别人不同,至少我这样做了,而别人没有,至少在车上坐着的很多人都没有做到。不要说我虚荣,不要说让座是为别人,不是为自己。不要找一些冠冕堂皇的理由说我,因为没有必要。我们在做很多事的同时难道不是为了自己么?活着首先是为了自己,我一直都这样认为,不关心自己的人,怎么会关心别人?首先都不把自己当人看,怎么会以更高的水平看别人。虐待自己,可不是明知的做法。不要和我讲什么舍生取义,我只是在说生活,在说最最普通的生活,不包括意外。

当然你可以说,因为这只是我的想法,只是我的喜好。

我想说如果可以,我宁愿无时无刻都这样。至少这证明,我还年轻。

……。

如果生命能象自己想的那样生活,那真的很完美。但,不能。我们有太多的无可奈何,太多的身不由己。我只想说,不要忘记自己喜欢的就可以了。因为想那么多,有的时候也很痛苦。毕竟我们不是万能的。

就象那句话,其实神也是人。

我喜欢大自然绮丽的神韵。

我喜欢趴在窗台前观看香山香炉峰的夕阳西下,静静望着夕阳的身影渐渐消逝在我的眼眸中,等待着红色与蓝色融为一体的紫色在空中徐徐铺开。那是个并不漫长的时间,却犹如在看一个人渐渐变老,慢慢仙逝的整个过程,是那么安详、和谐。

沉醉其中,就好像到了一个无与伦比的王国,我似乎正站在大门口试图偷偷向里窥望,却瞥到了令我今生叹息的美丽,而事实不是这样,我所在的地方还是那样的喧闹丑恶肮脏。只有看见夕阳西下的美轮美奂才会懂得去欣赏真正有美感的东西,自然的美是最美的美,不正是这样吗?夕阳可以让我忘记所有的烦恼和喜悦,我为此叹为观止。

我喜欢我家门前香山植物园里四季的鲜花,只是更钟爱樱花和秋菊而已。

对于我来说,植物园樱桃沟里的樱花就像是粉色的小生灵一样具有非常可观的生命性。寒冬过后就是樱花迎接着春天,她像是温暖的号角,召号着沉睡的生命苏醒。樱花的花雨是世上最绚烂最馨香的,古老樱花树下站着个莫名少女,樱雨拂落的那一霎,我隐约看到了她婉美的笑容,黑色的明瞳中带着平静和些许的愉悦,如雕刻过的脸上起了一丁点察觉不到的惊诧--樱花一瓣一瓣夹在丝丝墨黑中披在肩上,挂在白色的衣服上。就像是梦境中一样,朦朦胧胧的,我对樱花就这样认真了起来,我不知道我是执着于那名窈窕少女还是真的执着于樱花的美,总之,我是深刻地把这个幻境铭记了。

樱花们调皮地挂在树丫上,没人感觉它们是那么高高在上,只有人感觉它们是和自己心靠的最近的生命,它们也许也有着各种感官,还或许它们已经感受到我悄悄传达的谢意了吧。感谢召唤来了春天。

每种花都有神灵赋予她们的意义,正如人一样,都有来到这个世界上的理由。我坚信每朵花在它的最后一瞬都会展示出它真正的美。樱花也是,也有着一种绝伦的美丽,那是樱花结束了一轮生命时才会感受到的灿烂。

蝉鸣伴随着星星的律动,让我想起贝多芬用旋律叩问生命的博大。夜晚的星空,金灿灿的月亮,天上镶着的那一条银带是银河,如果用心体会也能感受到它在流动呢。闭上双眼,世界上那时只有我和他还有星星们、月亮,流动着的银河。没有其他的喧闹,叫嚷,烦人的琐事,多好啊。时光就好像停留在了那时一样,盛夏的我们,悄悄爬到了屋顶,手牵着手,一起遥望起以前和将来,天上的星星可以作证哦,它们一定都偷听到了。嘘……请不要告诉别人啊。

