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泥代加工合同大全(19篇)

时间:2023-11-20 12:32:33 作者:紫薇儿 水泥代加工合同大全(19篇)

加工也是一种技术活动,它需要工人具备一定的技能和经验才能完成。以下是一些加工问题和解决方案的概述,欢迎大家一起讨论和完善。

水泥代加工合同

需方(甲方):

供方(乙方):

根据《_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实信用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将工程所用水泥加工、运输业务承包给乙方,并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业务概况。

业务范围:等所用水泥拌制、运输。

业务内容:加工水泥所用搅拌站设备基础制作,搅拌站设备采购、安装、调试,设置避雷装置,搅拌站设备校验标定,水泥的拌制并运输至各施工现场。

第二条工期。

开工日期:年月日开始试运行;

年月日达到水泥的正常供应量。

竣工日期:年月日。

如业主、建设单位与甲方所签合同工期调整,则甲乙双方约定的竣工日期相应调整。

第三条生产条件。

乙方必须保证建设二条完好的生产线使用,以确保达到甲方工程所需砼数量(高峰期日最大供应量m3)。建站期间乙方使用的水电费用自理。

乙方所提供生产线必须设备齐全、运行良好。要求使用新型拌和站(自动上料,骨料仓、粉料仓、水、外加剂均使用电子计量)两套。乙方提供100t地磅一台,备用发电机一台。

乙方提供甲方宣传所用条幅、标识等悬挂地点。

乙方应出具成品水泥的检验合格报告。

乙方应具有水泥罐车不少于辆。

第四条合同单价、数量、价值。

本合同采用包干单价:

水泥加工、运输综合单价为元/m3,单价包含的内容:水泥的拌制及运输、装卸费(运距公里);拌合站临时设施费[含拌合站生活、贮存、生产设施、砼实验设施(标养室)、围墙、地面硬化、排水设施、文明施工设施等];地方事宜协调费;拌合站及搅拌车设备费及安装、维修、拆除费;砼原材料场内的保管、搬运、标识费;抽水设备费及安装、使用、维修、拆除费;水电费;设备及人员调迁费、各种保险费、税费、安全措施费及施工管理费等为完成水泥加工、运输所需的全部费用。

本合同为综合单价,不因任何因素变化进行调整。

数量:本合同各规格水泥供应总数量约计m3.具体结算时以实际供应数量为准。

价值:价值为水泥供应单价乘以水泥供应数量。本合同总价值约计万元,具体以实际结算为准。

第五条计划及供货。

甲方于水泥使用前4小时填写《水泥需用计划单》送乙方,乙方在计划供水泥时间前3小时签字回执确认按计划供应水泥。

如甲方变更需用水泥时间,需提前2小时以书面形式书面告知乙方,乙方签字回执甲方。

乙方根据施工需要及时将水泥送达施工现场。如因乙方原因导致不能及时供应或中断水泥供应时,所造成甲方损失由乙方承担。

甲方在灌注临近结束最后两车前向乙方电话通知剩余实际需用方量。

第六条运输及装卸。

乙方负责办理水泥的运输、装卸等手续直至交到甲方指定的施工现场。乙方水泥运输车辆送货到达施工现场后,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车辆及随行人员进出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甲方为乙方提供必需的水泥供应保障条件:做到施工现场道路平整、畅通,有足够保证输送水泥必需的电力、照明、水源及临时清洗车辆等设施。

第七条检验和验收。

乙方应按照国家现行的有关水泥技术规范组织生产,并随机取样制作试件和养护。若出机口试件不合格,引起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乙方承担;若出机口试件合格,需双方具体分析原因,引起的工程实体质量问题由责任方承担。

甲方在水泥到达施工现场后对水泥相关性能指标进行检验测试。现场初试按本合同有关要求及国家标准进行,主要指坍落度、温度、黏聚性等,不能满足要求时,由乙方负责调试,并承担由此发生的费用。调试合格,可以投入使用,否则乙方就地作废处理。

乙方制作的水泥在浇筑前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不得在工程上使用,由此造成的损失及责任由乙方承担。

水泥运输到达浇筑地点后,如果由于甲方现场准备不充分等原因不能及时浇筑,导致水泥拌和物的相关性能指标不能满足灌注要求或产品失效报废时,损失和责任由甲方承担。

水泥运到施工现场后,乙方单方掺加外加剂、掺和物、生水等,由此发生的水泥质量问题和造成的损失、责任等由乙方承担。

甲方对浇注到工程部位的水泥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发现之时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由甲方组织,会同工程监理、政府主管质量监督部门共同分析确认发生质量异常的原因、责任,并共同提出书面处理意见,造成的经济损失由责任方承担。

第八条结算及付款方式。

设计图纸量为结算依据进行计量。出现跑模、涨模时按双方现场确认的数量据实计量。根据配合比计算砂石料的实际数量。

履约保证金:合同签订后7日内,乙方缴纳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未按约定时间缴纳的,乙方同意甲方从第一次结算款中扣除合同总额的5%作为履约保证金。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交(合格)后30日内,据合同履行情况无息返还。

工程进度结算及付款:本工程无预付款。结合工程形象进度按月计量付款,每月按实际结算额的70%支付工程款,季度付款按实际结算额度的90%支付。

竣工末次结算及付款:甲方与业主、建设单位办理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30日内办理末次清算手续,工程款付至结算款的95%,剩余5%作为质量保证金。付款时乙方提供发票。

质量保证金支付:保修期满(一年),无质量问题或修复完所有质量缺陷后,经甲方出具质量保证金返还凭据后,由甲方返还(无息)。

结算程序:乙方报送甲方并经甲方按审核程序审核(甲方审核程序:技术负责人、材料负责人、预算工程师、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及工地代表亲笔签字的计量单,作为施工期间和最终结算、付款依据。除此之外任何证明、收条、欠款、信函等文件资料,都不能作为结算、付款依据。甲方其他人员的任何签字、签认都不具有该事项最终确认的效力,甲乙双方或任何第三方持有的此类文件,对甲方不产生效力。

第九条材料及设备。

本工程所用水泥、砼外加剂、粉煤灰、砂石料由甲方供应,乙方负责保管及数量控制。

本工程所用材料损耗数量以甲方提供的砼配合比乘以约定消耗系数(一般碎石3%,中砂5%,水泥0,粉煤灰2%,外加剂1%)为准。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甲方供应材料用量超出配合比的额定数量部分,甲方在结算中按市场价扣除乙方所超用甲方供料款,并加收8%的管理费。

乙方根据甲方的要求提供满足工程需要的搅拌站及砼运输设备,保证在出现设备故障、临时停电、设备检修等情况时不中断砼供应。主要设备有:两套搅拌机及相应的四斗配料机,配齐相关的水泥罐、粉煤灰罐;配备状态良好的砼搅拌运输车不少于十台。

