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食品安全工作总结范文(15篇)

时间:2023-12-01 08:18:14 作者:雁落霞

安全工作总结可以加强对安全制度和规范的执行力度,确保工作的安全性和稳定性。接下来是一些安全工作总结的实例,希望能为大家提供一些写作思路和参考。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确保20xx年中秋、国庆节日期间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维护社会稳定,让广大人民群众过一个欢乐、祥和的节日,根据《德阳市旌阳区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加强中秋国庆节日期间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结合我村辖区实际,以对人民群众高度负责的态度,在全村范围内开展了“两节”食品安全宣传、排查,现将有关情况汇报如下:

接到通知后,xx村党支部高度重视,立即召开工作会议,研究落实文件精神。按照双节期间市场整治规范工作的要求,结合创国卫活动,节前安全大检查等形式有机的结合了起来,安排了人、车,不间断的进行巡查,利用车载外放喇叭进行宣传。在xx村文体中心散发宣传资料等多种形式,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食品安全科普知识等,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和维权意识,广泛动员公众积极参与社会监督。全面客观地报道食品安全问题,弘扬正面典型,曝光反面案例,教育和引导食品生产经营树立法制意识、安全意识、责任意识和道德诚信意识。同时,及时发布食品安全警示信息,引导公众理性消费,通过广泛宣传,进一步强化了广大消费者的食品安全意识和自我保护能力。

在巡查过程中,我村巡查人员主要以我辖区的城乡结合部、农村集贸市场及校园周边为重点区域,以节日食品、乳制品、肉制品、食用油为重点检查项目,以农村坝坝宴、超市、副食店、食品加工坊为重点对象进行了监督检查。

此次专项整治行动,我村共出动巡查人员20余人次,执法车辆10余台次,重点检查了全村范围内3家微小型食品加工商户。未发现有违法违规现象。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加强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有效防止重大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事故发生,依照市局《关于转发省局关于做好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通知的通知》(**食药监食[20xx]72号)等文件精神,我局高度重视,统一部署,精心组织,积极落实各项措施,全面开展了元旦、春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切实做好应急和宣传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现将有关工作开展情况总结如下。

一、加强领导,明确食品监管责任。

针对元旦、春节期间群众消费特点及重大活动期间安排,我局高度重视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把保障餐饮食品安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并根据职责分工,制定了具体工作方案及保障措施,将食品安全监管任务落实到人。同进,通过加大专项整治工作力度,落实餐饮服务单位企业主体责任,积极消除监管盲点,确保各项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要求落实到位,有效保证了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零事故。

二、突出重点,强化餐饮安全监管。

健康检查等方面内容,严查各单位是否按照许可范围开展经营,从业人员是否持健康证上岗,是否落实食品原辅料进货查验和索证索票制度,食品加工制作是否规范,餐饮具是否清洗消毒等情况。加大对以畜禽肉制品、乳制品、水产品、食用油、蔬菜、酒类、自制饮料、自制调味料等节日消费量大、食品安全风险高的重点品种的监管,对餐饮服务单位进行了一次监管漏洞和食品安全隐患的全面排查,对发现的问题,督促餐饮服务单位及时进行整改,消除隐患。针对节日期间重大活动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保障的工作特点,我局强化对定点接待单位的接待资质和接待能力的前期审查,加强对重点环节和薄弱环节的检查、巡查,有效地保证重大活动的餐饮安全。对于农村自办酒席、群众性集体聚餐活动,我局依照有关文件要求,积极做好指导工作,发挥社会监督网络作用,增强了群众风险防范意识,严防了食品安全事故发生。在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活动期间,我局共出动执法人员186人次,检查各类餐饮服务单位366户次,立案查处违法经营1户,警告并责令改正42户次。同时,积极参加县食安办组织的联合执法检查3次,配合有关部门做好节日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的宣传工作。

三、强化宣教,营造良好安全氛围。

关程序要求,提高从业人员的操作能力,引导和督促餐饮服务单位认真组织学习、掌握和落实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政策,规范餐饮服务行为,确保食品的质量安全,切实把消费者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放在第一位。同时,我局及时公布投诉举报电话,鼓励群众举报投诉餐饮单位的违法行为,努力营造全社会共同关心支持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四、加强值班,做好应急处置工作。

为确保“两节”期间餐饮服务食品安全工作万无一失,我局在节前组织执法人员对节日期间供应“年夜饭”的单位进行了详细登记,要求相关单位全面做好食品原料采购和加工供餐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件发生。同时,我局认真落实24小时值班制度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严格遵守值班纪律,坚守各自工作岗位,保证每天24小时通讯联络畅通,确保一旦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要求,做好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突发事故的防范和处置工作。

通过深入开展元旦春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全面提升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管工作水平,规范了餐饮服务单位的经营行为,进一步消除了我县餐饮服务食品安全隐患,提高发生食品安全问题反应能力,“双节”期间我县未发生一起食物中毒事件,为全县群众的饮食安全提供了有效保障。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根据县政府年初与我乡签订的《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责任书》和夹食安办[20xx]3号文件的要求,我乡党委政府认真履行职责,主动扎实工作,确保辖区内食品安全,现将20xx年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汇报如下:

一是领导机构落实。政府成立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主任为乡长干杰,副主任为副乡长刘恒伦、杨梅,成员单位有社会事务办、农业服务中心、党政办、卫生院、各村。

二是工作机构和工作人员落实。乡政府设立了乡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由副乡长杨梅任办公室主任,负责处理日常工作。各村村委员会主任具体负责辖区范围的食品安全工作,并接受县食药局的委托,任本村食品安全监管协管员。

三是落实了工作责任。乡食安委负责对全乡食品药品安全工作的领导,乡食安办负责食品安全的日常监管和日常事务处理,各村村主任负责本村范围内的食品安全监管,并具体负责辖区内群体性聚餐的申报、监管、资料报送。

在抓好以上几个落实的同时,政府主要抓了几个工作重点工作:

一是狠抓了食品安全宣传和培训。在各村都设立了食品安全宣传栏;在各种会议上也都要讲食品安全工作,政府除了组织乡村厨师、副食品店经营者、小作坊经营者参加县食药局举办的培训,还在街道进行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和咨询并发放宣传资料。

二是特别重视并抓好农村群体性聚的监管工作。要求各食品药品监管协管员必须做到,属于监管范围的群体性聚餐必须每起都要申报并监管到位,政府强化工作监督并将监管工作情况纳入村级目标考核。

三是重视学校师生的食品安全,组织乡食安办人员到学校、幼儿园检查食品安全情况,督促学校、幼儿园严格执行食品安全制度和操作规范,经常排查并及时排除食品安全隐患。

四是在五一、中秋、国庆期间,组织人员开展食品安全集中检查,主要检查副食店,发现问题,限期整改。

五是认真开展了农村食品市场“四打击四规范”专项整治行动。对我乡经营者的违规、违法经营行为进行查处,规范食品市场经营行为。

通过以上工作,宣传了食品安全方面的法律法规、政策知识,提高了广大群众和食品经营者的食品安全意识。但是,目前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仍然存在不少问题,形势仍然不容乐观。