我们会在美到发酥的时刻许下一个遥不可及的愿望。世界没人说话了,一切都哑然无声,只有轻轻的小小的呼吸,是我和他。最幸福的莫过于此了。

我喜欢深秋融入香山石板街上被喜怒哀乐装扮后赏看红叶的人流。

我喜欢在多雨的时节读散文。忧伤的、哀怨的、欢快的、明朗的。不同的文字风格会让我沉浮在江南河边铺满光滑板面的石堤上,伴随着来自异乡的雨水一起滋润着我的心田。自己最爱的还是余光中的,读着真的很有感觉,嚼着也能叫出味道。那种谁也写不来的平和与安稳是我最喜欢的感觉。读着读着就会慢慢进入其中,游荡一圈,回来的时候雨已经停了,阳光碎碎的从窗外照着白色的纸上那一行行铅字,我的心也戛然而止,留下的是一段段余下的空白。

我喜欢在人们酣睡的时候看电影。自然片、历史片、灾难片、战争片的画面及音乐都会在我看完影片的睡梦中造就成另一番唯美的风景,激发着我对生命的感悟。很爱看那些色彩悲伤的影片,我总是禁不住去为此抽去一张又一张卫生纸。《关于莉莉周的一切》是我忍不住一看再看的电影,无论看前多好的心情可看完后都凋零了。德彪西的钢琴曲、一望无际的绿原、无人控线的风筝、少年无助的心……那些支离破碎的镜头牵制着我的心,莉莉周的声音入梵音般唱诵着,少年的青春如荆棘般艰难。我的青春也是这样吗?在午夜的满天繁星下,我对着天这样地发问。

我喜欢在无所事事的时候听古典钢琴曲。萧伯纳的也好,贝多芬的也好,莫扎特的也好,全身心的沉浸在一个个音符中,把一张张cd放入cd机中,躺在木地板上,安安静静地听,空气中的因子都好像缓慢了起来,我好像躺在云上,每个神经都被音乐浇灌了一样,浑身舒畅心旷神怡,我至今还记得心情不好的日子里,就是每个半天每个半天的听cd,每个音都听得仔细悦耳。脑中只剩下一章章华美的篇曲,先人们所做的东西后人们听来都能感受到当时的激情。音乐果真是一件美妙的事,我由衷赞叹。

我喜欢自然与想象,我喜欢人世间被赋予灵性的美好事物!

我喜欢春的阳光;我喜欢夏的蝉鸣;我喜欢秋的枫叶;我喜欢冬的霜雪。

早晨起床,我喜欢鸟儿婉转的歌声。雨后,我喜欢那七色的彩虹。花丛中,我喜欢那翩翩起舞的蝴蝶和嗡嗡乱叫的蜜蜂。

我喜欢勤劳的小猫,因为它不管白天黑夜都忙着捉老鼠。我喜欢可爱的小狗,因为它在我每天放学后都陪我嬉戏玩耍。我喜欢黄昏的夕阳,因为它是迎接夜晚的使者。我喜欢陈旧的照片和古迹,因为它是历史的摇船。我喜欢童年的秋千,因为它让我满载幻想;因为它让我乘载梦的航船。我喜欢各种语言,因为它是人与人之间沟通的桥梁。

我喜欢清洁工们,因为他们美化了城市,美化了社区。我喜欢老师,因为他们传授给我知识,交给我做人的道理。我喜欢工人,因为他们有坚强的意志,建筑了许许多多的高楼大厦。我喜欢军人,因为他们保卫了祖国的边疆,防止了外国的侵犯。我喜欢运动员,因为他们在世界的舞台上展现中国的风貌,为中国争光。

我喜欢我的母亲,因为她赋予了我生命,给予了我所有的爱,让我茁壮成长。

我喜欢世界,喜欢大自然,喜欢生活:因为是它们让我领悟了世间的真谛!