第十条安全质量及职业健康。

乙方必须按照国家及_现行的有关技术标准、规范及甲方提出的具体要求进行施工,确保水泥质量。

乙方所承包的工程,必须对其工作内容全面负责,必须达到甲方技术交底要求、国家及工程所属行业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标准,满足甲方同建设单位及业主签订的各项目标。

乙方必须严格按照甲方实验室提供的配合比通知单拌合水泥,水泥在拌制前,应测定砂、石含水率,并根据测试结果将理论配合比调整为施工配合比。乙方必须按规范要求制做砼抗压试件,水泥的强度等级及其它各项指标达到设计及行业规范要求。因砼质量原因造成损失的,由乙方全部负责。

双方在履行合同期间,应执行国家及行业有关环境及职业健康方面的法律法规,如在履行合同期间出现环境污染问题及职业健康问题,由发生方负全部责任并负责赔偿。

在施工现场内,供方车辆要听从甲方指挥,做到安全、文明施工。

第十一条甲乙方驻工地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

水泥代加工合同

买方(甲方):

卖方(乙方):

依据《_合同法》、《_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自愿、平等、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预拌混凝土买卖事宜协商订立本合同。

第一条工程概况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____________。

工程名称: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条混凝土的计划数量、结算单价、供货时间、浇筑泵送方式、浇筑工程部位、技术质量要求等内容,详见合同附件。

第三条供货数量及质量的验收及造成责任的确认。

1.甲乙双方共同依据国家gb107-87、gb14902-20xx的相关技术标准及合同约定对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数量、质量及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

2.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如与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有差异时,甲方应当即时通知乙方核实;并以书面形式提出真实数量确认结果作为价款结算依据。

3.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经甲方表观检验如有质量异常现象的,甲方应即时通知乙方进行核实,经核实后甲方有权作退货处理。

4.甲方对浇筑到工程部位的混凝土发现有质量异常时,应在24小时内书面通知乙方进行核实;如有争议,应会同工程监理、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共同确认责任,并提出书面责任处理意见。属于甲方浇筑不及时或振捣、养护不当原因,责任由甲方承担;属于产品质量责任的,由此给甲方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包括甲方直接及间接损失如:由此造成的拆除加固、材料、人工的增加及工期延长造成的机具、管理费用的增加、业主及客户的索赔费用等。)。

5.乙方供货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甲方应当及时组织安排浇筑到工程施工部位。因甲方责任致使运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停留时间过长造成坍落度损失或产品失效报废的,甲方应承担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6.甲方要按照上述标准及合同约定对砼质量、数量、浇筑时间等内容进行验收,并在发(送)货单上签字确认.甲方每浇注一次混凝土量超过300m3,应提前48小时通知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300m3以内混凝土量应提前24小时向乙方申报混凝土生产委托单,如因各种原因需要更改供应计划的,甲方应提前8小时通知乙方.乙方按甲方提交的委托单的混凝土型号组织生产,因甲方填写委托单出现的错误或8小时内接到通知来不及变更的,导致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价款结算及支付。

一、结算。

1.依据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每浇筑一批次砼,若发现有一车不够数量,则本批次砼所有车的砼数量均按不够数以每车结算。甲方有权随即对每车砼的数量在任何计量准确的秤上抽查。

2.对混凝土砂浆、垫层、施工现场路面、临设部分等用于非工程结构部位的混凝土均以合同约定的单价和甲方现场验收签认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数量为准办理价款结算。

3.甲乙双方应在乙方对每一工程浇筑部位履行完毕供货义务之日起3日内办理完毕价款结算确认手续(具体付款方式见二条)。

二、付款方式。

1.甲方必须预付每次用量的80%价款。

2.每次价款完全支付期限:1条所指日期的15日内(如遇法定休息日,日期后推)。

3.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期限给付价款,乙方可在2条提到日期后的15日内以书面形式通知甲方后暂停供应混凝土。

第五条双方义务。

1.甲方义务。

(1)根据工程进度需要,应在三、6条提到的时间内提前以书面形式或其他有效方式向乙方提供所需混凝土的标号、数量及工程浇筑部位、混凝土浇筑方式,并对技术质量要求进行交底,以保证乙方有足够的供货准备时间。

(2)应保证现场场地平整、坚实、畅通,有足够的调车场地及泵车的安全作业环境,并应安排专人负责调度指挥,保证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出现场的安全,以及车辆驶出现场达到环保要求。

(3)应负责提供现场作业用水及照明环境,作业现场由于混凝土运输搅拌、泵送及浇筑等原因所引起的交通、市容、扰民或民扰问题,由甲方负责协调解决(混凝土在运输中的遗撒而造成的相关责任乙方负责)。

(4)应指派专人(提前24小时将专人名单书面通知乙方)负责对运送到施工现场的混凝土发(送)货单载明的内容进行验收签认。

(5)应遵守国家和设计部门的有关技术规范要求,不得自行添加水、外加剂等材料,由此出现的质量问题由甲方负责。

(6)承担对施工浇筑过程中混凝土的跑模、涨模、多要或浇错部位造成的损失。

2.乙方义务。

(1)供货前到施工现场实地勘察并进行技术交底。

(2)乙方车辆及人员进入现场后,必须服从甲方负责人员的统一调度指挥,积极配合甲方,提供优质服务。

(3)应严格按照甲方提供的混凝土浇筑通知单,保质、保量、及时供应混凝土。(4)接到甲方就混凝土数量及表观质量提出的书面异议后,应按约定或法定方式解决。

(5)浇筑混凝土前后,按要求向甲方提供与混凝土相关的技术质量资料。(6)乙方在施工现场负责混凝土泵车及罐车的安全责任,如发生翻车、伤人等事件乙方承担一切责任,乙方有权不服从甲方的违章指挥。

(7)混凝土在运输、浇筑等过程中发生意外(如车祸等)而造成乙方或第三方的损失均由乙方负责。

(8)商品混凝土的质量检验应采取抽样检测,即见证取样.同批混凝土按每100m3取样一次,每批不足100m3的,可取样检测一次,对于取样检测的试块,每次由乙方负责制作标养一组、600℃.d一组,同条件二组(规范、标准、质检站要求),由甲方自行送至监理指定的检测中心检测,其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若试块不合格、回弹则由乙方负责并出具所有费用;若回弹不合格,其相关一切责任(经济、社会)由乙方负责。

第六条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本合同约定给付价款的,自应付价款之日起按银行同期贷款利率向乙方支付所欠价款的利息。

2.如因乙方原因造成混凝土没有连续浇筑而造成施工过程中出现。

3.乙方在接到甲方浇筑通知单后,乙方安排生产并在甲方通知乙方浇筑砼的时间基础上提前8小时通知甲方准备。没有按甲方的要求及时供应所需混凝土,甲方有权扣除乙方20xx元每次作为违约金。