当前,我乡的食品安全工作,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还比较差,不少食品经营者守法经营意识较差。

2、食品生产环节,特别是农牧产品的食品安全保障存在很大难度,各种农药、化肥、兽药的使用,各种添加剂和添加物的使用很不安全,也很难监管到位。

3、食品安全执法难。执法依据不足,存在法律空白,执法力量不够,执法条件较差,群众和经营者的法治意识差。对于乡政府来说,执法主体资格缺乏、没有执法专职人员、监管协管人员缺乏专业知识和水平,食品安全工作人员其他工作任务多等等,导致执法或协助执法困难。

4、食品安全工作缺乏经费保障,无食品安全方面的专项财政预算。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一是健全领导机构。镇党委、政府把食品安全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深入贯彻落实省、市、县食品安全的会议精神,强化领导,落实职责。成立了以镇长为组长的“颜单镇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制定了《颜单镇创立食品安全示范乡镇实施方案》,分管全镇安全工作的副镇长陈文宝主持督办创立工作,并抽派工作本事强的卫生院院长梁建军参与食品安全协调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事务管理,同时,各村(居)相应成立了食品安全工作站,加强对食品安全监管的领导和综合协调,解决了食品安全工作“谁来管”的问题。二是健全规章制度。我镇把食品安全纳入规范化管理,先后出台了食品安全相关文件和管理制度职责9个,同时建立和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定期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各村(居)召开食品安全工作会议,通报食品安全信息,共同研究解决食品安全监管过程中的困难和问题,确保了在食品安全工作中有安排、有部署、有计划、有制度、有落实,解决了食品安全工作“怎样管”的问题。

了食品安全目标职责书,并将其纳入年度考核资料,确保食品安全工作落实在最基层,全镇按照“纵向到底、横向到边、上下联动、有序高效”的监管要求,创新监管模式,完善了监管网络,在全镇10个村、1个居委会全部建立了工作站,将全镇食品安全监管重心下移到村(居)及村民小组,构建起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网,较好地解决了食品安全工作“管理难”的问题。

四是加大经费投入。目前为止镇政府已安排创立食品安全示范镇专项经费近3万元,重点用于宣传培训、配置了专门的电脑、相机等硬件设施,确保创立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的顺利推进。

深入广泛的宣传教育是做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础。我镇将食品安全宣传教育工作作为重点来抓,针对我镇特点,从宣传资料、形式方面不断创新,丰富培训资料。

一是加强动员。自开展创立活动以来,我镇先后3次召开了动员大会、工作会议。由镇长、党委委员等主要领导作动员及阶段工作总结,部署阶段工作任务和要求。经过多次的动员发动,不断强化部门单位、村(居)的工作意识,加快工作的推进。

二是统一宣传。为搞好食品安全宣传,镇政府对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实行统一部署,统一经费,统一印制,统一分发。从创立活动以来,深入开展了食品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学校的三进活动,把《食品安全法》、《国务院关于加强食品等产品安全监督管理的异常规定》等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知识带到千家万户,大大增强了广大群众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投入专项整治工作宣传经费,制作了大型宣传标牌、标语等,并分布张挂于场镇及各村居显眼处,同时向农贸市场、商场、超市、小食杂店等食品经营者和各居民户印发食品安全知识小册子、《创立食品安全镇广大群众齐参与公开信》、食品安全知识宣传单张等2万多份。另外还请县级食品安全相关职能部门深入我们颜单镇,利用赶集的日子,开展丰富多彩的食品安全咨询活动,让人民群众了解食品安全基本知识,掌握鉴别真假食品的基本方法,提高群众的食品安全维法意识和防范本事,并经过镇有限电视网络,开辟电视宣传专栏,连续2个多月滚动播出食品安全宣传片段和创立食品安全示范镇动态。经过深入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工作,在全镇营造出了“人人参与食品安全、人人重视食品安全”的良好氛围。

三是强化培训。为提高食品安全科学监管水平,我镇对村(居)食品安全工作小组成员、村(居)食品安全信息员、协管员全面进行了食品安全岗位职责、政策法规、应急方案、日常工作指引培训。此外为提高从业人员的食品安全意识,我镇对全镇的农产品生产经营者、食品流通行业、食品生产加工行业及餐饮业消费行业的经营者进行了全面培训,共举办培训班4期,培训人数达200余人。

1、完善农产品质量准入制度,打造“放心农产品”工程。粮、油、肉、水等农副产品是百姓生活的重中之重,把好源头的监管职责重大,为禁止和限制高毒农药在粮油、果蔬上使用,我镇在马路村、三虹村建立了“无公害农产品标准化示范基”,设立了投入用品使用登记制度,从源头上提高无公害农产品质量,先后打造出“晟盛精制大米”、“刘荡鲫魚”、“刘荡中华鳖”等无公害品牌农产品。此外,我镇还在全镇范围内实行生猪、家禽和水产等大宗初级农产品的市场准入制度,确保了农产品的质量安全。在实施市场准入制度方面我们把好了三个关,第一关是培训关,加大对《农产品质量安全法》及无公害农产品生产经营的培训力度,全面培训村(居)干部、市场管理人员、检测人员、农产品生产经营者达3000余人,第二关是源头质量关,我镇全面建立生产管理档案和防疫用药档案制度,采取产地抽检、农户送检等方式,对蔬菜、家禽进行上市前农药残留检测,加强对兽药(渔药)、添加剂等农业投入品的监管力度,建立购销台帐,未发现违规生产、销售和使用农业投入品现象。第三关是销售质量关,加强对销售的蔬菜、禽类、水产品、猪肉的监测力度,对不合格农产品采取协议式(签订销毁承诺书),进行销毁和公示。实施市场准入制度以来,蔬菜、水果等农产品的抽检率达96%以上。

2、加大食品加工作坊的专项整治,确保加工环节食品安全。主要是加大食品生产加工小作坊的监管和整治力度。卫生、工商等部门联合对面食加工小作坊、熟食品加工小作坊等进行了政策法规培训,加强行业监督指导。同时对全镇12家食品生产企业、小作坊实行了普查登记,并全面建立了监管档案。与镇内食品加工企业和小作坊100%签订食品安全承诺书。

3、狠抓流通领域食品监管,建设食品安全流通网络。

一是稳步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度。工商部门积极推进食品市场准入制,狠抓食品准入工作的规范管理。经过巡查,规范市场食品检测、索证索票、台帐登记等各项制度;目前全镇所有的食品副食店和超市已100%建立索证索票、进货台帐制度和食品市场准入制度。