我喜欢。

我喜欢早晨那冷冷冷的大街,我穿着运动装走在路上,感受着最初的朝阳。

我喜欢夜晚那宁静的天空,那皎洁的月亮和一闪一闪的星星。我喜欢在没人的小树林里,寻找着属于我自己的星星。

我喜欢那五彩斑斓,色彩鲜艳的小饰品。那闪闪发光的项链、那五颜六色的的小卡子,那气质非凡的手链,都让我欢喜不已。我喜欢把它们带在我身上,让我引人注目。

我喜欢植物。喜欢那碧光闪闪的绿叶,喜欢那香气扑鼻的鲜花,更喜欢那无名的小草,喜欢它那坚强的精神和它的生机勃勃。

我喜欢水,喜欢那浩瀚的海洋,喜欢那奔腾喧嚣的大河,但我更喜欢那小小的溪流。喜欢在那平静的水面上看看自己的模样,也喜欢那小小的水波轻轻荡漾。

我喜欢书,喜欢各种各样的书。喜欢那文字优美的小说。看到伤心处,它会使我时不时地撒几滴金豆豆。有时,我看到精彩处,也会忍不住哈哈大笑。我也喜欢名著,喜欢它那古典的包装,但更喜欢书中的故事。

我喜欢音乐。那悠扬的笛声让我感到一阵阵轻松。那动人的曲子更是让我在音乐中陶醉的不能自拔。

我还喜欢世界上的许多东西,它们各有吸引人之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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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新疆。我喜欢新疆的辽阔,我喜欢新疆的瑰丽!

我喜欢美丽的喀纳斯。我喜欢这里宁静的村庄,牧民们时那么朴素!我喜欢这里湛蓝的天空,我还喜欢这里奇异的湖水,时而淡蓝,时而深绿。

我喜欢酷热的塔克拉玛干沙漠。无穷无尽的沙丘连绵起伏,仿佛我也是一粒沙,世界如此巨大。脚下的沙粒犹如金黄的面粉,这里是生命的禁区。然而伟大的工人却在这里修筑了一条横穿整个沙漠的公路,他们的精神好比路旁那顽强的红柳,想这篇沙海发出自己的声音。

我喜欢宁静的巴音布鲁克草原,雪山环绕,牛羊成群,美丽的天鹅在湖边嬉戏,这里是真正的世外桃源!

我喜欢新疆的美食,永远也吃不够的烤羊肉,独具风味的大盘鸡,还有旅行者最喜爱的馕饼!

我喜欢新疆的水果,吐鲁番的葡萄哈密的瓜,库尔勒的香梨甲天下!

我喜欢西部歌王王洛宾。他用自己的生命在这片土地上谱写了无数脍炙人口的歌曲,让全世界的人都通过歌声感受新疆的美!

我喜欢你,新疆!我热爱你,祖国的新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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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喜欢秋日的清晨,在迷茫的晨雾中展开。我喜欢风带来的那份宁静淡远。

我喜欢没有喧哗的光,无论是在白日或是夜晚。我喜欢在春风中踏过窄窄的山径,独坐小溪边的石桥上。我喜欢静听流水声,抬头听鸟鸣,清脆的声响里透着一派恬静的淡蓝。

我喜欢夏日的海滩,我喜欢在多风的清晨或黄昏仰卧在细沙与海水的界线。洁白的浪花相互推涌,远望那在柔和光线中的水天一色,耳边只有风声与海浪声。

我喜欢下雨的夏夜,伴随着雨点落在水中,打在窗上的声响进入梦乡。

我也喜欢梦,喜欢梦里的奇异感受。我总梦见自己用脚尖轻轻点地就能飞翔,飞跃过天边绚丽的彩霞,我梦见光在水中折射、色散,七彩的颜色晕了开去,躺在水中,暖融融的。

我还梦见北极的极昼与南极的永夜,明亮的晚星点缀着天空,梦见星星的移动,远远地闪烁着模糊的斑耀,好似时间都在那一刻定格。

我喜欢落日,喜欢夕阳西下时那柔美的光,映照在那万物上,如同镀了金那般闪耀。

我还喜欢另一种光——晚归时分打开家门从屋里透出来的灯光、厨房锅下跳跃着的火光、装着食物饭菜的碗碟反射出来的光,洋溢在外公外婆脸上的光,“饿了吧?快吃饭吧!”我忽然觉得世界是那样的亲切,那样的温柔。