4.如乙方人员野蛮作业不服从指挥,辱骂甲方管理人员,甲方有权每次罚款1000元(从结算款中直接扣除)。

5.乙方按甲方。

第七条争议解决方式。

本合同履行中发生争议时,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成的,任何一方可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申请裁决,一切费用由败方承担。

第八条其他约定事项。

1.在合同履行过程中,因需变更合同或行使抗辩权中止合同的,应提前5日书面通知对方。

2.本合同的债权债务不得转让给第三方。

3.供应量预计10000m3左右.但甲方可据两家商砼厂家的供货速度、砼质量(塌落度控制、和易性等指标)及服务质量给予适度增减.商砼厂家供应量及质量、服务不能满足要求者,甲方有权随时终止合同。

第九条未尽事宜,经双方协商一致可另行补充约定。补充约定与附件均为本合同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条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4份,甲方2份,乙方2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买方(盖章):

卖方(盖章):

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根据《_合同法》的相关规定,经供需双方协商一致,就中铁十五局集团五公司西宝高速公路路面b-m01标施工用水泥供应达成协议如下:

一、生产厂家、品种、数量、包装及价格:

结算数量以甲方实收数量为准,上述单价包括材料的出厂价、运杂费、税金、厂外运输损耗、人工费、利润、安全维护、售后服务、环保等各项费用。该单价包括本合同明示和隐含的全部工作内容、责任、义务和风险。合同期内如有价格调整须经双方协商。

二、质量标准:

1、水泥的各项技术指标和质量标准应符合甲方与业主签订的合同文件规定的国家或行业标准。

2、材料的主要技术指标必须经甲方及监理、业主的中心实验室检验、抽验合格。

3、在水泥的出厂、运输、现场交验等各环节中,乙方应确保其质量符合技术标准的要求。

三、包装标准、包装物回收:袋装水泥、散装水泥满足现行国家标准。包装物不回收计价。

四、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每袋误差不超过1%,任取20。

五、交货方式、费用负担。

交货数量在需方工地过磅,数量双方确认,以供需双方签认数量作为双方结算依据,供方负责上下车费用及运输费用。

六、验收标准、方法及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

1、质量验收:按第二条质量要求验收。提出质量异议的期限为35天。如质量不合格,以水泥到需方工地十日内,供需双方在需方工地取样,经国家授权的检验机构检验结果为准。

2、数量验收:供方送至需方指定地点,以在需方工地过磅双方签认数量为准。

七、结算方式及期限:

1、甲乙双方每月20号至25号核对供货数量,提交发票后办理结算手续,与次月15日前支付80%货款,每月结算一次。

2、每月余款20%作为质保金,下月进行结算支付。如因计量款滞后,付款日期可双方协商,如果协商不成,付款期限最迟不得超过一个月。付款以银行转账形式支付到乙方指定的银行账户中,转款时乙方应提供全额正式发票。要对所提供发票的真实性负责。

供方出票方式:二票制。

八、其他约定事项:

2、供方提供的水泥如包装袋破损、水泥受潮结块,需方有权拒收。

3、供方随车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调运单或出厂化验单。水泥到需方工地35天内,供方向需方提供该批水泥28天的出厂检验报告。

4、水泥至需方工地的运输由供方负责,供方运输车辆在运输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与需方无关。

5、如厂方价格调整,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并出示厂家调价函,加盖厂方公章。以补充协议或以调价函核准新的结算价格。协商不成,合同解除。

6、供方提供水泥散装灌个,需方承担本场地内的上下车费及拆装费,其他费用供方承担,并保证水泥散装灌完好无损,保证供方顺利出场。

九、违约责任:

1、由于供方的原因造成水泥不能按时送到现场或供方拒绝继续履行合同,需方有权单方终止供货合同,其责任及一切损失由供方承担,若供方货物到达需方工地后,需方应及时卸货。

2、供方必须按质按量及时向需方供货,如因供方提供的产品不合格或不及时,由此给需方造成的全部相关损失由供方负责赔偿。

3、需方未按合同约定的结算、付款方式结算、付货款,因此造成的经济损失由需方自行承担。

4、由于抽检局限性大,抽检不等于百分之百合格,因此,曾经抽检合格不能作为免除或减轻供方责任的理由。如果因为使用供方不合格产品造成甲方经济损失,供方应赔偿一切损失。

十、解决协议纠纷的方式:双方协商。协商不成,亦可向洛阳市铁路法院起诉。

十一、本合同壹式肆份,供方壹份,需方叁份。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立即生效,至此工程完工,水泥货款结清后自行失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加工水泥制品的合同

供货方:______(以下简称乙方)。

购货方: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就甲方在一标段、二标段施工过程中,购买乙方提供的水泥材料事宜,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签订合同,以便共同遵守执行。

第一条:乙方责任。

1、甲方在施工过程中,应根据施工进度所需的材料提前一天通知乙方备货,乙方自接到甲方通知后,应按照规定时间及时组织供货,确保满足工程需要,若乙方未按甲方规定期限内组织供货,所造成甲方的一切经济损失均由乙方负责承担。

2、乙方所提供的水泥必须为甲方指定的品牌:;

2、乙方所提供的水泥质量必须符合国家规定验收要求,并提供产品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

3、乙方进场材料必须按甲方指定地点及时组织卸货,若乙方不按甲方规定要求,藐视甲方管理,所供材料乱丢乱弃,导致现场材料混乱等现象时,甲方有权拒收。

4、乙方必须按双方约定的时间及时做好对账工作,保证所供材料和已收材料吻合一致,账目清晰明了,便于接受核查。

第二条:甲方责任。

1、甲方对乙方所供材料及时提供堆场,保证施工道路畅通。

2、及时对乙方所供材料组织验收,对材料质量不符要求时拒绝签收,并通知退场处理。

3、现场所需材料因提前通知乙方做好备货等各项准备工作。

4、每月做好与乙方人员对所供材料数量对账和汇总工作。

5、按约定支付材料款。

第三条:交货地点。

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条:材料名称及单价。

1、______元/吨;

2、每包水泥重量标准为98斤,具体按现场实际称重为准:每次进场后水泥中任意抽检10包,取平均重量,结果如未达到标准重量,本次所送水泥全部按抽检重量结算。

3、乙方中途不得以任何理由停止供货,如中途强行停止供货,此前所送的所有水泥按原价格扣除50元/吨。

第五条:付款方式。

1、经双方约定,乙方自愿垫资,垫资方式:水泥进场后计满1000吨,结款300吨,然后重新从零开始计数再进场后计满1000吨,结款300吨,依次类推,直到供货终止。

2、余款在工程竣工后6个月后付清。

5、材料价格涨跌根据市场价相应调整。

第六条:其它事宜。

本合同一式叄份,甲方执贰份,乙方执一份,经双方代表签字盖章后生效,甲乙双方在实施过程中对照相关条款执行。

水泥代加工合同

第三条验收方法_需方根据供方提供的样品验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国家标准.