二是经过严把猪肉的经营主体关、进货质量关和严厉查处违法经营行为等措施,确保猪肉100%来自定点屠宰企业。

三是经过检查持有营业执照的市场主体的合法和有效性、加大督查力度、建立监管档案等措施,彻底解决小食杂店、食品小摊点无照经营问题。

四是在全镇范围内开展农村食品安全示范店建设活动,做到证照、台账、票证、食品信息公示栏“四齐全”。

五是构建食品经营“网格化”监管格局。工商部门创新监管模式,建立健全了“网格化”监管方式,实行分片分组、定员定岗、纵横结合的监管;建立食品企业信用分类动态监管系统,将食品经营企业划分为a、b、c三类信用等级并实行分类监管,收效显著。

4、强化食品卫生监督,确保餐饮消费安全。

一是认真开展餐饮消费专项整治工作。自今年2月以来,卫生部门认真开展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制订了《颜单镇餐饮消费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方案》,加大整治餐饮和食品经营企业的力度,强化学校的食品安全管理。加大对“五小”单位整治力度,经过积极的宣传、教育和政策指导,对经整改后贴合发证条件的小餐饮单位和食品经营企业及时办理卫生许可证,对经多次查处仍不整改的违法经营者,坚决予以取缔。对所有餐饮单位发放了《做好餐饮安全工作告知书》,签订《餐饮消费安全承诺书》,指导各单位建立原料进货索证和台帐制度。强化了对健康证、生产经营场所卫生消毒的监管,发出卫生监督意见书50多份。

二是深入实施食品卫生监督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卫生部门对辖区内的餐饮、团体食堂全面实施量化分级管理制度,帮忙企业建立卫生管理档案,强化企业内部管理。目前,全镇餐饮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到达95%以上、团体食堂单位卫生量化分级管理到达100%;100%建立食品原料进货索证和验收制度。

三是认真做好各类大型活动的食品卫生保障工作。卫生部门积极做好节前食品消费和高考、中考食品安全保障工作,并做好场镇大型群众性活动卫生保障工作。经过提前介入、密切联系供餐单位、制定卫生监督要点、完善“三防”设施、监督环境清洁、完善管理制度以及驻点监督检查等措施,高标准完成了食品卫生保障任务。四是加强餐饮业和学校、托幼机构饭堂负责人、厨师和采购人员的卫生知识培训,就食品卫生管理、加工操作、原料采购、索证制度及台帐的建立等资料进行了强化培训,收到了实效。

一是上下联动,通力合作,职能部门各司其职,组织开展各项专项食品安全执法行动,为创立食品安全示范镇供给执法保障。如4月份,镇食安办会同县卫生执法中队、工商所、药监局等单位一齐,对我镇的药店、食店副食店、餐饮店等进行了拉网的排查、5月又组织卫生、畜牧、农业、工商等部门,对全镇的食品加工业、生猪定点屠宰等进行联合执法和规范整治,6月组织开展夏季整治流动食品摊档、水资源保护区内无证照餐饮店的整治,7月又开展食品安全卫生知识培训活动,8月份开展防制食物中毒专项行动取缔流动食品摊档5宗,查处无卫生许可证的餐饮单位2家等,规范了市场秩序,根除了食品安全隐患。

二是建立完善的群众监督网,加强群众监督。调整和充实了全镇食品安全协管员和村级食品安全信息员队伍,赋予食品安全工作职责,并制定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同时依托工商消协组织,在全镇建立了镇村两级消费者维权联络站,并向社会公示了食品安全监管部门的举报电话,扩大了监督范围,保证了监督渠道的畅通。

今后的工作打算:

食品安全工作是一项综合、系统性社会工程,我镇创立食品安全示范镇工作虽然取得阶段性成果,但与上级部门的要求和广大人民群众对食品安全的期望还有必须差距。今后我镇将进一步整顿和规范食品生产经营秩序,不断探索食品安全工作的长效机制,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的饮食安全,建设和谐社会作出应有的贡献,重点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是不断完善食品安全协调和监管机制,使食品安全监管工作制度化、经常化,建立定期排查食品安全隐患制度,加强基层监管力量,确保民众食品安全。

二是进一步加强流通领域的监管。要进一步落实分类监管机制和企业自律制度,有针对性地加强对食品经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用动态监管,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行动等。

三是加强食品生产加工环节质量监管。要严格实施食品质量安全市场准入制度,全面取缔无证照生产小作坊,推行集中生产,加大查处食品生产加工环节的质量违法行为。

四是加强农产品的质量监管。进一步完善农产品市场准入制度,加强动物防疫检疫机构和队伍建设,提高畜禽及其产品的检验检疫和质量安全管理水平。

五是加大执法力度,将食品安全执法工作经常化,全面清理镇内无证照经营、乱摆卖和流动经营食品行为。

六是加强食品安全的宣传培训和信息化管理工作,大力开展食品安全宣传培训工作,营造全镇关注食品安全的良好环境。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接区食药监【20xx】14号文件后,我镇高度重视,及时制订措施,确保我镇关于农村食品安全整治的工作落实到位。

我镇从工商、食品、卫生、农业等相关部门抽调人员,组成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按照四个“最严”要求,针对我镇可能存在的生产销售“五无”食品,“两超一非”食品,过期变质食品等现象,认真排查风险隐患,监督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落实主体资格和责任,规范食品生产经营行为,通过追源头、查流向、端窝点、堵渠道等方法,有效遏制相关的违法违规现象。

我镇针对本地区食品消费的特点,加大对重点品种、重点区域、重点单位的监管、排查及整治力度,采取不定时不定点抽查和定时定点普查两种方式相结合的监管排查整治方式。除按文件内容要求进行相关的监管排查整治外,我镇特别重点对食品生产小作坊、校园周边经营户、学校、幼儿园食堂所生产经营或采购的食品及原料进行抽检,据监管排查整治情况反映,我镇截止20xx年6月份,在食品安全方面没有发现任何违法违规行为,具体内容见《20xx年农村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情况统计表》。

我镇利用有线台、宣传标语、横批等形式,多渠道宣传传播食品安全知识,做到家喻户晓,提高农村食品生产经营者守法自律意识和消费者自我保护意识,同时设置投诉电话,投诉部门,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对侵害群众食品药品利益的行为进行投诉,以便我镇相关部门在第一时间掌握情况,了解问题,解决矛盾,处理违法行为。

食品安全工作总结

为切实做好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工作,严防食品安全事故发生,根据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等四部门《关于印发20xx年市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实施方案的通知》文件的要求,高度重视,认真部署,现就有关工作总结如下:

一是成立局长任组长、分管副局长为副组长、各中队长为组员的中小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工作领导小组,及时传达学习省、和市专项行动会议精神和工作部署,组织召开了专项行动动员会,并制定了《20xx年学校校园及周边食品安全“护苗行动”行动实施方案》,进一步明确责任分工,落实责任主体。