我喜欢到自然里去看看,在树下、花丛间,闻着或清幽或浓烈的自然香气,闻闻雨后清新的气息。

到了夜晚,点灯时分,我喜欢点一盏暖色的小壁灯,点上一味喜欢的香薰,放一曲舒缓的音乐,捎上一本书作为最微薄的行囊,行在水云间,走入一个最真实、宁静的世界,放缓脚步,静静欣赏。

我喜欢生活与自然,而且深深地喜欢能在我心里充满着这样多的喜欢,使得我能在这喧嚣之地找到属于自己的恬静与美好。

我喜欢在光中沉寂下去,平静下来,放慢节奏,放空心灵……。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的童年与其他小朋友不同,他们在家看动画片,到外玩捉迷藏而我,则在家里看篮球赛,到院子里拍几下篮球。篮球不仅给我带来了欢乐,还让我学会了坚强。

记得07——08赛季的nba总决赛上,由一帮“老人”们组成的凯尔特人队用经验和毅力打败了强大的对手时,凯尔特人的队员们泪撒赛场,加内特更是跪在球场上亲吻凯尔特人队的队标。人们欢呼,球员们更是疯狂了。

可有谁会去想,这帮“老人”们会如此坚强,他们会用尽全力,在漫长的常规赛场高歌猛进,在季后赛战胜一个个强大的对手,最终成为赢家。

这些人这些事,让我懂得了什么是坚强,让我懂得了锲而不舍的伟大精神。

这件事以后,我从此就更加热爱篮球,从篮球中领悟新的感受。

进入七年级,我进了校队,我知道我的身体条件不是特别突出,我只有努力训练才能赶上别人。每天早晨,我都比其他队员来得早,为了就是想慢慢地赶上他们。

每天努力的奔跑,投篮,每次都让我累得满头大汗,每次我都想放弃校队,然后回到教室,坐在凳子上看着书,可每次想要放弃我都会回想起凯尔特人队,想起他们的坚强,锲而不舍的骨气,我就会从内心里谴责自己,不应该有放弃的想法,要记住,“既然选择了,就不能放弃,而且要尽全力做好每一次”这就是我人生的座右铭。

篮球,使我成长为一个坚强不屈的人,让我学会了锲而不舍,永不言败。

篮球,你就是我的最爱。

我喜欢的半命题作文

我喜欢雨西湖的迷蒙秀丽,我喜欢白堤的桃红柳绿,我喜欢西溪湿地的古朴明净。请你就我喜欢的……写一篇作文吧。下面小编给大家带来关于我喜欢的……半命题优秀作文,供你参阅。

我,在“朋友界”交了不少朋友,但我最喜欢的一个人就是我英语班的竞争对手:刘洋。

刘洋这个人啊,心胸非常宽阔,从来不为鸡毛蒜皮的小事而吵红了脸。并且刘洋的声音非常甜,(不知道她的`声音有几个“十”号!?)她那优美的歌声,常常使我们沉醉在音乐和五线谱的世界。嘻嘻,就是因为我喜欢音乐,而她也喜欢唱歌,所以我俩才成了好朋友的!而且她现在还成了我最喜欢、最崇拜的人哪!

有一次,她和我的同桌一起买了一支超她看,超时尚的自动笔。我的同桌一边向我得色一边说:“看看吧,这是我去天津买的一枝自动笔,花了50元呢!”说着还向我扬了扬眉毛,扭着屁股走开了。

刘洋虽然是我的竞争对手,但她却像大姐姐一样照顾我。因为刘洋本身就从骨子里流露出一股男子气概,外弱内钢。但刘洋却有强大的自尊心。

不管怎么样,刘洋在我心中是最好的,是我最喜欢的一个人!也是我最佩服、最崇拜的人!

自然界里有许多可爱的小动物,如:小白兔、小鸭、小青蛙、小鸡……不过我最喜欢的还是小蝌蚪了!

小蝌蚪全身乌黑,像穿了一件黑西装,长长的尾巴随着它渐渐长大会越变越短,最后完全消失。芝麻般大小的眼睛,不仔细看还以为它没有长眼睛呢!