第四条货款及费用等付款及结算办法__每满200吨结算一次,供方需提供正规发票。

第六条交货规定。

1.交货方式:____________供方运至需方指定地方。

2.交货地点:______重庆市、双桥区双钱集团轮胎厂厂区内______。

4.运输费:单价已包括产品的场内外运输费(包括过路费)及产品的上下车费用。

第七条经济责任。

(一)乙方的责任:

2.乙方未按本合同规定的产品数量交货时,少交的部分,甲方如果需要,应照数补交。甲方如不需要,可以退货。由于退货所造成的损失,由乙方承担。如甲方需要而乙方不能交货,则乙方应付给甲方不能交货部分货款总值的5%的罚金。

3.提供产品实物同封样不符时,无条件更换材料,且承担由此给甲方造成的一切损失。

4.产品包装不符本合同规定时,乙方应负责返修或重新包装,并承担返修或重新包装的费用。如甲方要求不返修或不重新包装,乙方应按不符合同规定包装价值_5_%的罚金付给甲方。

5.产品交货时间不符合同规定时,每延期一天,乙方应偿付甲方延期交货部分货款总值5有%的罚金。

(二)甲方的责任:

1.甲方如中途变更产品花色、品种、规格、质量或包装的规格,应提前通知乙方.

2.甲方未按规定时间和要求向乙方交付技术资料时,乙方可将交货日期顺延。

3.乙方送货或代运的产品,如甲方无理由拒绝接货,甲方应承担因而造成的损失和运输费用。

第八条产品价格如须调整,必须经双方协商,并报请甲方公司材料财务科批准后方能变更。在甲方公司材料财务科批准前,仍应按合同原订价格执行。如乙方因价格问题而影响交货,则每延期交货一天,乙方应按延期交货部分总值的_5_%作为罚金付给甲方。

第九条甲、乙任何一方如要求全部或部分注销合同,必须提出充分理由,经双方协商。提出注销合同一方须向对方偿付注销合同部分总额_5%的补偿金。

第十条本合同所订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单独变更、修改本合同,对方有权拒绝生产或收货,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一方赔偿一切损失。

第十一条甲、乙任何一方如确因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知不能履行或须延期履行、部分履行合同的理由。在取得对方主管机关证明后,本合同可以不履行或延期履行或部分履行,并免予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二条本合同在执行中如发生争议或纠纷,甲、乙双方应协商解决,解决不了时,向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三条本合同自双方签章之日起生效,到乙方将全部订货送齐经甲方验收无误,并按本合同规定将货款结算以后作废。

第十四条本合同在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得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附则附于本合同之内,所有附则在法律上均与本合同有同等效力。

第十五条本合同共一式贰份,由甲、乙双方各执本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代加工合同

工程名称:__________。

工程地址:__________。

甲方将承建____县珠藏镇织河煤矿片区矿山地质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工程(二期)工程的水泥材料供应承包给乙方。根据《民法典》有关条款,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共同研究、充分协商达成如下条款:

一、单价及质量要求。

水泥.(到工地价):元(按乙方提供样品验收),并保证每批水泥检验合格。

二、验收方式。

以现场甲乙双方实际收方为准,每袋水泥重量必须保证,若发现水泥重量不够,就按元袋罚款。

三、货款的结算。

1、甲方预计和乙方采购。

2、甲方先向乙方交纳定金万元,乙方按照甲方向乙方出具的水泥供应计划向甲方提供水泥,乙方的水泥到场后,材料员清点完数量后,在甲方的供货单上签字认可,甲乙双方据此结算。

3、水泥价格____市场价格上涨20元或下浮20元按原定价计算,如果超过20元双方各自重新定价。

四、质量标准与技术要求。

1、水泥技术标准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

2、乙方所交材料不符合合同规定,甲方同意使用,应重新定价;甲方不能使用的,乙方应立即清除干净,并承担因此而延误工期所造成的一切损失。

3、乙方一定要做到保证质量、保证货源、随叫随到,如质量与样品不符合且有两次不能使用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水泥供应不及时,每延误一天罚款元天。

4、每进一批水泥,水泥合格证,检验报告,3d强度报告和发票必须齐全,随水泥一起进场,资料不齐全将不接收水泥。

五、此协议一式2份,甲方1份,乙方1份,以双方签字生效。

六、如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以补充合同形成协商解决。

七、本协议以材料供应完毕后,结算完毕后,自动失效。

不锈钢水泥焊接轨道板承揽加工合同

甲方:________________(委托方)。

乙方:________________(承揽方)。

经甲乙双方协议,就有关承揽加工事宜,拟结本合同,以兹双方信守。

一、产品名称及加工数量。

数量:附加工图纸36份,按图纸数量要求加工。

以上产品由甲方委托乙方才承揽加工。

二、相关事宜:。

1、由甲方提供相应产品的原材料至乙方指定加工场所。乙方按产品图纸规定要求进行加工,其产品质量必须符合技术文件规定要求。

2、甲方委派质检代表跟踪乙方加工过程及时解决质疑问题。乙方加工过程的切削余料由甲方回收。产品出厂的运输费用由乙方承担,(甲方提供适当的运输_____及司机,乙方承担油料耗费及搬运事宜)。

3、产品出厂前由甲方委派代表按图纸规定要求全面验收,其不合格损失由乙方承担。

4、加工后的变形度由乙方按图纸要求校正。

三、时间要求:

自甲方提供原材料之后起,乙方在30天内全部按数完成该批产品加工合同,如甲已双方各自遇到不可抗拒的事件而影响到材料提供及加工阻力时,必须提前通知对方,协商解决。

四、加工费用:

该项目合同总体加工费用________万元,由甲方承担增值税务,甲乙双方不得中途变更。

五、付款方式:

乙方交付产品后,甲方一次性付款,剩余作为质量保证金至业主最终验收合格后,甲方在一个月内全部付清余额,如甲方违约,则按日向乙方支付2%的违约金。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时,由甲方协商解决,如双方达不成协议,可提交_____机构解决。

在合同中的未尽事宜,双方可共同协商补充。本合同自双方签定之日起生效,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盖章:________________。

时间: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购水泥合同

甲方:

地址:

联系电话:传真:

乙方:

地址:

甲、乙双方经过充分协商,本着平等互利及友好合作的`原则,就甲方向乙方购买水泥事宜订立本合同。

一、品种、数量、价格。

二、计量方法原则上以甲方清点数据(净重值)作为结算依据,

三、交货事项。

1、购货时间:_____年7月29日到_____年7月30日止。

2、交货地点:甲方指定地点(龙川火车站旁)。

3、乙方货车到达时必须服从甲方有关工作人员的指挥和安排,按指定地点卸料,未经甲方验收,司机擅自卸料(卸错地方)的,其一切责任全部由乙方负责。

4、乙方在运输途中所发生的一切责任事故及费用,一概与甲方无关。

四、发货通知及数量确认。

1、甲方每次应提前24小时以电话或传真的方式通知乙方发货:

2、乙方提供《送货单》给甲方签收,以此作为双方结算依据。

五、付款方式:货到付款。

六,价格随行就市,遇有价格波动时,双方协商而定。协商不成,本合同自动终止。

七、若有未详尽之处,双方协商解决,如协商未果,可提请惠州市人民法院解决。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于双方盖章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签名:代表人签名:

水泥购销合同

需方:

供方:天津市博世水泥制品厂

订购产品名称、单价、数量及金额

产品名称单位金额数量合计

水泥砖

1.供货地点: 天津市宝坻区博世水泥砖厂

2.收货地点:

3.供货时间:

4.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供方提供海陆空等运输方式。最终的运输方式,根据买家实际情况采用其运输方式。运费一般由供方提供。

每十万块水泥砖结算一次,当月不够十万砖的于下月10号前对帐付款。现金收款收据必须以盖有供方有效财务章的收据为准。需方以转帐方式或其它支票支付货款的以该款项到供方帐户为准。

1.供方对其供应的水泥砖产品质量负责,并有责任协助需方提供运输、使用服务。

2.买方在使用过程中,若对水泥砖的质量有疑问时,应当自发现问题之日起两天内通知供方,会同供方到现场分析研究,并由供需双方对有关质量进行确认。

3.买方应协助供方提供水泥砖产品使用技术资料反馈。

1.如有违约,则按合同法有关条款执行。

2.解决方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则向法院诉讼解决。

1.本合同未尽事宜由供需双方协商解决。

2.本合同自供需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

3.本合同壹式两份,供、需双方各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需方(盖章): 供方(盖章):

需方代表签名: 供方代表签名:

年 月 日

水泥销售合同

供方:(以下简称甲方)。

需方:(以下简称乙方)。

第一条:经双方友好协商,在平等互利的基础上,特订立本合,以便共同遵守。

第二条:质量要求:符合国标、经质检合格。

第三条:产品的交货地点、交货方法、验收方法。

1、交货地点:泗阳开发区南通六建工地储罐内(由供方免费提供储罐两只供需方使用,需方提供储罐押金壹万元/只,运输出供方负责,工程结束由供方运回押金退回需方)。

2、交货方法:供货经需方见证过磅后,共同在供货单签字确认。

3、验收方法:供方供货需提供产品合格证,经泗阳质监站检验合格。

第四条:产品交货时间以需方提前两天通知供方。

第五条:货款的结算方式及期限:每月结算一次。

第六条:单价变更:如本规格水泥市场价格涨跌达10元/吨,供方应及时通知需方,经供需方双方协商同意,在下一个结算周期内调整。

第七条:违约责任由违约方负责。

第八条:不可抗力。

任何一方出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本合同时,可免于承担违约责任。

第九条:争议的解决方法。

本协议在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由供需双方友好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向需方所在地有级别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条:合同生效。

1、本合同自双方代表人签名、单位盖章后生效。本合同如有变动、双方应在变动之处签字盖章确认。

2、在合同履行期间,未经需方书面许可,供方不得解除本合同,否则应向需方支付合同总价款30%的违约金,同时需方有权要求供方继续履行合同。

3、本合同一式贰份,供需双方各执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

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规定,于___月____日在_订立合同如下,双方将本着诚实信用的原则以资共同遵守。

第一条标的物规格型号、数量、价款

1.1乙方从本合同签订之日起按下列表格所填内容向甲方购买水泥(货物):

货物

规格

型号

总数量(吨)

单价(元吨)

总价款(元)

购买计划

(填写格式为:___月____日前提吨)

合计

1.2货物数量以(甲方站台交货时单据上记载的数量为准)甲方过磅单(交货时双方签字的提货单上)记载的数量为准。乙方如有异议,应当场提出复验。

1.3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散装按__计算合理损耗;

第二条交货方式、交货地点

2.1交货方式采取以下方式:

甲方负责水泥的装车和运输,并承担费用。

2.2乙方应至少提前48小时书面形式通知甲方提取货物的时间及具体数量,以使甲方合理安排供货事宜(如一次提货物的数量过大,应在合理的时间提前书面通知甲方)。

2.3甲方提供散装水泥罐供乙方使用,乙方应按甲方的规定交纳押金。

2.4交货地点:若乙方自行负责运输,交货地点为甲方厂区;若乙方委托甲方运输,交货地点为乙方指定到达地点。

第三条质量检验标准、方法、期限

3.1甲方交付水泥的质量标准按标准执行。

3.2水泥质量验收方式以甲方对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品质检验报告为质量合格依据。水泥出厂时双方应共同取样封存样品,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留存一份;若乙方不要求进行共同取样封存,则以甲方留存的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为准。如乙方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从乙方收到货物之日起日(建议为____日内,不要超过国家标准对水泥质量异议提出的期限)内书面提出,由甲、乙双方共同委托有资质的省级以上的质量检验机构对水泥出厂时双方共同取样封存样品或甲方留存同规格型号同批次水泥的样品进行检验。

第四条结算价款结算方式

4.1结算价款采取以下ab两种方式其中的_____:

a:实际结算时按合同第

1.1条款表中所列总价款结算,结算价款不因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

b:结算价款____市场行情变化而变化,甲方可对水泥价格进行上调或下浮,实际结算时价格随行就市。

4.2结算方式采取abc三种方式其中的______:

a:采取一次性支付,在提取货物之前,乙方将结算总价款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c:其他方式:____

______

第五条合同的变更及解除

5.1合同期内,如甲方、乙方的主体发生变更,应由变更后的主体承接本合同内的全部权利、义务。

5.2本合同经双方协商一致后,可以书面方式进行修改。

第六条违约责任

6.1任何一方有严重违约行为,导致本合同无法履行的,相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6.2如乙方违反法律、法规规定和合同约定或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如甲方无故终止履行合同,应按合同价款的_____%支付违约金。

第七条争议的解决

7.1如因本合同发生争议,双方应友好协商解决,合同任何乙方均可向合同签约__地法院诉讼解决。

第八条合同生效

8.1本合同自甲、乙双方盖章及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人)签字之日起生效。

8.2本合同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持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电话:

电话:

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

甲方:(购货方)

乙方:(供货方)

经友好协商,本着平等自愿的原则,就甲方使用乙方“众成”牌水泥瓦达成如下协议:

一、乙方向甲方提供水泥瓦,负责按甲方指定颜色进行瓦面喷色。

二、质量要求:乙方提供的水泥瓦必须达到国家级相关部门的质量要求,出具质量检验报告。甲方要求瓦面喷色为_______(色卡编号_______)

三、合同价款及付款方式:水泥彩瓦_______元/片;脊瓦_______元/片。乙方将水泥瓦运至甲方指定地点,甲方支付货款的%,剩余款项喷涂施工完毕后,甲方验收合格后全部付清。

四、供货及施工:

1、甲方提前提供准确的用瓦面积。乙方根据甲方提供面积供瓦,如有剩余,剩余瓦超过100片,由乙方收回。

2、甲方指定水泥瓦运至,甲方提供存储场地,专人验收,签字确认。

3、在甲方瓦屋面铺设完毕达到喷涂条件后,提前方进行喷涂施工。在喷涂施工前,甲方应将瓦屋面清理干净,同时提供干净的自来水作为喷涂用水及施工电源,因瓦屋面清理不干净或用水不达标造成的喷涂质量问题与乙方无关。

4、喷涂施工必须在天气条件允许的情况下进行,即室外最低气温不低于8℃,风力小于4级。

五、违约责任:

1、甲方未按约定付款,每超过付款期限10日,应向乙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

2、乙方未按要求供货及喷涂,每超过约定期限10日,应向甲方支付总货款1%的违约金。

六、本合同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七、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签字盖章生效。

甲方:乙方:

年 月 日

水泥购买合同

购货单位: (简称甲方) 供货单位: (简称乙方) 为了确保甲方工程需要,促使该公司工程按时竣工,本着双方平等互利、公平买卖原则及增强双方的责任感。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甲方所需方木、多层板由乙方负责供应。为保障双方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甲、乙双方就有关事宜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材料名称、种类、规格、单价(不含税)

以上产品价格如随市场价格行情调整,双方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重新规定或在甲方开据给乙方的材料单中予以规定。结算日寸价格以补充协议或收料单中的新价格为准。

二、供货方式

甲方在合同约定的工地建筑期限内,只可购买乙方在此合同中约定的材料,不得向其他货商购买。否则,甲方承担违约责任。

三、质量标准

乙方保证所供应的建筑材料符合标准,其质量由甲方材料验收员收货时当面检验为准。

四、材料供应、验收

1、为保证工程进度、满足施工需求,乙方按甲方提供材料的品种、数量,在指定时间运送到甲方指定地点。

2、乙方的材料到达甲方指定地点后,由甲方安排专职材料验收员按时、按

合同规格、标准收料,当面清点,验收后并开据收料单,甲乙双方即完成交货。

五、付款方式

六、合同的生效、变更和解除

1、本合同由甲乙双方签字盖章后即生效。

2、合同生效之日起,合同双方应认真遵守,不得随意变更或解除合同条款。

七、违约责任

合同双方自合同签订之日起应认真履行合同条款,不得违反合同规定。否则,违约方向对方支付 元作为违约补偿。

八、其他事宜

1、与本合同相关的一切文书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合同中的签字与打印的合同文字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二份,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款清后自动失效。

3、合同中未尽事宜将由甲乙双方共同协商解决,双方签订的任何补充协议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联系电话:联系电话:

年 月 日年 月 日

水泥买卖合同

注:数量为暂定,最终以实际到场的经签字认可收货凭据的为准.

第二条交(提)货时间

买受人应在每月25日前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供次月度用量计划。具体日需求计划提交办法为:车运,买受人应于每次用货前不少于3天以书面或电话方式通知出卖人。

第三条质量标准

1、普通硅酸盐水泥、复合硅酸盐水泥、矿渣水泥、粉煤灰水泥按gb175-20_标准执行。2、买受人应按水泥产品的强度等级、特征妥善保管储存,避免受潮、雨淋,正常储存情况下水泥产品保质期为一个月。若因买受人保管不当或其它过错造成货物变质、减少、灭失,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第四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1、袋装水泥按国家标准执行,包装袋不回收。

2、散装水泥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

若有磅差,当磅差在3‰之内(含3‰),其磅差全部由买受人承担;当磅差在3-6‰之内(含6‰),其中3‰的磅差由买受人承担,超过3‰的磅差由出卖人承担;当磅差超过6‰时,双方应查明原因(双方有异议时,请国家法定计量部门检验)由责任方承担全部磅差,无法查明原因或确定责任方的,由双方均担。双方对磅差有异议时,由国家法定计量部门进行检验,费用由双方均担。

第五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交(提)货方式及地点为下述第()种方式:

1、买受人自运:交货地点为出卖人工厂,由买受人自行组织提货,水泥出厂交单(放行联)时视为交货。

2、出卖人代办运输(出卖人仅作为买受人的代理人联系承运人,由买受人与承运人建立运输合同关系):交货地点为,运费及下车费元/吨,由买受人承担。买受人授权为收货人,其中任一人在《简阳市五雄建材有限公司发货磅单》上签字确认视为交货。出卖人代办运输交货地点为多个工程的,每个单一工程由买受人出据《收货人授权委托书》,买受人应指定不少于两个授权代表,其中任一人签字视为交货。

第六条标的物所有权的转移

1、水泥质量验收以水泥厂同编号水泥的检验结果为依据2、买受人委托出卖人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按照国家水泥质量标准规定,水泥质量的验收以出卖人同编号的水泥质检报告为验收依据,并委托出卖人抽样、签封、保存,如买受人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交货之日起30日内以书面形式向出卖人提出,并由双方将水泥封存样送市水泥质检中心检验仲裁。否则视为买受人认可出卖人的产品质量。

第八条双方同意选择第种结算方式及期限1、先款后货,款到发货。

1、若买受人未按合同约定支付货款,则出卖人有权停止供货。并且买受人应按本合同货款总额的10%或欠款金额每日5‰向出卖人支付违约金,并按银行同期最高贷款利率向出卖人支付利息。

2、因出卖人产品质量不符合国家标准且未及时通知买受人,或供货不及时而给买受人工程带来的直接经济损失由出卖人承担(若遇不可抗力、停电、设备故障、意外事件、买受人过错等因素除外),买受人应向出卖人出具其直接经济损失的证据。

3、在本合同履行期间,除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的供应计划或经出卖人书面同意外,买受人不得购买其他品牌的水泥,否则,出卖人有权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立即结清所有应付出卖人的款项、按出卖人已供全部水泥总金额的20%支付违约金赔偿出卖人的预期利益损失。

4、除上述规定外,因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损失的,违约方应负责赔偿。

第十三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

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的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若买卖双方确实无法协商一致,其中一方可依法向本合同签订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四条其他约定事项

1、本合同签订单价双方一致同意随行就市,若遇市场行情变化,价格调整以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作为本合同价格变更执行的依据。买受人须按照出卖人的《调价通知单》要求的时间及内容予以书面回复,否则出卖人可停止供货,一切责任由买受人承担。

2、在合同有效期及任何时期以内,若无出卖人的盖章确认,买受人不得私自接受出卖人销售代表或委托代理人以私人名义出具欠货凭据,该凭据对出卖人无任何约束力,出卖人不承担任何责任。

3、买受人在施工中使用出卖人产品时,不能混用其它厂家生产的水泥,否则产生的一切质量责任由买受人自行承担。当出卖人不能满足买受人供货需求时,买受人可以选择其它厂家水泥。