二是多次召开会议,全面传达贯彻各级食品药品安全工作会议和文件精神,明确了目标任务,明确了责任人和责任股室,层层落实“护苗”行动期间食品安全工作。

一是组织执法人员进行了食品安全方面法律法规及实务操作培训,确保了此项工作顺利开展。

二是积极开展食品安全宣传教育活动,在校园周边、临时摊区和社区,发放宣传资料,提高公众自我保护意识个防范能力。

清理整治无固定经营场所的街边流动饮食摊贩是城管执法部门在食品安全整治行动中的工作重点。一是深化网格化管理,落实“门前四包”责任制,督促经营业主自觉维护公共卫生和环境秩序;二是采取错时延时、定人定岗等办法,加大对严重影响校园周边市容环境和存在食品安全隐患的无证无照流动食品摊档、占道经营的大排档的执法力度,形成高压态势;三是坚决取缔危害食品安全的无证设摊、无照经营小摊。

一是加强对食品经营户的日常监控,严厉打击无证经营行为,建立长效联动机制,不定期对城区内流动饮食摊贩进行专项整治,对不符合要求的责令其限期整改,整改不到位的,坚决予以取缔。

二是进一步做好宣传工作,大力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食品安全科普知识,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食品安全观念和消费方式。

三是积极配合和参与相关职能部门开展的食品安全整治行动,确保流动摊点食品安全形势进一步好转。

酒店食品安全法案例

(真实案情发生)6月26日,两位老百姓消费者在广州市荔湾区隧道口某连锁蛋糕店购买二块蛋糕作为早餐,每块蛋糕价值4元人民币,因为是连锁蛋糕店,两人都没怀疑产品问题,也没有看出产日期,拿到蛋糕后直接就吃,其中一位消费者吃了几口感觉蛋糕有股酸味,蛋糕上的牛奶是酸的,以为蛋糕不适合自口味己,直接把蛋糕丢入垃圾桶,另一位消费者吃了几口,看到蛋糕中间竟然是发霉的黑色,味道也不对,仔细查看蛋糕后发现已经严重霉变,顿时两人感觉非常恶心,严重霉变的蛋糕竟然被吃入进肚,是否会引起食物中毒或者身体不适两人都很担心,两人随即拿着还未丢弃的一块蛋糕找蛋糕店理论,蛋糕店营业员马上查看其它同类蛋糕,发现也霉变,随即就丢弃已经霉变的蛋糕。

(协商及举报经过)两位消费者要求蛋糕店解决霉变蛋糕问题,蛋糕店营业员态度非常恶劣,没有对蛋糕店的行为有一丁点的不安,并声称只退蛋糕钱,如果要去医院检查就自己去,营业员也知道自己店子蛋糕已经霉变,在与消费者协商过程中除了丢弃同类霉变蛋糕,其它部分蛋糕营业员查看后发现蛋糕下面呈现黑色,竟然用刀把黑色部分削掉又继续摆在柜台上。消费者在协商无果后打110报警,110在很短时间就过来警员处理,两位警员态度非常好,但这种情况他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告诉消费者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举报蛋糕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两位警员还提醒消费者不要丢弃霉变蛋糕,以保留证据,等待12315的处理。两位消费者随即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以下是消费者与12315通话的大致内容:

消费者:你好,是12315吗?

12315:是。

消费者:我在芳村隧道口一家蛋糕店买了二块生霉的蛋糕,我们当时不知道,吃到一半才知道生霉了,然后我们回来找蛋糕店协商,要求蛋糕店支付一百元看医生,蛋糕店说只退4块钱。

12315:无根据的索赔一百块是没有理由的,你们可以去医院检查,所产生的医药费可以找蛋糕店索赔。(要求消费者把电话拿给店员听,以确定是否有此事)。

店员在电话中对12315:因为天气太热,新来的员工不知道,并在电话里对12315承认卖给消费者的蛋糕有问题。

消费者拿回电话对12315:店员应该是知道蛋糕有问题的,不是我们买的两块有问题,那一堆蛋糕都有问题,蛋糕店现在把问题严重的蛋糕拿去丢掉,不是很严重的蛋糕用刀割掉发黑的部分继续销售。

12315:我们电话是有录音的,刚才蛋糕店也承认了产品有质量问题,你们自己去医院检查,所产生的医疗费回来找蛋糕店报销,如果不报再找我们。

店员看12315这样处理,对消费者说:你们自己去看,如果有问题我们承担,如果没问题费用自己承担。

此事后果怎样我想读者都已经清楚了,消费者肯定是不了了之,蛋糕店肯定是有恃无恐。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本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2315的含义是:“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来自:法易网()]。

笔者意见:如果按照现在这种投诉处理机制,受理投诉处理部门继续这种工作方式,《食品安全法》对老百姓没什么作用:

1、购买食品,大部分金额都小,就算十倍赔偿又有多少?怎样才能拿到十倍赔偿?有几个经营者或生产者能主动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按照现在处理机制,只能通过诉讼,诉讼花费的时间跟费用可想而知,没有哪个消费者会为了十倍赔偿这么做。如上面这个案例,两个买蛋糕的消费者诉讼,赢了官司,能拿到什么?80块的赔偿,付出请律师、交通、时间、来回法院、电话、心情,等等有形无形的付出,并且不一定保证会赢,因为举证的问题。

多个部门可以管理,并且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这就造成多头管理。但是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找1231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这条投诉路径已经深入消费者心目,遇到消费权利受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12315.但是我们的12315的处理方式确难让人满意。

3、按照现在《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消费者承担的十倍赔偿根本得不到实际的执行,没有一条快速、便捷、成本低的处理通道,连十倍赔偿都执行不了更不要说《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对消费者承担的其它损害赔偿责任,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几乎不用付出什么违法成本。

从上面案例看出:蛋糕店没有任何违法成本,唯一的成本就是销毁了严重霉变的产品(是否怎的销毁还不能确定),而12315的处理方式反而让其更加胆大,营业员打电话给老板说:没事了,110走了,12315也不会来。

4、老百姓现在出现消费权利受损找记者、媒体、报社比找食品管理部门更好,处理更及时,试想上面两个消费者带着记者到了蛋糕店,由记者打电话给12315,我想结果会截然不同,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我想执法部门处理投诉不是从消费者权益和自己的管理职能出发,而是从自己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处理事情,这是主要原因,因为消费者的投诉不及时处理没什么问题,但是不好好打发记者小则名誉不保,大则乌纱帽都要丢掉。找管理部门解决不了的事情找媒体就能解决,这种奇怪的事情愈演愈烈。

我想大部分消费者都或多或少有过这种情况,面对不合法的生产、销售者无从下手,我是一名律师,当我作为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我知道怎么去做,但是我也不会轻易去做,因为付出的成本太高,而违法者得到的惩罚太小。

如果这篇文章跟您有过的经历相似希望能留下您的经历,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卫生问题。

酒店食品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之需要,为了保障酒店的食品安全,现依据《食品卫生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并签署以下保证书:

一、甲方聘乙方从事岗位工作,其工作内容,职责,依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在聘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的.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具体参照酒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量使用。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杜绝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传染病,必须及时通报行政总厨,并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五、对违反操作规章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火灾的发生,视其造成的后果来进行相关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酒店可以立即辞退,处罚方式详见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对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国际大酒店。