有一次,我和爸爸去镇山公园玩,来到水池边,看见一个小妹妹在水池边看什么,我好奇地跑过去一看,原来是一大群小蝌蚪在自由自在地游来游去。我连忙叫爸爸过来帮我捞了两只小蝌蚪,放进矿泉水瓶子,小心翼翼地带着小蝌蚪回家了。回到家,我便把小蝌蚪倒出来,放进一个盆子里养了起来。每天放学回家后,我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去看看我的小蝌蚪,跟它们说说话,陪它们玩耍,喂它们食物。

有一次,我想吓吓小蝌蚪,就先把盆子轻轻地抬起来,再重重地放下,只听“啪”的一声,小蝌蚪一下子吓得惊慌失措,四散逃跑。我一看它们的狼狈样,忍不住笑了起了。就这样,小蝌蚪在我的家里住了好长一段时间。直到有一天我喂它吃东西时,发现它们对我投的食物不感兴趣,再仔细一看,才发现我那可爱的小蝌蚪的尾巴虽然短了,但它们的身子也越来起瘦了。我想:小蝌蚪一定是想它的家人。于是我决定把它们放回大自然去。

望着小蝌蚪渐渐远去的身影,我在心里默默地念着:我可爱的小蝌蚪,再见了,愿您快快长大,早日为庄稼捉拿害虫。

每个人的爱好不一样,喜欢的事物也各不相同,有人喜欢花,有人喜欢树,而我却喜欢班级。

我喜欢班级,喜欢班级里五颜六色的装饰品,它让人眼前一亮。我喜欢班级里的同学,喜欢同学们一张张淳朴可爱的面容,整天都带着微笑。自从我三年级上学期转到这之后,大家都很照顾我,记得我刚来这的时候我连本子都不会使用,是班里的同学照顾我,教我如何使用,让我尽快融入集体中,学会学习,学会规矩。三年时间,有很多老同学走了,又来了许多新同学,这些同学让我懂得了很多很多……我还喜欢这个班级的老师,我喜欢每个教过我的老师,有些老师调走后又来了新老师,但我都很喜欢他们,因为他们让我学会了很多很多。

半命题作文我喜欢优选

我喜爱的画有很多,但是让我最喜欢的还是那幅纯手绘的图片,虽然它只是一幅动漫图,可是却非常出神入化。

这幅画的名字叫《月光下的魔术师》。画中所画的人是世界上屈指可数的魔术师——黑羽盗一的儿子,黑羽快斗。也是一名非常厉害的魔术师。

我在他的面前站了一会儿,他仿佛突然消失了,我眨了眨眼。天哪!他竟缓缓从天而降。就这样降临在这撒满月光的大地上。又过了几秒钟,他缓缓向我走来,一边带着无所畏惧的微笑,一边带着那仿佛看透一切的眼神。他还笑着对我说:“小弟弟,要不要给我变个魔术呢?”突然,他又瞬间消失了,留下了一朵艳丽的玫瑰。

这位魔术师摆出的气场与样子,使他显得神秘,奇幻。他身后那皎洁的月光仿佛变得越来越虚幻神秘。难道是黑羽快斗表演的大自然的魔术吗?不是的,这个只是因为他那神秘奇幻的气场使他周围的景物改变了。

他的手和脚,显得那么灵活有力,使他不仅高大,而且不失灵活。在仔细看,那双手仿佛在向你轻轻地挥动,向你打招呼。

这样神奇的作品到底是诞生于谁的笔下呢?它诞生于日本的画家——青山先生的笔下。青山先生让这位魔术师几分钟就悄然消失的科幻形象,成为了永远奇妙,神秘的象征。

虽然在大多数人眼里,这幅《月光下的魔术师》是远远不及达芬奇笔下的《蒙娜丽莎》,也不及梵高创作的《向日葵》。可是在我的眼里,这幅画是在这三幅画中神秘,奇幻的氛围是最顶尖的。

《月光下的魔术师》虽然称不上世界上的传奇之作,但是,每一个看到他的人,都不由的赞叹。而且,他已经把永远不能磨灭的记忆植入到了我的灵魂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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