4、其它未尽事宜双方以补充协议的形式进行完善。5、如需提供担保,另立合同担保书,作为合同附件。

6、本合同陈述之各项文件的送达,包括邮寄、传真、及其直接送达方式,如系邮寄,则寄出之日为送达日;如系传真,则以发出日为送达日;如系直接送达,则以对方签收日为送达日,双方可任意选择前述任何传达方式。

7、本合同陈列的地址、电话、传真为双方确定的,有法律效力的地址、电话、传真。如任一方欲变更前述情况,须于该变更确定之日通知对方,否则,任何一方依变更前的地址,以邮寄或传真方式发出的文件,另一方不得以未收到为由提出抗辩。

第十五条本合同经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双方可签订书面协议对本合同进行补充或修改,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补充协议作为本合同的组成部分,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因本合同发生的争执由出卖人所在地法院裁决。

第十六条本合同有效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自签订之日起1个月之内未提货,则该合同自动失效。结束日期为暂定,最终以供货完毕为准。

第十七条本合同一式3份,出卖人执2份,买受人执1份,鉴(公)证部门执/份。

甲方:乙方:日期:

水泥采购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为保证双方的合法权益,甲乙双方就中国水电十五局承建的延安市南沟门南、北线供水工程施工用粉煤灰的采购、供用问题在平等自愿、诚实守信、协商一致的基础上签订本合同,并信守以下条款,共同严格履行:

一、产品规格型号、商标、计量单位、结算价格、供应数量。

注:结算价由两部分组成:水泥出厂价+运输价;合同执行过程中,运输价不变,水泥出厂价调整时,乙方持厂家价格调整文件,甲方考虑给予调整结算价。合同签订后,甲方向乙方提供一份材料需求计划单,详细说明所需材料的年计划、月计划以及供应地点,以便乙方组织材料及落实运输车辆。

二、结算方式。

每月25日至月底为结算日期,乙方持工程项目部收料单并开具全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办理结算。

三、支付方式。

甲方财务部收到乙方提供的合格发票后,于次月15日前付清全部货款及运费;甲方以银行转账或银行承兑的方式支付货款及运费。

四、运输方式及费用负担。

汽车运输、乙方负责运输,运杂费由乙方承担。

五、交货地点。

延安市南沟门南、北线供水工程施工现场;工程项目施工点多达十几个,乙。

六、交货时间。

甲方提前一天以书面传真形式或电话形式通知乙方发货,内容包括:数量、品种、送货地点、到货具体时间、联系人姓名、电话等,乙方以此为以及办理发货手续。

七、计量标准。

水泥数量验收以出厂电子磅单为依据,若甲方对数量有异议时,由乙方和施工单位共同选择第三方进行复磅(复磅应选择技术监督局检验合格且距离施工现场较近的公磅处进行),复磅数量与出厂磅数量之差若不超过3‰范围,以出厂磅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甲方承担,若超出3‰范围,则以复磅数量为准,复磅发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水泥进场时,必须对其数量、品种、级别、包装或散装仓号、袋装日期、出厂日期、随货化验单检验项目等进行验收,其各项参数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

八、质量标准。

九、验收标准及质量异议期限。

以生产厂家同编号水泥检验报告为依据,乙方委托施工单位在同编号水泥中抽取试样,签封后保存三个月,如施工单位对水泥质量有异议,应在收货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乙方书面提出,经乙方书面确认后,甲乙双方将签封的水泥试样送省级或省级以上国家认可的水泥质量监督检验机构进行仲裁检验。

十、争议与违约。

(一)争议解决。

1、甲乙双方合同执行过程中发生争议,应本着诚实信用和公平合理的原则及时协商,协商不成时,可由合同签订地仲裁机构裁决。

2、争议未得到妥善解决前,除出现下列情况的,双方都继续履行合同。

(1)合同确认已无法履行(不可抗力无法履行等)双方协商停止履行合同。

(2)双方协商同意停止供应。

(3)经主管机构协调要求停止供应,且双方同意。

十一、其他。

本协议一式六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以上协议三方共同遵守,相互守约,未尽事宜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水泥供货合同

甲方:签订地点:

乙方:签订时间:年月日至年月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相关法律规定,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同意就水泥事项,达成如下协议:

一、水泥需求计划量。

1、乙方工程地所需水泥由甲方供应,数量吨,每吨元,甲方所供水泥必须符合国家标准并随货提供生产厂家合格证明书。

2、交货时间:乙方应提前6日电话或书面通知甲方水泥供货计划量及下货地点,甲方收到水泥用量计划后应及时组织货源按乙方指定的时间,送到目的地。

3、费用承担:由甲方送货到乙方工地指定的现场堆放点,卸车由承担,以乙方收量计算。

4、自乙方通知甲方后,甲方按乙方计划将水泥送至工地,如遇其它特殊原因,双方另行友好协商。

二、结算方式。

1、货到天内付清全部货款,鉴于甲方为乙方垫资,乙方不得更换供应商,甲方按实际到场的水泥数量按时结算。周期计算以甲方第一批交货日起计算、转支。

2、甲方规定财务人员季全友收款,其它人签字收款甲方视为无效,并由乙方承担一切经济损失。

三、收货及验收。

1、乙方委托电话身份证号:以其签字的送货单和欠条为甲方结算凭证。

2、乙方指定的收货代表,在甲方三联送货单上签字,视为乙方对水泥的产品名称、数量、价格予以确认。

3、甲方按乙方规定时间将水泥运到乙方指定的工地时,乙方必须在12小时内安排人员接收,逾期一切材料转运费用由乙方承担。

四、违约责任。

1、如乙方超过付款期限,则需付违约损失,违约损失按超期未付货款每天每吨加价元计算,直到全部货款和违约损失金付清为止。

2、乙方如未按合同支付水泥款、垫资费用及其它费用给甲方时,甲方有权随时停止供货,直到货款付清为止。

3、乙方如中途停止施工(因资金不能按时到位,工程报建手续不齐全或其它原因),乙方必须全部付清甲方所有货款及费用,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经济损失。

五、解决合同纠纷的方式。

本合同履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应先友好协商,协商不成,在甲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起诉。

本合同所订的一切条款,甲、乙任何一方不得擅自变更或修改,如一方变更或修改合同,对方有权拒绝供货或付款,并要求单独变更修改合同的一方赔偿对方的一切经济损失。

本合同执行期间,如有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协商另订立补充协议,补充协议在法律上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它事项:

1、洋房水泥厂价为395元/吨,市场运价220元。

2、价格随行就市。如有变动,则以甲方电话通知为准。

七、合同的生效。

本合同一式贰份,自甲乙双方法人或代理人签定及甲乙双方盖章之日生效,到甲乙双方货款两清之日自行终止,望双方共同履行,相互遵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签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购水泥合同

供应方(乙方):签订地点:

工程名称:签订时间:_____年6月8日。

第一条、材料名称要普通硅酸盐水泥。材料数量为暂定数量,最终结算数量以施工中采购方确认的实际进场数量为准。

第二条、质量标准:供应方供应的水泥其质量必须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的要求。各项技术性能指标经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必须合乎国标要求。

第三条、通知送货方式:采购方以电话的方式通知供应方送货时间和数量。

第四条、交(提)货方式、地点:供应方负责送货至采购方工地,卸至采购方指定的卸货地点,并承担费用。供应方在运、卸过程中发生的安全事故责任自担。

第五条、合理损耗标准及计算方法:袋装水泥不得有破包。

第六条、技术文件要求:供应方应向采购方提供该批货物3天、和28天强度检验报告。

第七条、验收标准、方法、地点及期限:

1、数量验收:采购方在卸货地点以计袋的方式进行数量验收,并保证货随到随验。采购方可随时任意取20袋进行数量抽检,每袋水泥净含量50公斤,且不得少于标志质量的3‰;若抽检重量不够,必须等比例补齐所有已供数量的差额。

2、质量验收:采购方及时按规定取样送营口市检测中心检验及该工程被认定质检单位检验进行检测,各项性能指标符合国标的要求视为最终合格。

第八条、结算方式及期限:。

1、按实际收到的合格水泥数量结算价款,每月25号结算一次,次月7号支付货款的100%,供应方不按照本合同第六条之约定提供强度检验报告,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采购方按照本合同第七条规定进行质量检测,如检测达不到国家标准,则采购方可以不支付本批次款项。

及时更换外,并根据发票金额处以5000~10000元/次的罚款;若供应方不能及时更换合法有效发票,供应方向采购方上交与发票等额的罚款,全部责任由供应方承担。

3、材料进场后立即验收入库,每月25号双方对帐,材料供完后15天内双方把帐对清,供应方不按月对帐或材料供完后逾期不对帐,采购方将不再予以结帐,以采购方的帐目为准,一切后果由供应方承担。

第九条、本合同解除的条件:

1、若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及时供应,采购方有权终止该合同。

2、发生其它双方无法协商解决的问题时。

第十条、违约责任:

1、采购方检验不合格,供应方应及时将货物运出工地,采购方无保管义务。如供应方不能保质保量按期供货,影响采购方工程施工,给采购方造成经济损失,供应方负责全额赔偿和承担责任。

2、违约方承担违约责任和所带来的损失。

第十一条、合同争议的解决方式:本合同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依法向采购方注册所在地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起诉。

第十二条、合同份数:本合同共五份,采购方四份,供应方一份。

第十三条、其他约定事项:

1、供应方承诺在该工程施工期间,不得调价。合同单价包含材料费、运费及卸车费。

2、根据采购方物资管理规定,项目经理部开具的标准材料收据必须经三人以上(项目材料人员、项目责任工程师、分包单位材料员)签字方可作为结算依据,其他任何证明不作为结算和付款的.依据。

3、双方商定,供应方不得将因该合同产生的债权债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此种转让对采购方不发生任何法律效力。

4、采购方项目经理为采购方驻工地代表,履行合同约定的职责,但涉及工程签证、结算、付款等经济责任和质量、工期的事务必须经采购方代表初审并经采购方公司预结算部确认后方为有效。

5、因工程建设单位的原因使采购方无法正常支付材料款的,供应方应予以充分的谅解。

采购方(章):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

供应方(章):_____有限公司_____分公司。

法人代表:

委托代理人:

电话:

地址:

购水泥合同

甲方(买方):

乙方(卖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本着诚实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则,经过双方充分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工程名称:江口县_____年桃映镇公助房建设项目。

工程地点:江口县桃映镇新寨村站前小区。

一、乙方送水泥目的地及送货方式:

1)目的地为甲方施工现场。

2)甲方根据工程进度,将所需材料需要通知给乙方,乙方须在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合同约定12小时内将材料送到甲方工地指定地点。规格、数量、要求到货时间以严格安装甲方计划供货。

3)水泥到工地现场,按实际计量并开收货单给乙方,收货单作为乙方货款决算的原始依据。

二、供货材料规格及价格。

1)乙方承保所运水泥合格,不得弄虚造假,按甲方要求保质保量送到甲方施工现场,

2)经双方协商所供水泥定价为:320元/t(运费+材料费+人工卸车费)。

三、材料的付款方式:

1)实际决算的数量按甲方初量验收合格后专人认可的`数量为准。

2)经双方协商,乙方从供货之日起到主体封顶,乙方材料款全额垫资。

3)甲方在主体封顶后,支付乙方实际材料款的二分之一,其余工程款等工程竣工验收办好决算后两个月内一次性付清剩余工程款。

四、双方约定条款及违约责任:。

1)甲方根据施工进度,提前向乙方提出供货需求通知,通知包括书面、口头、电话等。

2)乙方按时送达材料后,甲方以及时初验,合格的及时确认,不合格的通知乙方换货或退货处理。

3)乙方不能按照甲方所通知的时间供货,或者逾期交货,逾期交货的违约金为每次_____元,罚款有甲方从工程款中扣除。

4)乙方按合同要求及时保质保量供应材料。乙方未按照甲方质量要求或者提供不合格材料,造成甲方由此引起的工程质量事故,乙方必须承担一起经济、法律责任及相关费用损失。

5)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不管任何理由2天内材料不到现场的(不可抗力外),为乙方违约,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更换供货方,并由此引起的工期和一切经济损失,乙方必须给于赔偿。

6)甲方需要的材料合格证、检测报告等资料,乙方应及时给于提供。

五、争议的解决方式。

本合同如发生纠纷,当事人双方以当及时协商解决,协商不能解决时,任何一方可向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诉。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合同执行期内,双方都不得随意更改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其他事宜:

本合同供三页一试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直到执行完成结束,甲方付清乙方货款自然终止。

甲方(盖章):

甲方代表签字:

电话号码: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盖章):

电话号码: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代表签字:

水泥合同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其它相关法律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实的原则,双方就乙方供应甲方水泥事项,经协商一致,订立本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一、水泥品名及数量:总计吨,总货款为元整。

二、水泥标号:p.032.5级。

三、价格:元宝/吨。(含运费、卸车费、发票)。

四、收货地点:市内。(月日前卸完)。

五、产品质量:按建筑材料试化验各项指标标准达到p。032.5级标准。

六、供货时限:乙方必须按甲方提供的供货时间及数量,供货到施工现场。(如当年不能全部提完水泥,余下水泥按原价格退款)。

七、付款方式:一次付清。

八、违约责任:乙方如不能按合同约定的时间内供货或产品质量达不到合同约定的标准,将承担违约责任。

九、争议:双方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如发生争议,双方协商,协商不成,可向白城市洮北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双方签字后生效,各项条款履行完毕后失效。

甲方(章):乙方(章):

年月日负责人(签字):负责人(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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