甲方:乙方:

签定日期:年月日

酒店食品安全承诺书

1、保证不购进、不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要求的原(辅)料或食品。

2、保证不采购使用非定点屠宰单位供应、未经检疫合格的猪肉。

3、保证不采购使用渠道不明、私屠滥宰、注水、病死、毒死以及无证、无票的畜禽肉及其制品。

4、保证不采购使用非食用盐、非食品添加剂、地沟油等非食品原料或其他有毒有害物质加工食品。

5、保证不采购使用无卫生许可证的食品添加剂,不超范围、超剂量滥用食品添加剂。

6、保证不采购使用无食品名称、生产单位、生产地址、生产日期和保质期,以及包装破损或超过保质期的`预包装食品。

7、保证不聘请无有效健康证明、个人卫生习惯不良的乡村厨师。

8、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聚餐提前一天时间向村食药安办申请备案。

9、保证协助乡村厨师对食用饭菜实行48小时冷藏留样。

10、如遇发生食物中毒或急性肠道传染病,负责及时报告村食药安办和送诊,同时向接诊单位提供菜谱清单和饭菜留样作为诊疗参考用。

承诺人(举办者)签字:__。

20__年x月x日。

酒店食品安全法案例

(真实案情发生)2009年6月26日,两位老百姓消费者在广州市荔湾区隧道口某连锁蛋糕店购买二块蛋糕作为早餐,每块蛋糕价值4元人民币,因为是连锁蛋糕店,两人都没怀疑产品问题,也没有看出产日期,拿到蛋糕后直接就吃,其中一位消费者吃了几口感觉蛋糕有股酸味,蛋糕上的牛奶是酸的,以为蛋糕不适合自口味己,直接把蛋糕丢入垃圾桶,另一位消费者吃了几口,看到蛋糕中间竟然是发霉的黑色,味道也不对,仔细查看蛋糕后发现已经严重霉变,顿时两人感觉非常恶心,严重霉变的蛋糕竟然被吃入进肚,是否会引起食物中毒或者身体不适两人都很担心,两人随即拿着还未丢弃的一块蛋糕找蛋糕店理论,蛋糕店营业员马上查看其它同类蛋糕,发现也霉变,随即就丢弃已经霉变的蛋糕。

(协商及举报经过)两位消费者要求蛋糕店解决霉变蛋糕问题,蛋糕店营业员态度非常恶劣,没有对蛋糕店的行为有一丁点的不安,并声称只退蛋糕钱,如果要去医院检查就自己去,营业员也知道自己店子蛋糕已经霉变,在与消费者协商过程中除了丢弃同类霉变蛋糕,其它部分蛋糕营业员查看后发现蛋糕下面呈现黑色,竟然用刀把黑色部分削掉又继续摆在柜台上。消费者在协商无果后打110报警,110在很短时间就过来警员处理,两位警员态度非常好,但这种情况他们也无能为力,只有告诉消费者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举报蛋糕店销售不符合食品安全的产品,两位警员还提醒消费者不要丢弃霉变蛋糕,以保留证据,等待12315的处理。两位消费者随即拨打12315消费者投诉热线,以下是消费者与12315通话的大致内容:

消费者:你好,是12315吗?

12315:是。

消费者:我在芳村隧道口一家蛋糕店买了二块生霉的蛋糕,我们当时不知道,吃到一半才知道生霉了,然后我们回来找蛋糕店协商,要求蛋糕店支付一百元看医生,蛋糕店说只退4块钱。

12315:无根据的索赔一百块是没有理由的,你们可以去医院检查,所产生的医药费可以找蛋糕店索赔。(要求消费者把电话拿给店员听,以确定是否有此事)。

店员在电话中对12315:因为天气太热,新来的员工不知道,并在电话里对12315承认卖给消费者的蛋糕有问题。

消费者拿回电话对12315:店员应该是知道蛋糕有问题的,不是我们买的两块有问题,那一堆蛋糕都有问题,蛋糕店现在把问题严重的蛋糕拿去丢掉,不是很严重的蛋糕用刀割掉发黑的部分继续销售。

12315:我们电话是有录音的,刚才蛋糕店也承认了产品有质量问题,你们自己去医院检查,所产生的医疗费回来找蛋糕店报销,如果不报再找我们。

店员看12315这样处理,对消费者说:你们自己去看,如果有问题我们承担,如果没问题费用自己承担。

此事后果怎样我想读者都已经清楚了,消费者肯定是不了了之,蛋糕店肯定是有恃无恐。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下列活动,应当遵守本法:

(一)食品生产和加工(以下称食品生产),食品流通和餐饮服务(以下称食品经营);。

第十条任何组织或者个人有权举报食品生产经营中违反本法的行为,有权向有关部门了解食品安全信息,对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提出意见和建议。

第八十条县级以上卫生行政、质量监督、工商行政管理、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接到咨询、投诉、举报,对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受理,并及时进行答复、核实、处理;对不属于本部门职责的,应当书面通知并移交有权处理的部门处理。有权处理的部门应当及时处理,不得推诿;属于食品安全事故的,依照本法第七章有关规定进行处置。

第八十五条违反本法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有关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分工,没收违法所得、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和用于违法生产经营的工具、设备、原料等物品;违法生产经营的食品货值金额不足一万元的,并处二千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货值金额一万元以上的,并处货值金额五倍以上十倍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吊销许可证:

(七)经营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第九十六条违反本法规定,造成人身、财产或者其他损害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销售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12315的含义是:“12315”消费者投诉举报专线电话,是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国家信息产业部的大力支持下,决定在全国设立的专门受理消费者投诉举报的专用电话号码。

[来自:法易网()]。

笔者意见:如果按照现在这种投诉处理机制,受理投诉处理部门继续这种工作方式,《食品安全法》对老百姓没什么作用:

1、购买食品,大部分金额都小,就算十倍赔偿又有多少?怎样才能拿到十倍赔偿?有几个经营者或生产者能主动给予消费者十倍赔偿?按照现在处理机制,只能通过诉讼,诉讼花费的时间跟费用可想而知,没有哪个消费者会为了十倍赔偿这么做。如上面这个案例,两个买蛋糕的消费者诉讼,赢了官司,能拿到什么?80块的赔偿,付出请律师、交通、时间、来回法院、电话、心情,等等有形无形的付出,并且不一定保证会赢,因为举证的问题。

多个部门可以管理,并且要加强沟通、密切配合、依法行使职权、承担责任,这就造成多头管理。但是消费者权利受到侵害,找12315――工商行政管理部门下属的消费者投诉热线投诉肯定是没有问题的,这条投诉路径已经深入消费者心目,遇到消费权利受损第一时间想到的就是12315.但是我们的12315的处理方式确难让人满意。

3、按照现在《食品安全法》规定,对消费者承担的十倍赔偿根本得不到实际的执行,没有一条快速、便捷、成本低的处理通道,连十倍赔偿都执行不了更不要说《食品安全法》规定的对消费者承担的其它损害赔偿责任,生产经营食品的单位违法成本太低,几乎不用付出什么违法成本。

从上面案例看出:蛋糕店没有任何违法成本,唯一的成本就是销毁了严重霉变的产品(是否怎的销毁还不能确定),而12315的处理方式反而让其更加胆大,营业员打电话给老板说:没事了,110走了,12315也不会来。

4、老百姓现在出现消费权利受损找记者、媒体、报社比找食品管理部门更好,处理更及时,试想上面两个消费者带着记者到了蛋糕店,由记者打电话给12315,我想结果会截然不同,为什么会有这种现象?我想执法部门处理投诉不是从消费者权益和自己的管理职能出发,而是从自己部门利益和个人利益出发考虑问题处理事情,这是主要原因,因为消费者的投诉不及时处理没什么问题,但是不好好打发记者小则名誉不保,大则乌纱帽都要丢掉。找管理部门解决不了的事情找媒体就能解决,这种奇怪的事情愈演愈烈。

我想大部分消费者都或多或少有过这种情况,面对不合法的生产、销售者无从下手,我是一名律师,当我作为消费者碰到这种情况我知道怎么去做,但是我也不会轻易去做,因为付出的成本太高,而违法者得到的惩罚太小。

如果这篇文章跟您有过的经历相似希望能留下您的经历,呼吁更多的人关注普通老百姓日常生活中的食品卫生问题。

酒店食品安全法案例

1月23日,与公安部门联合行动,一举端掉位于永宁县望远镇用废弃油脂加工火锅底料的黑作坊,依法查处重庆“123”火锅5家门店使用回收加工的地沟油作为食品原料的违法行为。依照国家《食品安全法》没收其违法所得212400元,没收火锅底料676公斤,处以罚款245000元,吊销《餐饮服务许可证》。司法机关以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分别判处涉案人员李某(男)、周某(男)、朱某(女)3人有期徒刑3年、1年6个月、1年,并处罚金10万元、9万元、9万元。

案例2:王来福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案。

208月14日,依法取缔了位于兴庆区大新镇新渠稍十二队王来福无生产许可证生产加工酱油、食醋的黑加工点。其生产的酱油、食醋经检验含有“日落黄”和“敌敌畏”等有毒有害物质。王来福涉嫌刑事犯罪,案件已移送公安机关。

案例3:银川及时雨纯净水公司未经许可从事经营案。

年10月23日,在对银川及时雨纯净水有限公司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该公司在未取得瓶(桶)装饮用水生产许可证的情况下,从事生产加工纯净水。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没收相关设备和材料,处以罚款1万元。

案例4:董记凉粉加工店使用不符安全标准原料案。

2014年5月7日,对兴庆区董记凉粉加工店进行现场检查时,发现其使用的原料豌豆粉包装物上无厂名、厂址等标识。原料豌豆粉经宁夏食品检测中心检验,不符合国家标准要求,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没收生产原料豌豆粉228袋,处以罚款3万元。

案例5:蒋存明销售过期食品案。

2014年9月17日,蒋存明在兴庆区掌政镇一处库房内,对一批已过保质期食品的生产日期进行涂改、并重新打印新的生产日期。依据国家《食品安全法》没收过期小糕点31箱及相关生产设备,处以罚款1万元。

酒店食品安全保证书

为了认真贯彻执行《食品安全法》,确保食品流通安全,本经营者郑重保证:

一、严格依照《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对社会和公众负责,诚信经营,保证所经营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二、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食品原料处理和食品加工、包装、贮存等场地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经营场所与有毒、有害场所以及其他污染源保持规定距离;

(二)经营场所与个人生活空间分开;

(三)经营场所保持内部环境整洁;

三、具有与经营的食品品种、数量相适应的消毒、更-衣、盥洗、采光、照明、通风、防腐、防尘、防蝇、防鼠、防虫、洗涤以及处理废水、存放垃圾和废弃物的设备或者设施且符合下列要求:

(一)设备及设施空间布局和操作流程设计符合规定,合理布局;

(四)食品容器、工具和设备与个人生活用品严格分开。 四、建立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经营人员每年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取得健康证明后从事食品经营活动。保持个人卫生,销售食品时洗净双手,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 五、建立食品进货查检记录制度。采购食品时查验供货者的许可证、营业执照和食品合格的证明文件,并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供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进货日期等内容,保存期限不少于二年。创造条件尽快使用电子台帐。

六、按照保证食品安全的要求贮存食品,定期检查货架及库存食品,及时清理变质或者超过保质期的食品。

七、对于自检或行政部门公布的不合格食品,立即采取下架封存、停止销售等措施,作好相关的记录和通知相关生产经营者和消费者,并协助做好不合格食品的召回工作。

八、食品广告的内容真实合法、不含有虚假、夸大的内容,不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

九、经营预包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按照食品标签标示的警示标志、警示说明或者注意事项的要求销售;

(二)进口预包装食品的包装上有中文标签和中文说明,载明食品原产地以及境内代理商的名称、地址、联络方式。 十、经营散装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二)销售散装食品,在散装食品的容器、外包装上标明食品的.名称、生产日期、保质期、生产经营者名称及联系方式等内容。

十一、经营直接入口食品的,符合下列要求:

(二)小包装食品要使用无毒、清洁的包装材料、容器;

(三)使用无毒、清洁的售货工具;

(四)用水符合国家规定的生活饮用水标准;

(五)使用对人体安全、无害的洗涤剂。

十二、经营食品批发业务的,符合下列要求:

(一)出具有可追溯的销售凭证,如实记录食品的名称、规格、数量、生产批号、保质期、购货者名称及联系方式、销售日期等内容。

(二)努力创造条件设立食品检测室,配备专门的检测设备和专职的检测人员,适时开展食品检测工作,并将检测结果在醒目位置公示。

十三、如销售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承诺赔偿消费者损失,并支付价款十倍的赔偿金。

十四、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取得食品流通许可证后,将食品流通许可证正本悬挂在经营场所的显眼处。

十五、以上保证如有违反,自愿接受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依照法律法规给予的处罚。

单位(盖章):

保证人(签名):

年 月 日

品安全责任状

一、保持室内外卫生整洁无污染。

二、餐饮服务单位必须取得餐饮服务许可证经营,并悬挂上墙;员工持个人健康证明上岗。

三、严把食品及食品原料进货关,设专人、定点采购,采购食品及原料均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件,不购入、加工和销售有毒有害、假冒伪劣食品。严格执行食品进出货台帐制度,进货、出库专人负责,并对食品进行严格把关。采购食品及原料索证率100%,食品进出库验收率100%,进出货台帐记录率100%。

四、购入肉禽类及其制品,设专人负责,动物检疫合格证索取率达100%。不购入病死、毒死或死因不明的禽畜兽等动物及其制品。

五、食品添加剂使用设专人负责,100%购买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并向供货方索取有关证件;定点存放,严格按照标准使用,购入及使用情况及时做好记录。不使用非食品添加剂加工食品。

六、餐饮具严格按照餐饮具清洗消毒规程操作,100%做到一餐一消毒;炊具、用具用后洗净,保持清洁。

七、确保春节期间不出现重大食品安全事件。

甲方:xx-xx

乙方:

甲方因经营管理之需要,为了保障酒店的食品安全,现依据《食品卫生法》、《消防法》的相关规定,订立并签署以下保证书:

一、甲方聘乙方从事 岗位工作,其工作内容,职责,依照甲方相关规定进行操作,在聘用期内,乙方必须严格的执行甲方的相关规定,团结同事,服从安排。(具体参照酒店规章制度和操作流程)

二、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量使用。

三、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杜绝火灾、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四、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传染病,必须及时通报行政总厨,并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五、对违反操作规章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火灾的发生,视其造成的后果来进行相关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酒店可以立即辞退,处罚方式详见员工手册奖惩制度,对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六、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国际大酒店

甲方: 乙方:

签定日期: 年 月 日

为了明确餐饮部员工在食品安全方面的责任和义务,确保酒店正常经营,部门应严格按照酒店安全管理规定和规章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特制定本责任书。

1. 加强部门员工自身食品安全教育。

2.严格遵守酒店各项规章制度,尤其是食品卫生安全管理制度,坚决杜绝违章操作及食品卫生安全事故的发生。

3.乙方在工作期间不得使用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添加剂,不得超量使用

4.严格食品入库检查制度,坚决杜绝腐烂变质及其它不符合食品卫生要求的食品及原材料入库。所有食品都要坚持自己加工制作,。不从外面采购熟食品。

5.严格食品卫生管理制度,科学配餐,严防其它事故的发生。

6.严格门卫检查制度,后厨门卫值班人员对非厨房工作人员严格检查,无关人员坚决杜绝,不得进入后厨。

7.部门经理在工作中应严格要求本部门员工,若因督导不严,管理不到位,发生有关食品安全责任事故,部门经理为第一责任人。除按酒店有关制度进行处理外,触犯法律的由司-法-部门依法追究责任。

8. 乙方在工作期间必须杜绝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

9. 乙方在工作期间如果发生传染病,必须及时通报行政总厨,并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10. 对违反操作规章制度,造成食物中毒、传染病的发生,视其造成的后果来进行相关处罚,对造成严重后果的,必须赔偿由此带来的一切损失,酒店可以立即辞退,对特别严重的要追究法律责任。

11.本承诺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12. 本责任书有效期从2015年1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

甲 方:

乙 方:

人禾大酒店 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

本酒店承诺在2012年春节期间将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依法开展各种经营活动,积极履行餐饮企业的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饮食,让广大百姓安全就餐、放心消费,为弘扬中华饮食文化做出贡献,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和《餐饮业和集体用餐配送单位卫生规范》,思想上高度重视食品安全工作,管理上强化责任。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监管。定期组织餐饮卫生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有妨碍餐饮卫生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服,出厕后必须洗手。

三、严格按照法规要求操作,把好食品采购验收关,严格索证索票,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格按照国家标准使用食品添加剂,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四、保持环境卫生,餐厅卫生整洁,为我市营造良好的餐饮卫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

承诺单位

承诺单位负责人

年 月 日

为有效的控制安全事故的发生,保障酒店客人以及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为促进安全管理常抓不懈,责任落实到人,特制定本安全责任书。

一、消防安全

1、严格执行宣传消防法规和防火管理制度。

2、接受参加消防知识和防火技能,安全疏散的培训。

3、熟悉本岗位防火区域,安全疏散路线和消防器材的设置使用。

功率电器。

5、维护酒店及他人人身安全,财产安全。

6、相互督导员工上岗对本人使用的设施和管理的设施进行检查,确保设施设备安全完好。

7、发现隐患及时向直属上级报告,跟进隐患排除,以书面形式报告管理层。

二、人生安全

1、在酒店范围内、外进行的违法活动(如:吸毒、打架、斗殴、诈骗、勒索等),被国家司法机关追究的,由当事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2、未征得酒店同意,私自或集体组织活动(如:下海【水】游泳、野炊、郊游等),导致人员伤亡事件的,由组织者和参加者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3、由于操作不当,造成设备设施损坏或爆炸者,由当事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4、住宿员工夜间外出不归,其在外进行的任何活动而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5、携带违禁物品(如:管制刀具、毒品、爆炸品、易燃品等),进入酒店或宿舍造成事故的,对宾客不礼貌、粗鲁或实行暴-力、威胁、勒索、敲诈等行为,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6、工作时间不在岗位而导致物品被盗、被损等事件者,由当事者本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7、凡是住宿舍员工酗酒闹-事造成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8、本酒店禁止内部员工谈恋爱,所引发的一切后果由当事人承担经济与法律责任。

9、本酒店禁止使用有毒,腐烂变质的原料,所引发的食品安全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10、本酒店禁止使用过期变质的饮品或乳料,所引发的食品安全由当事人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

三、责任承诺

我已认真阅读,并同意。如因本人不严格遵守而导致发生安全事故,愿按责任书所述承担一切经济与法律责任。郑重承诺!

三亚海悦湾度假酒店管理有限公司 部门:

员工签名:

2015年 月 日

酒店食品安全承诺书

认真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严格依法开展各种经营活动,积极履行餐饮企业的责任,为消费者提供卫生安全的饮食,让广大消费者安全就餐、放心消费,特作如下承诺:

一、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二、加强对从业人员的健康管理。定期组织从业人员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发现有妨碍食品安全病症的,立即脱离工作岗位。监督从业人员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穿戴清洁的工作衣帽,头发不外露,不留长指甲,不涂指甲油,不佩带饰物,操作前将手洗净,操作时保持手部清洁,入厕前换掉工服,出厕后必须洗手。

三、严格落实餐饮服务食品原料索证索票规定,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败变质、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有毒有害、来历不明、未经检疫等国家禁止生产经营的食品原料及食品.严格遵守食品生产加工操作规程,食品烧熟煮透,严防食物中毒;制作冷荤凉菜做到专人、专室、专工具、专消毒、专冷藏;对餐具进行严格消毒,保证达到光、洁、涩、干的消毒效果,绝不给顾客提供未经消毒的餐饮用具。

四、严格规范食品添加剂采购、保管和使用行为,落实食品添加剂“五专”(专人采购、专人保管、专人领用、专人登记、专柜保存)管理制度,按照规定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使用并建立使用台账。依法诚信经营,不采购和使用食品添加剂以外的任何可能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不采购和使用标识不规范的、来源不明的食品添加剂。

五、保持环境卫生,操作间、餐厅卫生整洁,采取有效的防尘防蝇防鼠防虫害设施,营造良好的餐饮卫生消费环境,切实保障公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六、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法人代表(负责人)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酒店食品安全承诺书

__:

为保障消费者的饮食安全,营造餐饮业良好的用餐环境,构建诚信和谐社会,本单位特向社会公开承诺:

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严格执行餐饮服务行业规范,牢固树立安全第一,诚信经营的观念。

严格执行从业人员健康管理制度。定期做好从业人员健康检查和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工作。

保证餐饮店内外环境整洁,采取有效的防蝇、防鼠、防尘设施。

食品制作过程规范并符合安全要求。在食品生产经营过程中确保不使用非食品原料加工食品,不超量使用添加剂,不使用过期变质和被污染的食品,不使用非食品用具及容器,包装材料,不使用未经消毒合格的餐饮具、工具、容器。

严把食品原料采购和进货验收关。建立食品进货查验记录制度,进货时查验供货方的许可证和相关证明文件并建立食品采购与进货验收台账,不采购腐的败变质、有毒、有害,、来历不明的食品原料及食品。

严格落实餐(饮)具清洗,消毒及保洁制度。按照规范流程洗消餐(饮)具,未经消毒的'餐饮具不得供顾客使用。

加强餐饮服务单位的业主(法人代表)为食品安全的第一责任人意识,落实餐饮服务各项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如因提供的食物损害消费者权益的,自愿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接受处理。

本单位将严格履行以上承诺,对社会和公众负责,保证食品安全,接受社会监督,承担社会责任。

承诺人:__。

日期:__年__月__日

酒店食品安全法案例

【案情】某消费者(职业打假人)以电子邮件的方式同时致信市长、区长信箱,投诉(举报)n市g食品分装企业,诉其生产(分装)的“阿胶枣”配料为“枣、白砂糖、麦芽糖、枣花蜜、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食用香精”,其中并无“阿胶”成分,认为有欺诈行为并违反有关法律法规,要求赔偿并依法查处。申诉部分经组织双方调解,未达成协议。

【分歧】。

n市y区质监分局就举报部分对g食品分装企业进行了调查。调查发现,该企业生产(分装)的“阿胶枣”配料为“枣、白砂糖、麦芽糖、枣花蜜、食品添加剂:山梨酸钾、食用香精”,“阿胶枣”的下方标有汉语拼音“ajiaozao”字样。其真实属性应为糖渍类蜜饯。经组织相关人员讨论分析,形成以下几种意见:

一是不构成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该观点认为:“阿胶枣”(分装),汉语拼音标注为ajiaozao,并非ejiaozao,且其配料标注清楚,并无欺诈行为,不构成违法,不予行政处罚。

二是构成食品标识违法,责令限期改正,不予行政处罚。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4.1.2.1.2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的规定。

违反了《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食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的规定。

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违反本规定第六条至第八条、第十一条至第十三条,未按规定标注应当标注内容的,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的,处以500元以上1万元以下罚款”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立案查处)。

三是构成违法,给予行政处罚。

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4.1.2.1.2无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或地方标准规定的名称时,应使用不使消费者误解或混淆的常用名称或通俗名称”的规定。因而不符合食品安全之强制性标准。

违反了《标准化法》第十四条:“强制性标准,必须执行。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推荐性标准,国家鼓励企业自愿采用”及《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二十三条:“从事科研、生产、经营的单位和个人,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禁止生产、销售和进口”的规定,依据《标准化法实施条例》第三十三条第一款“生产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应当责令其停止生产,并没收产品,监督销毁或作必要技术处理;处以该批产品货值金额20%至50%的罚款;对有关责任者处以5000元以下罚款”的规定给予行政处罚。

【解析】。

根据本案调查的事实情况,笔者认为,第二种意见是正确的。本案应认定为g食品分装企业生产(分装)的“阿胶枣”标识违法,应依据《食品标识管理规定》第二十七条的规定,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立案查处)。理由如下。

一是“阿胶”系特指以驴皮为主要原料经煎煮浓缩制成的固体胶,因产于山东东阿地区而得名。山东省地方标准db37/t762-中阿胶枣的定义为以阿胶、红枣、蔗糖为原料,经加工而成。经调查,目前市售的“阿胶枣”配料中均有“阿胶”成分。g食品分装企业生产(分装)的“阿胶枣”配料中没有“阿胶”成分,其名称“阿胶枣”中“阿胶”字样会使消费者误解其中含有“阿胶”,因而违反了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中4.1.2.1.2项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第六条第二款第(二)项的相关规定,构成标识违法。

二是《食品安全法》第二十条规定食品安全标准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食品、食品相关产品中的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物质的限量规定;(二)食品添加剂的品种、使用范围、用量;(三)专供婴幼儿和其他特定人群的主辅食品的营养成分要求;(四)对与食品安全、营养有关的标签、标识、说明书的要求;(五)食品生产经营过程的卫生要求;(六)与食品安全有关的质量要求;(七)食品检验方法与规程;(八)其他需要制定为食品安全标准的内容。

《标准化法》第二十条:“生产、销售、进口不符合强制性标准的产品的,由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行政主管部门依法处理……”《产品质量法》第二十六条、第二十七条对产品的质量和包装标识分别进行了规定,这两条义务条款所对应的责任条款分别是第四十九条、第五十四条。第四十九条规定:“生产、销售不符合保障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的产品的,责令停止生产、销售,没收违法生产、销售的产品,并处违法生产、销售产品(包括已售出和未售出的产品,下同)货值金额等值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第五十四条则规定:“产品标识不符合本法第二十七条规定的,责令改正……”《食品安全法》第八十五条第一款第(二)项对“生产经营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兽药残留、重金属、污染物质以及其他危害人体健康的物质含量超过食品安全标准限量的食品”规定了罚则,其处罚的幅度大大高于《产品质量法》第四十九条的规定。《食品安全法》对标签标识违法依其违反的内容不同而罚则各异。对食品标签中名称(品名)违法则没有规定罚则。为对食品标签标识进行规范,根据《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等制定了(总局规章)《食品标识管理规定》。《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对食品名称违法的责任条款(第二十七条)与《产品质量法》的相应责任条款内容原则一致。由此可见,相关法律法规对食品产品违反强制性标准中涉及危害人体健康和人身、财产安全的(如致病性微生物、农药残留、重金属等),一般质量标准内容的(如水分、菌落总数,大肠菌群等),以及标签标识的规定的,法律责任是不同的。也就是说,违反食品安全国家强制性标准的,应根据违反的实际内容,区别对待,适用相应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不能一概而论按《标准化法及其条例》进行处理。

三是根据特别法优于一般法,后法优于前法的原则,《产品质量法》、《食品安全法》相对于《标准化法》既是特别法,又是后法。而《标准化法实施条例》是法规,其效力层级低于法律。因而,本案不应适用《标准化法实施条例》之相关条款。

综上所述,本案中g食品分装企业生产(分装)的“阿胶枣”,其标签标识不符合食品安全国家标准gb7718-2011的相关规定,构成标签标识违法。正确的处理应当是适用《食品安全法》、《产品质量法》及《食品标识管理规定》中相关规定,予以责令限期改正(该食品分装企业已停止了上述“阿胶枣”的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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